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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旧事by烟锁月眉



作品简介

三爷，无人知其姓氏，问之，笑曰:冥河无姓！因其自言家中行三，又是自洛水登岸，故，人称“洛冥河”，“洛三爷”，或直称，三爷！

在这群魔乱舞的时代，奇案一桩接一桩，唯有他冷眼看世、踏鬼而行！




第一章
不和亲，不称臣，不纳贡，不割土，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巍巍巨石上刻着这几行字，风霜的侵蚀已然让字迹有些模糊，却依旧耸立于此，直向苍穹。

此处原乃为煤山，后改为景山，是明帝崇祯自缢之地，那块巨石便立于此，何人所立，何人所书，已不可考。

不是没人想过毁去此石，但，此石甚怪，忽隐忽现，见之的人言之凿凿，未见之人疑神疑鬼，总之，此石甚奇。

景山之上草木葱郁，山势高耸峻拔，因其曾属皇家园林，故人迹罕至，唯山色鸟语，空灵幽深。

萧天沐一脸“新鞋踩了狗屎”的郁闷样子，和几名手下一起，坐在潮湿泥泽里，望着脑袋顶上那不大的“井口”，气闷咬牙:

“我眼瞎，你们也瞎呀？这下，真成这闷罐里的老鼠，来回‘坐井观天’了。哦，不对，老鼠还能打洞，我们五个，连耗子也赶不上，只能等死了。

就是不知道，日后有人发现，还认不认得出，爷这张英俊无敌动京华的帅脸。”

四名护卫暗自憋笑，不是他们不知死活，明知身处困境还在傻乐，而是自家这位主子，骚包耍帅一流，这运气，也是一流。

别看他们此时全摔进了这个直上直下，犹如窄井，四壁光滑如镜的地洞里，明面这是死地，他们身处险地，无人相救，死路一条。

可，这已不是第一次了，这位爷是三天两头就会闹这么一场，又爱探险猎奇，却又老是被困，只是每次都有救，他们，习惯了。

萧天沐，京城萧家少主，其父萧独峰，脚踏黑白两道，又是前朝遗族，老姓是“乌拉那拉氐”，故在京城地界上，没人敢不敬三分。

萧天沐，是萧家嫡子也是独子，难免受宠太过，这性儿养得有些个野，又有点儿任性，却绝对是个好孩子，所以，每逢劫难终有贵人，这次，也一样。

一条长索直垂而下，一个空灵悠远，象是幽谷兰绽的清浅语声淡淡传来，温柔如耳语轻喃，让闻者平白听得半身酥麻发软，直想掏掏耳朵:

“还不上来，等我请你么！这都是这月第三次了，要我走了，你就只能烂在这里，喂虫子了。”

“别呀！三爷，您别走，我这就爬上来！”

萧天沐猴儿似的，抓着长索几下就爬了上去，没办法，上头那位，连他老爷子在这位面前也得跟只小猫似的乖顺，他是哪个牌名上的，敢让这位等？

空山新雨，初晴微胧，水雾氤氲之中，长身玉立着宛若玉树峻傲的男子。

桃花为眸，水光潋滟，顾盼生辉间风情万种，温情脉脉掩映之下却是万载玄冰的冷寒。

眉若远山，挺秀浓长，似用上好笔墨描画而成，衬着那双桃花眼，一句“眉目如画”端是恰宜。

鼻若悬胆，唇似涂朱，肤光似玉，一身风华飘逸而肃杀，若说是仙人临凡，怕也当得。

月白长衣暗纹织锦，在透过树叶罅隙的微光下，浑身似镀上朦胧的淡淡金光，一双玉白修长的手掌中，正把玩着块顽石。

见萧天沐爬了上来，顽石轻抛，丢入萧天沐怀中，潇洒转身，语声凉淡，若这山间泠泠竹风，悦耳而寂寥:

“走吧！挑在‘百鬼夜行’之时入山，你家老子，怎么不打断你的腿，还来求我救你。”

“嘿嘿~，有劳三爷！”

萧天沐涎皮赖脸的笑着，也不理身后几个护卫跟没跟上，只顾连跑带颠的跟了上去，要知道，冥河洛三爷亲自相救，可是无上荣幸。

三爷，无人知其姓氏，问之，笑曰:冥河无姓！因其自言家中行三，又是自洛水登岸，故，人称“洛冥河”，“洛三爷”，或直称，三爷！

这位是个奇人，萧天沐曾听父亲说过，四十年前萧独峰幼时山中逢难，便是三爷相救，容颜于今时一般无二，从无增减。

故，萧天沐敢在任何人面前放肆，却独不会去违逆三爷任何吩咐，即使是，让他装乖扮小。

山中暮色渐浓，山光尽敛，四野只闻鸟语枭声，却不见月色星光，虫鸣之声渐起，寒意大增，让人无端心中发慌。

萧天沐从来都是个胆儿肥的，否则也不会仅带四个护卫，便在山中来探险猎奇。可不知怎地，此刻，连他心中也暗生怯意，有些汗毛倒竖的感觉。

三爷走在前面，月白身影似透幽光，象雪夜里那轮清冷凉薄的月色般，虽冷，可看着，却又那么让人心安。

　　

这一路行来，三爷不开口，这后头几个心中再惧，也不敢出声，可这会儿，再不敢，也忍不住了。

不知何时，他们左右两侧，出现了许许多多身形飘忽，身影面容模糊带着幽幽绿光的人影，个个行止呆滞，衣发怪异，明显不是今人的人形来。

萧天沐胆儿再肥，也是个不到而立之年的少年人，那四个护卫对付十个八个大汉不成问题，可这飘飘忽忽的一大群，又应当如何？

　　

“嗷”一嗓子，萧天沐直蹦起来，尖声大叫犹如个被群赖汉困调戏的小姑娘，声音尖细且慌张:

“三爷，救命呀！”

“你不是专挑这个‘百鬼夜行’的日子，入的山吗？怎么，怕了！”

三爷清冷凉薄的语声，象是雪夜冰潭之中轻轻落下的一朵白梅，幽淡暗馨盈鼻不去，却又无比的空灵冷寂，有种无情无绪的通透:

“放心，这些，不是怨灵，只是时辰已到，赶去忘川黄泉，投胎时辰已到的灵魄，只要你跟在爷身后，就不会有事。”

“可是，三爷，您也说过，今儿，有‘百鬼夜行’呀！”

萧天沐被护卫挟在中间走，犹自腿软，要哭不哭的脸上，苍白如薄纸，语声挟着泣音:

“三爷，看我爹面儿上，别让我被鬼啃！我不想刚出了虫子嘴，又填进鬼肚子里。

以后，以后，我一定乖，一定听我老爹的话，三爷，求您了……”

“看来，你爹以后可以省心了。”

三爷语声轻柔得象如雪梨树上飘落的缤纷雪瓣，带着一丝不可觉查的笑。如玉如瓷的润白手掌轻挥，那诸多幽光骤聚一处，而后迅速消失在天宇间，象流星的光华一闪而灭。

萧天沐嘴张得能塞下只鹅蛋，惊诧之余却心神一松，方觉出后背冰凉，心才要放下，却听三爷悠然凉淡轻语传来:

“这景山算什么，百鬼夜行，总要在京城里才有看头。毕竟，京城乃是皇城所在，鬼多，很平常！”

不是吧？三爷，您成心呀！

第二章
萧天沐有胆子于神鬼出没之日出行，仗的是他无法无天的胆儿肥，可见过了这空山之中游离的魂灵后，他只想回家。

家里有爱用打雷似嗓子吼他，却极疼他的父亲，慈爱温柔的母亲，在那个家里，他不用担心被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啃了，因为父亲会保护他，象雄伟山峰般护他于身后，母亲会陪伴他，疼惜呵护如掌中珍宝。

然，谁来告诉他，为什么家在皇城边儿上的他，要先看够“百鬼夜行”之后才能回去？天呀！

三爷浅浅含笑，如玉温润的面上温柔平和，但深邃似深海星空的眸子深处，却是一遍寒凛，如同永不化冻的玄冰般冷，面上的温柔，实则是对众生的讽嘲。

　

身后萧天沐已然抖成一团儿，四个护卫也是身子僵硬，犹忠心耿耿护在萧天沐左右前后，不是他们胆儿小，实在是，这百鬼夜行，太过惊人了。

京城原本有些寂寥的街道，在此刻变得拥挤，春秋、秦、汉、唐、宋、元、明、清，甚至更古远的魂灵，全出现眼前。

悠悠忽忽有不对付的元、明二朝在捉对厮杀，各自脑袋砍下来满地乱滚，眼珠子滴溜间又自家摸着接上，有时接错“仇家”的头，端下来丢地上，再找。

也有唐人弯弓执刀，呼朋引友相约饮宴，大马金刀咏诗作对。也有宋人风流，露一身纹绣耀武扬威，歌之咏志，笑语温柔。

春秋之士，晋魏之风，两相请教，辩才无双，风流自赏，淡看纷乱若等闲，建安之风骨，今人犹羡。

明人妇者，挽发持刀，纵足下金莲小小，素手中执刃亦是菜刀，也不忘砍杀后金之徒，其恨何深。

各朝风华，百味人生，宛若一幅布满各色颜料的画卷，看似杂乱无章，却各有其华。

跳开这些人乃是游离世间的魂灵，其实，它们并不可怕，至少，活在这红尘人世的人，他们的心，要比鬼怪更可怕。

或是看得久了，或是三爷经过处，如斩破洪流的利刃般，鬼灵们会自动分开两边不敢停留，萧天沐几人并不太觉恐惧，反而津津有味，如顽童于闹市观奇，还不时窃窃私语点评一二，全然把这当猎奇了。

萧府靠近皇城，自处于繁华富贵之地，建府极广，仆人已早早挑灯等候门前，待得远眺萧天沐归影，忙不迭迎上去各种奉承，而早无恐惧之心的萧天沐松口气时，才发现，三爷不见了！

月华正浓，银纱遍宇，冷落冰盘，遥悬中天，西市口上原是斩杀人犯之处，那处的石板，总有洗之不去的褐色深痕，那是血渍的沉淀。

更夫王二正在打更，他总是觉得身后有异，几次回首只见地上自家孤影投于石板上，四下漆黑寂静，连声虫鸣风声亦无。

吸吸鼻子，紧紧身上夹衣，家中老妻已病了多日，换了几位大夫，也只说是弱症，好好将养还是能好，可是，没钱啊！

昨日好不易，出嫁的女儿送来只母鸡，本说杀了给老妻补补，可老妻不舍，说是能下两个蛋给自己吃，怎么都不让杀，看着虚弱的妻子，王二在犹豫，他可是知道，孙家的高利贷，不好借呀！
王二见过许多向孙家借贷的人家，倾家荡产那是轻的，妻离子散那是寻常。

可是，不借？不借，妻子的病又能怎办？

愁上心头的王二，连这冷与怕也丢在了脑后，低着头，机械的打着梆子，愁呀！

不知不觉间，王二走过了西市那杀人之处，也全没注意到，那染着褐色痕迹的石板上渗出殷红血液来，象有生命一般汇聚起来，变成了一个血液组成的人形，轻灵迈步跟上了王二。

静夜之下，一人独行，身后跟着个血红人形，凡窥见者，无不惊魂悚然，而王二却全无所觉，心中只来回掂量着利弊，竟全然无视了前方之人的异样。

在经过孙家时，王二停了停步，几番犹疑之下，还是离开了。

纵然是人穷无智，他心里还是掂得清轻重的，那高利货比砒霜也不差什么。

王二私心想着，纵和穷哥们儿兑借些，也犯不上把一家子性命和安宁都搭在一时花费上，那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

血人却停了下来，以一种灵狸的灵巧上了台阶，而后化为液体，全数“流”进了孙宅里。

孙平，京城里最大的人贩子，他若看上哪家的大闺女小媳妇儿，或是祖宅宝物什么的，便会千方百计借钱给哪家。

利滚利，驴打滚，借出十文收十两，那是小意思，旁人家破人亡也好，血流成河也罢，只要他的目地达成，旁人？管他！

孙平一生猖狂，他视人命如草芥，连自家明媒正娶的妻子，在发达后也是一碗毒药送归西，只为，那妇人对他的规劝。

全不顾夫妻恩义，连那妇人腹中有他之子也视之寻常，反正乱葬岗上一抛，什么都了了。

那妇人平生最疼爱的兄弟，为了她，将孙平告上了公堂，一封白银二百两，一个乱党的罪名，西市口一刀为两段。

孙平不信命，不爱娇娥，贪的是财，爱的是钱，谋的，是利益。

身边的女人看上就夺过来，厌了便卖掉，他爱的，只有他孙平自己而已。

所以，孙宅虽大，但入夜之后，不光是下人，连女人也不会近孙平的身，因为，他怕，有人杀他。

血人极熟此地，轻巧的在宅中穿廊过堂，寻到孙平所在之地，灯火煌煌之中，孙平已酣饮半醉，身边桌下一具女尸，项上指痕分明。

血人翩若惊鸿轻灵入房，似公子翩然举止有方，立在孙平眼前，阴风入堂，风过烛灭，连案上供的关公并观音、佛陀等一众之像，也在风过之时化为土石泥尘木屑。

腥风阴冷，血气袭人，孙平忽地酒醒惊觉，直跳起身，警觉四望着缩向案边，却摸到一手泥尘木屑，嗅到了腥风血气。

到底是凶悍之辈，自腰间掏出把牛耳尖刀，孙平四下戒备，冷笑开声道:

“不知哪位光临，鄙人孙平，在此恭候！”

第三章
孙平自是凶人，但他的凶悍与残忍，乃是对着别人。就如那桌下的那具女尸，青春娇艳如初绽春花，却在年华最好，花开正艳时，却惨死于此。而孙平掐死她后，他还能悠然自若，守着尸首饮酒，其心何狠。

　　

但，事涉自家性命时，孙平却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谨慎，也都细心，他可以狂妄的杀人弃尸，可以把旁人性命视之草芥，踩踏蹂躏也毫无半分怜悯。

然，当那“草芥”换成自己时，孙平却极惜命。残暴的人，只会对自己仁慈，滥杀者也只会呵护自身，孙平，也是，怕死的！

血人轻灵的走近孙平，近得孙平只觉满鼻尽是血腥与恶臭，孙平性如豺狼，从来不信这世间有“饶恕”、“仁慈”，他只认为，这世上之事，唯有你死我活，方是世间正径。

所以，手中牛耳尖刀用力挥出，取的，便是人身咽喉，力道既狠且刁，半分生机也没给面前的“人”留。

孙平却不知，眼前的“人”，却不是他能杀死的。雪亮冰冷刀锋划过血人的咽候，毫无阻碍的轻轻划开血液后，血液又自动合在一处，血人上前一步，俩人几乎贴在一处。

孙平阴狠的鼠目暴睁，狠狠发力向眼前的“人”胸腹要害处，连连捅杀不止，却愕然发现，如捅在黏稠的液体中。而后，孙平项上一凉，一双冰冷纤细的手，摸上了孙平的脸。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血人似乎笑了，纵使已仅是看不出五官的血色人形，却让人觉出一种温雅风流，仿佛站在那里的“人”，依旧是那个翩若惊鸿的少年郎。

孙平的眼睛已然习惯了黑暗，模模糊糊中惊悚的发现，摸到他脸上的那双冰冷纤细的手，却正是方才他掐死于地的那女人的手。

孙平不信鬼神，也不信报应，他只相信厉鬼怕恶人，而他，便是恶人中的恶人，又何惧鬼神？

牛耳尖刀在手，我能杀你一次，我就能杀你第二次，就算是鬼，我也能杀了你！

手起，刀落，血溅，美人飞头，可怨犹不息，玉手纤纤坚若铁石，狠狠的一收，孙平就被这双玉手举了起来，悬吊半空之中，双足狠蹬，用力掰扯那双曾经赞过的皓腕玉手，却挣之不脱。

孙平喉中“嗬嗬”作声，眼中全是绝望与求饶，他是，真怕了！

血人似觉有趣，轻巧的绕着这对转了半圈，有些可爱的偏偏头，似乎在想什么时，孙平已没了动静，四肢下垂，一地遗溺。

无头美人松手退步，似也在厌这恶臭之气，任由那吐舌凸目之尸落地后，血人看着无头美人也倒了地，两具尸身中也各升起一道模糊的身影，正是孙平与那美人。

孙平浑身冒着黑气，很快身形凝实，咬牙切齿的尖啸着:

“贱妇，你好胆！”

转头盯着血人，阴冷如欲择人而噬，狞笑:

“小子，你也是来找孙爷报仇的吧？可惜，孙爷纵为厉鬼，也是鬼中之雄，你们俩，就再死一次吧！”

“好大的口气！不过是地上的蛆虫，连入忘川的资格也没有，还敢自称，鬼雄？”

　　

仿佛一掬最温柔的月光照进屋内，一位身着月白长衣的男子走了进来，无视这一室血腥，只将一双潋滟若秋水的桃花眼看向血人，语声温柔得象恋人耳畔的轻语呢喃，却又冷冽得象清水流泉中的寒冰:
“我放你出血海，乃是让你得见，这世间是有报应的，可不是让你为这粪土中的腌臜物，脏了自己的轮回路。

他要想为鬼，也得，看爷，让不让！”

皓月凝腕，如玉如脂，修长美好得象世间最美的杰作，悠然抬指轻勾间，无数怨灵“扑”进宅中。那些面容，无一不是孙平所熟识，也无一不是由他的手送入的地狱。

天道好还，报应，从来不爽！

孙平想逃，想求饶，却拼尽全力也动之不得，如同被人用胶水黏住一般，只能站在那里难以闪避。

他的魂灵所凝的身躯，疼痛感丝毫不弱于人身肉躯，眼睁睁看着无数记得或不记得的魂灵，将他一口一口吞吃干净，终于相信，这红尘人世，还是有报应的。

只是，信得太晚，悟得太迟！

当群鬼的盛宴已毕时，孙平不仅是魂灵，连尸身血渍也没有半点，只有那无头美人身首两分血流遍地。

一众怨灵纷纷向男子施礼，而后如潮水般退去，只留下血人与男子相对。

那血人，此时才一点一点褪尽血色，现出少年清秀温雅的面容，清朗眉目间书卷气甚浓。

少年温雅斯文，向男子屈膝施以大礼，口中恭敬的道:

“李清宁，叩谢三爷大恩！谢三爷，为我姐弟，及那未出世小侄主持公道。”

　

“李清宁，处置那孙平，乃是本座觉得这世上虫子太多了，有些个碍眼。

放你出血海，也不过今夜月华正好，让你最后在这月华之下悠游一次，好无所挂碍的前往黄泉轮回而已。”

三爷似乎有些无聊的翻看着自己的双手，那双手白皙修长，骨肉皆匀，宛若上好羊脂白玉细细雕琢而出，确可称得“极美”！

李清宁眨眨眼，有些忍俊不禁，旁人于人有恩，纵不吵嚷得路人尽知，也会私下窃喜自家之德。唯这位三爷，似生恐旁人将他看得太好，怕旁人不知他血冷一般。

纵是如此，李清宁依旧行完了大礼，而后身形渐淡，终化微光四散而去，心愿已了，怨气已消，当归彼岸，重入红尘。

三爷那双桃花眼中波光潋滟，似温柔得能溢出水来，又似那其中玄冰冷结折出透骨入心的凛凛寒光，轻声低语似说与旁人，又似在自语:

“李清宁，孙平之妻弟，其姐于数九寒天，救下冻伏于家门的孙平，招为赘婿。然，其人狼子野心，入李家后先毒杀李氏二老，后夺取李氏之家业。

其妻懦弱，隐忍不言，只敢暗中照抚幼弟长大，痴念盼其回头。而孙平乃豺狼之性，行事刁毒，其妻孕子后，为子计相劝时，被其强灌毒药，一尸两命抛之乱葬岗。

李清宁告之官府，却不知孙平已用纹银二百两买其性命，陷害其为革命党，一刀两断，黄泉归阴！”

三爷语声清远，听在耳中似清泉般清冽而润甜，轻轻回荡在宅中，其人却已悄然不见。

角落里，这时才传来衣物的轻轻摩擦声，一名下仆，两股颤颤哆嗦着爬出，一声凄嚎划破夜空:

“杀，杀人啦~，有鬼啊……”

第四章
红尘纷扰，生死寻常，那孙平，生时行得诸多恶事，死后也不过为京城百姓添上些酒后茶余的谈资罢了，如石投水，泛起几圈涟漪，终会归于平静，不静者，唯枉死者难安的灵魄。

三爷在晨曦微光中，一袭月白长衣，行止飘逸清华的独自出了城，这位在哪儿也呆不久，且十分怕麻烦，可没这份儿好性儿，会常帮萧独峰四下捞儿子玩。

黄河之源乃出昆仑，昆仑之雪最是灵气飘逸，三爷或与昆仑有缘，一年之中总要前往昆仑几次。

而三爷性子乖戾，往昆仑之地总是沿着黄河而行，直溯其源，从无改变，若有心之人相寻，也唯在此能碰碰运气罢了。

这黄河故道，乃是地龙伏脉的血水，滋养这华夏大地，养育这生灵万物。

然，凡人不肯惜福，不悯大地之辛劳，争斗厮杀，周而复始，令得大地饱受重创，也令得黄河故道无数次改道泛滥。

天不授之，当以自救，然，人心贪妄诡谲，以己之责问罪苍天，更心存怨恨迁怒于人，令得流民四起，天下大乱。

黄河之地因得人祸，常常大旱大涝，两岸之民，守得住本心的，虽会为难民出逃，也终归故里劳作，纵是辛苦，也算得太平。而人，也终是要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付出代价，又何怨天地？

而那不守本心，妄动贪妄者，便会成为流民，为祸四方！

流民，原也是安份守土之民，或也曾憨厚老实向天乞食，却在天灾人祸之下，本心尽失，把自身之怨报复于苍生，迁怒于他人。行至一地祸害一地，历朝历代，不仅为政者不容，连寻常平民良善，也容不得。

非是人心不善，乃是对流民善，乃是对己恶。你给寻常难民一口吃的，可以收获感激和善意。你若救济流民，他会抢尽你的食物，女干/杀妇人，更将孩童生生煮食啖肉食髓。

曾有一良善老医，出手救一流民，却引来流民涂毒全族三百余口，连婴孩也没放过，煮烤分食，族中妇人也尽在污辱后投入釜中煮食。

老医一生行善，如此却遭如此结果，悔不当初的他，也一头撞死当场，魂自难安，却愧对全族，无颜轮回，滞留人间终化无形。

姑苏齐氏，以天下之安为己责，巡守九州，补全地脉，行祭黄河，以安天下。

父子九人，除七子、八子不足弱冠未出，父子七人尽皆因黄河之患而出，却不想力抗黄患也未亡，却受辱于流民，更在受尽凌/辱后，被煎炒烹炸吃入腹中。

齐氏之子钟灵毓秀，无一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人品，落在那些污秽之人手中，哪里有个好？

道法，灵术？抗黄患已用尽其全力，连起身上路也难，否则又怎会落入流民掌中？

世人尽言土匪凶恶，可比之没有下限的流民，那啸聚山林的土匪，到真可称得上“好人”二字，至少，他们还是有底限，能称得个“匪”字。

而流民，你救苍生又如何？救天下又与他何干？他们的底限，就是没有底限。

只是，齐氏之子，不仅有扶危济难的佛陀菩萨，却也有那杀人不眨眼的，“黄泉大帝”！

齐家历代，嫡传之子，排行第八者，皆是黄泉血脉之所钟，乃为，黄泉大帝！

黄泉大帝，掌众生之生死，渡灵魄于轮回，心地最慈，却也最冷。齐氐此代八爷齐桓，方才十四，道法通玄，有神鬼莫测之能，乃是历代之“八爷”中的翘楚。

八爷因其双生兄长七爷齐端犯了情劫，为解其厄，强封兄长于黄泉水寒之下，更立下封印使之不得出，才会慢了一步。

衣罗委地，骨玉染血，父兄为流民所辱所害，如何忍得？

少年凉淡如月华，清冷凤眸之中星光璀璨，宛若琼苑玉树，映照着冰雪清华，勾动恶者秽念贪婪，欲染指美玉清光。

只是，这一次，他们以为的披着月光的小白兔，却是收割这一条条污秽之魂的“农夫”，踏着轻巧灵动步伐，抿着清浅似月淡笑，象熟练的收割稻穗一般，收割这一地——不洁！

流民们都啸聚一外，敢伤生害命不惧惩处，凭的，便是人多与心狠凶残，不仅视他人性命于无物，也视己命于草芥。

纵是如此，一个两个死，不在意。三个四个死，还可以拼。五个六个，便有了犹疑。再见死几个便慌了，纵是做了禽兽不如之事，没把自己当人，却也不是不惜命的。

若不惜命，他们怎会煮食妻儿？若不惜命，他们又怎会犯下这如山之恶？说到底，这就是一群无胆鼠辈，却又妄动邪念，为自己招来不赦之劫。

八爷很冷静，他的法阵象个大大的玻璃罩，将这群流民困在其中，而后一只一只的挑出来，象宰杀鸡鸭一般砍掉，唇角轻勾，明眸光华，象在做什么好玩事情的孩子般，天真而纯净。

三爷到时，这孩子已然把这群“耗子”给剁光了，一身玉兰色暗纹精绣玉兰花的长衣已然染成血红，与那张干干净净，润玉莹白恍若月色华光的风华绝代的小脸相比对，真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

三爷何者？只目光轻转间，已是心下了然，他与齐氐也是有故，齐氐自有传承起，便多受三爷照拂，一见齐氐罹难，如何不怒？

翩然上前，三爷抬手将八爷揽入怀中，清凉微寒的透玉手指轻轻掩住八爷那双星光灿灿的眸子，桃花明眸潋滟生辉，语声温柔，似温泉水暖，沁心涕寒:

“阿桓，生死之事，你乃黄泉之主，当比三爷我懂，你父兄之难，爷也曾出言相警，然，尔父兄心系此方，终应此劫，也是自择。

你斩杀此等恶獠，于天道并不相违，可若想惩治此等之恶，却与尔之职责相背。

　

这等妄顾人心良善之辈，交与我吧！”

“三爷~！”

温润语声中带着小兽的低低呜咽，水泽湿意染上三爷那玉也似的微寒生光的手掌，再是坚强，也难忍这父死兄亡的伤痛，若是一人尚可独支，但有可依时，却只剩如潮之伤，满心苦涩。

三爷轻轻拍着八爷齐桓的后背，终是个，小小少年，却要背负父兄惨死之痛，这群流民或曾也是寻常百姓，却终弃人心，不配为人。

所以，三爷桃花明眸轻挑，勾唇浅笑，晕开这天地最美的光华，映着这血池尸海之地的红艳，别有动人心魄的风华:

“聆音，我的鬼将，给爷挑几个‘人’ 用用，不需什么高深技艺，只要能持刃的酷吏即可！”

第五章
鬼将聆音，乃是清末之时，身死于黄患的难民。

那时，黄河改道，饿殍遍野，身强力壮之男，为求活命，烹妻煮儿食父母，为的，便是一个理由:吾若死了，吾家绝矣！

反正逃难嘛，过后，女人会有的，儿子会有的，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而这类人，也是最会成为流民的人，流民之中，无老弱，无妇孺，全是，精壮的汉子。

聆音亡时，方才十三，被生父活烹煮食，而后灵魄归于血海，怨气涛天化为“鬼将”，他亡时，最大的乞愿便是——谁来救救他，或是，让黄河别再改道泛滥。

故，齐氏父兄力扛黄患，救得百姓于难，却折损于流民，最怒的便是他。

后金入关，别的汉人“本领”没发扬光大，这酷吏刑术，却是比之前朝更甚，那就是听着名儿雅，受时，只恨不能早赴黄泉。

只是，这黄泉，也不是那么好赴的，至少，八爷这“黄泉大帝”可不会容这些污浊，再登轮回。

自天地有变，地脉受损，修行道法的人日少，似三爷这般的~，就更少，毕竟灵气不聚，机缘不到，你就吞下千八百支千年灵芝参茸，也升不得天，登不了道。

鬼灵？你真当为鬼是这么容易么？若容易，那些个血海之中的灵魄也不会拍着聆音这个，饿殍都没得做的“鬼将”了。

聆音也是个会挑的，挑出的酷吏与持刃者，个个都是身受饥荒苦，却宁死也守住为人底限，不啖食亲者血肉以求活命之辈，这般者，最恨的，也便是流民。

休言什么“衣食足，而知礼”，于天灾人祸之下，要守的是本心，不是礼仪，是天地间人与禽兽的分别。

人，被称之为人，就是因为，人与禽兽不同，不会同类而食，不会把饥饿当借口。

万千难者，不肯同类而食者，不在少数，因为，那是做人最后的，底限！

故，这群出自血海之鬼卒，下起刀子来，可是很“漂亮”的。

三爷没有去看结果，他与八爷齐桓一起，收敛了齐氏父子的残骨血衣，远送少年夕落血色中远去，语声幽淡若风中轻絮，飘忽而轻灵:

“傻孩子，自今方始，见过血，历过杀，看过生死后，你才真正成为那个执掌黄泉的主宰，我的……”

后面几字，却是无声，只见唇动，眉尖轻愁，似烟云笼春江，雾锁月明。

三爷心绪不太好，这一趟昆仑之行，生是来为他添堵的，先有齐氐之难，后逢一辆载着将生产孕妇的车坏在道上，正拦了他的路，这心情会好，才怪！

车中夫妻乃是北地之民，因行商之便送嫁妻妹，才会耽搁行程，以至妻子将于道畔生产，也是狼狈。

更糟的是，车辆坏了不说，这车上除了他夫妻二人，便是赶车的车夫赵二和小丫鬟杏儿了，偏夫人难产，这要怎么办？

三爷可没这本事给妇人接生，他那血海中也没合适的——灵魄们能给凡人接生吗？不怕身阴气把新生儿同化呀？所以，三爷躲了。

“夫人，夫人，撑住呀，小少爷就要出世了，您可别泄气，要用力，用力……”

杏儿慌乱的叫着，明艳得桃红柳绿的脸上全是关切与惊惶，语声也极是惊惧，可那双剪水双瞳深处，却是不动如山的冷漠。

她口中说着关切话语，手中丝帕却似有似无拂过孕妇的鼻端，让孕妇原本积蓄起来的力气，又尽散，生产起来更加困难。

车外的丈夫急得团团乱转，却无计可施，因得有“男子不入血房”之例，故他也不能探头看向车里。自不知，车中之婢，欲谋其主。

凡尘俗事，三爷素来不理，但这在他眼皮子底下谋害人命，却也容不得，潋滟桃花双眸轻扬，皓月玉白的手在草丛里一探，而后扬手。

一条草蛇正盘在草丛中睡着，却不想被人拎了尾巴丢出去，正正落入车厢之中。

草蛇被摔得发晕，回神后自是摇头摆尾呲牙发威，吓得杏儿尖叫一声，欲闪时，那草蛇飞快探头在她颊上印下蛇吻，而后飞快游走。

车中的妇人吃此一吓，惊得一用力，孩子脱出体外，一声洪亮婴啼如雷，惊得车外其父几乎失足，欢喜不尽握了车夫双臂欢叫:

“孩子，我的孩子，生出来了！”

“恭喜老爷，贺喜老爷，听这声儿，这么洪亮有力，一定是个小少爷啊！”

车夫赵二笑得憨厚，正要再拍马几句，却冷不防看见，丫头杏儿从车中滚落，面上发黑，七窍流血，一声惊呼脱口。

俗世红尘，古道荒凉，一个谋主之婢死于蛇吻，实乃小事，不过是荒地一塚而已。可叹少女黄花，不过因心中之恶，机缘巧合，却做泉下亡魂。

三爷直等车驰去还，方才现出身形，他扫了眼道旁那堆新土，眸中只有淡淡漠然，冷若冰寒，再无其它。

黄河故道不是那么好走的，越走人烟越少，也就越加荒凉，爱热闹的用不上三天就闷死了，也就三爷这种不爱热闹的，走着，还挺美！

可谁来告诉我，这道上生孩子的俩口子，不是南去了吗？怎么会又在这小破集镇上碰到了？

碰就碰上吧，为什么这地方就一家客栈，还仅剩一间大通房，刚好仅有四个床位？

而且，这整个镇子里来去的人，包括那三主一仆，也就那不满月的小东西气息纯净，余者个个黑云罩顶，这是要，全灭？

做为一个怕麻烦怕到宁可躲道旁的人，三爷真有掉头就走的冲动，可是，还没转身，便被个笑不嘻嘻的胖子拦住:

“三爷，哪儿走？老胡为等您老人家，在这个鬼地儿，都呆了半拉月儿了，您可算来啦！”

“胡胖子，你讨打呢！”

皎月清华的三爷看着这个胖子，真是满心的无奈，那双秋波潋滟的桃花眼里，满满的全是嫌弃，清冷语声宛若清泉浮冰，明净澄澈:

“三个月前，你招了只‘飞僵’，找我救下你这身肥膘。这会儿又在这儿拦我，该不是，这镇上人的一脑门儿乌云罩顶，是你惹的吧！”

第六章
胡胖子，大号“胡振坤”，西宁胡家人，魏武之传承，世代以发塚为业，自然容易招惹一些别人招惹不起的东西。

西宁胡家与琴川红氏乃是数代姻亲，红氏一族精于医蛊之术，又与姑苏齐氏同为“九州巡守”，求得几道别人求不到的镇邪符箓，也是可以的。

但，世事无绝对，总有那不走寻常路的，符纸镇不住的东西。

三月前，胡胖子在银川时，不意在千年古墓中，就惹到了这么一只惹不起的，“飞僵”。

飞僵，人故去时，喉中一口浊气未曾吐尽，或逝时不得安，心中憋着口怨气，又碰上点穴的法师能力不足，或法葬(竖着下葬)时，弄颠倒了(脚下头上)，便会化为飞僵。

飞僵，乃是一众不朽不化僵尸中最低层的，神思蒙昧，心性全无，只凭吸血噬人之本性为生，于道法高深者不值一顾，却是这寻常凡人、道者之劲敌，一个不慎，便会丢了性命。

胡胖子当时吓得，一把就将素日里都舍不得用的符箓，全都丢了出去，也得亏这齐氐中人纵是旁系也不是混的，总算那堆符纸有用，定了飞僵半个时辰，才让这胖子逃出墓去。

也合当他命不当绝，在山中被飞僵追时，正碰见三爷在山里采纳初升骄阳里的那一缕紫气。

这俩货冲撞过来时，三爷一时心情好，抬手虚握间，那飞僵便化为飞灰散去。

血海不涸，冥河不枯，黄泉永在，三爷，也就永存。

没人知道，三爷乃是血海冥河化身，凡一切有血有肉之生灵，便受其辖制。

就如同姑苏齐氏的“黄泉大帝”传承，执掌的是轮回往生，是灵魄幽魂一般。

飞僵，虽脱轮回之控，乃三界之外化物，但它体内，却依旧存在着尸血尸毒，自受控血海。

总之，这天道之下，从没什么是无敌的存在，只有你步步自择的因果罢了。

胡胖子也是无奈，他就是有十八个胆子，也没一个敢故意寻事来烦三爷，实在是，近日运道太低，喝凉水都塞牙。

陪着小心，下着小意，胡胖子把那张肥脸给揣兜里，把个猪头愣挤出十八个褶子装成包子样，笑不嘻的迎入上房，殷勤奉茶后，方小心的边为三爷打扇，边轻声禀告:

“三爷，不是我胡胖子不上道，故意招灾惹祸的来烦您老人家，实在是，我这运道，咳，太不济了！

明明不过是帮我家老六个忙，来这镇上给他家妹子送车嫁妆，可就这么寸，马车在镇外坏了，坏得还不是地方，是个土包。

而那土包底下，就是个墓。

胖子我自承不是什么好人，可也不是个坏到根儿的混蛋，这种不上百年的坟，是不动的，只想着给人修好就动身，却不想……”

胡胖子的眼角抽动，他想起那日所见，心中都忍不住胆寒心冷，长吸口气，方才说了下去:

“三爷见识广博，应当听说过，活殉，或是生祭这类事吧！这镇上，就有人，或是全镇人，都在干这事。”

三爷连眼皮也没抬，那双明眸善睐的桃花眼中，潋滟温柔之下，是那昆仑雪岭万载不化的玄冰，无情无绪，寒凛冰冷。

轻放于太师椅扶手上的那一双手，如玉如瓷，莹白透润，轻叩着扶手，似全不放心上，语声轻缓，宛若寒潭静水，冰冷彻骨，却偏澄澈明透清润入心:

“胖子，我想，你弄错了一件事，爷，我不救世，也不屑理这凡人俗世的争斗。

这世间，因果自择，不会因他是人，便可抹去做过的恶，不去接受他自己种下恶因后的果。

胖子，能帮这镇上的人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是他们自己，己之无惑，心自无迷。

我，管不了，也不会管。”

我就知道！胡胖子有种想以头抢地的冲动，他在死等三爷前，也曾去信求过姑苏齐氏，齐氏新任家主八爷，回的，也是“因果自择，与旁人无涉”。

这些高人们，怎么全都一个尿性——怼死人不回头呀！

不过，胡胖子也不是要求三爷救人，那日墓中所见，他对这镇上的人，也实在好感欠奉，他是可怜那墓里的人。

犹记那日，马车车轮坏了，陷入个深坑里，好不易把车弄出来，才发现，那车轱辘陷下去，是因那下头是个墓，车轮压坏人家墓顶了。

胡胖子也是本性使然，他胡家代代都是吃这碗饭的，好奇之下，纵知不是百年以上的墓，也会钻下去，看上一眼。

然，就这一眼，胡胖子的后脊梁骨都在发麻！

底下的墓室不算大，也就七尺见方，可却是风火青砖修的，四壁之上以朱砂艳红画着无数镇压的符箓。墓穴正中一口竖棺血红，透着妖艳邪气，腥膻之气中人欲呕。

四壁之上龙首衔环，粗若海碗的铁链自四下伸出，牢牢将棺木禁锢其中，链上更贴满符纸，显是深恐这棺中所禁锢者走脱。

敢下斗，在地穴中讨生活的，十个有九个都好奇心重，有时不为钱财也会往墓里钻，为的，便是那寻常人终其一生也见识不到的东西。不仅是各种值钱器物，更为那世人所不知的秘辛。

别看这胡胖子一身肥膘状极惧死，实则那好奇心，比九命怪猫也不差什么，所以，这位绕着棺材转了几圈，果断决定，开棺。

只是，这棺钉让胖子一看，就皱了眉，棺材钉通常是竹木为钉，少有用铁，为的，便是灵魄可借竹木之气顺利轮回。

用上铁，不是棺中之人生时与人结下不世仇怨，便是其人非寿终正寝，乃为横死之凶煞，需以铁钉镇之，令其凶煞之气不得为祸。

可用胎婴头骨铸造成钉的，却是少见，且不论这活取胎婴乃一尸两命之事，仅凭这棺钉为九，九为极数，十八条性命来阻人轮回，这业障就不可谓不大。

看到这种棺钉，胡胖子要再不知棺中人是死于非命，那他也真是白活了。

但，纵是心中发凉，可象二十四只小兔子在心里乱挠似的，胡胖子更想知道棺中何人，所历何事。故，他胡家世代相传的手段，这便用上了。

墓室四角，各点香三支，以金银元宝为祭，胖子合什于棺前默祷，而后取出一柄青玉如意在手，如意的云头上有赤金红宝，中间持手处有明珠碧玺。

持之轻点棺钉之上小小婴骨头盖，却听一声凄厉婴啼，那棺钉之中冲出团小小黑气，绕如意三圈儿，化为透着白光的白白小小胖婴儿，咬着肥嫩嫩指尖，冲胡胖子发出欢喜笑声。

苦逼的胖子此时神色肃穆，足下踏着北斗天罡步，手持如意，口中默念着什么，绕着棺木，一颗一颗挑动棺钉。

放出九个小小婴孩后，那张肥肉堆叠的脸，用种肉疼到极点的抽搐表情，细心取出张金色符箓来，挑在东南角贴于地上，并指轻叱:

“乾坤阴阳，天阳地阴，亡灵归土，金符引灵，酆都城，开！”

应和着胡胖子的叱声，一个散发幽冥之气的黑色涡旋出现，九个胖娃娃欢叫着绕胖子一圈后，投入其中，而后重归平静。

那贴符的地面之上扬起些许纸灰余烬，映着胡胖子那如丧考妣的肥脸，有些，滑稽！

第七章
“我的符啊，那是唯一的一张金符，是我求了齐家三爷大半天，老脸都赔尽了，才求来的呀！”

胡胖子心疼得肝颤，连声音里都带着哭音，他不就是一时好奇钻了趟地，再一时不忍心，就……！

可是，他的符啊！为瞧个新奇，这是赔大了呀！

胡胖子不知道，在他捶胸顿足，心疼肉痛时，地上金符灰烬处，出现了一枚玉钱，碧色清透而浓郁，华光溢彩，是古时墓主用来放至棺头的通冥买路钱，不仅少见，且十分珍贵。

而这种不沾尸气，通透溢彩的玉钱，乃是因墓主为大善大德之人，若能得之，不比胖子用掉的金符差，有极强的护佑之力。

胖子并没发现玉钱，他还在弄那几条禁锢棺木的铁链，边弄口中边在低骂:

“布这种局，这一看布局的就不是好东西，那可是胎婴，没见天日，一尸两命的从娘肚子活掏出来，弄这个的，全该死无全尸，下油锅。

还以铁索禁锢棺木，这多大仇？要人家永世不入轮回，不死不活变成怪物，谁这么毒？抱你家孩子下井了是吧！ ”

别看胡胖子一身肥膘，那指头粗得跟小胡萝卜似的，可这手却十分灵巧力大，在几个节点上用小木棍捅了几下，再从食指戒指上扯出根极细的银丝，几下便切断了一根铁链，那纠缠在一起的铁链团瞬间四落。

棺木的外缚，开了！
勤劳的胖子象只肥肥的地鼠，又从原路钻了出去，不一会儿便拎着装满水的小木桶和块洗脸面巾进来，仔仔细细把整个棺木擦拭了数遍，换了无数桶清水，方露出棺木那未上漆的原色。

汗流浃背的胖子一下坐到了地上，边大喘气，边骂骂咧咧:

“生儿子生不出的缺德玩意儿，黑狗血刷棺，得宰多少只狗狗才能刷成这样？这棺中的主儿与你有仇，这狗也跟你有仇是吧！
缺德玩意儿，如果让胖爷我碰上，没死，我胖爷就一屁股坐死你。死了，爷把你掏出来烧成灰，丢大街上千人踩万人踏。”

愤愤的胖子狠狠捶着地，玉钱飞起正正砸在脑门上，落入他下意识张开的掌心里，被砸得一愣的胖子呆了呆，傻傻的瞪着玉钱自语:

“这是，给我的？天爷，终于有件保命的宝贝了！”

胖子兴奋得扭腰就跪在棺木前，双手合什连声不迭的祝祷:

“不知您是那路真灵，也没备得三牲酒礼，唯有送上几个响头，以表我心意。”

胡胖子这几个头磕得实在，直磕得额上乌青，方才起身，重又点上三支清香插在棺前，而后小心的起棺，将棺盖移开，棺盖方开，胡胖子便看见一双尖削的手直直前伸。

胡胖子惊得一退，棺盖也落于一旁，胡胖子忙欲去接时，却发现那棺盖内板上，密密麻麻刻满了略显零乱的字迹，而那字迹，显是用手刻上去的。

封棺之时，棺中之人是活的，而且神志清明！

畜生！胡胖子双手紧握成拳，活人封棺，濒死之前所受之苦痛，非是常人能想象，何人心狠至此？

若死者入棺，这般狠毒的布置，顶天也不过是困住死者入轮回，化为不死不活的僵尸，纵难入轮回，可若机缘到时，也有脱困之日。

但活人入棺，灵魄被血棺所封，又被九枚胎婴头骨棺钉钉棺，铁索绑缚，纵有机缘，棺中人怨息难散，终将化魔。

化魔的灵魄，不容于天地，终将化为烟云湮灭，这种结局，对于大奸大恶之人，也稍显恶毒。

毕竟，要一点点看着自己魂灵分解崩溃，化为烟云，却什么也做不了，那种绝望，是旁人所无法明白和感受的。

胡胖子能下斗，他的心就不会太软，可这不软的心，在面对这般之惨状时，也忍不住愤怒和悲悯。

可胡胖子没料到，他真正面对棺中人时，他的愤怒燃烧得更高，他的怜悯更加布满心房。

棺中是个身着大红嫁衣的女子，却是一身狼狈，那狼狈不是死前的挣扎造成，却是被人糟蹋后的不堪。且她那双赤着的，遍布青紫伤痕的双足，被人用两枚铁锥将其与棺木钉在一处。

女子双手上举，指尖的肌肤尽损，露出了尖削指骨，那些字迹，便是这女子用这双已磨尽血肉的手指骨，一个一个刻上去的。

或许，是做下这恶业的人也不敢面对这女子，所以，女子的脸上有一张古怪狰狞的青铜面具，面具极为狰狞而邪恶，让人见之心中生寒。
胡胖子好歹也是齐氐一族的老顾客，各种的奇闻诡事可是知道得不少，这面具，也在其中。

这青铜面具最早是出现于夏朝的一座陪葬古墓，是墓主人赐与宠爱奴隶最后的恩赏，用以遮掩死后的痛苦面容。

说是“恩赏”，实是一种禁锢，禁锢面具后的人，直至永生永世！

胡胖子这会儿气得手都在抖，他这辈子也没想过，这世上会有这么狠毒的人，不，做出这么无耻狠毒的事，还配称人吗？

取下青铜面具，在不懂行的人想来，不过举手之事，可在胡胖子看来，真的，得慎重。

好在西宁胡家也不是混事儿的，魏武传承，也不是摆出来好听的，何况与齐家人交好这许多年，多多少少也学了不少东西，解决这个，不是难事。

胡胖子又化身搬家鼠，在马车上找出坛上好的女儿红酒来，而后又取出清香点在四角，更以黄符纸镇压于四方，奉上美酒，祝祷一番后，取出个小布包来，展开来，却是一套酒器。

酒器古拙而带着神圣，那是祭祀之礼器，是胖子“掏老宅子”时弄到的宝贝，用以祭奠安魂乃是最好，也是解除面具诅咒的方法之一。

“一樽开灵路，二樽安怨灵，三樽解咒秽，自此斩恶缘，断！”

胡胖子也是拼了，这斩缘断恶的本事，是他从齐家三爷齐轩手中习来的，这是第一次用，管不管用，他也是拼了全力，只能说一句——尽人事，听天命。

或这天命真的还是垂怜众生，半吊子的斩缘断恶之术，还让这胖子办成了。那青铜面具发出声轻轻的“咔”响，无数裂纹蛛网般出现，而后铜片一块块剥落，露出面具下一张美丽如沉睡海棠般的脸。

纵然，不知其落葬多久，这张脸也依如生时，宛若沉眠，若非那双空举的，折损皮肉露出指骨的手，她，宛若在生。

第八章
胡胖子满心的怒，这孩子顶多十四、五岁，同家里那个不良于行的妹妹一般大小，对这么小的孩子下手，当真是不当人子。

胡胖子小心的取下钉着女子双足的铁锥，却又细心的用白巾，把那取了铁锥后留下的大洞细细包扎，只当为妹妹裹上伤口。

而后想了想，还是自衣下取出个小包裹，打开来，里面是双很漂亮的绣鞋，是胡胖子为小妹特意挑选的礼物。只是，他把这礼物，送给了这可怜的孩子。

“穿好了，很漂亮，这样，小妹妹就可以开心点儿，去轮回吧！”

胡胖子为棺中女孩穿上鞋后，退步取樽，以酒三樽为敬，方才离开墓室，封坟后驾车离开。
胡胖子并没再合上棺盖，所以他走后，棺中人那双僵硬高举的手缓缓放下，那双阖着的双眸也忽地睁开，美丽脸上浮现出一个冰冷的笑，轻盈迈步走出棺木，樱唇轻启:

“哥哥？的确是个好哥哥！可是，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哥哥。”

胡胖子并不知道，他的善心之举到底造成怎样的因果，他这会儿正在磨三爷，想为棺中人讨一个好的结果。

胖嘟嘟的肥脸堆出谄媚来，极尽殷勤的为三爷打扇，也不管已将秋凉，只极力为棺中人卖惨，说得凄凉无比:

“三爷，您不知道，那女孩才十四岁，她家是外来落户这小镇的，父母双亲都是良医，日子也过得殷实。

因为不是镇上的原住民，所以他们并不知道，镇上的人有多排斥外来者，他们镇上原有的外来户，都被镇上居民联手害死。

而且，三爷您知道吗，他们把男人杀死，尸骨分拆烧入瓷器，让瓷器变得极白极有美感，再卖给过路的商贾。

女人们禁锢起来，糟蹋生子后，男孩接续血脉，女孩及母亲则杀死做肥料。

更有一种女孩，生日时辰极好，便会被全镇男子一起糟蹋后，活封入棺，以狗血及胎婴钉封印，埋入特定之穴，可保此镇百年繁华，且灾祸不侵。

此镇之民，世世代代便是依凭此法在这里生存，还生存得比别地更加好。也是为此，谋杀外来之户，已成为定例！”

三爷桃花明眸中水光潋滟，没有同情，没有悲悯，他的双眸虽比天宇星辉更加璀璨夺目，但那眸子深处，却是结为玄冰，永不解冻的冰雪寒天。

修长手指玉白莹润得象最好的美玉雕琢，轻轻扣在扶手那包浆莹亮的的木头上，却寂静无声，除了想听的人，无人听到。

这一声声的轻响，却在镇中原住之民心中回荡起，仿佛是丧钟的敲响，复仇的脚步，终于渐渐行来。

夕阳湮灭最后一缕光明，暮色沉沉，说得口干舌燥的胡胖子，一气灌了三大壶水后，才愕然惊问:

“三爷，您怎么一口水也没喝？”

“你不那多的话，也不会那么渴。何况，一个怨鬼如果要报复这整个镇子的人，首先要做的，便是，污染水源。”

三爷轻轻舒掌，如同冰谷水瀑之下那一株轻展花瓣的幽兰，一只羊脂白玉的茶盏出现手中，盏中茶色青翠，香气清远，浅啜一口，唇边扬起一抹浅笑，似棠梨若雪，飞花缤纷:

“齐家的茶，还真是好喝！”

姑苏，桃花坞中，八爷齐桓惊愕的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掌，不由自主的脱口轻呼:

“三爷，至于吗？一杯茶也要抢我的，您是到了蛮荒野地，连茶也喝不上了吗？”

不提那远在姑苏的八爷是如何惊愕，反正，三爷觉得，这茶，还蛮对胃口的，不时还自虚空里续杯，也不管被抢了茶盏的八爷是如何的郁闷，反正他老人家挺惬意的。

郁闷的还有在门外梨树下吐个半死的胡胖子！他在三爷开口后，就猜到，他和镇上的居民及过往商户，喝的水中，有尸水。

苦逼的胖子这下要饿肚子了，不光水还有食物都已沾染尸气，吃了真的会变怪物，但为了不变怪物，就只能饿着。对于好吃成性的胖子，那真是这世间最大的恶意。

苦逼的胖子不知道，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因为他还打着主意从三爷手上讨来吃喝，却不想茶是可以讨来，这吃食~，三爷他不吃呀！

夜色深浓，原该是月半的日子，今夜却连半颗星子也看不到，镇子四周变得象死一样的寂静，伸出手去，连放在眼前的手指也看不清，天地昏暗而浓黑如墨。

有句话叫“无月无星杀人夜”，今晚，也的确是一个适合杀人讨债的夜晚，因果终将结束。

轻盈的脚步在这小镇街道上行走，象是一只可爱的小人鱼在轻盈的跳舞，舞动着这夜的冷寂，带来死亡的欢歌。

镇长的家是镇上最奢华最好的住宅，家丁无数，女婢成群，过着最奢靡的日子。

在这大宅的地下室里，有数个怀有身孕的女人，及无数目光呆滞的美丽女孩，她们，全是多年来迁来此镇的外来者，被拘禁于此，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一切，象本该在山间烂漫开放的花朵，却零落在尘埃里枯萎，等待着，腐败成泥。

轻灵的脚步，象小鹿一般蹦跳着穿过回廊，没有惊动任何人走向镇长的房间，很随意的走了进去，而后，房里的灯，灭了！

镇长王尊从来都把自己当做这镇上人的天，生杀予夺全控于他手，他不娶妻，因为有无数女人为他生儿肓女，他，也掌控全镇的生死。

王尊从来不相信报应，他的家族数十代以来，都是这么牢牢将镇上的一切掌控手中，所以，王尊从没想过，一个活祭入棺祭物会以这种方式归来。

美丽得象海棠花似的小脸上，有着诡异的小小笑容，甜美而惑人，在王尊的惊悚的目光中，那皮肉尽损露出森森白骨的手，按在王尊的脸上。

同时将他那伸向个乌木牌的手，轻轻一折，轻脆的骨裂之声中，王尊双眼瞪出，却无法惨嚎，他的舌头，被那只小手扯了出来，也止住了他的嚎叫。

无法挣扎，无法招唤，那些本该保护他的婴灵们，在女孩轻轻竖起食指于唇前示意噤声后，全都乖乖的聚在了一起，玩耍。

人的舌头能扯多长，能围住他自己的脖子吗？答案是，不能，差了半寸！这可不是胡说的，是女孩亲手扯出来量的。

象拆卸一个布娃娃，女孩把王尊拆成了一堆血肉零碎，杀人者最终也尝到了被杀是什么滋味。

夜漫长，账，要慢慢讨！

第九章
胡胖子从来不知道，夜，会如此的漫长，四下恍若旷野空林，别说人声犬吠，就是虫鸣夜鸦之音亦是全无。

胡胖子虽有心走出门去一探，可回首却见三爷正在灯下，一卷诗书一樽酒的闲淡时，却无端腿软，不敢多动一步。

胡胖子看似心粗，却实乃内秀，他的确算是个“好人”，却不是个蠢的。三爷，看似气宇清华，隽永温雅，可他眼底的寒冰冷凛从来都不是假的。

三爷待人好，那是他的随心而为，并不代表他是个绝善之人，会允你一切所求。

只看这镇中人口数万，走商过客无数，那棺中人经历凄惨，可他老人家眼眉也不动一下，只这般孤灯一豆，执卷品酒，便知，三爷并非常人可猜度。

胡胖子再善，也是个地底讨生活的，发丘也好，摸金也罢，魏武之传承下，就没几个滥好人。再说，自家要做好人，却拖了旁人去涉难行险，这种事，他胡胖子再不要脸，也做不出。

枯坐发呆，胡胖子的脸上全是苦色，越来越浓的血腥之气象无所不在的薄纱，把人层层包裹起来，连呼吸也无法自由，胸腔里，憋闷着死亡的气息。

三爷却似全无所觉，只是将樽中残酒泼去，一股清浅幽淡的兰花香气溢开来，房中血腥之气立散，胡胖子长呼口气，又能喘息了。

而三爷那宛若皓月脂凝的玉白手掌，轻举空樽，不知何处虚空露出一点儿青玉壶嘴，酒泉清泻入樽，荡起珍珠白沫与清甜梨花香气。

被馋得直吞唾沫的胡胖子，果断涎皮赖脸递上只自家自备的酒碗，一脸的讨好，象只馋肉的小狗狗，眨巴着黑豆似的眼晴，满是渴求。

　

三爷酒樽一倾，樽中酒全注入胡胖子的青花酒碗中，他自家手掌轻翻间，自有美酒琼浆入樽中。

胡胖子心性算得豁达大度，对于自己不知不解的事，从不轻下绝断与评定，更不会轻易以眼前事，论定一个人，一件事的对错是非。他知道，他胡胖子是人，不是圣贤，更非神，定断不得人间是非。

房中二人对饮浅酌，房外却已成了血池地狱，什么叫鸡犬不留，这便是了。

　

这个集镇此刻已然积起血河盈寸，处处有血肉尸块，染血之地不闻其悲，半夜过去，无论是王宅的仆妇下人或暗室所困之女，都已成棺中之女手下亡灵。

行商也罢，走贾也好，无辜也罢，枉死也好，连这客栈之中的人，也仅余那一家三口与胡胖子及三爷。

步行婀娜，身姿若烟柳，棺中女轻盈带笑而来，足上那双绣鞋依旧点尘不染，这盈寸血流也不曾污了它，看来，棺中女极珍视它。

那对夫妻带了小儿缩在床上，夫妻二人一边拥在一处发抖，一边小心护着怀中幼儿，还极力护持不让血腥恶臭袭扰小儿。

门，无风而自开，烛火吞吐幽绿之色，诡异而阴森，丈夫将妻儿掩于身后，纵心中恐惧犹直面棺中女，面色苍白却语声沉稳:

“姑娘，冤有头，债有主，我邓子棋自问无愧于人，若有得罪，可寻我一人，与我妻儿无涉。”

“无愧于人？”

浅笑轻语，宛若海棠映烛分外明艳，轻盈若烟云，轻轻移近床边，那芙蓉花醉的美颜几乎贴上那邓子棋的脸，轻呼出的喘息带着血腥的甜腻与中人欲醉的脂粉香气:

“十三年前，那夜，我逃到客栈的马棚里，乞求阁下带我出镇，可您却一语不发，自家走了。

也就是那晚，我被整个镇子的男人糟蹋，而后活活钉了双足封入棺中。阁下，‘大恩大德’，永志难忘呀！”

邓子棋唇齿轻动，却终是一语不发，只将妻儿护得更紧，脸上神色冷肃:

“姑娘，邓某当时势单力弱，姑娘何以为我能带姑娘出得此镇？虽我欺心，但弱妇孺子无辜，请高抬贵手，放过她们。”

“夫君，夫妻一体，不必如此！”

邓夫人虽面色凄白，却神色坚毅，她虽貌若傍水而居的水仙，纤弱而易折，却实则极坚强不屈，语声平静似冷水无波:

“姑娘，我夫君若有不是，我乃其妻，当伴而受之，只是幼子何辜，当请放过。

若姑娘不纳，也无妨，我们一家三口齐入黄泉，也免牵挂，来生再聚也就是了。”

“你也怜妻惜子！当日，若也怜我一分，又何有今日？”

棺中女冷笑狰狞，她那美若春花艳若桃李的脸色扭曲，尖尖十指弹出乌黑尖削的指甲，狠狠直戳而下。
艳红鲜血从床上流淌而下，伴着幼儿哭号在房中流动而过，邓子棋夫妻相倚一起，面色平静，双手相牵，只眉目间有忧色淡淡，似在心怜幼子。

夫妻二人胸间洞开着个血洞，心脏已失，但比之镇上其它亡者的尸骨无存，他们已是留得“全尸”了。

胡胖子听得房门一响，惊得口中的酒几乎喷了出来，回头望时，被呛得酒水从口鼻中直呛出来，咳了个惊天动地。

棺中女怀中抱着小儿，冷厉幽深的目光狠狠瞪着三爷，象饿狼盯着块大肥肉一般。

丫头，虽然你已然死得不能再死了，可这么看三爷，也会再死一回的呀！

胡胖子在心中惨嚎，狼狈的抹着呛出的酒水，还没开口，眼前一花间，怀里已多出只握拳嚎啕的小包子，而棺中女已欺近三爷半米以内。

棺中女只觉眼前这琼华玉树般的人对自己，有种极大的吸引力，仿佛将要饿死的人面前，放了一碗喷香的红烧大肘子。

想要将这芝兰玉树般人儿拆吃入腹，一星一点也不留与旁人，真的好想，好想吃！

一声鬼厉尖啸，棺中女被弹飞落在门外，翻滚哀嚎，身上点点星火若小小红莲花开，纵是来回翻滚，也压之不灭。

三爷桃花双眸水光潋滟，眼波流转之间似若有情，可那双璀璨夺目宛若星河光辉下掩映着玄冰的冷华，纵然光华璀璨，却冷得魂灵亦会冻结。轻勾唇角，语若冰河静流，碎冰相击声极优美冷冽:

“凡人生而有罪，自孕时便承天地之恩，自生后掠万物之机为己存，却不报天地之恩，只怜己之小怨，生世相复。

尔恨此镇之民夺汝性命，辱汝之身，却不曾思过，汝杀之行商邓某当日不过少年，有何能为求汝出困？况，其人出镇亦曾报之官府，官府尚且不敢出力，汝又何怨其未救？

且，汝之父母医行四方，明知此地有异亦要定居，汝也曾生疑此地之风，却亦未阻，因果自择，又何怨他人？

若言汝杀者与之有因，汝对本尊出手又乃何为？无非贪婪心恶，业报临头罢了！”

“我……不服，纵是因果……又如何？不过你强，我弱……”

棺中女狰狞抬头，脸上已失芙蓉之色，全是妖鬼的邪恶与狠毒，那双眸子中瞳仁缩小如淬了毒的针尖，只余眼白，瞪视三爷:

“若我能高……定……”

莲焰高焚，将棺中女化为飞灰不余点尘，此刻胡胖子方才发现，门外，早已血积成河。

第十章
胡胖子才要惊呼，却觉眼前一亮，似乎有什么从眼前拂开，再看时惊得几乎坐在地上，这哪里是客栈？

这就是个破败荒僻的废墟，哪里有什么血河流动？只有荒草朽木，低头看手中孩童，还好，不是枯骨，是个活的孩子！

“三爷，这……这是闹妖了吗？”

胡胖子有些跄踉的迈出门去，只见此处乃是四野荒废之处，而此刻已是日上中天，何来夜半血流？一股冷气从足下升起，直至头顶，脊背酥麻而冰凉，这~？

胡胖子回望三爷，却发现，这客栈废墟，三爷所在的上房，居然是空浮于断垣残壁的木架之上，依旧简洁而稳固，闹妖？闹妖，有三爷厉害么？

走出“客栈”大门，四下全是荒废已久的残破房舍，不远的“街口”处那对被“剜心”的夫妻，与仆人正惊吓的从地上爬起，见胡胖子怀抱婴孩，慌忙起身来接。

胡胖子也很开心，不用再抱着只软乎乎的握拳闭目大哭小包子，一把塞给其母，掉头就走，他要去镇外，看看，那座墓。

墓室依旧，棺中人却只余枯骨，只足上一双绣鞋精致美丽，一切犹若迷梦。

憋了一肚子不解的胖子重又封好坟，嘟着张苦瓜胖脸回到“客栈”，却见那一家三口与仆人赶了马车逃命似也离开。

而三爷却正手中抛玩着一枚明珠，一见胡胖子便长眉轻轩，语声带笑，似冰玉轻击，若流泉飞瀑，听入耳中有种清润的沁凉:

“如何？可找到什么了？”

“三爷，胖子我实在是想不透呀，请三爷为我解惑！”

实在是猜不透这闷子的胡胖子，果断谄媚的缠上三爷，若得不到个结果，他能把自家给闷死。

三爷扬手间，那鸽子蛋大小的明珠丢入胡胖子怀中，看着胖子手忙脚乱的接珠子，那只桃花眸子中似有笑影掠过，象浮光轻掠过冰河静水后反折的璀璨华光，语声轻缓，带隐隐笑意:

“有何不透？原因，原因此刻不在你手中么？”

“珠子？”

胡胖子将明珠对向阳光，却不知其所以然，肥肥脸上惊愕之色，让人见之发笑，偏生又觉出几分可爱来:

“三爷，这珠子，有什么奇妙么？”

“海有大蚌，蕴珠为‘蜃’，可迷心成幻也！胖子，你读的书，全被你拌饭吃干净了么？你家老爷子若知，真会拎着鞭子抽死你。”

三爷笑得温雅无害，气宇风华飘逸出尘，偏这说出的话，却象淬了毒的小刀，锋利的扎心入肉，却又让人沉迷，只想刀进更深，不欲脱困这并不温柔的“毒”:

“你的思虑已受这蜃珠所惑，才会在墓中开棺祭灵后堕入幻境，其实这一切血腥，已然过去十数年。

你因入迷障，才会以为自家已到此地许久，其实，你比那对夫妻，不过早到半个时辰，一切，全是蜃珠作怪。”

“三爷，胖子我脑子笨，劳您驾，给我细说一下吧！”

胡胖子是真的有些懵，抓耳挠腮而无果，他是真的不明白，自家本是受人之托，来给他的结拜兄弟贺老六的妹子送车嫁妆。又怎会呆了半月的镇子是废墟，那他所送的嫁妆，是给鬼送的吗？

还有，镇外那墓室中的婴孩，棺椁，以及棺中人，甚至他所耗的金符，又是怎么回事？不明白呀！

“人笨了，真的是，没药医了。”

三爷低眉浅笑，那一抹笑影象清艳桃花瓣飘落入春水，涟漪轻荡碎开一池碧色。

三爷对胡胖子这种二货极是宽容，或许是因为，犯傻的他们总是让三爷想到用湿漉漉乌眸看着自己的小奶狗，可爱而娇憨。

对这种无害又忠诚且可爱的生物，三爷总是比对人，要多上几分耐心，故也不再多损这，快把一堆肥肉的包子脸给挤出数朵“牡丹花”的胡胖子，语声凉淡得象雨后的柔风，带着几许清寒溢开来:

“这集镇立于这黄河故道之所已有数百年岁，初代镇长乃王尊之先祖辈，习艺于茅山，有驱鬼役神之能。

那位王氏镇长因此地常受灾劫，深忧后辈子孙生存之难，又逢有仇家举族追杀，擒杀之后，内有一女命格奇异，那王氏镇长灵机一动，以鬼祭之术生祭此女，保得后代安平。

自此之后王氏一族代代皆以此术佑护此镇，传至此代镇长王尊已然传了数十代，伤及女子性命何多。

你以为，就凭你习自姑苏齐家那些微末之术，和一张金符就能渡送婴灵，得枚通冥买路玉钱？什么玉钱，你当时得的，便是这蜃珠！而这蜃珠乃是镇长王尊那不识数的，给棺中女子塞口枚时，误塞的。

蜃珠有惑人心志之能，在十几年前时，它就迷惑了前时累及六子一起丢命的齐氏家主，让其解了封印，放出棺中之女，平了此镇。

你的威风‘救美’之举，其实只是不小心误入墓室，蜃珠迷惑下的幻境举止，你还当你真能呢！但也因你一念慈悲，那女鬼才会放过你，那对行商夫妻亦是如此。”

“齐家老家主？”

胡胖子有些诧异的皱了皱眉，忍了忍，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齐氏老家主与其六子行济天下，原有大功德，怎么会也惹了祸？他们可都是好人呀！”

“好人？滥好人也是好人！”

三爷那双潋滟桃花眸中流露出一丝嘲讽来，那张浅浅微粉的唇中吐出的言语，利得象浸过冰泉的利刃，寒凛入心，带起冰冷刺痛:

“齐氏那位前家主，之所以逢难，根子就在他的滥好心上，他当时遇见此事，不过渡魂引灵便罢了手，那女子起尸后灭杀全镇，因果牵缠之下，杀人的业力可是算在他身上的。

若他当日干脆出手报官剿灭此镇，天道之下，禀天而执法，纵有因果亦不受业报。可那人到好，纵放女尸为仇，又不及时收拾，任其盘踞此处，这业障累积，连累亲子便是其果。

别说他做不到，齐氏家主的面子，纵是官府中人，也得给上几分，要知道禀天执法与纵尸行凶，天道功过的计算可是不同。可他明知如此却偏因一时对女尸的怜悯，而私纵，才会累及亲子。幸得八爷身负黄泉大帝传承，否则连他兄弟也剩不下。

你不是在幻境里也奇怪过，爷我不救人么？告诉你，这镇子里的人与常来往的行商，都知道这镇子是靠什么维系的，且有相助，所以当时被屠，真是不冤。但暗室中的那群可怜女子却是真无辜，那女尸连她们杀了，这业造得~，所以，被爷的红莲火炼化，也是她自寻。

所以，别说这只是幻境爷不出手，纵真碰到，爷也不会出手。因果有报，唯人所自招，非其自行撞上爷的门，便是天道不允。天道不允下出手，那些人与爷没这个交情！

至于你的‘代兄弟送妹子嫁妆’，爷问你，你身上除了那双送出去的，给自家小妹的绣花鞋，那车嫁妆哪儿去了？你的兄弟，真还健在吗？”

第十一章
悠语轻诘破迷障，胡胖子眼中似有什么被挑了出来，脑中也似有一弦崩断，猛的身子一震，脱口出:

“老六？老六几年前就折在了汝南！我去，他妹子死了有小二十年，结的亲，可是冥亲啊！

老六，哥对你不错啊！你死都死了，还坑哥哥一道。要我给你妹子送一车嫁妆？你想让哥哥我陪你一起吃土呀！”

三爷桃花明眸轻扫，明明白白的蔑视着这只“拱土猪”的智商，他轻抖衣袖，那双如瓷如玉般的手拈起片犹显苍翠的木叶，轻扬风中，绿叶轻飞，划出优美的痕迹飘落，叶尖直指西方。

胡胖子还待要报怨，却惊觉四野茫茫，三爷犹若那蒸发于竹叶尖的露水般消失无痕，苦逼的胖子哀嚎出声:

“三爷，祖宗，你要走，也搭我胖子一把啊……”

九曲黄河，故道荒凉。

小毛驴白肚皮儿，一身皮毛油亮发光，四蹄儿轻快，项上铜铃叮叮当，不急不徐的驼着小媳妇儿往家赶。

这往西去的道路已是越发荒凉，这家里能出得起这么精神的毛驴，送媳妇儿来去娘家婆家的人户，已算得上富裕人家。

小媳妇儿发髻油亮，插着一支素银钗，身上红袄绣花，撒腿的黑色土布裤子在裤角处也精心绣了圈红色小花，黑底红花绣花鞋，全然是老秦人家新嫁妇的打扮。

只是，这新嫁妇，身高足有八尺，鞋长近两尺，膀大腰圆，唇上颌下，还余有脂粉也遮不住的青色胡茬子，骑在驴上，双足触地，也不知是驴在驼人，还是驴子多生出两条腿来。

这般彪悍健壮的“小媳妇儿”，真的要个人，才受得住！

这故道两旁看似无处隐身，但地土之下却有人声窃窃:

“老大，靠不靠谱呀？这老七这么壮的小媳妇儿，就是再不挑，怕也没人敢要。”

“说什么屁话，他不像，你上！”

“得了吧！老大，老十一这尖嘴猴腮的，就更不成。”

“他娘的，你俩全给我闭嘴，再吵，再吵，我把你俩全扒了扮成小媳妇儿，给我钓鱼去。”

嘀咕的人声立寂，只听得驴蹄“嘚嘚”声，甚有规律敲击着地面，忽然，这寂寂之处，似有若有若无低吟之声传来，似风声，又似水声，还似挟杂着凄呼厉叫鬼哭幽泣，让人毛骨悚然。

天低云厚，乌云狂电，雷电之音，声声摧心灭魂，不光是那小毛驴惊得低呜住蹄，连连倒退，就连驴背之上的壮硕“小媳妇儿”，也是左右顾盼神色不安。

尘卷黄沙，似黄龙在天地翻腾，风沙迷眼，直欲压服人心，一道黑色烟尘挟着腥臭直袭那骑在驴上的，小媳妇儿！

壮健的“小媳妇儿”似全无所觉，却在一支干枯黑乌似鸡爪的搭上“纤腰”时，一个黑乎乎的，形似蹄状的直塞入烟尘之中，而后，象是触动了什么，一声厉叫尖嚎中，一个衣衫褴褛的干尸直直扑出。

“小媳妇儿”这会儿也不坐在驴上了，跳下驴身撒丫子就跑，嘴里还乱七八糟的叫着:

“啊啊啊~，老大，老五，老十一，救命啊！这粽子，‘黑驴蹄子’(以糯米、朱砂、鸡冠血合以秘法制成的，对付僵尸的东西，因其形似驴蹄而得名)，它不管用啊！”

“我靠，就知道老七这货，一办正事儿，就会出妖蛾子！”

道旁土下，土拨鼠似的窜出几个人来，当先个精瘦干巴象个猴子似的青年，扬手三道黄符“飞”出，轻盈贴上干尸额头与两肩，却在下一刻燃烧成烬，只余纸灰轻扬。

纵是如此，也算得阻了阻气势汹汹的干尸，已然花了满脸脂粉，活像戏台上的二丑的“老七”扑近他们，利落的钻到人中间，抖成筛子般，语声里带着哭腔:

“老大，他……他，他是活的，不是，粽子……”

“活的？你看他都脱水成腊肠了，你告诉我，他是活的？老七，你没疯吧！”

“老大”是个健壮而肤色黝黑的青年，一双鹰似锐利的琥珀色双眼，高鼻深目，身形高大，显得极为精悍，他的口音非是两河口音，更不是老秦人的腔调，而似带西域胡音，象挟金戈之声般锐而锋芒毕露:

“不管了！别说他就一起了尸的‘粽子’，就是千年王八，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也得拿了，交给事主。”

这边巨塔似的蒙古汉子“老五”，已然和干尸交上了手，那身象征着跤王荣耀的彩带装饰，象狮子的鬃毛般风中轻鼓。

纵所对非人，也绝不会有丝毫轻乎与怯懦，那是草原雄狮对猎杀之物的敬意，也是草原雄狮刻在骨子里的骄傲。

“老十一”指挟黄符，全神戒备，这是兄弟的“战争”，他不可轻易在未分胜负时插手，这是兄弟间的默契与尊重。

可是，他却可以全力戒备，为兄弟全身而退做后盾，这，是他们交以后背与生命的情谊。

“老五”是个蒙古汉子，直豪、豁达、爽快，可他的心并不粗，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细致的，也因此，不过是两手相交数下之后，老五便已发觉，事有不对，沉声喝出:

“老大，老七没唬人，这是个活物，不是粽子。”

“我地哪个娘吔！”

“老七”吓得脖子一缩，连家乡土语都冒了出来，他先前只是吃了一吓，这会儿却更是惊得眼瞪如铜铃，下意识的望向自家老大:

“老大，这活儿接得，邪了门！要不，这物儿，咱们收手吧！”

“收什么手！接了人家的钱财，就得与人消灾，别说是个‘腊肠’，就是个人肠，也得抓。”

“老大”语声冷沉，他那张黝黑脸上有着暴风骤雨来临前的阴郁，他那双琥珀色的眸子中有着雷电般的光闪，声音如金石交击，令得出口的话语也带上了莫名的嘶哑:

“老五，你退下，我来。”

“老大，小心！”

　

“老五”反身击开那鸡爪似的枯爪，闪开身去，他可不是个矫情的，这干尸样的“人”，看着干成了把腊干肠，可却如钢石铁铸磕得他这样的跤王力士都手骨生痛，腿上青肿。

所以，“老大”一声吩咐，他便避开退身而出，由“老大”接手。

“老大”抬手便是一幅黑底绘满白色符文的布抖开，符字跳跃如活泼的蝌蚪一般，将那枯干若黑铁的“人”困在其中，任其有开山裂石之力，也只能口中“嗬嗬”做声，被一匹布困在其中。

第十二章
“老七”兄弟几人都还不及露出成功的笑意，便听到清楚而刺耳的裂帛之声，“老大”的那匹受过活佛法印，更浸过符水，染印经文的“缚魔”之锦，原该火焚不着，刀斩不破，却在那干尸挣扎下，裂开了。

　　

“我去，这什么怪物！”

“老七”那张嘴张得能塞下他自家的拳头，惊得两膝直发软，抖得身子都不是自己的。若不是“老五”一把抓住他胳膊，这货，已坐到地上去了。
“老十一”神色沉着，一双小眼精光冷射，他和“老大”一起揉身而上，一个抛出金丝人发混合后，浸以黑狗血的长索。另一个以符箓攻击，配合着，将那一举裂帛脱困的干尸又困住。

“老七”别看胆子小些，人却还真不怂，他一定住神，便反手抽出根乌黑润亮的枣木短棒，抡着就往上冲，冲着干尸的脑袋便是一下子。

“啵”的一声闷响，那干尸被短棒砸中，脑门儿上肉眼可见的便鼓起个大肉瘤来。那原本呆沮无神，瞳孔缩得小如针孔的眼竟恢复正常，含了一层泪光，用指责神色瞪了“老七”，眼中全是控诉。

“老七”下意识的反手将短棒藏在身后，插于后腰，举手亮出双掌，一脸无赖的痞笑着:

“我没拿东西，不是我！”

对于自家这个二货，其余兄弟三人已是习惯了，反正，他三天不犯傻，他们就得怀疑他是不是生病了，或者是被什么脏东西附了身，甚至是被人给换了。

总之，这货不作妖，他们反到不习惯。

不过，也亏得这憨货的插手，到真让他们发现，这干尸，只怕不是尸，是人，但，又算不得活人。

这活儿接得，够不让人省心的啊！

甭管是什么，拿了事主的财，便要为事主分忧。事主让他们不损其筋骨皮肉的带回去，便得完好无缺。

于是，“老大”忍了肉疼，扬手又抖出匹经幡来，将其裹得只剩个头露出来，随手又掏出一大块酱牛肉塞在嘴里，看其吃得“叭嗒”山响，心里浮上不好的预感来，转头望向“老十一”，问:

“老二、老三带了老六老八去滇南有消息吗？老四、老九和老十在兰陵的事有结果没？”

“老十一”黑瘦精悍的身躯似乎塌了一下，没有回答。而不回答，便是最直接的回答，只怕，他们兄弟，快要有什么不好了。

“老七”这会儿方才顾得上换衣去妆，洗净脸后，却是个修眉阔口的高大汉子，虽看着有些憨，却绝对不是寻常人物，因为，他眉目之间与那位一身肥膘的胡胖子，有个四、五成相似。

托这几位捉“尸”的事主，是“惠安集”上的大户，家主是个不到而立之年的姜姓男子，这“尸”，便是他十日前下葬的亲弟，也是姜家曾经的，家主。

别误会，真不是什么豪门恩怨，兄弟仇杀。

这干尸虽名为家主，但却卧病已久，其兄为弟求医，连跳大神的巫师、神婆都请过，花费无数却从无怨怪。兄弟二人感情甚好，其兄长无后，抱养弟弟之长子为裔，故，这所谓家业还是其弟的。

“ 老大”兄弟几人，虽不敢称能识尽人心，可这份儿眼力劲儿却是有的，也因如此，才会出手。否则，扮女人捕尸？鬼才肯干！

却也因此，他们心中方生疑窦:何人会对个病殃子下毒手，让其变得如此的不人不尸，究竟所为何来？

不过这些，可不归他们这些捉尸捕鬼的收拾，那是官家的活儿。

姜家在惠安集上，是望族，姜柏亭与姜松轩兄弟，更是此方兄友弟恭的典范，此次姜松轩离奇的死后走尸，又被活着“捉”回来，自是惊动姜家上下，犹以姜松轩的夫人刘氏为最。

那雪肤素服依旧俏美动人的妇人，不理这姜松轩此刻口中“嗬嗬”，身上污浊，皮骨干枯，肤色铁黑，若不是一双眼此刻黑白分明，真不似活人。这妇人却是半分不嫌，抱着人放声大哭，直至声嘶力竭。

姜柏亭却仅是冷冷扫了那妇人，耳垂一眼，那白皙小巧的耳珠上，挂着金蝶戏花的红宝耳环。

姜柏亭那指骨分明，修长有力的手掌不觉的紧握成拳，语声微沉的道:

“弟妹，先扶二弟回房梳洗用饭，其它的事，我们稍后再谈。”

　

而后姜柏亭又回身冲“老大”一礼，那双风流明艳的双眸中透出种说不清的冷意，连原本温文尔雅的脸上也带起厉色:

“胡兄，我们多年交情，我也不矫情，请救救舍弟，我怀疑松轩此次之事，并不简单。”

“老大”，姓胡名振邦，西宁胡家此代二爷，胡胖子胡振坤的亲弟，因幼时拜师于茅山门下，又得曾得藏地活佛亲睐，故其不沾祖业，反以除邪驱魔为业。

胡振邦有结义兄弟十人，老二江天明，江南世家子弟，精于勘舆之术。老三沈斌，湘西赶尸匠。老四荣鸿羽，海宁弄潮儿。老五布日古德(汉语是指苍鹰)，蒙古跤王。老六云天纵，长沙土夫子。老七叶承远，吴越世家，发丘中郎将传承。老八任九龄，京城第一幻术师(魔术师)。老九郑开元，暗器高手。老十候彪，东北“出马弟子”(跳大神的)。老十一尚飞，胡振邦同门师弟。

他们十一人，老二江天明与老三沈斌、老六云天纵、老八任九龄四人前往滇南镇压一具铜甲尸。老四荣鸿羽同老九郑开元、老十候彪去兰陵捉只“飞僵”。

而胡振邦领了老五布日古德、老七叶承远和老十一尚飞，接了故交至友姜柏亭的这单子生意。

其实，胡振邦方才也发现了，刘氏虽哭得声嘶力竭样，可那眼泪就挤出那么两滴挂脸上，悲非真悲，哭是假哭，未见姜松轩之前，身为寡妇却有心披红挂绿，那狐狸尾巴，遮都遮不住。

胡振邦心中暗忧义弟们的安危，可姜柏亭不仅是事主，也是知交故友，这个忙，他不能不帮。

客房中，叶承远呼出口大气，一屁股坐下，顺手为自己倒了杯茶慢饮。他家世代发塚，身为“发丘天官”，他熟知山法地脉，更知地底事，所以才会由他出面“钓尸”。

叶承远虽看着性子呆，时不时犯二，可外粗内细，是个人精。刘氏那点儿事儿，他要看不出来，才是真瞎。这人心细，又爱琢磨，这一琢磨之下，便琢磨到刘氏窗户底下去了，却发现，有好料呀！

第十三章
叶承远，别以为他就干“地下活儿”的，他也是胡振邦与胡振坤的表弟，是真正受过“发丘天官”传承的。

所以，叶老七这家伙，鼻子一闻，就知道这刘氏房里有暗道，而且这暗道底下，有尸！

至于刘氏一个女人在地底养尸，还是养什么，叶承远并不想理。这个世间，凡小门小户，都会为争口吃的，争点子家业房产而折腾，那些个富户豪门就更别说了。

养尸算什么？养蛊、养……人、养杀手，只有你想不出的，从没有做不到的！

只是，这刘氏一身脂粉香气掩盖之下，除去蛊虫的腥臭，并无半分尸气沾染。那，养尸之人，又会是何人？是否，那养尸之人便是那害姜松轩之人？疑云扑朔迷离，前路不明呀！

尚飞进房时，叶承远正握着乾坤罗圈，点着请灵香，在纸上描出他定位后的机关暗道及地下密室的方位，以及他所猜测的东西，凝神思虑间，竟没发现尚飞已然站在他身边，猛一抬头，惊得一哆嗦，几乎没直跳起身:

“我说老十一，你干嘛呢，吓我这一跳。”

“得了吧！七哥就您那胆儿，能让我给吓着？唬谁呢！”

　　

尚飞随手拎起桌上温好的茶，以壶对嘴就往嗓子里灌，看得叶承远直翻白眼，他虽是“发丘天官”的传承，却也是世家子弟作派，对老十一尚飞的“江湖习气”向来没什么好气，忍不住皱眉:

“十一，咱俩是兄弟，什么都好说，什么都好商量。可我估摸着这次的坑，我们哥儿几个是填不了的，只能投帖子去姑苏齐家。或者学我胖子哥，拦道，看运数够不够，拦下三爷。

再不济，投上十七、八块玉简，看能惊动九爷不！总之，老十一，这三位都是讲究人，为了不到时候你被丢臭水沟子里去着想，还是，讲究着点儿吧！”

“得了吧，我的哥哥！不就嫌我喝茶就着壶嘴儿了吗？”

尚飞干巴脸上小眼睛滴溜转，薄唇带笑，却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天生的筋骨瘦小形如灵猿，纵是五官不算丑，却从来难讨人欢喜，天生遭人嫌的命，纵他是天师一族，也是无法。

幸得尚飞也不是个钻牛角尖儿的，且性子诙谐，若非如此，他的日子还要难过。

只是，尚飞也知，此次之事甚为蹊跷，其它兄长接的活儿也只怕出了岔子，不请强援，他们兄弟此次非交代在此不可。

且，这里头，姑苏齐家八爷，“黄泉大帝”之血脉传承，又是姑苏世家教养，不讲究？才怪！

三爷？这位爷那身行头，连鞋底儿却没见沾过尘，他是个不讲究的人？想什么呢！

至于那位神秘的“九爷”，据说，他老人家在的地方，不小心乱喷个唾沫星儿，都能被搧到西海去塞海眼，就更别说其它了。

总之，高人，都是讲究人！

尚飞无奈望天，拿衣袖把茶壶嘴儿擦了擦，终还是自家也看不过眼去，起身抱了茶壶出门——去换把新壶来。

叶承远没忍住，笑得伏在桌上直拍桌子，被走进房的胡振邦手痒之下按了下头，笑骂:

“尽会闹鬼，老十一那么精明，怎么会在你这憨货面前，回回都栽跟头，也真的是奇了。

好了，别闹妖。你怕也猜到，这次的骨头不是一般仍难啃，只能求援。

旁的也罢，八爷身上有孝，再是从权，也至少两年内不会外出。九爷？这位爷神龙见首不见尾，除非他自个儿现身，否则没地儿寻去。

算下来，也就三爷了，他老人家这几天也该打这块儿过了，寻上些个符祭之物，求这位祖宗搭把手吧！

希望我大兄那身肥膘，能让他老人家映象深刻，可以略略给我大兄几分面，救我兄弟之急。”

叶承远忍俊不禁的咧了嘴，打小，叶承远便和胡胖子更象兄弟——一对儿小胖子！长大后，胡振坤与胡振邦兄弟更是容貌各异，到是叶承远这表弟到与胡振坤是越长越象，活似他俩才是亲兄弟一般。

这事儿，休说是胡振邦觉得无奈，就是胡家老爷子夫妻，也是只剩下相视摇头苦笑的份儿，他们很确定，两家的孩子没抱错——叶承远和胡振邦差了有三岁呢！

尽管口中逗乐，可是叶承远还是心中隐忧，在怀里掏了掏，摸出玉符、信箓(用以招求相熟的道友相助的信香，多以朱砂、符印混以檀木香引制成)，苦笑看向胡振邦:

“老大，玉符、信箓是有，可是，冥河洛三爷是何人？从来就是来去无束的主儿，要他出手，都得是撞了大运才行。若真能请到，才是我们兄弟撞了大运。”

“会的，我，已让老五去接大兄了！大兄那人看着不着调，可是，他的运气，真是~唉！”

胡振邦摇头忍笑，他的这兄长看着迷糊，可这运气真是上了天，那么厉害的“飞僵”，就是联合他兄弟十一人，也仅有把握全身而退。

但，大兄独自惹了，却被三爷救下，不仅毫发无伤，且掏了“人”的老窝，还得了不少宝贝，这运道，也是没谁了！

昆仑山中寂静安宁，三爷舒心的呆了一段日子，那颗在红尘之中略有浮动的心，又沉寂下来，恢复了他那高踞云端，垂看尘俗的故态。

　　

待得昆仑山中又飘起第一场初雪，看着晶莹似琼花柳絮的飞雪轻盈如蝶般飞落，三爷轻抬那脂玉凝霜似的手，接住调皮飘落的雪花，敛去潋滟水光的桃花眸中浮起一缕温柔，象玄冰之下的清泉静流，柔声轻叹:

“桃源虽好，终不可久留，血海之尊，终归要在红尘来去才是。”

玉符、信箓、丹书、香案，这求人传讯之术茅山一派并不精擅，也就叶承远这什么都会两下的才能弄，故此，只能叶承远来。

与此同时，布日古德正扛着胡胖子往这儿赶，胡胖子哼哼唧唧的在蒙古跤王肩头上嘀咕: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老二这混小子，好事儿从来就不会想着他哥我，一有什么倒霉事儿，臭小子一准儿想起我来。

喂，蒙古小子，你打算就这么一路把胖爷扛过去呀？你不嫌累，胖爷的肚子可受不了。”

胡胖子话还未完，已被布日古德从肩头给挪到背上背着，从善如流得噎人一跟头。

蒙古汉子向来憨厚，听到胡胖子说不舒服，便换个方法带人回去，却无形间摆了人一道，也让原本有一箩筐报怨的胡胖子无奈收了声，只能忍到地头，收拾那俩“祸首”去。

第十四章
胡胖子也不是一般人，就这么被人背了一路，他还有心情一路“叭叭叭”的各种说嘴，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山川海岳是无所不“吹”。

也是布日古德这种憨厚的蒙古汉子才能忍他，换别人，早把他给撂山沟喂狼算了。

就这样，这位还不停嘴，一会儿要吃要喝，一会儿又要“方便”，总之，怎么折腾怎么来。

布日古德就是再憨，也知道这位是故意找事儿。不过，一则胡胖子是他家老大的亲哥，二则这么把人“掳”来，实在也是理亏，便只有任由这越来越膘肥体壮的胖子折腾。反正，最后头疼的又不是他。

叶承远虽知胡振邦去接胖子了，却也不能干等着，这些日子日日都以玉符、道箓求请三爷，却是鸿飞杳杳，全无音讯。

所以，被折腾一路的布日古德背着胡胖子进门时，迎头便见中庭那香烟缭绕的香案，与那一道道发出就没见回应的玉符、道箓。胡胖子一瞅见胡振邦，从布日古德背上就蹦了下来，上去就是抬腿儿一脚:

“你个臭小子，好事儿不想着你哥我，有祸事就让你兄弟把我弄来，你当你哥我是你填坑儿的那把土呢？

还开坛发符，你们这破手气，别真神没请来，等会儿倒把鬼招上门儿了！”

胡胖子这憋一路的火，终于找到人发了，不光是胡振邦给踹了个“屁蹲”给坐地上，连叶承远也没逃过。

劈手就夺过那一堆道箓、玉符，看也不看直投入焚符引箓的小玉盆里，“轰”一声，冲起的烟尘纸灰扑了叶承远一头一脸。

直接把人变得除了那口牙与眼白是白的，其它全燎成锅底色儿了，黑得那叫个彻底，灶王爷也没这么黑里透亮过！

而也就在此时，三爷宛若那由淡至浓的的水墨丹青中步出的仙者，就这么飘渺清逸出现在几人面前，宛若天边冷月清光，悠然而立那方。

一袭月白长衣，恰似梨花映雪，身形玉立若修竹，一双敛去潋滟波光，变得凌历锋锐的桃花双眸中，似有玄冰冷凝，那语声听似甚温柔缱绻，却偏暗带寒冽的如水清润，看着胡胖子似笑非笑:

“胖子，讨打呢！”

指骨透玉，腕若冷玉凝霜，微微扬手，那原本一尘不染的织锦月白长衣的袖口，沾着指甲盖大小的纸灰，却是那被胡胖子一把全投下的玉符、道箓才有的暗金色。

趋利避害乃是人之本性，纵是亲兄弟，胡振邦也不敢出言相助此时顶着三百多斤肥膘，堆着一身肉肉与猪头的兄长。

何况明知胡胖子性命无忧，顶多是皮肉受罪，他们这些“运气极差的小喽啰”，还是躲一边儿，歇菜吧！

“三爷，祖宗，胖子可终于见到您啦！”

胡胖子何人？没脸没皮最是不走寻常路的人物！他知三爷好洁，不敢扑上去抱大腿，索性一屁股就坐在地上，拍手打掌，涕泗横流的嚎开来，就那嗓子，山魈听了也得吓一哆嗦:

“您可不知道，我家这对儿败家精的弟弟，真的不是东西呀！他们惹上了事儿，就把我扛来填坑儿。

三爷，胖子我苦呀……，这俩破孩子太坑人了，您可得给胖子我，做主呀！”

我说哥，有你这么埋汰自家弟弟(表弟)的吗？这么睁着眼说瞎话的告歪状，合适吗？

胡振邦和叶承远无奈对视一眼，对胡胖子那市井泼妇告刁状的模样是接受无能，不着痕迹间，四兄弟有志一同微退开些许，没脸看呀！

三爷桃花明眸眼波轻挑，也不开言，就这么轻抿着绯色朱唇看着，脂玉般白净明透的手掌，慢条斯理的轻拂去袖口那点纸灰，就这么不开口，且用有趣目光看着胡胖子演戏。

那明眸光转中的一缕戏谑，让胡胖子也演不下去了，讪讪笑着自地上爬起身，赔着笑，一脸受气小媳妇儿似的挪近三爷身前三米后，死活不再上前，谄媚而小心的道:

“这……，三爷，看在我胖子素日里对您还算恭敬份儿，能不能，只揍个半死，留我半条小命儿呀！”

三爷斜睨胡胖子一眼，波光潋滟若映日光耀下的湖水，却又带着璀璨星辉般灵动双眸中似有笑影，宛若春燕掠波，翅点涟漪，晕开圈圈水色，而后又复归平静，那若有似无戏谑之色化开了玄冰的冷冽:

“甭现了，说吧，又惹着什么了！”

“胖子我也不知道啊！是我家这俩不省心的货，坑我呀！”

得了三爷的话，满血复活的胡胖子，挤着那对都快在他脸上找不见的黑豆小眼儿，转头就把他那俩没义气的兄弟给卖了个底儿掉。看着自家兄弟缩头缩脖子的怂样，心里那个美。

这口气出得，舒服！

胡振邦真的要哭了，自家兄长这坑弟弟的本事见长，明知三爷清冷孤傲目下无尘，偏仗自家入得三爷的眼，就这么坑兄弟，也太小人了。

不过，这三爷人已然到此，纵是把自个儿当成膏药，死贴也得贴上去，于是，叶承远涎着脸凑了上去，先弄了张太师椅擦了又擦，漆皮儿都快擦掉方才请三爷上座，而后蹲坐在三爷脚边儿，做幼犬乞怜状。

不敢上手为三爷捏肩捶腿，便坐那儿用手指头捅地皮儿，掂量着轻重小声细气捏了嗓子把话说了个明白:

“三爷明鉴，原本不该扰了您的清静，可我兄弟接的这三桩活儿实在是邪性，且不说滇南的‘铜甲尸’和兰陵的‘飞僵’，光就我们几兄弟引的这具‘行尸’就够奇。

三爷您高人，可您见过活人变‘行尸’的吗？这家主人的兄弟已然在大夫诊断命葬后才入土为安，入土前光水陆道场就作了七日，还因是寿不足而立之年，不能作四十九日大法会才罢的。

加之又多停了三日，十日后才方入土，若真郎中误诊，乃为假死，不食不饮十日，也够弄假成真了。

可那位，不光从地底下爬了出来，且身若铜尸形若枯木，偏还有气儿，抓回来能饮能食，除开不得口，与生人无异。

我们兄弟这点儿道行，也就抓抓尸还行，见识实在浅薄，想着大兄得您的眼，才把他背来请您的。

若有不周，您见谅海涵！”

“大胸？你俩才胸大呢！哥不叫哥，拽那门子文？不会好好说话儿是吧？”

胡胖子抬手就一“脑瓜儿”呼在叶承远的后脑勺，看似用力也不过是轻推一下，这个表弟傻是傻，他胖爷也是护着的。不过是作个样子讨个巧，好与三爷说项一二，转身搓揉着一双白胖“熊掌”，满脸的谄媚:

“三爷，这事儿，实在是~，请您赏脸了！”

第十五章
姜柏亭是个聪明人，他虽无子以继家业，但其弟松轩却是有二子，均是出自其已故之元配方氏。

不错，那刘氏是继室填房，并无所出，故姜柏亭所抱姜松轩之长子姜皓，与刘氏并无关系。且，因其乃继母，对刘氏素来便有些芥蒂，那么，刘氏若暗中设谋，也说得通了。

三爷人物风流，清逸出尘，看似玉树琼华的干净人物，却也不是不知世事的傻子，只在这府中看过一圈儿后，冲胡胖子轻挑桃花双目以示意，机灵的胖子绕到那妇人身后就是一脚。

刘氏正低着头，杏核儿眼飞快乱转着，攥紧着手帕想招儿呢，却不想被人从背后一脚就踹趴在地上，因其势太猛，紧握手心儿里的一只青瓷小瓶脱手飞出，砸在地上碎裂后，露出一条金色的蚕宝宝来。

“金蚕蛊王么？确是人间的稀罕物呢！”

刘氏还未及爬起身来，她的后背已被胡振邦踏上一足，那条金色蚕宝宝也被尚飞用戴了金丝手套的手捏了起来。

金蚕宝宝刚刚要张开小小嘴巴，露出锋利尖锐小白牙时，那黑芝麻粒似的小眼睛，却瞟见旁边修竹玉立，宛若傲立雪岭之巅玉树琼华的三爷，肉乎乎小身子一僵，芝麻小眼中晕起委屈水光盈盈。

人家还是宝宝，打不过，好可怜！

尚飞还在戒备这小东西会暴起伤人，却不想，小东西只身子一僵，便泪汪汪的委屈得要“哇哇”大哭出声。

顺着小东西委屈目光看时，三爷正微抬自家那脂凝冷玉似的手，浅粉带着贝壳微光的指甲透光极美，朱唇轻勾，似晕开一树杏花如雨，语声缱绻若耳语，然，细品之下，却带着透骨入心的森森寒凛:

“爪牙若是太尖长，便该修修了！”

金蚕宝宝人性化的用腹足将小嘴巴捂住，肉肉小身子扭扭卷卷，那委屈可怜小样子，让尚飞兄弟几人都有几分不忍心，活似自己欺负了个小孩子一般。

“行了，堂堂开了灵智的金蚕蛊王，年岁上千，还装什么小儿，做什么可怜，你褪的皮全贴脸上去了吗？”

比之尚飞兄弟的不忍心，三爷却是一派淡然，语声凉淡若梨花轻瓣落清泉，明澄却又隽永，有着让人入耳沁心的透通:

“别装虫了，自己告诉他们，你怎么会帮那女人把姜松轩变成活尸，所为者何。”

“人家，人家才不是虫呢！”

小小软糯得象糯米糖似的童音在众人脑中响起，它不曾现于耳，却回响于脑海之中，令人感觉新鲜，却也更惊于这蚕宝宝似的小东西那逆天之力。

胡胖子与胡振邦兄弟几人也惊觉，若非三爷在此，他们兄弟不栽在此地，那才真是运道逆天了！

背上冰寒，全是一身身的白毛汗，幸亏呀！

胡胖子“嗷”的一声，凑近三爷身边，满眼的星星，满脸的谄媚讨好与隐隐兴奋:

“三爷威武，若非三爷在，只怕光这只小东西就够要了我哥儿几个的性命，真是多谢多谢三爷了。”

“别贫了，别看这小东西小，它的年龄当你太爷爷都够了！去，该问什么自个儿问，少跟爷这儿泡蘑菇。”

三爷是真不想理这胖子，胡胖子就是个麻烦精，给他个好脸就死贴上来，撕也撕不掉。但若不理，却又状若弃犬，垂了耳朵夹着尾巴，一脸的可怜兮兮，实在是轻不得重不得，真是无语之极。

世间本无事，恩怨孽障皆源自心中恨怨所生之——“贪嗔痴”。刘氏亦是如此，她原也仅是小家碧玉，虽不及大家闺秀来得身份体面，行止大度，却也不失温良之性。

初嫁之时，也是一腔小儿女情怀，怀抱憧憬，想着相夫教子，儿女绕膝。却不想，圆房之时才发现，所嫁之人非是相看之人，她相中的威武矫健的男子，却是病弱之夫的兄长，是她的大伯。

若仅如此，刘氏也就认命，偏生这病弱丈夫先前还有个亡妻，余下二子，长子已然八岁，幼子亦有五岁，她堂堂嫡女居然成了别人的继室填房，更日日受继子之冷语恶言白眼，更甚者，拳脚以向。

当初姜家遣媒上门相看订亲，可说的是元配正室，是一家主母，而非这般不尴不尬的身份。

更可气者，明明说的是姜柏亭，相的是姜柏亭，却因何李代桃僵，行了移花接木之计？

若仅刘氏受害，这小女人或也罢了，忍了这口恶气。却不想因此婚事，让刘家二老受亲邻嗤笑，笑其卖女求财，把一对心疼女儿的老父母生生气死。

刘氏幼年曾救得位苗疆异士，得其相赠金蚕蛊王，恨极之下以血哺蛊，在府中上下各有相关者皆种下金蚕蛊虫卵，待得蛊虫孵化，这姜家也将覆灭，而她以血哺之盅王，也当寿尽。

胡振邦不曾料到会得到这种答案，他看着刘氏眼中的疯狂，知其所言不虚，沉吟半晌方才问道:

“刘氏，你房中有条暗道，所通之密室中有尸气，你可知？”

刘氏此时已挣扎起身，早已抚平衣上褶皱，理好云鬓花容，杏核眼中全是冷冷不屑:

“你还真当这姜家有好人吗？姜柏亭若真是个仁人君子，做得出这种下作的骗亲之举么？

告诉你，那姜松轩变成活尸，便是他那好大哥的手段，因为，姜柏亭妄想长生，故盗得古墓中的养尸古笈，以他的血脉兄弟来练手，所以才让原本身子还算康健，能娶妻生子的弟弟缠绵病榻。

姜松轩的元配方氏之所以命殒，就是发现这个秘密，至于尸首，就在那地下暗室中。金蚕蛊毒虽是夺人性命，却又有以毒攻毒之效，两两相加才会让姜松轩变成活尸。”

胡胖子倒吸口冷气，伸出自家胖爪子，胡振邦与叶承远一手一个拧了耳朵拖到一旁，小声私语:

“这档子事儿立马撒手，千万不可以再掺和下去，这他娘就是狗咬狗一嘴毛的脏污事儿。

那娘们儿可是半点儿虚言假话也没有，这姓姜的真不是东西！快，别磨叽，收拾家伙事儿走人。”

“走？走得了吗？”

刘氏咬破指尖，葱白玉指上血珠殷红若相思子一般夺目，就着尚飞轻托金蚕宝宝的势，边喂它自己的血，边浅笑温语:

“几位大概没人注意，这里，除了诸位与我这小妇人，姜家人是一个也没露面，全憋着坏，准备把我们一齐全灭，也免得他姜家的恶行昭显天下。

想走，这可难了！”

第十六章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

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

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

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
留灵修兮澹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

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

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

君思我兮然疑作，雷填填兮雨冥冥，

猿啾啾兮狖夜鸣。

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

轻吟浅唱，一缕幽歌悠然传来，语声恍若高天碧空，有着淡看风云的洒脱与自在，传入耳中，如清泉静静流淌过干涸龟裂的田园，带来春生绿意，看那枯木老藤生出新芽，舒展碧叶。

屋中众人，除了悠然自若的三爷，犹自在细品着，从姑苏齐府八爷手里“打劫”来的极品好茶，连神经大条得水桶粗的胡胖子都变了脸。

原本屋外人声隐传，却在歌声起后归于死寂，纵是胡胖子这种人物也扛不住，心里打鼓，这歌声涕心荡尘，优美而却俗，然，此时入耳，比之鬼啸狼声更渗人。

“小九，你能不唱这《山鬼》么？当兄长的知道，你被人当做美人追求心情甚好，可也得小心，别随意吓着别人。”

青玉茶盏轻放下，三爷那双桃花明眸轻转，敛去柔波的双眸没有半分风流自赏的浮华气，反显得凌厉逼人。

微微上挑的眼尾带着一抹清冷自持，唇勾浅笑，语声泠泠若月色寒凉，白梅轻落后的碧潭冰泉，却在冷冽中透出清雅淡香，入耳却有隐约难觉的欢悦与亲呢:

“来了，也不进来，等着让人请么？”

“三哥，您这嘴，我是真服了，有理无理都罢，终归来您这儿，小九就一听训的命。”

若说姑苏齐家八爷清华绝代，姿容昳丽，宛若一树白玉兰花，傲骨天成遗世独立的话。三爷便若盛放于昆仑雪岭的倾世桃花，最是风流艳骨，却又逆天而行高踞孤峰绝岭，欲与天争，冷看红尘。

然这进房的这位却不然，清冷疏离，若一轮冰月高悬于碧海青天之上，又似朱砂红梅，纵绽放于冰雪寒天之下，却显得灼灼热烈，入目殷红艳色，却又冷落而孤傲。

浅浅冰蓝色的长衣，暗以同色丝线绣以海棠花绽，眉目温润如上好的羊脂软玉，原是冰石之质，却触手生温，莹润清透。

葱根似尖削白皙温软似玉的手，不若三爷的修长冷玉般带着玄冰似的通透冷硬，只一看便觉温暖柔软，一片碧绿通透连叶脉都雕琢得分明的玉叶轻拈在指间，更显润白清透。

狭长眼尾似微上挑，带着三分妩媚及几许不羁风流，却又清雅精致得象不沾红尘的玉人，语声轻快若松下流过的山涧飞泉，琤琤琮琮若玉珠击银盘般好听:

“三哥，不过是活尸蛊人，还能难为到您么？何必呢，聆音手下的一个小卒也将这些个灭了，偏偏就喜欢看人苦恼。您这，什么脾性呀！”

“世间因果自择，他们自己选择任务已完后，还搅和进旁人的是非恩怨中，受些许惊吓又算得什么？反正，爷已在此，终归丢不掉性命去，受着，又有何妨。”

三爷轻垂明眸，微微明光透窗而入，映在他面颊上，梨花雪瓣似的面颊玉润莹透，连他的耳垂也显得玉也似的润透白皙，唇角轻勾，浅浅桃花艳色让人目眩心迷:

“到是你，不去守着你的一川碧流，一叶轻舟，跑来我这里，所为何来，该不是老八转生的那位，撂了挑子吧！”

“三爷，甭管撂不撂挑子，您和九爷这天儿能慢点聊吗？外面这堆子人不说，我家这些兄弟，还糊涂着呢！”

胡胖子把他的猪头脸给挤出几朵菊花开，明知人家兄弟在叙旧，却也觍颜上前插了话:

“胡胖子见过九爷，那年没九爷的援手，我家这小混蛋就交代了，扰了九爷和三爷兴，胖子给九爷赔不是了。”

胡胖子可是个能拉得下身段的人物，恭敬低头，只微视这九爷的冰蓝色千层布底儿的暗纹锦缎鞋面，借着打千儿施礼的劲儿，还一巴掌扫了叶承远个“脑瓜儿”。

却绝不显浮浪，也绝对显谦卑，这般油滑作派，纵三爷与九爷再如何挑剔，也不能说他失礼。

他胡胖子既未失礼，那么，这段“公案”三爷就得接下，他们兄弟的性命，也就当无恙。

九爷狭长凤眼一挑，那眼尾晕红更艳，虽是口角噙笑，却笑不及眸中，那妩媚双眸中艳光尽敛，一派冰寒，似两柄九幽阴潭中淬炼出的冰彻寒剑，带着隐隐噬魂杀机:

“哦，所以呢？”

三爷清隽如上好浓墨勾画的眉眼中也透出缕冷色，隐晦得象一缕若有似无的清风，温柔缱绻的嗓音略略似有几分暗沉:

“胖子，爷说话，从来不说第二次。”

“三爷、九爷，是我们兄弟僭越了。”

尚飞机敏，忙一把将胖子扯去一旁，兄弟几人缩在一处，几乎贴成了墙画。回过味儿，知道自家多话多事反几乎坏事的胖子，恨不能把自己贴成张“肉饼”挂上墙。

胡胖子他怎会忘了，三爷最厌人质疑他的话，而三爷，在被“请”到后，不也表示过会保下他们，而方才与九爷之言更说过“有惊无险”，他怎会猪油糊了心，妄自尊大的拿话想“拿捏”三爷？

胡胖子这会儿觉得，他方才找死的行为，真的是在嫌命长啊！

原以为，就九爷这小性儿，纵不会将他们撂这儿当挂画儿，也会收拾他们一顿。

却不想这位一转身，就又出了屋，立马房外就传来象用力拍手打蚊子似的巴掌声，但诡异的是，还是没有半分人声兽语虫音鸟鸣，怪异得让人心底直发毛，感觉后脊梁骨都是麻的。

　

那双妩媚多情目轻转，让墙角的几兄弟更是极力缩小存在感，只是胡胖子那身肉实在是藏不住，再缩，也是肉山一座，若要移动，少不得那肥肚子还弹跳几下。

引得胖子泫然欲泣，九爷却破颜轻笑出声，醉了华堂春睡海棠红，润了细雨微湿杏花艳:

“罢了，我与你这受戾气勾引，浮躁其心的胖子一般见识作甚？快滚吧，院外都摆平了，该如何便如何，也好腾出地儿，让我和三哥好好说会儿话。”

“是、是、是，立马滚，立马滚！”

大喜过望的胡胖子领着自家兄弟与装透明人的刘氏，真的连滚带爬出了屋，却见房外围了一堆子各色人等，正木了脸，下死力抽自家嘴巴子！

第十七章
胡胖子他们出门后，心理会崩溃成什么样，屋里的二位才不会关心那么多，九爷在他们一出门，反手间一道金色光纹便晕开去，为这间屋子布下了结界。

原本悠然斜身倚在椅中，慵懒适意的三爷也坐直了身躯，威严肃穆之态尽显，往昔平和之气尽收，倏然似由春水化为严冬，寒声问:

“九渊，何故轻离忘川？该不是你与黄泉那般，也已沾染红尘因果，欲在这凡天俗地走一遭吧！”
九渊者，忘川之名也，忘川乃为黄泉之渡也！换而言之，这位“九爷”便是忘川之水的化形。

九渊此刻，已非方才的温润若玉的出尘之姿，早已化归于那神祗高踞云端，垂目冷淡的漠然之态，若九天垂云降于红尘。

入座后，也不废话反掌间，一方殷红如血的玉简魂书递与三爷:

“三哥，小九此来，便是为这百万英魂放弃轮回，泣血所请的，泪魂书了！”

魂书者，有大义高风者死归冥地，愿散魂世间，还道天地，而遗之愿，乃归冥地之所请。即，以魂散向冥神所换的一个愿望。

百万英魂散魂天地，泣血成泪化为魂书，这桩事，纵是他们兄弟身为冥地主宰也不能轻忽。

九渊以手支头，狭长凤目中全是促狭之态，慵懒得象只在日头下舒展身姿的幼狐，斜目看向三爷，语带调笑戏谑之意:

“我说三哥，您可是堂堂冥河血海之主，八哥哥又身入红尘再踏凡世之上，这等魂书之请，怕也只能让冥河哥哥来主持。

小九这等身小骨头轻的，纵有心亦无力，只恐是爱莫能助了。”

“爱莫能助？小九，你当真以为，你三哥我久居凡尘少入幽冥，便不知你素日之所为？

成日只知踏山蹈水的折腾，稍有正事，不是遣人送至你那流连人间的转生八哥哥处，便是来诓你三哥我。若非大道钦定，天道九轮中我三人是一脉，而令兄弟共守幽冥，早打劈了你。”

三爷那双敛去潋滟的桃花眸威仪尽显，纵非刻意让气势凌厉，依旧锋锐而逼人，修长白皙冷玉般的手上把玩着青翠欲滴的碧玉茶盏，语声虽是绵软如絮，却也入耳惊心:

“小九，你三哥我，可没你八哥哥的好性儿。

况，冥河血海本主杀戮战乱，若真觉日子实在好过，想忙死，到也无妨。只天下动乱，你八哥哥问责时，你上！”

“不是吧，三哥，您可太狠了！八哥哥什么脾性您不知道吗？若真惹极了他，他真身回归时非撕了我不可！”

九渊嘴上惨嚎着，那双狐狸似的凤眼中却全然没半分在乎，随意的将玉简轻抛一下而后接住，反掌之间已然收起。而后取出一只白玉小盏来，妩媚双眸轻抛“秋波”，眨着眼道:

“三哥，这魂书之事您不接，轮回涕尘念的黄泉水该给我一盏吧？八哥哥的凡尘身还未及弱冠之龄，轻易难讨来这玩意儿。小九也只能向三哥讨了。

有了这黄泉水，百万英魂纵不能尽数保下，每人只余一魂一魄，多轮回几次，亦可补全魂魄再入人道。”

“因果自择，何问苍天！小九，你今日若真担下这百万之魂还道于天的因果，它日，少不得要与你八哥哥一般，红尘俗世去走一遭，你，可想好了么？”

三爷脂玉般匀长白皙的手指，轻点那白玉小盏的边沿，小盏之中，立时出现宛若盛着星河璀璨似的黄泉水，映着桃花双眸深邃幽沉，似寂夜之中最美的星辰。

九渊暖玉似的手掌一收，黄泉之水已杳然无踪，微挑的眼尾晕出万种风情，就这么笑着化为青烟杳杳归于无形。

九渊方走，结界便已消失，被院中那群“猪头”，给惊得毛骨悚然的胡胖子 一个踉跄便跌了进来，白了脸一声惊嚎扑近三爷，在三爷不远处坐地上，扁了嘴，告开了小状:

“三爷，外面的人全疯了，刘氐也疯了啊~！”

却原来，胡胖子他们一出门，便发现屋门上泛起了结界金光，有些见识的几只便也不去多留，去看院中“猪头”是怎么回事，只胡胖子新奇捅了一指头，却被反弹回来的巨力几乎弄折了爪子。

自认晦气的胡胖子转头就看见，方才还雪肤花颜，艳若春光中的带露红杏般的刘氏，此时已鹤发鸡皮犹若老妪，却依旧风姿绰约的理着不曾有丝毫零乱的发鬓，声若出谷黄鹂，清脆而美妙:

“姜柏亭，人算不如天算，你算计半天，只以为能又抓回姜松轩，又得几个能让你继续研究的活尸种，却没想到，人家是真的本事大，能找来你也惹不起的人物救命。

姜柏亭，你这叫不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姜柏亭那原本方正的脸，已被他自家抽得红肿紫胀，已然看不出那儒雅温文的姜家之主的威仪，虽目光凶悍似欲择人而噬，却无奈人如傀儡木偶一般，只能机械的一记又一记往自家脸上招呼。

这般诡异之景，纵是胡胖子等皆是胆大之辈，也不由自主背上生出寒意，暗疑项后有冷气袭来，总之是浑身的不自在。

尚飞先时还注意着手中那只金蚕宝宝，但出得房时，惊见这满院子揍自己的“猪头”，但也疏忽了，没发现它几时已出现在刘氏肩头。

“嘤嘤嘤，姐姐……姐姐……”

金蚕宝宝低低的啜泣，它虽是开智的灵物，亦有远超人间孩童的智商，可是，它还是无法接受拿鲜血喂养自己的刘氏，要死了。

“小金蚕别哭了，生老病死乃凡人所必经，姐姐，也不例外。屋里那位，一看就不是凡人，也许他才是能陪你到最后的人。

这家里的坏蛋全揣着你的小宝宝，他们不是好人，却也不该让你沾染血腥，让宝宝们全出来吧！”

刘氏用已并不白嫩的枯老手指，轻轻抚摸小金蚕宝宝，那双杏核眼依旧明亮漆黑，带着冷冽如刀的锋利光华。

刘氐其实是个很平常的小女人，她爱自己的双亲，若嫁与寻常家定是个很好的贤妻良母，可叹一桩欺骗，便让这温柔的好女人变身为敢杀人的悍女，世事无常，待其何苛，又何怨其毒？

蚕蛊尽数咬破血脉而出，全是细细瘦瘦的小蚕，身上都有一条血线从头贯穿至尾。

小蚕破脉而出，中了蛊的姜家人却并无多少痛苦，至少不及脸痛，血出也不多，只是蚕蛊离躯后，无论其人年岁多少，也尽如刘氐一般变为老朽之态，显是生气尽数耗尽。

第十八章
胡胖子虽是心粗胆大敢下斗的汉子，也与这幽冥鬼事有过交错，却好歹是个心软的胖子。他虽知这恩怨祸起皆源自招，亦知这姜家与刘氐纠葛甚深，却无法忍看这一家上下几十口子毙命。

胡胖子方要移动身躯，尚飞那干瘦灵巧的身子便揉身而上，一把将团成团的巾帕塞了胖子一嘴，而布日古德反手便将胖子压在身下，叶承远与胡振邦分压上下，兄弟四人合力压服要惹事儿的胖子。

开玩笑，三爷都说了“家事”、“因果自择”，他们再不识趣掺和此事，不仅是驳了三爷的脸面，也是得罪了九爷。

没见么？这一院子人无缘无故自己打脸，他傻呀！九爷那人也是个懒到种境界的，会轻易出手？想什么呢！

何况，听话听音，这刘氏并不是个赶尽杀绝，心狠手辣的主儿，连这种小女子也狠下杀手，这姜柏亭也是够毒的。还打着他们兄弟的坏主意，脑子有病才援手此种人物，心软，也不是这种用法。

刘氏此刻虽是老朽龙钟之态，却姿形优雅语声甜美，悠然语声若那出自山涧，流经苍松翠柏的清泉，带着甘冽的澄澈:

“姜柏亭，你放心，我刘芷兰不是你这辈屑小可比肩。你那一双侄男虽对我无礼，也不过小惩大戒挨了顿藤条，算是我这‘继母’教教他们如何做人。

那些搬弄是非的长舌之辈，也不过是丢了条舌头以为惩戒罢了。就是你府中勾连着哄骗我双亲的人，也不过是让蚕宝宝夺了些许精气寿数而已。

说到底，是我自家眼瞎连累双亲，若不是我有心，你再骗婚，也是难以得手。所以，你就同本小姐一起，往冥府一行吧！不过，你行事歹毒狠辣，能不能过忘川，有没有资格入黄泉，真要凭运气了！”

顶着青红紫胀“猪头”的姜柏亭双瞳充血，手上虽不听使唤的揍着自己，却不妨碍他呲牙瞪目看着刘氏刘芷兰，若非口不能言，只怕会第一时间跳起来掐死这个女人。

刘芷兰却不以为意，她用最温柔的神色，看着手中那一条条细瘦的蚕宝宝们，象对自己心受孩子般的慈爱，让它们一条条进入自己的血脉之中，语声温柔缱绻却又那么无限讽刺:

“姜柏亭，你再想什么也没用了！你放心，我连一把灰也不会留给你姜家糟蹋的，你死心吧！我这残躯供给小宝宝们做养料刚刚好，等你能动时，也是你的死期。”

胡家兄弟们这会儿只想躲进屋里，呆在三爷身边挨眼刀，也比看见活人被蛊虫生吃得干干净净要好吧！

尚飞素称兄弟十数人中最是冷血理智的，此刻也觉头皮发麻，浑身冰冷。一个小女子，宁可被活噬生啃得尸骨全无也要报仇，其恨之深，纵是旁观，也不由动容。

胡胖子这会儿也歇了对姜家的心软，一个纤纤弱质，要被逼到何种境地才会出此下策，定此死局？那是活噬，还是自愿奉之的活噬，要何等绝望，才会让一个扎根小刺也会泪流的小女子如此绝决？

天地不仁？天地若真不仁，何来这万物苍生？一切天灾祸劫皆源人心贪妄，因果自择，又何怨苍天！

胡胖子快吓疯了，他向来与地底死人打交道得多，何曾见过这般的人间惨烈？

故，房门一开就扑在三爷脚边，抖着一身肥肉，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开来，却不是为要三爷做什么，只是一诉心中，对世人凶险人心的恐惧。

胡振邦、叶承远等也是身疲力乏胸中憋闷欲呕，没办法，再冷血的人见个大活人被虫子吃得皮骨不存，渣也不剩，要能还谈笑风生行止如常的话，不是变态就是妖怪。

而那恢复行动，却老态毕现的姜柏亭却无人想去理他，纵是此人奸恶，有三爷在此，又何妨？

西窗影斜，暮色渐沉，原是人声喧嚣的屋外已无声息，房中薰炉内淡淡香气幽冷。

金蚕宝宝带着它那一群已褪去瘦弱变得肥嘟嘟，还长出一对小翅膀的宝宝们，全可怜兮兮的排成几队，搓揉着腹足，眨着小黑芝麻眼，小声的“嘤嘤嘤”。

胡胖子他们若非各有心事，只怕也被这群看上去可怜巴巴，却又状似无害的小东西逗乐。

但，一想到刘氏芷兰，便谁也无半分笑意，虽是自择，却也终是人间惨剧，何况，这群小东西可是~。

尚飞心中忧急其它兄弟的平安，几次欲启唇开言，却被胡振邦以手势阻止，不是不忧心，而是，因果沾染，事不了，果不绝，走不得。

姜柏亭又何尝不想打发了他们？事已败露，身也遭劫，又惹来位惹不得的人物，再想做什么无异于自寻死路。只是，他就再厚脸皮，再大胆子，也不敢出头说一句:各位走好！

不怕被人拍死么？反派恶人，也是很惜命的好么！

主不留客，自无人侍奉茶水汤饭，姜柏亭也光棍，让个小丫鬟送上尾款，旁的一句都没有，只差直接一个“滚”字出口，还是因为三爷惹不得才如此。

事已至此，再呆就是打自家脸了，胡振邦正欲向三爷讨个主意——实是硬着头皮请驾时，三爷已尽饮青玉盏中茶汤，一玉盏便将那金蚕宝宝及它的小宝宝们装了，而后消失无踪。

姑苏，桃花坞内，杏红李白，梨花如雪，齐八爷凤目轻挑，微抿朱唇，盯着出现自家手旁，装了一盏金蚕蛊，及只开了灵智的金蚕的青玉茶盏，那玉白修长的手掌缓缓握成拳，真的，好想揍人！

这世间万物从来没有欠下因果孽债可以不还的，任你王候将相，帝皇圣贤，还是贩夫走卒，于天道之下，众生皆是平等。

胡振邦他们还在准备食水等赶路之物时，便听得镇上之人纷纷传说着，姜家半夜时遭了祝融，一家老小除了俩个小少爷及几名仆者逃脱，尽葬身火中。

而起火的原因，却仅是宗祠守祠的下仆疏忽，纸灰火星引着幔帐，原是极小的火患，却迅速漫延至整个姜府，因白日里被金蚕蛊吸食尽/精血寿数，许多人都无力醒来，只能一梦永眠。

叶承远与胡振邦等怔立良久，方才心中轻叹，果然，天道轮回，报应早迟，谁，也逃不得。

第十九章
胡振邦兄弟几个忙着去救自家拜兄义弟，胡胖子却赖上了三爷，非说三月桃花汛前后的黄河大鲤鱼好吃，死磨活缠的缠着三爷去开封。

别人不知道这胖子什么德行，胡振邦还不知自家亲哥是什么货？一准儿是有谁惹上什么不得了的事儿，走门路走到自家这哥哥门下，请三爷出手呢！

你说姑苏那位齐八爷？人家里父兄齐丧，三年孝总是要守的，何况是因救难而受辱折损于流民手里，那位爷没一气之下，赶山魈水鬼出来人间一游，已是大度。

况，若齐家连孝也不守，门也不闭，行止若常，那到坏了，指不定是想什么法子收拾这些世间凡人呢！不闻不问，已是慈悲，何苦找不自在上门生事，惹真惹得性发，那才叫取死有道！

三爷这性儿，说好听叫“随性”，是世外隐逸的风范，说不好听，那纯粹叫“懒”，反正是闲游，有人帮挑地儿去混个几日，看些个西洋景到也不错。

　　

故，明知这胖子憋着坏，是存心拐自己去开封，三爷也可有可无的应下了，反正若真有事，想管就管一下，不想管，他要走，还真没谁能拦下他。

开封，古名:老丘、陈留、大梁、汴京、汴梁等，曾为宋之国都，因此各种古迹不少。

陈留商家乃是世家，世代以入得朝堂为民请命为荣，而商氏与商均(今商丘)程氐乃世代姻亲，其两族曾于百年之内六结姻亲，可称亲厚。

　　

而程氏是商均清贵之门，代代皆出名臣后妃之家，也因此族中祖眠之地所择之处极隐。

却不料天有风云，世事难全，数月前族中青年子弟相继忽生怪疾，明明无伤无病却沉睡不起，且皆在数日后气绝梦中。

程氏亦有精擅风水勘舆之辈，却难查之结果，求于姑苏齐氏，却又被其以“时逢老家主与六位少主新丧，举族齐哀，不便外行”为由，而碰了一鼻子灰。

举目世间，真比得过他自家那几位的，不过寥寥几人，齐家那位且不言，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九爷也不论，也就西川那位成日躲庙里不出的活佛，和那位冥河洛三爷。

西川那位活佛是不敢指望了，先不论身份，光他成日呆在庙里连面儿都不露，就没戏。

而三爷，商家此代家主的亲妹却正是嫁与西宁胡家，是胡胖子正经的二婶，有这层关系，胡胖子就是硬着头皮，也得觍着脸上。

　　

不过，胡胖子说黄河大鲤鱼好吃，却不是哄人的。每年桃花汛前后的黄河大鲤鱼正是最鲜甜肥嫩时，不需多做烹制，亦是味极鲜美。

三爷却不是冲鱼来的，他是冲夷山上的开宝寺塔而来。

开宝寺塔，俗称“开封铁塔”，因塔身琉璃其色若铁而得名。相传乃因塔底泉眼直通东海，故年年水患，特建此塔以为镇压。

又有传闻，乃是塔下所镇者为一大妖巨鳖，因其凿通夷山泉眼直达东海，兴风浪行水患，故以铁塔镇之。

总之传言极多，而当年的“开宝寺”也是奇闻不绝，虽后来寺毁无踪只余铁塔，也是怪传甚多。

三爷身边虽有血海鬼将鬼吏可用，却终不得时时日日行走于光天化日之下，又不想什么都自家动手，收个精怪做小侍，还是使得的。

所以，纵是胡胖子哄人，也终是三爷有意，方才有此行。

商家是一方魁首，虽已是民国却犹有重权在手，虽已不涉政，但商家掌军，手中握着兵权，自是消息灵通。

胡胖子领着三爷一到，便早有人报之商家家主商静庭，并已洒扫干净准备妥当迎客入府。

商静庭已是半百之龄，却犹华发不生，行止敏捷，眉宇之间虽是书卷气浓，却又带着豪门巨宦之家才有的傲色贵气，一身黑色掺金线的常服，显得大方得体，却又隐带奢华。

三爷第一眼看到商静庭时，却在他那两道浓黑若飞，刀裁般的眉上停了一下，再扫见那双鹰隼似冷锐，锋芒毕露的眼上，更是不觉眉尖轻蹙，再看那狮鼻阔口时，这位祖宗掉头便走。

不光商静庭惊愕之下呆在当地，连胡胖子也吓一跳，慌手忙脚的象只落水大蜘蛛似划动四肢拦住三爷，苦皱一张胖脸告饶:

“三爷，祖宗，您这又怎么了？这都到家了，怎么还往外走！”

“爷又不是吊客，没兴趣呆丧家，给爷起开！”

三爷那双桃花眼里全是不耐，那玉润生光的脸上满带不悦，足下轻扫，扫了胡胖子个大马趴，不等人回过神来，那月白身影已飘然远去，只留下胡胖子趴地上直叫“哎呦”，屁股上一个大脚印子。

商静庭自认养气功夫到家，却也气了个倒仰，他虽有傲气，却也自认并无无礼之处，乃是诚心迎客。却不想被人如此打脸，不但又是“吊客”、又是“丧家”的迎头砸脸，还掉头走了！

商静庭纵再自认性宽厚，也忍不住动怒，只是，再怒，他也不能冲胡胖子发作。休说胡胖子不远千里把三爷请来，就冲胡胖子是个晚辈，这口气也不能发在他身上。

憋了一肚子火的商静庭，吩咐下人把胡胖子扶起送入后院休息，而后示意管家探查三爷落脚何处，无论是今日之羞，还是程氐之事，都少不得要“劳动”三爷。

商静庭想得周全，却忘了一句——天有不测之风云！三爷何人，又皆是无事生非之辈？

晨曦微光，商家素以诗礼传家称，清晨洒扫是每日必须，晨起温书也是必行。

往日商静庭早已起身，在中庭内吟诗温书品茗，可今日，连睡至日上中天的胡胖子也起了身，还不见这位家主出房，大管家壮着胆子去敲了半天门，却无人回应，连久居佛堂不出的商夫人李氐也惊动了。

李氏性好清静一心修佛，常年居于偏院小佛堂内，因此得到消息也晚，匆匆而来就只见夫君房外人围了一堆，却无人敢去撞门，这位夫人柳眉一轩，手中拈动念珠一收，冷笑道:

“什么时候我们商家，竟养出这么多不敢担事儿的废物来？起开，杏儿，给我砸！”

“ 杏儿”是李氏的陪嫁丫鬟，早已是徐娘半老之龄，却偏生杏脸桃腮犹若二八少女，只是却是个“神力”之辈，冲着房门就是一脚，“咣当”声响中，房门只剩一扇半挂于门柱上摇晃，另一扇门已踹飞进房中。

有李氏领头，下人们也忙随进房中，却惊见家主商静庭双目圆睁，端坐桌前，胸前一个拳大血洞，肋骨森森，心脏已失，人，也早已气绝良久。

第二十章
满屋惊惶的哭喊声中，李氏的冷静沉稳语声特别有力，她扫了一眼扑上来哭喊的几名妖娆女子，冷冷冲大管家吩咐:

“拖出去，什么时候了，还放这些猫猫狗狗的胡闹！让人传信给大少爷和二少爷，让他们回来一趟。还有，该置办的立刻置办起来，总不成祭奠的亲友都上了门儿，还准备不好张孝帕子。去吧！”

到底是当家主母，几句话就压住了场子，也让大管家那本就微弯的腰更弯。别看这位早已吃斋礼佛不太理事，但积威犹在，纵是商静庭在时也礼让三分，他人又何敢有半分冒犯。

那几名哭喊的女子并非正经妾室，不过是通房丫鬟，于这些大户人家不过玩意儿似的存在，李氐一出声便被拖走，下场如何，又有谁会关心。

李氏轻拈手中念珠，看着下人战战兢兢的为商静庭收拾身后事，目光幽暗深邃全无波动，仿佛那人并非是与自己育有二子一女的夫婿，而是个不相干的陌生人，那般冷漠，纵是下人们也忍不住心寒。

杏儿早在发现商静庭死后，已很有眼色的寻到知情的下人查问，昨日之事自也不例外的知道了个清楚，待回李氏身边后，便小声的把查知的事告诉了李氏。

李氏手中念珠一收，眼中泛起异色，冷笑出声:

“有这种事？这府里的人也越来越不成气候了！人家都点明了，老爷这是大祸临头，愣是没一个明白人去拦一下，问一声，哪怕老爷老了脑子不好使没想明白，他们就不懂多一句嘴？

也难怪那位三爷会走，换我，我也走！一群没眼色，不知死活的东西。人家话都挑得那么明，你自家不去请教，难道还要人家上赶着给你解危避难不成？多大脸面！”

杏儿敛手恭立李氏身后，低眉顺目的不开口，她们主仆相依了半辈子，自家这主子什么脾性她还不知道么？这会儿开口说什么都不过讨骂而已，她还是歇歇吧！

李氏瞪着眼前那一群吓得半死的下仆们一眼，又横了缩在自己身后装鹌鹑的杏儿，微嗔的白了杏儿一眼:

“装什么美人画儿呢？去，把胡少爷给请来，现在，只怕也只有那位三爷能解开这个套儿了。”

“是，小姐。”

杏儿忍不住偷乐，她和李氏的关系如姐妹如母女，就没把商静庭这位“老爷”放眼里，纵是面对商静庭的遗躯也全无半分敬意哀色，也招来李氐另一个白眼儿。

胡胖子担心了大半夜，就怕三爷的话会应验，结果天现鱼肚白也没见有异，好不易睡了过去，结果还没等他庆幸无事，正猜测到底三爷所言何来时，迎头一个大雷轰下——商静庭死了！
胡胖子几乎直接拿他的大脑袋撞墙去，他怎么这么蠢呀！三爷是什么人？那就是神仙一流的人物，别说断人生死，就是断这天下兴亡也不会有错。

他抱着金大腿还傻不隆咚的不知珍惜，还转不过弯来，难怪会被三爷踹。

只是，三爷，胖子真不是故意的呀！

苦逼的胡胖子欲哭无泪，所以杏儿寻来时，胖子正蹲在地上，把盆里牡丹花的叶子都扯秃掉。

胡胖子怎么说也是西宁胡氏正经的嫡出长子，再怎么没心没肺的，也好歹是下任家主，该知道的礼数与各世交秘辛也都知道。

就比如，这杏儿，虽名为丫鬟，却与李氏一样出身陇西望族，原也是名门闺秀，只因其母受妾室所谋，污蔑其与园丁有染，其母不堪受辱寻短，杏儿被贬嫡为庶。

杏儿天生神力又极性烈，深恨其父寡情妾室恶毒，一怒之下将这双男女，给活活按入其母溺亡的荷池中淹死，惹怒族中将其活埋。

正逢李氏巧遇，救下性命后以饿殍代其葬之，取名“杏儿”带在身边视之如妹如女。而杏儿也对李氏忠心耿耿，以至李氏嫁入商家也不改口换称，只呼“小姐”。

故，只要见到杏儿，便知是李氏出面。

而这位李氏亦非常人，是陇西望族李家的嫡出大小姐，幼有才名，性温良而聪颖过人，是商家付出极大诚意才迎回的主母。

坏就坏在，这商静庭自少时便风流成性，不光在那花楼戏园里有不少“红颜知己”，就是家里也有不少通房。

旁人只道是这商家除了正室，连个姨娘也没抬一位，却不知商家主私下里的通房都能塞下半个府，也难怪李氏心里硌应得慌，干脆借着礼佛的由头，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这也是世家大族里常见的，总归知道归知道，还得装不知，总不成傻不愣怔的冲上去冲人吼:别装了，早知道你不拿你男人当回事儿。

傻不傻？脑子进水了才干呢！

李氏也不和胡胖子来虚的，等人坐下后，也不多做寒喧，开门见山就道:

“胡世侄，昨日三爷驾临，老爷他多有得罪。枉费了三爷良苦用心，不曾细品良言，以至今日横死卧房，被掏了心。

世侄高义，我家老爷这死法，确也太过出奇，由不得人不多想。所以，我这未亡人也只好觍颜，求见三爷，以求他指个明路，也安了亡者之灵，查出这凶手。”

胡胖子觉得，自家手里象捧着只刺猬——扎手。三爷那脾性，光想想都不好弄，为哄这祖宗来开封，胡胖子这一路是出尽八宝，连脑汁儿都快绞尽，却没想临门一失。

这会儿，要再找那位祖宗，胡胖子是真半分把握也无。只是，这事儿由不得他推托，只能苦笑应下:

“世叔不幸，小侄又何敢推辞，自当从命。只是三爷是神仙人物，其踪难觅，所需时辰，望世婶别见怪。”

“胡世侄肯相助已是万幸，何敢有见怪之言，世侄客气了。”

李氏言词殷勤，却神色淡漠，那张脂粉不施的清水鸭蛋脸上全无表情，可就这没表情才可怕，谁也不知她心中所思。

胡胖子并不知道，他正发愁何处寻觅的三爷，这会儿看上了只肥嘟嘟的金瞳小虎崽儿，正用上好的肉干在人家鼻子面前摇来晃去的勾引，意图将这小东西拐走。

第二十一章
玉白手掌轻舒，宛若夏日荷池中绽放的一朵洁白莲花，却又带着玉润白瓷的光泽，优雅美好得让人目眩，托着块香香的带着蜜色光泽的巴掌大小鹿肉，在小胖虎崽儿的鼻端轻摇，引得小东西不觉涎水直流。

　　

三爷那双桃花明眸微眯，瞳子深处那不曾化冻的玄冰，在此刻已化做清泉波光，温柔而潋滟，语声温柔，似三月阳春那不沾衣发的杏花细雨，于这天地织就细密的纱幕，温柔而浸润人心:

“小东西，这可是昆仑雪巅上灵鹿的肉，用雪蜂的蜜腌渍过三年以上，不仅能助长法力，而且有相助化形之力，真的不吃吗？”

小虎崽儿胖嘟嘟的脸上有着犹疑，小爪子动了动，小鼻子轻动着，似要凑上前，却又迟疑着未动，想是十分犹豫，那纠结的小表情可爱到极点。

三爷轻笑出声，他原是一时意起，看这小东西可爱，虽有灵智却难化形，收做小宠可以逗玩很久，却不想这小东西这般有趣，他日后怕是真的不会寂寞了。

“吱吱”，一声轻吟，斜里蹿出来只小毛团儿，雪白的皮毛，大大的狐尾，巴掌大的身子电闪般跳到三爷脚边，一双小爪子冲三爷连连拱爪做揖，一双浸水黑葡萄般的狐眼灵动而可爱。

“嗷呜”，胖虎崽儿用圆滚滚的小身子挤开小白狐，嫩生生的虎啸没半分威慑力，反似有几分撒娇，象是在争宠一般。

小白狐不妨被胖虎崽儿给挤了个跟头，身上一尘不染泛着银光的白毛沾了些许薄尘，忙抖干净，而后水润狐眼轻转，狐嘴轻咧出个坏笑，猛向前一蹦，粉嫩嫩的舌尖一卷，那片鹿肉便被叼入狐唇，几口吞下。

“八百多岁的老妖，欺负只不能化形的小崽子，德行！”

三爷修长似玉的手指轻弹，敲了一记小白狐，而后手掌轻舒抚向胖虎崽儿那软绒绒，暖乎乎，肉嘟嘟的小身子。

小虎崽儿可委屈了，圆圆亮亮的金色瞳子里，全是对白毛狐狸的指控，小身子贴近三爷，小脑袋在三爷腿上轻蹭，一副告状的样子，也是对狐狸的示威:他是我的，他选的是我，臭狐狸，不许抢我的主人！

“三爷，至于吗？不过是只不能化形的小崽子，有人家好看吗？”

小白狐优雅的舔着爪子，没办法，那鹿肉太好吃了，纵是修行近千年也不曾有机会品过此味，它都心动，想要“卖身”了。

“不过是山中野狐，纵是修行日长，又有何可炫耀？它虽未化形，却心志纯良，比之你，爷更中意它。”

三爷轻斜了白狐一眼，伸手将委屈得直往自己怀里拱的小东西抱起来，反手间又是鹿肉现于掌心，递给小虎崽儿，轻笑着:

“小东西吃吧，认了爷当主子，好东西管够！”

“主子！”

白毛狐儿一下用两前肢死抱住三爷的脚，狐尾摇摆，愣是轮圆摇出了狗狗的谄媚与殷勤，那语声娇嗲，纵非人形，也让人听出了绝色美人的妩媚与万种风情:

“人家，比这肉丸子，有用多了！”

“你太丑，爷不收。”

　

三爷的嗓子清清亮亮，语声温柔缱绻，象极了青天白云之下，幽谷清泉，润润浸浸的听入耳中很舒服，可那话，却硬得象石头，砸得小白狐瞪目结舌，两眼直冒金星。

“吱”的声尖叫，直跳起来，再看时一个白衣素裳的绝美女子叉了细腰，气得鼻歪的在原地乱蹦，纤指粉光抖得象筛粉似的点着自家鼻尖，一副快气晕的模样:

“我丑？我丑？我哪儿丑了？论原形，论人形，谁不说我是美人？

敢说我胡九是丑八怪！我还比不上个不能化形的肉团子？还丑，我怎么丑了！”

“它是我的宠，你不是，所以，你丑。”

三爷护短也是护得到家了，他的鹿肉原是为小虎崽儿准备的，却被这只狐儿舔去吃掉，还让小虎崽儿这么委屈，没一巴掌把这狐儿拍平已是厚待，说丑已是轻的。

小虎崽儿圆眼已笑眯成弯弯的月芽儿，小肥爪子轻捂着嘴巴，开心得直蹭三爷，主子为它出气，臭狐狸快气死了，好开心！

“我也可以做你的小宠，还能化为人形做你的丫鬟，服侍你，凭什么收它不收我？”

狐儿也委屈了，大大的狐眼中蓄着泪，她是真的想跟着三爷，不仅是因三爷拿出的好吃肉脯，也因为三爷身上有种特别的气势，让她又惧又想靠近，却终是想靠近的心思占了上风。

可没想到，三爷不收！

三爷轻轻抚着小虎崽儿茸茸皮毛，幼崽儿的毛细密而柔软，绒绒的很好摸也很温暖，而反观那只狐，纵毛皮再漂亮，也没有幼崽儿摸上去的手感好。

我说，三爷，这才是您真正嫌弃的理由，什么丑不丑的，根本就是随口胡扯的搪塞吧！

白狐没想到自家美丽的人形也不能让三爷多看一眼，心情低落之下又化回狐儿，毛茸茸的狐耳垂下，尾巴也无精打彩的垂在身后，全然没有方才能精气神，小爪子在地上磨蹭着，想走，却又舍不得，一派低落的神气。

“嗷呜”，小胖虎崽儿嫩生生的小嗓子轻呜，小胖爪子轻搭在三爷的手上，一双明亮的金瞳看着三爷，用种撒娇而乞求的神色看着三爷，那可爱的小样子让人不由自主的想笑出来。

三爷也确是笑了，他没想到，自家无意挑上的小宠物居然是这么好玩的小东西。明明方才还因为被狐儿欺负而委屈，却又在看到狐儿的伤情而代其向自家求情撒娇，还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

这般可爱的小宠，他是真的可以放心的宠爱很多年。

有了小虎崽儿的求情，白狐胡九也跟上了三爷，不过委委屈屈的做了侍女，还换下她那一身最爱的素白绣花衣裳，换成了身土得掉渣的蓝花土布衣裤和圆头黑布鞋，梳了条油光水滑的麻花辫，十足乡下土财主家里的大丫鬟。

那张艳光四射的脸上还点了几点白麻子，看是不算难看，也有几分俏皮的味道，但那容姿比之方才，已是天上地下，让胡九也不由苦了张脸，却半分不情愿也不敢露。

再看那只胖成球的小虎崽儿，舒舒服服窝在三爷怀中被顺毛，不仅有好吃的填嘴儿，还被宠溺着取了个“球球”的小名儿，胡九简直羡慕得想撞墙:我现在变回幼崽儿，还来得及么？

第二十二章
胡胖子也是拼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托着自家的肥肚子，跑山下水的寻人，总算在“听雨楼”把三爷给寻到了。

听雨楼，乃是此方最大的食肆，旁的不说，一味黄河大鲤鱼烧的糖醋味儿的“鲤鱼跃龙门”那是一绝，不腥不柴，鲜美酸甜，极是开胃。

三爷不沾凡尘烟火，可这会儿他身边的小宠与个侍女却是馋货，被香味儿一勾便走不动道，而他反正又不差那个小钱儿，便也点了桌美味让这俩只解馋，自家也自虚空中又取了齐八爷的好酒佳酿品起来。

“诶呦，我的活祖宗吔！三爷，可算找到您了！”

胡胖子一眼便瞅见临窗倚坐，眸光潋滟，微晕眼尾，薄霞浮玉的三爷，忙三步并了两步，活似座小肉山似的“滚”上楼来。

浑圆肉丸似的“弹跳”一下坐于三爷对座，抬眼就见美食满桌，而他所坐之座正好有洁净未动的碗箸，也不细思，随手拿了，便一筷就挟向椒麻牛柳，口中轻叹:

“三爷，不过几日未见，您就养了只这么肥的猫，还收了个土得掉渣的丫鬟在身边，该不是想在这儿长住吧！”

“长住？爷若在此长住，此方生灵就该哭了。”

修长玉白的手掌轻抚过球球小虎崽儿温暖软厚的皮毛，明眸桃花水色波光，唇勾浅笑，酡颜微醉，一身清逸如仙风华变得慵懒，仿佛那春日暖阳沉香亭畔盛放的殷红牡丹，绝色倾国却又傲立不群。

或是酒沉薄醉，三爷此时神色轻松，全无素日里那冰冷傲意，反似屋顶阳光下舒展腰肢的狸猫，，骄傲却又不是全然的高不可攀，举手投足反悠闲惬意，让人不觉心生亲近:

　　

“胖子，你抢了球球的‘红烧狮子头’，小心球球咬你。”

胡胖子正将丸子往嘴里送，闻得三爷如此说法，身子一僵，侧头对上张毛毛的小圆脸与尖尖小牙，吓了一跳，惊得丸子塞在嘴里连嚼也没嚼整个就吞了下去，噎得直伸脖子翻白眼。

胡九抬脚一踢胖子屁股下的椅子，将人转了个个儿，抬手一巴掌，拍得胡胖子把丸子直喷了出去，呛咳一声才缓过劲儿来:

“哎呦喂，谢了妹子，您可救了我的命。”

“把你噎死了，没人给这俩付账。”

三爷只要开口，就能把人给怼个半死，连胡胖子这种乖顺的货色也是张了几下嘴，无奈的赔笑，小心的对三爷一拱手，埋头接着吃，这样才是上策。

胡胖子其实心里也明白，但凡事涉生死，少有三爷不清楚的，这位爷脾气大不假，性子淡也是真，可只要是他真能管的事，都会管，嘴上说的再狠，也不过是因事非其所能涉罢了。

就象是渡人轮回的事儿，这位主儿是真不管。理由旁的人不知，胡胖子与姑苏齐氐混得久了，却是知道的。

三爷乃主冥河血海之事，一身凶煞之气天地无所可匹者，他虽主鬼事，能取黄泉之水，也能送渡黄泉，却偏无法助人轮回。

故，谁要不开眼请他帮忙轮回，甩你个白眼儿是轻的，一脚踹翻让你自入轮回，那叫白捡。

胡九虽个子小小，又是娇娇女儿身，可这胃口却比胡胖子也不差，这席面叫了两桌，这俩几乎平分九成半，小虎崽儿球球顶多吃了半成，余下的全被这俩吃货塞肚子里了。

球球翻着圆滚滚的小肚子在三爷怀里撒娇，小东西从未尝过人间美味，一下子吃撑着，不过还挺美，有个大方的主子真好——尽管腰包是胖子掏的，也是主子好。

李氏由杏儿陪着来到三爷下榻的“思齐园”时，正是日影初斜时，蓝衣青服的侍女手中捧着金盆，水汽轻散，白巾已沉，显是方才服侍完梳洗。

三爷一身月白长衣，银灰丝线暗绣花纹滚了衣边，同色暗绣竹叶挺秀，一身风华，清逸而隽永，象是水墨丹青中的仙者临凡，眉目舒展，膝伏金墨色条纹的幼猫(那是只吃胖了的虎崽儿)，衬得双手修长优美，指若玉透尖削，甲似粉贝生光，肤若白瓷凝莹。

三爷此身风华宛若梨雪轻扬，又若冷月凝光，清冷似冬夜的白梅寒泉，却又在眸光轻转中让人心生涟漪。

李氏只一眼见到那双手，多年前旧事直上心头，心下一悸，不由自主软下膝来，直直跪地伏首，纤纤细指的指甲不由自主刺破掌心肌肤，沁出的血洇湿掌心，语声哽咽:

“李氏英华见过三爷，叩谢三爷四十年前援手，救得我父兄大恩！英华不知三爷乃昔日恩人，大胆冒见，乞请恕罪。”

“你本无罪，又何来恕罪？起来吧，昔年之事，不过举手。”

三爷也没料到，此来会碰上曾随手相救的人，昔日那总角小儿已然老去，稚龄弱女亦非昨日黄花，光阴流水，对凡人的摧残，还真不是一般的，狠。

李氏泣不成声，她黄花年少待字闺中时，心中不止一次暗暗思量过未来夫婿的模样，用以暗中猜思的样子，却是眼前这人的容颜。

幼时初见，乃是一家人山中逢劫，父兄几被一青毛怪物掏心，恰逢这人路过，恍若神人天降，衣带月华，指凝霜浓，眉目清雅若梨花映雪一般，举手便灭了妖邪，也从此住进了小女子心里。

少女情怀，曾日日忆起那心中人，忆他的眉，忆他的眼，忆他的唇角轻笑，和那双如脂似玉的手。

而今重见，其人依如天上冰盘玉轮，自己却已是日薄西山，垂垂老矣，早非绮年玉貌。

苍天侍其何厚，却又对吾何薄！

虽是心中有叹，但李氏终是出自名门身历风雨的人物，于半百之龄重见檀郎心中有感是一回事，以鸡毛鹤发之身对陌上玉人动念，却是不智与亵渎，不仅辱没眼前人，更辱没了自己。

故，不过十数息，李氏便又恢复了大家风范，依旧是那商家说一不二的主母，仪态优雅恭敬的向三爷再施大礼，而后起身，脸上已不见半分泪色，仅眼眶微红，含笑轻语:

“早知是您，英华早就前来拜见，也不会让亡夫犯了您的尊严，让他也落了如此了局。”

“昔日故人重见，这当是有缘。此事我原也不欲管，盖因，此其乃你夫婿昔年所欠因果，旁人是插不上手的。

只是，你我有旧，你若有心追查，安心子孙，爷也就搭把手，让这因果一见天日，也免得世人多误，以为天道好欺。”

潋滟流波桃花眸轻挑，唇勾浅笑，三爷一派风流儒雅态，可那双眸子深处，却全无缱绻，玄冰冷冽，语声虽是温柔得如柳梢绿芽，水面轻风，但听入耳中，却让人无端心底生寒，冷彻骨髓。

第二十三章
商家二子，长者是驻守开封的大军阀，商明宇。次者是执一方政事的地方行政长官，商明皓。这兄弟二人可称是一时之瑜亮，皆是智计狡诈之辈，却又奉母至孝。

然，其父商静庭与他二人却是关系淡漠，纵是外人亦可看出“父慈子孝”之下的虚伪，至于个中因由便不足外人道。

尽管如此，总是父子之亲，伦常之下，也没个老子死了儿子不归的道理，故休说商氏兄弟，就是出嫁女的商家幺女商明玉，也自琴川赶了回来。

商明玉远途归家尚需时日，商氐兄弟却不必，故此他们也先自老管家商震口中知道了那位，三爷。

三月之时乃是万物生发，草木繁茂之时，弱柳枝条长而柔韧，绿芽初绽，被只玉白脂凝的手轻执，虚虚垂向荷塘，引得馋嘴的鱼儿成群结众而来，争抢着去咬那梢头微绿新芽，而后被带出水，又重落水中。

三爷以柳枝玩钓鱼，先前胡胖子还不以为然， 只当三爷是闲及无聊在做耍，但再看下去时，胡胖子却变了脸。

先前往柳枝上扑的，不过是青鱼、草鱼、鲤鱼、锦鲤之类的寻常鱼类。但，渐渐的变得不同，有一个个五官明显，身躯发育完全的婴灵被钓了上来，下仆们拿来的巨大澡盆子已放不下，少说亦有四、五十个。

这么多的婴灵被沉在这小小荷池之中，别说下人们看得脊梁骨直冒凉风，就是李氏这种略知根由的，也吓得不轻。

李氐虽与商静庭结为夫妻，并有二子一女，但心底深处却是极看不上商静庭的，不仅因其轻狂薄情，亦因此人私欲极强，暗中行为下做。

虽是死者为大，又是奉夫为天的时代，世人皆不以男子薄情为意，仅一句“才子风流”便可掩尽一切。

但终究小看了天心的莫测，大道的公允。 商静庭在此世凡人看来，不过风流了些，并无大恶。却不知，这“并无大恶”背后，所隐的是私德有损之下的大恶，为天道所不容。

商明宇与商明皓到时，却见自家老母脸色煞白捂着胸，口中喃喃直念佛号，身边杏儿忙前忙后的张罗安抚，一众下仆也是吓得面无人色，腿弹琵琶。

　

而在近水荷池畔，柳长枝软，人若明月，手若脂玉，正一下下用那绿柳弱条“钓”出一个个婴灵，连那巨大的木澡盆子都装得满满当当，若非商家兄弟也是见过血的，只怕也如家中妇人下仆一般，早给吓麻了爪子！

特别商明皓乃家中次子，幼时极爱在此荷池畔玩耍，还摘过池中莲花，吃过莲蓬，哪里会想到碧水幽波之下会有如此可怖之物？

商明宇扶住身形摇晃的弟弟，看他白了张脸直作呕样子，虽自家也是胃中翻腾，但终是要脸面的性子占了上风，硬撑着假做无事，安慰的拍拍自家兄弟的后背。

若不看他僵硬得石柱子似的腰身，与那张发白的脸，其实，还真挺象那么回事儿的！

“我说胖子，不是你要看爷用柳枝能钓出什么来么？怎么，躲假山后头去看蚂蚁上树吗？”

三爷悠然的轻挥柳条，柳梢在水皮儿上轻点，便有婴灵小嘴巴咬上梢头绿芽，被离水钓出，轻挥落入澡盆子里，那巨大澡盆子已足足装满了三个，第四个正在装满。

看着一堆堆在水下泡得惨白又鼓涨的婴孩，嗅着空气中那腥腐恶臭之气，李氐尖白的细牙咬进了唇肉里，手轻颤着拈动念珠，那串凤眼菩提原已被摩挲得光润可爱，此刻却生生被拈出裂痕，碎落了一地。

胡胖子向来知道，三爷主动插手的事儿，向来就没好事儿。可没想到，这被动插手的事儿，更糟。

人家姜太公直钩钓鱼，钓上的是人皇，是龙种。可这位三爷柳枝钓鱼，正经鱼是钓上来又丢回水里，专钓婴灵，一堆，不，这会儿已经是第四堆了！

尽管知道自己这么躲着有点儿怂，连李氐这种老太太也比不上，可胡胖子宁可认怂，也想面对那让自己头皮发麻的场景。

商明宇听得“胖子躲假山后”，便知那人是谁，说起来他俩交情也还不错，反正自家免不得要受这份儿罪，怎么可以让“好兄弟”一旁逍遥？

于是，商明宇果断回身把假山后的胡胖子给薅了出来，往自家兄弟身前一摆，呼~，果然，好多了！

“三爷~，您要干嘛就快点儿吧！胖子我，招架不住了！”

胡胖子也是个贼货，果断闭眼扭脸，丢不丢人的再说，反正三爷再这么慢慢吞吞折腾下去，不光他想吐，这里的人除开三爷自己，有一个算一个都要吐了。

“真没耐性，这才哪儿到哪儿呀？这商家自先秦避祸于此，便依巫蛊秘术建了此宅，代代皆以庶出之子溺沉于此水之中，以婴灵之气养其祖地，延其福萌。

唯此法阴毒，商氏世代也仅以不足之子(天生残缺的病儿)为奉，纵如此也仅一代奉一子。直至商静庭，他一人便溺子三十九，溺妾七人，而所溺之妾均有身孕，虽未成形，却也成胎。

你当他因何被摘心？那是所溺之妾中有一六世为善之女，身怀者乃是大德至善之人的转生，原是因商家世代有相助天下兴之功德，而受赏天道赐下的福泽。

却因商静庭为求娶李家嫡女，不顾妾室身有六甲而溺杀，故，由福转祸才有今朝。”

三爷随手将那枝弱柳轻抛入池，池水立时泛出隐隐血色红光，隐约有沸腾之势，而三爷轻抚球球软厚皮毛，慵懒的斜倚汉白玉雕栏之上，语声清冷若白雪轻盈飘落冰潭不兴波澜，却又清绝冷艳:

“那妾室是商家有聘有证的良妾，又是有德之人，自不甘枉死，却也不会化之怨鬼行私惩，故报状于冥府，经阴司判证后，方才对其处以剜心之罚。

若不信，回魂之夜，你们与爷亲证其罪便是。若是心急，爷也可令人去提。只是如此一来，商静庭的罪责更重，更加做不得人了，你们看要如何！”

“那商静庭本就不是玩意儿，再让他做人是祸害天下，就今晚。我到要看看，这老货害人害己后，是何等模样。”

商明宇从来不避忌让人知道他厌恶商静庭，他目光阴冷，看着那些婴尸眸子里似要喷火，从牙缝里挤出话语来如似九幽之地传出:

“溺子以佑家族？这种家族，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第二十四章
“若不言虚，当依尔念！”

不知何时，鬼将聆音悄然而至，身后鬼卒们指尖轻点，一团团灵光自婴灵天灵中飞出托于掌中。身溺魂困，不得轮回，也亏得还未成祸，否则如此之多的婴灵化为怨婴，鬼气肆虐之下，此地生灵无一得免。

荷池之中，池水如沸，殷红似血，无数灵光飞出，仿佛欢呼，又似低泣，血脉之亲，相煎何急！

三爷不渡魂轮回，却可送灵往忘川，由九渊那小子送灵黄泉，而聆音乃其部属自知其心，故方现形送灵忘川。

世人常闻鬼狐之说，但真见有几人？这也是今人不比古人畏天地威德，多任性行恶的因由。

这里的人，除了李氏与胡胖子，休说一众下仆，就是商家兄弟也不曾见过鬼魅何形。

故，陡见聆音与一众鬼卒，阴风魅气，足不点尘，飘飘乎乎，无碍无阻，不惊不惧，才真是怪了。

腿肚子直转筋的下仆们终于没挺住，如下饺子似的晕了一地，连商明皓也没掌住，白眼儿一翻吓倒了。

商明宇能挺住，是仗着自家一方驻军长官的煞气在顶着，也是担心老母兄弟，才硬扛，否则，他也怕呀！

“个傻孩子！”

李氏忍俊不禁失笑摇头，幼时逢魔，李氐自此便知，比之妖鬼邪魔之流，这人心，才最是莫测。

休看世人传妖说鬼，又有几人亲见？反是人害人的事儿，却是时时可见，若畏妖鬼，到不如更惧人心。

因子夜方才是最适招魂时辰，也为让商家兄弟歇口气，缓缓神，三爷便没立时招商静庭之魂，而是抱了球球，领着胡九与胡胖子一起，前往府外觅食。

一拱石桥，一名老妇，煮食香气轻轻荡溢开来，勾得人馋虫大动。胡胖子虽是个爱吃的，但却也不是个不挑的，连吃尽山珍美味的他都能勾动的香，却没招来三爷半分动容。

反到是老妇恭然施礼，虽是鹤发鸡皮，却行之窈窕，若忽略她之形容，到只以为是哪家闺秀在拜见心上郎君，语声娇娇，带着吴侬软语的甜糯:

“三爷，怎地有兴闲游至此？可要喝一碗汤，吃上些云吞么？”

“孟女，你等的人还未至么？”

三爷轻轻抚摸着球球温暖柔软的皮毛，引惹着小东西吞下自己喂食的肉脯与蜜饯，桃花双眸中微透出几分愁绪，纵是瞳子深处冰凝寒凛，却也有一丝温软柔光，语声清冷，象极了寒夜冷月下的一泓幽泉:

“别等了，那人若有心来寻你，也不会任你桥头卖汤相候年年岁岁，由二八年华守至难提年岁。

那人，终是未至，你也混了个‘孟婆’的名头，如此这般，还是要等么？”

孟女，不，世人所知的孟婆，低垂了眉眼，声音轻轻细细的，温柔如燕翅轻点春波似轻荡开来:

“三爷，您的好意，孟女明白。可是，孟女不甘，不甘心如此糊涂着步入轮回，总是要问个明白的，所以，无论多久，孟女也会等下去。”

胡胖子与胡九原还在盯着那口吐着白烟的小汤锅流口水，听得三爷与孟女的交谈，吓得汗都自脊梁骨淌下成河，就算再无知，那黄泉路上奈何桥边“孟婆汤”的大名，却也是听过的。

这俩馋货相对吐舌，差点儿喝成白痴，一块去黄泉路走一趟！

“谁说孟女的汤是洗清前生记忆的？人入轮回投生凡尘，记忆在渡过忘川时，便留在留川之内化为冥水，再经黄泉涕魂，非有大德大恨，不能带过往记忆入轮回。

孟女的汤，只是让鬼魂饮后流出最后一滴前生泪，是与此世告别之意，何来涕魂之力？”

三爷斜睨这俩货，一双灿若星辰的桃花眸中全是满满的嫌弃，对这听风就是雨的俩货，实在无语，只能摇头移开眼去——懒得看笨蛋。

那也不敢喝，咱们不傻！

胡胖子与胡九有志一同的退下石桥，再回首时，却见三爷如映月玉树般，怀抱着那只装猫的胖虎崽儿，独立在柳丝长垂的柳下。哪里还有什么石桥，什么孟婆？

四下人行如织，在这夕光微斜，春阳犹暖之时，胡胖子与胡九同时打了个寒颤，相望之间，自对方眼中看到了自己那苍白的脸。

胡九是狐精不假，但她这狐精修的是仙道，不是那吃人吸血的妖邪之流，故，除了天劫惊雷，她也如凡人女子一般惧怕鬼魅。

不是因其它，乃因鬼魅均是人之七情所化，执念怨力所凝，乃是阴气所聚，修仙的精灵对其是避之不及，非为别者，恐沾因果坏了修行。

胡九寻上三爷甘为奴婢，原是因三爷的不凡气宇及随手显出的神奇之处，以为三爷乃修士大能。但如今看来，这位爷怕与幽冥鬼道的纠葛更深些。

她这是，喜不愣登自家寻了个最深的坑儿，还乐滋滋自个儿跳下来了吗？

胡九此时若是原形，只怕是耳朵与尾巴都垂了下来。

胡胖子那就是个人精！他虽不知胡九乃是精怪灵物所化，却知三爷的灵异之处，更知人心的易变。

早在见胡九变了脸上颜色，且眸光闪动之时，胡胖子便把这“小姑娘”的心事猜到几分，忙小声对胡九道:

“丫头，别犯浑，贴上三爷那是你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三爷虽素来性子淡，却也是个悯下的。你若背主远去，日后不光会背负‘叛主’之名，也会自招祸患。

放心，跟好了三爷，只会有好处，而不会有坏处，纵是日后你另有去处，只要好好的提出来，相信三爷也会同意，不比你私逃强？”

“行呀，胖子！真没看出来，你竟生了副水晶心肝儿，把这世事人心看得如此之透，连我胡九也甘拜下风。”

胡九神思如被冰水寒泉一激般，立时清明起来，她方才的犹疑妄念乃是心魔代大道的试炼与问诘，若非胡胖子破障，令她不至堕入迷障生出私逃之心，只怕会自此魔生永绝仙缘。

真真是，好险，亏得胖子了！

三爷眉叶儿轻挑，似洞若观火，又似全无所觉，只勾唇轻笑，宛若明玉生光，引得一众娇女颊生绯色，目含春水，乱了芳心无数。

若非球球嗅见远远有佳肴香传，急得胖乎乎小身子直扭，嫩嫩小嗓子直撒娇的轻哼唧出声，只怕三爷再留半刻，这路，就该堵上了——全被看美男的女儿家给塞满了。

第二十五章
月如弦钩，柳丝垂长，谁家女儿隔水清歌，婉转悠长，暖风送香，似有桃杏早绽，悠然闲游，确也逍遥。

球球吃得小肚子溜圆，翻着身子，亮出毛毛小肚让三爷为它轻揉，喉中低低轻哼，娇憨得象极了只小奶猫，也惹来胡九羡慕嫉妒恨的不愤小眼神:

就仗着自己是只小崽子，愣是老虎扮猫，不要脸！

胡胖子手里捧着个大荷叶包，里面是各色零嘴，看胡九瞪球球那小毛崽子的嫉妒小眼神，不由低笑一声，捡了块杏脯塞在胡九嘴里，在她耳畔轻笑:

“别瞪了！那小东西入了三爷的眼，你就再嫉妒，也扮不成小毛团儿，还是吃点果脯，歇歇吧！”

　　

胡九用力的嚼着嘴里的果干，恨恨的瞪着球球，好想吃嫩虎肉。

只是，三爷喜欢这小毛崽子，她就再不甘心，也不敢有什么动作，除非她不想要自己那条狐狸命。

三爷闲游于市井之中，非为探险猎奇，乃是消遣时光。

搜魂拿魄，于三爷并不拘时辰，但，李氏乃是故人，他也不欲让商静庭那魂魄因见烈阳而残破，纵不影响审魂，却让人难已入目，恐惊了故人之心罢了。

开封不算什么福荫之地，千年万载积蓄的龙气，一朝便终，故所余之气也不过堪保一方太平，并无多余之力再立一姓王朝，自然也因龙气薄弱，福荫难续，而时有怪事频发。

　　

只是，此地虽一朝而终，却多出义士忠臣，正气浩荡，故也勉强算压得住。

三爷望着开封之气所形成的地脉之气直皱眉，此处正气极盛原该可再成举龙飞升之势，无奈世家盘踞，凡人做孽太多，以至地脉亦受其累难以成形，也就难以再对苍生多做荫护。

三爷一向对帝王将相择吉而葬的习惯没好气，你择吉地葬之，以庇自家子孙，却是掠了苍生万物的福泽，以死气犯生气，最是可厌。

也因此故，凡惊帝王陵的，三爷没少收拾，却也没少救，端只看其运道和三爷的心情罢了。

此时月色已将上中天，三爷也喂饱了他的小宠，胡胖子也有些倦乏之色，连胡九也在暗中捶腿，一行人便又重回商府。

才进门，便差点儿被呛鼻的香烛纸灰气给薰个跟头，三爷眉尖儿轻皱，轻轻挥手，一阵柔风将这烟气卷开，而后淡淡开言:

“这是何意？烧祭，也没这么个烧法儿。”

胡胖子与胡九喷嚏打了个没住，鼻子都红了，俩人眼也薰得跟红眼小白兔似的。

胡九乃是狐精，五感极灵，自受不得烟气。而胡胖子乃是做地下营生的，那鼻子也是极灵，这味儿，真是把这俩坑到家了。

至于小毛团儿虎崽儿球球，托了身为三爷小宠的福，到是半分罪也没受。

商明皓也是被薰得象猴儿似的，上蹦下跳的活似身上长虱子的，挑着烧半截的纸扎正在猛打喷嚏，眼也薰得直冒眼泪。

商明宇也撸起袖子，正把个大香案上摆上三牲之礼，供以香花宝烛等物，若再摆上祖宗牌位，八成三爷都会以为这俩在祭祖。

只是，初见时三爷便知商家这俩小子，并非那种看重家族之辈，若非世理伦常在，商家列祖怕连个烟火气儿也闻不上，又岂会大肆祭祀？

“这不是三爷您说的，子时要会审我家那不是人的老子么？打发打发阴差总是要的吧！”

商明皓于正事上甚为精明，但一遇上他不善应付的，便有些脑子转不过来，而商明宇又向来纵着自家这弟弟，故才弄出这种阵仗。

三爷用种看傻子似的怜悯目光看了眼商明皓，桃花明眸轻转，水波潋滟，唇勾浅笑，轻抚着小虎崽儿软软皮毛，语声轻缓，似丝丝细雨飘落竹叶之上，细细的洒在心间，酥酥麻麻痒痒的:

　

“爷要审鬼问魂，何用贿赂阴差？阴差何物？爷血海之中的鬼卒。”

商明宇一听就懂，所谓阴差，那是人三爷的私仆，谁见过主子使唤下仆，还要行贿的？

商明皓也听明白了，他，做了一件蠢事！

三爷寻了张干净的椅子坐下，玉白手掌轻轻抚揉着球球毛茸茸的胖身子，小家伙圆了不少，悠然的说了句几乎让商家兄弟跳起来的话:

“烧这么多香烛纸钱，再加上这么多纸扎，今儿这府里和方圆十里的游魂，全都得出来。”

“不是吧！”

商明皓的手一抖，脸儿一下变得煞白，脖子后面似有人吹来凉风，吓得“嗷”一嗓子躲在兄长商明宇身后，攀在商明宇背上直抖。

商明宇也被吓得一跳，他虽是杀过人见过血的，但却对“见鬼”这件事不感兴趣，正常人也不会对此感兴趣，也就自然不愿自家成鬼窝。

然，来不及了！这开封之地地处黄河流域，水气环绕之下原为汇阴之所，若非原有地脉相护，此地定为聚阴之所。

就这种阴气重的地方，最是养魂聚鬼之所，而鬼物未得祭祀，便只能“饿”着，好不易有个傻缺这么大概烧祭，不来抢祭祀才怪。

阴风鬼气，冷寒嗖嗖，一时间院子里的温度变得跟冰窖有得一拼，冻得商家兄弟和一众下仆上下牙直打冷战，抖成了筛子。

　　

世间之人，身负魂灯阳火，非是阴鬼聚汇之处，寻常人是看不见鬼灵之物的。

但今日，因商明皓的傻念头弄了这一出，引得四方阴魂齐汇，掩了阳世人的阳火，只余命中魂灯，自然，也让寻常人能见得阴灵。

不过半刻功夫，便有满坑满谷的阴灵赶来，把商家上下吓得人人肝颤心慌，腿，有些软。

胡胖子拉着胡九闪在三爷左右，看着三爷眉眼微柔，似心情极悦，那绯若丹霞的唇轻勾，连撸“猫”的动作都是极悦目，想是与他们一般，对商家兄弟的作死，抱以兴灾乐祸之心。

不过须臾之间，商府都快真成鬼宅了，哪儿哪儿都挤满了来争抢祭祀的阴灵，若不是李氏被杏儿扶了出来，怕三爷几个还会看会儿热闹。

聆音现身后，一众鬼卒便将这些阳灵网鱼一般的擒拿而去，庭中草木结霜，冷若冰天的情形方渐缓。

被阴灵寒气冻得面青唇白的商家人这才缓过来，商明宇忙扶李氐坐下，此时天交子时，正好召商静庭前来。

第二十六章
世人皆以为审鬼问魂，无一不是阴风惨惨，鬼气森森。却不知生人死魂之间，差的不过一口阳气，一具皮囊。

商静庭被鬼卒押来时，还道自家犹是商氏家主，是这府中之尊。却不知己身已非阳世人，不过阴间一鬼耳。

商静庭向来管束不住自家俩儿子，抬眼却见二子一侄均侍立在三爷身后。

而那宛若月华凝光似的男子，怀中抱了只胖猫(谁是猫了？爷可是老虎，老虎！)，正用一双潋滟风流的桃花眸看着自己，不禁气炸了。

原因？三爷坐的主座，乃是家主的尊位！

再者，二子一侄全立三爷身后，把他这一家一族之主至于何地？

商静庭此时还未觉查，己已身死，此刻已不过一缕游魂，还在逞威大吼:

“商明宇、商明皓，俩兔崽子，你们这是何意？没见为父在此？立于他人身侧，却是何因？”

　

“何因？死都死透了，还耍威风呢！”

商明皓向天一个白眼儿，他素来与这老子不对盘，看不上这人的“风流”作派，故此这父子俩的关系最糟。

曾因有一次，商静庭欲将家中一世仆之女纳入房中，而此女幼时曾为商明皓玩伴，且已许人家，商明皓为此将其偷送出府，被商静庭打得半死之后，这父子俩的“仇”，结得也就越发大了。

商明宇戒备的将弟弟往自家身后一拉，将其掩在身后，冷笑着迎上自家的“老子”，一脸的阴沉:

“父亲，您这都归天了，还想着训人呢？三爷今儿召请您，可是要算算这沉子溺妾的事儿，可不是看您这儿耍威风的。”
“孽子……”

商静庭没料到俩儿子会如此轻看自己，这还是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商家么？不过，归天？

商静庭下意识低下头，这才见自家胸前一个大洞，肋骨森白，心脏已无。这是，死了？

凡人七日回魂，收取自己的人间记忆，方才记得自身死生，而商静庭是被三爷强拘回来，一时不查，却未知己之死生，得其子点破，方才恍然。

瞬间，那夜灯下独饮，窈窕一女轻盈而入，杏色桃颜，语若莺歌，身若柳轻，拥粉噙脂，方觉兴起时，白骨森森，一爪掏心。

直至此时，商静庭方记起，那日原与一美婢玩乐，却不想美人怀中化为枯骨，白骨探爪，一爪摘心。

原来，他是真的，死了！

三爷指凝月华，修长似玉，拈了片蜜渍海棠喂给球球，那凉凉淡淡语声若玉击冰乍般，入耳有种别样清冷风情:

“商氐于先秦之时避祸此方，以巫蛊之邪，布下这以生人气养宗祠脉之阵，以阳宅为阴地，以荷池为金井，溺子养元，以荫其族。

虽世代入朝助世，也曾造福一方，却因溺子而犯天怒，幸得也曾行善积德，才有这世代平安。

然，你商静庭却私德不修，听得李家乃有德有福之族，为求娶李家嫡女，居然溺妾七者，其中有孕者四。而后，又先后溺杀庶子三十五，共溺其子三十九。

你祖上溺子，纵是婢生庶出，也仅取不足失智之子以祭，纵如此，也犯天怒。何况你溺杀之子，全是聪而有智，生而有德者。

若非善者依天律层层上告，依阴司律而行，尔早该归阴了。”

“说得自己好似阴主似的！爷是商家主，处置几个女婢的贱种有什么错？哼，归阴？爷要留在阳世，留在家里，何人能阻！”

商静庭冷笑出声，那张青灰透白的鬼脸之上，陡然布满蛛丝网迹的血痕，狰狞狠厉的睁着众人，红红舌尖轻舔唇齿，目光阴森觊觎着四下的生人血肉。

“阴主？这世间之人是如此称呼我辈的么！”

三爷桃花明眸轻挑，唇角轻勾，似笑非笑之间，意态风流，斜倚椅中，似玉之掌一手轻揉虎崽儿，一手平空取来玉盏，美酒香溢，轻饮浅酌之间，全不将身化厉鬼的商静庭放心上。

厉鬼？身负不世之冤，有不灭之怨，方才有化得厉鬼之机。

就商静庭这缺了大德的，七日回魂期都未满，散满天地之魄未聚，强行被点醒灵智的，要化厉鬼？醒醒吧，那是在自动碎魂呢！

商静庭哪里知道这个？他还以为这是他大权在握之时，还妄想着食取亲子血肉，食尽这满府生机，以求存于世，横行这天地。

三爷清楚这商静庭翻不出什么花儿来，可这满府上下却不知，连胡胖子也吓得两股战战，一屁股坐在地上，苦着脸冲三爷嚎:

“三爷，祖宗，他，他要过来了呀！”

“死胖子，你看你那怂样！给我起来。”

胡九恨铁不成钢的一把将胡胖子拎了起来，一脚踹在小腿肚子上:

“给我站直了，看你吓得！区区残魄，也配称鬼么？还厉鬼，他要一动，立马就变鬼焰火，炸散花了，你怕个什么劲儿？”

　　

“啊？？？”

胡胖子惊了一下，他有些犹疑的看了看三爷那闲淡自在神色，又看了看胡九那鄙夷之色，讪讪摸了摸鼻子，躲一边儿种蘑菇去。

李氏由杏儿扶着走近商静庭几步，神色莫测，似有什么要说，却终是什么也没说，只拎起一串元宝投入火盆，而后转身离开。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商静庭却对李氏半分夫妻恩情亦无，李氏不过是他迎娶过门聚福镇宅的工具，谁会对工具有情？

何况李氏端庄大度，一派世家大族气派，哪有半分他所喜的妖娆风情？故，商静庭纵与其有二子一女，也从未放心上。

不过，李家向来是福荫有德之家，李氏也是行善积德之人，她的血肉~！

胡胖子没想到，鬼焰火，真的会炸上九天化为烟火璀璨。商静庭那向李氐的一扑，还未扑近，便直冲九天之上，炸为烟火光灭。

　　

胡胖子的嘴都闭不上，只能用手一托，强令合上，否则与商家兄弟那般，也太有些丢人。

商静庭魂魄一灭，整个商府便如地震一般，荷池水涸，假山石塌，宗祠祖阁化为灰飞朽腐，凡以聚阴吸阳为阵的居所，尽坍塌不存。

然，一众主仆尽皆未损，只此处屋倾房损住不得了。

恍若萤火虫般的灵光成群结队，绕着三爷飞舞蹁跹，似在相谢，而后随着聆音现身，尽飞入聆音身后的那扇大“门”而去。

第二十七章
三爷看着这池涸、房倾、厅塌的，忽觉意兴阑珊，清削透玉的修长手指轻揉了把球球的暖厚皮毛，轻轻长叹，宛若银河星殒的寂寥:

“多行不义终招恶果，只是这夜深露寒的，露天而居，怕是有些个不便。胖子，爷先去寻休息，尔等自便。”

“诶，三爷，等，我一下……”

胡胖子一个没拦住，三爷已领了胡九消失无踪，胡胖子收了音，苦了脸喃喃报怨:

“您老人家到是走慢一步，好歹捎上我胖子，让胖子我有地儿睡上一觉呀！”

睡？胡九若知胡胖子的报怨，非呸他一脸唾沫不可，三爷去休息的地儿，你想搭伴睡觉？是嫌自己活得够了吧！

血海之地，广浩无边，除了血海红流，便是遍地开满的荼靡花。

腥红若血，妖娆诡谲，花若未开时，枝生利刺，形若荆棘，花若开时，妖艳绯红，见之目眩。

胡九坐在花丛之畔，用把象牙小梳给球球梳毛，支着腮叹气:

“小毛团儿，你可真是够有福的。冥地三尊之一是你的主子，我这修成精道的给你梳毛，侍候你的吃食，天底下有你这么享福所宠吗？

不过也是，你这么胖，一不小心就被人当肥猫，不是主子养着，非让那些个饿疯的，给扒了皮儿煮来吃了不可。”

胖虎崽儿懒洋洋的一抖圆耳朵，眼皮儿也不掀一下，只当胡九在念经，气得胡九咬牙，却愣是不敢说一句重的，球球可是三爷的宠。

血海红流，艳若火融，于血海之中渐渐有人坐起身来，长衣月白，指若脂玉，肤似月华凝霜，眉秀如浓墨描就，一双桃花眸，似若有情更无情，唇绯丹霞轻勾，恰如仙者步九重。

三爷容颜极盛，世间少有的好容貌，象株繁花绯艳的桃花，艳色惊春，不因世间褒贬而减其色。

自血海之中缓步而出，三爷眉间冷肃之色更凝，他随手轻招，球球浮空轻投入三爷怀中，美滋滋的轻蹭自家主子，娇憨的“嗷呜”轻吟，以示亲热。

“小东西，胡九把你照顾得不错。”
三爷如玉脸上轻显出丝笑影来，他方欲夸奖胡九几句，却忽觉心中动念，身形一闪间，已出现在间客栈的后院中。

胡胖子正陪着位中年人在院里打转，已急成热锅上的蚂蚁。胡胖子正在双手合什，举过头顶四下拜拜，口中念念有词:

“三爷，三爷，三爷，有急有难，救命啊！胖子这身肥肉，可全托给您啦！”

“胡胖子，你是一日不烦爷，你这一身的肥肉不舒服。”

三爷语声淡淡的，他素日便不喜这红尘纷扰，却因这胡胖子几番破例，却是缘与胡胖子的三分薄缘。

而今这胖子却似黏上了般，这般三番四次相扰，三爷也难免有些个动气，脸色微沉，桃花明眸潋滟不再，冷冷冽冽似凝上层薄冰，寒凛清冷。

“三爷，真不是我胖子没脸没皮的讨嫌，象个没够的冤鬼似的烦着您老人家，实在是，程家这事儿，真的只有麻烦您。”

胡胖子如何不知自家这般行止让人生厌？

可他也没办法，商明宇、商明皓兄弟正忙着安排家中老小，重整选地建宅。

程家之事，自便落在他头上，何况他就是为这，才将三爷“骗”至开封的。

商均(商丘)程氏清贵之门，世家大族，人口自是不少，但再是多，也架不住族中青年子弟不分嫡庶，不论主家旁系的诡异死去。
缠着胡胖子的中年人，便是程氏主家嫡系一脉的族长，程方平。

程方平年约四十左右，身形不高，一身褐色织金缎的常服，胸前挂着绞金链的怀表，十个手指上到戴着八枚宝石戒指，什么猫眼，红宝，翠玉戒，看得人晃眼。

程方平五官平平，那一双眼却极有特色，单眼皮，小眼睛，总似没睡醒似的，睁着和没睁一个样。

此人虽其貌不扬，但能稳坐嫡系族长之座，便定不是个好相与的，故，与之相交之人，从不因其貌而轻看他。

程方平在三爷方一现身时，便小退一步，看似畏缩，实存戒备，有心拿胖子顶缸。

他做得隐密，原以为无人能觉，却被随之出现在他身后的胡九给看在了眼中。

胡九贪馋，胡胖子好吃，这俩自认是一对食友。既是友，胡九又何容程方平这般动作？

只是，胡九虽是心中不愉，却终是存世已久的大妖，人心善恶见之不少，自不会冒然点破。

况，胡胖子何人？敢单枪匹马下地寻墓的，没点子看破人心的眼力劲儿，他早被坑死在地底了。

只不过是大家装象，互相演戏，纵然心中咬牙，脸上却是欢颜喜笑故作不知罢。

胡胖子眨着黑豆小眼儿，可怜兮兮的看着三爷，只差没挤几点泪来应景，他是真怕这祖宗甩手不干。

三爷随手轻挥，一方卧榻已摆在那株梨花树下，梨花似雪，簇簇满枝，压得弱条低垂，柔风轻过，雪瓣缤纷。

三爷斜倚榻上，轻执玉盏，浅酌轻呷。

盏中酒色清碧，绕鼻而来的酒香中还有几分梨花清甜香气，一瓣似雪梨花瓣飘落酒中，映着碧酒，有种别样风流美态。

三爷的手细腻白皙，宛若上好羊脂美玉，甲若粉贝，轻执玉盏，让人看得神迷目眩。

“三爷~~~”

胡胖子拉长了嗓子，他是真的没招，对上三爷他就自动矮半截，那张能把麻雀骗下树吃肉的巧嘴，也似少了半拉舌头，全无用场。

“商均程家？祖眠之地的风水到不错，确也出过几许济世之才，助帝之妃，可惜终是贪婪太过，自招其祸。”

三爷轻抿酒水，淡淡酒香连这梨花甜香也掩之不去，反似融入这花香之中，更添几分韵味。

　

三爷的嗓子，也因这酒花交融的薄香而显出几温软，象冬雪融化的春水，听在人耳中，也有几分让人心欢的醉意:

“天道之下，寿数短长，皆与因果有关。尔辈自造业果，引来绝裔之危，寻爷，又有何用？

想来，姑苏齐家尔等早已去过，自也是被拒门外，这才寻上这胖子来诓骗爷吧！”

要糟！胡胖子只听得三爷开言点明因果，便知自家这情，讨得不是个地方，这下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程方平此刻到从胡胖子身后转了出来，向三爷恭敬施礼:

“商均程方平，见过冥河三爷。”

第二十八章
“程，方平，么？”

胡九不知何处掏出盘酱凤爪来，随手递给胡胖子，示意他也吃，边咬着酱爪子，边口中含糊不清的道:

“这名儿……好熟！似乎三十年前，商均有这么个名儿的年轻人，说是其为救回自家老子，曾以自家一双儿女，换得其父三年阳寿，乃是个大大孝子。”

“小九儿记得不错，他便是眼前这人。”

三爷轻垂眼帘，睫羽如扇在下眼处投下些许阴影，那冰凝雪琢似可透肤见骨的修长手指，在虚空里漫不经心的画着什么。

语声泠泠，若如丝细雨在天地间织着银白纱幕，又似玉溅冰碎时那绝美之音:

“此君貌似孝子，却为子不孝，为夫不仁，为父不慈，假言托欲为父续寿，将二子献祭，以补己之寿，却让自家老父平白担下恶名。

更以诡术借长生之名，诱同族犯杀子之罪，自家却暗借法阵之力，偷取无辜子侄之寿，其行其心，可诛。”

程方平素不信鬼神，他昔年敢犯天地之怒，以其垂死之父为己掩其恶，便没怕过什么报应不报应。

只是，他从不信什么地狱阴司，自也不信这俊美风流，宛若盛开一树桃红绯艳的青年，真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那声“三爷”，不过敷衍。

然，这天地星辰从来变数横生，程方平眼中这容颜昳丽，冷傲如霜的青年，却在随口之间，道破他自以为很慎密的暗中行为。

程方平吸了口凉气，不知怎地，有些如芒在背。

胡胖子觉得，自家，有些，蠢！

能与商家数结婚亲，又与商静庭私交甚好之辈，又如何是他自己从前所言那般简单，纯良？

胡胖子自己都觉得自家脑子笨，实在是，不够聪明。

且不论胡胖子如何想法，程方平却是真的心惊，他向来不信鬼神，更不信报应，私心只觉这俊美青年不知何处窥见自家之私，欲以相胁。

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程方平忽地袖中滑落三枚柳叶镖，抬手直击三爷及胡胖子和胡九三人。

　　

欲一举灭口，不留后患，连胡九这个小丫头，也没打算放过。

这般手段行止，三爷根本连眼皮儿都懒怠揭一下，胖虎崽儿球球直接胖胖小爪虚挥，那三支柳叶镖便坠了地。

胡九轻蔑的一个白眼儿甩来，张口吐出堆细小鸡骨，上面连半丝筋肉亦无，干干净净犹若原就如此，口中冷笑:

“无知凡人见得多了，可如此无知之辈，到真是平生所见。连三爷驾前也敢放肆，看来，你果真活腻了。”

“活没活腻，也轮不到你这小丫头片子来嚼舌。”

程方平冷笑，那双小眼中透出毒蛇般冰冷而无情无绪光彩，象条潜行于枯草腐叶中的蝮蛇，正伺机将猎物一举诛杀。

程方平抬起左手，掌中一柄小巧精致的手枪对准了三爷，阴测测的冷笑:

“你纵有千般能为，百种手段，可终不过糟粕，在这种火器手枪面前一切幻术，不过是烟云。”

“幻术？无知凡人，你以为你是谁？！”

胡九冷笑扬眉，跟了位不爱开口，只凭实力拍人的主子，最大的好处便是，可以狐假虎威，哦，不！是冥神之威的，痛快怼人。

——怼完之后，打得过可以上手，打不过，有主子呢！

程方平虽通风水，知命数，精法阵，但其人并不信天地鬼神，只把所知做弄权之术罢了。

不畏天道，自恃骄狂之辈，又何知这天地广浩，星宇无尽？

他只以为有利器于手，无所畏惧，却不知天道无常，虽不轻理凡尘俗世，却有报应临头。

胡胖子这会儿仗着有三爷在此，又对程家事听了个糊涂，便也不管不顾，先紧着自家好奇心来，自顾自的凑三爷身边，涎皮赖脸的求解:

“三爷，您是神人，能知天下事。可我胖子却还在云里雾中，只听说程家举族青壮，尽皆接连陷入沉梦，而后身死。

却不知起因何来，更不解是何邪物，故，特向您请教一二。”

三爷轻抿一口清澈如泉的酒水，那沾染酒色的朱唇若流霞丹朱般明艳，桃花水眸中泛起丝丝水色，见之潋滟，语声轻缓，若轻轻划破天地的水刀，明净有力却又直透人心:

“天地浩瀚，这世间最邪最险不是妖魔，乃为人心。贪欲从来皆是恶之源，端只看所贪者为何。

商均程氏，其实在七十年前便寻过爷，只是，当初所求，与今日不同罢了。”

“不同？难道他家那么倒霉，七十年前便撞了邪？”

胡胖子那肉肉都快挤没的小眼睛中，燃烧着熊熊的八卦之火，谁说男人不八卦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非是撞邪，而是其族与供奉的巫灵有诺，用程氏一族皆不能享不惑之寿的誓约，换来世代清贵，出名臣后妃的兴旺。

只是，人心极贪，有了名利荣华之后，自是惜己寿不能享，故数次寻上齐氐无果后，又将主意打到爷身上。”

胡九斜睨一眼脸色青白红紫交替的程方平，看着他气得小眼睛都快鼓出来，手指无数次绷紧，欲开枪，却终放弃。

心下了然，只又抓起只酱凤爪塞嘴里，而后几嚼之下，吐出一根根细小干净的鸡骨，吃得极美。

“代代活不过四十，只求能享受荣华？这族人的脑子没病吧？”

胡胖子听得几乎没跳起来，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来了句:

“娘吔，得亏我胡家祖上没出这种糊涂祖宗，否则，四十寿尽，怎么想也冤啊！”

“天道好还，你以为便宜那么好占？”

胡九丢给胡胖子一只酱猪蹄，为自己的食友解惑:

“天生万物以养生灵，人亦不过是生灵之一罢了。然，人心贪婪，事欲先占图享，屡犯天道，故神隐仙离，任由凡人自己煎熬。

若知反省，则得福缘以延其宗族，若不知省，一味掠夺天地所赐，却又不悯苍生，祸事临头，什么风水祖穴，什么机关算尽，也不过是，自取死路。”

“胡九所言不虚，程氏一族以寿数换取荣华，原是他们与巫灵之间的誓约，你情我愿与人无涉。故，爷并不理此事。

　

然，就如你这胖子所见，人心不足，得了荣华，又觉寿短，人心不平，便也生怨。”

三爷仰首间，一盏醇酒下喉入腹，几缕霞红薄晕染上玉白双颊，眸光似水，宛若雪融冰化，流转顾盼间，勾得人心浮动。

若玉溅泉流的语声，似温柔中挟着彻骨之寒，缓缓入耳入心:

“皆云父子天性，兽怜其幼，可也有那禽兽不如者，为享高寿，为贪这红尘浮华，甘为那丧尽天良之事。

程方平，尔可知，汝今能立于爷之面前，乃是四十四年前，尔父舍下尊严，一步一叩首，跪行至昆仑山下，为尔求来的。

你陷父入罪，令其生背污名，死后不安，枉顾生养大恩。尔父养下你，还不如养犬于室，可守宅护主。”

第二十九章
“哪又如何？他是我老子，生养了我，我要的东西，他也该一并帮我办了才是。

可那老杀才，却道什么天理报应，说什么人心善恶，叽叽歪歪的让人心烦。”

程方平脸色狰狞，阴测测看着三爷，那双小眼中露出种贪婪而邪恶目光，伸出鲜红细长舌尖轻舔唇皮，笑得森冷:

“找上你，是因为，三爷寿数悠长，容颜不老，且皮相绝佳，是换魂夺舍的首选。”

“夺舍？夺三爷？你没病吧？！”

胡九“咕咚”一声，鸡骨直吞下喉，呛咳几声后，眼珠子直瞪得溜圆几乎脱眶，有些哭笑不得，用种怜悯的神色看向程方平，象在看一个傻孩子:

“你真把自己当神了吧？还夺舍？你能掠夺你族中青壮者之寿，一则乃因他们与你有血脉之亲。

二则，尔族以寿数换荣华，才得葬巫灵点穴的龟眠羽化之地，而今却欲背约，风水骤变，才会让你有机可乘，也是尔族背约之罚。

你凭此，就以为能夺三爷的舍？真是，笑话！”

“笑话？愚蠢！你等可知，这里我早提前画下法阵？为防万一，我可是把所有能宿人之处，包括从前的商府，都画下了法阵？

如何？可还以为这是笑话？哈哈哈~~”

程方平笑得张狂疯癫，神又如何？不照样湮灭于岁月长河，不复被提起？

何况，这世间，哪里会有神？不过一个寿长的不老之人！

若非传说中张家人的族长得之，能保青春长生的万年麒麟血难寻，程方平还真懒得如此费神。

法阵？这次连胡胖子都要同情一把程方平了！

三爷何人？昔年洛水登岸，乃因其有泛滥成灾之势，被三爷以法阵之力寻水归流，成就冥河洛三爷之名。

跟三爷面前设阵施法，傻不傻？

程方平志得意满的取出只朱红小圆盒，拧开盒盖，里面居然是还未凝固的鲜血，程方平笑得极是得意，小心倾倒于地，语带炫耀:

“这可是八字纯阴的二八娇女的热血，全是新鲜取自心脏之中，该是配得上三爷这般品貌吧？

不过，一会儿，便是区区在下的了！”

得意洋洋的程方平，只顾着美，根本没发现，不知何时，天宇乌云蔽日，四下阴风冷森。

无数怨魂阴灵，保持着死时惨态，胸开腹裂，拖着肚肠满地，吐着长舌，淌着血水，身腐肉烂，步履蹒跚逼近。

胡九一咧嘴，这酱凤爪是彻底吃不下了，连胡胖子也是一脸的苦楚忍耐，真心，败胃口。

程方平一盒血倾下，原想着会如平素一般，有异光血气腾起，结果却什么也没见，光见脚下一小滩红色渗入土中不见。
正奇怪哪里出了错，只觉后项冰冷湿黏，一股腥臭的味儿传来，反手一摸，一条长长的，冰冷鲜红舌头抓在手心，纵是程方平也吓一跳。

程方平惊得一回头，跟一张眼珠子吊眶外，舌头吐了三尺长，肉腐蛆生落程方平满身的，正将头搁他肩上的吊死鬼打了个对脸儿。

程方平吓得把那长舌一甩，便欲逃时，吊死鬼的长舌头将他拍倒在地，正对上颗腐烂得只沾少许血肉的头颅。

对上那黑洞洞空眼眶，听见那无舌之嘴中发出的“桀桀”怪笑，嗅着那充斥鼻腔胸肺的恶臭，纵是恶如程方平，也吓得，尿了。

不信鬼神？笑话！口中舌毒牙利，不过是恶人胆壮罢了！

然，恶人的胆壮，也是善弱之人的无力方才壮大，如今让其亲身感受他以为不过幻梦的东西，一样吓半死。

只是，这些阴灵可不是仅来吓吓程方平的，程父跪上昆仑求见于三爷，又行善施德才保住程方平数十年平安。

然，孽子杀父，更污其清名，令得老父生时含冤，死后不安，魂无所依，自然折尽其父之荫。

加之程方平自家作死，杀人伤命，祸害同族，如今阴魂索命，且他还想夺舍三爷，这下别说命，能魂飞魄消已是烧了高香。

血海掌罚，鬼卒奉三爷为天地至尊，程方平罪犯于天，还敢妄想夺舍三爷，岂可容得？

冥河血海乃养魂之地，拘之其中，日日撕其魂而啖之，残于一缕，不须半日又可回复，反复生灭，可令其魂恨不自散而不得。

这还仅是鬼卒们的粗浅手段，对这种货色，他们有的是办法招呼，在冥河，阴灵的一切感受与生时无异。

而血海鬼卒，生时多是刑狱老手，不过区区孽障，还收拾不了么？

柔风拂发，梨雪飞花成阵，雪瓣沾衣落发，染得冷香满身。

三爷举盏浅酌，人如月色映玉树，宛若仙者下九重，举目之间，唇角轻勾，人物风流，慑人心魂。

胡胖子眼看着程方平被怨魂淹灭，待得散去后，只余几丝残余布缕证明他存在过，心下也是怆然。

胖爷他可是专为程家之事赖上的三爷，结果，居然是狗咬狗一嘴毛的窝里斗，为这种人家劳动三爷，胖子自家也过意不去。

期期艾艾的，胡胖子赔着十二万分小心，原想着此间事了，再请三爷相助自家兄弟之力的小心思，也收了起来。

蜗牛似的挪近三爷，一张猪头大圆脸挤出笑来，小心的问:

“三，三爷，那，商均程家的事儿？”

“你想管？”

三爷斜睨一眼胡胖子，明眸波流，似嗔似笑，宛若美玉生晕，恰如明珠光溢，纵是眸深之处霜凛雪寒，也是无情亦动人。

“得了吧！他们自家作死，我这没本事的横插一杠子，算是哪门子的事儿？”

胡胖子双手乱摇，一双肥猪蹄儿都甩成了肉蒲扇，大头乱摇，脸上的肥肉肉都在抖动。

他是真不想理这摊烂事儿，接下的日子只想好好吃吃喝喝，安抚一下自家受创的小心脏。

这事儿到想得挺美，可惜，胖子没这个命，西宁家中传讯，他也只能马不停蹄了。

胡胖子走了，闲来无事的三爷也抱了小宠，领着侍儿，悠悠闲闲前往蜀中，却在前往青城之时，救下了个倒霉蛋儿。

“哎呦，我的……”

袁开山捂着血肉模糊的两团，把“屁股”二字给吞进了肚里，他也真是倒霉催的，好好的大路不走，偏走山道。

走山道就走山道吧，偏偏去凑什么热闹，看什么七星伴月青铜棺，你说他又不盗墓不倒斗的，充什么大瓣蒜，去招那晦气？

可他，堂堂武陵青灵观墨玄道长的大弟子，别的毛病没有，偏有个小嗜好——爱看热闹，更喜欢凑热闹。

就因此，袁开山乐颠儿颠儿的跟着群土夫子下了地，围观那古书秘典中才有记录的，商周时期的北斗葬式，与七星伴月青铜棺。

结果，看得太开心，一时不查之下，凑得太近，几乎被棺中蹦出来的无皮血尸给啃了。

饶是退得快，也被鬼爪挠了屁股一爪，浅浅一爪，当时并无所觉，却在数息之后腐肉烂肤。

若非袁开山跑得快，又算命不该绝的遇上三爷，他早烂成一堆白骨于此山中。

纵是如此，他也仅是拾回条命，趴在床上，光着腚，由胡九上药疗伤，羞得面红耳赤不敢抬头。

一阵风吹过，风过，屁屁凉啊！

反是胡九全不在意，她是狐，这人，光与不光，与她有何相干？

第三十章
“北斗葬式，七星伴月青铜棺？这些凡人啊，可真是会玩吔！”

胡九趴在假山石上，身后数条狐尾摇摇，毛茸茸的大尾巴或弯成勾月，或摇如小轮，或是翘起遮于头上，总之，就没个狐狸样儿。

球球在假山石下，望着胡九的几条大毛尾又是蹦跳，又是轻吼，娇憨摇头，小尾巴也是左右摆动，甚是欢欣。

梨花似雪，轻瓣缤纷，与那不远之处的灼妁繁花，一树深红浅绯，遥映成趣。

三爷白衣雪衫，慵慵懒懒倚在榻上，任那粉瓣雪轻盈满衣襟，染得一身浅浅香浮。

睫羽似乌扇，轻掩桃花水眸，肤白若玉，清透而细润，鼻似悬胆挺直，朱唇若丹霞，轻勾若有情，却又带几分凉薄。

手掌其形甚美，指节分明，细白而修长，肤骨透玉，让人见之而忘俗，却环抱着小西瓜般大的青玉鼎，鼎中溢出冷香薄雾，香气悠远。

胡九垂下一尾，逗弄着已胖成真圆球的球球，引得那小东西东蹦西跳，象小狗儿般吐着粉嫩嫩小舌头。

球球闹腾几下，见大毛尾扑之不得，又跑回三爷身边，喉中撒娇似轻声“嗷呜”，似在求三爷为它出气。

三爷雪玉似的手掌轻探，将球球抱起怀中揉捏胖脸，眼眸犹阖，只缓声轻语道:

“胡九，球球还小，你今朝欺了它，不怕来日，它修为大成之时，兽王之威，可非你能敌。”

三爷语声虽缓，却明澈冷透似碧水冰泉流淌，击在山石崖壁之上，溅起玉破冰乍之声，入耳入心宛若惊雷，惊去胡九轻慢之心。

胡九虽慑于三爷之威而为仆，然，九尾之傲犹存，她视球球不过一开智未化形的小兽，其心轻慢已是毫不掩饰。

然，胡九却忘一事，球球虽年岁不足，修行不深，犹以兽形于世，却承了一丝神兽白虎血脉传承，又奉三爷为主，日后造化又何逊于她？

此番，她确是不智，过于自傲了！

三爷也不再深言，只翻了个身，那一身落花也落了些在球球身上，一片桃花粉瓣沾在胖虎崽儿的小肉鼻头上，小东西的眼珠子一下对在了一处，煞是顽皮得可爱。

胡九怔了半晌，有些恹恹的提不起精神，却终是强自起身，房里还有个光腚动不得的凡人在，三爷与她这非人可以不吃，球球和那凡人，却是得喂的。

袁开山这个憋屈，他伤哪儿不好？偏伤在那里！

因着伤势，那伤口就得晾外头，这光个腚，被个娇娇俏俏小女子服侍，这别说面子，连里子也丢了个干净。

袁开山那张白净面庞早红成枣色，看着胡九期期艾艾，那眼睛都不知往何处瞟，只能小声的道谢:

“九姑娘，有劳了。”

“劳不劳的就罢了，有空说这个，不如讲讲那墓底之事，我这小女子可着实好奇着呢！”

胡九将矮几摆放在袁开山面前，让他自行取用饭食，自家却在盆中净手后，取出药匣、火酒等物，为袁开山换药。

袁开山也是在房中闷得够呛，巴不得有人陪他聊天，便兴冲冲的说起那大墓、铜棺、血尸，口沫横飞，眉飞色舞。

却不知这房外明明方才艳阳高照，却忽地阴云骤起，冷冷风动，带着难闻恶臭，连梨雪冷香，桃花芳泽也掩之不去。

三爷在花荫之下轻轻动了动身子，掌下毛团儿也警觉的望向院外，虎目圆瞪，喉中“嗷呜”做声，虽然稚嫩，却已有兽王威武之气。

“好了，小东西，不过是难入轮回的怨尸罢了，也值你吼一嗓子么？行了，进不来的。”

三爷连眼也不睁，轻揉一把小毛团儿胖嘟嘟、暖呼呼的小身子，安抚下快炸毛的小虎崽儿，语声轻扬:

“聆音，把那些东西收了，装怨气的胆瓶拎给你家九爷，省得他没事儿做，老去他八哥哥那里胡闹。”

聆音领谕现身，带着一队鬼卒就往外走，有时这三爷也挺小心眼儿的，特别是收拾九渊这弟弟时。

山中大墓虽是北斗葬式，但终是以人命做殉，又占着风水一地的地脉之气，更催发怨气而成鬼尸。

入穴之人惊尸而起，虽袁开山不曾贪念，不曾动土，终是沾染一身秽气，更身染尸毒，也就难怪那些怨尸寻上门来。

只是，袁开山虽是性喜热闹，也掺和了这地下事，却毕竟命数之中福德深厚，吉星高悬，寻到三爷跟前，也是命不当绝。

聆音乃是血海鬼将，一众鬼卒亦是生非寻常，死后称雄的。出得宅外便见阴影幢幢，尸怨遮天，笑道:

“不过是怨气尸化的异物，逐生气，贪血肉，还敢如此上门寻衅，当真是死已不知死。

兄弟们，尊主在院儿里歇响，可别让这些恶心东西，扰了主上的清梦。”

鬼卒们闻听，纷纷发出鬼啸以做应和，一道金红结界随啸声而现，不仅隔绝异声异味，以免扰及三爷，也困住一众怨尸，逼得其现形。

虽称“怨尸”，也不过是人殉之地怨气深聚，使之不腐的骨肉，灵智全无，只凭对生者血肉渴望而存。

也因此，它们并不知恐惧为何物，更不知，出自血海的鬼卒对付起它们，那就是在玩。

怨尸之所以能动，便是凭那喉中一口怨气，受地阴蕴养而生变之所成。

要收伏它们，也不需别的技巧，只要把那口浊怨阴气击出，便可。

鬼卒们手执铁尺、锁链，一击之下，便有一团黑绿浊阴之气喷出，而聆音手执宝瓶，但有浊阴之气喷出，便收入瓶中。

不过片刻，那些怨尸体内的浊怨阴气已被击出，一阵风过，呆然僵立之躯也化为尘埃不留其踪。

聆音见无遗漏后，率先回身，一众鬼卒相随归于血海，这结界也一闪而灭。

结界消失半晌后，自地底一处小土包里，鬼鬼祟祟拱出个小脑袋，那是只金眸的小怨尸。

不同于寻常怨尸的呆滞，显是已开灵智的，它那三头身的小身子，一出土来，便飞也似往山中奔去，真真是在“逃命”了。

“有趣，真有趣！不想这山中，居然蕴出一具灵尸来，看来这什么北斗葬式和七星伴月青铜棺，还真有些门道。”

三爷斜倚榻上，身边立着聆音，一道浮光镜把那金眸小怨尸的行止看了个完全。那小怨尸灵动行止，也确勾出三爷的几分兴头。

聆音殷勤的为三爷奉上一盏清茶，微碧茶汤之中，还浮着一朵枝头方落的娇美桃花，恭声道:

“爷，您这是，想去瞧瞧？”

第三十一章
三爷浅笑不语，他于此红尘俗世中行走，感兴趣的事已越发少了，好不易撞见件趣事，不去一看，岂不可惜？

灵尸，乃是指身故之时，身有大德，且祖荫足够，心无挂碍，亦无怨孽，亡后受地脉龙气滋养，生出灵智，修行日深后，可成地仙之灵。

故，灵尸，又称“地龙金身”，若有通得异术者捕之，可以噬魂之术夺舍，自成地仙。

三爷自不是要行以邪术，夺什么金身，只是对蕴出这许多怨尸之地也能蕴出灵尸，有些好奇。

他虽不喜凡俗，却也知凡尘俗世之中，凡人也能有诛仙之力，亦有奇思妙想，有时，还真是能吓人一跳的。

山中大墓往往选在地脉龙气凝结之地，乃大吉之壤，只是沧海桑田地势风水多有变迁，由吉变凶也不是不可能。

为此，许多精擅点穴的地师，便另辟蹊径，在墓的葬式上下功夫，一则乃内聚风水，二则为防灾防盗。

七斗葬式，便是商周地师们依照天上星辰而布的一种葬法，乃取北斗相护，紫微星耀之意。

只是，青铜棺椁却非常人能用，虽商周青铜为贵，但以铜为棺，却有封印之意，再设七星伴月，便是禁锢。

何人需如此设计？真是，有趣！

三爷难得有兴，便留胡九照应袁开山与球球，自己由聆音相陪，入这山中。

没有凡人在侧，自然行得极快，不过须臾便已在墓前，若只看这怪石草茂，只不以为那不过是寻常土丘，又怎知内中乾坤？

盗者，以鼠穴而偷入大墓，打洞掘土忙个不休，又何知，真有术者从不行暗处，而是择正而入。

三爷自恃身份，自不会学那盗者一流打洞而入，只需放出气势，大墓自然墓门大开。

甬道之中鲛脂为油的长明灯永燃不熄，殉坑及陪葬之尸，宛若生时一般，战战兢兢跪地伏首以迎。

那寻常沙土客若来，不死也要脱层皮的凶悍之所，此时反成迎奉贵人，恭请登堂的迎客之地。

聆音虽是血海鬼将，但也曾以人身在世上活过十数年，对这般的差别待遇，也是深觉可乐。

——只曾见过墓中枯骨葬尸，将入墓之人吓得魂飞，追个半死，何见墓主得屈膝赔颜，向入者恭敬？

三爷却当平常，这才哪儿到哪儿呀！

犹记前秦之时，他往秦王墓中取东海明珠，那迎接的架势，比之帝王奉迎太上也不差什么。

那被土夫子开了外棺，去了二层椁，露出青铜内棺的铜棺，此刻是竖着的，象人似的蹦跳着，撞在地上叮当山响，直似砸石开山一般。

棺中之人也是气闷，他好好的死也死不清静，先来群贪婪之辈想盗他的墓，后招来位惹不起的，还让不让人死彻底了？

聆音辞世之时年岁尚小，少年心性未绝，一路行来尽见尸伏骨跪，好不易见个蹦哒得象只蛤蟆似的铜棺，难免起了玩性。

聆音一步上前，用指头一捅，那铜棺便似立足不定的人一般，跌了出去，摇晃几下，咣当，摆平。

“嘻嘻~”

有孩童清脆笑语传来，一个小小的脑袋，从棺室的一个木箱后露出来，金眸轻眨，语声甜糯:

“哥哥，来玩呀！”

“小东西，这个更好玩哟！”

聆音一抬脚，便又将好不易立起的青铜棺又扫平在地上，腾起淡淡烟尘。

那金眸小童便是浮光镜中所见灵尸，除去身着童衣儒服，肉肉小脸儿也缺乏血色，他与寻常小童，并无不同。

棺中人干脆躺尸，反正起来也会被踹趴下，还不如躺着，反正，也没差。

小灵尸也不怕人，轻巧的蹦跳着凑近聆音，拉拉他的衣角，笑嘻嘻的道:

“哥哥，放开他吧！他也很可怜，被铜汁灌棺封了好久，动也动不得只能躺在里头。

要不是有几个贪心的人进来，他连起来蹦蹦也不行。

“说得也是，你说他好好的躺在自家墓里，偏偏有人冲进来抄家似的搅扰，也就难怪那些怨尸，会气不平，追了出去。”

三爷轻言浅笑，那瓷玉般的白皙手掌轻扬间，那青铜棺宛若铜莲绽放，铜板四分，滚出一堆玉璋、玉玦、玉环之类，及一个周身漆以金漆的“人”来。

说是人，除了略看得出个人形，其实从头到脚全用金漆糊个遍，七窍尽封，活似金俑。

这般原该是尸，但偏，那躯中人魂尽齐，无一缺失，乃是活人施以困魂术后，强行制成的金“人”。

金漆涂躯，秘药染身，可千世万年肉身不腐，七窍尽封，令魂魄不得出，不知己知生死，铜棺铺玉而封，可蕴阴养灵。

难怪，墓中多设殉坑，多聚阴怨之气，还会出一灵尸。

却原来，什么北斗葬式，七星伴月都是掩饰，这根本是用活人为祭的邪术。

——镇山河！

所谓“镇山河”，便是古时皇室宗族为保江山万代，挑一本宗命格奇异之童男子，以秘法禁锢神魂，以为活祭。

而这种活祭之法，便叫，镇山河。

生不得生，死不得死，这般活祭之法，何其残忍。这般为己之利，不惜负尽苍生的心性，只怕也是凡人所独有。

三爷手掌轻舒，宛若玉白莲花绽放，一朵金红莲焰轻轻飞起，绕着那金漆人俑转了一圈后，那凝固金漆如流水般滑落。

当耀目金色一点点褪去后，一个肤色苍白细腻，身无寸缕的少年，瞪着一双琉璃似的墨黑明眸，用种纯净而天真目光看着三爷。

那双白白小小的脚丫子，不自在的轻搓着，以神识传音，小心的问:

“我……，您，不收我吗？”

“尔虽棺封数千年，但有地灵之气蕴养，人魂未失，肉身未朽，且已脱人道，非人非尸，乃为灵，若修行得当，可为一方庇护。

乃为，此山之山君，世称，山神。”

三爷抬手间，一袭织锦红衣将少年裹上，也让那双小鹿似的双眸中少了些窘迫。

只是却让远在姑苏的齐府，多了些烦忧，毕竟少了件专为迎奉新人所制的嫁衣，也是麻烦。

——不错，那是齐家位招婿姑奶奶的，嫁衣。

少年穿上红衣后，方似松下口气，唇启半响也无法吐出一字，终是只能放弃，以神识向三爷道谢:

“子书，见过冥河尊主。”

“子书？”
三爷神色微动，反手间收回红莲金焰不见，凝眸看去，眸光幽冷，宛若黄泉水深，冰寒彻骨，声似不波古井，全无波澜:

“夏桀幼子，曾以己力阻得黄河水患，却终被谋害。原来，却是你被做成了‘镇山河’，我还以为，商灭乃是另有其故呢！”

第三十二章
夏君桀与成汤君王纣同为古之暴君，然书史著传者皆为胜者，又有几多真实传世？

子书，夏桀之幼子，生而有慧，幼有大德，曾以稚龄治黄患救万民得享贤名。

然，贤名广传之下，自引妒恨，加之外敌环觎，声名鹊起之后，便无故失其踪。

若昔时子书安在，怕亦无成汤之天下，更无殷纣之恶名。

子书救民有功，却被商君制成“镇山河”，上犯天律，天降其罚，令其后裔之君位为臣子所夺，且身负污名，万世难洗，以做惩戒。

今日子书得脱其难，当承山君之位，为此地之山神，永受香火。

三爷乃此界冥尊，赐以锦衣(尽管那是件嫁衣，天道也认)，便是承认其山君之位，乃是名正言顺，以此做封。

故，此时山中正在悄悄发生变化，明明已枯之流，却有小溪清泉重淌而过，无草无木荒土也立时草木葱郁，花开烂漫。

苍松古柏似平地拔起，明明方才出现，却似已在此方，生长千年万岁一般。

林中小兽来去，兔奔鹿走，草木深处，隐有猿声虎啸。

这原是荒僻之处，死气沉沉，到处瘴气迷雾，休说虫吟鸟鸣，就是乌鸦叫也没一声。

却在这一刻，如拭尽尘埃的图画，尽显出它原有的生机与美丽。

天地造物，神工鬼斧，原就是奉其至真至美与万物生灵，这是苍天大道的恩赐，只叹凡人无知，负尽苍天。

子书与那小灵尸得天所庇，终得一个正果，地仙山君永镇此方，连殉奴残骨也受其惠，得以洗尽前怨，轮回转生。

聆音无趣的用足尖踢着这满室青铜古器与黄金美玉，他原以为跟着三爷来此，可以一展身手，打个痛快，最不济，也可弄只小灵尸回血海里玩耍。

结果，他们就是来此册封山君的，别说打，连个敢站起来嚎一嗓子的都没有，爪子好痒啊！

——好打架的聆音郁闷了！

小灵尸早与子书跑墓外看景儿，三爷也往姑苏桃花坞，让八爷打开黄泉道，就剩他既不愿归血海，又太过无聊，在这里发呆。

发呆的聆音踢着踢着，不知哪个箱子被踹散了架，一个水晶头骨滚了出来。

那明明不过是寻常天然晶石形成的骷髅头骨，却在滚到聆音脚边后张嘴“桀桀”怪笑，道:

“小子，很无趣么？来，跟我一起玩吧！”

“玩？你一个石精修行千年万载，辛辛苦苦，就弄出个吓人的头骨模样，连身躯亦无，有什么好玩！”

聆音弯下腰，用手指头捅着那晶石骷髅的头盖，笑嘻嘻的，象个天真的孩子:

“你这头骨里连脑子也没有，尽是石头，不好玩。”

“我是叫你去玩，又不是让你玩我，你管我脑子里是什么！”

石精骷髅头在地上打了个转儿，有些气结的道:

“三爷特意带你来，你以为是游春么？连子书这等生有贤名且负大德之辈，都敢施以邪术之人，你以为简单？

‘镇山河’这种邪术，不仅是用以相保江山，还另有一种用处，便是借此祭术可延寿于施术之人。

也就是说，有个活了数千年的老妖，被三爷破了法，他若不甘受死的话，很快便会寻来。

子书与那小灵尸虽受天泽，但得道不过一时三刻，终难敌于他，到时，自是你这鬼将出马，懂了吗？”

说这一大通，也亏得他乃是晶石骷髅，若真是寻常骷髅早牙歪齿落了，尽管如此，还是又原地打旋，似乎，好晕！

青城山中，正拈香参拜佛陀的当地书画大家，时方而立之年的江青枫忽地神色狰狞，手中所拈之香几乎生生折在掌中。

幸得立时回神，又恢复一派儒雅温文之态，不动声色将香插入香炉之中后，手指在衣袖的掩盖下掐入肉里，脸上有那么一刻扭曲。

江清枫，青城才子，书画双绝，亦是“镇山河”的，施术之人。

——当然喽，活了几千年的老姜，挥笔涂鸦就是再菜，也在年深日久中也磨成大家。

不过，老瓜皮皱的愣装嫩，皮厚哦！

江清枫悠游于世间，仗着一身邪术，及经年累月积下的书画之技，于世上改名换姓活着，却也快活。

快活得他都快忘了，他不仅是个“不死”之人，亦是成汤开国之始的第一任，国师。

而他的“不死”，也是建在“镇山河”的封印之下，如今事有变故，不知何处有差，原本万无一失的“镇山河”，似乎被人破解。

人总是越活得长久，就越怕死，江青枫也一样。

原本，身为国师，他当劝君王行之正义，方保万世齐昌。却因心中私念，劝商君行下“镇山河”这种逆天之术。

虽因殷商自承恶果，但他江青枫也于从中取益，早有受报的准备。

但，事到临头，他却怕了，鸡皮鹤发老死于榻，这种日子，他不想要。

既不愿被动受戮，江清枫便要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他在这尘世辗转数千年，也不是白混的。
江清枫不白给，聆音也不是善茬儿。

聆音是血海鬼将，手下鬼卒，皆是历朝历代刑狱高手，个个都是凶悍桀骜之辈，没点儿真本事，还真收伏不了。

江清枫方才入山就吓一跳，此处山脉原是大吉之壤，但因设下“镇山河”，抽尽一方气运，已成凶煞死地。

可如今，这山水之势已重获新生，草木繁茂，林木高大，鸟语虫声生机尽复。

江清枫那略显削薄的身躯一震，不过几个时辰，那年方而立的儒雅文士，便似老上十几岁，有种日暮西山的垂老之态。

他阴沉的双眸锐如鹰隼，带着欲猎血食的残忍与冷酷，手上结出奇怪的手印，口中喃喃，吟唱着传自上古巫部的咒语，随着他的吟唱，阴冷浓雾以江青枫为中心，散开来。

浓雾阴冷，所经之外草木霜结，鸟兽冰冻，淙淙流水也冻成冰流银带，那雾，夺取了一切生机。

　　

“真是很讨厌啊！这么美的地方，平白冒出个放毒的臭虫，真是让人忍不得！”

聆音的语声还带着少年人的稚嫩，象是清晨带着露水甜润气息的凉风，入耳让人神思一畅。

　

随着少年纤细身形，如山间小鹿一般，带着对世间美好的赞叹，缓步而出，象是误入凡间精灵一般，让人心生圣洁之感。

聆音每踏出一步，那浓雾便减一分，冻结的流水便重融化流淌，结霜草木也褪却霜色，连冻成冰雕的鸟兽也重复苏，发出欢快声音。

江清枫乌黑的头发却正一点点由黑变灰，又由灰转白，原本只是略有细纹的脸上肌肤也变得松驰，布满纵横沟壑与寿斑。

　

江清枫并没停下吟唱，尽管身形不复笔挺变得佝偻，面容也干枯得可怕，甚至那满口白牙，也发黄发黑一颗颗掉落，也没停。

他也，不敢停下来。

聆音也许不如他年岁久长，也不会什么巫法道术，但聆音是鬼将，是血海鬼将。

冥河血海本就主掌死亡，沾染着三爷冥河之力的聆音一出，他不用多做什么，便可凭身上冥河之力将一切咒术反噬于施术人。
而江清枫停下是死，不停，也不过多拖一刻。

然，对于一个畏死之辈，纵是这一刻，也是好的。

江清枫开始后悔，他若不来，纵是老去，亦有数载可活，现如今，却见死到临头了。

第三十三章
只是，惜命之人，总有些保命的本事，江清枫一咬牙，反正这身躯已老朽，舍了便是。

聆音虽是鬼将，亦掌鬼道血海之戒律，他却不是三爷，更不似八爷这般可控生灵之魄，一但生息尚存，却又自弃肉身，他就无法可想。

只能眼睁睁看生魂舍躯，裹一袭生机化黑烟而去。

“好胆，连自家肉身残留的最后一口阳气也不要了，也不怕鬼道难修之后，连入轮回之机也无。”

聆音冷笑，少年清秀眼眉之间有着凝重，舍去肉身仅存一口阳气，便是舍了轮回之机。

凡人生死，纵是气绝魂断，肉身在七七回魂前也存着一口阳气，乃是助鬼灵在回魂夜再看亲人一眼后，取去渡过忘川入黄泉轮回的。

如在生魂之时，便斩断与肉身的联系，这口阳气也就存于肉身化归天地。

而这生魂生机也会耗尽，化为死灵后没这口阳气，别说过忘川，连鬼也做不了几天，自己就得将魂力耗尽永湮天地。

不过，江清枫又岂是甘心永湮天地，受死之人？

身为成汤开国之国师，又承上古巫部之传承，他又怎会没几分压箱底的本事？

这夺舍重生之术，便是上古大巫最拿手的好戏！

夺舍重生，说起来容易，但实施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

选择一具合适肉身，首先是命格要纯阴，且是薄命之貌，却又不能是轻贱之相，家族之中无大德大贤之人可镇压，自身更无功德者佳。

凡此种人，生无大恶，亦无大德，无祖荫可庇，夺舍之后，因其身命格浅薄，不被大德所荫，便不会承大恶反噬，成功之机大增。

江青枫何人？善为恶，也就善防备，他早在青城寻到数人做为万一之时夺舍之用。

而这其中，以青城大户凌家独子凌琦为最佳。

此子生而丧母，幼逢水难，几乎溺水而亡，又生得孱弱，家族人丁单薄，又无荫护，纵被夺舍，因其父长年奔波在外，家中仆役懈怠，自然无人能觉查。

只这夺舍也不是吃糖糕，走过去就能吃嘴里，那吃糖糕也得要付钱的，这夺舍，半点准备也没的扑过去，就能吃土罢了。

好在，这江清枫也不是个顾头不顾尾的草包，既要夺舍，这准备自是有的。

凭江清枫昔日那“书画双绝”的“才名”，进出凌家也是常事，而借宿凌家也是有的，于是再做点儿什么猫三狗四的的事儿，也属寻常。

残月如钩，空悬青宇，疏星寥落，只几点明灭璀璨，四寂无人，只余虫声犬吠，显出一派颓废荒僻之态。

江清枫所化黑烟拖着长尾飘近凌琦卧房，方要穿窗而入，却不想窗棂之上符箓金光大作，生将其狠狠弹开去。

那鬼灵受得灵符一击，发出凄惨鬼唳之声，同时也腾起腐尸被焚的焦臭腥恶之气，让草木也为之瞬间枯死衰落。

“想夺舍？你真当我凌家的人，都死绝了，是吧！”

袁开山，武陵青灵观墨玄道长的大弟子，看热闹被血尸差点啃了，屁股上挨爪子，光腚被胡九笑了数日之人。

而他，亦是凌琦之父凌开川之亲弟！

袁开山命格奇异，幼时有高人指点，言其不宜父姓，改之随母，并拜师墨玄道长门下修成道法，此次便是来青城探亲。

袁开山既通道法，那一进凌府，又如何不知自家侄儿房中被人布下夺舍法阵？

何况，他身边胡九乃是修行已深的精怪，这般上古小术，在狐族的传承之中，那就是不入流的邪术左道而已。

这江青枫为恶已深，也算得报应临头。

只是，天下间行恶者奸，又岂是小小符箓可尽诛？

见机不对，壁虎断尾，以尽乎全部的鬼气扑向卧房，引袁开山与胡九注意后，一缕残魄遁入地下悄然而去。

袁开山毕竟经验尚浅，没有发觉是正常。而胡九则视凡人为无物，生死又予她何干？自不关心！

也因此故，那残魄才得以脱逃，而割舍的鬼气余魂，也在袁开山不要钱似砸下的符箓之下化为烟灭。

残魄逃遁一路入山中而去，于一山坳淤泥潭中，一具僵而不化男尸七窍中钻入，下一刻，那男尸睁开眼眸，瞳红若血，满是不甘与怨怒。

就在那残魄入尸附身后，天现异像，残月如钩由冰冷银白化为血红之色，“血钩”之月，乃是妖邪出世之兆。

姑苏，桃花坞内，三爷正与八爷对弈，上好楠木棋枰上，黑白云子交替落下，发出金玉之声。

相比八爷那一身绯罗长衣，胸垂血玉，眉目温润，凤眸看似凌厉却实则温柔的俊美，三爷要更张扬，更冰冷些。

三爷喜着浅色长衣，月白暗纹锦衣低调却又奢华，眉目虽清俊温雅似陌上如玉公子，然你细看他的明眸深处，却是万古不化的凛冽寒冰。

八爷气宇带寒凉，却待人实柔，口中虽疏离，却行之亲切，全不似三爷言语平常，实则凉薄。

这二人相对而坐，就象寒梅玉树与凌霜白玉兰，各有各的风骨，又各有各的美姿容，让见者心神皆为之动也。

“血钩”之月一出，八爷毕竟年少，不禁秀长眉叶儿轻挑，寒声道:

“这又是闹哪出？怎地会有血钩之月现世！”

“凡人事多，事多不怪，你自在家中守父兄之孝便是，不过小小凶煞也值你关心？若事事皆劳，你这红尘之旅怕难得清静了。”

三爷连眼尾也没扫一下，那纤长修美，肌骨似玉的手指轻拈墨玉似的棋子，落于枰上，发出清脆的金石之音。

八爷眸光微沉，垂了眼帘，长而微卷的睫羽小扇似的扑闪几下，终是轻吐出口浊气，语声带讽，似这拂花掠叶的夜风，带着深深寒凉:

“我却忘了！家父家兄悯惜众生，却惨遭横祸，纵是我父当年所行不当，不该私纵怨灵，不曾禀天告地知晓众生。

可是，我六位兄长行德天下，却不当惨为流民凌辱烹杀。

此恨难消，此怨难平，我又何必多事，管什么苍生罹难！”

八爷言罢，随手拈起玉白棋子轻落，专心棋局之上，再不去看一眼天上那血色残月。

三爷抬手拿过青玉酒盏，清澈如泉的酒水中映着血月残钩，桃花明眸顾盼流波，看似温柔缱绻，却又瞳深似水，冰冷彻骨。

似漫不经心间，清透似玉指尖抹过玉盏边沿，借着酒水的反光，将一道清光反射向天上钩月。

清辉冷光直上九天，如烈阳融雪，只瞬间便将那层不祥的血色驱逐干净，让那钩月重归明净。

也让那山中泥潭里，那正吸取血色月华的僵尸阴气一断，五官鼓动间，几乎将那残魄挤出尸身。

那残魄拼了老命才又钻了进去，气得嘴张得老大，发出尖利啸声，愤恨之意，几欲溢出眼眸。

小虎崽儿球球用胖胖小爪，把凌家下人给它玩的藤球拍远，又扑过去按住玩耍。

而后似听到什么，歪了歪小脑袋，耳朵轻轻抖颤几下，口中轻轻撒娇似“嗷呜”做声，望着恢复冰寒的银月，毛尾轻扫煞是娇憨。

就在球球轻呜做声时，弦月光寒斗转，月华太阴之气中，陡掺杂着暴涨的浩浩正气，让吸收月华的精怪也承了一波正气洗礼。

那修行仙道的自是大喜，白拾的修为上涨。而余者么？自然是，吃不了，兜着走！

第三十四章
修浩浩气正者得济，行鬼谲阴险者自是受损，那一波浩大正气，将那附身男尸僵气去了七成，正气似骄阳火灼，几将那残魂似滚水泼老鼠般，给活活烫死。

好在其尸地处阴邪，少有人气，泥潭所属之地又阴寒至极，才算给那残魂留得三分鬼气，没被挤出尸身随风魂散。

只是其计划的近期吸足阴元，挪动地方，却要泡汤。

青尸血目，瞪向苍天，口中鬼啸凄凄，却再不敢露头于月华之下，就地身沉于泥泽之中，温养残魄以待月圆。

山林寂寂少有人至，不过为生计故，还是时有山民及采药人往来，只这泥潭四周所产草药不丰，非是难以为济，实少有人至。

少有人至，却非无人至此，总有求生计者，在山中难寻好药，无奈之下在此寻条活路。

只是，这条活路，又焉知不是条更近的死路？

原本那青尸受正气所灼，不经个百十来年潭底休养，是难再出来为祸人间。可偏在此时，有采药男子入此，潭边寻药惊动潭底青尸。

说来也算得一场孽缘，这潭中青尸，原是青城本地一名以卖文为生的秀才，因慕山中药农李家女子，典尽家私凑足纹银上门提亲。

药农李女生得貌美如花，是青城这带有名的美人，十里八乡少有不慕者，其父兄本打算将其聘与豪门为妾，又何容一小小卖文为生秀才觊觎？

若仅是拒婚便罢，坏就坏在这秀才不识人心，把家私银子尽数带于身上且孤身上门。

所谓“财不露白”，又言“财帛动人心”，若逢正人君子也就罢了，偏他所遇者，是那贪婪狠恶，视人命如草芥，看亲情若木石之辈。

李氏父子连亲女亲妹也舍得拿去换财帛，区区人命又值几何？左右无人得见，其家又处山中少有人烟，这呆头鹅身负巨资却连个伴儿也未邀，岂非是天赐横财？

　

可怜那秀才还在做着“抱得美人旧”的大梦，便被心目中的准岳父与准大舅子一杯药茶，一根麻绳给送归西。

而后破席一卷，沉入泥潭之内，以做身归。

此事已过数十载，李女嫁人为妾凄凉早亡已久，李父也山中遇狼尽化枯骨，到此者，正是昔日一绳索命，抛身入泥潭的李兄。

那青尸原沉于潭底无声无息，却因仇人至此而腾身扑出，将正在潭边釆药的，如今已然发苍齿摇的李兄吓得一跌。

这一跤跌下，他便再无起时，森森利齿咬项，多少仇怨愤恨，尽随血入咽喉而尽饮，痛饮仇敌血，怕是怨灵们最快意之事。

血食入口，旧伤立复，江清枫也得此机缘，不必久等许多时日方出，他如今只余残魄，要想不魂飞魄散，一是就此彻底与青尸魂融，山中修练为魈。

二则是，在七七四十九日内，再次夺舍凌琦，纵是成功之后被发现，因其肉身终是凌琦，其家人也只能忍了，他们舍不得毁掉自家亲人，即使那皮囊中的魂灵，是仇敌。

相对于前者，江清枫更愿选后者，他是谁？他是巫啊！

自成汤初时起，巫的地位便是崇高至上的，若非后来愚民蒙昧，又岂会沦落到自家来寻宿身的地步？早有信者虔诚以奉了。

在江清枫遥想当年时，袁开山却悲摧的在跪祖祠，做为一个紧赶慢赶回家祭祖，却因看热闹误事的家伙，面对长兄的教训，也唯有听训而已。

没办法，他生来便命格奇弄，父母养之难活，被长兄长嫂养于房中，名为兄弟叔嫂，实则情同父母亲子。

故，这货在外人面前那是张扬得不可一世，在兄嫂面前却乖顺得如羊似猫。

凌夫人宁氏是蜀中盐商独女，其父财雄，视女如掌珠，嫁予凌氐时，几是倾尽家资以为陪送，十里红妆，那真是绝无虚言。

宁氏也非寻常闺阁，她受尽双亲爱宠，幼喜刀兵，故，一身武艺得自峨眉静一师太真传。

静一师太亦是有名奇女子，其人乃是官家小姐出身，幼通奇门遁甲，风水相术，十三岁时卜出其父有祸，预先防之，虽助其父渡过其灭门身亡之劫，却在后来，一家逢水厄，除她一人，尽皆命丧。

自此，大彻大悟，于峨眉山中枯禅二十余载后，拂衣大笑，自此削发为尼，自号“静一”。

因其神相之术，多有信者不远千里相访，只求一语度难。只是其人行踪若云鹤渺渺，少得有逢。

许是因此，反令其多生出仙迹神秘之感，至令上门者更多。

而受其扰深觉无奈的静一师太，便时常隐遁形迹，躲在自己徒弟家中落个清闲。

有这躲清闲的静一师太，同好歹也是正经玄门弟子的袁开山在，凌家总该有个清静日子才是。

可这世间的事就是，你越想清静，就越清净不了。

按说，青城有清源妙道真君杨二郎的道场在，一切邪魔妖魅都当远避才是，可却偏有那不信神的，一连数晚，皆有青壮男子于定更后伏尸。

身无旁伤，唯项脉之上小小两枚牙痕血洞而已。

胡九自然知晓是何物所为，但，这又如何？

她是狐，本就于那物一般在凡人眼中同为异物，她说之出来不见得有人感激，反予自家招疑，到不如守好球球便是。

反正，看这凌家里的，也不象是庸手！

不化而僵之尸，乃记于洪荒之时，太古龙凤相争，龙汉大劫起时，有一盘古所斩百万神魔之不朽之尸，受龙凤之血蕴养，再生灵智，以血为食而自号魔僵，后传为娲皇所缚收为臣属，赐号将臣，以为僵尸始祖。

说白了，这僵尸就是死时憋着口怨气未出，又恰逢葬地阴邪，所蕴出的以血为食的怪物。
他们可以算活着，因为能动能食。也可算死了，因无魂魄只余吸血残念。他们算是被弃于天地六道众生之外最悲哀的存在。

不死不活，不生不灭，永远追逐血食，却永远被弃于六道之外。

凌家里住的，算上成日憨玩的毛团球球，就没一个算庸手，可就算不是庸手，对付这种不化骨，也会头疼。

——这家伙，很扛揍呀！

第三十五章
此世间已是道门式微，玄门不兴之时，天下之人言说道法先论茅山，仿佛道法便是驱邪避凶之用，道术也仅符箓咒法而已。

虽于凡人而言，这么说也不算错，可正宗道者闻之，难免心生悲凉之感。

道，何之为道？天人感应，以人力行天理的大道之则，是玄门中人九死不悔追求的至高法理，是以一人济天下的雄心大志。

道是何者？是你饮茶时的杯中水，用饭时的碗中餐，是天地之间最玄奥的一个符号，也是儿孙绕膝前那稚子最纯真的笑靥。

静一师太与袁开山都算得正宗玄门弟子，所修也是正宗道术，其人更算得上是道门翘楚，人中龙凤。但，于道之一途，只算得婴孩之辈。

鸡血、狗血、墨斗线，朱砂、符箓、血网阵，这些东西对付寻常的行尸有用，对付飞僵是白搭。

对付象江清枫这样附魂的血瞳青尸，且是已饱饮血食的，那就更是白搭中的白搭。

这货本就是以血为食，管他何种血，于他而言就是食物，是吃的，泼上去除了引动食欲，实在是半分用处亦无。

朱砂符箓到是对症，但因玄门颓势已久，许多原本是寻常的符箓已成绝传，传下来的不是残卷便是错漏百出，有用的百无一存。

如此一来，继任者又为掩过饰功胡改一气，原还有三分功效的符箓，余下之功不足一分。

这一分之功还受缚于那些胡诌出来的鬼画符，要想有效，真得要拼人品与运气。

好在，静一师太与袁开山的人品还行，运气不错，那堆胡拼八凑的假符中，瞎蒙中一张真的五雷符，雷乃正气之首威，到底成功将那货惊走。

“无量，那个天尊……，这什么鬼东西！”

静一师太也已是花甲之年，又算得佛门中人，可偏这脾气犹自火爆，她虽为尼，却不信释家，奉的乃是道门，故这一紧张，便不称佛陀，而言道尊，只这道尊也称得乱七八糟。

袁开山手里捏着两枚铁胆，双腮的肉都在抽搐着，努力克制着才没两眼翻白倒下，机械的放下铁胆从桌上捞杯茶灌下，也不管烫与不烫连饮半壶水后，方才吐出口气，惊魂稍定的开口:

“血眼青尸，还饮过血食，更有灵智在？这到底是个什么物？！”

“小子，它可不是有灵智而已，它身上还有一丝带着人气的生魂阳魄在，可不好收拾得很呢！”

静一师太乃姜桂之性老而弥辣，抢白起人来也是个不理辈分，只论输赢的，她手里拂尘一甩，似笑非笑看向自家便宜徒弟凌夫人宁氏，叫着其小字道:

“漱玉，你儿子到底怎么着这冤鬼了？死缠不放的夺舍，没道理啊！他已然附身青尸，修成山魈纵归异类，也比你家儿子那病殃殃的要好吧？！

真不担心前一刻附身，后一刻就嗝儿……着凉报消是吧！”

总算对着自家徒弟那水汪汪大眼，静一师太没把昔日的官家教养丢个干净，把那字给生吞回去，可说出的话也够戳人肺管子的。

得亏这屋里，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她老人家小辈，又知晓因昔年大劫之后，这位便心性大变，故，也无人见较。

宁氏小小的白了自家师傅一眼，赌气似的道:

“师傅又不是不知道，琦儿的亲娘是老夫人在时给开川的妾，我名下养的，除了这当儿子的弟弟，可是毛团儿也没一只。

我也不求什么，反正我宁漱玉陪嫁丰厚，就是日后那孩子不认我，我也有法子活，所以，琦儿的事，有他老子和叔叔管，与我却不相干。”

“那成，我们娘儿俩这就开闪！”

静一师太一拍掌，扯了宁氏就走，边走边道:

“这夺舍，非本主应承过什么，一次不成是不会再来二次的，没别的，风险太高挨不住。

唯有本主应承过什么，或者交易过什么，否则要成功那是妄想，这种破事儿咱娘俩不掺和。”

得，就这会儿，师太又改俗家了！

袁开山张了张嘴，没敢说出半个拦阻之言，静一师太怕是知晓了什么根由，因此对自家孩子不满，才会带走嫂嫂的。

其实袁开山虽然敬重长兄，但对兄长凌开川的一些所为，也觉无法理解。

宁漱玉是其父凌老爷亲定的长媳，可凌开川却喜欢的是其母身边的丫鬟香儿，并在宁漱玉进门前纳为妾，并生下一子凌琦。

宁漱玉进门便当娘，这种事在书香世家是奇耻大辱，宁父几乎拆了整个凌家，让女儿坐回头轿断亲。

是当时的凌老夫人出面，处置掉香儿，又令凌开川写下“平生不二色”的文书，才平了此事。

原本凌老夫人的处置，不过是将香儿迁去别院，可没料到香儿居然闯进洞房，生逼着宁漱玉让位，因为，她有儿子。

宁漱玉自来心高，闹成这样自不肯再予凌家为妇，却不想香儿此举却惹怒当时的凌老爷，老爷子让人将香儿拖至人前，当着凌开川活活杖死当场，却只有一句话交代儿子:

“无媒无聘，不算凌家妇，不入凌氏土。”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宁漱玉最委屈，可凌开川却不敢违父命，只记恨于新婚妻子头上。

宁漱玉自进凌家，凌开川就没好颜对她，除了袁开山幼时养在长嫂膝前时有交谈，余时其兄对这妻子视为摆设一般。

也是宁父早辞，若在，袁开山相信，他凌家的大门早给砸破，他嫂子也早归娘家另嫁去了。

因此，嫂嫂大人的师傅不想帮忙，实在是，没毛病！

可，就他一个人顶上？

袁开山看着自家身板，想想自家那两扇黑漆大门，有些不确定的想，让自家大哥也顶一扇，行不？！

如果是胡九，一定甩他一脸米糊，告诉他洗干净脖子等着挨咬。

虽说借居凌家，可她家主子明显看不上这家的家主，小狐狸也明里暗里知晓些凌家事，对凌开川那是一百个瞧不上。

不过是想着，袁开山这条小命儿不能白救，三爷又去找八爷喝酒，胡九才懒得呆在凌家，左右她又不是没银子，包个小店喂饱球球不成问题。

只是，世间事，可以这么想，到底要不要这么做，却要看人与人之间那说来玄妙的缘分。

老天巴力的把人给救下，又抄手看邪物给活啃，这事怎么说，也怎么不对劲儿。

再说，青尸血眼又如何？许是她这狐女斗不过，但球球却有神兽白虎的血脉，天生的邪魔克星，到时还真不知晓是谁啃谁呢！

第三十六章
谁啃谁？球球是只爱干净的好宝宝，才不会咬脏脏的臭东西。

只是狐狸和老虎在一处，总是那个有本事却不爱动脑子的要吃亏些。

胡九让袁开山摆上三桌最顶尖厨子做的硬菜，待候祖宗似的给小球球来了个吃喝洗毛按爪爪全套服务，才哄得小东西点头今晚帮忙。

江清枫连日吸食血食，自觉法力有增，可他却不敢再继续下去，开玩笑，他要的是青春不改，颜容永在，不是成为被弃三界六道外的异类。

月色昏昏，云霾漫天，青石路上人行稀，还未及定更已是关门闭户，生恐莫名丧身。

连更夫也不敢在街上行，老命和差事，有时老命还是重要些。

吃人嘴软，球球享受一番，也不好虎脸皮厚装无知，尽管凌家上下皆不看好，人家还是很有千金一诺的精神，守在大门处。

长夜无聊，球球自然带上了那只小藤球，藤球中空，另内置一镂空小球，并在其中放有铃铛，滚动起来时会发出悦耳之音，甚得球球欢心。

血眼青尸纵附魂于上，终是僵化之尸，要如常人般行走，也委实难了些，只能一蹦一跳而来，若不看那血红双眼，露唇獠牙，到有几分可笑。

只在这血案频发，怪异横生之时，纵有胆大者窥见，只怕也不会觉好笑，而是心生恐惧，两股战战，恨不能多生几条腿逃远些。

然，人若多足，又成何模样？！

恶客上门，自不会依礼而行，血眼青尸亦然，僵尸向来力大，纵是府门沉重，木厚数寸更包以铜皮铁钉，也被三扑两撞给撞倒于地。

那门上的诸多鬼画符及错漏百出的符箓，自然也就没了用，青尸原还顾忌着昨日来时挨过的一记雷符，不想今日竟不曾见，是准备偷袭？

小心跳前一步，无事！再跳一步，什么玩意儿滑脚，一看，蒸熟的糯米饭一碗？

不是说生糯米才有用吗？哪里来的二五眼子干的？！

袁开山和胡九在暗处同时捂眼，丢人啊，没眼看了！

没碰到意想中的阻挠，青尸江清枫有些懵，他不会以为凌家人这么容易就放弃，毕竟凌开川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传灯香火，哪里是那么容易就会放手，最不济也会领着儿子千里逃命去，只这般他会麻烦些罢了。

早在青尸撞门之时，球球便扑住藤球，两眼亮晶晶看向门口处，毛茸茸圆耳朵轻抖，很有兴致的准备和“坏家伙”打一场。

可是，胡九坏狐狸，她没告诉球球，这坏家伙这么脏这么臭这么丑，要是沾上那种恶心味道，主人是不会抱球球玩的。

坏狐狸，一定是想让主人不疼球球，独占主人，球球才不上当！

球球不咬脏东西，一样有法子还人情，毕竟吃了光腚家伙(袁开山)的好东西，球球是好老虎，不白占人便宜。

青尸江清枫试了半天，除被鸡血朱砂墨斗线绊个跟斗外，就一堆中看不中用的破烂，再想往里去时，却看见地上那肥嘟嘟毛绒绒，可爱得不要不要的，老虎还是猫？

皮毛金黄，“王”字封额，老虎？有这么肉乎乎没猫大的老虎吗？就是小崽崽也不象呀！

江清枫迷糊了，不觉张嘴歪头细看，他一张嘴，满院子全是腐尸恶臭，躲暗地里的那俩，差点儿没被臭吐出来。

球球可爱的歪歪自家的圆脑袋，有着粉嫩肉垫的小爪爪一推爪下那只藤球，正正扬起砸江清枫的鼻梁骨上，一行青尸老泪都给砸出来了。

坏家伙，你不知道自家嘴臭呀？！

江清枫都快气笑了，他身为堂堂大巫，附身青尸已然是委屈，居然还要被只不知是猫还是老虎的小崽子欺负，真是，岂有此理。

仰首向天，鬼啸厉声，风云骤变，星月无光，四周阴风冷凛，廊下灯头尽灭，天地间似乎皆被幢幢鬼影包围，四下只闻隐约鬼泣哀声。

江清枫的鬼啸之音确实厉害，竟引动青城四下怨灵尽泣，一时间城中尽是鬼怨哀声。

就你会叫不成？球球也怒了，自上古起，白虎便为四方神兽之一，主刑狱生杀，掌刀兵之数，最是好杀，也最是气正者，故，有白虎镇堂之一说。

别看球球小，它的虎威却不小，仰首向天，一声虎啸冲天而起，阴云霾雾立时散个干净，天青月明之下群鬼噤声遁逃，生恐慢得一步，连鬼也做不成，一时城中连空气也似变得极洁净。

江清枫无论如何也不曾料到，被凌家忽悠来守门的，是凶煞正神之首的白虎血脉，被一声虎啸震飞，撞穿围墙砸在青石街面上。

青石路面都砸出个大坑，坑中血眼青尸两只血眼爆成两血窟窿，脑袋由前扭到后，胸口塌下去个大坑，四肢扭成怪异的形状。

也得亏这是僵尸之身，是人，早死得不能再死。

就这样江清枫也没个好，他的残魂是靠那最后一口生气维持护住才得以保全，球球一声虎啸已将其震散，他若不能成功于一柱香内夺舍，便只能永附此尸沦为异物，或灰飞烟灭不得超生。

江清枫也真是时运不济，先前被鬼将聆音给揍成残魂方逃脱，接着又被瞎猫死耗子的五雷符惊走，再上门时，碰见球球，还真是恶事做太多的报应？

不过，江清枫乃是成汤国师，是大巫，又岂能是没手段的？他交好凌琦本就别有用心，又怎会不好生布置？

凌琦生而母丧，且是惨死，命格又奇，八字更是老年间那些有见识的老人常说的太“轻”，虽喜诗书字画，但风格追求阴诡奇绝，本就属招祸之例。

偏还不知自重，喜风月之戏，常往来脂粉地，得亏是病弱之人，否则还不知给凌家招出多少戏文上也看不到的热闹。

凌琦与江清枫交好，盖因江清枫善画山鬼，乌云阴诡密林中，艳似春华的少女，倚着黑豹独自月下梳妆。

此种画风阴谲却又带着荼靡花繁后的颓靡，与腐化成泥前最后的妖艳般动心摇魄残酷美，是江清枫最擅长的。

而凌琦生母香儿，也是这种颓艳似的美人，故凌琦才会交好于江清枫以期得到更多这般类型的画。

为此，还曾轻诺，若江清枫能为他画一副最满意的《山鬼夜行图》，他愿与江清枫共享此躯之福祸荣辱。

言者许是无心，听者却是有意，当下江清枫便以灵纸留下凌琦带血指印以为订契。

所以说，有时话别乱说，会要命的。

第三十七章
江清枫错失一着，将自家逼入死巷，要不拼死一战夺舍成功，要不就此遁走沦为异物，事急已紧，由不得半分犹疑。

江清枫就再不堪，终是成汤国师，大巫之承，他也有自己的骄傲，纵身化劫灰也是天数使然，又岂肯沦为异物，成他人笑柄？

青尸仰首向天喷出一口尸气，蔽尽三光，一缕残魂化为黑烟直往后院书斋而去。

凌琦此刻正由其父带满院护卫相护，困居于书斋之内，房内门外，廊下柱上贴满符箓，有用没用求个心安。

凌开川年近半百，却神清气足，面容肃冷，举止有度，年少时的风华峥嵘尽敛，已化为沉稳泰然。

比之其父那如山稳沉，凌琦显得有些畏手畏脚的上不得台面，有些微黄腊白的细长手指神经质的轻抖，不自觉的不住吞咽唾沫，拉扯领口，眼神飘忽的望着墙上那副色调阴沉又妖艳的，《山鬼》。

冷月苍白，黑豹凛眸，一女独艳于月下乘豹而来，除唇上那一抺红得犹若荼靡似的绯艳，整副画给人的感觉都阴冷压抑。

画中山鬼那苍白肌肤与刺目红唇的对比，不仅没增添半分活气，反而有种诡谲之极的，仿佛被死神轻吻的魅惑。

这画让人见之心寒，却又忍不住不去看，越看越觉画中黑豹目光寒凛似择人而噬，少女鬼魅形色却又意外的让人心动神迷。

凌琦得到此图之日起，便日日沉迷，这也是他向江清枫求来最满意的副《山鬼》。

风寒冷意，廊下的纱灯尽灭，连房中烛火也摇摆不定，忽大忽小，陡然间，烛色一暗再明时，已然是诡异的幽绿之色，一院护卫吓得汗毛排排直竖，两腿抖抖难移。

凌开川到底是家主，有几分胆色，冷哼一声，用力一拍桌案，似惊堂醒木让人振神。

同时，咣当一声巨响，墙上狸猫蹬落花盆碎地，反让护卫们都回过魂来。

再看房中烛火也回复正常，依旧煌煌明亮。

有胆大护卫先回过神，忙取火折子重新点亮廊下灯火，一排排红纱灯笼亮起后，大家心里仿佛松泛下来。

凌开川慈祥的扶着凌琦的肩，轻拍儿子后背以为安抚，语声温和:

“琦儿，只要问心无愧，又何畏鬼神？有爹在，别怕！”

凌琦冰冷腊白的细长手指一收，目光阴郁幽沉，闷闷的道:

“问心无愧？爹，您对我亲娘香儿，可有愧？”

凌开川瞳孔一缩，仿佛被针扎到一般，可他到底非是常人，心志也非寻常，语声不变，温言回道:

“自然无愧！香儿之殇虽是因与为父之恩爱缘起，到底也是她太过执着计较名份。

毕竟香儿出身卑微，以丫鬟之身夺主母之位，还行事得如此张扬无忌不知遮掩，休说尔祖不容，就是世俗理法也是容她不下。

倘若她肯为你稍作忍让，吾儿记嫡子，她也未必不能登上主母之位，一切皆源于香儿她，不知进退。”

“可她的不知进退，却不正源于对孩儿的疼惜与您给她的宠吗？否则，她不过是卖身为婢的小女子，又何敢起这种野望？”

凌琦冷笑着看向自家的父亲，那双阴冷眼中似淬了毒一般，带着直刺人心的寒，一字一句的道:

“比之从不将我放眼中的夫人‘母亲’而言，我更讨厌您这位处处‘为我’的慈父，张扬无忌？我那可怜娘亲的张扬无忌不就是倚仗于您么？

可您做了什么？先给了她足够张扬的虚假倚仗，再眼睁睁看她惨死当场，连尸骨也被弃荒野不得入葬，您真是位大大的‘好人’啊！”

“琦儿，你怎敢如此对为父说话？你疯了不成！”

凌开川用力握紧凌琦肩头，沉声冷叱，他自知其子性格懦弱胆小，对他这父亲又极为依恋，断不会如此言语，不觉心中一凛。

凌琦被凌开川这用力一握，不由吃痛之下露出畏缩之态，哀呼失声:

“爹，救我，江清枫……”

　　

语还未尽，又是神色一变，冷沉阴郁用力挣扎，口中冷言:

“爹以为，琦儿所言可是？”

“是不是，也容不得你这冤鬼游魂来上我儿的身！”

凌开川裂唇冷笑，一手抓紧凌琦，一手自自家项间扯下一块玉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按在凌琦眉心之上。

凌琦如被火灼，尖叫声中，一条淡淡虚影自他身上震飞而出，虚扶桌案咬牙切齿:

“好个青灵观的首徒，看来是本座小看了！”

“好说，好说，我袁开山再不成气候，师父他老人家还是疼惜的，一件两件护身的宝贝，还是有的。”

门一开，袁开山与胡九走了进来，这俩再不成气候，一个好歹算是千年老狐，一个是玄门正宗，青尸血眼打不过，到还不至于怕条残魂。

至于门外那倒霉青尸，球球是个乖乖虎宝宝，做事从来不会虎头蛇尾不收场，所以勉为其难的跑近那个坑，往里啐了口虎崽崽的口水。

别看是口水，虎者，山君也！自古百兽食人，唯落入虎口者会化为伥鬼，为虎所驱，呼为“大将军”！

由此可见，虎之威！

何况球球可不是寻常之虎，白虎本就主刑杀，掌战，它又是冥河之主的爱宠，身染血海之煞，一滴口涎足以让这异物销骨化尘。

果然，那青尸纵有金铁不坏之身，却难敌这虎涎，沾上便似融金化铁一般，在一阵青烟腾起后化为尘埃随风无影。

球球，它的小藤球脏了，自然回房去拖个新的来玩，如果连一缕残魂胡九也打不过，它也会告小状，让胡九吃不了，兜着走！

江清枫笑得惨然，他已无再次夺舍之机，而一柱香尽，这世间也将再无他的存在，事至此时，到是有些看破，可犹有不甘，咬牙低笑:

“你们以为，除掉了我，凌琦便可活么？笑话！他与我有契，我亡，他也难存，你们白废了许多心思救下一寿尽之人，还真是可悲。

若我方才与他共魂，他与我之魂皆弱，反可共存，谁也不用死，结果你们来这一手，反是大家一起死，岂不可笑……”

江清枫阴冷笑音未绝，那淡淡虚影身形便一阵扭曲后，在众人眼前化为烟飞。

而凌琦坐倒在地涕泗横流，还不及说什么，便两眼翻白向后就倒，凌开川慌忙去扶，却见他轻蹬一下腿后，便没了声息。

袁开山还未上前，已被胡九轻扯衣角，回目时，却见胡九冲他示意，袁开山果断开了天眼，心都凉了。

凌琦的魂魄正立在自家尸身前，鬼卒已然相候一旁。

这是，彻底的凉凉了！

第三十八章
身为玄门中人，天地大道是首明之义，逆死回生？省省吧！傻子才会去信那个！

能逆的，都是不会死的，死了，还逆个头呀？！

袁开山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自己哥哥回头想过味儿来，会让自家做什么荒唐事，为不与长兄翻脸纠缠，还是，先撤吧！

袁开山带着胡九，卷了球球，撒丫子连夜逃似的离了青城，旁的也罢了，独球球的小藤球、小衣服、小被子和小窝窝那是顶了一大包，活似逃难一般。

三爷往蜀中来非是访友，亦非有事，乃不过闲游，反正有球球在，到不愁他老人家不来寻。

故，袁开山也就干脆把人带往自家未婚妻的故里，檀溪镇。

不错，这位二货虽是玄门弟子，可却不是个正经向道的，他幼定檀溪镇上香木商刘家之女，此次是回家完婚的。

檀溪镇离青城不过数十里，是座山中小镇，因此镇之民多以制檀香贩卖为生，连绕镇溪水也染上了檀香气，故名，檀溪镇。

檀溪镇倚山而建，山不高，却终年雾锁云绕，山中有株千年古茶树，所产野茶量虽少，但却茶汤色金黄，形似莲叶，有解郁去烦之功，被有心僧人建寺供奉，所产之茶制为佛茶，专供参禅施主以用。

因野山无名，寺名金华，故，镇上居民也叫此山金华山。

袁开山的准岳家是香木商，刘家家主刘进文，是个有名的“铁算盘”，出了名的小气，却还算得为人正派，至少不算是恶人。

别看这“不算恶人”的评价虽嫌差强人意，可在这世道，能做到这四字已然是不易。

故，袁开山对这岳家，还是极满意的。

刘进文在镇上出名，不是因小气，而是他，惧内！

刘进文娶妻张氏，张氐娘家是开铁匠铺子的，张氏本人亦是个抡得动铁锤，打得了菜刀的。

张氏同刘进文是患难夫妻，二人相扶才把生意做成今日模样，能成檀溪首曲一指的香木商，没张氏助力，刘进文办不到。

因此刘进文极重其妻，就连旁人赠美为妾也不肯收，日久天长，刘进文便予那大唐名臣房玄龄一般，惧内之名广传。

就连其母刘老夫人因张氏仅育一女，哭请其子刘进文纳妾留后，也为其所拒，虽也人言二人恩爱，但因老夫人此后病故，也有言其不孝者。

甭管怎样，那刘女玉兰是刘家掌珠没跑，故，这没过门的姑爷来此，自是阖府欢迎。

因胡九所化形貌并不出众，又是大包小裹丫鬟打扮，且还抱着只一看就是养得极娇贵的“猫”，若非袁开山特意嘱咐，几乎给打发到下人房。

也亏得袁开山知机，否则胡九非招些“好朋友”在刘家玩上一圈，真真是人眼看“狐”低。

不过，胡九也没郁闷多久，她进刘家不到半刻钟，就脸色大变打包球球夺门要跑，却被袁开山带群娘子军堵在门口，涎皮赖脸的求告:

“姑奶奶，想来您是看出来了，帮帮忙，救救我岳父大人一家吧！”

“姓袁的，你这光腚挨刀货！你家的事姑奶奶插一手还没洗净泥，你还来？这次更邪，你想要我老命是吧？！告诉你，没门！

别说门，窗户也没有！三爷救下你，你恩将仇报，不是好人。”
胡九气得都快炸毛漏出尾巴来，她怀里的球球也嘟了小嘴，肉乎乎小毛脸上尽是恼意，小爪爪轻扬，尖尖指甲也弹了出来。

袁开山也唯有陪笑哈腰，没法子，这件事他的确理亏，人家帮他刚料理完长兄家的事，转头又骗人帮他岳家，坑人，也没这个坑法。

何况方才进门，因他没吩咐明白，几乎把人家打发到下人房去，这般慢待还强人相助，若非事急，他也不好意思这么干。

领头堵人的年约四十来岁的蓝衣妇人，上前一步，语声爽俐:

“姑娘，得罪了！不是我刘家不知羞不要脸面，明明方才慢待姑娘，却还强人所难硬要人帮忙，实在是老妇就这一女，不得不如此。”

“不得不？夫人若非太过要强，连长辈名下也要一争短长，又何来今日之事？对不住，我帮不了。”

胡九不觉挑眉冷笑，她不讨厌妒妇，也不讨厌要强的女人，可是独独对不敬尊长者极厌。

你可以同夫君白首不相离，也可以一生一世一双人，这些都没错。

但，于长者面前言词和缓些不行么？自恃其强，争胜嚣张，连自家婆母都能被气得受辱不过悬梁，你就再是能帮夫又如何？

没错，胡九与其说是被吓得走人，不如说是被气走的。

人常言，万物有灵，这房子也会生灵，它能告诉每一个走进这房中的人，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刘进文与其妻张氏鹣鲽情深不假，可那是在其母刘老夫人过世前，老夫人是个和善的老妇人，从不与人争强，张氏进门便放权，初时相处到也无事。

然，张氏争强，在身怀六甲时犹掌生意不放，一时不查小产，流去一男胎，这事老夫人也未见怪。

但，张氏因此身损无所出，竟自娘家抱来嫂嫂龙凤双胎中的女娃，以充刘家之后，此事便令老夫人不快。

老人家到不是怕张氏谋刘家产往娘家送，而是亲疏有别，怕自家儿子没个亲骨肉，日后小娃认归亲生，自家儿子老来无靠。

故，从不插言儿子媳妇夫妻事的老人，哭求儿子纳妾，甚至有个通房也行，日后有子，无论男女也算血脉。

张氏泼辣强横，她嫁刘进文图的便是他母子皆脾性软和，好拿捏，又岂容人在她决定的事后有所反对？

张氏之父是铁匠出身，教养子女自然粗放，张氏恼将上来时，污言秽语将老夫人劈头盖脸一通骂，还将人关在祠堂不许送食水，连刘进文来劝也招了铁巴掌盖脸。

老人家一生辛苦，于夫亡后独自养大独子，临老却为媳所欺，受辱至此，偏那独养儿子连个头也不露，如何不悲，如何不恨？

那夜，老人家悲苦之下一怒悬梁，死不瞑目。

可张氏居然谎言老人是病逝，一边封了祠堂任尸身高悬，直至尸腐绳断方遣人草草薄棺收葬，另一边却假做道场摆足孝子贤孙模样。

如此所为，老人之魂何安？加之那抱来孙女刘玉兰的模样做派越来越似张氏，心忧儿子的老人终于忍不住，以鬼怨之力对其下了死咒。

第三十九章
道门修真，有的事讲究个“看破不说破”，可惜不是人人都这么讲究，故此，被揭了面皮亦是自寻。

张氏强横，可再强横的人也架不住人家不给脸，洞悉一切后，一巴掌一巴掌的往面上甩。她疼假女刘玉兰不假，却还没到肯让人把脸揪下来丢泥里踩的地步。

何况，若无袁开山的保证，她还真当胡九就一抱猫丫鬟，打发了也就打发了，根本不在意下。

张氏沉下脸，岁月不饶人，眼角皱纹，脸上横肉，敛去笑后没了那份带讨好的虚假慈和笑容的掩饰，整个人显得刁顽而蛮横无理，象只老山枭一样让人无端不喜，连声音也尖利几分:

“姑娘好利的口舌！不过，出门在外，与人口角争风，实非上选。我家庙小容不下大佛，也只能……”

“胡姑娘，上天有好生之德……”

袁开山赶在张氏把话说绝前开口，想要挽回一二，却不想张氏抬手阻止他再说下去，冷森森的抢先让开路道:

“姑娘好走，不送！”

胡九逃也似的夺门而出，她半个字也懒得同这恶妇理论，端看其母便知其女，那姓袁的土蛋若不知机，下场不比刘进文好多少。

至少，人家还有个鬼妈护着操心，他就真的是鬼才会护了！

不过，萍水相逢，语说三分，过了，便失了分寸。

胡九懂分寸，所以也不多做纠缠，她是狐，红尘外物于她无涉，点语惊心便可。

姑苏，桃花坞内，瓣瓣轻红漫天，片片梨雪盈面，八爷凤眸轻展，明眸流转似水生波，端是万种风流不可言说，修长十指似玉清透扶于青玉盏上夺目眩神，语若流泉带着说不出的清冽明净，悠悠响起:

“三爷好手段，区区狐女如今在三爷手下也知个眉高眼低，来日定成正果位。”

“那是她自家机缘，于我无涉。”

三爷桃花明眸轻挑，顾盼之间昳丽明媚，却又威严自生，那尖削似玉指尖上微光轻华，在酒盏口沿之上轻划半圈而止，语声凉淡似苍雪轻盈:

“世人于我并无关碍，我于世人亦如过客，萍水一聚朝逢夕辞，实在是无趣得紧。”

“三爷心在红尘外，自比吾辈这些身陷红尘之辈洒脱，纵我痛失吾父吾兄，可也不得不在红尘驻守，这本就是齐家人的天命。”

八爷轻叹之声微不可闻，但淡淡郁色却上眉尖，三爷没有开口相劝，只执壶斟酒一盏，一朵明艳桃花随风入酒轻绽芬芳，映照出人若美玉，月华生辉。

所谓“心领神会”，八爷只凤眸流转已知其意，大笑仰头一饮而尽，噙芳嚼华赏这无边美景。

三爷含笑展目，不远处水草丰茂之地，有只翠羽蓝翎水鸟正在掠波照影，似为三爷目注所惊振翅远去，翅尖点及水面，碧水波光晕开涟漪层层而后归于平静。

世间万事皆是如此，沸似水滚，闹若雷鸣，到最后，还是要归于平静而已。

胡九与球球不在人前便没了顾忌，一狐一虎变得跟奶猫幼犬相似，自刘家狗洞又钻回去，看热闹。

那热闹，可是真热闹！

刘玉兰原是青春少女，如今却丑若嫫母，发纠蓬草，面黑似炭，皱若鸡皮，双目浑浊，口中喃喃，尽是污言秽语，声声诅咒。

张氏自负胆壮，可再壮，听得这一声声似昔时婆母的怨怒之音，她也犹自胆寒，不怕？那是装的。

只是，自二十几年前她便没了退路，丈夫再软弱，也容不下她逼死自家亲母，若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拿捏，又有共患难的情分，早被赶出家门没了活路。

纵是如此，刘进文这些年对她也是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情份再深也经不住耗的。

若非她先下手为强，以娘家带来的苗蛊控制住刘进文，只怕如今刘家早无她母女立足地。

可蛊虫能惑人，却治不了鬼，原指望这便宜女婿能顶用，结果却同他那废材岳丈一般，就是个绣花枕头。

张氏此时心里到微觉后悔，白日那抱猫的小丫头虽是口利舌锋，却还比自家那便宜女婿看着靠谱，只是当时没忍住气，到是有些可惜。

正在左思右想时，耳听更鼓打三更，心下一凛，还不及做什么时候，就听得院中阴风大作，原本好好呆坐，只是口中胡言乱骂的刘玉兰一步冲出，两只枯瘦似鸟爪的手已狠狠掐向张氏咽喉。

好在，守于一旁的健妇仆女已然成了熟手，很是麻利的五人一起上，捉胳膊拉腿儿，麻溜儿把人就用儿臂粗的麻绳给绑在椅上，犹若人茧。

袁开山毕竟是外男，再有婚约也不能轻进岳家内院，自不知他那“小娇妻”，让岳母给拴成了粽子。

袁开山虽然有些憨，也爱凑热闹，但他不傻，女婿上门岳父不出面，岳母满宅子一把抓，象话吗？

而且家里出了邪事，闹到自家独养女儿都快丢命情形下，这家主连个面都不露，让老婆来蹦跶，耳朵软得也忒厉害了吧？！

袁开山的婚事是他长兄凌开川，与刘进文一次酒后所定，他这位泰山虽是个好脾气的，但也不是个一味听人啰嗦没主见的。

这不露面？只怕是，文章大了。

　

加之白日胡九所言，袁开山心有所觉，才会就势装熊，先旁观一切之后，再做道理。

张氏狠狠几掌掴在刘玉兰脸上，看刘玉兰那恍似不觉，犹想向她扑来的野兽一般疯狂目光，忍不住斥骂出声:

“个老东西，你生时我尚不惧你，死了你还敢作怪，你以为上这妮子的身我就有所顾忌不成？

惹恼我，把你俩一起活埋，我不信人能变鬼两回不成！只要你能死个干净，这丫头我不在乎。”

‘这毒妇可够狠的，这丫头她好歹养了二十来年，养条狗也处出感情，何况这么个大活人，她也真舍得！’

屋顶琉璃明瓦上，胡九摇着毛茸茸大尾巴，小脑袋直摇，在神识里同球球交谈着:

‘我说小球球，咱们这事儿，管吗？’

‘管，球球帮婆婆鬼揍坏女人！’

球球小脑袋狠点着，圆圆的大眼晴瞪着底下的张氏，若非嫌弃其人污浊，小东西非啃了她不可。

就这样，还气得小爪子上尖尖指甲弹出，划在屋瓦上发出刺耳牙酸的怪音，也成功让张氏闭了嘴。

第四十章
世人常说，可怜之人毕有可恨之处，这话反着说，也是对的！

张氏固然可恨，却又可怜，身为女子，命若飘萍，不得已寄身于夫婿别门，自不似做女儿般快意。

想要“白首一心人”，也想“恩爱两不疑”，可偏偏，疑，却是起于自身。

没法子，她是女人，世俗便天生矮男人一头，再强悍能干，也只能依附男人，甚至除了夫姓父姓，仿佛她的一生连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符号也是没有的。

所以，张氏才会对刘母提出让刘进文纳妾那么生气，那么怨恨，说到底，她是在害怕，害怕自己被取代，被抹杀，再也没了自己的痕迹。

而刘老夫人亦然，她也怕。

只是，她是个母亲，她怕的，却是自家孩子的今后，谁也不知道一个没有血缘的后代，会不会在儿子年老后供养他。

比起张氏，显然，刘老夫人更让胡九与球球同情。

这不能不说，是张氏的悲哀。

世外之人很少掺和俗世人的恩仇，因为，有时候这些恩怨是极难分清谁是谁非的，插手其中不仅无益，说不定自身还会沾染上不必要因果。

故，修仙道门，世外非人，都对这些事袖手。

反正天道至公，到最后，一边挨一顿，谁也没跑。

球球这小东西向来灵性得很，胡九原也不是多事的，此次却一反常态的搅和，里头没文章才怪。

不过，这俩后台硬，到是不惧。

张氏死死瞪着刘玉兰，而刘玉兰喉中“嗬嗬”声响，猛地一口浓痰直喷张氏面门，幸她闪得快，否则非糊一脸不可。

张氏恶心得几乎吐出来，一跺脚带人离开，房中只留下疯疯癫癫的刘玉兰。

胡九刚要走，尾巴却被球球的胖爪爪给按住，胡九回身龇牙:

‘小球球，你胆儿肥啦！敢按姐的尾巴，不想吃饭啦？！’

‘九九，看，老婆婆。’

球球一咧小毛嘴，示意胡九往下看，胡九一低头，吓得后腿打滑，一个屁墩坐在屋瓦上。

刘玉兰的身形在灯火映照下变得十分诡异，一半身躯虽枯瘦却依如常人，而另一半，却已褪尽血肉，露出森森白骨。

偏那一半人形未动，一半白骨的半个骷髅头却在喃喃细语:

“我的文儿养条狗都养熟了，你们这对母女却比白眼狼还白眼狼。行！不是要活埋吗？老太太我才不怕，只有活人才怕死，老太太我，死了。”

先前吃一吓的胡九，这会儿又无端觉得这底下的鬼婆婆并不可怕，到象个有点小可爱的平常小老太太，很好玩。

她觉得好玩，刘玉兰可一点儿也不觉得，那干巴但还算半个人的她，尖声道:

“死老太婆，你是不怕，可我怕！我可不想死，而且你儿子身上的蛊虫我已经引到我身上，什么时候还回那个恶妇？

别忘了，你可答应过不会害死我，还会让我风光出嫁的，办不到，你可连鬼也别想做了。”

“放心，放心，记着呢！”

白骨不耐烦的甩了一下头，很是不屑的嘀咕:

“白眼狼就是白眼狼，对它再好也白搭。”

　　

而后白骨又复生血肉，刘玉兰依旧黑瘦，但一条黑影却蛇似的蜿蜒而出，往另一院落去。

东院是刘进文的居所，他与张氏分房已久，又忽然少见外人，服侍的也仅聋哑男仆，到让外者多有疑猜。

不过张氏强悍，旁人也不便插手人家夫妻事，到是少有风言。

球球和胡九这俩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居然也随黑影进了东院，依旧趴在房上看热闹。

黑影进房后，融入桌下阴影里，房里张轮椅上刘进文正由聋哑仆人服侍入眠，整个人呆呆木木，犹若人形木偶。

可等仆人灭灯离开后，原本呆沮的刘进文立刻睁开眼，神志清明，看向桌角，轻声细语:

“娘，不是告诉您别来了么？有那丫头的精气养着您，我才放心。万一被恶妇发现，她也不敢妄动。

如今您冒然来看我，被她发现，不知又会生出什么歹计对付您，快走吧，别来了。等我有法子收拾她后，再给您做法事超渡。

娘，儿子，对不起您……”

刘进文一行泪落，又忙拭去，他素性懦弱，才会事事听从张氏，结果却累及其母，甚至连为母收敛尽最后孝道也不能。

因此，他恨极了张氏，也恨极了自己，但，为母亲唯一，也是最后心愿，刘进文忍下了。

刘进文先前假做被张氏哄住，暗中挪移家产，在别地购房置产，并另娶妻房，生下儿女，如今儿女长成，他也是时候向张氏索命。

只一着不慎，被张氏下了蛊，若非其母相救，他下半生得做个活死人瘫床上。

所以，这对夫妻已然早是同床异梦，真论起来，各有各的难，又各有各的恶，这种纠葛，要真断个清楚，还是有些为难球球与胡九。

俩毛团子两眼晕成蚊香圈，小脑袋都要想破了，也想不明白个中因果何来，只能说一句:

你们人，好难懂！

两只鬼鬼祟祟的毛团看热闹，别人没发现，却没瞒过袁开山，好歹是玄门弟子，这点儿本事都没有，就该回去跪自家祖师爷了。

胡九的真身袁开山认不出，球球那肥嘟嘟的小模样可是极好认的，他向来又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便也跟着凑了一路。

这一看之下，袁开山再也忍不住，把婚书什么的整理好，往刘进文房里一丢，收拾包裹连夜遁走。

开玩笑！这种货色，心毒手狠不念恩，大爷才想娶回家坑自己！

袁开山跑了，张氏也没心情追，她把工钱一涨再涨，还是留不下人，眼看下人全走光了，就剩“瘫”着的刘进文，疯了的刘玉兰与自己，张氏的心悬在半天空，她也想走。

于是，张氏果断变卖尽产业，也不管刘进文与刘玉兰，收拾细软后，见天近黄昏却还没入夜，便独自赶车往娘家去。

张氏没发现，在她去刘玉兰房里，打包刘玉兰值钱的首饰细软时，与刘玉兰有半刻擦身而过，也在那时，刘玉兰指尖动了一下，一条小虫弹进张氏袖口，钻进她体内。

所以车行半道时，张氏便觉手脚麻木，还不及明白时已瘫软在车上。

老马轻喷响鼻，似不明白主人怎么停下了？但还是乖乖站在原地，只是马尾轻甩，似有不安。

“这下，刘家的家产，全是我的了！”

道旁树后，刘玉兰闪出身形来，此时的她除了脸色微白，已然衣发光洁容颜娇艳，哪里象个被附身的人？

　　

第四十一章
刘玉兰与张氏，很难说这二人谁更让人生厌些，总之因果前缘，你起了因，便要承受果。

刘玉兰是张氏的果，那谁，又将是刘玉兰的果？

看似是一车富贵险中求，可丧了天良，损了人心后，谁又知道你会否是下一个张氏，或刘玉兰？

球球叼着它的小藤球，同胡九一起甩着尾巴蹲在树上看着这一切，一堆黄土掩其恶，一车狂奔向天淮，人心？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人心？

三爷不耐烦同人打交道，对自家的毛团儿却是极好，球球想游三峡，居然也就那么应了，特特包条船，就是专为游三峡。

只是，才经巫山，便出了事，江上人声鼎沸，却见随流而下七口红漆金描的青铜连锁棺就浮出水面，一时江上往来人船尽避，就见其在江中打着转浮着，玩。

是玩，象几个拉着手的顽童一般，在江心浮沉跃动，引得水中、岸上看热闹的人是越来越多。

胡九依旧丫鬟打扮，胸前搭着的两条麻花辫也被她抓在手里揉动，踮着脚尖，瞪大眼，也意图看出些什么来。

只是，胡九虽为灵狐天生，却没有一双可透三界的眼，自然是看不分明这些。

说来也怪，那七口红漆描金棺无论怎么乱蹦，却绝不往三爷这条小舟方向胡闹，而三爷也似没看见它们一般，依旧自斟自酌浑不在意。

唯有肥嘟嘟的球球却实在顽皮，不知它怎地小藤球往头上一丢，而后跃身后腿一蹬，小小五彩藤球便落入七口连棺的中间。

球球不仅不可惜自家的小藤球，还乱挥着小毛爪爪，嘴里“啊呜”连声的轻呜着，似乎在同小伙伴告别，或是商量什么一般。

那娇憨软萌的小模样，惹得胡九都忍不住，搂在怀里好一通撸毛，真是太招人了！

“小东西，你到大方，自家心爱的球球就这么送出去了，也不管旁人领不领情，到真是赤子之心，甚是难得。”

三爷轻笑出声，声若月下松间流过青石的清澈流泉，带着氤氲寒雾，让人不知其真:

“罢了，你既已惊了他们，他们也当得吾祭，便以酒三杯，助他们归程吧！”

三爷身形未动，持杯轻扬，三杯薄酒洒空，化为细雨濛濛，而后江上风起，船只尽避于岸，唯三爷一舟独飘于江，在风雨中随浪起伏犹若浮叶一般。

　

那控船舟子乃是位老人，面人尽是风霜之色，却能稳稳控舟，不被风雨左右。

事实上，那些风雨根本未曾及舟三丈方圆内，否则再是好手也控之不住。

旁人未见，那老船夫却清楚看见，那七口描金红棺上虚虚有七团人形白影，遥遥向三爷施礼后，方自回棺。

而后，那七口红棺便卷了那小藤球在中间，沉入江中不见。

“昔日道门七子，以身为祭设下护持，护此华夏血脉不绝，不知还能维持几时？若天下之人还是这般自掩耳目，苍生罹难之日，便不远了。”

三爷轻叹出声，叹若烟云随风而化，但愁思如缕，却不可断绝。

　　

老船夫直将人送至蓉城，方才在停舟上岸那一刻伏首于三爷面前，他没有多言语，却将一根水晶烟管举起奉上:

“三爷，九龙棺现。”

“李家个个都沉得住气，爷也委实佩服得紧。

你在巫山时已知我是谁，却偏等至蓉城，才告诉我黄河九龙棺现，你不怕李天九一脚把你肠子给踹出来？”

三爷轻揉着怀里球球那软厚毛皮，桃花明眸中似有冰刃寒光，注定老舟子，笑得格外亲和，却又让人从心底觉出一丝丝的寒:

“或者，你根本不姓‘李’，不是李家人。让我想想，谁最不想让爷插手九龙棺的事？是倭寇！你是，倭人。”

“冥河洛三爷，果然名下无虚，可惜，你一样要死。”

老实巴交的老船夫，在这一刻由一只温顺的老绵羊变成头恶狼，对着三爷便冲了过去，他是倭国隐武士，潜于华夏已久。

为的，便是助力本国阴阳师，诛杀一切华夏可阻他们之人，三爷成名已久，乃是名单之上第一人。

但因三爷行踪飘忽不定，直至其老朽至此，方才遇到。

这老倭寇自负狂妄，居然没想过，他幼时奉令，至老才相逢三爷，他都老成枯木，为何三爷正在年少？

如此诡谲之处不明，还敢上前，这胆子也是，够肥！

胡九都懒得动爪子，指头勾了勾，迎头一道早天雷就将人劈成飞灰，拍拍不存在的尘埃，转头追上三爷而去。

“爷，您真的不担心黄河九龙棺的事吗？连我这异类都知道，九龙棺是蚩尤大人为天下华夏一脉，甘以身殉的法葬之地，爷真的不管？”

胡九尾随三爷身后，思之良久，还是问了出来，无他，她虽为异类，却也属华夏一脉。

拾阶而上，青石路滑，细雨如丝，山色空濛，道旁芙蓉红湿胭脂色，绿草丰茂碧翠深，三爷身着月白长衣的身影显得格外冷肃，与这温山软水的蓉城之景格格不入。

“咸阳李家，乃为九州巡守一脉，若九龙棺真现黄河，你以为姑苏的齐八爷还能在家呆得住？早被李家人劫往黄河了！

且，九渊乃忘川之主，黄河与忘川可是~，真有事，他还不得先来把爷给烦死，轮得上个倭人来惑乱人心吗？

小狐狸，修道修心，只要心别乱，一切危机都不会成为危机。”

三爷语声平静，象那无波古井，带着悠远的空寂与沉静，世间繁华，红尘百态，犹若一场众生大戏，喜怒悲欢之后，也终有曲终人散之时。

不知为何，一阵悲凉袭上心头，胡九以手抚心，看着那挺若修竹，秀似玉树的美好背影，眼中泪下，这一刻，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红尘炼心，果然得入红尘，方可心炼，才能超脱啊！

至蓉城，那蜀主的花蕊夫人是不能不去拜的，虽为女子，却节比猛士又怎不羞杀一众畏死须眉？

蓉城处处皆有芙蓉，花开似锦而一日三色，其中以孟家后园内的那株上百年的芙蓉花树为最，花色极艳而香气悠远，乃为芙蓉之王。

不过芙蓉这种花树，向来少有上百年岁的，它不似松柏，可以长青不败，能生百年，也不得不说孟家世传种花有方。

不过，真是如此么？

第四十二章
细雨如丝，天地织就濛濛雨幕，沾衣而润，附发晶莹，亦将那芙蓉颜色更添几分楚楚之姿，犹若美人睫羽带泪，煞是动人。

指似根玉，掌若软脂，三爷颜容昳丽，却不及他这双秀美修长宛若玉琢的双手更夺人。

天下男女许是会为各种理由挑剔三爷的容颜，却绝不会有一人否认这双手的美，并疯狂的想着这双手的主人是何等人物，能否被自家揽入怀中。

就算不能，只要可以看着这双手，也觉心中满足。

三爷可知众人心否？怕是知晓也会当足下浮尘，连看一眼的心也欠奉。

如今，这双美夺众眸的手，却在张九州勘舆图上画过，而后掐指推算，似有所扰。

胡九相随三爷日久，却也越来越不明白三爷举动背后的含义何在，到是球球虽小，却是天赋奇绝，已可意会，肥爪爪在勘舆图上一画而过，胡九方才恍然。

九州龙脉！三爷他，是在重定九州龙脉，意以龙脉之力，尽最大力量来抵消华夏众生的灭族大劫。

无心绝情？若再有人敢如此言说三爷，胡九定要拼上性命也给其个教训，三爷做的事，何人敢言看清？何者有德置喙？不过燕雀之流，何识鸾凤鲲鹏。

——凡夫岂知仙人志，闲语何敢论圣贤。

知晓三爷在怕大事，胡九便去关心“小事”。

那草木之花能得三、五载繁盛已是匠者用力，何况芙蓉之属向来娇贵，百年花开，便当真是实在的胜景。

孟府的主人据称乃是孟子的一百四十七代孙，名唤孟闲，字济世，乃莳花好手。

然，凡知花木者都知，芙蓉木纵待弄得再好，也不会有百龄草木，更不会花开锦繁，所以，要说孟府人没古怪，怕没人信。

可怪就怪在，纵是心存天大疑窦者，只要去往孟府一行，一见那似锦芙蓉，便立马尽释疑虑，

胡九是狐，但也自认无此惑迷人心之般，何况是人力？

所以，胡九对孟闲和孟府的芙蓉花，很是有兴趣，她到想看看是否这芙蓉花树是真的修成仙道，成了花仙，还是另有蹊跷。

孟闲是个大方的，为让众人都一赏他府中这株百龄芙蓉，愣是将自家宅子周围的房舍都买下扩建，独独隔出座芙蓉园来，不拘何者，不论昼夜皆有入内观花。
此举引来不少“风雅之士”著书立文大夸特夸，也引得不少年少男女暮夜入园，以观花为名做那文君相如之思。

这些人并不知，他们眼中的花前月下，情深意浓，在胡九一双破障之眼下，却是另一番景象。

年少男子得逢心上娇娥邀约，把臂同游，自然是心花怒放喜不自胜，又是腼腆又是欢喜，只觉心上之女无处不好，那身姿婀娜，纤丽无双堪比月中嫦娥。

然，在胡九眼中，却是个傻傻笨笨的小书生，正自以为风度翩翩，挺着胸膛向只正得仰天而歌的呆头小白鹅，一膛子甜言蜜语都说得七零八落不成句子，又是脸红又是结舌的，卖乖于一具白骨。

没错，那些青年男子携手把臂者，十有九成是在同具白骨温情脉脉，纵有一女乃是真人，也是匆匆扯着自家郎君色变而去。

不得不说，这世间女子对危险的预知要强过男儿太多，在这些个男子尚不知晓时，已有女儿家把自家心慕郎君给带离危险。

也因此，胡九眼中所见的怨灵，以男子为多，而那些呆头呆脑尚不知死的呆头鹅中，有许多含情“美娇娘”，乃是男子白骨所化，自然落在胡九眼中怪异又好笑。

胡九挑挑妩媚狭长的狐眼，纤纤柔荑轻抚过球球厚而软茸暖和的背毛，笑得狡黠而明艳:

“我说什么来着，这芙蓉园果然不对劲，这里再这么下去，都要鬼满为患了。

球球，你说，九姐姐该不该出手。”

“啊呜~！”

球球懒洋洋的斜了大狐狸一眼，人家是小孩子，不要把你大人做决定的事推到小孩子身上，很不地道好么。

胡九掩唇轻笑，声音清脆得象挂在檐下那串玉风铃发出的悦耳之音，让听到的人忽觉心神为之清明，在刹间将深陷迷障者惊到回魂。

人心虚妄，有入迷障深的，便有那入得浅的，一眼见得那如画娥眉变为森森白骨，两眼一翻被吓得去掉半条命者大有人在，更多的是沉迷其中，连这一时片刻清醒也不曾抓住，何其可叹。

胡九无心相救这些痴妄之辈，只把识破机关，吓得两股战战的数人与被吓晕的几个，挥手之间丢回各家门。

余者，生死皆是其自家所择，胡九也无心理会。

天机牵变，众生因果，三爷闻得风雅的芙蓉园夜逢，居然是如许之事，心下亦是长叹。

此事，说到底也是因那百余岁的芙蓉花树而起，又相传事涉花蕊夫人属冥事，三爷自然少不得去一探究竟。

芙蓉有香，香韵微幽，淡淡似好女体香般似有若无。

其花形似牡丹，却又不似牡丹的富贵，初绽似冰玉薄绡一派风雅，随之若桃霞轻晕，淡粉轻浅，最后浓艳彤彤宛若残霞，一日三变色，色极夺人。

孟府的这株芙蓉，足有三丈高，树周要两人拉手方得环住，且枝叶繁茂，绿叶如翠，拱拥着似锦花开，若非是心有所疑，又有如炬慧眼在，怕是连胡九也不信此地有异。

可是信与不信又有何关碍？三爷让胡九把一杯“白酒”浇上树根之后，便见那树根下的泥土犹若开锅的沸水般涌动，一具具的白骨象水沸时的泡沫一般被“挤”出来 。

胡九倒吸口凉气，这芙蓉树是修了何种歪门邪道，如此的害这许多人，实是让人难料。

“三爷，这芙蓉花树下埋骨，是什么新奇的求仙之术么？”

胡九思之再三，终是问了出来，她也觉自家问得有些蠢，毕竟她才是妖，怎地会向三爷求教起来？

可是，纵是为妖属，胡九也是只正经修仙的狐狸，同那些天生地养，全凭自家挣扎的妖们是不同的，她永远无法想象，那些修仙不成反为魔的妖们，到底在想什么。

第四十三章
自古以来，帝王将相，凡夫走卒，无一不慕仙神，盼长生，也因这心中所求惹下无数荒唐，造下无边杀业，这芙蓉之木，便是其中一桩的见证。

白骨一现，天光之下，园土渐渐变红，渗出血色殷红，扑鼻而来的是人血的带着丝丝甜腻的腥臭，以及渐渐涌出的血流。

世人爱美颜慕长生，成日只道是仙家逍遥，万事顺意，却不晓他们所在的烟火人间是多少仙神之慕。

长生？自然是长的，凡人可以轮回，可以转生，可以有千生万世，可以错过又重来。

然，仙神们却仅得一生，漫漫岁长，寂守山河，身负苍生，却无法化为苍生，只待此倦长岁尽时，化归天地不留微尘。

长生，如此只为责任与守护的寂寞岁长一生，你，可要？

颜容清绝，昳丽端严，似雪岭苍苍中打破那寂落冰寒的一树绯艳桃花，明知那是违逆天数的存在，可你却不得不承认，那轻红软霞的浅薄艳色是那么明艳夺魄，仿佛它生就该当在这里，伴着轻雪飞落，用片片轻盈雪絮的清冷，来映衬它那张扬恣意的绝艳。

——三爷的容颜之盛，怕也只有姑苏齐家的八爷与忘川九爷可比肩了，毕竟三人同出一源，这高下，也难分得很。

只是，谁又知，这颜色惊人宛若清风朗月的人，其实并不似常人所想那般活得快意。

凡世间幽冥事，纵是路途万里，也得匆匆而行前往处置。

明明不喜尘世纠葛，却要涉入其中持公而行。

若是三年五载也罢，三十年五十年也忍得，可若要是让你千年万载的这般下去，你可甘愿？
如此为苍生的，方得长生。

而，只为一己之私祸害天下者，又怎知这个中分别？

故，当胡九问仙术，问长生，三爷是真不知当不当告诉她，毕竟，现在胡九只算得精怪，不问仙道，不语长生，不入道途，还会有轮回，有来生，不会永堕仙寂永守孤独，一如他一般。

只是，如素日之所言，一切因果自有定数，她问了，便已定下因，果报如何，皆是自择。

“仙途漫漫，修真岁长，仙术乃以人心顺应天命守护苍生，又岂是如此邪途。”

三爷淡淡应着，这累累白骨也不能让他动容半分，语声轻缓似泠泠水清淌过青玉巨石，有种特别的，让人心神宁静的韵律，可说出的话，却让胡九几乎平地摔个大马趴:

“小九，报官吧！”

嗯？不是该您勇斗邪恶，收拾掉这些乱七八糟吗？怎么会报官起来？爷，您没吃错药吧？！

胡九那双杏核大眼扑闪得，象抱着胡萝卜却不知该生吃好还是炖汤好的傻兔子，连球球也小爪子一捂脸，不忍看狐狸的智商离家出走，真是辣眼啊！

好在，胡九也不是个真傻到家的呆兔子，她只一怔神已明白三爷个中意。

——纵这芙蓉园中白骨如山，也不当以私律代公理，孟闲到底是凡人不是精怪，凡人便要循律处置。

胡九到不担心有官家人袒护孟闲，三爷名盛而威重，还真没几个人敢冒大不韪去为孟府担事来坑自家。

——谁知晓日后不不会碰上糟心事？把三爷得罪了，日后万一有什么，只怕哭都找不到坟头，谁也不是傻的。

“冥河洛三爷，果然了得。”

孟闲不似众人所料那般遁逃，他也逃不掉，这天下间还没人能从这位爷手里逃掉，他的点儿也真是够背的。

“花蕊夫人是个雅人，也是个有志气的女子，死后被奉芙蓉花神，却让你借其名来哄骗无就男女，还设下这夺掠精气的法阵。

你这般行止，实在是污了佳人的名头。”

“没法子，小可寿数将尽，只能行此不义，虽天地有序，然，我辈为求生而行恶，也当是可谅吧！”

“可谅？大抵对苟且偷生于世，窃他人寿予己者言，到也算是可谅，然，我持掌冥河，聆听怨语，却不曾得知尔有一分可谅。

你尚惧死，他人又怎不求生？非属天命却生离骨肉，让白发人送黑发人，让闺阁女空待未归人，人情尚说不过去，何论天理。”

“三爷之言自是对的，只他们若其念高堂，惜闺阁，就不会妄动春心邪念。

我这园子就在此处，无门无锁，无恶仆猛犬，来去由人，他们自家不心生邪恶，谁又拉得进这里？”

“所以，爷才让小九儿报官，而不是自家动手。左右祸福无门唯人自招，无论你还是他们，走到此步都是自家作的。”

孟闲气结，他原指望着口舌上讨巧说动三爷，为自家谋个生路，却不料这人却不是传言中那济世为怀，心软面嫩的可欺之主。如此，到真是骑虎难下了。

“三爷，何必呢！我不过想活下去罢了！”

孟闲长叹，那白胖而略显憨厚的脸上，一双黑豆小眼中精光四射，手中的枪遥指三爷，黑洞洞枪口似随时将发出夺命子弹，却偏还假做慈悲的道:

“这通天下都知道洛三爷的道法高强，可这道法再高，也敌不住这火枪子弹吧？

三爷，今日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您只当今日没来过，放开条路给孟某，他日投桃报李，自有一份人心送上，如何？”

桃花明眸轻挑，潋滟生光，妩媚风流，三爷明眸光转间，那丹朱绯唇轻勾，语声慵懒而悠然，象三月细雨织幕人间，透着空灵与淡漠:

“人心？你都没了人形，又哪里来的人心？不过是朽腐皮囊包裹着的污血白骨，又哪里有心？

至于你想杀我，到也不妨一试，虽说近日天气不佳懒怠了些，却也不至怯尔等冢骨枯木之流。”

孟闲是个口蜜腹剑之辈，他身怀异术，自不甘就此牢狱终生或被赴刑场送命，口中自然各种求情，手上却陡连发数枪，他的子弹是特制的，掺了专破道法的童女天癸，又放入杂毛亦无一根的黑犬血中浸泡过，就是密宗大能来也要命丧。

可惜，这人算得这么尽，却也想不到，这世上是真的存在仙神之流的，持掌冥河血海的神衹也是真实存在的。

而且，正站在他对面，冲他缓缓舒掌，那犹若雪岭冷莲绽放的脂玉似手掌中，几枚乌黑不祥的子弹自掌心坠落:

“我说过，想杀我，你没那本事！”

第四十四章
孟闲不甘，他修成异术，也已似窥得长生，怎能在临门一步时被人打断？

洛冥河，洛三爷又如何？

许是世人多有盛誉，才让这清风明月般人物有赫赫之名，纵是美绝之姿不若凡俗又如何？火器之下还不是玉人染血，魂归离恨！

然，孟闲却不曾想，他的利器居然也会无用，三爷那脂玉娇花似的手居然将子弹接下，象是不过接住几瓣随风扑面的花瓣软絮般的随意与轻巧，也成功的让孟闲心中的侥幸熄灭。

事涉人命众多，孟闲自然是难逃公道，而三爷却拈着齐八爷的传书摇头。

齐家世代巡守天下龙脉，以守护众生为己任，也因此齐家人的寿数都有限，能活到耄耋之年者，是凤毛麟角，九老太爷算是齐氏的异数。

也是因此，九老太爷对自家儿子有多宝贝，连齐八爷都侧目，因此八爷这三叔失踪，他自家又脱不开身之下，只能求助于三爷。

三爷不用算，都知道那位齐家三爷齐轩在哪儿，齐家人有个毛病，喜欢凑热闹，而如今这时节，又有什么热闹能及得上十年一次的，黄河祭？

黄河祭，又名炎祖祭，只是这个炎祖却不是炎帝神农氏，而是被传说为魔神的蚩尤。

蚩尤者，九黎之族长，炎帝之部属，炎黄之争时，炎帝退缩让步于轩辕氏，蚩尤却不愤己族受奴役，领自家九黎之族独战轩辕，却终因被炎族出卖而败于轩辕氏。

轩辕氏原听部众之言，许下降而不奴之诺，方得九黎与蚩尤，故方有后世“黎民百姓”之说。

然，轩辕氏却非重诺之辈，且其行寡恩，在蚩尤助他良多平定天下后，请其允九黎之族及原炎族享黄族一样之利时，轩辕氏却不肯，蚩尤大怒与轩辕氏战之。

轩辕氏借势诅咒炎族众生，并设计杀蚩尤，却不想其灵不灭，犹将其反诛之。

因轩辕氏之咒流毒甚广，不独九黎与炎部受难更祸及天下，眼见众生皆受其难，蚩尤甘受生世之苦，令部众以铁棺缠索将自己沉于黄河之源处，以己之血涕尽诅咒，恩泽众生。

自此，黄河之源每十年便行黄河祭，此祭非同寻常，乃是自夏以来便由夏之巫江/氏一族执掌主持，数千年不曾有差。

江滔是江家这一代唯一的男丁，他的老子看他跟眼珠子似的，因此，江滔都快二十了，也没摸到他江家祖传的那块醒木，以及祭河的一切本事。

江家祖传的醒木，居说是株千年古树雷击后焚烧留下的树心，其味芳香似龙脑，其色黑如墨玉，其纹似雷电之形，有惊魂镇邪之功得名为，“醒”。

此木是黄河祭时之必备，只因祭礼开始后，不仅会引得炎祖之注目，也会招惹不少山精水怪，此木是祭礼之后送“客”之用。

因祭礼特别，所以，其中的礼、祭、文、奉样样都有讲究，最讲究的是，祭时除主祭之人，不得有任何活人在场。

可偏偏这世上胆肥心大的，除了江滔以外，还真不止一个，齐轩好奇这事，好歹他还有些倚仗在，杨梨雪好奇，那真可说同江滔一个德行，自找麻烦。

黄河祭所择之日，必为十年中最凶之阴年阴月阴日阴时，所用之祭品乃是至阴之血加上至阴之泉和面捏成，捏制祭物之人必须是纯阴之人，凡此种种所限，便也成就至阴之祭。

齐轩、杨梨雪、江滔三个全是在路上碰见，三人都好奇这黄河祭，便一起偷偷跟上江老爷子，来到这临河的山坳。

时未入冬，可这一路行来冷得三人差点儿上下牙打架，“冻成狗”是半点不夸张，也让好奇心旺盛的三人更加觉得，值！

只是，三人谁也没注意到，这黄河之岸原本的黄土地不知在何时变做了乌漆墨黑的黑土，且有丝丝缕缕不易觉查的白雾淡淡散开去，风中也若有似无的浮动着水腥气。

那气味，象潭久不见阳光的死水，被人搅动后所散出的味道。有种奇特的，阴腐之感。

齐轩是齐家人，就是再喜欢凑热闹，齐家人的本能与本事却不会忘，他下意识觉得没对，同时杨梨雪与江滔也觉出，这俩刚要回头却让齐轩按住脑袋没能动得了，齐轩示意二人噤声别动，从怀里掏出齐家护身三宝之一青铜镜，举过肩向后一照，差点儿把三人给吓尿。

却见三人身后密密麻麻跟着堆“人”，看衣饰是各朝各代都有，且男女老少且全，吓得这三个头皮直发麻，最重要的是，这堆子个个都“笑”咧出空洞洞的舌喉，那笑，直让人心里打颤。

齐轩也不是没见识没本事的，可面对这举目可见满坑满谷的盛景，他也觉得棘手，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洛三爷与他家小八的本事，要应付这么大堆，还得不坏了黄河祭，他真的觉得，头大。

杨梨雪粉白小脸儿这会儿都跟白蜡有一拼，她觉得自家脸上的肌肉都是僵硬的，浑身上下象被人糊了层冻过的猪皮冻一样冰冷黏腻，连呼吸也费力。

杨梨雪是家里的幺女，那受宠程度自然不用提，做为军人世家里长大的女孩儿，胆子自然不小。

因此才在发现身边有众多……为伴时，没有失态尖叫，而是从随身的小包里摸出把自家大哥特意请人从国外订制的掌心雷，摸出粒纯银子弹上膛，就算没真用，也能壮胆。

江滔看到杨梨雪的动作，也不甘让个小女子给比下去，他随手摸出把杀生刃，以做防身。

——所谓“杀生刃”，就是指夺取一切生命体生机的利器，就象屠夫或刽子手所用的刀便是杀生刃，夺取的生机越多，也就对阴邪之物的克制越厉害。

江滔的杀生刃是花了十个大洋从王屠夫手里买过来的，王屠自做屠夫已几十年，这刀也就连刃口也带上洗之不去的血痕与杀气，到也能镇住几分。

齐轩拿出的却是齐家人护身三宝的罗盘，指针转动暗合天机，给他们三个挑出处最佳退步方位。

这会儿已经不是看热间的时候，而是想着怎样才能不在坏了黄河祭闯祸的情形下，安然离开。

第四十五章
人言黄河之水来自天上，此话原也不差，虽非是真源于天，却也与其实相近。

黄河之源乃在昆仑，昆仑又是历代以来便为世所知的仙山，所以，说黄河之水源自于天，自也不假。

　　

齐轩罗盘所指之处，便是他们此刻身后的黄河，若是寻常人，自是以为罗盘有误要另寻生机，齐轩却知，那真就是他三人此刻的唯一生路。

为何？齐家三宝自夏起便是由齐氏八爷亲制，每一代的八爷加持后威力只增不减，而每代的八爷皆是黄泉大帝的凡世身，所制之物于阴邪皆有镇压。

他手上这个，别看不是世人信奉的“老物件”，却是他自家老子放下身段老脸，撒泼打滚向八爷讨的，是桃花坞最老那株经了天雷的桃花木上取材，比那些个天师手中祖传的物件都靠谱。

因此，齐轩一扯江滔和杨梨雪，也不管这两只惊恐如小动物般可怜兮兮小眼神，一猛子就扎进黄汤水沸似的黄河里。

‘完了个蛋，这下就是不让那些好朋友啃了，也要被泡成头涨身肿的浮尸。就怕是运气不济，河里泥多沙多，给糊成个水俑，连脸都没了，家里人想认……都认不出。’

杨梨雪与江滔这俩只算是一对憨憨，落水里还想着这些有的没有的，也是让人服气。

可是很快，这俩就没心思想这些了，他们发现自己来到个神奇的地方。

那是个仿佛水晶琉璃般璀璨夺目却又光彩明亮的地方，四周全是清亮明净的水，可三人身上却未沾染半点湿痕。

四下有五彩游鱼来去，甚至伸手可触，更有水草如丝，随水势摇动，恍惚似少女如瀑乌发般动人美丽，诡异得厉害，却偏又让人怕不起来。

天光穿透水面照进来，照在身上温暖却又不觉灼烧，让人似身处梦境，不知今夕何时。

齐轩打量四周，回目却见不远处怪石之后有长索似横，才要举步，却让江滔与杨梨雪一边一个吊住了膀子，生似俩人形挂件儿，面对二人讨好似的笑脸，齐轩忽然觉得自家象带崽儿的母兽，气笑不得间也只能随这俩。

做为胆儿肥却没本事傍身的傻大胆，江滔和杨梨雪也算是运气齐天，否则碰到个本事稍差的，他们三个也就一起成了祭河的活牲了。

——所以，有时做事还是动下脑子，那种不知深浅的事，还是得少做，否则就不是玩，是玩自己的命。

那长索许是泡在水中时长，已然变成了乌黑之色，可齐轩却知晓，它原当是金色，是比朝阳更灿烂美丽的金色。

那长索很长，似垂天而坠，共有九根，分别噙于口巨棺四周所铸的神兽口中，那九只神兽分明就是传说中的龙之九子。

巨棺被九只神兽所护，齐轩便已知此是何处，他一把将两个傻乎乎还想往前凑的傻货按趴在地上，自己也撩衣整裳跪下，依世传之礼，行九跪九叩之礼。

江滔和杨梨雪都不是傻成狍子的货，自然是齐轩怎么做，他们也依样画葫芦，别管像不像，可那意思到了，便也是心意到。

齐轩可不象寻常人，会因好奇再往前凑，别看这九只神兽似是金石所铸的死物，可你只要敢往前挪，保证让你知道什么叫“管杀不管埋”。

所以，礼毕后齐轩谨慎的半起身子，弯着腰示意杨梨雪与江滔随他慢慢向后退，江滔刚想掉转个身再挪，就让齐轩一把薅住后脖领给按住，眼中的警告让江滔吓得一缩脖子，老老实实面朝巨棺退步后爬。

杨梨雪比江滔可要聪明得多，她看到齐轩都是弯个腰面向巨棺而退，她也有样学样，到比江滔轻松。

直退到再也看不一丝巨棺长索的影，齐轩才松口气一下坐在沙地上，抹把额上冷汗长叹:

“我天，以后这越格的事，我是再不敢做了。这头一回就撞上炎祖他老人家，也是他老人家心怀宽广，否则连我带你们，全得喂了水里的王八。”

“不错，总算还没傻到家。”

清冷凉淡得象昆仑山顶那轻盈白雪似语声传来，月白长衣仿佛月华清光，更衬出颜色清雅宛若梨雪海棠似的绝伦之姿，只站在那里，就象玉树琼华般悦目。

‘完了个蛋，这下非让小八给念叨死！’

齐轩心虚得直想掉头就溜，可这里，他却是溜不了，也不敢溜，只能苦哈哈的行礼陪笑:

“罪过、罪过，怎么劳动三爷大驾，我、我……”

“行了，不是八爷的托付，我也懒怠走这一趟。”

三爷的神色淡淡的，象是风拂过竹叶般无声却又似有声。

窝在他怀里的胖虎崽儿球球，金琉璃似的大眼看着齐轩，肥肥短短的小爪爪轻探出，勾了身边游过的尾红色大鱼，揉揉后，又放开去，举起毛爪爪满眼迷惑，似在奇怪为何摸了大鱼玩了水，爪爪却没沾湿水？

胡九团在三爷脚边装毛团子，可长长狐尾却在杨梨雪与齐轩未发觉时在二人头顶轻点，一缕原是不甚明显的红线陡现，又很快消失。

而胡九毛尾轻甩，假装自家就是真正的毛团儿，刚才什么也没做过。

三爷不是个喜欢多言的，他只轻扬手间，三人便已不在原处。

——等那三个憨货回神时，他们已在黄河岸边上，且离黄河祭已时过半月之久，可于他们而言，却过去不到半个时辰。

三爷把那三个傻货丢出去后，方才举目望向前方，此刻那巨棺却然直立于他面前，九只噙索神兽退立棺后，似列队随主迎宾。

“天地共分九轮，我兄弟三人执掌幽冥三轮，我九弟于忘川守渡，八弟黄泉掌罚，本尊永守血河，似乎与你们神魔两界并无牵扯才是，魔神又为何强邀我一见？”

水波涌动，凝化出青席案几，更有醇酒玉盏，三爷毫不在意飘然入席，斟酒入盏，举盏浅饮，那皓若霜雪的腕，因衣袖轻褪而露出来，仿佛雪玉霜华般诱人。

“冥河无情，吾知。然，吾却非无情辈，山河将覆，忘川、黄泉尚有济世心……”

巨棺之中有沉重而压抑语声传出，带着上古之族特有的浑厚鼻音，一位浑身缠着金索的高大伟岸金甲男子步出，与三爷对席而踞神色无奈。

“冥河无心，魔神不是早知？哼，本尊若有心，何容世间如此的乌烟瘴气，早将之尽归混沌，方才痛快！”

“……”

你狠！

第四十六章
棺中人无语，他还能说什么？天地生有九轮，九轮有灵分掌天地之律，其中一、四、五乃是天轮，二、六、七为凡轮又称命轮，三、八、九为冥轮。

冥河洛三爷、齐八爷与九渊便是冥轮，乃掌地事。

天轮因神魔生逆天之意，终弃此方生灵而去，成全了此方的神魔逆天之意，也让此方自此无“天意”。

命轮因凡人时言“我命由我不由天”，却又将自身所择因果之厄运归之于天，终是恶了命轮，乃弃，让其命由自掌。

若非是生死轮回终有序，只怕是那些生灵连冥轮也敢攻诘，纵未敢，也生出他念，诱了黄泉入凡世。

因此，三爷对其无好言，也在情理中。

——谁让那些神魔对着天道多出怨言，却从不自省己身因果，只把所有不如意归之于天道不公。

谁让凡间众生勾心斗角，自惹无边业力，红尘怨孽，却将之怨怪于命。

谁让仙凡心多，明知死生乃是大道之序，却不甘承受自择之因果，造出牵绊，引得黄泉入了凡尘。

凡此种种，若非是因有个入了凡世的弟弟，洛三爷又如何肯在红尘滞留？

只怕天地生灵在他眼中不过芥子微尘，生死覆灭于他只是云烟过眼，沧海桑田之后的又一番轮回罢了。

棺中人无语，他宁可舍弃一切自缚于棺中，便是放不下这大地众生，那些受他血脉滋养的山河江土，为了这些，尽管知晓自家并无劝诫的资格，也还是尽力为之:

“冥主，黄泉之尊能入世，便是因他不舍这大地生灵，忘川愿相助，乃因有怜悯意，冥主……”

“血海本就无情。何况，你们这些魔神仙凡们，不是动不动就说什么天道不公，事事都言命不由人，常常尽怨生死无常么？

怎的，长兄他们不以天道束尔等后，尔等之所承便公？二兄不以命数以定时，命可中由己？

生死？本尊记得，本尊仅有一次任尔辈生死自持，结果，哼，居然差点儿三界同灭。

这些原不是尔等所要的么？要了，如今又担承不起，想着要丢锅不成？”

素手凝华，腕似霜雪，一盏醇酒香且远，却已非是那凝碧似玉的佳酿，而是出自桃花坞中的桃花酿。

魔神仙妖乃至是凡人，总是在得到太多后还想更多，心中欲壑难填，却不知要得越多也就离毁灭越近。

世人总觉有太多规则束缚着自己，却不明白，如果世间离了规则才是最可怕的，那时人人都会放纵自己的私念，这世间再无一丝清明，便也无存在之必要。

棺中人轻叹，纵是规则之灵，也有权对这世态人心不满，何况这位三爷除了俩弟弟原也不在乎这世间。

——济世渡人？没了齐八爷在红尘行走，你试试！

　

罢了，他原口拙，是劝不动这位的，只看世人的机缘吧！

世人机缘？洛三爷很想爆粗口。

若非是齐八爷发动大阵，以黄泉之力唤归者重返世间，连上古旱魃、肥遗、穷奇、鬼俑都应/召相助，意图以天地之力扭转大劫，将十数年之劫于三年结束，只怕三爷又返昆仑安眠。

所以，当年人皇伏羲也委实厉害，居然让娲皇专为黄泉造出个红尘情缘，也就是为这些吧！

如此看，这二位对着那些凡人还真是尽心，纵使那些凡人口口声声说着什么只羡鸳鸯不羡仙，什么苍天负吾之类的，骨子里实在是极慕长生，极盼成仙，却也待之如子，为其谋算。

——只却不知，真正的仙神甚至是魔妖们其实更羡慕他们，有一世世的轮回，不用为了天地规则而永守空寂，可以有自己的喜怒悲欢，不似仙神们仅得一世空茫，而后还道于天，永湮天地。

休管如何，终是三爷入了泉台，身化红莲代了齐八爷，而胡九甚慕长生想入仙途，便也要应劫入世，助这红尘众生劫渡。

球球心思纯净却未识红尘，它只是依恋三爷，又怎会管尘世如何？

终究是世劫难渡归途几人，当天地承平后，洛三爷的传说也自世间隐去，只有那黄河故道上，总会有个带着只胖嘟嘟虎崽的白衣男子来去，依旧风华绝伦似琼树玉立。

“……球球，你说我那俩傻弟弟怎么想的，这红尘人世就真这么好？”

“嗷呜~”

“行、行、行，那姓张的一定让他生个够，让他八十还生，谁让他笑话我们球球胖的……，嗯，他活该……”
白衣凝月华，飘然昆仑去，只余浅浅轻笑，伴着古道斜阳碧草萋萋送那身影远去。

生者如逆旅，死者如归途。

吾归，生矣？死矣？

——全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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