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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渡灵者说》
　　作者：虚骨生莲
　　【已完结】@虚骨榨橙汁
　　休息两天，然后会开始修文和写番外，番外预计2-3个，逢年过节灵感突现也可能会掉落。
　　毕竟是我的第一个故事呀，我真的很喜欢我这两个傻儿子的♥
　　欢迎进群催更，怕翻车所以车也会存进去765730525
　　【自来熟多血质阴阳眼攻】与【生人勿近记仇傲娇受】的日常小故事。
　　天生阴阳眼的多血质心理咨询师何云起先生，在接洽一位麻烦的客户时不幸被牵连，被怨灵缠身险些交代过去。
　　逃出生天后，却在楼下的小巷子里，遇到了自带光芒的小少年季晨。
　　看起来明明像是个高中生，却板着一张比老学究还冷的脸，生人勿近的渡灵者季晨就像一颗闪着光的星星，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何云起的世界。
　　三次繁忙，缘更，缘分到了，文就更了。
　　【虽然这么说但我一般都是日更，周日休息吧，让我存存稿】
　　究极起名废，文中部分【角色名字】取材于亲友的名字或者ID，另一部分名字也是他们想的。
　　【全文阅读开始】


第1章 她（1）
　　夕阳的余晖透过百叶窗，洒在办公桌上。
　　何云起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分针正走向十二，眼看着就要到六点了。
　　他从躺椅上起身，拍了拍衬衫上压出的褶皱，端起一旁的茶杯抿了一口，已经凉了，但好在他也不算讲究。于是他抬起头，将杯中的冷茶一饮而尽，又踱着步子来到了窗边，卷起了百叶窗，透着双层的反光玻璃，看向楼下的街道。
　　下班时间到了，这栋写字楼里工作的人们正逐渐散去，可偏偏他还不能走。
　　他无奈地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勉强透过镜片看向了墙上的挂钟，现在是六点零五分，那位预约前来的老顾客依旧保持着自己的习惯——迟到。
　　正当他等到昏昏欲睡，差点靠在躺椅上睡过去时，一墙之隔的前台处总算传来了熟悉的高跟鞋声。他从躺椅上起身，坐到一边的沙发上，那声音的主人也正好拐过角落，站在了他的面前。
　　她一如既往的光鲜亮丽，如果没有眼下浓重到妆粉都遮不去的乌青。
　　“舒兰女士，下午好。”何云起保持着应有的绅士风度，视线并没有在她脸上过多地流连。他直入主题，谈论起她的情况：“失眠依旧没有好转？看起来似乎更加严重了。”
　　面前的女人大概也意识到了，她精心画就的妆容，已经没法遮挡住满脸的憔悴了，便悠悠地叹了口气，扯起了一个勉强的笑容：“是啊。我已经……按照您说的，睡前香薰，听轻音乐……可是一到半夜……”
　　一说到这里，舒兰的语气便脱离了控制，无法像刚进屋那样克制而冷静了。
　　何云起警惕地抬起头，试图通过安抚平复她的情绪，可她却完全没给他开口的机会，自顾自道：“何……何先生，您知道吗，我没疯，我真的没疯……她、她真的就在我家客厅里，我亲眼看见的！”
　　她的神色十分奇异，精致的妆发与惊恐的眼神格格不入，连眼角都带上了一阵神经性的**……这状态，显然是回到了她几周前初次登门求助时的模样。
　　何云起十分纳闷，这段时间的疏导明明已经起到了作用，可不知为什么，就在最后的这一次复诊，即将结束这一疗程时，舒女士的精神状况直接崩塌，一夜回到了解放前。
　　他原以为这将是最后一次会面，不过寒暄几句交代交代注意事项就可以解决，现在看来却没有那么简单了，这比下班时间被拖延还要让人烦躁不安。
　　更重要的是，何云起不想在天黑之后才回去。
　　八月，昼长夜短，窗外的夕阳正映红了整片天，黑夜逐渐吞噬白天，交界处的金边，分开了一片绛紫殷红。
　　舒兰是大概三个多月前联系上何云起的。
　　而何云起第一次见到她，已经是大半年前，不过不是本人，而是透过电视机的屏幕。
　　舒兰是一位畅销书作家。就在不久之前，她的新书成功出版，销量突破十万，当时的她正值新婚，带着价值近千万的版权嫁给了一位著名的企业家。好事成双，自然是红光满面。即使是透过咨询室里常年沾灰的电视屏幕，何云起也能感觉到她的眉眼间都是盈盈的笑意，举手投足间无处不透露着她的优雅和精致。
　　可买回来的书还没读完，她人就先一步找上门来了。
　　当她按照预约准时出现在心理咨询室门口时，何云起都有些不敢相信，几个月前出现在电视上的神采奕奕的女人，怎么会突然变成了这副模样。
　　她就站在自己面前，却完全没了当初的光彩靓丽。头发虽是精心打理过，可憔悴而疲惫的神情还是让她看起来十分狼狈。何云起的职业习惯，让他注意到了舒兰的眼睛，与之前不同，那双眼里布满了血丝，满带着疲惫和恍惚。
　　将她请进了屋，又给她倒了一杯茶。看她坐下时颤抖得如同寒风里的枯叶，何云起突然就怀疑自己那常年恒温26°C的破空调是不是修好了。
　　何云起想等她稍微平复下来再聊，可她却毫无征兆的突然开了口：“何先生。我家里，有鬼。”
　　得，又是有鬼。
　　这样的来访者何云起不知道接触了多少个。几乎每个月，都会有那么一两个病患，或是着急忙慌的冲到跟前，或是带着孩子着急忙慌地冲到跟前，总之，不论三七二十一，贴着耳朵就是一阵惊呼：“我见鬼了！”
　　最开始他也当真过，还以为这世上真有这么多与自己同病相怜的人，然而一阵疏导后，这些见鬼事件的结果，不是孩子调皮胡言乱语，就是家中电器出现故障，到目前为止最最严重的，也不过是抑郁症患者的幻觉。何云起毕竟不是医生，他只是一个咨询师，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只能耐心劝说患者前往医院接受积极的治疗。
　　新鲜了不是，谁还没见过鬼呢？
　　可这次舒兰的情况倒有那么几分特殊。她在那天下午，坐在诊疗室沙发窄窄的角落里，端着纸杯里已经凉得彻底的茶，磕磕巴巴地讲述了她的故事——
　　作为作家，尤其是全职作家，舒兰每天干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电脑前给作品添砖加瓦，不断润色。而她的畅销书更是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为了这部小说，她已经在书房里辛苦工作了许久，只差最后的结尾就可以交差了。
　　可奇怪的事就这样发生了。
　　那天夜里，舒兰完成工作，像往常一样存储了文档，关闭了电脑。那时的她，由于未婚夫家中的小小变故，还未能完成婚礼，正过着独居的生活。不料躺下后，她竟然做了个奇异的梦，梦中的主人公，是她笔下的一个角色。
　　那是一本讲述坠入爱河的女子为爱死去的小说，她梦里出现的人，正是她为这部小说创造出的女主角。
　　梦里，那女子正坐在她的床头，满脸泪痕。在小说的最后一章里，这女人是要因为悲惨的命运而绝望轻生的……那最后一章，她还没动笔呢！
　　而此刻，这女子就坐在她的身边，穿着的也正是舒兰笔下的柔顺鲜红的长裙。长裙已经破烂，堪堪遮住女子毫无血色的皮肤，衬得她格外的苍白和恐怖。不仅仅是红裙，还有一身的水气，她海藻似的头发顺着床沿铺展开来，正一簇一簇地攀缘，沿着舒兰的指尖向她的手臂蔓延……
　　只到这里，舒兰就再也不敢梦下去了，她汗涔涔地惊醒过来，双手颤抖地拧开了床头的小夜灯，温暖的灯光充盈了卧室，才让她确信自己已经脱离了那可怖的梦境。即便如此，那浑身的冷汗还是浸透了睡裙。舒兰长叹了一口气，抬手想要抹去自己额角的汗珠，可在手背触碰脸颊的瞬间，她感受到了一阵熟悉的冰冷。
　　那感觉像是有一条常年幽居在海底的鱼，被剥去了鱼鳞和鱼皮，肠穿肚烂的紧紧地黏在她的手背上，还带着一丝透骨的水腥味。
　　这恐怕，不只是梦……
　　可舒兰不愿意就这么盖棺定论，她是作家，虽然笔下也有过不少光怪陆离的情节，但她始终认为那些创造的故事都是虚构，不至于真有这么大个鬼魂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事实也确实如此，从那以后，舒兰再也没梦见过那个女人，她也顺利的完成了她的书，嫁给了她的未婚夫。
　　可是婚后没过多久，那可怕的梦魇再次来袭。
　　那天她的丈夫回公司处理事物，留了她一个人在家，她没有熬夜的习惯，洗漱过后就早早上床休息了。在梦里，她再一次嗅到了那日里紧贴在她手上的凉凉的腥味。梦中的她从床上下来，听见卧室门外的长廊里，传来了不断徘徊的脚步声……
　　那声音很轻，却十分的拖沓，仿佛一个瘦弱的人一步一拖，趿拉着鞋子走着一样，这样行走的方式不像是个成年人，倒像个乱踩鞋子的顽皮孩童。可即使是孩子的脚步声，这样的声音出现在深夜的屋子里，还是让梦中的她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她不敢开门，更不敢从门缝往外看，小说她写过的不少，看过的只会更多，这要是突然从门缝里露出一双猩红的眼睛，即使是在梦里，也足够将她吓得魂飞魄散。
　　舒兰大气不敢出，紧紧的缩在墙角，甚至开始在梦中掐自己的脸以催促自己快点醒来。这脚步声未免也持续得太久了，自家的走廊什么时候有这么长了！居然让这样拖沓的脚步声循环了仿佛一个世纪之久！舒兰几乎崩溃之时，门外的声音戛然而止。
　　结束了吗？走了吗？舒兰试探着缓慢的伸出了手，却挣扎了好几分钟才摸到了门板。
　　“啪！”
　　剧烈的拍门声在她手指触碰到门板的那一刻炸响，木门在剧烈的颤动，那声音不是用拳头打的，也不是屈起的食指敲的，而是张开了整个手掌，使劲了全身的力气，对着门用力的拍打，一声又一声，频率越来越快，越来越急，每一下拍打都仿佛一个耳光，狠狠地抽在她的脸上，身上……舒兰吓得浑身发抖，她捂住耳朵尖叫不已，可拍门声急如骤雨，居然已经盖过了她尖锐的嗓音……
　　“停下……停下！停下！啊——！”那拍门声几乎要把墙壁都震颤起来，舒兰从没觉得这么害怕过，她的那颗心脏已经被这震天的拍打声激得几乎蹦出胸膛，已至末路，她竟然突然有了破罐破摔的勇气，扶着墙根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一边尖叫着，一边迅速拉开了紧闭的房门——
　　而拍门声，也在此时消失了。门外一片漆黑，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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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她（2）
　　这下舒兰彻底的惊醒了过来，仿佛从窒息中重新活过来一样，她手忙脚乱地拧开了床头灯，抓起已经被冷汗浸湿的枕头，又把它紧紧的抵在了下巴上，瞪大着布满血丝的眼睛，眼珠一寸一寸地，慢慢将视线挪向了紧闭的房门。
　　周围太安静了，除了她急促的呼吸声，和胸膛中炸裂的心跳声，就再也没一点多余的动静。安静得她甚至不确定，自己究竟是醒来了，还是依旧身处梦中。
　　门的背后，是不是还有一个趿拉着鞋子徘徊了一夜的人？她静静地将双手贴在门上，或许整个人都贴在门上，想要窥探在屋里的人究竟是怎样的反应……舒兰恨不得立刻跳起来，用力的拉开那扇门，哪怕是死也能死个明明白白！
　　可是她不敢，她已经筋疲力尽，浑身瘫软，她再也不敢去靠近那扇门了。时间一点一点地向前推进，不知不觉竟走向了凌晨两点。屋里的一切都那么寂静，她静静地瞪着眼睛，死死地盯着那扇木制的房门。
　　突然，她的耳朵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声音……一阵枢纽的摩擦声，那是关门声！舒兰警惕地攥紧了手中的被子，她挺直了腰背，支起耳朵继续细细的听……还有踏踏的脚步声，那是皮鞋的声音。她的心在这一瞬间回到了身体里，她安心了，她安全了，这声音，是她的丈夫从公司回来了！
　　这熟悉的声音让舒兰胸膛里惊悸不已的心跳逐渐平缓了下来，漫长的脚步声渐渐靠近，随着房门打开，她总算见到了能让她安心的人。
　　舒兰长舒一口气，调整出笑容打算迎接他，即使她的笑容看起来格外勉强和疲惫，她也不想将自己狼狈的一面展露在丈夫的面前。可推开门的男人却一脸的疑惑，赶在她之前开了口：“亲爱的，你拖地没拧拖把？怎么一走廊的水？还有……”
　　“还有？”这句话仿佛一颗炸弹直接炸响在了舒兰的耳边，她竟有那么一两秒钟是完全陷入了空白……什么拖把？什么水？哪来的水？还有什么？她顾不得丈夫疑惑的目光，跌跌撞撞地摸下床来，不顾自己被吓得发软的腿艰难的跑到了门口。
　　和梦里的景象一模一样，一大条长长的水渍映入了她的视野，水不算多，但是却均匀分布成了一个跑道似的环形。这不正像是……有一个人，拖着步子在她的门口走了一整夜的模样吗！舒兰对丈夫的询问置若罔闻，那令她安心的声音，在这一刻失去了全部的作用。
　　她木然的，几乎是一寸一卡的，缓缓转过了头，看向了身后的房门。
　　木制的房门上，密密麻麻，全都是带着水痕的手印，从大概过膝的高度，一路攀升到她的头顶。舒兰颤抖地举起了手，缓缓的贴近了最高处的手印。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场景：一个女人，浑身是水地跪坐在她的房门前，用手拼了命的拍打着房门，用了大得可怕的力气，甚至不怕将自己的手掌拍得血肉模糊，拍得筋骨皆断。然后，她就用手贴着门，一边狠力地拍打，一边爬了起来，整个人紧紧地贴在门上，要用双手破门而入！
　　舒兰一声惊叫，彻底被晕了过去。
　　自那之后，几乎每天夜里，舒兰都会被梦中的诡异景象惊醒，那女人离她越来越近，脸也越来越清晰，甚至有好几次，她都会因为在梦中见到了那张苍白的脸而半夜惊醒过来。屋里莫名的水迹也越来越多，从床头，到走廊，再到客厅，已经连成了一道固定的轨迹。
　　舒兰彻底崩溃了，第一次梦见那女人，她认为那是上天赐予的灵感，甚至真的将溺亡作为了书中女主角的最终结局。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样的结局居然真的招来了书中主角的怨恨，那份怨恨化作了冤魂，在每个午夜时分寻上前来，为自己不能圆满的生命和爱情，将她拖入永无止境的梦魇。
　　终于，在无休止的惊悸和恐惧之后，舒兰的丈夫再也无法忍受她的胡言乱语，在网上给她找了一个口碑还不错又住的不算远的心理咨询师，那就是何云起。
　　这着实让何云起头疼不已。
　　“所以，您认为是书中的角色……不甘心自己的命运被安排成了悲剧，找上门来了？”在第八次被拖延下班的第四十分钟后，何云起终于忍不住打断了舒兰前言不搭后语的叙述，他从未想过一位作家，可以因为过于投入创作而把自己的精神状态折磨到如此地步，只能重新给两人倒了水，劝舒兰先喝口水冷静冷静：“您上次来的时候，状态似乎已经有了好转……怎么会突然加重了呢？”
　　“这不是，不是状态加重……”舒兰一听这话就明白了何云起的言下之意，她将手中端着的水一饮而尽，描着彩妆的眼皮又一次颤动了起来，她使劲咽了咽口水，哆嗦道：“是鬼，真的有鬼……她真的是鬼！”
　　现在这个状态也没办法沟通出什么了。
　　何云起只能先摆出标准化的笑容，从一旁的沙发上拿过一只玩偶，将它塞到了舒兰的怀里，并示意她抱住，这是为了让她缓解紧张的情绪，能暂时从毛茸柔软的触感中获得放松。见她配合的抱住了娃娃，何云起又从一边的柜子上拿出了一个小小的十字架，递给了她，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口道：“这样，舒女士……咱们的咨询时间也差不多了，今天您先回家，试着把家里清扫一下，再把这个十字架悬挂在屋子的正中央。”
　　舒兰接过了十字架，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何云起见状赶紧补充道：“这是我从朋友那里求来的，里面放了开过光的符咒，有镇宅辟邪的功效，只要是家中出现妖魔鬼怪，有了它，就可以统统驱赶超度，逢凶化吉。”
　　天知道他究竟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不过他脸上那温和而坚定的笑容，真是快把自己都给骗过去了。只要她愿意相信这玩意能解决问题，并将它放在合适的地方，那紧绷的神经自然会逐渐缓解，不过既然已经出现了幻觉，该说的话还是需要嘱咐两句。
　　“如果这十字架放在了您的家里，您家里还是闹鬼的话，那就不是鬼的问题了，到时候希望您可以及时去医院，寻求医生的帮助，好吗？”
　　“这……真的有用？”舒兰将信将疑，不过她还是将十字架收在了怀里，她发誓，如果不是何云起生得确实俊俏，又笑得格外真诚，这话她是一个字都不会信的。
　　收下了这辟邪的“宝物”，她才想起抬头看了看时间，原本迟到已经拖延了不少，这下时间更是直接走到了七点半。
　　“啊……真是不好意思，何先生，耽误您……”话音未落，舒兰的余光便落到了一边的窗子上，那百叶窗的帘子，不知在什么时候卷了起来，露出了半扇封闭的双层窗，而窗户的后面——
　　是一张紧紧贴在玻璃上，连五官都被挤得宛如平面的，青白的脸。
　　下一秒，女人的尖叫声炸响在何云起的耳边，舒兰的脸因为恐惧而皱了起来，她瞪大了布满血丝的双眼，死死地盯着她手所指向的，何云起的正后方。说真的，要是普通人被这么来一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了。
　　但是很不巧，何云起就是个普通人！
　　他在舒兰指向后方的第一秒就回过头去了，情急之下，他甚至没能戴上眼镜。
　　他的眼睛与常人的有所不同，眼镜自然也不一样——别人戴眼镜，是因为看不清楚，而他戴眼镜，却是因为看的太清楚。
　　一回头，不过一米多远的距离，这一幕清晰明确的撞进了他的视野里。
　　在这十九层的高楼之上的外墙窗户上，紧紧地贴着一张青白肿胀的女人的脸，稍立体些的五官都已经被玻璃挤压得变了形，而那双翻白的眼睛，却不知为何闪着矍铄的光芒，正死死地盯着屋内的两人，而下一秒，那紧贴着玻璃的，已经被挤的只剩一条缝的嘴，缓缓地咧开，慢慢地向上拉扯成了一个骇人的裂口……
　　她在笑。


第3章 她（3）
　　“操！”
　　何云起根本来不及摸自己的眼镜，拽上舒兰就往外面跑。身旁的女人依旧持续发出惊魂不定的尖叫，显然已经被吓得三魂都没了七魄，甚至有好几次差点挣脱了他的手，于是何云起只能用更大的力道紧紧地将她攥住，却还是止不住已经失去理智的女人，不得已，只能凑近了她的耳边尽量克制着语气呼喊道：“舒女士……舒兰！闭嘴，不要叫了！先离开！”
　　“离开……您，您也看见了？”这一呵斥好歹拉回了女人的一丝神志，她茫然而惊恐的看了一眼身边的人，却无论如何都不敢往回看。
　　早就过了下班的时间，这层写字楼里已经几乎没有人了。公共区域的走廊里，惨白的灯光不停的闪烁着，电流声交缠得越来越炸裂，终于“啪”地一声，整栋楼的光明彻底熄灭。这样下去不行，何云起知道身旁的女人又要尖叫了，赶紧抢先一步伸手捂住了她的嘴。
　　废话，当然看见了，从小看到大的东西，还看得比谁都清楚。
　　就在此时，原本处于五楼的电梯以飞快的速度向上攀升，毫无阻滞地升到了十九楼，在没有任何**纵的情况下，它缓缓的打开了门，电梯内暖黄的光线逐渐透了出来，斜斜的在地上投出一个暖色的光的方块。
　　这是整个楼梯间里唯一的光了。
　　舒兰显然是受到了这光的鼓舞，她的呼吸声依旧颤抖，可情绪逐渐平缓了下来，她哆嗦着，艰难地往电梯口迈了两步，眼看着就要将一条腿伸进去了……
　　“不行。”在她即将踏入电梯的最后一刻，一只温暖而有力的手将她用力拽了回来，“不能坐电梯。”
　　舒兰的眼睛依旧恋恋不舍的看着那唯一的光源，何云起这一拽，更像是打碎了她唯一的依靠，让她原本被恐惧折磨得略显神经质的表情更加狰狞起来：“为什么？”她的喉咙里依旧带着恐惧的颤动，让她的声音都因此变了调，“我们得快点，快点到一楼去呀……何先生！为什么不坐电梯！电梯里有灯……”
　　“不为什么，因为恐怖片里都这么演，坐电梯的最后都死了，走楼梯。”
　　“……”
　　尽管已经对这位何先生无语到了极致，舒兰却还是选择了跟他往楼梯间跑去，毕竟此时此刻，能救命的，能依靠的，也只有这一个人了。楼梯间依旧是一片漆黑，何云起不遑多想，立刻拿出手机开启了灯光，照着幽暗的台阶，拉着女人冰凉的手腕一层层地向下飞奔。
　　他不是真的想按照恐怖片里的剧情绝地求生，而是此时的他，因为视野格外清晰，被迫看得一清二楚……在电梯的角落里，蹲着一个瘦弱的人影，单薄的肩膀之上顶着一张苍白的脸，在层叠浓密的枯发的遮掩下，那张脸就像是发酵过度的面团，又被揉进了过量的水，皮肉翻白，几乎要滴下来了。
　　而舒兰明显是没有看见，才会不由自主地往电梯里走去，不然，她一定跑得比何云起这个大老爷们还快千百倍。
　　真是莫名其妙！简直岂有此理！何云起拖着舒兰一路狂奔，却越发想不明白了。无怨无仇的，一本小说中出现的含恨而死的冤魂，居然连坐似的缠上他了？
　　两人连滚带爬地往楼下跑去，写字楼寂静得可怕，狭窄的楼梯间仿佛被无限拉伸，连急切奔逃时纷乱的脚步声，和筋疲力尽的呼吸声，都仿佛被拉扯出回音来。
　　这不对，这显然是哪里不太对……何云起的大脑飞速运转着，虽说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很久，但这市中心的写字楼里，怎么可能没有加班的人？整栋楼都停了电，难道他们就老实呆在办公室里，不下班，不离开，静静等着来电了继续加班不成？心中的不安，随着无限延伸的楼梯被不断的放大……
　　直到他的目光停在了楼梯间安全门后的一盆枯萎的绿植上。
　　眼熟。
　　何止是眼熟，何云起恍然大悟，这盆花，他已经见了第四次了，就在这栋楼里，就在他们仓皇逃命的时候，这盆不知道被谁养在门后的绿植，它的花盆，它的摆向，甚至叶片的形状，都一模一样。他终于明白过来了，这是他们第四次拐过五楼的楼梯口……
　　鬼打墙……
　　他们被困在这栋寂静无声的写字楼里了。
　　想到这里，他一个急刹车止住了脚步，这让他身后的女人措手不及，直直地撞到了他的背上，又是一声急促的尖叫。
　　这瞬间空气都凝固了。何云起打量着周围的一切，这里没有看到任何异样。舒兰不理解他怎么突然停下，只能赶紧伸手，紧紧抓住了他的胳膊，她的手指已经吓得冰凉，光说这双手给人的感觉，与她之前描述的女鬼不差多少了，连呼吸都在催促着她的心跳，浑身颤抖到几乎痉挛：“何……何先生，你……您怎么……怎么不走了！何先生……你还在吗！”
　　“在，你抓着我呢。”
　　何云起无暇再去安慰身后惊魂未定的女人，连他自己都不能确定这次遇到的究竟是什么，小说里的人物？因为不满自己的悲惨命运而变成厉鬼？在他亲眼看见之前，他坚定的认为这是舒兰的幻觉，因为过于投入创作而产生的行为偏差。
　　也就是说，她可能因为过于投入创作，分不清作品和现实，以至于幻想出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女人，并按照她所构想的这个女子的行为模式，偷偷地给自己的屋子洒水，拖地，甚至扮作女鬼在走廊里徘徊，拍打房门。而处于这一阶段的时候，她自己都没意识到问题的存在罢了。
　　可事实却不是如此，当身处其中，亲眼见到了作祟纠缠的怨灵时，何云起就不得不开始重新梳理这个问题了。难道是舒兰的作品，真的与现实中的某人命运相连？又或者她明知这个故事有隐情，却又对它进行了改写，最终招致了怨气的到来？
　　无论哪种可能，都指向了共同的一点，她在撒谎。
　　要是能把谎说到这个地步，何云起都要肃然起敬了。
　　无论是初次咨询的叙述，还是往后每一次来访的重复叙述，她都永远是一脸惊恐，一脸真诚，这让人不信都得信。
　　可这不重要了，何云起虽然从学生时代就好管闲事，但眼下最重要的，是逃离鬼打墙的困局。身旁的女人见他不说话，也不敢继续询问，而是将手紧紧的攥在了他的胳膊上，恨不得能直接跟他黏在一起。
　　可那力道太大了，他都觉得被攥得有点生疼。
　　“舒女士，你能不能……”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而舒兰此时却几乎整个人贴在他的手臂上了，这姿势实在过于尴尬，也不方便行走。何云起回过头去，试图通过安慰让她缓解紧张的情绪，别的不说，至少能稍微松开手，别抓得这样紧，让两人都不好行走。
　　可他仅仅是扭过半个头，将目光下移了几分，就看见自己臂膀上缠绕的黑色发丝。
　　那东西从舒兰的手中生出来，像蚯蚓一样绕着她的每一根手指，甚至连精致雕琢的指甲，都被那丝丝黑发勒得掉了漆，那些濡湿腥臭的长发，正控制着她的手，让她紧紧抓住何云起不放，都快把尖锐的指甲刺到肉里去了。那一刻何云起的脑海一片空白，鬼他见得多了，但从来没见过这样不讲道理殃及无辜的！
　　现在怎么办？怎么做才有用？要拿出手机放大悲咒吗？能镇住吗？
　　连他都开始有了疯癫的想法，更何况已经被黑发缠住的舒兰。何云起的视线在她手上停留超过两秒时，她就意识到了自己有东西来了，可是还没等她开始挣扎，那头发已经飞速地从她身后蔓延开来，带着她最熟悉的水腥味在她的每一寸暴露的皮肤上蠕动，一切都太快了。
　　冰冷的嘶嘶声在漆黑的楼梯间里蔓延，这会舒兰无法尖叫了，因为她的喉咙已经被死死堵住，黑发铺天盖地而来，堆满了狭窄的楼梯间，连她的嘴里都在不断的向外喷涌着粘腻的头发，此刻的她只剩下了类似呜咽的急促的哭声。
　　何云起猛地抬起头，他看见这些黑发的源头，是楼梯间的格窗，格窗的玻璃上，那张泡发了的面团似的脸，紧紧吸附在外层玻璃上，咧出了一个比半个脸还大的笑容，正怨毒的盯着他们。
　　要不是接下来还要逃命，何云起只想就这么晕过去算了。
　　他冷静，他思考，他带着人逃命，是因为他想活下去，又不是因为他不害怕！
　　现下他就算想自私一点抛下舒兰独自逃命，他的胳膊也不会允许的。情况紧急，来不及再深思下去，何云起用还自由动弹的一只手飞快的将自己全身摸了一遍，终于在牛仔裤的后口袋里摸到了一把小巧的生锈的美工刀。
　　他自己也不记得为什么要把美工刀放在那里，可如今也顾不得去回忆了，他将刀子握在手里，拇指一推，将刀刃推了出来，锈迹斑斑的刀刃看起来完全不顶用，但这是唯一的生机，就此一搏了。
　　眼看着舒兰就要被埋在这濡湿的长发中了，何云起紧紧抓住了舒兰还露在外面的手，果断向前迈了一大步，将手中的刀刃划向了女人身后的窗框边还在不断往里涌入的头发。他必须离开这里，而且是带着他的客户一起，其余的，都等逃出去了之后再说！
　　刀刃划过湿发的触感震得他手指发麻，那仿佛不是脆弱易断的头发， 而是有生命的毒蛇，被坚硬的鳞片保护着，即使这样用力的划了下去也照样纹丝不动。而粘在玻璃上的脸似乎注意到了他，还没给他奋力划下第二刀的机会，窗框上盘踞的一簇头发便剑一般地刺了过来，速度极快，这让原本就只有一只手能动的他躲闪不及。
　　下一个瞬间，那湿发就已经缠上了他的脖子和腰腹。


第4章 她（4）
　　那毒蛇般的头发就盘在他的脸旁，飞快地缠绕着脖子，而且还在不断的收紧。
　　水腥味，血腥味，还有已经发臭的烂肉的味道，这些气味强烈得如同有个人按着他的脑袋，把他狠狠地往死人堆里踩。
　　越是作呕，越是恐惧，那头发的毒蛇就越是收紧。何云起呼吸困难，他不断挣扎着，试图再用刀子往头发上划去，可他的手臂上爬满了黑发，它们一丝一丝紧紧地缠绕，像是要扣进他的血肉里，黑发交叠缠绕的束缚感勒得手臂几乎断裂，“铿”地一声，无力再被握住的刀子，掉在了好几级之外的台阶上。
　　而那怨灵似乎被他保护舒兰的行为激怒了，越来越多的黑蛇缠了上来，一面交缠着，一面将何云起彻底提离了地面，他的身体彻底腾空了。
　　此消彼涨，一旁缠着舒兰的头发骤然渐少，她立刻抓住机会从几乎将她包裹成茧的发丝中逃了出来，残余的发丝在往喉咙里钻，女人顾不得什么形象了，猛地把手指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硬是从喉头扯出了快一臂长的黑发，紧接着是一阵翻江倒海的干呕。
　　舒兰回过头，看着已经被勒住脖子，奋力挣扎的何云起，用力地咽了咽口水，从地上捡起了掉落的刀子，颤抖着推出了刀刃，比在自己胸前。年轻的咨询师已经被缠得挣扎渐弱，而她却迟迟没有动手，而是瞪大了眼睛看着为了就她几乎被黑发淹没的人，似是被吓傻了。
　　“咳！”胸腔的氧气没剩多少了，何云起被挤压了出一声沙哑的咳嗽，这咳嗽声提醒了愣在原地的舒兰，让她瞬间清醒了过来，不行，这人……死定了，不能救！
　　她立刻扔下了刀子，惊恐地扭过头就要向楼下跑去。
　　如果再不走，这黑发缠死了何云起后，下一个可就轮到她了！
　　然而被转移了注意力的怨灵，在此刻又突然想起了自己要针对的是谁，它迅速地分出一簇黑发，准确地缠向了舒兰的脖子，这一次，那头发缠得更紧、更用力，将她整个人吊了起来！
　　随着长发的收紧，何云起的意识混沌起来。他还是个学生的时候，也曾设想过自己的很多种死法，可他万万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被鬼连坐，而死在写字楼狭窄阴暗的楼梯间里。他来不及关心此刻舒兰的境况，紧紧束缚的长发已经快将他的脖子勒断了，耳旁只剩滚滚轰鸣的心跳声。
　　就在他即将因为缺氧而彻底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听见了一个声音，那声音穿过了心跳的鼓噪，沉闷而清晰，如温和的惊雷炸响在云层里，那是从大厦外面传来的。
　　与此同时，他脖子上的束缚骤然消失。
　　没了长发的钳制，何云起的身体一下子摔回到了地面上，又从楼梯上滚了下来，重重撞向了安全门。这冲击力太大，他整个后背都被撞得发麻，不过也庆幸是背，怎么着也没伤到什么重要部位，不算太疼。
　　可是下一刻，舒兰也从楼梯上滚了下来，狠狠地摔进了他的怀里，这一下不要紧，可把他的肋骨都撞得震颤了好几下，疼，真的疼，骨骼的挤压顿时将他从缺氧的半昏迷中揪了过来，他挣扎着大抽了一口冷气，确定自己还能动后，便艰难地扶着舒兰从地上爬了起来。
　　楼梯间里昏黄的灯光映入了眼睛，因充血而模糊的视野正逐渐恢复清晰，他抬起头，看向了楼道里钉在墙上的指示牌，那俏皮的幼圆字体，端端正正的印着两个大字——四楼。
　　四楼？
　　灯亮了？
　　他抬头看向了十二级楼梯顶端的那扇窗，什么都没有。
　　那个面团一样的鬼脸，那一大片湿漉漉的头发，都没了……他赶紧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指尖碰到皮肤的瞬间，一阵刺痛袭来，激得他咳嗽了两声，几近干呕。他甚至分不清刚才那凶险的一幕，究竟是幻觉还是现实。
　　而他身边的舒兰则彻底崩溃了，她再也维持不住精致的妆容和形象，头发早已是乱作了一团，脸上的妆被汗水和泪水彻底糊花了，她战战兢兢地往何云起身边靠去，等他一站稳，便一脑袋扑进了他怀里，哭得像个泪人：“我不是，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让你死，对不起，对不起啊……你放过我，求你了！何先生……我不是故意的，我太怕了，我真的太害怕了！”
　　何云起没有安慰她的意思，他花了几分钟，将自己的状态调整过来，随后便立刻拽着舒兰，以最快的速度往楼下狂奔。
　　现在不是讨论死不死、故意不故意的时候，这突如其来的安全反而让人不敢放心，刚才那声闷响又是什么，会不会与女鬼的突然消失有关系？这些都不消细想，当务之急是立刻离开这栋写字楼，至少，要到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去。
　　可此时的舒兰除了痛哭流涕之外，基本是个木头人了，她就跟刚才的头发似的，紧紧地缠在何云起的身上，任凭怎么鬼哭狼嚎就是不能再挪动一步，一边大哭一边喊着“对不起”。
　　刚才那场混乱，可是差点让何云起把这条命都搭进去了，他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她这“对不起”到底是为了什么，但如果就这么拖着瘫软如泥的女人逃走，两人一路下了楼，这女人的腿怕是都得被拖掉半截。
　　思来想去，行动派的咨询师不再多话，索性一个下蹲，直接将舒兰背在了背上，忍着她在耳边的哭嚎，谨慎而迅速地迈着步子向下跑。
　　灯亮之后，没有尽头的楼梯不再漫长，即使只是这短短的一段路，也让劫后余生的何云起耗尽了全部的力气。
　　四楼……
　　三楼……
　　二楼……
　　终于赶到了一楼大堂，明亮的灯光差点刺着何云起的眼睛。要不是还有一层胸膛挡住，他那颗心早就已经蹦出来了，大吉大利，大难不死……他背上的女人也终于停止了哭嚎，她低声啜泣着，也跟着打量起周围来。
　　大门已经关上，保安也不在附近，何云起抬头一看，已经十点了，他们居然在楼梯里被困了那么久！
　　再晚就到子时了，回家的路上会看见什么，可就真说不准了。既然正门关了，那就从偏门出去，偏门外是一条巷子，平时没什么人，安全系数不算高，但就目前的情况，去哪里都好过继续被困在这栋楼里。
　　不遑多想，何云起将背上背着的人向上颠了一下，深吸一口气，飞快地向侧门跑去。
　　就在他出门的瞬间，他看见了此生最难以忘怀的景象。
　　一道淡蓝的光柱从小巷尽头爆发出来，直冲云霄。那光柱笔直而绚烂，短短几秒的功夫，它就在空中散成了荧光，星星点点，缓缓坠落。像一场奇幻的烟花表演。而万丈光芒的源头，是一方矮矮的墙壁。
　　矮墙拐角的莹蓝色光华中，包裹着一个人，一个少年模样的人。
　　他站在矮墙上，站在光里，身影修长而纤瘦，裹着一袭白色的风衣。他左手上拿着什么东西，比个头要高出一截，逆着光，看不太清楚，只隐约觉得像个杖子。而他光是站在那里，就露出了一股难以言喻的肃杀。少年目光所指的矮墙之下，一个半透明的灰白色物体，正伏在地上低低的呻吟，看样子，刚才那道光，让它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那是什么，是那个刚才把自己困在楼梯里的鬼魂吗？
　　站在墙上的少年，缓缓的抬起了头，将视线移向了他，或者说，移向了身后的舒兰。
　　这场景实在是匪夷所思，他甚至看呆了，没意识到托着舒兰的双手渐渐松开。背上背着的人没了挂靠，险些一个踉跄摔到地上，她赶紧扶着何云起的肩膀，重新站稳了步子。这下，舒兰可清醒了，她也看到了那道光，她知道，离开这栋大厦，她就已经彻底安全了。
　　而此时她更在意的，是那瑟缩墙根底下的东西。
　　看它已经孱弱不堪，舒兰顿时有了底气。长时间的惊惧与不安，都在这一瞬间化做了怒气，她顾不得腿软，绕过背了她一路的何云起，直直的朝着那东西走去，这么久，这么长时间，她受尽了它的惊吓，让她从光鲜亮丽的大美人变成了别人眼中的疯子，让她的丈夫都对她冷落嫌弃，甚至让她差点丢了这条命！
　　何云起见她气势汹汹的模样，赶紧跟上去拉住她，可没想到，刚才还情绪崩溃弱不禁风的女人，此刻竟雷利风行、健步如飞，即使踩着那样夸张的高跟鞋，都能跑得飞快，这下倒成了何云起跟在她身后，怎么拽都拽不动她了。
　　“她告诉我，你杀了她，是么？”两人短暂的纠缠，被一声清冷的询问打断。发声者正是站在墙上的少年。此刻，他居高临下，让本就冷淡的表情添了几分严肃。
　　也正因为走近几步，何云起才彻底看清了少年的脸。
　　那是一张娃娃脸，垂顺的刘海贴在额头上，看起来非常乖巧，这与他冷淡的表情格格不入。而刚才由于逆光没能看清的杖子，也总算清晰的进入了何云起的视野，那杖子似是可拆卸的，最顶端堆叠着几层绒羽，还分了好几种颜色，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彩色的鸡毛掸子。
　　这么滑稽的东西，他是怎么一本正经的拿在手上的？而且那玩意，似乎还是个挺重要的物件，从刚才起，少年就紧抓着它没撒过手。
　　一旁的舒兰原是准备动手了，被少年这么一问，她凶恶的神态顿时凝固，瞬间定格在她布满冷汗的脸上。似是震惊，又像是疑惑，而更多的，是无法掩盖的惊恐……
　　下一秒，舒兰一个踉跄跪坐在了地上，她抬起头，定定地看向墙头笼在光里的少年，嘴一咧，哭嚎起来：“我没有！我没有杀她！她……她不甘心死在了我的小说里，她变成了鬼！她害了我那么久，那么久！”
　　她的声音哀怨极了，愤怒的哭喊回响在巷子中，她抬手抹了一把泪，直接指向了伏在地上微微颤抖的怨灵：“她害得我……害得我被人当成疯子！被丈夫嫌弃！夜夜不得安眠，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我……”
　　“嘁……”
　　她的控诉，被一声从鼻子里发出的轻笑打断了，这一声笑，不仅让她愣住，更是把何云起也钉在了原地。他的眼睛从刚才那一刻起，就离不开眼前的少年了，他被包裹在环绕的光华里，眼前的情景，激发了何云起心中鼓胀的好奇。
　　而站在墙上的少年，脸颊微鼓，扯出一丝轻蔑的笑。
　　何云起不得不承认，即使是这样，这少年也标致得很。
　　笑容转瞬即逝，少年从墙上跃下，稳稳地站在了怨灵的身侧。这下何云起看得更清楚了，这孩子没比舒兰高多少，比他还矮了一个头，可那娃娃脸上却活活像结了霜，俨然一个古板的老学究。
　　少年那严肃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嫌弃而愠怒的表情：
　　“事已至此，你还要撒谎？”


第5章 她（5）
　　“就算将无辜的人都牵扯进来，你也还要撒谎？”
　　说这句话时，少年看了何云起一眼，恰好四目相对，不过短短的一瞬，他的脸又转了回去，看向了趴在地上的舒兰。此时的舒兰显然没想到，这少年会对她说出这样的话，她早就准备好的，在嘴边过了无数次的台词，因为这句话戛然而止了。
　　深夜十点，城市的街道华灯炫彩，来来往往的行人有说有笑。可就在这与热闹喧嚣一墙之隔的小小深巷里，空气的流动都显得缓慢而凝滞。
　　舒兰愣愣道：“不是……我不是，我没有！我没有撒谎！我说的都是真的……”
　　少年显然没有耐心再听她哭诉下去，他向地上的怨灵伸出手，那伏在地上的东西似乎也被他这一举动惊着了。是刚才那道光的杀伤力太强，又或者是处于敬畏，它迟迟不敢将手交给他。
　　这幅畏畏缩缩的模样，真让何云起不敢相信，这就是几十分钟前那个差点勒死自己的东西。
　　而少年也不与它僵持，直接蹲下，拉住了那东西的手。何云起离得很近，他看见少年的手与怨灵苍白的手握在一起，淡蓝的光再次萦绕。这夏日的夜里，不知道从哪冒出了萤火一般的光点。
　　那光华像水一样流淌开来，将三人一鬼一层层地裹起来。
　　“我说了不算，听她说。”少年清澈的嗓音传入了耳朵，让人觉得无比安心。
　　紧接着，何云起的眼前闪过了一道光。光芒刺目，他只能先闭上眼睛，当他再睁开眼睛时，周围的环境彻底变了个样子，他们已不在昏暗的巷子里，而是在一幢写字楼的办公室里。
　　这写字楼的格局有些眼熟……
　　他一细想，这不就是自己工作的地方么？这少年用了什么方法，能让他们看到这样的景象！
　　“很好奇吗？这叫共情。”少年平淡的语调里，带上了几分细不可察的上扬，何云起哭笑不得，怎么这就突然，把自己也算进来了……这特殊的体质，倒是给了他许多强制管闲事的机会啊。
　　共情这两个字他是不陌生的，确切地说，是他的专业范围之内。是由心理学家罗杰斯提出的，咨询师必须具备的体验他人内心世界的能力。在这一点上，他自认为还是有那么点天分。
　　只是何云起从来没想到，他还能有体察鬼怪内心世界的这一天。
　　进入共情后，灵魂生前的视野，会成为共情者的视野。这个何云起是知道的，他也做好了准备，看看能不能在这些片段中发现什么。
　　视野不断摇晃着，耳边听见的，是一个姑娘轻轻的笑声。
　　开始了——
　　姑娘走过长长的走廊，正巧路过了镜子，她停下脚步，对着镜子理了理自己的头发。何云起这才看见，镜中的“自己”穿着一袭白裙，梳着高高的马尾，画着淡淡的妆。正抱着一大沓稿子，笑得如同春日里绽放的樱花。
　　一切都好极了，像她的笑容一样明亮，这女子，难道就是那贴在十九层高楼外的怨灵生前的模样吗？
　　她喜滋滋地进入办公室，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打开邮箱，将一封特别标记的邮件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浏览，何云起都能听见她发出的脆生生的笑，甚至到最后，她不得不捂住嘴来掩盖自己的笑声。要是现实中真有气场这玩意，此刻这位姑娘的周围，已经弥漫开一层粉色的云雾了吧？
　　“温蕴，你笑什么呢，笑了一早上了都不带休息的，小心肚子疼了！”一旁的同事也察觉到了她的情况，好奇地打趣到：“什么好事也跟我说说，你老公又送你东西啦？唉……叫人羡慕呀，我也想有个那么有钱的老公！”
　　这个女孩叫温蕴？是个不错的名字。何云起居然毫无阻碍的接受了自己正在窥伺他人生活的现状，心安理得的开始品味起人家的名字来。
　　“才不是……你小声点！还……还没结婚呢……”虽然看不见姑娘的脸，但是从她的语气还是能轻易的猜到，此时她的脸一定红透了，只见她立刻伸出了手，从桌上拿了一颗糖塞到了一旁小姐妹的嘴里：“就你话多……你过来看，我喜欢的作家，她给我回邮件啦！”
　　这句话一出，一旁的小姐妹也坐不住了，一蹬腿，操纵电脑椅滑到了她的身边，与她紧紧挤在了一起，也瞪大了眼睛将屏幕上的邮件看了一遍，脸上露出了同款的笑容，她一把抓住了温蕴的肩膀，极力压抑着自己的兴奋，低声道：“哇——追星成功啦，大大说你写得好呢！看来我们的蕴蕴，除了长得漂亮，还是个大才女，说不定将来……还能跳槽，和大大成为同事呢！”
　　温蕴闻言只是笑，又把办公桌上的糖给一旁的姑娘抓了一把：“你动静小点，我就谢天谢地了！”
　　看起来，现在的温蕴还拥有着自己的幸福生活中，有家庭富裕的男友，有喜欢的小偶像，还有陪在她身边的好朋友，这样的生活，不知让多少小姑娘心生向往了。
　　画面一转，映入眼帘的是公园里阴暗的路灯，这视线实在是摇晃得厉害，还夹杂着一阵阵抽泣的喘息，场景突然就让人觉得胸闷起来。
　　何云起还没搞明白是什么状况，视线就已经模糊得不行了，视野里全都是泪水，已经将双眼泡得看不清任何东西了，只有一块块模糊的光晕，耳边喘息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呜咽，变成了啜泣……看来她的情绪非常的不稳定，这声音依然来自温蕴，只是不知道她到底遇到了怎样的困难。
　　泪水再次模糊了视线，这让一贯好视力的何云起极不习惯，他努力集中注意力，想透过温蕴的眼睛看清一些。
　　在昏暗的灯光下，温蕴正划着手机，一边颤抖地抽泣，一边交替浏览着两个界面，那是两条新闻热搜——
　　“知名畅销书作家舒兰新书即将出版，精彩内容先睹为快”
　　“知名企业家叶之滨坦陈与作家舒兰一见钟情，婚期将至，双喜临门”
　　看着看着，她的视野再次模糊起来，泪水不断地往下奔涌，无论怎么抹都抹不干净，哭声也越来越凄惨，越来越悲凉……何云起不知道这两条新闻究竟与她有何关系，但是听这哭声，实在是让人心疼不已。
　　“那是我的……我的！”温蕴抽噎着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么几个字，语气里包含了无限的委屈和愤怒，可更多的，是对现实的无力和无奈。
　　我的？
　　还没细想，白光再一闪，这第二段回忆到此结束，视野再次转向新的场景。
　　这就让人十分头疼了，如果说是电影里的走马灯，怎么也得连贯起来吧，这有一阵没一阵，没头没尾的，想要明白温蕴所受的冤屈，还真是不太容易……
　　画面刚一切入，就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尖叫声，那声音实在是过于凄厉和尖锐，像一把刀子直直地朝着耳膜捅了过来。
　　说起来着实丢人，何云起确实被这突如其来的尖叫吓了一跳。
　　视野极其昏暗，模糊不清，与其说在摇晃，不如说是颤抖。何云起想要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可这视野的主人似乎陷入了极大的恐慌，想要看清情况，实在是太过艰难。
　　她的哭声、她的惨叫声、她几乎蹦出胸膛的心跳声，全都交织在了一起，在何云起的耳畔炸裂开来。
　　何云起试图通过眼前昏暗的景象来判断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睁大了自己的眼睛……昏黄的灯光，潮湿发霉的墙壁，还有背后散落的破败木箱，这难道是哪个工地的仓库？温蕴出现在这里，恐怕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她的面前站着一个人，尽管逆光，但何云起还是看清了，那人的脸，被面具遮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出到底是谁。
　　一阵闷响，像是从脑仁里炸开的惊雷，震得人心里发慌，别说是温蕴了，连与她共情的人都觉得一阵目眩，哭声和叫声顿时虚弱了许多，视野的右上方有一缕殷红缓缓淌过，这难道是……伤了脑袋了，自己现在正在看着的，恐怕是温蕴死前的那一刻！
　　这些片段，是温蕴留下的最后的东西。
　　“姑娘，你别怪我，我也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低沉的声音从面具后传出，闷声闷气的，听着叫人很不舒服，温蕴听了话，却没有逃脱，而是不断的摇着头，视野也随着她的动作不停的摇晃，面具人靠近了她，视野也跟着向下，她在看自己的腿，尽管已经有着斑斑血迹，还带着擦伤与淤青，但是露出在视野中的那部分小腿，依然是修长笔直的。
　　下一秒，面具人的左手，握在了她的脚掌上，紧紧攥住，而右手，捏住了她纤细的脚踝，双手一同开始用力，将足弓向着脚心的方向掰去——
　　“这是老板要求的，对不起了。”面具人抱歉的语气与他狠辣的手法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那双手的力气太大，大到温蕴无法承受的地步，她就这么瞪大着双眼，和着血和泪，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足弓的骨节被一节一节的掰碎，每一次骨骼断裂都发出“咔咔”的声响，都伴随着她痛到极致的颤抖与哭叫……
　　直到最后，脚腕与脚掌连接处的白皙的皮肤，再也绷不住碎裂的骨骼，竟一下子被生生拧出了巨大的血口，粘着血块的白骨赫然出现在视野里，她的双足竟然就这么被人狠狠地拧了个一百八十度！已经彻底碎裂了！
　　痛，太痛了，痛得她两眼直发黑，痛到何云起都承受不住她凄厉的尖叫和哭喊，痛得连与她共情的他都呼吸困难。
　　嘶……
　　何云起看不下去了，他实在承受不住，本能地偏过头想要逃避这一画面，可他不能替温蕴扭头去。而那时的温蕴，早就彻底崩溃于自己的处境，她哭喊着，不停的求饶，乞求着能够活下去……
　　“我不要……我不要了！我不要书了！我不要他！我什么都不要！我走……让我走！”那是温蕴痛到几乎发不出声音的呼喊，何云起能感觉到，此时的她已经意识模糊了，他甚至能够透过她的视野，闻到浓重的血腥味，她仿佛被浸泡在自己的血中，就算能活下来……她也再不可能回到从前的模样了。
　　更何况，有人根本就没想让她活。
　　“差不多了。”面具人回过身去，跟门外的人说着什么，下一刻，温蕴的视线更加昏暗了，昏黄的光透过了一层粗糙的屏障洒进了她的眼里，视野颠簸，还伴随着一阵汽车的行进轰鸣声。直到这一刻，温蕴还活着，她还颤抖着，艰难地维持着自己的呼吸，她想让自己活下去。
　　哪怕后半生就这样也好，她想活下去。
　　何云起不敢再看下去。
　　一阵水声伴随着冰冷的触觉将他团团围住，温蕴视线彻底模糊不清，鼻子里，耳朵里，眼睛里，全都是水，铺天盖地的水，埋葬一切的水……她的心跳声弱了，挣扎也弱了，视线彻底陷入了漆黑。
　　这漆黑持续了很久很久，久到周围的温度都变得冰冷刺骨，久到与她共情的，身处夏季的何云起，都被冻得哆嗦起来。
　　她就这么死去了。
　　那个笑起来，像花开了似的姑娘。


第6章 她（6）
　　又一阵眩目的白光，这一段回忆彻底结束。
　　这一次，是真的回到现实中了。
　　八月的夜晚凉风舒爽，可此时的何云起，却因为风吹过粘着冷汗的皮肤而感到一阵战栗。
　　实在令人胆寒。
　　死在书里的女主角，不甘于悲剧结局的冤魂，这些恐怕都是假的……而深夜徘徊的水渍，趿拉着鞋的脚步声，一次次使舒兰难以安眠的梦魇……才是真的。
　　门口的脚步声，为什么会这么像趿着鞋的人，因为那就是双足被生生拧断的温蕴，她带着被淹死后消散不去的一身水气，徘徊在舒兰的房门外，她断裂的脚背，趿拉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才会发出那样的踏踏声……
　　何云起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夏夜微热的风吸入五脏六腑，这才让他从刚才的情景中彻底复苏过来。
　　舒兰跪坐在地上，瞪大了盈满泪水的眼睛，她的表情十分奇异，甚至不好说到底是恐惧还是震惊，是心虚还是愤怒。她带着一身的冷汗，在夏夜凉风中瑟瑟的发抖，艳红的唇色与苍白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的睫毛，她的唇角，全都在不停地翕动着，终于伴着一声轻笑，扯出了一个诡异的弧度。全无笑意甚至满带怨恨的眼睛，与咧开的鲜红的嘴角挤在同一张脸上，构成了一副令人脊背发凉的画面。
　　“嘻……哈哈哈哈！是你啊……果然是你啊……哈哈哈！”舒兰的声音本就尖锐，此刻的她已经陷入了癫狂，何云起甚至担心她会突然暴起伤人，赶紧向前一步挡在了那少年的面前。然而这少年似乎并不需要他的保护，反而嫌他挡住了自己的视线，向旁边挪了两步，直接与已经疯癫的女人四目相对。
　　少年又开了口，那声音平淡极了，可是与刚才相比，他的语气里又带上了轻微的颤抖，那是见证了悲剧后，面对始作俑者时难以抑制的愤怒：“你的丈夫，你的作品，你的人生，全都是温蕴的。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哭哭啼啼？”
　　他的语调始终不变，可每一句都像是针尖，直直扎在了舒兰的神经上。
　　“我没有！我……我没有……她是我书里的冤魂，是她……她不甘心，不甘心！嘻嘻……哈哈哈，没有，我没有！”舒兰发疯似的发出了尖锐的咆哮，她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嘴角的笑越扯越大，而含泪的眼睛却越发的怨毒。
　　自我催眠。何云起心里蹦出了这么个词，如今舒兰的状况，大概就是如此了。一个谎言，说了一千遍，也不可能成真。但是在说谎的人眼里，一个说了一千遍的谎言，已经足够让她改换自己眼中的世界，并坚定不移的相信那已成事实。
　　舒兰已经疯了。
　　此时的她一会哭，一会笑，几乎是趴在了少年的跟前，想要伸手去乞求什么：“我不是……我没有……没有！”
　　那少年显然没打算等她辩解，也不想照顾她的感受，他垂眼，看着她，眼神满是鄙视与轻蔑，找不出一丝对她泪水的怜悯：“为什么，拿走了她的一切，还要杀了她？”
　　“她？哈哈哈……她……她多年轻啊，那么漂亮，还那么有才华……”伏在地上的女人突然爬了起来，目光已经呆滞了，她跪坐在地上，放任自己昂贵的裙子被地上的尘土弄脏，缓缓抬起头，看向了站在她面前的两人，“小弟弟，你还是学生吧？你不懂啊，要在这社会上活着……有多难呀！”
　　“他不懂，我也不懂吗？”何云起实在是忍受不了她这副模样，抢在少年之前开了口，他一直平坦的眉间皱起，显然已对她十分厌烦，但出于身份和教养，他并没有恶语相向，“舒兰女士，你活得艰难，就可以直接让别人去死？”
　　这话再次触痛了舒兰的神经，她咆哮道：“你懂什么！你到我这个地位了吗？你拥有过我这样辉煌的成绩吗！我辛辛苦苦接近的商业合作伙伴，是她的男朋友！我不管怎么努力都无法拥有的天分和灵感，她生来就有！哈……一个小姑娘，一个新的笔名，这部作品让她发出去，她必将一飞冲天，是一定要压过我一头的！她说她喜欢我的小说！喜欢我的作品！那就给我呀……把那些荣耀和地位，都给我吧，哈哈哈……”
　　简直是不可理喻。
　　何云起听不下去了，他揉了揉自己的耳朵，好像这样，就能把刚才听见的垃圾言论全都掏出来，而舒兰还没说完，她笑道：“嘻嘻……男人都不是好东西，牵着我的手了，还要想着她，还要告诉我，那双鞋本来是要送给她的，因为她年轻白净，配得上粉色，也配得上那个款……”
　　“我就让她永远也没脚来穿上那双鞋！永远也别想！”
　　少年算是忍够了她的疯癫言论，眉间一皱，淡淡道：“你闭嘴吧，废物。”
　　“你这样的人，活该一辈子被人踩一头，今天没有温蕴，明天还会有别人，不为什么，因为你本身就是个废物。”
　　他的声音并不大，也不算气势充沛，却让舒兰彻底闭了嘴。
　　她愣在原地，脸上那扯得变了型的笑也定住了，像是被刚才的那些话砸中了哑穴，只能趴在地上艰难的呼吸着，此时的她就像彻底变了个人，一动也不敢动地，将妆容精致的脸庞贴在了地上，颤抖得如同筛糠，她连哭带笑地呢喃道：“我没有……哈哈哈！没有，什么温蕴……是我书中的女鬼，是我写的，是我让她变成鬼啦，她来找我啦……她死得好……”
　　抹了抹额角的冷汗，何云起是真的不想再低头看舒兰一眼了。在给她进行心理疏导工作的这几个月里，从她口中听到的，他一直选择相信的，竟是一个这样拙劣而暴虐的谎言。在舒兰的眼里，把她的鬼话当真的自己究竟是多么的可笑。
　　他不敢想下去了。
　　到这里，何云起却突然反应过来一个问题，从刚才开始，伏在地上的就只有舒兰了，怨灵呢？或者说，温蕴呢？她到哪去了？他环视四周，又抬头看了看，这才发现，刚才少年站着的墙头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轮廓。
　　那白色的轮廓里已经没了混浊的灰黑，没有了濡湿的长发，也没有了湿漉漉的水气，她就这么交叠着双腿，坐在墙头上，静静地看着何云起。
　　这是何云起这辈子唯一一次敢壮着胆子与鬼魂对视，奇怪的是，他竟然不觉得可怕，反而从心里生出了心疼和怜悯。
　　那正是他在回忆里，透过镜子看到的，那个娇小、美丽的姑娘。这个姑娘，本该拥有最美好的人生。可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她说，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身边的少年也转过头去看向了温蕴，用他一贯平淡的语气将女孩的心意传达了出来，“她现在没了怨气，存留的时间不多了，你能看见，却不能听见。她还说：‘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何云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少年无情地打断到：“是谢谢我。”
　　“……噢。”
　　坐在墙上的温蕴褪去了满身的怨气，正看着少年感激地笑着，那笑容里透了月光，居然有些温暖。
　　“好了，我答应你的事情，已经替你做到了，后续的事情，自有人还你一个公道，该出发了。”少年举起了手，在空中作了个手势，将一块小小的玉佩缠在手上，又平举到胸前，将它包裹在了合十的双手里，无比庄严道：“死者温蕴，怨气已褪，可否往生？”
　　这是什么超度仪式？何云起还是第一次见，少年询问后，他立刻将目光投向了墙上，那半透着光的女孩又笑了，她微微点了点头，慢慢闭上了眼，在夏夜的月光里，渐渐变淡，消融，最终变成了点点星光，消失得无影无踪。
　　太震撼了，这一切都太震撼了。
　　无论是伴着光芒突然出现的少年，还是透过灵魂一角窥见的别人的人生，还是最后化作星光随风消散的姑娘……这一夜的遭遇，给了何云起难以忘怀的人生体验。
　　此刻，他是多么感谢自己没戴眼镜，才看得这么清楚和细致。
　　送走了温蕴，少年立刻摊开手，开始缠玉佩的绳子。何云起定睛一看，原来他刚才为了快速完成超度，一时情急，竟然将红绳扯断了。路灯的光线不好，少年举起手里的绳子，又眯了眯眼睛，一番折腾，还是没能将绳子穿好。
　　这让少年有些生气了，他微微皱起眉，更加卖力地拉扯着绳子，试图打上那个该死的结。
　　他这一系列动作，都让何云起看在了眼里。何云起没想过刚才那么严肃凛然的人，此刻竟然像个孩子一样，对着路灯给红绳打结，这真是……
　　年轻的咨询师心里，滋生出一些除好奇之外的东西来。
　　“我来吧。”见他第三次打结失败，何云起终于忍不住走上前去，问他要过了玉佩，少年心有戒备，并没有将玉佩交给他，只是犹豫了片刻，将绳子塞到了他的手里，看来这玉佩是很重要的东西。
　　何云起并不在意，他照旧露出一贯以来亲切真诚的笑容，轻车熟路的替少年打好了绳结，又看着他将玉佩挂在脖子上。后脑勺的头发似乎跟红绳发生了一些牵绊，少年随意拨弄了两下，就算是解决了。
　　“怎么说……你也救了我一命，我总该知道救命恩人的名字吧？”终于找到机会将这句斟酌已久的台词说出口，此时的何云起笑得格外真诚，完全挑不出一丝除了报救命之恩之外的心思：“将来……也好让我有个报恩的机会？”
　　“季晨。”少年抬头扫了他一眼，并未作出任何表示，只是走到墙角，将放置那的背包捡起来，甩在了背上。这么一看，他倒像是个下晚自习回家的高中生，只是无意路过了巷子，偶遇了这么一场变故而已。
　　“好，晨晨……”何云起这从工作岗位上练出来的自来熟，不出意外地换来了季晨的皱眉和白眼，他识趣的住了口，又笑着指了指一旁的写字楼：“这十九楼，我的咨询室，往后路过可以来坐坐。”
　　季晨点了点头，饶过了他就要往巷子外面走，何云起赶紧趁机补充了两句：“我叫何云起，诗里的那个‘云起’，几何的何。你……”
　　少年确实看着太年轻，让人不好确定他的年纪，何云起只能用他认为的，高中生一定知晓的介绍方式对自己的名字进行了拆解。
　　“……”
　　季晨倒是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极其不耐烦地回过头看了他一眼，嘴唇翕动了半天，硬是没憋出一句反驳的话，最后只能自己跟自己达成和解，叹口气道：“知道了，何大夫。”


第7章 初遇
　　何大夫？这是什么奇怪的称呼？
　　何云起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横看竖看也没有任何白大褂的迹象，不过是普通的衬衫，普通的牛仔裤而已，哪来的大夫这说法？
　　可再一抬头，季晨已经离开巷子了。
　　这小鬼，跑的还挺快……
　　这一夜过得实在是惊心动魄。看起来冷静自持，实则慌得不行的何大夫，虽然早就已经习惯了与好兄弟作伴的日子，可这么凶险又这么奇异的经历，他这辈子也是第一次经历。
　　何云起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瞥见了那位叶先生发来消息询问自己妻子的情况 ，这才突然想起来……舒兰还趴在地上呢。
　　虽然他是一万个不想搭理，可仔细想想，这世间的万事万物，也不是每一样都轮得到自己主持正义的。无数交叉的齿轮构成了社会，他不过其中一环，该尽的本分，怎么也得尽到位……至于是否原谅，也根本轮不到他一个陌路人来谈及。
　　更何况，今夜发生的一切，没有一样能作为证据，能否还死去的温蕴一个公道，他实在不能拍着胸脯打包票。
　　何云起架起已经失去意识的女人，一边艰难地向巷子口走着，一边盘算到底如何跟家属解释。孤男寡女，小巷深处，这要是被舒兰的丈夫看见，要洗清嫌疑恐怕只有当场出柜了。何云起从联系人名单里翻出叶先生的电话，按下了拨通键。
　　此后的一番折腾按下不表。等他将一切都处理妥当回到家，已经是深夜。
　　虽然今天没戴眼镜，但他的家里早就置好了各种屏障，都是托朋友一一部署的，安全可靠，别的不说，至少能保证自己这一亩三分地的清净。匆匆洗漱过后，何云起躺在床上，脑海里不停地翻涌着各种画面。
　　有些场景，确确实实的让他这么大个男人都后怕了。
　　他想着想着，就顺理成章的想到了季晨的身上。再想着想着，那脑海里惨不忍睹的画面，就一个接一个的被那张娃娃脸挤出去了。还是好奇，好奇得不得了，好奇到现在想找个能帮上忙的人，不说把他的情况查个一清二楚，好歹也得提供一些线索，才能让他那颗躁动的心消停下来。
　　这头正想着，那头他的手已经将电话拨出去了。
　　能在这三更半夜肆意骚扰的人，恐怕也只有那位他最信任的发小了。听筒里响了两声，电话接通了，还没等他开口，对面就传来了比他还精神百倍的声音：“你大晚上的打电话是又见鬼了？找我要雄黄还是艾叶？你上次要了十斤可还没给钱呢，哎你小子……”
　　“是是是，见鬼了见鬼了……”听着发小的声音，何云起这才有了种重回人间恍若隔世的错觉，他长舒了一口气，仿佛不被这人唠叨几句就不松快似的。
　　而何云起笑嘻嘻的应和倒让对面的人恐慌了起来：“……你见鬼了还这么高兴？怎么了？见到你那大客户说的书里的漂亮女鬼了？”
　　一提到舒兰的事，何云起觉得自己不便多嘴了，他巧妙地转开了话题，又故意将语气作出一副暧昧缠绵的模样：“哎……事关隐私，别多问。我这不是想你了吗！来打个招呼！”
　　“我呸！闭嘴！呕！姓何的你是越来越恶心了……还好我这没开外放不然我媳妇……噢我还没媳妇，那我也得……呸！”成功将电话那边的人恶心了个够，这厢的何云起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一天了，也就这一刻能让他觉得放松下来。
　　何云起在床上翻了个身，直直地看着天花板。他不能预测未来，也决定不了别人的生死。但若是天理昭彰，一定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对于轮回与报应，他从来都深信不疑。
　　“对了，老于，打听个事。”电话那头嫌弃的骂声因为他突然正经的语调戛然而止，甚至连空气都在这一瞬间安静了下来。
　　“你咋又突然这么正经了……说吧，什么事？”
　　“那个……你听没听说过，有种人，会作法超度，身上带光的，一手拿个鸡毛掸子，一手拿个玉佩……”
　　“等等等等！什么玩意？一手鸡毛掸子一手玉佩？你遇着跳大神的了？都二十一世纪了，这么别出心裁的跳大神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啊。”
　　季晨要是知道在另一个人口中，他的除灵超度成了跳大神，恐怕白眼都要翻到后脑勺去，何云起不禁想象了一下少年的表情，又强压着笑意一本正经地描述道：“不是，是很大的鸡毛掸子，好像还能折叠，走的时候应该是收包里了。嗨呀……天太黑了我看不清，反正整个打开了一人多高吧……彩色的，超度的时候，还得把玉佩缠在上面……”
　　“那叫鸡毛掸子啊？你是不是文盲啊？那玩意叫旄节！”老于终于是忍无可忍，打断了何云起那莫名其妙的描述。真难为他了，就这前言不搭后语的，居然还真给他听出了点门道来。
　　电话的那头，传来了颇为无奈的声音：“你见着的，恐怕是渡灵者。”
　　渡灵者，略有耳闻。
　　何云起自小就能见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有些事他不好问，但不等于他没有好奇心。世上阴阳眼无数，不算稀奇，但是荣获阴阳眼二十六年，还能时刻保持一颗好奇心的人，可就没那么常见了。
　　他查过不少这方面的资料，从古到今，从中到西，以至于最后阴差阳错的对人心产生了兴趣，毕竟在最早的古希腊学说中，心理学是研究灵魂的科学，你且不管这灵魂还在不在活人的体内，至少这么一来，也算和“灵”攀上了点关系。
　　渡灵者，顾名思义，就是负责送走亡灵的人，平日里和普通人没有任何的区别，他们可能是在校的学生，也可能是写字楼里做报表的白领……他们有统一的组织，却没有统一的行动，任务分配给谁，谁就收拾东西出发罢了。
　　不过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份工作也不是那么好做的……正因为培养一个优秀的渡灵者极其耗费功夫，所以渡灵这一特殊工作的报酬也不会低。不过那都是坊间的传闻，毕竟大隐隐于市，也没谁真见过渡灵者，更不要说见证他们工作过程。
　　这么一个神秘的群体，每天都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处理着人们看不见的各类隐患，维持着阴阳两界脆弱的平衡。就这些，还是何云起在无聊时逛城市论坛看到的，里面的楼主自称认识渡灵者，说得头头是道，吹得天花乱坠，仿佛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员，是个一到深夜就准时登场的超级英雄。
　　不过说实话，这种帖子，对于见识过各种异象的恐怖片十级学者何先生来说，都只不过是茶余饭后的笑话而已。
　　但是谁又能想到，在今夜，何云起不仅见到了活生生的渡灵者，还全程围观了怨灵的超度工作，而且，他所见到的，是一个那样耀眼的而令人难忘的少年。他甚至觉得自己幸运得过了头。
　　电话那头的老于见他许久没搭腔，还以为自己话说重了伤了他的自尊，忙不迭地打起了圆场：“哎哎，你怎么没声儿了？我不是真的嫌弃你文盲……咱俩，不是半斤八两吗，我也就比你稍微渊博了那么一丁点儿……”
　　“那你说，渡灵者里，会不会有高中生？就是那种……特别好看的，看着特别乖的……”
　　“……”老于这刚开口的安慰，硬是被何云起一句话堵回了肺管子里，他给自己顺了顺气，用尽量温和的语气回道：“姓何的，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十二点半，按我们中医的说法你该滚回你的床上开始你已经迟到的肝胆排毒工作了，还有，我国法律规定你这样的老男人不允许对未成年人下手，我劝你自己撸撸睡。”
　　“别呀……你这不是答非所问吗，不许转移话题啊，你人脉广，替我查查……”老男人何先生早就已经习惯了发小的这张嘴，不仅没有生气，反而一个急转弯直接将话题拉了回来：“哎，你就替我查查，叫季晨的，看着特别小，跟个高中生似的……就是我说的那个用鸡毛掸子抓鬼的。”
　　那头的老于终于对他忍无可忍，“啪”的一声挂了电话，何云起拿开手机，悻悻地看了一眼通话时间，显然不放心，于是又把刚才着重强调的内容编辑成了文本，给老于微信短信各发了一份，这才心满意足地放下手机洗漱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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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副本更新完毕。
　　初来乍到请多指教，请问长佩可以偷偷骑三轮车上路吗？


第8章 城南（1）
　　八月快下旬，眼看就要到中元节了。
　　这是何云起一年一度的必休假，无论根据哪里的传统，无论百姓们过的是七月十四、七月十五还是七月十六，总之这三天，他是打死都不会在夜里出门的。
　　何云起的咨询室规模不大，除了他之外，还雇了个助理兼前台，名叫艾莎，主要工作是负责帮他安排预约和推掉预约。所以当他再三要求，一定要推掉这三天里所有预约时，助理小姐也确实如了他的愿。
　　如此力挽狂澜，表现优异的好员工，怎能不好好奖励一番？于是艾莎直接被他放了三天的带薪假。
　　何云起就不信这下还能有人在中元节找他加班。
　　倒不是他胆子小。从小到大，该见的，不该见的，其实也看得差不多了。只是这眼睛不是他能控制的，并不存在他不想看、不愿看，就可以不看的时候。一年到头的，是个人都会累，跟何况他体质特殊，常常被奇怪的灵体找上门来，这世上的心理咨询师千千万，给鬼做心理疏导还被拖欠工资的……也就何云起这倒霉催的独一份了。
　　当然费用是他自己不要的，不敢收，也花不出去。
　　七月十五中元节，鬼门大开，按老祖宗的传统，清明与中元，是要例行祭祀，以表达探望之意的。临近中元的这几天，何云起格外安分守己，除了日常骚扰老于催他打听季晨之外，他完全恪守了两点一线的平淡生活准则。
　　可就他安心休假拒绝出门的第一天下午，一阵夺命连环call袭来了。
　　刚开始，他选择无视这没完没了的电话铃声，可谁知对方态度坚决，打不了电话，就换成微信，微信不回，再换成短信……总之是连续轰炸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何云起不胜其烦，终于放弃了装死，打开消息一条条浏览起来。
　　这一看不要紧，出大事了。
　　梁天不见了。
　　梁天是何云起的客户，是市重点中学高二的学生，是个标准意义上的乖孩子，品学兼优那是基本要求，在家孝顺，在校合群，不仅能学能玩，还长得很帅……可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乖孩子，已经在他这做了一年多的心理疏导了。
　　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一部分乖孩子的通病——考试焦虑。
　　要何云起说这孩子也实在是把自己逼得太紧，好好的一个学霸，只要正常发挥，成绩就不会有太大的起伏，可这孩子偏偏就跟自己较劲较得厉害，无论大考小考，全都重视得如同生死之战。
　　这一年来，只有考试前的一周，梁天才会从辅导班和复习资料里抽出空来，赶到他这来与他聊上两个小时，以缓解自己的焦虑。虽然见面机会不多，可好歹也开导了他一年多的时间，何云起对这个好孩子的未来，还是抱有乐观态度的。
　　只要能熬过高考，趁着假期好好放松放松，将来无论学习还是生活都必将一帆风顺。
　　可他偏偏在夏天的尾巴消失之前，抢先一步失踪了。
　　发现他失踪的，是他常年在外务工的父母，他们的乖孩子梁天，以往不管多忙多累，一定会抽出时间给父母打个电话报个平安，而这个习惯却在前天突然中断了。
　　父母心想孩子可能一时忙于学习忘了联系他们，就回拨了一个电话，然而，座机没人接，手机已关机。
　　第二天依旧如此，这可让梁天的父母急坏了，他们查看了孩子的社交主页，发现他的动态更新也停留在了两天之前。梁天本来就不依赖社交媒体，所以他的动态很少很少，逢年过节能看见他群发个问候都十分难得。
　　可偏偏在失联之前的最后一天，他久违地更新了一条——
　　“开学之前，想去一趟城南妇幼，有同学朋友想一起去吗？”
　　看着梁天父母的消息，何云起心里很不是滋味，当他将消息一条条看过，拉到最底时，突然出现的动态截图更让他不安。这种不安，并不是被屏幕那边人的情绪所感染，而是从他直觉中浮出的焦虑。
　　城南妇幼，全称城南区妇幼保健院，是一家因为城市规划而搬到市中心的医院，已经搬了将近十年了。也就是说，现在的城南妇幼，指的是那家医院的旧址。一个废弃医院而已，没多厉害，也就只是以一己之力承担了这个城市八成以上的都市传说罢了。
　　所以这么个破医院，才会成为年轻人招魂、探灵、寻找刺激的圣地。
　　看梁天父母的意思，他们想让何云起根据现有的线索上城南妇幼看一眼，就当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们的孩子。两人此时身处外地，就算要回来也要耗费不少的时间，如果只是孩子贪玩，带回来稍微说两句也就是了，但如果真出了什么意外……
　　后半句不用想也知道，但是谁也不愿意外发生，便极有默契地按下不提了。
　　中元节、废弃医院、失踪的高中生……这几个要素加起来，拍个恐怖片不过分吧？
　　行吧，行吧……他认命了，命里注定的个不凡之人，是要承担一点这个年纪的人没有的伟大和悲凉。好管闲事的何先生，从来就没因为害怕而放弃作死，中元节也一样。
　　城南区妇幼保健院，距离何云起的家大概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别的不说，至少这一家人在与他相处的一年多里，他们从没有过不礼貌不妥帖的行为，从大人到孩子，全都保持着良好的教养。
　　也正因为有这样的家庭，才会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好孩子啊。何云起心下感慨，车窗外的景色在不断倒退，天色正逐渐灰暗，怕是不一会就要下雨了。
　　老天爷这是有意在为难他，恐怖片里都这么演，这叫烘托气氛。
　　所以他在下车之前就打定了心思，就在外面看看，呼喊几声，绝对，绝对！绝对不会让他的脚踏进城南妇幼的门槛哪怕一步！
　　当何云起终于抵达了目的地，看着出租车司机绝尘而去，连零头都给他抹了的时候，他心中是有那么点后悔……可人都到了，还能如何，他转头看向这座矗立在荒地中的建筑，即使是在天还没黑的下午，它的周围也透露着一股浓烈的阴郁。
　　大门早已荒废，枢纽处都已经断裂，锈迹斑斑的铁门歪成了落枕的模样，爬山虎顺着铁栏杆野蛮生长，已经自发建起了一堵阴绿色的围墙。何云起咽了咽口水，试着挪到旁边还露着洞的地方，伸长了脖子绕过绿墙打量起来。剥离的灰墙，夹杂着来探秘的人留在墙上的各种陈旧褪色的涂鸦，怎么看，都不像是最近有人来过的样子。
　　如果可以忽略满院子游荡的魂魄，他会更高兴的……
　　不过看起来没人，不代表里面真的就没有人。城南妇幼的主楼有七层，住院区已经被拆的差不多了，至于为什么主楼始终屹立不倒，这其中的传言可就复杂得多了，不敢拆，拆不掉，拆一半听见哭声等等传闻以月更的速度花样翻新，也不知道究竟该不该信。
　　如果梁天真的独自进入废弃的医院探险，又两天没有与家人联系，此时的他陷入危险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到底要不要进去看看，何云起又开始为自己在路上立的誓犹豫起来……
　　突然，一道白影从他的余光中一闪而过，奔进了院子里，他看得很清楚，一身白衣，纤瘦干净，个子不高，正背着背包，飞快地绕过坍塌的柱子，直接冲进了医院主楼。
　　真眼熟啊。看见那身影时，他的心都颤动了，这除了季晨还能是谁？
　　真巧，太巧了。
　　季晨到这来，至少能说明一个问题，这废弃的医院里，一定有些什么东西等着他解决。而何云起来到这，是为了寻找可能遇到危险的梁天，这么一想，这医院还非进不可了。
　　这就是天命，认命了！抬起头，脑袋上方的天色逐渐灰暗，一场大雨是在所难免了。何云起低下了头，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发了个消息：“老于，城南妇幼，我明天要是没给你报平安，你记得带人来捞我，我追求幸福去了。”
　　珍惜还有信号的时光吧。身经百战的何先生，将自己的衬衫扣子重新扣了一遍，头也不回的跟着季晨的身影，向昏暗的主楼冲去。


第9章 城南（2）
　　从踏入医院主楼的那一刻，何云起的心就开始不宁静起来。
　　院子里有不少游荡的东西，但是大多没什么危害，装作看不见也就是了。然而，当何云起做好了十分的准备，一脚踏进主楼时，他才发现这楼十分的不对劲。
　　昏暗的大厅里居然没有鬼。
　　一个都没有！
　　何云起赶忙揉了揉眼睛，试着在一楼搜索了一圈，却发现无论是布满灰尘的咨询台、歪斜的护士站，还是横在走廊中间的病床底下，都找不出一丁点鬼存在的痕迹。
　　这也太反常了。
　　一般来说，这样频繁传出都市传说的圣地，都必定是有些东西的。极阴之地，要么是一群往生者在此徘徊，鬼魂们抱成一团，导致各种怪象频频发生，要么……
　　就是这里只有一个。
　　但是这一个，顶得了十个，甚至百个。
　　何云起赶紧从兜里掏出眼镜带上，眼前的世界顿时模糊起来，行，就当自我麻痹，这样好歹安心些。
　　一楼大厅，大门已经彻底坏了，透光还算不错。地上满满堆积着灰尘与碎石块，何云起抬头，碍于眼镜的阻碍，他不得不眯起眼看天花板，白色的墙体涂层早就灰黄脱落，东一块西一块，跟生了溃烂似的，他向前走了不过几步，刚才站着的地方就“哗啦”一下又掉了一大块天花板下来。
　　何云起往旁边飞快地一挪步子，躲闪开来，才往深处走了几步，脚下一块脆弱的地砖又让他这一脚踩了个稀碎，发出了有气无力的“啪嚓”声。与此同时，咨询台正中的墙上挂着的早就停摆了的塑料挂钟，也凑热闹似的跟着掉到了地上，早就被氧化得松脆的外壳一下子碎成了粉，激起一小阵烟尘。
　　不行，还是得摘了眼镜……不然观察力减弱，不栽在鬼手上，也得栽在这危楼手上。
　　就在何云起摘下眼镜，视野从模糊转向清晰的那一秒，一个身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不过一米多远。
　　这突然出现的人影，可给何云起吓了一大跳，他条件反射地向后退了两步，又差点被地上横七竖八的砖块绊倒，踉跄了好一阵才终于稳住身形。抬头一看，那人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似乎对他刚才的反应感到无奈。
　　“你怎么在这？”两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了疑问，只不过何云起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尴尬，而对面那清澈的声音里更多的是无奈。
　　季晨的造型与那天夜里相比，几乎没有任何的区别，依旧是白色制服，黑色长裤，不过大概是因为要探索医院，他穿着和制服格格不入的运动鞋，肩上还是背着背包，不过这次的背包，看起来比上次的要重些，装的东西也多些。
　　“我……嘿，我是来找你的呀。”两人互相打量了好一阵，何云起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笑嘻嘻地主动向前一步，拉近了距离，“咱俩也算有缘吧，城北到城南的都能再见面。”
　　季晨显然对他这奇怪的套近乎不感兴趣，但也没表现出多大的排斥，依旧淡淡道：“是吗。”
　　见他并不排斥，何云起又向前进了一些，站到了季晨的跟前，这少年确实是比他矮了一个头，此时正微仰起脑袋看着他，这让差点忘了自己任务的何先生突然醒悟了过来：“开玩笑的，我是来找人的，我的一个客户……”
　　客户两个字一出，季晨便皱了皱眉，何云起捕捉到这个表情，立刻解释道：“是个高二的男孩子，爹妈联系不上了，自己发了个动态，说是来这儿探险……这不，我拗不过，只好来看看。”
　　季晨皱着的眉在一瞬间抹平了。
　　果然。何云起心想，这也难怪，第一次见到季晨时，他就在处理客户的问题，那位客户……简直可以作为“不省油的灯”排行榜的榜首，这次再遇，两人在这鬼气森森的地方碰了头，又是跟鬼怪相关的事，再掺和进一个“客户”，难免会让季晨想起些恶心人的东西来。
　　“一楼我看过了，没有东西。”季晨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块平板电脑，正低头一边划拉着屏幕，一边同他说着：“医院的主楼就这么一栋，环形结构，有五层楼，一楼和二楼是门诊，往上是住院部。”
　　何云起一边听着，一边悄无声息地挪到了季晨的身边，看向他手中那块发着微光的屏幕，上面是城南妇幼的资料，而且非常的详细，从医院基本的相关介绍到图文并茂的灵异传说，应有尽有。
　　这显然是经过了一番调查和搜集才整理出来的。
　　有备而来啊……看来这间废弃许久的医院，已经被渡灵者们关注到了。
　　何云起笑着同他搭话：“晨晨，你在一楼没找到什么东西，那你有没看到什么人？”
　　季晨显然还没习惯这么亲密的称呼，他划着屏幕的手停顿了一瞬：“……没有。至少是一楼，没有任何灵体的痕迹。”
　　他顿了顿，“也没有人。”
　　“那就……”
　　“上二楼。”
　　季晨没等何云起说完，直接点出了他的后半句话，顺理成章地接受了今天才第二次见面的何先生与他结成队友的事实。
　　两人绕着地上的石块和碎墙皮，向破败的楼梯走去。
　　废弃多年的屋子，连空气里都带着一股腐败的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动物死在了里面，一进入楼梯间，没了灯光的楼道便阴森得骇人。
　　两人放轻了脚步，慢慢向上走着，一边走一边仔细听着周遭的动静，生怕错漏了一丝细小的声音。
　　何云起一向保持着较好的卫生习惯，季晨就更不用说了，一身的白制服，这蹭着墙上哪块十年老灰都够恶心人的，两人并排着走在楼梯的正中央，好在这楼梯还算宽敞，这么走着算不上拥挤，也不至于疏离。
　　抵达二楼，医院早已看不出门诊部的样子，甚至比起一楼来更加破败和陈旧。
　　按照一般人探险的路线，大多能在一楼徘徊一阵，能走到二楼都算是胆子大的了，这么看来，这路恐怕会越往高层越难走。
　　天已经黑了，没了灯光的室内一片漆黑，呜呜的风声里还夹着淅淅沥沥的雨声，让人心里阵阵发毛。
　　即使是视力极佳的何云起，在这种昏暗到几乎看不清季晨表情的环境里，想要摸清道路也略显吃力，但是……他除了手机，什么都没带。
　　何云起拿出了手机，按亮了屏保，非常好，没有信号，果然如他所料。
　　“你把手机收了吧，我有手电筒。”季晨看了他一眼，一边说着，一边从包里拿出了手电，面上依旧是没什么表情。
　　手电投出光圈，照在布满灰尘的地上。随着光亮的增加，两人总算看清了二楼的大概。
　　楼梯出口处的墙面破损不堪，比一楼的更加陈旧，他们只是路过走廊时稍微贴近了墙壁，就引得上面的灰尘一阵阵往下掉，有些脆弱的墙体甚至噼里啪啦地剥落了下来，前赴后继地在他们身后摔成了粉尘。
　　看来过往许多到达二楼的探险者也只是到了楼梯口，根本没敢往里走。
　　走了大概半圈，何云起确实没看见任何异样，一楼是空的，二楼难道也是空的不成？他看向了身边的人，堆着笑开口道：“晨晨，你看二楼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话音落下，季晨也停了脚步，神色凝重了起来：“这不对劲。”
　　见他脸色不对，何云起也立刻收了再同他说话的想法，怕他分了心，真出现什么状况反而不好解决。
　　季晨黑着脸，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谨慎地迈着步子，轻轻向前走了两步，光束随着他的视线移向了一扇紧闭的门。那扇门上的灰尘没那么厚重，看起来，是不久前才被人碰过。难道梁天真的躲在这里？
　　何云起跟上去，借着光亮仔细地看了看门，那扇门正中间，大概正好到胸前的高度处，确实有一块模糊的印。像是厚厚的灰尘突然被人拂去一块，正好空出了几个手指的痕迹。
　　很明显，季晨刚才就是在盯着这块奇怪的痕迹。
　　“开么？”何云起将行动决策权交给了季晨。
　　“嗯。”季晨点点头，向后退开了一些，补充道：“小心点。”
　　都到这地步了，也没那些功夫顾及弄不弄脏的问题，何云起将手放在门上，试着发力，老旧的门栓发出沙哑的“吱呀”声，门开了。
　　一股呛人的尘土味伴着腐烂变质的味道，顺着门缝就冲了出来，熏得何云起往后退了好几步，季晨就在他的身后，立刻将手电的光打到了门缝处。
　　周遭的空气安静极了，仿佛连屋外的雨声都寂静了下来。
　　不知季晨如何，何云起是紧张得额头都冒了汗，他没看见有任何东西出来，无论是人是鬼，一个都没有。但越是这样的反常，越是让他不安，一颗心在胸膛里擂鼓一般地颤动着，如果这扇门的背后，是梁天也就罢了，这要不是……
　　等待的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没有，还是没有，什么都没有。
　　就在季晨打算抬腿将门直接踹开，已经抬起了腿的那一刻，两人的耳旁同时划过了一声惊呼。声音极其短暂，极其轻微，可在这寂静的空间里，这样的声音都显得格外扎耳……是吸气的声音！
　　两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对视一眼，立刻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季晨的手电转得极快，光柱一闪，对准回廊的深处。何云起没看到东西，季晨没感觉到东西，那么发出声音的，无论是人是鬼，都不能让他轻易地走了。
　　在这件事上，两人倒是出奇的默契，拔腿就追。空气中的灰尘被两人扬起的气流卷得飞了起来，视野随着手电的光不断的摇晃，走廊的第一个拐角近在眼前。
　　夏夜，被心跳遮盖住的雨声越来越响，就在两人同时转过拐角的一刹那，一道惊雷划破了夜空。
　　季晨手电光柱指向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一个惨白的人影。


第10章 城南（3）
　　一团惨叫炸响在黑暗的走廊里。
　　何云起先是心脏差点没扛住，紧接着脑仁都快炸掉了，他赶忙从季晨手里抢过手电筒，将道路正前方的东西照了个清楚，这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人。三个原本站成一条直线，现在抱成一团大喊大叫的人。
　　见此情景，何云起幽幽地叹了口气，道：“那个……”
　　然而大喊大叫的三人根本听不见他的声音，只顾肆意宣泄自己的恐惧，其中还有个女孩，她抱着左手边的男生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害得她右手边的眼镜少年也只好跟着她一起抱住了那唯一一个虽然没哭，但是嚎得比谁都大声的男生。
　　这场面，简直就是在深夜杀进了养鸡场的鸡棚。
　　“我说……”
　　除了哭喊没有反应。
　　“你们……”
　　女生甚至一边哭一边扯起自己脖子上装饰的领带擦了擦脸。
　　“给我闭嘴！”何云起不得不提高了分贝，太久没这么大声的叫喊过，这句命令式的话语居然差点就破音了。
　　“嘁……”
　　何云起猛地回过头去，克制的将电筒照到了一旁的墙上，借着墙壁的反光看向了刚才没绷住笑的季晨，此时的季晨已经恢复了一贯以来的面无表情，也定定地看着他，试图用这一本正经的样子掩盖住自己刚才发出嘲笑的事实。
　　“晨晨，给个面子，这么多同龄人呢。”何云起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真的没什么脾气，尤其对着季晨。
　　眼看面前的三个年轻人安分了下来，他重新顺顺气，借着打在墙上的光线打量起他们来。
　　三人都是高中生的打扮，现在是暑假，还没到穿校服的时候，所以他们的穿着也都十分个性化。
　　站在最前面的，是刚才被灯光照到的人，典型的高中生装束，上半身是白衬衫，下半身是白色的运动校裤，这一身的白，难怪被灯光照到会十分刺目。
　　躲在他右边的是一个女生，个子不算高，扎着高马尾，蓝色的T恤，穿着热裤，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此时正惊魂未定地抓着那少年的胳膊瑟瑟发抖。
　　最后一个也是男生，个子不算矮，留着蘑菇头，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但胆子实在是太小了，他躲在那少年的背后，一边发抖一边念叨着不知道什么经文，哆嗦得都跑调了。
　　这三个人都不是何云起要找的人。
　　何云起疑问道：“你们……”
　　“我……我们是来找……找同学的。”紧挨着衬衫男孩的女生率先打断了他的话，这大晚上的过来找同学着实不可思议，像是怕何云起不相信，她又立刻补充到，“我们是……是收到了他的消息才来的，是他约我们来的！我们……我们本来想，天黑之前就回去……结果，结果迷路了……”
　　迷路？这医院就是一个环形结构而已，一直往前就能走回原地，这也能迷路？
　　季晨向前走了两步，站在了何云起的身旁。
　　不是这么一对比，何云起都没发现，其实他和这群高中生比起来，倒是……更像个高中生。只是他脸上的淡定显得过于老成了，不然就算混入他们三个，也绝不会有任何破绽。
　　“所以之前那个屋子，也是你们打开的？”何云起问道。
　　“是……”一直哆嗦的眼镜男生开了口，他抬手退了推自己的眼镜，顺道摸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我们……想看看同学在不在里面，就推开了……不过我们没进去，我们实在是太害怕了！”
　　看这副战战兢兢的样子，也实在不适合继续用近似盘问的方式来向他们了解情况，只能带着小朋友们原路返回。来到了二楼楼梯口正对着的前台处，问了一圈，他们随身带着的东西里居然还能拿出几根蜡烛，看来是做好了来探险的充足准备了。
　　两人也不跟他们客气，将蜡烛全都点燃，放在摇摇欲坠的咨询台上，温暖的光线能让人身心暂时舒缓，只要不去看地上被拉得变了型的影子。
　　看他们都渐渐休整过来，何云起也不跟他们绕弯子，询问道：“你们来找梁天的？”
　　三个孩子顿时愣住，互相看了看，眼里满是疑惑。
　　他们沉默了片刻，一直不怎么说话的衬衫男生忽然开了口：“对，我们是来找他的……是他叫我来的。我们……我们是同一个班的同学。”
　　听到这里，季晨有些疑惑，他看了何云起一眼，又看了看缩成一团的三人：“你们既然是被梁天叫来的，为什么不等跟他接头，自己就先进来了呢？”
　　季晨说话的时候，看向的是戴眼镜的男生，后者愣了一秒，嗫嚅着什么，声音极小，根本无法听清。
　　何云起见他刚擦干净的冷汗又要下来了，赶紧换上工作时惯用的亲切笑容进行安抚，如果他们真是因为什么目睹了奇异恐怖的现象，才走入了这间医院，那此时只有让他们说出全部事实，才能进一步确定这间医院的情况，明确当下的情势。
　　“我们本来是在门口等着他的，可是……”唯一的女生哆嗦着，眼里满是恐惧和不安，“我们……我们在门口时，看见梁天，站在二楼的窗户后面，冲我们招手，他说让我们上来，就在……在那个屋子。”
　　梁天在二楼的屋子里？就是刚才他们经过的，门上有手印的屋子么？
　　何云起立刻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屋子，那扇沾满灰的门刚开了一条缝，还没来得及大开，门口地上的脚印也没有增加。
　　“可是我们上来之后，他不在屋里了！”女生的视线也随之移到了门口，但在何云起去踹门之前，她先一步开口阻止了他的动作，“我们想找他，就直接上了二楼……可是我们推开了门之后，没有看见人，那个屋子很小，躲不了人的……他肯定是躲起来了！”
　　眼镜男生听到这里，才如大梦初醒一般，啄米似的点头，连连道：“是是是……是这样！我们上来就没见他！那屋里太暗了，真的……我都，我都看不清……”
　　线索到这又断了。
　　何云起再次打开手电筒，慢慢走到房间门口，这次他完全没有迟疑，抬起一脚就踢开了摇摇欲坠的门，他这一下踢得不算用力，但门却“砰”的一声直接打到了一边的墙上，惊得三个孩子又是一阵战栗。
　　屋子确实不大，在手电筒的光照下，都不用看第二眼就能看清全貌，就是一间普通的杂物房，采光也不差，正对着门的地方，就是几扇推拉的玻璃窗，中间的那扇打开着，被风雨吹得呼呼作响。
　　确实是没人，还得继续找。
　　“怎么说，你们也该回家了吧？”何云起折返回来，对着三个小朋友温和笑道：“既然梁天不在这，你们又迷路了，那就让我们送你们下去，然后你们自己回家吧。”
　　季晨点了点头，补充道：“这里到了深夜恐怕不太平，还是回去吧。”
　　可是三个孩子听到了劝他们回家的话，却没有高兴到哪去，反而心事重重地互相看了看，谁也没有说话。
　　良久，一直话少的衬衫男孩才终于抬起了头，看着何云起的眼睛，严肃道：“我们不能就这么走了，梁天一定就在这间医院里，我们一定要找到他。他不仅是我们的同学，还是我们的朋友，让他一个人在这里，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总之，我们不能……就这么扔下他！你们就带着我们一起找他吧！”
　　“对……对呀！”眼镜少年似乎永远慢一拍的样子，人都说完好几秒了，他才磕巴着赞同，更是表决心似的狠狠举了举拳头，“他是我们的兄弟！”
　　“我是行知中学高二（3）班的方巧巧！”一旁的姑娘赶紧开始自报家门，她急切的眼神与衬衫少年一模一样，在介绍完自己后，她又马不停蹄的将剩下的两个少年一并介绍了，“戴眼镜的叫张继，另一个叫莫云泽，我们都是一个班的。”
　　季晨看了何云起一眼，似乎在等他确认这三位所言是否属实。
　　他那询问的眼神倒是让何云起心里莫名地生出了一种自信，此刻，决策权无疑是到了他的手上。
　　“梁天确实是行知中学高二（3）班的学生。”何云起给出了肯定的答案，礼尚往来，他也向这三位介绍了自己，“你们叫我……何大夫就是了。”
　　说出“何大夫”三个字的时候，季晨的嘴角不着痕迹地抽了抽，何云起看在眼里，更觉心满意足，便喜滋滋的伸出手去拍了拍身边人的肩膀：“这位是……”
　　“叫我学长就行了。”季晨抢在他胡言乱语之前做出了自我介绍，露出了一个难得一见的不带嘲讽意味的笑容：“我两年前就从行知毕业了。叫我学长，理所应当。”
　　原来季晨不是高中生？！
　　何云起的脸上只剩目瞪口呆四个字，他愣愣地看着季晨的脸，又看了看对面的三个货真价实的高中生，这位学长与其说是学长，还不如说是学弟更妥当。
　　可下一秒，何云起的惊讶就被喜悦彻底冲散了，两年前就已经毕业，那今年怎么着，也得二十岁了吧？
　　“那可真是太好了。”他心里默默道：“我还真怕耽误你高考。”


第11章 城南（4）
　　不只是何云起，三个小朋友也为季晨的话而感到惊讶，不过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过来。一个个将“学长”挂在了嘴边，叫得不亦乐乎。
　　这下倒是轮到季晨不习惯了，他脸上的笑容迅速消失，仿佛刚才就没笑过似的，重新换上了他那老学究一般严肃的面孔，这让何云起都还是怀疑，这孩子是不是带着两张脸，营业完了二话不说就把笑脸一撕直接揣兜里。
　　找人的路上，端着蜡烛总归是不方便的，几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吹熄蜡烛，统一用手电筒照亮前路，把二楼的另一半再巡视一次。
　　季晨和何云起打着电筒走在最前面，三人就紧跟在他们身后，虽然何云起尽量表现得温和平静，三个孩子也还是战战兢兢的不敢多话。
　　这就构成了一幅极其诡异的图画，一行五个人，一个话唠在滔滔不绝的找话题，话唠旁边的小学究冷若冰霜一言不发，剩下三个哆哆嗦嗦，被吓得只剩答非所问。
　　何云起笑眯眯，不断找话题打破僵局：“平时学习挺辛苦吧？”
　　“是是是……”张继连连点头应和，语气里满是真诚的敷衍。
　　“哪个科目最好啊？”
　　“那个……体育吧，好歹能写完。”
　　“你们学校体育还考笔试？”
　　“啊……噢！不是，是语文，语文……”
　　就在两人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谈话里，二楼很快就被巡视完毕，正如季晨对这层楼的第一印象，还是什么都没有。
　　楼梯口就在眼前，一行人停了下来，静静看着通往三楼的楼梯，谁也没有说话。
　　何云起看了看季晨，发现，后者也正在看着他，季晨的眼睛很有神，即使在昏暗的环境里也能看清，虽然是看不出什么情绪，可与他相处的这几个小时， 何云起竟然能通过他的眼睛大概猜出他的诉求了，此时他的眼睛正透露着询问的含义——他在征求何云起的意见，是不是要现在上三楼。
　　三楼是一定要上的，因为梁天还没找到，但一直跟着他们的这三位，也不能全然不考虑，思索再三，何云起带着季晨后退几步，让三个小朋友往前走。
　　方巧巧见状十分疑惑，她看看漆黑的楼梯间，又回头看看两个同学，迟迟不敢向前走去。
　　“你们走在前面，比较安全，万一踏空了掉下来，还有我们在后面撑着。“何云起温和道，“不然让我走前头，我这么高的个子，我一个没走稳， 你们不得被我砸回一楼去？”
　　三个孩子听了他的话，竟憋不住笑意，张继更是直接笑了出来，被一旁的姑娘一手肘顶得咳了两声，他又赶紧闭了嘴。
　　见气氛轻松一些，何云起也松了口气，他理了理衬衫，向后退了一步，作出了“请”的手势。看着三个孩子一个接一个的走上楼梯，季晨也赶紧把灯光对准了黑暗的楼道，跟在他们身后，一步一步地向着三楼走去。
　　三楼往上，就是医院的住院部了，住院部的结构与门诊部没差多少，同样是环形结构，楼的这面是下楼的楼梯口，与之对称的另一边楼则是上楼的楼梯口。
　　方巧巧走在了最前面，她的步伐十分缓慢，几乎是用纤细的双腿扯着身体一步一步向上挪，连呼吸都透着谨慎，转过弯，她还回头看了看，确定身后一直有人跟着，才继续往楼上走，这短短几十级台阶，她好像走了一个世纪。
　　和方巧巧相比，张继就显得丢脸多了，他跟在莫云泽的后面，还没走几步就差点摔个踉跄，要不是被何云起掺了一把，这小朋友恐怕就真连滚带爬的摔下去了。
　　当他带着张继来到楼梯间的拐角时，方巧巧已经成功到达了三楼，正站定了等着他们呢。
　　何云起哭笑不得：“你瞅瞅你丢不丢人啊，张继同学，人小姑娘都上去了，你一大小伙子跟我差不多高的，还得我搀着你走。”
　　“我这不是……”张继想替自己辩解几句，支支吾吾开了口，可他字还没吐几个，跟在两人身后负责照明的季晨便断喝了一声“不好！”
　　季晨的话音刚刚落地，方巧巧的右腿就以一种诡异的姿势向着一旁飞快的迈去，不，不是迈去，是像被什么东西紧紧的抓住，向一旁飞快地扯去！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个瞬间里，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方巧巧的尖叫声就已经炸响在每个人的耳边，下一秒，她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什么东西飞快地拖向三楼右边走廊。
　　“巧巧！”莫云泽第一个反应过来，一个箭步冲上了三楼。
　　但他还是慢了一步，伸出的手还没来得及握住女孩，她就已经被一股力量拉倒在地，飞快地拖拽起来。
　　方巧巧的右腿明显是被什么东西抓住了，她的身体在三楼满是灰尘的地板上被飞快地拖行，有好几次险些撞到地上的碎石和砖块，她一边发出惊恐的尖叫，一边竭力呼救，双手不停地挥舞，手指一用力，堪堪抓住了路径上被遗弃的长凳。
　　金属制的长凳被她这么一拖，跟着她一起向前滑了好长一段路，划出了一阵刺耳的噪音。
　　“撒手！”季晨一下子冲到莫云泽的前面，他刚才明明还在最后一个，还打着手电给前面的人照路，这下居然冲在了最前面。经过何云起身边时，季晨更是直接将手里的东西一甩——那手电筒被直直扔到了何云起怀里。
　　季晨冲了出去，快得仿佛一道闪电。
　　方巧巧被吓懵了，她紧紧地抓着唯一能够得着的东西，“铿”地一声，长凳卡在了走廊上，将能追上她的那条路堵了个严严实实，被吓到失去理智的姑娘，在听到季晨的断喝后，直到过了好几秒钟，才终于松开了手。
　　可长凳已经挡住路了，眼看着她就要被拖离视线，何云起也顾不得胆小的张继，沿着两人的步子冲了上去。
　　季晨跑得飞快，长腿一抬，丝毫不带减速的就翻过了长凳。下一秒，他的手伸进了随身携带的背包里，一把抓出好几截短棍。
　　他的手灵巧极了，脚上还在飞快地跑，手上就已经将几根棍子飞快地接在了一起，几声清脆的“咔咔”之后，一根长长的木杖已经攥在了他的手中。
　　那木杖从拿出来到组装完，仅仅花了几秒。
　　下一刻，季晨将杖子的另一段支了出去，而他离方巧巧仅一步之遥！
　　他厉声道：“抓住！”
　　方巧巧反应极快，立刻伸长了手，抓住了他递过去的一端，这一抓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死死缠住了木杖的底端。
　　何云起看见季晨被这力道带得几乎站立不稳，他更看见，在走廊的尽头，是一间没关上门的手术室，而此刻，那黑黢黢的尽头里，什么东西正闪着光。
　　何云起别的不敢说，视力绝对是一等一的好。他追在两人身后，尽力保持着速度和平稳，只为了给前面的人照出一条清晰的路。
　　他看得清清楚楚，大开的双拉门里，是一根一根的钢筋。
　　那些钢筋密密麻麻的排列着，织成了一块钉板，每一根都正正对着他。那是方巧巧不断滑向的，季晨几乎快要被拖拉得飞出去的方向！
　　此刻，女孩因为被季晨拽住，已经及时停下，正蜷缩在地上不停的颤抖，她被吓坏了，连哭声都没办法痛快的发出来。
　　而季晨，却因为这巨大的惯性，不受控制地向手术室飞去。
　　“晨晨！”何云起大脑一片空白，那可不是普通的钢筋，就算是普通的，用这样的速度冲过去，也很难说毫发无损的回来。更何况在这手术室的门内，每一根钢筋的顶端，都被打磨得尖锐，刚才手电照射它们时发出的闪光，正是来自这些尖利发亮的端头。
　　他不能让任何人，尤其是季晨，在这栋废弃的医院里受伤。
　　何云起一蹬腿，猛地向前飞扑去，在季晨冲进手术室大门前，果断地伸出了手，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背包。
　　他用尽了全力将季晨往回拉，但已经来不及了！这惯性实在是太大太大，何云起根本就不能仅凭自己的力量将季晨拉回来。
　　惯性还在继续，眼看着两人就要滚进去了，何云起心一横，仗着自己身材的优势，直接将季晨搂在了怀里。季晨本就比他小一圈，也纤瘦得多。
　　何云起抓紧时间，飞快地调整了姿势，试图用背部为他挡下这一击。
　　“不会有事的。”何云起心跳如擂鼓，耳边全是因他冲刺而带起的阵阵风声，但他依旧坚定地对自己默念着，“电视上滚钉板的都不会死，压强小，不会有事的！”
　　大不了就是挂彩，再大不了就是120，反正手机没信号也能打急救电话的。
　　“铿！”
　　一声沉闷的巨响爆发在何云起的耳边，这声音的波纹在空气中震动着激荡开来——
　　万籁俱寂。
　　时间仿佛静止，何云起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怂了，在最后的这一刻，他已经把眼睛都闭上了。
　　可是等了很久，他也没等到意料之中的痛感，他试着睁开一只眼睛，借着一旁掉落在地的手电，看清了怀里的季晨。
　　怀中的少年皱着眉，神情透露出几分吃力，他的一只手高高举过头顶，绷得笔直。纤瘦而有力的手臂，正死死地握着长杖的正中，那木杖就横贴着何云起的后脑勺，他只要稍稍往后靠哪怕一分，就能触碰到了。
　　而那木杖的另一面，此时卡在手术室的门上，分毫不差。
　　原来刚才的那声巨大的“铿”，是季晨用这木杖将两人稳稳卡下来时，与手术室老旧木门碰撞而发出的声音。
　　何云起的后背，已经贴上了尖锐的钢筋，他仅是稍微动动，就已经感觉到那顶端划过皮肤的触感。
　　这死里逃生的境况，已经逼得他的额角满是冷汗了。
　　“还好？”季晨抬头看了他一眼，即使是刚才目睹了何云起连滚带爬还怂得直闭眼的丢人一幕，他的眼神里也没有任何嘲笑的意味。
　　“还好，还好。”劫后余生的何先生长舒了一口气，惊魂未定地松开了手。刚才的那一切仅仅在几秒之内完成，不得不说是险象环生。现在缓过神来，他才注意到，两人保持的这姿势，是有那么几分尴尬。
　　不过季晨居然没有表现出任何介意，他向后慢慢挪了两下，撑起身体站了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长舒了一口气。
　　得亏他起来了，何云起也能向挪前一步，慢慢扶着墙站起来。
　　身后的手术室门口，已经残破的门框上，留下了季晨用木杖卡出的深深凹槽，凹槽边缘的墙壁甚至被那一下撞出了好几道裂痕。何云起难以置信，他细细看了好几次，又回过头看了看季晨瘦弱的身材，只得沉默着擦了擦额角的汗，轻声道：“没事就好。”
　　而一旁瑟缩在地上的方巧巧，却显然不是“没事”这两个字能带过去的。


第12章 城南（5）
　　追上来的莫云泽飞快地捡起掉落在一旁的手电筒，又赶到了女孩的身边，试图将她拉起来。
　　惊魂未定的女孩已经无法保持冷静了，她一把搂住男孩的脖子，瑟缩在他的怀里，颤抖地哭了出来。低低的抽泣声回响在空荡的走廊里，确实让人心疼。莫云泽与方巧巧，显然不是普通的同学，这位男同学，比在场的所有人都更关心这女孩的境况。
　　借着手电的灯光，四人聚成了一个圈。
　　方巧巧本就穿着热裤，露出大半截腿，这么在地上被拖行了一阵，右边大腿的外侧已经是一片灼烧似的擦伤，有好几处蹭到地上的碎石，已经被拉出长长的血口子，莫云泽心疼得眼睛都红了，干着急了好一会，他只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面前的两个成年人。
　　季晨二话没说，从包里拿出一瓶水，低声道：“忍着点，会疼。”
　　方巧巧抽噎着点点头，再一次将脸埋到莫云泽的怀里。
　　条件有限，只能进行简单的清洗。
　　而现在，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女孩腿上的伤已经让她没办法独立行走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抓紧时间，把她送到医院进行处理，不然年纪轻轻的，真落下什么毛病，闹出个感染之类的，后果不堪设想。
　　“算了……巧巧，我们……还是走吧。”莫云泽欲言又止，不敢再去看女孩腿上大面积的擦伤，他轻轻拍了拍怀中姑娘颤抖的脊背，劝慰道：“回家吧……”
　　何云起对莫云泽的话深表赞同，这群孩子重情义，要找梁天，慷慨陈词一番加入了队伍，这些何云起都看在眼里，他也能理解。
　　可是无论如何，他们也只是孩子，许多事不能自己做主。
　　更何况方巧巧受了这么重的伤，且不说是否会拖累他们，就算是为了不增加伤员，也该劝劝她回家去了。
　　“那小莫同学，你能带着你的女朋友回家去么？”趁热打铁，何云起立刻咨询了男生的意见。
　　“不行……我不能走！”方巧巧一听，着急起来，她疼得话都说不利索，却还是不管不顾地开了口：“我不能走……我……不能，不能走……”
　　“巧巧……”
　　“为什么不走？什么东西不让你走？”季晨把刚拧开的水灌了一大口，又休整了一会，状态也算是平复下来了。他在一旁沉默了好一会，听到这，才终于开口打断了这对小情侣的对话，“三楼，没有东西。”
　　没有东西？何云起诧异，不过仅仅一瞬之间，他就明白了季晨的意思。
　　如果有东西，他肯定也能看得见，根本不需要季晨提醒。这层楼已经跑了大半圈，确实……没有东西。
　　何云起完全明白季晨所谓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是两位小朋友可不一定清楚，渡灵者大多在夜里单独行动，很少出现大规模的集体出没，就算现在季晨不排斥自己，他处理起“东西”来，这几个孩子是肯定不能继续跟着的。
　　方巧巧停止了哭泣，她瞪着眼，任由瞳仁在眼眶里转了几轮，最终，视线定在了她身边的莫云泽身上，后者的表情却始终没多大变化，看她动摇，语气也愈发诚恳：“巧巧……我们回去吧，你的伤不能这么放着不管，就算找不到梁天……”
　　“学长建议你们，还是好好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季晨又灌了口水，将剩下的半瓶插进了背包的侧兜里，语气依旧平淡，他将手电一移，照向方巧巧右腿的脚踝，“那东西抓你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我……”方巧巧的目光顺着手电光圈停在了自己的腿上，光洁的皮肤上留下一圈紫红的瘀伤，她又缓缓抬起头，看向正前方那间静谧的手术室，黑漆漆的门洞，正是刚才差点将她吞噬的入口。
　　如果不是季晨和何云起拼尽了全力将她拉回来，此刻的她，恐怕早已被尖锐的钢筋刺了个贯穿，连条命都不会留下。
　　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再一次喷薄而出，方巧巧嚎啕大哭道：“他想杀了我……想杀了我！”
　　何云起和季晨异口同声道：“他是谁？”
　　“……梁天。”犹豫一阵，莫云泽终于开了口，他将怀里的姑娘搂紧了几分，眉宇间满是无奈与愤怒，他咬了咬下唇，重复道：“梁天，要杀了我们。”
　　仅仅七个字，却像七颗接二连三炸响的炸弹，让何云起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梁天失踪两天了，他最后一条消息，将线索指向城南妇幼这间废弃已久的医院，而他的三个同班同学，在他失踪后的两天，声称收到了他的邀请来到了这里。
　　一幢废弃多年，常年占据都市传说榜首位置的医院，居然在中元节的当天，这个阴气最盛的日子里，找不到哪怕一个能构成威胁的灵体，这件事本就匪夷所思。
　　何云起的脑海里突然就回想起了梁天的模样。
　　那个孩子乖巧，略内向，但一直以来都彬彬有礼，极有教养。
　　他怎么可能……
　　比起何云起的震惊和思虑，季晨这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就显得冷静多了，他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根棒棒糖叼在了嘴里，他蹲下来，与抱在一起的男孩和女孩平视，道：“既然要杀你，为什么不跑，这栋楼里难道有东西拦着你们，不让你们走？”
　　方巧巧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抽噎着深呼吸了好几次，也不知是身上的伤疼得厉害，还是心里的委屈无从宣泄，在与身边的少年对视了许久后，她才颤抖着将一切和盘托出。
　　中元节的前两天，方巧巧和另外两个同学同时收到了梁天发来的消息，是一条发给他们的探险邀请。
　　方巧巧和梁天并不算特别熟悉，只是同一个班上，打过几次照面的同学而已，他们三人中，如果非要说关系好，那与梁天关系最好的，大概就是莫云泽了。而方巧巧是高一下学期期中才与莫云泽正式交往的。
　　所以当她看到这条邀请信息时，她根本就没当回事，权当是同班同学闲得无聊的恶作剧罢了。
　　可到了中元节的这天早上，方巧巧的手机再一次弹出了梁天的消息：
　　“今晚六点，城南区妇幼保健院门口集合。如果失约，你一年前做的事，就会被全世界知道。”
　　一年前？这三个字，让何云起的困惑又加深了几分，他总觉得这个时间点十分的熟悉，似乎有些什么关键的信息藏在其中，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偏偏什么都想不起来。
　　方巧巧没有继续解释一年前的事，而是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抽抽巴巴地阐述着自己故事。
　　很明显，她有顾虑，也有隐瞒。
　　当她如约来到城南这间废弃医院门口时，才发现收到邀约的不止她一个人，还有与她同班的张继，以及她的男朋友莫云泽。三人一接头，才发现，原来每个人收到的消息都是一样的，如果不到，一年前做的事就会被全世界知道。
　　而在他们接上头的那一刻，三人的手机又同时收到了梁天的消息：
　　“从一楼走到五楼，完成探险，或者找到我，不准告诉任何人。”
　　“所以你们一年前到底做了什么？”季晨直接打断了方巧巧的话，他直直地看向了她的眼睛，语气里不知为什么，有那么几分逼问的意味。
　　“我们……我们……”方巧巧知道事情瞒不过去了，她的脸一会白一会青，脑袋低垂，不敢与季晨的目光对视，仿佛干了天大的亏心事。
　　“我们不是……靠自己考进重点班的。”
　　……
　　“就这样？”
　　何云起目瞪口呆，这是什么理由，就因为怕这个，所以横跨了大半个城市来到城南？就因为这么个理由，三个高中生，就敢顶着中元节的森森鬼气，抱成团，进入都市传说榜首的废弃医院探险？
　　这年头的中学生，一个个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东西？！
　　可能是何云起诧异的表情太过夸张，即使在这么昏暗的走廊里，都能被人看得清清楚楚，莫云泽结结巴巴地补充道：“你们……可能不知道，我们学校，对这种事情……管的特别严，只有重点班的学生，才有资格拿学校特设的行知奖学金。那个奖学金只要是重点班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可是，进重点班，就特别的难，特别特别难！一旦被发现作弊，后果会……”
　　“我们在一年前，靠……靠打小抄……还有……”方巧巧心虚到了极点，她嗫嚅道：“我们进了重点班，就得有人走……班里就这么多座位，倒数的，会被挤出去，安排去普通班。梁天的同桌，就在那时候去了普通班，没过多久就……”
　　“……自杀了。”
　　空气在这一瞬间沉默了。
　　何云起适时地回忆起初见梁天时的情形，一年前他来到自己面前时，确实有着非常严重的考试焦虑。这种毛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能轻视。它就像现代都市人都多多少少拥有的亚健康状态一样，笼罩在每一所学校，尤其是重点中学的上空，是一团挥之不去的乌云。
　　也就是说，当初张继、莫云泽和方巧巧，利用作弊的手段争取了重点班的席位，而行知中学的淘汰制，注定了要送走成绩不理想，或者在期考中发挥失常的学生。于是梁天当时的同桌，就是被这三个孩子挤占了名额，才不得不离开了重点班。
　　季晨在一旁淡淡道：“你或许不能理解，但是行知这所学校就是这样的。”
　　森严的淘汰制，将学生们分成了好几个阶层，层层鄙视链过滤下来，好好的中学就成了残酷的牢笼。
　　人往高处走，谁都不想留在这小社会的底层，于是学生们纷纷拼了命往上爬。虽然被抓住作弊可能面临大过甚至开除的严苛惩罚，但心智不成熟的高中生长期处于这样的高压环境，很难不滋生出富贵险中求的想法。
　　被刷下来的淘汰者，注定要意难平。
　　只是梁天的这位同桌，选择了用最激进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个家庭就此损毁，性格内向的梁天也因此失去了自己唯一的朋友。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将这三位小朋友送出去，该处理伤口的处理伤口，该回家的回家……
　　何云起想到这，觉得少了点什么，他抬头环顾了四周，又看了看已经将方巧巧背在背上的莫云泽，突然挺直了腰背。
　　这该死的，怎么现在才反应过来！
　　“张继呢？他怎么没跟过来？”


第13章 城南（6）
　　何云起这一嗓子，可谓惊醒梦中人。
　　莫云泽背着人，走不了多快，只能尽量跟紧前面的两人，赶回刚才的楼梯口。
　　张继显然是不可能还在这的，空空荡荡的走廊里，连脚印都没留下一个。
　　何云起有些烦躁：“你们谁知道张继的电话，给他打个电话！”
　　“何……大夫，我们没信号啊。”莫云泽犹豫片刻，让方巧巧从他衣服口袋里掏出了手机，确实是一格信号也没有。
　　楼里没有信号，也没有脏东西，那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栋楼变得如此诡异？梁天一个普通的高中生，真有这么大本事布下这么一个局么？既然没有脏东西，那就下楼出门去，门外总该有信号了吧？
　　这么想着，何云起立刻冲着两个孩子下了指令：“下楼，我们出去。”
　　“哎！”两人应了一声，莫云泽为了让女孩能在背上待得安稳些，还特意将她向上颠了颠。
　　就在他们一条腿已经迈向楼梯间时，一旁沉默许久的季晨开了口：“有信号了。”
　　这怎么又有了？
　　何云起回过头，却发现季晨并不与他们站在一起，而是站在离他们稍远的一个角落里，手机的亮光自下而上，照在他的脸上，让面无表情的娃娃脸带上几分阴恻恻的气质。季晨将手机屏幕转了过来，何云起一眼就看见，屏幕最上方的信号格正微弱的闪烁，在二格和三格之间颤动着。
　　他赶紧掏出自己的手机，又看了看方巧巧的手机，不对劲，还是没有信号。
　　何云起试着向季晨的方向走了两步，双眼紧盯着光秃秃的信号格，每当他走近一步，一马平川的信号格就会摇晃一下，终于，他走到季晨的面前，信号微弱的生出了两格，下一秒，他的手机就传来了震动，是今天还没来得及查收的天气预报。
　　果然有信号，可是为什么只有季晨这里才有信号？
　　“这是……信号屏蔽器！”方巧巧看明白了，她立刻反应过来，“行知的校园里，每个教室都有这个，前门一个，后门一个。是用来屏蔽信号的，让我们没办法用手机。”
　　“这不可能啊。”莫云泽疑问道：“信号屏蔽器是要通电的。这间医院废弃十年，电力系统早就老化崩溃了，怎么可能用得了呢。”
　　所以只有季晨身边才会有了信号，何云起恍然大悟。
　　高中时，何云起读的并不是什么重点中学，他只是恰好在一个还过得去的公立学校，保持了三年的全年级第一而已。“快乐学习，阳光成长”这八个字，是他父母秉持的教育理念，不得不说，在如今这个不考不见真功夫的社会里，何云起能一骑绝尘考上重本，可能真是全靠命好，以及天赋加持。
　　高中三年就没离开过手机的他，只在考试的时候见识过所谓的信号屏蔽器，然而他没有作弊的习惯，也没有作弊的必要，自然就见识不到这玩意儿的威力了。
　　这间医院里没有电力系统，所以信号屏蔽器是不可能通电使用的，如果要让它发挥功效，那就只能用柴油发电机，或者使用的就是充电的款式。柴油发电机的噪音很大，如果在这放了一台，哪怕是个聋子，光靠摸墙感受振动都能找到它。
　　显然，随着时间的逐渐拉长，又或者是布局者的计算失误，信号屏蔽器的电量快要用光了，屏蔽功能正在逐渐衰弱，所以才出现了没有被遮蔽的盲区。而季晨所在的角落，正好卡在了盲区之内。
　　这不就证明了，这栋医院里，根本就没有鬼么！
　　“有了有了，有信号了！”莫云泽仅是往回走了一小步，他背上的方巧巧便兴奋的叫了出来，信号来了，他们的猜想是对的，信号屏蔽的范围正在逐渐的缩小。
　　她飞快点开了联系人界面，准备给张继打个电话。
　　在指尖按向通话键的前一秒，她的手机响了。伴随着嗡嗡地震动声，屏幕上出现了深蓝色的界面，屏幕中间，小小的电话图标不停闪烁，向右滑接听，向左滑挂断。
　　而连接着电话另一端的来电者，是梁天。
　　“是梁……梁梁梁梁……”方巧巧一激动，结巴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莫云泽空出一只手，从那颤抖的手里接电话，二话不说就滑向了接听键。
　　电话的那头一片寂静，似乎也在等待他开口，两人僵持了几秒，嘈杂响声后，传来的是梁天疲惫而沙哑的声音：“五楼，上来。”
　　仅仅四个字，通话便结束了，只留下挂断电话那一瞬传出的“嘟”声。
　　四人沉默了一会，两个孩子此时是真不知该如何是好，而季晨从刚才开始就没做出过任何的决定，毫无疑问的，何云起成为了目光的焦点。
　　他思忖一会，拍板做了决定：“上去吧。走楼梯，不要探索了，三楼刚才的事恐怕也跟他有关系，既然他能打电话来……”
　　何云起停顿两秒：“那么张继应该已经在他的身边了。”
　　说出最后一句时，何云起犹豫片刻，以重新整理措辞。
　　他不想用“被他带走”或者是“在他手上”之类的充满威胁性的词语，他始终不愿意相信，也不敢相信，那么内向谦和的好孩子，会为了伤害自己的同班同学而布下这么一个局。
　　从三楼到五楼，明明只有两层楼梯，四次转角，一行人却走得格外艰难，两个孩子的心情如何，何云起没法揣测，通过手电微弱的光，他能看见他们脸上的担忧和恐惧。
　　朝夕相处的同学走到了这一步，实在是让人唏嘘。
　　五楼到了，这是医院的最后一层，也是最少有人能走到的一层，再往上就是医院的天台了。季晨仍旧叼着他的棒棒糖，刚才那根木杖已经被他重新拆卸，放入了背包里。他双手捧着平板，定定的看着他搜集来的医院平面图，纤长的手指按住一滑，将局部放大展示，他指了指远处散发着微光的房间：“那里，五楼会议室。你们要找的人应该就在里面了。”
　　两个孩子顶着胆怯向前缓步走去，何云起怕他们再有个三长两短，便跟在了他们后面，而此时，他却注意到了季晨的不对劲——
　　走廊的两边都是病房，病房的门有好有坏，好的看起来还算是个正常的木门，而已经损坏的则是露出各式各样的窟窿，更有甚者直接碎得只剩一半，这要是进门，都不知道是要跨过去，还是钻过去。
　　而有一扇门，在五楼一众残破不堪的病房门之中显得格外扎眼。
　　医院的建筑和装潢大多是白色，即使废弃多年，这些沾满了灰的破旧木门，还是能看出些许白色的痕迹来，可偏偏在一众灰白色的门中，藏着一扇稍稍靠里的深红色的门，它看起来并不像病房的门，也不太像是卫生间，更像是杂物间之类的地方。
　　而季晨在路过那扇深红木门时，将视线移向了它，并且让视线停留了至少三秒。
　　何云起这才想起来，季晨其实完全没有必要陪着他们寻找梁天的。
　　他不认识梁天，也不认识这三个半路杀出的孩子，硬要攀学长和后辈的关系也说不通，毕竟季晨毕业后他们才入学，是根本打不着照面的。
　　何云起虽然自来熟，但他绝对没自恋到这个地步，季晨与他不过两次照面，是不可能为了他而留下来忙前忙后到这个时间点的。
　　一天之中阴气最重的子时很快就要到了，而渡灵者要完成工作，绝对不会找一个一年之中鬼气最盛的日子，再从这个日子里找一个阴气最强的时辰。人为增加难度，嫌命长吗？
　　季晨拿起手机，大大的二十三出现在了屏幕上，他的眉不着痕迹地皱起，又飞快地平复，尽管如此，何云起还是能从这细微的表情变化中察觉出，他有些焦急了。
　　走廊尽头的会议室，虚掩的门缓缓打开。
　　伏在莫云泽背上的姑娘发出了惊惧的抽气声，没等少年托住她的手松开，她就连着挣了几下，一瘸一拐地跳了下来。一旁的男生赶紧揽住她的肩膀，怕她站立不稳摔了，更是为了拦着她，不让她往屋子里前进一步。
　　两人无法掩饰地颤抖，本就负伤在身的方巧巧更是如同筛糠。
　　何云起往前走了两步，将会议室的门打了个大开。
　　梁天正坐在一旁的桌子上，那桌子怎么说也有十年没有清理过了，上面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夹杂着蜘蛛网，和其它叫不出名堂的垃圾碎屑。他歪过头，面无表情地看向门口。
　　除了身旁一盏还算明亮的应急灯，他手里还拿着一个强光电筒，强烈的白光，照在屋子正中间的人身上。
　　那人跪得笔直，连腰都不敢弯一下，而他的周围，是密密麻麻排成一圈的利刃，每一把都闪着森森的寒光。那些刀子就直直的插在那人的周围，将他包围在中间，构成了一个用刀刃搭建的囚笼。
　　被困在囚笼中的，正是突然失踪的张继。
　　这个三人中胆子最小的少年，已经被吓得一身冷汗、眼泪鼻涕满脸糊了。他的眼镜花了一片，看起来倒是没什么外伤，他脸上苍白，黑白分明的眼珠不断颤动着，分明是在向上看着什么。
　　何云起顺着他的视线抬起头，却发觉那上方竟悬着好几把锐利的刀子，那些刀被固定在一盏破旧的灯架上，已经锈迹斑斑的灯架不时向下落着碎屑，而固定住灯架的，是一根细小的、脆弱的、看起来就不结实的沾灰麻绳。
　　以刀架颈，如履薄冰。这八个字，就是张继此时的写照。
　　※※※※※※※※※※※※※※※※※※※※
　　你们不要对我有什么误会！我是不可能永远日更九千的！


第14章 城南（7）
　　“梁……梁天！你别……你别这样！是我们不好……”方巧巧实在是控制不住了，她双膝一软，完全顾不得自己腿上被磨出的大面积擦伤，直直地跪在了门口，眼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你们哪儿不好？”梁天歪了歪头，看向方巧巧的眼神却依旧冷漠，完全不像何云起熟悉的那个他，“说呀？”
　　“我……我们，我们作弊，我们进了重点班，我们抢了她的位置，是我们的错，都是我们的错！”方巧巧想要嚎啕大哭，又不敢哭得太过放肆。眼眶早就承载不住恐惧的泪水，她却依旧瞪着眼睛看着梁天，试图让自己的道歉和忏悔看起来更真诚，她在恐惧和克制之间来回摆动，极力寻求着达到稳定的平衡点，“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她……她……”
　　“哈哈……哈哈哈！”方巧巧的道歉被梁天悲凉的笑声打断了，梁天冷漠的眼睛下，是一张带着苦笑弧度的嘴，再加上他极其悲戚的眉宇，整张脸在白冷光的映照下更加阴森恐怖，“没想到什么？是没想到她会被你们三个挤出去，还是没想到她会就这么没了？”
　　“是我不好，我没劝住巧巧……”莫云泽打算将责任转移到自己身上，从而削减梁天对女孩的敌意，可他的话也没能说完，就再一次被梁天的歇斯底里打断。
　　“没劝住什么？嗯？”疯狂的少年从桌台上跳了下来，那破旧的桌台晃得厉害，连带着桌上的应急灯一起颤动起来，墙壁上顿时映出了一连串摇晃的影子。
　　“你是没劝住，你没劝住你自己，暧昧不明，让陈潇喜欢你！”梁天的第一指，指向了试图将方巧巧拉起来的莫云泽，仅仅一瞬，他完全没留给后者任何辩白的时间，一甩手指向了跪坐在地的女孩，咆哮道：“你呢！你他妈跑去学校论坛发帖，说陈潇休学两个月是怀了孩子要打胎！你当我瞎？！”
　　“我……”方巧巧和莫云泽握着的手突然就松开了，两人面面相觑，眼神里露出的难以置信倒是极其统一。
　　“你……你当初跟我说是陈潇缠着你不放的！”
　　“不是，巧巧，你听我说……”
　　梁天显然没空搭理他们的纠葛和矛盾，将目光刺向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张继，冲着他的脸就是狠狠一耳光，怒道：“你呢？你喜欢陈潇，就天天跟着骚扰，得不到，你就帮着方巧巧添油加醋的散播谣言，你是不是以为你拿左手写大字报，就没人看得出来那字是出自你这狗爪子？嗯？”
　　“我问你们错哪了，一整夜了，你们才想起来自己作弊？”梁天突然从肺腑里爆发出一阵笑声，他的表情扭曲得更加可怕，变得越来越不像他，足足十秒钟，他笑得快喘不上气来。
　　笑过之后，他脸上的表情突然定格，像是被谁按下了暂停键，整个人僵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眼睛是最先动起来的，随后是脑袋，他歪了歪头，将屋内一行人环视一遍，轻声道：“是，承认作弊，可比承认杀人，要轻松得多。”
　　一瞬间，这间会议室成为了梁天一个人的舞台，他在控诉，他在宣泄，没有任何人敢插嘴，也没有任何人敢让他停下。
　　何云起十分肯定，梁天一定是受了什么刺激才会变成这样，他从前从不是这样偏激的人，也曾听他提起过陈潇，那时的他提到这个人，面上没有任何仇怨的神色，只是带着悲伤和遗憾，他说这是自己的一位朋友，关系很好的朋友，只是已经不在了。
　　但何云起从没想过，这轻飘飘一声“不在了”背后，是他一年以来的隐忍，和往自己心头不断施压的层层重负。
　　陈潇死去，最难过的，最自责的，除了她的家人，就是离她最近的，与她朝夕相伴同桌梁天了。
　　“云哥，你知道吗……”梁天红着眼，突然看向何云起，他面对三人时暴戾的神色突然悲戚起来，眼眶里带了水光，与刚才张牙舞爪的他简直判若两人，“陈潇，她上个月来找我了，她把什么都告诉我了，她说自己很痛苦……说自杀而死的人，根本入不了轮回，她每天都在……都在重复着自己死去的那一刻，她说自己本来能活到八十岁，现在要每天重复一次自己死去的过程，直到她八十岁的那一秒！”
　　“我多想……她能回来，我知道不可能了，可是我……”梁天的眉毛因为暴怒，挤成了一个狠戾的形状，他像极了下一秒就要暴起伤人的野兽，“我没来得及送她最后一程，我得让她安安心心的离开。一命换一命，我从一楼到五楼，设置了那么多的东西……哈哈，为什么还能让你们三个活到现在……为什么？”
　　何云起听着他的话，一时竟判断不出真假。
　　自杀确实是重罪，可是事情过去快一年了，如果陈潇真有冤屈无处申诉，早该在头七或者尾七就把事情交代清楚，绝不可能拖到一年之后，一年，能发生的事情可太多了，足够让人忘记自己犯下的过错，甚至淡忘携手并肩的朋友。
　　可是当务之急是让梁天冷静下来，绝对不能让他做出傻事。他是个高二的学生，只有十七岁，处于高二的下半学期的他，马上就要进入高三，去面临人生的大挑战。
　　在这个关键的节点上，绝对不能让他因为一时的偏激和冲动，而毁了自己的人生。
　　可这剑拔弩张的架势，到底得从哪开始劝起……何云起的大脑飞快运转，灵光一闪，他斟酌着开了口：“梁天，我之前不是告诉你吗，我的眼睛，能看到你看不到的东西，你还记不记得？”
　　一旁的季晨不着痕迹地挑了挑眉。
　　“……”梁天闻言愣了愣，思忖几秒，他的眼睛突然放光，激动得声音都颤了起来，哆嗦道：“云哥！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你能看见她！你能看见陈潇？真的吗？她过得好吗……她……”
　　“她说……”何云起往前稍稍走了两步，眼神有意无意地向着梁天的肩头望去，还侧了侧头，好像在聆听着什么，他尽可能地放缓语气，道：“她说……希望你，不要忘记她，不要忘记你们一起种的含羞草，还有……好好活着，考上大学，带着她的那份一起活下去。”
　　“含羞草……”梁天一愣，苍白的脸上骤然滑过两道水痕，他哽咽了，那一刻，他的表情，已经说不清是喜悦还是悲伤，他坚信自己等到了久别重逢的故人，而且就在他的身边。
　　对，就是这样，何云起又向前走了两步，试图对梁天进行进一步的安抚：“她就在你身边，她不希望你因为她而做错事，这样她会很自责，会没办法好好离开的。”
　　梁天的声音颤抖得拼不出一句囫囵话来，他哭道：“可是她，她告诉我她过得很不好，她走不了，她不能投胎转世，她是死在这间废弃医院的……如果，如果不让这三个人渣在这偿命，她根本无法离开！”
　　不行，又绕回来了，再这样下去，梁天恐怕会直接暴起，四个孩子的人生就算是彻底的毁在这了，得赶紧想想办法……
　　“陈潇就在这，我证明给你看。”
　　沉默许久的季晨突然开口，何云起猛地转身，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只见季晨将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左手食指和拇指微微用力，轻轻地弹了一下戴在右手的黑曜石手串。
　　季晨的动作极小极快，在旁人看来，他就像只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袖口而已，手串在被他轻轻弹过之后，也跟着微微颤动了一下，一闪而逝，不仔细看，根本不会察觉这细微的异动。
　　手串的珠子偏大，与季晨纤瘦的手腕格格不入，戴在他的手上，倒有种孩子偷了长辈东西玩的既视感，总而言之，根本不像是他的东西。
　　下一刻，寂静的室内起了风，是微风，是轻柔的带起一阵淡淡花香的微风，在室内一圈一圈的打着转，满屋子都是玉兰花清雅的气味。
　　在场的人可全都懵了，刚才险些翻脸的小情侣又被吓得抱在了一起，陈潇要是真回来了，这些害过她的人会有怎样的下场，他们想都不敢想！
　　“陈潇，你在的话，就把我左手边的第三扇窗户关上，轻轻地关上，不要摔。”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一旁的窗户，左手边，正数第三扇，那破旧的窗户正被与打得劈啪作响，而季晨话音刚落，破旧的窗户就发出了“吱呀”的声音，那窗扉慢慢地，被什么人一点一点地拉了回来。
　　“陈潇……陈潇，真的是你吗！你……”梁天手足无措，他赶紧摸了把脸，又局促的在原地转了一圈，这才想起来自己刚刚坐着的桌子有多脏。他手忙脚乱的在自己的裤子上拍了好一阵，才慢慢地走近那扇窗户，冲着空荡荡的窗边伸出了手，“你……”
　　“陈潇，梁天很想你，你可以跟他握握手吗？”季晨盯着窗边，手指不着痕迹地又弹了一下手串，叮嘱道：“一下就好，别怕，他的阳气伤不了你。”
　　一听可能会伤了陈潇，梁天立刻往后退了三四步，甚至将双手背到了身后，比刚才刚加的局促了，他瞪大眼睛，看了许久，也没能找见他熟悉的影子。这使得他只能求助于一旁的何云起和季晨。
　　季晨用余光瞥了他一眼，道：“陈潇说，她希望你能照顾好自己。”
　　“我……我会的！”
　　“不要再吃冷掉的早餐了。”
　　“好！”
　　“记得你们的含羞草，别养死了。”
　　“没死，没有死，在我的阳台，种得很好，很茂盛！”
　　“还有……”季晨顿了顿，语气严肃起来，“这三个人，每年清明和中元，都必须在家，面朝东南方，默念着陈潇的名字给她磕头赎罪。”
　　何云起趁热打铁，生出了一股班主任的气势来，冲着地上的三个劈头盖脸就是一声断喝：“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听见了！磕头，这就……这就磕！对不起！对不起陈潇！”方巧巧都被吓傻了，立刻冲着窗户跪好，顾不得地上有多脏，使劲地磕着头。
　　余下的两个男生见她都磕上了，赶紧有样学样，张继原本被困在刀子阵里，此刻被梁天威胁着挪了出来，“扑通”一声跪在了窗子前，磕得那陈旧的木制地板“咣咣”作响。
　　季晨飞快地扫了一遍跪成了一排的三人，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偷偷地捻了捻手串中的一颗珠子，屋内顿时狂风大作，吓得三个孩子抱在一起，一时哭嚎声四起，张继更是连哭带喊的快把“对不起”三个字嚎成歌了。
　　还是你厉害。何云起看了季晨一眼，又瞥了瞥飘在身旁的白影，默默地舒了口气。
　　季晨慢悠悠地开口：“陈潇问你们，当初那件事，你们三个，到底是谁起的头？谁害她害得最狠？现在全都说明白。”
　　跪着的三人抬起头，互相看看，方巧巧磕得太狠，白净的额头上都红得突出一块来，正眼冒金星呢，一听季晨的话，便什么都顾不上了，立刻把自己身边搀着自己的莫云泽推了个踉跄，指着他哭诉道：“是他！他告诉我陈潇喜欢他，我……我当时也喜欢他，我才这么做的！我没想过！我没指名道姓！我就说了高一（3）班的某某女生！我不知道会有人把陈潇的名字给戳出来！”
　　“巧巧你说的什么……”莫云泽一把被推得坐在地上，他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向自己的小女友，他自认为是这件事里过错最小的，怎么突然就被自己人拦了一道？可这毕竟是自己的女朋友，怎么也不能把气撒她身上。
　　少年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左右气不过，最后竟从地上捡起了碎石块，冲着一旁还在使劲磕头的张继砸了过去，怒骂着：“抖出陈潇名字的明明是他这个田鸡，那号都是他上网买的！头像是他自己拍的！”
　　“我……？！”张继的反应倒是十分迅猛，一闪就躲开了莫云泽的攻击，踉踉跄跄地站起来，推了推已经碎得全是裂痕的黑框镜，理直气壮道：“你他妈让我给你打掩护，你两个妹子双线操作的时候，怎么就想起我了呢？陈潇……她不愿意跟我在一起，你就上赶着去贴人家，当时你和巧巧还没在一起呢！我怎么就不能去帮她出口气……”
　　“你他妈还敢提我女朋友？！”莫云泽急切地冲上前去，对着张继就是一拳，把他那碎得跟窗花似的眼镜打飞出去，两人你一拳我一脚地厮打在一起，谁也不服谁，都摆出了一副决一死战的模样。
　　空气中突然传出“啪”“啪”两声，间隔极短，就像一只手在一瞬间打了两个耳光。莫云泽和张继都愣住了，不过一会，两人的脸颊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显出巴掌印来，红艳艳的甚是扎眼。
　　“什么东西……”脸颊肿的火辣辣的，莫云泽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挥出的拳头刚到一半，就硬生生的定在了原地，瞪大的眼睛黑白分明，竟分不清是害怕还是震惊。
　　“陈潇！你打我吧，你打我吧……是我的错！”张继的反应比莫云泽快多了，他一把撒开揪着的衣领，自己先给自己来了两巴掌，硬是把另外半边脸也打肿了，眼看着血泪混了满脸，他却完全没有要停手的意思。
　　余下两人一看，立刻双双跪下，跟着张继一起自扇耳光，一边打一边哭一边道歉，狼狈不堪。
　　面对他们这一番鸡飞狗跳的乱斗，季晨只是在一旁静静围观，既不制止，也不劝导，任由这几个孩子你一句我一句的互相指责、互相唾弃。
　　恐惧面前，多和善的面具都能被扯下来，多难听的言语都能一句赶一句的往外冒。
　　“差不多了……”何云起凑到季晨的耳边轻声提醒着，并拿出手机让他看了看时间。
　　十一点三十，也是时候结束这场闹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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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猝不及防更一下


第15章 城南（8）
　　事情结束了。
　　何云起找了好几辆出租车，分别送走了梁天和剩下的几位。
　　给孩子的父母报了平安后，何云起觉得自己这事算是办完了，至于后续还会有多少破烂事，他现在头大得很不愿多想，船到桥头自然直，他的船总不能沉了不是？
　　“哎我说……”何云起正给老于发消息，让他赶紧快马加鞭来接驾。他刚想回头问问季晨要不要顺个路一起走，却发现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少年，不知在什么时候又回到了医院的门口，正在组装他的木杖。
　　何云起直接把刚编辑了一半的短信删了，三步并两步地跑回了门口。
　　季晨把木杖组装到最后一步，将一个大约半个手臂长的，毛茸茸的部分，从包里拿了出来，利索地装在了木杖的最顶端。
　　这玩意有点眼熟，何云起细想想，这可不就是那天夜里季晨站在墙上震慑温蕴时用到的……鸡毛掸子吗？
　　“这叫旄节。”季晨仿佛洞穿了他的心思，没等他开口询问，就先介绍起来，“古时使臣出使别国，都要带上它。”
　　“所以晨晨要去哪外交呢？”光从语气就能猜到，说这话的人正堆着一张真诚得过了头的笑脸。
　　季晨：“……”
　　何云起不是不知道这玩意叫什么，那天夜里骚扰了老于之后，他就去网上查了些资料，充实了自己的知识面。
　　旄节，说白了就是个信物，从先秦开始就是证明来访者使臣身份的一个物件，这东西也不知道是渡灵者自己做的，还是统一发放的，总之是人手一根，形态不一而已。
　　如果说渡灵者是使臣，倒也不是不行，他们确实担负了沟通阴阳的职责，持节而行显得更加庄重。
　　而这玩意在季晨的手里，就不只是单纯的使臣信物了。何云起相信，只要季晨愿意，他用这东西串了七八个怨灵撒孜然做烧烤都不是问题。
　　“有件事我挺好奇……”见季晨因为刚才的逗弄不再搭理他，越挫越勇的何先生立刻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话头，“你怎么知道梁天总是忘了吃早餐？他每次都得同桌提醒，这事他跟我说过，可你是怎么知道的？难道季学长……还真在学校里安插了小迷妹？”
　　季晨终于忍无可忍，冲他翻了个白眼，医院门口不像室内那样昏暗，雨已经停了。
　　七月十五，雨过之后月光皎洁而明亮，少年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足足五秒没说话，月光洒在他的侧脸上，倒是将他白皙的脸衬得更加标致了。
　　等心情平复之后，季晨重新睁开眼，淡淡道：“因为我见过陈潇，她是我送走的。”
　　一年前，陈潇还活着，她和梁天一样，在行知中学读书，就在当时的高一（3）班。
　　行知中学每学年招收十五个班，前四个是重点班。不是陈潇不够努力，而是实在天分有限。在考试焦虑恶性循环的影响下，她的成绩起伏很大，最差的时候，甚至可以落到班级排名榜的倒数。
　　高中生这个群体非常特殊，他们时而活泼，时而沉郁，注意力转移得很快，情感也没什么定性。
　　当压力达到一定的程度，又无法排解时，人们就会本能地寻找其他载体来转移注意力。
　　当时的陈潇也是如此，她的考试成绩一落再落，家人给的压力一加再加，正当她茫然绝望的时候，楼下班级的莫云泽正巧出现在她的面前。
　　季晨在与她共情时，准确地从这段相处之中感觉到了她的悸动，莫云泽的每一次出现，都让她心跳加速、呼吸加快……至少在她给出的这个片段里，季晨感知到了她的幸福。那颗心里藏着一只躁动的，名为青春的小鹿。它在奔跑跳跃，在不安分地顶撞着她的心房。
　　可他们最终也没有在一起。
　　莫云泽长得帅气，肤色白皙，身材纤长结实，学习还算过得去，篮球却打得相当好，每周的两次体育课，都能在篮球场上看见他腾跃的身影。
　　不用想也知道，这类男生在高中阶段是极其受欢迎的。慢慢的，陈潇也发现了，她心仪的白马王子身边，总是围绕着一大群等待上马的公主，她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更不可能是最后一个。
　　这场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让陈潇的情绪一度陷入低落，她的身体并不好，在高一上学期还因病请假了一个多月。这点梁天是知道的，他还在那一个多月里去看望过她，两人是同桌，梁天最初的示好也只是基于良好的教养。
　　而梁天不知道的是，整个班级里，只有他去看过自己生病的同桌。从第一个周末开始，梁天捧着果篮敲响了陈潇的病房门，正如各种学生时期的满分记叙文一样，这位好同桌不仅带来了问候，还给她带来了各科的补习资料，花费一整天的时间给她把这周的重点补上。
　　正是这个契机让他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在陈潇“失恋”的这段时间里，梁天一直陪伴着她，两人本就是知心好友，梁天的绅士和细心更是家族遗传，他当然察觉到了朋友的不对劲，更是想着办法让她振作，哄她开心。
　　“你别忘了，我们下个学期还要一起比赛，你这次小考进步了五名，我才进步一名，是我输了，我请你去吃火锅！”陈潇视野里的梁天笑得无比诚挚，他捡起桌上的排名表，毕恭毕敬地给女孩呈了过来。
　　“大学霸，你真要请？我进步五名才到三十，你进步一名，你上面就只剩‘高一（3）班月考排名’几个大字了，你还上哪进步，你确定了要请我吃饭？”
　　“说到做到，放学就去，不来……就是你怂。”少年突然伸出了手，一把揉乱了女孩的刘海。女孩一边叫骂着，一边把草稿本冲着落荒而逃的少年砸了过去，那段回忆就像是透过轻纱的阳光，带着新鲜的朝露，清爽而动人。
　　可是在高一的最后一次期末考试前，陈潇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消息，来自他们学校的论坛。
　　主题：“[询问]高一（3）有个女孩子，挺漂亮的，听说休过学，有人知道她是谁吗？”
　　回复：“她啊，差生！成绩差的不行了，还赖在重点班不走呢。”
　　回复：“听说她休学那段时间，同班根本就没人去看她，你说说人缘得多少差[滑稽]。”
　　回复：“为什么休学？[疑问]”
　　回复：“谁知道……我见过她纠缠7班的班草，没准是自己主动有了什么……你们懂？住个院嘛~”
　　……
　　季晨说到这里，顿了顿，叹了口气，继续道：“陈潇的视野，看着看着，就模糊了。”
　　陈潇的心是痛苦的，虽然帖子里没有任何人明示她的名字，可各种旁敲侧击的暗示，各种阴阳怪气的指责，都像滔天巨浪席卷而来，冲刷着她脆弱不堪的神经。如果仅仅是网络上的波折，陈潇大可以关机断网，不听不看不问，转移注意力去忙自己的事情。
　　可学校这样的小地方哪有什么新鲜事，果不其然，仅仅一周，陈潇的传闻就闹了个沸沸扬扬，同班的同学看她的眼神都多了几分怪异，从她踏进班级的那一秒开始，所有人都躲着她，但不是躲瘟疫那样的躲法，而是一边躲着她，脸上还要带着不阴不阳的笑意，明明已经明目张胆地抱成了一团嚼舌根子，还要用手挡着嘴一副怕她看出来的模样。
　　一时间，整个校园就变成了灌满水的冰窖，每个人都站在陈潇的身后，他们不动手，就只是齐齐的站成了一排，齐刷刷往前走，不断逼近，直到被孤立的人承受不住，自己选择跳下去。
　　每个人的脸上带着各式各样的表情，但无论你怎么读，都能从这些表情里读出同一种情绪——嫌弃。
　　谁也没动手，谁也没伤人，校园的日常永远是欢声笑语，你说过的话，我议论过的事，转头就忘。
　　可高一下的最后一次期末考试失利，却让这在校园中疯传许久的谣言变成了“事实”。
　　“你看看，成绩更差了，谁知道打胎影不影响脑袋啊？”
　　“你傻吗，人家是本来就蠢，现在失血过多大脑供血不足了，可不就更差了！”
　　……
　　闲言碎语铺天盖地，那些不知本意不明缘由的攻击，全都变成了冰窖里陡然生出的尖刺，一道又一道，将她刺了个贯穿。
　　但是没人会在乎一个谈资的死活，除了梁天。
　　陈潇最后的几段回忆里，几乎只剩下梁天一个人的身影，她在逃避一切可能伤害她的人，包括已经被传言影响并开始给她施加压力的父母。
　　少年眼中的关心渐渐变得担忧而焦虑。梁天在那个七月里，几乎每天都将陈潇约出门散心，给她补习。因为在最后的期末考试里，后面的班级里杀出好几匹黑马，而陈潇受情绪的影响太大，成绩大面积的滑坡，已经没有再留下的可能了。
　　梁天明白，他不能将同桌留在班上了，但是作为朋友，他希望陈潇哪怕去了普通班，也能继续努力往前，继续进步，哪怕一丁点能帮上忙的地方，他都绝对不会吝啬。
　　“同桌，你看这个……”少年不厌其烦地给她讲方程题，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可陈潇的视野始终定格在了那张空白的试卷上。少年白净纤细的手握着笔，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演算，而那整洁干净的字映在她的眼里却恍如无物，激不起她的任何注意力。
　　“同桌，你是不是累了？那我们先不看这个了，去看点别的吧？”
　　“……嗯。”过了许久，陈潇的声音才闷闷地传了出来，即使是这样，梁天也丝毫没有放弃，他拉住陈潇的手，带她把附近所有的公园、街道……一切他能想到的女孩子会喜欢的地方全都去了一遍，这样的方法别说有多笨拙了，可这是不善与人交往的梁天，绞尽脑汁地在哄一个姑娘开心。
　　而后来陈潇确实笑出来了，因为梁天在一个精品店里翻找了半天，给她挑了一个裱着“平安喜乐”四个金色反光楷体大字的枣红色锦旗，并死活要买下来送给她。
　　那是他们第一次手拉着手，在各类商业街和公园里穿行。
　　但也是最后一次了。
　　给姑娘送锦旗示好这种事，如果放在网上，大概是要被一群人笑得找不着北的，但放在季晨平淡的讲述中，却不知为什么带上了些许的悲凉，何云起叹了口气，询问道：“明明还有梁天在乎她，陈潇怎么还会……”
　　“陈潇并不是自杀。”季晨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道：“她想活下来的。”
　　近半学期的嘲讽和排挤，加上过大的学习压力，已经让陈潇的精神状况极其不稳定，梁天在她身边时，她还能通过他的真心汲取一些温暖。可她的身体状况，早就跟着自己的精神状况全面崩溃了。
　　陈潇从商业街回家要过好几条马路，转大概两个街区，走四座过街天桥。她在走离家最近的那最后一座过街天桥时从最后一段楼梯上摔了一跤，一路从上面滚了下来，当场就晕过去了。
　　这样的伤痛，换成其它十六七岁的孩子，大多都还算能撑住，但陈潇已经撑不住了。
　　她最后的一段回忆里，心跳声如同擂鼓，视野所及的画面全都被搅动、翻涌和压缩，挤成了一张扁平的恐惧，耳边的轰隆声不过几秒，最后定格在了初夏那零零碎碎点缀着几点星光的还未黑透的天空。
　　星星真美，再也看不到了。
　　“当天夜里，她就没了。”季晨的语气始终没变，他在讲一个与他全然无关的故事，只是到这里，他顿了顿，微微抿了抿下唇：“她不甘心，但是没办法。”
　　人死后有四十九天的逗留时间，也就是常说的从头七到尾七，现代人大多不太讲究这个了。
　　陈潇的父母也因为悲痛欲绝，暑假还没过完就收拾着离开了城市回到老家去了，梁天那几日正好去参加了父母给他报名的物理训练营，离开了有快半个月，封闭式的训练让他根本没办法获得外界的任何讯息。
　　等到他回来，一切都变了。
　　这也正对应上了一年前，梁天来找到何云起的时间，梁天曾经提过，他最好的朋友离开了，他却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校园里的传言转了向，都说陈潇是自杀，有说为情，有说考差了想不开。这个年纪的孩子，想象力个顶个的丰富，没过多久就出现了好几个不知真假的校园恐怖故事。
　　而一向对这些不感兴趣的梁天，居然将这些粗制滥造的，没有任何真凭实据的鬼故事细心收集起来，一个一个的对着找，只希望能与陈潇做最后的告别。
　　但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尾七的最后一个时辰，季晨遇到了站在墙根哭泣不已的陈潇。当时他正在回家的路上，手里还拿着为第二天买好的早餐。
　　街上的行人不多，但都看不见流着血泪的姑娘，她就像曾经在班级里被忽视、被孤立、被流言所伤时一样，痛苦、绝望、孤立无援。可是那个能给她拥抱、给她温暖的人，却再也看不见她了。
　　“我不甘心……”陈潇苍白的脸上挂着两道淡淡的红痕，她察觉了季晨的存在，也意识到了季晨可以看到她，她不敢求助，反而警惕地躲到巷子里，只敢露出一个脑袋悄悄地望着他。
　　“尾七就要过了，再不走可就走不掉了。”当时的季晨无奈地叹了口气，将自己脖子上的玉佩摘了下来，紧紧地握在手里，向她伸出了过去，“不甘心就说出来，说完了，我送你走。”
　　看他再次停顿，何云起小心翼翼地提问：“那么她的心愿是？”
　　“一定要到行知中学，找到一个叫梁天的男高中生，告诉他，吃早餐别再吃冷的了。”季晨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莹白的辉光洒落在他眼里，倒映出星河的模样，“还有，照顾好他们一起养的花。”


第16章 城南（9）
　　一年的时间，其实一点都不长，不过是三百多个日日夜夜，每天日升日落，三点一线的重复再重复而已。
　　于这世界，于行知中学，于高一(3)班的大部分人而言，都没有任何的区别。他们依旧过着自己的生活，带着自己的喜怒哀乐，穿行在自己的街头巷尾中，一个十六岁就因意外而死的姑娘，不会改变任何东西。
　　没有任何人会认为自己是杀人凶手，没有任何群体会认为自己该承担这份人命的重量。
　　可最不该背负这份自责的人，在一个生命陷入低谷时，给予了最大的善意和温暖的人，却将这份重担压在自己心头，整整一年。
　　这一年，梁天是怎么走过来的，何云起不敢想象。梁天将负面情绪藏得很深，他偶尔提到自己的同桌，也不会表现出任何的愤怒与焦虑。他只是带着笑，说她笨手笨脚，养啥死啥，现在她不在了，可她的含羞草还活着。
　　陈潇留给梁天的所有回忆，全都充满着她的欢声笑语，如果她能留下……
　　可惜没有那么多如果了。
　　该自责的，早就将自己的过错忘得一干二净，不该背负罪责的，却将过错全都揽在了自己的身上，欢声笑语和泪流满面，竟然会出现在同一间教室、同一方空气之中。这是何等的讽刺。
　　何云起还有一件事没想明白，既然陈潇并不是自杀，那么已经被季晨送走的她，早就该去她该去的地方，又怎么会在一年之后，重新进入梁天的梦中，向他诉苦，让梁天设计出这样一个局来？
　　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就是季晨出现在这里，而且陪着他们折腾了一整夜的原因。
　　何云起挑了挑眉，看向整装待发的季晨，想从他这得到问题的答案。
　　而季晨完全没有要搭理他的意思，全然无视了他的各种明示暗示，手指一挑，将放在脚边的背包甩到背上，扭头就要继续往医院里面走。
　　“哎哎？”何云起三步并两步，追了上去。这小鬼……怎么比高中生还阴晴不定呢，一句话都不说，又要往这危房里面闯，可他还没追上呢，前方的少年突然站定了。
　　季晨的背影称不上高大，甚至有几分纤弱，他站在月光和阴影的交界处，回过了小半张脸，看不出什么表情。
　　他低下头，看了看时间，语气恢复了以往的沉静：“何大夫，别跟着我，我来这就是为了清场子。”
　　声音不大，音色清亮，音调平缓，谈不上任何威胁性，可就是这么一句话，生生地把何云起钉在了原地，想说的话在嗓子里转了三个圈，最终还是咽了下去。他就这么看着那少年向前跑了好几步，褪去身上的月光，消失在阴影里。
　　……清场子？
　　何云起被留在了空旷的院子里，独自一人。
　　他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了手机，摁亮了屏幕，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五分了。这下，整个院子都只剩他一个了，他决定花一分钟，好好梳理梳理今天的一切。
　　陈潇自杀的传言是学校里传出来的，无论梁天是否当真，他也不太可能在一年之后突然采取报复。梁天之所以会暴怒，甚至出现偏激行为，是因为陈潇在梦里告诉他自己过得非常痛苦，无法安然离去。
　　可陈潇明明已经在一年前就被季晨送走了，季晨没必要撒这么个多此一举的谎。
　　这个“陈潇”到底是什么东西？
　　何云起抬头，看向一旁的废弃医院，从外面看来，这地方依旧没有半分诡异感，这栋危楼除了极其残破、极其阴森、自带一身黑黢黢的气场外，实在是没特别到哪里去。果然距离产生美，在与这都市传说的榜首接触过之后，何云起就发现它不过如此。
　　普通的环形结构，普通的病房，普通的办公室……撇开梁天布置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真没有特别的奇异的地方。何云起在脑袋里将今夜的一切都过一遍，确定自己的眼睛没有遗漏什么。
　　何云起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打算再等季晨一会，他那点贼心贼胆先不谈，这么大晚上的，又是荒郊野岭，让季晨一个人留在这，他着实不放心。
　　别的不说，季晨个子不高，算不上魁梧，真要遇到个贪财好色的……
　　何云起倒是完全没考虑，在这最贪财的是他，最好色的还是他，贼心最大贼胆最小的……依然是他。
　　“啪嗒”一声，有什么东西趁着他伸懒腰的空档，掉进了身边的杂草堆里。何云起疑惑地拍了拍自己的牛仔裤口袋，才发现他下午进来时随手一收的眼镜掉了出来。也许是刚才的奔跑太过卖力，颠得眼镜探出了大半，只剩一条小细腿挂在口袋边缘，这会他再一动弹，可不就是掉出来了。
　　他眼神好得很，一眼就看见了躺在草丛中的眼镜，幸好这草丛还算茂盛，天然的形成了缓冲的软垫，这才保住了他新配没多久的眼镜，没让它光荣殉职。然而就在何云起蹲下捡起眼镜的瞬间，不远处散落的一块布料进入了他的视野。那块布料是枣红色的，极其陈旧，已经被侵蚀得发硬发灰，差点跟旁边的石头混为一体。
　　枣红色。
　　何云起蓦地瞪大眼睛，他的脑海中，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十二点到来前的最后一秒，何云起捡起了他的眼镜。
　　零点到来的第一秒，还没站稳脚跟的青年，被眼前所见的景象镇在了原地。
　　老旧废弃医院的五楼，所有面向他的窗户全都“砰”地一声摔开。那整齐的声响，如礼炮的轰鸣，一瞬间炸响在他耳侧。
　　随着剧烈的声响，数以千计的白色光晕喷涌而出，每一簇光都生了脸，灰白的面庞，镶嵌着漆黑的孔洞……它们嘶吼、咆哮，挤挤攘攘，从每一个碎裂的玻璃孔洞中钻出，向上翻腾，拧成一团巨大的灰色云雾，而这云雾的四面八方，都被扭曲的脸庞挤满，发出一连串窸窣的哀号之声。
　　周遭的温度骤然下降，一阵森冷瞬间从脚底顺着血管蔓延到四肢百骸。
　　何云起一连退了好几步。事发太过突然，突然得他都忘了自己刚才在究竟在想着什么。
　　窸窣过后，周然爆发的咆哮声打断了他的惊诧，那声音响彻云霄，震得周围草木都瑟瑟发抖，有好几株被风化脆裂的草杆更是被拦腰折断，被这突如其来的疾风吹走。
　　夹杂在咆哮声中的，是一连串物品碎裂、打砸撞击的声音。
　　季晨还在里面！何云起惊觉，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这座荒废多年的医院早已破败不堪，再经历这么一场折腾，要是真这么塌了，就算季晨再有本事，也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逃出来，更何况这里不仅有危楼，还有虽然看不见，但绝对存在的某些东西。
　　何云起自诩是个理智的人，他知道自己只是普通人，就算平时注意锻炼体格还行，在这样的超自然力量面前，能帮上的忙也十分有限，但他绝不能放着季晨这样的小朋友不管，让他独自面对这废楼里深不可测的东西。
　　“我不会帮倒忙。”何云起默念着，飞快地整理了自己的行头，一个箭步窜进了大楼，“大不了还能当个盾，还能给他挡挡！”
　　陈年旧尘全都扬了起来，弥漫在本就漆黑封闭的楼道里。
　　五分钟前，季晨来到医院五楼的杂物间门口。被前面的那群小鬼一折腾，该干的正事被硬生生拖延到了十二点，这让他很是火大。
　　从与何云起一行人初次路过这扇门开始，季晨就察觉到了这地方的不对劲。周围的空气，都若有若无地向着门的方向流去，但这流速十分的缓慢，不能形成风。
　　这感觉太熟悉了，是灵体出没的前兆。
　　送走那几位后，季晨再次回到屋子门口，这感觉就更加强烈了。
　　身边所有的空气，都在变着法地往门缝里钻，带出一阵阵阴冷的风。打开手电，少年认真观察着枣红色的门板，那门沾满灰尘，并没有什么异样，上面既没有镜子，也没有符箓，不像是被谁动过手脚的样子。
　　管他们门后是什么东西，再不解决，到了子时阴气极盛的时候，想再处理就麻烦得多了。时间容不得季晨多想，他一打手电，握住了锈迹斑斑的圆形把手，咬了咬牙，手腕一用力，将它向右转了半圈。
　　——咔哒。
　　打不开，门锁住了。
　　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着，季晨敏锐地察觉到，手中冰冷的门把手在动，他赶紧松开手，往后撤了几步，谨慎地盯着那逐渐颤动起来的圆形把手。
　　寂静的楼道里，金属相互摩擦的细微声音格外扎耳。
　　咔哒，咔咔咔哒……
　　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急促，周遭的温度瞬间降至冰点，密闭的走廊里竟凭空起了风，从背后来，贴着耳侧，向着紧闭的门扉呼啸而去，风声与金属声的博弈中，骤然破出一道细微的破裂声，那声音极轻，一闪而过，却实实在在地传到了季晨的耳朵里。
　　不好！
　　十二点到。季晨腕上的手串开始剧烈颤动，一副要从他手上飞逃出去的架势。下一秒，面前的木门轰然炸裂，震动伴随着巨大的碰撞声，掀起一阵猛烈的气浪，季晨急忙闪身，却还是被森冷的气流掀了起来。
　　失重的感觉十分不妙，他的身体被气浪拍向空中，又被重重的甩了下来，一片混乱中，他瞥见无数灰白的光圈汇到了一起，聚成了一条汹涌的河，前赴后继地朝着一切可以冲破的缝隙挤去。
　　五楼的窗户齐齐刷刷的，碎出了一大片清脆的爆裂声，灰白的浓雾飞快散去，季晨看见，在已经碎裂的门背后，一个高大的黑影静默地矗立，它带着一身的死气，注视着在空中被打得翻腾的季晨，缓缓抬起了手。
　　轰——
　　一阵急促的风呼啸而来，身旁的石块被那气流砸的弹跳了起来，季晨在地上猛地打了个滚，后背倏地悬了空，他的身体再一次失重……
　　四楼和五楼之间的楼板被砸出一个大洞，一抬头，就能透过脑袋上的窟窿，看见五楼的天花板。
　　连着两次从高处坠落实在是让人吃不消，季晨摔在四楼的承重墙边，他一手撑着旄节，一手扶着墙壁，缓缓地站起来，慢慢挪出了那堆满了碎石和砖块的角落。
　　陈旧脆弱的墙体一模就簌簌地往下掉灰。
　　嘴里弥漫了一股血腥味，季晨抬手一擦鼻子，使劲呸了一声，也懒得管那口血水到底吐到哪去。他抬起头，透过四楼天花板上的大洞，看向了五楼的走廊。视角有限，季晨没能看到什么，但他很清楚地感觉到了那东西的逼近，它正逡巡着，朝四楼的楼梯间走去。
　　图什么？怨灵明明可以不用走楼梯，它却偏要走，就为了让能感知他存在的人体会这种威胁步步逼近而自己束手无策的绝望么？那东西，已经开始冲着自己来了。
　　黑曜石串在季晨细瘦的手腕上颤动，珠子与珠子之间不停地挨挤磨蹭，像是一群因为恐惧而瑟瑟发抖挤在一起的人，随着那东西的不断逼近，手串的震颤越来越强烈。
　　“怂。”季晨心里暗骂一声，不耐烦地按住手串，走廊昏暗极了，加上还未落定的灰尘，他根本看不清那鬼东西到底在什么地方，更不要提出手制服。
　　四周很静，静得几乎能听到烟尘落地的声音，季晨慢慢地向远离楼梯口的方向挪动，小心地避开了脚下的碎石、木板，和一切可能发出声音的东西，他贴着承重墙，顾不得一身白衣被灰黄的墙壁磨脏，他要到另一侧的病房门口去。
　　短短几米，季晨花了快五分钟才抵达，走廊依旧寂静无声，而从刚才起一直颤动的手串，居然在他换了地方之后瞬间安静了下来。
　　但这并不意味着安全。季晨攥紧了拳头，死死地盯着走廊的墙壁，他可以确定，那东西就在与自己一墙之隔的楼梯口。
　　少年胸膛里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这东西的诡谲和强大实在是超乎他的想象，上头将这个任务交给他时，只说城南妇幼有大片灵体滞留，可没说有这么个狠角色操控。
　　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季晨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包里还带着些东西，只要能找到一个房门还带着锁的屋子，就能再拖延一段时间。但是现在这东西近在咫尺，是不可能在此时将他叫出来帮忙的，可如果自己一间一间的找，等找到了怕是人都凉透了！
　　少年的额头沁出了冷汗，他尽力压制着自己的呼吸，大脑飞快的运转着，怎么跑，怎么逃？每一条路似乎都被堵死，每一个方案都算不上安全可信。
　　与自己搏斗了许久，季晨的眉宇间的急迫和焦虑竟慢慢平复了。
　　他重新回到面无表情的状态，将手串小心地摘下来，放在了背包的夹层里，动作轻缓，仿佛将一件珍视已久的宝物重新珍藏起来。他的视线在背包上流连许久，手指轻轻地搭在了外表的帆布层上，哄孩子似的拍了拍。
　　下一秒，他手指用力，将玉佩生生扯了下来，与刚才收纳手串时的温和完全不同，这一下，是带着视死如归的壮烈感。他将那枚玉佩包在掌心里，又一把抓住一旁的旄节。
　　季晨的眼神狠厉起来，他撑起身体，抬脚，用力地朝着楼梯口的方向踩了过去。
　　突然，浓重的黑暗里窜出一双手，一只扯住他背在身后的背包，另一只揽住了他的腰，生生打断他还未迈出的步子，将他拖到入最近的拐角杂物间里。


第17章 城南（10）
　　“停停停……停！”何云起刚把人捞回来，脸上就被这小鬼重重地来了一拳，鼻梁一酸差点喷泪，他赶紧松开手，忙不迭地解释道：“是我！”
　　“你怎么……”季晨还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他身体紧绷，攥着玉佩的手已经用力到几乎痉挛，他一偏头，将目光停在了面前紧闭的门上，这扇门上有锁，而且看起来还能用！
　　全然不顾被他一拳打得脸肿的何先生，季晨飞快地翻了翻身前的背包，从里面找出一张还算平整的符篆。
　　他一手拿着符篆，一手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喷雾瓶，他控制着颤抖的手，捏着喷雾瓶飞快地摇了摇，胡乱喷了一阵后，将那画着朱红线条的黄纸“啪”的一声拍在了门背上。
　　何云起也就见了季晨两次，但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模样。
　　杂物间极其狭小，窄到季晨只需要伸出手就能摸到门，往后退两步就能靠到窗的地步。而那扇唯一的窗子，此时竟然连一丝月光都透不进来。隔着灰蒙蒙的窗子，只能看到混成一片的纯粹的黑色，察觉不到一丝细微的光。
　　“你还好么……”等了大概一分钟，何云起才稍稍感觉出季晨的放松，少年的身体终于连同情绪一起慢慢舒缓了下来，可狭小的空间里，依然充斥着他因紧张而粗重的呼吸声，他所有的力气，都在刚才那场惊心动魄的逃亡中耗光了。
　　屋内光线太过昏暗，好在何云起刚刚进来时就已经点了一只蜡烛，一灯如豆，好歹有光，总算能照亮这一方天地，能帮助他们看清屋内的东西。
　　这蜡烛是他刚才从那三个孩子那顺来的，收在身上还没捂热呢，就已经派上用场了。
　　“你非得跟过来做什么……”季晨的语气比何云起想象中的要激动得多，少年艰难地避开堆放得乱七八糟的杂物，飞快地转过身，定定地看着站在他身后的人，目光炯炯，神色复杂。
　　屋内昏黄的烛光照在他的脸上，映出他额头晶亮的汗珠，以及腮边一抹被胡乱擦过的血渍。
　　何云起一愣，不自觉地伸出手去，两人挨得非常近，他没费什么功夫，就碰到了季晨的脸颊，那块血渍还没干透，显然是不久前弄上去的。何云起皱了皱眉，语气突然低沉了几度：“怎么回事？”
　　意外的是季晨并没有拍开他的手，只是在被他碰到了脸后，不自然地偏开头躲了躲，深吸了口气道：“小问题而已……”尽管他轻描淡写，可偏开脑袋后微微颤动睫毛，还是被烛光原封不动地，在脸上映出闪烁的影子。
　　何云起察觉到他的不安，便不再继续追问，而是极有礼貌的向后退了小半步，与他稍稍拉开距离：“门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季晨却没有要正面回答的意思，他一皱眉，展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再一次把问题绕回了何云起身上：“你为什么就非得跟着我来，那东西……”
　　“就是梁天梦里告诉他陈潇死不瞑目，要他设局害人的东西，是吗？”
　　空气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季晨的眼里流露出些许诧异，他愣了几秒，还是咬了咬下唇，道：“对，我就是来收拾他的，可是没想到这东西……这么凶。”
　　大概一周前，季晨接到了上头派来的任务。
　　城南区妇幼保健院，一座在都市传说里矗立了十年的鬼楼，在近段时间频繁出现异象。据常年在城南区监测的渡灵者反映，这间医院因为报废许久，荒无人烟，所以经常会有路过的灵体进进出出，将它当作一个暂时停靠的休憩点。
　　然而自从进入鬼月，这间医院的灵体测量就出现了问题。
　　曾有大量的灵体在鬼月初进入了医院，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如果它们盘踞在医院里，根据检测的反馈也应该能察觉到它们存在的痕迹，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那些灵体，无论是独自徘徊的，还是成群结队的，只要进入了这间医院，就统统凭空蒸发了。
　　这显然不合逻辑，也有悖常理。
　　在收到了上头提供的一系列资料后，季晨接受了委托，原因倒是十分简单，因为这单子给的报酬十分丰厚。
　　但季晨没想到的是，这躲在城南妇幼里的东西会这么棘手。
　　下午时分，他来到废弃医院，不幸撞上了来这里寻找客户的何云起。此处的“不幸”二字是季晨的原话，他完全没有顾虑到这“不幸”的另一方就站在他的面前，自顾自地讲述起来。
　　在得知何云起的目的后，季晨就明白了彼此并不是一伙的，不过既然有人在这里丢失，就必须把这个要素也考虑在行动计划之内。如果能把人先清理出建筑，那么接下来的事情都会好解决得多。
　　“梁天设的这个局，从一楼到三楼，一共安放了五处机关。除了三楼会拽人的绳子……”季晨从包里扯出了一截沾满了灰的麻绳头，“这是我在三楼手术室的门缝里扯出来的。”
　　“还有一楼厕所旁边挖的坑底垫了了铁签的陷阱，二楼转角拉的细钢丝，四楼楼梯上涂的洗洁精……”说到这里，季晨顿了顿，语气变得低沉，“别看这些看起来都没什么要紧，在这么昏暗又让人感到不安的地方，你洒一地钉子都可能危及人命。”
　　难怪从一开始，季晨就一直在强调这楼里没有东西，这样可以避免除他以外的人为了找人而四处乱翻乱走，可他又是怎么知道这些机关的存在，并且在机关触发之前就将它们全都清理掉的？
　　季晨从背包的夹层里拿出了手串，答案在这。
　　无论看几次，那东西都不像是他的东西。
　　那手串的珠子太大，款式也不年轻，甚至可以说老气，一溜黑色的珠子中间居然还夹着一颗菩提子，更恐怖的是菩提子上还串了个红色的穗子，这奇异的搭配，绝不可能受二十岁年轻人的喜欢。
　　“这是……”何云起不好直接说这玩意不好看，万一季晨真有什么独特的审美需求，他这么直接吐槽只会给自己带来尴尬。
　　季晨将它戴上，轻轻地转了转手腕：“是我的一位前辈。”
　　前辈？手串是前辈的东西？前辈的东西为什么会在他的身上？这难道是所谓的……
　　“我刚开始入行时，什么都不会，瞎打瞎闹的，是前辈教导了我很多东西，但是他已经走了两年了。”季晨适时说出的下半句，打断了何云起越来越远、越来越天马行空的联想。这个“走”，应该就是去世了吧？
　　眼见着话题突然伤感起来，何云起赶紧劝慰道：“人死不能复生，别太难过……”
　　季晨却没有表现出过多伤感，反而抬头看了何云起一眼，又指了指手腕上的黑曜石手串，语气略微松快道：“这个……就是我的前辈了。刚才在楼里的一切，包括五楼与梁天对峙的‘陈潇’，打那几个小孩耳光的手，都是他。”
　　空气沉寂了一两秒，何云起有点理不过来，他发现自从遇见了眼前这人之后，大脑经常会进入一些莫名其妙的死机状态，常常需要理好几遍，才能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这东西的主人，已经走了两年，但是他还没彻底离开，就留在了这手串里？”
　　“对的。”
　　何云起脱口而出：“那他岂不是每天都跟你在一起了？”
　　“啊？”季晨就没想过何云起得知这件事之后第一个问题居然是这个，他本来都准备好将自己驱使前辈解决机关的事继续道来，硬是被面前的人一句话噎回了肚子里。少年思索了一会，一本正经道：“我平时也不带着它，这玩意太土了，它平时没事干的时候，也会自己出去走走的，天亮了就回来。”
　　噢，原来不是我一个人觉得它土，原来这位前辈是被放养的。何云起那颗莫名其妙悬空的心，又莫名其妙回到了肚子里。
　　那么刚才的机关，大多是让季晨驱使这位前辈解决掉了，还没来得及解决掉的三楼，正好就让方巧巧踩了个正着，好在两人一番惊险的齐心协力，才将她那条小命给捡了回来。
　　那么问题又回到了门口那东西身上了。
　　它为什么要进入梁天的梦中，假托陈潇的身份，唆使梁天为它设这场随时会害人性命的局？这和他刚才在医院外看到的那堆叠成云一涌而出的灵体有没有什么联系？
　　在他思考的空档里，季晨已经转过身，开始查看房门的情况。荒芜了十年，这老旧的门上早已爬满灰尘和蜘蛛网，随便一动弹就是阵阵烟尘，如果是呼吸道脆弱些，根本就没办法在这地方苟活超过十分钟。
　　少年将手放在了门板上，一言不发，似乎在感应什么，屋内的烛火静静燃烧，将他的一袭白衣映照得微微昏黄，季晨的表情藏在烛光照不到的影子里，气氛在一瞬间严肃起来。
　　房门陈旧，锁也不算新，但所幸还能用，只要门能关上，包里余下的三张符箓，怎么着都够他们撑到天亮。季晨正盘算着天亮之后该如何解决这事，这次让这东西跑了，下次要再抓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我们得重新理一理，现在这一大堆东西都太乱，有些事我也想不明白。”见季晨已经冷静下来，何云起便抓紧机会，主动提出自己的想法，烛火摇曳，让这狭窄的屋子变得有了几分暖意，倒是营造了一个适合梳理和思考的氛围，“它为什么要选择梁天？它这么做，有什么企图么？”
　　“纯粹是巧合。”季晨的呼吸平复下来，他转过身，找了块还算稳固的桌子，随意掸掸灰尘，轻轻一跳就坐了上去，何云起看着他把白色制服尾端压在了沾满灰尘的台面上，忍不住提醒道：“你那一身白呢，不要紧？”
　　季晨却毫不在意，抬起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了他一眼，道：“脏了洗，我累死了，让我坐会。”
　　何云起也不多纠缠这无关紧要的问题，也随便找了个台面坐了下来，正好与季晨面对着面。
　　少年交叠着修长的双腿，抬起白净的手腕又抹了把自己的鼻子，瓮声瓮气地补充道：“人心是脆弱的，而邪念常常趁虚而入。鬼迷心窍这个词，仔细想想还是有点意思的。梁天一直处于自责之中，他平时没什么朋友，对陈潇的死耿耿于怀，心理状况本身就不稳定，这时候更容易被邪灵蛊惑。”
　　“可他蛊惑梁天做什么呢？”何云起的目光停留在季晨捏着鼻梁的手指上，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纸巾递了过去，嬉皮笑脸道：“哎，我也知道自己貌比潘安，但你也不用这样嘛……控制一下自己。”
　　“……”季晨翻着白眼，接过他递来的纸巾，低下头，将刚才残留的血渍清理干净，又捏了捏鼻梁道：“利用梁天设局，要命。”


第18章 城南（11）
　　“要命？要谁的命？”
　　“随便谁，只要是命。”季晨将带血渍的纸巾揉成一团，塞进口袋里，吸了吸鼻子：“这世上有一种怨灵，当怨气不足以支撑它们的力量时，它们就会开始寻求其他捷径，将其他的灵体吞噬，让它们不得往生。”
　　季晨从包里拎出剩下的半瓶水，仰头灌了一口，又将水扔给了坐在对面的何云起，清了清嗓子道：“这间医院里的东西就是这样的，附近的灵体有来无回，又查不到任何的异象，大概是都被它封在了五楼的房间里。”
　　何云起接过他扔来的水，才想起自己已经没吃没喝的忙活了一整夜。他拧开了瓶盖，瓶子里还剩一小半水，也够喝个几口。可何先生一个二十六岁的大好青年，面对那将烛光映出细碎星光的半瓶水，竟不知为何犹豫起来。
　　季晨真是个神奇的人，令人好奇，想盯着他看，想追着他走，想从他身上挖掘出一个又一个“为什么”的答案……
　　可当他把自己喝过的水这么大剌剌的扔到自己面前时，一直自来熟的何云起，竟然一反常态的拘谨了起来。
　　这不好吧？太快了吧？虽然稳赚的是我没错……
　　“……你喝不喝？再不喝，嘴要脱皮了。”季晨看着已经盯着瓶盖走神的何云起，一脸疑惑地向前凑了凑，从他手中捻过那枚红色的瓶盖，借着烛光打量了一会：“没中奖。”
　　没等季晨把水瓶拿走，何云起就以最利索的架势，飞快仰起头，叼着瓶口，将最后的一点水喝了个干干净净，随后，便做贼心虚地把瓶子拧毛巾似的一扭，扔到了一旁的废弃杂物里。
　　“咳，谢谢，是快脱皮了。”何云起咧咧嘴，借着抬手一抹嘴的机会，迅速调整了自己不自然的表情，庆幸这烛影摇晃，光线昏黄，他脸上的表情才不至于被季晨看个一清二楚，“言归正传，言归正传啊，你刚才说那东西，把附近逗留的灵体都封在五楼的一个房间里，那既然吞噬一个灵体就可以变强一点，它干嘛还非得做储存罐似的把这些灵体关起来？来一个吃一个，稳赚不赔，风险还小。”
　　季晨闻言，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戏谑的笑容，这让他多了几分灵动，看起来更像个高中生了。
　　那是何云起从未看到过的表情，平时冷冰冰的模样看多了，他这么一笑，笑得青春年少的何先生心脏都快了半拍。
　　“那只能说明，这东西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控制欲极强，而且自信爆棚的自大者。他坚信自己的部署不会有差池，他认定了自己绝对能控制住局面。”季晨顿了顿，黑白分明的眼睛左右转转，满带思考的意味，“就像……西游记里的妖精，不集齐一家老小，不凑够天时地利，它是绝对不会动嘴吃唐僧肉的。”
　　“结果这妖精就翻车了？”何云起的嘴角，也不自觉的跟着季晨的笑容上扬起来。
　　“算是吧。我不确定它需要几条命，但是既然他能鼓动梁天这么一个高中生来设局，计算过成功几率的话，它所需要的灵体数量是一个的可能性很大，不过多几个也不亏。中元节，不是只有它的实力增强，被它囚禁的灵体也受到了亲人的祭拜，所以才一股脑的冲了出去，一个都没给它留下。”季晨的眼睛再次望向门上的符篆，似乎将全部的希望，都寄予那张薄薄的姜黄纸。
　　“那咱俩……岂不是把它得罪透了？”
　　门外怨灵蛊惑梁天辛辛苦苦设下的局，就这么被他俩给搅黄了。这家伙，不仅没能得到所缺的最后一个灵体，还把之前攒了许久的存货全都放跑了。
　　这感觉，就像它辛苦搭建了半年的多米诺骨牌，被俩冲进家里的熊孩子一人一脚踹了个稀碎，俩熊孩子不仅扮鬼脸嘲讽，还想要把它拖出来揍一顿。
　　“那是它自己蠢，凭什么就觉得梁天的行动万无一失？这种人，活着蠢，死了也不聪明。”季晨的眼睛始终没离开过门口的符篆，语气也听不出什么情绪来，看来他并不是百分百的相信自己设置的这一方暂时安全的天地能保一整夜的平安。
　　“所以咱们，什么时候能离开这破地方？”何云起跟着吸了吸鼻子，这小房间本来就狭窄，再加上堆叠的各种废弃杂物，空气里都有一股霉变的腐烂味，就算它现在暂时是安全的，待久了也未免让人觉得不舒服。
　　“走不掉，那东西还在附近。”季晨叹了口气，语气里带上了些许的无奈，“应该说，整个医院都是它的。”
　　“那怎么办？咱俩后半生就在这度过了？说实在的我有点害羞……”
　　“……”季晨眼看又要翻出白眼来了，好在他及时克制住自己，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淡淡道：“等天亮。”
　　何云起凑上前，看了看他的手机屏幕，两人挨得很近，而何云起由于身高的优势，视角要稍高一些，他向下望去，季晨的模样正好映入眼底。
　　少年的睫毛长而密匝，被烛光晕上了一圈淡淡的金边，白色的制服沾了些灰，不知道在遇到自己之前，他又从哪个地方滚了出来，估摸着是破罐子破摔了，才这么肆无忌惮的坐在满是灰尘的桌子上。
　　他白皙修长的手指正灵活的敲打着屏幕，看样子是在尝试与谁取得联系，可惜的是，无论他的手动得多快，打了多少字，对话气泡后不断旋转的灰色螺旋，最终都会变成扎眼的红色叹号。
　　这次是真的，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了。
　　零点四十五。
　　就算现在是昼长夜短的夏季，要熬到天亮，起码还得五个小时。这五个小时，他们要留在这说不清道不明的废弃医院里，跟门外徘徊着的、伺机而动的，甚至可能会破门而入的恶灵作斗争。
　　要是能安然无恙的度过今夜，买个彩票都该中大奖了吧。
　　光秃秃的信号格彻底打消了季晨求援外界的念头，他将手机收进口袋，从包里取出刚才被他安置好的手串，随手一撸，将它重新戴在左手上，依旧是一副极其不搭的模样。
　　在不知道这玩意是个人之前，何云起只觉得它土气，可在知道来龙去脉之后，他就莫名的觉得这东西有那么点碍眼。
　　“晨晨，你要把你前辈……”何云起斟酌了用词，停顿两秒，“给请出来？”
　　“嗯。”季晨应了一声，将手串随意摩挲了一阵，他在用这样的方式，与这位寄居在其中的前辈沟通，可是无论他怎么触碰，手串都没有任何反应，周围也没有发生什么动静，季晨的眼里有了疑惑的神色，他凑近手串打量好一会，动手拍了拍它，依旧没有任何动静。
　　“前辈是不是累了？”见他怎么也没法重现刚才的一幕，何云起居然开口替这串珠子说话，“刚才又是关窗户又是演戏的，现在大概是想休息休息？”
　　“不会的。”季晨停止了对“前辈”的骚扰，定定地思考了一会，他的眼睛飞快转了一轮，突然抬起头，看向刚才贴着姜黄符纸的门，像是要将视线穿过那枣红色的木门，去看清门外的情况。
　　手串突然剧烈地颤动起来，每一颗珠子间都在互相挤兑，互相摩擦，甚至有那么几颗还表现出了带头逃窜的意思，已经快要把他的手一同拉扯起来了。
　　一股强烈的不安笼罩在这狭小的空间里，何云起看向对面的人，少年根本没空搭理手上不断奔逃的珠串，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木门，将双唇抿得发白，寂静的空间里只剩下了黑曜石珠不停摩擦的撞击声。
　　这状况让何云起开口问也不是，不问也不是，而季晨的手，已经不知在什么时候抓住了一旁的旄节，指尖攥得过紧，以至于骨节突出分明，这个动作，不就是时刻准备战斗的意思么？
　　何云起赶紧跳下桌子，大跨一步，来到季晨身边，扯着他的手就往窗边靠去，何云起长话短说，急切道：“我刚看了，这里有晾晒杆，咱们翻……”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震天的爆裂声炸响在木门外，一阵巨大的气浪立刻掀了进来。
　　何云起只觉得浑身的皮肉都要被这气浪刮掉一层，更别说随着这气流一起袭来的，还有各种砖碴木屑，这些东西全都混在一起，暴风雨似的往他身上拍打。
　　紧握着的手被拆开了，须臾之间，天昏地暗，天旋地转。
　　何云起不知道在空中转了几个圈，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砸到了什么东西，磕到了什么地方，一双手胡乱在空中抓挠，等到他终于抓住了什么东西，暂时稳定下来时，他才发现自己被悬在了四楼的窗外，他的手紧紧抓着的，正是那间杂物房外锈迹斑斑的晾晒杆。
　　视线向下投，何云起的瞳孔骤然紧缩。脚下，是这破旧医院低矮的四楼。而此时，这短短的楼层却被一层又一层，无限叠加，拉伸成了一个看不见底的深渊。


第19章 城南（12）
　　“这他妈……”何云起心里一惊，忍不住爆出一句脏话，刚刚还是四楼，现在怎么看都是四楼的无限平方了，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阳台外的晾晒杆爬满了陈年铁锈，手掌随意剐蹭一下，都会让锈渣不断的下落，可何云起顾不得那么多了。
　　就在他一边躲着不断下落的铁屑，想要重新攀着这摇摇欲坠的架子爬回去时，四楼破碎的窗户里缓慢的探出了一个黑黢黢的东西。
　　黑色的发丝，惨白的面庞，脸上两个带血的窟窿里嵌着混浊的眼球，灰白的眼白占据了眼眶所有的缝隙，甚至连一丝黑色都没给留下。而这样一双看不出任何活气的眼睛，镶在了一张布满皲裂的灰色的脸上。
　　它的脸很长很长，下巴就像楔子，正搭在窗沿上，与正下方吊着的奋力挣扎的何云起相望。
　　随后，那皱起的鼻子下方，一道裂缝扩大了，咧出了一个大概可以称为笑容的弧度。
　　那漆黑的笑容清晰地映在何云起瞪大的眼睛里，那一刻，他的呼吸随着这东西裂开的嘴定格了，心跳的轰鸣声像海浪一样翻涌而上，在鼓膜里聒噪的回响着，他什么都听不见了。
　　何云起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在叫嚣着——怎么办……怎么办？松手吗？下面是万丈深渊，就算那深渊是幻影，从四楼松手落下去，不死也得半残，更不要说这地盘就是它的，如果不松手，爬上去呢？
　　他再一次抬起头，可这一次，那东西的已经近在咫尺。
　　人的最小有效视距是十厘米，十厘米之内，再清晰的东西都会变得模糊，而此时，它皴裂脱皮的，散着森森死气的灰白面孔，穿过了布满锈迹的晾晒杆，稳稳地停在了离何云起的眼睛十厘米的地方。
　　杂草似的毛发被风拍乱，一丝丝的挂在它脸上的裂纹里，没了黑色的瞳孔竟然闪出一丝喜悦的光，被皴裂包围的嘴缝已经咧到了耳朵，距离太近，何云起就是不想看清也不得不看清，那嘴里枯黄变型的牙齿，和比牙齿还大的齿缝，让令人窒息的腐臭味冲他喷来。
　　你他妈难道还想用口臭把人熏下去不成？！
　　何云起内心莫名火起，长得恶心就算了，手段比长相还恶心，他尽力别过头，躲开离他越来越近的脸，手心紧贴的长杆坑坑洼洼直硌手，可下一秒，那东西却连硌手的权利都不打算留给他，一阵沙哑的“咔咔”声传到了何云起的耳朵里，他用余光敏锐地捕捉到，长杆两边，连接着墙体的那对苍老的支撑杆已经承受不住，而且极有默契的，同时断裂了。
　　“不好！”
　　随着断裂声传来，何云起的身体，随着手中铁杆的弯折而急速下坠，手掌早已擦得生疼，被这么一坠，差点扯不住。他浑身的血液再一次充到脑袋里，耳旁全是嗡嗡的鸣响，唯一能让他苟且偷生的晾晒杆没了支撑，恐怕没办法再支撑他的体重了。
　　“跳吧……”脑海里一个声音不断催促着，“跳下去，没准能活，没准可以逃走，别管那个该死的小鬼了……”
　　该死的小鬼？何云起瞬间明白了这声音的来源，这鬼东西是想像当初蛊惑梁天一样，把这些鬼话往人脑袋里塞。他抬起头，逆着狂风和阴冷的死气，狠狠地瞪了一眼与他近在咫尺的恶灵，咂咂干燥的嘴唇使劲呸了一声：“滚！”
　　“跳下来！”什么声音再次传来，夹杂在狂风一般的耳鸣里，何云起暴躁地一抬头，冲着脑门上的鬼脸怒吼道：“你屁话怎么这么多！我活了二十六年就没见过你这么……”
　　“跳下来！我接着你！”
　　这声音并不遥远，确切的说应该是很近，何云起因为紧张和恐惧而嗡嗡作响脑袋，终于在这一刻清醒了过来。
　　那是……是季晨的声音！他赶忙四处寻找声音的来源，季晨还能说话，至少证明了他还活着，只是不知道落到了什么地方。
　　“跳下来！三楼的阳台，我接着你！我一定能接住你！”季晨的声音忽远忽近，在狂风和冷气中听得格外模糊，但他话里的词却一字不落的传入了何云起的耳朵里，楼下，三楼……何云起猛地低下头，脚下依旧是一眼看不到底的深渊，没有阳台，更没有季晨的半点影子。
　　可脆弱的横杆已经等不了他细想了，“喀嚓”，风声中夹杂着横杆承受不住重量而断裂的脆响，何云起心一横，趁着还能借一把手上的力，不顾手心被铁锈剐蹭的疼痛，腰上用劲，一咬牙一闭眼，将自己的身体冲着三楼那个他看不见的阳台，狠狠地甩了出去。
　　那一刻，他的大脑彻底空白。
　　影视作品里惯用的走马灯镜头，居然在他的脑海中真实重现出来，无奈这二十多年的时间太短，根本就没剩下多少能回忆起来的东西，仔细想想，来不及去的地方，来不及做的事，都太多太多太多，如果说是遗憾的话……
　　坠落的瞬间，大脑其实容不下太多的思考，所有的记忆翻滚着流向了最终的画面，可他还没来得及看清到底是什么，就狠狠地砸在了一个说不上是软还是硬的东西上，他赶紧睁开了眼。
　　接住他的是一双手，接得很稳。左手在膝弯，右手在肩膀，这是什么？这是传说中的公主抱！而做出公主抱的这位王子还没接稳一秒，就重心不稳地向后滑了好几步，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何云起赶忙伸手，往他后脑勺上垫了一下，又生怕自己压坏了他，霎时间，两人竟是扭成了一个奇怪的相互拥抱的姿势。
　　“没事吧？”
　　“还好吗？”
　　也顾不得这搂搂抱抱的到底尴尬与否，两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了关切的声音。这导致了他们往后三秒的愣怔与沉默，待反应过来后，两人便立刻撒开手，一南一北翻开身去，坐在原地，惊魂未定地喘着气。
　　还好，还活着，活着就是最好的事。
　　可现在根本不是感慨的时候，因为再次失去到的手猎物，怨灵发出了痛苦的咆哮声。它已经出现在三楼的阳台外，脸上那可以称为嘴的裂缝，眼看着就要咧到下巴根了，谁都看得出来，那表情充满了仇恨和怨毒。
　　何云起赶紧起身，向前迈了两步，拉着季晨的手就跑，少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滚了一圈回来，也是满手的铁屑和灰尘，他的手发凉，尤其是指尖，足以看出这手的主人刚才经历了一场怎样的惊慌。
　　“三楼，哪间屋子的门没坏，锁能用，窗户可以关上？”季晨被拖着一路狂奔，气喘吁吁中，他抬起手腕冲着串珠发问，那串珠飞快地颤动了一下，又立刻沉寂了下来。
　　何云起仗着腿长，勉强能带着季晨，与怨灵拉开距离，可他丝毫不敢放慢速度，身后的咆哮声逐渐逼近，他只能扯着嗓子大喊：“你前辈说什么——”
　　“他说他是个怂逼！”季晨怒骂了一声，差点当场撸了手串摔墙上，现在是情况紧急不能不赌一把，他飞快扫了一眼两旁的病房，随意找了个房门完好的，拉着何云起就一脚蹬了进去。
　　进屋，关门，季晨反锁，何云起关窗，默契十足一气呵成。幸运极了，这间屋子满足他们的所有要求。背包里还剩下三张符，鉴于刚才一张符抵挡不住那门外的东西，季晨只能把最后的这三章符箓重新分配，两张贴在了门上，一张贴在窗上。
　　喷上了喷雾瓶里的糯米水后，两人才算得到了暂时的安宁，方才的过度紧张一结束，两人才回想起这一路的窜逃有多狼狈，此时的身体有多沉重不堪。何云起仔细摸了摸玻璃窗上的符篆，为了保证贴得稳，他还特意扯着袖子将布满灰尘的玻璃擦了个干净，此刻袖口的肮脏程度，已经可以直接作为样本拿去拍洗衣液的广告了。
　　两人极有默契地退回到屋里仅剩的一张长椅边，根本顾不上掸灰，随便用脚拨了两下，将上面遗留的墙块和木渣弄走，便破罐子破摔的坐了下去。还行，不扎，比医院的草皮舒服多了。
　　何云起是太久没经历过这样剧烈的活动了，一口气到现在都还没喘匀：“我说，他这回，进不来了吧……”
　　“嗯，应该吧……”季晨就靠在他的身边，将旄节从身后取了下来，紧紧地握在手里，作出了时刻准备的姿态。
　　他确实不敢保证门外的东西会强大到什么地步，但经过刚才那一下，他倒是从心里生出了一些怒火来，连语气都不像他平时那样淡然自持了，“我改变主意了。”
　　“你能处理了它？”何云起第一次对杀鬼这事感到兴奋，就这么短短一夜，他就能跟这医院里的东西建立起深仇大恨，不得不说这位兄弟的口臭帮了很大的忙。
　　“就算我不处理它，它一定按捺不住要在天亮前处理我们。如果一定要死，就让它再死一次。”季晨将双**叠成一个标准的二郎腿，双手抱在胸前，轻声道：“我一个人不行，但是加上你可以。”
　　霎时间，何云起一身的酸疼烟消云散了。


第20章 城南（13）
　　“但是加上你可以。”
　　清澈的声音传到何云起的耳朵里，他将这理解为季晨对他的信任。
　　心里的情绪立刻鼓胀起来，一种殷切而激动的心情，正一下下的敲击着他的心壁。刚才的变故让蜡烛遗失了，以至于现在只能暂时处在黑暗之中。何云起摸出手机，刚想打开手电，就被季晨从包里掏出应急灯的动作给拦下了。
　　“……”这包到底有多重，不是，这包到底能装多少东西？这是个四次元口袋吗，还是传说中修仙之人必备的乾坤袋？背着这么重的包，他是怎么跑得这么快的……如果现实可以将想法具象化，何云起的脑门上恐怕会飘着无数个问号。
　　“不是我的，梁天的，我看这个比较轻巧，就顺过来了。”季晨轻描淡写的带了一句，仿佛“顺”这个行为就没有问题了似的。不过事到如今，能有个照明的东西就已经不容易，顺不顺的，能用就行。
　　应急灯不知还能坚持多久，为了最大程度的延续光明，季晨将它调节成了弱光模式。
　　微微暖黄的光，倒是像点亮了一盏小夜灯，映照着病房里残破不堪的一切。季晨依旧愁眉深锁，值得思考的问题，似乎变得更多了。何云起不好打扰，只静静的看着他，微光描绘着他的轮廓，即使身材已经十分纤瘦，他的脸却依然带着天然的肉感，耽于思考的少年薄唇紧闭，眼里倒映着闪烁的光。
　　刚才的一路实在是过于紧张刺激，等到休息下来时，作息还算规律的何云起，就自然而然的困倦起来，他这人高马大的，也不好靠在季晨的身上，就只能在一旁垂下头，争分夺秒地小睡一会。
　　不知道睡了多久，他的耳边突然传来少年恍然大悟的声音：“我知道了。”
　　“什么……？”何云起强打起精神，捂着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你困了？”季晨看向身边睡眼惺忪的人，放低了声音询问着。
　　何云起不好意思地笑笑，伸了个懒腰，舒展开酸痛的筋骨：“晨晨学长，我一把年纪的人了，哪比得上你们年轻人那么精力充沛，现在都快凌晨三点了，困也是难免的。说吧，想到什么了，我听着。”
　　意识到自己打扰了身边人的酣眠，季晨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生涩而带着歉意的笑容，他显然是不擅长与人相处，连眼睛都不知道朝哪看才合适，难得笨拙的模样，倒是让何云起跟着他慌乱了起来，连连摆手道：“没事，真没事！你想到什么就说，还有几个小时天就亮了，回家补一觉就好。”
　　虽然何云起表示不介意，季晨却还是将语调放轻放缓，小声道：“我想，这个东西离不了这间医院多远。”
　　“怎么说？”
　　“它应该是地缚灵。”
　　地缚灵是一种较为特殊，却一点也不罕见的灵体。它们因为生前心愿未了，执念未断，所以带着极强的不甘和怨念，更重要的是，它们不像其他的灵体，可以四处飘散巡游，它们只能被困在自己去世时的一亩三分地，不断的徘徊，随着无法离去的痛苦而不断地加深执念。
　　大多探灵爱好者在探险时看到的怪东西，就是它们。
　　而城南区妇幼保健院能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都稳居都市传说榜首，多多少少也有地缚灵的功劳。
　　何云起对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别的不说，从小到大听过的那么多故事，看过的那么多电影，也算见怪不怪了。季晨也没有停下来详细解释的意思，继续轻声阐述着自己的想法。
　　“它是很强，我刚到五楼时，隔着木门都能察觉到它的气息，它不仅可以限制别的灵体，还可以控制着医院里的一切，但是刚才它打破杂物间，追着你一路下到三楼的窗外时，我却突然感觉它的力量变弱了。”
　　“如果它是地缚灵，没办法离开这间医院，那么它是怎么让梁天听它的话，布置出这一整个的复仇计划来？”何云起举起了手，跟学校里乖巧懂事的学生似的提出了问题。
　　“因为行知中学的论坛里存在的各种版本的鬼故事中，有一个突然热门起来的猜测，是最近几个月突然出现的，那个帖子将陈潇的事情重新书写了一遍，前后衔接和逻辑都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歪曲了她死亡的时间和方式。”季晨的手指在平板上划了两下，翻出了一张截图，截图的时间正是他他们下楼送走几个孩子的短暂空档，“目前还不知道帖子是谁发的，但是梁天应该是根据这个帖子来过一趟城南妇幼了。一旦进入地缚灵的地盘，就容易被它的气场影响，只是我不明白……”
　　何云起抓住空档：“不明白它为什么不直接带走梁天，反而要这么大费周章的让梁天去引人入局？”
　　“没错。如果是我，我一定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带走的人。”
　　“呸呸呸，这话太不吉利了，赶紧呸一下！”见少年突然开始拿自己来打比方，何云起赶紧阻止了他这不吉利的言论，见的鬼多了，人都难免封建迷信起来。
　　季晨哭笑不得的跟着他呸了两下，笑道：“我就是打个比方。”
　　“它都是个死鬼了，还能有人支使得动它吗……大概就像你之前说的，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自大狂，死了也不例外，自以为可以掌握全局，就享受这种将所有人玩弄股掌的快感，实际上它的智商根本撑不起这份自大，所以就这么栽了。”
　　“也是。”季晨接受了何云起的猜想，继续展开了未完成的分析。
　　“如果它是地缚灵，那么只要离开这间医院，哪怕只是离开这栋建筑，就可以对它造成削弱。但是我一个人是肯定没办法在把它引出去的同时完成布阵的。”季晨突然顿了顿，抬头看向了一旁专注聆听的何云起，犹豫再三也没能把下半句话说出口。
　　“所以晨晨想让我帮忙？”何云起读出了他眼里的意思，一向独来独往的渡灵者，如今也有了要和普通民众并肩作战的时候，对季晨来说，这样的请求怕是头一回。他也不磨蹭， 立刻点头应下来：“没问题。”
　　“可我还没说……”
　　何云起并拢食指和中指，抵在额前敬了个礼，笑嘻嘻地开口：“一定尽力完成任务。”
　　季晨的脸上破天荒地出现了愣怔的表情，那双被灯火映得明亮的眼里，突然闪过了什么。随后，少年赶紧低下头，笨拙地遮掩。对面的人看在眼里，却十分绅士的没有打扰，等季晨整理好表情，再抬起头时，又是一张冷静的娃娃脸了，只是这冷静少了几分棱角，贴着微黄的暖光，显得格外柔和。
　　何云起调笑道：“怎么了？吊桥效应？”
　　“什么？”
　　“噗，没什么。”见好就收的何先生，赶紧在少年反应过来前，恢复到一本正经的模样，做出一个请的手势：“说出你的计划吧。”
　　“至少到目前，这个东西的手上还没有人命债，它为了保全自己的退路，不会直接沾染人命，所以就另辟蹊径，破坏这栋楼的结构，弄坏承重墙，只要有人一脚踩空摔死，他就可以收到新鲜的灵体。”
　　“子时过去了，他的能力也在逐渐减弱，所以……我们得在天亮的时候，把他引到能照到太阳的地方去。”
　　能照到太阳的地方……那就只有天台和阳台了。
　　医院的天台早就被封锁起来了，现在去看看，估计都能见识到门锁与铁栅栏门相偎相依融为一体的场景，而阳台太小，而且要过阳台必须进病房，这玩意就算自大自傲也不可能傻到自投罗网的地步。
　　“天台不行，阳台也不行，还有什么地方吗？”何云起直接否决了这两个可能照射到阳光的地方，拿过平板挑出一张平面图反复研究起来。
　　两个脑袋挨得很近，近到连呼吸都能缠在一起，却十分自然的都没有感到任何不适。
　　“这里。”季晨的指尖点向了屏幕上的一处小缺口，那是一扇门，目前还不能确定那地方能不能出去，不过在那缺口之外，就是医院后方的小空地，那块空地四面都被墙壁环绕着，不过数十平方，在十多年前的老旧医院里，这是让病人休憩和放松的地方。
　　“所以……”何云起突然明白了他的用意，“你布阵需要多久？”
　　“最快也得二十分钟……”季晨思忖片刻，坚定地看了身旁的人一眼，郑重其事地重复道：“二十分钟，赶在天亮的那一刻，让太阳帮我们一把。”
　　二十分钟。
　　这意味着，从走出这间病房的那一刻起，作为诱饵的何云起，要在引着门外那个已经被彻底激怒的东西，在这间已经被它轰得破破烂烂的废弃医院里，绕整整二十分钟。这二十分钟里，不能让它变道，不能让它去追季晨，不能让它抓到自己，不能有任何的疏漏，更重要的是……不能死。
　　一旦自己这环出了问题，那么等不到太阳出现的季晨必然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何云起同样坚定地点了点头：“没问题。”
　　季晨将背包搂在怀里，整个人连带着背包抱成了一团。他一只手紧紧地握成拳，抵在唇上，脊背弯曲，肌肉却如同绷紧的弦。
　　显然，他也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算，但门上的符篆不知道还能撑多久，如果那东西在附近摄取到一个路过的灵体，它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吞噬下去，等它的力量变得更强，那两张贴在门上的、单薄的符篆，就绝不可能挡住它了。
　　“事成之后，答应我一件事。”何云起轻轻拍了拍他紧张的脊背，笑得格外温和。
　　“什么？”季晨浑身一颤，飞快地扭过头，迎上了对面那人带笑的眼睛。
　　“加个微信呗，小帅哥？”


第21章 城南（14）
　　门开了。
　　季晨紧紧攥着冰凉的手串，贴着木门撑开的小缝冲了出去。珠串在他手中不断颤动，如果它是个活物，此刻一定能完美诠释“筛糠”这个词。
　　三楼，环形走廊，限时二十分钟的角逐正式开始。
　　每层楼有两个楼梯口，是完全对称的结构，所以只要绕着一个方向跑，就一定可以找到下楼的出口。季晨敏锐地察觉到，身后有一阵冷气森然逼近，他一踮脚尖，窜得飞快，全然不理会身后越来越近的怨灵。
　　过了第二个拐角后，楼梯口已经近在眼前，季晨一把脱下手上的串珠，将它攥在了手里，手心紧张得直冒冷汗，手里的东西却比他的手更凉。
　　脚下一个急刹车，季晨停在楼梯口的一侧，他飞快转过身，冲着身后皮肤皴裂、浑身斑驳的怨灵挑衅道：“来啊！拿这个！你不是喜欢灵体吗，来拿啊！”
　　话音未落，季晨的手已经高高举起，手腕飞快一转，向后施力，将冰凉的手串甩了出去。
　　少年身后，楼梯门另一侧的边上，藏在角落里的何云起突然出现，屈起膝盖，一个高跳，稳稳地将手串接了下来。他接住手串，一跺脚，冲着那东西比了一个中指，又一歪嘴角，狠狠啐了一口，似是觉得不够，他还配上最挑衅的笑容和语气，大声道：“蠢货，来呀！今天你抢不着这个，你就是我儿子！”
　　成功被激怒的怨灵，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咆哮，它那血窟窿似的眼睛，此刻更是直接淌下两道血泪，翻白的眼珠子泡在血里，更显得怨毒和恐怖，何云起倒吸一口凉气，脸上的嘲讽僵**几分，却丝毫不改应有的欠揍模样。
　　余光里，季晨已经一个鱼跃窜下楼梯，何云起趁胜追击，冲着那怨灵又是一通挑衅：“活着就是个废人，死了还是废物，人也抓不住，鬼也抓不住，连个珠子你都抓不住，你不废物谁废物！”
　　怨灵是灵，可毕竟也是人变的，这一番挑衅立刻起了作用，那东西怒吼一声，大张的嘴里黑气滚滚，冲着他的方向便冲了过来。
　　一看仇恨拉满，何云起立刻将手串撸到手腕上，撒开丫子就跑。这土里土气的玩意居然能跟他的手完美的契合，即使是在这紧要关头，他也还是控制不住的在脑内骂了一句“丑”。
　　耳旁的风呼啸而过，何云起拼了老命，仿佛回到学生时代，看到了那个为了班级荣誉，在操场上卖力狂奔的自己。
　　跑，绕路跑，往前跑，啥话别说跑就对了。
　　身后的冷气不断逼近，又因为他的再次发力渐渐拉远，拉锯一般的战役一经开始，就必然要杀个你死我活。
　　别看恐怖片里这群死鬼缓慢蠕动前行，一副不靠速度取胜的样子，真追起人来可就吓人得多。而人跟鬼比，最大的缺陷就在于人是活的，活人就必然有消耗，体力不足时，求生的能力也会随之下降。何云起好歹奔三的人了，这么拼尽全力的冲刺维持不了多久，他只能赶紧找个合适方法展开智斗。
　　病房从身边一间间掠过，何云起的耳朵里突然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那声音虽然低沉，可语气却比鬼哭狼嚎差不了多少，用猛汉落泪四个字来形容，怕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位猛汉发疯似的哭号着：“左边！左边！308！快进去！”
　　“你谁啊！突然说话就罢了，哭什么啊！吓死我了！”
　　说时迟那时快，何云起一脚拐进了308号房，才发觉这破病房是个连通的大病房，与隔壁的309是一道墙隔开的两个房间，他反应极快，立刻用力踹了一脚308的门，弄出了巨大的声响，又捡起一边的石块狠狠砸了一下308的破旧铁柜，随后立刻冲进309病房，敛声屏气，躲到了柜子里。
　　“我……晨晨不要我了，他要把我扔给那鬼东西了……”那声音自顾自哭嚎起来，吵得何云起脑仁疼，这下他可算是明白季晨的辛苦了，这都是啥东西啊一天天的，让他来，他早疯了。
　　不好太大声，又不好不说话，何云起只能压低了声音，咬牙切齿道：“你给我闭嘴，好好指路，不然一会我直接给你塞那东西的嘴里，让你跟它相亲相爱永不分离。”
　　手上的珠串颤了颤，瑟瑟缩缩的恢复了安静。
　　至少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在计划之内。
　　刚刚过去的两个多小时内，季晨将医院的地图研究了一遍又一遍，何云起实在扛不住，在他旁边睡了大概一个半小时，最后的半小时两人一同商讨了计策，静静的看着窗外渐渐明朗的天色。
　　夏天的暴雨，洗刷掉了一切污泥浊气。即使隔着布满灰尘的窗子，何云起也看见了那正在一点点泛白的天色，蓝色由深至浅，逐渐晕开渐变，云彩也慢慢从灰变白，天马上就要亮了。
　　何云起的心跳频率达到顶峰，他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么刺激的事，废弃医院里跟厉鬼玩捉迷藏……这壮举，不管上哪说，都足够让人起立鼓掌。当然，前提是能赢，能活着走出这间医院。
　　八分钟，从季晨下楼开始，到现在是八分钟。
　　何云起深吸一口气，又不能闹出太大的动静，他只能静静透过破衣橱上细小的缝隙，悄悄观察着外面的情况。
　　黑暗中爆发一阵轰鸣，伴随着某种金属物件坠地的声音，他手上的珠串又开始剧烈颤动。
　　它进来了。
　　何云起默数着时间，抓紧进行最后的休憩。灵体不需要用腿走路，他们连靠近都可以悄无声息。而此时，这东西已经从308走到了309。它停在屋子的正中央，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一会你跑下去布阵，我把它引过去，但是你得把一样东西给我。”
　　“你要什么？”
　　“你的前辈。”
　　指甲嵌进了掌心，指尖被冷汗浸得发白，何云起胸膛里的那颗心，扑腾地如同被扔进沸水里的青蛙。他十分清楚，他的身上，背负着两条命，两个灵体，如果失败，不幸葬在这，那么吸收了两个灵体的怨灵，绝对不会放过孤身一人的季晨。
　　“哒。”
　　细细的声响，穿透了金属门，仿佛近在咫尺。
　　来了，它过来了，它布满裂纹的眼眶正死死贴着柜门。
　　它在窥测门内的事物，那泛着死气的灰白瞳孔，正透过这细小的缝隙，与藏在里面的何云起照了个对眼。
　　这次，何云起是实打实的感觉到了，这东西不仅是个怨灵，还有着极强的恶趣味，就像各类恐怖片中没事找事的死鬼。
　　门板颤动，那东西要进来了！何云起心一横，赶在他冲进来前，一脚踹开了面前锈迹斑斑的铁皮。他眼中映下了那灵体被铁门穿过的瞬间，可他来不及惊讶。
　　这灵体看来很喜欢这样的猫鼠游戏，不仅没有继续攻击，反而立在原地，面朝着破门而出的何云起，瞪大了那勉强能称为眼睛的两个窟窿，露出了灰白的瞳孔。
　　两人僵持不过一秒，它的脑袋就在一连串的“咯咯”声中，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脖子与脑袋间腐败成灰黑色的皮肉，已经被扯成一张带有褶皱的薄纸。它就站在何云起面前，缓缓转过身，那轻微佝偻的脊梁，正对着它尖锐的下巴。
　　它翻白的目珠子突然一颤，牵动起皴裂的五官，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容。
　　这场景任谁看了都得炸出一身的鸡皮疙瘩，何云起只觉得浑身发麻，周遭的凉气全都发了疯似的往浑身毛孔里钻，他攥紧手上的珠串，拔腿就跑，头也不回。
　　这位“手串前辈”早就被吓得魂都没了，能在一片惊惧的哭嚎中，抽出那么两秒给何云起指个路，都算超常发挥了。这就造成了一个奇异的局面——这一秒，他用低沉的声音说着“左拐穿护士站出楼梯口”，下一秒，他就能用尽毕生的力气，冲着何云起的耳朵哀嚎“妈呀你快跑我们要死了”。
　　“我可算知道晨晨为什么总是面无表情了……”何云起压下心中的怒意，压抑着想把这黑曜石串扔出去的冲动，咬下后槽牙狠狠道：“你土就算了，能不能不要这么怂！怂就算了， 嗓门可以小一点吗？我脑浆子都要从耳朵里喷出来了。”
　　“前面前面！楼梯口，下楼！”这次是低沉与鬼哭狼嚎并行，何云起不得不佩服自己的适应能力，短短十几分钟，他居然已经逐渐丧失吐槽的欲望，并且能迅速跟着他的指令做出行动了。
　　楼梯口近在咫尺，何云起想都没想，冲了过去。
　　塌陷来得比他更快。离楼梯口只差一步，何云起却踩空了，确切的说，是他脚下的那块砖石，凭空消失了。天旋地转中，他随扬起的尘埃陷落下去。地面塌出的巨大裂口，像一张血盆大口，将他吞了下去。
　　在长达半分钟的时间里，何云起的意识都将近空白，扬起的尘土将他淹没，塞住了他所有的感官。如果不是前辈的声音，适时炸响在他的脑海里，他的意识恐怕就要跟着这些尘土一起飞到九霄云外了。
　　赶紧爬起来，快……
　　何云起顶着脑袋里排山倒海的鸣响，以最快的速度从石块废墟里爬了起来，不能就到这。
　　已经到二楼了，马上就好。
　　应该说，现在更好。
　　“前辈……往前跑。”何云起擦了擦脸上的灰，先前迈出一大步，可仅这么一步，他右腿膝弯处爆发的疼痛，就将他生生扼制在奔跑的起点上。两根骨头间，关节处，仿佛长出一棵仙人球，只要有一丁点动静，那骨缝里都会传来拉扯的刺痛，疼得他直咬牙。
　　脑海里的声音愣住了：“什么？”
　　“往前跑，往既定的路线跑，你不能停下，赶紧给我把它带过去，听见了吗！”何云起咬咬牙，再次迈开步子，他忍着膝盖的疼痛，一瘸一拐地往下一个楼梯口冲去：“晨晨他等着你呢！快点！”
　　聒噪的前辈突然没有了回应。
　　怎么回事？人呢？
　　何云起焦躁不已，这么关键的空档，这位前辈究竟行不行，到底靠不靠谱？
　　如果他在这一刻犯怂装死，那一切就真的完了，真把这东西逼急了，保不准它会直接动手杀人，反正都已经满身怨气，谁还在乎要不要多添一笔血债？
　　何云起咬牙：“前辈……”
　　“你保重好自己，我在一楼等你。”脑海中的声音，打断了他还没开口的催促，这一定是何云起听过的，从这人口中传出的最动听的一句话。
　　话音刚落，腕上的手串轻颤两下，空中突然闪出一道灰白的影子。这事何云起第一次看清了前辈的模样——那高大挺拔的灰白身影，正悬在空中，隔着奋力奔跑的他，与后方紧追不舍的鬼影遥遥相望，这一次，他是真的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惧。
　　紧随其后的黑影突然兴奋起来，这可是灵体，新鲜的，有生命力的，能为他提供力量的灵体！浓烈的死气瞬间激荡，身后扬起一阵风，那东西冲过来了。
　　在掠食者的眼中，生灵的价值自然大于死灵，而比生灵更美味，更让它们无法自拔的，是渡灵者们自带灵力的生魂。
　　灰白的身影向前飞奔，引着身后的一人一鬼，朝着一楼的最后一道门冲去。
　　何云起使劲甩了一下右腿，膝弯后侧有什么东西抻了一下，发出了扳动骨节的脆响。他试着往前跑了两步，虽然还是疼，但不至于动不了……但既然还能跑，就必须跟着前辈继续往前跑！
　　他烦躁地抹了一把脸，转头往身上一抹，衬衫上立刻印下几道灰痕。可这并不影响什么，何云起一咬牙，头也不回的咆哮道：“来呀！追不上！我就是你爹！”


第22章 城南（15）
　　一楼的大门被何云起飞起一脚彻底踢开。
　　紧接着，他把手上还带着体温的黑曜石珠串摘下，冲着正前方，用尽全力扔了出去。
　　天快亮了。
　　灰蓝的天空中，几点橙色穿透云边。一颗颗紧密串联的黑曜石映出墨绿的光，它们在空中划出了一道高高的弧线。“啪”的一声，落在了季晨的手中。何云起的正前方，正是已经下楼等候多时的季晨。
　　少年接过手串，飞快地将它戴回手上。
　　几乎同时，那半透明的灵体也“唰”地一下，窜回了手串之中。
　　季晨站在院子的正中央，深吸了一口气，淡淡吐出几个字：“关门，贴符。”
　　何云起一闪身，躲开了背后疾速冲出的黑影，任它闯进了这方封闭的院子，这地方，或许他自己都不曾注意到。
　　在它冲入包围的瞬间，何云起一抬脚，踹上了布满灰尘的门板，从口袋里利落地抽出了两道皱巴巴的符篆，这东西，一看就是刚从病房的门板上撕下来的。他咬着牙“啪”“啪”两下，全给封在了门上。
　　二十分钟的逃亡，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何云起一个踉跄跪，倒在门口的草丛边，大口地呼吸着雨后清晨清新的空气。
　　带着水汽的空气，总算让他被尘土呛得生疼的喉咙重新舒缓了过来。
　　黑黢黢的鬼影冲得过了头，一下子撞进方形的院子里，还没来得及回头看一眼，就被门上两道符篆挡住了退路。意识到中计的怨灵怒不可遏，枯裂的嘴角向下弯曲，脸上的两个窟窿瀑布一般涌出了黑红的浊血，周身森冷的死气，更是具象出乌黑的颜色，如一缕缕环绕的烟。
　　接下来，就是季晨的回合了。
　　微湿的水泥地已经被清扫过一次，水泥灌注的边缘长满了细密的青草，何云起突然注意到，那翠绿与灰白的交界处，有着一道细细的乌黑的线。
　　那条线很长，蔓延到远处的拐角，何云起向院子的另一方看去，黑线依然在，只有在他踹开门放这鬼东西入局的那个窄窄的入口处的黑线是断开的，没有任何连接的痕迹。
　　这是什么？
　　何云起抬起头，看向院子中央的季晨。少年的右手中紧紧攥着什么，而稳稳托在他左手掌心的，是一个小巧精致的木质雕刻，那玩意不过一个手掌的大小，上面雕着的图样看不太清，大概是某种狮子之类的动物，雕刻的正中央是一卷黑漆漆的线，与地上的黑线极其相似。
　　墨斗线！
　　何云起瞪大了眼睛，在那细细的黑线背后，是季晨带着狠厉表情的娃娃脸，少年咬着牙，表情都狰狞了几分，尽管如此，他的声音却依旧很轻：“我来告诉你，什么叫规矩。”
　　下一秒，季晨一踮脚尖，飞快地冲了出去，他手中的墨斗线绷得笔直，直冲着怨灵干硬蜕皮的脖子上招呼。
　　鬼影赶忙一闪，躲过了他的第一下攻击，少年在空中扑了个空，却完全没有转向的意思，而是直直冲到了何云起的跟前，“唰”地一下扯出了好长一段线，一低头，一用力，咬断了一截，动作利落得叫人看花眼。
　　紧接着，那被他咬断的的线就塞到了何云起手里，季晨都没多看他一眼，一个转身，重新回到战斗中去。
　　不用多说一个字，何云起立刻明白了季晨的意思，他向后撤了一步，将手上的墨线绑在了缺失的门口处，与两端紧紧的相连。
　　到这一刻，他成功完成了最后一步，替季晨将这肉眼难见的墨色栅栏搭建完成。
　　墨斗线是木匠的工具，使用时将细线从中轴里扯出来，一头一尾固定住，线在扯出的过程中就已经从墨斗中沾上黑墨，只需用手指挑起，轻轻一弹，就能留下一道笔直的墨线，这道墨线就是木匠们动工的准绳。
　　久而久之，墨斗线就成了天地之间、阴阳之道里规矩的象征。
　　季晨的手掌飞快翻转，不一会就缠出了好几圈墨线。那怨灵显然在忌惮什么，迟迟不敢上前应战，可时间不等它，东边的太阳冲破青山，投出了第一束耀目的金光。
　　少年凌厉的眼睛里映出了阳光的颜色，真巧，他也根本就没打算给这鬼东西反应的时间。
　　季晨飞身冲上前去，白皙的指节猛地发力，将墨斗线紧紧束在了怨灵的脖子上。
　　墨线仿佛融入了阳光的热度，飞快地消融着怨灵苍白的皮肤，它的伤口正以飞快的速度溃烂，它身上的皮肉开始大片脱落，场面恶心至极，何云起紧紧地贴着身后的墙，以免自己干扰了季晨的行动。
　　清晨的空气十分清新，可这东西被墨线灼烧得没一块好皮时，他却仿佛闻到了腐烂的焦臭味，那味道不能说多强烈，可就是若有若无地萦绕在鼻尖，久久不能褪去。
　　被烧焦的亡灵痛苦挣扎着，试图挣开灼热的线网。它疯狂挥舞着那双还勉强能称之为手的东西，每一根灰白腐烂的手指都尖锐得如同刀刃。
　　狗急跳墙，它已经不打算再给自己留有余地了！
　　季晨的动作越来越快，他一面躲着攻击，一面抓准每一个时机，让墨线一圈一圈的缠在怨灵的身上，细细的墨线化成了烧红的烙铁，不断的蚕食着它的力量。
　　怨灵被彻底激怒，它不断地试着回头，攻击和挣扎，那模样毫不夸张的说，就是一个被墨线绑住的、血肉横飞的旋转陀螺。
　　可季晨用线的功夫又稳又狠，手上缠着的线只少不多，不一会的功夫，他手上的线就全都缠光了，连一点墨灰都没给留下。
　　尖锐的嚎叫冲破云霄，连站在场外的何云起都不得不捂住了耳朵，怨灵周身的死气激烈地震荡，却怎么也挣不开那将它活活捆成线匝的墨色的网。
　　季晨不耐烦地一皱眉，将旄节从背后抽了出来，往身前一横，死死抵着着那东西被烧得溃烂不堪的额头，淡然道：“你叫什么名字。”
　　刚才的一番打斗，已经让何云起眼花缭乱，季晨有好几次，都险险与它刀锋一般的指尖擦过，这让只能一旁围观的何先生心惊胆战。即使是此刻暂时的静止，也没能让何云起的心放回肚子里。
　　那东西身上的墨斗线，正随着它溃烂的皮肤烧成灰烬，它不会再被这东西控制多久了，得抓紧时间……
　　怨灵的痛苦到达了极限，它骤然暴起，在一方战场里掀起了巨大的气浪，就像它在医院里时一样，季晨一个站立不稳，险些被再一次掀出去。太阳已经出来了，清晨的阳光没有多少暖意，却耀眼得如同流金，从遥远的云端倾注而下，浇在了黑暗的魂灵之上。
　　时机到了。
　　季晨的眼里的光第一次黯淡了下来，这一刻他已经等了一夜，也忍了一夜，现在，是终于不用再忍了！
　　何云起只是眨了一下眼睛，就一下，可就他眨眼的这一瞬间，季晨把自己不知道滚了多少圈的变得灰扑扑白色外套给脱了下来，不耐烦的扯着两只袖子往腰上一绑，露出了内里穿着打底的黑色背心。
　　少年纤瘦的身体，在黑色布料的映衬下更显白皙。此时，他正和与何云起初见的那夜一样，一手抓着胸前的翠色玉佩，一手紧握着横在身后的旄节，周身逐渐萦绕起一阵微蓝的萤火般的光芒。
　　下一刻，冲天的光束自上而下，像一颗巨大的落石，狠狠地砸在了已经咆哮不已的黑影之上，那未完的咆哮立刻化成凄厉的哀嚎，漫天的灰烬凭空扬起，耀目的蓝白光芒几乎要刺伤何云起的眼睛。
　　这光比那夜里的光柱要耀眼得多，长达半分钟的时间里，这光都没有丝毫减弱的痕迹，但被困在光柱里的怨灵发出的尖啸却逐渐沙哑、减弱，最终连同它的最后一丝气力一起消失殆尽。
　　“我再问你一次，你叫什么名字。”
　　“……”地上的黑影沉默着，颤抖着，它从头到脚没有一块好皮肉，溃烂的皮肤扑簌簌地往下落，落了地便立刻融成了灰烬，而损失了皮肉的甚至露出骨骼的地方，却再也没能重生出一块新的作为替代。
　　“你没有机会了。”强光散去，季晨的身影从光中浮现出来，他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语气却没有带上一丝一毫的疲惫。他的眼神狠厉，血色浅淡的唇却扯出了一个比眼神更狠厉的笑容。
　　木杖高高举起，将匍匐在地失去行动力的魂灵由上至下捅了个对穿，干脆利落，空气中传来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那盘踞一方的恶灵，随着季晨的最后一击消失殆尽。
　　一切都结束了。
　　至少一分钟的时间，何云起都没能缓过劲来，他艰难地扶着墙，站起来，不过一会，他又重新弯下腰去，使劲敲了敲不听话的右腿膝关节，确定能动，才一瘸一拐地冲着已经有些站立不稳、不得不撑着旄节维持平衡的季晨走去。
　　光荣负伤的何先生展开双臂，将少年搂入怀中，长长叹了一口气，那是惊心动魄一整夜后，彻底放松的一声喟叹：“我们赢了？”
　　“嗯，赢了。”季晨疲惫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这一整夜的消耗太过惨重，让他将所有的重量都靠在何云起的怀里。
　　“稍微休息会，我们这就回去。”随着恶灵的消失，被掠夺已久的信号，终于重新覆盖在了老旧的废墟上，何云起摸出手机，手指却因为疲惫和兴奋而不停颤抖，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总算将电话给拨了出去。他也顾不上这清晨六点的电话到底算不算扰民，在对方接通电话的那一秒，开口就是一阵鬼哭狼嚎。
　　——“老于！起床了！救命啊！”


第23章 奇异的少年
　　“姓何的，何云起，何大咨询师，我就问问您，您几岁了？您老人家二十有六了吧？您知道我昨天夜里看到短信给您打电话，您还不在服务区时，我有多高兴吗！我以为我人生中最大的污点终于可以就此消失了！”
　　老于，于亚澜先生，一个年轻有为，自己开医馆的年轻中医，在忙活了一夜，联系发小无果，打算睡个觉休息一会时，突然接到了何云起的求救电话。于是他开着车，横跨大半个城市，终于在这偏僻的废弃老城区，见到了他那该死却居然还活着的发小。
　　北京时间六点五十，老于一边开着车，一边愤怒地对坐在后排几近瘫痪的何云起发起了强烈的控诉：“还他妈起床了！我睡得着吗！我一想到你欠我那三顿饭我整宿整宿的牙疼……”
　　“你就不能不逼逼了让我睡一会吗……”瘫痪在后座的何先生显然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但他人没力气，不等于他的嘴就能闲住，即使哑着嗓子半死不活，他也非要开口戳一把老于的肺管子：“就算我不睡，我旁边的这位也是要睡的，这没眼力见的，活该你单身……”
　　“你个没良心的，自己打开手机看一眼，我昨天夜里给你发了多少个消息，打了多少个电话！”于亚澜先生不愧为中国好发小，即使何云起那一句话已经给他捅得鲜血淋漓，他也还是自觉的压低声音，瞄了一眼后视镜中坐在后座的两人。
　　为了避免自己单身这事儿再被发小扯出来扎刀子，老于机智而迅速的转移了话题：“我说，你上哪捡的小鬼？”
　　“被捡到的小鬼”此时正坐在后座的另一头，面向窗子，垂着脑袋，睡得一点动静都没有。何云起不好打扰他，也合上眼压低了声音懒洋洋回答道：“上班打卡送的，别羡慕。”
　　“我羡慕个屁……”老于终于是没忍住，恶狠狠地翻了个白眼，随后便住了嘴，给后座两个一看就筋疲力竭的人留出了安静的休息空间。
　　清晨的城郊寂静无人，笔直的环城公路没有一丝阻碍，银灰色轿车像嵌在拉链上的锁扣，顺畅而迅速地飞驰着。
　　车厢内安静的氛围实在是太适合补觉了，一夜不得安生的何云起，总算能好好借着路上的这点时间阖眼小憩一会，可他的脑袋却没能跟着他一起闭目养神。季晨在等老于赶来的时间里就已经累得睡了过去，要不是他在旁边跟着，这少年怕是能直接一头栽倒在树桩上睡到天黑。
　　而到了城区之后，要去哪也是个问题。
　　今天还在何云起的三天假期之内，他必然是要回家修整一番的，那么季晨呢？要给他送哪去才合适？带回家……不好吧？开个房……更不好吧？！这要是被他的家长知道了……
　　想什么呢！一到这个问题，何云起立刻在心里抽了自己两巴掌，都一夜过去了，他怎么还是没完全适应季晨已经是个成年人的事实。
　　要不还是带回家？至少能有个休息的地方，大不了把床让给他，自己上躺椅上睡一觉，整理一番，到时候无论是回家还是回学校，都不至于太辛苦。
　　何云起的算盘还没打明白呢，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紧急杀入，掀翻了他所有的构想，小车在刹车之后猛地打了个弯，他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一坨面团，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被揉圆又揣扁，最后“啪”地一下甩在了车窗玻璃上。
　　“老于！你他妈……”何云起一声怒吼还没完，肩上突然出来的重量，让他在一秒之内将话锋转了向，“……干得漂亮。”
　　原本坐在后座另一头，与他隔出了一人距离的季晨，因为刚才猛烈的刹车和拐弯，姿势从坐着变成了靠着，而且是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奇迹的是即使这么大的动静，肩头沉睡的人居然没有任何要醒来的意思，甚至连睫毛都乖顺得没有一丝颤动的痕迹。
　　“……”老于刚躲开不知从哪块田间地头窜出的水牛，对着后视镜里扎眼的两人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咀嚼半天，只能冲着发小“呸”了一声：“你小心被抓起来。”
　　何云起倒是理直气壮得很：“抓我做什么，我国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靠着另一个人睡觉啊？”
　　他故意伸展开手臂，调整了姿势，将身旁的人轻轻圈进臂弯里，还冲着后视镜里仇视的目光得意地一挑眉，比着口型无声地挑衅道：“来呀，打我啊。”
　　尽职尽责的司机老于差点就控制不住自己脚了，要不是想早点回去，他恨不能现在就一脚踩死刹车，然后把后座那家伙从车里扯出来当街暴打一顿，再给他就地填成农家肥。
　　“等等老于，老于！赶紧找个医院！”还没等老于把暴打发小的剧本写完，坐在后座的何云起又是一声惨叫。老于不耐烦地看一眼后视镜，不客气地回道：“好说，让我打你一顿，咱现在就去医院。”
　　何云起的声音越发紧张，全然没有了刚才开玩笑斗嘴的惬意：“我跟你说正经的！赶紧！最近的医院！”
　　“怎么了突然一惊一乍的。”老于又看了一眼后视镜，刚才还靠在何云起肩上的季晨，现在已经彻底躺在他的怀里，即便路途轻微颠簸，他也依旧没有醒来的意思。这显然不对劲，而更不对劲的是何云起的脸色，简直比他怀里那位还要苍白，一宿没睡，又从楼板上摔了下来，往废墟里不知道滚了多少圈，这状况……谁也别说谁了，一起去医院看看吧。
　　老于迅速打开了导航，定位寻找离这最近、又最可靠的医院，排除了一系列的不靠谱选项，最终确定了城区内一间还算有几个熟人的私人医院。
　　他询问道：“稍微贵点的你不介意吧？”
　　“赶紧的！”
　　“成。”
　　两人的对话极少像这样简洁明了，车内的氛围从轻松变得凝重，何云起轻车熟路地在车门侧边摸出一瓶矿泉水，又在车里摸出一块还算干净的手帕。
　　季晨的情况很不好，他在发烧。
　　明明上车前还没有这样的情况，他只是疲惫，所以跟何云起一起坐在马路牙子上，靠着肩膀睡了一会而已。上车后，似乎也没看出什么异样来，如果不是刚才老于那一刹车让他靠了过来，何云起根本就不会注意到他的体温已经高到了这个地步。
　　碰到他，就像碰到了一块烧红的烙铁，烫手。
　　为了让季晨能舒服些，何云起调整了姿势，把后座的大部分空间腾出来，让他舒展着平躺下来。少年的脸色比刚才还要差，苍白的脸颊上晕着病态的红，紧闭的双眼昭示着他仍没有恢复知觉。
　　何云起伸出手，探了探他的额头，躯干上温度就足够吓人了，这滚烫的额头更是吓得何云起三魂不见了七魄，他赶紧拧开了水瓶，浸湿了手帕替季晨擦拭着还沾了些灰的脸颊，尽可能的努力为他降温。
　　“还有多久！？”疲惫加上焦急，何云起沙哑的声音都变了调子，他透过后视镜看着正在开车的老于，倒是把老于也带得焦急起来。
　　“马上了！俩路口！”
　　已经进入城区，路上的车也逐渐多起来，各路上班族们也逐渐开始加入了交通循环之中，老于一路狂飙，好几次在超速拍照的边缘试探，他犹豫再三，最终还是破罐破摔地一踩油门，冲着后座的发小吼了一句：“我今儿要是交警大队交代了你记得去捞我！”
　　“废什么话！还有多久！”
　　“哎卧槽你这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老婆四胞胎难产堵路上了呢！”
　　从郊区到城区，将近一小时的路，老于只用了三十五分钟就带着两人杀了过来，他是不知道多久没干过这么惊险刺激的活了，让他常年养生的心脏都有些控制不住的乱跳起来。
　　没等老于把车停好，何云起便抱着完全失去意识的季晨一个箭步从车里冲了出来，他那膝关节处出槽的筋，在四十分钟前刚被老于一个妙手回春扭了回去，这会居然就已经可以抱个人往外冲了。
　　那朝阳中的背影充满了青春的味道，老于远远凝望着，不知自己是该感叹人的潜能无穷，还是感叹自己医术高超。
　　私立医院的清晨本就不算喧闹，这让何云起这位不速之客，瞬间成为了整个大厅的焦点。还没等保安大哥过来安排取号，就见到一个一脸煞白的，抱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冲着急诊部狂奔，这架势把值班的医生护士吓个够呛，赶紧安排了床位接待了下来，又是询问又是检查，一时手忙脚乱。
　　“先生您先冷静一点……”
　　“他在发烧！特别烫！赶紧先替他看看！”
　　“我们已经在处理了，还请您先冷静一点……”
　　……
　　老于赶来的时候，何云起正极不配合，他非要把自己身边给他检查的人安排到季晨那头去，场面甚至陷入僵局。
　　同为医务工作者的老于赶紧上前安抚：“人都到医院了，你要相信医生和护士们……”
　　“37度……”
　　一个轻细的声音打破了这场胶着，一时所有人都扭过了头，看向了病床边正抬头盯着体温计看的护士小姐，那姑娘一回神，发现自己成了目光的焦点，手一抖差点没把体温计掉地上，她瞪大了眼睛，聚精会神，又看了一次体温计，大声重复道：“37度！体温正……正常。”
　　体温正常？
　　何云起赶紧冲过去，完全忽略了在场的人其实更关心他这个事实，一把拉住季晨垂在床边的手，温度正常……难以置信。
　　他赶忙又将手探向少年的额头，不烫了……退烧了？
　　难道车上何云起触到怕人的温度，只是他疲劳过度之后的幻觉而已？
　　“没事就好……没事就……”何云起紧绷的神经总算是放松了下来，随之一起放松下来的，是他几乎二十四小时没能休息的身体。
　　——“先生？先生？！赶紧过来！把这个一起收了！快快快！”
　　这是何云起两眼一黑之前最后听到的动静。


第24章 学长
　　何云起是被夕阳晒醒的。
　　醒来时，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这病房里就两张床，可偏偏他所在的这张旁边就是窗户，而窗帘还不知道被谁拉开了，八月的夕晒，足够把人烤出个七分熟来。
　　可此时，夕晒还不是这间病房里最恼人的东西。
　　何云起挣扎着爬起来，拉上了遮阳的窗帘，揉了揉有些胀痛的太阳穴。
　　已经太久没熬夜了，突然就来了这么场惊心动魄的通宵，他这老胳膊老腿还真怕撑不住。而在他的身后的另一张病床上，缩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来的季晨。
　　季晨坐在床头，佝偻着脊背，一手把并拢的腿抱在胸前，一手拿着手机正划拉着什么。床边正坐着一个人，短发，浓眉大眼，面庞像是被刀削过般透着硬朗的帅气。看年纪也不算大，身高也就跟何云起差不多，不过这体格却健壮得多，一看就是健身房办了终身卡的运动爱好者。
　　而此刻这位老大哥正翘着二郎腿抱着手，稳稳当当的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一脸愠怒的看着床上面无表情的少年。何云起摸不着头脑，可他不知为何竟然从这微妙的空气里读出了一丝“长辈训孩子”的气息。
　　“你还能再能耐点吗？你怎么不开个铲车直接把妇幼保健院铲了啊？”大哥的声音跟他的体魄一样充满了威胁的力量，而缩在床上的季晨却依旧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他俩之间隔了层壁垒，划开了两个完全不相容的世界。
　　大哥对他的沉默应对很不买账，压低了声音怒不可遏地说：“有没有跟你说过有事打电话？”
　　“没信号。”
　　“没信号你不会提前打个电话？”
　　“提前的时候没出事。”
　　“你……”
　　何云起就没想过，他居然还能见到季晨抬杠的一幕，差点一个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他动静倒是不大，但是还是引起了那边两人的注意力，大哥终于发现这病房里的另一个人已经醒了，尴尬的冲他打了个皮笑肉不笑的招呼，也不再压低声音了，他站起来，开始了训斥：“你有这抬杠的本事你别在医院里躺着啊？你倒是活蹦乱跳地回去给你姐报个平安啊？你姐都给急哭了你知道吗？”
　　“是你非得告诉她我在这……”
　　眼看着大哥就要动手打人了，何云起赶紧出声劝阻：“打扰一下啊……”
　　“你看看旁边那兄弟，你把人家折腾成什么样了！”大哥显然是从何云起“吱”的这一声里找到了灵感，被噎了半晌的话总算是顺畅吐露出来，他抬手一指何云起的床位，冲着季晨又是一通教训：“出了事该找谁不该找谁，你二十岁的人了想不明白啊？你让一个普通人跟着你冲锋陷阵，真把人交代进去了上哪负责去啊？我真是……”
　　他这话还没说完呢，季晨就已经飞快拨通了电话，对着听筒就是一句“姐”，就这一个字，成功震慑住了面前高大魁梧的汉子，让原本还怒不可遏、时刻准备动手教训孩子的人，在一秒之内安静了下来。
　　病房里仿佛有无数道聚光灯，在这一瞬间全都打到了季晨的身上。
　　“江清远骂我……咳。”
　　何云起瞪大的眼睛里写满了难以置信，季晨在这几个字中表现出的情绪转换，可以说是山路十八弯，他的声音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哑的？怎么最后一声咳嗽还隐约的带上了哭腔啊？可他的脸上明明什么表情都没有啊？
　　江清远大哥始料未及，他瞪大眼睛，一副百口莫辩的模样，站在一边足足愣了五秒才反应过来，随后便立刻去抢季晨的手机，而季晨身体一歪，一个前滚翻直接躲开了他的攻击，连呼吸都不带乱的。
　　少年趴在床尾，保持着平淡如水的面部表情，语气却越发悲凉：“他还要打我……”
　　“我不是！我没有！薇薇，你听我解释！”一阵混乱之后，江清远可算是抢到了季晨的手机，动作却还是慢了一步，电话已经被季晨手指一划直接挂了，后者仰躺在病床上两手一摊，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仿佛刚才那演技精湛的几句台词不是出自他的口。
　　下一秒，江清远口袋里的手机就不停地震了起来。
　　他抽出手机扫了一眼屏幕，立刻跟捧了个火炭似的飞奔出了病房：“不是……哪有，我哪能啊！我没骂他！更不可能打他啊！你听我说……”
　　随着声音渐渐远去，季晨从床上爬了起来，他稳稳地坐在床沿上，双腿自然交叠成一个标准的二郎腿。也不知他是什么时候换的衣服，那一身灰扑扑的早就已经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他身上不太合身的病号服。
　　一般病号服都较为宽松，他又比较瘦，本该合身的衣服，在他身上，反而显得宽大了。
　　“醒了？”季晨抬起头，看向何云起的眼睛。
　　“唉，老了老了，是得睡这么久才能缓过来……”何云起自嘲了两句，回了个笑脸，刚才那大哥显然没能解释清楚自己的“暴力行为”，还在走廊里连哄带劝的和电话那头的人交代情况。
　　“江前辈，他喜欢我姐姐，但他自己不敢认而已。”
　　“看出来了……”
　　那紧张的劲儿，跟大学时宿舍的傻大个一模一样，跟心仪的姑娘说句话都结结巴巴。
　　季晨从病床上跳了下来，慢慢的走到了何云起的跟前，窗帘的缝隙中透出了一线阳光，此刻正照在他的脸上，他细密的睫毛渡上了淡淡的金色，眼睛里映出了淡琥珀色的光。随后他伸出了手，将白皙的手掌朝上，冲着何云起伸了过来。
　　“嗯？”何云起暂时没能明白这个动作的含义，略带疑惑的把自己的手搭了上去，跟网络上驯小动物的视频似的。
　　“……手机。”季晨显然更不能理解他的举动，把手抽了回来，又再一次伸了过去。
　　“要我的手机？”
　　“加微信啊，不是你说的吗？”
　　不是他提起，何云起自己都快忘了这茬了。他赶紧从床头的衣物里摸出了手机，上面还有老于发来的消息，不过比起加微信，那点事放一会再看也无所谓。何先生在季晨相关的事上永远就是这么的有原则。
　　季晨一手拿着一个手机，熟练地划了几下，随着两边手机同时传出的提示音，何云起总算是如愿以偿的拿到了他豁出了半条命换来的联系方式，手机一回到他手上，他就立刻打开了消息界面，打算给季晨备注一下，万一他长久的不说话，就容易被淹没在那些堆积成山的客户里面。
　　可季晨的资料界面却让他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
　　头像没什么特别的，不知道是哪个漫画里的角色，看起来倒普普通通。
　　而头像旁边的昵称却戳爆了何云起的笑点。
　　——抓鬼十万起。
　　何云起笑都还没笑出来，季晨这厢未卜先知，抢先一步抓过床头削好的苹果，塞了他满满一嘴，可这都没能堵住何先生的笑，他一边连滚带爬地躲开了季晨的手，一边飞快的把嘴里的苹果咽了下去，一边笑得如同精神疾病发作。
　　“十万起哈哈哈哈！”
　　“……闭嘴！”季晨一脸哭笑不得，紧跟着他从床头挪到了床位，无论怎么按着他的脸，都止不住他那丧心病狂的笑声，只能板起脸一本正经地要求：“改备注！”
　　“好……好好好我……我这就改，哈哈哈哈！”何云起迅速捂住了手机，生怕季晨抢回去直接给他删了，即使已经笑得双手发抖，他还是控制着自己迅速地改好了备注，成功将那几个扎眼的字给覆盖掉了：“行了行了……可以了，已经可以了，晨晨放手……哈哈哈哈，衣服都要给你扯下来了！”
　　季晨还是不放心，把他手机抢过来，看了一眼他备注，这才放心将手机扔回去还给他。何云起真是对季晨的羞耻度感到了震惊，为什么“小晨晨”这种肉麻备注他都可以面无表情的接受，却偏偏对他自己亲自改的昵称那么在意。
　　何云起爬起来，腾了块地方让季晨坐下，一偏头就看到他给自己备注的“何大夫”三个字，也学着他提出了不满。
　　“我又不是大夫，非叫我何大夫干嘛？”
　　“顺口啊。”
　　“那我觉得你的抓鬼十万……”话还没说完，季晨的白眼就比他的手刀更快的杀了过来，何云起赶紧作出了防御的姿势连连求饶：“好好好……不顺口不顺口，你喜欢怎么就怎么，好好说话别动手，我输了还不行吗。”
　　“那这样吧。”季晨的手指飞快地敲了几下，重新将手机递过来，正在输入的备注栏里静静的躺着两个字——“学长”。
　　学长？
　　何云起一脸错愕地看着面前的人，后者回了他一脸无辜，从手机里翻出了一张照片，那是……他大学母校的图书馆。
　　季晨清澈的声音近在咫尺，叮叮当当地敲击在他的耳朵里：“那么我可以叫学长了吗？”


第25章 悸
　　何云起愣愣地看着季晨的脸，他在努力回想，自己以前到底有没有见过他。
　　不然他为什么会突然改口叫学长？
　　而且他放出来的照片，正是南师大的标识性建筑——综合图书馆。
　　那图书馆也不知道是谁设计的，在馆前铺设了起码两层楼高的台阶，整个建筑正面都由玻璃墙构成，别说大晴天，只要是光线亮点，反射出的光都能映出一道彩虹来。不仅如此，学校还将“图书馆”三个大字做成了巨型金字匾额镶在了正中间，土洋结合十分扎眼，历届学生都将它戏称为“南师大酒楼”。
　　而刚才的那张照片，是季晨举着自己的木杖，对着图书馆的正门拍下来的，也就是说这地方他去过。
　　季晨身上的谜团又多了一个，这让天生好奇心旺盛多血质的何先生抓心挠肝起来，竟不知道到底该先问他哪个问题比较好。
　　“我刚查到的，南师的优秀毕业生。”季晨的眼睛真的很厉害，至少何云起是这么想的，仅仅一眼，就看穿了他所有的心理活动，飞快的把手机最近的查询记录亮出来给他一一过目，果然，他在何云起醒来之前，已经把他的名字放在搜索引擎里查了好几遍，从咨询师，到个人主页，最终摸到了南师大的优秀毕业生公告栏里，而凑巧的是，季晨也是南师大的学生，今年大二，开学就该大三了。
　　“查的这么细，怕我坑你啊？”何云起扫了一眼，把手机还了回去，脸上又是一阵藏不住的笑意：“还是说……晨晨其实也对我很好奇？”
　　季晨不置可否，这次连白眼都没赏一个，而是默默改好了备注，抬起头注视着他的眼睛，抿了抿唇，轻声道：“你就不想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晕过去吗？”
　　“想啊，你的很多事，我都想知道。”何云起倒是坦荡的很，他伸展着身体向后靠了靠，倚在床头，笑眯眯地回答：“但是你不说，我就没什么好问的。你什么时候愿意告诉我，那我就听着。”
　　这答案显然在季晨的意料之外，他愣怔几秒，突然明白了何云起的意图，他这是将倾诉的主动权交给了自己。
　　好奇心谁都会有，多血质的何云起更不例外，他人生至少百分之七十的驱动力都来自于好奇，这是个血液里都涌满了好奇因子的活跃分子。但在此之外，他更想给予他在乎的人比好奇心更重要的尊重。
　　“当然，如果你想问什么，也可以问。”何云起抬起手揉了揉身旁少年的头发，冰凉柔顺的手感，让人忍不住多搓几下：“你想知道的，我也都可以告诉你。”
　　“没洗呢，别摸了。”季晨轻轻拍开何云起的手，垂下头去。
　　他的眼睛始终盯着膝盖，沉默了近十秒，似乎在思考，但更像是在犹豫。
　　何云起也不急在一时，只坐在旁边静静地等着他，这十秒的时间里，只有窗外不甘寂寞的蝉鸣和风声，两人都极有默契的什么都没说。
　　“我……”
　　“砰”的一声，房门推开，两人之间微妙的气氛，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冲了个粉碎，把门推开的江清远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制造的声音太大，与医院安静氛围不相符，赶忙抓住了门把手，在门背扣到墙上之前将它拉停了：“好险……”
　　他抬起头，对上了窗边病床上的两道目光。
　　何云起倒是一向彬彬有礼，笑着冲他摆了摆手，而一旁的季晨却显而易见的黑了脸。
　　“还不赶紧给人大兄弟道歉！你看看你给人家折腾的！”江清远显然忘了刚才怎么被季晨折腾了一番，大步流星跨了过来，一边冲着何云起伸出手，一边还不忘教训这倒霉孩子：“幸会幸会，我叫江清远，您怎么称呼？”
　　“哈哈哈，不客气，何云起。”成年人的自我介绍总是少不了互换名片，两人一通客套，你来我往，季晨在一旁看得白眼直翻，又插不上嘴，他不得不掏出手机自娱自乐。
　　“你给人好好道歉了没有！还在这玩手机，没礼貌！”江清远都客套完了还不忘转过头来教训他，季晨的脸色越发黑了，何云起赶紧摆摆手打圆场：“没事没事，我是去找人的，跟晨晨没关系……是我得谢谢他，哪天有空大家一起出来吃个饭，就当是朋友了。”
　　“谁要跟你吃饭……别带上我。”少年一脸不服气地小声嘟囔，手指却没闲着，开始冲着屏幕不停地戳戳点点。
　　不一会，何云起的手机开始不停震动起来，他只能一边跟江大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一边掏出手机查看情况。
　　屏幕一亮，有消息来了。何云起抬手一划，点进了聊天界面。闪动的头像，是个眼熟的漫画角色，昵称是他刚改好的新鲜备注……除了季晨还能是谁！少年人就坐在旁边，跟个闷葫芦似的一声不吭，可手里却一点也没闲着，不停地给他发着消息。
　　晨晨：[熊猫头小声逼逼]
　　晨晨：[熊猫头小声逼逼]x2
　　晨晨：[熊猫头小声逼逼]x3
　　屏幕上的表情一个接一个地跳，身旁的人把屏幕戳得一下比一下响，何云起要应付江清远，只能憋着笑给他回消息。
　　何云起：行了行了，生气了，知道了。
　　晨晨：奶茶。
　　“奶茶？”何云起一时错愕读出了声，声音不大，却让对面的江清远听得十分清晰。
　　魁梧的老大哥瞪大眼睛，冲着何云起的肩背就是一巴掌，笑道：“你怎么知道我叫了奶茶的外送呢！要不是这小鬼……哎哎哎，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说着不提，江清远却还是颇为抱怨的吐露了些信息——
　　季晨的姐姐，那个被江清远称为“薇薇”的姑娘，和面前这位直得跟钢板似的汉子是同事，这位薇薇姐姐什么都好，人美心善温柔可人，就是对他这个弟弟宠得不得了，所以才把他给宠成了这么一副任性妄为的样子。
　　说到“任性妄为”四个字时，季晨的脸简直黑成了一块炭，可他却什么都没说，也没顶嘴反驳，而是静静坐在一边，装作什么都没听到，戳屏幕打字的手却一点也没停下，何云起知道，等会他的手机又要迎接新一轮的表情包轰炸。
　　他只能憋着笑，冲江清远做出了一个“请继续”的手势：“嗯，任性妄为。”
　　“可我也是他的前辈啊，我也有管教他的资格对不对？好好一个孩子，变成这样是不行的吧，您说是不是。”
　　“嗯，是是是。”何云起赶紧点头，借着每次低下头的瞬间抹掉自己脸上憋不住的笑意，一旁的季晨恶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把手机往兜里一揣，跳下病床就要往外走。
　　逗过了逗过了，何云起心叫不好，赶紧低头找鞋子打算跟着他出去。
　　可季晨人还没走出去呢，送外卖的小哥就抢先一步敲响了病房的门，少年立刻三步并两步跑到门口，一把拉开门，确认签收撕包装拆吸管一气呵成，连一丝卡壳都没有。他从中挑了一杯自己最喜欢的，然后把剩下的几杯放到病床边的桌子上，往自己床上顺理成章地一盘腿，安安静静地享受下午茶时光。
　　何云起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极速转变的一切，刚刚还一脸杀气要离家出走，这一转眼的功夫，立刻安静得像个被捏住脖子的小猫。
　　一旁的江清远更是无奈，他默默地拍了拍这位新朋友的肩，长叹一口气：“嗯，不让喝奶茶，就连句前辈都不会叫，天天连名带姓的喊我，跟叫儿子似的……”
　　季晨的背影动了一下，他默默地回过头，眼神里看不出什么高兴的情绪，只是定定看了两人一眼，又转回去静静喝他的奶茶。
　　看起来这个剂量的饮料，已经没办法平复他刚才的不高兴了。
　　“江前辈，我觉得……”何云起轻轻地拍了拍江清远的肩膀，“这下你可能连儿子都不是了……”
　　天黑之后，江清远就离开了，大概是知道季晨也不爱搭理他，所以再没多说什么，只是留了何云起的联系方式，又悄悄叮嘱一句“别让季晨把奶茶当水喝”。
　　爱屋及乌四个字，都快写到这大哥硬朗帅气的脸上了，尽管他表达关心的方式……大多数季晨这个年纪的年轻人都不会喜欢就对了。
　　“不是我一定要住在这，是好歹交了一天的钱，就算明天就可以出院，咱们也得把今天的份住回本，是不是？”空荡荡的病房里又只剩了他们俩，两张病床隔得很近，何云起一转身就能看见坐在床边的季晨。
　　果然，江清远走了之后，季晨的心情都好了很多，他正抱着第二杯奶茶，一边看着病房里的电视，一边无意识地用门牙咬着吸管。细细的塑料吸管被他摧残得全是牙印，听见何云起的话，他才转过头来看了看这人，想起什么似的，轻声嘟囔了一句：“任性妄为。”
　　“噗……”一听这四个字，何云起就再憋不住自己的笑，他一个翻身下了床，也不管季晨是否同意，就手脚并用地跨到了对面的病床上，一双手冲着季晨的脸就捏了过去：“这么记仇？这话也不是我说的啊，是你江前辈说的，你不跟他记，倒跟我记上了啊？”
　　“放开我……”季晨被他捏得一口奶茶差点喷出来，连忙往后退几下，把纸杯放到一旁的桌上，“你也说了。”
　　季晨肤色本来就白，何云起与他开玩笑掐的那两下并不重，可还是让他脸上留下了浅浅的红痕，一左一右对称起来，倒更像是他脸红一般。何云起适时收了手，笑道：“那晨晨学弟大人有大量，总得给我个道歉的机会吧？你刚才不是还说要告诉我，你为什么突然发烧吗？”
　　“任性妄为的我现在不想告诉你了。”依旧是初见时的面无表情，搭配着初见时平淡清澈的声音，可话里藏不住的赌气态度，还是让何云起感叹，这个小家伙远比他想象的，更具有吸引力。
　　大龄单身的何先生，在这个夏虫鸣叫的八月的夜里，被一个任性妄为的少年偷走了心。


第26章 有关于他
　　假期第三天，何云起出现在了港式茶餐厅里。
　　仅仅在医院里住了一夜就出院的他，还没走出医院就被一个电话召到了这里，这家茶餐厅离医院不远，就在一个城区之内，拐出门走两步就到了。
　　而给他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昨天逼着江清远这个铁血男儿给季晨买奶茶的“薇薇”。
　　想也知道这电话肯定是江清远给她的，只是何云起没想明白，要吃个早饭也没什么问题，只是为什么这早饭只有他和这姑娘，不带上江清远也就罢了，怎么连季晨都被她打发回家了呢。
　　“早安，何先生。”坐在桌对面的姑娘微微一笑，端起桌上的陈皮普洱给他倒了一杯，一头微卷的深棕色波浪倾泻而下，她化着精致浅淡的妆，小巧的耳垂上缀着一颗银闪闪的星星，一身款式新颖的藏蓝色夏裙，衬得皮肤格外白皙。
　　这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早安，怎么称呼？”何云起对于她知道自己名字这件事丝毫不奇怪，有江清远这么一个跟班似的追求者，她想要什么，那哥们必定会屁颠屁颠双手奉上。
　　“薇薇”笑了笑，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张小小的名片，这是二十四小时不到的时间里，何云起收到的第二张名片，他毕恭毕敬地接了过来。
　　——这张名片很漂亮，一看就是花了功夫进行设计的。以星空为主题的深蓝色调，倒是和她这一身的衣着十分相配，她自我介绍道：“梁采薇，季晨的姐姐。”
　　“梁？”何云起心里一顿，名片上印着的字体与她说出的名字一致，看来是没有听错了，虽然疑惑并没有写在脸上，但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万种构想——同母异父？重组家庭？还是收养关系？
　　季晨突然就从江清远口中被宠坏的任性小孩，变成了家庭缺失孤苦流离需要关心和爱的留守儿童。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晨晨和我是不同的姓氏？”梁采薇抿一口茶，放下了杯子，笑眯眯的将点菜的平板放回了桌下，她和季晨确实是不同的，这么仔细一看，她的眉眼、气质都跟季晨有着很大的区别。
　　何云起保持着对待女士的礼貌，替她续上了杯里的茶水，陈皮普洱的茶香随着热气在桌台上氤氲开，他放下茶壶笑着说：“这属于个人隐私，职业习惯，别人不说的，我不问。”
　　梁采薇的眼里闪过一道光，她脸上的笑不再拘泥于陌生人之间的礼数，而是带上了几分从内里涌出来的真情实感。
　　纤细的手一扫肩上垂下的卷发，她向后靠了靠，微微一歪头，这是一个极其放松的姿势。
　　何云起看在眼里，脸上却完美保持着礼貌的笑容。
　　“因为季晨不是我的亲弟弟啊。”粱采薇端起茶，却没立刻往嘴边送，一副轻松惬意的模样，“何先生，晨晨是个好孩子，他只是……不太会与人交流罢了，长这么大也没见过他有什么朋友，希望你……”
　　“能照顾好他。”
　　何云起一口茶含嘴里，差点没憋住直接喷出来，他顾不上那茶还烫嘴的温度，硬着被烫得发麻的头皮，愣是给它咽了下去。
　　粱采薇完全没想到对面的人会有这么大的反应，赶紧递过餐巾纸，一脸担忧地补充道：“我知道晨晨很麻烦人，他平时老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不熟悉的人根本没办法跟他说话，但是他真的是个不错的孩子，平时在家也挺乖的，只要不生气还会主动打扫卫生呢！”
　　“这不是重点……”何云起一边咳嗽着，一边在脑内疯狂咆哮。
　　“他初高中都在行知，行知你知道的吧，重点中学呢。大学也考得挺不错的，去了南师大，脑子好使，你跟他说话他都能听懂！”
　　这不是重点！还有这位姐姐你到底在说什么啊，什么叫“他都能听懂”！？在这群长辈心里季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天才自闭儿童啊！
　　“梁……小姐啊，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嫌弃他！”话刚开口何云起就后悔了，这回答让他们之间的对话诡异出了一个新的高峰，“不……这不是嫌弃不嫌弃的问题。”
　　上菜的服务员十分适时的推着餐车过来，成功给这一混乱的早餐前奏曲打下了休止符。两人十分默契，沉默片刻，等着服务员核对菜单无误离开后，何云起才总算是从刚才莫名其妙的对话中缓过来。
　　“您的意思是……希望晨晨来找我玩的时候，我能照顾照顾他？”何云起尽量把措辞变得正常一些，上来就照顾不照顾的，一副托付终身的样子……害他差点以为季晨那一家子都会读心术，就因为他有那点不轨的心思，才会虚悬着一颗心不敢放下。
　　“啊，就是这个意思了。”粱采薇对他简明扼要的概括十分满意，说话间嘴里还咬着她从水晶饺里挖出来的虾仁，似乎意识到嘴里吃着东西说话并不太雅观，这姑娘抱歉地笑了笑，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的油渍，“晨晨他比较特殊……我们这个，你也知道，总是免不了有些危险，虽然这两次都是偶遇，但何先生您确实帮了他不少的忙，还救了他的命……往后如果可以的话，他在外面胡乱跑的时候，您能替我们照顾照顾他就好了。”
　　“好。”斩钉截铁。
　　“晨晨他一直都有些不一样……不只是性格，我想你也是知道的，渡灵者。”粱采薇在说到这件事的时候，神态和情绪有了明显的不同，她眉峰微蹙，眼里有了担忧的神色。
　　何云起坐直了身体，将双手支在桌上，身体微微前倾，这是他一贯以来表达倾听的方式，他说：“知道，我去查过。”
　　渡灵者的资料不多，但仔细查查，总能明白些基本的东西，他们的工作职责就不说了，大多数渡灵者都有自己的武器，这些武器藏在旄节中，有的是藏在木杖里的长剑或者匕首，也有像季晨的旄节那样，可以随时拆卸组装成长短可调的棍子。
　　渡灵工作有着非常严格的工序，如果要完成超度怨灵的任务，必须知道怨灵的名字，了解它的死因，化解怨气之后，再使用超度仪式送走。这些工序少一个都不行，无论是叫错了名字，还是余怨未清，都无法将卡在阴阳之间痛苦流离的灵体送走。
　　至于清除怨气的方式就见仁见智了。
　　就何云起见识过的这两次来看，季晨绝对是个能文能武的全才。对温蕴这样的可怜姑娘，他能用温和的方式进行渡化，对城南妇幼里丧心病狂的鬼东西，他就能毫不留情，用极其强硬的手段将其摧毁。
　　只是他那突如其来的高烧和痊愈，实在是让何云起十分的费解。
　　“清远跟我说了，他是被你和你的朋友送到医院的，让你们担心这么一趟，挺过意不去的，所以才清远要了何先生你的电话，想请你吃个饭……也算是表示一下感谢和歉意。”粱采薇特意给何云起夹了个最大的烧麦，粉嫩的虾仁上点缀的蟹子最多，看着就颇有食欲。
　　“晨晨从十七岁那年成为渡灵者开始就是这样了。”没等何云起问，粱采薇便放下筷子，开始回忆起来，“是我爸爸一手引着他入门的，他小时候……家里有些变故，家人都没了。”
　　说到这里，她的语气顿了顿，似乎为自己突然将话题转得如此沉重而感到抱歉，看着何云起碗里的烧麦没了，她又赶紧夹了一个生煎包放进去，努力让自己的语气轻松些：“不过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在我和爸爸遇到他之前，也记不清到底是多久之前了……总之，他应该也没什么印象了。”
　　这不是更可怜吗。
　　何云起皱眉，咬了一口的生煎包溅出滚烫的汤汁，他只能暂时将它放在一边晾凉：“那你们遇到他的时候他多大年纪？”
　　“好像是……十二岁，刚读完小学，考上了私立学校，但是一直照顾他的叔叔不管他了，他负担不起学费，自己偷偷给学校门口的小餐馆洗碗来着。”大概是间隔太久，粱采薇回忆时，眉间总是微微皱起，似乎费了不少的功夫。
　　她只记得，八年前的那个晚上，父亲从外面回家时，突然带回来一个孩子。
　　那孩子穿着一件皱巴巴的校服，有些地方都破口子了，他长得又瘦又小又黑，还不知道从哪个煤堆里滚了一圈，满身灰扑扑、脏兮兮的，浑身上下就那双大眼睛最干净。
　　那时的她正在上高中，突然见到这么一个小孩，都说不上是惊讶还是害怕。她当时没问，就看着父亲替这小孩收拾得给干干净净，她才发现这孩子居然不是真的皮肤黑，而是太脏太脏了，根本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等到他被父亲收拾干净了，安顿在卧室里熟睡之后，这位一家之主才算是认真把这小孩儿介绍给了她。
　　季晨，是梁父故友的孩子。而这位故友却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为意外而离世了，更惨烈的是这一离世，就是父母一起，一个都没有留下。
　　离世的原因是什么，到现在也没人知道，季晨不知道，粱采薇的父亲也不说，那个所谓的叔叔早就联系不上了……更不要说粱采薇，初见季晨时，她也只是个十七岁的高中生而已，她肯定也不知道。
　　不过幸运的是，季晨加入梁家后，就不再颠沛流离了。
　　到梁家的第二天早上，季晨早早起了床，冲着梁父规规矩矩地叫了一声“叔叔早”，然后一转头，看着仍旧对他带着防备的粱采薇，非常努力地咧开一个笑脸，怯生生地叫了一声“姐姐早”。
　　就这么一声“姐姐”，让从来没当过姐姐的小姑娘如获至宝，十七年的人生，这是她第一次被一个小孩激发出了强烈的保护欲。
　　——我有弟弟啦！
　　粱采薇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主动承担起了姐姐的职责，甚至不用爸爸强调什么“亲如一家”的理念，只用了一个晚上，就彻底接纳了这个异父异母、凭空出现的孩子。
　　从小学开始的寄宿制生活，让季晨早早的学会了独立，所以初中和高中，他也完全不需要任何**心，自己一个人住在学校里，也能收拾妥当，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尽管如此，成为了姐姐的梁采薇还是不放心，她隔三差五就带着好吃的去学校看望弟弟，嘘寒问暖，一到假期就带着他到处玩，就像要把自己生活中所有的美好都一分为二，然后将那另一半毫不吝啬的全塞给他。
　　如果说梁父的是季晨生命里出现的第一道阳光，那么这个尽职尽责的姐姐就是他生命中的第二道阳光。这两道光投射出的亲情和关怀，把当时已经有了轻微自闭倾向的季晨重新拉了回来。
　　季晨十七岁时，梁父发现了他身上所藏着的渡灵天分。
　　这孩子非常聪明，学什么都快，他飞快掌握了灵力的使用方法，并且发挥自己身体上的优势，刚入行不久久冒出尖来，跟着梁家父女俩解决了不少事件。
　　他十八岁的那个七月，碰上了鬼月的怨灵大爆发。
　　当时所有的渡灵者都在四处奔波，收拾各个角落里伺机作乱的亡灵，每个人都异常忙碌。季晨和梁采薇的小组已经追着一个难缠的怨灵两三天了，因为季晨年纪小，又是新人，所以大多数情况都是梁采薇处理，他负责帮帮忙打下手就行。
　　可那次的对手太过强大，梁采薇一个人显然应付不过来，两人被困在一栋楼里，不停的重复着难缠的鬼打墙，而每往下走一层，眼中看到的东西变一个样，变得越来越恶心，越来越恐怖，那条楼梯像是循环着通往地狱的索道，再往下……恐怕就得交代在这鬼东西的手里了。
　　人被逼到绝境时，是真的会爆发出无限的可能。
　　当时只有十八岁的季晨，在大楼玻璃窗的一角瞥见了藏在暗处操控一切的鬼魂，他一句话都没多说，飞起一脚，将玻璃窗踹得粉碎，顺着窗边狭窄的边缘就爬了出去，梁采薇没能及时跟上他，却在那天夜里隔着破碎的玻璃窗，看到了耀眼到炫目的蓝白光，像无数道利刃刺破苍穹，被鬼魂操纵的幻境也在下一秒彻底粉碎，无影无踪。
　　“晨晨真的非常的厉害。”梁采薇已经在这段讲述中停下来夸了季晨五次，每次夸奖都带着一脸骄傲而欣慰的笑容，能看出来，季晨绝对是她这个姐姐的骄傲。何云起适时地给她添了茶水，依旧充当着聆听者的身份，静静的听她讲述接下来的故事。
　　“可是……当天回家的路上，晨晨的状况就出现了异常。”
　　梁采薇带着季晨回家时，发现坐在出租车座位上的他安静得有些异常，完成任务时，时钟才刚走向十点，按他们的作息，是不太可能在这么早的时间就困得熟睡过去的。
　　她记得非常清楚，当出租车到了目的地，她付了钱准备带着弟弟下车，一把拉开了季晨靠着的车门时，这个刚才还威风凛凛、活蹦乱跳的孩子，竟直直地从座位上倒了下去，要不是梁采薇急忙搀扶，他一定会直接摔到地上的。
　　“他可吓死我了！”姑娘说到这里仍然心有余悸，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氤氲的水汽混合着普洱的茶香，让她的心情平复不少：“他当时就跟休克了一样，没有任何反应，浑身软塌塌的，体温极高，爸爸都被他吓到了，连出租车都没下，立刻就让司机师傅再往医院赶……”
　　可到了医院之后，季晨的体温却奇迹般的自己恢复了正常。计算了一下路程，从家里到医院，大概是半小时左右，而他们收拾了怨灵回家的路上，耗费了大概一个小时。
　　季晨的体温在一个小时多的时间里实现了从沸腾到冷却的奇迹转变，让前后给他测了不下五次体温的医生都摸不着头脑，只能将昏迷不醒的他留下来观察一夜。
　　三个小时后，季晨自己醒了过来，仿佛没事人似的看着紧张兮兮的叔叔和姐姐，愣了半晌也只憋出一句“我刚才是不是睡着了？”
　　说到这里，梁采薇默默叹了口气，苦恼地说：“后来我们才发现，晨晨的身体确实有些特别。他的灵力充盈，天分极高，可是他每次能够爆发出的实力却受到了限制。如果他在短时间内有了过度的消耗，比如连续处理多起案子，或者与太过强大的恶灵缠斗太久，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有一次他处理完怨灵，一转头就直接倒在了清远身上，给清远吓得大呼小叫了大半天，差点要为没照顾好他给我负荆请罪了，结果……”
　　提到那位满脑子钢筋的江前辈，这姑娘却突然笑了出来：“晨晨自己醒了，他还高兴得不行，却因为急了大半天把晨晨骂了一顿，都过去这么久了，到现在，晨晨都还在记他的仇。”
　　往后的一些零零碎碎的小故事，梁采薇说得津津有味，何云起也听得十分惬意。
　　她说着季晨与她相处的这八年，每个小插曲都能让她笑逐颜开，如果不是何云起提醒，她都忘了要把桌上的茶点给及时的吃掉。虽然不能在这样的家庭里出生，但在这样的家庭里度过了一生中最敏感、最易波动的青春期，季晨还是幸运的。
　　这顿饭在梁采薇愉快的笑声中收了尾，姑娘早早的买了单，根本就不给何云起一点客气的机会。两人下了楼，江清远已经开着车等在了路边，这位尽职尽责的护花使者还真是从未缺席。
　　一贯绅士何先生替梁采薇打开了车门，而她却没有立刻进去，而是一扭头，隔着车门对一旁与她告别的人笑了笑：“对了。何先生，与你聊天真的很开心，但是今天我所说的这些……”
　　“我会保密，请放心。”
　　明媚的笑容再一次绽放在梁采薇白里透红的脸庞上，她的眼睛笑成了一弯月牙，赞许的神情无法掩藏。
　　她悄声道：“晨晨的其他秘密，等他自己告诉你吧。”
　　这句暧昧不明的话，让何云起心头一紧，但他从没有刨根问底的习惯，只是笑了笑当作回应，随即做出了一个请的动作，目送着粱采薇上了车。随着车内江清远一声中气十足的“走了啊，下次见”，红色的小车渐渐远去，消失在了不算拥堵的城区马路上。
　　他口袋里的手机震了震，打开一看，是回到家的季晨给他发来了报平安的消息。
　　何云起笑着从相册里选了一张刚才拍下的照片，二话不说就给季晨发了过去。图上，桂花千层冻色彩分明，金黄的桂花冻和盈白的椰奶冻交替相叠，晶莹剔透。
　　为了让图片看起来更诱人，何云起还加了个暖色的滤镜。
　　不到三秒，属于季晨的对话窗口开始了狂轰滥炸地震动，他一连发了好几个对话气泡，每个气泡都只有一个叹号，紧接着，他又立刻补上了一句“我的呢？”
　　还没来得及回，一个崭新的气泡浮上了界面：“姐姐不要我了。”
　　晨晨：[流泪猫猫头]
　　何云起的心情好得不得了，他带着控制不住的笑意，把打好的字全都删了，慢慢敲下了一行回复：“想要啊？明天早上，来兴业大厦19-7，恭候大驾。”


第27章 甜点与咨询室
　　上午九点半，兴业大厦十九楼。
　　放了三天假的艾莎趴在前台，正努力熬过自己的假期综合症。
　　这三天积压的预约太多，而昨夜，放假放得太开心的她居然忘了今天还要上班这件事，一不小心嗨到了凌晨两点。此刻，年轻的姑娘正苦着脸，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键盘，把明天的各个时间段给安排清楚。
　　在她埋头工作时，一个人影静静地出现在了柜台前。
　　惊觉有人来了的艾莎猛地一抬头，对上了一张没什么表情的脸。睡眠不足的可怜前台，在刚收假回来的第一个清晨就受到了巨大的惊吓。
　　她从椅子上跳起来，用程式化的笑容压制住自己的一脸仙气，向站在柜台外的顾客点了点头：“您好，您之前预约过吗？没有的话，最近的也已经排到四天后了，您看看是不是先预约一下？”
　　“那我在这等等。”
　　面前的人没有给出是否预约的答案，而是沉默了一会，静静地到一边的等候区坐了下来。艾莎疑惑地看了看他，又不好把人赶走，只能应了他一声：“门口贴着wifi密码，您可以先用着。”
　　“谢谢。”坐在休闲椅上的人点了点头，立刻从背包里拿出了平板和手机，这句“谢谢”之后，他就再没说过一句多余的话。
　　半小时后，十九楼的电梯发出“叮”的一声，门向两边缓缓地打开。
　　何云起从门里走了出来。今天的他依旧穿着衬衫，就好像他家里有一个巨大的衣柜，衣柜里全都是各个款式的各色衬衫，每天上班都能拎出一件不带重样的来。
　　一见老板来上班了，艾莎立刻起身问早。可还没等她说明今早的情况，何老板就像是知道这位顾客会来似的，径直走向了一边的休息区，在那人坐着的休闲椅前蹲了下来，一副打量他表情的模样，对着人家左看看右看看。
　　也不知道跟人家说了什么，下一秒，那个平时彬彬有礼笑脸迎人的何老板，就被坐在等候区的人用合上保护壳的平板敲了一下。
　　“……”那一刻，艾莎突然觉得自己见鬼了。
　　“没事，这位不用预约。”被人敲了脑袋的何云起不仅不恼，还笑嘻嘻的带着人从艾莎面前走了过去，叮嘱着：“只要咨询室里没客人，他都可以随时来，随时进。”
　　“噢好，那老大……”艾莎点点头，张了张嘴，似乎还有什么想问，可何老板压根就没注意她的细微动作，直接领着人往屏风后的咨询室就去了。
　　惨遭压迫的无产阶级劳动者，在收假上班的第一个早上，从她老板那万年不变的微笑中，嗅到了一股奇异的酸臭味。
　　“……下午还有咨询呢。”话还没完，整个前厅就只剩她一个人，拿着预约安排单的手还停在半空中，僵持出一个尴尬的姿态，艾莎只能默默叹了口气坐下，继续替何云起安排后续的工作。
　　一进咨询室，何云起关上了磨砂玻璃门，腆着脸凑到季晨的身边去，季晨显然因为他刚才说的什么有些不高兴，坐在沙发上头都不抬，专注着平板上最新连载的漫画。
　　“开玩笑呢，你都来了，我能不给你准备啊？”
　　“……不吃了。”
　　何云起哭笑不得：“真不吃了啊？”
　　“不吃。”
　　“那你来这么早是来看我的？”
　　“……”季晨被哽了一下，合起平板往包里一塞就要走，何先生赶紧扯着他的背包把他钉在了原地，一脸谄媚的从一旁的包里拿出了精致的餐盒：“这呢这呢这呢，别不吃啊，我都买回来了，晨晨，赏个脸——”
　　结果就是刚刚还准备收拾收拾跑路的季晨，此刻又老老实实坐在沙发上，毫不客气地享用着在面前茶几上的茶点。
　　何云起有时都费解，他这理直气壮的模样到底是跟谁学来的。江清远口中的任性妄为没太感觉出来，但他的好对付却是相当令人惊讶，只需要一杯奶茶，或者一块点心，立刻就能让他的不高兴烟消云散。
　　而此刻季晨显然已经消气了，他脸上虽然没有过多的表情，但他的书包已经被他放到了离他较远的沙发的那头，这就意味着，他不会突然赌气跳起来选择离开了。
　　何云起放下心来，笑着烧了开水冲奶粉，又从茶几上的茶叶罐里翻出了袋装的红茶包，最关键的是连方糖都没忘记多放两块。咨询室的这一亩三分地，瞬间充盈了几种不同的香气，然而最终交融成了香甜的奶茶香。
　　季晨从新鲜的桂花千层糕里抬起头来，看了看桌上的奶茶，那装奶茶的马克杯一看就是新买的，连标签都还贴在上面没被撕下。他看了看杯子，又看了看何云起，什么都没问，老实端起杯子吹了两下，轻轻的咬着杯沿嘬了起来。
　　“好喝吗？”
　　“嗯。”季晨点了点头，放下了杯子，轻声道：“多少钱？”
　　“你说这个？小意思了。”无论季晨说的是杯子、奶茶还是甜品，都不是什么大数目，既然是打定了心思要讨好的人，就更不可能向他报帐了。
　　“医院的。”
　　“那个啊……老于出的钱，我还没问呢，也是小事。”
　　为了断绝季晨继续问钱的话头，何云起赶紧从一边的档案夹上抽出几张资料，以呈上奏折的姿态递到了他的跟前：“看看吧，我替你去找的，行知中学关于那个城南妇幼的帖子。”
　　季晨接过了资料，向后一靠，双腿自然交叠成了一个标准的二郎腿，不得不说季晨跷二郎腿时非常好看，那种好看，并不是成熟或者帅气，而是与他整体的气质相关。
　　他明明长着一张青嫩的脸，却总是一本正经的没什么表情。纤长的双腿轻轻交叠时，总透出一种少年人伪装大人的不服输的稚气。
　　二十岁的季晨，卡在了少年和青年的中间，他总带着些青涩，却又不是完全没有成熟自立的影子。这种矛盾融汇到了一个人的身上，就像是含盐的苏打水，让人免不了多看他几眼，多注意他几分。
　　“发帖人‘白萝卜真好吃’，高一的学生，行知文学社的成员，平时就有上网写小说的爱好，对灵异鬼怪题材尤其感兴趣……所以发帖只是为了文学创作？发帖人借用了校园里流传已久的恐怖故事，又结合了都市传说，只是因为写得过于真实，吸引了梁天的注意，才引着他去了城南妇幼，被那地缚灵趁虚而入。也就是说……纯粹是巧合？”季晨疑惑，转过头，却正好对上了何云起那看得入迷的眼睛，他微微皱眉，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东西？”
　　“嗯……嗯？噢没有，你的脸很好，很干净，帅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何云起全然没有偷窥他人被发现的尴尬之感，反而笑眯眯地顺着季晨的话反过来夸了他几句，果不其然，收获了季晨今日的白眼。
　　何云起毫不在意，也不知道这脸皮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就加厚了三个维度的，他往季晨身边一挪，离他更近些，就如他们前两天躲在废弃医院里的那一晚，肩并着肩，头挨着头，连呼出的空气都可以轻易的缠住彼此。
　　“你看这。”何云起伸手点了点资料，“他发帖的时间是暑假，而且在中元节之前，如果要算计，那得先明白梁天什么时候逛论坛，他逛论坛的时候这个帖子会不会出现，他看到这个帖子就一定会去找医院吗？找到了，就一定会设计复仇吗？要到这么精细的步骤，恐怕也太难了吧？很多时候看起来不是巧合的事，偏偏还就是个巧合呢。”
　　确实很难解释，季晨眨了眨眼睛，微微点了点头，看起来是认可了何云起的说法。他将资料放到了一边的沙发上，向后一靠，靠在了何云起专为让来访者放松而挑选的柔软的沙发靠垫上。
　　何云起把桌上的杯子递到他手上，询问着：“你过来一趟得多久？”
　　“一个小时吧。”季晨只要一端着奶茶杯子，整个人的态度立刻就软和下来，虽然他在何云起面前本就没有多强硬，但只要有奶茶香味环绕身旁，他自带的满级翻白眼技能就会立刻进入冷却状态，而且冷却时间会无限延长。
　　“那你几点到的？”
　　“九点半。”
　　“……”何云起已经不想问他几点起床了，看他今早的状态，恐怕是觉都没睡够，就设了个闹铃把自己叫醒，一大清早的，为了盘桂花千层糕，耗费一个小时，横跨大半个城区，这份执着都快把人感动了。
　　难怪刚才在门口等候区的时候，何云起随便一句玩笑就能让他不高兴，这恐怕是起床气。
　　“困不困？”
　　“嗯。”季晨相当坦诚，他眼眶下微微发青的痕迹已经揭示了他的疲惫。这也是可以理解的，通宵一整夜，又耗费了那么多的灵力，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上，他都算得上是筋疲力尽了。
　　何云起有些后悔让他跑这一趟，早知道，就该以报答救命之恩的名义，自己提着点心登门拜访，还能顺便参观参观看看他的房间什么的……当然，只是想想。
　　“咨询室后面有个阳台，上面有躺椅，不露天的，拉上窗帘就跟小房间差不多，你要不要去……”何云起话还没说完呢，季晨抱着他的包就站了起来：“怎么走。”
　　季晨的反应实在是让人始料未及，噎得何云起一句话卡在嘴边，足足转了老半晌才吐出来：“……这边，拐过这面墙就是。”
　　然后何云起就看着季晨将杯子里残余的奶茶一饮而尽，捻起还没吃完的糕点往嘴里一塞，抱着他的手机和平板就去了隔间，何云起跟进去时，他已经将躺椅放平，抖开了薄毯子，为自己的回笼觉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还真是不见外啊？
　　不到一秒，这个念头就被何云起的另一个想法压下去了——对他不见外，这不是好事吗。至少在经历了那么同生共死的一整夜之后，季晨阻隔陌生人的防御屏障已经彻底消失了，向他靠近的每一步，都是值得欢呼的惊喜。
　　“那你休息一会，中午吃饭我叫你？”
　　“嗯。”季晨没多说什么话，将自己裹进了毯子里，只露出了一小撮黑亮的头发。看起来比平日里更加的乖巧。
　　何云起不再打扰他，静静地绕了出来，快步走出了咨询室。
　　这位何老板可算想起来自己手下还有个兢兢业业的员工了，一关上隔音良好的玻璃门，他就立刻扯开嗓子喊起来：“艾莎！帮我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店……噢不是，帮我看看今天下午的预约时间，我得安排一下。”


第28章 靠近
　　床头灯映出暖黄的光线，深夜时分，房间里的电脑屏幕还透着苍白的光线。
　　男人坐在电脑桌前，鼠标时不时轻点几下。显示屏的左上角，消息弹窗不断地跳跃，像是落在水面的雨点，淅淅沥沥从不间断。
　　男人挪动了鼠标，点开了最近的热度数据，一路飘红的折线仿佛巍峨的高山。粉丝数据节节高升，他这微博账号的热度又要翻上一个高度，男人的脸上总算露出了笑容，他刷新了微博界面，拉开了热搜，打算看看今天的热点新闻。
　　“一百种说喜欢你的方式……没劲，活体锦鲤？腻了，没意思。”鼠标的点击声很轻，却从不间断，在深夜的房间里悄悄地响起。
　　屏幕右下角的时间走向零点，又到了新的一天。
　　热搜榜上没什么新鲜东西，男人觉得乏味。
　　“明天得去youtube上看看有什么新玩意。”他自言自语着，关了机，将一旁充电的手机取了下来，往枕头上扔去，随后打开衣柜拿了换洗的衣物，不多久，浴室就传来了阵阵水声，以及他心情愉快所哼唱的找不着调的歌。
　　枕头上，提示音响起，休眠状态的手机屏幕突然亮起，微博弹窗提示；
　　一条新的私信——
　　“道歉。”
　　开学之后，季晨来咨询室的次数可就少得多了。平时都躲在咨询室里休息的何云起，近几天居然破天荒的跑到了前台。艾莎从目瞪口呆，到战战兢兢，再到习以为常，现在她甚至已经会主动给何老板搬个凳子让他坐在旁边了。
　　如果找个词来形容她的老板，那么望穿秋水四个字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老大……你到底在等谁啊？我看了安排表，没有什么大客户是需要你这么大阵仗亲自接见的啊？”艾莎看着已经趴在柜台上全然不顾形象的老板，赶紧翻了翻日程表，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满脸都写着疑惑。
　　“你不懂，小姑娘，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啊……”
　　“……”艾莎赶紧打开电话簿，抓起座机就要拨号。
　　“你干嘛啊？打什么电话呢？”
　　“老大，我想给你去安定医院挂个精神科的号。”
　　“你滚你的吧。”何云起把怀里的抱枕一把塞到了艾莎的脸上，想起了什么似的，又立刻把抱枕给拿了回来，紧紧抱在怀里：“这个不给你，这是……”
　　季晨抱过的。
　　被他一枕头怼得眼镜都歪了的前台小姑娘，十分不忿地理了理自己微乱的梨花卷短发，看着自从九月后，就已经疯了快一个多月的老板，觉得自己是时候提醒他想点别的东西了：“老大，马上国庆了，咱们……放几天啊？”
　　经她一提醒，毫无人性的何老板才算想起来，这都快要国庆了，九月还差最后的一点尾巴就要溜走了。
　　秋意越来越浓，干燥凉爽的秋风将道旁高大的银杏染透了金黄，再过上一阵秋雨，叶子落了，路边又会被清洁工人堆满一堆堆的金色落叶。季晨抱着书走在南师大的校园大道上，刚上了一上午的课，困得神志不清的他，一脸木然地接通了手里不停震动的电话。
　　“下午有课吗？”电话那头的人精神抖擞，连话里的尾音都在上扬。
　　“没有。”
　　“怎么了，课上得太恶心了？这么没精打采的呢。”
　　“没有，我自己困……”季晨打了个哈欠，今早赶上了他们升旗，说是大三了最后一次升旗，无论如何不能缺席，五点半就被轰了起来，可偏偏刚一出门，天就下起了小雨，升旗活动只能取消，留下一群困得七荤八素的学生们，早早的坐在食堂里等待上课。
　　季晨更惨，他一早上四节课，这么一番轰炸下来，他已经困得眼皮都撑不开了。
　　“回头。”电话里的传来了刹车的声音。
　　季晨疑惑的回过头，发现校园的大道上，正停着他熟悉的那辆藏蓝色小车。何云起长腿一迈下了车，左手在蓝牙耳机上按了一下，挂掉了通话，右手高高举起，冲着前方几米处站着的人招了招：“过来呀。”
　　季晨居然真的老老实实抱着书走过来了。
　　正是中午下课吃饭的时间，学生们大多在食堂挤破头的等着打饭，大道上的人反而少了。偶尔匆匆走过的学生也大多是奔着食堂去的，并没有注意到站在路旁的两人。
　　“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吃饭，还想说找个地方停下，给你打电话让你过来呢，没想到在路上就遇到了。”何云起从季晨手里接过了厚厚的一沓书，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英语、语言学……挺厉害呀，汉语国际教育？”
　　“调剂的，当年第一志愿差点分。”
　　“是什么专业这么不知天高地厚把我们季学霸给拦住了？”又是惯常的嬉皮笑脸，季晨揉了揉眼睛，似乎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他绕到车的另一边，拉开了副驾驶那侧的车门就坐了进去：“不是说去吃饭吗，走吧。”
　　毕竟不是周末，大中午的，街道上穿行的车辆和人也不算多，如果这样的相处能算作约会的话，那他们之间约会的行程大多都是何云起决定的，去哪里，吃什么，怎么玩……等等等等，不过季晨总是要AA制的，虽然慷慨的何先生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他的钱，不过第二天还是会在微信上收到他的转账。
　　秋天的风舒爽得很，车内没有开空调，广播电台放松着舒缓的乡村小调。小车拐过几个弯，从大学城所在的城区往市中心驶去，遇到红灯，何云起停了下来，趁机搓一把被秋风吹得有些干涩的脸，他偏过头去，却发现从刚才就精神不济的人此时已经歪着头睡过去了。
　　季晨真的是累坏了，大学到市中心不过半小时的车程，也不知道是从第几个路口开始睡的，当何云起注意到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的呼吸已经平稳而绵长了。
　　能在自己身边安心的睡着，这也算是一种信任了吧？
　　何云起的嘴角不自觉的扬起，他空出了一只手，缓缓地伸向了身旁熟睡的人，食指和中指轻轻撩起柔顺的刘海，指腹悄悄地蹭过了光洁的额头。还好，温度正常，他确实只是睡着了而已。
　　熟睡的人并没有被他的小动作吵醒，而是将脑袋歪向了这边，调整了一个更舒适的姿势。已经奔三的大龄儿童何先生，却因为这张脸的突然靠近而心跳加速。秋风从半开的车窗里吹了进来，挑起了服帖在额前的发丝，如果不是这细微的动静，面前沉睡的人仿佛成了一幅恬静淡然的画。
　　绿灯通行的提示声及时的打断了何云起的注视，他赶紧发动了油门，赶在后面排着的车队鸣笛催促之前匆匆穿过了路口，留下了落荒而逃的发动机声，正如他那颗不停悸动作响的心脏。
　　季晨醒来的时候，已经过饭点一个小时了。与其说是睡够了，不如说他是自己饿醒的。车停在了停车场里，何云起却没有叫醒他，而是在一旁静静的回复着艾莎的消息，直到他自己醒了过来。
　　何云起非常幸运地捕捉到了他醒后略有些茫然的模样，这是他脸上极少出现的神情，转瞬即逝。
　　“怎么不叫我……”季晨打了个哈欠，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
　　“困成这样了还要迁就我出来，我不让你睡够不成了虐待吗？走吧，吃饭去。”
　　过了饭点，又不是周末，热门餐馆也终于有了稍微清净一点的时候，两人在靠窗的座位上吃着火锅，季晨不是很能吃辣，但偶尔也会从辣锅里捞一些肉吃，何云起看着他因为贪那两口刺激，被辣得眼角都红了的模样，憋着笑给他倒了柠檬茶：“实在吃不了辣就别强求……”
　　“能吃。”季晨不甘示弱，又从红锅里挖了一个牛筋丸，毫不犹豫地就往嘴里塞。何云起赶紧一筷子把他嘴边蒸腾着热气的丸子抢了下来：“不怕辣你也得看看烫不烫吧，又没嫌弃你吃不了辣……别赌气啊，乖。”
　　“……”季晨也不知道是被哪句话劝住，居然真的不再跟那颗浑身辣油的丸子较劲了，转而老实在白锅里翻找着能吃的菜。何云起刷了电子菜单，往下翻了两页，想给对面辣得嘴都红了的人点份甜点缓一缓。
　　“红糖糍粑怎么样？”
　　“嗯！”季晨的语气里多了几分高兴。
　　“叫学长，叫学长就给你点。”
　　季晨看了看周围，离得最近的顾客也隔了快七八米远，他斟酌几秒，抬起头，看着何云起带笑的眼睛，微微张了张嘴：“学……”
　　手机清脆默认铃声打断了季晨的话，何云起一翻白眼，看着屏幕上扎眼的“艾莎”俩字，二话不说给她挂了，这什么打扰氛围的眼力见，隔得老远都还要打扰老板泡未来老板娘！扣工资！
　　还没等何云起重新整理好表情，那手机铃声就再一次扎了他的心，忍无可忍的何老板只能冲未来的老板娘笑了笑，转过头去接通了电话，语气比脸色还阴沉：“你最好有生死大事要找我。”
　　“老大，你快回来吧，那个预约了明天下午的客户已经过来了……”
　　“他都没预约今天下午，来了你给他扔回去不就是了？”
　　“不……不是，他说，今天下午见不到你，他就不走了。”听筒那边非常安静，但艾莎的声音却不知为何带上了恳求的意味：“老大……”
　　“唉……马上回来，离得很近了，十分钟就到。”何云起无奈地戴上蓝牙耳机，招呼着服务员过来买单，吃是吃得差不多了，只是这突如其来的打断实在是让人扫兴，也不知道季晨会不会因此而不高兴……
　　“晨晨，咱们……”何云起一扭头，却发现季晨已经自己收拾好东西站了起来，打开地图看了看兴业大厦离这家店的距离，随后打开外卖软件点了一份红糖糍粑，把刚才被抢走的红油牛肉丸往嘴里一塞，囫囵着：“我点好了，一会去咨询室吃。”
　　※※※※※※※※※※※※※※※※※※※※
　　第三个副本正式开启


第29章 网（1）
　　咨询室里，何云起终于见到了扬言不见到他就不走的男人。
　　那人身材微胖，凸着肚子，满是油光的粗糙脸颊上，有好几颗零星的痘，看起来最近上火还挺严重，脸上的油光一路蔓延到额头上，逼得发际线连连后退，从未修剪过的杂眉之下，是一双闪着光的小眼睛，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有些畏畏缩缩的含义。
　　让艾莎一个小姑娘跟这么一个死皮赖脸的人独处这么久，她会害怕也是正常的。
　　何云起径直走向前台，抄起艾莎做好的日程安排表，原定于明天下午前来咨询的只有一个人。他看了一眼名字，再转身时，那标准化的笑容已经挂上了脸，何云起微笑着冲那男子伸出手：“您好，是刘亚军先生？”
　　“是是是……”那男人双手一伸，将何云起的手包在掌心里，这握手的方式真叫人头皮一麻，一旁的艾莎看在眼里，实在控制不住恶心，抖了抖肩膀，刚才这人也是这么跟她握手的，还打死不肯松开。
　　在他的双手包夹揉搓之前，何云起飞快地伸出手，与他右手沾了沾，然后不着痕迹地将手抽回来，也没多问这位为什么不按预约时间过来。他转过头，冲着坐在等候区另一张沙发上的季晨眨了眨眼睛。
　　季晨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拿出平板自娱自乐起来。
　　“刘先生，这边请。”
　　咨询室里常年点着熏香，这都是艾莎随着季节和天气配的，何云起并没讲究过这个，倒是小姑娘对此十分执着，将“既然要让人推心置腹，那就得做好一切硬件设施”的原则贯彻到底。
　　身形臃肿的男人刚在沙发上坐定，就迫不及待地将何云起给他倒好的茶一饮而尽，他的眼神略有些混浊，眼白布满了血丝，黑眼圈都快掉到下巴了。还没等何云起开口询问，他就从怀里掏出一大堆资料，一一码放在了面前的茶几上。
　　“您这是？”何云起并未将那些资料拿起来，他垂眼一扫，有医院的X光片，CT报告，还有一些诊断证明，“最近身体不舒服？”
　　“是……”男人喘了一口粗气，右手微颤着再次摸进口袋里，半晌才摸出了一根烟，叼在嘴边，却没能找到打火机，他抬头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人，堆着笑脸说：“何先生，借个火？”
　　“我不抽烟。”程式化的微笑没有一丝改变，何云起指了指墙上的提示，“咨询室禁烟，如果您实在放松不下来，可以先去洗手间，咱们可以先把计时表停一停，别太紧张。”
　　“噢，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刘亚军立刻将嘴上叼着的烟吐了出来，二话不说扔进了一边的垃圾桶。他局促地搓着双手，额角漫上一层薄薄的冷汗，这显然不是正常的状态。
　　为了打破僵局，何云起试探着询问：“医院的诊断报告怎么了？”
　　“噢……那个，说我……没问题。就是血压有点高。”刘亚军大概是组织好了语言，终于肯打破这僵局，他的双手一直在不停地互相揉搓，一副局促不安的模样，“何先生，你平时上网吗？”
　　“不怎么上，但也会去看看新闻，您是最近在网上遇到什么不愉快了吗？”
　　一提到网络，面前的男人显然就没有那么紧张了，他紧绷的身体向后靠了靠，连一直被他遮掩起来的肚子，都毫无隐藏的露了出来，他微微仰起头，竟露出些自信的神色，小小的眼睛半眯起来：“你知道‘彤云染叶’吗？”
　　彤云染叶？
　　何云起微微皱起了眉，这四个字好像在哪听过，但一时半会还真想不起来这是个什么东西，他笑了笑，略有些苦恼地冲面前的人问道：“是什么最新的……网络流行词吗？”
　　面前的男人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那神色，仿佛在看一个村里刚通网的朴实小村夫，他将初到咨询室的拘谨一扫而空，双腿一抬，搭在了面前干净的玻璃茶几上，他不紧不慢地从怀里掏出手机，划拉了两下，展示道：“看。”
　　还好玻璃茶几的质量不错，这场咨询结束就让艾莎找个人回来把整个咨询室消毒一遍吧。何云起心里这么说着，却没在面上显露出半分来，他伸手接过了对方的手机，并没有左右滑动的意思，只停留在刘亚军递来时的页面仔细看了两眼。
　　那是一个微博界面，手机已经关闭了提示音和振动，不然以它顶端不断弹出的消息提示，这手机必定会振动铃音不带停的吵闹个没完。
　　“噢……名字旁边还有个小皇冠呢，挺可爱的。”何云起夸赞道。
　　“……”刘亚军眼里的神色，已经从轻微的蔑视，变成了彻底的鄙视。他把腿从茶几上放下来，身体前倾，凑得离何云起更近了，“兄弟，你仔细看看，再仔细看看，重点可不在皇冠！”
　　这人身上本来就有一股味道，一凑近了之后更是冲鼻子，也不知道他这几天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浓咖啡混着烟酒，要不是何云起及时闭住了气，这气味恐怕能直接把他熏得脸都僵掉。何云起挺直了腰杆，不着痕迹地后退几分，脸上却还保持着微笑：“噢……好的。”
　　这下他终于明白这人要他看的是什么了——微博粉丝有三百多万，互动消息处的红色提示圈被他点掉后，又立刻弹出，数字增长得飞快。屏幕的中上方是一个圆圆的头像，头像很小，是一张不知道去哪旅行的风景照，而头像的正下方就是刘亚军刚刚提到的名词——“彤云染叶”。
　　原来这是他的帐号，看来这位先生还是互联网产业的红人，何云起的目光停在了名字旁的符号上，那粉色圆圈里，有着一个标示性别的符号。
　　何云起突然瞪大了眼睛，看向了一边腆着肚子、满面油光、一身烟酒味的人，又看了看屏幕上那粉色的标识。
　　“刘……先生？”为了避免自己错认，他又叫了刘亚军一声。
　　“啊？噢……我明白了，你是不是看到这个标了？”刘亚军嘿嘿一笑，指了指屏幕上的粉色圆圈，脸上的肉都被笑容扯得平整了不少，他压低了声音笑道：“这个嘛，增加热度，谁不喜欢看漂亮姑娘的生活，我的粉丝里男孩子多，女孩子也不少，有好些个女孩子还叫我姐姐，给我讲知心话，偶尔还……”
　　说到这里，他突然噤了声，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看着这油腻而猥琐的笑容，要不是咨询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何云起只想一脚给他从十九楼踹下去。时间宝贵，本不该浪费，更不该让他显摆自己那并不存在的男性吸引力。
　　清了清嗓子，何云起将话题拉回正轨：“那您来这里，到底是有了什么困扰呢？”
　　一说回这个话题，刘亚军得意的神色就黯淡了下去，咨询室内不能吸烟，他却还是将不能点燃的香烟叼在嘴里，权当做个心理安慰：“老弟，实话说了吧，是我认识的朋友介绍我来的，他们说这栋大厦不太干净，阴气极重，但你居然能在这十九楼坚持开这么久的店，还平安无事，你肯定是有什么神通吧？”
　　不然还能怎么，租金都交了，不处理干净，难道同归于尽？
　　何云起笑了笑，神色苦恼，他揉了揉自己的脖子，道：“刘先生，我是心理咨询师，不是风水先生，也不是大罗神仙。您是不是最近工作太辛苦，睡眠质量受到了影响？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这倒是能帮上忙。”
　　“不不不，老弟，你信我，我是真的……”男人忙把茶几上的各个检查报告摊开，一个一个指给他看：“你看这些东西，都是我跑了无数个医院做的检查，精神科，神经科……什么乱七八糟的，我都检查过了，我真没病。”
　　但是在每个幽暗的午夜，有些东西就会伸长了触手，探入他最深层的恐惧之中。
　　是从一个月前开始的。
　　刘亚军的工作是微博自媒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微博大V。按他的话说，热点就是命，只要有一天这热度没上来，他就寝食难安。毕竟流量需要变现，微博热搜，热门话题，热门人物，只要还没出现的热点，就没他不敢蹭的东西。
　　但刘亚军很聪明，在这个大到明星，小到网红，人人都有人设的网络新时代，他抢先一步意识到了人设这东西的重要性。
　　于是，一个现实里满脸横肉、大腹便便、举止猥琐，脱发到几乎秃顶的中年男人，在堆砌着虚拟数据的互联网上，摇身一变，成了一位温柔可人、知性理智的优雅女性。
　　为了配合这个根本不存在的知性美人，刘亚军特地起了一个意境幽远的用户名，那就是他刚刚展示出来“彤云染叶”——天边的赤色的火烧云笼罩山头，将深秋时节漫山的枫叶染至深红，那是一派温暖和煦的景色。
　　可就从一个多月前，一贯安分守己的媒体人，突然在他最熟悉的微博上遇到了奇异的事。
　　作为媒体人，工作到深夜是常态，许多热点新闻常常在深夜里悄悄的曝光，如果没有敏锐的知觉，那是肯定要被这个互联网时代淘汰的。就他三句不离热度的德行来看，这话翻译翻译，完全能理解为：没有敏锐的嗅觉，是蹭不上热点的。
　　那天深夜，洗漱完毕的刘亚军擦了擦半干的脑袋，哼着最近最热的小曲儿，晃晃悠悠的进了卧室。工作习惯使然，睡前的最后一刻，必然要再看一眼他的手机。刘亚军粗大的手指划过屏幕，解开了锁，轻车熟路的划开了微博。
　　今天的首页居然格外的寂静。
　　上一次刷新的时间，停留在了十二点整。
　　他揉了揉眼睛，按住界面向下一拉，随即松开了手，屏幕上方的小圆圈转了一下，橙色的消息调幅在顶端缓缓展开——“1条新微博”。
　　“就一条？”刘亚军疑惑的看了看右上角的时间，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半。从十二点整到十二点半，足足半个小时的时间，与自己互关的众多帐号居然一条微博都没发。男人将软件退出，清了清手机的内存，再次启动了程序，迫不及待的拖拽刷新。
　　灰色的圆圈缓慢的转动，比以往刷新的时间都要长久。
　　刘亚军不耐烦的搓了搓没剩几根的头发，不耐烦地嘀咕着：“什么破软件，一天到晚的出故障……”
　　提示音想起，窄小的橙色调幅再次展开：“1条新微博。”
　　这一次，刘亚军看清了那条微博的内容，那是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微博账号，发布于当夜零点整，没有头像，昵称是用户数字，内容只有一个表情，是微博自带的黄豆微笑。
　　“这他妈什么玩意？”男人眨了眨眼睛，再次滑动屏幕，却发现无论上滑还是下滑，它都刷不出任何的东西来，整个首页像是被谁彻底清空了，只留下了这么一条微博，一个没有任何用户信息的小号发出的[微笑]。
　　这是登错账号了？还是微博发生了故障？这事大家都遇到了么？还是只有他一个人遭遇了？问号一个接一个的从他那没剩几根毛的脑袋里冒出来，这可是个好机会，这么诡异的场面，截个图，加两句文案润色润色，发出去没准有能带起一波热度来。
　　刘亚军的喜悦说来就来，他赶紧按下了截图键，“咔擦”一声，像拉上幕布一般，屏幕黑了一瞬。可就在这一瞬，刘亚军从漆黑屏幕的倒影里瞥见了倒映着的自己的脸。
　　还有脸旁边，搁在他肩膀上的另一张脸。


第30章 网（2）
　　男人猛地哆嗦了一下，狠狠地眨了眨眼睛，手机已经截图完毕，恢复了原本的界面，他猛地扭过头来，却发现肩头什么东西都没有。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床头灯散发着微黄的暖光，耳边只剩空调制冷发出的轻轻的嗡嗡声。
　　刚才那是什么东西……是自己眼花了吗？
　　刘亚军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手背哆嗦着蹭掉了额角渗出的冷汗，只留下一阵被抹开后又迅速渗入毛孔的凉意。
　　在刚才的惊慌中被他扔到床上的手机屏幕突然亮了起来。
　　不是锁屏，而是已经开启的微博界面。屏幕像是被谁按住，在无人触碰的情况下，缓缓地向下拉了几分，又立刻松开。刘亚军瞪大了眼睛，盯着那不断旋转的灰色圆圈，一圈又一圈，像一条咬住自己尾巴的毒蛇，随时都可能松开口，窜出来，紧紧缠上他的脖子。
　　“叮咚”。
　　惨白的屏幕映在了刘亚军缩小的瞳孔里。
　　只有一条新微博。
　　和刚才不同的是，这次刷出的微博有了头像，那是一双眼睛，图标太小，看不出是谁的眼睛，只是那目光里渗着怨毒，正透过一方窄窄的屏幕，死死地瞪着屏幕这头的他，微博的内容只有两个字：道歉。
　　“道歉？什么道歉？”刘亚军混浊的眼珠慌乱地左右转动，连带着他眼眶周围的肌肉都微微颤抖，他拼了命地在脑袋里搜刮着，到底有什么事情需要道歉，他最近出门的时候什么都没干，甚至都没出过门！那就是互联网上……
　　刘亚军的心怦怦直跳，没有，没有，他能做什么坏事？一个话语权在手的热门微博号，无非就是见缝插针蹭蹭热点，换来一点热度，以此牟利而已。如果说坏事……那倒是别人对他做的多些，被推向顶峰的人，哪个不是众矢之的，即使再十全十美，都会有人戳着脊梁骨挑刺。
　　他的反思还没进行到一半，那白惨惨的屏幕就再一次滑动起来。男人的神经随着他的浑身的肌肉一同绷紧，鸡皮疙瘩顺着脊柱窜到了天灵盖。
　　“叮咚”。提示音十分轻快，但在这冷寂的空间里显得格外扎耳，刘亚军的眼睛瞪得极大，圆睁的双目几乎包不住那眼球，他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与刷出的第二条微博边上头像里的那双怨毒的眼睛隔着屏幕对视。
　　“道歉。”
　　同样的内容，同样的微博，在他的首页出现了第二次，这是第二次刷新，刘亚军一时火起，他暴躁地抓起手机，抬手就要将它砸到一旁的角落里去，后槽牙里咀嚼着：“我他妈……”
　　“叮咚。”
　　“叮咚。”
　　“叮咚。”
　　“叮咚。”
　　“叮咚。”
　　……
　　从他抓住手机的那一刻起，那冰凉的金属外壳就仿佛粘在了他手上，原本关掉的振动和提示全都重新打开了，那手机在他的手中，颤动得如同一个惊惧到筛糠的人。此起彼伏的提示音连成了一片，简单的几个音节不断重复，越来越快，到最后，第二声还没来得及发出，下一个第一声就已经出现，仿佛老旧的收音机卡了壳，在同一个音符上来回研磨。
　　停下，给我停下！刘亚军满头冷汗，颤抖的手指不停的点着返回键，home键，全都无济于事，他按了不知多少下开关键，屏幕依旧亮得扎眼，他盯着那不停跳动的屏幕，微博刷新的速度早就超出了常规的频率，仿佛此刻有七八根手指按在手机上，飞快地拖拽，飞快的刷新，飞快地弹出一条又一条的新微博。
　　头像上那双怨毒的眼睛还在，无论怎么滚动，它都始终死死地盯着屏幕外的刘亚军，手里的火炭一般的手机已经脱离了主人的控制，它发出的消息提示音接连不断，仿佛汇聚成一段歇斯底里的哭号。
　　“叮咚。”
　　完整的提示音出现，连续不断的声音戛然而止。
　　刘亚军刚洗完澡的后背已经彻底汗湿。面前的手机恢复了平静，屏幕散发着浅浅的白光，页面停在了刷出的最后一条微博上。鬼使神差的，男人伸出了颤抖的手指，轻轻点了一下屏幕，重新被唤醒的屏幕明亮了几分，他看见了。
　　那最后一条微博的头像，是一双眼睛，与刚才那怨毒的黑白分明的视线不同，那双眼睛闭上了。而微博内容是一个链接，文本部分只有一个字：看。
　　喉结上下动了动，刘亚军把哽在喉头的恐惧吞咽下去，咂了咂干燥的唇舌，还没等他动手，那蓝色的链接就被微博自己点开了。
　　是一张黑色的图片，纯净的黑色，没有一丝多余的掺杂。
　　和刚才截屏瞬间出现的黑屏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
　　那张脸，那张刚才枕在他肩头的脸，现在就在靠在他的怀里，在黑色屏幕镜子般的映照中，露出了一个凄厉的笑容，上翻的白眼正死死盯着面如菜色的刘亚军，布满血污的嘴轻轻动了动，那唇形说着：
　　“道歉。”
　　“所以刘先生，您已经去医院检查过了是么？”这故事听到过半，何云起就已经注意到桌上的检查报告了。好几家不同医院的精神科都给出了一致的鉴定结果，那就是面前的人是正常的，至少在精神上是正常的。
　　“是……我没病。”说了这么多的话，刘亚军的口舌都有些干了，他咂了咂嘴，端起纸杯，将杯中新倒的热水一饮而尽。
　　恐惧可以改变人的记忆，那天夜里的事情究竟如何收尾，刘亚军自己也不记得了，他那一身的冷汗被空调吹干后，就立刻把自己裹进了厚重的被子里。
　　在哆哆嗦嗦的听了一夜佛经勉强入睡后，他到第二天中午才敢重新碰自己的手机。难以置信的是，前一天夜里截下的，他本来打算用来带起热度的所谓灵异截图，根本就是一张正常的微博页面截图。
　　那张图上什么都有，互相关注的几个用户仍旧活跃的发着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消息，和往常一模一样。
　　往后的几天，刘亚军都在惴惴不安中度过，可奇怪的是，那东西再也没有出现过，就好像那天夜里的事根本只是一场梦而已。
　　“刘先生，这个我真帮不上您，您也看到了我身上连个玉佩都没有。这栋楼里的什么东西也不是我赶走的，大概是有什么高人来过了，而且，都过了这么些天了，您也没有再经历同样的事，万一真是一场梦，您记岔了也是有可能的，既然过去了……”
　　“不行，兄弟，这事儿过不去。”刘亚军打断了何云起的劝解，眼里露出凶狠的意思，他咬了咬牙：“我不管它是什么东西，那天夜里老子心脏病可都要被吓出来了，这玩意能来一次指不定还能来第二次、第三次。不把它彻底除掉，我这辈子都别想消停。”
　　“是，我能理解您，但我确实帮不上您……”
　　“你认识渡灵者。”短短的几个字，让整间咨询室瞬间陷入了沉默。
　　何云起闭了嘴，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他尽量让自己的笑容带上迷茫：“什么东西？渡灵者是什么？”
　　“外面休息区坐着的那个小鬼，他就是渡灵者。”语气里一丝询问的情绪都没有，刘亚军十分笃定，他搓了搓手，满是横肉的脸上再次堆出一个笑来：“不好意思，来这之前，我略微做了些小小的调查，希望兄弟你别介意。不是不能找他们，而是开价太高，私下联系，总好说话不是？”
　　“您找我没用。”何云起的心里对这人的反感程度又往上翻了好几个台阶，以至于他亲切的语调都降了温。但他的职业素养还是稳稳压住了心里的厌恶。他掏出眼镜，将它架在鼻梁上，不为什么，只是想让面前坐着的这人看起来模糊一点而已。
　　“嗨，这不不是让你帮我介绍介绍吗。”男人嘿嘿一笑，那熟络的语气，好像刚跟他认识四十多分钟的何云起已经成了他的八拜之交似的：“我知道今天你没有预约，我也知道你去接他了，我这时候来，你俩一定会一起出现的。咱也别客套了，你帮我解决这事，我微博上替你宣传宣传，以我那号的热度，攀上我可算你赚了。”
　　何云起发誓，他活了二十六年，这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将“厚颜无耻”四个字写在脸上的人。都到这份上了他也不想再跟这人客套什么，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何云起将散落在茶几上的资料重新整理好，给刘亚军递了回去：“刘先生，外面那位已经成年了，他不是什么小鬼。他的事情，我是没办法替他做决定的，我只是个普通人，跟他也不是什么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咱们今天的咨询时间也就到这了，您的身心都很健康，下一步的咨询预约是确实没必要，您也不必再多花这个钱了。”
　　“哎老弟，你这……”
　　“但是我想，他大概是不会答应你的。”何云起站起身，手掌朝上，向身侧缓缓一比划，作出了一个“请”的动作：“今天就先这样吧。”
　　咨询室外，艾莎已经用自己的零食小仓库成功吸引了季晨的注意。
　　原本在等候区发呆的他，成功被艾莎的邀请所吸引，走到了柜台前面。艾莎对这个有过一面之缘的小帅哥极有好感，别的不说，至少他看起来比自己那天杀的老板要温和得多了。这位年轻姑娘，对令人赏心悦目小帅哥，总是没有抵抗力的，总忍不住要多看几眼。当她在看着季晨时，却发现季晨也在看着她……手上的巧克力饼干。
　　前台工作的敏锐直觉，让她立刻意识到这是个认识季晨的好机会，她招了招手，作出了邀请的姿态，不出所料，季晨看了她两秒，便立刻从休闲椅上站起，冲着她走了过来。
　　不过几分钟，季晨就已经从艾莎那里得到了好几个果冻、一块小蛋糕，还有一小袋各种果味的薄荷糖。作为分享的回报，艾莎得到了季晨刚刚从外卖小哥手上取下来的红糖糍粑。眼看着下午茶就要拉开序幕，咨询室的门却“砰”的一声撞开了。
　　骂骂咧咧的声音从走廊深处传了出来，看来这次的咨询效果不好。艾莎赶紧把嘴里还冒热气的点心吞下去，从一堆档案中找到了咨询记录本，打算给自己的老板送去，可还没走进走廊呢，就被冲出来的人狠狠地撞了一下，那人的力气极大，撞得艾莎差点倒在地上，所幸的是季晨已经飞快地冲了过去，将差点被高跟鞋崴了脚的姑娘搀住，帮她重新站稳。
　　“你他妈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啊？！”刘亚军一冲出走廊就撞上了人，他在何云起那吃了瘪，憋着没发作，这下被艾莎一撞，火气蹭蹭的就往上冒，冲着这比他瘦小得多的姑娘张口就骂。
　　惊魂未定的艾莎遭到了劈头盖脸一通斥责，站稳了脚跟后便一个劲地道歉：“对不起刘先生，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您走的这么急……”
　　“你想不到就多想想！猪脑子一样的东西活该替人打一辈子工，你……”
　　“你话怎么这么多？”季晨嘴里还叼着艾莎给他的棒棒糖，露出的小半截纸棍随着他说话的动作不停抖动，这让他看起来，像极了叛逆期想装酷又不敢真抽烟的高中生。
　　季晨也意识到了嘴里含着糖不好说话，他一使劲咬碎了嘴里的糖，把纸棍扯了出来，语气是他一贯对生人时的淡漠：“走路不看路的是你，你骂别人。你家里人没告诉你做人要讲道理？”
　　眼看着空气中有了火药味，艾莎立刻启动了一级警报，做好了缓和气氛的准备。然而预料中的争吵却并没有到来。刚才还气势凌人的刘亚军，在看到季晨的三秒钟后，立刻改换了脸上的怒意，堆出一个油腻的笑脸来：“噢……你就是，季小哥？”
　　听到动静的何云起立刻放下手中收拾的资料，从咨询室赶了出来，一出走廊就见到这人正一副自来熟的模样试图伸手揽过季晨的肩膀，而季晨的反应却比他更快，二话不说后撤了一步拉开了距离，脸上虽然没有明显的表情，但从他微微挑动的眉梢，何云起还是读出了两个大字——嫌弃。
　　“……”再次吃瘪，而且吃得更彻底的刘亚军，在有求于人时，还是不得不压住心里的怒火，带着殷切的笑容，道：“咱不多废话了，别走你们上头那些乱七八糟的程序，直接开个价，过后我帮你俩都上微博发个广告，你也知道这互联网时代热度就是钱，我的微博账号……”
　　“不接。”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季晨便已经一脸不耐烦地撇开了头，这人身上的烟酒味实在太冲鼻子，他不得不尽可能后退，以躲开这灾难一般的难闻气味。
　　左右摸了摸自己的裤子口袋，季晨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皮夹，熟练地抽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不接私活，负不起责任，有事找这人下单。”
　　五分钟之内连着碰了两次钉子，刘亚军的脸简直黑成了一块炭，而且是一块油的发亮的炭，他伸到一半的手微微用力，转而一把将季晨手里的小卡片扯了出来，看都不看的直接塞进了口袋里，脸上的笑僵成了一个怪异的模样，他咬牙道：“……成，不识好歹，那就这样。”
　　男人狠狠地扭过头看了一眼身后抱着双手的何云起，后者一脸“你看你果然碰钉子了吧”的表情，连商业化的笑容都带上了几分嘲弄的意味。下一秒，玻璃大门被泄愤似的狠狠推开，刘亚军踏着重重的步子，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老大，对不起……”艾莎很是自责，如果不是她能力不足，没能处理好这个泼皮无赖，她的老板也不至于大老远地跑回来跟这人周旋这么大一圈。
　　“能怪别人就别怪自己，对着这样的人你还要给自己添堵，这叫自虐。”何云起笑了笑，从她手上接过了咨询记录本，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转头冲着季晨问道：“你给他什么东西？”
　　“江清远的名片。”
　　“……”何云起哭笑不得，一时竟不知道是该夸他聪明，还是叹他记仇：“你刚说找他下单？江清远还管这个呢？”
　　“他不管啊，但是他可以上报。”季晨伸了个懒腰，回到前台边上，拿出他刚刚寄存在这里的红糖糍粑就往嘴里塞：“反正派不到我头上，找谁都别找我。”


第31章 网（3）
　　九月的最后一天，正好赶上了一个周五。
　　何云起坐在咨询室的沙发上，看了看坐在身边黑着脸的季晨，又看了看坐在对面一脸无辜的江清远，缓缓地抬起手抹了把脸，在这种情形之下，要憋着不笑出声实在很难。
　　下午四点，上完周五最后一堂课的季晨在何云起的邀请下来到了咨询室，两人已经预约好了吃饭的地点，正为要不要带上艾莎进行激烈讨论的时候，何云起的手机传来了不和谐的震动，他一边极力劝说着季晨放弃带上艾莎的想法，一边顺手将接听键划开：“喂您好？”
　　“兄弟，季晨在你那吗？”
　　这声音听着有点耳熟，何云起这才想起来把手机拿下来看看来电人，果然，这熟悉而低沉的声音，不是江清远还能是谁？季晨就坐在他身边的沙发上，正翘着二郎腿在平板上看着菜单，手指在两份套餐的详单上划来划去，似乎在甜品选择上陷入了僵局。何云起不好打扰他，只能偷偷转过头，压低了声音回答：“老哥，你找他打给他就行了，打给我干嘛？”
　　“我早八百年前就被他拉黑名单了我上哪打给他，说到这个我就来气，这倒霉孩子没一天让人省心！”隔着听筒何云起都能听出江清远那老父亲一般的无奈，他如实回答道：“在是在，不过晚上得出去吃个饭……”
　　“行，那我上楼了。”
　　“上楼？！”
　　两分钟后，咨询室内原本融洽的气氛结了冰。
　　江清远对自己人形自走尴尬制造机的身份浑然不觉，他一进咨询室就抽走季晨手里的平板眯着眼瞅了瞅屏幕，看就算了，还不忘嫌弃一嘴：“这家店啊，我吃过，点心齁甜，别的还行，怎么一会你俩要去啊？”
　　季晨还没等他看完，就硬生生把平板从他手里抢了回来，随后缓缓扭过头，黑白分明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何云起，那目光里分明饱含着被出卖的孤苦无助与凄凉愤恨。
　　何云起无可奈何，他都不知道怎么该怎么向面前的人解释自己并不是叛徒，只能一边借口去烧个水替江清远泡茶，一边掏出手机给季晨发微信：“冤枉啊，真不是我让他来的，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在楼下了。”
　　他的手机还没放回口袋里，就传来了一串急促的震动，与水在烧水壶中跳跃的声音交杂在一起，每当季晨用这个频率给他发消息，那肯定又是表情包轰炸开始了。
　　晨晨：[哇的一下就哭了]
　　晨晨：就是你。
　　晨晨：[哇的一下就哭了]
　　晨晨：你就不会说我不在。
　　晨晨：[流泪猫猫头]
　　晨晨：好烦。
　　都气成这样了还记得把句号一个不落的打上……何云起盯着不断震动的手机，憋得肩膀直颤，但他还是不得不忍住，把烧好的水泡了茶给江清远端过去，顺手从一旁的冰箱里捞了盒甜牛奶塞到已经闷闷不乐的季晨手里。
　　何云起趁着江清远喝茶的功夫，迅速的贴近了身边人的耳朵悄声道：“别气，一会你吃辣锅我绝不拦你。”
　　“哎，兄弟，你这茶……”江清远对着茶水吹了几下，囫囵吞了一口进去，皱眉眯眼咂咂嘴道：“……真烫。”
　　“是，理论上烧开的水都有一百度，实际上也是这样。”何云起也不谦虚，冲他笑了笑，这包老于从杭州带回来的茶收到了它们这辈子能收到的最奇特的评价，化作茶渣也死而无憾了。
　　“哦对了，正事要紧。”江清远三口喝完杯中的热茶后，终于想起了自己来这一趟的目的，他从一旁的公文包里拿出了近两指厚的资料，直接放在了正喝着牛奶心情逐渐平复的季晨面前，何云起能明显的感觉到，刚刚被甜味治愈而情绪逐渐稳定的少年，在一秒不到的时间里黑了脸。
　　“干嘛。”如果语气也能测出温度，那么这季晨两个字，绝对已经降到了冰点以下。
　　“给你的单子，上头派的，不是我，你别又把锅往我头上扣啊。”江清远事先打好了招呼，从资料最上方的文件袋拆开，抽出的委任书上明明白白的写着季晨的名字，还有题头处盖着的耀眼的金色印章。
　　在那金色映入眼睛的一瞬间，季晨含在嘴里的牛奶就呛了出来，他一连扯了好几张纸巾擦干净脸，尽力让自己最快恢复到最正常的状态。何云起被他那突然的呛奶吓了一跳，赶紧替他拍了拍背。
　　“这是什么东西？”好奇心旺盛的何云起，将目光投向了桌上的几张纸，那印出金色印章的颜料掺足了闪粉，即使在下午不算明亮的光线里，它也依旧像星河一样闪着光，看起来十分庄重。
　　“这个啊，就是单子而已，但这是金标的单子，意思就是不能推，只能接。”江清远笑得十分坦诚，他伸长了手臂，越过茶几拍了拍季晨的肩膀：“多好啊，一般金标都是大单子，钱不少的，再高兴也得注意一下嘛，你看这咳的……”
　　季晨终于忍无可忍的往后退了一大截，把鞋一蹬，腿一抱，整个人缩在了沙发上，不悦的情绪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我看起来很高兴吗。”
　　何云起完全能理解他的不高兴，好不容易赶上了国庆假期，本来就该安排安排自己的假日行程，被一个完全无关的人耽误休假也就罢了，可偏偏是他前几天才争执过的人。对的，眼尖的何先生已经一眼看见了，那单子上委托人一栏填写的名字，正式在他们这连吃了两个瘪，碰了两次钉子的微博人气博主——刘亚军。
　　“反正派不到我头上，找谁都别找我。”
　　——这是季晨前几天说的话，说这话时，他就站在咨询室的柜台前边，往嘴里塞着热气腾腾的红糖糍粑。现在，这话只能算是个彻彻底底的反向言灵。
　　“我不接。”
　　“这事儿你跟我说没用，上头给你发的，我要不是打不通你的电话我能给你跑这么远？赶紧把黑名单给我取了，你当我爱给你打电话啊？还不是你姐姐……”提到这个，江清远那线条分明的面庞突然柔和几分，他看了看面前坐着的两人，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俩给个参考吧，国庆节吧……送女孩子什么好呢？”
　　何云起一脸诧异：“你问我？”
　　季晨正烦躁地看着玻璃茶几上厚厚的资料，突然听见了这么一个问题，立刻抬起头恶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一字一顿地说：“我姐姐，什么都不喜欢，她就喜欢你离她远一点。”
　　“哎你这倒霉孩子怎么说话呢！”
　　……
　　僵持了将近一个小时，江清远总算是被何云起给送走了，这还没成老板娘呢，何老板就已经感受到了家庭伦理剧里那微妙的家庭纠纷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季晨被面前的资料气得够呛，此刻正搂着沙发上的抱枕，一声不吭的闷着。
　　那抱枕是放在咨询室里，专门为前来咨询的客人服务的，当他们情绪紧绷难以放松的时候，何云起就会把这东西塞到他们怀里去。
　　换言之就是这玩意其实不算干净，就算每半个月就要拿出去洗一次，也保不齐会有熊孩子熊大人把它弄得脏兮兮的。
　　何云起赶紧从柜子里翻出了另一个替换使用的玩偶，那是才换洗回来的，好歹比这个干净些。季晨搂着新玩偶，脸上的不高兴都快具象成黑气冒出来了，他扯着玩偶的长耳朵，又担心拽的用力了把它弄坏，只能攥着手里使劲搓，赌气道：“我不想接。”
　　“这玩意不能推？”季晨要是不必为这东西烦心，起码可以省出好几天的假期。
　　好几天呢，何云起心想，这么长的空，总能一起去什么地方散散心，好好玩一玩。不过看目前这个架势，这个计划也得泡汤了。
　　“不能，金标就是不能推，不能换人，谁知道这是个什么规定……”季晨说话时不怎么带上情绪，也不知道是天生如此还是刻意伪装，比他微信甩表情包时要冷漠多了。此刻他正伸出手，将桌面上的资料抱到自己怀里，虽然一千万个不情愿，他也只能认命了。
　　桌面上的手机震了震，微信的提示框点亮了屏幕。季晨拿起来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立刻柔和了下来，何云起虽然好奇，却也没往他跟前凑，猜测道：“姐姐？”
　　“嗯。让我加油处理好，这单子钱不少，真赚到了记得请她吃饭。”
　　何云起将沙发上散落的几张文件整理好，给季晨装进了他的背包里，他那黑色的电脑包，看起来倒是不大，装的东西是真的多，不管塞多少，在表面上看起来都是平整的。资料也不算厚，塞进去也不过是半本字典的厚度，何云起拉上拉链，细密的金属细齿一路咬合，发出了令人愉悦的声音。
　　“其实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很像个送外卖的？”
　　“？”
　　“可以自己接单，可以上头派单，上头派给你的单子你不能推，要是这‘外卖’没送好，对面是不是还可以给你打个差评啊……然后你还得打电话过去：亲，不好意思，刚才路上堵……”这句话剩下的几个囫囵词被季晨抄起玩偶给堵住了，何云起赶紧认怂，往后一躺，顺理成章地歪倒在沙发上，高举双手连连投降：“我错了我错了！不是送外卖的！是小天使，是正义的使者，是阴阳两界的秩序之光！”
　　那张常年蒙霜的脸，因为何云起一席不着四六的玩笑话而破冰了。
　　何老板仰躺在沙发上，视野里是他亲自挑选过涂料的天花板，还有季晨那难得一见的笑脸。少年一手把玩偶压在他身上，一手探过来要捂他的嘴，那微热的掌心确实已经贴上了他胡言乱语的唇，那一瞬间，他竟有了真的吻到眼前人的错觉。
　　季晨很年轻，用小朋友来称呼也不违和，他只有二十岁而已。
　　他笑起来，应该是很好看的，而事实确实如此，睫毛纤长，弯成月牙的眉眼，还有深棕色的虹膜映着水光，像星星一样。何云起被捂了嘴之后，就再没心思说话逗他了。这少年的影子已经从他的眼前，一路小跑着钻进了他的心里，拔都拔不出来。
　　“认输就眨眨眼。”季晨白皙的脸上绽出一个笑容，相较于他平日里那寥寥无几的表情变化，这个笑可以算得上灿烂了。他撑在何云起的胸口，居高临下的与之对视着，眼里的星星漾着得意的光芒。何云起用鼻息缓缓叹了口气，被季晨手掌挡住的嘴角早已控制不住笑意，他缓缓地眨了眨眼睛。
　　认输，怎么能不认，早就输了。


第32章 网（4）
　　“姐姐，我一直很喜欢你。你那么优秀，看待问题的角度也很新颖，我关注了你这么久，看你给这么多人解决了情感问题，其实我也有一个小秘密跟人分享，我可以跟你说吗？”
　　“好啊，你说吧。”
　　“我收到了一份非常贵重的礼物，真的很贵重，如果让我买的话，我可能到工作了都不敢买。可是那个人就这样送给我了，还说只要我喜欢就好，哇，当时我的心跳得好快，还没来得及作出答复就跑了，我现在可怎么办啊。”
　　“这是别人的心意啊，他对你的感情你应该能感受到了吧？”
　　“嗯，感受到了！”
　　“那就要考虑清楚是否接受噢。[心]”
　　“谢谢大大，我一定会的！”
　　……
　　周五傍晚，市中心的火锅店人声鼎沸。
　　同时赶上了周五和十一，要不是提前预订了位置，他俩都不知道得在外面排成了S型的粗长队伍里挣扎多久。这家火锅店不算特别热门，但碰上这么个饭点，店内的服务员都忙得脚不沾地，几乎要飞起来了。
　　他俩正好被安排在了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点菜这些事交给何云起解决就好，两人相处了这么一段时间，对彼此的喜好也算有些了解，季晨是个虽然不太能吃辣，但一定要挑战自我往红锅里伸筷子的主，何云起怕他吃到最后辣得只剩喝水，所以就算他再怎么要求也还是给他点了个鸳鸯锅。
　　不必操心点菜的季晨已经将包里的资料全都拿了出来，开始翻阅起来。就算不情不愿，该工作时的态度却一点也不含糊。等待上菜的功夫里，两人已经把大概的信息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这些资料，有的是刘亚军本人提供的，有的是上头根据描述自己找的。
　　彤云染叶这个账号，有着非常多元化的功能分区。
　　经常上网的人都知道，微博上的各类热门账号都有自己固定的功能，情感咨询树洞类的博主，收集粉丝们的情感故事加以分析和解答；萌宠博主，一点开首页就是猫狗兔子小鸟之类的图片和视频……而彤云染叶却不一样，它的首页上什么都有，时而解析情感，时而搬运国外的新鲜段子，有时甚至还会对时政新闻点评一二，与其说这是个什么博主，倒不如说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个人账号。
　　也许就是因为这平易近人的气质，这个账号的粉丝数节节上升，加上账号上经常出现一些关于博主日常生活的信息，让更多人都愿意相信，经营这个账号的人，并不是刘亚军这样油腻的男人，而是一个生活精致，思想成熟，有着丰富内涵的优雅女性。
　　那一大沓资料的百分之八十都是他近两个月页面的截图。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就是他周边的一些关系网了。也不知道渡灵者中掌管信息网的到底是怎样的人，居然连这些东西都能查到，何云起帮忙看了一眼那占比百分之二十的关系网，才发现这人的关系其实非常简单，与他那副盛气凌人的模样不同，他所认识的人大多是一些与他差不多的人物，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企业家，或者政治家，更不要说名人之类的，也并不存在明显的恩怨纠纷。
　　那么在他描述中反复出现的道歉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要向谁道歉？一旦出现了怨灵，那至少可以证明是有死者的吧？
　　身边连一个复杂一些的关系都没有，那到底是哪来的亏欠？
　　“在这。”季晨将一张资料夹在两指之间扬了扬，纸片摩擦着空气发出了几声脆响，何云起赶紧伸手接了过来，免得那薄薄的A4纸被空调一吹直接扬到锅里去。
　　平整的纸张上印着好几条处理成黑白的微博截图，上面的日期标注着八月十九日，那天他一共发了四条原创微博，除去早安晚安，还有中午发布的晒食物的微博，剩下的那条内容最多，热度也最高。
　　微博只有一行文字：“关于8.15案件相关微博的说明。”
　　八月十九日的微博，说的是四天之前的事，那么四天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何云起虽然也是个年轻人，但这些时兴的年轻人常用的软件，他都不怎么碰。这些最近发生的的事只要没上每天的电视新闻，那他就是绝对不会知道的。如果还有另一种渠道可以得到新闻的话，那就是老于跟他的微信聊天了。
　　看来还是得为了这事上个微博才行。何云起打开了手机，登录了已经落灰的微博，打算研究研究这位彤云染叶到底发了些什么东西。
　　“别找了，没了。”季晨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他一抬头，却发现对面的人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坐到了他的身边。火锅店的座位不是单独的座椅，而是颇有清新格调的木制长椅，加上头顶悬着的圆形小吊灯，缠绕窗台的绿色花藤，这间店乍一看倒是更像一间咖啡厅。
　　而此刻，季晨就与何云起坐在了同一张长椅上，伸来的手里握着手机，页面里是彤云染叶的八月十九日的所有微博，也就是这四条。资料上只有缩略图的长微博图片，正清晰的展现在两人的面前——
　　“我得对自己昨天发的微博做出一些说明。”
　　“是这样的，我并没有任何针对受害者的意思，我自己也是一个女人，十几年的优良教育让我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任何人生存的权利都不容侵犯，面对这样一个惨痛的案件，我不可能，也绝不会有任何不尊重的意思。”
　　“可是这次案件的真相并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许多细节确实需要被更多的人知道，所以我才将证据放出来。”
　　“互联网是虚拟的，但每个人都有探寻真相的权利，这无可厚非，也许是措辞不当，引起了一些网友的揣测，这并非我本意，教训是惨痛的，我想要告诉姐妹们，危险存在，无法避免，只有保护好自己，尽量远离会出现危险的地方，远离会带给我们危险的人，才能在这世界立足。”
　　“每个人都应该有成熟的是非观，希望各位好好珍惜和平的互联网环境，杜绝网络暴力。”
　　“受害人……死者？这写的什么玩意，是道歉信？”何云起突然抬起头来，与身边已经开始烫菜的季晨看了个对眼：“哎你别光往红锅里放，你光吃辣的一会又受不了了。”
　　“这玩意一会再说，我现在饿死了我要吃火锅。”季晨一把躲开了何云起试图抢走他筷子的手，一闪身就窜回了自己的座位上，手里的筷子还夹着几片羊肉，稳得如同定在原地的圆规支点。
　　这桌上一大半的菜都被季晨扔进了红锅里，就在何云起专心致志的看长微博的十秒不到的时间里。这招破釜沉舟真是让人防不胜防。何云起无奈，只能招招手让服务员上瓶牛奶备着。
　　季晨瞥了一眼放在桌上冒着气的冰牛奶，毫不示弱的往嘴里塞了一筷子红得冒油的羊肉，那一口下去，嘴角沾着的红油还没来得及擦呢，眼角就抢先一步被染上了水润的红。何云起一脸诧异的看着他强作镇定将这一大口咽了下去，脸都憋红了还不肯张嘴喘口气缓一缓。
　　“好好好……晨晨最厉害，可能吃辣了，比我都能吃，这给辣的……”
　　这次换成何云起溜到对面的长椅上，一把拿起了桌上的玻璃瓶打算递给被辣得七荤八素的人，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牛奶还冒着白汽，入手一阵冰凉，现在喝显然不太合适。但被辣得满头汗的季晨显然顾不得那么多了，他一把抢过冒着汽的瓶子，拔开盖子就往嘴里灌，一连喝了大半瓶才算是缓了过来，捂着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被憋红了的脸颊总算有恢复正常颜色的倾向。
　　“你这又是辣又是冰的，就不怕胃受不了吗？”何云起的脸上难得出现了一阵阴云，微微皱起的眉间，让原本就帅气的脸有了几分寒意，原本还想再喝一口的季晨动作突然一顿，眼睛不着痕迹的往旁边的何云起脸上瞄了一眼，又低下头想了想，慢慢地将手里的瓶子放到了桌上。
　　唇角被辣出的红还没消退，大概是自知理亏，又不愿承认，季晨端起桌上的八宝茶抿了一口，轻声嘟囔：“上来就是冰的……”
　　何云起不得不承认，他的一切原则在季晨面前都成不了原则，还没凶够三十秒呢，被季晨那眼神一瞅，他的眉宇又重新柔和了起来，没办法……认命了的何先生，只能就这么坐在季晨的身边，给他把沾上了红油的菜一一放进清汤锅里再涮一次。
　　意识到红锅威力的季晨也总算是老实了，身边人给他碗里夹什么他就吃什么，等到这顿晚饭吃完，面前的鸳鸯锅已经看不太出有什么区别了，红汪汪的汤底均匀的铺在形同虚设的分隔板两边，红锅和白锅早就混成了一色。
　　解决了口腹之欲，天色渐晚，就算他们想在火锅店里多坐一会，那外面长长的队伍也是不会允许的，服务员见他们吃完了，飞快地过来收拾了桌子擦净了台面，这一看就是着急接待下一桌客人了。两人收拾好东西，站在了商场门口，总算想起了还得处理的正事。
　　何云起提议：“找个地方研究一下你这些资料吧？”
　　“嗯。”
　　“想去哪？”
　　“唔……”季晨犯难了，他一个人的时候，除了睡觉就是看漫画，要不是上课和吃饭他都不会出宿舍门半步，长这么大了都没来过几次市中心，如果梁采薇不拉着他出门逛街买衣服，他就连怎么来这商场都不知道。
　　“要不……”见他一副迷茫的模样，何云起心里一动，试探着开了开口：“去我家？”
　　话一出口，那颗心就如同擂鼓一般跳动了起来。何云起心想，多丢人啊，一把年纪了，还跟个小孩子似的心动，可是……这算是发出邀约了吧？他会怎么想？会同意吗？被拒绝的话，要怎么打圆场？
　　天色暗去，华灯初上，人们挤着商场的门进进出出。何云起感觉自己的手心都有些汗湿，明明只是一个简单的询问，他却好像在等着全世界给他一个答案。季晨的眼睛平视着前方，他向来是没什么表情的，商场的大屏正放着什么广告，白色的光线投了下来，正照亮了季晨的半张脸。
　　但何云起看见了，那半张被映白的脸，在听见他的询问后三秒，浅浅地浮出了一个笑容。这是他今天第二次看见季晨的笑脸。
　　“好啊，去你家吧。”


第33章 网（5）
　　何云起家所在的小区，在市中心西南方不到六公里的地方。
　　房子是何家爸妈之前买来收房租的。在家里这唯一的儿子大学毕业，并打算自己创业之后，这房产证就顺理成章的到了他的手上。
　　季晨显然是没怎么到别人家里拜访过，从一进屋开始，他就显得十分的拘束。大概别人家里的气息总比不过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来的熟悉。在何云起的眼里，此时的季晨就像一只误入了陌生领地的小猫，他虽然尽力表现得平淡冷静，却还是藏不住周身散发的紧张和不安。
　　“别客气，这房子就我一个人，不会突然出现一个长辈问你期末考了多少分的。”何云起打开灯，替他将背包取了下来，径直走向了餐厅，将包放在了椅子上：“看在哪呆着舒服就找地方先坐下吧，就跟自己家一样。”
　　一到陌生的环境，季晨连路都快走成顺拐了，他并没有选择留在餐厅，而是重新抱着自己的背包，挪到了客厅都沙发角落里。何云起拿着饮料从厨房出来时，就看见他像个小朋友一样缩在角落里，脚上连拖鞋都没穿，正将包里的资料重新翻出来一张张查看着。
　　“好歹穿个鞋，上次拖地都一星期前了。”饮料放到桌上，拖鞋摆在地上，虽然这拖鞋是冬天才用的毛绒款式，但总好过任季晨这么光着脚。
　　当他靠近时，蜷缩在沙发一角的人紧绷的身体明显放松了下来，手里抓着的资料也跟着平展了许多。何云起从沙发的另一头扯过了一个抱枕，动作极其顺手，二话不说就塞到了季晨的怀里。拉开距离反而生疏，还不如就这么与他肩并肩的坐在一起来得自然。
　　他确实没想到，这小鬼出门抓鬼的时候耀武扬威的，一到新环境与人相处居然会这么紧张。
　　两人初步筛选了一阵，将大部分无用的资料都扔到了一边，最后只选出三张连续的资料，黑白打印的纸上都是看起来有些关联的微博，而那些微博大都发布在八月十六日到八月十九日之间。那么这就回到了最关键的8.15事件上来。
　　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何云起拿起笔将这个日期圈了出来，划开季晨那根本就没上锁的平板搜索起来。彤云染叶的微博里提到了死者，这事肯定就不小，在现在这么一个屁大点事都能在网上引发热议的时代，出了人命的案子必然不会一点消息都没有。
　　新闻页面缓缓地展开，无数消息喷涌而出。何云起都没想过，一天的时间，短短的二十四小时，世界上居然能发生这么多的事情。他耐着性子一条条的看下去，庆幸着自己读书时那一目十行的能力还没彻底荒废。
　　“著名歌唱家张华举办婚礼，知名作家王川喜得贵子，光耀集团的董事长李耀明剪彩仪式上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已脱离危险……”何云起一路向下划，感叹道：“这一天之内生老病死都快凑齐了。”
　　“在这。”季晨嘴里含着一口茶，将手伸过来，那藕节似的手臂绕过了何云起的手肘，飞快的在屏幕上点了一下，一个新闻界面立刻加载了出来，题头黑色的大字映入了两人的眼帘。
　　“一年轻女子深夜下班后惨遭杀害，犯罪嫌疑人被附近居民擒获”
　　“8月15日晚十点三十五分，江北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滨河东路一居民小区附近发生命案，一女子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被闻声而至的小区业主当场抓获，并配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据悉，被害人（白某）为附近国贸大厦某公司白领，事发时正处于下班回家途中。犯罪嫌疑人（宋某）交代称，他与白某是同事，当天下班后，宋某提出送被白某回家，但遭到白某的拒绝，宋某心有不甘，偷偷尾随白某随至滨河东路附近，白某发现了他的跟踪行径，惊慌之下发出呼喊，宋某担心引来他人，遂以水果刀割喉，将白某杀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拘留候审。”
　　短短几行，一个姑娘的一生就此定格，令人唏嘘不已。
　　彤云染叶的微博，会不会就与这件事有关？从八月十六日开始，这位热门博主的微博里的内容，大多涉及8.15事件。深夜，年轻姑娘，暗恋而不得的男子……这一地的鲜血，怎么可能不引来对热点敲骨吸髓的刘亚军？何云起的脑海里回响起了那男人志得意满的腔调。
　　——热度才能变现，热度就是一切。
　　为了热度，他能做到什么地步？
　　那条微博已经被他删掉了，现在让他去恢复后台的数据显然是不可能的，刘亚军这人天生的油腻气息，注定了他不可能为做下的错事道歉。
　　“我得做一些声明……”
　　“十几年的优良教育让我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
　　“每个人都应该有成熟的是非观……”
　　那条看似道歉的声明，其实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个字承认错误。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的关注时效都有限，每天的热点新闻像潮水一样，轰轰烈烈汹涌而至，又轰轰烈烈地离开视野，超过两周，遗忘的神就该发挥他的威力了。
　　八月十六日，彤云染叶到底发了什么呢？
　　“不是本人恢复数据是不可能的，我也不想要他的微博号，恶心。”季晨看来是也没在刘亚军的微博里翻到什么东西，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颗糖往嘴里一塞，右边脸颊微微鼓了起来，眼睛定定的看着手中的糖纸，略微思考了一会：“有了。”
　　“什么？”
　　“彤云染叶的人气高，热度高，人设完美，什么热点都沾，什么事都蹭，绝对不可能不湿鞋的。微博上一定不会少了讨厌他的人。”季晨把平板抢了回来，在输入框内切成了英文输入法，轻快的按下了几个字母，点下了搜索键。
　　一时间，跳出的微博竟比单纯搜全称的还要多，挨挨挤挤地填满了整个屏幕，何云起定睛一看，大多都是对这人不满的言论，更有情绪激动者，直接拖家带口的就骂上了，用词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半个老年人的何先生是真不太能理解这种互联网生态，他疑惑的看向了季晨，虚心请教道：“这是个什么……约定俗成的规矩？”
　　“微博就是这样的。你打出全称，就会被搜关键词的人搜到。而彤云染叶这个博主很有意思，他打着知性女子的旗号，受过高等教育，心胸极其宽广，每天安静自持，冷静客观……可刚才我在他的微博里搜了一下‘彤云’两个字，就发现有将近三十条相关微博，全都是……”话说到这里，季晨顿了顿，将手机递了过来，屏幕里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彤云染叶转发的那些骂他的言论。
　　“这是干什么呢……自己转发讨厌自己的言论？”何云起都震惊了，这人不仅知道别人在讨厌他，还主动转发了提及他的微博，看转发时说的话也不像解释，只是重复着一些“清者自清”之类的车轱辘话。
　　“这叫挂人。”季晨将手收了回来，嘴里含着的糖球被舌头推到了另一头，他顾着的脸颊也跟着此消彼涨。从鼻息里发出了一声轻蔑的笑，少年的目光看起来更加淡漠了：“看起来在解释，其实就是借助粉丝的力量，掐灭那些对他不满还敢说出口的人而已。”
　　这个彤云染叶，早就立不住人设了，真不知道是什么人能关注他这么久，还对他的鬼话信以为真，甚至奉为圭臬。点开那几个被他转发的微博，评论区大多已经被粉丝侵占了，更有甚者对博主的各种私人信息进行攻击，乌烟瘴气不堪入目。
　　“晨晨……你经常玩微博吗？这地方，看着倒是挺吓人啊，没有人骂你吧？”
　　“啊……没有，因为我只转发抽奖来着。”为证实自己所言非虚，季晨将界面切到了自己的微博页面上，爽快地将手机递给了他。
　　一共只有十二个粉丝，关注的人也不多，而微博的内容大多都是只转发，原创内容少之又少。仅剩的几条微博，也都是一些“今天好热困死了”、“天冷了想睡觉”之类的碎碎念。这要是都能被骂，可能是真的遇见精神病了。
　　“十二个粉丝，还是很厉害的嘛。”
　　“全是卖片的，厉害吗？”季晨笑了笑，把手机拿了回来，重新捧起了平板，在那一大堆辱骂彤云染叶的微博里寻找线索，他的视线随着手指的动作上下滑动，只能拿过手机学着他刚才的样子输入了英文缩写，与他一同寻找起来。
　　不得不说，在信息爆炸的微博上想要找点东西真的很累人。仅仅是九月一整个月的缩写，就已经翻得他俩手指抽筋了。难道一个热门博主的粉丝有多少，他的黑粉就会有多少吗？这得翻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正当何云起无师自通的打算多打几个关键词查查看时，身旁坐着的人突然挺直了腰板，将平板高举了几分，朗声道：“这里！找到了！”
　　何云起赶紧探过头去，差点跟季晨撞了个头对头。
　　使用缩写的是一个名为“桐云染夜人血馒头好吃吗”的博主，这名字大概也是故意打错的，毕竟刘亚军那搜索关键词然后将人转发出来发动暴力的手段已经炉火纯青，不防着他一些，恐怕会被他的信徒们骂得狗血淋头。
　　“一个年轻的姑娘，努力工作，认真生活，在下班的路上被变态杀害，这难道是她的错吗！tyry在想什么呢？就算姑娘真做错了什么，她也不该以生命作为代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受害者指手画脚，你又有多正义了？你真当删了微博别人就不记得你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你迟早要遭报应的！@水面清圆圆圆 姑娘走好，天堂再也不会有人渣和吸血的蛆！[蜡烛][蜡烛]”
　　这条微博下一连带了满满的九张配图，每张都带着注解，那注解的大字鲜红无比，每一句的结尾都是叹号，足以体会到做图的人写下注释时愤怒的心情。两人将图片一张张放大，一点一点的细细看完，才总算明白了那条被删除的微博究竟是什么。
　　彤云染叶在死者遇难的第二天，放出了一张私信截图。主动发来私信的正是那惨死在河滨东路的年轻姑娘。
　　小姑娘大概是恋爱了，她收到了一份她从不敢想象的贵重的礼物，这份礼物是什么不得而知，也许是首饰，又或者是衣服之类的礼品，这份承载了对方心意的礼物让姑娘受宠若惊，她不知向谁说，于是选择了互联网上她最崇拜的知心姐姐作为倾诉的对象。
　　她将心头的一个令她困惑的秘密拿了出来，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一个她所信任的陌生人。而这个陌生人，不仅没有帮她保守住秘密，反而在她尸骨未寒之时，将她的秘密公布在了互联网上。
　　彤云染叶却在他已经删除的那条微博上振臂高呼着——
　　“如果不确定自己能接受他人的情感，就不要随意收下贵重的礼物。一个年轻的姑娘因此而丧生，这是十分遗憾的，是令人难过的。希望各位姐妹引以为戒，世道险恶，远离是非才是真理。”
　　暗暗隐去锋芒的刀子已经出现了。
　　虚拟的互联网之上，刘亚军塑造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女神。那女神站在山巅上，足下是数以百万计的拥趸。女神一挥手，信徒们三呼万岁。女神一点头，信徒们手舞足蹈。女神将一个浑身是血的可怜姑娘从坟墓里扒出来敲骨吸髓，信徒们立刻一转枪头对准了死不瞑目的她，大声呼喝着：“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你也不是个好东西！难怪死的是你！”
　　冰冷的帐号背后，是比帐号更冰冷的人心。
　　何云起不寒而栗，他犹豫了片刻，点开了@水面清圆圆圆的微博页面。
　　短暂的跳转框后，他来到了这个已经死寂的帐号主页。最后一条微博的更新时间是八月十三日，转发了一条有可爱小猫图片的微博。姑娘时转发留下了一串红彤彤的不停跳动着爱心，极尽所能的表达着自己对小猫的喜爱。
　　——对这个世界的喜爱。
　　然而谁会想到就在两天后，就在漆黑的深夜里，那一闪的锋芒，让她的影子在这世界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34章 网（6）
　　“找到工作了，各方面都还不错，希望今后好好加油！[比心]”
　　“最近收到的电话很多，看来我也是有很多工作单位抢着要的呀~[喵喵]”
　　“毕业之后第一次聚会，虽然刚毕业没多久，但是我已经开始想念你们啦——今天我们不吃胖五斤都不准回家！”
　　“今天，我大学毕业了！往后就是社会新人了，长大了长大了，再也不能说自己是十八岁了。”
　　“生日快乐，我收到了最珍贵的礼物。最珍贵的心意，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
　　一条又一条，像走马灯一样闪过了她人生的每个阶段。这个姑娘今年才毕业，几个月前刚刚找到了工作，喜欢猫，喜欢酸辣口味的小零食，隔三差五就晒两张聚餐的美食图片，转头又会苦恼自己迟迟减不下去的体重，发誓了多少次再也不熬夜，又对着自己不断掉下的头发空发愁……
　　六月晒出的毕业照上，她的笑脸还那么的灿烂。何云起叹了口气，轻轻将图片向右划了划，那是小姑娘晒出的毕业照，毕业生姓名一栏被她用小贴纸遮住了一半，看不到姓，只能看到一个名字——清圆。
　　何云起注意到，有一条发布于去年的六月三日的关于生日礼物的一条微博，配图是一条放在礼盒里的钻石项链，那钻石的个头可不小，在各种特效和贴纸的装饰下显得格外闪耀。礼物……这会不会就是彤云染叶放出的聊天截图里小姑娘提到的贵重的礼物？
　　去年六月，她都还没有毕业，还是个普通的大学生。那时的倾诉，又怎么会跟今年的案件有关系？手机和平板一起展开了页面，那条被刘亚军删除的微博里放出的聊天记录，被巧妙的隐去了时间和日期，只留下了头像和对话内容。
　　屏幕里透出的白光刺痛了何云起的眼睛，一阵冰凉从脚底顺着血脉直冲后颈，让他浑身凉了个透。
　　年轻的姑娘失去了生命，带着极大的痛苦离开了人世，而嗜血的蛆虫们在她离开人世二十四小时不到的时间里蜂拥而至，扒着她的棺木探头探脑，眼里全是攫取的光，为首的水蛭大口大口地吸着血，恨不得以玷污死者清白的卑劣手段换取关注和利益。
　　可这分明是人间。
　　“白清圆。”一直在旁边看着的季晨突然开口将名字念了出来，他及时出现的温和声线，将何云起那坠入冰窟的思绪重新拉回了温暖的大陆。少年嘴里的糖豆“嘎嘣”一下咬碎了，他伸出手按了几下，将屏幕上的内容截图保存了下来，语气里带上了明显的愤怒：“必须把她送走。那家伙的话如果是真的，那么她很有可能已经变成怨灵开始实施报复了，不能让她沾上血，得快一点。”
　　季晨已经被恶心得连刘亚军的大名都不愿提了。
　　何云起抬眼看了看时间，刚才一番专心致志的搜集整理，让他们俩都忽略了时间的流逝，等到终于找出了些关键线索时，都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他看了看将资料铺开奋笔疾书的季晨，提醒道：“晨晨，我没记错的话南师大的宿舍门禁是……十点来着？”
　　“嗯，十点。”笔尖顿了顿，季晨突然反应了过来，他猛地抬起头拿过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愣了愣，随后又继续低下头去整理资料：“今天周五，还是国庆节，学校不查寝。”
　　“噢对，明天就放假了。”没有了门禁，何云起却陷入了另一个尴尬的局面。他想问问季晨是不是该送他回家了。可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好像从心里伸出了无数只手，将他的嘴捂了个严严实实。
　　“对了……”
　　“什么？”何云起反应极快，几乎是下意识地做出了回复，季晨的手还抓着笔，纸上写得密密麻麻，整个人缩在沙发上，正抬起头看着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总让何云起担心自己的心思会被看穿，但此时闪躲眼神，岂不是坐实了做贼心虚的罪名吗……
　　季晨完全无视了何云起这略有些反常的模样，他垂下眼想了想，有些为难地开口道：“你这有客房吗？”
　　明明刚才还被恶心得浑身冰凉，这一刻，就因为季晨的一句话，何云起的血又再一次冲上了脑门，脑袋里不停劝他冷静的小人被他一枪崩得烟消云散，他连季晨为什么要住下都不问了，立刻点头答应了下来：“没问题。”
　　尽管他这屋子并没有客房。
　　可是两个男人睡在一张床上能有什么问题？不会有任何问题！
　　然而当季晨穿着他从衣柜里翻出的从未拆封的睡衣趴在他的床上整理资料的时候，他觉得这个问题还是有那么一点大。他也算不上多魁梧，但季晨确实是过于清瘦了，这睡衣套在他身上，竟然差点从肩膀处露出一截来。
　　“牛奶在床头，灯的开关在右边墙上，我去洗漱一会就回来！”何云起撂下了一句话，趁着季晨点头的功夫落荒而逃。他现在急切的需要冷静，最好是能立刻洗个冷水澡。这抓心挠肝的，要是再不降温，他下腹的那股无名火就快把他的头发都烧没了。
　　卫生间里水声响起，季晨回头看了一眼虚掩的门，被灯映照的琥珀色眼睛里读不出什么情绪。
　　叠成一沓的纸张上写满了字，季晨的笔尖点了点刘亚军的名字，犹豫了片刻，在上面画了一个圈。尽管心中一万个不情愿，但无论如何，刘亚军都不能死。这个辜负他人信任，连死者的隐私都要拿出来吸血的人，一旦被白清圆的怨灵杀死，那沾了人命的灵魂就再也无法往生了。
　　就算是为了无辜惨死的白清圆，也一定要赶在她动手复仇之前将她送走。
　　翻过一页全新的空白，季晨握着笔的手再次动了起来，他在纸上画了好几个图案，动作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以至于他一连画了三四个后，第一个图形上的漆黑油墨还在微微泛着光。这些图形无一不是迷宫的模样，或是盘旋的圆环，或是曲折的拐角，要做一个这样的迷宫也不算复杂，接下来只要约好时间，准备好材料就行了。
　　浴室里的水声渐止，何云起总算是在一阵冷热交替的冲洗过程中彻底冷静了下来，他套上衣服，踏着沾满水渍的塑胶拖鞋回到了房间，在暖黄的床头灯光中，他一眼就看见了季晨手里那几个迷宫一样的图案。情绪恢复平稳的何先生脑袋也清醒了许多，他将拖鞋摆放在床边，跟着季晨一起趴到了床上，两人之间仅仅隔了一道窄窄的缝隙。
　　伸手一指，何云起发出了询问：“这是什么？”
　　“招魂用的。”季晨话音落下时正好收住了最后一笔，第五个迷宫画好了。
　　这些迷宫乍一看没什么稀奇，仔细一研究就会发现，每个迷宫都有四个入口，或者说是四个出口，而每一个入口最终都汇入了中心点，而季晨在绘制它们的时候，有有计划的在中心点上留下了很大的空位。
　　季晨将这张纸单独拿出来，对着灯光看了许久，眼里流露出一丝专注的神色，他把纸和笔往何云起身边一推：“帮我试试看，哪个迷宫最好进去又最难出来，只能前进，不能后退。”
　　纸上的五个迷宫都差不多，何云起悬着笔尖，飞快的将每个迷宫的四个入口分别都试了一遍，图案不算繁复，但遵循不能回头的规则之后，想要飞快地走出去到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一番研究后，何云起用笔尖点了点左上角的圆环型迷宫：“这个吧。”
　　季晨似乎也认同他的观点，盯着右上角那仿佛无数蚊香盘旋出的复杂图案看了许久，终于把它接了过来夹进了笔记本里。
　　九月底，秋老虎到底还没过去，屋里的空调开得正足，屋内很安静，隔着玻璃窗都能听见窗外空调外机滴滴嗒嗒的淌水声。季晨在学校上了这一个月的课，终于把暑假里混乱的生物钟给好好整治回来了。此刻他正趴在枕头上，面向着何云起所在的方向，一贯平静无波的眼底带上了困倦的神色。
　　床是双人床，当初买它就是图着即使一个人睡也能自由舒适。而当它真的承载了两个人的重量时，却轮到床的主人手足无措起来。季晨纤瘦的身形没能把床垫压出一个深深的坑，但轻微的凹陷还是让躺在他身旁的何云起不由地想要靠过去。
　　临睡着的前一秒，季晨微微睁了睁眼睛，似是终于察觉到自己这趴着的姿势睡得难受，他翻了个身，仰面朝天，扯起被子蒙过了下巴，随后双手一松，彻底沉入了睡梦之中。即使在这样陌生的环境里也能这么迅速的睡着，不只是疲劳所致吧？何云起看着暖光中沉静的谁颜，控制不住地想着：应该还有对自己的信任吧？
　　信任会带来安全感，所以即使怕生，季晨也愿意跟着他回家，甚至同床共枕……打住，不能再往下想了。身边人的呼吸平缓轻柔，两人的距离很近很近，他甚至可以透过灯光看到少年那随着呼吸微微颤动的睫毛，何云起使劲眨了眨眼，空咽了一下喉咙，立刻转身窜下了床。
　　这一夜的功夫他跑了好几次卫生间，只为处理自己那无处安放的躁动，冷水澡洗得他快把自己皮都搓掉。到最后，他不得不搂着枕头，强迫着自己背对季晨，这才终于在天微微擦亮时蹭了个还算安稳的觉。狼狈之处在于，他确实低估了自己的血气方刚，同时高估了自己的自制力。
　　好在第二天不用早起，而动手能力极强的季晨已经可以自己摸到厨房去准备早餐了。不仅不用他诸多照顾，甚至还十分贴心的替他也准备了一份。这让第二天快中午才醒来并且一脸憔悴的何云起感到十分欣慰。
　　他吃早餐时，季晨就趴在一边的桌子上看着他。那眼神似是有所求，但又不好意思开口。直到何云起把碗都洗干净了他才犹豫着开了口：“那个……帮个忙呗，学长。”
　　“怎么了？”
　　季晨实在不愿意主动去联系他的委托人，所以只能拜托何云起替他打通这个电话。这也是能理解的，凭季晨对刘亚军的厌恶程度，他能接下这趟活，那男人就该烧高香庆贺了。
　　这副为难的样子，大概是将心比心的结果。
　　不过能赚到季晨主动喊一声学长，这点苦难真不算事了。
　　电话那头的刘亚军脾气没好到哪去，显然是还惦记着早几天在他俩这碰的钉子，絮絮叨叨的在电话里花了半小时的时间给他传授着自己这么多年来摸爬滚打的社会经验，何云起只听了两分钟就听不下去了，免提一开，声音调小，手机一放，坐到一边的书桌旁继续琢磨起季晨画的迷宫来。
　　刘亚军的声音不算难听，但那油腻不堪好为人师的腔调实在是叫人反胃，何云起能静下心来一边听着他废话一边看图，季晨可没办法沉下这个性子来，将近半小时的絮絮叨叨终于把满头黑线的少年逼疯了，他一把抓过了免提通话中的手机，忍无可忍的咬牙道：“明天晚上，给你处理，同意就报地址，不同意就退单。”
　　他连还嘴的机会都没给刘亚军，直截了当地挂掉了电话。
　　何云起一想到刘亚军吃瘪气得满脸通红的样子，笑得肩膀都颤了起来，他最后在迷宫上添了几笔，将草图递给了翘着腿坐在一边的人：“看看吧，你要的图。明天去跑一趟的话，我送你过去。”
　　“嗯，但是你不能一直跟着我。就……在楼下等我吧。”季晨把手中的材料整理了一下，又伸了个懒腰。
　　两分钟后，刘亚军发来了一条短信。季晨拿过何云起的手机扫了一眼，利落地敲了个“1”回复过去，往后不管手机怎么响，他都不再参与到任何与这男人相关的话题中去。
　　时间最终敲定在明天的夜里八点，国庆节的第二天。


第35章 网（7）
　　夏季正在悄悄过去，天黑得越来越早了。刚过七点，城市的街道上就已经亮起了灯。季晨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脸比夜色还黑，车内的气氛十分微妙。
　　这微妙气氛的根源来自于坐在后座男人的喋喋不休：“这不是我要来的啊，是你姐非让我来，说不看着你点她不放心。”
　　江清远一边念叨着，一边拿出手机给梁采薇汇报情况：“我已经在车上了啊，你弟弟就在我前面坐着呢，放心放心，一会他上去我绝对不跟着，有啥事我一定第一时间给他捞回来，你别担心了啊，还有何大兄弟在这呢，大不了我捞他俩。哎季晨，你要不要跟你姐说说话？”
　　眼看江清远手一伸就要把手机递过来，季晨立刻向前倾了一大截，说：“姐姐你放心我死不了！先不聊了！”
　　“哎你这孩子这点儿礼貌都没有！”江清远虽然念叨，但对季晨这态度也是习惯了，他飞快地把手收了回来，重新贴上耳边：“季晨没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出任务了担心啥，放心啊，晚点再联系。”
　　作为司机的何云起愣是把笑给憋了一路。半小时前，他们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接到了江清远的电话，这老哥也不知道是怎么就找到了他们目前的位置，居然能在路口招着手等他们过来。
　　这人都到了跟前了，还能不带上一程吗……就算季晨百般阻挠甚至使劲扒着车门不让开，江清远也还是打着哈哈上了车。从他上车后，季晨的表情就再也没正常过。
　　何云起觉得自己这时候必须要表示一下安慰：“晨晨，想开点……”
　　“你也闭嘴。”
　　小车拐过几个街区，终于停在了导航指向的重点。刘亚军所在的小区叫富丽花园，是近两年新开发出的楼盘，物业询问了两句，请示了业主之后就放了行，何云起沿着大路又开了一阵，最终将车停在了单元楼的下面，找了个一抬头就能看见刘亚军所住的503室的地方。
　　“一会就下来，别跟着我了。”季晨背好了包，门一开腿一迈便窜了出去，隔着半开的车窗同坐在驾驶座的何云起挥了挥手。
　　“有事就打电话，别逞强。”
　　“嗯。”
　　按季晨的要求，刘亚军已经提前把房门钥匙放在了垫子下面。这是一贯以来的规矩，招魂渡灵的时候，利益相关的当事人一定不能在场，尤其是刘亚军这样能直接激发怨灵怨气的，就更不能出现在范围之内。
　　电梯很快上了五楼，季晨伸手探了探门垫之下，果然摸到了房门钥匙。他顺利地开门进了屋。刘亚军的家还算宽敞，为了准备这场仪式，他已经将客厅里能收的都收好，能藏的都藏住，连沙发都被他靠墙摆放得整整齐齐。
　　经过整理之后，客厅的中央已经留下了很大的一块空地，月光透过阳台洒进了屋内，照亮了客厅正中央的那一块小小的空地。穿过阳台，可以看到附近的居民楼灯火通明，所幸间隔距离较远，应该也不会对接下来的仪式造成什么影响。
　　点亮的蜡烛被安置在东南西北四个角上。微黄的烛火融成一个小小的光圈，将黑暗的室内照亮了几分，借着烛光，季晨将包里的糯米粉抓了一把，就在那烛火围成的范围之内，细细的勾勒出他在纸上画了无数次的迷宫。
　　细密的白色粉末顺着他的指尖倾泻而下，在深棕色的木地板上留下醒目的亮色。曲线，弯折，一个又一个连接紧密的拐角……一个复杂而精密的迷宫正借着季晨纤长的手指于客厅中央缓缓生长。
　　不知过了多久，季晨一拍手上的粉末，长叹一口，直起身来。他的脚下是已经绘制完毕的白色迷宫，满地的折线与螺旋层层叠加，乍一看倒是十分精美，真让人走起来，恐怕还要费一番功夫才行。路径之间留下的缝隙很小，但这辟邪的糯米绘制在这，就是给怨灵立出了一道高高的屏障，但凡走错一小步都有被灼伤的危险。
　　迷宫的正中央留下了一块能容纳两人的空地，季晨将西南方的凶位留了出来，抖开招魂符，将其贴在了迷宫正中央的地上。至此，一切就绪。阳台的玻璃门甚至阻隔了风声，屋内安静极了。
　　虚虚一晃，握在他手中的铜铃发出清脆的声音：叮——
　　铃声在空旷的客厅里回荡，一声又一声，足足响了七下。沉静的空气中突然有了一丝浅浅的波澜，那捕捉不到的威风将蜡烛吹动，一时间，围在四角的烛火同时晃动起来，连带着他投在地上的影子也一同颤抖。
　　白色迷宫的边缘刮起了一阵不露痕迹的微风。从风起的那一瞬开始，季晨的眼睛就死死地黏在踏入迷阵的那双纤细的腿上。
　　来了！
　　从这一刻开始，一切都需要在他的控制当中了。季晨深吸了一口气，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招魂的仪式并不复杂，可普通人却不能轻易尝试，其根本原因在于请神容易送神难。无论是鬼故事还是民间的各种传说，都不乏各类招魂失败反被坑的标准结局。一旦召来了怨灵，召唤者却没能妥善处理灵体的要求，就极容易遭到鬼魂的报复。这与请神可不一样，神是宽容大度的，鬼却锱铢必较，以牙还牙。
　　季晨将迷宫的路径画得很窄，仅仅足够那双腿缓慢前进，绝不会允许它转身，而曲折蜿蜒的线条斩断了它倒退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从进入迷宫的那一刻起，直到走到面前的空地，这被招来的亡魂都不存在中途逃脱的可能性。
　　一圈又一圈，阴魂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
　　残破不堪的双腿让每一个脚印都带上了斑斑的血迹，血脚印绕过了最后的一个弯，它终于来到了迷宫正中央的少年的面前。
　　已经对怨灵的各种形态见怪不怪的季晨连眉都没挑一个，握着铜铃的手缓缓放下，他的眼睛毫无惧色，直直的看向了近在咫尺的，还在不断涌出鲜血的混浊的白眼，右手突然抬起，紧紧攥住了胸前已经被体温捂热的玉佩，朗声道：“死者白清圆，所求为何？”
　　……
　　“喝茶吗？我带了点。”富丽花园三栋A单元楼下，何云起向后座的江清远递去了纸杯。他这随身带保温杯的习惯大概是被老于传染的，一入了秋冬，不带点热水在身上还真叫人不习惯。
　　后座的老大哥不停地敲打着手机屏幕，不用想都猜到，他一定是在给梁采薇实时转播，尽管啥事都没发生，这位季晨的未来姐夫却转播得热火朝天，手上嗡嗡的振动就没停过。直到何云起递来了纸杯，他才终于抬起了头，忙不迭的接过抿了一口，说：“好，谢谢了。”
　　“又在跟你女朋友汇报情况呢？”
　　“是……哎哎哎，不是，还不是女朋友……”江清远一顺嘴，差点被何云起带沟里去，反应过来的他连连否认，又不好意思的笑出来：“嗨，被看出来了，学心理学的就是不一样。”
　　“……哎，过奖了。”何云起心说你那表现瞎子都看得出来，还需要心理学吗。
　　又是一阵断断续续的手机震动，江清远总算是暂时聊完了，他伸手一拍前座的肩膀，说：“你是上哪遇着季晨这小鬼的？以前也没听他有什么朋友啊。”
　　这是非要找个人聊个天才能消停的意思吧？何云起倒也算自来熟，端着保温杯抿了一口，微微侧过了身子，给了后排的人一个好看的侧脸，微笑道：“单位楼下的围墙上面。”
　　“他又上墙了？不成，我得跟薇薇说说……”
　　“……”
　　又是一通滴滴答答的打字声，江清远又成功给自己在季晨那找了点不痛快。这次估计电话那头的梁采薇忙去了，过了很久也没回他，他终于又想起了坐在前排的何云起，毫不认生的冲着那肩膀又拍了一下：“哎，继续聊聊。”
　　“嗯。”何云起对江清远把他当“备胎”的行径竟然已经感到习惯了，因为就在季晨上楼的这半个多小时里，这样的场景已经出现了好几次，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江清远把他当自己人的一个表现了吧。教养良好的何先生再次侧过头来笑了笑：“江前辈，我有个疑问，晨晨怎么好像总是对你很排斥的样子？”
　　“嗨……可能是嫌我唠叨，没办法嘛，他自己总是让他姐姐操心，那我……也就跟着操心了。”被看穿了的江清远也不避讳什么了，大大方方的承认了自己的心思：“薇薇就这么一个弟弟，又心疼他，他有个风吹草动的，做姐姐的就得担惊受怕，季晨那体质在那……这事儿你知道吗？”
　　“知道，梁小姐嘱咐过了。”
　　“其实……我也能理解他，老被人唠叨是挺烦的。但是没办法，他的身体是这样，单独行动时不能一次解决就非常危险，跟人合作的话，又难免拖了后腿。他脾气那么倔，指不定得多难受了。”他从后座将纸杯递了过来，何云起适时给他添了茶，侧过耳静静听着。
　　“但是这孩子吧，是真的挺厉害。灵力被限制了，他就另辟蹊径，不知道偷偷学了多少奇奇怪怪的东西，就他天天背着那包，重得要死，他还天天背着跑的飞快，天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我就跟他一起出过一次单子，特别拼，不要命似的，一副时刻准备着同归于尽的模样……”
　　“同归于尽？”这四个字是太壮烈了，让何云起都忍不住重复了一次。
　　“是啊，你说他，年纪轻，跑得快，要不是我这一身练过的我差点追不上他，动不动就翻墙，也不先看看墙那头是什么东西，那腿你知道吧，贼长！我去！我跟他合作那次，那么高的墙！他一蹬就上去了！”
　　“嗯知道知道……是挺长的。”
　　“还好我的腿也不短，我当时跟着他，蹭的一下我也跳上去了，这叫宝刀未老！”
　　面对突然开始自夸的江清远，何云起感觉自己这天聊得就仿佛过山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给你一个急转弯带沟里去，他哭笑不得的附和了两句:“是是是，江前辈也帅，我觉得你和梁小姐挺般配的。”
　　听到这话，江清远连连摆手，要不是车内的光线太暗，他那硬朗面庞上的不好意思早就藏不住了：“不行不行，我还差得远……薇薇漂亮，又聪明又善良，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子，我……任重而道远啦。”
　　是啊，任重而道远。何云起跟着叹了一句，将一直侧着的身子转了回来。
　　夜空已经完全黑了，几点星光在漆黑的秋夜里撑起了天空所有的灵动，何云起抬起头，看向了五楼的窗口，这时候，季晨应该在为了自己的工作而努力，他扫了一眼车上的电台，已经四十五分钟了，应该也差不多了吧？
　　十几米的楼层之上，一声玻璃碎裂的脆响突然爆出，几片玻璃甚至从高楼坠下，堪堪砸在了他们的车前。车内的两人猛地一惊，赶紧抬头看着那传来响声的方向。
　　“上去。”两人异口同声，拉开车门毫不犹豫的往单元门冲去。


第36章 网（8）
　　“死者白清圆，所求为何？”
　　季晨第三次发出了询问，面前的怨灵没有反应。应该说，它从一开始就没有过任何反应，它的目光依旧怨毒，微张的嘴不停地颤动，黑红的鲜血不断涌出，仿佛在忍受极大的愤怒与痛楚。
　　不该这样的，这不可能。季晨的眉皱起，攥着玉佩的手又用力了几分，心里急促地默念着招魂咒，再次开了口：“死者白清圆……”
　　面前的怨灵突然瞪大了双眼，它满身的刀口在一瞬间涌出了瀑布般的黑血，冲着季晨身后的方向发了狂似的冲撞过去，季晨一侧身，带着血腥气的冰凉灵体飞快地擦过他的脸庞，地上的迷宫尚未擦去，屏障依旧还在，只见怨灵踩上粉末的脚尖飞快地灼烧起来，它却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发了疯地继续往前冲，即使突破防线的进程极其缓慢，也坚定不移地继续往前走。
　　前面到底有什么东西？季晨一抬头，正穿过那带着血污的半透明的灵体，看见了门边那微微的一星反光。
　　摄像头？！
　　房门边多了一个人！那人躲在门缝之后，只露出了身体的一角，而那一角已经足够他举着手机完成拍摄了。而不知何时开启的门让冷风灌入，四角镇守的蜡烛就这么被吹灭了一根，整个法阵的力量大大削弱。
　　“你……”眼看着怨灵就要冲破屏障朝着门边扑去，季晨赶紧拔出背后的旄节，向着它将要冲向的前方路径落下了一个屏障。这算什么事！能激起死者这样巨大的怨气，能随意进出屋子，还能这么随意拍摄的人，除了刘亚军这个混蛋还能是谁！？
　　季晨的脸上写满了怒意，他对着门边偷拍的人咆哮道：“走开！把门关上！”
　　布下的屏障泛着莹莹的蓝光，像一只倒扣的流光玻璃杯，将他和白清圆锁在了同一个空间里。而双腿已经被灼烧得露出森森白骨的怨灵却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它飞快地扑上了屏障，扭曲变形的双手用力地捶打着透明的壁垒。它的怨气早已超出了预计，而刘亚军出现在这屋里的每一秒，都在将它的愤怒翻了倍的激发出来。
　　“咔——”
　　随着细小的破碎声传入耳朵，第一道屏障有了裂痕。季晨一惊，一挥旄节，立刻补上了第二层。再这么下去……难道一定要用惩戒的方式清掉它身上的怨气吗，无辜惨死已经非常可怜，还要让它再吃一次苦吗？
　　视线的正前方，刘亚军已经举着手机逐渐靠近。
　　由于有了屏障的阻隔，他根本就看不见被季晨拼了命才锁在里面的怨灵。此时此刻，他的视野里只能看见季晨举着旄节消耗灵力艰难维持的模样，全没有半点女鬼的影子。
　　“不要过来！你不要……你出去！”季晨从没见过这么不安分的人，无论是超度还是除祟，主导局面的人都需要集中一百二十分的精神，他不仅不按照规定老实回避，妄为到拿出手机进行拍摄，甚至引起秋风，让镇守四方的烛火一个接一个的熄灭，季晨忍无可忍，再次吼道：“你他妈……好歹关个门！”
　　“季小哥姿势挺别致呀，你这儿干嘛呢？没见着鬼啊？”刘亚军顶着啤酒肚满脸堆笑，他一手举着手机，一副直播采访的样子，晃晃悠悠地踱到了跟前，眼看着就要撞上来了。被罩在里层的怨灵更是咆哮不止，沾满血污的半透明双腿无法支撑它直立，可它的砸向屏障的力道却丝毫不受影响，反而越来越大，怨气在不断的积累，再这样下去……
　　“让你别过来就别过来，你听不懂人话吗？！”季晨急得只想冲出去给刘亚军来一脚，他是压根就不想管刘亚军的死活，可一旦让成为怨灵的死者突破了限制，它一定会发起疯狂的报复。
　　沾染人命的死灵无法往生，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可怜的姑娘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
　　薄薄的屏障已经快挡不住怨灵了，它目露凶光，正恶狠狠地盯着近在咫尺的刘亚军，那是将它从坟墓里拖出来敲骨吸髓的人，是玷污它死后清白的人，是让它即使坠下黄泉也不得安息的人！嘶吼声减弱，凄厉的笑声突然爆发似的炸响在室内，刘亚军却听不见。季晨的心却跳得越来越快，他拼尽全力输出灵力，可不断膨胀的怨气根本无法阻挡。
　　爆炸发生在一瞬间。
　　那一瞬间，一张布满血污、咧开笑容的脸，映在了刘亚军的瞳孔里。
　　他还来不及发出惊呼，就被激烈的气浪掀出老远。屏障的另一头，少年清瘦的身躯也被掀出近一人高，他飞快地冲着阳台的玻璃拉推门砸去，狼狈地摔在了阳台上，破裂的玻璃溅了一地，更有几片飞了出去，直直下坠，在楼下等候的何云起车前碎裂开。
　　……
　　情急起来根本就来不及等电梯，两人只用了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便爬楼梯抵达了五楼。大开的门内漆黑一片，只剩客厅深处的两根蜡烛还在苟延残喘。
　　江清远一个箭步踏进屋内，抽出别在腰后的旄节便甩出一道光来，他的旄节与季晨的不同，长度上短了不止一点半点，通体翠绿，光线昏暗中扔能看出竹节的影子。而他手中武器所指的方向上，正是通体灰白，沾满血污的怨灵，那骨节分明的冰凉双手正用力地掐着刘亚军的脖子，将他死死地抵在了墙上。
　　光芒直直地打了过来，心无旁鹜只想复仇的怨灵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下，它痛苦地哀嚎了一声，飞快地松开了手，即使再不甘心，面对如此强大且不留情面的攻击，它也只能暂时保全自己，落荒而逃。
　　得了解救的刘亚军迅速滚到了一边，再晚那么一刻，他的眼珠子都快脱眶而出了，在发出了几近窒息的喘息声后，他那因极度缺氧而变成绛紫色的面色总算缓和几分。他的喉咙仿佛变成了一个破旧的风箱，那伴随着呼吸的嘶嘶声，直到许久之后才逐渐消失。
　　而何云起却没空顾及这么多了。从进入屋子的那一刻，他的目光就穿过了空旷的客厅，牢牢地钉在了远处阳台外躺在地上的人身上。那一刻他的血液都凝固了，一股不安的凉意一路从脚心窜到了天灵盖。
　　季晨的状况并不好。
　　他从满是玻璃渣的地上爬了起来，耳后一阵刺疼，都不必抬手摸到伤口，那殷红就已经淌遍了掌心。比起疼，他更多的是怒，模糊的视线过了许久才逐渐清晰，眼睛恢复过来的第一秒，他就被面前突然涌来的一阵风紧紧地搂进了怀抱。
　　何云起都不敢低头看怀中人沾满了血的领口，他颤抖的唇喃喃着：“没事……没事……这单子不干了，不接了，咱们回家……”
　　“放开我……”
　　季晨的眼睛红了，怒气让他浑身的肌肉绷得像钢铁一样，即使尚且站立不稳，他也蹒跚着从何云起的怀抱中挣脱开去，不顾自己仍淌着血的伤口，踏着满地的玻璃往屋内冲去。
　　“刘亚军……你他妈给我滚出来！”
　　何云起从没见过季晨这副样子，他脸上的表情甚至可以用怒不可遏来形容，紧紧咬着的牙让他那张一贯柔和的脸都狰狞了几分。
　　尚在平复呼吸的刘亚军压根就没想到季晨还能从阳台醒着爬出来，暴怒的少年甚至不顾自己那淌了一路的血，抬起腿冲着男人的胸口就是狠狠一脚，这一脚的力道比起刚才的气浪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没来得及站稳的臃肿身躯仿佛一个皮球，被狠狠地踹到了一米多外的地上。
　　季晨站立不稳，却还是没能消气，刚才那一脚的反作用力将他重新推到了身后人的怀里。那一身的血腥气把何云起惊得够呛，少年这一倒下，更是将他吓了个魂飞魄散。他慌忙搂住了怀里还在挣扎的人，又害怕自己搂得太紧让伤势加重，这样的进退维谷，实在是无比艰难。
　　“刘先生，您为什么会在这里？”江清远的语气与几分钟前完全不同，此时的他俨然已经进入了冷峻的公事公办模式，硬朗的面庞上写满了威严，语气里丝毫没有对待客户应有的客气，换言之，他根本是在对那男人进行逼问：“我想您应该知道，与您签订的合同上明确规定了不可以打扰渡灵过程。”
　　“我……我……”刘亚军自觉理亏，可这点自觉仅仅维持了三秒钟，他那泛着油光的面皮就再次被理直气壮四个字填满了：“我花了那么多钱，这儿还是我家，我还不能来看看了？你们这什么东西啊，说什么抓鬼的，老子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你看给我那阳台玻璃砸成什么样？我刚才都录下来了，你自己看看，鬼在哪？在哪呢？”
　　“你还录像？”江清远的语气更加凝重，他额头上两道剑眉骤然蹙起，一把夺过了刘亚军手里的手机。屏幕上，昏暗的烛光里，季晨维持着一个艰难的姿势，不停地对他呼喝着，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他离开，而刘亚军却根本没当回事，反而嬉皮笑脸，一步步靠近，直到那一声巨响过后，视频的画面疯狂晃动、颠倒……
　　何云起再也没办法容忍下去，他一把夺过了刘亚军的手机，退出播放，将视频文件连同云端文件一并删除。刘亚军显然是不能就这么罢休，他一连窜过来好几次，试图把自己的手机抢回来，可还是晚了一步，刚才的录像已经彻底消失，无影无踪了。
　　“嗨？我说你怎么回事？你他妈知道这视频值多少钱吗？我发上微博一小时能带多少流量，多少热度，能变多少……”
　　“啪——”
　　刘亚军的嘴还半张着，脸颊上火辣的疼痛让他的说教戛然而止。就在上一秒，何云起站在他的跟前，对着他那理直气壮的脸，扬手狠狠地扇了一耳光，那声脆响让整间屋子都遁入了沉寂。
　　“你……你……”色厉内荏的中年男人老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好半天了，他才终于一手捂着脸，暴怒的咆哮道：“你怎么还打人呢？你信不信老子上微博曝光你，还有你们！你们他妈的……欺人太甚！装神弄鬼的！老子微博上几百万粉丝！你们等死吧！”
　　“刘先生，如果您有什么不满，可以直接去投诉。但是鉴于您今晚的严重违规行为，我们决定给您退单，扣除20%的违约费用，剩下的，您自己看着办吧。”江清远的语气没有了任何的情感，他拿出手机，当场就给刘亚军把钱划了过去。随后，他就当着这男人的面将他请进了黑名单里，连个笑脸都没给他留下：“就此别过，祝您生活愉快。”
　　“哎你们……”
　　“走吧，去医院。”
　　被何云起紧紧搂在怀里的人已经彻底没了动静，那一身的血渍让人心惊不已，两人不顾身后刘亚军的暴跳如雷，带着季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现场。
　　离开了昏暗的屋子，何云起才总算看清了季晨的伤势，右耳后往下两寸的皮肤被碎玻璃划出了一道近三厘米的口子，虽然此时已经没有再继续淌血了，可那伤口往下，季晨穿着的衬衫领口已经是殷红一片，甚至连背上都已经有了大片的沾染。
　　“江前辈……你来开车，好吗？我……”何云起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手抖得厉害，他实在害怕，怀里的人目前体温正常，可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流了多少血，也不知道他后颈的伤到底有多严重。
　　江清远毫不含糊地应了下来，一接钥匙便进了驾驶座：“行，一会就到。”
　　※※※※※※※※※※※※※※※※※※※※
　　大概……从明天起，日更一章。哇，总算赶上了，久等。


第37章 网（9）
　　消毒水味闻久了还真不算多刺鼻。
　　说来也实在是倒霉，从何云起遇到季晨开始的两个月时间里，他们光医院就来了两趟。这事要是折腾完了，是不是的回去一起跨个火盆驱驱邪才行。
　　眼前的画面是惊人的相似。季晨靠在床头，江清远坐在旁边，不过这次，这位未来姐夫却什么都没唠叨，只是静静嘱咐了一句：“你好好休息，我跟你姐说一声，别瞪，瞪也没用。”
　　靠在床头的季晨又换上了宽大的病号服，一脸不高兴地看着江清远打着电话出门去。
　　这次他没发烧，刚才出现的怨灵还没强大到会让他耗尽灵力的地步。在来医院的路上，他就已经逐渐清醒过来了。尽管他一再想跳下床来证明自己没事，但医生的诊断和他苍白的脸色还是浇熄了他逞强的意图。两位“监护人”已经将他的活动范围彻底控制在了病床上，任何轻举妄动都会引起两人的特别关注。
　　成了重点监护对象的季晨，不得不老老实实地躺在病床上，看着守在床边的何云起给他端茶递水冲牛奶。
　　“遇到情况不对，怎么也得先保护好自己……”何云起知道季晨最讨厌说教，可此时他怕得剥橘子的手都在抖，刚才要不是季晨半路醒了一次，他还不知道自己要被吓成什么样子。病床上的人一反往常叛逆的模样，老实地点了点头：“嗯。”
　　“江前辈把那单子退了，刘亚军违约在先，不会让你吃亏担责的。在医院里好好养几天，等医生说没问题了再出去跑。”
　　“不太对……”
　　“什么不太对？”何云起一听这三个字，赶紧起身看了看季晨后脑勺上的纱布，“才包扎好呢，不会这么一会的功夫就又出血了吧？是不是哪不舒服，医生说可能撞着脑袋了，是不是头晕？看得请我吗？这是几？”
　　“不是……不是这个不太对，这是三，你先坐下。”季晨被这一串连珠炮问得哭笑不得，他轻轻推开了何云起竖着三根手指的右手，示意他将自己的平板拿过来，“我想查点东西。”
　　季晨提出了要求，何云起的手自然就不由自主的朝着他放在床头柜上的背包伸去，平板就放在包里充着电。伸出的手刚到一半，何云起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他转过头，板着脸冲正在往嘴里塞橘子的少年说：“你现在应该休息才对，查什么东西，什么东西都不如你的脑袋重要。”
　　“我真的没事……”这是季晨住入医院的一个多小时之内第三次强调自己确实没有不舒服，可能是脸色太苍白了，让他看起来虚弱不堪，连带着说的话失去了可信度。面对床边人狐疑的目光，季晨只能努力睁大了眼睛证明自己的清醒：“我想查查这个怨灵到底是谁。”
　　“是谁？不是白清圆么？”
　　“我叫白清圆的名字时，它一点反应都没有。”季晨趁着何云起提问的空档，把手一伸，飞快地从他怀里把平板给顺了出来，查找程序点开微博一气呵成，页面依旧停留在白清圆那永远不会更新的主页上，经过这一夜的波折，那主页看起来莫名的带上了阴森的气息。
　　“没反应？”听他这么一说，何云起也纳闷了起来。渡灵时呼唤名字，就相当下命令前的点名，如果点对了名字，那么灵体一定会做出相应的反应。可当时的情况有些复杂，屋子里除了季晨和那灵体之外，还有一个偷拍的刘亚军。
　　“是不是因为当时刘亚军在你身后，白清圆的鬼魂注意到了他，所以就不理你了？”
　　话一出口，何云起也意识到了不对劲。季晨年轻没错，是新人也不假，可就算在对他的叛逆极为头疼的前辈江清远那里，他的实力也是能夸上两句的。何云起虽然是个看热闹的外行，但他绝对相信季晨的能力，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不可能做不到。
　　也就是说，一直以来骚扰刘亚军的不散的阴魂，极有可能不是白清圆！
　　他们探寻的方向，可能在某个拐点出现了偏差，看似顺藤摸瓜，其实根本没找到正确的路子上来。如果不是白清圆……那怨灵是怎么回事？它为什么会出现？是刘亚军造下的更久远的孽吗？
　　“所以我得查查在这之前刘亚军还有没有干过类似的事情。”季晨对这事十分的执着，平板映出的青白光线照在了他的脸上，而他专注的神情与苍白的脸色一搭，看起来倒像是受老板压迫不得不抵着病痛加班加点的小员工。
　　何云起知道他是个倔脾气，只能慢慢绕到了床的另一边，脱了鞋坐到床上与他一起看。病床不算宽，但挤一挤还是能放下两个人的。纱布还透着一股酒精的味道，同样包着纱布的还有季晨的左手，刚才那场小事故中，他的左手掌心不幸被地上的玻璃渣划伤，此时已经被包成了一团白，几根纤细的手指艰难地突破绷带的阻碍敲着屏幕，那模样像极了小朋友刚学会打字时施展的“一指神功”。
　　“要查什么？我来吧。你那手还是别动了，一会伤口再裂了，你等着医生过来骂你。”何云起从季晨那笨拙的手上把平板拿了过来，语气里带上了警告的意味：“医生骂你，奶茶就没了。”
　　“我还有一只手呢……”眼见平板又被拿走了，季晨轻声提出了抗议，但在何云起眼里，身为病号的他压根就没资格提出反对意见，讨价还价无果后，季晨往后一靠，背靠着柔软的枕头思索起来：“查查……那几个一直在骂彤云染叶的帐号，这些人隔三差五的就会把他做过的坏事拿出来抖落一遍，指不定会有什么线索。”
　　不得不说，在很多人的世界里，恨确实比爱要长情得多。何云起按着之前搜缩写的方式，找到了几个转发评论都还算热门的微博用户。这一条条看下来，要是没有季晨在旁边帮着翻译翻译这些缩写，何云起恐怕是根本看不懂这满天飞的英文缩写都在说些什么东西。
　　无授权转载、抄袭段子、四处瞎搬美图都不知道多少次，逢热点必蹭，就算擦这边也能顺带夸一嘴自己的优秀与高雅。看着一条又一条长微博梳理，每一项“罪名”都加上了相应的截图，看起来倒是很有说服力了。
　　可即便如此，彤云染叶的粉丝圈子本来就不是由这些会细致分析的人组成的。
　　信息爆炸，热点一天一换，不是每个人都能一条条的将刘亚军的微博看清看透。时间条里刷出来了，正好说了那么一两句贴心的体己话，又或者对某个时间的看法与粉丝观点相合，又或者是常常出现一些喜欢的图片影像，比如小动物，或者搞笑视频之类……这些都是微博粉丝关注一个博主的理由。
　　大多数人上网，还不是图个开心吗，一晃而过，笑就完事了。
　　两人对着这一条又一条的罪证梳理到了凌晨，对着屏幕看了这么久眼睛都酸得厉害，季晨一个受了伤的病号更是经不起消耗，时间一过十二点他整个人都蔫了，有气无力的靠在何云起的肩膀上，半睁着的眼睛好几次要合上，手里拿着的笔都已经把笔记本划出好几条歪歪扭扭的墨迹了。
　　“别查了……明天再说吧？”何云起微侧过头，对着肩膀上已经快睡迷糊的人轻声道：“我看江前辈似乎伤到那女鬼了，短时间内它应该不会再出来了，你倒是先把自己的伤养好……这算工伤了吧？”
　　“嗯。”季晨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从一直枕着的肩膀上抬起头来，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眼平板，他那裹得像个面团的手伸了过去，随意下滑了几页。突然，他的手停住了，伸长了脖子向前倾去，像是发现了什么。
　　“怎么了？”何云起注意到了他的举动，也跟着凑上前去，季晨的指尖正抵着一个眼熟的ID，说它眼熟，倒不是因为见过它，而是它组词的格式与之前见到的白清圆的微博账号如出一辙。
　　这种ID，一般都是情侣或者好友之间使用的，大概也是网络时代里一种人与人之间亲密无间的证明。
　　季晨指尖一点，熟悉的加载界面。一段虚拟的数据，立刻指向了另一个陌生人的生活。
　　——叶上初阳阳阳。
　　“水面清圆……”何云起下意识的念出了另一个昵称，眼睛突然瞪了起来，他重新接过季晨手里的平板，急不可待地向下划去，可屏幕还没划下一半，微博页面就已经见底，整个主页只有一条微博。
　　那条微博什么都没写，文字部分只有微薄自带的“分享图片”四个字。短短的文字下方，是凑满了九宫格的照片分享。何云起点开了第一张，那是用相机对着一张老照片拍下的图片，老照片上，两个小豆芽一样的女孩手拉着手，肩并着肩站在公园的花圃面前，笑得眼睛都不见了。
　　向右一划，还是一张被拍下来的老照片，照片里的两个小姑娘长大了，穿着红白相间的校服，脖子上系着红艳艳的红领巾，两人极有默契，齐刷刷的冲着镜头敬了个礼。两人脸上的笑依旧灿烂，右边的小姑娘可能正换牙，门牙明显的缺了一块，可她却丝毫没有隐藏的意思，笑出了一种坦荡的气势。
　　第三张、第四张……照片一张一张地划过两人的眼前，照片中的两个姑娘一点一点的长大，直到最后一张，穿着黑色学士服的姑娘搂着身边穿连衣裙的女孩，两人的头紧紧的挨在一起。很显然，这两个姑娘就是第一张照片上的小女孩们，她们已经相依相伴的长大了。
　　将来……
　　不，没有将来了。
　　何云起看见，右边姑娘脖子的上戴着一串精致漂亮的钻石项链，那钻石的个头不小，在六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那是白清圆。


第38章 网（10）
　　这条微博的发布时间是八月十五日凌晨，几乎是与当天的新闻同时发出的。那么照片上的另一个姑娘，就是这个已经停止更新的微博主人了吧？
　　何云起的脑袋里立刻闪过了一个词：报仇。
　　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惨遭杀害，法律给了凶手一个制裁，而那些法律的触手暂时伸不到的地方，有人正用馒头蘸着死者的清白吃得满头满脸都是血。面临至亲的朋友撒手人寰，悲愤至极的姑娘面对刘亚军这蛆虫一样的行为必然忍无可忍。
　　她会不会……已经跟着白清圆去了？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季晨念出白清圆的名字时那怨灵会毫无反应，因为她根本不是白清圆，而是这个叶上初阳！
　　“手机借我用用。”不知什么时候又枕回在他肩上的季晨突然开了口，声音还算清亮，可疲惫的气息掩盖不住，他冲着何云起伸出了那只包得严严实实的左手，看起来像只小猫的毛绒爪子。
　　何云起立刻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给他递了过去：“我的？”
　　“嗯……找找江清远。”季晨一边应着，一边从微信里翻出了联系人，正慢吞吞地发着消息。
　　何云起觉得眼前的情景有些好笑，说：“你俩聊天，还得借我的手机，你的手机不就在你旁边吗……”
　　“懒得把他挪出黑名单。”
　　何云起看着季晨慢吞吞的敲着屏幕，少了左手的配合连打字都吃力了很多。长长的一段文字发过去后，他终于把手机还了回来，又打开了停留在微博界面的平板，习惯性的将手放在了下巴上，这是他思考时下意识的动作。
　　良久，季晨才点开了私信界面，想想自己打字实在是不方便，便把东西递给了何云起，眨了眨眼睛，示意他半个忙。何云起老实接过，看了他一眼，等着他发号施令。
　　季晨说：“小姐姐你好，请问你认识白清圆学姐吗？”
　　何云起手一抖，硬是没把小姐姐三个字打出来，他挣扎了一会，商量着：“一定要……小姐姐？”
　　“我看网上的人都这么说话，这样应该会让陌生人感到亲近吧。”季晨这一本正经的表情都快让人忽略他的胡说八道，何云起犹豫再三，还是把“小姐姐”三个字给替换成了“姑娘”，虽然看起来老气了一点，但起码不会显得太奇怪。
　　十二点不算太晚，对于大部分夜猫子来说，这只是夜晚的开始而已。何云起明白季晨这么做的用意，如果这个叶上初阳能回复这条私信，至少能说明她还活着，活人不是不能灵魂出窍，但活人的灵叫做生灵，生灵是不会变成怨灵的。
　　十多分钟过去，消息依然没有回复。
　　季晨那颗毛茸茸的脑袋就搁在何云起的肩膀上，柔软的细发随着他点平板时动来动去的脑袋一下下地扫着他的脖颈，让这肩膀的主人都坐立难安了起来。
　　“我刚才让江清远去帮我查查，园湖理工大学的学生里有没有名字里带初阳的。”屏幕亮起，定格在最后的第九张照片上，照片随着他双击的指尖放大，模糊的背景里出现了远处的告示牌，告示牌的正上方端正的印“园湖理工大学”六个字。
　　这么小也能看清？何云起在心里默默的赞许了一番季晨的视力。
　　“叮”。微博下方的消息提示突然亮了起来，原本都快困得撑不开眼的季晨立刻弹了起来，私信提示框，亮了。
　　叶上初阳阳阳：“那位？”
　　短短的两个字，似乎在一瞬间切断了这条线索，叶上初阳能回复消息，这不就说明她还活着么？一个活着的人，怎么可能变成怨灵去报复刘亚军呢？好不容易摸出来的线索，又再一次中断了。
　　而季晨却没有出现他预想中困扰的表情。
　　少年眼里的光更加专注了，他盯着屏幕上的两个字思索了一会，将平板抱在怀里慢慢的敲出了回复：“白清圆学姐之前托我买了几样东西，说是买给父母的礼物，我只认识她，现在她没了，我能拜托你把东西转交给她的家人吗？要是担心不安全的话，可以你来定时间和地点。”
　　这是？要亲自见一见叶上初阳吗？何云起诧异地看着不过两句话就要与陌生人见面的季晨，猜不透他的意图。
　　“账号可能不是本人，要见到真人才知道。”消息成功发送，季晨重新切回页面，长按了几秒后将照片保存了下来，揉了揉眼睛，说：“如果她是白清圆的闺蜜，她一定会同意的。”
　　果然，没等多久，屏幕上的气泡框便“叮”地一下弹了出来——“好。明天下午两点半，城中区微笑春天大厦一楼的星巴克，私信联系。”
　　网络那头的人不仅同意了这突如其来的邀约，而且还毫不犹豫地定下了约见的时间和地点……不知为何，何云起竟从这一来一往中看出了叶上初阳的焦急。不过季晨好歹是个男孩子，也不是瘦弱好欺负的类型，这么出去见一趟“网友”，问题应该也不大。
　　但他就是不知为什么不能放下心来，还是得去跟着他去这么一趟才行。何云起都开始担心，是不是跟江清远相处了一段时间，他也被传染上这老父亲一样操心的性格特质了。
　　然而何云起的担心真的多余了。
　　终于在迷雾中摸出一步路的季晨在确定了与叶上初阳的会面时间后，如释重负的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动作麻利地收拾了散落在病床上的电子产品，将该充电的都充上电，显然是已经进入了睡前准备状态了。
　　季晨突然对与他一张病床上的何云起说：“晚安。”
　　“晚安，那我先回家了，明天再来接你？”何云起说话间已经将鞋子穿上了，他抬手看了一眼表，已经接近一点了。现在回家虽然麻烦，但总好过在跟季晨挤在同一张床上与自己的意志力作斗争。
　　“噢……”季晨的语气里没有什么波澜，正如他往常的模样，可那被纱布包得毛茸茸的左手还是伸出来，不经意似的轻轻扯了扯何云起的西装下摆。
　　察觉到后腰处的触碰，何云起转过头来，正瞧见他还没能将手收回去的模样，他的手明明就伸向了何云起的方向，可那脑袋却非要往相反的方向偏，甚至还把眼睛看向了斜后方的台灯，怕自己掩饰得不够明白似的，嘴里还低声念着“这灯怎么关”之类的词句。
　　何云起心里的小人又给意志力的脑门上崩了一枪，这次是真的尸骨无存了。
　　“哎？一点了，我怕鬼，我去要张加护床让你看着我。”成年人的第一法则，看破不说破，先抢着背锅。何云起赶紧趁季晨回过头发现自己那已经收不住的笑之前，一溜烟的跑出了病房。
　　第二天下午，两人准时出现在了市中心的星巴克门口。
　　季晨为了看起来更像学弟，特地让何云起绕回家一趟，将自己那一身校服给翻了出来。后经何云起提醒你俩不是一个学校，他才又重新找了件大红色的卫衣套上。这倒将他伤后略显苍白的脸色映得红润不少。
　　两人在小区门口的进口免税超市找了两袋中老年奶粉，连标签都给撕得干干净净，残余的胶纸甚至特地用橡皮和水擦掉，细致到这份上，也只为了证明这确实是他们口中白清圆委托从海外购买的商品。
　　两点二十，两人进了星巴克的大门，找了两张桌子分别坐下。
　　十分钟后，一个纤瘦的身影飘了进来，她进门后便立在了原地，从包里拿出手机飞快的扫了一眼，目光在整个大厅里巡视了一遍，最终停留在了床边季晨所在的位置上。一点拖泥带水都没有，她三步并两步的快速踏了过去，轻轻拉开凳子，毫不犹豫地坐在了季晨的对面：“白清圆的学弟？”
　　这称呼倒是干脆的很，丝毫没有称呼闺密时应有的亲昵。季晨看了她一眼，立刻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连连点头，把身后放着的奶粉搬出来放在了桌上，说：“对呀，我是，学姐之前拜托我买的东西在这，好不容易联系上能帮忙转交的人了……那个，请问怎么称呼？”
　　“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称呼，就知道我是可以帮忙的人？”女孩的脸依旧没什么表情，语气比脸还冰冷。
　　“我应该是知道的，可我不确定……我又怕直接把名字报出来，被其他人顺手牵羊认领，学姐跟我关系还不错，我听她提起过你。”说到这，季晨刻意顿了顿，脸上的笑依旧温暖，眼睛却极力地捕捉着对方脸上的每一丝变化，他说：“所以……怎么称呼呢？”
　　“叶初阳。”女孩的脸色有所缓和，她牵了牵嘴角，一个略带笑容的表情浮在了她的脸上，“这些东西我能拿走了吗？”
　　“可以！这个名字我听过，就是你啦，辛苦！”季晨笑眯眯地将东西推了过去，叶初阳也十分干脆地收了下来。女孩白皙的脸上终于显露出意思不好意思的神色，她微微点头道：“刚才……在想一些事情，心情不太好。我还有些事，就先走了，东西我会替你转交。”
　　“啊，没关系。学姐的事……确实很让人难过。”季晨安慰了两句，目送着叶初阳离开，短暂的会晤到这就算告一段落。
　　见女孩彻底消失在了视线范围内，何云起赶紧从一旁的座位上挪了过来，季晨的笑容随着叶初阳的离开而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萦绕在眉间的疑惑和不解，他再次打开了平板上那几张保存下来的照片，反复查看着，何云起也不好打扰，只能先到柜台点了两杯饮料，等他拿着喝的回到座位时，季晨才总算是从一言不发的状态中脱离出来。
　　他疑惑的看着何云起，说：“你刚才看见她的表情了吗？”
　　“没有，我看你笑的挺开心的。”
　　“……”季晨许久没翻的白眼不知为何蠢蠢欲动起来，他端起何云起递来的星冰乐，咬了一口顶层撒了可可粉的奶油塔，嘟囔着：“活的，但不像她。”
　　“什么意思？活的？不像她？”
　　“我见她，就是为了看她是不是活人。她能来，说明是活的，她记得自己的名字，说明不是鬼上身……”季晨舔了舔嘴角的奶油渍，一本正经地分析道：“可是她为什么是这样的态度，为什么提到白清圆的时候她什么表情都没有？而且她提到白清圆时，语气一点变化都没有，叫的是全名……就像，叫一个陌生人一样。”
　　“失去自己最亲密的朋友，这对一个人的打击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下出现自我封闭也在所难免。人的精神是非常神奇的东西，它顽强起来无坚不摧，脆弱起来，针一扎就全面坍塌。所以危机干预这种活不好做啊，不是大神都担当不起。”何云起柔和地笑了笑，说：“别对受了伤的人太过苛责，她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唉……”季晨点了点头，似乎是认同了何云起的观点，可接下来的路却更难走了，不是叶初阳，那就得重新回去翻刘亚军的微博和各种资料，即使上头已经撤了单子，可一想到还有一个不明身份的怨灵潜伏着，他就总觉得不能安心。
　　不是叶初阳，也不是白清圆，那它到底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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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天开始日更一章啦，作者的三次元忙成狗，比996还忙，能写已经很不容易了，谢谢你们看我的故事。


第39章 网（11）
　　假期结束的前一天，季晨终于想起了自己还是有个家的。
　　即便如此，他也只是缩在何云起家的沙发上给梁采薇打了个电话，交代了自己在谁家里留宿，现在非常安全。那谨慎的模样，像极了给家长汇报行踪的小朋友，不过看他逐渐缓和的表情，电话那头的梁采薇大概也没有为难他什么，两人短暂的通话结束后，季晨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你姐姐怎么说？”将他的情绪变化全部收入眼底的何云起憋着笑问道。
　　“她说让我记得收假了回学校报告，别迟到。”
　　“行，到时候我送你去。”在一旁等候多时的何云起终于可以拿着碘酒和酒精凑上前去，扬了扬下巴示意季晨转过身，利索地拿出脱脂棉球给他换药：“来吧，先把你的日常任务完成。”
　　后脑勺的伤口不算深，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但就是会有那么一些细小的缝隙还在缓慢结痂，这些小事在何云起眼里都算天大的事，一点都马虎不得。重新消毒又换了纱布，季晨的发梢都沾染上了碘酒的气味，他看了一眼窗外的黑黢黢的天，很显然，他又在何云起的家里消磨了一天时光。
　　虽然他已经不想再从微博上寻找线索，而且江清远也说了这事不需要再搭理，可心里悬着一桩事总让人不踏实。趁着何云起去洗手的空档，季晨飞快地拿出平板，从今天下午翻到的微博搜索页面的第八十多页开始，继续寻找相关的线索。
　　手脚的痊愈速度总是比脑袋要慢得多，他那包着绷带的左手实在是太圆了，不怎么能拿稳东西，他的宝贝平板刚到手上没多久，就滑溜得跟条泥鳅似的，怎么抓都抓不住。
　　“小心点。”及时赶回来的何云起一把捞起了被他颠球似的弹来弹去的平板，终于它在落地之前保住了那脆弱的屏幕。可他的及时出手却给季晨带来了另一个灾难，季晨辛辛苦苦翻了八十多页的搜索全都没了——何云起的手按到了左下角的小图标，直接开启了主页刷新。
　　季晨再拿到平板时，混乱的时间线和推送的广告占满了他的屏幕，他愣了两秒，脸上逐渐露出了绝望而悲戚的神色，哽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我翻了一下午……”
　　“别别别，我替你翻回来……实在不行咱们开电脑，电脑比这个好翻多了。”一见这表情何云起也跟着慌了起来，他赶紧点开搜索框输入了关键词，“我帮你再找一会，别熬太晚……”
　　短暂的读取过后，搜索界面的第一条微博映入眼帘，何云起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这消息拦腰剪断，他惊愕地看着那条微博，眼中写满了不可思议，季晨看到了他的表情，立刻由坐转跪，挺直了自己的脊背，伸长了脖子，将脑袋凑了过来。
　　屏幕上出现的是彤云染叶的微博，发布于一分钟前。
　　微博的内容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此时如果能有一台相机将此情此景捕捉下来，就会发现他们两人的表情几乎是一模一样——疑惑、震惊、目瞪口呆。那个给自己披上女性外衣，为了流量不择手段，连死人都要从坟堆里刨出来吸血的刘亚军，道歉了。
　　他居然会道歉？
　　季晨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指针刚刚走向十一点半。他一把抢过了平板，点进了彤云染叶的首页，一下又一下的下拉刷新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那最新的一条微博。人气博主果然不一般，在短短两分钟之内，他的微博下已经挤满了各种评论，每一次刷新都能看见评论和转发在疯狂的增长，不用点开都知道，看热闹的，猜测的，抖激灵的……
　　又过了两分钟，季晨坚持不懈地刷新总算等来了回报，彤云染叶又更新了一条微博，比起上一条短短的三个字，这条的内容显然丰富得多。
　　也诡异得多。
　　“我不是人，我是骗子，我禽兽不如，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这诡异至极的微博让季晨的手都顿住了，他在骂自己，在道歉，他做出的事情简直已经不像他了。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
　　“不好！”季晨突然合上了手中的平板，扯起外套就往门外奔，何云起一见他这样，也是一句话都不多问，帮他拎起那沉甸甸的背包就跟着往外冲。他不必问季晨要去哪，他猜到了。
　　深夜的街头车流稀少，就连路口的红绿灯也下了班，只剩一盏黄灯孤独的闪烁着，提醒来往的人们注意安全。
　　季晨从上车后就一直在看时间，窗外时时闪过的路灯映出他脸颊的弧度，此刻那张曲线柔和的脸紧绷得不行，何云起好几次用余光瞥过，都只能看见他那与紧蹙的眉间一并紧绷抿成一条线的嘴唇。他好几次想开口安抚些什么，却发现在这场景里他什么都说不了。
　　既然没法说，就加紧赶路。何云起一踩油门，越过了最后一个十字路口，刘亚军的家就在这个街区。
　　“我不想救他。”车挺稳在小区门前的那一刻，沉默了一路的季晨突然开了口，声音很轻，语气却很重，他的眉皱得更深，眼里竟有了坚定的光芒，他说：“但是他不能死。”
　　“嗯，不能死。”何云起附和着，飞快地替手还不方便的季晨解开了安全带，开门锁车一气呵成。两人在初秋的夜风里站了一会，仰头看向了那栋刘亚军所在的单元楼，谁都没有犹豫，迈开步子地朝着小区大门跑去。
　　百米之外的单元楼上，五楼的灯光忽明忽暗。
　　小区的保安相当敬业，他将两人拦在了门外，这位刚换班的保安大哥精神抖擞，说什么都要先给楼上的刘亚军打个电话，得了批准才能放行。季晨被挡在了门口，眼睛盯着保安室里滴答作响的挂钟，焦急的神色越发明显。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等不了了！
　　季晨伸出还算灵活的右手，一把抓住门口的铁栅栏，腰一扭腿一蹬，这一看就是要直接翻进去的意思。
　　天空中蓦地划过了什么，五楼的忽明忽暗的灯光突然熄灭。
　　季晨架在栅栏上的腿还没迈出踏进小区的那一步，那坠落的身影就跟着星星一起映入了他的眼睛。
　　“砰”的一声巨响，沉闷的，钝痛的。一件庞然大物从高空抛下，穿过层云，重重地砸在了地上。这动静太大太大，惊得一旁打电话的保安猛地回头，赶紧放下了电话拿起对讲机询问情况。
　　接不通的电话发出“嘟嘟”声、对讲机滋滋的电流声、住户们被惊醒后打开窗查探的疑问声、踏着步子一路向前赶赴现场的脚步声……一切的声音，哪怕极其细微，都在这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放大。
　　那电话再也打不通了。
　　十二点到。
　　……
　　三小时前。
　　为了国庆微博热度争夺的刘亚军，终于在连续三天的通宵达旦之后找了个睡觉的机会。
　　一觉睡得不知天昏地暗，直至深夜，他才在梦里嗅到了一丝奇异的味道。
　　有个由远及近的声音，正贴着他的耳背一下下的剐蹭着，那触觉让他的梦都旖旎了起来，梦中有一个温软的大美人，正用纤纤玉指捻着发梢，一下下地搔着他的耳朵。刘亚军想伸手将美人搂入怀中，美人却跳起来欢笑着跑开了，白皙的手指轻轻勾了勾，媚眼如丝笑嗔道：“来呀——”
　　那娇滴滴的声音勾得他心痒难耐，眼前的大美人穿着贴身的白色长裙，留着一头及肩长发，瓜子脸，大眼睛，简直满足了他对女性的全部审美要求。即使在梦里，他的脸上也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痴笑，臃肿的身躯挪得不痛快，他就张着双手向前扑去，与这入梦的美人嬉戏起来。
　　几个回合下来，他才发现这姑娘根本扑不着，他过于笨拙，而姑娘太过轻巧，像袅袅一缕烟，看得见，就是摸不着。这可急得刘亚军直跺脚，那哈喇子都快把领口浸湿了，他笑着哀求道：“美女，大美女，咱俩……坐下好好说说话，别……别跑了成不？”
　　“好啊。”那娇柔的声音轻笑了一声，还没等刘亚军看清，那倩影就已经自己钻进了他的怀里。这感情好啊，即使是梦也不亏！刘亚军嘿嘿一笑，收紧了手臂将怀里的美人抱紧，大着胆子问：“美女，你怎么……突然就出现了，还往我怀里钻，怪不好意思的。”
　　“因为……”怀中的美人娇羞地低下了头，她缓缓抬起纤细的胳膊，轻轻环住了刘亚军的脖子。刘亚军乐呵着呢，一见此景，赶忙将她搂得更紧，甚至将鼻子贴上那柔顺的黑发，贪婪地嗅着那淡淡的发香。
　　“我要你死啊。”
　　甜美的声音骤然冰冷，刘亚军猛地睁开眼，怀中抱着的姑娘已布满了紫红的尸斑，她圆瞪的眼睛里全都是血，脸上的笑开的嘴角几乎扯到耳根，杂乱的头发那还有什么发香，只有一股腥臭的气味扑面而来。
　　男人想挣脱，却发现姑娘那瘦弱的手臂硬如钢铁，狠狠地勒着他的脖颈，没有一丝一毫要松开的可能。面目狰狞的女鬼就挂在他的身上，仰着头，恶狠狠地看着他，不管他怎么呼喊，怎么求救，那张满是黑血的嘴里都永远只有两个字——“道歉”。
　　“道歉。”
　　“道歉！”
　　一口凉气猛地吸进肺里，刘亚军惊醒了过来。他使劲扇了自己一耳光，过度的恐惧让他控制不住力道，这一耳光差点把他自己给扇得晕过去。确实疼，火辣辣的疼，抹了一手冷汗的男人喘着粗气，拧亮了床头的台灯。
　　还好，还好醒来了。
　　他坐在床边缓了很久，终于踉跄着起了身，蹒跚着步子出了房间，往旁边的浴室走去。寂静的屋子里传来了水声，刘亚军实在是后怕，噩梦做到这个地步，恐怕是没办法再睡下去了，他翻身下床，打算去洗个脸，再打开微博看看自己的数据如何。
　　冰凉的水从指尖溜走，拍在脸上的水珠连成了串，从他来不及打理的稀疏胡茬上流过。
　　刘亚军突然觉得脸有点痒，不是脸颊，不是鼻尖，是从额头开始，到两边耳根，再到下巴……仿佛被什么人用手指轻轻的饶了一圈，轻薄的指甲划过皮肤，带来的微痒的触觉。
　　他在一片淋漓的水珠中睁开了眼睛，白瓷的盥洗台上突然出现了一些淡红的痕迹，丝丝缕缕，像缠绕的丝绒，随着水流转瞬即逝。那是什么？流鼻血了？刘亚军松开了一直捧水搓脸的手，试图凑近盥洗池底部看清那红线的来历。
　　就在他松开手的那一刻，一大片猩红的肉掉在了他双手间的缝隙里，又因为缝隙过大而“啪嗒”一声砸在了盥洗池的底部，染出了一片带着怪味的殷红。
　　那块肉在坠落的瞬间翻了个面，露出了猩红的另外半个面。粗糙、灰黄、血迹斑斑、带着还未洗净的油腻，卷成了一个夹饼似的角。
　　那是他的脸。
　　人在面临极大的恐惧时，往往发不出任何声音。盥洗池底部粘着的那团肉是他的脸！那现在他脸上的是什么东西？！刘亚军的大脑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他近乎本能地抬起了头，视野被正前方墙上悬着的镜子填得满满当当。
　　这声被极度恐惧堵在喉头的尖叫，直等到他看见了镜子里的东西时，才算彻底爆发了出来。
　　刘亚军的双腿软得根本无法站立，他“扑通”一声瘫倒在地，咆哮得声音沙哑，谁都没能想到，有一天会在人类的身上听到濒死的夜枭一般的哀嚎。
　　镜子里什么也没有。
　　只有一张鲜血淋漓的脸，那张脸目露凶光，鼻嘴外凸，黄黑的獠牙翻起，被剥下了皮的血肉还在冒着白汽，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成串落下的血珠。
　　那是一张藏在人面下的，不配拥有人皮的狗脸。
　　……
　　鸣响的警笛声由远及近。
　　即使是深夜，这不小的动静还是惊动了许多人，报警的报警，议论的议论，小区里顿时挤了不少还没睡下的居民。门口的保安不得不调动了所有值班的同事赶往现场配合警察维持秩序。
　　何云起就站在人群里，他不知为什么，本能地伸出手捂住了季晨的眼睛，季晨没有任何异议，虽然他真的并不害怕这些东西。
　　一个从高楼上坠落的臃肿的男子，在地上摔成了一滩难以入目的血泥。庆幸夜色深沉，不算看的太轻，高处楼层上的家长们将探头出来凑热闹的孩子骂了回去，围观的人嘟囔着，或叹他死得惨，或抱怨深夜整出这么大的动静，一番叽里呱啦后，他们最终被赶来的警察驱散了。
　　他的生命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将别人咀嚼作响的刘亚军，最终成为了别人嘴里咀嚼的骨头。
　　“走吧。”季晨轻轻碰了碰挡在自己眼前的温暖手掌，转身随着散去的人群离开。何云起什么都没说，静静地跟在他的身后。热闹来得快去得也快，不用多久的功夫，小区又再一次恢复了安宁，有几位不安分的仍从窗口伸出头来打探着，最终又因为害怕而灰溜溜地关上窗熄了灯。
　　微博已经彻底炸了，彤云染叶的那两条莫名其妙的微博下早就挤满了人，看热闹的、蹭热度的、骗点赞的、趁机说胡话求关注的……季晨的微博客户端刷新了好几次都卡在了原地，他只能作罢。
　　“晨晨……那边。”何云起轻轻拍了拍季晨的肩膀，小区的主路上有路灯，仅仅能照亮青砖石路，而小路尽头之外的榕树下，一个灰白的身影静静地矗立着，它没有任何动作，也没有任何语言，只是静静地站着，似乎在看他们。
　　季晨心中一动，迈开步子飞快地朝它跑去。
　　树下的身影并不躲，也不逃，它就像是一块挂在树上的沾满了血的床单，仿佛没有一点自己的意识。季晨到了跟前，急切地从包里取出旄节拼装好，低沉的语气里隐约露出了一丝焦急：“我不管你是谁，你现在不要动，我一定能想办法把你……”
　　“我走不了了。”
　　何云起惊讶极了，自己才认识了季晨两个月的功夫，居然已经能听见怨灵的声音了。这声音很熟悉，但又有些陌生，就像一个见过的人蒙着面纱出现在面前，这么想都想不起关于它的一星半点来。但从声音可以听出，这是个女孩子。
　　被怨气包裹的怨灵看不出形态，更看不出模样，季晨懒得跟它废话，提起旄节，冲着它便是好几道蓝光，何云起不太明白这蓝光的作用，但光芒敛去后，眼前的怨灵居然被冲掉了大半的怨气，已经显出些人样来了。
　　长发及肩，面容姣好，这张脸实在是太熟悉了。
　　季晨瞪大了眼睛，手里握着的木杖攥得更紧了，他的眼睛好几次逡巡过那惨白的脸颊，掠过她的眼睛和唇角，难以置信，他甚至因此愣了近十秒钟没能反应过来。
　　那个名字终于从脑海的深处突破重围翻涌而出，何云起一声惊呼：“叶初阳？！”


第40章 网（12）
　　她居然是叶初阳？！
　　何云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清楚地记得，就在几天前，就在市中心的咖啡厅里，他眼睁睁地看着季晨把他们买好的两袋奶粉递给了叶初阳，就是这个留着长发的姑娘，就算只是远远看了一眼，何云起也还依稀记得她的容貌。
　　“没用的。”叶初阳惨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果然，没过多久的时间，那原本被冲刷干净的怨气再一次从她的脚下升腾而起，灰黑的死气毒蛇一般缠绕了上来。
　　季晨一咬牙，旄节的顶端又一次散出了光芒，将那带着浓重腥臭的怨气冲刷干净，可就在那迷障散去的下一秒，它们又开始在叶初阳的脚下又缓慢聚集，怎么都无法冲刷干净。季晨不甘心，他一次又一次地冲刷，怨气一次又一次地生长……
　　如同神话故事中不断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无论多多么的努力，事情也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和转机，石头照旧滚下山来，而推石头的人白费了力气，只剩筋疲力尽。何云起终于明白沾染了人血的怨灵不能渡化是什么意思，她将会永远被怨气缠绕、操控，直到在某一天的厮杀中被彻底消灭，化作清灰。
　　“谢谢你……不要再继续浪费了，没用了。”叶初阳凄艳地笑了，嘴角分明是向上的，可那低垂的眼角和眉宇间挨挨挤挤着的全是悲凉和无奈，她冲着季晨伸出了手：“没有多久了，送我走吧。”
　　“我一定能送你走……你等等我！”
　　“把我的回忆留下来，求你了。”在季晨举起手即将释放光芒的前一秒，叶初阳的手碰到了他的旄节。她语气中恳求的情绪格外强烈，脚下不断攀升的怨气让她痛苦万分，她急切地迈着步子往前走了两步，紧紧地抓住了季晨的手，“求求你……”
　　季晨愣了愣，过度的消耗已经让额发被汗水濡湿了，他也终于意识到那些消耗都是徒劳的，黑气还在不断翻涌，叶初阳惨白的灵体像陷入了永远无法逃脱的沼泽，无论季晨多想将她从深渊里拉出来，她也再没有得到救赎的可能了。
　　“好。”少年清亮的嗓音带上了悲凉的低沉，季晨摘下脖子上的玉佩，将它递给了眼前的叶初阳，并紧紧地握住了她冰凉的手，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紧，都要用力。
　　淡蓝色的光像水一样流泻开来，在这寂静深黑的夜里，只有阴阳两岸的他们才能看得真真切切。
　　……
　　灼热的光芒刺痛了眼睛，等到适应过来时，面前已经是一张苍白的脸。那是一个女人，发丝散乱，满脸汗水，满带慈爱的笑意冲淡了她的疲惫和疼痛，她伸出了手，虚弱而满足地说着：“孩子……我的女儿，欢迎你啊。”
　　“老白，恭喜恭喜哈哈哈……你也来看女儿啊？”
　　“哎哟，叶哥，同喜同喜。那是，我当爹了呀——”
　　玻璃外的声音朦胧极了，但笑声是全世界共通的语言。
　　两个大男人扒着医院育婴室的窗子笑得话都说不利索了，直到两人被护士驱赶，才一边笑着道歉一边溜走，声音逐渐远去。
　　……
　　“咱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好？”明亮的房间里，两家的新妈妈躺在相邻的床上，小小的孩子就睡在身边，两个新爸爸坐在一起，把字典都翻缺了角，还是没凑出一个好听又上口的名字来。
　　“你俩急什么……还没到上户口的时候呢。”白家的妈妈笑嗔道：“老白，我当初看上你可就是图你帅来着，你别以为我贪图你的才华啊，别硬撑了快让叶哥想。”
　　“媳妇你咋能这么揭我短呢……”被点名的男人不好意思的嘟囔了几句，放下字典开始翻起了唐诗三百首。
　　“哎，你媳妇可都把这个重任交给我了，你就省省吧——”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叶先生骄傲地一甩头，从兜里翻出了一本宋词，得意洋洋地掸了掸，“看我的秘密武器。”
　　“就你有，我没有，咱俩看谁找得快。”
　　“来呀，谁怕谁啊？”
　　这两位爸爸谁也不肯服谁，一时室内只剩了翻书的声音，两人较着劲，把读起来还像那么回事的诗词全都挑了出来，整整齐齐地写在了一张纸上，献宝似的双手捧着送到了两位妈妈的面前。
　　“你那句不好，不吉利……”
　　“这个不好听，换一个！”
　　初生的喜悦让阳光的热度穿过窗帘融入了屋里，新妈妈和新爸爸们笑着点了点纸上的诗词，挑挑拣拣，要为他们的孩子取一个好名字，让那尚在襁褓的小小的孩子，能带着美好的祝愿和希冀，开启未来人生数十年的旅程。
　　“就这个，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这句好！咱们的女儿，就叫叶初阳，有朝气，有力量，一定是个健健康康，漂漂亮亮的小姑娘！”
　　“那我家的呢？我媳妇可是说你有文化，你别耍赖，快给我家闺女也起一个！”
　　“叫……白清圆吧。”叶爸爸一推金丝边眼镜，摇头晃脑道：“清澈、可爱，像水一样灵动。咱们的闺女都在夏天出生，这词儿是写夏日荷花的，错不了，以后都是好姑娘，都是好孩子。”
　　……
　　“我比你大两分钟，你得叫我姐姐。”稚嫩清亮的童声传来，眼前的小姑娘扎着两个小辫子，圆嘟嘟红扑扑的小脸上满是得意的笑。
　　“说跟你说你比我大两分钟的……我爸爸跟我说，我比你大两分钟呢。”叶初阳的声音显然弱了许多，她将信将疑地反驳道：“我才是姐姐……”
　　“那是你爸爸骗你的！”
　　“你爸爸才骗你呢……”
　　“就是骗你的！”
　　“没有……”
　　“就有！”
　　最后，实在吵不过的叶初阳被急得哇哇大哭，吓得身旁小小的白清圆赶紧掏空了口袋里的糖，肉肉的手不熟练地连着剥了三四颗，全往她那哭得合不上的嘴里倒了，橘子糖太酸，原本就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叶初阳更是一个咳嗽全喷到了白清圆的脸上。
　　小姑娘白净的脸上一下黏了满了糖，更有一颗直接黏到了眉心，像极了那时大热的眉心美人痣。这下叶初阳倒是不哭了，泪都还没收回去，笑就先一步到了。白清圆被喷了一脸的糖，眼看着就要哭出来了，可被叶初阳这么一笑，她的眼泪也硬生生憋了回去，两个孩子你指着我我指着你，笑得脸蛋儿都红了。
　　“清圆——吃饭啦！”
　　“初阳，快回来啦，你爸爸做了你最爱吃的排骨！”
　　异口同声的应和过后，两个孩子从青石台阶上跳了起来，一拍衣服上的灰，兴高采烈地冲着相邻的两家院子跑去。
　　……
　　六月，夏季的夜空布满了星月。
　　结束了高考的两个姑娘坐在老家的房顶上，手里抱着插了两个勺子的西瓜，望着这漫天的星星乘着凉。时光一晃，她们都长大了。柔和的月色洒在了白清圆的脸上，即使长大了，这姑娘也依旧长着一张可爱的鹅蛋脸，圆溜溜的眼睛盯着西瓜正中心的那块肉，盯了许久，她还是把它挖了下来，塞到了叶初阳的嘴里。
　　“我爸爸之前自己出来单干，现在公司走上正轨了，赚了不少钱，我家应该要搬了。”
　　“这样啊……”白清圆的手顿了顿，将怀里捧着的西瓜扎出一个小坑，她抿了抿嘴，重新扯出一个笑容来，“那不是挺好的，以后你就是有钱人，我就是有钱人的好朋友，往后再也不愁吃穿了！”
　　“你不是报了圆湖理工吗，我跟你一起去。”
　　眼前的姑娘突然愣住了，她瞪大了原本就圆溜溜的眼睛，惊诧道：“你……那天叔叔说要送你出国的……”
　　“我不出国了，我要跟你一起去读大学。我爸妈都同意了，说将来……考研再说嘛！”叶初阳的语气里满是轻松的调调，她抢过西瓜挖了一勺子，往白清圆那惊讶得合不拢的嘴里一塞，“咱们……”
　　白清圆没有用嘴接住她递过去的西瓜。
　　漫天的星光照亮了这方小小的屋顶，点亮了两颗早就亲密无间的心，叶初阳的视野里全都是那红扑扑的脸。
　　白清圆撞了过来，顾不得那挖了一半的脱了手的西瓜滚到了哪里。
　　她说：“咱们在一起吧。”
　　她说：“我喜欢你，叶初阳，我喜欢你！”
　　……
　　暖暖的烛火映亮了面前人的脸庞，橙色的光打在她圆圆的小脸上。白清圆闭上了眼睛，将双手握在胸前，嘴角是藏不住的笑意。她许下了一个生日愿望，却没有告诉叶初阳。再睁开眼睛后，她笑道：“好了，一人一个愿望，我也许过了！吹蜡烛！”
　　这是她们共同的生日，两个姑娘没有请任何人来参与她们的聚会。两个人头挨着头，窝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黑暗的房间里，只有烛火映红了他们的脸庞，在墙壁上留下斑驳的人影。
　　叶初阳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包装精良的礼盒，将它递给了面前的恋人。白清圆很惊喜，也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礼盒，她们都为对方的生日准备了自己的心意，这早就超越了默契的范畴，是发自本能的习惯。
　　白清圆给她准备的礼物是一枚小小的耳钉，一片小巧的荷叶，正中心镶着一颗淡蓝色的小宝石，像是雨后落在莲叶上聚集起来的露水。叶初阳轻笑了一声，抬起头看向了刚拆开丝带，准备打开盒子的白清圆。
　　她看见了盛装珠宝专用的绒缎盒子，脸上满是喜悦和惊诧。白清圆轻轻摇了摇盒子，凑在耳边听了听，猜测道：“手链？”
　　“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盒子里是一条项链，钻石项链，细细的白金链条穿过钻石坠子，那钻石的光芒十分耀眼，即使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也能被烛火映得光华璀璨。白清圆吃了一惊，她大概根本没想到自己会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她小心地悬着手指在项链上摸了又摸，老半晌才错愕抬头道：“给……给我的？”
　　“嗯。”叶初阳点了点头，诚恳道：“这是我订的，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我……考上研究生了，等我读完研，咱们……”话到嘴边，百转千回，舌头像是打了结一样，叶初阳费了老大的劲才终于把自己的一颗心捧到了白清圆的面前，“咱们去国外，我们永远都……都在一起，好不好？”
　　“我……”白清圆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哭，她的脸承受不起这么多表情的变化，竟露出了一个带泪的笑容，叶初阳似乎也知道自己这举动来得突然，赶紧给她打圆场找台阶：“不不不……不用现在答应我的！我也知道……太突然了，你可以考虑！慢慢考虑……反正，反正我等着你。”
　　原来那条项链是叶初阳送的，原来白清圆的苦恼和犹豫都来自于这个……青梅竹马的一对闺密，在成年的那一天选择了成为恋人，四年的大学生活让她们更加亲密，考上了研究生的叶初阳用一串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表明了自己的真心，她明明是在求婚！
　　而白清圆显然答应了，毕业照里的她，已经将那条项链好好的佩戴上，合照里的两人亲密无间，笑得比夏日的阳光还要灿烂。因为她们有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只要等三年，等到叶初阳研究生毕业的那一天，两个年轻娇俏的漂亮姑娘，就可以为彼此披上婚纱，在异国他乡的繁花与彩虹面前宣誓，与眼前人共度一生了。
　　明明啊，明明只剩一千多个日夜。
　　白光一闪，视线模糊不清。
　　鹅蛋脸的可爱姑娘化作了一抔黄土，叶初阳送出去的项链回到了她的手上。她的哭到喉咙沙哑，痛到浑身发抖，那条项链攥得太紧太紧，已经扎疼了她的手心。
　　泪流干的时候，人是发不出哭声的。叶初阳的喉咙里仿佛塞了一块磨砂板，挤压着她所有的呼吸和抽泣，每一声痛苦的哀嚎都仿佛夜枭泣血，她哭不出来了，她只能喊，喊得如同鬼魅。
　　门外的父母焦急地敲着她的门，话不敢说重，又不能不说，劝慰了许久也没能让她走出房间，只能贴着这薄薄的门板与她一起抹泪，从黄发垂髫，到豆蔻之年；从两小无猜，到山盟海誓。
　　白清圆就是她眼中的幸福的模样，是她寄托了无限希望的未来。
　　未来的世界或许曾经很美，但此时此刻，她的世界已经塌了。
　　手机里，热门头条都是关于白清圆的死讯，她一条一条的翻看着，她不敢想象那个没有她的夜里，她的小姑娘是怎么被人跟踪，被人逼在墙角毫无退路，怎么被人一刀抹断了咽喉，在一片猩红中挣扎着求生，又怎么痛苦地与这世界挥别。
　　“如果不确定自己能接受他人的情感，就不要随意收下贵重的礼物。一个年轻的姑娘因此而丧生，这是十分遗憾的，是令人难过的。希望各位姐妹引以为戒，世道险恶，远离是非才是真理。”——微博人气博主彤云染叶如是说。
　　“你说什么东西……你在放什么屁？你他妈是什么东西！白清圆从来没有不确定！从来没有随意接受礼物！你在干什么！”
　　——“原来如此，难怪她被人杀了，拿了东西还不想当人家的女朋友，贪心害死人！”
　　“不是，没有，不是这样的！”
　　——“反转了反转了，来吃瓜，果然一个巴掌拍不响。”
　　“闭嘴！你闭嘴！她在胡说！你为什么相信她？！”
　　——“现在的女孩子真是物质，还没考虑好要不要答应人家呢，就把钱先给拿了，啧啧。”
　　“你们知道什么！都给我闭嘴！”
　　愤怒至极的叶初阳连双手都在发颤，她不能理解，她想不明白，那条项链是她送给白清圆的，是她们的约定，她们的誓言！
　　成一对的手链她还戴在手上，这和那个杀人凶手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这群人可以胡说八道到如此地步，为什么这个博主可以信口雌黄颠倒是非到如此地步！
　　一声轻细的询问，突然炸响在她嗡嗡作响的脑袋里：
　　“你恨不恨他？”
　　“你恨不恨彤云染叶？”


第41章 网（13）
　　回忆的影像如同被斩断的丝带，在还未通向终点的地方戛然而止。
　　回到现实中的两人还没能看清最后那声音的来源，面前的叶初阳已经被浓重的怨气缠得满满当当。
　　季晨的体力没剩多少了，他赶紧举起了手中的旄节，想要再次清除那层层叠叠的黑气，被怨气纠缠会很痛苦，会失去心智，会变成见人就咬的疯狗。这一定不是叶初阳愿意变成的模样。
　　两人的斜后方突然打出了一道光，光柱直直地刺入了浓重的黑雾之中，伴随什么东西切割破裂的声音。这道光芒太熟悉了，与前几天在刘亚军家中时，打在她身上的那道光一模一样。
　　何云起赶紧回过头去，他们身后不远处的地方，正是不知何时出现的江清远。
　　此时的江前辈全然没了平日里松快的模样，他板着那张棱角分明的冷峻面孔，手中握着的翠色竹节正对准被怨气包裹的灵体，那竹节的顶端还残留着方才发出的微微蓝光。这一下打出了十足十的力道，灰黑的怨气在一瞬间被轰得烟消云散。
　　随着怨气一同消失的，还有叶初阳的灵体。
　　她以肉眼看见的速度淡化、透明，明明没有任何重量，却仿佛能听见她跪倒在地时膝盖触地的巨响。季晨顾不得自己已经使不上力气的身体，跟着她一同跪了下去，他伸出手，想将玉佩缠在叶初阳的手心里，他慌乱得像个犯下大错的孩子：“你等等……你别走，不能走，白清圆已经往生了，你不想到另一个世界见到她吗？你不想下辈子还能见到她吗？你别跪下，你站起来……我送你走！”
　　“谢谢你……这都是，我自己选的。”叶初阳缓缓闭上了眼，嘴角的笑苦涩而欣慰，“叶初阳活得很好，白清圆还有来生，我……没有了。这是应有的，这就是交换，这是我的……我的代价。”
　　最后一个字淹没在了无声的哽咽里，叶初阳的残魂砸入了泥土，溅碎成微弱的星光，逐渐消失不见。
　　季晨依然跪坐在原地，右手保持着递出玉佩的动作，红线缠在他白皙的指节上，悬在下端的玉佩微微摆动，可能因为夜风，也可能是因为他使不上力的手。当何云起蹲**，想要将季晨搀扶起来时，他看见少年的脸上出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表情。
　　他紧紧咬着下唇，瞪大的眼睛直愣愣地看着面前已经什么都没剩下的空地，肩膀下塌，一贯笔直的脊背也微微弯曲着，整个人仿佛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气。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几天前坐在咖啡厅里的叶初阳，此刻在他们面前烟消云散的叶初阳……他反应不过来，他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
　　季晨终于动了，他艰难地站了起来，踉跄着冲身后的江清远冲去。
　　刚才冲刷怨气的过程实在太过漫长，而且做了太多的无用功，消耗了太多的灵力。此时此刻，消耗过度的季晨恐怕不太好受。何云起赶紧圈住了他的腰将他往怀里拖，即使隔着衣服，何云起也能明确的感觉到，季晨的体温已经开始升高了。可情绪激动的他力气却极大，硬生生从何云起的手臂里挣了出去，双膝一软狼狈不堪地再次摔倒在地。
　　“你为什么不让我试试！你凭什么觉得我做不到！万一我可以呢？我可以帮她洗干净呢？谁让你打她的！”夜已经深了，即使语气里满带着愤怒，他也尽全力地控制着自己的音量。
　　江清远攥紧了手上的竹杖，微微叹了口气，皱起的眉间却没有丝毫松弛的意思，他轻声道：“别自责，这不怪你。”
　　回程的路上，季晨毫无意外地失去了意识。他的体质两人都见识过了，谁也没有多说什么。怀里的人烧的像块火炭，这情形无论来几次都足够让何云起害怕，尽管知道不过多久他就会渐渐退烧，恢复正常，可不放心的何先生还是沾湿了手帕一遍遍地给他擦着脸降温。
　　夜色已深，凌晨时分的街上早就已经没了人。高楼上的巨幕广告仍闪烁着光芒，微亮的灯光透进车窗，正照亮了何云起的面色凝重的脸庞。他不知自己该不该开口问江清远些什么，问也不是，不问也不是。他能做什么？一个夹在黑白接缝处，身份却偏偏是普通人的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成了徒劳。
　　从前一样，现在也一样。
　　“他挺麻烦的吧。”拐过十字路口，正好碰上了红灯，即使是没什么车辆的深夜，江清远也还是踩下了刹车，车辆急停的惯性带着车内的所有人都向前顿了顿，他松开了握住方向盘的手，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有些事……不好告诉他。”
　　“我明白。”何云起点了点头，虽然他根本不明白江清远的“有些事”到底是什么事。
　　“你别说，我觉得你跟我挺像的。”江清远没有回头，交通灯上的数字在他的眼中缓慢倒数，挂在一旁的手机亮了起来，大概又是梁采薇的消息来了，他难得没有打开回复，而是微微偏头看了一眼，语气比刚才要松快了些，“其实我觉得……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样？”
　　何云起一时不知道这句话该怎么答，靠跟人“聊天”维持生计的他，面对这样的问题，却连回答都显得格外勉强。“和我一样”？什么一样呢？是一样的关心，一样的在乎，还是一样的……近乡情更怯呢？
　　他承认自己是明显了一点……但是居然已经明显到这个地步了么？
　　可是……偏偏不想改啊。
　　江清远虽然耿直，却不是个傻子，见何云起没有回答，他也不刨根问底，趁着红灯的最后几秒，划亮了手机给那头焦急万分的梁采薇回了条语音消息：“正在送回去的路上，没事了。”
　　季晨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了。
　　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出自己的手机和平板，将所有相关的资料重新打开，一个一个的重新查看，连何云起叫了他好几次吃早餐都没注意到，他必须要弄明白一件事。
　　一番讨价还价后，季晨总算获得了在何云起的书房打开电脑并且使用的准许，任劳任怨的何先生就坐在他旁边，时不时趁着他打字停下的空档，往他嘴里塞几口荷包蛋。
　　过了一夜，季晨的精神看起来好多了，虽然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虽然身上的衣服连换都没换，还皱出了好几层褶，虽然他脸都没洗干净……但只要他精神能好些，何云起的心就能放回肚子里。
　　纤长的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敲着什么，何云起将视线从季晨的脸上挪开，看向了那屏幕上的闪烁的窗口。熟悉的微博私信对话，数据连接的另一边，是微博账号叶上初阳阳阳。
　　季晨的消息没有得到回复，他等了一会就关掉了窗口，电脑屏幕上出现的是叶初阳的微博主页，主页上只剩下那条九张合照的微博，那是唯一的一条，是叶初阳将自己过往的全部回忆全都删除后，重新归纳出的九张照片。
　　她和白清圆的一生，就定格在这九张图片里了。
　　——“叶初阳活得很好，白清圆还有来生……”
　　何云起的脑子里突然就响起了昨天夜里，叶初阳的魂魄消散的最后一刻说出的话，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屏幕右下角，窗口突然弹了出来，叶上初阳居然真的回消息了！何云起一惊，手里的筷子一晃，夹在尖端的小香肠差点掉地上。叶初阳不是……已经没了吗，就算是灵异事件，她可是魂飞魄散啊！这怎么可能回复消息……
　　——“你问奶粉吗？已经送到了，放心吧。”
　　季晨刚想回复什么，网络却突然出现了短暂的故障，稍微调试了一会后，两人迫不及待的刷新了网页。
　　令人惊讶的事出现了。
　　原本只剩一条微博的主页上，出现了第二条微博。这也是一张照片，照片里，长发的姑娘站在阳光里，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眼角眉梢全是笑意。这座城市的夏天走得缓慢，十月的上旬天气依旧温暖，她穿着蓝底白花的连衣裙，身后的鲜花开得正好，和她的笑容一样美好。
　　这照片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昨晚那个在他们面前被打散魂魄的叶初阳。
　　屋内的空气都静止了，何云起手中的筷子掉到了地上。仿佛有一条毒蛇顺着脊背蜿蜒而上，在隔着镜头看向“叶初阳”眼睛的那一刻，何云起觉得那条蛇的直直咬了他一口，让他的血液从太阳穴一路凉到了脚心里。
　　“她已经不是叶初阳了。”沉默许久的季晨重重地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地呼了出来。这么多天的搜索、排查、紧赶慢赶……就算季晨赶在怨灵报复之前救了刘亚军一命，这最后的结局也无法改变了。
　　这是叶初阳的孤注一掷，是她的破釜沉舟。
　　※※※※※※※※※※※※※※※※※※※※
　　第三个副本快结束啦。


第42章 网（14）
　　季晨将所有资料都放在了书桌上，一本正经的样子极有小老师的范儿。
　　他用手点了点第一份资料，说：“八月十五日，白清圆遇害。凶手被当场抓获，就现在跟进的材料来看，这起案子板上钉钉了，没有什么突然逆转的可能性。”
　　“是。”何云起很是配合的点了点头。
　　“第二天，刘亚军找到了蹭热点的机会，将白清圆在六月时跟他私信的记录放了出来，并且刻意隐瞒了时间，故意造谣，从叶初阳的回忆里可以看出，这件事对叶初阳的影响非常的大，让她承受了极大的痛苦。”季晨将叶初阳的微博截图打印了出来，放在了白清圆的死讯和刘亚军的微博资料上，顿了顿，推测道：“叶初阳很可能在这个时候……就已经换了一个人。”
　　何云起听着他的整理和推测，疑惑地询问着：“换了个人？”
　　“民间一直都有鬼上身的说法，当一个人精神不济，身上阳气不够旺时，就特别容易被邪灵侵体。但是叶初阳不一样……她不是鬼上身，她是主动将身体给了那个人。”季晨把放在一边的背包拉了过来，从里面翻出了一个胶皮笔记本，封面上的图案是卡通小猫，看起来幼稚极了，微微泛黄的胶皮倒是证明了它被使用了很久。
　　那应该是季晨的笔记本，而笔记本的主人此刻正认认真真的翻阅着，何云起见过季晨的字，不说多漂亮，但是十分工整，跟初见他时的印象一样，都让人觉得一板一眼的。纸张摩擦的声音还算悦耳。没翻多久，季晨就找到了他想要的答案，一直紧绷的呼吸松快了些，他用手一推，把本子推倒了何云起面前，指尖抵着的地方赫然是一个陌生而神秘的词汇——转灵。
　　“转……转换？”何云起的脑袋里仿佛根引线，一经点燃就爆发出了无限的可能，无数的片段在他的脑海中分裂重组：转换，交换……
　　他突然瞪大了眼睛，看向了电脑屏幕上的那张自拍，阳光和笑容一样明媚，可那深不见底的眼睛背后，藏着的到底是谁？
　　“她把自己和……谁交换了？”
　　这无数种可能里，会不会有白清圆？可叶初阳弥留之际所说的话里，明明提到了白清圆还有来世，也就是说，她很确信她的挚爱已经往生。何云起看向了季晨放在桌上的笔记本，“转灵”二字的后面写着几个工整清秀的小字——暂未明使用方法。
　　季晨显然也为自己记载的缺失而感到沮丧，他不太想得起来这是个什么样的步骤，可能当初梁叔叔在教他的时候就没告诉过他，只说这玩意没人会，但是留下了个名字，如果非要解释的话，应该就是有条不紊地进行鬼上身活动。
　　“我也不知道。”季晨将本子盖在了脸上，身子后仰，慢慢枕在了椅背上，他的声音有些闷闷的，听不出什么情绪，“我想我现在就是去问姐姐，问叔叔，问江清远，也不会有人告诉我的。”
　　“但是我知道，这样给活人转灵的交换仪式，叶初阳做不到。”本子因为他微微前倾的脑袋而下滑了几分，正露出了那黑白分明的眼睛，那眼睛正看向前方，依旧读不出情绪，“叶初阳的身上没有伤，而她以怨灵的体态出现时却满身是伤……”
　　“只能说明，她和一个死相极惨的怨灵进行了互换。所谓的代价，就是把身体交给这个死灵，而自己去承担它的怨气，有了怨气的灵体才能具有攻击性，才可以复仇，而叶初阳的目的就是复仇。”
　　哪怕最终灰飞烟灭。
　　何云起明白了季晨的意思。
　　邪灵最会挑选人性脆弱的时候进行入侵，梁天如此，叶初阳也是如此。在失去挚爱，而法律的触手伸不到造谣者跟前的时候，伤心欲绝的叶初阳面前出现了一个趁虚而入的怨灵。它或许用了什么方法，蛊惑她与之达成一个交易。各取所需，看起来非常划算。而这笔交易的背后，还有一个帮助完成仪式的人，这个第三人，显然是一个知道“转灵”的人，而且还能熟练的使用它。
　　完成仪式后，叶初阳成了怨灵，获得了怨气带来的强大力量，可以向刘亚军发起狠历的复仇。而怨灵成了全新的“叶初阳”，它成功地借着一个年轻的身体，再次回到了人间。而这个人完成仪式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渡灵者中的一员。
　　叶初阳的这个选择，对她来说也许是真正的多赢。父母有所依靠，怨灵得以重生，而她再也不用在这个充满恶意的，没有白清圆的世界里独自挣扎了。
　　当叶初阳彻底消失于世上时，全新内核的“叶初阳”松了一口气，现在，再也不会有人窜出来问她要回自己的身体，也再不会有人知道他们之间的交易了。
　　“她”在自拍中的笑容那么明媚，那么自信，那么的肆无忌惮。
　　因为再也没有什么好忌惮的了。
　　何云起不敢再看屏幕上那张令人胆寒照片。他将桌上的马克杯端起来，杯中热过一次的牛奶放到现在温度正合适。在把杯子递给季晨的同时，他也顺手关掉了屏幕上的网页，真诚地冲着有些沮丧的少年笑道：“这么多天了，不累吗。”
　　“累。”这点季晨倒是毫不遮掩，他抱着杯子，盘腿坐在电脑椅上，一口口地嘬着手里冒热气的牛奶。
　　“那就休息一会吧，就当可怜可怜我，我陪你跑了这么多天……老胳膊老腿的。”何云起伸出手去，想摸摸季晨的脑袋，手刚伸出一半，他就想起季晨这脑袋因为脖子上的伤已经好几天没洗了。就算他不介意，季晨恐怕也不会乐意，他于是作罢，转而查看他那已经结痂可以拆线的伤口，“好像差不多了，晚点去社区诊所拆个线吧。”
　　“嗯。”季晨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
　　“很多事……我可能帮不上忙，但是你说，我就听着。”何云起按住转椅的扶手，让它转了个一小小的角度，让季晨能面对着自己，他真诚地说：“有需要我帮忙的就说吧，一个人扛着很辛苦，我虽然没什么用，但好歹也不拖后腿。还有……”
　　“别太自责，至少在我眼里，你已经很棒了。”
　　季晨衔着杯沿的唇突然顿了顿，牙齿撞了一下瓷沿，发出了轻微的声响。
　　随后，他又为了特意掩饰这声微乎其微的声音，端起杯子灌了一大口。可这没什么用，而且还让嘴角都沾上了一圈白痕。他强忍着慌乱放下杯子，又端起本子胡乱翻找，找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要找什么，索性跳下了转椅抄起睡衣就往浴室奔去。
　　“哎……肺腑之言，你也给点反应啊？”何云起哭笑不得，冲着落荒而逃的背影朗声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洗澡……别跟我说话。”季晨的声音从拐了个弯的走廊那头传来，显得有些遥远，可语气里那藏不住的焦急还是让何云起控制不住笑出了声。
　　还没关闭的微博首页上，彤云染叶的死讯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从昨天到今天，一直就在微博的热搜榜上没有下来过。
　　警方通告的速度极快，时间地点十分明了，但这明了简洁的官方声明将刘亚军的最后一层遮羞布扯了个干干净净。因为那通告上明明白白的写下了“男性”二字。在死讯之外，这是最让人震惊的一点。炸了锅的评论区就如昨日白清圆死去时一样，挨挨挤挤的网民们伸长了脖子，生怕晚了一步就吃不到最新鲜的“瓜”。
　　“彤云染叶是男人！我的天！我的女神是个男人？！”
　　“听说他骚扰过未成年女粉丝，这是真的吗？”
　　“绝对干得出来，他前年还给微博上的直男癌站队呢，难怪……自己就是个装女人的变态！”
　　“你们有什么证据说彤云女神是男人！你们胡说八道，不要再造谣了！那个死去的人不是她！”
　　“不是她，那你让她出来说句话啊，平时一天八十多条微博，今天这么大的事还跟她的女神人设有关，她一句屁话都没有了？”
　　“死者为大，死者为大。彤云女神没了，我们都很难受，就别消费死者了吧。”
　　“狗屁死者为大，他自己知道死者为大这四个字怎么写吗？造谣小姑娘死于情杀的时候他没想起来，现在想起来了？”
　　……
　　猜测的，造谣的，趁机散播黑料的，给他煲鸡汤制造人设的……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将他人咀嚼于谣言之中的他，终于也成了被咀嚼的人。
　　何云起扫了一眼，将浏览器彻底关闭。
　　喧嚣的互联网世界显然不太适合他，这样的嘈杂也一贯是他不能理解的。对已经死去的人，再说什么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只是不知道刘亚军的灵魂，在失去了肉体的桎梏后，是将升往天堂，还是坠入地狱？
　　这个问题，就交给上帝来做出选择吧。
　　※※※※※※※※※※※※※※※※※※※※
　　明天不更噢。


第43章 十五岁
　　从入冬之后季晨就不怎么出门了。
　　大多时间，他都是窝在宿舍里，确切地说，是窝在宿舍的床上，不是上课和吃饭，你连撬都没办法把他从床上撬下来。何云起每次想找他，都得摸到他的学校去，好几次都杀到了宿舍里，才算把冬眠的人给请了出来。
　　一个学期很快到了末尾，季晨也要开始准备考试了，每天忙着看书复习，也只有闲下来的时候能给何云起发两句消息，虽然大多都是他的表情包。
　　季晨这个人很奇怪，无论谁与他面对面聊天，他的脸上都不会出现太多的表情，对陌生人尤其如此，冷得像块千年不化的冰。但他也不是完全的沉默寡言，该说话的时候话也不见得少，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这应该叫做“有礼貌的疏离”。
　　可在微信里就完全不一样了。隔着一个小小的手机屏幕，季晨似乎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释放自己的情绪，高兴不高兴，都能找到对应的表情包来抒发，而且一个比一个魔性。就算人不在跟前何云起也能猜到，他在发送这些表情的时候，脸上应该也还是没有什么表情的。
　　秋季学期即将结束时，何云起收到了行知中学的邀请，他大概猜到是为什么了。
　　暑假快结束时，他将梁天和陈潇的事略有选择的给行知的校长提了提。行知中学本就是南师大的教育基地，加上他毕业后也曾参与过校园心理咨询室建设的合作，两位自然而然就成了能说得上两句话的熟人。
　　忠厚负责的校长一听说这事重视得不行，这一学期不知道开了多少次专题研讨会，这到期末临近考试了，还不忘特地把他给找来给学生们讲讲缓解考试焦虑、正视心理问题的事情。这样的事不过举手之劳，于公于私这个忙都该帮一帮，何云起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秋末冬初，校园里的学生早就把自己的校服里塞满了衣服，一个个鼓鼓囊囊像小皮球。成群结队的小圆球们嬉笑着进出，让离开校园许久的何云起十分怀念，当初自己的高中生活，似乎也是这么轻松而惬意的。
　　讲座会场外，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冲他挥手，何云起摘下眼镜仔细一看，那人模糊的轮廓逐渐清晰了起来，是梁天。
　　梁天已经是高三的学生了，大半个学期过去，他倒是没什么变化，只是神情和精神都比暑假在城南妇幼时所见到的他要好得多。开学后，梁天不仅没有排斥心理疏导，反而来的更加勤快了。
　　从他时不时说起的学校生活里，何云起了解到了这几个孩子的近况。开学后几个人就被学校一一约谈过了，好在事情还没闹太大，总算还有转寰的余地。可惜命运永远是一个轮回，在方巧巧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休学后，曾经出现在陈潇身上的谣言又一次笼罩在了她的身上，一同被卷入的还有莫云泽，这个孩子没过多久也选择了休学。在高三这样的关键时期，或许这样才是最好的选择。
　　梁天说起这些的时候，脸色总是带上了些愧疚，他似乎也很疑惑，自己当初究竟是为了什么要对自己的同窗赶尽杀绝，每每谈及这点，何云起总会刻意隐去了怨灵蛊惑的成分，只告诉他，人的精神状态有起伏，有时理智会被偏执所掩盖，这是正常的情况。
　　好在梁天已经逐渐恢复过来了，现在精神而开朗的他，大概就是陈潇眼里最像他的他吧。
　　几句寒暄后，梁天跟着同学一起去了食堂。结束了小讲座的讲堂外已是空空荡荡，夕阳的暖光洒在身上，倒让初冬的风都带上了几分暖意。何云起裹了裹风衣，将围巾收紧了几分，掏出了一直放在口袋里的静音的手机。
　　打开一看，季晨的消息已经铺天盖地，把整个提示栏占得满满当当了。
　　“我考完了，你在哪里？”
　　“咦……”
　　“人呢！”
　　“[猫咪头疑问]人呢？”
　　“那我出门了，一会别来宿舍抓我。”
　　“我到市区了，你在不在咨询室，不在我就不过去了。”
　　“好吧……不在。”
　　“不要装死[生气]”
　　“收到单子了，处理一下，忙完叫我。”
　　……
　　就在短短两个多小时的心理健康讲座期间，季晨一个人自言自语了快满满三屏，最后一条消息也是半个多小时前的事了，到现在，他也该把要处理的事处理完了吧？何云起饶有兴味地找了个树下的长凳坐好，慢吞吞回复到：“刚才上台讲座，忙完了，在你高中母校呢。”
　　他掐算得很准，季晨确实已经忙完了需要处理的事，很快就给他回了消息：“讲座？行知？”
　　“嗯，正树下坐着呢。过来一起？”
　　“没事坐树下不冷吗，大冬天的。”隔着屏幕都看出季晨对他的不理解，但这句消息刚发来没多久，季晨就立刻补了一句，“我在附近，哪棵树？”
　　季晨是真的就在附近。
　　不到十分钟，何云起就看见他面朝的那面围墙顶上翻过来一个人，好吧，又上墙了，这孩子就从来没有能安安稳稳走个大门的时候。季晨似乎就没在意这翻墙而入的行为略有些不妥，双腿一蹬，从墙头蹦了下来，提着背包就往何云起的方向走来。这自然的态度，俨然一副昨天刚回了趟家今天就回来接着上课的模样，比高中生还像高中生。
　　何云起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树下木制的白色长凳上，见他走来，立刻伸出手接过了他一贯以来沉甸甸的背包，轻轻拍了拍身侧的位置，那一块正好在树荫之外，还能照见一小块阳光。
　　坐在阳光里的季晨惬意地微微扬起了头。天还没黑，夕阳的还散发着余热，讲堂离教学区和操场都有一段距离，此刻已经完全没人了。秋风是很安静的风，刮过时没有一点声音，也不会让人不舒服。
　　两人极有默契地沉默了一段时间，季晨看着远处的教学楼与操场，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他捂了捂自己的围巾，低下头突然笑了一下。那声轻笑明明只有气声，可何云起的耳朵还是将它一点不落的捕捉到了，问道：“笑什么？以前跟同学在这打过架？”
　　“我想到……我以前在学校里遇到过的一个人。”
　　“一个人？很重要的朋友吗？”
　　季晨仰起头，冲着夕阳下斑驳的树影长舒了一口气，似乎要说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嗯，很重要的人。”
　　……
　　高一（1）班的教室里空无一人，阳光正好透过窗口洒在了靠墙第四组的座位上，季晨的脸被晒得发烫，他终于想起什么似的从座位上惊醒了过来，墙上的挂钟已经走向了四点半，不是说下午四点有个高一年级全体师生的会么？
　　居然也没人来叫醒自己……
　　这个念头一闪出来，就被他自己否决了，平时没什么朋友，又不爱说话，班里都有不少人怀疑自己是哑巴了，这没人搭理还算是什么稀奇事吗？一觉醒来，十五岁的季晨觉得教室里的这一小块阳光不足以烘热他的体温了。近几日突然变了天，可他偏偏就这么巧的忘了带冬衣，豆芽菜似的身体经不起几阵北风吹，就让他光荣地加入了伤寒感冒的阵营。
　　都已经迟到了半小时，赶不上就赶不上了吧，反正也没人记得自己是谁。黑板上没写的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会，至少季晨是这么认为的。
　　室内冰冷的气温让季晨非常的不舒服，他裹紧了身上仅剩的校服外套，踏着步子往阳光最充足的操场走去。一路绕过了人多的篮球场和足球场，嘈杂的人声让他觉得自己的感冒又加重了几分，原本只是头疼的他居然开始头晕起来。好在他一贯走着的小路并没有什么人，绕了几个弯后就成功地到达了学校旧讲堂边的空地。
　　这里平时没有什么人回来，景致不好，遍地都是杂草，零星的几朵野花也开得歪歪扭扭，一到冬天，连唯一一颗撑起门面的大树都掉光了叶子，干枯得只剩几枝树杈了。不过不要紧，正是因为没人来，这里才给了季晨一片难得的清净。
　　他吸了吸堵得呼吸困难的鼻子，靠着干枯的大树坐了下来，阳光暖得正好，洒在他身上倒让他困意浓重了起来。大概是感冒病毒在作祟，没精打采的季晨此时困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睡一小会应该不要紧吧？反正只要天黑了，温度就会降低，随后就会被冻醒，那样晚自习也就不会迟到了……
　　意识随着胡思乱想越飘越远，耳旁轻微的风声融入了酣眠的呼吸中，十五岁的小小少年歪着头睡得香甜，暖橙的阳光洒在白皙恬静的脸上，安宁得像一幅恬静的油画。
　　梦里的一切都轻飘飘的，他仿佛在云端漂流了一场，身体和意识都被风吹走了。当他一觉醒来，他才发现自己确实是被风吹走了，吹到了学校医务室的病床上。意识到自己在哪的季晨霎时成了惊弓之鸟，他因感冒而迷糊的脑袋想不出这么诡异的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但此时他是一点都不困了。
　　“行，医生您去吃饭吧，我在这，来人了我就说您下班啦，不客气不客气，举手之劳！”一旁的外厅里响起了轻轻的说话声，紧跟着是关门声，倒水声，以及逐渐靠近的脚步声……等这些声音全都结束之后，季晨总算见到了把他吹到这来的那阵风。
　　那是一个穿着衬衫的青年人，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正端着一杯冒热气的温水站在病床的床尾，面带喜色地看着他，说：“你可算醒啦？我刚从会场出来，想到处参观参观，就看见你倒在树底下，我还担心你得了什么急病晕过去了，要是校医室要是没办法就得送医院了……”
　　那人没等他同意，就自顾自地搬了凳子挪到他的床边，将手里的热水和药片递了过来：“哎，还好，大夫说你是重感冒而已，药在这呢，快吃了多喝点水。”那隔着镜片也依旧殷切的目光，让不擅于与人打交道的季晨受宠若惊，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听了这陌生人的话，鬼使神差地接过药老实吃了下去。
　　“大冬天的别穿那么少，不然很容易生病。”陌生人见他老实吃了药，脸上的笑意更加灿烂了，“你怎么没去听讲座啊？还是听一半跑出来了？是不好听吗？”
　　“我……”季晨不知该怎么说自己因为没被叫醒而错过讲座的事，只能支吾着轻声道：“我不舒服，在教室里睡着了，错过了。”
　　“同班的同学没叫上你一起吗？总有个关系好的朋友呀，一起走一起吃饭的那种。”
　　“……”季晨捧着纸杯的手轻轻颤了颤，他沉默了，能怎么说？他确实没有朋友，已经是高一下学期了，同班的同学们都已经混得相熟，偏偏他不爱说话，也没什么存在感，平时在座位上，不是睡觉就是闷不作声地看书，哪里会有一起走一起吃饭的朋友？
　　陌生人似乎意识到了这问题不好，反应极快地拍了拍季晨的肩膀，迅速换了个话题：“你喜不喜欢吃糖？”
　　“糖……？”舌尖上还是刚才不小心咬破药丸的苦味，这让季晨下意识的发出了疑问的声音。陌生人的脸上牵起了一个笑，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奶糖，将它放到了季晨的手心里，说：“如果没办法融入群体，那自娱自乐也不错，最要紧的是自己要开心，别人说这样闷不作声的不好，可你觉得好，那就是好的。”
　　“我……谢谢。”这大概是上高中以来，季晨参与过的话最多的一次聊天。面前的陌生人说起了大学的一切：选课抢破头，食堂的阿姨老是手抖，学校的小情侣又把小树林的灯泡打坏，点名的老师又出了什么阴险的花招……他似乎从来就不会有不开心的时候，说到激动的地方甚至要站起来比划两下，给季晨演示演示他是怎么在宿管阿姨的眼皮底下带着三大包烧烤逃进宿舍的。
　　即使季晨努力应和陌生人的话，却总是显得笨拙而艰涩，好几次的接不上话都让他尴尬得想要缩回被子里，可陌生人似乎并不在意，反而笑着探出手，轻轻顺了顺他的脊背。
　　他很像长辈，又不像长辈，季晨说不上来这究竟是什么，大概是夕阳的余晖化作了溪流，融融地流进了他的心里。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季晨不知道这陌生人是怎么进学校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可以逗留这么久还不离开，但重要的是，他是为了自己在这里停留的，这于十五岁的季晨而言，就是个难以置信的奇迹。
　　“你想知道吗？”陌生人摘下了眼镜，清澈的眼睛笑成了弯月：“好好学习，以后加油，然后……到南师大的心理学专业来找我吧。”
　　※※※※※※※※※※※※※※※※※※※※
　　“那是我十五岁的生命里一闪而过的奇迹。”


第44章 吻
　　“往后的五年里，我都在想……这个人，到底是不是老天爷给我的幻觉，好像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季晨的语气，是前所未有的轻缓，他用最温柔的语调，讲述着一个有关他的，最温暖的故事。
　　“高考的时候，我报了南师大，报了心理学，可是……差点分，没进去，只能服从专业调剂选了汉语国际教育。”
　　“其实……也是不太可能的，毕竟五年前我才高一，等我到了大学，这个人肯定也毕业了，这么大的世界里要找到他，好像更加渺茫了，毕竟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如果不是那语气中的轻微颤抖，谁都不会发现季晨的紧张和克制。
　　从故事的后半程，他就再也没抬过头，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局促得一如五年前那胆小的孩子。
　　“可是我总觉得……老天爷会把他还给我的。”
　　话说到这份上，季晨都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了，他的脑袋很乱，思维甚至一度出现断层，耳旁的风突然化作了震耳欲聋的轰鸣。
　　一直以来，季晨都是那个以来缩在安全区里不敢往外迈一步的胆小鬼，此刻的安全区外满是不确定，即便如此，他也还是不肯停下步伐，那清澈的声音抖得厉害：“所以，老天爷现在，可以……”
　　“还给你。”一直处于聆听者位置的、沉默已久的何云起终于伸出手，将颤抖不已的少年紧紧地搂在了怀里，如多年前安抚胆怯的孩子一样，他温暖的掌心贴在季晨的脑后，轻柔地，一下又一下地顺过他瘦削的每一节脊骨，庄重而肯定地重复道：“老天爷听你的话，还给你。”
　　“我……”季晨哆嗦得发不出一个囫囵字，只有老天爷知道，一个胆怯的表达者要将心从胸膛里捧出，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
　　“久等了，是我不好，久等了。”何云起贴着他的耳朵，极尽温柔地说着安慰一般的道歉。他哪能想得到……五年前顺手帮了一把的，那个瘦瘦小小灰头土脸的小朋友，会将这件事埋在心底记挂了这么长的时间，甚至真的沿着他一句无心玩笑里的线索走到了他的面前。
　　洒金的夕阳淹没了最后一丝微光，晚自习的钟声响起。远离书声和人群的校园一角中，何云起终于捧起他日思夜想的白皙脸庞，直视着季晨发红的眼睛，将这亏欠了五年的思念印在了那颤抖的唇瓣上。
　　一直以来的克制和牵绊，都只是两个胆小鬼的相互探寻。这一步走对了吗？这一步能收回吗？
　　何云起恨不能将面前的人搂入自己的骨血里，他有太多的问题想要问，但老天爷画下的命运轨迹无法更迭。五年前出于习惯的“多管闲事”，让他成了季晨心里上天赐予的礼物，五年后那个八月的夏夜里，闪烁在后巷中的已经长大的少年，更是像一颗耀眼的流星，毫无预兆地冲进了他的心田。
　　这世上的因果循环从未停歇，欠人的一见钟情，只能用一见钟情来还。
　　仅仅几分钟的独白几乎花光了季晨所有的勇气和力气，直到坐上了车，他都还执着地把自己盘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脑袋偏向一旁的玻璃车窗，捂着脸，一句话都吭不出来。
　　何云起就在驾驶座上静静看着他，心里鼓胀的暖意全挂在了脸上。
　　“你别看我……”季晨明明没有回过头来，却仿佛感知到了他灼热的视线，从指缝里闷闷地传出了声音来，不用拉开手就能知道，那藏在掌心下的脸一定是红得通透了。可何云起还是拉开了他的手，将那因为紧张而微冷的指尖握在了自己的手心里：“什么时候知道的？”
　　季晨的声音小得都有些心虚，他支吾了半晌才老实开了口：“一早就……知道。”
　　“所以，小朋友，你套路我呢，是不是？”
　　“……”季晨很想抽回自己的手重新把自己那热的能烧水的脸捂上，何云起握着的手明明没用多大的力气，可他就是抽不回来，哽了半晌只能拼命摇头，说话声又控制不住地抖起来：“我不确定……”
　　“不确定什么呢？”即使心跳频率已经跟着季晨的脸颊温度直线攀升，何云起也还是肩负起了引导的重担，他握住了季晨的另一只手，迫使他转过身来直面自己，身体前倾了几分，正与羞赧不堪的少年对上了眼，“不确定我是不是老天爷给你的奇迹，还是……不确定我是不是喜欢你？”
　　那三个字刚冒出芽，季晨的双手就不自觉地想往回收，这次何云起没有给他逃避的机会，他紧紧握着那双发抖的手，将季晨朝着自己的方向拉了过来，没有给他任何回答的机会，再一次封住了少年那被自己咬出牙印的唇瓣。
　　车内很安静，与外界的熙攘隔离，从拥抱到亲吻都毫无侵略性，年长一些的何先生释放着自己全部的温柔，终于将季晨的紧绷和不安冲刷得一干二净。
　　吻从唇角转移到了额头，逐渐放松下来的季晨，试探着将自己细瘦的手臂攀上了何云起的肩膀，这大概是他此生第一次主动拥抱他人，狭小的空间正好能容纳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影，季晨的眼睛和脸都红了，他一反常态的顺从，让那唇瓣的温度在额头上停留了很久很久。
　　“回学校还是回家？”
　　“回家……”过近的距离让询问和回答间溢出的热气都交缠在了一起，季晨的声音很小，但已经不再发抖了，至于到底是回谁的家，何云起连问都没问，而是冲面前的小朋友扬了扬下巴，不失诚恳地建议道：“跟你的监护人说一声？”
　　季晨居然没因为这故意的逗弄而生气，反而摸出了自己的手机，就保持着被他卡在角落里的姿势，飞快地敲了几下，按下发送键的瞬间，何云起口袋里的手机居然响了起来。他只能维持着抵住车门、将季晨拦在臂弯里的姿势，摸出了收在口袋里的手机。
　　微信消息一条，来自他面前脸红都还未消退的季晨。
　　——“监护人，我可以跟你回家吗？”
　　何云起轻笑一声，无可奈何地揉乱了季晨的额发，叹道：“你啊……”
　　两人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高挂的圆月预示着明天的天气依旧晴朗。当然，回的是何云起的家。这地方季晨已经来过好几次了，各种东西该放在哪他也清楚，已经不必何云起跟在身后照顾着了。
　　如果不是车里磨磨唧唧的小动作，两人不至于都回到家了才想起忘了买菜。季晨趴在冰箱前看了很久，最终还是没能在两个鸡蛋，一把生菜和一罐可乐里组合出能吃的晚餐来。放在衣架子上还没凉下来的围巾又被他重新围在了脖子上，至少先去小区外的超市买些吃的回来。
　　送季晨出门时，何云起注意到他那套在身上针织衫实在是单薄了些，便一顺手从门边的衣架上摘下了自己的风衣，不顾他的抗议给他披在了身上，稍大一些的卡其色风衣上还残留着温度，罩着小一圈的季晨，虽不合身也可爱至极。
　　“认识路吗，需不需要监护人陪同？”何云起打趣着，果不其然的收获了许久未见的白眼，“哎，旁边再走两步有奶茶店，衣服兜里还有点钱，自己拿啊。”
　　“好。”季晨点了点头，摸了摸口袋里的纸钞，从那长及膝弯的风衣下摆处迈出了腿，朝着小区外的超市出发。
　　不过十多分钟的功夫他就回来了，带着两碗冒着雾的关东煮、两份热气腾腾的黑椒拌面，以及一杯热量爆炸的奶盖茶。季晨就像个套着牛皮纸袋的小朋友，进门之后一路磨蹭到了客厅也不肯脱了那不合身的衣服。
　　“外面太冷了？屋里开了暖气，把那衣服脱了吧，一会吃饭手都伸不出来。”何云起对季晨从不肯穿到不肯脱的转变感到奇怪，也跟着他一路走到了客厅。季晨坐在沙发上的样子，是真的像极了放在桌上的纸袋，连伸出手抓筷子都得先高举过头让袖子落下来，之后才能露出手。
　　不脱就不脱吧……何云起没再劝他，两人围在茶几边上解决了晚餐，也不知道是不是对关东煮里蒜蓉辣酱的辣度估量不当，这顿饭吃下来，季晨的脸都红透了。明明不能吃辣，非要往碗里拼命地放辣酱，何云起从冰箱冷冻室的冰格里掰出好几块冰，全都融进了奶茶杯子里，直到那一大杯都见了底，季晨被辣红的脸颊才算是缓了过来，也总算是把外套给脱了下来。
　　何云起收拾完桌上的残余，顺手就将落在沙发上的风衣捡了起来，打算挂回门边的衣架上去。季晨却突然从沙发上窜了起来，扯着风衣的袖子就要往回拉，这举动实在是让人费解，两人一时竟成了拔河的模样，僵持在沙发的两旁。
　　“怎么了？喜欢这个款给你买个合身的还不行吗，这件好歹也是我的啊。”这反常的举动让何云起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在了衣服上，弄脏了？还是弄坏了？他想抖开衣服仔细看看，而季晨却更加的紧张，飞快地往前窜了一步，将衣服往怀里搂。两人你来我往的僵持了老半天，终于因为一声轻巧的“啪嗒”而同时停止了动作。
　　什么东西从口袋里掉出来了？
　　何云起飞快地松了手，赶在季晨蹲下之前将地上的东西一把捞了起来，他可算是明白了这小朋友为什么这么在意风衣，甚至不肯脱下不肯归还。此刻躺在他手里的，是季晨下楼买晚餐时“顺路”带回来的小礼品。
　　小巧轻便、方方正正的塑料包装纸之内，藏着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避孕发明。
　　他不是“顺路”带回来一个，而是两个。
　　何云起笑得直不起腰来，而事情败露羞红了脸的季晨，更是直接把风衣甩在了沙发靠背上，蹦过来就要抢他手里的东西，两人围着沙发追打了好几圈，直到何云起担心季晨饭后跑的太快伤了身体，自己倒在沙发上让他扑过来抢走了套套才算作罢。
　　“哈哈哈……哎，你瞪我干什么。这是你自己买回来的，不是我。这么积极？我可还没说要干什么呢。”看着抢回了东西的季晨安分了下来，何云起使劲克制着笑意打趣道：“看不出来啊——”
　　“闭嘴！”季晨赶紧把那两小袋东西塞回了口袋里，红着脸就要从他身上爬起来。无奈何云起动作更快，早就已经收紧了手臂把人结结实实地圈在了怀里，无论季晨怎么扭头，他都一定要追过去，看着那心虚的眼睛调笑着：“你买的，让我闭嘴干嘛呀，买来对我负责的？”
　　“……姐姐说过，男人要承担责任。”躲不过，季晨只能板起了脸，一本正经地回答，说：“不……不是吗！”
　　这孩子突如其来的正经让何云起的心都漏了一拍，怀里的人明明还红着一张脸，这卡在小朋友和成年人之间的少年，偏偏就能让何云起一点办法都使不出来。他一把捞起了身上的豆芽菜，不顾他突然紧绷的脊背，扛起人就往一旁的躺椅上放。
　　唇齿接触，缠绵相依。这是季晨第一次体会带有侵略的深吻是什么模样。
　　耳边的声音突然带上了温柔的攻击性，他说：“是，怎么不是……把你那俩宝贝收好，咱们今晚用不着。”
　　※※※※※※※※※※※※※※※※※※※※
　　十六万字，四十三章，我的崽们终于想起来要谈恋爱了，我哭成泪人


第45章 初拥
　　光线不算昏暗，季晨却看不太清面前的东西。
　　他的眼里蒙了一层雾，把眼角都熏得微红，面前的人似乎比平时还高大了几分。何云起一手抓着季晨的手腕，另一只手将他的衬衫扣子飞快地解开，还没等他挣几下，那原本紧紧闭合的领口就被迅速地扯开，剥到了肩头。
　　“你……”季晨说不出话来，那人已经根本不会听他的话了，铺天盖地的吻从脸颊一路蔓延到脖颈，留下了一串鲜红的痕迹。
　　“我怎么了？”带着微喘的呼吸声就在耳边，温热的水汽把耳垂蒸得通红，掌控着全局的何先生已经露出了狼尾巴，他毫不犹豫地凑上去吮吻着小巧的耳垂，在那耳旁轻声道：“面对喜欢的人，还要克制多久才算够？”
　　不出所料的，季晨浑身一颤，缩在躺椅上垂下了头，他很慌，非常慌，心脏的胸膛中轰鸣着，掀起一阵阵的滔天巨浪。何云起看着被他卡在两臂之间的少年，露出了一个带着威胁的温柔的笑：“晨晨，看着我。”
　　季晨的脸已经红得如同被水蒸过，他努力平复着被一次次被打乱的呼吸，明明是你情我愿的，他却慌得像是偷吃糖被发现的孩子，无论如何都不敢抬起眼睛正视面前人的眼睛。
　　“看着我……”那温柔的声音再次响起，在他身上的不断游走的手指却丝毫没有停下，仅仅两句话的功夫，身上挂着的那件薄衫就已经被褪到了手肘，脖颈、锁骨、再到更往下的地方，全都是这人留下的痕迹，不少还带着淋漓的水痕。
　　脸皮薄的少年羞愤难当，鼓起了天大的勇气，才抬起眼睛来，对上了那人的视线。
　　“真乖。”这句带笑的夸奖，淹没在了两人痴缠的唇齿之间，细微的水声刺激着两人的神经，青涩的少年还没学会主动索吻，只能被扣在躺椅上吻到呼吸打结。掌握着主动权的大人选择见好就收，适时地留出了呼吸和调整的时间，好欣赏怀里人被吻到七荤八素的可爱模样。
　　“闭嘴……”即使呼吸都费劲，季晨还是涨红了脸咬牙切齿地顶了嘴，他太狼狈了，狼狈得只想把自己彻底隐藏起来，但他显然没明白自己的处境根本容不得他顶嘴。
　　下一秒，皮带搭扣被解开，发出了轻微的咔哒声。季晨纤细的腰线一览无余，何云起的手指驾轻就熟地往那平坦光滑的小腹上抚去，指尖与皮肤相触，少年就像是被摸了肚子的小猫一样，本能的要将身体弓成一团，可惜的是坏心眼的成年人，根本不可能让他如愿。
　　一手钳制住双腕，何云起几乎不费什么力，就让那纤细的手臂举过了头顶，不得不伸展开身体的小猫愤怒的亮出了爪子，又被面前强势的人吻到彻底瘫软在他的怀中。
　　那只手已经从小腹一路向下，轻易的解开了他的最后一层屏障，甚至带了几分迫不及待的，将那碍事的牛仔裤褪到了胯骨下。
　　“这是什么？”眼尖的何云起一眼就瞥见了，那纹在右胯白皙皮肤上的图案，妖异的黑色线条勾勒出一只抽象的动物，那东西带着翅膀，看起来却像龙，弯曲的尾巴正好盘在漂亮的胯骨之上，倒让它有了几分活灵活现的气势。
　　“别碰……唔！”来不及阻止，那温热的手指已经轻轻抚上了那只黑色的小动物，略微粗糙的指腹轻柔的揉弄着微凸的胯骨，让被握在掌中的人颤抖不已，季晨的脸烧得通红，他想开口制止这人的恶劣行径，可一开口便控制不住的要带上战栗的喘息与难以抑制的轻微呻吟。太狼狈了，太丢人了，太……
　　“晨晨的身上怎么还有这个呢，明明是个乖孩子才对呀？”何云起故作委屈的语调更是灼烧着少年的脸颊，季晨的眼里蒙着一层水雾，朦胧而明亮，像是倒映在河面的星星，可他还是硬着头皮，抵着难以抑制的喘息，轻声抗议着：“别……说话。”
　　“是谁这么坏，抢在我之前碰到了这里？”指腹微微用力，按压着富集敏感神经的腰胯，舌尖却带着温热的雄性气息，不断的侵略着怀中人的唇瓣。已经彻底没了反抗之力的小猫终于是耷拉下耳朵，收起了锋利的爪子，紧紧抓着主人的衣角艰难地调整着呼吸：“从小就有……是…家里人，画上去的……没有，没有别人……”
　　“真的没有别人？”面对难得服软的恋人，何云起的心也跟着融化了，可他偏偏就是个坏心眼，总想多逗逗着嘴硬的小孩。季晨不傻，却还是上了钩，瞪着微红的眼睛又一次顶了嘴：“……爱信不信。”
　　“信，怎么不信？晨晨说的我都信。”掠夺空气的深吻随着不安分的手一同袭来，那衬衫，那皮带，那被剥落到膝弯的牛仔裤，在一片混乱中被扔得满地都是，一贯温柔的人眼里藏不住掠夺的凶光，可他的语气却依旧轻缓：“夜还长，慢慢来。”
　　沾着润滑剂的手指温柔而不容商量的侵入，艰涩的**如临大敌地颤抖起来，季晨纤细的双腿紧绷着，他根本来不及制止，那脆弱的地方就被塞入了第二根手指，呼吸从一开始就没有顺畅过，到现在更是乱得说不出一句囫囵话来。
　　或者干脆什么都别说了才好！
　　他扭过头去，躲避着面前人持续不断的亲吻，额前的细发已经被汗水濡湿，那细微的疼痛牵扯着他的小腹，连带着浑身的肌肉都难以放松。何云起注意到了怀中人的不适，于是轻柔地吻着他的脸颊和唇瓣，轻声问道：“疼吗？”
　　“闭嘴……别，别说话……”疼痛正被另一种汹涌的感觉冲淡，那不可言说的细微电流，就像一根藤蔓，缠住了他的双腿，攀上了腿间敏感而隐秘的地方，然后用细细的枝条，一下下的撩拨着他敏感的尾椎。
　　随后，电流带来的酥麻窜过四肢百骸，他的脑袋难以抑制的后仰着，露出了汗涔涔的脖颈，和昏暗灯光下微微泛着光的锁骨、胸膛。
　　“找到地方了？”低沉而温柔的声音适时的响起，语气里的笑意简直要将羞怯的少年杀死在躺椅上。
　　“没有……没，闭嘴！你别说话！”每个囫囵字的尾音都在颤动，清澈的少年音都带上了变调的沙哑。何云起果然不说话了，他的第三根手指毫无阻滞的推了进来，正抵在刚才那窜出电流的按钮上，丝毫没打算征求主人的同意，便自作主张的按压揉捻起来。
　　“出去……！”季晨几乎是同时尖叫了出来，修长的小腿紧绷着，他想要并拢双腿，他想把卡在他腿间的人踢开，他想……
　　可抵在小腹上滚烫的、跳动着的东西不会同意这场未完成的盛宴。季晨不敢看，他完全不敢低下头看一看那东西，即使他的手已经被何云起半强迫的贴了上去，即使他已经触到了那凸起的青筋。
　　“什么出去？要出去一个，就得换一个进来了，晨晨是这个意思？”
　　“我……”
　　“那就如你所愿。”
　　微凉的手指果然抽了出去，取而代之的，是炙热如火的烙铁般的柱体。顶端一点一点的楔了进去，缓慢却坚定，没有丝毫商量和退却的余地。未经开拓的疆土迎来了它的第一场战役，季晨瞪大了微红的眼睛，眼里的水雾在一瞬间结成了雨，顺着眼角淌出了一道浅浅的水痕。
　　“疼吗？”即使到了这个剑拔弩张的时刻，何云起也在努力关注着季晨的每一点微小的变化，逼仄的**太过拥挤，灼热和湿润的包裹更是让他憋出了一身的汗。可他更怕伤了怀里来之不易的珍宝。他不得不停下了脚步，等一等步履蹒跚的青涩少年。
　　“别问我……”季晨抬起手臂遮住了脸，他在尽力逃避这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太丢人了，实在是太丢人了……他的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连带着被他卡在****的何云起也倒吸了一口气。
　　身上的人低喘了一声，无奈而又怜爱地拉开了他遮挡住眼睛的手臂，捧起脸颊轻轻的吻上了被咬出牙印的唇瓣：“不丢人，晨晨很棒。让我进去……好吗？”
　　虽是问句，却压根没打算等到答案，何云起搂住了不停喘息的人，慢慢地将已经被吞没顶端的火热柱体一点一点，却毫无保留地推了进去。
　　怀中的人显然是承受不住了，一口咬在了他的肩膀上，略微麻痒的痛感比难以自抑的喘息更让人情动，已经无法再忍的他，紧紧地搂住了季晨不算宽阔的颈背，将手指插入他被濡湿的头发中，伴着黏着的水声动作起来。
　　季晨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在一片混乱中搂住了他的脖子，又是怎么颤抖着将****了他的腰背，那夜里的无数个吻，都化成了飞溅的汗水，难以自控的呜咽，以及颤抖着喘息着迈向巅峰后的白光一闪。
　　好在温柔而蛮横的主导者没有让他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晨晨？还好吗？有没有不舒服？”
　　季晨恍惚的意识在一声声呼唤里渐渐复苏，什么东西正从他的腿间被抽出，带着滑腻的触感，他的腿根已是湿淋淋一片。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少年立刻涨红了脸，抬起没什么力气的双臂挡住了眼睛，一副被抓现行的模样，有气无力地用微微沙哑的声音喊道：“闭嘴……闭嘴！别看我……！”
　　“好好好，不看……我闭上眼睛了，你给我指指路，我带你去浴室洗一洗。”得了便宜的何先生不得不乖乖认怂，他将已经羞得快把自己埋到地里的少年搂入怀里，轻吻着他汗湿的额头：“明天我把卡都给你，你点奶茶，要多少有多少，好不好？”
　　“你别说话……”
　　“哎哎，我这就闭嘴，一个字都没了，真的。”
　　室外的寒风呼呼地刮着，季晨总算熬过了漫长而难堪的清理过程，疲惫不堪的他不愿再回忆那些东西淌出来的模样，羞红了脸颊的少年，一挨着枕头就立刻睡了过去。乖顺服帖的模样，像极了一只慵懒贪睡的小猫。
　　何云起收拾了客厅，回到了屋里，小夜灯温馨的暖光，正好映在了季晨的小巧的鼻尖上，他笑了笑，轻手轻脚的凑了过去，吻了吻他光洁的额头。
　　希望今夜能有好梦一场。
　　※※※※※※※※※※※※※※※※※※※※
　　驾驶员尝试上路，如果被卡请移步@虚骨榨橙汁 以及群内停车场765730525


第46章 旖旎
　　季晨这一觉睡得格外安稳。
　　何云起第三次试图叫醒他，无果，之前他俩也不是没有同床共枕过，只是每次季晨都起得很早，从来不会有拖泥带水的赖床行为，更不可能叫都叫不醒。何云起担心自己昨夜的举动是不是又让他消耗了灵力，赶紧钻进被子里搂着光溜溜的少年贴住额头探了探温度，还好一切正常。
　　原来季晨会赖床。何云起心想，他和其它同龄人真的没什么不一样。
　　床头的手机震得厉害，前一秒还睡得昏天黑地的季晨，下一秒就立刻睁开了眼睛，挣扎着把手机摸到耳边，才发现那不是电话而是自己订下的闹铃，他半睁着的眼睛立刻重新闭上，随手一划关了闹铃，继续贴着身旁的人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晨晨？起床了，再睡下去就吃不上早餐了。”
　　“耍赖没用啊，你在学校就是这个作息？”
　　“昨天明明九点不到就睡了，都快睡出一轮了，起床了。”
　　“……江清远给你打电话了。”
　　不管怎么哄都没任何反应的季晨，一听到江清远三个字几乎跳了起来，紧闭的眼睛立刻撑开了，赶忙在被子里翻找手机，也不管是不是真的有电话来了，抠开手机后盖就要拔电池。何云起哭笑不得的将半梦半醒的季晨搂进了怀里，一叠声地安抚着：“好好好，没有江清远，没有江清远。我是说咱该起床了……我菜都买回来了，就算是周末，早餐还是得吃吧？”
　　一听没有江清远，季晨的危机状态瞬间解除，他立刻松开了紧攥着手机的手，再次陷入睡眠状态。何云起是不明白他这技能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左思右想无果，只能从被子里挪了出来，把给他买好的睡衣从衣柜里翻了出来，二话不说就掀了他的被子。
　　阳光正透过窗帘洒进来，将季晨光洁的双腿照得发白，昨夜一晃而过的扎眼的纹身又一次映入了何云起的眼睛。那位置实在是太凑巧，正卡在平时穿低腰裤都看不见的地方，可稍稍拉下几分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黑色的抽象图案，像龙一样，却长着翅膀的动物。何云起一时没想起这是个什么动物，但这样一个奇异的纹身，与季晨的气质完全不符，确实不太像是他自己去纹的东西。
　　也不知是因为被子被掀了有凉意，还是因为一掀被子就被看了个精光，季晨的反应竟然比听到江清远来电话时还要强烈，他立刻挣扎着爬了起来，扯回被子裹在了自己一丝不挂的身上，只露了个睡得头发乱糟糟的脑袋，撑着惺忪的睡眼，一脸不悦地看着面前的大混蛋。
　　“醒了？”何云起总算是看到了他略微清醒的一面，可两人关系进了一步后，他这脸皮也急剧增厚起来。他摆出了一副刚才没看够的样子，又把手往被子角伸去，“羞什么，咱俩都啥关系了，让我再看看。”
　　“不准！”季晨一个翻身把自己裹成了粽子，连一点缝隙都没给何云起留下，可他这算盘还是没打过成了精的何云起，趁他给自己裹上了，何云起二话没说连着被子往怀里一搂，扛着这只大花卷就往洗手间去。
　　就这么半哄半胁迫地，季晨总算是完成了刷牙洗脸的日常工作，并在再三抗议下得到了自己穿衣服的独处机会。
　　可刚一走出浴室，季晨就被守在门外的何云起逮了个正着，为了彻底断绝他睡回笼觉的念想，何云起又是一把将他捞了起来，一路抱到了饭桌前，往他嘴里塞了一筷子面条，看着他自己动手吃上早餐了才算完。
　　季晨的懒觉计划彻底破碎了，他没想过一向克制温柔的人跨过了这条线之后居然变了个样，虽然依旧温柔，可克制两个字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一顿早餐，季晨被逼着吃了一整碗牛肉面，一个荷包蛋，一杯牛奶，连杯子底剩下的残余都被要求喝得一干二净。离吃撑只一步之遥的他慢吞吞地挪到了沙发上，从背包的夹层里取出了他的“前辈”，小心翼翼地将它安放在桌上，还煞有介事的拆了一包牛奶倒入杯中，给这手串供上。
　　收拾完餐具的何云起一回来就看到这一幕，他好奇地凑到了杯子旁边，看了看一动不动的手串，疑惑道：“你的前辈今天这么安静？”
　　“是啊，我的前辈能睡懒觉，我不能。”季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可语气里的哀怨和不满却藏都藏不住。
　　“你的前辈没有我照顾着，你有啊。”何云起说这话的时候脸都不带红一下，那盈满了笑意的脸都带上了几分偷腥的狡黠。季晨被他堵得语塞，也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刚打算往旁边挪一步给他腾个位置，就被一旁的人一把按倒在沙发上。
　　“你别动我！”季晨如临大敌，立刻向后挪了一大截。怎知这情形在何云起的眼中，已经自动替换成了一只被迫翻过肚皮来的小猫，正炸起浑身的绒毛，张牙舞爪龇牙咧嘴的示威场景。尽管很想再做些什么逗逗他，可顾及着他的感受最终还是选择作罢，只低下头轻声解释着：“又不干什么，想看看你的纹身而已。”
　　“……”季晨的警惕弱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漫上耳廓的红，他似是不情愿，却还是缓缓展开了身体，偏过头去不再看着何云起，嘟囔着：“别碰……”
　　室内暖气充足，所以即使露出了腰胯也不至于着凉。这是何云起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端详那条盘在季晨右侧胯骨上的动物。
　　这纹身看起来确实是有些年头了，还没有褪色，但边缘的墨色已经晕开了浅浅一圈痕迹。瘦削的身形让骨骼的轮廓更为突出，所以那卷曲的尾巴看起来倒有了几分活灵活现的意思来。
　　虽然季晨说了别碰，但何云起还是轻轻摸了摸那灰黑的图案，犹豫了一会，问：“弄这个是不是很疼？”
　　季晨并没有想到他会问这么一个问题，但这东西确实是自己有记忆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他只能摇了摇头，老实回答：“我不知道，从小就有。叔叔跟我说是爸妈留给我的护身符，平时没什么事就别露出来跟人家看……不过纹身的过程应该还是会疼的吧，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何云起不忍猜测这几个字背后的苦涩，一个从小就没见过父母的孩子，连这么一个有关疼痛的记忆都没留下，在一路成长的过程中，也只能靠这么一个抽象的图案来感知与血亲之间微弱的联系，这种不明不白的钝痛真的比刺痛更好受吗？
　　可他什么也没说，这类话题最好永远也不要有机会提起。
　　何云起掩饰自己的情绪总是快得很，他那嘴一刻不停地就往奇怪的地方拐去，突发奇想地提议道：“要不哪天我也去纹一个吧，纹个跟你一样的，显得咱俩多般配啊！你这个在右边，我就在左边，咱们男左女右……”
　　“谁跟你男左女右！我也是男的！”季晨被他一句话逗得笑了出来，抓过沙发上的抱枕低着他的胸口就要往外推，两人打闹了一阵，又逐渐抱在了一起。
　　季晨喜欢何云起，他的情绪能被绷在脸上，却无法被锁在眼睛里。
　　从五年前的懵懵懂懂，到这五年里的追随找寻，他其实比谁都明白自己的心情。此刻他正老实抱着那造型可爱的卡通抱枕，被何云起卡在双臂之间。他的心躲不过这人的眼睛，南师大心理学专业优秀毕业生，从来都不是好糊弄的角色。
　　季晨也不打算糊弄，他自认为十分诚恳。
　　于是耳鬓厮磨中，他再一次被温暖的怀抱收紧，季晨此生为止所有需要张大手臂送出的拥抱，全都给了何云起。六岁的差距会不会让自己显得太幼稚了……季晨不止一次这么想着，可每当他对自己的生涩感到不安时，何云起总会用更温暖更紧实的拥抱融化他所有的顾虑。
　　这个随时可以攀上高山的人，仍愿意留在他身边牵起他的手陪他散步。
　　“想什么呢，眼睛里的星星都要跑出来了。”何云起抬手轻轻揉乱季晨的额发，弯**去衔住了那红润的微启的唇。季晨没有反抗，也没有闪躲，他正在努力适应这样的亲吻，至少目前他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勇气，但已经比前一天要好得太多了。
　　屋内的空气都旖旎起来，何云起将躺倒在沙发上的人搂了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腿上，碍事的抱枕也被孤零零地扔到了一边，胸膛之下的两颗心紧贴着，仿佛能感觉到彼此的情动与悸颤。
　　一切都正好。
　　身后却煞风景的突然传来了玻璃杯轻轻挪动的声音。
　　像是在梦中被惊醒一般，季晨突然就从何云起的腿上跳了下来，不由分说地踉跄着朝洗手间奔去，只给他留了个“要去洗把脸”的借口，就溜得无影无踪。而打扰这一场风花雪月的罪魁祸首，正是身后茶几上坐着享受那杯牛奶的季晨的前辈。
　　半透明的灵体显然刚醒来，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甚至没注意到其实何云起不用将手串戴在手上也能看见他。
　　何先生的脸彻底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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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学校的事情好多……


第47章 黑曜石
　　“你这前辈到底是个什么物种……”
　　玻璃杯里的牛奶看起来没什么变化，可凑近一闻就会发觉，那奶香味已经彻底消失了。
　　原来所有祭祀给亡灵的食物都是这么被消耗掉的。何云起可算是解决了困扰多年的一个难题。而此时，这个硕大无比的电灯泡又回到了他栖身的黑曜石手串中，似乎前阵子与他们在鬼楼里同生死共患难的不是他似的。
　　“他……就是这样，有时候恍恍惚惚的，可能是死的时候缺了魂魄。”季晨显然也捉不透这位前辈的轨迹，将手串小心地收到了袋子里，重新放回了背包之中，“这样他就不会出来了。”
　　“既然死了，为什么没能往生呢？”此时的他对这位奇特的前辈有了些好奇，“我可以知道这位前辈的名字吗？”
　　“宁安。”说到这个，季晨脸上的表情逐渐疑惑起来，他像是在回答何云起的问题，但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其实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为什么呢，死去的人，又没有怨气，有什么理由在这个世上徘徊这么久……”
　　何云起没有打断季晨的话，他一向都很擅长倾听。
　　季晨刚成为渡灵者的那段时间里，只有姐姐能带着他一同完成任务。因为季晨怕生，对陌生人过于冷淡和疏离，也让他一直都没有机会接触到江清远之外的其它渡灵者。别看江清远和季晨不太对付，他在爱屋及乌这一点上是一点也不含糊的，将梁采薇确定为自己的心尖子之后，他就自动将自己定位成了季晨的监护人之一，连一点心理建设的时间都没留给生人勿近的季晨。
　　这大概也是他们越来越不对付的原因。
　　而当时梁采薇的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每天公司家里跑，忙得脚都沾不着地，更谈不上带着季晨出任务了。这个自小就懂事的弟弟自然是不会再给姐姐找麻烦，即使是硬着头皮，他也要努力学会与人合作，而非常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位非常温柔的前辈，宁安。
　　宁安像他的名字一样，虽然个子高大，看起来不好招惹，可性子里是个极其温和的人，甚至可以说是有点胆小。虽然渡灵者大多单打独斗，但新人总归还是需要提携和照顾的，在梁采薇工作繁忙的时间里，宁安就承担起了带带这位小后辈的重担。
　　初次见面时季晨局促极了，一度连打招呼都费劲，换了别的前辈，大概会认为这位后辈不懂规矩，不懂事。然而宁安却完全不在乎，做了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后，就将季晨保护了起来，给他细心地讲解各类怨灵的处理方法，替他挡掉从一旁偷偷突袭的各种灵体……
　　那时的季晨身边还没有何云起，他觉得，好像前辈也不全是江清远那样的烦人模样，这位前辈就很好。季晨不爱说话，宁安也不强求；季晨追起怨灵来不要命，宁安就一遍遍耐心细致地劝诫他这样危险，下次注意……宁安很温柔也很细心，对季晨的关心不是爱屋及乌，而是一种成鸟对雏鸟的关爱。
　　这话虽说不太合适，但季晨竟然从这位身形高大体格健壮的前辈身上看到了一丝母性的光辉。
　　铁汉柔情四个字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可这位前辈却在季晨已经可以独当一面时突然消失了。
　　就是突然的消失了，没有任何征兆。电话、短信、社交媒体，或者是工作场合里，季晨都再也没见过这位前辈。季晨不知道他去了哪里，问姐姐，问叔叔，甚至是硬着头皮去问了江清远，都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答案。
　　大家也都才如梦初醒地反应过来，对啊，宁安人呢？
　　何云起一点也不奇怪季晨的执着。他的晨晨，是一个能将五年前不经意的温暖记挂至今的人，他从小在缺失爱的环境里长大，直到青春期才真正拥有了家人，对每一个帮过他、救过他、惦记过他的人，他都记得格外清晰。
　　正是因为来之不易，所以才格外的珍惜。
　　可是当季晨再次见到这位宁安前辈时，他已经成了灰白的、透明的模样。
　　他记得太清楚了。那个春末夏初的深夜里，季晨偷偷溜出宿舍跑单子，按着惯例翻墙进了小巷里。一番厮杀后，他终于送走了在城区里为非作歹还不肯悔改被超度的怨灵。而巷子深处的角落里，还蜷缩着一只瑟瑟发抖的幽灵。
　　刚才的怨灵大概是想要欺负它。季晨这么想着，趁着灵力还有剩余，他不疾不徐地踱步走向那弱小的灵体，轻声询问：“我送你走吧？”
　　“不行……”灵体闻言抬起了头，正对上了季晨写满震惊的眼睛。那高大的身形缩成了一团，看起来十分格格不入，可季晨记得，他记得那双永远平静温柔的眼睛，这是宁安的灵体。
　　季晨立刻奔到了他的面前，在灵体盘踞的土堆上拼了命的翻找，直到双手沾满了脏兮兮的土星子，他才总算挖出了一串黑曜石的手串，土气得很，但他记得那是宁安戴在手上的东西，那是他用于超度的首饰。
　　“前辈，谁干的，你告诉我……”季晨询问的声音几乎哽咽，他不能明白这是为什么，好好的人为什么突然消失了，为什么只剩手串和灵体，是谁将他变成了现在的模样，是谁害了他？这一连串的问题竟不知从何问起。
　　宁安的灵体受损了，他只是呆滞地看着眼前的后辈，这是他一手带大的，现在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的后辈，而他已经不记得了。
　　他甚至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自己的死因，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曾经强大而温柔的壁垒，此刻只能蜷缩在阴暗狭窄的角落里，被一个微不足道的怨灵欺负得毫无还手之力。
　　“前辈……”手里的黑曜石冷得刺骨，即使是在春末初夏的晚风里，季晨也觉得一身的汗被吹了个透心凉，他咬了咬牙，将眼前的灵体收入了宁安最后的遗物里。只要还与人世间有一丝的联系，季晨就一定要让他记起来，记住自己的名字，完成未了的心愿，然后干干净净地离开。
　　“所以……这个手串就跟着你直到现在？”何云起想起了那手串戴在自己手上时传出的声音，这位前辈的语气和腔调，似乎不像季晨说的那样温柔，但是胆小是真的胆小，他已经切身体会到了。
　　“嗯，养了两年，灵体已经逐渐修复了，现在能差遣他出来干点小事，可是还是差点，总觉得他……有点傻。”季晨苦恼地挠了挠头发，把玻璃杯里的牛奶用来浇了花，“吃是挺能吃，他吃过喝过的东西就没有任何味道了，没办法再次食用的。”
　　“那他吃点鱼能不能补补脑子？”何云起突发奇想提议道。
　　“……”季晨倒是完全没想过这个问题，经何云起这么一提醒，他倒是突然醒悟了过来，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连着眼睛都一同亮了起来，“你不是有个……有个朋友，是医生吗？有没有能补脑子的中药，开点熬了让宁安前辈试试看吧？”
　　何云起只是想这么逗逗季晨让他别太难过，可没想到这孩子就这么当真了，这要是让老于知道他得开药给鬼吃，他铁定要把自己这倒霉催的发小用银针扎死在医馆里。
　　可面对季晨那充满期待的眼神，何云起是真的不好承认刚才是在逗他玩。斟酌再三，何先生轻轻拉过了季晨的手，认真地解释道：“那个……毕竟人鬼殊途，咱们吃吃鱼就算了，真开药可是要把脉的，老于一个普通人，他看不见摸不到，怎么把脉是吧……”
　　“这样……”季晨脸上的沮丧掩盖不住，他垂下眼，然后打开手机认真开始查找什么鱼最补脑子，还没翻两下呢，手机就被一旁的何云起给没收了，那人故意找茬似的往他身上凑了几分，皱眉道：“老惦记着前辈，我呢？刚才咱俩……可是被你的好前辈打扰了，这会不得再续前缘？”
　　“……什么再续前缘，没有，我得收拾收拾了，晚上还有考试呢。”季晨想岔开话题，而何云起却没给他这个机会，一番动手动脚后，试图逃脱的小朋友再一次被搂在了怀里，也不知道何云起对坐大腿有着怎样的执念，总之季晨是又被按在了他的腿上。不过这次何云起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而是捧着季晨的脸颊浅浅地吻了吻额头，又不甘心这么放开似的啃了一口唇瓣，贴耳道：“晚上要考试，这次就放过你了。”
　　“唔……”季晨轻轻点了点头。
　　“下次再把前辈胡乱放出来当电灯泡，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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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事情特别多，真的要缘更了，各位慢等吧


第48章 日常
　　季晨放寒假了。
　　何云起毕业多年，早就没了寒假这回事，可季晨不一样，他多得是时间，正式升级为“老板娘”的他更是一有时间就扎在咨询室里。
　　越到年关，何云起的事就越发多了起来，大概是年末症候群爆发的时间到了，每天他都有忙不完的咨询预约需要接待，每单之间也不过是二十多分钟的间隔，往往是季晨在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总算盼到他钻出了咨询室，凑在一起还没说两句话呢，下一个咨询者就过来了。
　　季晨就只能这么看着何云起陀螺似的转悠，直到下班了才总算能正儿八经地见上一面。
　　刚一从咨询室出来，何云起就将手里的咨询档案扔到了前台的艾莎跟前，看着厚厚一沓资料，艾莎的眼镜都差点被惊出一条裂缝，她忙不迭地站起身，接过了老板递来的东西，然而还没等她说句辛苦了，她的老板就已经越过了前台，径直走向了休息区，冲还塞着耳机的季晨奔了过去，二话不说把自己往那瘦削的胸膛里一塞，一副充电中勿扰的模样。
　　然后季晨的脸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
　　艾莎是个聪明人，她立刻坐回到椅子上，埋头整理资料，不该看的东西她半点都没看见，就算看见了也能从眼睛里拔出来！要不是季晨脸皮薄，实在扛不住了将他从怀里推了出来，他恐怕能在就这么搂着他的小朋友直到艾莎都下班走人。
　　“坐着大门边你也不嫌冷。”从恋人的怀抱里恢复了些精神，何云起立刻扯下了挂在一旁衣架上的围巾，那是他上街时发现的长款，过裆的那种。也不管季晨说冷还是不冷，他二话不说就将那长而柔软的羊绒围巾围到了季晨的脖子上，并非常幼稚地把余下的部分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原来那天死活要买这么长的围巾是为了这个……季晨看着一把年纪了还沉迷偶像剧情节的何云起，满脸都是无奈。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得很早。下班时间到，艾莎就打了卡离开了。
　　为错开下班的高峰，两人决定再蹉跎个半小时。他们关了外层的玻璃门，重新回到了咨询室里，暖气开得正足。季晨在门口的椅子上窝了一下午，现在可终于能到沙发上舒展一下了。趁着何云起去给他泡茶的空档，他一蹬鞋子就躺在了沙发上，顺手扯了一边的玩偶往怀里一抱，这姿势，简直就是“宅”这个字的具象体现。
　　何云起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毛绒玩具从他怀里扯了出来，把自己给塞了进去，窄窄的沙发上根本躺不下两个人，又免不了是一番打闹，最终，占山为王的季晨把何云起给按到了沙发上，夺回了自己被抢走的玩偶。
　　“幼稚。”季晨哼了一声。
　　何云起输人不输阵，被坐着腿呢还非要激季晨两句，笑道：“跟小朋友谈恋爱是得幼稚点，不然不是有代沟了吗。”
　　“我哪有你这么幼稚。”季晨往一边挪了些位置，让何云起能从沙发上坐起来。他自觉地端起了桌上他惯用的杯子，抿了一口热茶，“快过年了，你什么时候休息？反正自己当自己的老板，多休两天也不要紧吧。”
　　“多休两天少赚的钱你补贴我啊？没钱上哪养你去。”得了自由的何云起立刻粘了过来，就着季晨手里的杯子喝了一口，“这么惦记着过年，打算跟我回家？”
　　何云起本以为季晨会直接反驳，没想到他居然沉默了。或许还是可行的，要不要试着带季晨回家去看看？反正同城，相隔也不算远，从小到大何云起就没在柜子里待过，这么多年爹妈都已经没啥反应了，如果可以的话……
　　“还是……不要了。”季晨的回应适时地打断了何云起的浮想联翩，少年那端着杯子的手又攥紧了几分，像是要从装着热茶的瓷杯中攫取温度，“我又不好，而且要见面的话……不是要爸爸妈妈一起的吗，我又没有……还是不要了。”
　　何云起没想到他居然会因此而陷入焦虑，赶紧接过了他手中的杯子，将面前的人搂入了怀中，语气诚恳而语调轻松，说：“你哪不好，你世界第一好。我说回家过个年，是让你去拜年的，又不是谈婚论嫁……你这么早就准备好嫁给我了？那咱要不要先去把婚纱照拍了，我给你挑个好看的大蓬裙子，再找朵大红花给你别上，好不好？”
　　“不穿！”季晨阴郁的情绪突然就被何云起的作死发言一扫而光，“要穿也是你穿！我再给你找点绿叶别在耳朵上，让你出门丢人去……”
　　何云起立马接话道：“你肯嫁给我我还怕什么穿裙子啊，老板赶紧给我来三条！”
　　季晨算是彻底败了，憋不住一撇嘴笑了出来，终于是将一闪而过的阴霾挥得干干净净。
　　何云起趁胜追击，将人搂在怀里打起了算盘：“你看，大年三十你肯定是来不了，那初一初二好歹来拜个年吧，你来我家拜年，我也去给你姐姐和叔叔拜个年，咱先别管其他的，红包是不是得拿一份？我爸妈看我都看腻了，能看个新鲜的，又比我懂事，他们铁定高兴得很，说不定能给你包个大红包呢。”
　　季晨说：“要是叔叔阿姨不给我红包呢，我是不是白跑一趟了？”
　　“那我给，那三条裙子我全买红的，我把我自己包起来给你。”见怀里的人终于能重新跟他说笑，何云起的心才算彻底放了下来，他凑近了白嫩的脖颈浅浅吻了一记，留下了淡淡的红痕。季晨的脖子往下再几分，那藏在衣领之下的锁骨上已经布满了他印下的痕迹。
　　这猝不及防地亲吻让季晨颤了一下，他赶紧摸了摸还带着湿意的吻痕，拿起手机看了半晌，才连羞带怒地瞪了罪魁祸首一眼，道：“干嘛啊……”
　　“督促你围上围巾。”草莓种植大户何先生笑嘻嘻地将自己那超长的围巾掏了出来，重新围在了两人脖子上，牵上那小一圈的手，收拾了东西便往外走去，“你要是着凉了，艾莎的零食就没人吃了，到时候她胖了可得怪你。”
　　※※※※※※※※※※※※※※※※※※※※
　　小甜饼吃一口


第49章 镜（1）
　　季晨从十二岁往后的每个春节都有了家人的陪伴，虽然家里人不多，但好歹有了一个温暖的团圆氛围。梁采薇的父亲梁樨是个温和的人，和她一样和蔼可亲，从将季晨带回家的那年开始，就一直将这孩子当作自己的亲骨肉对待，从来没有半点偏心。
　　年三十的夜里，一家人忙碌了老半天才算摆全了一整桌的菜，这场年夜饭也算是热热闹闹的开席了。餐桌上季晨好几次想蹭梁爸爸的酒喝，无一例外的都被瞪了回来。最后梁樨实在是拗不过他，给他往饮料里掺了那么小半杯，一板脸道：“小孩子家家喝什么酒，不学好。”
　　这奇怪的性子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如果一定要想一个的话，那大概就是倔，还有那么点叛逆。不能吃辣的舌头非要吃辣，酒量奇差的肠胃非要喝酒，似乎这些不能做到的事只要磨练磨练都能被锻炼出来。
　　要不是季晨十五岁那年偷啤酒喝，结果自己醉得七荤八素不省人事把梁家父女俩吓得够呛，梁樨是确实没打算对他实行禁酒令的，然而你要是不拦着他，他就能硬着头皮折腾自己，最后实在没了办法，不到过年过节，梁家连一滴长得像酒的液体都找不着。
　　得了便宜的季晨老实了，摆出个乖巧的笑容，将掺了料的杯子举了起来。三只玻璃杯相撞，一家三口的又平安地度过了一年。
　　年夜饭后，两个小辈主动承担起了收拾整理的工作，让掌勺的大厨到客厅看着电视休息休息。季晨套着大大的胶皮手套，就着热水将洗洁精打出泡沫，细细的擦洗着锅碗瓢盆。束起长卷发的梁采薇穿着围裙绕进了厨房，探头看了一眼已经跷上二郎腿喝茶的梁樨，悄悄挪到了季晨的身边，笑意深深，说：“晨晨啊……”
　　“……啊？”这语气一出来，季晨在暖气房里都快冒出一后脑勺的冷汗，他赶紧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转过头看着笑眯眯的姐姐，“怎么了？”
　　梁采薇的眼睛很漂亮，明亮深邃，笑起来如同弯月。而现在，这轮弯月正发着光，照得季晨心虚。倚着玻璃门的姐姐冲他挑了挑眉，缓缓抬起手，指了指自己耳垂往下两三寸的地方：“这是……被哪家的大蚊子咬了呀？”
　　一听这话，季晨的耳根都红了，他赶紧脱出一只手来扯了扯自己那毛衣的领子，无奈这根本不是高领毛衣，再怎么拉也挡不住脖子上的痕迹。这举动入了梁采薇的眼，更是给她的笑添了两把柴：“噢……是不是晨晨从小就喜欢的那个……”
　　“姐——！”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我来帮你洗碗，别紧张……姐姐过来人，咱们晨晨长大啦，有心事啦，再也不是那个把暗恋对象的名字写满一草稿纸的小朋友了——”
　　“姐姐——！！！”眼看着季晨整张脸都红了，却因为怕被客厅里的叔叔听见，不得不压低了自己的声音，那焦急的语气里都带上恳求的意味了。
　　梁采薇终于是放过了他，也戴上了胶手套，站在洗碗池边帮忙收拾，询问着：“你一会还不出去玩？十二点前回来守个岁就是了。”
　　“年三十出去谁跟我玩啊……”季晨把洗干净的锅放回灶台上，低头嘟囔着。
　　“你的蚊子呀。”
　　“……”
　　一个小时后，季晨还是把他的“蚊子”从家里拖了出来。
　　大年三十的夜，细小的雪花纷然落下，正落在他手机的屏幕上，飞快地融成了小水珠。当他将水渍擦去时，熟悉的脚步声已经踏着积雪来到了他的身边。
　　何云起二话没说，扯着围巾就往那脖子上围，并趁着围围巾的功夫亲了一口少年被北风吹得发冷的额头。
　　何云起说：“我可是跟我家里人说了我是出来谈恋爱，俩老人家才肯放我出门的。”
　　季晨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被姐姐逼着出来“谈恋爱”的，只能顺着他的话点了点头，奇差无比的酒量，还是没能扛住那小半杯掺在饮料里的酒，虽然没醉，但他的脸上确实爬上了两块鲜艳的酡红。
　　何云起还担心季晨这是喝多了走不动路，提出了建议要背他一程，没想到季晨被他这话一激，居然沿着人行道上的盲道最中间的那条缝直直地走了近五百米，直到何云起点头承认他确实没喝醉才肯作罢。
　　空荡荡的大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两人在全年无休的快餐店里买了热饮，一出门就见着街边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老人的面前是一张纺织袋拆开铺成的塑料布，上面放着一些已经不怎么时兴的彩绳编织的小玩意，也不知道是他自己做的，还是上哪批发来的。
　　纷纷扬扬地雪花落在了他的身上，与白发混为了一体。两人同时牵起了对方的手，冲着那摊子奔了过去。季晨蹲**来，把手里还没喝的热饮递给了缩成一团的老人，点了点摊子上的小玩意，询问道：“这些，一共多少钱？”
　　老人家也没想到都这个点了还会有生意上门，被季晨塞在手里的杯子还冒着热气，一时不知所措，过了好一会才哆嗦着开了口：“小挂件而已，三块钱一个，都是自己做的，你……你全要啊？那我给你算便宜点……”
　　“不用，该多少钱就多少钱。”一旁的何云起也跟着蹲下来，看老人双手冻得发红，大概也是冻得僵**不好收拾，便主动替他将摊子上的小商品，算着价钱。老人手上有皴裂的痕迹，他捧着热饮不停地点头致谢：“谢谢你们哪……就差这点了，我想着卖完再走……”
　　“三十个整，算一百吧。”季晨点清了数量，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却意识到了什么，抬头看了身边的何云起一眼，略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你带现金了吗……”
　　这问题一出，何云起也懵了，这年头出门带现金的人可是不多了，手机里支付软件一扫，买东西别提多方便……但这老人家显然是不会用手机，也没有手机，把人家的东西给包了，现在却掏不出钱来，岂不是让人空欢喜了一场？
　　“晨晨你在这等等我，我去那边的店里看看能不能换……”
　　“拿着吧。”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与声音一起出现的，还有一张崭新的红色钞票。老人抬起了头，看着突然出现的第三人，也不确定这三位到底是不是一起的，这钱究竟该不该接。
　　陌生人见老人不动，也跟着两人一起蹲在了摊子面前，将钱塞到了老人的手里，笑道：“拿着吧，老人家，我们是一起的，这些我们买了，你快回去过年。”
　　“哎……好，好，谢谢，谢谢三位好心人！”老人皱巴巴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颤抖着将钱塞进了怀里，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冲着三人不停地鞠躬，好一通感谢之后才收拾了摊子颤悠悠地离开了。
　　季晨抱着这一包小东西起了身，冲着陌生人点点头表示了感谢，道：“你要么？你不要的话，我把钱给你吧。”
　　出乎意料的是，眼前的陌生人并没有答话，也没有接过他手里的塑料袋，而是站在他的面前，定定地看了他许久。面前的人很高大，约摸三十五六岁的模样，一身黑色的风衣将修长的身形裹得严严实实，而那双眼睛却是明亮的，目光灼灼，视线牢牢地锁在了季晨的脸上。
　　“……”季晨被看得不太舒服，他一向不太擅长与生人打交道，更别说被人这么盯着。双腿比大脑的反应更快，已经自己向后退了两步，与那人拉开了些距离。何云起也感觉到了这人的不对劲，他立刻向前迈了小半步，将季晨拉到自己身后，脸上浮现出一个标准化的笑容：“这位先生？”
　　“啊。”这人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礼，神色柔和下来，却没有接过那一小袋东西，“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在意的。我看这位小朋友似乎很喜欢，就当我送给你的吧。”
　　“我不是小朋友。”季晨的语气恢复了面对生人时的冷淡，他的后半句卡在心里没有说出口：就算是，“小朋友”这个称谓也不是谁都能叫的。
　　从小到大，季晨都是这个样子。陌生的同学他不愿接触，所以身旁才总是没什么朋友，直到读了大学，宿舍里恰好住着一群活泼开朗的自来熟，他才总算有了能帮忙带个饭的朋友。
　　一上来就碰了钉子，陌生人有些惊讶，不过这惊讶只在他眼里驻留了片刻，便立刻转化成了友好的笑容，他摘下了带着的棕色手套，冲着季晨伸出了手：“刚才实在不好意思，因为你……有些眼熟，认错了。不过，咱们也算一起学过雷锋的交情了吧，认识一下？”
　　“……”季晨并不想认识陌生人，更不想跟他握手。挡在他身前的何云起什么都没说，迅速上前一步握住了那人的手，十分礼貌地上下摇动了一记，说：“好啊，认识一下吧，怎么称呼？”
　　陌生人并不在意，他年纪不算轻了，一笑起来，眼角眉梢里都是岁月的痕迹。他握了一下何云起的手，视线却从没离开过季晨的脸：“颜培，颜色的颜，培养的培。”
　　“好的，颜先生。这是我的名片。”何云起掏名片的动作利落而熟练，从打开钱夹到摸出纸片再到递进手中一气呵成。原以为气氛还会僵持一阵，但颜培什么也没多说，他笑眯眯地接过了名片，借着路边的灯光看了一眼，冲着两人点了点头，道了别后便转身离开了。
　　陌生人的离去让季晨紧绷的神经逐渐放松了下来。
　　街道上没了摆摊的老人，就只剩下了伫立的路灯，暖色的灯光拉长了两人的影子，也映黄了下落的雪花。何云起牵起季晨的手塞进了兜里，表情恢复了宠溺的柔和：“行了，打发走了。雪这么大，你手都凉了，咱们别压马路了，找个暖和点的地方好吗？”
　　“就在前面了，陪我去。”季晨似乎有所准备，尽管脑袋上的雪花已经能堆个小雪人，他还是一定要拉着何云起往前走。脸颊上两块红扑扑的痕记，加上他渴求的目光，直看得何云起心软，只能被他拉着一路前行。
　　远处的灯火影影绰绰，穿插在雪花的缝隙里更加模糊，何云起随着季晨走了好一段，终于看见了粼粼的水光，那是到河边了吧？两人的脚印成了这新雪地上唯一的痕迹。何云起打趣道：“晨晨，大冬天的带我来河边，你这是要年三十的冬泳啊？”
　　季晨没答话，他撒开了紧紧牵着的手，到河边的一处大石头后面摸索了一阵，不过一会就钻了出来，他手里还拿着一大把点燃的焰火棒，三步并两步地窜到了何云起跟前。银光闪烁间，何云起看清了季晨的笑脸，那脸颊红扑扑的人将手里的焰火分了他一半，说：“我想跟你……放烟花，每年都放烟花。好不好？”
　　大石头的后面突然响起了“呲呲”的声音，不到两秒，那些藏在后方的焰火突然一个接一个地迸发出来，在季晨身后连成了一片绚烂而璀璨的幕墙。在这空无一人的河滨，只有他们的年三十夜里，季晨用自己暗藏的小心思，为他安排了一场足够美丽的火树银花。
　　雪越下越大了。
　　这剧情太老套了。何云起心想，这孩子指不定是在哪个公众号，或者是哪篇小说里看到了了类似的情节，于是原模原样的照搬了下来，一会估计还得理直气壮地说“女孩子不是都喜欢浪漫吗”之类的话。
　　但季晨眼里真诚的光，足以让何云起胸膛里的那颗心随着落在身上的雪花融化。
　　何云起的眼里容不下这绚烂的光影，因为那一隅早就已经有了唯一的光，是那道从初见的僻陋小巷里爆发出来的浅蓝色的亮光，是季晨的光。
　　何云起没有回答刚才的问题，在他笑着说出“好”字之前，面前落满了雪花快变成小雪人的季晨，已经将手里的冷水烟花扔到了一边，小心翼翼却毫不迟疑地凑了过来，踮起脚吻住了他的嘴唇。
　　这是季晨倾尽了所有的勇气完成的，最勇敢的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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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号要去外省，所以不能保证更新，第四个副本即将开启，小甜饼这种好东西，吃一口少一口的，且吃且珍惜吧。


第50章 镜（2）
　　这是他们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新年。
　　每天都在姐姐的掩护下溜出门的季晨，终于还是结束了短暂的寒假。虽然大年初七之后何云起就得回去上班，但年后的季晨也没闲到哪里去，他的这份副业可不分什么时间点，有活来的时候，就是马上要脱裤子洗澡了都能被前辈们（此处特指江清远）拎着后领扯出门去。
　　与警察同志、白衣天使们总是在年关格外繁忙一样，现世缝隙中穿行的渡灵者们也忙得不可开交。这就与过年前完全反了过来，没了守在外面等他的季晨，何云起忙完了工作都不知道干啥好，思来想去，他也只有剥削他唯一的员工了。
　　艾莎就见着他一下午的时间看了快五十次手机，在饮水机面前对着咕噜噜冒泡的水桶沉思了快十分钟，又转到绿植盆栽面前一个个浇了水，最后终于回到了前台里，对着艾莎做的表格指手画脚。
　　“你这个字体怎么回事，谁让你用微软雅黑的。”
　　“哎，这个表格帮我换个底色，我看着黑白的眼睛疼。”
　　“你这蛋糕哪买的，下次帮我也带一盒。”
　　“几点了现在，怎么还没下班……”
　　艾莎在一下午的忍耐后终于爆发了，从一旁的充电器上拔下了何云起的手机，明明攒足了要砸过去的气势，临门一脚却怂了，老老实实双手捧着呈了上去，无比诚恳道：“老板，给老板娘打个电话吧，求求你了。”
　　“你也觉得……我该给他打个电话是不是。”
　　艾莎忙不迭地点头：“是是是，他肯定想你了，你快打！”
　　受到鼓励的何云起立刻拨通了电话，动作熟练得不得了，艾莎看着他总算找了个借口宣泄自己那过剩的精力，可算是松了口气，这下终于能好好把工作整理整理了。
　　电话没响两声就接通了，何云起表现得很是兴奋，那一脸的笑藏都藏不住。可他碍于自己的形象，将声音压制得非常的平稳和冷静，这巨大的反差看得艾莎目瞪口呆。只见这位何老板清了清嗓子，用艾莎这辈子都没听见过几次的温柔语调说：“晨晨啊，忙完了吗？啥时候来接我下班啊？”
　　“啊，快了。”
　　电话打来的时候，季晨刚逮住一个试图欺负小猫的怨灵，对的，欺负猫的怨灵。渡灵者当然会遇到许多变成了灵体的小动物，有的徘徊一阵自己就离开了，有的惦记着主人，或许得过一段时间才离去，不过动物大多没什么怨气，执念也不深，所以根本就不在渡灵者的业务范围之内。
　　而此刻，季晨手上正拎着一个一脸凶恶的怨灵，怨气不重，还能看出几分原型，这家伙瘦骨嶙峋，面如菜色，行为乖戾，那几分猥琐真是怎么都遮掩不掉。在季晨根据罗盘定位到这之前，他正在巷子里对着一只小猫的灵体耀武扬威，那小猫看着很小，死去时，恐怕都没能熬过它猫生的第一个冬天。
　　小猫被这怨灵吓得色都掉了，缩在角落里“喵呜呜”地低吼。而下一秒，这家伙就被季晨一同狠揍，拎上了墙头。
　　“你在外面跑注意安全，别再动不动就上墙了啊！摔下来怎么办……”电波那头的何云起似乎很在意季晨动不动就窜上墙这件事，而季晨听到这句话时，已经拎着手里这鬼哭狼嚎的玩意站在墙头上快一分钟了。
　　他怎么知道的……季晨心里嘀咕着，嘴里还是一如既往地应和着：“好，我不上墙，你等我一会。”
　　季晨的耳朵上别着蓝牙耳机，这让他的双手都得到了解放，略微扫视了一番周遭的环境，他觉得这地方确实是不太适合翻墙，于是回到了刚才的巷子里，紧抓着怨灵的那只手微微用力，硬是将那张牙舞爪的东西摔到了角落里。
　　刚刚平复下来的小猫被吓得一激灵，飞快的窜到了另一边的角落里。季晨从背包里抽出旄节，长腿一抬，一踩砖石的墙根，直将那怨灵卡在了角落里，居高临下道：“还有什么话要说？赶紧的，我赶时间。”
　　片刻之后，除去了怨气的怨灵重新成为了灵体，秉性恶劣与怨气深重没有任何关系，他依旧算不上是个多好的鬼魂，看他依旧想对小猫下手的模样，季晨再次抬起旄节，神色冷淡地恐吓道：“走不走？要我再送你一程？”
　　没了怨气的灵体没有了攻击性，他对季晨的畏惧还是战胜了那颗作死的心，赶紧扭过头灰溜溜地逃走了。没了怨气，没过多久就可以往生了。季晨看它跑远了，这才蹲**来捡起瑟瑟发抖的小猫。灰白色半透明的小猫耷拉着耳朵，瞪着溜圆的眼睛打量着这个刚刚帮它赶跑了坏人的家伙。
　　要是活着的小猫就好了，能带回家……季晨无不遗憾地想着，将小小的灵体放在了自己的肩头。这个灵体没过多久就会自己往生，说不定在路上就没了。季晨抬手扶了扶自己的蓝牙耳机，轻声道：“搞定了，我去找你。”
　　“赶紧的，我赶时间。”电话那头的人故作严肃地学起了他说话。
　　“喂……”
　　“走不走？要我再送你一程？”
　　“幼稚。”季晨被他逗得嘴角都扬了起来，巷子里的风不大，可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雪，积在地上的雪也有些厚度。冬天的夜晚来得很快，入夜之后只会更冷。季晨收拾了东西，打算抄近路离开。
　　“你独守空闺的老公正等待你的宠爱，赶紧的。”何云起就是有这种隔着电波听出季晨在笑的能力，于是在那头没完没了的皮了起来。
　　季晨穿出了小巷，正好走在了一条辅路上。他调了调耳机的音量，偏过头看了看肩膀，半透明的的小猫瞪着眼睛东张西望，却一直老实趴着没有乱跑。他轻笑了一声，便顺着路往前走，逐渐混入了人群之中：“你说这些也不怕恶心死艾莎。”
　　“没事——我的员工我放心，她从来都对我敬爱有加怎么会觉得我恶心，是不是？”
　　“嗯嗯嗯，对对对。”电话似乎被递给了艾莎，艾莎飞快地附和了两声后就再也懒得开口，季晨快步往前走去，笑得脸上每一弯弧度都满是甜蜜：“你饶了艾莎吧，人家挣个钱容易吗，一天天……”
　　调侃戛然而止。
　　“一天天的什么？我又没亏待她，这个月拾金不昧捡了客人的围巾我还表扬她了呢……”
　　电话那头没有季晨的声音，取而代之的是呼啸而过的风声，急促的脚步声，布料的摩擦声……这是怎么了？何云起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紧捏着手机往前走了好几步，直贴上了一旁休息区的玻璃落地窗，急迫道：“怎么了晨晨，你在哪？我去接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电话那头的行人的声音越来越远，与刚才人行道上的喧嚣完全不同，逐渐远去的车流声让何云起的心里越发不安，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才会这样，季晨跑到哪去了？他刚刚才说过就在附近马上就到……玻璃窗外是被夕阳镀金的城市，高楼鳞次栉比，街巷联结成无数个拐角，他却无法从这逼仄的角度里看出季晨究竟跑在哪一条路上。
　　“……有人跟着我。”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何云起才终于要从电话那头听见季晨喘息的回答，他显然是刚从哪道墙上翻下来，落地时重重踏地的声后，立刻接上了他发力时沉重的喘息声。
　　季晨为防耳机脱落，只能一手紧紧按住，飞快摆动着另一只手臂飞速奔跑着：“跟了一路了，比我高，很壮……不知道为什么跟着，甩不掉……”
　　如果不是季晨路过蛋糕店时停了一会查看橱窗，他根本就不会想到居然还有人跟踪自己。是什么目的？周围的人太多，动起手来太不方便，但是到人太少的地方，一旦体型上被压制就没办法逃脱。思来想去，季晨只能跑，跑得越快，摆脱跟踪者的几率就越大。
　　他开始狂奔，往辅路穿，往小巷钻，遇到死胡同就翻墙，但最终的目的还是指向何云起所在的大厦。无论如何，只要能跟何云起回合，他的安全指数就会全线提高。
　　“你在哪，我现在就去接你！”
　　“不用，我马上就到了，你下楼……”一阵剧烈的磕碰声夹着摩擦声刺入了何云起的耳朵，他本能地皱了眉，立刻将手机拉远，又赶紧拉回耳旁，他焦急地呼喊着：“怎么了？晨晨！发生什么事？你还在吗？是不是摔着了，说话——”
　　黄昏的夕阳逐渐下沉，笼罩着大地的色彩也逐渐变暗，季晨飞快冲过了一个九十度的拐角，身形隐没在墙壁后。在他踏上人行道的一瞬间，一旁黑色桑塔纳的车门打开了，一只强壮而有力的手紧紧攥住了他的手臂，十分强硬地将他拽入了车中。
　　※※※※※※※※※※※※※※※※※※※※
　　我旅游回来了，感觉自己少了半条命。
　　往后更文的时间会正常一点，因为三次实在是太忙，而且最近因为太肝睡眠不足已经开始耳鸣了，不用等半夜，我会尽量在晚上七八点这种佛系时间更新的。


第51章 镜（3）
　　狂奔被突如其来的意外打断，强大的惯性让季晨在被拉入车厢后依然无法控制地向前飞去，耳朵上别着的蓝牙耳机更是被甩到了不知道哪个角落里。
　　季晨撞到了什么东西，他的脑袋和被撞的东西同时发出了闷响，是骨骼与骨骼相撞才会有的声音。
　　这一下撞得太重，季晨的意识都有了短暂的空白，即使眼冒金星，他的身体也依然记得要挣扎逃离，反应比意识来得更快，季晨的手飞快地刺出，准确的卡住了面前人的脖子，那人没想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被卡着的喉结微微颤了颤，似是咽了一口唾沫，语气尽量轻松道：“怎么这么凶？我可是替你摆脱了追你的人，不说谢谢吗？”
　　季晨的眼睛总算是适应了昏暗的光线，面前的人有些眼熟。此时正被他用手掐住脖子抵在车窗上，那人想要触碰他的手停在了半路，见此情景，也不得不向两边轻轻摊开，以证明并无恶意。
　　“你……”
　　“嘘，别说话，还没走远。”那人趁着季晨迟疑的一瞬，抓住了他的手腕，将他的手从脖子上拉了下来。车窗上贴了隔热膜，从外侧无法看清内里的情况，季晨回过头，刚才追逐自己的人正飞快地冲过拐角，往远处飞奔而去，看样子是并没发现自己已经被拉进了车里。
　　“放开我。”季晨飞快地抽回自己的手，摸了摸耳朵，才发现耳机已经不翼而飞，他赶紧拿出手机打开了手电一通好找，终于在座位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把它摸了出来。而与何云起的通话也因为刚才的撞击被挂断了。
　　“凶巴巴的，真的不说个谢谢吗？还是不记得我是谁了？”那人被季晨如此冷待也没有任何不满，反而显露出了极大的兴趣，他笑眯眯地拍了拍季晨的肩膀，全然无视了少年躲闪的动作，作出了自我介绍：“我叫颜培。”
　　是大年三十夜里那个陌生人。季晨想起来了，这人炽热的视线曾让他陷入强烈的不安。如果不想起来还好，想起来之后，季晨便更觉得难以安心。他没有回答这人的话，而是飞快地挪到了座位的另一头，赶紧给何云起打电话。
　　接通声还没响过一秒，那边的何云起便接起了电话，急切几乎冲破电波：“晨晨！”
　　“我在，我没事。”季晨压低了声音，忌惮着一旁的陌生人，更怕自己就这么走出去，会被外面逡巡的跟踪者发觉，他只能尽可能地瑟缩在角落里保持着通话，紧握着手机的指节微微发白，但季晨不得不压抑住自己的紧张。
　　一旁的陌生人很有风度地没有凑近，而是翘着二郎腿，静静地看着打电话的他。
　　季晨尽力让自己发抖的手平稳下来，一边应着电话那头的关切询问，一边发出了一条定位信息。何云起已经在刚才短暂的失联中冲出了大厦，却不知道该从哪个方向开始寻找，下班高峰来临，黑夜已经渐渐将黄昏推离了天际。
　　“为什么怕我？”颜培年纪已经不算轻了，一笑起来，眼角都是细碎的褶皱，季晨毕竟年纪太小，挂断电话后，他既不愿意扭过头来直视颜培，又不敢彻底转过头把后背留给颜培，纠结的模样全都印在了这位长辈深邃的眼瞳中。
　　“没有。”季晨的语气比窗外的寒风更冷，他紧紧攥着手里的手机，心里的指针不停飞跑着，一点点地掐算着何云起赶来的时间。他希望那个人能来的快一点，却担心他在这川流的人群中磕着绊着。
　　“没有，那你怎么不坐过来些？”后座原本就只能容下三个人，而此刻因为季晨在的瑟缩，已经能塞下快四个人了，颜培并不在意他的表现，反而从一旁抽出了一瓶水扔了过去，像是在饲喂受惊过度的动物：“跑了那么远，喝点水，慢慢等那位来接你不好么？”
　　季晨没有接，也没有给出任何回答，那瓶包装完好的水就这么孤零零地停在了皮质座椅上。他与在路上狂奔的何云起一样焦灼。陌生人，突如其来的跟踪，莫名其妙的对话……各种不确定和不熟悉让他陷入了焦虑。
　　“别这么见外，好歹还欠我一百块呢，不如加个微信，把钱先还给我？”颜培的耐心实在是好得可怕，即使这小小的空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在说话，他也能津津有味地看着季晨的脸，把根本无人应答的对话进行下去。
　　被季晨抱在怀里的背包已经被搂得变形，他指尖发凉，拉开拉链都有些费劲。颜培依旧笑着，看他将钱包摸了出来，从里面摸出了一张还算平整的红票子扔了过来，力道不大，所以那纸币没能飞出多远就在空中转了个圈回到了他的身边。
　　颜培刚打算伸出手去拿，季晨就像触电似的捡起了身旁的纸币再一次用力扔了过去，他的焦虑和不安已经逐渐掩藏不住了。窗外的路灯一盏又一盏的亮了起来，季晨也顾不得自己的后背会不会暴露在颜培的面前了，他急切地看着车窗外的行人，走来的，离去的……终于，他瞥见了那拿着手机跑得飞快的身影。
　　两人的通话一直没有间断，颜培在这里的每一句话，何云起也都能听见。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人，季晨的目光更是无法从那奔来的身影上挪开，他赶忙将手伸向了车门把手，却被身后的颜培用力拉回了身边。
　　“放开我！”
　　颜培全然无视了季晨的挣扎，手上丝毫没有松劲的意思，他轻声提醒：“后面有自行车要从缝里过，现在开门，我还得帮你赔钱。到时候这个微信可是不加都不行了。”
　　“放开！”季晨没办法将他的话听进耳朵里，挣扎再三，总算是在自行车穿过缝隙的那一瞬彻底摆脱了他的手，这个人让他很不舒服，非常的不舒服。陌生人的过分靠近会让季晨不安，而这个人带给他的不安已经成倍翻涌，快要将他最后一丝理智给压垮了。
　　当季晨逃命似的冲出去时，他听见了颜培带着笑意的最后一句模糊的话语：“下次见面，你一定会想起我的名字。”
　　至于何云起接到他之后与颜培说了什么，他们又是怎么回到家的，季晨根本就记不清楚，他的神经绷得太紧，以至于根本听不清其他的话语。直到浑浑噩噩地进了屋，端上了那杯热好的牛奶，他才终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彻底放松下来。
　　拿着热毛巾的何云起刚走出浴室，就被季晨迎着面扑了个满怀，他手里蒸腾着水汽的毛巾一时不知该往哪放了。季晨什么都没说，只用力搂住了他的脖子，像是要把自己彻底揉进他的怀里。何云起从没见过这样的季晨，心里放下的石头不免再次悬了起来。他费了老大的劲才将这小朋友从怀里抠出来，耐心地用毛巾替他擦了脸和手。
　　何先生什么都没多说，只双手一用力将他抱了起来，一起钻进了烘得温热的被子里。
　　温暖的怀抱，将所有的寒冷和不安都隔绝在了窗外，让它们都随着北风被彻底吹散了。骨节分明的手轻柔地抚上了季晨颤抖的脊背，何云起凑近了那被冷风吹得微红的耳朵，轻轻地哄着他被吓坏了的小朋友：“没事，我不是在吗，晨晨嫌弃我跑的慢了，接得晚了，是不是？下次我再跑快点，晨晨一叫我，我就立刻赶到，晚一秒罚我一杯奶茶，好不好？”
　　“不罚……”季晨将脸埋在何云起的怀中，半晌才挤出了轻如蚊呐的应答。
　　“那小的谢主隆恩？”何云起的胸膛微微震动，他笑了笑，轻柔地在季晨的额发上印下了吻，“不怕，咱们到家了，是不是？一会想吃什么，咱一起去厨房做，你上次煎鸡蛋把糖当盐放我还没跟你算账呢，今天必须再给我煎一个放盐的。”
　　“不煎。”这句话倒是回得极快，季晨的脸依旧没有从怀里抬起来，何云起却能感觉到怀里的人在逐渐放松，悬着的心也终于回到了平稳的位置。胆子大了的何先生轻轻在小朋友的屁股上拍了一下，佯怒道：“有你这么伺候老公的？不是让我独守空房就是让我吃甜的荷包蛋，是不是仗着我不敢离所以可劲欺负我啊？”
　　季晨被打得不好意思了，赶紧抬起了头，小声应和：“……煎，我煎还不行吗。”
　　两人又在被子里腻歪了一小会，十分默契地决定将一切可能擦枪走火的行为都留到夜深再说。厨房里，歪歪扭扭的荷包蛋宣告着自己惨死的不甘，季晨很细心的区分了盐和糖，终于是将自己上次的过错弥补了下来。
　　端着盘子走出厨房的那一刻，他终于抬头看向了何云起的眼睛，抿了抿唇：“学长，我……很不喜欢颜培，以后可以不要与他有接触吗。”


第52章 镜（4）
　　网络上关于颜培的资料不多，翻来覆去也就是那么几句基本介绍。今年三十六岁的颜培博士，是医药圈子里小有名气的药剂研发员。在这个熬白了头也未必出头的磨人行业里，三十六岁的他足以配得上一句年轻有为了。
　　前几年，他牵头的几个新药项目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有一部分已经投入市场开始造福民众了。不过在三年前，他就没有再继续开启任何的新项目，而媒体报道过的正在开发的针对某种急性传染病的新药也再没了后续。谁也不知道他怎么了，他在距离功成名就只剩一步之遥的地方刹住了脚，然后转身，离开了自己一直醉心的事业圈子。
　　最近的一次关于他的报道也停留在了两年前。两年，足以让一个明星消失在民众的视野里，更何况这么一个不太容易被大众关注到的默默无闻的医药工作者。谁能想到，销声匿迹了两年之后，他的再次出现不是在电视新闻上，而是在年三十的雪夜，在空荡荡的大街上。
　　季晨的情绪稳定多了，他开始试着梳理今天下午遇到的事。
　　在收拾了怨灵后，他照着惯例往何云起的咨询室前进，随后就在路上遇到了陌生人的跟踪。这突如其来的跟踪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让他不得不开始了和陌生人的追逐战，最后在拐角处被颜培拦了下来。
　　虽说颜培是帮了季晨一把，可这人身上的气息叫他非常的不舒服，对于让他感到不舒服的陌生人，季晨一向是能不接触就不接触。被迫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与陌生人相处，实在是太为难他了。
　　“追你的人什么样子？”何云起盘着腿坐在床上，摸了摸下巴思索片刻，看向了他对面抱着枕头的季晨，嘀咕着：“很怪。”
　　“是个很壮的人，比我高得多……我没仔细看他，再多回几次头，奔跑的速度就会变慢。我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我总觉得被他抓着会有坏事。”季晨突然想到了自己肩头那只在奔跑中遗失的毛茸茸的灵体，遗憾地叹了口气：“唉……我没把我捡到的小猫带给你看。”
　　何云起笑道：“咱家有一只猫就够了，再来一只，我这背上得多少抓痕啊……”
　　“……喂！”
　　“所以他为什么追你，其实你也不知道吧？”这话题岔出去和收回来一样快，何云起一抹脸，又回到了一本正经的模样，他将身体向前凑了凑，板着手指头给季晨一条条地分析起来：“晨晨，咱这么看啊。一个人，不明原因地跟踪你，这个跟踪还十分的蹩脚，因为没两步就被你发现了。被发现了之后他居然没有重新隐蔽，而是直接撒丫子追……有没有可能，他一开始就是想追着你跑？”
　　季晨没有说话，但何云起看得出，他的眉已经因为困惑缓缓皱起，这件事确实让人疑惑，只不过在当时他被追得匆忙，根本就没来得及细想。何云起继续说着：“然后你跑到拐角，颜培就突然出现了，而且还开着车……”
　　他是故意等在那的吗？
　　两人的脸上极有默契地出现了同一个表情，略微不同的是，何云起的惊讶里藏着愤怒。从年三十的雪夜里，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这位陌生人的与众不同，这个人对季晨的在意，早就超出了一个萍水相逢者应有的范畴。
　　可这是为什么呢？何云起脑子里划过了无数可能，甚至已经跳转到戏剧一般的上一辈恩怨纠葛里去……不过这一切要盖棺定论都还太早，现在说这些推论，恐怕也只会让季晨更加不安罢了。这些想法全都被他很好地掩盖在了心里，面上的表情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何云起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说：“我明白了。”
　　“什么？”
　　“他看上你的美貌了。”
　　“……”
　　又来了，又来了。正经不过三分钟，这简直就是何云起的日常！季晨早已对他的行为模式了如指掌，此刻一张无奈的脸上更是没有半点波澜。
　　而何云起的戏开了场，就没那么容易落幕了，他的脸上迅速地挂上了醋意，眉头一皱，嘴角一耷，苦得仿佛生吞了半斤黄莲心，喋喋起来：“我的晨晨那么可爱，走在街上别人总得多看两眼的。大年三十下着大雪，他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眼就看到了你，从此心生爱慕，然后就设计了这一出，非要创造一个两人独处的机会！要不是我跑得快……”
　　“你跑的慢我也不会跟他怎么样的！”季晨赶紧打断了他的苦情戏码。
　　何云起趁着季晨转开了话题的功夫，立刻向前一倒，把瘦小的人搂在了怀里，压在了柔软的床垫上，苦着脸哀怨道：“我的晨晨总是被别人盯着，这次是青年才俊药剂师，下次是啥？我一个平平无奇的小老板，是不是就得取号排队了……”
　　“哪来的……”
　　“不管，我不管，我不听你解释。”何云起一副泼皮无赖的模样，拉开季晨细瘦的手臂就把自己往他怀里塞，非让他搂着自己的肩背不可：“晨晨，你老公没有安全感，你老公一缸子醋都喝干了，你赶紧亲一个安慰安慰。”
　　何云起一天天的把小朋友三个字挂在嘴边，可他年长六岁的大朋友在幼稚这一点上不知道超出了季晨多少个台阶。室内的暖气正好，裸露在外的手脚也很温暖，季晨无奈却顺从地将比他高大的何先生“搂”在了怀里，手臂攀过他的脖颈，手指轻轻绕着那几缕垂在后脑勺的柔软的发丝，顺着他的话就开了口：“凭什么你是老公，我们俩也没谁是女孩子啊，我就不能是老公吗？”
　　何云起的笑里带上了几分狡黠，手臂一展便将季晨抱在怀里，脚背一弓，将堆在一旁的被子勾了过来，再次将两人裹在了被子里。季晨见他不回应，手脚并用地从他怀里钻了钻，探出头来，甩了甩微乱的头发再次询问：“别转移话题，你还没说凭什么呢。不说话，那就当你默认我是老公了。”
　　季晨本是想着故意找个小茬戳戳他，没想到何云起不仅连表情都没怎么变，反而非常迅速地应了下来：“好，以后你就是老公了。”
　　“？！”
　　“那老公，咱俩是不是该睡了啊？”刚把自己定位为人妻的何先生二话不说替还在愣神的季晨脱下了针织背心，等季晨终于缓过神来时，他最里层的衬衫都快被剥光了，及时醒悟的季晨赶紧拉住了自己的衣服，一副“今天不把这事说清楚咱们就别下一步了”的悲壮表情抵住了打算继续动手动脚的何云起：“我……你刚才不是说我才是老公吗！”
　　“是呀。”何云起抓住他抵抗的细白手腕，虔诚地在手背上落下了一吻：“把老公伺候好是我的责任啊，我这不就是伺候着吗，一会疼了难受了不舒服了记得叫我，舒服了更得叫我，记得五星好评啊老公。”
　　季晨的抗议被淹没在了深吻里。何云起的脸皮实在是厚得超出了他的想象，他就没料到自己那调皮的玩笑会被何云起当了把柄。这夜里，这人把他折腾得气都喘不上来，还要抽出空来语调轻柔地笑着问“老公这儿舒服吗”、“老公，疼不疼”……忍无可忍的季晨终于在空隙里喊出一句变了调子的“闭嘴”，却又被何云起温柔而强势的吻再次吞没。
　　在厚脸皮的成年人面前，一切抗议都是无效的。
　　清晨如约到来，床头的手机里的闹钟准时响起。轻快的钢琴协奏曲让睡眠充足的何云起神清气爽地醒了过来，怀里的人今天没课，不用早早地往一小时路程之外的学校赶去。昨夜的早睡让他没能及时收到艾莎发来的消息，按照惯例，艾莎会在下班前整理好第二天的预约，并且发送给他，不过鉴于有时客户会临时取消，加之这位员工的摸鱼拖延，这份安排的发送时间渐渐地就拖延到了每天的临睡前。
　　当然，是艾莎临睡前。
　　今天的安排不算忙碌，也算是忙了好几天后难得的清闲，何云起安逸地舒了口气，一手搂着安枕在身侧的季晨，一手将手机举到了面前，仔细看了看艾莎发来的具体时间安排表。随着屏幕的下拉，对话框的最后一点末端映入了他的眼睛，惬意的笑立刻凝在了嘴角。
　　他看到了一个能将他的好心情瞬间击碎的预约安排。
　　今天下午四点到五点，一个小时的咨询预约，客户的名字是颜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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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文和三次繁忙和身体不适一起来了。
　　周一还要改卷子，不要对按时更文抱有太多的期望噢。


第53章 镜（5）
　　咨询室的空调正好，既温暖，也不会让人觉得口干舌燥。何云起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脸上的笑容商业而客套。下午四点整，颜培出现在了咨询室里，确认了相应的信息后，他便按着预约的要求开始了咨询。
　　颜培的脸上挂着与何云起极为相似的笑容，只是那笑容更加的老练，微弯的唇角，眯起的眼睛，连头发都一丝不乱，仿佛一张焊在脸上的精致面具，想要摘取都得费好大一番功夫。何云起不愿再与之接触，但出于工作也不得不谨慎妥帖地应对着。两人互相笑了一阵，终于是决定不再继续浪费时间了。
　　“颜培先生，最近是有什么烦心事么？”惯例的开头，何云起连语气都未曾改变一丝一毫。
　　坐在沙发里的男人笑了笑，捧起面前的纸杯抿了一口咖啡，身体微微向后靠了几分，让自己成功地陷在了柔软的布料中，他轻轻叹了口气：“何先生，我最近心烦的事还挺多的。比如……我突然想起了自己走失多年的恋人。每日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以至于精神状况都不太好。”
　　“是吗……”
　　“何先生。”何云起的话还没接上，就被颜培迫不及待地打断了，他端着纸杯，将脸上虚假的笑意逐渐抹去，那张已经生出细小皱纹的脸上蓦地浮现出一个悲凉的苦笑：“你觉得，我能找到他吗？如果我找到了，我能带走他吗？”
　　“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把这段经历说出来。”他的话如同一团迷雾，即没有头也没有尾，说是意有所指恐怕自作多情了，但这他话语里的内容和说话的语气，着实让何云起不舒服，而且是极度的不舒服。
　　“嗨，都好几年了。”颜培摆了摆手，将手中的咖啡放在了茶几之上。何云起明白，这样看似推脱的表现，其实是说来话长的开始，所以他并没有打断，而是静静地等待着。颜培低头扫了一眼自己腕上的手表，抬起头来，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要将所有的郁结全都吐个干净。
　　“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很小，说是单纯，还不如说是傻。那时候，他被小混混拦路勒索，我不过顺手救了他一把，从此身后就多了个天天问为什么的小尾巴，我走到哪，他就跟到哪。也不知道怎么的，我们阴差阳错的就在一起了。我出门工作，他就在家等我。我要是没按时下班呢，他就到小区门口等着我，一等就是一整晚，都不知道去路边的小店里坐下，吃点东西歇歇脚，就傻愣愣站在那等。”颜培说到这里突然笑了笑，仿佛这些美好的往事从未离他远去。
　　“嗯，令人羡慕。”
　　“我想您也查过我的资料了吧。”颜培道：“医药研发，就算不是行内的人，也该知道这是个十年磨一剑的苦差事。我牵头的新药项目止步不前，于是我不得不每天泡在实验室，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变量、控制调剂、实验……那段日子现在想起来，也真是十分的煎熬啊。”
　　“可这个小家伙呢，不仅没有因为我的忙碌而使小性子，反而特别认真的收拾了东西，主动跑到了实验室里，说来陪着我。我做着实验，他就在隔离窗外巴巴地看着我，偶尔看向他的时候，他还会眨眨眼冲我笑。那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真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就算再陷入瓶颈，也有人毫无保留地留在我的身边支持我，虽然他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的眼里，我就是这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何云起说：“新药的研发很顺利吧。”
　　颜培笑了笑：“有他一直陪着，当然是顺利的，而且是前所未有的顺利。新药很快实验完毕，得到了空前的反响，并且已经开始计划临床了。我从事着我热爱的行业，身边是我心仪的人，那时的我简直就是站在巅峰上的赢家，再也不会有比我更幸福的人了。”
　　“可是……”颜培的笑容随着他的讲述逐渐凝固，慢慢变得苦涩起来：“我可能，还是太忙了，让他等得太久了吧。新药成功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了更高难度的挑战。人类太脆弱，也太渺小，为了活下去，我们不得不与这地球上各式各样的疾病抗衡、斗争。我开始一天天地沉溺在实验之中，他经常趴在隔离窗外等着，一等就是一整天，等得歪在椅子上睡过去，又等到慢慢醒过来。可这次的瓶颈实在难以突破，我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
　　“直到他终于再也无法忍受我的实验，突然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平静的语调里渗出了浅浅的凄凉，颜培抬起头，注视着何云起的眼睛，又叹了一口气：“被他一起带走的，还有我当时最新的研究成果。”
　　这大概就是三年前颜培的新药研发突然中断的原因。何云起点点头，道：“这确实很让人难过。”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想继续医药的研究了。我突然明白了过来，前一次的顺利让我被成功冲昏了头脑。这个行业里的人，哪个不是十年坐稳冷板凳呢，欲速则不达啊……我离开了实验室，想要把他给找回来，我想告诉他，咱们以后不做实验了，就好好的，出去逛街，一起吃遍各种美食，一起去各种有趣的地方……”
　　说到这里，颜培的眼里似是有光，话里的情景，应该已经在他的脑海里轮转了无数次，他该多希望能找回自己弄丢的人，重新拉起他的手，把错失的陪伴和关怀都补偿给他。
　　“何先生……你知道吗，你身边的那个孩子，可真像他。”
　　“他在里面吗……”正在偷吃零食的艾莎一抬头，对上了趴在前台边沿看着她的无精打采的脸，一见季晨来了，艾莎立刻将私藏的布丁从抽屉里拿了出来。季晨年纪小，平时对她也十分礼貌，就算老板作且无人性，这位准老板娘还是十分和蔼可亲讨人喜欢的。无论是身为朋友还是身为年长几岁的姐姐，艾莎都对季晨颇为照顾。
　　“我给你藏了布丁，你快尝尝，一会吃完了可别说是我给你的，老板说你最近要多吃钙片，不让我给你喂零食……你怎么了？”艾莎的布丁托在手里，好半晌了也没见他伸出手来接，抬头细看才发现，站在台前的人比刚才还要蔫。热心的艾莎想起老板嘱咐过的话，赶紧从台后绕了出来，这一凑近了才看清，季晨的脸色并不好，显然是身体不舒服。
　　“有点低烧，老毛病而已。”瘦巴巴的少年摆了摆手，向后退开了几步，朝着一旁的沙发慢慢踱去，“我去那边休息一会……没事的。”
　　虽然何云起吩咐了今天下午不必来接他下班，可难得没课的季晨还是想要跑这么一趟。自从年后，管辖区里的灵体莫名其妙地开始增多，如果只是普通的死灵，尾七过后就会自己慢慢离开，可非常不巧，他所在的小组管理的区域，在这段时间里频繁地出现了凶恶的怨灵。光他一路赶来的路上就收拾了两个妄图在路边抓交替的家伙。
　　与怨灵缠斗时消耗的灵力超了标，等到季晨咬着牙将它们消灭时，身上的温度已经陡然升高了。
　　季晨知道艾莎不能理解这发烧的老毛病，但他也没办法跟她解释自己发烧的原因，面对这位热心员工的担忧，季晨只能一一应着，端来的热水喝了，递来的毯子盖了，直到艾莎说要出去买药，季晨才终于无奈地将她扯了回来，虚弱地恳求着：“你让我睡一会……就一会，你是前台，你走了来人了怎么办……”
　　拗不过这位小朋友，艾莎只能点了点头，墙上的时针很快就要走到五点，这一趟咨询结束，何云起就该出来了，到时候再跟他说说季晨的情况也不迟。
　　可时间一到，先走出来的并不是她的老板，而是今天预约了咨询的客户。
　　颜培的个子很高，身形颀长，当他捏着还带有咖啡渍的纸杯走出来时，那股天然的压迫感让艾莎的心跳都顿了顿。完成最后的工作交接就该下班了，艾莎赶紧将早就准备好的表格抽出来，急急忙忙地往颜培跟前赶，可走出咨询室的颜培并没有搭理这位勤恳的员工。
　　他的目光毫不掩饰地锁定在了休息区里，蜷缩在单人沙发中小憩的季晨身上。
　　身体的不适让季晨的感官变得迟缓。他感觉到有人正在靠近，却没想到底是谁，咨询结束了吗？何云起该出来了吧，看到自己这副模样，是不是又要着急了……他想试着坐直，站起来，最好能给辛苦工作了一天的人一个拥抱。
　　然而发热的身体跟不上他的思维，在他做出决定，并决定实施的那一刻，他软绵绵的身躯朝着正前方地板的方向倾倒下去。


第54章 镜（6）
　　“不像。”
　　咨询室内，颜培的话刚没掉最后一个尾音，何云起便立刻开口做出了回应，比他之前的任何一句话都回得干脆而利落。颜培吸了口气，似乎打算就这个问题展开探讨，可还没等他开口，何云起就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次：“从头到脚，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都不像。”
　　颜培失笑：“何先生，你没见过我的小朋友，就能这么断言不像吗？”
　　“我倒认为您的话非常失礼，他就是他，根本谈不上像或者不像另一个人，人有七情六欲，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长久的思念或许会让您将别人错认为您过去的伴侣，但无论如何，请不要用伤害他人的手段来进行跟踪和揣测。”何云起的语气如他的表情一样平淡，可那字句饱含的压迫感还是让人无法就此忽视，“他就是他，如果要寻人，我建议您上电视台或者社交媒体发布公告。”
　　“可真够激动的。”颜培微微低下头，笑意将眼角的皮肤推出了浅淡的细纹。骨节分明的手指在沾有棕色咖啡渍的纸杯边缘摩挲了一阵，道：“这么笃定，难道这就是……青梅竹马？”
　　“是天造地设。”
　　“好，哈哈哈……何先生，天造地设，这个词我喜欢。”颜培的笑终于配上了干涩的笑声，他的声音本就偏低沉，此时的笑更是让人猜不出他的所思所想。
　　将杯中最后一口半温的咖啡饮尽，颜培一抿微白的唇，说：“曾经在我身边的那个孩子，个头不高，爱笑，因为肠胃不好，所以就算再怎么吃也胖不起来。他虽然单纯，却不是一个纯粹的小傻瓜。他身上有一样特质，世间罕见。何先生，你敢不敢赌一把？去试试看……”
　　刚刚结束的对话在何云起眼前不断重现，颜培走出咨询室后，他的脑袋里都是那人胸有成竹的模样，着实让人烦躁。他将眼镜摘下，自从认识了季晨，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这么长时间的戴过眼镜了，远离许久的鼻梁酸涩感再次回归，他不得不抬手捏了捏自己两眼之间那截挺立的软骨。
　　嘶，一派胡言。何云起将手里的咨询档案扔在面前的茶几上，眉间的怒意越发浓重。颜培走出去不过二十秒，一墙之隔的前厅就传来了艾莎急切的呼喊声。心情再不佳，何云起也有能控制自己情绪的自觉，他深吸了一口气，拿起档案冲着门外走去：“怎么了？”
　　一踏出前厅，他就看见艾莎瘦小的身影，她要拦着颜培，不让他往门外走。两人的争执显然刚刚开始，而颜培的臂弯里抱着的，正是已经没了任何动静的季晨。
　　一股莫名的怒火直窜上何云起的心头，他将手中的档案袋冲着桌台上拍去，大踏步子，不过几步就跨到了颜培的身边，两人的身高差不了多少，此刻更是针锋相对。
　　何云起手臂一伸，毫不犹豫地将季晨从他的怀里抢了回来，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一丝一毫地拖泥带水。而颜培却仍不死心似的，即使季晨已经不在他的怀里，他的一只手还是紧紧地抓着季晨反背在身前的背包带子，看样子是打算再僵持一阵。
　　压抑着怒意的何云起不打算给他僵持的机会，眼神再不像方才咨询时那样平静，失去了眼镜的屏障，他满带怒意的目光便显得更加直截了当：“放手。”
　　一旁的艾莎竟不知这是发生了什么，个子娇小的她害怕爆发争端，可现下她连劝架的话都不敢出口，两人的气势都太过强硬，思索再三，她还是飞快地跑到了大门边，张开了纤瘦的双臂：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个陌生人把老板娘带走。
　　“颜先生，我刚才说，放手。”何云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颜培粘在背包上的手，仿佛一只凶恶的野兽，低吼道：“放手！”
　　“何先生，你不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吗？趁现在，赌一把，不就知道是不是了吗？”颜培似乎还嫌自己在咨询室里一席话的激怒效果不够彻底，平白笑了起来：“他在发烧呢。”
　　“放手！最后一遍。”何云起根本懒得跟这疯子废话，他搂紧季晨，向后狠狠撤开了一大步，场面可谓剑拔弩张。聪明人颜培终于适时地松开了手，抻了抻手臂，又看了看自己方才用力过猛而泛白的手指，轻声叹道：“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暴躁。”
　　也许是争抢的动静太大，又或者是身边有了熟悉的气息，一直紧闭双眼的季晨竟慢慢醒了过来。与昨天陷入困局时的紧张全然不同，在何云起身边的他，即使身体不适，也没有展露出任何不安的情绪。
　　“别乱动，乖。”何云起慢慢地将他放到了一边的椅子上，右手覆上了后脑勺，将自己的额头轻轻凑过去，与季晨仍旧高热的额头紧紧相贴。在他脸上，与颜培对峙时的愠怒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担忧和心疼，他用旁人听不见的声音轻轻问：“路上接单子了？”
　　“唔……消耗不大，很快就没事了。”季晨也轻轻应了一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回答着：“我想来接你……虽然你让我别过来，但我想来，所以我就过来了。”
　　“老板娘视察工作，我还能拦着啊？”这一个多小时，只有在此刻与季晨说话时，何云起才总算露出了温和的笑容，抚在小脑瓜上的手指随意地揉了揉，又在额间轻柔地印了一吻，何云起的心情总算是得到了彻底的放松和缓解：“等烧退了再走，路上买点好吃的回去，好不好？”
　　“嗯。”季晨乖巧地点了点头，他抬起头，想同何云起说些什么，却突然发现了站在不远处，正定定看着他的颜培。
　　又是这个让人难受的家伙。
　　季晨皱起了眉，伸出手，紧紧攥住了何云起的胳膊，支撑着自己慢慢站了起来。当他站起来的那一刻，离他还有一段距离的颜培突然快步走了过来，浑身无力的他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被高大得多的颜培按住了左肩，视线里突然晃过了什么，额头上有一闪而过的触觉，那是什么，颜培碰到了他的额头？季晨的反应很大，他撑着刚刚站稳的身体，极其抗拒地向后退了好几步，心里的不适化成怒吼：“你别碰我！”
　　招致了在场三人反感的颜培却丝毫不在意，常年的实验探究让他练久了对温度的极度敏感，那匆匆掠过的一触，让他的笑越发放肆起来，干巴巴的笑声萦绕在屋内，听得人浑身不舒服，何云起终于是忍无可忍，将季晨拉到了自己的身后，疾步上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挥起的拳眼看就要落在他的脸上，却被颜培大笑中挤出的一句话生生遏在了半空。
　　“何先生啊。”颜培眯起眼睛，眼里满是得意的光：“你输了。”
　　趁着何云起愣神的功夫，颜培将自己的衣领从何云起紧攥的五指中抽离出来，稍作整理，又恢复了那副衣冠楚楚的模样。他看了看季晨，露出了温和的笑，嘴唇动了动：“咱们会再见的，小朋友。”
　　言罢，颜培毫不犹豫地转过身，绕过挡在门口的艾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余下的三人僵持在屋内，艾莎不知道该怎么圆下这情形，她思来想去，决定给季晨倒杯热水，又给他搬了一张靠背偏后的椅子，紧张的气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流逝，可季晨却在颜培离开后更加的不安。
　　刚才说的都是什么？为什么颜培要突然冲过来？什么叫你输了？在赌什么？还是在说什么？这一切与自己有关系吗……这些问题排着队的往季晨脑袋里塞，让原本就昏沉的他更加苦恼起来。
　　“没事，晨晨，别害怕，就是个疯子……”何云起的情绪很快地平复了下来，他从口袋里翻出一颗糖，利索地剥开了糖纸，将那颗薄荷味的奶糖递到了季晨的嘴边，“来，张嘴。”
　　“学长，他刚才跟你说了什么吗？”季晨没有张嘴含住那颗糖。
　　即使只有一丝的不对劲，季晨也能迅速地从何云起的眉间捕捉到，对别人可以无所谓，但对何云起不可以。他所有的待人接物，察言观色，全都留给了他最在意的人。何云起捏着糖块的手在了空中顿了一瞬，仅仅一瞬，他的脸上便重新绽出了一个温和的笑。
　　他将那颗糖塞到了季晨的嘴里，亲昵地揉了揉他的额发，道：“没事，先等你退烧，别去想那个疯子。”
　　何云起什么也没有说，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身上有一样特质，是世上罕有的独特特质。何先生，你敢不敢赌一把？去试试看……”
　　“我的那位小朋友，有着极强的自我愈合能力，无论受伤还是病痛，都能在最快的时间内痊愈。”
　　“你的呢？”
　　※※※※※※※※※※※※※※※※※※※※
　　“殴打颜培互助小组”开始组建，有意向者请找何云起先生报名。


第55章 镜（7）
　　——“三个小时后，他醒过来，还一脸茫然地看着我，问我他刚才是不是睡着了。”
　　——“37度！体温正……正常。”
　　——“别自责，不怪你。”
　　脸颊上轻微的戳刺感将何云起从过往的一幕幕记忆中带了出来，安全到家的季晨已经洗完澡，换上了新买的珊瑚绒睡袍，这是何云起前段时间上网搜罗来的。柔软的珊瑚绒非常贴合，触感又与绒毛相似，出于私心，何先生给季晨买的这一套，是有着黄斑梨花条纹图案的睡衣，季晨穿上之后，像极了路边随处可见的温顺小猫。
　　“你居然会发呆……”季晨抱着平板挪到了床上，手指点了点常看的几个漫画软件，今天没几个更新，更新了的看了两页，也逐渐兴致缺缺，索性就关上了平板，将它放在了枕头边，他有些犹豫，踌躇了许久才开口：“是不是有心事？”
　　“你也能看出我有心事了啊？”何云起笑着拉过了他细瘦的手腕，让这一身毛茸茸的小朋友坐在了自己的腿上，手指轻轻刮了刮白净的鼻尖，缓缓舒了口气：“完啦，以后瞒不过你了。”
　　“是不是那个人跟你说了什么奇怪的话？”
　　“晨晨……”何云起再一次回避了这个问题，他笑着看向季晨黝黑的眼睛，语气温柔到了极致：“我想对你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你的朋友，家人，开心的，不开心的，你过去的所有点点滴滴，可以……告诉我吗？”
　　季晨的眼中闪过了片刻的犹豫，他没有在第一时间做出回答。何云起从梁采薇那知道的，只是别人眼中看到的季晨，即使不去刨根问底，何云起也还是可以和眼前的人和谐自然的相处。可颜培的出现彻底打乱了这种心照不宣的平衡，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对这个小家伙所知甚少。
　　何云起不得不承认，颜培的那番话确实让他动摇了几分，但他更明白，无论眼前的人是谁，只要他说自己是季晨，那么在何云起的眼里，他就是独一无二的季晨，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地全部抛掉。
　　“我跟晨晨交换，好吗？咱俩在一起这么久，还没这么面对面的正经聊过天呢。关于我的，你想问的，我都告诉你，就跟当初在医院里答应你的一样，好不好？”
　　这哪里是面对面，简直就是脸贴脸，两人之间已经再挤不进任何其它的东西了。季晨眼里的光闪烁了一下，这样的交换对他来说极具诱惑力，他咬了咬下唇，慢吞吞地开了口，这是何云起第一次从季晨的口中，听到真正属于他的自己的故事。
　　从有记忆开始，季晨就是一个人。他的世界里没有过爸爸妈妈的手，那两双手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连带着他们应该传递的温暖，一缺席就是一整个童年。季晨的整个童年，都在各种各样的寄宿学校里度过，他从来不知道属于自己的床到底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回家后闻到饭菜香是怎样幸福的感觉。
　　下课的钟声响起时，大多同龄人都能兴高采烈地冲出校园新漆的大门，奔向挤在门外的笑意盈盈的家人。季晨却永远只能在教学楼边的花坛旁，静静地看着他们因为表现优异被表扬，因为伸手撒娇被拥抱……而他手里画满了红勾的试卷，永远都换不来一声温柔的“晨晨真棒”。
　　照顾他的，一直都只有一位亲戚关系远到十万八千里外的，连怎么称呼都得想很久的叔叔。
　　也只有到寒暑假，他才有机会见到叔叔一眼，而这位叔叔每次都行色匆匆，仅仅将他从学校里接出来，转头就会立刻送往陌生的叔叔阿姨家中，按他说的，这些都是爸爸妈妈的朋友，会好好照顾季晨的。然而这样的照顾，到季晨十岁之后就彻底断开了。他身上只剩下了一串从小到大一直带着的玉佩，和一张会每个月往里打钱的银行卡，连这位每年最多见上几个小时的叔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其实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毕竟连“我的爸爸妈妈都是什么人”这样的问题，他都找不到一个能开口回答他的人，索性不说了，不问了。
　　何云起大概明白了季晨这怎么都喂不胖的身体是怎么回事。从小就没人照顾，只能自己凑合着胡乱过着，不死也就罢了，哪能谈得上什么营养均衡。如果没有这样的童年，季晨应该也不会对生人冷冰冰的了。
　　十二岁的那年，季晨终于见到了在十岁往后就一直给他往卡里存钱的梁樨。梁樨的女儿终于长大了，他终于可以空出时间来照顾这位故友的孩子了，到梁家的那天夜里，天上的星星都格外闪烁，他睡在梁樨和梁采薇将书房整理后清理出来的新卧室里，虽然忙中出错的梁樨计算错了床寄来的时间，他只能暂时睡在铺了好几层垫被的地上，但这是他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房间。
　　那天夜里，无论是梁采薇给他准备的小夜灯，还是梁樨特意帮他翻出来的蓬松被子，都让他在十二年的颠沛流离中，第一次感受到了“家”这个字的温暖含义。凄冷的寒夜中，一盏明灯缓缓地点亮了。一大一小，两只白净而温暖的手，将他从黑暗的缝隙里拉了出来，为他撑起了一把遮风避雨的伞。
　　梁采薇是个很有趣的姑娘。她漂亮，却从不骄矜，对这个弟弟更是好得不得了，书房没了，家里就把原来摆放杂物的小房间变成了书房，她特意抽了个周末，拎着战战兢兢的季晨去了书店，那时的季晨认生，即使叫了姐姐，也不太敢同她多说几句话，梁采薇干脆不问他了，就带着他在高大的书架间穿行，只要季晨的目光停在哪本书上超过五秒，她便二话不说将那本书抽出放进购物篮里，年纪轻轻就有了一副霸道总裁的做派。
　　后果就是这位霸道小总裁为了宠弟弟一把，花光了自己一个月的零花钱，只能老老实实吃了一个月的土。
　　季晨说到这儿，自己都笑了出来，补充着：“等我长大了，我也带着姐姐去化妆品柜子，我想着……我自己做单子也有钱了，她看上哪个，我也给她全买了。结果拎了一筐子大红粉红荧光紫……我才知道姐姐盯着看是嫌弃，不是想要。”
　　读完了初中，本校直升，季晨的人生从此顺利了起来。他的成绩不是拔尖，但确实已经足够优秀了。梁樨惊讶于这孩子的让人省心，他仿佛就没有过叛逆期，一直都是顺顺利利，平平稳稳。教导都听，做错了事情不必多说，自己会改，会反省。即使梁采薇这样懂事的姑娘，都曾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干过傻了吧唧的叛逆事，而季晨却完全没有。
　　或许季晨不需要叛逆期，不需要反抗家长，来之不易的关心对他而言从来都不是束缚，即使梁樨年纪大了唠叨点，他也总是能点点头听着，听得久了，甚至还会看见他脸上显出浅浅的笑来。
　　梁樨也许是从来没见过这架势，他唠叨梁采薇时，时间一长了，她就得有些不耐烦，而季晨居然是这么一副甘之如饴的模样，吓得这位老父亲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多唠叨两句，生怕孩子被念叨出什么心病来。
　　其实不过是贪恋这样的关心罢了。无论什么形式，在季晨的眼里，这都是来自亲人的最温暖的挂念。
　　“再往后……就是遇见你了。”季晨说到这里时，耳根不着痕迹地泛出了微红，那是他年少时光里最隐秘的悸动。他说起这件事时，连声音都轻柔了几分。
　　何云起搂着自己心尖上的人，听他磕磕巴巴地说着这几年的牵肠挂肚。季晨什么都没记住，只记得了南师大和心理学。年少的他趁着周末去过几次南师大，可进了学校却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不知道名字，不知道从何问起，他只能静静坐在校园大道旁的长椅上，静静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将何云起当初说过的话默念了一遍又一遍。
　　也是从那之后，他才喜欢上了甜食里那味糖的甘甜。
　　要在茫茫的人海中寻一缕浮光掠影，实在是太难了，真的还会有重逢的可能吗？
　　季晨将南师大写成了便签，贴在了书桌上，又买了块镇纸小心地压住了，明明只是一所大学的名字，落在了他的桌面，就成了一个不能被旁人探知的秘密。于是这个秘密，一藏就是五年。可能到最后季晨都已经不太明白自己的执着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大一大二的时候，室友也硬把他拉出去参与过联谊，也介绍过学姐和学妹，但季晨那雷打不动的生人勿近脸，加上接三句话都困难的聊天节奏，让室友是格外的羡慕嫉妒恨，这小子长了张讨姑娘喜欢的脸，怎么生了个这么不招姑娘桃花的性格。
　　如果八月的那个夜里，他不是正好收到了关于怨灵的消息，循着痕迹一路来到了兴业大厦背后的巷子，他都不敢相信，那张熟悉的脸会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五年的时间，何云起居然没怎么变，而他却早已变了多少个模样了，他当时多想跳下墙头，什么都不要管不要顾，扯着何云起的衣袖，问他是不是当年的那个人，还记得自己吗……
　　可季晨忍了下来，他努力将所有情绪都压在了自己面无表情的脸庞之后，语气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微微发飘。
　　“我当时是不是露陷了……”季晨回忆起那时的情形，窘迫地吐了吐舌头。
　　何云起笑着揉了揉他脑后刚刚吹干的软发，认真道：“没有，你当时可太帅气了，我的眼睛根本挪不开。救命之恩啊，我立刻就决定要以身相许了。”
　　温暖的掌心紧贴着脑后，季晨仰起脑袋轻轻蹭了一下，终于是轻松的笑了出来：“我把家底都交代了，是不是该交换了？”
　　掌心里被什么东西轻轻刮了一下，何云起觉得困惑，手掌微微用了力，将跟前的脑袋瓜按在了自己的怀里，他的指尖细细摩挲了一会，触到了一小块不规则的疙瘩。何云起借着床头的光线，让季晨偏了偏脑袋，拨开柔软的发丝后，他看见了那块小小的伤疤。
　　那是？
　　何云起的眼睛略带停顿地转了一轮，随即恍然大悟，那是前段时间季晨在刘亚军家里被玻璃划伤的小口子，这会都已经痊愈了，只是留下了个指甲盖大的疤痕……
　　疤痕！何云起的脸上突然漫上了喜悦，他感叹着自己怎么傻到被颜培这个混蛋的话带了进去，季晨就是季晨，不像任何人，也绝不可能是其他人。大彻大悟的何云起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苦恼太过可笑，但也庆幸能趁这个机会与他的小朋友如此推心置腹地谈一回。
　　季晨摸不着头脑，以为他又要混水摸鱼，赶紧从他怀里挣了出来，双手挤着他的脸颊，严肃道：“你是不是又想耍赖——”
　　“不耍赖，晨晨要听什么，我都招，我连老于小时候尿过几次床都能告诉你！”何云起的笑收不住，他牵起季晨的右手，虔诚地将吻印在了那白皙的手心里：“是我傻，我太傻了。”
　　※※※※※※※※※※※※※※※※※※※※
　　我追着沈剑心一晚上……所以才现在更的……嗯！


第56章 镜（8）
　　比起季晨的经历，何云起的生活算得上顺利了。
　　他有完整的家庭，父母健在，都是宽容而温和的人，除了继承了爸爸的自来熟，何云起的家庭普通得让人羡慕，但他也有自己挥之不去的烦恼。说到这里，何云起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季晨了然地点了点头。
　　对一个既没有天分，又没有灵力的普通人而言，阴阳眼并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从有记忆那天起，何云起就没有远离过这些魑魅魍魉。
　　蹲在路边静默着流着血泪的小女孩，在楼梯间里乘着扶手滑下来的半透明的小男孩，对着墙角站立不动却嘻嘻冷笑的长发女子……从小到大，这些东西已经见得太多太多了。为了探究阴阳眼的成因，他找过不少的资料，可大多都是杜撰胡诌，没有什么参考意义。
　　季晨问：“那怎么办呢？”
　　何云起笑了：“能怎么办？不看就是了。”
　　这话说得倒是轻松，但哪有想不看就能不看的。季晨咬了咬唇，没把这句话说出口。渡灵者与普通人不同，身体里天然蕴藏的灵力，会让欺软怕硬的孤魂忌惮，可普通人不一样，一旦被阴魂发觉这有个能见到它们的人，那事可就多了去了。
　　未了的心愿，未散的怨念，都会驱使它们抓住一切可以与阳界沟通的机会。季晨不太好去想象，如果一个余愿未了的阴魂在何云起尚且年幼的时候就找上了他，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他明明有父母的陪伴和庇护，可能伤害到他的东西，父母看不见，听不见，赶不走。
　　季晨忍不住抬起手摸了摸何云起的脸，这人确实活生生的在自己的面前，他很好，什么都很好。何云起被眼前人水亮的眼神看得心软，止了话头，轻轻凑上去吻了唇角，安抚道：“没事，活得好好的呢，小时候，我爸妈以为我哭是闹腾，哭得响说明身体健康智商高，现在还经常以此为准则，看谁家的孩子哭得不行，就上赶着去劝人家：现在哭得厉害，长大了就聪明得不得了，不信你们看我那儿子！”
　　“噗……”季晨笑了出来，明明是挺惨的事情，怎么一到何云起的嘴里就莫名的带上了一层喜剧的色彩，“那你……”
　　“装没看见呗，还能怎么办呢？”何云起叹了口气，“不过也总有装不下去的时候。”
　　八岁那年的夏天，他最好的朋友出了事。
　　这位朋友跟着奶奶回了趟乡下的老家，再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丢了魂，高烧不退，浑身抽搐，什么胡言乱语都往外蹦。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夜里连星星都没几颗，指不定第二天就要下一场大雨。
　　两家大人认识，关系也还挺好。听说出了事，就赶紧带着他过来了。那时的他还太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趴在门边，远远的看着围在床边的大人们，屋里的光线很暗，只笼着床头那一小块，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不匀称的光块，他看不见躺在床上的朋友，只能从大人们紧张而担忧的神色，和他们只言片语的讨论中，察觉到情况并不太好。
　　何云起的懂事与季晨的懂事是不太一样的，他更善于观察和聆听，这大概是天赋吧，小小年纪的他，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意识。朋友的爸爸刚出差，孩子就出了事，年轻的妈妈急得眼泪簌簌直掉，周围几个朋友赶紧劝解安慰，气氛愈发地低沉起来。
　　突然，何云起的眼睛发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围成一圈的大人中间，有什么盈白色的东西，在一点一点的挪动着，仿佛要从人与人的缝隙里挤出来。他赶紧偏开了头，这种东西不能看，更不能让它发现自己能看到。当时的何云起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校门口三块钱一本的鬼故事书上是这么提的。
　　那光团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停在了床边，左右转了转，似乎在找什么东西，随后就慢吞吞地朝着们门口的方向挪了过来。这下何云起想看不清都不行了，那云雾一般的人形长着手脚，轮廓逐渐清晰，状似脑袋的地方竟生出了五官，那眉眼不算轮廓分明，却特点显著，让何云起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本来该躺在床上休养的朋友。
　　可这“朋友”却像没看见他似的，径直从他的身边擦了过去。何云起愣住了，他刚才到底看见了什么东西，抬起头看看身边的大人们，他们却仿佛根本没有看到过这一场景，都还围在床边，安慰着那位焦急的母亲。
　　他揉了揉眼睛，跑向站成一团的大人们，拼命地往床边挤，拨开了大人们挡住视线的身体，他终于看见了，那床上躺着的，正是刚才与他擦肩而过的朋友。而此刻的他一动也不动，脸色灰暗，嘴唇泛着紫白。
　　“你们……”他张了张嘴，突然又合上了。从小到大，其实从来都没有人相信过他的话，什么妖魔鬼怪，什么魑魅魍魉，从来都是小孩子的戏言和玩笑罢了，无论是大人还是同龄人，从没人信过他，没人信他的眼睛。
　　季晨忍不住插嘴：“你的朋友，是不是中邪了？”
　　人的魂魄由阳气支撑，当身体虚弱、时运不济或是阳气虚微时，就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小孩子尤其容易遇到这样的事。这位朋友去了趟老家，或许是在山野中遇到了什么东西，或者乱走触到了什么霉头，人回来后，魂魄还被阴界的东西勾着不放，一遇到身体不济，那东西就兴风作浪，盘算着将魂魄一点点勾走蚕食。
　　何云起笑了：“那我哪知道呢，我当时就想着，我长这么大就一个这么好的朋友，只有他在我胡言乱语的时候认真回我，也只有他愿意在听我瞎叨叨之后继续跟我做朋友。”
　　一腔孤勇，这个词用在八岁的何云起身上可是再合适不过了。当时的他连片刻的犹豫都没有，转过身就往门口跑去，那魂魄的移动速度不算太快，他抓紧步子跑了一阵，正好在跑出单元楼时，借着小区里昏暗的路灯瞧见了正要穿墙出去的灵体。
　　他也顾不得那么多，只能一路往前追，刨草丛，钻近路，仗着自己那时候身形还小，直接从破损的锈铁门缝隙里钻了过去，这才算是紧赶慢赶追到了大街上。那团雾一般的魂魄依旧飘着，只是速度越来越快，眼见着就要追不上了。
　　如果追不上会如何？他会死吗？会不会永远醒不过来？还是说醒来之后，那身体里住着的就再不是从前的朋友了？何云起想不了那么多，一路连滚带爬地追赶已经让他的呼吸里的水汽都快蒸干了，小小的胸膛因为艰难的呼吸而不断起伏，每一次呼吸都像往喉咙里塞砂纸，刮得生疼。
　　视线里的莹白的影子越来越远，何云起终于是筋疲力尽地赶到了大路的正中间，脚下一软，整个人滑倒在地上，他想不出别的法子了，双手一撑，急切地爬了起来，冲着那远去的影子扯着还在喘息的嗓子大喊道：“于亚澜！你回来！”
　　季晨惊道：“是老于？！”
　　何云起点了点头：“对，是老于。”
　　一连喊了许久，何云起终于是筋疲力尽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到底有没有成效。满身的汗都被夜风吹干了，他看了看左右，这晚上八点左右的大街上，居然一辆车、一个人都没有，只剩耳旁寂静的风声。
　　一阵不安逐渐从心底蔓延开来，他觉得这事不对，可不知道是该继续往前追，还是该回去寻求帮助。思索再三，他还是决定先回家，床上已经躺着一个，再丢了一个，妈妈会担心的。
　　当何云起回过头时，他猛地撞上了身后的东西。
　　那东西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紧紧地贴在他的身后，就在这空旷无人的马路上，他一回头，正对上了那玩意苍白的脸庞，以及那镶在眼眶里的，比脸更白的上翻的眼珠。
　　“然后我就晕过去了。”何云起说，“我也不想这么丢人，但是当时毕竟……八岁嘛。”
　　再醒来时，已经是几天之后了。这一次，他俩的身份就转换了，他的发小已经康复，围在床边，一脸担忧地看着苏醒过来的何云起，激动地直把手里捏着的 AD钙奶瓶子插好吸管往他嘴边送。那可是老于当年最喜欢的饮料了。同样年幼的于亚澜又哭又笑的，口中还不停喊着：“醒了！爸爸妈妈！叔叔阿姨！醒了醒了！”
　　后来才知道，那天夜里，得知儿子出事的于爸爸，立刻放下了手里所有的工作往家里赶，下了火车换汽车，却在家门口外两条街上遇见了堵车。因为急着回家，只能立刻下车跑着往回赶，这往前没跑两步，就看着一堆人围成了圈，仔细抬眼一瞅，才发现被围着的，正是这干儿子似的小家伙。
　　当于爸爸带着何云起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儿子已经醒了过来。
　　“我醒了之后，于叔叔问了我那天夜里的事情，我大概说了一下，他就跟我说，是我跑到十字路口，把老于给叫了回来，那脏东西没勾住魂，恼羞成怒，就把我给扯走了。好在于叔叔本身就懂些行，也认识不少……高人吧。才总算是把我就回来了，再后来……”
　　“再后来？”
　　何云起看了季晨一眼，这小家伙听故事听得入了迷，眼睛瞪得溜圆不说，目光里还满是求知和好奇的光。得寸进尺的何先生轻轻咳了一声，语气立马变了样：“哎呀……再后来，老于对我的救命之恩感激得不行，非要当场给我磕三个头，还要认我作干爹，我心想这不行啊，咱俩要是成了父子关系岂不是差了辈儿……”
　　“……”季晨期待的目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烟消云散，他一撇嘴，扯过一旁的枕头闷了何云起一下，无比嫌弃地嘁了一声：“你是智障吗……”
　　何云起放肆的笑声透过柔软的鹅毛枕传了出来，他赶紧搂住了怀里的人，生怕他嫌弃着自己先溜了，又抽了一只手将隔在两人之间的枕头推开，笑嘻嘻地蹭了蹭季晨小巧的鼻尖：“救命之恩，认我当个干爹很难吗？你怎么不信呢！”
　　季晨一脸“你看我像傻子吗”的表情，定定地看着嬉皮笑脸的何云起，一句话都不想说。
　　“好了好了，故事讲完了，吃糖。”何云起从床头抽屉里摸出一颗柠檬薄荷糖，往季晨嘴里一塞，“说到老于，我倒是想起来，咱们还是得抽个空去一趟老于的医馆，他没准有法子。”
　　含着糖的季晨含混道：“什么法子？”
　　“还能是什么法子，当然是解决你莫名其妙断电的法子。”何云起捏了捏季晨的后颈，语气认真了几分：“你知道颜培那混蛋今天跟我说了什么吗？”
　　季晨说：“什么？”
　　何云起言简意赅：“他说你是他媳妇。”
　　“放屁！”季晨立刻骂了一声，说：“他有毛病吗？大街上随便抓一个就说是他媳妇？！我认识他吗，他谁啊！”
　　“但我觉得他说的那些东西，有一部分是有些道理的。”眼见着季晨的脸色更难看了，何云起赶紧亲了一口，又揉着脑袋安抚：“不是说媳妇这事，他今天险些把我骗过去。他说，他曾经有过一个对象，即使受伤生病，也能很快痊愈。我当时居然……你还记不记得，你每次高烧，都会很快痊愈。”
　　“……”
　　“但是后来我想明白了，你后脑勺的那个伤，是我亲自带着你去医院缝的针，也是我亲自给你上的药，五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那块伤口才彻底痊愈。正常的头部伤口就是五天左右的痊愈时间，所以晨晨……”何云起望向了季晨的眼睛，一本正经道：“无论这个叫颜培的疯子跟你说了些什么，都不要被他影响。这世上，你是我的独一无二的宝贝，是谁换都换不走的季晨。”
　　这话题是怎么到这来的……怎么就开始表白了。季晨的脸突然爬上了红云，他点了点头，轻声嘟囔着：“知道了。”
　　何云起穷追不舍，笑了起来：“只是‘知道了’而已？”
　　“……你好烦，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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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镜（9）
　　于亚澜，男，二十六岁，未婚。此生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了童年时替自己捡回一条命的发小何云起，而代价是自从遇到了这发小自己就从没有过一件好事。
　　上小学时，何云起拉着他偷老大爷种在天台的丝瓜，被发现后何云起跑得比他快，让他被老爹打了整整一宿。
　　上初中时，两人商量好了一起偷偷下河游泳，结果半路上何云起撞到了于家爸爸，二话不说把他给卖了，这还不算，他还要给老爹带路，父子俩一相见又是一顿好打。那狗腿的模样……跟电视剧里给皇军带路的良民真是一模一样，其嘴脸之险恶，直到老于现在想起来都恨得牙痒痒。
　　上高中了，他喜欢上了隔壁班的姑娘，何云起自告奋勇给他送情书，两人就这一封酸不拉几的情书润色了一宿，结果第二天情书一送出去，那姑娘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何云起。更恨的是，何云起为了拒绝那姑娘，站在人山人海的走廊上，冲着给他送水的姑娘大喊：“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为了于亚澜的幸福！咱俩没可能的！”
　　于是第三天连小学部的扫地阿姨都知道高二出了一对gay，看起来很般配。
　　般配你奶奶个腿！
　　好不容易熬到了大学毕业，各自有了发展，艰苦朴素的老于就指望着这发小能离他远点，让他安心度过自己的一生。毕竟当年连他爹都怀疑他跟何云起真有一腿，他非是当着他爹的面说自己想看小黄片，才终于让老爹打消了对他性取向的怀疑。
　　当然因为小黄片的话题他又被打了一顿。
　　时光荏苒，老于知道，他这杀千刀的发小终于谈恋爱了，自从谈恋爱之后他就再也没来烦过他，老于以为自己的春天终于到了，没有何云起的人生就要开始了，连发小那重色轻友的特性都成了可歌可敬的优点。
　　然而就当老于已经打算订个锦旗给季晨寄过去时，季晨来了，被何云起带来了。两人就坐在他的医馆里，坐在他的问诊台跟前。
　　于亚澜短暂的春天，还没开始，就已经凋谢。
　　何云起声情并茂：“老于啊……”
　　于亚澜生不如死：“老何啊。”
　　“你这人怎么一点都不热情。”何云起毫不见外，捻起他桌上的分茶壶就给自己和季晨倒了两杯茶，还不忘薅了篮子里的一把豆干塞到季晨的怀里：“许久未见，甚是想念！”
　　老于看着他把自己桌上的东西翻了个遍，面无表情道：“我热情得很，我现在就想给你烧壶热情的开水，将我的热情全部灌入你的心田。”
　　“咱俩这关系我也不跟你客套了啊，有正经事求你。”何云起略一正色，拍了拍季晨的肩膀，正在剥塑料纸的季晨被他拍得手一抖，差点把豆干掉地上，“这位，你嫂子。”
　　“哎，弟妹好。”老于微微一点头。
　　“占谁便宜呢！叫嫂子！”何云起拍了拍桌子，“我当初可是救了你的你叫我一声哥过分吗。”
　　老于不甘示弱：“理论上来说我比你大三个月又十七天，所以你叫我哥才对，我叫弟妹合情合理吧！”
　　何云起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忘恩负义呢，叫声哥，心里美，叫声嫂子你不吃亏！”
　　老于脸一板：“原则问题不容退让！说弟妹就是弟妹！”
　　“啪”地一声，季晨将手里捏着的玻璃杯磕到了桌面上，他微皱着眉，安静而缓慢地扫了他俩一人一眼。何云起赶紧一个正色，把季晨的右手袖子一捋，往脉枕上一放，说：“我带晨晨来看病，你赶紧的。”
　　老于立刻干咳一声，将手指按上了那细瘦的寸关：“看病要两只手一起，你把那只的袖子也捋捋别让他等急了。”
　　“好嘞。”何云起赶紧捞起了季晨的另一只手臂，替他卷起袖子，放在一旁预备着。
　　两个刚才还一唱一和，仿佛说着对口相声的人，此刻一句多余的话都没了，一本正经地干着该干的事。一物降一物这话是有道理的，只是季晨比较厉害，他一人能降俩。
　　场面终于安静了下来，季晨的眼睛在手腕和老于之间来回游走，面前的医者改掉了刚才嬉皮笑脸的姿态，转而严肃起来，双手的脉诊结束后，老于微微皱起了眉，看了一眼季晨，又看了一眼何云起，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老于你有话就直说，别吓人行不行……”眼见季晨的肩膀随着老于的目光骤然绷紧，何云起赶紧打破了过于严肃的氛围。
　　老于深吸了一口气，说：“晨晨还年轻。”
　　季晨和何云起同时瞪大了眼睛：“什么？”
　　“他还会长高的，男性的身高，到二十二岁才定型呢，咱还能……”
　　“你他妈有病啊！”何云起忍无可忍，抄起桌上的脉枕冲着老于的脑袋就来了一下，“祸不及家人，咱俩有仇咱俩了，你吓唬我媳妇干什么！”
　　“那你俩啥毛病没有过来干啥！”老于敏捷一闪，成功躲开了何云起的攻击，抗议道：“你注意点啊，小心我曝光你医闹啊，没病还要打大夫你丧尽天良了啊！你家晨晨一点毛病都没有，非说有毛病……年轻人少熬夜，好好吃饭，你看瘦成啥样了！”
　　“没事你故弄什么玄虚，当大夫的别吓人。”何云起把脉枕重新扔回桌上，又给桌上的三个陶杯斟了茶，这次他记得给老于一起把茶倒上，语气里都带上了几分讨好的意思，“来来来，于大夫，喝杯茶。”
　　“……”老于悻悻地哼了一声，“你拿着我的开水，泡着我的茶具里的我买的茶，怎么还一副特地孝敬我的样子。到底啥事，我一会还有病人要来你别耽误我正经功夫。”
　　何云起的情况，老于作为发小也是清楚的。
　　他俩虽说老斗嘴，但该干正经事的时候是绝不可能含糊，当年何云起捞回老于一条命，老于就偷偷从他爹那研究了许多门道，多少都给这发小试过，虽然学艺不精，但总算平稳到了高中。
　　高中后，于爸爸才在一次无意撞破后明白了何云起的情况，二话不说叫来了所有能帮得上忙的朋友，给他把能准备的东西全准备了一遍，就连毕业了，工作了，新装的房子如何布局，如何自保，都有于爸爸的一份功劳。
　　后来那房子里有了季晨，自然就用不着这些了。
　　这是老于第二次见到季晨，却熟稔得仿佛天天都见，毕竟他有个杀千刀的发小，每天朋友圈不是“晨晨出门上课了”就是“晨晨回家吃饭了”，一天不念叨“晨晨”五六次，那基本可以认定为他被绑架了。
　　好在老于的微信病人还挺多，他还可以在各种大爷大妈大叔大婶的养生伪科普中，洗刷一下被狗粮齁得发慌的小心脏。
　　“发烧啊……”听罢前因后果，老于疑惑地摸了摸下巴，抿了一口茶，“我觉得，你们的思路是不是有点偏了？”
　　何云起剥开桌上的小零食，往嘴里一塞：“怎么说？”
　　老于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咂咂嘴：“你们有没有想过，发烧到底是起因，还是结果？就按你们的说法吧，季晨每次出去……降妖除魔吧，消耗过大，就会发烧，然后行动终止，整个人陷入昏迷，随后很快又会清醒过来。这到底是因为他的体质，还是因为其它什么因素，让他发起了高烧，最后那样因素消失，他自然也就立刻恢复了过来。”
　　“你的意思是……有什么东西，在阻止他使用灵力？”何云起的惊诧将他的眉毛挤成了一个诡异的弧度。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他的身体在我的专业范围内是找不出问题的，很健康，你想用活蹦乱跳来形容也可以。但再往深，往我专业之外，我就没办法给出解答了。”老于顿了顿，立刻补充道，“我家老爷子最近去南方海边度假了，你也别想着把他抓回来，有啥就跟我说吧，我去翻他的书柜给你们查查，不过别对我有太多指望，我也就是个半吊子。”
　　“那就是目前没辙了……”何云起明白这话里的意思，冲一旁的季晨撇了撇嘴，后者脸上却并没有出现意料之中的失望表情，他因为老于的话陷入了思考。身体没有问题，那到底是什么限制了他的灵力……
　　季晨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再往下想想，有没有可能，每一次的战斗，他的灵力就根本没有见底，而是被某种东西遏制在了一个范围之内，一旦超过了这个范围，他的身体就会开始出现异常反应，具体表现出来就是体温升高，浑身无力……
　　“所以重点根本就不是，我的身体怎么了，而是……是什么东西，导致我的身体变成这样。”他的声音很轻，带着轻微的颤抖，他刚刚推翻了一个几年来根深蒂固的认知，这让他的眼睛都不由地睁大了几分，“我要找到这个‘东西’才行。”
　　季晨突然看向了老于，目光灼灼，吓得老于赶紧坐直了，拿出自己最正经的表情与他对视：“小同志你有话直说别这么看着我……”
　　“你认识颜培吗？”
　　何云起诧异，这又是怎么突然扯到颜培身上的？桌对面的老于也是一脸茫然，那镜片后的眼睛微微动了动，大脑正飞快的搜索着这个名字相关的信息，半晌，他才微微张了张嘴，询问道：“颜培……是那个做医药的，颜培？”
　　还真认识？何云起刚打算站起来缓缓，一听这话里的意思，立刻又坐了回来，与季晨一起，四只眼睛紧紧盯着老于不放。
　　“他啊，就是个药痴，圈子里有名的疯子。早八百年前人就销声匿迹了，谁知道跑哪去了，为了做药啥事干不出来……不是，你们不会是遇到他了吧？”老于摆了摆手，似乎对着人很是不齿，看着桌对面两双瞪大的眼睛，赶紧补充，“你俩别跟我说，你们俩其中的谁还跟他有一段情……”
　　“没有！”两人答得飞快。
　　何云起恨不能伸手给老于脑袋上狠狠凿两下，连着呸了好几声：“什么乱七八糟的，他骚扰晨晨，非说晨晨是他以前的媳妇，一会说什么恢复能力快，一会说长得像，疯言疯语没完没了。”
　　老于恍然大悟：“这样……那不用管他。不用担心自己是不是真的跟他有什么瓜葛，被他动了什么手脚，如果有，逃不过脉象，我都能给你找出来。”
　　言罢，于亚澜医生严肃地从桌后绕了出来，轻轻拍了拍两人的肩膀，说：“就是吧，节制点，年少不知那啥贵，老来……”
　　“你少他妈给我公共场合开黄腔！闭嘴！”何云起猛地把茶一灌，一回身又跟老于扭打起来，两人就像从来没长大过似的，永远是年少时打闹不休的冤家模样。季晨也懒得劝了，捻起桌上的橘子慢慢剥了起来，直到何云起想起他水喝多了膀胱不太扛得住，才收了手，从季晨手里叼走了一瓣橘子，急匆匆地赶去了厕所。
　　“晨晨啊。”见何云起走远了，老于才低下头，轻轻拍了拍季晨瘦削的肩膀，对着那写满疑惑的大眼睛笑道：“我这发小，虽说是个傻子吧，但小时候也确实吃了很多苦，一天到晚笑嘻嘻的，心里难受也不跟人说……他长这么大，喜欢过不少人，也谈过几次恋爱，最后都被人甩了，你说背不背吧。”
　　“可以的话……还请这位小同志，用你单薄的肩膀担他一程，他确实怕鬼，他能看见的东西我看不见，但你看得见，如果你比他先看见了，替他赶一赶。”老于从一旁的篮子里摸出了一个更大的橘子，郑重其事地放到了季晨的手上，“他有恩于我，我却帮不上多大忙。我这人也不聪明，说不出什么漂亮话，反正我这智障一样的发小，你别嫌弃他就行了。往后有事，记得找我。”
　　“好。”季晨笑了笑，把那大大的橘子合掌捧在了手心里，“我一定会的。”
　　※※※※※※※※※※※※※※※※※※※※
　　老于：我这发小是真好啊，好就好在他【哔】了个【哔】。


第58章 镜（10）
　　“老于到底跟你说了什么，我上个厕所出来，你俩的表情都怪怪的。”
　　窗外的阳光还算明媚，不甘离去的冬日还将最后一丝残存的寒意笼在窗上，刚打开空调的车内不算太暖，季晨的手指在窗上划着，将白雾挑成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图案，听到何云起的询问，他轻轻咳了一声，应道：“没什么，交代了一下让我早点睡觉。”
　　“撒谎。”何云起连头都没偏一下。
　　季晨窘迫道：“唉……你，这时候就别用你的专业知识来点我行不行。”
　　何云起声音里都带上了笑，尾音上扬几分：“是你太明显了，看都不用看，光听就知道在撒谎。老实交代，是不是说我坏话，你看我下次再去怎么收拾他。”
　　“他没说你坏话。”季晨将窗上的雾细细擦去，又重新呵出一小块白，轻握住手掌，印下了一个脚掌，又用指尖点出了几个脚印，回头看了看专心开车的何云起，语气突然就轻柔了几分：“老于说，让我好好照顾你，说你怕鬼，让我替你把鬼赶走，以后……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这话是老于说的？我怎么这么不信呢！”路口到了，何云起一踩刹车，趁着等红灯的功夫，将副驾驶位置上的季晨搂了过来，咬着耳廓亲了一口，“什么叫以后是你的，早就是你的，还要等老于宣布啊？我得提醒你啊季晨小朋友，你离法定婚龄还有两年呢，别太恨嫁了啊。”
　　“谁恨嫁了，不是你说的要穿三条红裙子吗，不是你叫我……怎么又成我恨嫁了。”季晨硬生生把到嘴边的“叫我老公”给咽了回去，天知道一边被人睡一边被叫老公有多羞耻，这事他都不想再回忆了。
　　绿灯亮了，何云起笑了笑，踩了油门将车向前开着，视线也移回了正前方，他专注地凝视着前方的路，一叠声地应下了季晨的顶嘴：“好，是我，我恨嫁还不行，我做梦都想着嫁给你，钙片给你装包里了，到学校记得吃，最后这两年长高的机会可抓紧啊，以后我撞着鬼了，还指望你抱着我跑呢！”
　　“知道了。”季晨一撇嘴，“我不长高也抱得动你……”
　　大三下学期的课不算多，但季晨也绝对不能不去上，不想耽误上学是一个，还有一点不可忽略的是，这专业本身就没几个男生，全班的男同学就他们一宿舍加上隔壁两个，六个人，这少了谁都会被直接揪出来的。
　　更何况季晨长得好看，是他们之中最显眼的。
　　“记得随时联系啊。”宿舍楼下，何云起攥着季晨的手，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季晨快被他那肉麻的眼神看出鸡皮疙瘩了，在被他就地正法之前赶紧先发制人搂着他啃了一记，还没等何云起回过味来呢，季晨就搂着自己的包跑下了车，一溜烟地窜上了宿舍楼。
　　“你个小家伙跟谁学的，只管杀不管埋啊！”
　　自从被颜培骚扰后，何云起对季晨的保护可以说是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他不是不放心季晨，而是担心颜培这疯子会做出什么事。即使季晨再三强调他可以保护自己，但面对一个随时可能出现的不怀好意的家伙，何云起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可那天之后，颜培却如他几年前那样，突然就消失在了两人的视野之中，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之前为了预约加上的微信，朋友圈也没有再更新。何云起有时会随意翻翻，却发现他发的都是些关于药品的资料，或者几句颠三倒四、完全看不懂的话，让何云起摸不着头脑。
　　捏着手机的何云起突然觉得自己这行为很奇怪，立刻一脸嫌弃地退出了界面，将联系人删除。
　　倒春寒一阵接一阵，学校的活动也跟着这天气一阵接一阵，季晨更忙了。
　　虽然季晨在学校里也一天好几趟地报平安，但毕竟隔了一段距离，四舍五入也算是个小异地。
　　季晨看着老实正经，在何云起面前就没那么安分了，有时甚至会在半夜三更偷偷钻被子里给他发语音，独守空房的何先生被撩得整宿整宿睡不安生，又不好真的扔个视频通话过去，只能咬牙切齿地警告着：“你小心我照着课表杀过去！”
　　可这警告并未奏效，新的对话气泡弹了出来，语音，屏幕的那头，季晨压抑着声音轻笑着，每一声都挑得何云起抓耳挠腮……这孩子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第二天，一宿未得安眠的何先生只能顶着黑眼圈去工作，艾莎既不敢问，又不敢笑，只能举着咨询表格憋得直抖，然后这位可怜小员工憋笑的举动成功被没良心的何老板发现了，她被迫上交了一包零食，作为补偿给老板娘的保护费。
　　季晨也不知道忙什么去了，从中午开始就没回过消息。就为了能岔开上课的时间到学校接他，何云起一个毕业好几年的老人家都重新把课程表软件下了回来，对照着季晨的课表一节一节的录了进去。
　　今天下午季晨是没课的。
　　他大概是自己先回去了。看着窗外逐渐西沉的太阳，何云起伸了个懒腰，僵了一天的骨骼在拉伸的瞬间发出了轻微的声响。手机没有消息震动，聊天界面只有他一下午趁着休息间隙发的那几条消息，何云起也不介意，轻轻敲着屏幕给季晨又发了一条，告诉他自己先回家，忙完了就赶紧回来。
　　下班时间到，艾莎收拾好东西，笑嘻嘻地打了招呼离开了。何云起关上了大门，落锁时又看了一眼消息，没有回，虽然距离消息发出仅仅过了五分钟而已。寒意尚未散去的冬末春初，季晨指不定又跑到哪里去了，只要别往墙头上跑，别摔着，怎么都好。
　　何云起拿着手机，翻了翻他和季晨的聊天记录，将季晨给他发来的语音全都设了收藏，指尖划过了那小鬼发来的一张张古灵精怪的表情包，如果时光回溯，大半年前的他哪能想得到，那个一脸冷淡看着就不好惹的小鬼，竟然会在大半年后成为他的。
　　他一个人的。
　　何云起笑了出来，电梯拥挤，信号还不好，还不如慢慢顺着楼梯走下去，等会季晨忙完了，大概也就给他回消息了，空无一人的楼梯间里，只有微亮的光映在何云起带笑的脸上，十九楼很高，慢慢走起来其实也没多累，何云起的闲情逸致说来就来，他不紧不慢地翻着记录，迈着步子，成功到达一楼的时候，天已经快要全黑了。
　　消息还是没有回。
　　何云起悻悻地将手机收回了口袋里，朝着已经没什么人的大门走去，城市的夜晚悄然来临，忙着下班的人们在路上低头穿行，谁也没有看谁一眼的打算。何云起理了理围巾，慢慢走出了大门。
　　他的余光，在他迈步踏下第一层台阶时，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那影子从人群中纵向穿过，与河一般流淌的人群截然不同，他跑得很快，一溜烟地窜进了一旁的巷子里，何云起的眼睛顿时亮了，他赶紧迈开步子跟了上去。刚才的一瞥仅仅半个侧脸，但那小小的个子，服帖的额发，还有那标志性的娃娃脸，无一不指明了跑过的人的身份。
　　这小家伙，消息不回，是跑到楼下来接驾了啊——
　　何云起跟着那身影一路跑进了小巷，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那时季晨就站在墙头上，身上流淌着耀眼的光，像一颗闪耀的星星。
　　何云起没跟多远，那影子就在他前方不远的地方停住了。
　　“晨晨，干嘛呢，消息也不回，来接我故地重游啊？”何云起并未顾忌太多，他三步并两步，轻快地跟了上去，将脖子上的围巾摘了下来，是他那条加长款的，可以两个人一起围着的围巾，“快围上，别着凉。”
　　一声轻微的响动，整座城市的灯光骤然亮起，小巷里唯一的灯在年后整修过，此刻也应者大街上绚烂的华彩拼命地发这清冷的光。何云起握着围巾的手突然停在了半空，灯光的照耀下，面前藏在昏暗灯光里的影子突然清晰了起来。
　　小小的个子，服帖的额发，标志性的娃娃脸。
　　还有，半透明的脸庞，和痛苦的流着血泪的眼睛。
　　何云起的脑海中炸开一声巨响，在将近十秒的时间里，他的思维都无法理出一条顺畅的线索。攥着围巾的手指仿佛被抽干了血液，只剩下骨节的冰凉和肌肉本能的颤抖。
　　面前的人张了张嘴，青白的脸上突然淌下了一行泪，他想说什么，却吃力极了，尝试几次之后，那少年突然捂住了自己的嘴，他向后退了好几步，瑟缩在角落里，将脸埋入掌心。
　　何云起看见了他手背上斑驳的伤痕。
　　这不可能……何云起已经没办法正常思考了，他往后退了好几步，手忙脚乱地将围巾胡乱挂回了脖子上，这是季晨吗？这不可能是季晨，他……明明昨天夜里才发了消息，还在笑，还在故意逗自己呢……不可能！
　　何云起不知道自己的手指还能不能动，他只觉得这冬末的风将冷意全都灌进了他的血液里，让他除了颤抖根本就做不出别的举动。可他还是拼尽全力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解锁的密码按错了好几次，险些将手机锁起来。他用力吸了几口冷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微颤的手以最快的速度打开了联系人界面，拨通了季晨的电话。
　　未能接通的每一声都紧紧揪着他的心，那绵长的“嘟”声仿佛盘在脖颈上的蛇，每一次响起，这条蛇都在更用力地勒住他的喉咙。
　　“接电话……快接电话，别吓我……快……”控制不住的身体跟随着唇齿一同在颤抖，何云起的手已经快抓不住电话了，他脑袋什么念头都没了，只盼着那冗长的杂声能停止，他只想快点，再快一点。只要能听见季晨的声音，哪怕只是一声呼吸都好。
　　“哒”地一声，电话挂断，没有人接。
　　眼前的世界天旋地转，刺骨的寒意透过皮肤和血肉，直冲着脊柱窜遍整副身躯。何云起无力地跪在了地上，就像在深冬时节坠入了茫茫大海，他什么都看不见了。
　　明明今天早上还在回消息，他说想吃家附近的抹茶千层，自己还答应了他要买的，配上奶茶一起，季晨回复了一张动态表情包，一只小猫瞪着大大的眼睛，眼里全是闪烁的星光……就像他一样。
　　何云起艰难地扶着墙壁站了起来，看向了前方，那灵体还蜷在角落里。季晨到哪去了？他遇到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是不是还有话要说……他一定还有很多话……有很多很多的话想说……
　　顾不上双腿的颤抖，何云起连滚带爬地赶了过去，这路程不过短短的几米，却艰难地如同一场跨越生死的旅行。伸出的手迟迟不敢再向前一步，仿佛轻轻一触，就会将他留在世上最后的影子碰碎。
　　何云起哽咽了：“晨晨……”
　　面前的灵体猛地抬起了头，面对突然靠近的何云起，他飞快地向着另一边的角落挪去，没等何云起再次开口，他的脸上就已经布满了恐惧的神色，与青白的脸色，混浊的血泪组合着，显得格外狰狞，却也格外令人痛心。
　　“是我……”何云起死死咬着下唇，胸腔里汹涌的疼痛已经让他的表情温柔不起来了，他恨不能将面前的影子紧紧搂入怀里，可那灵体没有给他任何表白的机会，半透明泛白的身躯惊慌地钻入了墙里，头也不回地消失了。
　　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起来，何云起愣愣地看着那消失在墙壁里的身影，哽在喉头的全是酸涩的咸，直到冷风将他脸上的水迹吹出了几分冰凉的触感，他才终于注意到兜里的动静。按下接通键时，他的眼睛都是模糊的，连动作都带着几分木然。
　　“哪位……”
　　“学长，怎么了？怎么打我电话？”
　　电话的那头，是季晨的声音，不只是声音，还有脚步声、风声以及略微急促的呼吸声……何云起脸上的泪霎时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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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忙+卡文所以不能保证更新频率，写了就一定会更的，嗷嗷嗷


第59章 镜（11）
　　何云起半晌说不出话来，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顾不上发颤的声音，他对着听筒讷讷地重复了一遍：“哪……哪位？”
　　“啊？”电话那头的人也是一头雾水，“我没打错……没打错啊，学长，你怎么了？你在哪？”
　　“我没事，我没事！我……我很好。”虽然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一大男人，躲在公司旁边的小巷子里，一边哭一边笑，脸上的表情都扭曲得不能看了。可季晨还活着，他如获至宝，像个孩子一样念叨着季晨的名字，“晨晨，晨晨……”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学长，你是不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吓到了，我马上就去找你……”电话这头的何云起一把鼻涕一把泪，惊得季晨语气都急切了几分，他只是上完课后开了个会，随后又在赶到市区的过程中突然接到了附近的单子，本想着在忙完了之后直接回家，没想到这任务还有点棘手，怨灵生前就是个跑得飞快的主，死后更是窜得比耗子还快，季晨一路穷追猛赶也没能揪住他，反而还跟丢了。
　　就这么停下来喘个气的功夫，季晨终于抽出空来摸到了他的手机。
　　二十多条微信消息，一个未接来电，季晨赶紧从包里掏出了蓝牙耳麦，给何云起回了个电话，可这电话刚一接通，何云起那听不出是哭还是笑的语调，颤抖得如同筛糠的声音，把季晨给吓了个够呛：“学长，你慢慢说，别急，别哭，别哭啊！你在哪里，我现在就过去，马上就过去！”
　　“没事，我没事了。确实是看到点奇奇怪怪的东西，我胆子小你不是知道的嘛……你在哪？我去找你，咱们一起去买点心。”何云起飞快地平复了自己的情绪，语气也终于恢复了正常，这短短的十几分钟里他到底是经历了怎样匪夷所思的事，连他自己都没法在短时间内理清楚弄明白。但无论如何，只要季晨安然无恙，那就什么都好，“别挂电话，我去找你。”
　　“我这还有单子呢……”电话那头的季晨无奈地笑了笑，但还是将所在的地址通过实时定位发给了何云起，大半天了，何云起终于收到了季晨的消息回复，高兴得连脸上冰凉的水痕都忘了抹，他也给季晨发了个实时定位。两张地图上的红点相隔并不远，而且正随着移动越走越近，不过一个街区的距离，很快就能再次相遇了。
　　“你别忙着跑，一会摔了，我去找你就是了。”何云起看着那颗颤动着不断靠近他的红点，终于是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地笑了出来。
　　季晨在那头略有些嫌弃地轻笑了几声：“到底看到什么了啊，吓成这样……好，我不追了，我把单子转出去，这跟着你回家了，不哭啊何宝宝。”
　　“你哄孩子呢……”被季晨捉住了尴尬的一刻，何云起哭笑不得，只能厚着脸皮认下了“何宝宝”这种肉麻的称呼，“行，季叔叔，你快来接我回家，等见着了我再跟你说。”
　　“一会走中环回去，我要买抹茶……”季晨嬉笑的话音戛然而止，听筒里传来的车流声、脚步声丝毫没有断绝的痕迹，而季晨的声音却仿佛凭空消失了。何云起刚想接话，却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心脏被骤然揪紧的窒痛感再次上涌，他赶忙将手机从兜里拿了出来，点开季晨共享的实时定位，那红色的圆点就停在不远处的街区里，一动也不动。
　　何云起的声音再次不安地颤抖起来：“晨晨？！”
　　“我在！我在……”季晨像是从梦中惊醒了过来，声音里都带着回过神来的朦胧。耳机里忽地钻入了一阵急促的风声，手机屏幕上，代表着季晨的小圆点颤动着移动起来，却奔向了另一个方向，那并不是何云起所在的方向。
　　这大街上都是赶着下班的人，何云起却顾不得自己的声音会不会惊扰到他们，急切地喊着：“你要去哪？！别乱跑！我没跟你开玩笑！我真后怕，我刚才看见……”
　　“……我看见了我自己。”
　　这句话像是一根长钉，将何云起彻底钉在了原地，今夜发生的事已经彻底超出了他的理解范畴，何云起不明白，他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季晨还活着，他已经跟着那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跑走了。
　　这很危险！何云起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叫喊着，快跟上去，很危险！
　　商店橱窗的霓虹依次亮起，宣告着黑夜的正式降临。
　　季晨随着那模糊的影子跑了很久，他的手一直按着耳机，不愿因为过大的动作而与何云起断了联系。可眼前的影子实在是跑得太快，他根本腾不出空来多说一句话，翻了不知多少堵墙，那晃动模糊的白影总算是停了下来。
　　这不知道是哪个古旧的小区，它被列在市中心的拆除计划里许久了，已经拆了小半，另一半的居民楼里还扎着几个钉子户，迟迟不肯搬。除那几户之外，已经没有亮灯的阳台了。那影子似乎在找什么东西，可面对已经面目全非的小区，他也迷茫得不知该往哪里去才对，只能飞快地回头看了紧追不舍的季晨一眼，转身钻进了一旁的巷子中。
　　“你停下……”季晨刚把气给喘匀，又不得不立刻直起身来朝着那灵体消失的方向跑去，还没能踏出几步，耳后就突然传来了一阵迅猛的风声，季晨心下一紧，猛地一蹲下去，那巨大的力道冲着身旁的围墙掼去，爆发出刺耳的撞击声，水泥块砖块崩裂开来，撒成了一片石屑的雨点。
　　季晨回过头，破旧小区里昏暗的光线给那人的脸覆上了一层完美的屏障，他根本看不清这高大的身影究竟是个什么面目，这些不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跑，赶紧跑！
　　没等他肌肉紧绷的腿向前迈出一步，身后的人就已经扑了上来，强壮的左手小臂紧紧圈住了他的脖子，高出近一个半头的身高极具压迫感，那人显然没打算给他反抗的机会，立刻换了更为惯使的右手，将他的脖子死死掐住，只一使劲便提小鸡似的将他压在破损的围墙上，缓缓地提了起来。
　　双脚离了地，季晨的手扣住了那双掐着自己脖子的大手，呼吸瞬间阻滞了起来，那人没打算将他掐死在这里，而是利用着身高和体型的绝对压制，仅用一只右手就将他死死控制在围墙上。
　　季晨的眼睛很疼，充血发胀的疼，他咬着牙，尽全力地瞪着腿挣扎着，可没有着力点，他根本无法爆发出全部的力量，这样的挣扎看起来倒更加的可笑和幼稚。那人立在光线的死角中，静静地凝望着他，看了很久很久。
　　突然，他同样健硕地左手伸了过来，轻轻地拍了拍季晨因挣扎而沾了墙灰的头发，然后温柔地，将他别在耳廓上的耳麦给摘了下来，左手的轻柔虔诚，与右手的逼仄紧迫，藏在黑影里的人像是一个同时灌满了善恶的怪物。
　　“晚上好，何先生。”那声音对着耳麦说，“别担心，我只是来拿回我的东西。”
　　一个优雅的抛物线，被那人的左手轻轻捏着的小巧耳机，跌落在了身后的不知道哪片草丛里。季晨用尽全力也没能掰开这人钳制的手指，他需要呼吸，他的耳朵已经响得发疼了。
　　“晨晨……不记得不舒服的时候，要怎么求我了吗？”那声音很是失望，将手慢慢放了下来，季晨的双脚终于回到了地面，找到着力点的那一瞬间，季晨的右腿就以最快的速度朝着正前方踢了出去，他咬牙切齿地呸了一声：“颜培……不准你这么叫！”
　　“为什么我不可以，他就可以？”处于缺氧状态的攻击根本不值一提，颜培向着侧边轻轻一闪，行云流水般，毫不费力地躲开了。他缓缓凑近了几分，凝视着季晨尚未恢复焦距的眼睛，语气里满是失望，“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他对你做了什么，让你把我给忘了？”
　　“我不认识你！”季晨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猛地将脑袋向前砸去。季晨的额头撞上了颜培的鼻尖，一阵透骨的酸疼伴着血腥味汹涌而出，颜培不得不暂时松了手。抓住机会的季晨立刻从他手里跑了出来，抵着模糊的视线和虚浮的脚步，飞快地朝着一旁有灯的小路跑去。
　　殷红的湿意从鼻子里淌了出来，颜培毫不在意地抹了一把，比起路都走不稳的季晨，他至少还能看得清眼前的路，不过追出数十步，颜培便轻易地在另一处废墟的拐角里将季晨重新圈在了怀里。
　　这一次，他动用了全身的力量，将季晨死死压在了围墙之上，甚至空出了一只手揪住了季晨脑后的发丝，迫使他仰起了脑袋，不得不面对着自己这张粘了血污的脸。季晨刚刚恢复的呼吸再一次因脖颈处强烈的压迫而阻滞起来。
　　那张脸逼得太近，即使光线转亮，即使他尽力让自己的面色温和一些，但那黏满了血的面颊，那盈满了攫取之意的目光，还是让他的脸看起来格外狰狞。
　　“晨晨，为什么要跑……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这么讨厌我吗？”颜培将膝盖顶在了季晨的腰腹上，刻意用那关节处的力量将纤瘦的少年挤在墙壁上，即使他的右手扔掐着季晨的脖颈，可抓着脑后细发的左手也丝毫没有松劲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地向后拉扯，季晨纤长的脖子彻底暴露在他的面前，挣扎和愤怒迫使皮下的青筋暴起，季晨的血液就流淌在他手掌紧贴着的皮肤之下，是那沿着血管汩汩涌动的生命的源泉。
　　季晨的没有回答，他说不出话，被死死扼住的喉咙已经挤不出一点声音了，眼前胡乱翻飞的星光也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窒息带来的昏暗与阴沉，他又回到了看不清、听不清，又无力挣扎的处境，逐渐脱力的身体彻底软了下去。
　　“晨晨，我是不是又弄疼你了？”飘渺的声音与模糊的视线叠加，季晨只觉得掐在脖子上那粗暴的力量骤然消失。重新获得呼吸的权利，他立刻伏在地上剧烈地咳嗽起来，嗓子里咳出了几丝腥甜的血气，颜培没有走，他还在跟前。
　　面对已经彻底失去抵抗能力的季晨，颜培终于安心了，他像拥抱一个脆弱的婴儿一样，将季晨温柔地搂在了怀里，轻轻地顺着他因剧烈咳嗽而不断震颤的脊背，柔声道：“这才乖，这才是我的晨晨……你一走这么几年，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你看看我，我都长出白头发了。”
　　颜培笑着握住了季晨沾满泥灰的手腕，举到了自己跟前：“让我再看看你的手，你看那些伤口，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不管怎么跑，你最终都还是要回到我身边的……这就是命运，紧密相连。”
　　季晨模糊的视线里突然闪过一记寒光，一阵锋利的疼痛毫无征兆地撕裂在他左手的手肘内侧，就像一鞭子狠狠抽在神经上，身体的本能迫使着他从喉咙里挤出一声沙哑的呼救，他感觉自己的左手已经不听使唤了，它无法停止地颤抖和痉挛，血腥味直冲着鼻尖杀来。
　　恍惚间，季晨看到了那近十厘米的不断涌出鲜血的伤口，那伤口造就于颜培手中尖锐的刀刃。
　　颜培并不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他捧起了那鲜血淋漓的细瘦的手臂，注视伤口的目光满带着期盼，他的笑温柔而深邃——
　　“我还记得，我还记得……还有四分五十秒，就该慢慢愈合，慢慢结痂了，我都还记得，快呀，晨晨……”


第60章 镜（12）
　　“放手……”季晨浑身的感官都集中在被划伤的手臂上，他需要呼吸，需要空气，可冬末的寒风往伤口里灌，钻心刻骨的疼，他连吸气都牵得皮肉翻疼。身体不像意志那样可以由自己控制，真疼起来时，眼泪都会不自觉地从眼光里向外涌，和那汩汩的血流一样，怎么都止不住。
　　颜培并没有理会他的挣扎，而是抓着他的手臂，将因为动作而下滑几分的衣袖粗暴地推成了一堆，那些布料挨挨挤挤地团在季晨的肘关节处，被迫暴露的皮肤在寒冷的冬夜里迅速地生出了鸡皮疙瘩。
　　那攫取的目光却完全没有停止，颜培的眼神有些焦躁，他看了一眼手表，又看了看季晨的伤口，眉间的皱纹越蹙越深，他喃喃道：“这不可能，怎么会……”
　　仅仅一秒之后，颜培的自言自语变成了怒吼，他再次狠狠掐上了季晨的脖子，迫使他抬头看向自己，咬牙道：“他对你做了什么？你明明可以的，晨晨……你明明可以的！你为什么把你最重要的能力给丢了？姓何的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我他妈……说了我不认识你！你要我说几次！滚！”这一次，已经有了防备的季晨再也没让他轻易的拿捏住，少年猛地一挺腰，膝弯用力，冲着颜培****狠狠地踢了过去，颜培没想到已经失去抵抗能力的季晨能这么快的恢复过来，赶紧松手往一旁躲。
　　脖子上的束缚松开了，季晨冲着颜培的脸就是狠狠一拳，趁着他招架的空档往地上一躺，借着地面的着力点狠狠一脚将他从自己身上蹬了下去。
　　颜培的体格在那，即使被一脚蹬下也不可能飞出多远，仅仅后退了几步，歪在一边。比起负伤在身的季晨，他的攻击性更明显，也更有压迫力。
　　季晨赶紧抓住空档从地上爬了起来，伸手去够自己因扭打被甩在一边的背包，身旁之人的愤怒已经快要具象出来了，似乎比起季晨的反抗，没能愈合的伤口更能使他怒火中烧。颜培的脸上温柔的面具终于被季晨那一脚踹了个粉碎，此刻的他满身戾气，紧攥着拳头，从一旁的地上随意捡起了一块碎砖，朝着季晨便冲了过来。
　　“咯！”砖石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里格外扎耳。
　　颜培手中的石块掉到了地上，人也随着砖块的掉落而摇晃起来，他额上飞快地淌下了一道殷红，冲刷着他脸上已经干涸的血印。
　　颜培难以置信地扭过头，还没看清攻击者的脸，就被他狠狠一拳砸在了脸上，失去平衡的高大身躯轰然倒地，而攻击者却完全没有就此放过的意思，抬腿冲着他的胸腹便是狠狠十数连踢，直踹得那身体蜷成一团，仿佛一只在地上蠕动的巨大蜗牛。
　　“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错吧？颜先生，你的东西？你算什么东西？敢跟你爹这么说话？！”言罢，又是狠狠一脚，何云起将手里的破折凳一扔，拍了拍手，扯起颜培沾满血污的头发，冲着那张脸就是一耳光：“废物，欺负小孩儿算什么本事，滚起来单挑啊？”
　　“你敢偷袭……”颜培狠狠呸了一口，嘴角淌血，他恶狠狠地盯着面前的人，刚才的怒火几乎烧光了他全部的理智，不然他怎么可能会忽略背后突然袭来的风声，“卑鄙！”
　　“你爹打你，需要正面吗？”何云起气笑了，揪着他的衣服将他从地上拖起来，又狠狠摔到了一旁的墙根下，顺势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前：“我没学过什么套路，但我读书时帮发小打过的架也不少，工作场合对你尊敬那是我有教养，现在不把你当人那是我有脾气！你别真当自己是头蒜了！我再跟你最后强调一遍，颜培，季晨是我的，我们天造地设，我们佳偶天成，我们之间塞不下你这只绿头苍蝇，你听明白了吗？”
　　冬夜的风不断地拍打在身上，颜培的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白茫茫的水汽，黏在皮肤上的血迹飞快地冷却了，被二人轮番激怒的他此刻更像是一只暴怒的狮子，正龇着雪白的獠牙，从喉咙的最深处发出低沉的怒吼。
　　突然，一星微弱的寒光从颜培的掌心迸出，细长的刀柄，小而尖锐的柳叶形刀头，那赫然是一柄手术刀！察觉到攻击的袭来，何云起立刻闪身后退，将腿从颜培的面前抽出，可还是晚了一步，那寒芒已经以最迅猛的速度冲他的小腿刺去。
　　就在同一个瞬间，一根坚实的木杖“刷”地斜刺了过来，迅速而坚决地将握着刀子的手挑开。手臂与木杖的正面交锋，胜负是显而易见的。颜培的喉咙里爆发出一声惨烈的吼叫，随着骨肉被猛地击打发出的钝响，那横在他掌心里的手术刀猛地飞出去，直直插进了一旁的土堆里。
　　何云起回过头，看见季晨右手持着木杖，正刺在他和颜培之间。
　　那木杖是他一贯带在身旁的，只是还没将顶端给装上去，所以只有这么光秃秃的一截，充作武器使用而已。何云起注意到，季晨左手的袖口有一些污渍，过于阴暗的光线让他看不清那究竟是什么，始终缠绕在鼻尖的血腥味让他格外的不安。
　　季晨的胸膛起伏得很厉害，仿佛刚刚结束一场长途的奔袭，背包垮垮地挂在他右肩上，在这样阴暗的光线里，少年低垂的脑袋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可直觉告诉何云起，眼前人状态很不对。
　　何云起将季晨的包拿了下来，替他担在了肩上，随即将季晨紧紧搂在怀里，仿佛搂着自己最为珍视的宝贝。而季晨破天荒的没有任何难为情的反抗举措，只是轻轻地靠在了他的怀里，胸膛起伏的急促频率得到了轻微缓和。
　　“有没有事？或者哪里受伤？”墙根下的老旧街灯将两人相拥的影子拉得老长，何云起终于将攥在手里许久的围巾披到了季晨的肩上，捧起他的脸看了又看，紫红的淤伤断断续续，最终在他白皙的下颌与脖颈处连成了一个完整的掌印。
　　何云起的眼睛被怒意激红了，他克制着情绪，手指轻轻地抚上那斑驳的淤痕，声音里是控制不住的颤抖：“他掐你了？”
　　“不管他了，学长……”季晨的声音很微弱，寒风将他的额发吹得凌乱，纤瘦的身躯随着寒风微微颤抖，“好冷，我想回家……”
　　“好，回家，我们这就回家。”已经离颜培有一段距离了，何云起还是能嗅到浓重的血腥味，灯光明亮后，季晨袖口的血渍终于还是藏不住了，那鲜红的液滴正随着他微微颤抖的苍白指尖，一点一点地染红了下方的泥土。
　　季晨明明就在身边，何云起却还是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人狠狠地揪了一下，他小心翼翼地将季晨的袖口卷起，随着那细瘦的手腕一寸一寸地露出，一条狰狞地伤口也随之出现在了何云起的眼前。
　　那伤口淌出的血已经很少了，可一触到寒风，季晨的眉还是皱了起来，他抓住何云起的手，颤抖地恳求道：“别看了，学长……别看，我想回家，让我回去……”
　　“先去医院。”手头没有能止血的东西，何云起不得不暂时将那沾满血渍的袖口放回去，他轻轻地吻了吻季晨因伤口疼痛而带上水痕的眼角，使自己的语气尽可能温柔轻快：“没事，没事的，晨晨别怕，小伤口，咱们去上点药，马上就能回家休息，坚持一会。”
　　季晨点了点头，眼底的疲惫遮掩不住。他靠在了何云起的肩头，任他将自己夹在怀里，半拖半抱地缓缓转过身来。
　　转身的瞬间，两人的眼底同时映出了一个熟悉的影子，就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树下，距离不过几步，而此刻，那身影正定定地看着他们，周身泛着灰白的光晕，半透明，脸上带着痛苦的血泪。
　　季晨转过身时，那影子似乎也吓了一跳，它瞪大了泛红的眼睛，看了看季晨，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颜培，长大了嘴，不停挥动着手臂，像是用尽全力嘶吼着，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身边的人与面前的灵体有着太过相似的脸庞，可当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何云起才终于发现了他们细微的区别，从五官到气质，都有着细微的不同，但一晃眼确实很难分清。搂着季晨的手臂收紧了几分，何云起在用最直接的方式向自己确认怀中人的存在。
　　季晨对着那张熟悉的脸，轻轻地眨了眨眼睛，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他有话想说。”
　　何云起犹豫了片刻，背包的带子在他的手中被捏紧又松开了许多次，可是最终，他还是将那沉甸甸的包拉开拉链递了过去，语气里满是担忧：“真的没问题吗？别太逞强……养好伤，什么都能慢慢去查，慢慢去问的。”
　　“放心，我没问题……”季晨用仅剩的灵活的右手飞快地将拼接完成，盈满疲惫的目光中透出了坚定，这感觉有种说不出的奇异，他从未想过，这世上会有一个与自己极其相似的人存在，至少是曾经存在过……关于他的一切，关于自己的一切，或许真能就此找到答案。
　　光华流转，如丝绸般，季晨如同站在了巨大的镜子面前，展开了镜像中另一人的故事。
　　※※※※※※※※※※※※※※※※※※※※
　　殴打颜培请进组。


第61章 镜（13）
　　奔跑，无休止的奔跑，风声在耳旁呼啸而过，连成了一片连续的呜呜声，喘息声紧贴在鼓膜的内侧，与胸腔内怦然的心跳声融为一体，在脑袋里奏响了一片喧嚣。
　　一个身形纤瘦的少年奔向了巷子的最深处，那是死胡同，没有出路。
　　他惊叹了一声，猛地回过了头。身后是他匆忙奔逃一路的缘由，五个打扮……可以说是混乱的年轻人，也停了下来，他们同他一样气喘吁吁，连话都差点说利索了，但他们并不着急，因为这兔子已经窝在墙根，再也逃不出去了。
　　“让你拿钱，你非得跑，跑啊？再继续跑！”为首的刀疤脸气势汹汹，一脚便将他踹倒在地上，腹部的疼痛让他猛地吸了一口凉气，已经没有其他躲避的空间了，他只能重新回到墙角，抓着怀里的背包，咬着牙一副打死不松手的模样。
　　“个子不高，脾气倒是不小啊？少废话了，把钱交出来，给还是不给？”一旁的花臂男子留着一头红发，一见大哥发了话，赶紧附和起来，上前冲着人就是一顿踢打，下马威立了个十足。
　　身后的小弟们都是看眼色行事的，见两位大哥都动了手，这小子还一副誓死不从的模样，也纷纷加入了两人的攻击行列中，挥舞的拳头雨点一般落下，分不清究竟是那拳是谁出的，那脚是谁踹的……骨骼包藏在皮肤和肌肉之下，此刻这被打得震颤出细微的碎裂声，挨打的少年始终一言不发，连吃痛的闷哼都极少。
　　“大……大哥，他怎么不动了？”
　　视线一片昏黑，耳旁的声音也仿佛隔得很远，他用尽全力紧了紧手指，怀里的包还在，只是手指触及的皮质表层像是沾上了什么液体，滑腻得不行，此时他们要是想将包扯出来，恐怕真会让他们得逞了。
　　可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前来抢走怀里的包？
　　刀疤脸不自然地咽了咽口水，故作凶悍道：“你……你哆嗦什么！别自己吓自己，行走江湖……”
　　“大哥！好多血，他吐血了！我……我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大哥！”
　　“我我我也是！我妈刚打电话让我回家相亲……我先……先走了大哥！”
　　紧贴着地面的耳朵捕捉到杂乱的脚步声，刚才还拦路抢劫的嚣张跋扈的小混混们，此刻竟在短短几秒之内逃得影子都不剩。少年蜷缩在满是灰尘的地上，脏兮兮的身躯也快和那地板的灰色融为一体了，他微微撑开眼睛，张了张嘴，喉头一紧，又喷出了一口血气。可是还好，怀里的包还在，手指触到的滑腻皮革之下，那捆绑成摞的钱还在……
　　他想闭上眼休息一会，可又怕自己一睡就再醒不过来，或者醒来了，包却被人拿走了。猩红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了一双鲜亮的皮鞋，西装裤脚整洁熨贴，连灰尘都没有沾染半分，脚步声“踏踏”地靠近，越来越近，少年警觉极了，他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扣住了怀里的包，口鼻处溢出的鲜红被急促的呼吸堆成了血沫。
　　“你还好吗？看得请我吗？这是几……”少年可以听清来人的声音，却看不清他的面庞，他是不是把自己抱起来了？是为了钱吗？还是想要别的什么？
　　视线全黑了，仿佛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我的孩子……命苦啊，爹妈去得早，就让你年纪小小的，跟着爷爷吃了这么久的苦。还好，长大了，我的宝贝孙子，终于长大了……”
　　一个苍老的声音颤颤巍巍地响起，映在视野里的小屋实在破旧，破旧到墙体都已经剥离，老式的建筑露出了藏在白泥之下的红砖。躺在床上的老人干枯得像一块焦木，他伸出枯瘦的手臂，指着屋里那掉了漆的神台，将最后一口气挤了出来，“乖，快去……打开，里面是爷爷存了一辈子的……拿去，好好读书，将来……”
　　可最后，爷爷还是没有吐出他心中对将来的期盼，在那企盼里，眼前的少年是不是已经长大，金榜题名，有了幸福的家庭和生活……干瘦的手臂蓦地垂下了。
　　少年的视野被泪花占满，已是模糊不清。
　　他从神台之下翻出了一个老旧的皮包，爷爷老实巴交一辈子，只知道将钱一遍一遍地点算好，又一捆一捆地扎起来，多大面额的都有，满满当当一大包，有的甚至还耐心的用纸条标注了时间和总金额。
　　老人佝偻的身躯似乎还坐在小小的矮凳上，细细地将怀里还带着温度的纸币拿出来，展开，铺平，打理成一捆，小心翼翼地放好，藏在掉了漆的神台之下，祈求着屋里的菩萨能守好这私藏的，贮存着未来的一笔财富……
　　没过几天，小区里的邻居来帮忙，一起将爷爷葬下了，连这部分钱，都是整栋楼的好心人一点点凑出来的，因为那大大的一皮包看起来鼓鼓囊囊，其实根本就没有多少。邻里们一合计，最终还是让他将钱收好，并吩咐了处理了后事，就赶紧去银行把钱存上。
　　深秋，刮着不小的风，送走爷爷的那天下午，瘦弱的少年将老旧的皮包搂在了怀里，顶着漫天扬起的枯黄的落叶，往离家不远的银行走去。
　　惊醒的那一刻，少年的目光在第一时间投入了自己的怀中，那里空落落的，没有皮包，只剩下了紧紧缠绕的绷带，他愣住了。
　　钱呢？爷爷攒了一辈子的钱呢？
　　他甚至顾不得自己在什么地方，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开始在各个犄角旮旯里疯狂地翻找起来。屋外的人似乎听见了动静，脚步声来得格外匆忙，他还没能在屋里翻到自己要的东西，就已经被推门而入的人拉住了。
　　进入视野的人很眼熟，那是几年前的颜培。
　　那时候的颜培看起来年轻一些，与现在没太大的差别，他正看向少年的脸，视线相交，颜培瞪大了眼睛，并不是因为这少年把血擦擦就长得有多出尘绝艳，而是因为，现在距离他捡到这个少年，仅仅过了一天一夜而已。
　　颜培赶紧将人拉到一旁的椅子上，试图安抚他让他坐下，可一心只想找到皮包的他根本不肯乖乖就坐，他焦急地四处打量着，这个白茫茫的屋子实在太空旷了，只有一些看不明白的工具，根本寻不到皮包的半点影子。
　　“你在找你的皮包吗？我放在保险柜里了，除了把包上的血给洗了，我动都没动过！”颜培终于意识到了眼前人的焦躁从何而来，在提到皮包的瞬间，少年的眼睛都亮了，他终于肯正视颜培，愿意与他交流了：“我的，我的包！”
　　“是，那是你的包，我马上就把你的包还给你，但是你……”颜培犹豫了一会，轻轻咳了一声，“是我把你救回来的，也是我把你的包救回来的，你不跟我说声谢谢吗？”
　　少年脆亮的声音里满是欣喜，他立刻配合道：“谢谢！”
　　“你在路上受了很重的伤，不能拿重的东西，我现在去把你的包拿过来，你就躺在病床上等我，一会我替你检查过了没有问题了，你才能下来走动，明白了吗？”
　　“好！”他一点犹豫都没有，立刻翻身回到了床上。
　　说话算话的颜培确实给他带来了那个老旧的皮包，上面的血渍被粗略地擦了擦，一靠近还是能闻到浓重的血腥味。皮包一到跟前，少年立刻张开双臂将它紧紧搂在了怀里，苍白的指尖将剥落的表皮都按出了褶皱。
　　颜培就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这少年与怀里的皮包你侬我侬了将近五分钟，才终于出声打断了他们的亲密互动：“现在物归原主，我没说谎吧？能不能先把包放下，让我看看你的身体情况了？”
　　“嗯。”少年终于舍得将怀里的包放在枕边，老实配合检查了。
　　检查进行得很顺利，而检查结果已经写在颜培的脸上了，在少年的视线里，那张脸上写满了惊喜，他仿佛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举世珍宝。颜培拿着一沓单子，兴冲冲地凑了过来，他身上满是消毒水的气味，实在是不太好闻。
　　“你……已经没事了，全都恢复了。”颜培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他激动地抓住了少年的手臂，不敢相信地捏了捏他一天前因为踢打而断裂的桡骨，少年吃痛地吸了口气，颜培赶紧松开了手，又挑出拍摄的X光片仔细查看，那断裂的骨骼还剩一条尚未闭合的细缝。
　　但是一天的时间，能从濒死恢复到意识清醒，甚至行动自如，这已经……不是常人所能达到的地步了。颜培突然笑了，笑得十分温和，他拉起少年的手，轻轻摸了摸他的脑袋，这样的示好让年纪尚小的少年十分诧异，他甚至不自然地咳嗽了两声以缓解自己的紧张。
　　“我叫颜培，是个药剂师，你呢？”
　　“颜培……”少年将这个名字咀嚼了一会，轻轻做出了回应，“我叫岳景辰。”


第62章 镜（14）
　　岳景辰的身体好的特别快，即使检查结果陆续出来了，颜培也不太明白这究竟是什么缘由，所有检查都看不出异样，这极强的愈合能力，或许是上帝创造他时额外赠送的天份吧。
　　不过康复的这段时间里，颜培也没闲着，他带着岳景辰把钱存了，把警报了，那伙小流氓拦路抢劫未遂险些把岳景辰弄死，这事绝对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
　　几个小流氓显然是初次翻案，反侦查意识极差，他们第二天偷偷去过那巷子，除了地上的血迹什么都没发现，就真以为岳景辰自己醒了跑了。丢掉人命包袱的他们立刻找了个大排档胡吃海塞以示庆祝，没想为首的刀疤脸喝多了，竟跟另一伙混混打了起来，被热心群众一个报警电话全关进了局子。
　　那天，颜培刚进实验室，就收到了警察的消息，让他赶紧带着受害者去指认嫌疑人，一伙傻子吃宵夜聚众斗殴，一查实居然还有几个是另一起案子的罪魁祸首。
　　而岳景辰总是怯怯的，却对颜培格外的依赖，没办法，颜培只好带着这个小尾巴去了趟公安局。
　　如何忙活按下不表，从公安局出来的那一刻，岳景辰终于露出了他这么多天来第一个笑，深秋清晨，那笑容比阳光更加耀眼，他试着伸出手，轻轻拉住了颜培的袖口，说了句“谢谢你”。或许是因为害羞，连道谢的声音都轻悄悄的。
　　颜培比他高得多，此刻也迁就地弯**来，轻轻拍了拍他的头：“没事了，客气什么，难道作为一个人，我看着你倒在巷子里浑身是血，还能不救你吗？”
　　岳景辰的脸很小，眼睛却很大，他看着颜培的时候，眼里总是闪烁着一点一点的星光：“你是医生？”
　　“是药剂师。”颜培笑着纠正了。
　　“那就还是医生，我爷爷说，医生会开药，还能救命，你会开药，还救了我。”
　　颜培哄孩子似的应了：“那我就是吧。”
　　岳景辰欢快的语气突然顿住了，他垂下了头，语气凝滞起来：“可是我爷爷……”
　　“以后要是没地方去，就去我那找我吧，反正你也……”颜培突然意识到这小家伙从自己见义勇为那天开始就一直是个小尾巴，跟进跟出，跟上跟下，跟着吃饭跟着……噢睡觉没跟着，但也差不多了。
　　“我也？”
　　“没什么。”颜培放弃了后半段，将牵着自己袖口的微凉的手指拢入了掌心，“我得先去工作了，你一会到了，自己找点东西玩，休息一会，记得……”
　　岳景辰点点头：“记得别碰试管烧杯坩埚钳。”
　　“知道就好。”
　　在岳景辰的世界里，对他好的就是大好人，就值得信任，值得尊重。从那天起，他的视野里全都是颜培的影子，颜培实验时，他趴在实验室的玻璃窗上，呵出的水汽在玻璃上凝了白雾，他又赶紧擦掉，担心弄脏了颜培的玻璃。
　　随着颜培的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他的等待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太阳升起时，颜培在工作，他趴在玻璃窗边看，太阳落山了，颜培还在工作，他只能窝在玻璃窗下的沙发上发呆，直到夜深，困倦到睡去，也没能跟颜培说上一句话。
　　他睡去了，颜培还没睡。等他再醒来时，颜培却早就已经在实验室里工作了。
　　“遇到什么困难了吗？”苦等许久的岳景辰，终于在颜培短暂的休息时间里找到了空档，他试着发出了询问。
　　“对象还是出现了问题，有几组实验不管怎么做都稳定不下来，可能还是……”颜培的话匣子刚打开就合上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和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对话，这样的学术知识他是无论如何都听不懂的。
　　在岳景辰的眼中，那张温和的脸因为劳作和熬夜变得苍白，眼下的乌青更是让他显得憔悴。他叹了口气，抬起沉重的手臂摸了摸岳景辰的头：“你不明白的。”
　　“对象……实验……”岳景辰的眼睛转了转，看向了实验室里被隔离照看的小白鼠，“小白鼠……不听话？”
　　“噗。”颜培那缺乏睡眠的脸上突然现出了一个笑容，“对，不听话。”
　　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念头，岳景辰突然拉住了颜培的手，大声说：“我是听话的，让我来吧。”
　　“别胡闹。”颜培摇了摇头，耐心解释着：“你是人，不是实验对象，那药将来要救人，要实验，得先让病毒感染了，才能用这个新药救治，如果试不好呢？那你的身体出了问题谁来负责？”
　　岳景辰却很坚持，他拉着颜培的手不放，诚恳道：“我小时候得病了，都好得很快的。你救我的时候也说了，我的伤口好得特别快，那为什么我不行？如果你的药没治好我，我自己也会好的。”
　　“好了，别闹了……这样是绝对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我帮不上忙吗？还是因为我什么都不会，派不上用场，只会给你添乱……”
　　“并不是，你别想那么多，总之就是不行。”颜培决定终止这个话题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喝了口浓茶，调整了精神和情绪，再次耐心解释道：“这个……很复杂，你这几天也看到了，实验室里不是我一个人在忙活，这事除了我们，其实谁都帮不上忙，并不是你没用……听话，我这不是有些书吗，你没事翻一翻也好，乖。”
　　“好吧……”没能帮上忙，岳景辰很是失望，但颜培已经为了工作的事情焦头烂额，他也不好再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他老实看着颜培回到实验室里与同事们一同忙碌，自己也是百无聊赖，只能将一书柜的书全都搬了下来，一本本翻看着打发时间。
　　时间依旧这么过着，颜培的研发却没有任何的进展，一晃眼，又过了两个多月。
　　岳景辰从这样的忙碌和冷淡中明白了什么，但他什么也没说。
　　又一日中午，瓶颈多日的实验终于取得了微小的进展，颜培与其带领的团队总算是看到了曙光，尽管渺茫，但总好过一丝都没有。岳景辰趴在窗户外看了一宿，清晨才去睡下，等他醒来时，只看到茶几上贴着颜培留给他的字条，说带着团队出去吃饭放松一会，回来时会给他带一份吃的。
　　他回过头，看了看空荡荡的实验室，突然生出了一个念头。
　　颜培带着打包的饭菜回来时，没有在岳景辰一贯待着的小屋里发现他。他拎着饭菜转了一圈，路过了实验室那块透明的玻璃窗，他所站着的地方，就是岳景辰一贯趴着看他的地方。而此时，他在这，岳景辰却在隔窗的里面。
　　颜培是怎么都想不到他怎么会跑到实验室里去，将手里的东西一放，也顾不上思考太多，三步并两步地推开了实验室的大门。岳景辰就坐在那里，定定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而更反常的是他的手。
　　他的眼角有点红，没等颜培开口问，就抢先一步，自己把左手伸了出来。
　　那白皙的手肘内侧，不知怎么的有了一条细细的划痕，看起来已经痊愈了，但划痕周围的皮肤却生出了好几块红斑。那不规则的红斑十分眼熟，是太眼熟了，那是颜培每日实验的对象，就等着新药研发才有可能被彻底杀灭的B29型病毒。
　　“谁让你进来的！你干什么！你把菌种往伤口里……你……”颜培看着岳景辰手上的创口，急得话都说不利索，面前的少年却完全没把他的焦急当一回事，而是咧开嘴笑了笑，说：“快用你的药救我啊，把我救活了，你就可以拿这个药去救别人了……”
　　“你……”颜培根本连斥责都说不出口，他赶紧将已经摇摇欲坠的人抱了起来，岳景辰的新陈代谢比常人快得多，不等于他的抵抗力也比别人要强，何况病毒从来都不是新陈代谢快就可以轻松杀灭的！
　　岳景辰根本就不懂这东西的凶险，他不懂得实验的枯燥和乏味，也不懂这些科研人员与疾病的博弈厮杀……他只知道，颜培在意这个，颜培需要用这个证明自己的实力，颜培对工作的热忱只多不少，颜培做实验时，最高大，最帅气，眼里会有专注的光。
　　他想帮救命恩人一把，他想帮心仪的人一把，仅此而已。
　　视野逐渐陷入了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这段记忆时隐时现，闪烁如同短路的老旧灯箱，只是每次电路接上时，视野中闪烁的脸都是颜培，他在焦虑，在紧张，甚至急得红了眼睛，他在呼唤岳景辰的名字，他一声声地呼唤着……辰辰。岳景辰在梦中笑出来了，即使每次醒来都很费劲。
　　原来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可以这样妄为的，颜培的担心真的有道理，早知道听他的话就好了。
　　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初冬早上，昏睡了不知道多久的岳景辰醒了过来。与那断断续续的短暂苏醒不同，这次他的意识是真的清醒了，身上灼烧似的疼痛也没了，只是那股躺了太久的疲倦依旧萦绕，所以他没办法坐起来，也没办法拉住床边守候的人的手而已。
　　颜培看着逐渐苏醒的人，深深地松了一口气。在岳景辰看来，他不过是睡了一觉，眼前的人怎么憔悴了这么多？不等他说话，颜培先攥住了他的手，他的另一只手埋着针头贴着胶带，恐怕是不太好行动了。
　　颜培的眼睛是红的，也是笑的，他轻轻抬起岳景辰细细的手腕，在手背印下了吻，感激地叹了一声：“没事了，已经好了……谢谢你，但是下次，别再这样了，别再这样吓唬我了。”
　　岳景辰张了张嘴，话还没出口，笑容就先绽开了。
　　颜培的药是管用的，岳景辰的身体很快的恢复了健康，他又能精精神神地坐在沙发上翻书吃点心了，只是这次，颜培已经不用再泡在实验室里了。从岳景辰身上得到的实验数据清晰、准确，被这么一胡闹，颜培小组停滞已久的研究终于冲破了最后一道瓶颈，迎来了全面的成功。
　　电视上做报告的颜培也很帅气，岳景辰抱着一桶研究团队给他买的炸鸡，坐在沙发上吃得满脸油花。荧幕那头的人，西装笔挺，身材颀长，他终于捧起了属于自己的荣誉勋章，台上的聚光灯，台下的闪光灯，将他的笑容映得发亮，颜培看向了镜头，仿佛与屏幕这头沙发上坐着的岳景辰对视。
　　那对薄唇微微翕动，似乎说了些什么，但没有人听见。那句话已经偷偷顺着他的眼睛，溜到了岳景辰的心里。
　　那天夜里，颜培终于珍重地将纤瘦的少年捧在了怀里，一如他捧起奖章时的虔诚。他吻了他，不是长者疼爱晚辈的亲吻，而是带着爱意的深沉的吻。月光下的影子交叠在了一起，就在空无一人的实验室里，在那件空余的小屋中，在那张原本用于熬夜工作留宿的干净的小床上，颜培将他紧紧揉进了怀里，两人就这么融为了一体。
　　相扣的十指，皱起的床单，那一声声带着喘息的表白，都让藏在岳景辰胸膛里的那颗心跳得脱了弦。
　　上台演讲时整洁的衬衫被他抓皱了，颜培也没有不高兴，反而吻过他汗津津、红彤彤的脸颊，在他耳边低沉而温柔的说着：“谢谢你，辰辰，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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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科生，没学过医，这些都是我瞎编的，专业人士勿锤……毕竟你锤我，我特别傻，我也学不会的……


第63章 镜（15）
　　“烧杯可以用来泡茶吗？”
　　“可以，从那边库房里拿干净的，泡完了别放进实验室里，就在你的小房间里自己用。”
　　“那我拿两个，一个泡茶，一个泡牛奶，可以吗？”
　　“拿三个吧，还有一个给你泡面。”
　　岳景辰原本仰躺着，听了这话突然就从沙发上翻了起来，一蹬腿，一飞扑，直直挂在了颜培的脖子上，双臂一搂抱了个严严实实，他笑着说：“我不吃泡面！你虐待儿童！”
　　颜培翻看期刊的手一顿，只能无奈地将人搂进了怀里，用亲吻哄了哄这位大龄儿童：“你都要十九了，哪来的虐待儿童……等今年九月开学了，还得给你找个学校送你去上学呢，你不是说想学厨师吗？”
　　“嗯！”岳景辰点了点头，他的笑容仿佛长在脸上，无论颜培对他说了什么，那嘴角的弧度也永远都是向上的，他从颜培手中抢过书，眯着眼看了几行，又赶紧把书还了回去，“看不懂。”
　　“噗……”颜培将书签夹好，搂着少年的细腰，衔住那因为困惑而微微嘟起的唇瓣深吻了一记，他的声音很低沉，带着微微的沙哑，每当他搂着岳景辰说话时，岳景辰总会觉得耳根处有一张细细的砂纸，一下下地磨蹭着他的皮肤，和潜藏在皮肤之下的细腻的神经。
　　颜培在他耳边低低地笑了，那张砂纸又磨蹭了起来，磨的岳景辰心里痒痒的。
　　“这叫术业有专攻，你还年轻，好好去上学，等以后成了大厨师，我是不是就得预约就餐？”
　　岳景辰就坐在颜培的腿上，笑嘻嘻地玩着他的手指，说：“对呀，预约排号，叫到你了你才能进来！”
　　颜培失笑：“唉，未来的大厨，我就不能作为大厨的家属享受点特权吗……比如，把后厨的门给我开开？”
　　岳景辰哼哼着：“想得美！”
　　“你这忘恩负义的小混蛋。”颜培毫不客气地啃上了他的脖颈。
　　岳景辰对颜培的黏甚至都超乎了他自己的想象，他偶尔也会想着，这样会不会耽误颜培的工作？但至少，对于一个无依无靠的少年来说，人生已经揭开新的篇章了。
　　冬去春来，岳景辰总算能完成爷爷的遗愿，好好的开始学习傍身的一技之长了。大概是天分不足，又或者是不适合读书，从小到大，老师对他的评价都是：“这孩子很乖，但确实笨笨的。”越到了高年级，学习就越吃力，拼尽全力考上了高中，却最终还是没能换来大学的一纸通知书。
　　爷爷病倒，家里只剩下他能担起责任，高中毕业的这段时间，如果不是周围好心的邻居们接济着，爷孙倆的日子指不定要苦到什么地步。而现在，孤苦无依的岳景辰终于找到了能够依托的家，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颜培取得的荣誉换来了更好的设备，也带来了更大的实验室。搬离这个小地方时，岳景辰还特意将他一直用着的那几个烧杯带上了。新的实验室离家远了些，但颜培照例留出了小房间，无论是熬夜工作，还是暂时休息，都能派上用场。
　　但这些成功带来的荣誉能换来更好的条件，也注定了会带来更大的压力。已经成为圈内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颜培身上的担子只会重不会轻。不过休息了一个多月，他便带着团队开始了新一轮的攻坚战。
　　岳景辰依旧是看不明白的，他看不懂那些复杂的数据和名词，可他知道，这样的战斗一旦开始，颜培陪伴着他的时间就会变少，他又将一个人守在更新、更大也更空旷的玻璃隔窗后面，静静地进行着无休止的等待。
　　这次他不敢再任性了，上一次的惨痛教训已经让他后怕，他下定决心了要老老实实呆着，安安分分的，什么都别乱动。
　　颜培的脚步越来越匆忙，脸色也越来越凝重，整间屋子的空气似乎正随着时间的流逝被一点一点的抽走，气压越来越低，无论是他，还是他团队里的成员们，大家的脸色都越来越不好看。
　　岳景辰觉得趴在窗边也帮不上忙，索性就自己回到屋子里翻书，或者干脆回到家中的厨房里，对着菜谱做饭、熬汤，然后坐着地铁给几公里外的实验室送去。他的厨艺越来越好了，他自己这么认为的，因为他们在忙碌的时候总是顾不上吃饭，所以他做的东西大多都被自己吃掉了。可颜培的实验却停滞不前，仿佛负重于泥石流中前行的伤员，仅仅能保证不后退，想要前进一步都难于登天。
　　颜培好不容易抽出了时间尝一口岳景辰做的饭，视线却紧紧粘在手中的报纸上，他攥着筷子的手不停颤抖，似是下一秒就要爆出青筋来。岳景辰坐在他的旁边，却不敢问什么，只微微偏过头，偷偷看了一眼那报纸上的内容，白纸黑字，正报道着另一位研发团队的功绩。岳景辰想说什么，但感觉自己说什么都派不上用场，只能悄悄把碗里的饭吃完，给颜培倒了杯水。
　　也许是压力太大，颜培并没有什么吃饭的兴致，他随意扒了两口，就要往实验室里继续钻了。岳景辰想起自己已经很多天没跟他说过话了，哪怕就一句，所以他开了口，还伸手拉住了颜培的袖子，与深冬时一样。
　　岳景辰想了很久，说：“你的压力好像，有点太大了？”
　　颜培眼下的黑眼圈很重，他听到这话，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这不是废话吗”的笑容，那笑容一点也不好看，不像他平时温柔的样子，这样不舒服的对话让岳景辰松开了手，他感觉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一时局促不安起来，只能诺诺地嘟囔着：“要是我能帮上忙的话，一定要……”
　　“帮上忙……”颜培的眼睛突然亮了几分，他目光里的情绪很奇怪，像是从岳景辰的话里抓住了激发灵感的关键点，他低下头，又抬起头，视线移了过来，正盯着立在原地的少年，将那句话又重复了一遍，“帮上忙……辰辰，也许你真的可以帮上忙。”
　　当天下午，岳景辰就光明正大的进入了颜培的实验室。他认定了能保护他，给他安稳生活的人，对着所有的组员介绍着，这是新项目特邀的试药员，将会给实验带来极大的帮助，他有信心，有了岳景辰的帮助，这项目一定能突破难关，获得成功。
　　“我会不会死掉？”岳景辰的耳朵里全是他的豪言壮语，可脑海里却控制不住地蹦出了这么个念头。
　　可另一个念头也立刻冒了出来：“颜培不会让我死掉的。”
　　团队里的人似乎对此意见很大，岳景辰也不知道他们在吵些什么，因为在颜培说完了这些之后，他就被请出实验室了，铁门一关，隔音实在不赖，他隔着玻璃，只能看看见他们吵得脸都红了，却听不清他们究竟在吵些什么。
　　第二天，岳景辰如约来到了实验室，原先满满当当的团队成员只剩下了一小半，其他人都去哪了，他也没敢问。铁架床有点冷，躺在上面不是那么舒服，但颜培没有注意到他的不适。他站在床前，裹在一身白大褂里，连脸都被口罩挡去了半边。岳景辰想看着他的眼睛，可他的眼睛被护目镜挡住了，那眼睛有点红，眼白里有细细的血丝。
　　他一定很辛苦。岳景辰想着，如果这次能帮到他，他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针头很尖锐，刺破皮肉的时候有一点疼，冰冷液体的缓慢推入，让岳景辰觉得手臂凉凉的，感觉不太好。过了一会，颜培拿着手术刀走了过来，锋利的刀刃贴在少年手臂的手臂上，刀尖向下，微微用力，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指熟练的操着刀，在岳景辰白皙的手臂上划下了一道冒着血珠的伤痕。
　　刚才那一针应该是麻药，所以皮肤被划开时并不疼。岳景辰心慌得厉害，他只有十八岁，只是一个刚刚脱离了幼稚，又还未来得及走向成熟的孩子。他不敢看下去了，闭上了眼睛，将头扭到了另一边，抬起了还能自由移动的另一只手，用手臂挡住了脸。
　　随后，他就不知怎么的睡着了。
　　再醒来时，手上的伤已经愈合了，颜培正坐在他的身边，面色并不好。岳景辰觉得肚子有点饿了，他伸出手，想拉拉颜培的袖子，却发现自己浑身酸疼，手脚的肌肉都是散的、软的，根本使不上一点力气。颜培注意到身边的人动静，他并没问什么，而是拿过体温计，利索的塞进了岳景辰的衣服里。
　　冰凉的体温计贴在皮肤上，岳景辰难受极了，但他身上没有力气，根本没办法挣开。过了几分钟，测量结果出来了，他在发烧。这时他才终于注意到，自己手上还埋着一根针管，吊瓶正悬在上方，滴滴答答地往他身体里输着液。
　　“我饿了……”岳景辰的嗓子很哑，他发不出太大的声音。颜培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出去了一趟，再回来时已经带来了饭菜。颜培喂他吃饭，他也就这么吃了，虽然饭菜已经有些冷了，但他并不是不能吃苦的人。
　　只要能帮上忙，这些都没有关系。
　　可往后的日子，他清醒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他的视野大多数时间都处于一片漆黑的状态，偶尔醒来，能看见些东西，也都是颜培和几个团队成员晃动的身影。有时候他们会慌乱的奔跑，有时候又是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地工作，有时候，会一起围在床边，观察着他的情况。
　　那样子很熟悉，就像岳景辰刚来到这里时隔着玻璃看到的，他们观察小白鼠的样子。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身上不舒服的感觉终于慢慢减弱了，清醒的时间逐渐增长，身上的无力感也逐渐消失。快好了吧？药是不是已经做出来了？颜培是不是又可以获得荣誉，站在领奖台上，西装笔挺的，笑得特别帅气了？
　　那天颜培确实笑了，在看着最新化验的数据时，他的眼睛弯了起来，细细的褶皱布满眼角，他笑得特别灿烂，甚至久违地将瘦小的岳景辰抱在了怀里，隔着口罩和氧气面罩，如吻一般，轻轻蹭了蹭他的脸颊。
　　岳景辰突然想起来，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颜培的脸了。
　　“我想出去走走……”岳景辰提出了要求，他已经在这个屋子里困了太久，分不清时间和日月，他需要出去透透气，楼下的小摊贩不知道还在不在，那摊子里有他最喜欢的鸡蛋糕，他已经很久没吃到了。
　　“什么？”颜培的表情很诧异，他放下了手里的东西，转过身，大手握住了岳景辰的瘦弱的肩膀，笑问道：“辰辰，你刚才说什么呢？”
　　“我想出去……”岳景辰咳了一声，嗓子还是有点不舒服。
　　颜培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的话：“不行。”
　　“为什么？”岳景辰很不解，“我在这里待了好久了，我想出去走走，我想吃外面的鸡蛋糕……”
　　“我说了不行！”颜培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他扯出被压在桌上的纸张，上面全是岳景辰看不懂的密密麻麻的数据。他一手拿着数据，一手拉着住了还打着吊针的手臂，他看起来是要跟岳景辰讲些道理，可脸上的表情却狰狞得诡异，“听着，辰辰，咱们……咱们还有一点就能成功了，你不是想帮我的吗？对不对？你现在出去，会破坏实验的稳定，那我们……之前的努力，可就都白费了，你想看着这些都白费掉吗？”
　　岳景辰皱起了眉，他摇了摇头，说：“可是我……我是人啊，是你之前说的，我不能像小白鼠一样……”
　　岳景辰的领口被猛地揪起，身上的管子、电极都因为过大的动作而牵起了与之相连的仪器，安静的室内顿时响起一片叮呤咣啷的碰击声。是颜培，颜培揪住了他的领口，他掐住了他的脖子，那张苍白的脸，眼底布满了血丝的脸，就死死地抵在了他的面前，冲他咆哮道：“那你就要我的努力白费掉吗！要他们的努力彻底白费吗！如果不能像以前一样再创佳绩，还会有人记得我们吗？我们还差一点就要成功了！你是要让我们的成果断送在你的什么……什么鸡蛋糕上？你的责任心呢？啊？”
　　“放开我……我……”岳景辰喉咙一紧，突然剧烈地咳嗽了起来，颜培的手却没有松开，反而更加用力地掐住了他的脖子，面前突然陌生的人让少年怕得浑身发抖，他想要努力推开颜培，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早就用不出任何力气了。氧气的缺失让他眼底泛起了红，颜培用了极大的力气，与他说话的语调却依旧平缓。
　　岳景辰的眼中映下了此生最恐怖的情形，他年长的恋人手臂爆出青筋，正死死掐着他的脖子，眼角眉梢却笑着，对他说话的语气都无比温柔：“辰辰，还要出去吗？嗯？”
　　“唔……”岳景辰被掐得双眼几乎翻白，他想摇头，却发现在那铁钳一般的手指面前，他根本就没有任何挪动的权力，哪怕一分。
　　我要死了。岳景辰的眼角突然滑下了一滴眼泪，手上的挣扎也弱了下来。像是被掐断的火苗，所有的意识一瞬间熄灭了。
　　——“头儿，实验体的自愈能力减弱了，咱们的变量也跟着出现问题了。”
　　——“刚才的伤疤愈合时间变长了，两公分长，五毫米深，与之前的一样，愈合耗时三十分二十秒……”
　　——“药剂跟上了，这次没问题，再来。”
　　——“稳定了，走向稳定了！”
　　耳边的嘈杂再次将岳景辰从混沌中唤醒，他从来没觉得这么冷过，身体很冷，心也很冷。实验室里一个人都没有，他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钟，已经是凌晨了，实验室里的人大概都去睡觉了。
　　身体突然没那么难受了，他甚至感觉自己的活力得到了恢复。他看了一眼身上和手上贴着的各式各样的线，突然鼻子一酸，掉下眼泪来。他透过模糊的泪花看到了一旁的台历，日子已经走向九月了。
　　他已经在这鬼地方度过了大半年，而将他囚禁在这的人，是他曾经认为可以托付一切的人，那个人拉过他的手，哄着他吃维生素片，抱着他挤在同一张床上，还揉着他的脑袋，吻过他……
　　岳景辰用自己不知道从哪得到的力气，扯掉了身上所有的线，拔掉了那都快长在他身上的针头。
　　他得走了。
　　他还要读书，还得去学厨艺，爷爷的墓得有人每年去扫，以后……以后他没有想好，但总之不能再继续留在这个鬼地方。他跳下了床，冰冷的地板突然抽走了他所有力气，让他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一声轻咳，一朵血花绽放在他面前的地上，他也不知道自己吐出了什么东西，但他明白，如果此刻再不逃走，自己就一定会死在这里了。
　　我不想死。岳景辰咬紧了牙，用尽所有的力气推开了实验室的铁门，那是他时隔半年后，第一次嗅到没有消毒水味的空气。他拖着身体往大门口挪动，拔出针头的手臂淌着血，把他的每一个脚印染红。
　　门锁了，反锁了，出不去。岳景辰将大门拧了好几次，才意识到颜培离开时用钥匙将门锁住了，那要怎么办，从哪里逃出去……他四处张望着，突然看到了斜后方的窗。窗户可以出去，只要出去……就自由了。爷爷的钱还在卡里，可以交学费，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里，安安稳稳的睡上一觉，洗个澡，吃一碗小区外的阳春面……
　　他满是泪水的脸上突然浮现了一个笑，加快了脚步，朝着窗口跌跌撞撞地奔了过去。掰开窗户时，他看到了自己布满刀口的手臂，这是什么时候的伤口，他已经不记得了。
　　九月的夜晚，风很大。岳景辰坐在了窗台上，向下，看着睽违已久的自由世界。他抹掉了脸上的泪水，吸了吸鼻子，松开了紧抓着窗框的手，任风灌进了耳朵里，吹乱了头发。
　　疾速的下坠后，一切归于宁静。


第64章 镜（16）
　　炫目的光晕逐渐消失，回忆戛然而止。
　　怀里的少年胸膛起伏得有些剧烈，在受着伤的情况下坚持超度恐怕消耗不小。何云起轻轻揽住了他的肩膀，让他在自己的身前靠一靠，至少能站得舒服一些。
　　季晨什么都没有说，他脑袋很乱。
　　而比他更乱的，是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醒转过来的颜培，他显然也被卷入了刚才的超度仪式中，见证了岳景辰的回忆。身后的脚步声让何云起飞快地闪身回头。他将季晨挡在身后，警惕地看着正扶着墙壁慢慢走来的颜培。
　　颜培却没有再继续纠缠季晨了，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面前的灵体上。昏暗的光线在他的眼底投出了一圈阴影，苍白的脸上血迹未干，可他的眼睛却瞪得很大，里面全是难以置信的神情，今夜发生的事，绝对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颜培喉结一动，艰难地咽了咽口水，他布满血丝的眼球不停地在眼眶里转动，干裂的嘴唇不住地颤抖：“这怎么……怎么可能呢！辰辰……死了？你怎么会死？你……你不是生我的气了吗，你不是逃走了吗！”
　　颜培根本无法从当前的局面中理出半点线索来。刚才看到的是什么东西？是走马灯？这种东西真实存在于世界上吗？那眼前站着的两个人……应该说是一人一鬼，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岳景辰？岳景辰怎么会死……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从脑海的最深处铺天盖地而来。
　　一旁的灵体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
　　季晨将玉佩从脖子上摘了下来，慢慢地缠在了手上，他的眼底虽然透着疲惫，动作却一点也不拖泥带水，脖颈上的淤痕已经转为青紫，这让他的声音都沙哑了几分：“死者岳景辰，怨气已除，今日上路，早登极乐。”
　　言罢，他将手伸了过去，等待着面前的灵体伸出手与他呼应。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自己身上的种种迷题，大概真的没法从岳景辰身上得到答案了。
　　“不行！不能走，你不能走！”即使脑袋里一团混乱，颜培也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明白了眼前发生了这一幕意味着什么，他蹒跚着冲上前来，挡在了如同镜像的两人中间。
　　岳景辰的灵体向后退了一步，这一步映在了颜培的眼里，他愣住了。
　　“辰辰……你别走，你听我说……我……”一贯能言善道的颜培居然结巴了，他冲着眼前半透明的灵体伸出了手。
　　“我劝你不要这样。”身后的人适时地开口，打断了他的动作，那声音沙哑，语气很轻，却听不出任何感情，如面前的灵体一样冷漠，“你是他怨气的来源，现在他该走了，我不想他的怨气再被你激起来。”
　　“这不可能！我怎么会……你闭嘴！”颜培还是收回了手，面上的肌肉被嘴唇牵动一齐颤抖，他哆嗦着向旁边退了两步，与灵体拉开了距离，黏满血污的脸上挤出了一个实在算不上温和的笑容，嘴角牵起，眉眼却耷拉，那笑扭曲得不成样子。
　　就像把一张被打碎的面具再重新粘合，可那脸却无论如何都回不到原本的样子。
　　“辰辰，你……你听我说，那天早上我到实验室，只看到满地的血……我没有，没有看到你，血迹一路滴到了窗台边，我赶紧打开窗看过，楼下……根本就没有人，我以为你生我的气，自己翻窗子逃走了。是我不好，我把你关起来了……可是当时我们的实验就差一点，一点点，你知道吗？你的各项数据已经恢复了，还差最后一点，你就要好起来了……你可以去上学，可以出门，可以……”
　　眼前的灵体突然露出了厌恶的表情，颜培立刻打断了自己的话，将这些年来他用于安慰自己抚平歉疚的说辞生生吞回了肚子里。
　　这些话说得再多，哪怕重复一千一万遍，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岳景辰死了，他的灵体就站在颜培的跟前，从一个活生生的整日笑嘻嘻的少年变成了一抔黄土，人死该往生，可岳景辰却迟迟没有离开这人世间，而是被怨气禁锢在阴阳之间的缝隙里，这难道不是因为早逝的不甘和怨恨吗？
　　这份痛苦，是颜培一手造成的，是他将死心塌地跟在身边的岳景辰害死了。
　　颜培双膝一软，在那透着光的灵体面前跪了下来，膝盖与地面的碰撞的一瞬，一声沉闷的钝响在寂静的空气里扩散开来，他颤抖道：“对不起，辰辰，对不起……是我太自私了，是我……”
　　话音停得太过突然，甚至连最后一个音都因什么东西的挤压而发出了上扬的标调。仅仅一个瞬间，颜培的脖子上赫然出现了一双手，一双布满伤痕的惨白的手。
　　那双手瘦弱纤细，此时却爆发出了与其外形完全不相符的力量，它死死地扼住了颜培的喉咙，将那身材高大的人从地上拉了起来，甚至将他高举起来，颜培的双脚骤然离地。
　　季晨神色一凛，立刻从何云起地怀里蹦了出来，岳景辰的怨气刚刚才消除，怎么会突然重新爆发，而且这样迅猛？他顾不得许多，举起手中的旄节，对准了再次被怨气包裹，满身血污的岳景辰，蓝白的光柱从顶端爆发而出，像被高压从水枪中挤压喷出的强力水柱，把那层层包裹的黑气冲去了大半。
　　灵体翻白的眼球突然有了黑色，双手逐渐松开，被紧攥着的颜培也终于重新落回了地上，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从男人沙哑的喉咙里爆发出来，他终于了体会了一把被以牙还牙的痛苦。可岳景辰的灵体还没干净多久，那缠绕的黑气就再一次攀缘了上来，从脚底，顺着那白净的小腿，一路纠缠到了头顶。
　　“怎么回事！”季晨不得不拿起旄节，再一次对准了眼前的怨灵。被怨气纠缠的灵体会获得强大的力量，但同时也会被痛苦所侵害，仇恨会驱使着它冲向激发怨气的对象，而一旦沾了血……季晨绝不愿看到叶初阳的悲剧再次重演。
　　“晨晨！在上面！旁边院子斜后方的围墙上面！”一片混乱中，何云起的声音格外响亮，季晨闻言毫不犹豫，立刻扭腰一转方向，将光柱冲着远处的墙头甩了过去，昏暗中一阵碎石蹬踏的声音，大概是那人为了闪躲已经跳开了一个方向。
　　可这边，被怨气缠绕的岳景辰再一次冲着颜培发起了攻击。已经顾不过来了，季晨的灵力不能这么消耗，他回过头，飞快地看了一眼何云起，后者心领神会，立刻一个箭步上前，将颜培从地上拖了起来，架着那高大的男人就往后退。
　　怨灵用力过猛，往前扑了个空，没能揪住颜培。它张大了黑漆漆的嘴，苍白的脸上皱出怨怒的表情，它再次暴起向前冲去。季晨抓住了拉开的距离的这一瞬，长腿一迈，身体一档，一挥手，面前立刻生出了一个光罩，这光罩并不大，可正好能将自己与已经失去控制的灵体一同罩在里面。
　　怨灵的眼睛明明没有眼白，却仿佛能凭空生出视线来，那视线死死地盯着光罩之外的颜培，它一次次地冲着光罩撞去，又一次次地被弹了回来，怨气驱使，它才撞了不过几下，那光罩就已经发出了碎裂的声响。
　　再这样下去就来不及了！
　　季晨一咬牙，张开了双手，冲着张牙舞爪的灵体飞扑过去。一瞬间，破旧的墙根下爆发出耀目的蓝光，光团将他们包裹在了里面，光芒前所未有的强烈。
　　“晨晨！”要不是还搀着已经奄奄一息的颜培，何云起一定会冲进去。他实在是不放心，季晨还受着伤，手上的口子那么长，他要是再消耗过度……
　　短短数十秒，在光晕外等待的人却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强烈的光芒逐渐柔和，季晨的轮廓渐渐从如水的光华中显露出来，他跪坐在地上，右手上缠着红线，那是他一直戴着的玉佩上系着的红线，玉坠子在掌心里，而他的掌心正紧紧贴着岳景辰的脊背，他把它抱住了。
　　何云起甚至觉得这样的场景只会在插画里出现，满天的光点飞快地旋转上升，季晨的身上发着光，他搂着一个与他十分相似的半透明的灵体，那逐渐消散的光，从灵体的发梢、指尖、耳廓……一点一点地消散，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
　　送走了？何云起一激动，松开了摇摇欲坠的颜培，可发现那人根本站不稳后，他又赶紧搭了把手将他扶住，将他小心翼翼地安顿在了墙角。
　　季晨长舒了一口气，捡起了散落在地上的旄节，指向了站在墙头的黑影，逆着光，根本看不清那人的脸，可岳景辰的突然发狂一定与他有着不可推脱的关系，季晨咬了咬牙，声音微哑地喝道：“下来！”
　　“哈哈，怎么这么凶？”来人的声音有点熟悉，那声音很温柔，语气却很狂妄，仿佛是灵魂装错了套子，眼见着季晨已经将怨灵超度，他的破坏行径也没什么作用了，脚尖一踮，高大的身影十分轻盈地从墙头跳了下来。
　　何云起注意到他背上背着的木杖，那是一根与季晨的旄节差不多长度的杖子，可看起来却十分西式，更像是权杖一类，与他颀长的身材倒是极为搭配。他缓慢地踱着步子，像一位步入舞池的绅士，缓缓地走进了灯光笼罩的区域。
　　灯光映出了五官的轮廓，他笑得像个小丑，满脸狡黠。
　　看见他脸庞的第一秒，何云起就觉得这人有些眼熟，却一时没想起来是谁。季晨的眼睛猛地瞪大了，那张脸并不陌生，何止不陌生，简直太熟悉了，身材高大，五官却柔软，温和的声音……
　　那是宁安。
　　是他存养在手串里许久的前辈——宁安！


第65章 镜（17）
　　宁安？
　　城南妇幼里指路的灵体，躲藏在黑曜石手串里的那位前辈，前段时间还被季晨好好地收在袋子里的宁安？
　　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不是半透明。何云起立刻反应了过来，眼前的人一身黑衣，恰好能掩藏在昏暗的夜色里，现在他走出了墙面夹出的阴影，灯光正将他的肩颈照亮，他能被光覆盖，这不是灵体，这是个活人！
　　“怎么了？好久不见啊，季晨，你怎么是这幅表情？”面前的人影站定，手中持着的木杖微微点了点地，发出了轻轻地摩擦声，他的眼睛半眯着，脸上的表情十分奇怪，并不像季晨描述中的那样温柔和随和，反而……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戾气。
　　季晨将受伤的左手背到身后，十分果断地一闪身挡在了何云起的跟前，右手握住了旄节的正中央，用力一横，作出了防御的姿态：“你是谁？”
　　“我是谁？我当然是你的前辈啊。”来人一笑，脸上的每个毛孔都在往外渗着戾气，他触着木杖的手指轻缓地动了动，食指和拇指交替着，一下下地摩挲着光洁的表层，“怎么，不记得我了？你的记性怎么越来越差了。”
　　季晨咬了咬牙，果断道：“你不是宁安。”
　　男人的脸上并没有出现什么表情，甚至连一丝惊讶的神色都没有，仿佛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将“宁安”这一身份维持太久。他淡淡地扫了一眼角落里不省人事的颜培，颇为遗憾地叹了口气，说：“哎，我早说了别让我来，我演技又不行……让我来应付季晨，简直麻烦死了。”
　　这样的自说自话让季晨十分不快，但对于眼前的人，他心中存在的更多的是疑惑，他为什么会是宁安的样子，为什么要说“演技”？将宁安打成残魂的人……难道就是他吗？
　　“自我介绍一下吧，季晨。以后别叫我宁安，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听起来一副没出息的样子，我姓秦，秦弦。”秦弦的自言自语结束后，突然露出了一个看起来极其友好的笑容，冲季晨伸出了手，“来握个手？”
　　“为什么要害岳景辰，为什么要扮成前辈的样子。”季晨根本懒得与他废话，往后猛地退了一步，要不是何云起反应够快，差点就被他踩了个结实。
　　“唉，有些话，咱俩单独说比较合适，你后面那位……”秦弦扬了扬下巴，指向了何云起，眼睛眯起，带上了几分蔑视，“一个普通人，能懂什么东西？”
　　何云起看了他一眼，并没有太多的表态，而是轻轻拍了拍季晨背在身后的左手，示意他不必理会。
　　季晨咬了咬下唇，吸了一口气，将音量提高了几分：“回答我，为什么要害岳景辰，为什么要扮成前辈的样子。”
　　本该清亮的少年音色，因为受伤充血的咽喉而变得沙哑，那声音传到何云起的耳朵里，成功牵动他皱起了眉头。眼前的这个人十分可疑，各方面的可疑，即使他一再轻轻碰着季晨的手暗示他赶紧离开，可这关头，要脱身恐怕都不太容易，这人显然是有话要说，而且是对季晨而言很重要的话。
　　虽然他说话一副中二病晚期的模样，真的很欠打。
　　“你非让我在这说？”秦弦状似苦恼地搓了搓头发，“好吧，那我就在这说。我没害岳景辰，我让他变成怨灵，是为了让你把他除掉，明白吗？这可都是为了你好啊——”
　　“什么？”
　　“你那是什么表情？你还真什么都不记得了啊？”对于季晨惊愕的表情，秦弦也有样学样地回了一个，“你不把岳景辰除掉，这幅身体得到什么时候才能成功使用啊？你就没仔细想想，为什么你一动就发烧？为什么身体发软无力？这些现象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你就没一点疑惑？”
　　季晨的眼睛瞪得很大，他一直探求的答案，难道就是这样的吗？
　　自己的身体，并不是因为什么疾病或者异样而不停高烧，而是因为……自己本不是这身体的主人？
　　记忆如喷涌而出的泉水，在脑海中疯狂的回溯。
　　两年前，季晨十八岁，他第一次握住了梁樨递来的旄节，跟着梁采薇出门工作。
　　两年前，岳景辰十八岁，他成了颜培实验的牺牲品，纵身越出了未紧闭的窗，从此失踪。
　　——“何先生，我来拿回我的东西。”
　　——“这怎么可能呢！你怎么会死？你……你不是生我的气了吗？你不是逃走了吗？”
　　——“晨晨……”
　　乱七八糟的声音传来，如同透过山谷的回声，在脑海之中疯狂地回响，他们在叫着自己的名字，不是季晨，是晨晨……或许说根本就不是晨晨，而是辰辰！所有对他好的人，都是真的对他好吗？梁樨是吗？梁采薇是吗？何云起……是吗？他们是真的喜欢自己，还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关心在意的那个人，已经被鸠占鹊巢？
　　季晨突然往后退了一大步，这次他实打实地踩在了何云起的脚上，失去平衡的身体往后倒了下去，何云起赶紧搂住了颤抖不已的他，又被他猛地推到了一边去，何云起很错愕，对秦弦的话，也是对季晨的举动。
　　季晨的表情已经从惊愕变成了惊恐，瞪大的眼眶里，黑色的眼珠在飞快地转动着，他哆嗦的唇在不停翕动，仿佛受了惊吓的小动物。何云起顾不得季晨的挣扎，用力圈紧了手臂将他搂在怀里，双手捧着他的脸，强迫他重新聚焦起视线看着自己。
　　何云起用力咽了咽口水，即使心慌意乱，他也还是将自己的声音控制得有力而温柔：“晨晨，看着我，看我！”
　　“你为什么……叫我晨晨？”季晨的声音很轻，却颤抖得不成样子，如果不是何云起细听，他甚至都不能从那近似哭腔的询问里听出季晨所要表达的意思。
　　“你为什么叫我晨晨……你们为什么要叫我晨晨？为什么不叫我的名字，是怕叫错吗？是怕他回来了……”
　　“你在说什么！晨晨！季晨！你清醒一点，看着我！”何云起双手用力地快要将季晨的脸揉得变形，保持镇定，他拼命劝说着自己，冷静下来，一定要冷静下来。
　　如果连自己都被这人牵着鼻子走，就没人能把季晨重新拉回来了！
　　一道明亮的水痕划了下来，正沾湿了何云起的指尖，被他搂在怀里的季晨表情极为痛苦，刚才的挣扎让他的伤口裂开了，推搡中，何云起身上那件卡其色风衣的胸口都印下了好几处血迹。可眼下，这伤口还不是最让季晨痛苦的事。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别人对他的关心，对他的照顾，都是源于对另一个人的爱护……这样的答案让他无法接受，冷风灌入了他的外套，他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时刻，像此时一样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寒凉刺骨，甚至连他最贪恋的怀抱都是冰冷的。
　　“晨晨，看着我，你听我说……”何云起几乎将额头贴了上去，他刻意保持了最近的距离，确保季晨那已经失焦的眼睛里能映出他的影子，“你就是季晨，你是季晨，你明白吗？你在听吗？你是我的季晨！你等了我五年你不记得了？别被这人的话骗了！我能证明你就是你！我记得你的样子！你一直都活着，活得好好的，你没抢走任何人的身体，你听见了没有？”
　　季晨没有给他任何回应，他甚至不确定怀里的人到底有没有听进他的话，那双眼睛直视在不停地颤抖，却始终没有将视线凝聚到他的脸上，但季晨不再排斥他的拥抱了，也许是脖子上和手上的伤太疼，又或者是这一夜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精力，他此刻除了瑟缩的呼吸声，没有再发出任何声响。
　　何云起不再逼季晨看着自己，他将少年揉进了怀里，一下又一下地轻吻着他的脸颊，柔声安慰着：“咱们回家，马上就回家……”
　　“啧，真肉麻。”秦弦的眼神更加怪异了，他的眉一高一低，挤出了一个不耐烦的表情，而嘴角却分明是向上的，他往前走了两步，道：“季晨，你说，我该不该帮你一个忙？我们可是同类，你和我一样，和叶初阳一样，咱们都是……”
　　“你给我闭嘴！”何云起断喝一声，打断了秦弦那满带蛊惑的声线，他将已经筋疲力尽的季晨用力按在怀里，手指轻轻抚着他颤抖的脊背，看向秦弦的眼神却格外凶狠，他的语气却是完全相反的冷静：“你再多说一个字试试。”
　　秦弦一愣，露出了失望的表情，仿佛刚刚开场的好戏被突然打断，他兴味索然地咂咂嘴：“那就不说了——”
　　将木杖举起，秦弦的脸色一沉，他微微向后退了两步，居高临下地将杖头对准了地上的两人，却突然一歪脑袋露出了一个与沉稳外表毫不搭调的俏皮的笑：“谁第一个？反正都这么肉麻了，不如一起？别担心，一点都不疼。”
　　强烈的光束飞速聚集，闪得眼睛都刺痛。何云起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将季晨挡在了自己的怀里。无论要发生什么都好，他都不能再让季晨受伤了。
　　普通人，可悲的普通人，无能为力的普通人。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他这样一个什么都帮不上忙的，每天只会三点一线的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偏偏就遇上了这世上最明亮的，最闪耀的星星。人间奇遇，三生有幸。
　　这次如果真的逃不过，至少还能抱着他一起……
　　——“你为什么叫我晨晨？”
　　何云起用尽了所有的温柔，凑近了季晨的耳朵：“因为你就是你啊，我的宝贝。”
　　光束轰鸣而出，何云起抬手捂住了季晨的双眼，闭上了眼睛。


第66章 镜（18）
　　撞击而成的破碎声、脚步声、呼唤声……嘈杂的声音响成了一片。
　　预想之中的疼痛并未来临，何云起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紧闭的双眼，让他视野里充斥着强光透过眼皮的暗暗深红，而此刻，那深红的正逐渐回归黑暗。
　　光没了？他赶紧睁开了眼，眼前是一个淡蓝色的光罩，没过几秒，光罩之外又生出了一层光罩，两层屏障之外的小路上，三个模糊的人影正不停晃动着。淡蓝的流光与昏暗的环境对比鲜明，不过几秒，那罩在外层的保护罩碎裂了，下一瞬，内里的这层也跟着碎成了一地的星光。
　　秦弦已经不见了。
　　恢复清晰的视野中，只留下了两个狂奔而来的熟悉的身影。
　　“晨晨！”梁采薇跑得比一旁的江清远还要快，一贯散下的卷发此时正干练地束起，她迈着大步奔到了两人身边，响指一打，一道微弱的光从纤细的指尖绽放，那光有着像花一样温暖的淡橙色，照亮了季晨的脸颊，却没能照亮他迷茫的目光。
　　梁采薇一愣，眉尖一蹙，用颤抖的手轻轻拍了拍季晨那没有血色的脸，急忙呼唤着：“晨晨，晨晨！”
　　“我来吧。”江清远熄灭了帮忙照明的指尖光，让梁采薇挪开些空间，骨节分明的大手冲着季晨的后脑勺探去。何云起一手托着少年的脖子，一手搂着他的腰腹，紧盯着江清远不停摸索的手。
　　突然，何云起怀里的人脑袋后仰，眼里慢慢恢复了神采。与此同时，江清远低喝一声，手指用力，飞快地将什么东西从季晨的后脑勺拔了出来，一把摔在地上，抽出旄节，将它打了个灰飞烟灭，那玩意直到被打散，都只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吱”，看来并不是什么厉害角色。
　　仅仅一晃而过，何云起还是看清了，那东西并不大，巴掌大小，可通体散发着腐败的气味，被打散之后还有些余灰遗留，不一会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可眼下并没有时间去关心那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刚刚还恢复了几分清醒的季晨，此刻已经在他的怀里安静地睡去。
　　城西私立综合医院。
　　何云起坐在病房里的椅子上，端着江清远买来的咖啡，氤氲的热气缓缓蒸腾，升到眼前时已经淡化消散，他的眼睛透过时有时无的水汽，透过半掩的帘子，看向了病床上躺着的人。江清远站在他的身旁，眼睛与他看向的是同一个方向。
　　见到医生时，季晨脖子上的伤已经形成了很明显的淤痕，而更严重的是他左手内侧那道长长的伤口，那口子不知流了多少血。外套被脱下的瞬间，已经干涸到翻起皮的伤口暴露出来。忙前忙后一整夜的梁采薇，终于是扑在江清远的怀里哭了一场。与季晨相处了八年，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她的弟弟受这么重的伤。
　　所幸帘子拉开时，那伤口已经被绷带包裹起来了，鼻尖总有一股碘酒的气味，怎么都散不去。确定了情况已经稳定后，何云起突然站起来，冲着眼睛通红的梁采薇用力弯下了腰，那是一个标准的九十度。
　　他什么都没说，梁采薇却看明白了，妆都被花了的姑娘伸手搀起了他，语气仍有几分哽咽：“不怪你……是我这个做姐姐的不好，我太不称职了。”
　　在等候大夫处理的过程中，何云起已经将这段时间的事讲了个大概，并自动无视了梁采薇二人听到某些细节时微变的脸色，有好几次，江清远都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可碍于梁采薇，他还是什么也没说。
　　这位未来的姐夫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抓了抓脑袋：“我说着，他也不可能会着这么浅的道。那黏在他脑袋后面的怨灵怨气不大，能力也极小，这就是让他十五六岁都能打几十个不带喘气的东西，怎么就……”江清远说到这，声音不免提高了几度，他立刻意识到这是在病房里，赶紧又压低了声音，自己解释了起来，“不过也是，那东西最擅长趁虚而入……他这一身的伤，又听了那混蛋的胡言乱语，一时没反应过来……”
　　“两位，我有个忙，想请你们帮一帮。”何云起的声音很低，语气却很诚恳，让身边的两人都不由得警醒了几分，他看了看两人，愈发诚恳地请求，“找到晨晨过去的东西，帮他证明自己的身份，我知道有些事你们不好告诉他，但是他已经长大了，关于自己的人生和过去，他是有资格去探索的。”
　　江清远没有应声，他看了一眼身旁的姑娘，似乎在等她的答案。而梁采薇咬住了自己的下唇，似乎连她也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做出决定，她眼神犹豫着，深棕的瞳仁从左转到右，又从右转到左，每转一轮，她的眉便深锁一分。
　　她最终还是没有做出决定：“我得回去跟爸爸商量一下，今天的事情。给我些时间……”
　　何云起不强人所难，他点了点头，表示了谢意。
　　深夜的病房里，终于只剩下他们俩了。
　　何云起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季晨绑着绷带的手，犹豫再三，还是将他微凉的指尖拢进了手心里。
　　真倒霉啊。何云起心想着，从遇见他开始，这是第三次了，难道自己真就这么倒霉，把人家好好的气运都给带衰了吗。
　　何云起认为自己很需要安全感，需要季晨还在他身边的安全感。
　　他握了一会季晨的手，就将自己那灰扑扑的外套脱了下来，想了想，转身到病房里的独立卫浴洗了个澡，这一身的浊气，总该先冲洗干净，才能去与一个伤员接触。
　　然而当他从淋浴间里出来时，屋内的暖气正好吹在他的脖子上，昏暗的床头灯被拧亮了几分，躺在床上的人睁着眼睛，打量浑身冒着水汽的他。何云起突然就轻松了下来，他缓缓走到床边，轻轻拍了拍枕头，说：“给我挪个地方？”
　　季晨刚想开口，何云起的手却更快一步，温热的手掌轻轻遮住了那微启的薄唇，轻柔地说：“医生说喉咙有伤，先别说话了，听我说，好不好？你要是愿意给我挪个地方，就眨眨眼，我给你搬过半截去。”
　　季晨的眼睛眨得飞快。何云起笑了笑，一手揽住了腰，一手托住了腿弯，将这位升级为“易碎品”的大宝贝挪到了稍靠边一些的床垫上，不带半点含糊的，他也立刻跟着钻到了被子里，绕开了季晨缠着绷带的手臂，将他的宝贝重新搂入了怀里。
　　医院里没有沐浴露，所以只能随意冲洗一下，没了平时在家时熟悉的味道，甚至还多了一股一直散不掉的酒精消毒水混合气味，但只要能抱着季晨，何云起就安心了。怀里的人本来就不太多话，在此时有了医生的禁令，更是安静得只剩一双不停眨着的眼睛，即使在昏暗的灯光下，那双眼睛也依旧是充满神采的。
　　何云起对这眼里的光爱不释手，他轻轻弯**，吻了怀里人的额头，季晨的眼睛随着吻微微阖上一些，但很快又再次睁开了，他在等何云起要说的话。
　　两人的手叠在一起，何云起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份一直悬在心口的不安，到现在才算终于消散得一干二净。他的声音很轻，像是用低缓的语调唱一支献给恋人的小夜曲。
　　“我得反省一下自己了，晨晨。”何云起说，“我太惯着你了。”
　　季晨的脑袋突然耷拉了下来，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就像一只垂下耳朵的小动物，他在用浑身的每一个细胞表示着自己的歉疚。
　　“我就不该让你留在那，去看别人的故事，虽然我知道那对你很重要。如果不是这样，你也不会被后来那东西给缠上，不会被缠得那么痛苦。我以为晨晨已经是个大人了，没想到一根筋起来，比高中生还像高中生。”
　　季晨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却碍于理亏没能持续多久，他垂下眼去，盯着两人紧握的双手，咬了咬下唇。
　　“但我更该反省的是，晨晨想做的事，我惯着了，遇到危险的时候，我却没办法保护你。”何云起叹了口气，轻轻揉了揉季晨纤细的手指，“你还记不记得，你问我为什么不叫你的名字，我真后怕……这个世界上，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能拥有与我一样的眼睛，却毫不畏惧的人。在你之前，我从未想过在这世上寻找同类。”
　　说到这里，何云起自嘲地笑了笑：“如果这么弱鸡的我，也能算你同类的话。”
　　季晨点了点头，终于是憋不住用气声回应了他：“算。”
　　“你对我而言，一直都是最珍贵的宝贝。当我看到你被人用一句漏洞百出的谎言骗了的时候，我只恨自己居然不能叫醒你。你就是你啊，晨晨。你说的你找了我五年，你从小到大的那些记忆，明明都在这里存得好好的，你怎么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替代？你在我这里，是唯一，是无可替代。”
　　“唔……”尽管灯光昏暗，季晨微红的耳朵还是一骑绝尘杀入了何云起的视野，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用手轻轻揉了揉发烫的耳朵，将怀里的人搂紧了几分，笑道：“我也觉得挺肉麻，但都是真的。你的过去，我陪你一起来找，只要你说一声，鞍前马后立刻就到。”
　　“只是我的宝贝，千万别再吓唬我了，好不好？”
　　季晨眼里有光影闪烁，他微微张了张嘴，用极其沙哑的声音轻轻念了一声：“好。”
　　洁白的墙壁上，两个人影重叠在了一起，只是一个很纯粹的，很温暖的吻，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个吻有药味，季晨想着。可这一点都不苦，反而甜得像灌了蜜糖。
　　※※※※※※※※※※※※※※※※※※※※
　　来了！


第67章 镜（19）
　　“你别瞪着我啊，我好歹昨天夜里看你定位停在小区里太久了带着你姐姐来救你，今天大清早的还给你姐把粥送来了，你就这么给我翻白眼？”
　　季晨说不出话，嘴里还含着护士刚给他塞上的雾化管，但手里的平板已经打上字了，何云起很贴心地给他下了个同步输入语音软件，所以在江清远的话音还未落下之时，那软件已经用木然的女声回了一句：“闭嘴。”
　　一旁的何云起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给季晨切着苹果。
　　如果这个早晨不是被江清远推门而入撞破，那现在的场面还可以更和谐一些的，至少昨天夜里，季晨知道是江清远及时赶来救了他俩时，对这位的态度缓和了不知道多少个百分点。然而这一切都被这位江大哥自己给毁了。
　　“哎，咱们讲讲道理，八点了是吧，这是医院对不对，我一推开门看见你俩抱在一起我也不是……”
　　“前辈，前辈！可以了，可以了……咱……公共场合注意点。”何云起终于出声打断了江清远的抱屈，极力掩饰着尴尬的笑容给他递了一块苹果，“来一人少说一句。”
　　机械女声响起：“不许把我的苹果给他。”
　　江清远一愣，从何云起手里抢过那块苹果就往嘴里塞，嚼都不带嚼的就给吞了，嘴里还说不明白囫囵话，就上赶着跟季晨斗上了嘴：“吃块苹果你还小气上了，你姐的粥你还喝不喝？你信不信我现在给你全灌了？”
　　季晨怒目而视，可嘴里含着雾化器根本没办法开口，他看了一眼何云起，又看了一眼江清远，手指在屏幕上愤怒地戳了几下，冰冷的女声发出了抑扬顿挫的怒吼：“烫死你叹号叹号叹号叹号叹号……”
　　何云起笑得手里苹果都掉到了地上。
　　然而江清远也没真的把季晨的粥给喝了，在结束治疗后，他还是老实把粥递给了何云起：“说点正经事，昨天晚上那家伙我连夜查了，光从长相和旄节上来看，是宁安。就是你之前问过我们说失踪了的那个……”
　　“不是他。”季晨动了动手指，在屏幕上敲下了几个字，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已经学会怎么把这个新软件调出男声了，尽管听着还是有些别扭，但总好过刚才那干干巴巴的女声。
　　“他之前确实是失踪了，但是这么久了，咱们也没有任何消息，不确定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会不会是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
　　“不会。”季晨的回答更加干脆，他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前辈不会那样对我。”
　　季晨应该还没把自己找到黑曜石手串的事情告诉他们，所以在江清远的认知里，宁安一直是失踪了，而不是去世了，不过就目前的情形来看，这件事还是直说比较合适。季晨看了一眼坐在一边端着爱心营养粥的何云起，微微点头示意。
　　何先生心领神会，将手里的碗递了过去，清了清嗓子，代替季晨开始了发言：“我见过宁安，他变成了灵体，被晨晨养在一串黑色的手串里。”
　　“手串？”江清远回忆了一下，“昨天的宁安，确实没带什么配饰。”
　　“晨晨跟我说过，渡灵者都有自己的首饰和旄节，每当需要超度的时候，旄节和首饰缺一不可，我也见过晨晨的玉佩，见过梁采薇小姐的耳钉，但是昨天晚上出现的‘宁安’，全程没有拿出过任何的配饰，更不可能戴着那串黑曜石手串。而且他昨天跟我们说，他不叫宁安，他叫‘秦弦’。”
　　“秦弦？”江清远皱了皱眉，“没听过，这谁？宁安的亲戚？也不至于长得这么像吧？”
　　看来季晨确实是什么都没告诉他。何云起看了坐在床上的少年一眼，那人已经端着碗，开始吹凉勺子里的粥了，既然没有阻止，那就是可以说的意思，得了令的何秘书一点头，将这段时间调查发现的异常一五一十的全都告诉了面前的前辈。
　　漫长的故事听完，江清远的表情已经完成了从震惊到诧异，从诧异到惊悚，又从惊悚转为震惊的全过程。他愣怔了许久，圆睁的眼睛才终于缓慢地回过神来，长叹了一声：“还有这一出……转灵这回事，我倒是真的没听说过，入行这么些年也没听人提起过……”
　　何云起道：“江前辈还记得之前的叶初阳吗？”
　　或许是自己经手过的单子，江清远记得十分清楚，他立即点了点头：“记得，那姑娘……沾了血，没办法的事。”
　　“这是她的微博。”何云起手一伸，恰好接过了季晨递来的手机，亮着光的页面上出现的正是叶初阳的微博首页，从那事结束之后，她的微博更新恢复了正常的频率，大多是日常生活的分享，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张自拍。
　　江清远接过手机翻了几页，脸上的表情逐渐凝重起来，这确实是叶初阳，是那个被他亲手击散的灵体。但现在她却活着，而且还活得好好的，每天吃着美食，过着富足幸福的日子，晒着一张张精心处理过的照片，展示着她生活中各式各样的阳光灿烂。
　　那么被他送走的那个……
　　“秦弦昨天夜里提到了叶初阳的名字，他说自己和叶初阳一样。”
　　江清远抢道：“这个转灵，不只是有人会用这么简单了。这事儿有点复杂，得往上反映反映才行。”
　　“不行。”机械的男声响起，季晨一手将空碗递给了何云起，一手敲响了手边的平板，“宁安前辈是渡灵者，而且实力不差，连他都能成为转灵的受害者。”
　　后面的话不必再说，在场的人也都明白了。
　　如果连敏感而具有防御能力的渡灵者都能被转灵所害，那只能说明两点，要么，这人已经强大到无人能敌的地步，大家只能一起洗洗睡被他打着玩。要么，这人藏在渡灵者的内部。而且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极大。
　　这么一想，这段时间的事就越发扑朔迷离了起来。
　　如果刘亚军和叶初阳的事可以当作巧合，那么颜培的出现是巧合吗？死去两年的岳景辰作为怨灵重新出现是巧合吗？是谁让颜培找到这座城市，又是谁把化为灵体的岳景辰一同带来的？
　　“我们得……”季晨实在是受不了那调子奇怪的机械腔了，他扔开了手里的平板，清了清嗓子，“咳，我们得找到颜培问清楚，到底是谁把他引来的。”
　　“我的天！你的声音怎么成这样了，快把消炎药吃了别说话，不然你姐姐听着你这公鸭嗓又得着急。”江清远一皱眉，立刻把平板塞回了季晨的手里，督促他重新打字别开口。季晨虽然不乐意，但何云起的温水和药片已经递到嘴边了，只能老老实实张嘴囫囵吞了下去，重新拿起平板戳戳点点，男声一字一顿道：“你们好烦。”
　　何云起笑了笑，替他将水杯放回了桌上，安慰道：“病号忍着点，听话。”
　　江清远显然还不能接受俩人这腻腻歪歪的模样，他脖子一缩，打了个寒颤，赶紧抓起一旁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随意换了几个台转，想要移转移这屋子里浓重的酸气。频道一个接一个的切，其实病房里的三人谁也没仔细看，各有各的心不在焉。
　　“哦对了，昨天晚上你说的那事……”江清远看着不停闪烁的电视，突然开了口：“薇薇问过梁叔了。”
　　“什么事？”季晨显然不知道，在昨天夜里他受伤熟睡的时候，这几位大人背着他都商量了些什么东西，一听有自己全然不知道的事，他的精神就来了，他看了看何云起，又看了看背对着自己的江清远，手指在平板上戳得飞快，那男声又催促了一遍：“说呀。”
　　“就是……”江清远话头还没开，注意力就全被电视上的一条新闻吸引了过去，那是一条本地新闻。小小的一方电视里，干练的女记者正履行着她播报的职责——
　　“今天凌晨，市公安局接到村民报案，城西一待拆迁废旧小区内发现一具男尸，发现尸体的是一位路过的拾荒者，据目击者称，发现尸体时，该男子就挂在一旁的榕树上，根据初步勘验调查，基本可以确定为自杀……”
　　镜头一转，身后围观的群众与勘验检测的警察们被警戒线分隔开，那背景格外眼熟，眼熟到电视机外的三人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那棵树，那堵墙，那盏怎么都亮不起来的昏暗的路灯……这不就是他们昨天才到过的旧小区吗？
　　死者，男性。
　　颜培？
　　三个人的脑袋里仿佛突然得到了同一个答案，视线立刻碰撞到了一起，难以置信，每个人的眼里都是难以置信。自杀？难道在他们都离开了之后，坐在地上的颜培，自己扶着墙根站了起来，自己摘下了领带，走向了小区正中间的大榕树，然后一步步，踏着不适合运动的皮鞋，扯着不适合大动作的西装，把自己吊死在了那里？
　　一夜的功夫而已，他就这么没了？
　　不得不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何云起的脑袋都处于完全空白的状态，他不是没见过死者，也不是没见过亡魂，但能跟颜培有直接怨气纠葛的岳景辰已经被季晨送走了，那颜培是怎么死在他们离开之后的那段时间里的？他那样的人，真的会因为得知了岳景辰的死讯，从而羞愧到自我了断吗？
　　这条新闻很快就播完了，昔日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到最后连名字都没能留下，成了这短暂几十秒的新闻播报里一晃而过的"一男子”。季晨盯着电视看了很久，紧咬着下唇什么也没说，这条线索断了，断得太快太巧。
　　“颜培的死一定有蹊跷。”季晨平板一扔，蹬着腿就要跳下床去：“我要去招魂。”


第68章 镜（20）
　　“不行。”
　　季晨没想到拦住他的会是何云起，以往只要是自己想要做的事，即使存在着不确定与危险，何云起从来都是抢着步子跟在自己身后，从未有过这样阻拦的行为，而且这阻拦还不是一般的口头阻拦，在季晨试图蹬腿下地的那一秒，何云起已经一个箭步蹿到了床边，手臂一伸，勾住膝弯一捞，干脆利落地将还没来得及落地的人抱了起来，不过一秒的功夫，季晨又回到了病床上。
　　“可是我……”
　　“不可以。”何云起按住了他的肩膀，不容反驳地将他所有的话堵了回去，虽然动作和语气都一如既往的温柔，但从他定定望向自己的眼神中，季晨还是察觉到了一丝与以往全然不同的严肃。
　　可季晨不甘心，他还想做一做最后的争取，软件打字实在太慢，即使多说两句话嗓子都生疼，他还是艰难地开了口，认真道：“自杀是很重的罪，如果不抓紧时间招魂问清楚，颜培会在几个小时内迅速地变成怨灵，那样的话……”
　　“我去吧。”
　　季晨回过头，坐在床边的江清远已经收拾好东西了，在两人拉锯的这段时间里，他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何云起并没有替季晨答应下来，而是静静地看着他。季晨显然还没习惯怎么跟不那么烦人了的江清远相处，他抬起眼看了看站在床边等他发号施令的人，又看了看身边的何云起，有什么东西在喉头哽了老半天，最终还是变成了手下平板里发出的一声“谢谢”。
　　这下轮到江清远不好意思了，这孩子一直以来就没给过他好脸色，对他这么懂礼貌确实是破天荒了。这位准姐夫一时也跟着季晨局促了起来，咧开嘴一笑，赶紧摆了摆手：“谢什么，应该的，有结果了跟你说。”
　　脚步声渐渐远去，何云起轻轻走过去，关上了虚掩的房门。
　　季晨叹了口气，端起桌上的保温杯喝了一口，杯子是何云起的，从入冬后就没断过热水，季晨自己没有抱着保温杯的习惯，但何云起总是在他身边的，所以用起这杯子来也格外顺手了。杯子里的水很烫，喝水时会有白雾在眼前氤氲，季晨的心思不在水上，他抿了一小口，唇瓣被烫的发红。
　　“交给江前辈不好吗？”何云起替他将杯子里的热水到入了杯盖，又扯过纸巾替他擦了擦发红的嘴角。
　　季晨依旧不解：“为什么不让我……”
　　可他的话还没说完，面前的人就已经将他搂入了怀抱之中，何云起抱得很紧，和昨天夜里将说要带他回家时一样，用极有力的双手将他揉在了怀里。季晨突然就忘了自己下半句要说什么，他愣了几秒，也跟着缓缓地抬起了手，搂住了这人比他宽阔得多的脊背。
　　胸膛里穿来了闷闷的叹息声，何云起低下头，用鼻尖蹭了蹭他的耳廓，以只有他们能听见的低缓的声音，轻轻地说：“我害怕啊，晨晨，你以为我真的胆大包天了吗？”
　　刚才要说的话全都被堵回了心里，季晨安静了下来，何云起带着水汽的呼吸将他的耳廓熏热。他的心也仿佛突然被什么东西撵了起来，砰砰地跳着，极其不安分，如果非要细究，那大概是几分与恋人亲密相拥的醉意，混合了从心底默默生长而出的歉疚。
　　“对不起……”季晨的声音也很轻，却和他耳廓上拂过的气息一般炙热。他过了太久独自一人的日子，自己忙碌，自己解决问题，自己东奔西跑，路挡住了就翻墙，不舒服了埋头就睡，梁樨和梁采薇是家人，他们一直在身后，在附近，在随时能伸手搀一把的地方静静地看着他长大。
　　直到何云起真正牵起了他的手。
　　季晨不知道该怎么说明自己的心情，他在这方面总是尤其笨拙的，心里的一团乱麻理不清头绪，他只能将声音加大了几分，重复道：“对不起。”
　　“不用道歉。”何云起送开了双手，将季晨从怀抱里放了出来，没有对少年难得的脸红进行调侃，而是从床头拿起早上护士送来的化瘀药膏，轻轻揭开了他脖子上遮挡的纱布，“先把你的任务完成了，等江前辈的消息。”
　　那痕迹实在是太扎眼了，仅仅一夜的功夫，即使涂了药膏，也不能将那印在皮肤上的掌印消除。季晨抓起何云起放在一旁的手机，熟练地解锁，打开了前置，照了照自己的模样，果然还是很难看……注意形象的小帅哥被这伤痕弄得萎靡不振起来。
　　“会好的，过几天就慢慢没了，到时候晨晨又是光鲜亮丽的偶像派，走在学校里一群小姑娘追着跑的那种。”化瘀的药味道有点重，何云起替季晨将绷带重新缠上，洗了把手，随意扯过一张纸巾擦了擦，便立刻捧起了季晨有些沮丧的娃娃脸，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昨天我拜托你的两位监护人帮我一个忙，你猜猜是什么？”
　　“什么？”屋里只有他们俩，季晨也不再拘束着放不开了，他往病床的左侧挪了挪，何云起倒是十分自觉，见着这条缝就立刻钻了上来，自愿充当起季晨的靠垫，让他能枕得舒服些。为了往后不变成一把公鸭嗓，季晨只能将就着用气声与何云起说话：“你不会从他们那把我从小到大的底细都打探了一遍吧……”
　　何云起哭笑不得地搓了搓季晨的脸：“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的人？”
　　“你就是……”
　　“唉，我认了。但真不是。我拜托那两位回去帮你找些东西，关于你的过去，你的家人，各种照片、存证、记录，能找多少找多少。”何云起正色道，“我对他们说，晨晨已经长大了，已经有资格去探寻自己人生的意义了，有些关于他的事情，他在意的，就更不应该瞒着他。”
　　季晨愣住了，他转过身来，盯着何云起的眼睛看了许久。
　　他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颤动，何云起注意到了，每当季晨有话堵在喉咙里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时，就会出现这样的表情，他都明白，也不必季晨多说，但此时他却很想听听季晨的话，听他将自己心中藏着的汹涌的情绪，慢慢地，如涓流一般吐露出来。
　　季晨还是低下了头，他小心翼翼地捉住了何云起的手指，叹了口气：“谢……谢谢。”
　　“只是谢谢？”
　　两个人的磨合与相处中，学会了熟悉和适应的并不是只有何云起一个。似乎是猜到了何云起会有这样的反应，少年抬起头，将视线凝在了恋人那带笑的唇角。下一秒，他慢慢直起身体，跪坐在了、床上，抬起那只没有绑上绷带的右手，轻轻牵住了那未曾扣紧的衬衫领口，将比他高出几分的恋人拉向了自己。
　　他羞于将情感宣之于口，却选择了将这份鼓胀的暖意印在彼此的唇齿之上。
　　何云起的心都快被他吻化了。
　　“小朋友你可注意点……这是病房，一会哪个护士小妹妹进来看见你这样，看见我这样，咱俩立刻能上个本地新闻。”季晨的这几分胆怯与几分勇敢，成功的将身为成年人的何云起撩得嗓子都哑了几分。
　　虽然话是这么说着，但他搂在季晨腰上的手可是半点都没松，甚至还有了要别开纽扣往病号服里钻去的趋势。季晨却突然笑了出来，笑得何云起心神都乱了，怀里的人突然凑到了他的耳边，用气声呵出了一句：“锁门了。”
　　下一秒，理智彻底断线的何先生将怀里的少年抱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冲着一旁的浴室隔间走去。
　　室内的暖气很充足，瓷砖铺就的盥洗台被垫上了外套，凉意才不至于透入身体里去。何云起万分小心，生怕伤了怀里还受着伤的易碎品，而这位伤员却丝毫没有这个自觉，变着法的缠着、吻着，情到浓时，甚至不管不顾地在恋人的背上又添了几道抓痕。
　　每到这时，季晨的眼里总是水蒙蒙的，比任何时候都更让人心动。哑了嗓子的少年压抑着自己的声音，却执着地用气声呼唤着对方的名字，每一次呼唤，都换来了恋人作为回应的更加卖力的耕耘。室内各种引人遐想的旖旎气息纠缠得难舍难分，直到情热的温度到达巅峰，才逐渐平息、逐渐冷却下来。
　　冬末初春，红着脸的季晨将汗涔涔的额头埋到了何云起的肩窝里，后者甚至还彻底褪去身上的衬衣。呼吸平复后，何云起按着季晨的后脑勺，惩罚一般狠狠啄了那带着水光的唇瓣一口：“越来越不学好。”
　　季晨却毫不示弱，轻声道：“你教的，你负责。”
　　熟悉的铃声从一墙之隔的病房里传来，季晨的手机响了。眼看着坐在盥洗台上的小家伙被折腾得腿软，作为罪魁祸首的何云起直接制止了他妄图翻下来走回屋里的想法，多走了几步替他将手机取了过来。
　　是江清远的电话。何云起看了看季晨，不等他说什么，手指向右一滑，连接通话。通话过程并不漫长，短短数十秒而已。但从何云起的表情，季晨就已经猜到了结局。
　　江清远没能召回颜培的魂魄，暂时还不确定是变成了怨灵被人除去，还是一开始就已经被带走，总之在招魂仪式中，江前辈什么也没发现，一点痕迹都没有。
　　线索断了。
　　※※※※※※※※※※※※※※※※※※※※
　　小三轮儿


第69章 陈旧
　　让季晨心烦的事还不只是线索断了这么简单。
　　他的伤口似乎因为刚才过大的动作而剐蹭到，现在正隐隐地泛着疼。开玩笑吗，那么长的一条口子，早上换药时，那被碘酒涂成黄褐色的伤口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蜈蚣，粘在他的手臂上不肯松开。
　　这伤口是颜培发了疯划下的，现在就剩下伤口，颜培这人却没了，不仅如此，他连能问一问的魂魄都没留下。一想到这里，季晨的伤口更疼了。
　　一向细致入微的何云起自然不会忽略他脸色上的变化，赶紧替他清理干净，穿好了衣服，抱着他就回到了温暖舒适的床上，轻轻拉起他负伤的左手，仔仔细细地将那截扎紧了纱布的手臂查看了好几圈：“弄疼了？”
　　“还好，可能刚才碰到了，这会好点了。”
　　见确实没有血迹渗出来，何云起的心总算是慢慢放回了肚子里，他将病号服宽大的袖口慢慢放了下来，确保没有蹭到伤口，才收回了手，揉了一把季晨的脑袋瓜，揶揄着：“有伤在身，还要挠我挠得那么狠？”
　　这话一出，季晨刚缓过来的脸色立马红了一半：“……闭嘴！”
　　得了便宜的何先生笑嘻嘻：“好嘞。”
　　江清远没有回到医院来，说是有些要紧的事要去处理，两人也没多问，季晨手上的伤说大不大，但也绝对不能算小伤，大夫本着负责的态度，还是将他在医院里多留了几天，这几天季晨倒是没空胡思乱想了，每天不是被姐姐和前辈看着，就是被何云起守着，倒也让他把一直以来不足的休息补了个够。
　　一连过了将近一周，季晨的脸才终于恢复了正常的血色，可就这么几天的滋润日子，还是没能让他的娃娃脸如何云起所期盼的那样再圆上一小圈，何云起对此感到十分遗憾。
　　出院的那天下午，梁采薇和江清远早早的就在大门口开着车预备着了，虽然还得每天抽时间换药，但季晨脖子上的痕迹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也能正常地开口说话了。看见自己的宝贝弟弟终于恢复了健康，梁采薇乐开了花，回家的路上，各种絮絮叨叨就没停过，却没一句是指责他不注意安全的。季晨也一叠声地点头应着，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情绪，乖巧得简直不像他。
　　原来在梁采薇的面前，季晨是这副模样的。何云起时不时侧过头去观察季晨的表情，在听家人说话时，他总是一副乐得开心的模样，这样的配合，哪怕此刻梁采薇突然要求他表演个什么节目，他都能立刻照做。
　　江清远终于在一次次的碰壁中掌握到了与季晨相处的诀窍，不该多说的时候一个字都没有，认认真真开他的车，一路也还算平稳顺畅。
　　没过多久，车速慢慢缓了下来，何云起透过窗子一看，这是已经进入小区了。这就是季晨生活了许多年的家。之前送他来过，所以还算有印象，但那次季晨只是回来拿件衣服，他俩的关系也还没到那份上，所以没能上楼去仔细看看。
　　要说期待，那肯定是有的，何云起满心里都是期待。
　　那是季晨从小长大的地方，是他的家，有他趴着学习的书桌，有每日推开的房门，有小小的单人床，或许还会有他贴在墙上的各式各样的海报和贴纸……刚一进屋换好拖鞋，季晨就仿佛看穿他的心思一样，将他带到了自己那书房改造的小小的卧室里。
　　木门上还有不知道多大时写下的歪歪扭扭的名字，那稚嫩字体描画的名字旁边，还画了一团小小的漆黑的圆，圆上冒出两个尖角，仔细看看，是用简笔画的猫。
　　“你画的？”何云起指了指门上那拇指大小的图案。
　　季晨没想到这门上快褪色的痕迹还能被他的眼睛捉个一清二楚，赶紧把他推进了屋里：“姐姐画的……”
　　“哎，这不是挺可爱的嘛怎么还不让看……”何云起对季晨这厚薄不定的脸皮十分费解，但还是顺了他的意思，赶紧迈着步子配合着他进了屋。事实确实与何云起想的一样，这间小屋并不大，靠墙容下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连小小的书柜都是在立锥之地中艰难求存。
　　墙上贴着一些海报，看起来都有些年头了，季晨刚把何云起扔屋里，就想起还没给他倒杯水，赶紧踏着拖鞋跑了出去，正好撞上了端着茶水进来的梁采薇，两人在门口轻声嘀咕了几句什么，姐姐便自觉地将托盘递交过来，笑嘻嘻替他俩带上了门，而季晨转过身来时，脸上也是带着笑的。
　　何云起道：“你们姐弟俩是商量了一会拿我下锅炖汤吗？”
　　季晨将托盘放在了床头柜上，端起杯子往他怀里一塞：“不够吃。”
　　何云起接过杯子，把那递杯子的手腕一起拉到了怀里，顺藤摸瓜地将这小房间的主人一起搂在了怀中：“这次门被你锁了？”
　　一提锁门这事，季晨的脸颊瞬间抹过一丝羞赧的神色，但那神色消逝得比出现得更快，他轻轻他拍了一把眼前人笑嘻嘻的脸颊，道：“没锁！姐姐说她要跟江清远找点东西，一会拿来给我们看，让我们……”只说到这，戛然而止，季晨扭开头不再继续了。
　　何云起了然于胸，捉住季晨的手吻了吻手背：“行了行了，在你眼里我到底是个什么形象，有便宜不占天打雷劈的老滑头？”
　　季晨立刻点头：“嗯。”
　　何云起揽在他腰上的手立刻下移了几寸，冲着屁股不轻不重地拍了一巴掌：“你还有良心吗？”
　　季晨毫不示弱地顶嘴：“活蹦乱跳！”
　　然而最终季晨还是老实坐在了何云起的腿上，给他介绍着自己这小小的房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边边角角里藏着的小心思、小装饰，季晨说得认真，何云起也听得认真。他俩用这样的方式，将来不及遇见彼此的那些年，以及遇见后错过的那些时光，一点一点的补充完整。
　　杯子里的茶凉了一半，季晨抢过了何云起的杯子，将最后的那小半杯茶一饮而尽，门外也恰好响起了敲门的声音。这敲门声格外漫长，三声一轮，一连敲了好几轮之后，房门才终于慢慢地打开。
　　梁采薇非常细心，但是真的不用照顾到这份上……这门敲的，到底是认为他俩会在屋里干什么事情才敲了这么久？！
　　门被缓缓地推开，梁采薇将脑袋探了进来，深棕色的卷发依旧保持着良好的形状，她笑眯眯地看了两人一眼，这才将门彻底打开，跟在后面的江清远还贴心地搬来了椅子，除了这看起来十分真诚和关切的笑容，两人更注意到了梁采薇手里拿着的纸袋子。
　　那袋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牛皮纸已经起了毛边，画在上面的记号笔痕迹都已经褪淡了，但纸袋是完好的，没有一丝破损，能看出来，这袋子连同里面的东西，都一直被好好的珍藏和保管着。
　　季晨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那个袋子，他看着梁采薇缓缓拉开了电脑椅，又看着江清远搬着椅子坐在了一边，四个人正好面对面，围成了一个完整的四边形。
　　梁采薇对上了季晨的眼睛，她笑了笑，将手里的纸袋缓缓地递来，放在了季晨的手上：“这些都是你的。”
　　“我的？”明明是问句，却听不出疑问的情绪，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季晨慢慢打开了怀里的纸袋，往旁边一挪，在他和何云起之间留出了一块空隙，纸袋里没多少东西，手探进去时，摸到的是一沓各种各样的纸制品，像是什么本子……等到全都拿出来，摊开在床上时，季晨才终于看清了那些老旧的东西。
　　是他的出生证明、一些单据，以及许许多多陈旧的老照片。
　　季晨的手发抖了，他的指尖轻轻划过每一张已经泛黄的，甚至皱出裂痕的照片，轻轻重复了一遍：“我的……”
　　“都是你的，晨晨。”梁采薇抿了抿嘴，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叹了出来，温声道：“这些都是爸爸交给我的，他听说了你的事，他也觉得……”说到这的时候，梁采薇的眼睛突然看向了一旁端着杯子的何云起，脸上再次漫上了笑，“他也觉得，晨晨已经长大了。已经有权利去调查自己的过去了，所以他临出差前把这个交给了我，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我都收好了，都在这里。”
　　季晨垂着头，将那些照片一张又一张地铺开，何云起跟着他的指尖一起看着，照片里的季晨瘦瘦小小的，像棵刚冒出土的豆芽菜，其实大多孩子都喜欢拍照，可照片里的他却没什么笑容，大多时候也都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攥着气球，一个人抱着枕头，一个人捧着书……给他拍照的，应该就是他之前提到的接力收留他的各个家庭。
　　照片上的孩子总是闷闷不乐，看着也不精神。季晨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些照片，他已经不太记得那些零碎的事了，可这些照片居然都被梁樨保存了下来，即使照得不算好看，但也都作为了他逐渐长大的见证。
　　越往前翻，照片越破旧，直到最后一张。
　　那张照片不仅仅是泛黄，而是已经模糊了，相片纸的边缘有几处小小的破损，都被透明胶细细地黏补起来，收藏者还不放心，甚至将这照片的最外层加了塑封，这塑封显然是最近才加的，看起来还很新。
　　照片上的季晨，是一个裹在包被里的小小的婴儿，他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而将尚在襁褓中的他抱在怀里的，是一个头发中长，眉目温柔的女子，那女子的旁边，站着一个身材颀长，挺拔英俊的男人。
　　他的眉眼，他的气质，都与已经二十岁的季晨十分相似。
　　“我的……”季晨的嘴唇颤抖了，他抬手揉了揉眼角，瞪大了眼睛，想要透过这薄薄的一张纸片，追回他缺失了二十年的记忆，“这是……”
　　他的父亲。


第70章 家人
　　那是他的父亲，旁边的是他的母亲。
　　在成长的过程中，爸爸和妈妈，这两个不需要牙齿与舌头的辅助，只需要上下嘴唇轻轻一碰就能发声读出来的词，是幼儿园的老师教会的。没有过，没见过，甚至没能在记忆力留下过哪怕一丁点的影子。
　　季晨甚至为此翻越过各种书籍，如果催眠术真的有用，是不是可以将从出生到如今那些缺失的记忆全都挖掘出来？记忆这条河最源头的地方，那融化的雪水里，有没有一捧，甚至是一滴水，是来自于父母赐予的温暖的记忆？
　　人毕竟是人。
　　哪怕再坚韧，再强大，也不得不承认在一些无法探求答案的事情上，人终究是弱小而无力的。
　　季晨往更靠墙的里侧缩了缩，他攥着那张已经过塑的照片，不敢攥得太用力，更不愿放开手，纤薄的照片边缘随着他的呼吸而微微颤抖，他背过身去，搂住了何云起及时递来的枕头，转过身，背对着所有的人，用手臂将腿环抱在胸前，狠狠地吸了吸鼻子，却没发出一丁点急促呼吸之外的声音。
　　在场的人都默契十足地静默着，不刻意看他，也没多说任何一句话，屋内的空气寂静，却并不尴尬。或许在这时，沉默的陪伴才是最好的安慰。
　　过了许久，季晨从自己营造的小角落里挪了出来，却没有把紧紧抓在手里的照片放回原位。他的背紧贴着墙，缓缓地朝着何云起的方向挪了两步，或许是顾忌着姐姐和前辈在场，也没有做出什么亲密的举动，只是轻轻挨着他坐稳了而已。
　　见他虽然眼底发红，但情绪已经稳定了许多，江清远也终于在眼神请示了梁采薇之后，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小叠资料，见季晨的手没空，便给一旁的何云起递了过去：“那天之后，我托朋友偷偷查到的记录，没有颜培的灵体变成怨灵，或者被超度的反馈记录。上两张纸是那两天的全部记录，还算太平，所以没什么东西，一眼就能看到了。”
　　“会不会是被人超度了，却没有上报？”何云起忍不住插嘴询问。
　　何云起在季晨这儿的地位，已经成功让他成为了几位渡灵者心中的自己人。一听到这问题，江清远犹豫了片刻，似乎不知道这样的事好不好直接说明，而梁采薇却立刻补充道：“是这样的，我们的旄节是超度和除祟的工具，每年都会有两次统一分批检修的机会，虽然这东西看起来很玄乎，可每次除灵超度，它都会自己有所记录，而且会上报联网，可供查询。毕竟……二十一世纪了嘛，科技都发展了，咱们也会与时俱进的。”
　　还真高科技啊……何云起点了点头，分析道：“那颜培不可能就这么没了吧？你们对灵体那么敏感，他又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如果他还在，招魂一定可以招到的，可江前辈却没能找到任何线索……时间这么短，连头七都还没过，不至于心急如焚自己先上路了吧？”
　　那就只能是……
　　“被一根没有主人的，或者已经注销的旄节，消灭了。”季晨的声音很轻，却一字一顿，他终于将照片重新装进了牛皮纸袋里，细细地封存好，压在了一边的枕头底下。话到这里，坐在对面的两人都点了点头，显然是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
　　没有主人，已经注销，查不到任何线索，却可以继续使用。
　　——秦弦。
　　“那这个……”何云起再次举手提问，“不会是什么已经退休了的，或者辞职的渡灵者吗？”
　　“不会。”季晨十分肯定地否决了这个可能，“每个渡灵者在拿到旄节的时候，都会和体内的灵力进行认证，一对一认定，就算撂挑子了，或者年纪大了不愿继续出来活动，一旦使用，还是会留下痕迹的。以前也不是没有故去的前辈们，但是在那之后，那些旄节大多跟着一起注销了，成了一根死木头，如果再有人使用他们的旄节，是根本用不了的。”
　　所以只有身体还活着，可骨子里却换了一个魂魄的宁安，也就是秦弦，可以使用旄节，却又不留下任何的痕迹。那这么说……颜培恐怕是再也找不回来了。
　　又是秦弦。
　　季晨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清了清嗓子：“姐姐应该已经知道我之前接手的几个麻烦的单子。”
　　“知道。”梁采薇面对季晨时，总是温和的，她笑了笑：“以后这么危险的地方，就别带何先生一起去了，万一他出了什么事，咱们上哪再找一个去……”
　　何云起忙解释：“是我要跟着去的，晨晨让我别跟着，我非得跟着，他甩不掉我。”
　　梁采薇脸上温和的笑容突然放大了，笑里藏着几分了然于胸的意味，连连点头：“那咱们是得考虑考虑，找个时间……”
　　“……你别打岔！”季晨坐直了，飞快地冲着何云起的肩头砸了一下。
　　这一下倒是不轻不重，但差点把何云起绷着的笑给砸破功：“好好好，我不打岔……你说，你慢慢说……”
　　“那几个单子，当到现在看来，其实已经有些端倪了。”季晨重新板起了脸，把手里的几张表来回翻了翻，说：“叶初阳需要复仇，而当时恰好出现了一个能帮她达到目的的怨灵，双方交换。怨灵重生，怨气转移到她的身上，她复仇成功，看起来理所应当，但这个完成转灵的人是谁，他在其中又得到了什么好处？”
　　何云起听得很认真，他端起已经半凉的茶水，浅抿了一口，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无利不起早，图什么？双方都得利，中间的这位总不能一点好处都没有。何云起一抬眼，猜测道：“钱？”
　　季晨看向了他：“为了钱？”
　　他正了正色，说：“为了钱，不正常么？这世上的大多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到，大多的人也都在为钱奔波，叶初阳家庭条件很好，能给他的肯定不少，而且这样的事极其隐秘，法律也无法咎其责任。而且你们这么久了都没查出什么痕迹来……”
　　“难不成又是秦弦？”江清远顿悟过来，他立刻从兜里摸出了手机，翻找了一阵之后，硬朗的眉峰猝然皱起，“那事刚出的时候我就去查过了，没有任何相关的记录……秦弦，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颜培的事他嫌疑很大，如果叶初阳的事也跟他相关，那么这个人还真是……很危险。”何云起将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看了看粘在杯底的茶叶浮渣，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抬起了头：“不对，他……那天夜里，他把旄节对准了晨晨，他要做什么？”
　　“停停停，这不对……不是这么回事吧，那天夜里……”江清远似乎也回忆起了那天夜里的情形，“旄节要么超度，要么除灵，你和季晨都是活人，他是打算超度谁？这根本用不了……”
　　一声深深地呼吸，沉默许久的梁采薇长长地吐了口气，她的表情再不似刚才的温和了，温柔的声音里带上了几分沉重：“晨晨还记不记得那天他都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之前你在医院里，我们也想着让你好好休息休息，就没把这件事提上日程，不过现在，情况可能有些复杂了。”
　　他说了什么？季晨垂下了眼睛，开始努力回忆起那天的情形，昏暗的小巷、**控的怨灵、秦弦说的那些话……他微微张了张嘴，断断续续地叙述着：“他说，我跟他一样，跟叶初阳一样，如果不把岳景辰除掉，我就没办法……在这个身体里安然无恙的存活下去，他说自己是在帮我。”
　　“简直胡说八道……”虽然这样的话已经从何云起口中听到过一次，但在听到弟弟这么重新叙述的时候，梁采薇还是对这段满是漏洞的谎言表达了厌恶，“这种话……”
　　梁采薇的后半句话没有说出来，但季晨也已经猜到了她要说的是什么。这样的谎言荒唐至极，但是自己信了，就那么一瞬间，被秦弦给钻了空子。他不只是在怀疑自己，更是在怀疑梁采薇、梁樨还有何云起对他的了解和信任。没由来的，一股愧疚再次涌上了心头。
　　“这不怪你，晨晨。”何云起一如往常地顺了顺季晨的背，“很显然，秦弦是了解你的，他甚至能知道你最在意的东西是什么，准确无误的戳中了你的痛点，他的旄节对准的是你，话语针对的也是你……他的目标，或许就是你。”
　　最让何云起担心的情况终于还是出现了。
　　“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季晨抬起头，眼睛扫过了每一个在场的人，仿佛在给他们做出一个保证，“我一定会的，按时回家，不会乱跑，不会翻墙。”
　　梁采薇被他最后一句话逗乐了，揶揄道：“晨晨还真的每次都在翻墙？说谎骗了我多少次？”
　　“……没有每次，也就那么一两次而已。”季晨没想到姐姐抓住的居然是这个点，赶紧摆手辩解，“姐你听江清远胡说！”
　　江清远完全没想到自己会突然被提到，硬朗帅气的脸上显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我？我没打小报告啊？”
　　“一两次？”
　　“也可能是……五六次吧……”季晨一心虚，就本能地要往何云起背后躲，梁采薇也没打算为难他，脸上的笑容里掺了些苦恼，又夹了几分无奈，她站起来，揉了揉季晨的脑袋，道：“行了，以后注意。这些事，我会跟爸爸说的，等他回来了，咱们一起解决。我也想听听关于晨晨的故事，这么多年了，咱们一家人，总算能借这个机会好好了解一下彼此，嗯？”
　　“翻墙这事儿就别跟叔叔说了吧……姐姐——”
　　“我说的是你的这些事，谁说翻墙了，你这脑袋一天到晚的……”梁采薇点了一把他的眉心，扯着他的右手就把他从何云起身后拉了出来，“你的何学长第一次来咱家做客，别老躲在人家身后，快出来帮忙做饭，一会该吃饭了。”
　　“噢，来了……”季晨赶紧从床上跳下来，被梁采薇拽着一溜小跑窜了出去。
　　一物降一物，果真是一物降一物。何云起感叹道，他将季晨散落在床上的资料重新理了理，从一旁的书架上找了个夹子装订起来，递给了正打算起身出去帮忙的江清远：“姐夫，您拿好。”
　　“哎哎哎别别别，别这么叫我……”江前辈老脸一红，赶紧把资料收了起来，嬉笑着，“这不是，梁叔还出差么，等他回来再说，再说……”


第71章 升温
　　何云起收拾了东西进厨房时，季晨正被梁采薇安排着切菜，系在腰上的围裙显然不是为他准备的，正面胸口处还贴着一个大大的卡通熊。虽然他动作笨拙了一些，但好歹能把黄瓜给切成片了，何云起在门口探着脑袋看着，还没来得及多欣赏一会，就被他给发现了，还没开口说什么呢，就被季晨往嘴里塞了半截黄瓜轰出来了。
　　偷瞄不成，何云起只得回到客厅转悠了几圈，逮着几次试图进去帮忙又被赶出来的江清远聊聊天，厨房里很快就传来了饭菜的香味。一闻到香味，江清远便坐不住了，打下手他帮不上忙，盛饭端汤他可还是能帮上不少忙的，这位准姐夫实在殷勤，殷勤得何云起连想帮忙都找不到空档。
　　这样的一顿晚餐，确实吃出了一家人的感觉，只差在外出差的长辈了。但没有长辈或许更好，来吃饭的是何云起，见家人的是何云起，季晨却比他更加紧张，险些把鸡翅根给夹到杯子里去。
　　这样手忙脚乱的人也很可爱，在何云起的眼里，他怎么样都可爱。
　　晚饭过后，江清远开始收拾碗筷。但这水龙头里的水还没热，他揣在兜里的手机就传来了一串急促的铃声，已经戴好塑胶手套的江前辈不得不将手套脱下，摸出手机看了几眼，颇为遗憾的与梁采薇打了个招呼，拎着包便出门去了。
　　这情形太熟悉了，季晨也经常这样，不必问，肯定是有了新的单子。看江清远出了门，何云起自觉地肩负起了洗碗的重任，季晨也没能偷懒，被他亲爱的姐姐扔进了厨房里，这位姐姐离开时还将厨房那沉重的推拉门给顺手带上了。
　　她那架势，不顺手也得顺手。
　　何云起哭笑不得，拿起抹布开始擦盘子，歪了歪脑袋，看着同样无奈的季晨，笑道：“你姐姐恐怕对我有什么误解。”
　　“她对你没有误解，她就是这样……以前高中有同学来家里玩，她也这样，总觉得我没朋友要孤独终老了，谁来了她都不放过。”季晨也套上了塑胶手套，低下头将锅里粘着的油污用钢丝球擦掉。
　　何云起的语气里透出几分失望：“噢……原来我也就是朋友而已，没什么特别的。”
　　“……”又来了，季晨许久未翻的白眼蠢蠢欲动，这人真是自己十五岁时一见钟情喜欢得不行的那家伙吗？怎么过了几年就成了这个德行了！季晨捏了捏手里的杯子，语气平淡道：“对呀，没什么特别的。”
　　然而何云起完全没有被这句话挫败的感觉，反而笑嘻嘻地歪了歪头，在季晨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没事，我就爱吃你这样的窝边草。”
　　“你怎么这么……”季晨刚想顶嘴，又赶紧看向了刚才被姐姐关上的门，确定那门缝里没有透出什么狡黠的目光，才压低了声音回过头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才是草，狗尾巴花……”
　　见好就收，何云起笑嘻嘻地将池子里的碗全都堆在了自己跟前，一个个拈起来擦洗干净：“行了，你刚才做饭了，这会就我来洗碗，咱这也算是……见过半个家长了吧？要不要考虑考虑找个时间跟我回趟家？”
　　一说到这个，季晨的脸又红了，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面前的水槽，即使里面的碗都已经被何云起搬走了，他也还是执着地盯着那金属盆子里残留的白色泡沫，一直看到那些泡沫都一个个破了，才支支吾吾地开了口：“等……叔叔回来吧，你不是还没见过叔叔……”
　　季晨的话还没说完，身后的门就呼的一声被拉开了，梁采薇一首捏着手机，另一手抓着她的包，也顾不得是不是打扰了两人的洗碗时光，急匆匆的打了个招呼：“清远那边好像有点棘手，我得过去帮帮忙。”
　　“那我也……”
　　“你不准去！”季晨刚吱声，就被姐姐给否决了，梁采薇的表情倒不是多严肃，但总有种让人无法违抗的长辈气场，大概是觉得自己的语气有点凶了，这位姐姐重新带上了温和的笑，探近一步，拍了拍季晨的肩膀，又给何云起使了个眼色，温柔道：“你也让姐姐省点心，手上还没拆线呢，易碎品要有觉悟。”
　　“可是……”
　　“好好看家。”梁采薇微微用了点力，捏了捏季晨的肩膀，撂下这句话便急匆匆出门了。
　　“行了，易碎品，好好听话。”何云起干脆利落地将碗筷洗净收拾好，又将案台给擦干净，一抬手搂住了被安排看家有些失落的季晨，家里没了人，两人的动作都没那么僵**，季晨的不高兴也不再藏着掖着了，他关了厨房的灯，带着何云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季晨回到屋里，打开手机，翻了翻被标注为工作群的一个静音群组，何云起探头看了一眼，季晨发现了他的偷看行为，不仅没有躲闪，反而顺势就歪到了何云起的怀里，让他搂着自己一起看群里的聊天内容。
　　这小小的房间里，一张小小的床，何云起搂着怀里小小的人，心思难免旖旎起来。但看他神情随着不断滚动的聊天记录渐渐严肃，何先生也很识时务的没有动手动脚，只是轻轻捏着他的脖颈，替他松松做饭时低头过久僵硬的肌肉。
　　群里的渡灵者们似乎因为什么事而开始了激烈的讨论，看季晨设为静音的举动，也知道他平时基本不怎么发言，他只是一个安安静静的旁观者而已。
　　最新消息弹出，是一个群名称为“丁零丁零”的人：“最近见鬼了吧，怎么这么不太平！”
　　深秋落叶：“你这不是废话，天天都在见鬼。”
　　丁零丁零：“……”
　　丁零丁零：“我这句话的重点是——不太平！”
　　深秋落叶：“也是啊……这两天都快忙死我了，没完没了，都不知道什么情况。”
　　歇菜：“让你赚钱你还不乐意了，偷着乐吧。”
　　丁零丁零：“不是，你想想，今天光城南就有三个抓交替的，我刚收拾了一个，立马又有两个单子派过来，俩十字路口相隔不过一公里，三个怨灵，有没有搞错啊，我们这小城市什么时候有这么多死人了？”
　　歇菜：“……不是吧，我还以为你夸张呢，真这么频繁？天要塌了？”
　　深秋落叶：“不止！最近城中还有几个闹着跳楼的，都闹上新闻了，一天里就有四五个，四五个！一起跳楼？你信吗？”
　　歇菜：“卧槽……”
　　丁零丁零：“……妈呀！”
　　群里的聊天还在继续，季晨却没有继续追踪下去，他切出了界面，转而点开了另一个软件，看那大体的设置框架，这应该就是季晨说过的用来随时分配任务用的软件了。此时屏幕上没有显示任务，比起其它渡灵者的忙碌，他这儿倒是出奇的清闲。
　　不过想想也是，受伤之后，梁采薇和江清远应该已经给他请好了假，在痊愈前都接不到什么任务了。季晨在任务界面停留了一会，又转到了一个地图的界面，这是市区的大地图，而此时地图上是许多移动的小头像。
　　原来那天夜里江清远就是靠这个找到他们的，何云起了然。
　　季晨的手指在屏幕上点了点，城西正有两个并在一起的头像，正一同朝着公园移动，那应该就是江前辈和姐姐了吧？季晨敲了几行字，发送了出去，等了一会，又补充了几句，可两人似乎在忙着，并没有及时的回信，地图上的点已经深入公园里的树林，看来是在追着什么东西。
　　怀里的人突然深深地叹了口气，何云起赶忙收紧了手臂。季晨的不高兴，显然是来源于这种帮不上忙的无力，他耷拉着脑袋，眼睛盯着无人回应的空荡荡的屏幕，又叹了口气。
　　何云起捧起季晨还缠着绷带的左手，轻轻揉了揉他的手腕，安慰道：“没事，还有四五天就可以拆线了，到时候你尽管蹦蹦跳跳去，想翻墙就翻墙，我绝不拦你。”
　　“我担心姐姐会遇上麻烦。”季晨嘟囔着，又把手机摸了出来，翻到了微信聊天群，群里的讨论似乎激起了千层浪，更多渡灵者参与到了话题里，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最近工作量激增的原因，却没得出任何的结论。
　　何云起隐隐察觉出了焦虑和不安的情绪，但他没有直说，他将季晨的手机慢慢抽出来，切到了与梁采薇联络的界面，两个头像从森林里慢慢出来了，走到公园小径时，私聊界面突然弹出了一个笑脸。
　　梁采薇回复了，看来麻烦是被解决掉了。
　　“你的姐姐很厉害，你的准姐夫也是强大的人，晨晨也一样，你们都是我眼中最厉害的。”怀里的人长舒了一口气，何云起的心也跟着放了下来，他将手机递回季晨手中，轻轻用脑袋蹭了蹭季晨的脸颊，柔声道，“你的家人，你的恋人，都会永远在你身边的，你早就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
　　“嗯。”季晨被他蹭得脸颊发热，微微点了点头，给梁采薇发了几句话。
　　不过一会，那边的姐姐回了一个语音气泡，季晨一点开，还是那熟悉的带笑的温柔语调：“你想多啦，等你好了，必须给我出来帮忙，趁着有短暂的休息，赶紧好好跟你的大蚊子腻歪去吧。”
　　何云起一愣，问：“大蚊子？”
　　他紧贴着的季晨的脸，突然变得更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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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回廊
　　情况确实比他们猜测的要严重得多。
　　季晨终于熬到了拆线的那天，可上午刚拆线，下午他就被抓出去执行任务了，连午饭都吃得匆匆忙忙。何云起帮不上忙，只能充当着司机的角色，将他送到目的地，吩咐了几句注意安全，就看着他迈开腿往大厦里跑去了。
　　能活蹦乱跳的也好，总好过蔫在家里病怏怏的样子。何云起又看了一会，趁着路上车还不多，驱车回到了咨询室。这几天忙着带季晨去上药拆线，他出现在这的时间都少了很多，往日里那个麻烦的老板不在了，倒让艾莎这位小员工怀念起他们相互虐待的日子来了。
　　一见何云起进门，艾莎就忙不迭地起立，端茶倒水好不殷勤，何云起也乐得享受，明知她有话要说，偏偏就不主动搭腔，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磨叽了一会，艾莎才笑嘻嘻地询问道：“嘿嘿，老大……咱们，清明节放不放假？”
　　“你这脑袋里一天到晚的就是放假……”何云起捧着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呼出的白色雾气很快消失在空气中，天气正在回暖，倒春寒的最后一点尾巴也被暖风吞噬了。
　　“我这不是……”艾莎赶紧殷勤地替何老板捶捶肩，“您想我多碍事啊，我在这，您和老板娘就不能……对吧，那放假了，我自己就滚了，立马滚，滚得远远的，也不耽误您的正经事对不对！”
　　这套歪理真是越听越有道理。
　　何云起差点没憋住笑，顺手抄过日历看了一眼，三月初了，看艾莎这么心急火燎的样子，大概是已经做好了假期安排，只差他这个做老板的松口了。何云起也不真是什么苛待员工的黑心老板，只是他此时被艾莎一通乱七八糟的敲肩捶背砸得血都快混着口里的茶水喷出来了……
　　“行，你说得对，那我要真放足了三天假你打算干什么去？”
　　艾莎的眼睛都亮了，欣喜道：“真放三天啊？！”
　　何云起赶紧趁机顺顺气：“你先说，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三天也不是不能考虑。”
　　“我……”艾莎倒是不好意思了，她近来换了个新发型，比之前的梨花卷看着要成熟几分，但鼻梁上架着的白色圆框眼镜还是将她重新拖回了稚气的气质里，她笑得真诚，带了点恳求的意思，“我这不是……过年没抢到车票，没来得及回家，想趁着这个机会回去带着爸妈一起到处玩玩，我……老大，实不相瞒，我票都买好了，是先斩后奏了一点，但是吧……”
　　何云起一挥手：“行了，放三天，你自己安排好工作，别跑远了买不着票回来。”
　　艾莎高兴得跳了起来，一连高呼了好几声“老大万岁”，又兴冲冲地从柜台后面提出了一大箱零食，“啪”的一下扔在了何云起的跟前，要不是何云起反应快，这箱子一定能把他的脚砸扁。箱子里什么都有，看来这小姑娘是早就准备好了，满满一箱子全是甜食，偶尔掺杂的几包油亮的辣条都显得那么势单力薄。
　　“嘿嘿，老大，这是小的孝敬老板娘的，我知道您老人家担心他吃零食不吃饭，所以我特地交给您，您给老板娘发多少，就多少！”
　　艾莎还真是把什么都考虑到了。哭笑不得的何老板只得收下她这箱厚礼，板起脸督促她赶紧回去工作。定心丸下了肚，艾莎的工作都认真了许多，这姑娘一向都是心里藏不住事的人，何云起也笑笑，随她这么去了。
　　一下午的工作都还算轻松，按时下班后，何云起目送一下午载歌载舞的艾莎先行离开，摸出手机，查看了季晨的行踪。虽说季晨手机里专属于渡灵者的软件他没法装，但他已经趁着季晨睡午觉的功夫，给他手机里偷偷装了一个小小的追踪软件。
　　其实说来不太厚道，但季晨总是这么突然就消失了，他又不好直接问，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确认他的安全。
　　季晨已经不在刚才的大厦里了，一下午的功夫，他的位置已经转到了几公里外的另一幢大楼里。他现在方便接电话吗？何云起的手指停在了通讯录里的拨号键上，犹豫了一会，还是转向了微信界面，给他发了条消息后，何云起将手机收了起来，慢悠悠地下了楼，冲着定位的地点缓慢开去。
　　……
　　从下午开始，西北角大楼的周围就有些一圈若有若无的怨气。季晨结束了工作后，顺着梁采薇所在的位置定位过来帮忙，没想到在楼下遇见了同样赶来帮手的江清远，两位八字最近稍合了一些的冤家在楼下遇了个正着，谁也没多说什么，安安静静地上了楼。
　　这楼就是前两天群里说的一天之内让四五个人坠楼自杀的邪门地方，大楼不算老旧，建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也不过三十多年，原本用作办公楼，但后来因为城市规划的变迁，中心的转移，周围的商圈也逐渐移开，这幢楼里除了一些老旧的、效益较差的小公司还在坚持之外，也没剩下什么了。
　　今天没有太阳，阴云粘滞在灰白的天空上，仿佛下一秒就要化成雨滴坠落而下。空气里的水润过了头，闷得人难受，季晨将紧扣的衬衫纽扣扯开两颗，深深地吸了口气，想要从湿漉漉的空气里汲取出干净的氧气。
　　楼梯间里光线不太明亮，老旧的大楼也没安个电梯，两人扶着楼梯走到了三楼，季晨摸出手机，给梁采薇发消息让她等等他们，屏幕的亮光自下而上，照亮了季晨没在阴影里的半张脸，得到回复之后，季晨将梁采薇的回复读了出来：“姐姐说好的，我们赶紧上去。”
　　“你……”江清远定定的看着季晨的脸，迟疑地开了口。
　　“我？”季晨对这种目光十分敏感，立刻回看他一眼，十分警觉地没有向两边张望。楼梯间里极少照到阳光，加之最近不太平的事，此时大楼里肯定有不少诡秘的东西，此时江清远的眼神极不对劲，恐怕是发现了什么。
　　气氛突然凝重，江清远微张着嘴，锋利的眉逐渐皱起，他缓缓抬起了手，指尖指向了季晨右侧，季晨也跟着皱起了眉，表情凝重，看起来不动声色，手却已经悄悄抓住了背包的肩带，准备着随时将旄节抽出进入战斗。
　　而江清远的手指却更向前推了推，精确地指向了他脖子右侧往下的锁骨之下，那是他刚才嫌闷热解开扣子才露出来的地方。江清远试着组织了一会语言，疑问道：“这才刚开春多久，你这脖子……”
　　“！”季晨立刻意识到他这迟疑的态度是从何而来，迅速扣上了第二颗纽扣，将皮肤上你印着的红色痕迹挡在了衬衫之下，“是蚊子咬的！”
　　“这才刚开春就有蚊子了？气候变暖严重到这个地步了……”江清远点了点头，恍然大悟，拍了拍季晨的肩膀，“没事，赶明买点药膏擦擦，屋里弄点蚊香燃着。”
　　“好……”季晨难得没有顶嘴，顺着他的话也跟着点了点头。
　　虚惊一场。江清远全然没注意到季晨的不对劲，叮嘱了两句之后，两人顺着楼层往上走。大楼没有电梯，最高也才七楼。坠楼事件发生之后，当地的警方已经来调查过多次，得出的结论也无外乎都是自杀，每一位死者都多多少少的遭遇了不幸，或是考试失利，或是失去工作，甚至亲人去世，恶疾缠身……而他们之间却没有任何的关联，不同阶层，不同身份，除了生活不如意之外，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重合点。
　　自从接二连三的出事后，这栋楼里仅存的几家小公司也立刻放了假，放多久不清楚，但目前这楼里是一个上班族的影子都没有了。这样也好，省得一会还得拉出结界线掩人耳目。
　　或许每个热点新闻事件都会如此，热度过去之后，关注也就下去了，这栋老旧的大楼里的新闻也没能撑过多久，很快就被其它琐碎而更为怪异的小事情占去了眼球。
　　这样也好，至少来调查时，不会遇到那么多莫名其妙的“探险家”。
　　闷热的感觉一直未散，直到走出了七楼的楼梯间，两人才从粘腻成一团烂泥的空气里钻了出来，水汽太重了，粘在皮肤上，仿佛一层怎么都脱不掉的、浇过开水的保鲜膜。楼梯间在楼层的中间，走出来之后，无论是往左还是往右，都会走过一段长长的走廊，而走廊的尽头分别通往两个天台，如此奇怪的布局，让人猜不透当年的设计师都在想些什么东西。
　　江清远一眼就看见了倚在左侧走廊尽头门边的那个模糊的影子，他招了招手，那边的影子也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过去。门边有春风挤了进来，正吹拂着梁采薇微卷的棕色长发，她纤瘦的影子逆光而立，美得很有艺术感。
　　季晨能感觉到，站在身边的人连呼吸都欢快了起来，两人立刻顺着左边的走廊走去。墙面发黄，但还不算破旧，看得出来是有人打扫过的。两人的脚步都不重，可正当他们快要看清逆光中梁采薇的脸时，一声悦耳的呼唤从身后相隔很远的地方传了过来，空荡的走廊里甚至激起了回声，那是梁采薇的声音，两人都再熟悉不过。
　　脚步一滞，两人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步子，却都没有回过头去。
　　“喂——叫你们呢！”身后的声音疑惑着为什么得不到回应，下一秒，脚步声掺杂着回声，在身后长长的走廊里响起，空荡荡，像是谁踩着一块悬在头顶的玻璃板，那声音明明就在耳边，却仿佛远在天涯。
　　他们没有回过头，因为就在眼前不远的地方，逆着光的门边，那影子招手的动作逐渐迟缓，最终停在了脸庞，轻轻拨弄了一下柔顺的卷发，那动作温柔而妩媚，只是因为逆光，那影子只能是影子，面目面糊，看不清脸庞。
　　身后的呼唤，眼前的光影，交叠出了一个被无限拉长的走廊。
　　这不对劲。


第73章 盗取
　　两人被夹在了走廊的中间，无论前进还是回头，都面临着无尽的未知。
　　身后的声音变得飘渺，遥遥地传来，仿佛隔着许多重山，连眼前光晕里的人影都变得模糊不清。季晨觉得很不舒服，这大楼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来头？大下午的都能这么凶狠，真到天黑了岂不是能把人生吞活剥？
　　不过片刻的功夫，江清远已经将旄节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抽了出来，两尺多长的青竹杖发着微光，他一个箭步上前，将季晨挡在了身后，替他挡住正前方缓缓招手的模糊人影。季晨也不可能就这么让前辈保护着，既然江清远已经挡在了身前，他便毫不犹豫地转过身，将手中拼接完毕的武器对准了身后脚步声传来的方向。
　　走廊里凭空生起了浓重的雾。灰白色的水汽见缝插针，已经将两人身边的空隙彻底填满，甚至连咫尺之内的墙壁都已经看不清。江清远一手握着竹杖，微微侧身，用空出的另一只手抓住了季晨的后领。
　　尽管两人基本没有默契可言，但此刻季晨也确实不会傻到误认为身后是什么脏东西，从而翻身就是一棍，但江清远实在拉得太用力，勒的季晨呼吸一紧，他呛咳一声，赶紧将扣子又送开了几颗，可算是将自主呼吸的权利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江清远见手里一松，立刻又抓紧了几分，怕季晨下一秒就能丢了似的唠叨着：“这么热的天就别把扣子系那么紧了也不怕闷着。”
　　“你再不松手，我就是把扣子解到最后一颗都能被你勒死！”季晨向前一挣，没能挣开，不耐烦地顶了一句，抬起手就要将自己的后领扯出来，可手刚伸到后颈附近，指尖就触到一层冰凉而滑腻的东西。
　　鼻尖一阵腥冷的气味，像是有什么东西粘在他的脑后，正随着这湿漉漉的雾气腐烂、发霉。季晨立刻回头，却再也没看到江清远的影子。刚才还紧紧揪着他的前辈，在前后不过一秒的时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空荡荡的走廊里，寂静得连一丝声音都没有。
　　季晨的手指突然用力，狠狠刺入了后颈上粘着的物什里，那感觉就像是将手指插入被了几天的快要腐败的肉里，触不到什么舒服的肌理层次，反而能摸出那将腐未腐的软烂和颗粒感。
　　他将那东西从衬衫后领上狠狠扯了下来，冲着正前方的地上猛地一摔，赫然是一团粘满了血污和腐肉的怨灵，那东西“啪”地一声摔到了面前破旧的地板上，化成了一阵血雾，迅速地融入了周遭灰白的水汽中。
　　“同样的伎俩玩两次是没用的。”季晨一甩手，将指尖残余的怨气甩了个干净。这楼里从上楼开始就没有任何异象，如果有，就算他资历尚且看不到，那江清远也一定能够看到感觉到。
　　季晨已经对这种无缘无故的事情感到厌烦了，他定定地看向正前方，语气里没有任何情绪，一如他对待一切陌生人时的冷淡和疏离：“你到底要干什么？”
　　寂静的走廊里没有任何回应，连空气中的水滴都没有任何颤动的迹象，季晨等了一会，连他衬衫外的针织背心都染上了水汽，让人不舒服到了极致，可目前无论走还是不走，这片迷雾都必然不会散去。季晨犹豫再三，还是缓缓地向前踏出了一步。
　　可就这一步，他面前的雾气就突然全都散去了，寂静的走廊里洒满了夕阳的余晖，光线昏黄，连带着地板和墙壁都镀上了一层老旧的颜色，仅仅一步，却如同踏入了另一个世界。迷雾散去的瞬间，耳旁传来了一声不着痕迹的轻笑，那笑声太近了，就像是有人贴在他的耳廓上，从喉咙的深处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满带嘲讽的笑声。
　　季晨猛地抬起头，视线里挤满了一张熟悉的脸。眼角微弯，嘴角上扬，饶有兴味地看着他，道：“哎，打个招呼嘛——这东西要能套路你两次，我都不知道老爷子非盯着你不放图个啥。”
　　“你把颜培弄哪去了？”季晨懒得跟秦弦废话太多，直截了当地抛出了问题。
　　“你怎么不问我老爷子是谁？”
　　“你不会告诉我的。”
　　秦弦脸上的勃勃兴致顿时褪了一大半，他皱了皱眉，一脸计谋被看穿的失望，叹口气：“唉，没意思，真没意思。季晨，你怎么这么无聊，还不如那天夜里来得有趣呢——你难道就一点都不好奇？我到底是谁，我为什么又来了，为什么你在哪我在哪，你就不想问问看……”
　　话还没说完，季晨的长杖已经直接冲着他的脑袋刺了过去，秦弦的话还带着半截上扬的尾音，乍一听刺耳得颇有喜剧色彩，但他的反应也极快，立即偏开脑袋闪躲，右脚向后挪了半步以维持住平衡。
　　可季晨却没给他任何喘息的时间，木杖刺出的瞬间，他右手已经捏上了一张姜黄的符纸，指尖一擦，炸出一朵明艳的火花，那火光直冲着秦弦的脑门拍过去。一切都在片刻之间！秦弦将腰往后一折，立刻一个翻滚闪开，被火光擦过的皮肤隐隐冒出一阵黑气，缭绕在水汽蒸腾的空气里，不一会就消失了。
　　而这一切都被季晨看在了眼里，他眉峰一皱：“怨灵？”
　　“啧——还真是小看你这小鬼了。”秦弦的笑脸彻底消失了，他握了握拳头，却犹豫着并没有发动攻击，季晨也不答话，只瞅准了机会，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木杖在狭小的空间里甩出了凌冽的风声，连空气里的细小的水滴都被那风刃划作了两半，这一杖毫不含糊，从右侧冲着秦弦的脑袋狠狠刮去，秦弦不得不偏头闪躲，可刚一歪脑袋，季晨的指缝里已然又是一张崭新的符纸，就等着迎接他歪头躲闪的一瞬，冲着他的半边脸狠狠地拍了上去。
　　这一下，秦弦的半边脸爆出一大片黑色的浓烟，皮肤明明没有大碍，空气里却立刻弥漫出一股烧焦的腐臭味，烧得他一惊，赶忙一抬手将脸上化作灰烬的符纸抹去，那化了灰的符纸将他的手指都烧出了几缕黑烟，可他顾不得那么多了，季晨的动作极其灵巧，他才刚接下一招，季晨的下一招就已经随风而至，勉强挡下好几招之后，秦弦终于一抬腿，向后一个利落的空翻，与季晨拉开了距离。
　　“你是怨灵。”季晨没多等他哪怕半秒钟，立刻迈开步子追了上去，语气比起刚才多了几分狠历，“给我从前辈身体里滚出来！”
　　“你真以为我不敢……”秦弦话还没说完，季晨的拳头已经冲着他的嘴角招呼了过去，虽然及时闪躲，但还是被季晨擦过了脸颊，夹在手里的墨线立刻在他脸上划出了一道火痕，秦弦定睛一看，就这么短短的功夫，季晨已经把手腕和手臂上都缠上了墨线，这是抓也抓不得，碰也碰不了。
　　秦弦心里一阵火起，立刻趁着季晨收招抽符的瞬间，向后一闪身，一挥手，刚才凭空消失的大雾再次升腾而起，无论季晨如何挥手驱散，如何向前追逐，那雾气都没能散去一星半点。
　　秦弦的声音逐渐远去，即使已经模糊，也还是能听出他话里压抑的怒意：“你等着，季晨，有你哭的时候。”
　　话音刚落，迷雾便散去了，季晨的视野逐渐清晰起来，他打量了周围的一切，依然是他与江清远赶来时的闷热的走廊，连周围的光线都没有任何变化，仿佛刚才的一场经历只是一闪而过的幻觉。
　　他向前走了两步，一拐角便撞上了正牵着手的江清远和梁采薇。季晨没控制住自己的眼睛，尽管他很想装作没看见，但那视线还是不由自主地黏到了两人的手上。江清远被拐角处突然出现的季晨吓了一跳，立刻就想撒手，而梁采薇却一把将他抽到一半的手给抓了回来，还抓得更紧了。
　　“你跑哪去了！突然就没了……”江清远见躲闪不过，只能赶紧找了个话头转移季晨的注意力，“我抓着你都能溜了，还好我转了一圈把你姐给找着了，这楼里有东西，咱们仨一会别走散了，赶紧帮你姐把任务完成……”
　　“不能，得赶紧走。”季晨打断了他的话，抬头看了两人一眼，又重复了一次，“一时半会说不清楚，得赶紧离开，这地方很危险。”
　　这没头没尾的对话让江清远十分不解：“啊？”
　　“听晨晨的吧，这地方确实不对劲，从过来起就没怎么发现怨灵，但你们遇到的那些太反常了，先回去吧。”梁采薇捏了捏江清远的手心，与他交换了一个眼神，随后松开了相牵的手，笑着走上前摸了摸季晨的脑袋，“你俩还知道来给我帮忙，不错呀。”
　　季晨没多说什么，从遇到秦弦后走过来的这一小截路上，他一直在思考，只是这地方确实不是个说话的地方，既然已经找到姐姐，还是赶紧离开的好，他也不管那这位准姐夫都说了些什么，三人一并朝着走廊正中的的楼梯间走去。
　　楼梯间的门不知什么时候虚掩上了，江清远走在最前面，他想也没多想，抬手一推便把门打开了，老旧的木门在被推开的瞬间发出了“吱呀”一声，很是刺耳。
　　江清远往前迈了一步，仅仅一步，那盘旋的楼梯就突然消失了，他健硕的身影立刻坠了下去，跟在他身后的两人赶紧伸出了手，胡乱抓了一把，甚至顾不上到底抓住了什么地方。季晨抓到他了！可下一秒，他就感觉自己的手指已经用力到几乎痉挛的地步，那死死揪着的外套还在往下滑！
　　他当机立断，身体一倾，匍匐在地上，一手抓住锈迹斑斑的铁栏杆，一手用尽全力地将江清远往上拉。
　　好在两人的力量都不算小，这惊心动魄地营救不过片刻就结束了，江清远被拉住后，也立刻抓住了一旁的栏杆，费了一番功夫才翻了上来，季晨稍松了一口气，可定睛一看，那凭空消失的楼梯之下，是这一大片扎堆的怨灵，哭得最凄凉的那几个，正是前段时间接二连三从顶楼一跃而下的死者，它们的脸被怨气缠绕，模糊不清，可脸上那几个往外溢者黑血的窟窿却看得清清楚楚。
　　随着江清远的暂时脱险，那几个揪着他裤腿的东西也被一同挑了上来。自杀身亡的人怨气极重，闷热的空气里顿时塞满了腥臭的气味。季晨就着匍匐的姿势一翻身，避过了身边离得最近的怨灵，与此同时，梁采薇手里的短杖刺来一道光，将那刚刚才甩上来的黑影重新打了下去。
　　江清远也毫不含糊，反手一抽，将竹杖紧紧握在手中，把季晨和梁采薇往门内推去：“季晨别急着用灵力，交给我，你带着你姐先出去！”
　　“出哪去！这楼里就这么一个楼梯，不把它们全清了没办法出去！”季晨一向是个不听话的主，没等江清远下一句唠叨出口，他已经将旄节组装完毕，对着楼梯外哀嚎不断黑黢黢的一团怨灵就是一道剧烈的光柱，刺眼的光芒在粘稠的怨气中爆发出来，耳旁炸响的尖啸声如同惊雷，季晨飞起一脚，将被光芒冲到边缘却仍奋力挣扎的黑影踢得老远，直粘在了楼梯对面的窗框上散成了一团黑云。
　　江清远也不再同他拗了，情况紧急，能多做点事总比说废话强。楼梯之下那一小块地方成了怨气的源头，此刻正往外不断散发着黑气，一共就那么几个怨灵，被打下去后，又立刻吸饱了怨气，生龙活虎地往上爬。
　　季晨的灵力有限，这是梁采薇和江清远都知道的，眼看着那怨气越来越盛，怨灵们翻上来的速度越来越快，已经逐渐压过他们一头，江清远将竹杖一甩，向前一步，一手拉着拉杆，一手对准了楼梯之下黑气最浓的区域，将身体里全部的灵力集于一点。
　　下一刻，闪耀到刺眼的巨大光柱从顶端喷射而出，仿佛将午后昏暗的楼梯间暴晒在烈日之下，季晨看着被光紧紧包围的背影，立刻抓紧了手中的旄节，探身向前，想帮江清远一把。
　　可就在此刻，一句轻柔的，如同呵气的笑声拂过他的耳畔，那是秦弦的笑声！
　　余光里有熟悉的影子闪过，季晨没有半分犹豫，在江清远将灵力耗尽的那一瞬，他卖力地挥动着旄节，投出了一个大大的光罩，将三人罩在了里面，因为情急，他甚至破例冲着前方坚韧高大的身影大吼了一声：“姐夫！回来！”
　　坚硬的屏障上突然炸开了一朵紫黑的斑痕。
　　季晨从那斑驳里看到了秦弦的身影，那人眯眼一笑，左手比出一把手枪的模样，冲着他的方向轻轻一抬指尖，那手上悬着的球形玻璃罐里立刻染上了莹白的色彩。他一咧嘴，摆了摆手，消失得无影无踪。
　　季晨不可能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太熟悉了。瓶子里的白色，晶莹剔透，翻滚着生命的气息，那是生灵。
　　光罩尚未消失，只有裂痕，没有破碎，可被光罩保护着的江清远，却直直地向后倒去。


第74章 条件
　　何云起承认自己出现得确实很及时，他来到楼下时，正巧撞上了狼狈不堪的一行人。何云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这不是问问题的时候，直到将江前辈送进了医院，他才终于有空去关心关心缩在隐蔽的拐角里的季晨。
　　梁采薇在病房里跟医生说着些什么，声音传到这已经很小了，何云起听不清，但他真的已经不想再进医院了。消毒水味，空茫茫的白色，以及周遭忙碌的医护人员……一遍又一遍，每次都伴随着疼痛和紧张，他真的不想再来一次了。
　　季晨吸了吸鼻子，从角落里站起来，抬头看向了面前的人，说出了沉默许久后的第一句话：“是秦弦。”
　　“什么？”何云起诧异，试着从这短短的三个字里理清前后事件的逻辑，“江前辈……是秦弦弄成这样的？”
　　“人有灵魂，人死了，灵体无处寄居，如果没有怨气，就会在四十九天之后正常离开。而如果人还活着，灵体就在体内，偶尔会因为各种情况出窍，但终归是要回去的，这种短暂离体的灵体叫生灵。”
　　何云起点了点头：“这个我知道……”
　　“可是江前辈的生灵没有了。”季晨深吸了一口气，“我和他去找姐姐，想帮姐姐完成任务……”
　　季晨努力将今天下午遇到的事还原出来，可他的情绪不稳定，思路也通顺不起来，磕磕绊绊的，花了好一阵功夫才总算将这事给理明白。
　　言罢，季晨深吸了一口气，把自己塞到了何云起的怀里。他不舒服，他心里很不舒服，他恨不能躲到这人的怀里，永远不要面对现实的窘境。
　　何云起很明白，季晨在向他寻求安全感，可他除了能抱紧怀里的人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病房里很安静，医生离开了，却没留下任何医嘱。这是意料中的事。所有的检查都查不出任何异常，江清远有健身的习惯，身体素质很好，极少生病，就算将他塞进这医院里所有的科室都检查一遍，也查不出任何病因。更何况这病，什么医生都救不了。
　　梁采薇伏在床边，瘦削的脊背轻轻颤抖。察觉到两人进入了病房，她缓缓直起身，静默地抹了一把憔悴的脸。她的眼神始终温柔。季晨低头，看着紧握的手，突然红了眼睛，他哽咽道：“是我没用……姐姐，对不起……”
　　“这能怪你吗。”梁采薇摇摇头，将另一只手也搭在了那只不会回应的手掌里，江清远的手很大，只要他愿意醒来，稍一用力，就能把那两只纤细的手一并握在掌心里。梁采薇按了按他温热的掌心，又轻轻摸向了他紧闭的眼睛，轻声道：“我还笑你呢，晨晨，我自己也是个傻的。哪来的那么多试探和猜测，一颗真心放在面前了，我装什么傻……”
　　“我一直在让他等，等我下班，等我回家，等我收拾干净，等我化妆挑衣服，等我逛街……等到了现在。”梁采薇明明在笑，可眼里的水泽骗不了任何人，她眼角的泪痕又被新的泪水覆盖，即便如此，她还是不愿松开紧握着的手，只闭上眼，抬起一边肩膀，轻轻擦掉了脸颊上的半截泪痕，吸了吸鼻子，颤抖着叹了口气，笑道：“现在还是得让他等等我，等我把他给找回来。”
　　“姐姐，你要干什么？”季晨警惕地抬起头，也跟着梁采薇一起伏到了病床边，急切道：“姐！你不能这么过去！刚才连光罩都没破秦弦就能把前辈的生灵抽走！他比我们想的都要难缠，而且我们根本不知道他在哪！你要怎么去找他！”
　　“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的。”与季晨的急切相比，梁采薇的情绪出奇的平静，她抹干了脸上的泪水，将那只大手攥在了手里，“是我让他等得太久了，是我不好……晨晨，你知道吗？从我成为渡灵者的那天开始，所有人接触到我的前辈们，都因为我是女孩子而觉得我漂亮，觉得我弱小，他们认为，我就应该被保护在身后，最好不要去冒险，不要做危险的事情。我明白这是他们的绅士风度，可我不高兴。”
　　“直到我见到清远的那天。他跟我分到了一组，他也是我的前辈，但从来没有将我挡在身后限制我的行动，他那时只说了一句：‘左边交给你，如果有困难一定要叫我。’”
　　“哪怕到后来他明显地表现出对我的喜欢和在意，他也没有因此将我锁在安全范围里，他只是跟着我，看着我成长起来，成为独当一面，能自行处理一切的人。即使知道危险，知道会有风浪，他还是让我去了，他对我的保护，不是独自一人将危险挡在外面，而是站在我身边，陪着我一起去历险。”
　　梁采薇突然抬起头，看了看站在一旁的何云起，挤出一个带泪的笑：“晨晨，很幸运，你也找到了这样一个人。如果今天面临如此处境的人是他，你也会不顾一切地将他带回来。”
　　“我……”季晨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这句话，他准备的说辞全都被梁采薇哽在了喉咙里。
　　姐姐终于从床边站起身，慢慢踱到了季晨的跟前，将他拉了起来，像往常一样，亲昵地揉了揉他的头发，又将他搂在了怀里。
　　一如当初十七岁的她和十二岁的他。
　　梁采薇吸了吸鼻子，笑着说：“他是冲着你来的，晨晨，无论如何你都不能去找他，明白吗？从你到来，让我成为姐姐的那天开始。我就明白，我得赶紧强大起来，保护好你，保护好爸爸，保护一切我珍视的东西。现在我来保护你，你替我保护好躺在这里的……你姐夫，记住了没有？将来你还要当舅舅的，你得听话。”
　　话都说完了，梁采薇松开了手，提起放在床头柜上包就要走。
　　如果让姐姐独自一人面对危险，那季晨还配称为弟弟吗？他抢在梁采薇起身离开前，一把抓住了她手，两人一顿纠缠，倒让何云起有了锁门的空档。
　　可就当他跑向门口的瞬间，一个人影闪了过来，正堵在了门的正中央。屋内纠缠的两人看向门口，这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从下午开始就阴魂不散的秦弦。他倚在门边，脸上挂着笑，视线依次扫过了屋里的三人，道：“呀……我是不是来晚了，没看到我最喜欢的肉麻情节呀？”
　　没等屋里任何人回答，秦弦的手就已经抬了起来，他懒洋洋地点了点挂在指尖的玻璃瓶，细细地链条悬着的不止一个，而是两个玻璃罐，同样是莹白的光，其中一个罐子里的生灵翻滚得格外活跃，应该是感应到肉身就在附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身体里去。
　　“啊……对了，我是来找……何先生的。”秦弦将那翻滚着灵体的罐子收入怀里，举起了另一只较为平静的罐子，往里踱了两步，又对着另外两位提醒道：“你们别激动，一激动，冲我动手了，把你们江前辈的魂魄打散了可怎么办啊？是不是？咱们好好聊聊，别剑拔弩张的。”
　　“你找我做什么？”何云起向后退了几步，尽量与他拉远了距离，眼睛却一直盯在他手中的罐子上。秦弦手里捏着两个人的生灵，江清远之外的另一个又是谁？
　　“哎，普通人一个，比渡灵者好对付多了。”秦弦揉了揉脖子，随意地抛了抛手里小巧的罐子，冲着他咧嘴一笑，“不过有点巧啊，正好是何先生你的前台小姑娘，叫什么……艾莎？我找过来时正好看见她在等车，这不就顺手把她带过来了嘛——”
　　何云起瞪大了眼睛，立刻将手机从兜里摸了出来，从通讯录里找到了艾莎的电话，一连拨了好几个，却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秦弦的脸上出现了苦恼的神色，他悠悠叹了一口气，捏着链子甩起了圈，道：“你怎么不信我的话呢，真烦。”
　　“你到底要怎么样！”季晨抓了一把兜里的姜黄纸，冲着秦弦就要打去，可秦弦的反应更快，在他够着自己之前，将手里的罐子挡在了自己身前，季晨的手硬生生停在了离他不过一寸的地方，那莹白的魂魄就在他的跟前，可只是挡了一瞬，秦弦便立刻后撤了几步，又看了一眼何云起，恍然大悟道：“噢——我明白了，看来我抓错人了。”
　　下一秒，一道紫黑的光芒从他的指尖迸出，直直地朝着何云起刺去，季晨速度极快，冲着身边的人扑了过去，尽管他与何云起的身高差没办法让他全都挡下，但他还是奋不顾身地往上冲去，眼看着紫黑的光芒就要将他们吞没，一旁却闪出了一道更耀眼的光，一直沉默着的梁采薇举起了手里的旄节，冲着季晨的方向投下了一个光罩，这光罩坚固无比，那黑光打上来，连半点裂纹都没有留下。
　　季晨回过头，发现自己已经被姐姐隔离在了光罩里，他赶紧凑到了边缘，用力拍打着光彩流溢的**，冲着外边的梁采薇大喊：“姐！你放我出去！你不能一个人跟他对着来！”
　　秦弦手一收，将装着艾莎魂魄的罐子也放进了怀里，随后飞快地闪身躲开了梁采薇的第一次攻击，两人都没有用灵力，梁采薇持着短杖，秦弦的黑色木杖也早已拿了出来，病房里顿时生出一阵武器相接的闷响。
　　梁采薇一直以来的温柔都被狠历取代了，她每一次攻击都格外狠辣，挑着秦弦躲无可躲的地方下手。短杖从右侧劈刺而来，秦弦便往左闪躲，还没来得及躲开，便被梁采薇抽准时机一耳光抽了上去。那“啪”的一声脆响，即使在光罩里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秦弦被打得脖子都快歪了，他扭过头来，恶狠狠地啐了一口，借着身体的高大优势，一侧身，揪着梁采薇的衣领便将她甩了出去，厉声道：“梁小姐，你真以为我是来打架的？季晨我打不得，难道你我还打不得了？”
　　梁采薇却全然没有搭理他的意思，被甩出去不过一瞬，又立刻箭步上前，与他缠斗在了一起，有好几次，她都险些从秦弦怀里扯出那装着灵体的两个罐子，可碍于身形的差距永远是短了那么一截。
　　光罩太过结实，季晨无论怎么敲打都没办法突破，他只能冲着外边大喊：“姐姐！他是怨灵！你快用符打他！打出来了就可以除掉了！快呀！”
　　梁采薇闻言，猛地从秦弦身边抽身，翻过了病床就要去够季晨的背包，而秦弦也绝不是吃素的主，季晨的话他当然也听到了，立刻紧紧跟上，长杖一横，抢先一步，把那沉甸甸的背包挑到了门口。
　　已经打了不知几个回合的两人这才总算是站定了下来。
　　梁采薇的眼底全是疲惫，从下午到现在，她已经筋疲力竭，她红着眼睛，将手中的短杖指向了门口的人，怒道：“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是出来替老爷子干活的，别这么凶行不行，江清远和艾莎，我都没兴趣，我要的很简单。”秦弦嘴角的邪笑更加放肆，他将那漆黑的木杖撑在地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眼睛在三人脸上走了几个来回才懒洋洋地开口：“让季晨跟我走。”


第75章 无力
　　梁采薇闻言，脸上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笑容，她一贯是爱笑的，对家人，对同事，对陌生人都从不吝啬，但此刻面对着这么一个不知好歹的家伙，她实在是挤不出温和的笑容来。笑容还未消去，梁采薇的短杖就已经先杀了过去，语气凶狠道：“做梦！”
　　秦弦“啧”了一声，一闪身躲开了攻击，一打响指，只见一团粘满黑气的怨灵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两条苍白冰凉的手臂迎面而来，梁采薇一挥杖，又给病床上躺着的人罩下了一层防护。
　　没有魂魄寄居的身体很容易被别的灵体侵占，而一旦侵占，想要再将其逼出来就难上加难。梁采薇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不惜再耗费法力保住江清远的身体。秦弦到底是不是渡灵者？为什么他的招数这么繁杂？她顾不得细想，抬手便是一道光，打散了垂在眼前的怨灵。
　　秦弦一挑眉，抬手一挥，这次不同了，病房的两个对角里，两团黑气如霉菌一般同时生长起来，攀着雪白的墙壁迅速地爬了上来，在地上匍匐了一会，就立刻手脚并用，冲着梁采薇的腿爬了过来，一个满面血污，一个瘦骨嶙峋，死状都不算好看。
　　“继续啊，梁小姐，你想想这医院里有多少怨灵，你要多少，要什么样的，我都能给你找来……”
　　“噗”地一声闷响，梁采薇头都没低，一抬脚跟，锋利的高跟直直刺穿了那抢先一步爬到她脚边的怨灵的脑袋，这方哀嚎才刚开始，那头的怨灵也紧赶慢赶地爬了过来，可还没到跟前，就被梁采薇一记高抬腿踢到了秦弦的跟前，好歹是被他招出来的兵，可秦弦愣是看也不看一眼，一个响指便将血肉模糊的怨灵打散了，饶有兴趣地笑道：“好啊，你们一家子，都挺有意思。”他顿了顿，将漆黑的木杖放到一边，合掌拍了几下，“那就一起来吧。”
　　从秦弦进来的那一刻起，这病房就已经进入了另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世界。医院确实是个适合他的地方，生死轮回之地，怨气往往格外浓重，而秦弦本身就是寄居在人体内的怨灵，驱使的也是怨灵，再这样打下去恐怕撑不了多久了。
　　随着秦弦的驱使，黑漆漆的怨灵一个接一个的从脚下的地底冒了出来，梁采薇个子不算小巧，却能灵巧地在这一个个空隙中来回穿行，短杖出得极快极稳，将地上冒出头来的一个个怨灵打得灰飞烟灭，可这样急促的攻击频率对灵力的消耗也是十分巨大的，在经历了一下午加一整晚的缠斗之后，梁采薇自己都不知道这还能坚持多久。
　　光罩越来越薄，越来越脆，季晨将手摸在上面时，都能明显的感觉到它因为外部偶尔袭来的冲击而产生的颤抖和碎裂。防护罩只有在施放者灵力不足的时候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姐姐快撑不住了，可他的包被挑到了门的那边……
　　只有等光罩破碎的一瞬间，抓住机会冲过去才行。
　　眼前的流光逐渐变弱，那倒扣的半圆形开始慢慢变淡，不用多久就要消解了。季晨的眼睛很忙，他必须在盯着光罩的同时注意梁采薇的情况，那边的两人打得难舍难分，如果抓住这个契机，说不定就能把江清远的魂魄抢回来！
　　季晨几乎是在心中掐着秒表倒数，随着一声轻微的破碎，那光罩从顶端裂开了一条细细的裂缝，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那一道裂缝足以让整个光罩在短短数秒内散落成一地碎裂的星光。何云起第一次从内部看到这样的景象，而下一秒，比他矮近一个头的季晨竟突然将他拎了起来！
　　毫不夸张，季晨的手紧紧攥着他的领口，将他揪起，朝着数米之外的门口扔去！
　　他不敢想季晨哪来的这么大的力气，就这么短短的一瞬，何云起被扔到了门边，甚至一个趔趄跌出门去。这一路他踩了多少个怨灵，连他自己都没看清，只感觉每一次为维持平衡而下脚的时候，都能踩出一片嘶吼和腥臭，这小小的病房已经快被怨气冲天的怨灵填满了。
　　薄薄的一扇门，隔开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季晨趁着秦弦与梁采薇打斗而分心的短暂瞬间，将他从阴阳的另一边送回了人间。何云起回过神时，眼前只剩下了一扇紧闭的病房门，门缝里连光的不透，门的那一头，仿佛已经坠入了无尽的黑夜。
　　何云起愣了一瞬，身旁走过的人大都在诧异他为什么坐在这走廊的正中心，走过的时候还多看了他一眼，可他全不在意，他以最快速度从地上爬了起来，将手贴上了那紧闭的门扉，他感觉不到门内的动静，那里没有任何动静。
　　走廊里有很多病房，来来去去的人有脚步声，运送药品的推车发出轻微的金属碰撞声，病房里的电视机有音乐声，可偏偏离他最近的这扇门，这间他刚刚还待过的病房里，一丁点动静都没有。有一只手攥在何云起的心上，正拧着他的所有感官往最深最冷的冰窖里钻。
　　病房没有上锁，可无论怎么将把手拧到尽头，这扇紧闭的门都推不开。何云起用尽了全力，用力推，用力撞，身体与门板碰撞时有钝痛的闷响，但他没办法停下，周围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他也没办法停下。
　　梁采薇还在里面，江清远还在里面，季晨还在里面！
　　他们的处境有多危险？面对着铺天盖地的怨灵，面对着操控怨灵的秦弦，已是强弩之末的他们到底能有几分胜算？何云起在心里问了自己无数次，可每一个问题最终都归向了同一个点——他能做什么？
　　“砰”地一声，木质的房门重重地砸在了墙上，巨大的声响让何云起的心跳都停了一拍，可让他欣喜的是门打开了，病房里的灯依旧明亮，附带些微暖色的白炽灯就悬在天花板上，投下的灯光足以照亮屋子里的每一处角落。
　　季晨跪在病床前，双手握着旄节，尽力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而他正对着的那扇窗子上，秦弦正跨开双腿坐在上面，笑眯眯地看着他，一见何云起进来，秦弦的笑都张扬了几分，他吹了声口哨，缓缓地冲着屋内的二人展开了右手，他的手上带着黑色的皮质手套，而正中间的三根手指上，分别垂下了三个由链条悬挂的罐子，何云起已经见过了，那是他囚禁生灵的工具，三个……
　　三个？！
　　“这第三个本来该是你的，何先生，你说巧不巧，有人捷足先登了——”秦弦话音的末尾一如既往地上扬，令人讨厌到了极致，可他的挑衅还没结束，“季晨，考虑考虑我的建议，今天不巧，我只带了三个，下一次……”
　　他微一眯眼，将视线再次投向了何云起，发出了如鬼魅一般令人生寒的声音：“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慢慢考虑吧，你能拖，这几位可拖不得，咱们……下次再见。”秦弦将那三个罐子收入了怀中，冲他们摆了摆手，向后一倒翻出了窗外。
　　季晨强撑着身体就要往前冲，可他刚一使劲，身体便不由自主地向前倒去，重重地磕到了病床的边缘。何云起赶紧上前去扶，却发现在他被推出病房的这短短时间里，季晨的灵力已经彻底耗尽，这场争夺的胜负已经揭晓了，耗光了全部灵力的季晨浑身滚烫，可他已经失去了追击的能力，不可能再将秦弦追回来了。
　　“你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姐姐，我姐姐还在他手里！”季晨怒号着，紧紧抓着病床的栏杆，憋足了所有的力气想站起来，可使不上力气的身体成了他的拖累，无论他怎样用尽全力，窒息的眩晕感还是将他的意识一点一点地抽走，他疯狂地推着身边的人，仿佛是何云起拖着他不让他站起来，嘴里不住地哭喊着：“走开！何云起！你走开！你让我站起来！秦弦要走了，要把我的姐姐带走了，把我的姐夫……我的……”
　　何云起默不作声地任他踢打，那些砸在身上的攻击实在是太过无力，如他此刻所感受到的无力一样。季晨还能拿起武器同秦弦斗上几个回合，而他呢？他从一开始，除了拖后腿，还干了什么呢？动不了，打不了，帮不了，追不了……
　　艾莎是被他拖累的，艾莎是无辜的啊！
　　也许是打累了，又或者是身体已经支撑不住了，季晨狠狠冲着他的肩头咬了几口，可这啃咬也用不上几分力气，连让他宣泄几分的疼痛都不能做到。怀里的人像一块烧红的炭，把他的五脏六腑全都烫得生疼，可何云起不能放手，这是他唯一能帮得上忙的，能替季晨做到的事。
　　梁采薇倒在窗与床的缝隙里，安静地闭着眼，就像睡着了一样。
　　她的脸还面对着病床的方向，在被抽去魂魄的最后一刻，她依旧想要扭过头来看那躺在床上的人一眼。
　　这一眼欠了太久。


第76章 痛
　　柔顺的刘海被冷汗打湿，紧紧地贴在了季晨的额头上。
　　他在发抖，不停地发抖。
　　连夜联系了艾莎家人，暂时安顿好一切的何云起才刚睡下，就在深夜被枕边人的动静惊醒。他赶紧将床头灯调出了微光。缩在被子里的人已经撑开了眼睛，可脸色实在是太难看，睡衣的衣领紧贴着后颈，已经被汗水黏透了。
　　“晨晨……不舒服吗？”何云起轻轻拨开被子靠了过去，将还未彻底清醒过来的少年搂入了怀中。
　　被子和他的怀抱一样温暖，季晨将已经紧攥到痉挛的手指微微松开了几分，寻求救命稻草一般紧紧抓住了何云起的睡袍。可即便如此狼狈，他还是咬着下唇摇了摇头：“没有……”
　　他的否定在何云起这儿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何云起习惯了，也再没继续问，他轻轻拍了拍季晨终于停止颤抖的背，沿着那瘦削的脊骨慢慢地顺下去，抽出空来擦了擦眼前人布满了冷汗的额头，将被濡湿的额发撩开，慢慢的擦干泛着光的皮肤：“做噩梦了吗？”
　　季晨眼里的光闪了闪，虚弱地否认道：“没……”
　　“不准说谎。”
　　怀里的人总是能让何云起又无奈又怜爱，他手臂微微用力，将季晨完完整整地包进了怀里。熟悉的气味萦绕在鼻尖，从梦中惊醒的季晨垂着眼，呼吸逐渐平缓下来。何云起慢慢凑近，薄唇流连于季晨的脸颊与额头，最终停在了那被咬出齿痕的苍白的唇上，轻声说：“咱们在家，我还在这里，医院那边我找了护工安排好了，不管多着急，身体不能垮了，不然我们靠什么去把他们抢回来？梦到什么了，告诉我好吗？”
　　床垫很软，像一团棉花，季晨躺在这团棉花上，身体也渐渐放松了下来。他慢慢地抬起了手，宽松的袖口从手腕一路滑倒了手肘，那双手贴上了何云起的脸颊。季晨缓缓撑开眼睛，将脑袋后仰了几分。两人额头相贴，鼻尖蹭到了一起，在屋内微黄的暖光中，这剪影格外亲昵。
　　围绕着两人，浅淡的蓝白光带流淌，何云起的眼前闪过一道光芒，他赶紧闭了眼，再睁开时，已经不是卧室里温馨的景象。
　　这是属于季晨的记忆。
　　……
　　视野里是一双小小的手，小手搬着小矮凳，缓缓走到了洗脸池前，拧开了水龙头，又从一旁的毛巾架上摘下了一块小毛巾，搓洗的动作却格外的熟练，往脸上掬了好几捧水之后，他终于用力将脸擦了个干净。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框洒进了盥洗室里，在地砖上切割出一格格金黄的光块。
　　镜子里映出了一张挂着水珠的小脸，看着大概也就七八岁的模样，头发被水沾湿，一缕缕地贴在了额头上，镜子里的孩子眼睛很大，却没有笑容，小脸板起，严肃得不行，与多年后长大了的他简直一模一样。
　　何云起想透过这回忆的壁垒摸摸他的脸，最好能用指尖按住他的两边嘴角，为他提起一个灿烂的笑来。
　　窗外铃声响起，模模糊糊听不太清，大概是起床铃或是集合铃，小小的季晨跳下了凳子，物归原位，随后便收拾了书包从宿舍里跑了出去。小小的宿舍里塞了好几张上下铺式的木板床，这些床铺大都老旧了，棕色的木漆也脱落得七七八八，条件算不上好。
　　季晨背着小书包跑出宿舍时，屋里的孩子们才慢吞吞地醒来。
　　原来他这躲着人的习惯从在这么小时就已经养成了。
　　小季晨的生活实在是太单调了，下课不说话，上课不举手，闷葫芦似的趴在座位上，盯着金属铅笔盒上的九九乘法表发呆，偶尔能听见他发出什么声音，也是在老师点到他回答问题时。这样沉闷的日常生活，完全不像一个小男孩所该有的。
　　这个寄托在梦里的回忆有什么奇特的吗？何云起正纳闷着，下午第二节 课便结束了，今天是周二，第二节课之后，放学时间就已经到了，季晨还是趴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周围嘈杂的欢笑声逐渐远去了，他才从自己的座位上慢吞吞地站了起来，看了一眼窗外的树影，独自一人朝着学校小卖部的方向走去。
　　然而季晨却在去往小卖部的路上被人拦住了。
　　因为不喜欢与人接触，季晨走了他常走的一条教学楼后面的小路，而此时那条隐蔽的小路上，竟挡着三个不速之客，那三个孩子年纪也不大，但都比季晨要高大一些，作为同龄人中的小豆芽菜，季晨大概是遇上盯梢的熊孩子了。
　　那三个孩子一见到季晨，立刻迈着步子围了上来，为首的那位看起来倒是不高，但也许是成天疯跑的缘故，比旁边两位要壮实一圈，家里估计也是为了让他运动方便，直接给剃了个板寸头。
　　那板寸头男孩顶着一张嚣张的脸，学着当时电视里小流氓走路的姿势，甩开胳膊摇了过来。还没等他开口，季晨就飞快地转过身去开始逃跑，可那时他根本跑不了多快，没跑出几步就被那三个小孩堵了下来。
　　寸头应该也是观察季晨很久了，不然也不会带人堵在这不起眼的小路上。而他带人拦下季晨的目的十分明显，为了点零花钱，这是小学生里极为常见的拦路勒索。季晨定定地看着他们，什么也没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一会，他居然真的从校服口袋里摸出了几块零钱，递了过去。
　　这兄弟仨也不知是不是第一次勒索得这么顺利，竟愣在了原地不敢接。季晨给钱的动作利索得过了头，这让寸头失去了念出电视台词的机会，他立刻迈了一步，抢季晨手里的几张票子，点了半天才数出个数来，一撇嘴，上前一步就揪住了季晨的领子，恶狠狠道：“这才几毛钱？打发叫花子啊？我和我小弟三个人呢，这点都不够我们买辣条！”
　　“就是！”两位小弟附和着。
　　“你爸妈让你住校，肯定给了你不少钱吧，都给我拿出来！”
　　季晨愣了愣，还是什么都没说，脸上的神色看不出情绪，他又摸了摸口袋，那里已经空了，今天确实只带了这些钱出来。他的钱都是被统一保管在班主任老师那，按周拨款的，毕竟孩子小，也怕他收不住太多的钱，季晨也很聪明，每到周一从班主任那拿到钱后，都会分成七份，放进一个分好隔层的小盒子里，每天用多少自己取出来。
　　被这熊孩子攥在手里的钱已经是他今天取出来的全部了。
　　“你会不会说话？一天到晚的装什么哑巴！”寸头对他的沉默十分不满，揪着领子将他往墙上推去，他察觉到手里揪着的布料里混入了什么坚硬的东西，二话不说，就让两个手下按住了季晨的肩膀，而他亲自从被拧皱了的衣物里翻出了一块翠色的玉佩。
　　“哇——”三个孩子立刻惊叹出来，看起来家里的条件都不是太好，从小也没见过这类配饰，一见到那玉佩，三人眼睛都亮了，纷纷上手就要摸一摸，一直顺从的季晨却突然变了脸色，一把从他们手里把玉佩抢了回来，紧紧地攥在了手里，眼神也从刚才的平淡变得警惕起来。寸头才刚摸了那玉不过几秒，一看这人竟然敢反抗，愣怔了一瞬，立刻暴怒着推了他一把：“把那玩意给我交出来！”
　　季晨一个趔趄往后退了好几步，但还是站稳了脚跟，道：“不。”
　　三人根本就没想到季晨吐出的第一句会是这个，一直充当大哥角色的寸头更是一阵火起，他狠狠推了季晨一把，举起右手一挥，两个小弟立刻跟着冲上前来，按住跌坐在地上的人就是一通没轻没重的殴打。
　　视线里一阵天翻地覆，不知道是谁落下的拳头，也不知道是谁的踢打，季晨一声都没吭，他用双手紧紧攥着胸前的玉佩，尽力蜷成了一团，尽可能地避免自己受伤。可越是这样，这三个孩子便越是张狂，对他的攻击也越来越放肆。
　　不知道是谁的手再次揪起了他的领口，将这颗豆芽菜从地上扯了起来，又冲着坚硬的地面狠狠砸了下去。这下太疼了，疼得季晨闷哼出了声，视线顿时迸发出一片星光闪耀的纯黑，脑海里全是那瞬间的撞击带来的巨响。
　　“他怎么闭上眼睛了……”
　　“老大，我……我没打啊，是你打的！是你刚才抓着他……”
　　“不是我！我没有！你们……我刚才站在最后面！”
　　“他是不是死了啊……”
　　模糊而嘈杂的声音逐渐远去，季晨贴在冰冷的地面上，终于松开了攥着玉佩的小小的双手。
　　雨声淅淅沥沥，随着风声的汹涌而逐渐增大，慢慢变成了如擂鼓一般的倾盆大雨。季晨醒来时，视野里一片漆黑，他感觉自己伏在一片沼泽里，湿漉漉的很不舒服，耳边的雨声已经要把他的心跳声都淹没了。
　　还活着啊，还有心跳。季晨花了好几分钟，才将自己的手慢慢抬了起来，手上不知道沾了什么东西，又冷又湿，黏在掌心里滑腻腻的让人难受，当身体逐渐苏醒过来，他做的第一件事是翻了个身，身上的衣服吸满了水，沉甸甸地贴在身上，让人难受得不行。
　　季晨摸到胸前的玉佩，虽然同样粘腻湿滑，但好歹还在他的身上，而且没有损坏，没有磕出任何一个缺角。
　　他又花了几分钟，认真思考了自己究竟在哪里，雨下得很大，风很冷，这一场深夜的秋雨让他冻得直哆嗦，眼里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季晨用校服擦了擦手，可惜收效甚微，只能将就着用不怎么干净的手背擦了擦湿淋淋的脸。
　　光线很差，只有几星微弱的路灯，能让季晨看清楚自己的所在。
　　他坐在水坑里，周围是墙。他转了转脑袋，被撞到的那一侧牵扯着整个头颅都闷闷作痛，但他看清楚了，他不是在一个院子里，而是在一个土坑里，这地方他没进来过，但他隔着栅栏见过，这是学校东北角正在施工建教学楼的工地，在他晕过去的时间里，他被带进了工地，扔到了这个大大的土坑里。
　　雨丝毫没有停止瓢泼的气势，土坑里的黄土全都被雨水和成了泥，季晨在泥坑里坐了一会，慢慢地扶着周围滑腻的泥土站了起来，可刚一站起来，右脚踝一阵钻心的疼就让他险些再次跪了下去，疼痛和寒冷共同作用下，季晨的呼吸都带上了颤抖，他抬起头，模糊的视线扫过比自己高出许多的障碍，终于找了一处相对平缓的陡坡。
　　他开始拼尽了全力往上爬。
　　这土坑应该是新挖出来暂时堆放建筑垃圾的，地下有一些水泥土块，一些钢筋，相当不平整，季晨拖着受伤的腿，找到了第一处落脚点，他将左脚踩了上去，可雨水已经将土壤浸泡得松软滑腻，他这一脚没能踩实，视线一阵坠跌的晃动，季晨再次摔回了泥坑的最低处。
　　不知道是磕疼了哪，一直闷不作声的他居然深吸了好几口气，开始抽泣起来，孩子的声音还很稚嫩，哭得抽抽搭搭，让人心疼极了。但即使眼里涌出了泪水，季晨也丝毫没有要放弃的意思，他低着头哭了一会，又抬起头再次朝着刚才踩出脚印的地方前进。
　　手触到的是脏污的泥块，脚踩的是松软的泥浆，季晨吸了吸鼻子，颤抖着给自己讲起了故事：“蜗牛……爬杆子，每天，白天往上爬三厘米，晚上往下……往下掉两厘米，杆子有五十厘米……它要多少天，才能……咳……”雨水呛到了嘴里，季晨狠狠地咳了一声，可他依旧没有松手，这次踩着的石块很稳固，将他往上送了好大一截。
　　“……要多少天，才能爬到顶。”季晨呜咽着将最后一句说出来，咬紧了牙，一步一步地向上爬，他颤抖的气声与雨声混为了一体，一如他脸上混着雨水的眼泪，不时地踩空、下滑，季晨在这短短的一截土坡上滑倒了无数次，但他又再一次哭着，将瘦小的手紧紧贴在了泥壁上，迈着腿往上爬。
　　“要……四十八天，”最后一步，季晨用尽了全身所能动用的全部力量，屈着腿翻上了地面。
　　“往有灯的方向走。”季晨告诉自己。
　　可他心里还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哭喊着：为什么没有人知道我不见了？为什么没有人来找我呢？
　　呼吸的声音越来越大，季晨从地上爬了起来，朝着有灯光的地方一瘸一拐地前进，他自言自语道：“马上就好，马上就好了。”
　　可不能被雨声掩盖的，是他稚嫩声音里无法控制的颤抖和哭腔，他又吸了吸鼻子，裹紧了身上早就没有任何御寒作用的校服，向着不远处闪着微弱灯光的屋子走去，那是工地的门卫室。
　　或许是上天终于垂怜，在他接近门卫室的那一刻，一束闪着亮光的手电筒直直冲他照了过来，一个高大的身影撑着伞，用浓重的方言询问了一句什么，看他没有任何回答，才换了蹩脚的普通话，那人一边询问着，一边踩着水冲他走了过来：“天老爷啊，孩子，你是怎么进来的！你怎么弄成这样！”
　　光线照到身上的一瞬间，季晨才算看清了自己的模样，一身脏兮兮的泥浆，裤腿破了好大一个口子，狼狈得不能再狼狈。那声音很粗，应该是个伯伯，季晨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哆嗦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门卫大伯二话没多说，立刻将满身泥水的他抱在了手上，也不管身上的衣服会不会弄脏，带着他就往门卫室的方向跑，嘴里还念叨着“造孽啊”之类的话。
　　季晨的视线里全是水，橙黄的灯光模糊成一块朦胧的玻璃幕布，他突然觉得很累，仿佛所有的力气都在从泥坑里爬出来时耗光了，没等被门卫带进屋，他便浑身一软，彻底失去了知觉。
　　……
　　窗外的阳光很好，还有小鸟的叫声，一场大雨换来了好几天的晴朗，这是季晨醒来后，同一病房的姐姐告诉他的，他已经睡了三天了。当天下午，那姐姐就出院了，临走前给他留了个棒棒糖，说他长得可爱，讨人喜欢。
　　同桌来看过他几次，还带着她的小姐妹一起来了，两个小姑娘笨拙地给他切了个苹果，切得歪歪扭扭的，一块大一块小，还被她俩一边说笑一边吃掉了。但季晨并没有不高兴，他静静地听着她们聊天，没有插嘴。
　　第七天，那几个罪魁祸首的家长才被班主任催着来到了医院，一见季晨没有家长看着，准备好的笑容立刻翻了脸，在病房外为了他住院所花的钱如何分摊而争论不休，差点大打出手，班主任是个温柔的年轻姑娘，拉不动，劝不住，最后还是靠着健壮的护士阿姨将他们拉开，一个个的全部赶走了才算完。
　　门卫伯伯来看过他，给他送了件新衣服，说校服太破旧了别天天穿了，穿点暖和的好过冬。季晨想拒绝，但伯伯把衣服往他被子里一塞就跑了，根本没等他摇头。
　　“你爸爸妈妈怎么还不来接你回家啊？”同桌又一次过来，给他剥了个橘子，好奇地悄悄询问着：“好像……也没见过他们来接你，他们是不是也和我爸爸妈妈一样，很忙，只有爷爷奶奶能帮忙带一带你啊？”
　　季晨没有说话，只是接过了小姑娘手上的橘子，一股脑全塞到嘴里，皱了皱眉：“好酸。”
　　快大半个月后，季晨回到了学校里，而学校里已经没有了那几个恶霸的身影，班主任特别在开班会时再次强调了不要欺负同学，那几个被学校强制转校的同学就是最好的例子，欺负人是坏孩子，将来走上社会也会被万人唾弃。季晨作为当事人，并不想再多提这件事，死里逃生的他依旧趴在桌上，沉默的度过着每一天。
　　可小孩子都是健忘的，他们对季晨这位差点死了又活过来的同学的敬畏并没有持续多久。到了学期末的一个清晨，季晨坐在教室里喝着牛奶，突然被同班的小痞子揪了起来，要从他这抢个包子吃。
　　季晨沉默着将瓶子里的牛奶一饮而尽，然后将玻璃瓶碎在了这小痞子的头上。
　　“没有人保护你。”季晨告诉自己，“如果你不保护自己，没有人能保护得了你。”
　　※※※※※※※※※※※※※※※※※※※※
　　没有生来强大的人。


第77章 倒计时
　　眼前白光一闪，何云起彻底从季晨的回忆中脱离出来，原来渡灵者还能将自己的记忆展现给他人看，何云起的惊诧还没结束，季晨一直贴在他脸上的双手突然就松了下来，无力地垂在了枕边。
　　何云起赶紧将床头灯调亮了几分，暖色的灯光照亮了季晨汗涔涔的脸，汗水之下是他苍白的脸色，童年那段死里逃生的经历钻入了梦里，给他带来了不小的消耗和痛苦。噩梦不是一件好事情，无论是对心力还是体力，都是极大的消耗，更有可能是脏东西趁虚而入的结果。
　　“没事了，没事，我在这里，慢慢吸气，然后慢慢吐出来，别急……”何云起扯着睡袍的袖子，轻轻将怀中人满头满脸的冷汗擦净，引导着他放松下来。季晨的手很冷，掌心全是汗，病房里的那一场搏斗究竟让他耗损了多少，何云起不敢去推测。
　　“艾莎……怎么样了？”深呼吸好几轮之后，季晨终于撑开了一直紧闭的眼睛。
　　何云起将他的手重新塞回了被子里，捧着他的脸轻轻吻了吻额头：“在咨询室门口找到她，已经安顿好了，和……姐姐跟江前辈在一起，我找了个护工帮忙照应。”
　　季晨半阖的眼里流露出悲伤的神色。他不说话，何云起也没说话，就这么沉默了好一阵子，寂静的卧室里突然传出了少年轻微的啜泣：“我没用……”
　　“不是的，晨晨。”何云起搂着季晨，将他被冷汗晕出水汽的头发理了一遍又一遍，同时收紧了手臂，两人拥抱得严丝合缝，何云起在尽可能的增大两人皮肤的接触面积，尽可能的用自己的体温给季晨带来温暖和舒适感，“你很棒，你很厉害，你那么小，就能保护好自己，就能从那么深的泥坑里爬出来，能健健康康的长大，你已经是最厉害的人了。”
　　季晨哽咽道：“艾莎是无辜的……”
　　“艾莎是，你的姐姐是，江前辈也是，他们都是无辜的，但这不是你的错，别把这些都归咎于自己……”安慰无用，可安慰毕竟还是能将人堵在心头的浊气疏通疏通，“我们还有时间，总会有办法的……”
　　“没有时间了。”季晨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与平时淡然冷静的样子相差甚远，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从被子里钻了出来，抓住了何云起的衣襟，抽泣着，“生灵离体，三天内不能回来，也没有新的灵体进入，肉体再醒来的可能性就变得很小，再过两天……”
　　季晨的啜泣逐渐演变成了无助的痛哭，他的指节嵌入睡袍领口柔软的布料里，指尖仿佛能穿透这层布料，直直刺入他自己的手心。
　　何云起愣了愣，安慰的话语堵在了嗓子里，三天……季晨没说完的话已经自动在他的脑袋里成了形。已经过去一天了，再过两天，如果还不能将他们的生灵从秦弦手里拿出来，等待着他们的将是被游魂侵占，或者永远的沉睡。
　　无论哪一种结果，都足以击垮将家人视作全部的季晨。
　　“咱们再想想办法，还有两天，还来得及。”何云起沉默了片刻，重新开了口，“你的梁叔叔不是出差了吗？跟他说了这事没有？他回来，指不定会有什么办法，现在很晚了，估计也打不了电话……明天一早，你就给他打个电话把这事说清楚，他一定会赶回来的。等明天天一亮，我也去找找老于，他不是还有个特别厉害的爹吗，咱一起加油，但是你得答应我……千万别自己跑出去，别自己去找秦弦，好不好？”
　　季晨没有说话，只是在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空档里，重重地点了点头，模糊地发出了类似“嗯”的声音。
　　何云起明白季晨的好强，所以更能明白他揭开伤口时所倾注的信任和依赖，忧心忡忡的两人一夜都没能睡好，当窗外深蓝的黑夜泛出鱼肚白，何云起便顶着黑眼圈爬了起来，给还在熟睡的季晨留了张字条，随意收拾了一下便出了门。
　　老于接到电话时，人还在被子里，他差点以为自己是疯了居然做梦梦见了何云起。直到电话和门铃声同步响起，他才睡眼惺忪地开了门。没想家门刚开一条缝，就被何云起一个闪身挤了进来，这家伙二话不说拐着他的脖子就往卫生间去，熟门熟路得仿佛回自己家。
　　被何云起压着洗了个冷水脸，于亚澜终于彻底清醒了过来，还没等他对何云起的突然来访大发雷霆，这位毫不见外的发小居然直接给他把挂在衣架上的衣服一扯，连拖带拽地把他拉下楼塞进了车里。
　　“不是……你这大清早的干什么？”老于的怒火在看清何云起凝重脸色的瞬间就消失了，他知道，自己这发小一出现这表情，必然是出了什么大事，“出什么事了？”
　　何云起一脚油门，清晨的第一缕金色阳光才刚刚洒下来：“一时半会说不清，带你去看了就知道。”
　　医院里，护士站熬了一夜的护士们还没交班，坐在椅子上捧着茶杯，两眼布了浅红的血丝，直愣愣地看着两人从面前的走廊里奔过。相邻的两间病房里躺了三个人，即使明知弄出动静也不会吵醒任何人，何云起还是选择了轻轻推开门。
　　老于吸了口气，慢慢走进屋子里看了一眼。两个年轻姑娘紧闭着眼，如果不是躺在了病床上，说是熟睡也不会有任何人怀疑。他细细看了会，吩咐何云起搬了张椅子来，坐下，挨个搭脉。
　　半晌，老于才把手收了回来，抬头问：“魂丢了？”
　　“差不多这个意思吧，在这也是有个人照顾着，但是……”
　　“得赶紧办出院。”老于站起身，扫了一眼室内的装潢，又绕过病床拉开窗帘看了一眼，重复道，“得抓紧，这地方不行，整个院子的东北角，招邪祟，而且体内没生灵很容易被侵袭，别赶明儿人醒了，一张口管你叫爷爷，不得吓死你。”
　　“出院了去哪找这么多的空？而且还得有人看护着……”
　　“废话，我那儿啊。你叫我来难不成忘了我是干什么的？”老于指了指躺着的，“就她俩了？”
　　何云起忙指了指隔壁：“还有一个，我姐夫。”
　　老于被噎了一下：“你……姐夫？”
　　何云起没详细跟他解释，只把他赶到了隔壁病房，自己便急匆匆去办出院手续。医院再三劝阻，但意义不大，毕竟这不是常规的医疗手段可以解决的，怎么也想不出个办法来，最终也只能就这么着。
　　在医院耽误了不少时间，等到两人成功带着几位昏迷不醒的病患出院时，时间已经过了晌午。
　　老于是雷厉风行的，他打电话联系了自己刚退休旅行回来的父亲，说自己只是跟着老爷子学了点皮毛，真要能帮得上忙，恐怕还是得求求他老人家。
　　这不，他们这才刚带着人回到医馆，这位一贯严厉的长者就已经在门口侯着了。两人将病号安顿好，又跟老爷子说了个大概。有这位于叔叔在，何云起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将所有细节都详尽地告知了，可正当他说到生灵被抽取时，于父额头一皱，出言打断了他的话：“掉了？”
　　何云起解释道：“具体的我也不太明白，但就是……没了，而且我亲眼看见被装在了一个罐子里。”
　　“罐子里……”这位长辈眉头锁得更紧，微微摇了摇头，“招不回来的。”
　　“怎么会呢！？”于亚澜刚按父亲的吩咐上楼贴了几张符，才刚下来就听见了这句噩耗，立刻赶了几步坐到两人身边，“爸，我小时候不是也有过这情况吗，那时候老何不是给我叫回来了吗，这次可能是多了点儿，三个，但也不至于……”
　　“那不一样。”于父又摇了摇头，耐心解释道，“你是掉了，楼上那三位是被抢了，这不一样。能从活人这把魂抽走，这人恐怕不是个善茬。而且，你当初也没被封起来，而现在这几位的生灵都被那人抓在手里，要是能出来，早就自己出来了，根本轮不到我们来叫魂。”
　　何云起心头的希望之火突然就被浇灭了半截，他也明白了，解铃还须系铃人，这问题无论如何都得找到秦弦才能解决，可这茫茫人海，敌暗我明，到底要去哪才能找到这人？何云起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才发觉自己为这事已经两天没洗过头了，春天水汽重，这头发竟有些粘手。
　　老于看发小急成这样，也试着求父亲，想试着做做最后的争取：“那咱们总不能就这么干等着……”
　　可父亲还是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冲着何云起开了口：“我这儿最多只能帮你保护好这几位，不让他们被脏东西上了身，但归根结底，那封着他们的人不放手，我也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办法。”
　　屋里变得死一般沉寂。
　　这种无能为力的压迫感，像块巨大的石头，紧紧地压在何云起的心口上。
　　回到家时，天色已经黑了，路上接到了艾莎父母的电话，说今天没接到女儿的日常报平安的电话，打回去又打不通，想问问她好不好。何云起一贯温柔的笑容都僵**，他的真诚在此刻根本派不上用场，如果此时有镜子，他一定会很讨厌镜子里的自己，讨厌那张属于自己，却笑得格外陌生和虚伪的面孔。
　　今天季晨没有给他发消息，看来那边的情况也不太好。他不知道怎么跟季晨解释自己跟于家父子绞尽脑汁一下午，却依旧没有想出任何办法的惨烈现实。
　　明明是回自己的家，可他掏出钥匙开门的手却冒了冷汗，不只是愧疚和不安，他更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季晨这个坏消息。
　　“我回来……”门打开的瞬间，季晨就穿着睡衣，站在门口，仿佛感应到了他的归来，所以特意在这里等着。
　　下一秒，那纤瘦的身影扑了过来，双手紧紧环住了他的脖颈，用亲吻堵住了他尚未说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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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章三轮车


第78章 翻车了去微博找
　　何云起从未见过这么主动的季晨。
　　以往就算是这小家伙真有什么念头，也只是浅尝辄止的轻吻，从来没有过这样主动的行为，他甚至能感觉到季晨紧贴时传过来的体温，要是以往，这样的亲密接触于他而言绝对是天大的恩赐，但此时他却摸不透季晨的想法了。
　　季晨的手臂搂得很紧，如缠绕的枝藤，攀附在他这棵大树上，却还不止于此，他柔软的唇舌生涩地进攻着，这样毫无章法的入侵时而深时而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看起来更像玩闹，但这足以将何云起掌管理智的神经全线击溃。
　　等到何云起尽力将思维拉回理性的频道时，他已经被自己的小朋友推倒在了双人床上，季晨的脸仿佛蒸了一层水雾，带着湿淋淋的红，一如他泛着红的眼角。何云起想开口问问他究竟怎么了，可话刚到嘴边，少年俯身而下的亲吻便接踵而至。
　　———省略部分见@虚骨榨橙汁 ———
　　夜色深沉。
　　寂静的卧室里只有细不可闻的平缓呼吸声。何云起在外跑了一天，一回家就经历了这样一场激烈的运动，此刻更是睡得极熟。一直贴在他怀里的季晨却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看了看一旁的手机，时针指向凌晨三点。
　　季晨轻轻坐了起来，看了一眼身旁熟睡的人，脸上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这笑在渗入室内的月华里发着光，但只是一瞬，下一秒，他就已经下了床，从衣柜里翻出了日常穿着的衣物，一件件的给自己套上。
　　他的动作很轻，无论是皮带的搭扣声，还是拉上外套时的细微金属摩擦声，都不足以吵醒这屋里的任何熟睡的生命。
　　可何云起还是醒了。
　　心头压着石头，即使睡去了也不可能安眠，更何况枕畔只剩余温。何云起没摸到季晨，立刻惊醒了过来，一翻身拧开了灯，坐在了床上。
　　映入眼帘的是季晨穿戴完好的背影。
　　季晨站在门口，正好站在了最暗的角落里，瘦削的肩背看起来让人心疼。可谁也没有说话。
　　何云起终于是忍不住，轻声问了一句：“晨晨……你要去哪？”
　　回答他的却是季晨一挥手罩下的光罩，这东西他见过好几次，被罩在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
　　他这是什么意思？何云起立刻翻身下床，顾不上散落一地的衣物，冲向了门口，却毫无意外地被这流光溢彩的光罩给挡了回来，撞上光罩一点都不疼，像是被一双手托住，又轻轻推了回来。
　　可何云起还是用力挥出了拳头，用尽敲打着面前这透明的屏障，大喊着：“你要去哪？！晨晨，你别这样，你……”
　　“学长，我喜欢你。”季晨突然抬起了手，用力在脸上抹了几下，却还是没有回过头来再看他一眼，“我比任何人都要喜欢你。”
　　明明是同样的话，此时却仿佛一把刀子，直直的刺入了何云起的胸口。
　　※※※※※※※※※※※※※※※※※※※※
　　还是被卡了！


第79章 噩梦
　　季晨不是主动，不是在向他寻求黑暗中的慰藉，而是在向他告别。
　　何云起将自己挤在光罩的边缘，紧贴着那透明的桎梏，慌乱道：“不是……晨晨，你要去哪里？你不能就这么走，你……咱们还有一天，梁叔叔不是还没回来吗，他回来了一定会有办法的，咱们还能争取争取……”
　　“叔叔回不来……”季晨始终没有回过头来，他又吸了吸鼻子，“叔叔接了电话，立马就往机场赶，但是……航线无限期延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他不在国内，等他回来……”季晨没有往下继续说，但他们都清楚，等梁樨赶回来，就只能见到女儿和准女婿长睡不醒的景象，梁樨少说五十岁了，鬓角已经有了斑白的痕迹，这样的打击，他能受得了吗？
　　“我们……我……”何云起很想再说些什么，可他实在是想不出办法来了，身边还有能帮得上忙的人吗？于家父子再怎么古道热肠尽力一试，那被封在罐子里的生灵不放出来，招来的又能是什么东西呢？
　　可这三个人的性命，就一定要用季晨去换吗？
　　室内的沉默持续了片刻，谁也没有说话，季晨突然哽咽道：“我喜欢你。”
　　“别说了……”
　　“学长，我很喜欢你，我从五年前就开始喜欢你……”
　　“晨晨，别这样，别……”何云起颤抖着深吸了一口气，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他不停地用手砸着阻挡他扑向门口的屏障，可还是一样，如同砸在棉花上，不疼也不痒，这东西除非施放者灵力耗尽，不然根本不会碎裂。
　　“我写过你的名字，二十一画，我写了好多遍，都在我的草稿纸上，我把云字写得很好看……但是我没藏好，被姐姐发现了，她笑我笑到了现在。”一提到姐姐，季晨的声音抖得更厉害了，“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的。”
　　“晨晨，你把我放出来，好吗？别这样跟我说话，别让我这样看着你，我……”何云起的声音也跟着颤抖起来，他都快二十七岁的人了，在和季晨的这段感情里，他一直扮演着引导者的角色，他温柔地带着季晨学会去一步步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可今夜季晨明明学会了，学得那么好，他却听都不敢听。
　　每一个字在在他的心里划开了口子，把血引了出来，又把冷风灌了进去。
　　他已经想不出合适的句子了，他不知道说什么才能把季晨留下来：“你这么去找他……很危险，你一个人，你可能……可能对付不了秦弦的，你明白吗！”
　　“我不是去对付他，他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我。”季晨的声音很淡然，仿佛在说一件很轻松的事，“他遇见我两次，都没有直接对我动手，在大厦里遇见他，无论我怎么攻击，他都没有还手，不是他不想还手，而是他不能还手。”
　　“他就是要把一个完好无缺的，没有受伤的‘季晨’带回去，至于‘季晨’里面装的这个灵体，有没有都一样。”
　　何云起觉得自己的脑袋是卡住了，听了下句就忘了上句，季晨在说什么东西，他在说什么，他不想理解，也不能理解，什么叫完好无缺的季晨？什么叫有没有都一样？没有了这个，换成谁都不可能是他了！可他根本说不出话，他的不安已经刺破了心房，那份沉重的情绪给胸腔带来闷痛的同时，更像一块大石头，死死堵在了他的喉咙里，让他发不出声音来。
　　“姐姐对我很重要，江前辈对姐姐很重要，艾莎对他的父母也很重要，他们都对我很好……”
　　“那我呢……”何云起脱口而出，连那调子变了模样都顾不得了，“你对我很重要，晨晨，你对我非常非常重要，难道我……我对你不好吗？”
　　“你对我好，你对我很重要，所以如果我再不走下一个就要到你了！”季晨原本平淡的语调再次颤抖起来，他哭喊道，“我不能……如果你没有遇到我不会有这么多麻烦，如果艾莎没有遇到我，姐姐没有遇到我……都不会遭到这样的灾难，都是我……”
　　“我没有遇到你，我就被温蕴勒死了！我连拥有麻烦都成了妄想！”何云起佝偻着身子，敲打光罩的手一刻也没有停。但没有反应，没有任何反应，季晨也没有回头，就像再也不愿意回头见他一面的似的。
　　何云起没想到几小时前还在他怀中温存的人，此刻就能背对着他站在那里，而且好像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感觉有热流在眼眶里汹涌，随时都要淌下来，何云起发誓自己成年之后极少有这么窝囊的时刻，他用了自己最诚挚的语调，从颤抖的唇齿里挤出了一句恳求：“别走……晨晨，不要走……不要出去，你忘了我怕鬼吗，没有你我怎么办，我以后要怎么办，被鬼缠上了谁来替我赶走它们？冰箱里的那些奶茶，还有……还有艾莎送给你的一大包零食，谁来吃？谁来把它们处理掉……啊？”
　　他看见季晨瘦削的肩膀在耸动，极力压抑的哭声在寂静的卧室里格外明显，夜已深，窗外只剩了月光和路灯，今夜的突然降温，让窗外的寒风格外凛冽，何云起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他甚至感觉自己那颗心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点一点的往下沉去，直到沉入海底，沉入冰冻刺骨的万丈深渊。
　　“外面冷，晨晨。”何云起用力吸了一口气，被眼泪噎住的喉咙一阵沙哑，“穿厚点，好吗？注意安全。等这个……这个东西放我出来了，我立刻就出去，你到时候，记得别乱跑，等我接你回家，别着凉。”
　　“你不用回过头，不用……你点点头，我能看见，好不好？”
　　季晨真的用力点了点头，一连点了好几下，他披上了何云起扔在一边的外套，将每一颗扣子都扣得紧紧的，那衣服不合身，他之前穿过的，上面全是何云起的味道，是他最依赖，也最喜欢的味道。
　　“记得来接我。”
　　这是季晨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他没有回过头，连最后一点面容都掩藏在了大衣的领子里，声音很轻，就好像这话说出了口，却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走廊里没有开灯，何云起只能看着那瘦小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
　　门开了又关，发出了“砰”的声响，那声音敲在何云起的心上。是命运掰着他的脑袋，逼他瞪大了眼睛，目睹这那颗最耀眼的，曾闯入他生命力的星星，是如何悲惨地陨落。
　　季晨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走，背包没有，旄节没有，连手串都没有。可他这么一走，却好像要把整个家里所有的空气都带走了，何云起只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要窒息了，他颓然地坐在地上，背靠着墙，看着那阻挡他的光壁，流光溢彩，真漂亮。
　　可他看着看着，视线就模糊了，他痛苦地将身体蜷了起来，指尖紧紧扣在了单薄的睡衣布料里，用力地闭上了眼睛。耳旁钟摆的滴答声与他无声的抽泣融为一体，他前一秒告诉自己别放弃，别灰心，季晨一定没事，后一秒就能狠狠抽自己一耳刮子，痛斥自己的无能和无力。
　　如果他不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一定可以做些什么，就算什么都做不了，也不至于被当作要挟的筹码，成为压倒季晨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带走梁采薇的那个罐子，本来是留给他的。
　　身边的亲友和朋友接二连三的被带走，只剩下了何云起一个，这暗示还需要更明显吗？季晨没有选择了。
　　何云起紧闭着眼，用力在自己的手背上咬了一口，他的脑袋里全是浆糊，力道太重，这一口下去，血腥气立刻蔓延到了舌尖。人的情绪到了极致，或许真的会出现幻觉。疲惫、不安、愤怒、悲痛……这些情绪混在一起，何云起感觉自己如在梦中。
　　他视线中好像又出现了季晨的背影，耳朵里也有了他的声音。他叫了一声，那少年就真的转过头来，轻笑着地将他的光罩收了回去，又蹦到了他的怀里，点点他的鼻子，像他一贯赖皮的那样，笑嘻嘻地说：“我骗你的。”
　　他刚想接话，可眼前景象一转，迎面而来的就是灿烂的阳光，短暂的刺目过后，他看见了十五岁时灰头土脸的季晨，他的晨晨靠着大树睡着了，脸因为重感冒而泛出病态的红晕，他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将这颗豆芽菜抱了起来，等少年在医务室醒来后，他就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自己的学校和专业。眼前的小孩被他说得愣愣的，却还是咧着嘴笑了出来：“你的名字好，我在课本上见过。”
　　季晨冲他伸出了手，他去接，却握了个空，再一转，视线里是瓢泼大雨。
　　雨水掩盖了月光，天地茫茫，整个一片蓝黑的昏暗色调。而他站在一个大土坑里，周围是攀不上去的湿滑泥土，脚下的积水快没过脚背，那积水的正中央躺着一个小小的孩子，孩子浑身都是泥水，额头上肿起了一大块，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块玉佩，他在深秋的夜里，被秋风和大雨紧紧的包裹。何云起赶紧拉开了衣服，想把这孩子抱入怀中，可当他触到这瘦弱的身躯时，这透骨的凉意却直直透过他的胸膛刺入了心脏。
　　怀里的孩子没有了心跳和呼吸，软绵绵的，像块被水浇透了的泥。
　　心跳一顿，何云起猛地睁开了眼睛，他赶紧从冰凉的地板上爬了起来，狠狠给自己脸上来了一下，清脆的疼痛让他从迷蒙中彻底清醒过来。
　　墙上的装饰钟指向五点，天就快要亮了。
　　他透过光罩看向窗外的天空，那是深沉的蓝灰色。这天的夜里没有星星，大概还有一场雨要下。耳旁依旧是屋内钟摆的滴答声，与他的心跳趋同。突然，何云起的耳朵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声响，极细，极轻，一闪而过。
　　短短几秒，那声音再次出现了。何云起听明白了，也注意到了，那是他眼前的光罩，第一声清脆的碎裂响起之后，光罩在极短的时间里撕出了裂痕，随后断开，崩塌，散落在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了？
　　何云起伸出手，想碰一碰那禁锢了他几个小时的星光，可就在他手指触到的瞬间，那最后一星光芒也彻底熄灭了。
　　他立刻扶着床沿爬了起来，抓过了手机和钥匙，顶着四肢的酸麻，飞快地冲出了门。


第80章 陨
　　下雨了。
　　何云起冲出去的时候，街道是湿的。冬天过去后，天确实亮得更早，但五点的清晨依旧是灰蒙蒙的，春雨并不大，但很细密，路灯的光线很柔和，白色的圆形玻璃灯罩外，还有着一圈明显的光晕，那是雨丝笼成的。
　　太阳还没出来，大街上根本没有人。
　　何云起的眼睛紧盯着手机，盯着他之前偷偷装下的定位软件，地图上，那红色的圆点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虽然不远，但走过去仍需要一些时间，他以前从没研究过渡灵者的光罩，只见季晨用过几次，大多是灵力耗尽才会自动破损。
　　但季晨跑远了。
　　那光罩一定是因为他跑远了，没人控制了，才破裂的！
　　何云起在雨中奋力奔跑着，偶尔踩上人行道上因为年久破损而积水的坑洼被溅了一裤子，他也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宽阔的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再往前走，就该到林荫大道了，奋力奔跑时大脑本不应有那么多的血液留存，但看着这空荡荡的街景，他的脑海中却不断闪过那些无孔不入的，晴里雨里的回忆。
　　他们在雪天走过这条路，季晨去接他回家，那天没开车，两人是坐地铁回来的，出了地铁站，又在附近东转西转，吃吃喝喝，等两人走上这条回家的必经之路时，天色已晚，大街上也没多少人了。
　　他记得当时两人就一个特别无聊的问题斗起嘴来，季晨被他逗得一阵阵脸红，雪花落在少年的脸上，装点得恰到好处，何云起赶紧抓着机会，又是擦脸又是揉脑袋，还趁季晨抖围巾上的细雪时迅速地偷亲了他一口。
　　生人眼中的季晨，和他眼中的季晨，从来都不是一个样子。
　　脸皮薄的小朋友当即就不乐意了，从身后一把攀上了他的脖子，双腿一蹦就窜上背去，大喊着走不动了吃撑了要背回家。何云起跟他闹了半天，硬是没把他甩下来，只能老老实实背着他，慢悠悠地往家里走，嘴里还哄孩子似的唱着歌，都是童年记忆中乱七八糟的歌谣。
　　那时雪也不大，和如今的雨一样，细密柔软。
　　何云起背着季晨，在深夜的雪里散步一般地往家走。季晨这小家伙乖起来是真的乖，皮起来也是真的坏，一路没少从树梢收集雪花，等到进了小区，那手里的雪团都已经半个拳头大了，何云起刚把季晨从背上放下，他窜到身前，冲着何云起的脸把雪团压成了雪饼，可给毫无防备的何云起冻了个透心凉。
　　这个拐角，他们一起躲过雨，拐过之后的长街上有一家甜品店，里面的东西很好吃，都是季晨喜欢吃的，每次回来都得打包一两份，季晨翻冰箱时要是看见了，一定会扑到他跟前给他一个喜滋滋的吻。
　　街对面的花店里有个小姑娘，他俩压马路时，那姑娘特别识趣的从店里出来卖花，说了一大堆好听的话，夸得季晨不好意思，只能买了一束，还特别郑重其事地举到了何云起的跟前，跟着他微信里乱七八糟的公众号学了一句“亲爱的你今天真美”。何云起哭笑不得，只能配合着收下了花，附和着：“美美美，亲爱的你也很帅”。
　　这条长街的每一寸他们都并着肩一起走过，何云起一路跑来，每个角落里都是他们的影子，都是他的影子。
　　他在街角追着流浪猫看；他拿着冰淇淋从店铺里走出来；他提着买回来的菜，明明力气那么大，还要装作提不动的样子跟何云起讨价还价；他把枝头的新雪捧在手里，捏出奇形怪状的东西，还非要何云起承认这是兔子……
　　他明明已经印在自己生命的每个角落里，怎么能说无关紧要？雨丝绵密起来，何云起满脸都是水，他已经分不清在那满脸的湿冷里，到底是从那个角落滚下了热烫的泪。
　　“等着我……”他默念着，用被水浸透的身体穿破雨帘，拼尽全力地狂奔着。
　　季晨这个小鬼，一天到晚的到处乱跑，一会这，一会那，总让人摸不着头脑，这雨越下越大，他跑了那么远，有没有找到躲雨的地方？何云起开始自责，早知道雨下成了这样，出门的时候就该煮一壶姜茶，接季晨回家的之后，也能让他喝点热的御御寒，多放些红糖，也能用甜的哄他多喝两口……
　　最后一个拐角了。手机屏幕上的雨水擦了一遍又一遍，何云起已经淋湿透了，他站在路灯下，用力地呼吸着满是雨水的空气，每一口都让他觉得嗓子里堵了什么东西，噎得心里直发酸。
　　到了。
　　屏幕上的红点，就在这拐角之后，离他不过咫尺了。
　　何云起突然闭上了眼睛，将手机捧在了手里，用力地合住了双手，挡在自己跟前。春雨带着寒意，但他的颤抖却不是因为寒冷，他的心脏比奔跑时跳得更快，他该现在就转过这个拐角，然后带着他的小朋友回家的，可他不敢，脚下的砖石生了藤蔓，把他钉在了原地，连迈出一步都不可能。
　　他多希望季晨能活蹦乱跳地拐过这个弯，然后站在他的面前，对他说些什么，什么都好，哪怕是坏消息也好。
　　何云起再睁开眼，视野里的雨珠早已连绵成一片，天地间全是灰白的颜色，屋檐滴下的水珠连成了串，在他跟前不停的下落。这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巷子，再往里走，就该走到老街区了。
　　何云起感觉自己的记忆有了瞬间的缺失，他忘了自己是怎么迈开步子，拐过这个弯，直面地图上红点方向的。
　　在他看到地上躺着的身影时，他的觉得自己的思维彻底断层了。
　　当他的眼睛能重新看清时，他已经跪坐在全是水的地上，怀里紧紧搂着同样湿透了的人，那件大衣还在他身上，他一直穿着，穿得好好的，连扣子都没松一颗。
　　天色灰白，连带着怀中人的脸色都是灰白的，季晨紧闭着双眼，脸颊不知道被什么擦出了一道血痕，他太安静了，这么大的雨，他居然能在水坑里睡得那么安稳，何云起心想，这孩子到底是什么脾气啊……他颤抖着将人搂紧，把少年的脑袋按在自己胸口，可只要他稍微一动，那湿漉漉的脑袋就会歪到另一边去，别成一个极其难受的姿势，何云起不得不再次跪坐好，让他能用最舒服的姿势躺着。
　　雨声连绵，淅淅沥沥，可何云起却仿佛听不见，也感觉不到冰冷的雨点，他一遍又一遍地给季晨擦着脸上的雨水，生怕水滴浸疼了他脸上的擦伤。
　　何云起贴着他微凉的耳朵，轻声道：“晨晨，你看你，忙完了不给我打电话，我要不是有本事，我都找不到你……”
　　声音很不好听，又沙哑又颤抖，季晨要是这时候睁开眼睛，该笑话他了。
　　可何云起想继续说下去，他不想停。
　　他抬手狠狠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用力吸了一口气，颤抖着笑了出来：“别耍赖了，你一天到晚耍赖皮，上次也是，非要我背你，我背着你走了那么远，你下来第一件事干了什么你还记得吗？你跳下来就往我脸上拍雪，给我冻的，我要不是脾气好，肯定要跟你闹别扭让你哄我……”
　　季晨的脸很快就被雨水打湿了，何云起单手拧了一把湿漉漉的袖子，替他擦干了脸上的雨水，将那小小的脸庞捧到跟前，轻轻吻了他的额头，雨水是冷的，可他的身体还有温度，他还在呼吸，只是太安静，太安静了，安静得何云起心里发慌。
　　“别怕啊。”何云起贴着那湿漉漉的额头，吸了吸鼻子，轻轻念叨着，“你快起来，我的宝贝，别跟我开玩笑了好不好，你肯定又想吓我，你再跟我闹，我可要亲你了，你知道我这人不要脸的……”
　　话到了这，何云起只觉得脸上有什么滚烫的东西淌了下来，连季晨脸上都被沾染了，他赶紧又拧了一把袖子，替他擦了擦脸，继续刚才未说完的话：“我不要脸的，你知道的，我说亲就亲的，这是大街上，你脸皮薄，到时候丢人了，你别怪我没事先跟你说好啊……”
　　“我真亲了啊，真亲了，你快起来……”
　　四片嘴唇轻柔地相贴，何云起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柔，季晨不该这样的，他不该这样躺在这里，他马上要过二十一岁的生日了，他应该健健康康的站起来，跑起来，去吃美食，去逛街，去看他的漫画，喝他的奶茶，吃他的甜食……如果能抽出时间，再和何云起一起谈个恋爱，越久越好，一辈子……更好。
　　那个阳光明媚的冬天，何云起坐在校园的长凳上，旁边坐着讲完了故事的季晨，少年的脸通红，低垂着头，快把脑袋埋到自己的胸口里了。
　　他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对何云起说：“可是我总觉得……老天爷会把他还给我的。”
　　那谁来把季晨还给何云起呢。
　　口袋里的手机响个不停，直到第三次响起，何云起才木然地接通了电话，雨声嘈杂，电话那头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哎哎哎，老何，我跟你说，我家老爷子今早上可发了大神威了，他说早上五点阳气旺盛，最后拼力试试看，你猜怎么着？”
　　何云起没有任何力气接他的话茬，老于也没有停顿多久，立刻接着说：“醒了！三个！都醒了！这会正一个个缓神呢！哎怎么着，这份大恩大德你得给我记下吧？咱们少说得去吃一顿好的，带上弟妹一起啊，咱们计划计划……”
　　手机“啪”地一声落了地，何云起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他佝偻着身体，尽可能的将自己蜷缩起来。他将全身所有的力气都奉献给了双手，把季晨的身体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雨声喧嚣，盖不住他撕心裂肺的哭喊，他这一辈子都没有像这样痛过。
　　他的星星陨落了。
　　再也没有了。
　　※※※※※※※※※※※※※※※※※※※※
　　我对灯发誓一定是HE
　　【情人节番外（上）】
　　何云起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能给灵体做咨询。
　　这种体验如果发上知乎，不知道能不能赚他几千个赞。
　　情人节的前一周，整个世界都带着红彤彤的年味。季晨偷偷跑出家门的时候被梁樨抓了个正着，梁叔叔想不明白这大过年的，怎么平时没什么朋友的孩子非得一个劲往外跑，季晨不知该怎么解释，正抓耳挠腮呢。梁采薇及时剥着橘子路过，从梁樨跟前一把揽住季晨的肩膀，把他往门口推了一把，煞有介事地催促着：“快！一会江前辈等急了，又该找我告状了！”
　　没等梁樨反应过来，季晨立刻穿上了鞋，围好围巾，飞一般地窜出门去，连个影都没给他叔叔留下。
　　“他不是不喜欢江清远吗，怎么这么积极……”梁樨一愣，冲着笑成一朵花的女儿提出了疑问。
　　梁采薇笑道：“人都是要转性的，特别是小朋友。”
　　下雪了。
　　季晨一出门，雪花就扑了他一头一脸，今天是年初六，何云起给他发来消息，说有家特别好吃的西餐厅收了年假已经开门，并诚挚邀请他一起去试试，要是还算满意，一周后的情人节就订个包厢好好庆祝庆祝。
　　但季晨对美食的热情远远高于对情人节的期盼。
　　溜出家门的季晨也很纳闷，自己明明二十岁了，怎么要出门谈个恋爱还这么心虚得慌，还得靠着姐姐的配合才能顺利脱身，要不……等什么时候叔叔也在家了，就把学长带回家看看吧？但介绍语该说什么才好呢，说是男朋友吗？
　　男朋友这个称呼听着没啥，真要从嘴里说出来，季晨想想都觉得自己脸颊发烧，他踏着雪往前走，一遍绕着水坑，一边轻轻念叨着：“叔叔，这是我男朋友……”
　　明明只有自己能听见，但他的脸还是红了，又立刻抬起手，用微凉的指尖搓了搓脸颊，笑了出来，内心自嘲：八字还没一撇呢，想得真多！
　　溜出小区后，季晨终于在街边看见了等在那的何云起，今天雪不算大，路也没结冰，所以这位何先生是开车来的，此刻他正站在车门边，手里提着一个半透明的磨砂塑料袋，袋子上的图案，是季晨最常光顾的那家奶茶店的logo，何云起来接他的时候还特地饶了路，就为了给他买一杯喜欢的抹茶牛奶。
　　季晨从纷纷扬扬的雪花帘幕里冲出，一把抢过了何云起手上的杯子，把自己往他怀里一塞，仰头就是一个粘了冰屑的笑脸：“走吧！”
　　何云起替他整了整围巾，拍掉了额发上的细雪，将那粘唇角的冰粒吻化了，道：“好歹给你跑那么远买了奶茶，也不说声谢谢啊？”
　　季晨已经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何云起也不同他计较这些，跟着绕了一圈进了驾驶座，车内的空调温度正好，比外面冰天雪地的要好多了，他这才刚坐稳，一旁的小朋友就凑了过来，攀在他的脖子上用力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这吻的温度明显高了几分，还带着一股甜味儿，何云起赶紧揽住了那人的脖子，趁他溜走前，用力将他揉在了怀里，精准地冲着那带奶沫子的嘴角吻了下去。
　　唇齿纠缠间，茶香和奶香在彼此的鼻息间交换，都氤氲成了恋人间醉人的香甜。
　　见好就收，车里太窄，真不是个黏糊的好地方，一吻过后，他总算松开了手臂，将脸颊微红的人放回了座位上，还贴心的替他帮好了安全带，笑着揉了一把细软的额发：“这个道谢还不错，我就收下了。”
　　季晨捧着冒热气的奶茶纸杯，用被吻得发红的嘴唇抿了一口，轻声道：“饿死了，快走……”
　　何云起带季晨来的这家餐厅不是什么热门餐馆，但环境确实是不错，安静不说，座位与座位之间的距离也适中，还有一些花草装饰用于隔断。也许是价位偏高的缘故，这家店并没有满座，两人找了个靠窗的角落坐了下来，按着何云起的安排点了几道推荐菜。
　　季晨对吃的确实不挑剔，只要是好吃的，别管酸的辣的他都能照单全收，菜品按着套餐的次序上了又撤，从前菜到甜品，季晨眼里的星星就没熄过，看来确实是合他胃口的，何云起舒了口气，又打趣了他几句，两人离开餐厅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回家？”看季晨系好了安全带，何云起笑眯眯地发出了询问，他俩之间总有些独特的沟通方式，旁人听不明白，季晨却清楚得很，“回家”和“回你家”之间可差出了好几公里，然而季晨却没有纠正，而是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正当何云起拧了车钥匙准备发动汽车离开时，他出于习惯地往车内的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就这么一眼，让他惊得魂儿都快飞了——
　　一个脸色苍白，身材瘦弱的少年坐在后排座位的正中间，低垂着头，一点动静都没有，而再往下看就会发现，他的身体从胸腹部开始，越往下，就越透明，直到双腿，是彻底消失在灯光照不到的黑暗之中。
　　何云起瞪大了眼睛，看了看后视镜，又看了看身旁正在玩手机的季晨，不自然地咳了一声。
　　“干嘛？”季晨抬头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总觉得他的眼睛在盯着什么地方，便抬起头跟着他看了一眼，这一眼不要紧，下一秒，狭小的车厢里就炸了锅，尖叫声震耳欲聋，场面混乱到无法控制。
　　尖叫的不是何云起，也不是季晨，而是那位不请自来的鬼魂。
　　谁能想到，季晨只是回过头伸长了手碰了一下那灵体，就能把他吓得一阵鬼叫，那灵体刚才低垂着头竟然是在睡觉，被这么一碰，立马惊醒了过来，抱着自己的肩膀一通鬼哭狼嚎，连喊了好几声“对不起”，又哭嚎着“别杀我！”，
　　要不是季晨即使抽出一张符纸，以“再不闭嘴立刻打散”作为威胁，恶狠狠地吼了他一句，这灵体怕是能就地开始打起滚来。
　　这鬼东西也是个识时务的，被季晨吼了一句，立刻闭了嘴，可怜巴巴地看着两人，何云起发誓，这是他阅鬼无数的二十多年里见过的，最最最胆小的鬼魂。传言总说鬼怕人七分，眼前的这位恐怕已经把怂字刻入灵魂了。
　　“您……有什么事吗？”也许是觉得这么大眼瞪小眼的过于尴尬，何云起咳了一声，开口问道，“没事的话，就别跟着我们了，我们要回家，家里全是阵，你进不去的。”
　　“我……”那少年胆怯的看了一眼季晨，发现季晨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不再像刚才那样凶神恶煞，便放下心来，轻声道，“我听说，渡灵者可以帮忙完成未了的心愿……”
　　行吧，何云起不得不在回家途中改变了行程，暂时找了个温暖避风的咖啡厅，带着季晨和一个根本不能被人看见的鬼魂躲进了微型包厢里。
　　咖啡厅里的光原本就暗淡，台桌上有红色的香薰蜡烛，就靠着那一点微弱的烛光，加之昏暗的壁灯，何云起差点就要被眼前苍白的灵体给吓出病来，虽然知道他没有攻击性，但毕竟人鬼殊途，让何云起不怕鬼，那是真不太可能。
　　季晨点的蛋糕和茶到了，他一边慢条斯理地用叉子挑着挤成花的奶油，一边支着脑袋听着这鬼魂的故事。
　　少年叫杨书棋，今年十八岁，令人羡慕的年纪，却令人遗憾的只能永远停留在这个年纪，死于疾病，先天的，越长大，身体机能就越跟不上，能活到十八，其实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家里有健康的姐姐和弟弟，家人也早已做好了他随时会离开的准备，所以格外珍惜他还活着的每一天。也正因为如此，即使是在这样的花一般的年纪里死去，他也并没有因为早逝而生出怨气，他的灵体干干净净，过了尾七就可以按着规矩往生转世了。
　　可这并不代表他没有遗憾。
　　从小到大，他都在亲人的庇护和老师的照顾里长大，小学时，他不能出去疯跑，体育课只能旁观；初中了，他中考体育直接免了试，连备战复习的时候，同学们都怕他因为疾病而把自己学死，每天都对他的身体状况格外关心；到了高中，他只勉强读到了高二，高三一开学，他就彻底成了医院的常客，隔三差五的请假，再到后来，他就不能去学校了。
　　学校里的同学也来看过他，关系好的男生带着街口的水果来看他，女生们带着自己做的千纸鹤为他祈福，来来去去的，到最后……只剩下了与他相隔一条走廊的邻座。
　　那是个笑起来很甜美的姑娘，短发齐耳，额前的刘海正好挡住眉毛，脑袋上永远别着一个小小的发卡，今天是嫩黄色的月亮，明天是深蓝色的星星，后天又可能是浅绿色的嫩芽……这姑娘变着法的用脑袋上的发卡与学校呆板的校服制度做着斗争，毕竟那是她浑身上下，唯一一个可以自由装饰的部位。
　　小姑娘名叫徐樱，四月里盛开的樱。
　　“我把学校里发的试卷给你带来啦，你看！”徐樱笑起来时，脸颊上会出现两个深深的酒窝，与她的小圆脸搭配起来十分和谐，看着就像灌了蜜一样甜。
　　杨书棋卧在病床上，耷着脸同她抱怨：“我今天喝了好苦的药，你还要把卷子带给我，我现在心里更苦了。”
　　“苦也得撑着，不然怎么高考啊，你成绩来就不怎么好，再被病给耽误了，等你好起来回到学校，不就彻底跟不上了吗？”徐樱从包里拿出了一堆零食，挑了几个水果干，把香的辣的全都收了回去，“这些都是班上的同学送给你的，他们平时买了什么，都给你留了一份，这个豆干是卤味的，但是我尝了一下特别辣，就不给你了。你好好养病，等高考完了，咱们一起去旅游吧！”
　　“好啊。”杨书棋觉得自己苍白的脸都被徐樱的真诚映红了，他捏起散落的草莓干，往嘴里塞了一口，这东西只有徐樱喜欢，酸得不行，可他还是眯着眼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连连点头，“真……真甜，我也喜欢。”
　　他没告诉徐樱，自己也许不能去参加考试了。
　　新年来临的那天夜里，杨书棋和家人一起在病房里，看着墙上小小的电视庆祝跨年，杨家人不是生来就乐天，而是将悲伤的一面全都藏在了他看不见的地方，病痛已经足够煎熬，心再跟着一起苦了，余下那掐着秒表计算的生命该怎么度过呢？
　　零点到来的那一刻，杨舒淇收到了徐樱的消息，是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徐樱换了一个西瓜发卡，刘海长了，已经悄悄蔓延到眉毛下了，她站在天台上，脸上的笑容将光线补得格外明亮，她的身后，一簇绽放的巨大烟花腾空而起，快门一闪，画面定格在了烟花绽开的瞬间，五彩斑斓的光投在了徐樱的眼睛里，被她的眼波揉成了星光。
　　“等你好了，一起出来放烟花，新年快乐！”
　　那天夜里，杨书棋笑得特别开心，他将那张照片保存了下来，设为桌面，锁屏，当他病得分不清白天黑夜时，按一按手机，就还能在徐樱灿烂的笑脸和漫天的银花中找到些许支撑下去的决心。
　　可决心不能带他走出宿命。
　　跨年夜之后，不过半个月的时间，他的病情急速恶化，再不愿在他面前落泪的家人们，也终于在奄奄一息的他面前痛哭起来。
　　这份约定也许没办法兑现了，弥留之际，杨书棋不无遗憾地想着，这一生能走十八年，已经算是超常发挥了，要说遗憾……
　　风声呼啸，最后的记忆成了干涸的枯枝，十八岁的杨书棋没能逆天而行，在一个下着雪的冬夜里，静静地离开了。
　　从去世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天了，他把过去没能看到的都看到了，以前没能去的地方也都去过了，与街头巷尾的灵体们说过话，也被街角的小黑猫呲过牙，但他总觉得自己有些事情放不下。
　　他没敢去看徐樱，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所以……我希望渡灵者能帮帮我。”杨书棋的眼睛诚恳地看向了端着咖啡的何云起，后者一哆嗦，辩解道：“我不是，他才是。”
　　“噢噢……”杨书棋尴尬地挠了挠头，又将目光投向了正往嘴里塞蛋糕的季晨，也许是刚才被凶过，他看季晨的眼神都怯懦了几分，小心翼翼地再次恳求，“那个……你能帮帮我吗？”
　　季晨心想这些灵体一天到晚的不好好往生，都在聊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八卦，什么时候渡灵者就能解决遗愿了？真这么厉害哪还用一天到晚的东奔西走啊，不过是能超度亡魂而已，而且季晨……是真的不擅长解决这些情感问题。
　　傻子都看出来了，杨书棋舍不得徐樱，那是他最后的执念，但徐樱毕竟还活着，人鬼殊途，这么突然拉着一只扭扭捏捏的鬼魂跑到人家姑娘跟前，给人吓出个好歹可怎么办？
　　斟酌了老半天，季晨还是心软了，他问：“那你想怎么办呢？”
　　“我……”杨书棋的神色突然害羞起来，吞吞吐吐道，“我就是想跟她说一句，谢谢她一直照顾我。”
　　就这样？
　　两人都瞪大了眼睛，互相看了一眼，又看向了含羞的杨书棋，异口同声道：“就为了说谢谢？”
　　杨书棋愣了愣，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对呀，我没有别的话要说了，别的……说了，也会给她带来烦恼而已吧？毕竟我……”话没有继续说下去，可两人都已心知肚明了。杨书棋死了，世上已经没有他这号人了，他的喜欢无法兑现，他的心意就不能传达，一旦越了界限，这份情谊就会成为徐樱的痛苦，而杨书棋更希望徐樱能开心，希望她每天都绽放灿烂的笑颜。
　　这样的要求太卑微，让两人的心都跟着软了下来。还有最后一个星期，也就是情人节那天，杨书棋就到了尾七，如果到那时他还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他再不愿离开也得离开了。
　　“行吧。”何云起硬着头皮应了下来，叮嘱着，“明天我也上班了，你就……你就到兴业大厦来找我，他也会来的，到时候咱们再想想办法，尽量帮你一把。”
　　“看见怨灵记得躲开些。”看着杨书棋不断点头的模样，季晨叹了口气，算是正式答应了他的要求。送走了杨书棋，两人也算是给自己揽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收拾收拾回了家，盘算着明天该怎么跟这名副其实的小鬼商量详细计划。
　　※※※※※※※※※※※※※※※※※※※※
　　迟到了迟到了，刀子悬在头上不要慌，先来吃个糖。
　　我低估了自己写番外的字数，然后我就迟到了，开学了真的时间很少，见谅。
　　【情人节番外（下）】
　　第二天一早，何云起就带着睡眼惺忪的季晨一起去上班了，可他没想到杨书棋来得更早，何云起老远就见着了蹲在绿植旁边的灵体，他见着了两人，还窜起来打了个招呼。好在今天艾莎还没上班，要是让她看见自言自语的何云起，这姑娘肯定又得跳起来给安定医院打电话。
　　咨询室里，季晨搂着玩偶歪在一边睡起了回笼觉，他实在是太困了，放假期间一天不能睡够十个小时他就没办法正常行动，更何况夜里还被何云起折腾了老半天。
　　见季晨睡着，杨书棋也不敢打扰他，只能老老实实的缩在沙发的角落里，与何云起商量起对策来，原本就胆小的他此刻更是显得细声细气的。
　　徐樱的老家离这好几十公里，这几天她都都不在本市。当何云起从杨书棋口中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情绪是崩溃的，这要在本地还好说，人都不在，要是到了情人节那天还没回来，他难道还得带着这个灵体开车奔赴几十公里外去找一个陌生人？
　　找到就罢了，要是找不到，岂不是白跑了一趟吗？
　　杨书棋也意识到自己的请求不太实际，一人一鬼沉默了一会，杨书棋再次提出了建议：“那要不……我给她写点什么吧？再挑个礼物？”
　　何云起觉得这个主意倒是可行，现在商店大都开了门，去挑一个合适的也没什么，即使到最后没能赶上趟，但好歹心意是送到了，也算是完成了少年最后的心愿。
　　可这礼物和信让谁送出去呢？杨书棋是不可能亲自去的，就算去了，徐樱也看不见他，又一阵沉默后，怯懦的灵体恳切地开了口：“您……您可以帮我这个忙吗？”
　　“不行。”一旁补眠补得昏天黑地的季晨突然窜了起来，人还没醒透，但腰板已经挺得老直了，他立刻端起桌上的水杯灌了一口，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杨书棋的要求，“他长得太……反正不能让他给你的小姑娘送礼物，不行。”
　　杨书棋没明白季晨话里的意思，但对于季晨，他一向都害怕的紧，只能乖乖点了点头，断了让何云起替他送出礼物的念想。
　　杨书棋不明白，何云起却门清，他憋住了笑，从季晨手里拿过杯子喝了一口，打算接这一动作挡住自己那快呼之欲出的笑容。
　　“那……那你能不能……”杨书棋低头思忖了一会，转头看向了季晨，这回轮到何云起情绪激动了，他立刻将嘴里含着的那口水咽了下去，斩钉截铁道：“他不行！”
　　“啊？”杨书棋更纳闷了，这怎么又不行呢？
　　何云起脑袋还没转那么快，他只是打心眼里觉得不行而已，可一时半会的也憋不出个理由来，磨蹭了一会才咳了一声，和颜悦色地说：“那个，小杨，你想，他跟你差不多大，对不对，贸然送礼物，让人家姑娘怎么想，人家小姑娘会误会的！而且吧……我觉得这件事，你亲自传达才会更有意义，这不是你一直期望的吗？”
　　这话倒是说到了少年的心坎里，他确实想亲自传达心意，可他已经死了，在没有媒介的情况下，他不可能与徐樱有任何的接触，这下可犯难了。
　　“不如先试试能不能写信吧？”季晨从包里摸出了纸和笔，放到了茶几上，示意杨书棋先写几个字看看。
　　杨书棋很听话，立刻蹲在了茶几旁，伸出半透明的手指去够纸和笔，何云起原本以为，他会和电影里那些亡魂一样，捏着笔写出字字泣血的肺腑之言，可没想到的是，杨书棋的手直接从纸笔之间传了过去，他的举动，不过在桌上激起了一阵细微到不能再细微的风，那风吹过，连纸都没掀起角来。
　　杨书棋愣了愣，再次伸出手去，结果还是一样，这次桌上的笔滚了个圈，但还是没被他抓在手里。季晨也没料到会是这样，他见过的鬼不少，送走的也不少，但这样的情况确实是第一次见，一时连他都愣住了。
　　杨书棋的性格本就温和，甚至可以说是怯懦，一看自己连杆笔都对付不了，更是挫败到了极致，他的手缓缓收了回来，灵体的颜色更加暗淡了。
　　“这是好事。有怨气才有力量，这说明你的灵体很干净，能顺利往生。”何云起一边安慰，一边冲季晨眨了眨眼睛，后者难得配合，立刻点了点头，“没错。”
　　“可我……”杨书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想，这最后的心愿恐怕无法实现了。
　　何云起眼睛一亮：“我有个办法，要不要试试看？”
　　何先生是个苦命人，从小到大都和鬼怪相伴，他为了缓解面对鬼魂时的恐惧，不得不上网学习许多关于鬼神奇谈的相关内容。但在这些搜索当中，他发现了一个奇特的与鬼神沟通的方法——黄昏时的录音带。
　　这个说法许多人都提到过，只是真正实施的有多少，成功的又有几何，就无人得知了。操作也很简单，在太阳下山的时刻，也就是傍晚五点到七点之间，让一个人单独待在屋里，面前放一台录音机，一定要使用磁带的那类老式录音机，将其调整为录音模式，准备就绪后，要将门窗全都关闭，窗帘也拉上，按下录音键后，生者问，死者答，一卷磁带从头到尾录完了，再重听时就能听见死者的声音。
　　但这只能听一遍，一遍过后，无论再怎么放大音量，也不会听见灵体的声音了。
　　杨书棋黯淡的眼睛亮了几分，虽然已经进入最后一个七天，他存留在世上的力量更加虚弱了，但这法子如果真的能成功，他就可以亲自把心声传达给徐樱，不必再绕这么多弯子了。季晨也觉得这个法子不错，可以一试，随意找了个小袋子把杨书棋一塞，便拉着何云起往商场去了。
　　这年头，磁带式录音机还真不是每家必备的标配，两人特意往老城区的商店逛了一趟，买了一台款式偏老的二手录音机，又找了几盘空磁带，途径市中心时，两人一鬼还特意下车，往女生饰品店里绕了好几个弯，季晨对这类饰品的审美实在令人发指，挑出来的不是亮片就是闪粉，一个个土得不成样子，杨书棋鬼微言轻，嫌丑又不敢吱声，吞吞吐吐的说不出个囫囵话，不过所幸的是，在何云起的最终把关下，他们还是挑出了一个款式可爱的云朵发卡。
　　“这个很普通啊……”回到车上，季晨将发卡从小袋子里摸了出来，看了半晌，皱眉嘟囔了起来，“我觉得那个闪闪的更好看。”
　　“噗。”何云起看他一脸不解的样子，轻轻笑了笑，“好看好看，赶明儿咱们来把那个闪亮亮的买回去，让你洗脸时别刘海好不好？”
　　“不要，我才不要。”季晨把发卡装回了袋子里，抱着他的奶茶杯子嘬了一口，“晚餐想吃番茄牛肉饭。”
　　何云起笑着应了：“一会回家去楼下买菜，给你做就是。”
　　看着前排车座上和谐融洽的两人，杨书棋心里生出了几分羡慕，他感叹道：“你们……关系真好啊，我从来没有过这么好的朋友，能一起出门，一起住……”
　　“噗嗤。”何云起突然笑了一声，应下了少年的话，斜睨了副驾驶座上的季晨一眼，“是啊，咱俩可是关系好到能穿一条裤子躺一床被子的超级好朋友，是吧晨晨。”
　　“……闭嘴吧你。”季晨耳廓微红，偏过头去，用力嘬了一口，将杯底的珍珠带走了大半，嘟囔着，“谁是你的朋友，我不认识你。”
　　太阳逐渐西沉，一行人终于踏着夕阳的暖光回到了咨询室，一进屋，何云起就把季晨和杨书棋带到了平时堆放杂物的一间小屋子，虽然是杂物间，但平时艾莎叫人来打扫时也不会漏了它，因此还算是干净整洁。
　　“就在这吧。”季晨看了一眼，对这屋子还算满意，简单操作了一下录音机后，他冲何云起点了点头，将门关上了。何云起没能参与到仪式中，有些遗憾，但要是让他就这么独自一人与杨书棋呆在一起，他宁愿就在外面等着。
　　倒不是说杨书棋有多吓人，何云起对灵体，多多少少还是恐惧大于好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何云起看了会电视，又琢磨了一下手机上的新闻，等到他都快睡过去了，季晨才终于把那紧闭的门给打开，何云起围上去，想问问结果，可一看他跟在季晨身后的杨书棋神色沮丧，他就明白了，果然还是不行。
　　“他的灵体力量太弱。”季晨认真分析着，“快到尾七了，或许在那天还有点希望。”
　　杨书棋的神情更沮丧了，自己在活着的时候就不够强大，可他没想到自己哪怕死了还会这么弱小，拿不起笔，录不了音，这份心意到底该怎么亲自传达，他已经不太抱有希望了，但听到季晨这么说，不知为何在心里还留了一点小小的盼头。
　　季晨很厉害，所以杨书棋面对他时，总是胆战心惊的，但也正是因为季晨的厉害，杨书棋总是会不由得对他的话产生信赖：既然他都说了可以，那一定是可以的。
　　从这之后，杨书棋就留在了咨询室里，平时也会出去转转，但大街上人太多，他作为灵体，还是得避着人多的地方，阳气太重对他来说不是件好事。只要能待在咨询室里，杨书棋就会对着买来的小发卡发呆，他常常伸出手，试着触碰那枚小巧的云朵，可事与愿违，手心穿过了发卡，只带起了一阵微风，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杨书棋的尾七，正好赶上了情人节，在这个满天都是粉色气息的日子里，何云起想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要大早上的带着自己的恋人和一个鬼魂去拜访一个从未谋面的小姑娘。季晨一如既往的缺觉，从上了车开始就没醒盹过，无论是转弯还是刹车，他都能睡得稳如泰山，雷打不动。
　　杨书棋则是缩在车后座的角落里，继续执着的对一旁的发卡伸着手，这几天的练习有了成效，现在他已经可以将发卡拖在手心里，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秒，但比起前几天要好得多了。有了这一长足的进步，杨书棋高兴得不行，他还想更进一步，于是于是更加勤奋地练习起来。
　　开过一段陌生的路，眼前的目的地逐渐清晰起来，杨书棋指了指一边的居民楼，一贯怯懦的声音里带上了兴奋：“这里，就是这里！那边那栋楼，A栋201。”
　　何云起探头看了一眼，问：“你去过徐樱家里吗？”
　　“没有……但这是她来看我时告诉我的，说等我好了……就去找她玩。”杨书棋不无遗憾地说着，“但是我没机会去一趟了。”
　　“我去帮你探探路。”季晨及时的醒了过来，记下了门牌号，一拉车门便窜了下去。
　　要说季晨也真是神奇，一路睡得昏天黑地，一到地方他自己就醒了，面色如常，根本看不出一点刚睡醒的模样。何云起坐在车里，看着季晨往居民楼奔去，回头瞄了一眼半透明的杨书棋，他还在执着的摸着发卡，每一次将小小的云朵托在掌心，他苍白的脸上都能咧出一个灿烂的笑来，何云起与他相处了这么几天，突然觉得灵体也不都是那么可怕的东西。
　　何云起鼓励道：“再加把劲，要是一会晨晨真把姑娘带出来了，你就可以把这个交给她。”
　　杨书棋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只是看不到脸颊的红晕，这笑看起来难免有些奇怪，他指了指一旁的小袋子，轻声道：“我这几天，都在试着拿笔，能拿住笔了，但是写不出什么东西，我就……我就试着画了一张。”
　　何云起回过头，杨书棋正好扬起了一阵风，将那张薄薄的纸片吹到了他的跟前。何云起赶紧接住，定睛看了看，那是一张歪歪扭扭的简笔画，几处线条断得很不自然，但好歹能看出这是一个短发的笑着的姑娘。
　　杨书棋不好意思地解释着：“写字太难看了，我练了好几天都没办法，画画好歹还能看……”
　　虽然这画还是不够好看，但已经是杨书棋已经拼尽全力了。
　　他再次举起了半透明的手掌，脸上明明笑着，可总有种憋了一股气的吃力感，小小的发卡在他的掌心停留，不过一会就穿过了他，重新掉回了座位上，只是这么几秒，还真不知道够不够，但杨书棋却高兴得不得了，喊道：“多了两秒，这次又多了两秒！”
　　何云起想顺着鼓励两句，车门却“砰”地一声打开了，季晨面无表情地钻入车厢，端起何云起的保温杯喝了一口，喘了口气，说：“她不在家。”
　　“这么早就不在家？”何云起赶紧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明明才上午十点，这姑娘这么大早的能到哪去？
　　“今天学校没有补课，家里也有人，但是家里人说她一早就出门了，只说自己去看望同学，没说自己去看谁。”季晨舒了一口气，嘟囔了一声，“装高中生真费劲。”
　　“你……你不是高中生吗？”杨书棋瑟瑟缩缩地问了一句，换来了季晨的黑脸和何云起的忍俊不禁。
　　徐樱这才过完年回来，杨书棋也好不容易借着尾七的东风，通过练习拿起了发卡。这最后的一次机会，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了。
　　可是徐樱能到哪里去？
　　“记得她的电话吗？”何云起说着，手里已经解了锁准备打电话了。
　　杨书棋一愣，摇了摇头。
　　车厢内陷入了沉默，这里最了解徐樱的就是杨书棋，可他记不住手机号，这姑娘要是傍晚才回来，杨书棋恐怕等不到那个时候了，回光返照这东西不止在人身上奏效，在灵体身上也是一样，过了这个时间点，想要再建立联系就难上加难了。
　　季晨沉思了片刻，突然扭头看向了后座的少年：“你喜欢她吗？”
　　杨书棋一愣，赶紧点了点头：“喜欢。”
　　“那你觉得她喜欢你吗？”
　　“这……”生前都猜不透的问题，现在居然要做出回答，一向胆小的杨书棋又磕巴了起来，“应该……是……喜欢的吧？”
　　季晨点点头：“行，那就赌一把。你的墓在哪，带路。”
　　“墓？！”何云起和杨书棋同时发出了惊诧的声音。季晨没等他们继续问，解释道：“小姑娘大清早就出门了，如果不是隔得远，没必要这么早出门，她只说去看望同学，又没说去看谁，现在的人大多葬在公墓，而公墓正好离市区二十多公里，坐公交车过去得一个多小时，咱们开快点……”
　　说着，他看了一眼何云起。后者心领神会，接道：“四十分钟左右吧。”
　　“那就走着。”季晨一拍何云起的肩膀，利索地绑好了安全带，一歪脑袋，迅速进入补眠状态。
　　“他……他睡着了？”杨书棋被刚才的一番推论惊得一愣一愣的，这才刚反应过来，季晨就已经没动静了，而驾驶座上的那位已经开始打开了导航，看着确实是要往公墓去一趟了，听了少年的话，何云起笑了笑，语气宠溺道：“他就这样。”
　　公墓在西城郊，是近几年才翻修起来的，之前这就是个山头，坟也都是各个家里看着风水胡乱分布的，公墓新修后将许多孤坟迁了进来，所以也规整了不少。四十分钟的车程里，季晨只管闷头补觉，何云起和杨书棋又聊了许多，一提到徐樱，这个怯怯的少年话都变多了。
　　她帮他带过饭，替他挑过辣椒，在他生病住院的时候一趟趟的跑来看过他，跟他约定了病好之后要一起去烧烤、去旅游、去以前没去过的地方。
　　小姑娘从没说过喜欢，他因为自己这病怏怏的身体，从不敢说喜欢。
　　但有些心照不算的东西，真的不必多言。
　　目的地到了，季晨再次醒盹过来，他看了看外面的太阳，从背包里抽出了一把黑伞，一步跨出车外，给畏惧阳光的杨书棋撑起了保护的屏障。这大冬天的，大多人都指着能多晒晒太阳保暖，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撑着黑伞的异类，让周围来扫墓的人们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不好说杨书棋来到这里是什么心情，他一直没说话。何云起设身处地的想了想，如果换成自己，那场景一定十分悲伤。十八岁，早逝，生前因为胆小而不敢传达，死后却无论如何都不能传达，怎么能叫人不难过呢。
　　杨书棋带着季晨慢慢走了一段，正好拐过了一丛隔离用的灌木，这一拐角，他就停住了，他的坟墓就在前方，而墓前，正蹲着一个矮小的身影，那人穿着粉色的棉衣，围了一条卡其色的围巾，在冷风中静静的蹲着。
　　季晨能感觉到伞下的杨书棋颤了一下，连问都没多问，立刻撑着伞走了过去。
　　小姑娘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身旁就突然多了个人，惊得她立刻站起来打算给季晨让路，季晨却把手中的黑伞递了过去，更是让徐樱摸不着头脑：“你好……你是要把伞给我吗？”
　　为了躲避阳光，杨书棋不得不跟着黑伞一起往前冲了两步，这一下，他与徐樱的距离近在咫尺了。季晨把伞推出来时，特意将手中的小袋子塞到了他手里，杨书棋知道自己拿不住多久，立刻颤抖着把手伸了出去。
　　风比发卡更先抚上徐樱的头发，小姑娘今天没有戴发卡，天气太冷，她戴着一顶和棉衣颜色十分相近的毛线帽，几缕发丝被风拂过，时间仿佛突然变慢了，她的眼睛瞪得溜圆，对着面前的黑伞惊呼了一声：“杨书棋？”
　　杨书棋一愣，手在空中停了一瞬，他还没把东西交过去，徐樱怎么会叫出他的名字？下一秒，手里的小纸袋“啪嗒”一声落到了地上，他能把握住的那几秒转瞬即逝。东西掉了地，他却没有任何反应，黑伞之下，杨书棋愣愣的看着前方，而他正前方的徐樱却注意到了地上的小东西，这凭空出现的纸袋太不寻常，她立刻蹲**，将袋子捡了起来，从里面抖出了一张折叠平整的纸，和一枚小巧的发卡。
　　徐樱的眼里立刻涌出了泪花，她抬起了头，一双漂亮的眼睛直直地看着黑伞，黑伞之下什么都没有，只有季晨举着伞的手，她焦急地冲着季晨喊了一句：“这是他让你给我的吗？”
　　“这是他自己给你的。”
　　“他就在这？就在这里？”徐樱的眼睛转了一圈，将黑伞的每个角落都看了一遍，可视野之内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块黑伞投下的影子。她可以确信杨书棋就在这，可为什么撑着伞的人看得到，她却看不到呢？
　　“杨书棋，你在这是不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病得很严重，我以为你能好的，我以为我们可以一起出去玩，可以一起高考的，我连……我连行程都研究好了，我要是早知道你……”徐樱抹了抹脸颊，泪痕在寒风中刺得生疼，后半句，她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小姑娘缓缓蹲了下去，把自己的脸埋入掌心里，不住地重复着：“你为什么不出来见我……”
　　杨书棋不愿意见她吗？他别提有多想让她见到自己。看着徐樱蹲着抹泪，他急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想伸出手拉住徐樱，却发现无论自己怎么动作，那半透明的身体只能像空气一样横穿而过，根本碰不到徐樱半分，一遍又一遍，他的焦急全都写在了脸上，到最后，他只能跟着徐樱一起蹲在地上，不停地回应着：“我在这，我在这里，徐樱，我在这里！”
　　可这一切都是徒劳，她看不见他，他触不到她，两人早就被阴阳之线分割成了两个世界，再也没有交汇的可能了。
　　季晨沉默了一会，也跟着蹲**，将手中的黑伞递了过去，对徐樱说：“拿着。”
　　徐樱抹了一把泪，抽噎着接过了伞。
　　指尖碰到伞柄的那一秒，她的眼睛瞪大了，她那漂亮的眼睛里映出了一个半透明的影子，那张熟悉的脸就在她的跟前，尽管脸色苍白，尽管病得脱了相，但她还是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将他认了出来。
　　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见了。从杨书棋病重，她就再也没能进病房探望一眼，连葬礼都因为赶上考试而没能参加。
　　杨书棋的手正悬在她面前，似乎要替她擦去眼角的泪，见她眼里的泪光里闪出了笑意，也跟着愣在了原地，少年的脸不会变红了，可表情却一点没变，当他意识到徐樱能看见他时，立刻将手收回了背后，眼神闪躲起来，憋了半晌才吐出了一句：“发卡……发卡，好看吗？”
　　“嗯。”徐樱的眼睛弯了起来，点了点头，“好看，我特别喜欢。”
　　“喜欢……就好。”杨书棋不知为什么，也跟着那梨涡笑了起来，一把伞下，两个破涕为笑的孩子看着彼此，仿佛要把对方的一切都映在眼睛里。
　　笑过之后，又是极有默契的沉默，两人大概都没想好措辞，可当他们再次开口时，居然又极有默契的同时开了口：“我……”
　　杨书棋闭了嘴，看着眼前的姑娘，示意她先说。
　　徐樱的脸颊红扑扑的，喉头一抖，声音还发着颤，就跟着笑容一起被挤了出来：“我喜欢你。”
　　杨书棋的万千言语在那一瞬间全都被堵在了喉头，他愣了很久，一撇嘴角，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轻声应着：“我喜欢你……”
　　无法相拥的伞下，杨书棋和徐樱笑得看不清彼此的模样，眼里的泪擦了又满，无数的遗憾和不舍，最终还是要换来离别。时辰一到，杨书棋的影子便逐渐淡去了，他站在黑伞下，与他的小姑娘站在一起，冲着一旁站着的两人挥了挥手，便逐渐消失在了风中。
　　徐樱想把黑伞带走，季晨也没说什么，点点头同意了。于他而言，这只是一把普通的伞，但是对徐樱来说，这是她与杨书棋最后的纪念。只是还得买把新的，又要跑一趟市中心了。
　　回程的路上，季晨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看了一眼不停振动的手机，撇撇嘴，调了个勿扰模式塞进了口袋里。
　　“怎么了？”何云起瞥了一眼，问道。
　　“没怎么。给徐樱加了点灵力，被江清远骂了呗。”季晨理了理座位上的小枕头，一歪脑袋又要睡，睡前还不忘嘟囔一句，“到地方叫我，还得吃饭呢。”
　　何云起笑道：“知道了，睡吧，情人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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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低估了番外的字数，我杀我自己


第81章 疑云
　　卧室里挤了很多人。
　　他们大多围在床边，却什么都没有说。窗外的雨停了，天色依旧是阴郁的灰，没有要转晴的迹象。
　　柔软的床上陷着一个瘦削的身影，那人双眼紧闭，呼吸平稳，那脸色过于苍白，可乍一看过去，也像只是因为太过疲惫睡着罢了。
　　几十分钟前，于亚澜循着手机定位找到了大雨中哭得歇斯底里的何云起，不管他怎么询问，何云起都不乐意说话，他只剩下两种状态，要么愣愣地搂着怀里的季晨，要么紧贴着季晨的脸哭得浑身发抖。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 至今二十六年，他从来没见过哭成这样的何云起，一时连该说什么都忘了。可这漫天的冷雨还在下，人都是血肉做的，再这么淋下去谁都扛不住，为把何云起给拖进车里，老于花光了所有的力气。
　　离这最近的是何云起的家，可老于更怕这俩突然发生什么状况，家里也没点合适的药品可用，只能带着两人先往自己的小医馆赶去。
　　季晨的衣服全都湿透了，人醒不过来，自然没办法脱去湿衣服。何云起倒是醒着，但任何靠近的人都会被他泛着血丝的眼睛给瞪回来，没办法，老于又费了老半天的劲，才把两人一起拖进了浴室，他动不了季晨，只能先拧开热水喷头冲着何云起喷一道，不然看他那冻得发白的脸，泛着青色的眼下，还没等问出个来龙去脉，就得准备准备把人送医院了。
　　温度的回升加快了血液的循环，何云起的脸上可算有了点血色，也不发抖了，冲了几分钟热水，他的脑袋也清醒了许多，能哑着声音开口了：“老于……交给我吧，我给他洗个热水澡，你帮我……给他找身换洗的。”
　　“哎。”老于一句废话没有，立刻将花洒头递了过去，替他打开浴霸，关门前特地叮嘱，“有事叫我，我出去给他买件合身的，别急，咱慢慢说。”
　　何云起借着热水用力抹了一把脸，眼前全是氤氲的白汽。
　　老于忙前忙后，把一切打点清楚了。
　　他帮忙理出了一间空房，让何云起把季晨安顿进去，可在那之后，他这发小就一句话都不肯说，只一个人跑到二楼的阳台闷坐着，任谁问都不肯吱一声。
　　老于发了愁，只能让醒来的三位先看着季晨，自己端着熬好的姜汤一路跟着人上了楼。一推阳台门，他就看着何云起坐在地上，眼睛直直地盯着墙角的药材，眨都不眨一下。老于叹了口气，蹲下来，把手里的姜茶递了过去，还没等他开口劝一句，何云起突然扭过头，空落落的眼睛里满是红血丝，他看了一眼冒着热气的姜茶，却没伸手去接，而是将脸埋到了手掌中，深深地叹了口气。
　　“多少先喝一口，淋了那么久的雨，也驱驱寒，出什么事了慢慢跟我说说，指不定我能帮上忙，啊？”老于见他不接，又把杯子拿了回来，轻轻拍了拍那佝偻的脊背，他俩认识二十多年，以往都是何云起安慰他的情况比较多，没想到终有一日轮到他派上用场，居然是这么令人揪心的境遇。
　　老于见何云起不理睬他，也搬了张小凳子坐在旁边，将他的手从脸上掰下来，又把手里的杯子往他手里一塞，命令道：“喝，赶紧，你要是病了，谁来照顾你的晨晨？你让我照顾，你放心吗？”
　　被迫端上了姜茶，何云起却没有要喝一口的意思，他仿佛没听见老于的话，转过头，无精打采地看向坐在他身边的人，过了许久才憋出一句：“有烟吗。”
　　老于一愣：“你会抽烟？”
　　何云起摇了摇头，终于把手里冒着热气的姜汤灌了一口，呼出的热气与空气里的寒意绞成一片白雾：“不会。”
　　老于“啧”了一声，往他跟前凑近了些，说：“老何，咱俩也这么多年的难兄难弟了，我承认我就是一普通人，我爹可能有点神通，但我没什么本事，没遗传到他的十分之一，你能看着的那些……我看不着，但是你总得先把话说清楚，是不是？你不说明白，我怎么替你想办法？”
　　何云起点了点头。
　　老于继续说：“之前那三位，今天一大早就自己醒过来了，我寻思着我爹真厉害，就给你打了个电话，结果你在那头哭得呼天抢地，把我吓了个够呛，等我找到你，就看见你这样，晨晨那样……”
　　一提到季晨，何云起的神色又要变了，但老于并没有停下的意思：“我爹忙活了一宿，人醒了他就回家休息了，你要是……实在着急，让他老人家休息一会，我下午就去把他接过来，行吗？”
　　“没用的。”何云起摇了摇头，终于将手中的姜汤一饮而尽，给老于将前因后果全都解释了一遍，他尽力稳定着自己的情绪，但说话过程中还是会出现卡壳，好在老于与他相熟已久，不需要费多大的劲，就从他的叙述当中，将事情的起因结果了解了个大概。
　　何云起说完，又把脸埋进了臂弯里，他比任何人都想知道解决的办法，可秦弦现在得了手，一定已经躲得远远的，他会把季晨带到哪里去？如果只剩下了一具永远也醒不过来的身体，他又该怎么办呢？这一系列的问题在何云起的脑袋里缠绕成打结的铁丝，每当细想都会被扎的生疼。
　　“不对啊。”沉默了许久，老于终于带着疑问开了口。
　　何云起没有回答。
　　老于使劲拍了他一把，道：“哎，不对啊！你刚才不是说晨晨凌晨跑出家门，然后告诉你，那个叫什么秦弦的，要他的身体，不要他的灵体，那你现在怎么把他的身体给带回来了？”
　　何云起一怔，猛地从臂弯里抬起头来，睁大了泛红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老于。仅仅一个瞬间，他眼中的神色从空洞变成了惊喜，他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使劲拍了拍裤子上的药材渣，他自己爬起来还不算，还一把把老于也给拎了起来。
　　老于被他激动的模样吓得一惊，又怕自己推测出错令他空欢喜一场，赶忙按住他的肩膀，说：“哎……你别太激动啊，我也就是……也就是突然想到这点。晨晨现在毕竟还睡着，咱还是等下午，我把我爹给接过来，让他老人家看看情况……你别急，好不好？”
　　“好，好……”何云起控制不了自己的表情，眼角明明是向下的，可他却因为这个消息咧开了嘴，露出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
　　自己怎没想到，为什么就没意识到这一点。
　　两个亲人，一个朋友。那天夜里，季晨趁乱将何云起一把扔出病房时，秦弦一定用这三个人的性命作为筹码要挟过他。甚至可能以何云起的性命作为第四个筹码，迫使季晨接受他的要求。
　　不然季晨绝不会提到灵体和身体这一回事。
　　何云起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一声巨大的“啪”，吓得老于赶紧抓住了他的手腕，一个劲地劝着“别激动”。额头被自己拍红了一块，可何云起却没有丝毫的痛感，他的眼睛里全都是失而复得的希望的光。
　　季晨的身体还在这，而秦弦不会要他的灵体。
　　那就是还有希望，还有被召回来的希望！也就是说，季晨还能醒过来！
　　想到这里，何云起感觉有什么滚烫的东西又在眼里翻滚了起来，他弯**，坐回凳子上，用力抹了一把自己的脸，浑身上下，能被神经牵动的每一块肌肉都因兴奋和忐忑而不停地颤抖。
　　老于看他这样，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进去给你打杯热水，你喝了冷静一下，一会也去吃点东西。”言罢，便轻轻拉上推拉门。
　　何云起点了点头。
　　“冷静一点，冷静一点……”他咬着牙，对自己说着，可他冷静不下来。他经历过“求不得”，不愿再经历“已失去”，他的自言自语在旁人看来或许疯魔，但此刻要是再不让他念叨几句，他恐怕真的会疯掉。
　　雨已经停了，天上飘着成块的絮状乌云，灰得浓重，大概是不会出太阳了。可是在此刻，在何云起的眼里，这也比下雨要好得多。他看了一眼手机，已经是上午八点了。这一整夜的折腾，到心头阴云被吹淡了的这一刹那，才让他真正感觉到了极致到脱力的疲惫。
　　再坚持一会吧。何云起心想，至少等到下午，他要和老于一起，亲自去把于叔请过来。
　　“老何，你快过来看看！”
　　老于的声音从几堵墙之外的地方传来，听着很闷，不太清楚，但他还是很快捕捉到了声音传来的方位，那是季晨所在的房间。何云起立刻钻进屋里，拐过走廊，冲进了房间。
　　梁采薇正坐在床边，神色担忧。她的身旁是紧握着她的手不停安慰着的江清远，两人刚醒不久，脸色都不算太好，尤其是梁采薇，刚一醒来就见到自己弟弟这副模样，此刻更是满脸泪痕。
　　一听身后有动静，老于不用回头就能猜到是何云起赶了进来。艾莎情况最好，大概因为没有灵力的消耗，恢复得最快，此时已经和以往没什么区别了，一听老于吩咐要打水，她立刻端着盆子跑了出去，站在门边的何云起赶紧一个闪身给她让开了路。
　　何云起赶到床边，看着正掀开被子要给季晨脱衣服的老于，疑问道：“怎么回事？”
　　老于一边往上挽着季晨的袖子，一边说着：“发高烧了，得赶紧降温补液，不然烧坏了脑子醒来也是傻的。”


第82章 困局
　　发烧了？
　　何云起愣愣地站在原地，半晌也没做出反应来。
　　急促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是艾莎打水回来了。
　　她在此之前，从来都不知道季晨的背后还藏着这么一个她无法理解的世界。围在身边的人她从没见过，谈论的内容她也听得一愣一愣，但老于话中的“发烧”她听明白了，那是季晨说过的老毛病。别的她或许无法帮忙，但打盆水是她力所能及的事，老于一提，她二话没说就跑了出去，替季晨端了一盆半凉的净水回来。
　　何云起还没缓过神，他不明白，季晨怎么会突然高烧的？
　　他已经习惯了季晨这奇特的身体状况，可现在的情况却让他看不明白了。他明明记得，季晨出门时连旄节都没带，他是以完全放弃抵抗的姿态前去交换的。
　　高烧明明是灵力消耗过度时才会出现的状况，可季晨上哪消耗灵力呢？
　　在他思考时，床边围着的人已经听着老于的话开始各司其职，烧水的烧水，收拾的收拾，纷纷出门下了楼。
　　只剩他守在床边，静静看着床上躺着的人。他的睡衣不合身，也不好看，是老于临时去外面买回来的，整条街就这么一家店开了个早门，也确实没有选择的余地。而此时，睡衣襟上的扣子已经被老于解开了几颗，再往下，那整个胸膛就该露出来了。
　　何云起的思绪瞬间收回了原点，他往前迈了几步，直奔床边，用身体将老于挤开了一段，自己上手替季晨解开了衣扣。老于一愣，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也不同他计较，往后挪了挪，念叨着：“行行行，你来，水还有点温，你用手先试试，替他擦擦身体降降温。”
　　何云起点点头，随着最后一颗扣子的解开，季晨白净的皮肤出现在他的眼前。这样的场景，他在旖旎的梦里见过，也在柔软的枕侧见过，可偏偏没想到会在这样昏暗的阴天里，在这样死气沉沉的病床上见到。
　　何云起的手不着痕迹地颤抖了一记，但很快又平复了下来。
　　他什么都没说，从盆里捞起了被水浸透的毛巾，拧掉了七分水分，轻轻附上了他最贪恋的光滑的皮肤，一下下，轻柔地擦拭着。或许这样能给昏睡不醒的人带走过高的热度。屋里静极了，蘸水，拧干，擦拭，所有细碎的声音似乎都被何云起温柔的动作压扁碾平了。
　　他一定会醒的，一定可以。
　　他握着毛巾的手一路向下，终于停在了季晨纤瘦的腰侧，他的手指停在平坦的小腹上，手腕却弯了一个小小的拐角，正好正好搭在了一缕黑色的线条上。那是季晨的小尾巴，他胯上纹着的小动物此时也与他一样，灼灼的发烫。
　　何云起轻轻抬起了手掌，将被暂时禁锢在掌心的小动物放了出来，季晨怕痒，胯骨有神经富集，所以格外敏感，平时无论何云起怎么哄，他都不肯让这黑黢黢的小怪兽出来多见几次人，即使一丝不挂也要往被子里钻着躲着。
　　而如今，这炙热的皮肤之下，黑色的纹身更像是一团燃尽的烈火，青黑的图案边缘，是泛出血色的红。何云起用手背轻轻探了探，这块的温度确实比去他地方要高得多，他重新将毛巾拧了一道水，特意不拧得过干，将蓄积在毛巾柔软纤维里的水分蘸湿在那纹身所在的皮肤上。
　　“这啥玩意……”老于从刚才开始就注意到了那块泛红的皮肤，他左看右看，观察了许久，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我怎么觉得这图案……有点眼熟。”
　　“眼熟？”何云起一回头，正对上了他探头探脑的模样，不自觉地抬起了挡在季晨纹身上的手掌。那块皮肤被水汽降了温，红得没那么可怕了。何云起坐在床边，老于就搭在他的肩上，正探头越过他的肩膀，眯着眼仔细查看那块深色的图腾。
　　“这玩意……”老于迟疑的语气转了弯，在话的后半截笃定起来，“我见过！”
　　何云起一惊，道：“你见过？！”
　　“对，你看啊。”老于说着就想伸出手去指一指，手还没伸一半，他就反应过来这只能看不能碰，立刻一个拐弯把手收了回来，抬了抬下巴示意何云起看清楚，“龙头，麟脚，卷尾，身有双翼，你知道这是啥吗？”
　　何云起盯着那浸在红云里的图案看了许久，摇了摇头：“不知道……”
　　“亏你还是个做生意的。”老于叹了口气，揭晓答案，“这玩意叫貔貅。”
　　何云起恍然大悟。
　　貔貅是民间传说中一种凶猛的瑞兽，所谓瑞兽，可以转祸为祥，开运辟邪。季晨身上的这只难免抽象了些，已经简化成了几笔抽象的线条，也难怪他看不出这动物原来的面目。
　　貔貅既可辟邪，又可招财，吞万物而不泻，只进不出，也算是传承已久的吉祥物了。
　　将貔貅佩在身上的人，要么是为了辟邪，要么是为了求财。那么季晨的父母当年怀抱着对他的美好期盼，将它作为护身符纹在当时尚在襁褓的孩子身上，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可老于的话题却没有因此终止，他再次将目光投向了那青黑的图案，眼里神色分明告诉着，他就是在哪见过这东西，一模一样的东西。老于思索了很久也没有在记忆里找出结果，突然一拍额头，惊呼一声：“你照顾着，有问题大声点叫我。”
　　在何云起反应过来前，老于已经转身窜出门去，人都“踏踏”地登上台阶好几步了，一转身又窜了回来，拿出手机对着那块纹身拍了一张，拍了拍何云起的肩膀叮嘱道：“我马上，马上就回来，一会楼下热水烧好了你给兑成温的，赶紧给他补点水分，不然这么烧下去要出事。我跟你说，这玩意没准跟他的身体状况有关，你等我一会，一会就好！”
　　“有关？！”何云起刚一应声，老于又一步蹿了出去跑的没影了，只答了一声“马上”，最后便是一阵脚步踏过木板的踏踏声。
　　周围又恢复了宁静。
　　床上的人太安静了，比以往在床上沉睡时都要安静。以往他就是睡着了，也会有些不受控制的小动作，翻个身，搭个腿，或者抱着被子团成一团……何云起的愣神被季晨身体的高热打断了。他的手上还捏着毛巾，可炙热的温度已经透过湿了水的毛巾透了上来，让湿润的纤维都透出了温热的潮气。
　　恐怕不妙，这温度高得过于反常了。
　　被吩咐到楼下烧水打杂的一行人上了楼，梁采薇推开门，就见着何云起拧着毛巾替季晨擦脸，她赶紧把手里端着的热水递给了身后的江清远，三步作两步地冲到了床边：“怎么了？晨晨怎么了？”
　　没等回答，她的手就贴上了季晨的脸颊，入手的温度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她第一次觉得“像火炭一样”的形容并非夸张。
　　季晨的脸色白得吓人，连带着原本红润的唇角也跟着没了血色，被高热的体温灼得脱了皮。可即便如此，他的双眼依旧紧闭，没有任何要醒来的意思。紧跟而来的江清远赶紧把手里调好的水递了过来。杯中的水不冷不热，温度正合适。
　　何云起坐在床边，一手搂着滚烫的人，一手不住地用湿毛巾擦拭着额头脖颈降着温，而梁采薇更是蹲坐在了床边，端着水一勺一勺往季晨的嘴里喂。可怀中人的状况并没有好多少，季晨的脸已经从苍白转成了病态的红，连呼吸都没了沉睡时的平稳，时而急促，时而微弱，让人心惊。
　　盆里的水都已经被毛巾浸泡得温热，艾莎立刻又去换了一盆，找来了一条新毛巾，帮着何云起拧了把水，担忧道：“要不……还是送到医院去吧……”
　　眼看着状况越来越差，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担忧和迷茫。季晨确实经常发烧，但从没有任何一次发烧会严重到这个地步。而除艾莎之外的三人都清楚，季晨只有过度消耗时才会因为高烧而逐渐陷入昏迷，现在的情形又算什么？他明明没有任何消耗灵力的机会，他又为什么骤然高烧到如此地步？
　　正当何云起开口打算叫老于下来看看时，季晨的身体突然抽搐了起来，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皱眉，也没有紧绷，可身体却止不住的颤抖起来，从双手开始，直到双腿，浑身的每一块肌肉都紧绷得如同钢铁。
　　在剧烈的颤抖中，他甚至从何云起的怀抱中摔了出去，直直砸向了柔软的床垫。身旁的人立刻围向了床边，七手八脚的，试图将他不受控制而蜷缩的身体重新舒展开来。明明失去了意识，他的力气却大得吓人，浑身的关节都在扭曲，连纤细的手指都拧成了一个诡异的形状。
　　江清远抓起一旁的枕头塞了过去：“别让他这么缩着，往他手里塞点什么也好，不然伤着关节了！”
　　何云起应声，抓住枕头，一把翻上了床，他使劲掰开了季晨的手臂，将自己连带着枕头一起往他的怀里塞去。与他们以往的相拥类似，他让少年的双手紧紧勒着、缠绕着自己。可这力道实在是太大，攀在脖子上的本该绵软的手臂，此刻竟如同钢铁铸成的藤蔓，与其说是相拥，不如说是挤压，何云起觉得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都要被挤得全面坍塌了。
　　“晨晨……”他用尽全力将季晨的脸颊捧起，使劲从季晨的禁锢里吸了一口气。眼前是那张他无论看多少遍都不会腻的冷冰冰的娃娃脸，他吃力的笑了笑，毫不犹豫地冲着那滚烫的额头吻了下去，“你要是伤着自己了，你说我……咳，我怎么办。”
　　没等他的第二句话开口，怀中的人突然松了力气，令人窒息的挤压感在一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何云起暂时松了口气。
　　可就当他将季晨重新平放回床上，撑起身体打算下床时，他的视线里绽出了一抹血红。
　　鲜艳的血红，从季晨的唇角溢了出来，只是一丝，随后变成了一片，那红色沾染了他苍白的脸色，滴在苍白的被单上。少年微弱的鼻息中突然掺杂一阵颤抖，伴随着胸口的剧烈起伏，一大团鲜红，像绽放的花朵，从他紧闭的口鼻中喷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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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修改了一下，写的太匆忙了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啥……


第83章 梁樨
　　血液染红了白色的枕套。
　　何云起刚才被老于几句话安抚平复的心弦又再一次绷起来，他瞪着眼睛，看着那血沫从季晨的脸颊上蔓延开，淌出一条弯折的血路，他的手还垫在季晨的后颈上，掌心也立刻被这血痕染红。
　　血还是热的，与季晨的体温一样烫人。
　　何云起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想要从自己的脑袋里冲出来，把他的大脑搅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耳膜是鼓胀的，嗡嗡直响。
　　这是什么？这是为什么？会怎样？怎么办？
　　他立刻拧了一把毛巾，抖着手替季晨擦着脸上的猩红痕迹，可他刚擦去嘴角的血，季晨的鼻子就再次涌出了滚烫的血液。
　　他忙扔下手里的毛巾，翻下床就往门口跑，老于不是去找东西了吗？他一定有办法，他刚才说了会有法子的，实在不行，现在就去把于叔给接过来也好……慌乱的呼吸声早已盖过了擂鼓一般的心跳，何云起猛地推开了紧闭的房门，却被一个身影挡住了路，如果不是他刹住了车，一定会和这人撞个人仰马翻。
　　着急忙慌的不止他一个，还有屋里的两位，只是刚才他太过惊慌没能察觉，而现在，那两位也被这突然出现的人影吸引了注意，两道视线从季晨的脸上跳到了门边。
　　一声惊喜与哭声交杂的呼唤从背后传来，何云起猛地抬起了头，看向了与他差不多高的中年男子。梁采薇迈着步子跑了过来，又将刚才的称呼重复了一遍：“爸！你终于回来了，快……快看看晨晨吧！他……”
　　何云起强迫着自己的身体做出反应，他立刻闪开了一步，将大门的位置让开来。
　　梁樨是今天上午才赶回来的。他因为需要处理的工作出差了，这次出差本就是出国与合作企业商谈新品推出的相关事宜，没想到就在正好谈妥了准备回国的节骨眼上会发生这样的变故。
　　就这一趟回来，他还不能直飞，直飞的航线停了，他只能转机，折腾了好一大圈才终于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可刚一落地，女儿的未接来电提示就将他的屏幕占了个满满当当，见电话不通，梁采薇又发了一大堆消息，将这几天的情况一一转述，最后的消息就是这家医馆的地址定位。
　　梁樨赶来的时候，手里拖着行李箱，上面的托运单都还洁白崭新。
　　他飞快地扫了一眼门边给他让开路的年轻人，缓慢地叹了口气，将扑向自己的女儿搂在了怀里，轻轻摸了摸她略带杂乱的长发：“没事，爸爸回来了。”
　　言罢，他又叹了口气，将视线挪到了何云起的脸上，叫出了他的名字：“何云起先生，是吗？”
　　“是……”何云起没想到这位梁叔叔居然会认识自己，他更没想到与这位的见面会是在这样一个十万火急的场景之下，不遑多想，他立刻点了点头。梁樨却没多说什么，只轻轻松开了拥抱，转身关门，落了锁，唤了一声：“清远啊。”
　　江清远立刻放下了手中端着的水杯，绕过床边赶到了他的跟前：“在，梁叔，您吩咐。”
　　“把我包里的符篆拿出来，路上匆忙，来不及做糯米浆了，买了瓶胶水，先这么用着吧。把这屋子里所有的门窗、缝隙、能透风能走人的地方，全贴上。”
　　“好。”江清远一句多的话都没有，立刻开了背包摸出东西布置起来。
　　“爸……要不你先看看晨晨，他……”梁采薇没看明白，一把挽住了梁樨的手，拖着他就要往床边走，梁樨却没有流露出过多担忧的神色，应该说，他从进门开始，脸上就没有出现过多的表情，他轻轻摸了摸梁采薇的头，安慰道：“没事，有爸爸在，你们都不会有事。”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使唤了一声：“清远，好了吗？”
　　江清远的手脚极快，干起活来一点都不马虎，这么一会的功夫，他已经贴了大半个房间，只差最后的几个角落了，听见梁樨的话，他头也不抬地应了一句：“马上！”
　　梁樨点了点头，似乎很满意，又补充了一句：“分点给何先生，让他也一起来。”
　　何云起没想过在这样的场合里还能有派上用场的时候，他愣了愣，还来不及将疑惑宣之于口，手里就被塞了一把姜黄的符篆，外加一瓶被挤了五分之一的胶水，江清远一拍他的肩膀，轻声提醒：“去呀……”
　　“窗缝、门缝、空调排水管，一个都别漏。”梁樨一面吩咐着，一面踱步来到了床边，从怀里摸出一支三指粗的红烛，点燃了，放在床头柜上，橙红的烛光映在季晨的脸上，在他眼下晕出了一圈睫毛的影子，让那苍白的脸色缓和了几分。
　　何云起按着吩咐将符篆贴好，不知为什么，这屋里每多一处符纸，他就觉得多了一份把握。将最后一张符贴在了窗框上，何云起跟着江清远叫了一声：“梁叔，我这也搞定了。”
　　“不错。”梁樨又点了点头，从橙红的烛光中回过头来，看向了他的眼睛，“初次见面，却不能好好聊聊，还让你帮忙干活，确实是挺奇怪的。但咱们以后一定还有更多交流的机会，贴符只是第一步，学会了其他的……”
　　梁樨突然笑了笑，话锋一转：“这个以后再说吧。”
　　“啊？好。”
　　这话说的人云里雾里，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梁樨又开了口：“一人一个角，都站好。采薇去东南，清远去西南，小何……你就在那待着吧，别动就行。”
　　“我也得……在这？”何云起本以为打打杂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大的帮助，没想到梁樨竟然还要求他留下来参与其中。
　　梁樨嘴角一动，露出了一个不甚明显的笑，尽管他的眼里并没有过多的笑意：“别小看人的力量，你是生者，就有阳气，生人的阳气是一切阴魂惧怕的根源，四个人，四个角，其实就是四把火，生者的光和热，可以驱散那些腌臜污浊的邪物。就算你没有灵力，你也能帮得上忙。”
　　何云起不再问了，点了点头，他挺直腰背，立在了原地。这几天来，他的目光从没有像此刻一样精神过，他的沮丧被梁樨的一席话一扫而空。即使是普通人，他也同样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派上大用场！
　　他还活着，他是生者，这就很好。即使是普通人，他也能把自己变成一团火，将季晨的归途照亮。
　　梁樨什么都没说，他却仿佛什么都明白。
　　这位长辈对他的态度，与对江清远的态度并无二致。这背后的意思，心照不宣，不必多言。
　　屋里能帮上忙的，加上梁樨也只有四个人。最后的一个角落，梁樨将另一只红烛缠上符纸，充作那一角的守卫军。一切打点妥当后，他缓缓踱回床边，定定地看着床上躺着的人，长长地叹了口气。
　　“二十年了，这天还是得来，老胳膊老腿了，还得折腾。”梁樨这话像是说给谁听，更像是在自言自语，他从怀里抽出了一张长形的符篆，往季晨的心口上一拍，厉声喝到：“给我滚出来！”
　　话音未落，屋内便平白生起一阵狂风，轻巧一些的东西全都被高高卷起，在屋里盘旋出一道环形的轨迹。这风是阴冷的，狂风的中心却是屋内唯一的那张床。何云起定睛一看，床边的烛火安然平稳，根本没有受到风的影响。
　　可风眼之外，狂风却越来越大，那风冰冷，卷着腥味呼啸而来时，仿佛要把他身上的毛孔全都豁开一条缝钻进去。何云起看了看其余的两位，又看了看那角落里缠着符纸的蜡烛，才发觉这风有偏向，就是冲着他这个最薄弱的角落里来的。
　　何云起一咬牙，将身体挺得更直了。他常混迹的几个灵异论坛都曾提到，活人身上三把火，都在上半身，两把在两肩，一把在印堂，梁樨让他站在这，就是要用生人的阳气堵住角落，对抗邪物，这是他必须要做到的事，也是他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烛光将屋内的白墙映得通红，风没有减弱，反而更加激烈，何云起使劲在狂风中撑开眼睛，盯着床上的动静。梁樨又抽出了一张符，拍在了前一张符的边上，这一拍，风声里突然传来了一声急促的低吼，像人被扎疼了发出的惊呼。
　　何云起眨了眨被风吹得酸涩的眼睛，只这一秒的功夫，一道灰白的影子被狠狠甩了出来。梁樨捏着符的手死死掐着那半透明的东西，将它从季晨的心口生生地拔了出来，狠狠甩到了一旁的地上：“这东西是活的！旄节打不动，别硬抓，用封魂罐装！”
　　梁采薇和江清远异口同声地应道：“好！”
　　封魂罐？是秦弦用的那种吗？何云起来不及多想，冲着离他最近的江清远伸出了手：“前辈！也给我一个，不然他从我这跑了！”
　　江清远二话没说，从兜里摸出一个透明的玻璃罐便扔了过来，他的手很有准头，不偏不倚，只一下就将罐子砸进了何云起的怀中。就算有再强的好奇心，在这紧急关头，他也不会再仔细研究这玩意的结构了。
　　这生灵没有怨气，却是难看的灰白，甚至有些发黑，这让何云起十分费解，可眼下顾不得细想太多了，梁樨将手中的旄节一横，往季晨身上套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防护罩，一闪身踏进了刚才放着黄符红烛的角落里。
　　这一屋子的符篆对灵体的影响很大，从这东西四处逃窜寻找出口的模样来看，它已经感受到了这一阵法带来的压迫和痛苦。乌云一般的灰白痕迹在屋内四处窜着，好几次往季晨的方向冲去，又被灵力十足的防护罩弹了回来，偶尔贴上墙壁时，那符篆便会发出微红的金光，将它重新往空地上拍去。
　　生灵离体，本身就是极大的消耗，多转几圈，没准这能让它束手就擒。
　　这东西显然不是个省油的灯，还没几下就被它摸清了门道，四角不能窜，墙壁不能钻，各个角落都已经被符篆贴得满满当当，这要脱身恐怕难度不小。突然，那团灰白停了下来，静静地悬在空中。
　　它明明是一团混沌，看不清哪是哪，可这么一停下，总让人觉得它有了眼睛，那双眼睛正死死地盯着床上的人，从那根本不存在的目光里，甚至还能感受到它的不甘和怨毒。
　　“季家的人从来就没欠过你什么！”梁樨面上露出了阴沉的怒色，他厉声喝道，“是你自己心术不正，自毁前程！”
　　屋内的风声突然尖锐起来，如同厉声的呼喝和反驳。这灵体明明是生灵，也没有怨气，为什么可以强大到这样的地步？何云起的心跳得极快，他紧紧攥着手里的罐子，与其他两人一样严阵以待。
　　要是它突然冲过来……
　　在这一刻，他想起了季晨将自己护在身后的情形。
　　季晨年纪不大，个子小，还瘦巴巴的。
　　八月的那个夜里，是季晨镇压了怨气缠身的温蕴，救了他第一次；城南妇幼，是季晨全程探路，排除机关，救了他第二次；医院里，梁采薇灵力耗尽的前一秒，是季晨把他扔出了危机四伏的病房，救了他第三次；为了不让他被抽去魂魄，只身一人与秦弦做交易，救了他第四次！
　　他咬了咬牙，对自己说：何云起必须得为季晨奋不顾身地勇敢一次！
　　手中的玻璃罐高高举起，正对着屋里那咆哮的灰色灵体。何云起的腰背，是前所未有的直直挺立。他不能永远只是季晨身后需要保护的普通人，他必须成为能助他一臂之力，与他携手同行的战士。
　　正如他所想，灵体注意到了他所在的角落，立刻冲着他冲了过来，那一刻，屋内空气的流动都缓慢了起来。
　　何云起猜到了。
　　这里最薄弱，也没有灵力加持，如果是他，他也会选择这么一个角落进行击破。
　　来吧！
　　何云起摆好了架势，做好了一切迎战的准备，他佝偻着身子，稳住了下盘，以一个重心最稳的姿势立好，即使不安和害怕催使着心脏疯狂跳动，他也还是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看清眼前的灵体的每一寸移动。
　　灵体冲来的时候，何云起觉得心脏都要停了，他紧抓着手里的罐子，冲着面前的灰白云雾狠狠扑去。
　　可那灵体的走向却骤然转变。
　　没有预想中的激烈缠斗，什么都没有。它在千钧一发之际突然拐了个弯，朝着一旁的窗户冲了过去。
　　那扇窗上只贴了一张符。
　　而绘制在上面的朱红色的图案，被纸张背后涂抹过多的浇水晕开了，断了一截。
　　这个破绽要比何云起这个阳气旺盛的生人好对付得多！
　　“不好！”随着守在那头江清远的一声惊呼，灵体居然顶着残破符咒的金光，直直从窗口撞了出去。
　　随着一阵剧烈的破碎声，屋内的狂风骤然停下。
　　窗帘被震裂，哗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屋内的光线顿时明朗，那窗帘背后的玻璃窗，经不住灵体的猛烈冲撞，竟然被撕出了一块巨大的蛛网般的裂痕。
　　灵体逃走了。
　　“别追了。”梁樨舒了一口气，叫住了打算开门冲出去的江清远，将床头的烛火吹灭，神色十分疲惫，但他的表情说不上遗憾，仿佛它的逃走也在他意料之中，“有些事，早就该告诉他，告诉你们了。”
　　“我本以为灾难之后，可以风平浪静的一辈子了。”他把那几张符从季晨的心口摘了下来，又看了他一眼，苦笑出来，“终究是世事难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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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或许可能还有最后一个最终副本了。


第84章 呼唤
　　季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夕阳西下，窗外是一片橙红的黄昏。他借着窗外的光打量了周围，才发觉自己身处一间小小的屋子，屋里的东西并不破败，但款式看起来都很旧，都是些现在已经过时的摆设。
　　他站起来，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坐着的并不是椅子，而是一张小小的，没有栏杆遮挡的婴儿床。
　　再一抬头，这屋子里的陈设就变了模样，正上方悬着一些毛绒挂饰，周围放了不少玩具，都是些橡胶或布制的小玩偶。季晨低下头，看了看他坐着的婴儿床，突然意识到，这屋子是一件婴儿房。
　　可孩子并不在这里。
　　门外传来了几声婴儿的呓语，很轻，像羽毛轻轻拂过耳朵，稍不留意就会错漏，那孩子应该是梦见了什么，从酣睡中惊醒过来哼了两声，一个温柔的女声紧跟着响了起来，如果一定要形容那声音，用“母亲”两个字再合适不过。
　　轻缓的歌声忽远忽近，可不知为何，季晨就是被那悠扬的旋律所吸引，他慢慢地朝着门口走去，随着他的前进，那声音也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走出门的那一刻，一个温暖的背影映在了他的眼里，那是一个母亲的背影，长发，穿着短袖，搂着怀里小小的孩子，她正笑着哼歌，哄那孩子入睡。
　　她背对着季晨，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她的视线始终流连在怀中婴儿的脸上。可季晨却仿佛能透过她的背影，感受到那目光中的热度，像春日里融融的暖阳，不知为何，他觉得那阳光就照在他的身上。
　　季晨喜欢这样温馨的家庭场景，这是他从没有过的经历，在看着别人的时候，他总会不自觉地想到自己，如果那是自己的母亲，那双手也蹭托起小小的需要人照顾的他……身后传来的轻微关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回过头，却发现将他送进这间屋子的门已经没了，那原本该是门的地方只剩下一堵空荡荡的墙。
　　而他身体面向的正前方，一扇门缓缓打开。季晨疑惑地看了看门，又扭过头，留恋地看了一眼哄孩子入睡的女人，还是决定继续往前走。
　　他迈着步子，慢慢往前走了几步，当他走入下一个房间的瞬间，身后适时地响起一声轻微的“砰”。
　　还是那间屋子，没有什么变化，只不过壁纸换了新的，屋内的摆设更紧凑了，桌上的玩具种类多了好几倍，也已经出现一些需要动动脑子才能玩得动的积木和七巧板。比屋内装饰更让人在意的，是屋里背对着他的几个人，女人依旧是前一个房间里的女人，而她的身边却多了一个男人，两人坐在铺了泡沫拼图的地板上，中间夹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那孩子举着手里的玩具，一会碰碰男人，一会又碰碰女人，最后把自己都给逗乐了，“咯咯咯”的笑。他一笑，两边的大人也跟着笑。男人从地上捡起了一个手偶，把手套了进去，动了动手指，让活起来的玩偶和孩子手里的玩具打招呼。
　　孩子稚嫩的咯咯声更雀跃了。
　　季晨的嘴角已经不自觉的带上了笑容。他跟着这孩子一起笑了。
　　他看着这一家三口的背影，定定地发了好一阵的呆，等他反应过来时，眼前的三人又凭空消失了，只剩了空荡荡的屋子和面前敞开的房门。季晨叹口气，继续向前走去。
　　这扇门的背后，是一间宽广的客厅，屋子的正中间放着沙发，刚才见到的夫妻两人依偎在沙发上，各自捧着一本书。而他们的孩子趴在跟前的茶几上，正捏着半截蜡笔涂涂画画，季晨明明在他们身后，却能看清那孩子画上的内容。
　　蓝天白云，绿树红花，草地上一个小男孩放着风筝，旁边的长椅上，一红一篮两个身影靠在一起，一如他们在沙发上相拥的模样。在小朋友的世界里，妈妈永远是一身红色的长裙，而爸爸一定是蓝色的一团，季晨记得他小时候就是这样靠着颜色来分辨性别。
　　涂完了最后一笔，孩子拍了拍手，对着自己的大作评价起来：“好看！”
　　“对，画的好，最好看了。”女人温柔的声音满带着宠爱的笑意，她放下了手里的书，摸了摸孩子的脑袋，“以后还会越画越好的，我们……”
　　耳边突然起了一阵令人眩晕的翁鸣声，季晨听不清后文了，他低下头，使劲揉了揉自己的脑袋，想把那天旋地转的画面从脑袋里揪出来。也不知这方法是不是真能奏效，当他松开手时，那烦人的声音没了，屋子里的人也没了。
　　季晨很清楚，这大概是做了个梦，但梦是怎么开始的，他已经不记得了。
　　黄昏的太阳彻底沉入了地表，天色昏暗起来。屋子里的光线不好，但不远处的虚掩着的门里透出了微光。季晨跟着光走了过去，轻轻推开了门，木门吱呀一声，却没惊动门里的人，他与他们似乎被一层无形的屏障分割，即使他真走到了跟前，也不会被他们瞧见。
　　这是一间书房。
　　书柜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一旁的书桌上，身形瘦削的少年正伏案学习，整间屋子的光都集中在他的桌上，照亮了他的视野，沉甸甸的书本在桌上堆积，少年紧握着手中的笔，笔尖摩擦试卷发出轻微地沙沙声，屋里太静了，这声音成了书房里唯一的旋律。
　　季晨往里走了几步，他的脚步声放得很轻，没有惊扰桌边的人。当他走开后，那扇门再次被推开，还是刚才的女人，她的脚步也很轻。女人随着一阵奶香味缓缓地飘了进来，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将冒着热气的杯子放在了桌上，又轻轻摸了摸少年的脑袋，语气还是那么温柔：“妈妈一会去接你爸爸下班，你乖乖的，注意休息，知道吗？”
　　“嗯。”少年点了点头，放下笔，端起桌上的杯子就往嘴里灌，一旁的母亲赶紧出声制止，却没拦住，让孩子被结结实实的烫了一口。
　　“快快快吐出来！吐杯子里！”
　　原本安静的屋子突然喧闹起来，孩子将那一小口牛奶吐了出来，用力吸了吸气，吐着舌头：“好烫……”
　　“急什么，你看你这孩子，这么大了都不让妈妈省心……”确认没有烫伤后，女人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她将少年搂在了怀里，亲昵地揉了揉他的脸颊，“乖啊，妈妈一会就回来。”
　　“好。”少年微微侧过身来，有小半张脸被台灯照亮的脸，正好进入了季晨的视线。
　　那额发被母亲揉得散乱，笑着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那张脸很熟悉，却也很陌生，那是季晨每天醒来时都会在镜子中面对的脸，可那脸上的笑容，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母亲松开了手：“晨晨，早点休息。”
　　后知后觉的，季晨这才抬起头，盯着灯光中女人柔软的脸庞，那是他的母亲？那刚才房间里的男人……就是父亲吗？他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像野草一样疯长，每一寸发芽，每一寸蔓延，都让酸涩和疼痛塞满了心房。
　　“妈妈？”季晨不自觉地念出了这个陌生的词，他追着面前的背影冲了上去，视野却突然被一阵刺眼的白光笼罩，他偏开头，伸手去挡，却没停止追逐的步伐。
　　“晨晨……”有一个声音一直不停地呼唤着他，仿佛从遥远的山谷中传来。
　　那声音太温柔，甚至于飘渺，让人分不清究竟是真实还是梦境，季晨想也不想地应了一句：“我在这！”
　　“晨晨，已经长这么大了吗？”
　　一双手从白光中伸出，轻轻地抚上了他的脸颊，手掌因为常年的操劳而略显粗糙，可那掌心是温热的，比他的脸颊还要热，季晨睁开眼，是刚才的女人，是他的妈妈……她已经不年轻了，却依旧美丽动人。
　　那双不老的眼睛里有星星，在一闪一闪地散发着光。
　　“我去接你爸爸下班呢，你就长这么大了。”女人的声音很近了，就在眼前了，“亲爱的，快点呀，咱们的儿子长大了。”
　　“哎，看见啦，都这么大了。”白色的光点中突然显出了一个男人的影子，季晨瞪大了眼睛，看向了他带笑的眼睛，他和自己长得真像，从眉眼到轮廓，真的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这真的是……
　　“怎么啦？怎么这么看着爸爸妈妈？”女人替他理了理领口，笑着提起了手上的袋子，“妈妈买了菜，咱们回家吧，今天吃你最爱的火锅。”
　　家……
　　这个陌生的概念突然就在季晨的脑袋里成了形，他的家，有客厅，客厅里有舒服的沙发，茶几上摆着父母爱看的书，还有他小时候画的画。客厅里的鱼缸里有爸爸养的鱼，阳台全是妈妈喜欢的茉莉花，一到夏天，一片翠绿，芬芳扑鼻。
　　书房的书柜里全是爸爸的藏书，还有他舍不得扔的课本，童年的漫画，全都在里面，堆放得好好的。
　　卧室里有妈妈铺的床垫，有爸爸挑的地毯，床头柜上的台灯是他自己挑的，还有一家人的合影，全家福里，大家都笑得很开心。
　　“走呀，晨晨，我们一起回家。”比他高出一个头的男人走上前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得温和，“一会吃饭，陪爸爸喝一杯，好不好？”
　　“你爸爸今天本来要应酬的，都给推了，就为了我们一家团聚吃顿饭呢。特意打了电话让我买菜，你看看他，多会使唤人！”母亲埋怨着，嘴角的笑却藏都藏不住。
　　两人异口同声：“走吧，晨晨，咱们回家。”
　　“我可以回自己的家了。”季晨抹了抹脸，心里疯长的野草突然开出了花，这是他从小就渴望的啊。有父母的家，不用再颠沛流离的家，走到哪都有人记挂，有人在屋子里等着他回去的家。
　　季晨抬起头，父母已经逐渐走远了，留给他的是两个并肩而行的背影，他赶紧追上前去，大喊着：“等等我！”
　　前面的人却没有回头，只是手挽着手，缓慢地前行。季晨努力地跑，飞快地跑，不管他追得多快，前面的人永远与他隔着一段距离，却又时不时回过头来，笑着说：“晨晨，快呀，快过来呀。”
　　季晨跑得气喘吁吁，却不愿就此停下：“等等我，我马上就……”
　　“晨晨！”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季晨猛地停下了脚步，与此同时，眼前的背影也停下了脚步，他们缓缓转过身来，看向他的眼神似乎有些疑惑：“怎么啦？快过来呀。”
　　季晨的身体僵了僵：“我……”
　　那急切的声音再次响起：“晨晨！回来，快回来！”
　　季晨眼前的景象瞬间模糊了，腹部传来一阵灼烧一般的刺痛，他低下头，掀起了自己的衣服，小腹侧边的皮肤被烧得通红，而在那通红之上，是一只黑色的卷起尾巴的动物。他愣了愣，心口却突然一紧，像被人用手狠狠攥了一记，疼到窒息。
　　他赶紧回过头，一片白茫茫的光点中，一扇敞开的门就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门里的人逆着光，看不清脸，但能看清他伸出的手，能听见他对自己急切的呼唤。
　　“晨晨，我在这。”
　　“晨晨，快过来，快回来，咱们还得回家！”
　　“晨晨……”
　　季晨往回踏了一步，就这一步，他的五脏六腑就仿佛被人用磨盘碾过似的疼，疼得他再也无法站直身体，他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呕出了一口猩红的血，耳旁的呼唤却更急迫了：“晨晨！快呀，快回来！”
　　疼痛让他从记忆的迷雾中清醒了过来，少年沾了血的嘴角微微咧起，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苦笑，他努力撑起身体，蹒跚着往门的方向又走了几步。
　　一步，起风了，风很大，吹的脸颊生疼。
　　再一步，大风夹杂着刀子，把他划得遍体鳞伤，身后的父母在大声的呼喊，让他回头，让他回家。
　　又一步，他感觉心脏被谁牵了一根铁丝，每一次呼吸都夹着呛人的血腥味，疼地嘴唇直颤，手脚发抖。
　　一步又一步，季晨感觉自己快要被活活拆开了，疼痛、寒冷、灼烧、无助，他越害怕什么，这风力就越来什么，可他不能停下，他撑开了满是泪水的眼睛，逆着风艰难前行。
　　“我的家不在这里。”少年用伤痕累累的手捂住了耳朵，将父母的呼喊隔绝在外，耗尽最后的力气，踏出了最后一步，用力撞进了门里，撞进了那个人的怀里。
　　眼前的世界由白转黑，又由黑转白，仿佛经过了无数个日夜，揉进了无数个四季。
　　一口腥甜狠狠地呛了出来，季晨终于撑开了迷蒙的眼睛。
　　“我爱你。”
　　这是他醒来时，听见的第一句话，说话的人紧紧抓着他的手，用温热的掌心紧贴他冰凉的手指，将两人的额头紧紧相抵，连泪水都融到了一起。
　　唤醒他的人，用此生最温柔的语气，对这场久别重逢作出最热烈的欢迎：“晨晨，我爱你。”


第85章 苏醒
　　何云起告诉季晨，他在梁樨的仪式之后，又睡了足足两天的时间。
　　这两天里，一屋子的人都围着他转，连江清远都主动去给他买好奶茶备着了，就等着他魂魄归位醒来的这天。
　　梁樨说，季晨的情况比较特殊，他自己的魂魄没出来，新的魂魄就挤了进去，在体内纠缠了一阵，对身体造成了一些损伤，不过所幸这两天都有老于照顾着，加上两位前辈的努力，魂魄已经逐渐归位了。
　　老于真从阁楼里翻出了一本陈旧的古书，上面记载着关于纹身的秘密，只是说得太简略，所以他俩研究了好一会也没研究明白，就让两位老人家把书拿走了。
　　季晨靠着柔软的靠垫，那靠垫是何云起从老于这搜罗了三个鹅毛枕才搭出来的，但因为太软了，他有种躺在云里的感觉。何云起坐在床边，眼下发青，但还是拉着他的手与他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
　　艾莎认识了梁采薇，两人很投缘，已经一起出去给季晨买好吃的了。
　　江清远也算是从季晨手上捞回了一条命，这会对他是格外的照顾，不过今天他回去处理自己的工作了，所以不在这里。
　　不过几天的时间，他俩好像几年没见一样。何云起说了很多，唯独没有说起他自己这几天怎么样。
　　季晨趁着他喝水的功夫，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刚才他跑出去了一趟，不过几分钟，再回来时连都干净了不少，大概是又抢了老于的剃须刀把脸给刮了刮，不然就这几天没日没夜的折腾，胡茬指不定都能长成板寸了。
　　“怎么了？”何云起放下杯子，笑眯眯地捧起了季晨的手。
　　他一笑，那眼袋就更严重了，看得季晨心里很不是滋味。何云起心里的喜悦早就盖过了身体的疲惫，他看了一眼虚掩的房门，虽然知道现在不会有人来打扰他们，但他还是不放心地走过去将门关实了，想了想，还是决定落了锁。
　　“行了，门已经关好了，晨晨有什么话想说，就跟我说吧。”何云起回到床边，歪着身子一躺，占了那堆枕头的一小半，将身体支撑了起来。这么一来，他正好能与陷在枕头里的季晨脸对脸，能碰到他柔软的头发，能听见他细微的呼吸。
　　这样的独处竟然让何云起有了恍若隔世的感觉。
　　他望向季晨的背影的时候，在雨中奔跑追逐他的足迹的时候，看着他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时候，都无数次的觉得自己的灵魂被什么人抽出了身体，高高举起，又重重摔落，四分五裂，不成人形。
　　所幸的是季晨终于醒过来了，尽管这事里有诸多的谜题未能解开，但在这两天里，他们也总算是得到了短暂的休息。
　　梁樨匆匆来了，又匆匆离开，说是有些事得去查查，这一走就是两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季晨微微侧过头，将自己的被子掀起了一个角，往何云起的身上盖了盖，慢腾腾地就要转过身来，何云起立刻从他的举动中读出了意图，一蹬拖鞋，整个人蜷上床来，自己侧躺好盖上了被子，等季晨转好身，迎接他的就是一个标准的面对面了。
　　何云起笑着伸出了手，将瘦削的身躯搂进了怀里，沿着脊背向下轻轻顺了几把，无不惋惜地叹道：“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好不容易长点肉，这下好了，一夜回到了解放前。你啊，睡了我的人，伤了我的心，跑得影子都没了，害得我冒雨追了那么久，现在总算肯回家了，也不跟我说点好听的哄哄我开心？”
　　这话说出来就是为了逗季晨开心，可季晨却没笑，而是缓缓抬起手臂，搂住了何云起的脖子。少年的精神还行，比刚醒时要好得多了，他的脸埋在何云起怀里，看不清表情。两颗紧贴的心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存在，这让季晨很安心，也让何云起很安心。
　　何云起拿他没辙，谁让人家现在又成了病号，易碎得很，只能顺着了。他把怀里的人抱紧了些，无奈地笑着：“你啊……”
　　“我也爱你。”
　　被子里传来了季晨的声音，这短短四个字，成功将何云起的话头拦腰截断。要不是何云起对自己的听力有自信，他差点误认为是自己这几天过度疲劳产生了幻听。季晨的声音很小，就跟把这句话说给自己听似的。
　　何云起愣了愣，看向怀中人的眼神更加温柔，他又顺了顺季晨那硌手的脊背，顺势捏住了季晨发红的耳尖，轻声道：“你听见啦？”
　　“嗯。”季晨点了点头：“听见了，所以要回答。”
　　何云起仿佛看见一棵灌溉多年的树苗，在自己的面前抽芽、成长、开花。现在花落在他的怀中，被他捧在了手里，那是一颗被勇气和爱意填满的心。被搂在怀里的季晨，已经从他的星星变成了一颗发光发热的小太阳，就贴在他的心房上，为他输送着爱意的暖流。
　　简直啊，胸膛里那颗不安分的心，快把他一夜扔回十八岁了。
　　“那等这些破事都处理完了，咱是不是……去摆几桌？”何云起说这胡话的时候，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季晨被发丝藏得只露出了一个小角的耳尖，果不其然，在他说完后，那才刚褪下灼红的皮肤又升温了。
　　季晨抬起头，一眯眼：“那天晚上的回忆是双向共情的。”
　　“双向？”季晨一眯眼，何云起就紧张起来，这家伙每次要使坏了都是这副表情，虽说现在他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顾，但不等于他就是个好欺负的主。
　　“啊，你看我的时候，我也在看你。”
　　“……”何云起突然感觉到了这小家伙的可怕，他立刻开始认真回想，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到底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这也太……太过分了吧晨晨，人家媳妇都是查岗查手机，你这直接把我老底都掀了啊……”
　　“嗯……”季晨并不否认，刚刚才何云起这吃了一瘪的他，对现在的反击成果十分满意，慢吞吞地打了个哈欠，说：“有前任。”
　　“……”何云起猛地一惊，结巴起来，“那……我好歹二十六七的人了，没个前任多不正常啊是不是？”
　　“不止一个。”
　　“……”
　　季晨眼里的笑都快藏不住了，但还得憋足了气跟何云起较劲：“长得吧……”
　　眼看底裤不保，何先生赶紧求饶：“停停停……晨晨，我错了，我真错了，咱不摆酒了，不摆酒了还不行吗！你想去哪你说话，我立刻给你收拾东西打包买票我们说走就走！别说了，快别说了……”
　　“都没好我看。”
　　“……”
　　何云起看着季晨嬉皮笑脸的模样，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不过也好，被这小家伙一闹腾，这几天的压抑和阴郁全都一扫而空了。他侧躺在床上，摊开了双手，举到跟前，一脸委屈地求饶：“晨晨最好看，我投降，我臣服于季晨小朋友的美貌了，饶了我吧。”
　　当然还不止这些。
　　那些对异界的恐惧，无数次被缠上的胆战心惊，无人可倾诉的无助，都被季晨看在了眼里。
　　季晨都知道，但他没有说出口。过往的岁月里何云起没有遇到季晨，那些东西会成为他的恐惧，成为他随时需要提防的，不知道会从哪个角落里窜出来的阴霾。
　　可这样每日活在夹缝中的何云起，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恐惧而放弃过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他想要救的人。
　　季晨抬起手，正对上何云起投降的一对掌心。比起何云起的手，他的手总是短了一截，也小了一圈，此时修长白净的指节相互缠绕，倒也是赏心悦目的。
　　“好啊。”季晨说这话时，眼睛带着笑，他挺了挺身子，往前挪了几分，找准何云起那耷拉的唇角吻了下去。明明只是几天，这个吻却仿佛暌违已久。无论是吻的人还是被吻的人，都揣着一份热烈而谨慎的心思。
　　一吻过后，两人的手指扣得更紧了。
　　“我真的不擅长……这个。”
　　何云起并没有问“这个”到底是什么，他点了点头，仔细听着。
　　“我那时觉得，如果我继续留在你身边，一定会给你带来灾难，针对我的人会针对你，伤害你，甚至……可是后来我想明白了。”季晨的语速不快，语气却越发坚定，“如果有人针对你，伤害你，我就该去解决那个欺负你的人。”
　　何云起笑道：“晨晨是在向我道歉吗？”
　　季晨点了点头，垂下眼，咬了咬下唇，“对不起。以后，我会保护你。再也没有脏东西可以接近你，也不会有人能打着任何借口伤害你，你……你是叫过我老公的，我保护你天经地义！”
　　他说话时，甚至像个孩子似的攥紧了拳头暗暗给自己鼓劲，可他的手还被何云起握在手里，这拳头只能攥得两人都指缝生疼，何云起赶紧又哭笑不得地求了一次饶：“好好好，老公你快放手吧，我快被你捏死了。”
　　季晨赶紧松开手，却被何云起蒙着被子紧紧往怀里一塞，搂得更紧了。
　　被子里一片黑暗，感官里只剩了紧紧相贴的体温，和拂过耳朵的轻柔语句。
　　“你在这，我就什么都不怕，来多少我都不怕。”
　　※※※※※※※※※※※※※※※※※※※※
　　在？出来吃糖。


第86章 线索
　　只要何云起和季晨独处一室，就会激发出梁采薇面对他们时独有的敲门方式。
　　敲门声三长三短一组，一共三组，规律得如同什么特殊的情报信号。当她端着一盒热气腾腾的卤鸡腿，领着一众热心群众开门进屋时，屋里的两人已经各归其位，齐刷刷地偏过头看着屋门方向了。
　　屋内的各位心照不宣，大家都很有默契的各自找了个位置坐下，一个个表达了对季晨的关切。
　　季晨确实饿了，他刚醒来那会还没感觉到饿，被何云起强压着喂了半碗粥，整个人脑袋发懵。而现在他慢慢缓了过来，被梁采薇带来的佳肴一刺激，更觉得肚子里空空的直叫唤。梁采薇对上了季晨的眼睛，看出了他对食物的渴望，立刻将手里的盒子递了过去，还心细地给他掰好了筷子。
　　这几天何云起都得忙着照顾季晨，咨询室那边自然是顾不上了，加上艾莎无辜受了牵连，过意不去的他干脆就给小姑娘放了个带薪长假，让她到过完了清明再回来，权当工伤补偿。艾莎欣喜不已，又上供了一箱子零食，屁颠屁颠地收拾东西回家了。
　　其实更主要的是，艾莎毕竟不了解这件事前后的关窍，要是解释起来，也有太多的不方便，思来想去，还是给她放个假，让她避开为好。
　　一屋子人都到齐了，季晨也终于吃上了梁采薇给他做的饭，几人思索再三，还是决定把这次的事好好的捋一捋，几处疑点还没理清，再往下追查也会陷入瓶颈。
　　江清远清了清嗓子，开了头：“这事其实挺奇怪的，前段时间，城里的怪事越来越多，派出去处理事情的人手也越来越多，但是那栋楼却是发给薇薇的金标任务，不能推辞，只能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和季晨会跟着跑过去帮忙。”
　　他想了想，补充道：“那栋楼一天之内跳了五个，十分反常，要是抓交替，这么个抓法也太凶残了。我和季晨上到顶楼，突然就起了大雾。等大雾散掉的时候，他人就不见了。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只说快离开，也没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秦弦。”季晨好不容易把鸡腿咽下去一口，给了自己吱声的空闲，“大雾里有秦弦，他有话跟我说。”
　　江清远点了点头：“再往下，咱们要下楼的楼梯就突然断了一截，楼梯下面全是怨灵，堆得满满地，跟水池子一样，还要一个个往上爬，这一看就是人为，只能打，可就在我们打着打着……我就没了。”
　　何云起明白，“没了”的意思，就是被抽走了魂魄。那栋楼里有秦弦在，他的手段，何云起在医院里是见识过的，越是怨灵堆积的地方，他越是能从怨灵身上抽出怨气化为能量。
　　何云起问：“那江前辈，你被抽走之前，还记得自己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什么吗？”
　　江清远皱了皱眉，仔细回想了一阵，迟疑道：“我……在净化怨灵，当时情况太危急，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只想着大不了把灵力全花光，要是还打不过，那就跑吧……”
　　“江前辈被抽走魂魄的时候，我放了防护罩的。”季晨已经吃完一个鸡腿，正夹起第二个，“我看见秦弦了，他就在一旁的角落里，对着前辈扔了一道黑紫色的光。”
　　“对，就跟医院里的一样。”梁采薇补充道，“应该就是那东西，把清远的生灵从体内抽了出来。我在医院里，跟秦弦打到最后时，他也是用了一道这样的光，黑紫色的，当时晨晨也扔了一个防护罩，但还是……”
　　何云起了然：“也就是说，那东西厉害到可以击碎防护罩。”
　　这话一出，在场的三位却都没有接话，而是陷入了统一的思考和回忆中。季晨对防护罩再熟悉不过，光是跟何云起在一起的这几个月，他就已经用过好几次了，唯一一次被怨气冲破，是在刘亚军家里遇见叶初阳的时候。
　　光罩破裂，怨气迸发，巨大的气浪将他掀得老高，直接砸穿了阳台的玻璃门。
　　“不对。”季晨说，“防护罩没有被击碎，我记得，那光束打到光罩上时就像一滩颜料，我没有看到裂缝。”
　　防护罩没有破碎，那光也只是打在表面，并没有穿透，但尽管如此，江清远的魂魄还是被抽走了？何云起不禁开始怀疑，是不是季晨记错或者看错了……
　　梁采薇仔细回想了一遭，肯定道：“嗯，没有裂缝。光罩如果出现裂缝，很快就会全部崩塌，但那天清远倒地后，晨晨赶紧把光罩撤掉了，我记得很清楚。”
　　那这就太蹊跷了。
　　没有破裂，没有穿透，总不能是那光束上有个鬼脸，把江清远一大老爷们的魂给吓丢了吧？何云起抬头看看，果然，并不是他一人觉得这事蹊跷，在场的其它三人也都陷入了沉思当中。
　　沉默许久，何云起拍拍手，咳了一声：“我问过艾莎了，她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只是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刚一回头就眼前一黑了，而且她和我一样都是普通人，她的情况也许跟你们不一样……那咱们这样，从头开始，再仔细回忆一下每个人被抽走魂魄之前都发生了什么，江前辈刚才说过了，那就……姐姐来？”
　　梁采薇的脸色已经不像前两天时那样的苍白了，她点了点头，将自己披散的卷发束起，蹙起眉，她的眼睛缓缓转着，良久，才开了口：“秦弦把怨灵堆满了一屋子，我只能先分心来清理，以免那些脏东西趁机伤了清远的身体。但怨灵太多，还得对付秦弦，灵力很快就要没了，所以保护着你们的光罩才会破裂。”
　　何云起点了点头，当时他还在屋里，没有被季晨扔出去。
　　“晨晨把你扔出去后，也一起加入了战斗，但那是医院，不客气的说，那就是秦弦的主场，生门死门，每天病逝的人太多，不甘心的占了大多数，他稍加煽动就可以获得一个新的怨灵，怨气源源不断……可当时，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用尽最后的力量，将整个病房罩起来，阻隔怨气继续生长。”
　　“然后，那道紫色的光就出现了，当时晨晨也立刻放了防护罩阻挡，所以那东西并没有打到我身上”梁采薇的语气因疑惑而迟缓起来，“可我还是……”
　　季晨叹了口气，他亲眼看见的，尽管有光罩阻挡，梁采薇还是被秦弦成功抽出了生灵，最在意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倒在面前，足以将那时的他彻底逼疯了，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愿再有第二次。
　　低下头，用筷子挑了挑碗里的骨头，季晨嘀咕着：“没了，就两个……”
　　梁采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在这说正经事呢，你非得打岔。”
　　“我的鸡腿也是正经事……”季晨又嘟囔了一声，端起保温杯灌了一口，“明天还要。”
　　梁采薇皱着的眉终于舒展，眼睛眯成了弯月：“好，明天还给你买。刚醒别吃那么油腻，消化不良了，你要心疼死你的学长吗？”
　　何云起笑笑，替季晨接过了碗，又细心地给他擦了擦嘴，道：“那晨晨也说说？你最后一次见秦弦的时候，是什么情况？”
　　季晨一撇嘴：“恶心。”
　　那天清晨，在大雨到来之前，季晨走出了他和何云起的家。其实根本无所谓寻找，只要他走出了家门，秦弦想找到他，就一定会找到。季晨为了不让何云起赶来得太早，特意饶了好几条路，终于在一个荒凉的路口撞见了他最不想见到的人。
　　那时的他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但在面对秦弦时却出奇的冷静，无论对方说什么，他都只重复一句：“把他们放了，你想怎样都可以。”
　　何云起问：“那他当时有没有说些什么？”
　　季晨面无表情：“我没听，懒得听。”
　　这倒是很符合季晨的个性。何云起想着，又问：“他居然真的听了你的话，把几位给放了回来……”
　　季晨垂下眼，指了指自己的嘴巴：“我对他说，我输三下，再不放人，我就咬断自己的舌头，到时候他就是把我带走了也交不了差。”
　　他说这话时，语气实在是太冷静，冷静得仿佛在提一件与自己毫无关联的事。
　　何云起不敢想，如果这要挟成了真，他能带回来一个怎样的季晨……他只能赶紧拍了拍自己的脸，又把季晨往怀里搂了一把，才终于驱散了脑海中可怕的画面：“好好好……以后别说这么吓人的话。”
　　再往下，就是那道紫黑的光，季晨只记得，那道光狠狠地打进了他的心口，就在那一瞬，他感觉有无数尖锐的手指刺进了心脏，呼吸停滞，天旋地转，随后便没了知觉。在那一刻他甚至想着，如果何云起真的找到了这具身体，而这人却不再是季晨了，他该有多难过。
　　要不还是就把舌头咬了，彻底死去了好。


第87章 抽丝
　　何云起赶紧从兜里掏出糖，剥了糖纸就往季晨嘴里塞，把他那些听着让人心疼的话语全都堵了回去。什么咬了舌头死了算了，何云起不敢想，更不敢听。只要季晨还在他跟前好好的活着，那就是最好的结果。
　　然而他很清楚，这件事远远不是这么轻易就能结束的。
　　季晨知道吓着何云起了，也老实含着糖不再说那些怕人的话，他开始认真回忆起那天的清晨里，他走出门遇到秦弦后，究竟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没有带旄节，没有带背包，身上没有任何武器，说直白些，这比起直接投降也就差一个高举双手了。出门的时候还没有下雨，当他走到秦弦跟前时，脸颊却被细密的雨丝打湿了。其实这样也好，至少不会在外人面前露怯。
　　秦弦说的话他确实记不得了，当时他的脑袋乱成了一团麻，连走路都是发飘的，秦弦站在他面前时，他连这人在说什么都听不清楚，满心里只剩下恶心两个字。秦弦那烦人轻佻的语调，更是让季晨想吐，现在要让他一句一句的回想，确实是难为他了。
　　“嘎嘣”一声，季晨将口中含着的糖球咬碎，嚼了几下就吞得没了影。他吸了一口气，让带着奶香味的空气进入身体，这样能让他觉得好受一些。
　　“他说：‘真不知道老爷子图什么，还非得要你不可了’。”
　　“老爷子？”一听到关键的信息，三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
　　何云起自然是不可能知道这老爷子姓甚名谁，只能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另外两位，可不巧的是，他们和何云起的反应是一样的，老爷子这三个字，如无意外，是用来称呼一位年长男性的，到底有多老，老到什么地步，这些全都不得而知。
　　毕竟老于也会管自己才五十出头的父亲叫老爷子。
　　三人从这个词中显然是得不到结果，便又将目光投向了季晨，鼓励他再好好想想有没有线索。
　　可季晨的记忆只到这了。再往后，就是他破罐破摔要求秦弦放人的威胁，那是他唯一一次抬头看了秦弦的脸，明明是宁安的模样，眉宇间却充满了狠历和怨毒，秦弦得交差，拿他没辙，只能从怀里掏出了三个玻璃罐，狠狠往地上一摔，随后那三个灵体穿破雨丝连成的屏障，逃得无影无踪。
　　当时季晨什么都没想，他以为什么都结束了，他明白，将身体交出去，秦弦很可能将他的魂魄彻底撕坏，这样即使招魂，也不可能像宁安那样，在一个容器里安分的养到重生的那天了。
　　紫黑的光束钻入胸口时，他能感觉到，心脏最深最痛的那个角落，藏着他最惦记和牵挂的，没能走到最后的人。
　　他甚至想着，如果一开始不要在一起就好了，让何云起一个人，好好的，那他就不会被自己连累，更不会像今天这样，为了他东奔西走、痛不欲生。可他没办法往下想了，心口的疼痛早就超出了常人所能容忍的极限，那疼痛从胸口蔓延到下腹，就像把他扒光了，往一块烧红的铁板上狠狠压去，每一寸皮肤每一个毛孔，都在为这刺骨的疼尖叫着。
　　意识就在这疼痛到达巅峰时彻底消失了。
　　何云起听得很认真，尽管这些话听在他的耳朵里，也让他很不好受，可这是季晨能回忆起的全部了，要找出线索，只能将这些全都串起来，一样一样的梳理，不仔细听恐怕会错漏什么细节。
　　季晨说完了，自己上何云起兜里摸了颗糖，剥了糖纸塞到了嘴里：“葡萄的……”
　　何云起笑了：“就两颗，不够一会我再去卖一包。”
　　梁采薇的眼睛红了，她捂住了嘴，深吸了一口气，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将情绪平复下来，道：“晨晨，以后……不能这样了，知道吗，我和爸爸照顾了你八年，你要是没了……”
　　“那也不能让你们都没了。”季晨含着糖，语气平淡，“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样。”
　　确实，那是当时他能做出的唯一选择。梁采薇吸了吸鼻子，叹了一声：“这事一定得有个头，放心吧。爸爸跟我说他去查些东西，让我们照顾好你，等他回来，我们再一起商量商量。”
　　到底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多年的家人，季晨知道梁采薇的心疼，特意转移了话题，说明天还想再吃点甜糕。梁采薇终于被他逗得破涕为笑，宠溺地点了点头。
　　而何云起坐在一边，思绪却一刻也没停下。
　　老旧办公楼里，江清远在光罩内被抽去了魂魄，医院里，梁采薇在光罩的庇护下，被抽去了魂魄，而梁樨在屋内替季晨招魂时……
　　他转动的眼睛不着痕迹地一滞，不对，梁樨不是在招魂，而是在驱魂。
　　也就是说，季晨在遇到秦弦之后，并没有被抽出魂魄，反而被注入了另一个灵体。而梁樨在驱魂时所说的话，分明是猜到了那个灵体的真实身份，可他为什么一个字都不说呢？梁采薇不知道，江清远也不知道，看季晨的情况，他似乎也不知道。
　　可如果和之前的转灵联系起来的话……
　　何云起一拍大腿，却没想手一滑拍了个偏，把身旁坐着的江清远拍得一个激灵：“哎哟我去！你干啥啊！”
　　他却丝毫没有要为江清远平白遭了灾的大腿负责的意思，而是又用力拍了一把自己的腿，道：“是这样……”
　　“秦弦受了人的指示，要求他将晨晨的身体带回去。关于这个任务，他不是没有做过尝试，在颜培掳走晨晨的那天夜里，他就曾试过。他故意激发岳景辰的怨气，让晨晨消耗灵力，并趁他因为受伤而身体虚弱的情况编造谎言，让晨晨误认为自己夺走了岳景辰的身体，从而陷入自我怀疑，他在那时就已经采取了行动。”
　　“我当时，就抱着晨晨，他站在远处，和你们说的一样，从木杖的顶端发出了****光，但那一次他没能成功。”何云起顿了顿，将目光投向了梁采薇和江清远，“是因为你们来了，你们赶到时做的第一件事，还记得吗？”
　　两人面面相觑，略一细思，立刻异口同声道：“光罩！”
　　“对。”何云起一点头，斩钉截铁道，“就是光罩。如果他抽去魂魄的技能可以穿透光罩，那为什么他当时要停手离开？晨晨就在眼前了，你们当时还有一段距离，他完全可以抽出魂魄，就算当时打不破屏障，带不走晨晨，也能在往后以此作为要挟的筹码，更不要说他当时力量充足，与你们打一场也不是全无胜算，可他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梁采薇犹豫着回答：“因为……那东西，会被防护罩挡住？”
　　江清远抢着问：“那我们俩怎么会……季晨虽然年轻，但这基本的术他绝对没问题，他的天分和实力我能打包票，区区一个罩子，不可能到他手里就放出缝来了。”
　　“对，晨晨放的光罩不会有问题。”何云起突然苦笑了一下，“那东西的坚固程度，我太清楚了。”
　　一旁的季晨低下了头：“我……”
　　“并不是怪你。”何云起冲着他头顶的发旋揉了一把，“咱们继续往下推……”
　　“既然不是光罩出了问题，那法术也不可能穿透或者毁坏光罩，我们就得再想一想，在你们被抽去魂魄前的最后一刻，你们的身体都处于一个怎样的状态。”
　　江清远一愣：“状态？”
　　何云起点点头：“对，状态。根据你们刚才说的。江前辈，在楼道里与怨灵缠斗，耗费了全部的灵力。”
　　江清远闻言，点了点头。
　　“姐姐，在医院里，为了保护江前辈和晨晨，还有我，和源源不断的怨气作斗争，最终耗光了灵力。”
　　梁采薇迟疑了片刻，也点了点头。
　　“那么我大胆猜测一下。”何云起压低了声音，语气沉静，“不是****光，而是你们身上的什么东西，与灵力相关的东西，在你们耗尽了灵力之后，将你们的魂魄抽了出去。它始终贴身，所以无从察觉，而你们也极少出现弹尽粮绝的情况，所以一直以来，你们的魂魄都相对安全，偏偏在遇到秦弦后，他人为的增加了怨灵，增大了你们的损耗，才让你们在灵力耗尽的那一刻……”
　　梁采薇的眼睛越瞪越大，这样的推测，她想都不敢想。她从十七岁开始成为渡灵者，八年过去了。她贴身的，与渡灵相关的东西只有两样，梁樨送的深蓝色耳坠，和他亲自带她去挑选的旄节。
　　江清远显然也明白了何云起的意思，他立刻将手上的串珠取了下来，翻来覆去的看了半晌，摇了摇头：“不会是这个，这是我从小戴到大的，我父亲送给我的东西，他老人家只是个普通的小商人，从来不懂这些，而这么多年我也一直贴身保管，不可能被人动了手脚……”
　　梁采薇突然站了起来，将靠在窗边的两人的背包翻了出来，他们的旄节都是短杖，江清远的竹节杖碧绿苍翠，而她的旄节被自己贴了不少装饰，看起来倒是少女气十足，深蓝浅黛，大大小小的星星贴在杖上，让这根原本乌黑的短木杖看起来更像一根仙女的魔法棒。
　　而此刻，梁采薇根本顾不得欣赏自己一手装饰的，合作多年的伙伴，她将短杖拆开，只有两截，她凑近了那相拼处的接口，瞪大了眼睛仔细看着。江清远见她这样，也赶紧拆卸了自己的竹杖，上下翻找检查起来。
　　梁采薇的手指纤长，指节细小，留了指甲，还画了漂亮的彩绘。而此刻，她毫不心疼地将手指往拼接处各种狭小的缝隙里钻。
　　突然，梁采薇的脸色一白，手上的动作停住了。
　　她的手指缓缓地抽了出来，从木杖下半截凹陷的接口里，慢慢扯出了一条血红色的丝线。那是一条足足半尺长的，细如发丝的线。她愣了半晌，立刻将手里的旄节扔到一边，又抢过了江清远手上的东西，依葫芦画瓢……
　　果不其然，接口凹陷处，又是一根血色的丝线。
　　何云起看着白色床单上衬着的两条细线，心里突然闪出了一个不好的念头。
　　是梁樨？


第88章 图腾
　　但他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梁樨没有理由这么做。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真的不在乎季晨，也绝不可能不在乎自己的女儿。梁采薇是他的独生女，而梁樨的妻子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这些都是季晨曾经提过的。换位思考，如果他是梁樨，他也绝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
　　更何况，他能对梁采薇的东西下手，也不能对江清远的东西下手，要知道，直到前几天，江清远都还没那个胆子对梁采薇表达心意呢……
　　季晨突然推了何云起的胳膊一下，打断了他的思考：“我的呢？我的旄节，也有这个吗？”
　　何云起立刻弯下腰，将季晨的包从床边提了上来。他的木杖很长，几乎一人高，顶端绕着一圈红白蓝相间的细毛，即使已经看了这么多遍，这玩意还是怎么看怎么像鸡毛掸子……何云起将被拆开的木杖摊在床上，几个人一人一截，开始在各种细缝中搜寻起来。
　　季晨拿着最末端的一节，却迟迟没有动手。何云起看他犹豫，接过了他手里紧握的东西，轻声安抚：“没事，让我来吧。”
　　屋内很安静，梁采薇和江清远将手中的部件看了又看，又交换着看了一遍，都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两道目光默契地投向了何云起。这最后一截在他的手里，不知为何重若千钧。他吸了口气，认真对着灯光打量了一番，又用筷子冲着衔接口的凹陷细细地挑了一圈。
　　终于，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勾住了筷子，在扯出来时，甚至有了向回收缩的力道。他想用力扯开，却突然意识到，刚才从其他旄节里抽出来的红线都极其纤细，看着比头发丝还要脆弱，要是这东西真有点什么本事，这么一拉断了可就不好再找出来了。
　　一想到这，何云起的手都缓了下来，他用着巧劲，稳稳地将那东西从缝隙中拉了出来。
　　这根红线已经算不上红线了，它通体暗红，个别地方已经发黑，而且不像那两根一样柔软，很多地方都干涸得扭成奇怪的折线形。
　　一直很安静的屋里突然有了抽气声，季晨楞楞地看着眼前的东西，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正当一屋子人大眼瞪小眼时，房间的木门被轻轻地敲响，不一会，微开的门缝里就出现了老于的身影，他在看见季晨醒着后，立刻松了一口气，大大方方地开门走了进来：“诸位诸位，我刚从我爹那得到了一个重大发现，立刻马不停蹄给你们把消息带来了！哎……这是什么？”
　　老于的眼睛也足够细，当他走到床边时，立刻就被床单上三条歪歪扭扭的红丝线吸引，他从床的另一边探出头，也不动手，而是伸长了脖子细细地看，突然一拍手，大声道：“哎这玩意！这不是那什么……”
　　屋内的人顿时一惊，跟着他的话异口同声道：“什么？！”
　　“就那个……嗨！”老于立刻在脑袋里搜刮起来，到嘴边的话卡着出不来，他比任何人都要难受，“老何，你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就你给我叫魂的那次，那次还记得吗！”
　　何云起不耐烦地一摆手：“问你这东西呢，你扯那个干什么！现在终于想起来认干爹了？”
　　“你别打岔！就你救我那次！从那之后，我就对这类的事特别在意，跟着我爹学了不少，也自己到处打听了不少。这东西……这东西早八百年前就没人用了，这是种虫子，叫……叫……”老于又卡在了关键的地方，一阵抓耳挠腮，连带着周围听他说话的几位都跟着急起来。
　　好一会，他才终于大喝一声，狠狠一拍手道：“叫血魂蠹！通体血红，细的跟线似的，不吃叶子不吃粮食，就爱往有灵力仙气的物件里钻，训练好了就跟蛊一样，能取人魂魄，但这东西特别脆弱，怕水怕火怕光，你们这几条是哪找来的？”
　　老于一边说着，一般从兜里摸出一杆笔，挨个点了点，笔尖终于停在了那条黑红色的线旁，他疑惑道：“怎么这条……看起来跟旁边那俩不一样？那俩看着新鲜些，它……至少得有三年多了吧？”
　　季晨愣怔许久，终于是颤了一下，惊醒过来，他将老于的话重复了一次：“三年多……”
　　三年前，就是季晨十七岁，正式成为渡灵者的那一年。
　　那年他听了许多人的夸奖，梁樨夸他有天分，梁采薇夸他有担当，宁安也夸过他，说他很优秀，是天生的渡灵者。可就在他以为自己真的可以战无不胜、所向披靡的时候，他因为一次实战中灵力的损耗过度，突然就发起高烧，失去了意识。
　　从那以后，身边的人就把他保护了起来，梁采薇时刻打电话确定他的安全，爱屋及乌的，江清远也开始把他管得束手束脚，梁樨带他去医院检查过几次，结果都不尽人意……他觉得自己的优秀还没持续多久，就被这该死的高烧给断送了。
　　他都记不清这三年里，他有多少次在追着怨灵的路上突然倒地，醒来时，身边就永远都是姐姐和叔叔担忧的脸，和江前辈无休止的啰嗦。
　　季晨想过，可能是小时候营养不良，也可能是自己独特的体质，甚至有可能……他本来就没有那么强，那些夸赞和鼓励，都只是处于对他的爱罢了。但他又不甘心，他总觉得自己还能再试试，没准哪天长开了，长大了，摆脱这层枷锁，他也可以成为不需要别人保护的，甚至转过头来保护他人的强大的存在。
　　他不愿自己的每一次除灵、超度和化解，都带着亲友的担惊受怕和惴惴不安。这对他来说，对他们来说，都是难以解决的痛苦。
　　而这痛苦的根源，居然来自于他朝夕相伴的伙伴，来自那把陪他无数次渡过难关的，毛绒绒的旄节。
　　他的心里突然生出了一种被背叛的凄凉。
　　梁采薇咬了咬下唇，说：“这东西……在我们的旄节里。”
　　老于一愣，看了看堆在一旁拆成好几截的旄节，挑了一截翻来覆去仔细看了看，了然地点了点头：“原来如此，这东西之所以没人用了，就是因为它太脆，人上个山下个海的，都能把这玩意弄死，养得费劲，死得还快，没人用了，肯定就渐渐失传了……”
　　“但是你们这武器有意思，拼接处有凹槽，平时大多妥善保管，不会让藏在里面的血魂蠹暴露在外，大大延长了它们的寿命。只是这边的两条看起来太新，不像是放了很久的，也许是最近才被塞进去的，你们想一下，最近有谁碰过这东西么？”
　　江清远思索了一会，说：“旄节……每隔一段时间会集中起来分批检修。”
　　接下来的话不用说了，正如他们早就猜到的，要对他们动手脚，或者说，要对季晨动手脚的人，一直都藏在渡灵者的内部。那么梁樨呢？他真的一点都不知情吗？
　　季晨十二岁，是梁樨把他带回了家。
　　季晨十七岁，是梁樨引着他入了渡灵者这个行当。
　　旄节是他带着季晨去挑选的，季晨从一字排开的旄节中挑了最喜欢的一个，所以血魂蠹不会是在那时被放进去的，那就只能是在第一次例行检修时……
　　早在那时，季晨就已经被人盯上了。
　　一旁沉默许久的何云起突然开了口：“这不对，如果这东西已经晨晨的旄节里待了三年，那为什么每次他灵力耗尽的时候，都只是高烧昏迷，而不是被抽去魂魄？”
　　老于听了这话，又拍了一下脑袋，瞪大了眼睛，像是知道了什么惊天地秘密，恍然大悟地惊叹一声：“原来是这样……是这样！”
　　何云起一脸无奈：“又哪样？”
　　“我送我老爹回家，又这么急匆匆地跑一趟回来，你当是为了什么？”
　　“这是你的店，你说是为了什么？”
　　“呸！”老于啐了一口，“当初晨晨躺在床上高烧不醒，咱们给他浑身冷敷降温的那会，我就问过你，他腰上那东西是什么，你说你不知道，我就给你解释了那是貔貅，对不对？”
　　何云起不解：“怎么又扯到这个了……是啊，貔貅，辟邪去灾保平安，招财进宝，只进不出，只是个普通的吉祥物图腾……”
　　等等。
　　何云起突然刹住了话头，瞪大了眼睛，他猛地抬起头，看向了老于，那人果然也用一种发现真相的惊喜的眼神回应着他：“怎么样？知道什么意思了吗？”
　　“只进不出……”何云起又念了一遍，突然扭过头，定定地看着坐在床上的季晨。季晨的脑袋显然已经容不下这么大的信息量了，他的眼中透出了几丝迷惘，他在用尽全力理清这些话里的意思。
　　老于从手机里调出了照片，一张是季晨身上的图腾，一张是那本破旧古书里记载的貔貅图页，一边展示一边说着：“以松烟墨为底，无根水为引，入琥珀、朱砂、菖蒲、桃木，炼制十二时辰，绘于躯干。”
　　“可镇煞定魂。”
　　※※※※※※※※※※※※※※※※※※※※
　　都是我编的，别信。


第89章 回家
　　这是什么意思……
　　季晨的脑袋已经乱成一锅粥了，这也许与他刚醒来有关，可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实在是太过复杂，让他的脑袋彻底打了死结。
　　从他有记忆开始，那块黑色的图腾就已经印在了他的身上。他甚至曾经认为，这东西是每个人都有的。吃着百家饭上了小学后，他开始了住校生涯，直到与同学们一起去过浴室了他才知道，这东西不是人人都有。
　　小孩子很单纯，对一切与众不同的事和人都十分好奇，当好奇的阶段过去了，这份情绪就会演化成排挤或者崇拜。季晨都不想要，所幸在那天，他并没有跟着一起洗澡，而是找了个借口自己跑了出去。
　　梁樨曾对他说过，这是你父母赠与的护身符，季晨记住了。除了贴身的玉佩和这个纹身，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必须将它们都保护得好好的。
　　可现在，这个纹身却有了全新的意义，应该说，这个意义一直存在，只是季晨从来不知道，也从未发觉。十七岁之前，他只知道自己能看见些奇怪的东西，可那些东西都躲着他，往往只能瞥见一眼，再想细看的时候，就已经寻不见踪影了。
　　他不是没有好奇过，也去查过相关的资料，只是查到的资料大多含混不清，而且大多掺杂了个人的幻想，实在是没什么参考价值。
　　如果不是这次的意外，他根本就不会知道，在他身上藏了二十年的这个纹身，不是一个简单的心理安慰，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护身符。给他画下纹身的人，是不是在当时就已经预料到，季晨总有一天会遇到这样的事，而到了那时，这只张牙舞爪、尾巴盘曲的墨色貔貅，就可以替他挡下这一劫。
　　那他的父母在二十年前，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才会有了这样的判断？才会坚定地让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承受纹身的疼痛？
　　这件事恐怕与他们后来的双双殒命紧密相连。
　　“等等……”梁采薇终于从震惊中缓了过来，她飞快地眨了几下眼睛，又深吸了一口气，说：“让我理一理，晨晨的旄节，从几年前就已经被人放了血魂蠹，也就是说，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有人盯上他了……”梁采薇说到这，声音越来越小，脸上除了震惊，更多的是后怕。
　　她不敢想，这几年里，季晨到底有多少次与危险擦肩而过。
　　“如果不是这个纹身……”她喃喃着，恍然大悟。
　　如果不是这个纹身，季晨恐怕已经在十七岁时，就已经被抽去了魂魄。再想想秦弦的话，这背后恐怕会扯出一个历时二十年的阴谋。而现在，更让梁采薇不安的是，这件事恐怕和她的父亲拖不了干系，他显然知道那背后的人是谁。
　　这个道理，她能想明白，在场的人又有谁想不明白？只是他们都选择了沉默，没有开口罢了。
　　何云起从床头抽屉里摸出了一个纸杯，倒上开水，挑起床上那三条红丝，毫不犹豫地往开水里扔去。这东西果然脆弱，被开水一烫，立刻蜷缩起来，不过几秒的功夫就被泡成了一杯子淡红的血水，消失得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就算何云起的好奇心再旺盛，面对这样害人的东西，他也绝不会细细查看慢慢研究，他利索地捏着杯子走出去，将里面的东西全都倒进了下水道里。
　　等他收拾妥当回到屋里，季晨已经抱着床上的另一个枕头，坐成了蜷缩的模样，他和梁采薇一样，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所有猜测都指向梁樨，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他要怎么面对这位将他视如己出的长辈？而且，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季晨有很多问题想问，他也知道梁樨一定会回来，只是这些复杂的东西纠缠在一起，要怎么开口？
　　怎么开口，才不会伤害到保护了他八年的家人？
　　“晨晨。”何云起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季晨立刻抬头看向了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表情究竟是什么样的，可能会很迷茫，甚至看起来有点蠢，何云起却什么都没说，而是伸出手，摸着他的脑袋，又轻轻捏了捏他的后颈，轻声问：“你相信你的梁叔叔吗？”
　　“……”季晨一愣，轻轻歪了歪头，将脑袋靠在了他的小腹上，眼睛迟缓地转了一轮，又看了看坐在床边的，已经撇开头不敢看他的梁采薇。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犹豫道：“我……不知道……”
　　何云起坐下来，捧起他的脸，坚定地看向了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我相信他。”
　　“你的梁叔叔，在你不省人事时，拖着沾了泥水的行李箱，从外面一路跑来，他下了飞机，转了车，家都没回就往老于这跑，是因为这里有你，你需要他的力量。”
　　梁采薇悲伤的眼睛突然闪过些什么，她没有插话，却将撇开的头重新转了回来，静静地看向这边。季晨看着何云起的眼睛，点了点头：“嗯。”
　　“他进了屋，立刻让江前辈去布置符咒，还让我一起帮手，教我贴符，让我站在墙角，告诉我怎么打下手，怎么帮忙。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何云起的目光很温柔，也很坚定。他这么一问，季晨又愣住了，即使被捧着脑袋，他还是摇了摇头：“唔……”
　　难得能见到这样一问三不知的季晨，何云起的嘴角忍不住勾起一丝笑意，他的眼睛不着痕迹地瞥了一眼屋里的众人，低低地咳了一声：“这个，我一会再告诉你。”
　　无视了老于嫌弃的表情，何云起继续说：“救了你之后，他急匆匆地离开了，应该是有急事要处理，而且这件事很重要，也不好在处理清楚之前就告诉你，所以他才会这么突然就离开，一句话都没多说。你应该能明白的？就像你一样，心里藏着要紧的秘密时，反而会一句话都不肯说。”
　　季晨缓缓的点了点头：“嗯。”
　　“你跟我说过的啊，你的姐姐对你很好，叔叔也对你很好，他们给你准备了好多东西，把书房改成了你的卧室，给了你一个家，是你父母的至交好友。如果这些都是骗你的，那为什么还要将你收留，辛苦培养你这么多年？他或许有苦衷，只是不能告诉你，但他是你的家人，你想知道的，就该去问。”
　　没等季晨接话，梁采薇赶紧点了点头，眼里已经有了水光：“我刚才已经在联系他了，爸爸……他说他快回来了，到时候，咱们都问问他，晨晨……他不会害你，我也不会，我们都……”
　　季晨脸上迷茫的神色终于消退了，他看向了梁采薇的方向，用力地点了点头。
　　何云起揉了他一把，招了招手，把床那头的老于转了个弯，拉到身边，吩咐道：“人醒了，赶紧把个脉，看看合适我就带回去了，老在你这呆着也不合适，毕竟你挺碍眼的……”
　　老于赶着啐了一口：“呸，姓何的你说的这是人话吗？你在我这待着，转头嫌我碍眼？我又碍着你和弟妹卿卿我我了是不是？你这是磨好刀了卸磨杀驴啊？”
　　“我就喜欢你这点自知之明，赶紧的，我先出去说点事。”何云起撂下一句话，冲着一旁的两人作出了邀请的姿势，全然无视了老于把脉时疯狂输出的骂骂咧咧，将两位带到了门外，轻轻掩上了门。
　　江清远是直，却也不傻，他没多问，跟着梁采薇就出来了。三人就在门口围成了一个圈，何云起压低了声音，说：“晨晨现在精神不太好，情绪都也不怎么稳定，我有些想法不好跟他说，所以就将你们二位请出来了……”
　　梁采薇一听，眼睛又要红了：“何先生，你听我说，我爸爸他……”
　　何云起赶忙安慰：“不是梁叔的事，我刚才确实也怀疑过，但立刻想明白了，他就算不在意晨晨，也绝不可能拿你这个亲女儿的性命做赌注，我认为他还是可信的，只是有些隐情，或许只有他才能给出答案，他还有多久回来？”
　　“他说快了，也就这几天……”
　　何云起点点头：“那到时候记得联系我们，这几天……就让晨晨先到我家里住着吧？”
　　梁采薇立刻答应了，江清远则疑惑道：“他不是一贯都在你那住着吗？”
　　何云起自动无视了他的发言，与梁采薇叮嘱了几句后，终于将视线转了过来：“江前辈，有点东西，需要你调查一下。”
　　……
　　季晨终于是回家了。
　　临走时，老于开了一大堆药材，说是伤了身子要补补，顺便定定魂。
　　回家的那天天气不错，季晨的精神却一直不太好，从老于那下楼时，他还能自己提着几件换洗的衣服，等到了家的时候，已经歪在副驾驶座上睡得昏天黑地了。无论是把季晨先抱上楼，还是把衣服先抱上楼，何云起都觉得为难，无奈，何先生只能抱着他的同时，又用仅剩的两根手指提上手提袋子，这才一趟上了楼。
　　一进家门，何云起那颗心总算是稳稳的落了地。一连几天的奔波和不安，都快把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生生急出白头发来，可只要季晨还好好的在他的身边，他就觉得自己的心脏还在胸膛里怦怦跳着，这样就很好，已经知足了。
　　季晨大概是被他掏钥匙开门的艰难过程所惊醒，自己跳下来进了屋，果然熟悉的环境会让他好过一些，他轻车熟路地在茶几上摸了一圈，不一会的功夫，一瓶甜牛奶就下了肚，这下他的精神好了不少，立刻恢复活力，奔到厨房边上，盯着灶台边给他处理药材的何云起：“我睡醒了。”
　　“我都听见你啃吸管的声音了，咯吱咯吱的，像个耗子。”何云起侧过身看了他一眼，笑着打趣，“对了，你还没问我，为什么你的梁叔叔要教我打下手呢。”
　　“你想说，就告诉我啊。”季晨将瓶子里最后一滴牛奶吸干净，长呼了一口气，甜香都快飘到何云起跟前了。
　　“我大胆揣测了一下。”何云起笑道，“是认同了我的存在吧？以后季晨身边，需要一个能帮得上忙的人，而不是一个永远需要他保护的人，既然要和他并肩而立，那至少不能拖后腿，最好还能帮得上一些忙，你觉得我猜得对不对？”
　　“……”季晨一愣，一扭头躲开了何云起的眼睛，他晃了晃瓶子，又看了看被咬坏了的吸管，转身就往客厅跑，“好饿，你快点做饭！”
　　何云起无奈，伸长了脖子喊：“你看你，又来了，你也就睡我的时候能说句好听的……”
　　“你闭嘴！”
　　※※※※※※※※※※※※※※※※※※※※
　　这两天改卷子改得头秃，呜呜呜呜……对不起咕咕咕了


第90章 甜
　　厨房水汽蒸腾，晕出一片白雾。氤氲中，一股浓烈的药味从紧闭的门缝里飘了出来，季晨躲在卧室里都闻着那气味了，赶紧把自己往被子里一塞，试图装死。
　　天知道老于开的那药有多难闻，隔着八百里都能被那味道熏得睁不开眼睛，当何云起第一次把药端来时，他被熏得差点冲出阳台翻下楼去。季晨酒量极差，也不怎么喝酒，但长这么大连喝酒都没断过片的他，那天居然被一小碗黑乎乎的中药给活生生灌得断了片。
　　等他好不容易缓过来，天都擦黑了，而何云起又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中药凑到了他的面前，笑着对他说：“老于说了，一天要喝两次。”
　　季晨这才明白过来，用苦这个字来形容中药，还是太小看它了。
　　是苦中带酸，酸中带涩，涩中带咸，咸里还透着点辣，那辣还特别冲鼻子。
　　当这些味道一起往嘴里灌的时候，季晨只觉得自己在恍惚中看到了河对岸要接他回家的父母。
　　可就算这样，何云起还是不愿意就这么放过他，老于交代过，季晨受了这趟罪，不好好调养一番是绝对不可能的。他的魂魄虽然还老老实实的待在身体里，但终究被冲撞了一回，就算现在各自归了位，他的身体也还是因为这场意外而受了伤。再加上先天的吸收不足，他的瘦弱里总透着一股憔悴，这让何云起很不放心。
　　在季晨面前一向千依百顺的何云起，这一次却一改宠溺的模样，变得强**起来。
　　被子被掀了起来，没了最后一块藏身地的季晨，只能可怜巴巴地哀求着：“不喝了好不好，我昨天都喝了那么大一……两碗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好了。”
　　何云起笑着把他从床上拖起来，季晨却不乐意，两人拉拉扯扯的，僵持成了一个别扭的姿势，何云起无奈，说：“哪有病人不问过医生就说自己已经好了的，别闹了，快起来喝掉。”
　　季晨哭丧着脸：“就没得商量吗……”
　　“没得商量。”
　　“……”季晨的脸更苦了，可不到一秒的功夫，他的表情就变样了。季晨的长相不算硬气，却带着十足十的少年气，眼睛很大，脸颊还算圆润，要是能不天天板着脸，经常笑一笑，一定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类型，而此刻，这张娃娃脸上出现了一个楚楚可怜的表情，他的眼睛微闭，纤长的睫毛为眼下遮出了一块淡淡的影子，他咬着下唇，唇角微鼓，抬头看向了还拉着他手臂的何云起，嘟囔道：
　　“老公，真的没得商量吗……”
　　何云起当时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还好这药当时没端在手里，不然肯定得洒了。
　　原本要把床上人拉起来的他，直接被这一声“老公”唤得失去了自主意识，等他反应过来时，季晨已经被他压在怀里亲得脸都红了。何云起压根就没想到他的小鬼还会这一招，可他转念一想，要是真的在这会把季晨给办了，这家伙肯定得借着这个由头撒泼打滚不喝药。
　　强忍着体内汹涌的那股火，何云起扣着怀中人的后脑勺，往那薄唇上狠狠地啃了一口，又在他的脖颈上种下了开春后的第一茬草莓，这才赶紧松开了气喘吁吁的少年，低声道：“老公，没得商量，起来喝药。”
　　季晨没招了，只能老老实实从床上坐了起来，端着已经晾凉的药捏着鼻子一口灌了下去，也不知是不是一回生二回熟，这药味好像也不是那么难接受了。
　　尽管如此，赔了夫人又折兵，计谋失败的季晨还是情绪低落的耷拉了脑袋，给自己灌着温水，把嘴里的药味冲了好几趟。
　　他嘟囔着：“我要吃糖。”
　　何云起拒绝了他：“一会再吃，刚喝了药就吃糖，对身体不好。”
　　“你不爱我了……”季晨的语气里都能拧出水了，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虽然这浮夸的表演一点可信度都没有，但在何云起面前，这样的相处模式往往是最自然也最舒服的。
　　说白了，大概是被何云起传染了吧。
　　而何先生也配合着搂住了垂头丧气的少年，狠狠揉了一把他细软的头发：“我不爱你，我还给你熬药，接你回家，给你洗衣服做饭，给你点外卖泡奶茶，你还没起床就给你挤好牙膏，等你醒了又一口一口给你喂早餐，你倒好，白天睡床，晚上睡我……”
　　这一番絮叨让季晨都气笑了，他立刻抬起头反驳道：“我哪……睡你了！你老说我睡你……”
　　何云起赶紧应和：“好好好，没睡我没睡我，是我自己，我自己躺好了让你坐上来的……我何云起举世无双霸道总裁，今天季晨不洗干净了骑上来自己动，我就要给他打麻药了……”
　　季晨终于“噗嗤”一声破了功，笑骂了一句：“神经病……你都上哪看的这些东西啊。”
　　“微博嘛，还不准我跟着你去感受一下时代的浪潮了？”何云起看了看时间，在口袋里摸了一把，翻出了一颗薄荷糖，利索地剥开糖纸咬住，还没等他示意，季晨就已经搂着他的脖子凑了过来，勾着灵巧的舌头，从他唇齿间抢走了那糖果。
　　偷糖的小贼刚想跑，就被他一横臂弯逮了个正着。
　　这个吻并不强硬，温柔地如同春日里破云而出的阳光，何云起将他的珍宝捧在手里，轻轻地压在堆成了一团的棉被枕头上，薄荷糖甜味很淡，薄荷味却很浓，跟怀里抱着的人一样，这味道让人上瘾，怎么依恋都不觉得腻。
　　还好啊，回来了，何云起每每回想起担惊受怕的那几天，都觉得他会撑不过那段噩梦般的日子。
　　季晨像个小孩子，有糖吃，就乖顺了很多，他搂着何云起的脖子，与他交换着口中的甘甜。他突然捧住了何云起的脸，将额头与他抵在了一起，就像往常的无数次，他这么安抚自己时一样。何云起很惊讶，在季晨面前，他的情绪已经这么明显了么？
　　而季晨却什么都没多说，只是静静地保持着这个姿势。
　　许久，他才轻声说：“是我不好，我以后都不会再乱跑了，到哪也会跟你说一声，会尽量到不那么危险的地方去。”
　　何云起笑了笑，又凑近了几分，浅浅地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吻：“嗯。”
　　“你不说，我也能感觉到，你肯定很害怕，我对人们的害怕，总是特别的敏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不想你因为我而总是处于不安之中。”季晨没有躲开，也没有因此而闭嘴，他继续说着，“我也想保护你，我姐姐说过，两个人在一起要相互照顾，所以不能只是你照顾我，一直为我担惊受怕，为我操心这个那个的。”
　　“好。”
　　“我看到的你的回忆里，不只是有前任……我看到了很多你的过去，你被恶灵欺负，被吓唬，你所有的害怕，都传达到了我这里。”季晨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恐惧会伤人，以后，我不会再让任何鬼怪靠近你半步，我甚至……甚至可以给你些灵力，有灵力傍身，我不在的时候，它们也不能欺负你，而且，你也可以试着学一学……”
　　何云起认真的听了季晨的宣言，笑道：“好啊，那你要怎么给我灵力？”
　　季晨突然抬起手，在他的肩头轻轻拍了一把，道：“可以了。”
　　“？”
　　“已经给你了。”
　　“这就结束了？和我想的不一样啊，哎……”何云起目瞪口呆，盯着被拍了一下的肩膀愣了好半晌，才开口道，“这么严肃的事情，你不是应该先做个什么仪式，再或者……咱俩直接滚床上睡一觉？或者跟电视剧里一样，我坐在这，你给我推个背？再不济也得抱着我狠狠亲那么十几二十分钟吧？你这就算是完了啊？你们传灵力怎么这么随便的啊？”
　　季晨被他一通抱怨怼得哭笑不得：“你……你从哪看了说一定要睡一觉亲一下啊……你到底在微博上，都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啊！”
　　他抓住了何云起的手，缓缓地举了起来，两人的手交缠在一起，指尖交叠成塔的模样，塔的尖端对准了正上方的天花板，他们躺在柔软的棉被堆上，季晨的嘴角扬起了一个温暖的笑容，说：“看。”
　　下一秒，两人的指尖窜出一簇星光，直直地，缓慢地上攀升，那银白色的星点泛着蓝，在触及天花板的瞬间，它们分裂开来，朝着四面八方直直奔散，拖出了星光熠熠的尾巴。
　　季晨突然松开了手，只剩他还高举着手臂，那星光却没有停息，反而更加卖力地向上攀升，直到灵力耗尽，那些光点终于没了承托，纷纷扬扬地洒落下来。
　　何云起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指尖，半晌都没反应过来。
　　季晨却笑着钻到了他的怀里，攀住脖子，续上了刚才中断的吻：“我想把所有的星星，全都送给你。”
　　※※※※※※※※※※※※※※※※※※※※
　　吃糖


第91章 过往
　　艾莎回家，季晨给学校请了病假，这难得的假期倒是让两人都清闲了不少。
　　何云起保持着一直以来早睡早起的习惯，季晨的精神好了一些，但爱睡懒觉这个特质却丝毫未改。以至于何先生在厨房与早餐奋斗时，季晨还缩成一团在被子里睡得正香。
　　没错，昨天夜里看完星星后，季晨又把他给睡了，这小没良心的显然是喜欢上了“坐上来自己动”时掌握一切的感觉，哪怕叫着老公撒着娇也要再试一次。何云起那点自制力根本扛不过他，只能老老实实躺好了任他折腾。
　　这一折腾，就到了深夜。
　　九点，季晨准时从床上爬了起来，睡眼惺忪。他随意洗漱了两把，没擦净的水珠一路滑到了下巴上，他也只是抬手一抹，被香味引着一路摸到了厨房门口。
　　巧的很，何云起把锅里的酸汤牛腩面给盛出来。
　　这厨房里的残存的药味被面条的香味盖的干干净净，季晨的精神头立刻就来了，主动把碗端到了餐桌上。
　　“馋猫睡醒了？”何云起摸了两个玻璃杯，给季晨倒了杯果汁，看他吃的狼吞虎咽，打趣道，“慢点，谁跟你抢啊，饿成这样了。”
　　季晨一大口汤面下了肚，身心都得到了极大的治愈，他笑眯眯地夸赞：“学长，你做饭真好吃，比我做得好吃多了！我在家的时候，姐姐都不让我做饭，说厨房地方小我施展不开……”
　　“是，厨房是太小了，不够你施展的。”何云起憋着笑，认同了梁采薇的评价。季晨在做饭上确实是没有天分的，但他又老爱往厨房里钻，荷包蛋煎糊了，面条煮化了，饭做夹生了，最后还不都是他俩本着不浪费的原则自己解决掉。
　　有了那么两三次后，何云起都怕了，再不敢要求季晨下厨。
　　两人温馨的早餐时光结束，季晨主动要求帮忙洗碗，这也算是他们之间的共识，何云起没跟他客气，替他擦了把脸就把他放进了厨房。水声哗哗啦啦，伴着季晨哼唱的曲调，听着也是轻松惬意。
　　不巧的是，正当何云起拿出手机打算看看天气，做做今天的计划安排时，一串来自江清远的微信消息弹上了屏幕。
　　——“你让我查的东西有眉目了。”
　　——“梁叔回来了，跟薇薇聊了很久。”
　　何云起看着消息，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略微思考了一会，轻轻在屏幕上敲了几下：“好，咱们找个时间……”
　　——“我带着薇薇和梁叔在你家楼下了，你俩准备一下。”
　　“噗——”何云起含在嘴里的半口水直接喷了出来，他早该猜到这位江前辈的行事作风的！连消息都顾不上回，何云起赶紧冲进厨房，把穿着睡衣的季晨拉了出来，着急忙慌地就往卧室里窜。
　　天老爷，要是让这位长辈看见季晨那一脖子的红痕，他恐怕会被当场塞进罐子里去！
　　五分钟后，何云起带着穿戴整齐的季晨出现在了客厅里，沙发留给了三位客人，而他俩并排着坐在一旁的休闲椅上，桌上的茶是新砌的，还冒着白色的水雾。早已入春，但季晨还戴着围巾，脸色不算太好。
　　梁采薇看了他俩一眼，又颇为嫌弃的看了江清远一眼，清了清嗓，道：“爸爸回来了，我们本来打算过几天再来的，可是发生了一些新的情况，我想了想，还是带着爸爸一起过来了。”
　　两人一听见新状况这三个字，心都悬到了半空。
　　江清远包里摸出了几张资料，递到了两人跟前，何云起接过，第一眼就看到了列在左侧的名单。那是他前几天让江清远去查探的，渡灵者内部出现过的丢失生灵的情况。
　　从资料上看，最早的受害者出现于二十一年前，期间断断续续，不算频繁，可偏偏最近几年，这样的事越来越多，果不其然，宁安的名字也在上面，原因不明。何云起不知道江清远是从什么渠道打听到这些消息的，不过以他干正经事时的严谨态度，这份名单应该可信。
　　“多谢了，问这个，也只是想看看我的猜测有没有佐证……”何云起给几位客人的杯子里续上茶，“那个，突发状况是？”
　　“沈老爷子没了。”梁樨点了点桌面，端起茶抿了一口，“就前几天，晨晨醒来的时候。”
　　何云起没听过这个名号，问：“沈老爷子？”
　　一旁的季晨却瞪大了眼睛，嘴里轻轻重复了一次梁樨的话，他看了看江清远和梁采薇，说：“沈老爷子……就是那个，那个活了一百三十多岁的……”
　　两人点了点头，异口同声道：“是。”
　　“一百三十多岁？！”何云起震惊极了，他本以为能在生活中接触到渡灵者，已经是他人生中最精彩的奇遇了，没想这个群体里能人辈出，居然还有这样长寿的老人，而且看着几位的神色，这位沈老爷子还不是一般的小角色。
　　沈老爷子原名沈弘立，他与他的几位同辈分别来自不同的山门流派，但也是他们整合了这几家的力量，最早创立了渡灵者这一团体。一晃这么多年，与他同辈的都已经去世了，新人辈出，一代代更有天分更有能力的后辈们成长了起来，这位沈老爷子也早就退居二线，跟个吉祥物似的安度晚年，也不怎么参与具体的事物了。
　　这位老人的高寿，实在是让人羡慕，又让人担忧。
　　季晨有幸见过沈老爷子一次，那时他和前辈们一起将旄节送修，那位老人就坐在维修部门口的藤椅上，半眯着眼，看着他们进来，又看着他们离开，脸上的皮肤皱得发干，像一棵苍老的百年大树。他看向年轻人们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不说话，就只是看着。但他皱的起皮的眼眶里，总是包含着一双有神的眼睛，那目光深邃悠远，仿佛能看透人心。
　　可他居然就这么走了。
　　更巧的是，他走的那天，是季晨与秦弦的交换计划出现意外被迫中止的那天，也是梁樨匆匆赶来，将不明的生灵从季晨体内赶走的那天。
　　这一切就蹊跷了起来。
　　梁樨的手捧着杯子，指尖在光滑的瓷面上摩擦着，似是在沉思，许久，他终于将杯中的热茶一饮而尽，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像是要把藏在胸膛里的滞闷一吐而空。
　　“晨晨。”梁樨说，“你终于长大了。”
　　季晨看向他，一颗心脏在胸膛里突突乱跳，他预想了无数次的，关于他，关于过去，关于父母的一切，终于要在他仅存的亲人的口中得以重现。季晨的手紧紧贴在膝盖上，他能感觉自己的血液在布料和皮肤之下疯狂的奔流着，这是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绪。
　　季晨很紧张，紧张极了。
　　梁樨看着季晨，欣慰道：“晨晨，你和你的父亲很像，真的很像，不只是眉眼，还有性格，你们一样的勇敢，一样的努力和善良。二十年了，你的身上依然流着他的血，带着他的影子，这点很让人欣慰。我没把你给教坏了，给带歪了，能看到你长大……”
　　梁樨的眼眶突然泛起了红，连连点头：“他一定很高兴，他们一定都很高兴。”
　　“叔叔……”季晨赶紧扯过几张纸巾，慌乱地递了过去，梁樨却摆了摆手，笑了出来：“老了，老了，人都多愁善感起来了。”
　　“我一直在想，关于你，你的过去，你的父母，到底要什么时候告诉你才合适呢，如果你一辈子都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平平凡凡的，读大学、毕业、找工作、遇到相伴一生的人……那么这些过往，大概也不必告诉你了。”
　　梁樨笑叹了一口，道：“可这大概就是天命，他们的孩子，注定了不会历经平凡的人生，从你十几岁时我就知道，你拥有极高的天赋，你是明珠，我藏不住你，你总得有被人知道，被人发现的那天。如果我告诉你一切，你也一定会锲而不舍地追下去，对不对？”
　　季晨很小心地听着话里的每一个字，认真得点了点头：“对。”
　　梁樨笑了：“好啊，和你父亲一模一样。现在，你终于长大了，终于是个大人了，有了自己的朋友，有了独当一面的能力。我本来想着，到你再长大一些的时候，就告诉你一切。可我没想到……早该在二十年前就死了的人，居然还有诈尸的这一天。前些日子我忙前忙后，一是为了我公司里那点破事，二就是为了……将这一切调查清楚。”
　　梁樨沉默了片刻，看了何云起一眼，何云起极为乖觉，立刻端起壶给梁樨把茶倒上，梁樨笑了笑，似乎很满意，轻轻带了一句：“眼光不错。”
　　季晨不自然地咳了一声：“叔叔……”
　　“来，坐近些。”梁樨将茶水一饮而尽，冲着季晨招了招手，“叔叔要给你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第92章 尘封（1）
　　深夜，空旷的街道上只留下晚归下班族的身影。
　　并不是每个深夜都可以让人宁静的沉入睡眠。阴阳之间的缝隙里，总会滞留一些来不及离去，舍不得离去的东西。
　　二十五年前，梁樨二十四岁。
　　那时的他年轻，充满了干劲和朝气，白天忙于工作，夜里忙于清扫，好像有花不完的力气。与他一同前行的是他的老搭档，比他年轻两岁的同门师弟，季鸣杨。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社交和往来，任何一个团体都不会例外。两人初出茅庐时，正好被一位老前辈指引，一来二去的，两人就认这位老前辈为师父，从此也用师兄弟相称，关系自然更加亲密。
　　而此刻，两人正为一个逃窜在外的怨灵焦头烂额。
　　那时的道具大多朴实，指路工具是仙门中常见的罗盘，两人分工，一人端着罗盘，一人认着道路，一路连翻墙带上房的，才总算是在一阵狂奔后，终于分开两路，一头一尾，将那凶恶的怨灵包夹堵死在了胡同里。
　　灰白的灵体冒着森森的死气，往前走不了，往后退不动，两人却极有默契，缓缓地迈着步子往前进。梁樨手里的旄节攥得紧紧的，他对自己说，只要这家伙敢有一丁点动作，他一定会直接省了超度的步骤，将它打个魂飞魄散。
　　银月照下，将两人的影子投在了墙上，眼看着这怨灵已经被逼得没了退路只能束手就擒，一旁的围墙顶上却突然刺出了一道淡蓝的光，那光很准，正正穿过的怨灵的身影，从它的天灵盖上刺下，却没能一下到底给它个痛快。
　　“不好！”季鸣杨的反应很快，在他发出惊呼的同时，眼前的怨灵正因这未能解脱的伤痛而爆发出更强大的怨气。那黑黢黢的浓烟一般的死气，像开了闸的洪水，从怨灵脑袋正中的伤口处喷射而出，而它也因为这痛苦发出了剧烈的嚎叫声。
　　梁樨“啧”了一声，立刻去找这碍事的是谁，可无论怎么抬头看，视野都被这源源不断的怨气遮得一点缝都不留，原本平衡的场面顿时陷入了混乱。
　　“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是想帮忙！”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滚滚黑气里钻了出来，可梁樨抽不出空辨认他是谁，也无暇回应，这铺天盖地的死气已经让他看不清怨灵的方向了。要是这玩意回光返照，趁着这时候溜了，甚至趁乱把他们给活吞了……
　　梁樨的胡思乱想还没开始多久，眼前的黑雾就被一束光撕破了口子，比刚才那半调子的攻击更明亮，更清晰，也更有力。仿佛从地平线之下提前借来了清晨的阳光，撕破了口之后，无数细小的光线便穿透而出，像一双有力的手掌，将那厚重的屏障彻底撕碎。
　　哀嚎声停了，黑气散去了，季鸣杨就站在梁樨的对面，手中紧握的旄节，刚刚散去最后一丝淡蓝的光芒。
　　梁樨愣了愣，立刻迈步上前，在比他矮了快半个头的季鸣杨肩头用力拍了一下，夸赞道：“可以啊师弟，现在都这么能耐了，以后还需要我带着出来吗？”
　　这位师弟被拍得一个踉跄，笑咳一声回了话：“都是梁师兄教得好。”
　　两人平时就习惯这么相处，眼见麻烦解决了，自然是回到了最放松的状态，一来一往地聊了半天，才发现了不知什么时候偷偷跳下了墙头，站在一旁低垂着脑袋，却完全插不进话来的人。
　　这个人显然就是刚才那半吊子的渡灵者，没能出上力，反而帮了倒忙，这时指不定有多内疚了。
　　梁樨定睛一看，这人确实眼熟，但看着干瘦，人也没什么存在感，平日里就算擦肩而过，也会打个招呼就忘。这下可尴尬了，好歹算同行，眼熟却又叫不上名字是最为尴尬的。可身边的人却丝毫没有参与到他的这份尴尬里。
　　季鸣杨笑了笑，说：“这么晚了还来帮忙？跟了一路吧。”
　　那人一怔，赶紧点头，喏喏道：“带我的前辈……今天不舒服，我正准备回去，就看到你们在路上追，所以……”
　　“你那位前辈天天都不舒服。”季鸣杨脸上的笑没变，语气却不知为何带上了嫌弃。
　　梁樨一听，赶紧给了他一手肘，小声提醒：“好歹是前辈，怎么说话呢……”
　　季鸣杨没多说什么，挤出个不真不假的笑，闭上了嘴。
　　“他确实是不舒服……”那青年被他们一说，好不容易鼓气的勇气瘪下去了，他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刚才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帮忙……”
　　“嗨，没事，你别听他胡说八道，他这人就是不会跟人家打交道……”梁樨比季鸣杨大两岁，总是担负着这类打圆场的工作，眼看人家也好好道歉了，又没出什么大事，他便挥挥手，这事就算过了，“你挺眼熟的，叫什么名字来着？”
　　“顾千山。”那人还没回答，季鸣杨又开了口，顺带嫌弃了梁樨一句，“你还说我？你连人家名字都记不住，这都是咱们第三次见面了。”
　　“对对，我姓顾，叫顾千山，季前辈记性真好，哈哈……”
　　梁樨看局面缓和，自然也跟着打了个哈哈，糊弄了几句。临分别时，他还热心地将自己的联系方式交给了顾千山，客套着哪天带他去见见自己的师父，也能把他这半调子的技艺给磨练磨练。顾千山忙不迭道好，也不多说什么，客客气气地道别离开。
　　“这人……”季鸣杨看向他离去的方向，确认他走远了，才慢悠悠地开口道，“本事不怎么，心眼倒不小。”
　　梁樨一笑，打趣道：“这话怎么说呢……注意点啊，你现在可是越来越刻薄了啊，以后没有小姑娘喜欢的。”
　　季鸣杨翻了个白眼：“你别装傻了，他干嘛来的你不知道？刚才那东西，在这个片区窜了快半个月，谁都拿他没辙，上头给的钱越加越多，谁不知道？他挑了个高处，看着咱俩包夹，那东西铁定是跑不掉的，这时候只要是个水平还过得去的，冲着那鬼东西的天灵盖来一下，钱到谁手上？还用想吗？”
　　梁樨笑着摆了摆手：“行了行了，看破不说破，都是同一条道上的，以后总得相见，万一以后还有求人的时候呢？”
　　谁看不出来呢，就刚才那一下，顾千山但凡水平过得去，也不至于到这最后关头还出问题。不过梁樨好歹年长两岁，奇怪的人也见得不少，他打着哈哈，伸长了手臂，使劲拍了两下季鸣杨的肩膀：“好了，小季同志，知道你眼里揉不得沙子，咱以后不跟他打交道就是了，再有下次，放着我来收拾他！”
　　“你得了吧……这都几点了，你还不回去？嫂子肚子里可还有一位呢，你再不赶回去，她该生气了，今天的搓衣板要红烧还是黄焖啊？”季鸣杨打趣道，“真羡慕你这样被老婆管得死死的人噢——”
　　梁樨被他这么一提，赶紧看了一眼手表，这眼看都得十一点了，已经过了他家那位设下的门禁时间了，他拔腿就往家里跑，没跑两步，一回头，正看着季鸣杨带着那幸灾乐祸的笑冲他挥手告别，只得恶狠狠地甩下一句：“你迟早也有这么一天，等着吧。”
　　季鸣杨笑出了声：“那不可能，一路顺风啊师兄——”
　　梁樨确实得回家，他家里的那位，已经有七个多月的身孕了。季鸣杨单身汉一个，隔三差五的就来蹭饭，一来二去的，把梁樨家里的家庭模式和地位分配都给摸透了。每当这位师兄想好好教导教导他，他就搬出嫂子这个大救兵，所以梁樨总是说不了两句就败下阵来。
　　几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梁樨终于盼来了自己的掌上明珠，季鸣杨也第一时间蹭上了干爹这个宝座，这个呱呱坠地的孩子，就是梁樨的宝贝女儿梁采薇。
　　自从有了这个小公主，季鸣杨来梁樨家蹭饭的次数是直线上升，后来他干脆把伙食费都给了梁樨，理直气壮地天天来一趟。梁樨和梁太太哭笑不得，但好在季鸣杨带孩子挺有天分，梁采薇一见他就咯咯直笑，家里也不缺这么双筷子，也就允许他这么一天天打卡上班似的往家里赶了。
　　“师兄，说真的我有点羡慕你啊。”季鸣杨一手抱着梁采薇，一手拿着拨浪鼓，脸上的笑比孩子还灿烂，“有个女儿可真好啊，我也想要个女儿。”
　　“你可拉倒吧，你看看你给我姑娘打扮的，红衣服绿裙子，脑袋上还扎个紫丝带，就你这品味还养女儿……”梁樨放下手里的碗筷，赶忙把梁采薇脑袋上的丝带解开。
　　季鸣杨一脸的无辜，辩解道：“那我都是征求了她同意的啊，我拿到她跟前，她嘿嘿嘿的笑，可不就是喜欢，我就给她套上了。”
　　梁樨一脸嫌弃：“你先找个对象再羡慕吧，赶紧去厨房帮帮你嫂子，我去给闺女换身衣服，你看给你打扮的像什么样子……”
　　被嫌弃的人哈哈大笑，赶紧应了声往厨房的方向跑，谁知还没进门，就被梁太太笑着给赶了出来：“小季你别进来了，上次你进来就打了咱家三个碗，这次再打了只能手抓饭了，你饶了我吧！”
　　不用干活，季鸣杨乐意得不行，喜滋滋地应了一声，又从厨房门口拐了回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大的粉色蝴蝶结就要往客厅去：“来来来干女儿，看看干爹今天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了……”
　　话音未落，敲门声便响了起来，梁樨刚给梁采薇换了身好看的衣服，正替她梳理头发，一看季鸣杨又要作妖，赶紧喊了一声打发他去开门。季鸣杨嘟囔了几句，老老实实往门口赶。一开门，门外站着的竟然是两人的师父，这位老前辈已经快六十岁了，但身体依旧硬朗，一见季鸣杨，他便哈哈大笑，说：“我就知道你也在这，今天我的老同学来看我，给我送了几罐蜂蜜，我想着小梁的孩子刚出生，得给媳妇好好补补，这就送来了。”
　　梁樨听见了动静，抱着孩子就跑了过来，赶忙拉着季鸣杨给师父让出了一条路，可两人没想到的是，师父才刚进来，他身后跟着的人也一并进了屋。
　　这跟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半年前那夜里，站在墙头的那半吊子的后辈，顾千山。一贯畏畏缩缩的他此刻也不例外，正堆着笑脸，缓缓地举起了手，冲两人打了招呼：“梁前辈好，季前辈好……”
　　老前辈一条腿进了屋，这才想起自己还带了个人来，一拍脑袋笑道：“我都给忘了，哈哈哈，来……你俩也认识一下，这是我新带的徒弟，以后也算是你们的师弟，他基础差了点，之前的师父也没给好好带，以后你俩多照顾照顾他。”
　　两人怔了怔，看了彼此一眼，却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第93章 尘封（2）
　　他来干什么的？
　　两人的脑袋里同时冒出了这个问题，可既然是师父带来的，谁也不好开口说什么，只能挤出笑脸打了招呼，将两人迎进门。梁樨招呼着去添碗筷，师父却摆了摆手，道：“不必了，就是顺路来看看你，看看你家那小不点，再送点东西，我还得带着小顾去历练历练呢。”
　　梁樨心里松了口气，但面上的客套总得来两句，说：“好歹吃个饭吧？”
　　“行了，你别也别客气了。”师父说着看两眼，就真的只是站在一旁看了看，小姑娘才几个月大，只能由季鸣杨帮忙抱着，一双眼睛瞪得溜圆，师父跟她打了个招呼，又摸了摸小脑袋，也没逗留多久，就带着顾千山离开了。
　　从那之后，他们的身后就多了一个顾师弟。
　　要说这人有什么缺点，那就是胆子不够大，干什么都小心翼翼的，总怕出什么乱子。但要说优点，他也确实不少，虽然胆子小，但确实足够谨慎，不到完全的把握绝不出手，观察力也敏锐，他总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藏在角落里怨灵，确实给梁樨和季鸣杨帮了不少忙。
　　两人逐渐觉得，这家伙也不是那么招人嫌了。
　　夜幕降临，晚饭时间，牛肉面馆里人声鼎沸。三人围着一张桌子，呼呼地吃着面，梁樨咽下一口热汤面，呼了一口气，突然对眼前这个总是畏畏缩缩的后辈感兴趣起来，他给顾千山倒了饮料，寒暄道：“哎，顾师弟，这家可以吧？我和鸣杨经常来，也带你尝尝。”
　　“唔。”顾千山点了点头，赶紧咽下嘴里的面条，挤出个笑脸来，“好吃，确实好吃，两位师兄……找到个好地方，谢谢你们带我来。”
　　“这么客气干什么，哎，你多大年纪了啊？”
　　“我……二十六了。”顾千山没想到这位前辈会突然开始询问自己的情况，略有不安地笑了笑，“怎么了前辈，怎么突然问这个……”
　　“你别老这么紧张嘛……”梁樨以为是一旁吃面的季鸣杨表情太严肃吓着了他，没想他一转头，埋头吃面的小季同志根本头都懒得抬，梁樨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突兀，赶紧笑了两声，补充道，“没有没有，我是想着，你好歹也是我们师弟了，总得跟你熟悉熟悉……”
　　“啊……好，熟悉熟悉。”顾千山又笑了，那笑就跟长在他脸上似的，但这笑总是被拘谨绷着，怎么看都不够自然。为了拿出前辈的风范，拉近与后辈之间的距离，梁樨主动开始了自我介绍，还顺带把季鸣杨也带了进去。
　　顾千山仔细听着，总算是对两人有了大概的了解。渡灵者可全职，也可兼职，无非就是白天晚上，人前人后，转换一**份罢了。季鸣杨的父母都是干这行的，祖上也确实有相关的底子，他也就顺理成章的接下了衣钵，成为了穿梭阴阳，驱邪度厄的一员。
　　而梁樨不同，在天份上，他稍逊季鸣杨一筹，只是入行早些，所以当了这位小季同志的师兄，其实两人之间根本没什么辈分之称，都是直呼其名。顾千山点点头，却还是老实叫了前辈，他是个聪明的，知道自己与他们的关系，还没到能称兄道弟的地步。所以老老实实，安安分分，绝不越雷池一步。
　　季鸣杨听了半晌废话，终于端起面前的碗，将牛肉汤一饮而尽。
　　顾千山从店家放在桌上的盒子里抽出了几张草纸，给他递了过去，季鸣杨一愣，也客客气气的接过，道了谢。
　　眼看着场面又要僵了，梁樨灵机一动，开了个新的话头：“哎，你为什么要入这行？你都二十六了才入行，是不是晚了点？”
　　顾千山倒也老实，尴尬地笑了笑：“因为我……缺钱。”
　　原来如此，难怪那天夜里，他这么不管不顾的也要抢两人包夹的怨灵，不过技艺不佳也赖不了别人。梁樨仔细想想，他能拜托曾经那位不靠谱不负责的前辈，攀上自己的师父，恐怕也是费了点心思的。
　　顾千山叹了口气，打开了话匣子：“我的妻子，是从小就跟我一起长大的姑娘，她很好，很温柔，也很体贴，但是我……我这人没什么本事，挣不到多少钱，她跟我吃了好多苦，也从来没嫌弃过我。可是……这么好的姑娘，老天爷却偏偏要欺负她，一年多前，她被查出生了病……”
　　话到这里，顾千山顿了顿，却没提这病是什么。
　　梁樨和季鸣杨听着，也没多问，毕竟关乎隐私，人家不想提也是正常的。
　　“病得不重，却很磨人。要痊愈……得花不少钱，得慢慢调理，不能再操劳。”顾千山看着碗里漂着油花的汤，突然笑着挠了挠头，“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哈哈……我知道两位不是很喜欢我，但这段时间……确实也挺照顾我的，带着我跑任务，还教了我很多，在你们面前，我倒觉得安心了不少……”
　　“她的身体好些了吗？”一直沉默的季鸣杨突然开了口，语气已经柔和了许多。
　　梁樨很了解他，一向的嘴硬心软，说着讨厌谁，不乐意打交道，其实很多事过头就忘，真遇着有困难的，他帮忙都嫌自己跑得慢了。
　　顾千山没想到季鸣杨会搭他的腔，愣了愣，立刻点了点头：“已经……已经好多了，这几次的任务，钱都不少……我给她买了爱吃的，还有更好的药，也不用她整天操心了，身体状况就好转了。”
　　他顿了顿，又笑着补充了一句：“这都得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不嫌弃我碍手碍脚的，还愿意带着我……”
　　季鸣杨沉默了片刻，说：“那个……之前是我们不知道情况，以为你是……哎，是我不好。这样，往后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跟我们说。你比我大几岁，也不用前辈前辈的叫我了，叫名字，或者叫小季都行。”
　　顾千山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只是这次的笑容不再胆怯，也褪去了战战兢兢，那是如释重负的舒展的笑容。他也很清楚这嫌隙短时间内难以逾越，但总算有了破冰的第一步，这让一贯怯懦没什么朋友的他很是高兴。
　　他按着季鸣杨的建议，小声喊道：“小季……”
　　季鸣杨长得白净，轮廓也柔和，按梁樨的说法，好好一小伙，就是一天到晚的没个正形，欠揍得很。见顾千山不再拘谨，他也跟着笑了出来，隔着油腻的棕色木桌，季鸣杨冲着对面的顾千山伸出了手：“不客气。”
　　三人之间的壁垒算是化解了，顾千山没了心结，与他们合作起来更加尽心尽力。他原本就没什么天分，学起东西来很费劲，梁樨和季鸣杨也不嫌弃，没学会的方法，一遍又一遍的教，主动提出带他跑任务，给他足够的锻炼机会。
　　两人家里的条件都不差，季鸣杨单身汉一个，有自己的小金库，而梁樨家里就是做生意的，根本不缺钱，但他们都极有默契的没有用直接资助的方式，而是尽其所能给顾千山创造工作的机会，让他能堂堂正正地靠自己赚到更多的钱。
　　对此，顾千山感激得不行，好几次邀请两人到家里去，说是请他们吃饭，其实每次过去，他俩都自己带上买好的吃食，季鸣杨更是各类营养品一样不落地往他家里搬，闹得顾千山都不好意思了。
　　三人的关系越来越融洽，配合起来也是越来越得心应手。
　　“嫂子，你听我说，顾哥超级厉害的。”熟悉了之后，季鸣杨又开始天天往顾千山家里跑，逮着顾太太就吹起牛来，“他腿长呀，跑得可快了，一马当先！不是他，我和梁哥都不能那么轻易就完成任务呢，嫂子你可太有福气了，嫁了个这么有本事的人，我都羡慕……”
　　梁樨听不下去了，赶紧打断了他的话：“哎哎哎你收着点，羡慕什么羡慕，你还能嫁人啊？眼看着要二十四的人了，赶紧正经找个对象吧，一天到晚嘴上没个把门的……”
　　季鸣杨嫌弃地一摆手：“我跟嫂子说话有你什么事！你吃醋啊？你又知道我没对象了！你是我肚里的蛔虫？”
　　梁樨笑道：“你一天二十四小时，八个小时睡觉，八个小时折腾我一家子，另外八个小时就折腾人家千山一家子，你告诉我你上哪抽出空谈对象去？”
　　季鸣杨不服：“哎，那叫折腾吗？你问问顾哥，还有嫂子，他们是不是可喜欢听我说话了。”
　　顾千山正给他们剥桔子，一听这话也跟着笑了出来：“是，小季说话好听，我喜欢听，如霜也喜欢听，你多来几趟，我们都跟着你笑一笑十年少了。”
　　季鸣杨一听，更得意了，笑嘻嘻地做了个鬼脸：“听见没，听见没？”
　　梁樨给他逗得接不下话，也跟着笑成了一团，屋里气氛融洽而和谐，这样的欢乐，是一贯怯懦的顾千山没有体会过的，他很高兴，也很庆幸，能在人生中遇到这么两位贵人，提携他，帮助他。
　　他想，他们可以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第94章 尘封（3）
　　顾千山一家人的生活逐渐好转了起来，他打心眼里感激着梁樨和季鸣杨。
　　而梁樨也渐渐发现，季鸣杨这小子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了，经常联系不上人，好不容易给他打通了电话，他也总是约不上时间。
　　梁樨越想越纳闷，顾千山却笑着打趣道：“小季在的时候你老嫌弃他烦，他现在没影了，你又想他了。”
　　“这才奇怪嘛，他平时总是梁哥长梁哥短的，这会怎么人都找不着了……”
　　顾千山道：“没准是有什么自己的事要忙，等他忙完了会跟我们说的。”
　　果不其然，这种情况才过了两个礼拜，神出鬼没的季鸣杨又出现了。这次他的脸上带了几分愁容，让人又是疑惑又是担忧，两人赶紧把他拉到常去的那家面馆，问了半天，他才支支吾吾地开了口：“顾哥，梁哥……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说出来还挺丢人的，但是我……我就想问问，怎么给女孩儿写情书啊？”
　　顾千山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梁樨干脆忍都没忍，笑得无比放肆：“你也有今天啊，哈哈哈哈！”
　　“嘘——”季鸣杨看了一眼周围，使劲挥了两下手让梁樨闭嘴，窘迫地挠了挠头，“哎呀，好歹是兄弟一场，帮帮忙……”
　　“当初是谁说的来着？‘真羡慕你们这种被老婆管得死死的人噢’，这话是不是你说的？你就告诉我是不是？”梁樨顾全了他的面子，将声音压低了几分，但话里的笑意还是藏不住，“我说你可够晚熟的啊，这都快二十五的人了，终于想起来要谈个对象了啊？是哪家姑娘这么优秀让你魂牵梦萦，都……都写上情书了哈哈哈！”
　　“都让你小声点……”季鸣杨脸上挂不住，干脆跳开了这个话题，“不帮就不帮……笑什么啊！”
　　这回换顾千山打圆场了：“帮帮帮，哪能不帮的，小季难得要认真追求姑娘呢，这忙必须帮……只是情书这东西，我也没写过啊……”
　　梁樨一看季鸣杨急了，赶紧憋住了笑给他倒水：“必须帮必须帮，情书嘛，我会，我当初写了一箩筐，终于俘获了你嫂子的心，来我教你啊……”
　　两人教得乱七八糟，季鸣杨听得云里雾里，三人合力了一下午，终于是在入夜前将那封奇奇怪怪的情书拼了出来，季鸣杨举起信纸，横看竖看，怀疑道：“你俩确定……这东西姑娘会喜欢吗？”
　　梁樨一拍胸脯：“放心，她不喜欢你回来找我，我保证给你找个合适的！”
　　季鸣杨一撇嘴：“就她最合适，除了她谁都不合适，我才不要你给我找的。”
　　“哎哟我的天呐……”梁樨的笑又憋不住了，他用手肘轻轻捅了捅身旁的顾千山，道：“你看看这痴情的啊哈哈哈哈……”
　　趁着季鸣杨还没掀桌子，顾千山赶紧拦住了梁樨，笑道：“好了好了，别笑了，小季能有喜欢的姑娘那是好事啊，咱得帮忙，别瞎开他玩笑了……”
　　在那之后，季鸣杨又失踪了一天，再出现时，脸上的神色更诡异了。梁樨虽然爱开他玩笑，但也知道这时候不能再笑了，便拉上顾千山，凑齐三个人，又到了那家小面馆。
　　“那个……”梁樨看季鸣杨闷闷的，主动把菜单递了过去，“小季你看看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别跟我客气啊……咱们……”
　　“我给她把情书念了。”季鸣杨没等梁樨铺垫开，主动挑明了他们最关心的话题，“她看着我，看了半晌……”
　　顾千山接话：“然后？”
　　“然后笑了足足半分钟，上气不接下气的那种笑，眼泪都笑出来了！”季鸣杨急切道，“我当时就说你别笑啊！都笑哭了，我这还没念完一半呢，我辛苦写了一下午呢！但她就是笑，一直笑……我……我念不下去了都……”
　　“笑是好事啊，姑娘觉得你写得好才笑呢，是不是？”梁樨冲着顾千山挑了挑眉，后者立刻点头应声：“是……是啊！觉得你写得好！”
　　“然后她……她说，说我真好玩……”季鸣杨都快哭了，“那她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我啊？好玩……好玩？”
　　顾千山小声接了一句：“是……挺好玩的。”
　　季鸣杨语塞，从口袋里摸出了那封没能读完的信，愣愣地看了很久，漂亮的眼角突然垂了下来。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沮丧得仿佛换了个人：“我觉得我没机会了……她指定看不上我了。”
　　见他情绪低落下来，两人也不好再开他的玩笑了，赶紧一人一边拍了拍肩膀替他顺气，可直到这顿饭结束，季鸣杨的情绪也没好转起来，连最爱吃的牛肉面也只是匆匆扒了两口，之后便兴致缺缺地离开了。
　　梁樨觉得不能就这样，正好赶上第二天是周末，他一早就拉着顾千山往季鸣杨家里赶。两人在门口排演了好久的说辞，正盘算着，一会门打开了，梁樨负责安慰，顾千山就一个劲的点头帮衬，最后能把季鸣杨拉出来吃顿饭是最好的，不行的话也得进门陪他一阵子。
　　可正当两人盘算好了要敲门的时候，门却自己打开了。
　　季鸣杨就站在门口，手还握着门把，身体却朝着屋里倾斜，而在他身后站着的，居然是一位笑得合不拢嘴的漂亮姑娘。
　　那姑娘他们都见过的，她叫林婉，也是渡灵者的一员，与他们打过几次照面。
　　之所以能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姑娘确实漂亮，是无论放到哪个时代，都足以被衷心夸赞的美。门一开，林婉一眼就看见了门外的两人，她微微愣了愣，又看了看一旁的季鸣杨，脸上飞快地爬上了红云。
　　两人也是一愣，直接呆在了原地。好在梁樨反应快，这还用多说吗，傻子都知道是什么情况了，他俩这趟算是当了个超大型的电灯泡……他拉起还没反应过来的顾千山就跑，空旷的楼道里只留下了他发自内心的一句呐喊：“对不起！打扰了！你们继续——”
　　季鸣杨意识到这话里的意思，立刻冲了出去，冲着远去的人影大喊：“人家就是来给我送个早餐，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啊！”
　　然而事情还是按着他们想的那样发展了。
　　在牵手了将近一年后，季鸣杨终于带着林婉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季鸣杨能说会道，但交心的朋友确实不多，婚礼也没怎么大操大办，只叫了两位挚友，一位师父，还有几个相熟的同事，跟着家人一起，围成一桌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
　　梁樨作为老大哥，总有一种功成身退的成就感，虽然这姑娘不是他介绍的，但那封令她觉得有趣的情书是他帮忙润色的，这怎么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有了家庭之后，季鸣杨那上窜下跳的个性收敛多了，即使在朋友跟前，也表现得沉稳了许多，一物降一物这话果然是真理。但也有遗憾的，从有了林婉开始，季鸣杨就很少跟着梁樨一起去跑任务了，更多的时候，他都和林婉在一起，两人都是极有天赋的，又有了爱情的默契，合作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
　　二人组变成了三人组，三人组又成了二人组，梁樨不免有些失落，但转念一想，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季鸣杨心里有了值得他拼命保护的人，从而变得更有担当，这是一件好事啊。顾千山虽然天赋不佳，技艺也比不上季鸣杨，但好在老实可靠，人也勤快，与他一同合作，也是挺愉快的事。
　　而这一切的平衡，就在那个寂静的秋夜被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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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重考试季，忙成狗了呜呜呜


第95章 尘封（4）
　　夏末初秋，正赶上传统的中元节。每年到了这个时候，他们的工作都会特别繁忙，林婉是姑娘，可敢冲敢抢的劲儿一点不比男士们差，与季鸣杨结婚后，两人的配合越发得心应手，甚至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季鸣杨的体贴，不是拦着林婉冲锋陷阵，而是跟她一起往最深最险的地方探索，当然，他偶尔也会表现出强硬的一面，太过危险的地方，他绝不会让林婉踏足一步。
　　如果不是他们的身份，这一对恋人走在街上，将会是亮眼的，充满了回头率的一道风景线。
　　林婉的旄节很简单，没有过多的装饰，但细节处仍能体现她女性的特质，在这跟长杖最合适手握的地方，她贴下了一个小小的贴纸，用手抓住时就看不见了，那贴纸是一颗金色的心型，不过指甲盖的大小，而贴纸的下面，是她用笔写下的自己的名字。而现在，贴纸的上面也有了一个字，这是季鸣杨发现了她的小秘密后，偷偷给加上去的，那时候，他俩还没结婚。
　　季鸣杨说：“这样我也在你手心里了，上哪都跑不掉。”
　　十六的月儿更圆，忙碌的一天的两人刚踏进屋，就听见了客厅里大作的铃声。
　　季鸣杨接了电话，这是任务又派下来了，一到了特殊的日子里，各个片区的事都不会少。林婉的包还没放下，就又重新跟着他出了门。渡灵者的工作不能说繁重，但绝对算不上轻松。两人顺着罗盘指引的方向，跑过一幢幢老旧的居民楼，终于在一处破损的杂物间门口堵住了慌忙逃窜的怨灵。
　　林婉二话没说，举起手中的旄节，将那东西干脆利落地送走了。
　　每当这时候，季鸣杨都会充当一个热心的观众，给“台上”的表演者鼓掌喝彩，可他俏皮话还没说完，林婉的脸色就白了起来，夏天还没过，她穿着一件干练的短袖衬衫，背上渗着几点因为狂奔而留下的汗迹。林婉摆摆手，想告诉季鸣杨自己没事，可她逐渐佝偻的身体却唱了反调。
　　季鸣杨紧张得不行：“怎么回事？哪里不舒服？”
　　林婉脸都皱起来了，嘴唇直哆嗦：“肚子……疼……”
　　也顾不上细问，季鸣杨往下一蹲，背起林婉就往外跑。偏偏刚跑出几步，就迎面撞见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季鸣杨定睛一看，居然是顾千山。他手里拿着旄节，东张西望，眼睛不住地搜寻着，一副焦急的模样。一见两人，也是一惊，赶忙问道：“小季？你们刚才……这是怎么了！”
　　“顾哥我得去医院！就不多说了啊……”季鸣杨的脸上写满了焦急，他根本来不及多说两句，就风一般地跑了出去。
　　到了医院，忙活了大半天，季鸣杨终于得了空闲能靠在墙边休息片刻。这一路的奔波已经让他的衬衫被汗水浸地透湿，可他却无法放松下来，病房里，医生还在忙活着，林婉的情况尚未可知，这一切都牵着他的心弦，让他久久无法放松。
　　顾千山带着梁樨来了，梁樨昨天忙了一宿，今天好不容易得了假期能休息休息，一听季鸣杨家里出了事，立刻带着妻子和孩子一起来探望。梁采薇快五岁了，已经可以围着几位长辈喊叔叔阿姨了，一见季鸣杨靠在墙上直愣愣地盯着病房门口，小姑娘也是话都不敢说，只静静听着大人们嘘寒问暖，圆溜溜的大眼睛也跟着看向了病房。
　　门开了，医生走了出来，一行人立刻围了上去。医生是老练的，她一眼就看出了人群中最急迫冲在最前面的季鸣杨是家属，笑着摘下了口罩，恭喜道：“恭喜你了小伙子，你要当爸爸了。”
　　季鸣杨所有的询问和关切都被这句突如其来的祝福堵在了喉咙里。
　　他愣了愣，看向了病房里坐在床上的林婉，林婉也正看着他，眼角带着笑，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咧开了一个灿烂而温柔的笑容。
　　这笑容比他见过的任何笑容都要灿烂，都要美。
　　“注意别乱跑了，检查过了没什么大事，偶尔有点疼是正常的，孩子已经三个月大了，算是比较稳定了……”耳旁是医生交代的重重注意事项，而季鸣杨的眼睛却在林婉的身上无法挪开，他心里有个声音，用狂喜到歇斯底里的语气大喊大笑，而他的面上却始终挂着愣愣的笑容，让他那柔和俊俏的脸庞都带上了几分傻气。
　　梁樨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将大夫拉了过来，道：“注意事项您跟我说吧，这傻小子现在没转过弯来，您跟我说，我是他大哥，一会我转告他俩，保证一字不落。”
　　林婉要在医院里观察两天，暂时不能跟着季鸣杨回家了，但大夫既然说了没有问题，那就是天底下最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一行人进了病房，围着病床七嘴八舌的道贺。梁采薇能听懂有了宝宝是什么意思，也跟着高兴，不停地拍着双手恭喜，小脸笑成了太阳花。
　　季鸣杨这傻小子终于缓过神来了，坐在床边寸步不离，生生给林婉攥出一手的汗来。尽管这样，他还是不愿意松手，他的心里藏着一股巨大的热流，没法阻挡，也没法掩藏，这股热浪冲得他眼角眉梢全带上了笑，让他只想紧紧搂着怀里的姑娘不撒手。他满心满眼里只剩下了眼前的人，心里甚至已经有了一个稚嫩的声音，轻轻地，一下下地，呼唤着他，叫着他爸爸。
　　梁樨替他将大夫嘱咐的事项誊抄在一张纸上，又叮嘱了几句，就带着顾千山和家里人一起离开了。
　　这种时候，当电灯泡才是罪大恶极的事情。
　　人一走，季鸣杨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他将纤细的姑娘紧紧搂在了怀里，不停地吻着她的脸颊，笑着叹着：“真好，谢谢你，谢谢亲爱的，真好……”
　　“你呀……”林婉笑得合不拢嘴，“真好玩……”
　　季鸣杨赶紧笑着搭腔：“以后我和儿子都交到你手上，你想怎么玩我们爷俩都行，我这么好玩，我儿子肯定也好玩……”
　　林婉却故意跟他抬起杠来：“你又知道是儿子啦，女儿不好吗？”
　　季鸣杨陪笑：“女儿好，女儿更好！跟梁哥的薇薇一起长大，可以一起打扮，一起穿漂亮裙子！”见林婉打量他，他又立刻补充道：“你问梁哥呀，我还没遇着你的时候，就羡慕他有个女儿呢！”
　　林婉打趣他：“让你打扮？你认真的呀？还没跟我在一起时，你那品味就在女生圈子里出名了，也就我不嫌弃你，还肯用你挑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丝巾手帕……”
　　“咱们……不是说这个宝贝吗……怎么又开始数落我了呀。”季鸣杨被说的不好意思了，赶忙把话题拉回正轨，他小心地伸出手，在林婉尚且平坦的小腹上轻轻摸了摸，他将所有的感官都放在了掌心了，隔着病号服柔软的布料，他好像真能摸到一个小小的，充满活力的生命，惊叹道：“哎哎哎，我摸到了，他是不是在蹬腿呢！”
　　“腿都还没长出来呢，就蹬腿……你啊！”林婉被他逗得直笑，弯月一般的眼中满是浓烈的柔情，她捧起季鸣杨的脸，轻轻地在他脸上吻了一下，“以后就要让爸爸多照顾照顾我们娘俩啦，辛苦爸爸了。”
　　季鸣杨发誓，这是他这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一刻。
　　他见过梁樨家庭里的温馨与和睦，也见过顾千山为照顾生病的妻子任劳任怨，说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他那张逗人开心的嘴，全都留给了朋友和家人，不是没有姑娘与他说过这事，只是他始终觉得，没有感觉的，看不对眼的，就趁早拒绝别耽误人家。一个人活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一朵花能撞入他的眼帘。
　　他觉得自己很幸福，幸福得仿佛置身梦中。
　　“往后……就不能陪着你出去啦，向今天这样，就很危险，如果不是即使把那东西赶走了，指不定会对我们的孩子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林婉这句话一点也没错。婴儿还没出生，本就脆弱，更不要说接触这些本就不属于人间的东西，阴气太重，很容易冲到肚子里的孩子。季鸣杨表态道：“你放心，往后你就在家歇着，我一个人出去跑也没问题的，没认识你之前，我不就一直和梁哥还有顾哥合作嘛，也是老搭档的，不怕的。”
　　林婉笑道：“呀，我终于可以在家里做富贵人家的太太，天天有人伺候我照顾我啦？”
　　“你在我心里就是千金大小姐啊，在家里，饭……饭虽然是你做的，但碗是我刷的吧？衣服也是我洗的吧……我其实也想给你做饭，但你不是……嫌我把厨房折腾得乱七八糟嘛。”季鸣杨眼看又要被林婉揭短了，赶紧软了语气同她撒娇，“好太太，亲爱的，你就别嫌我了，再嫌你也嫁给我了不是，我可以去学，梁哥做菜好吃着呢！”
　　“行啦，逗你玩呢。”林婉捞过他那苦着的脸使劲搓了一把，突然想到什么，迟疑了一瞬，说道：“我觉得……那个人有点奇怪。”
　　季鸣杨顺着她的手扭了扭脖子，笑道：“那个？”
　　“顾千山。”林婉神色有些为难，“我知道那是你的朋友，但我总觉得……他很奇怪。我肚子疼的时候，你背着我跑出去，撞上他了，等到了医院里，他靠近床边的时候，我突然有了同样的感觉。”
　　季鸣杨皱了皱眉，露出不解的神色。
　　林婉说：“只有一瞬间，但我感觉到……他身上，有被我送走的怨灵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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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晨就在肚子里噢


第96章 尘封（5）
　　“或许是因为我们正好把他在追着的怨灵给……”
　　季鸣杨笑着接了话，可话还没说完，他自己就觉得不对劲了。这任务是特意打电话发给他们俩的，是他们的任务，而不是顾千山的任务。那顾千山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林婉看他欲言又止，跟着提了一句：“他的？”
　　季鸣杨顿了顿，重新笑了出来：“可能是最近又缺钱了，他家里条件比较困难，嫂子身体不好，得一直吃药延续，花销挺大的。”
　　林婉疑惑道：“可是单独派发的任务，是没办法……”
　　“没事，咱不想这个了，我哪天抽了空去问问他。”季鸣杨打断了林婉的话，将人搂进了怀里，嘟囔着，“快休息，等大夫说你没事了，咱们就能回家了，还得给孩子起名字，挑衣服鞋子，给他收拾个小屋子出来呢……”
　　每当这时候，林婉总拿他没辙，只得跟着他转了话头，开始掰着指头给孩子起名字。
　　第二天傍晚，季鸣杨准时出现在了顾千山的工作单位楼下。
　　橙红的晚霞铺满了天空，夏天的夜晚来得缓慢。下班时间一到，顾千山准时出现在了单位门口，他一抬眼，正好撞上了站在晚霞中的季鸣杨。顾千山一愣，同他打了个招呼：“哎？小季，有事找我？”
　　季鸣杨应了他的招呼：“是……顾哥，有点事想问问你……这里人太多，咱们绕个地方行吗？”
　　顾千山虽然摸不着头脑，但还是点了点头，跟着季鸣杨往旁边的角落里走了两步。见他脸色不太自然，又神神秘秘的，顾千山笑着把手往他肩头拍去，关心道：“怎么了？是不是又不知道该给弟媳买什么东西了？你每次来找我，都是为了这事……”
　　季鸣杨摇了摇头，脸色突然严肃了几分：“顾哥，你……最近是不是缺钱？”
　　手在空中停住了，顾千山愣了一瞬，那神色立刻被堆满了笑的脸重新覆盖，他摇摇头：“没有，最近你梁哥挺照顾我的，带着我走了不少任务，我手头还算宽裕呢，怎么了？怎么突然问这个？”
　　季鸣杨也不绕弯子了，他压低了声音：“我直说吧，就是想问问你，昨天夜里，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那片的？那任务是单独的，就算你帮了忙也不能算你头上……”见顾千山脸色僵了，季鸣杨补充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要是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一定要说。咱们熟，你这样来一下……其实不影响我们的关系，但如果你这么被别人揪住了，肯定得说你的。”
　　“你现在难道不是在说我吗……”顾千山皱着眉，叹了口气，“我不是去捡漏子的。”
　　“那你去那……”
　　“我去那，是为了追你们要收的那个怨灵。”
　　这下轮到季鸣杨摸不着头脑了：“追它做什么？”
　　顾千山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看向季鸣杨的眼睛，问了一个问题：“小季，师父有没有教过你一种名叫转灵的术？”
　　这两个字一出来，季鸣杨立刻瞪大了眼睛，他看了看周围，下班高峰，行人大多低头穿行，没人注意到他们。季鸣杨再扭回头来时，脸色都变了，昏黄的阳光正打在他的脸上，将他眼里的严肃照得一览无余：“转灵？你追它难道是为了这个？师父是教过，但这玩意不能用的，阴阳有恒，一旦打乱会出大事的！”
　　顾千山似是猜到了他的答案，笑了笑，问道：“会出什么大事？你见过？”
　　季鸣杨语塞，他确实没见过，见过的人要是能转世托生，现在大概都一百几十岁了。
　　谁都不知道转灵术最早起源于哪门哪派，有没有过风靡一时的光辉岁月，但它的衰落却实打实的印在了季鸣杨的眼里。转灵的解释很简单，顾名思义，转换灵体，将居无定所的灵魂塞入一个合适的身体，就可以让它获得新生。可奇怪的是，这样神奇的术法并不难学，甚至可以说是简单，所以像顾千山这样没什么天分的人，也能轻易地学习并掌握。
　　看季鸣杨不回答，顾千山便继续说：“咱们有一个好师父，他资格老，又用心，知道我天资不足，年纪也不小，不仅不区别对待，反而将自己回的东西倾囊相授……我很感激他。所以他教我的，我都必须好好学，认真学……”
　　季鸣杨摇了摇头，急切道：“可是师父他教这个……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原理，从而避免被怀有歹毒心思的人钻了空子，不是要……”
　　顾千山无奈，看着小季着急的样子，赶紧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应和着：“你别急……那灵体，不是被你们送走了吗，我还没试过呢，只是好奇……”
　　“……”季鸣杨还没说完的话被生生堵在了喉咙里，他觉得今天的顾千山很反常，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太对。
　　顾千山却仿佛能看穿他的心思，放在他肩上的手用了几分力，坚定地重复了一次：“真的，只是好奇，想试试看。这不还没开始，就被你给揪住了嘛……”
　　季鸣杨总觉得该信他，可好像又还是有哪里不太对劲，犹豫了片刻，还是点了点头，叮嘱道：“顾哥，这事我信你，但你可千万别再因为好奇去试试看了，师父当初说过的，这玩意不能用，而且昨天那个还不是个普通的灵体，是个怨灵……你灵力不算充足，不一定能抵得住怨气……总之，往后千万别这样了。”
　　顾千山笑道：“我灵力不足这事，你到底还要提多久啊……行啦，知道你关心我，我都挺好的，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家啦，今天你嫂子给单位来电话，说身体不太舒服，让我早点回去。”
　　“行，你注意安全。”
　　“对了……”顾千山转身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掉转回来，往季鸣杨跟前贴了几步，低声道，“这事……就别告诉别人了，看你说的那么严肃，让别人知道了……影响也不好。”
　　季鸣杨了然，道：“嗯，放心吧。”
　　晚霞被黑夜映出深紫，顾千山摆了摆手，提着公文包转身离开了，也许是惦记着家里的妻子，他的步伐都快了几分，季鸣杨站在原地，看着他逐渐远去的身影，心里像是被这天上的云堵了个结实。
　　真的能信他吗？只是好奇，所以试试？季鸣杨突然回想起了前一天夜里，撞见顾千山时，他那焦急的神色。当时的季鸣杨一心都在林婉身上，根本没将注意力分给顾千山一分一毫，但现在回想起来，他突然觉得那焦急之中透出了几分寻找的意思。
　　他在找什么？找那个怨灵吗？因为好奇试试看，还需要找到固定的某个灵体才行吗？
　　季鸣杨心里的石头还是没能落地，他抬头看了看逐渐暗沉的天色，转过身，往另一条大路走去。
　　几天后的一大早，梁樨便在家门口迎着了来串门的季鸣杨。
　　“怎么了小季？这才刚准备当爹呢，脸色就严肃起来了？”一见他这小老弟一脸严肃，梁樨都觉得不习惯了，季鸣杨一贯都是开朗乐观的，往日嘴里没完没了的都是俏皮话，尽管他现在二十六了，也成家了，是该成熟稳重点，但那性格摆在那是绝不会变的。见季鸣杨没接他的茬，梁樨也收了笑容，关切道，“怎么了这是？出什么事了？”
　　季鸣杨进了屋，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端上了梁樨给他倒的茶，又伸着脖子四周看了看，这才开口问道：“嫂子她们呢？”
　　“你这一脸严肃的就为了见你嫂子？”梁樨更觉得莫名其妙了，“今天不是周末吗，薇薇说想出去玩，去买漂亮裙子呢，那我这个当爹的又不会挑裙子，自然就被她们娘俩抛弃了呗……”
　　屋里只剩他们俩，那就可以打开天窗说亮话了。季鸣杨也不拐弯抹角，道：“我是想问问，师兄，关于转灵，你知道多少？”
　　“转灵？怎么你也在问转灵？”梁樨诧异，立刻摆手阻止，“小季，你还年轻，好奇心旺盛我可以理解，但是这东西是师父定了规矩的千万不能碰，世间万物阴阳之理，要是用了转灵的禁术，会出大乱子的……”
　　“也？”季鸣杨显然没把梁樨那后半截的叮嘱听进去，他的注意力全都被这个“也”字给揪住了，他立刻打断了梁樨的劝导，急切道，“还有谁问过？”
　　梁樨一愣，道：“千山啊，就前几个月，他问过我，转灵这事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当时就劝他千万别好奇，这东西，师父教给我们就已经是错了，要是用出去，岂不是害人害己……”
　　后半句都说了些什么，季鸣杨已经听不进去了。
　　“好几个月前”、“真的还是假的”、“只是好奇，所以试试”……
　　他突然想起顾千山对着他们时那张真诚的笑脸，在赤色的夕阳下，逆着光的，眯着眼的笑脸。
　　他到底要干什么？


第97章 尘封（6）
　　“或许没有你想的那么夸张……”
　　听了季鸣杨的话，梁樨的心里也是生出了好几个问号，这事确实有点棘手。
　　他跟季鸣杨搭档的时间长，而顾千山好歹也已经跟他们认识了四五年，如果说一个人的本性能掩盖一时，他同意，但能在五年的朝夕相处中时时刻刻都藏住本性，这要能做到，顾千山也不至于都三十了还没什么朋友。
　　季鸣杨却什么也没说，他捧着手里布满青花的陶瓷茶缸，盯着里面浮浮沉沉的茶叶梗发呆，半晌，才终于吭了声：“我觉得……顾哥可能有什么想法，咱们得去问问他。”
　　梁樨认同。
　　这世间的离隙，大多起源于猜忌，不够信任，不及时沟通，都会导致原本良好的关系出现裂痕。季鸣杨和梁樨都不是小孩子了，没有一声不吭一句不问就割席断交的道理，这几年，说着是他们给顾千山带来了更好的生活，但其实他给他们带来的帮助也不少。
　　至少在一同相处的时光里，他们能感觉到顾千山的用心。
　　“而且……我觉得他说得也对。”季鸣杨沉吟片刻，将傍晚时顾千山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没人见过转灵术，也没人见过怎么用，那谁能打着包票说一定有坏处？都只是听说而已。”
　　话刚说完，梁樨立刻摆着手制止了他的想法：“别别别……你可千万别跟着这么想。这事虽然没人见过，但师父是叮嘱过的，而且咱们师父你是了解的，不是个信口开河的人，他说不行的东西，十有**是真见识过。”
　　“那要不我们去问问师父？”
　　“你傻吗……”梁樨卷起手里的报纸冲着季鸣杨的脑袋不轻不重的来了一下，“你去问师父，将来要是真出了类似的事，脱不了干系的可就是你了。而且这事……其实上头会查，真揪着了，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事了。”
　　季鸣杨没有说话。他觉得心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难受得紧，但又说不出个缘由来。
　　过了几天，几人终于在常去的那家小面馆碰上了头，顾千山倒是没什么异常，反而是怀有心思的两人表现得不太寻常。面吃光了，汤也喝完了，三个人的话却都只有寥寥几句，尤其是梁樨和季鸣杨，谁都不知道怎么率先打破这个尴尬的局面。
　　顾千山擦了擦嘴，抬头看了他俩一眼，露出了无奈的笑：“你们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怎么一个个的这副样子，尤其是小季，你那眉头头能夹苍蝇了。”
　　两人相视一眼，吸了口气，可话到了嘴边，又再一次吞了回去，见他们如此纠结，顾千山干脆点了梁樨的名字，直视着他的眼睛，问道：“到底怎么了，梁樨你先说？”
　　梁樨也不含糊其辞了，直接了当的开了口：“顾哥，我听小季说……你那天晚上追着一个怨灵来着？”
　　一听这话，顾千山的脸顿时黑了，他脸上的笑没怎么变，可整个人的气压明显低沉了起来，他轻轻抬起眼，看向了一旁不说话的季鸣杨，嘴角微微上挑，轻声道：“小季，你答应过我不告诉别人的，不是么？”
　　梁樨一见他果然发难，立刻打圆场：“你别怪他啊，他也这是……实在没办法，咱都是自己人，也不算别人是不是？”
　　顾千山挑起嘴角笑了笑，没多说什么，端着跟前的茶杯，一口一口的抿了起来。
　　见气氛掉入冰点，梁樨也不好再问什么，夹在中间的他此时别提多尴尬。
　　“所以呢，你们打算怎么样？直接把我交出去，交给上头处理？”杯中的茶见了底，顾千山再次开了口，语气里的愠怒丝毫未减。
　　梁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过来再次发出疑问：“难道你真的……已经用过转灵术了？”
　　已经过了饭点，面馆里没多少人了，他们所在的桌旁早就没了吃饭的人，老板在后厨忙碌着，空气里时不时传来几阵碗筷敲击的水声，悬在头顶的老旧风扇呼呼作响，将凉风往几人头顶吹来。
　　可这点凉风送来的惬意，根本缓和不了饭桌上尴尬的氛围。他们明明是朋友，此刻却比陌生人还要剑拔弩张，梁樨自认没有恶意，可顾千山却仿佛被他们针对了似的，浑身上下的每个毛孔都透着戒备的痕迹。
　　沉默像浓重的油彩，粘腻地裹在了三人的身上，挣不脱也洗不掉，季鸣杨觉得呼吸都受到了阻滞，这让他心里腾起了一股烦躁的火。
　　“没有。”许久，顾千山终于从沉默的厚茧里挣脱出来，他屈起指节，轻轻敲击了桌面，双眼透过树脂镜片，定定地看向了坐在他面前的两人，一字一顿地又重复了一遍，“我没有用过。”
　　他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怒意，尽可能的将信息用最平稳的语气传达出来。
　　季鸣杨看着他的眼睛，皱了皱眉，道：“为什么要追那个……”
　　“我说了，没有。”顾千山的眼里已经烧起了烈火，他恨透了这样被人怀疑的感觉，所以等不及季鸣杨把话说完，他就一反常态的出言打断，季鸣杨看起来还有话要说，但被梁樨使着眼色压了下来。
　　从沉默到剑拔弩张，真的只需要一句话的时间。
　　季鸣杨眼里的火也不小，但他终归是克制了下来，低着头不再言语。
　　梁樨从一旁的冷柜里拿了汽水，给两人一人开了一瓶，劝慰着：“顾哥……你也别生气，咱们也是担心你……怕你一时想不明白走了错路，你也知道，你的灵力不够充足……这转灵术是很危险的东西，一旦操作不当极易招来祸患，咱们兄弟一场，这么多年了，也是怕你真出了什么事，你想想嫂子还病着，还需要你照顾……”
　　顾千山捻着塑料吸管，轻笑着应了一声：“是。”
　　梁樨看季鸣杨不吭声，也不好在现在就让他道歉，只得继续说着：“你看……小季毕竟年纪小点，算咱们的弟弟，他也是关心你，他性子直一些，有什么说什么，可能没太顾及你……你别生他的气啊？”
　　顾千山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眼前冒着细小气泡的玻璃瓶，他叹了一口气，语气平和了几分：“嗯，我没有。”
　　“行……那咱们就，误会一场，误会一场……这顿我请了，咱兄弟间别伤了和气，是不是？”梁樨觉得这时候季鸣杨是该表态了，偷偷用手肘在桌下拐了他一记。季鸣杨也不是几年前年轻气盛的样子了，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硬着头皮举起了面前还凝着水珠的冒着凉气的汽水，嘟囔着：“是我误会了，顾哥你别生气。 ”
　　尴尬的沉默没过多久，顾千山便找了个借口走了，一句多的话都没说。
　　行吧，这么就算是不欢而散了。梁樨觉得遗憾，但这世间的许多事都是如此，欲速则不达，没有时间的催化和磨合，要将关系重新塑回当初的模样，可以说是不可能的。
　　不能急于一时，梁樨这么劝慰着自己。只是林婉在家休养，顾千山需要时间缓和关系，兜兜转转的，他们又回到了最初的老搭档身边，幸运的是，两人的配合依旧默契。
　　这一晃，就是大半年的时间。四季更迭不过一眨眼，夏天再度来临的时候，林婉终于卸下了身上的重担——她成功的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孩子，是个男孩。
　　两人本来都做好了会生个宝贝女儿的准备，连名字都想出好几个了。可抱到跟前一看，居然是个带把的，欣喜之余，他们意识到，原本想到的那些温婉清丽的名字只能作废了，重想一次又格外费劲，这可愁坏了两位新手爸妈。
　　照顾孩子的闲暇之余，季鸣杨总会想起顾千山来。
　　说心里一点不惦记，那是不可能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兄弟，即使是有了龃龉，也不至于真的一点情谊都不顾。而且从那之后，顾千山就再也没主动参与到他们的任务中，梁樨偷偷查过顾千山的行踪，没发现什么异常，如果说哪里不对，或许就是他接任务渡灵的次数越来越少。
　　梁樨来家里探望林婉时，顺嘴将这件事告诉了季鸣杨，季鸣杨得知消息后十分惊讶，说，“这才是反常的吧！他当初是为什么挤破了脑袋也要成为渡灵者？资历平平，灵力也不足，还要硬着头皮抢我们的怨灵，不就是因为家里的条件不好吗？还要照顾嫂子吗？”
　　“那倒也是……”梁樨看着林婉怀里熟睡的孩子，也跟着陷入了沉思，“他会不会是……抹不开面子，靠自己又是在接不到那么多活，这么恶性循环……恐怕日子不好过。嫂子的病你也知道，一直要用药的，那药倒不算特别贵，但不能断……”
　　两人的担忧撞到了一块，果然还是不能就这么扔下顾千山不管。一合计，他俩还是决定买点东西，到顾千山家中好好探望一下，也算是借此机会解开他们之间的误会和心结。
　　夜幕初降，华灯初上，两人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商量着一会该怎么同顾千山好好聊聊。顾千山住在城西的老旧居民楼里，那地方虽然旧，但还算整洁，也符合他一贯的习性。当两人爬上了五楼，扣响了那扇熟悉的绿漆木门时，回应他们的却是漫长的寂静。
　　难道不在家？两人相视一眼，又敲了敲门。没有反应，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季鸣杨看了看手表，按以往的时间，顾千山一定已经下班了，而且绝对已经走到家了才对。就算是有事耽搁了，嫂子也在家呢，她也该过来开个门……
　　难道是她出了什么意外？
　　一想到这个，两人就无法安宁了，季鸣杨不好贸然破门，便慢慢蹲**，凑近了钥匙孔向里看。
　　透过那小小的孔洞，季鸣杨看见了陈旧却整洁的家具，擦洗干净的地板，摆放整齐的鞋，他稍微转了转身子，将视线转向一旁的墙角。不过一刻，他便跳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看向梁樨，梁樨被他看得摸不着头脑，问：“怎么了？你这什么表情？”
　　季鸣杨指了指门，轻声道：“嫂子……”
　　“嫂子？怎么了？她是不是生病了动不了？”
　　季鸣杨觉得这事没法解释，他按着梁樨的脑袋，把他压得弯**，让他透过小孔往里看。这一看不要紧，梁樨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视野右方几乎卡进死角的那一隅，坐着一个浑身惨白的女人，她正瞪着泛白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门，仿佛能透过这门板看清门外的他们一样。而那女人的嘴角还挂着一个凄艳的笑容，那笑里夹杂着痛苦与悲凉。
　　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顾千山的妻子许如霜。


第98章 尘封（7）
　　她一定听见刚才的敲门声了，所以才将视线投了过来，才这么定定地凝望着门口的方向。
　　梁樨的脑袋是根本转不过来了，门后的人是许如霜吗？但那眼睛是怎么回事，她身上为什么一点活人气都没了。就算一贯以来身体不好，也是一些磕磕绊绊的小病痛，怎么会突然演变成了这个模样……
　　这么一想，梁樨才发觉，自己对顾千山知之甚少。
　　甚至不知道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家里究竟到了怎样的境况……这些全都是顾千山没提过，而他也没问过的。所以那天他才会那样火冒三丈……是因为不被信任而觉得难受吗？四五年的朋友，能为了毫无根据的猜测而怀疑他，换做是谁都会不高兴的。
　　季鸣杨却没空想那么多了，比起顾千山，他更操心这屋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那东西看起来是许如霜，但显然已经不是许如霜。
　　季鸣杨后退了一步，打量着掉漆的木门，突然发力，冲着那老旧的门锁一脚踹去。楼道里爆发出一声巨响，木门应声碎裂，“砰”地一声砸在背后的墙上，震得灰白的墙灰簌簌地往下掉。
　　“锁！”季鸣杨大喝一声，抬腿就往里冲，梁樨身体比大脑反应更快，从兜里掏出两张符，往门上一拍，锁住整个屋子，跟着面前的身影一同冲进了进去。他很想问问季鸣杨没事踹什么门，一进屋才发现，这门要是再不踹，操控着许如霜的东西就要带着她的身体翻窗而出，逃得无影无踪了。
　　许如霜一手攀在窗框上，季鸣杨却比她更快，一道黄符飞去，“啪”地一声拍在了她的手上，她因长期患病的苍白皮肤立刻灼出了一道红光，像一闪而过的火焰，下一秒，那手臂上就印下了一道焦黑的痕迹。
　　两人的默契从来都是如此，谁也不必多言，趁着许如霜迟疑的瞬间，梁樨闪身冲到了床边，将黄符“啪”地一下贴在了窗上，许如霜的手来不及收回，又被金光打了个结实，她常年体弱，根本经不住冲击，向后一个趔趄滚倒在地上，撑着地面的手掌不自然的向后翻折，她却仿佛没有一点痛意，即使眼里没有了黝黑的瞳仁，两人也依旧能从那翻白的眼里看出汹涌的怒意。
　　季鸣杨抽出旄节，信手一挥，巨大的光罩降下，将许如霜困在了里面。
　　也不知道这怨灵是以什么方式钻进了许如霜的身体，久病的人本就脆弱，一时不谨慎被抢了身体并非罕见，但许如霜身边的不是普通人，而是身为渡灵者的顾千山。以两人对顾千山这几年的了解，他虽然实力不济，但绝不是一个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的人。
　　这里可是他辛辛苦苦经营维持的家，面前这不人不鬼的东西，这是他最珍视的妻子。
　　梁樨看着光罩里龇牙咧嘴的许如霜，一时头疼，他抹了一把脸，试图抹平自己紧皱的眉，对季鸣杨说：“现在怎么办……”
　　“把那东西赶出来。”季鸣杨毫不迟疑，举起了手中的旄节。他在面对怨灵时总是果断而凶狠，与以往的嘻嘻哈哈截然不同。梁樨点头，向后退了两步，给季鸣杨腾出了施展的空间。
　　蓝白光华如丝绸般流淌，包裹在那漆黑的木杖顶端，季鸣杨看着光罩后的怨灵，眼底没有一丝波澜。藏在许如霜身体里的东西察觉到了不妙，疯狂地撞击着那层透明的壁障，可这些闪躲都是徒劳的，下一秒，耀眼的光芒刺穿了她的身体，许如霜苍白的脸上皱出一个扭曲而痛苦的表情，随后，一阵阵黑气从口鼻中喷涌而出，伴随着一阵痛苦的哀嚎，黑气被涤荡得干干净净。
　　季鸣杨收了光罩，去扶瘫倒在地的许如霜，梁樨怕他笨手笨脚的伤了人，也赶紧凑上去帮忙。可当他抓住那苍白手臂的一瞬，梁樨被手心里传来的一阵冰凉吓得不敢再动作下去。
　　透骨的，捂不暖的冰凉。这触感太熟悉，也太陌生了。梁樨入行十多年，触到过太多冰冷的身体，他明白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没想到这天会来的这么快。
　　许如霜的身体软成了一滩泥，她后仰的脑袋将脖颈牵扯出一条美丽的弧线，可这弧线是苍白的，勾勒出她因病痛而瘦削至露骨的身形。梁樨本以为她只是久病不愈，被怨灵上了身，可此时手中的冰凉却告诉他事实并非如此。
　　许如霜死了。
　　她的身体在没有了怨灵的依附，无力支撑之后，彻底成为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而梁樨手里的冰冷正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化为粘腻，季鸣杨赶紧扯开了梁樨的手，两人向后退了好几步，定定地看着躺在地上的女人。
　　在她的身上，时间的流转仿佛加了速，她柔软的皮肤皱起、皴裂、破碎……不过顷刻间，刚刚还在盯着他们嗤笑的女人，就已经化作了一抔沙土，连白骨都没留下，她的一切统统化成了灰，一并揉进了那泛出黑红的残余中。
　　梁樨从没见过这样的情形，他的脑袋乱成了一锅粥。
　　季鸣杨没比他好到哪去，两人都不算新人了，可这样的事确实是头一遭。回想过往的经历，他们从没遇见过这样邪门的景象，梁樨愣愣地看着眼前的血沙，过了半晌，才咽了咽口水，拉住季鸣杨，道：“咱们……”
　　“咱们得找到顾哥。”季鸣杨深吸了一口气，又用尽全力吐了出来，渡灵者再强大，也不过凡夫俗子，他尽力平息了内心的不安，拉着梁樨就往门外退，“这事……还不清楚是什么情况，得先跟师父说一声，能让一个大活人变成这样的，一定不是什么善类，如果顾哥被人算计了，一定也处于危险之中……”
　　“对，你说的是。”梁樨连连点头，他紧抓着季鸣杨的手臂，一路退到门口，一转身，视线立刻被两张脸填得满满当当。
　　刚经受了惊吓的梁樨一声惊呼，倒把出现在门口的人吓了一大跳，四人目目相对半晌，才终于开了口。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当前片区管辖的两位渡灵者，若论资排辈，他们还得管这两位叫前辈。
　　季鸣杨调整了呼吸，跟两位前辈打了招呼，他将身体挡在门口，下意识地将两位与屋里的东西隔开。梁樨不知为何生出了一种做贼心虚的愧疚，但他毕竟已过而立，不至于到这就怕得哆嗦，便跟着季鸣杨一同挡在了门口。
　　这两位拜访者年纪相仿，看着近四十了，一位带着帽子，一位蓄着胡子。胡子前辈笑了笑，瞥了一眼屋内的，道：“你俩也是来找人的？”
　　梁樨回道：“啊……我们，我们过来拜访一下朋友。”
　　“噢，那你们的朋友在家吗？我们来这也没什么事，只是正巧路过，感觉到这里有些不寻常的气息……”戴帽子的那位似乎不爱说话，但又不爱看身边的人这么磨磨唧唧找不到重点，只听了两句便听不下去了，不耐烦地打断了他：“我们找顾千山，请问他在吗？”
　　顾千山……
　　两人一愣，相互看了一眼，发言权落回梁樨手上，他尽量挤出了一个看起来自然的笑容，道：“他……好像不在。”
　　“你俩不是刚从屋里出来吗，他在不在你们不知道？要是不在，谁给你们开的门？”帽子不耐烦极了，这人身材魁梧，个字也高，往两人跟前一站，颇有压迫的气势，“别耍花招，关系再好，也不能包庇他。”
　　这话说得两人一头雾水，自从他们起了争执，一连几个月的时间，两人都没能见上顾千山一面，他们想着言和，才带着东西跑来这么一趟，难道顾千山真的出了什么事吗……帽子见两人不出声，便推开他们往屋里去，胡子笑嘻嘻地给两人解释：“他这人……昨天喝多了，今天还没醒呢，脾气大，你们别介意，咱俩就是来找人的……”
　　戴帽子的人高马大，却有一双细致的眼睛，他一进屋就瞥见了窗边地上一大块腥臭的污渍，两人赶紧回过头，只见刚才还砂砾一般堆在地上的东西，已经逐渐消解成了湿漉漉的血泥，帽子一见这情况，立刻招呼胡子进屋，胡子脸上的笑容立刻敛去，迈着大步就往里走。
　　两人神情严肃，盯着哪团绛色的污渍看了许久，什么都没多说，转身就往门外走。
　　梁樨摸不着头脑，赶紧拉住了他们，没等他问，胡子就先开了口：“年轻人，西城区近几个月情况异常，怨气冲天，停滞不散，你知道么？”
　　梁樨摇了摇头，这里不是他的管辖范围，他自然是不清楚的。
　　胡子见他确实不知道，也不卖关子，叹了口气，说：“大概四个月前，我们监测到异常，派人调查怨气的来源，却摸到了一个大活人身上，那人行为异常，家人都以为是得了失心疯，经我们查证，才发现是怨灵夺了普通人的身，但因为命格相逆，产生了严重的排异。”
　　季鸣杨道：“怨灵没那么容易破开肉身的屏障，难道是将死？”
　　胡子摇摇头，道：“活人，心智健全，身体健康的大活人，突然被人换了魂，你们说是什么？”
　　两人不约而同地瞪大了眼睛。
　　这是转灵。
　　“往后这事一桩接一桩，无论怎么查都没有端倪，西城区的医院收治了不知道多少‘精神病患’，有多少是真疯，多少是转灵排异，有谁说得清？上头规定了，有些事不能说太多，没查清楚前，我们也不能妄言。”
　　胡子的凝视着两人，道，“但时隔几个月，他还是露出了马脚。为怨灵实施转灵术，会使怨气侵袭自身，如果自身能力不足，身上的怨气就会越来越重，正是这点怨气，最终被我们察觉到，这间屋子的主人，顾千山，就是罪魁祸首。”


第99章 尘封（8）
　　“这不可能。”
　　梁樨抬起头，看向身边坐着的季鸣杨，只见他眉头深锁，摇了摇头，将刚才的话又咀嚼了一遍。季鸣杨将手里的资料又仔细看了一遍，用力咬了下唇，发出了自己听着都费劲的否认：“不可能……顾哥不会这么做的。”
　　“小季……”梁樨不知道能说什么，他也觉得这不可能，可眼前的事实却并非如此。两位前辈与他们分别时，将一沓厚厚的资料留下了。他们回到梁樨家中，将这东西细细研究了一遍，可随着研究的深入，他们心中对友人的信任也跟着一点一点的动摇。
　　他们闹矛盾的这段时间里，顾千山所在的西城区发生了许多起无从查证的奇异事件，范围不定，零零散散，但随着事件的增多，这些事发地连成了一大片，而顾千山的家，就在这个范围的中心。
　　季鸣杨攥着一张城区地图，那图上标着连绵地红点，全是半年多来，发生事故的地方。
　　梁樨觉得自己的脑袋彻底浆糊了。
　　这不应该啊。他想，顾千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图什么？
　　“我们得找到顾哥问清楚。”季鸣杨实在坐不住，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可刚站起身，他又愣住了，要找顾千山问清楚，说来容易，去哪找？
　　半年前他们闹了不愉快，到现在，他俩都没能再见他一面，甚至今天带着礼物登门和解都没能找到他……季鸣杨一想到许如霜化作血沙的模样，心里就被愧疚堵了个严实。离开顾千山的家时，他在破碎的门板后面发现了符文，那显然是顾千山离开时为了镇住屋内的怨灵而绘制的。
　　他一脚将门踢开，也踢破了符文的禁锢，让“许如霜”得到了翻窗的机会……
　　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有那一战，或许顾千山再回到家时，还能有机会将许如霜救回来。
　　那个久病体弱，却一直温柔和蔼，对他始终笑着的女人……他一直死皮赖脸的叫着人家嫂子，蹭着人家的饭，说着乱七八糟的话逗得她咯咯笑，她曾真诚地把他当弟弟一样照顾着。季鸣杨想不下去了，他把脸埋进了掌心里，身体陷入沙发，滞闷的声音从指缝中泄出：“都怪我……”
　　“小季……别这样，要怪也是怪我，我……我当初不让你把顾哥拉出来，咱们仨不谈这个，不打着关心他的旗号说些有的没的……咱们也不至于这样，我还是你大哥，我干的这叫什么事……”梁樨不知道该怎么劝慰季鸣杨，他更希望能好好的劝劝自己，最好是回到半年前，站在那个自己面前，狠狠抽两下。
　　可他能怎么办呢，谁都没有移山填海的能力，当务之急，应该是找到顾千山，他要是因为这事再有了什么意外，遇到什么危险，梁樨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安心。
　　两人面面相觑，商量到了天黑，也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家里孩子还小，林婉一个人带着，季鸣杨也不放心，这一天算是就这么草草的结束了。
　　自那以后，两人都格外关注各个城区的异常情况，但凡能与转灵挂上点勾的，他俩都二话不说，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即便如此，顾千山依旧杳无音讯，要找他，简直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
　　一晃又是好几个月过去，季鸣杨的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不再闭着眼瞎哭闹了。梁樨来看过几次孩子，孩子也不怕生，每次见着他，都瞪圆了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他，他走到哪，那目光就跟到哪，可真当梁樨走过去，想要逗逗这孩子，他又立刻把脸埋到林婉怀里，装作自己根本没“偷看”过这位梁叔叔。
　　“最近有顾哥的消息么？”季鸣杨冲好了奶粉，将奶瓶递给了林婉。
　　“没有。”梁樨摇摇头，“你这孩子起好名字了吗？”
　　林婉笑了笑，摸了摸孩子的脑袋，看着他把奶瓶啃得吱吱作响：“户口都给上好了，叫季晨。”
　　“这名字不错，一看就不是小季想出来的。”
　　这小鬼不过几下就把奶瓶嘬空了，又瞪圆了眼睛看着周围的大人们，那目光里藏不住的全是好奇。梁樨突然提议：“你们拍过全家福了没有？现在拍一张，等能走路了再拍一张，能说话了、上小学了、长高了、会骑自行车了……都可以拍，我家就这么拍着呢，多有意义。”
　　梁樨的提议确实不错，季鸣杨赶紧从屋里翻出了相机，放好胶卷，让林婉抱好孩子，挑了个合适的角落站好，冲着梁樨招了招手。这位老大哥自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从他手中接过相机，对着黄昏中的一家三口按下了快门。
　　季鸣杨笑道：“梁哥，多来两张啊，洗出来也能挑张好看的，明天我去买个新相册，以后晨晨会说话了，会走路了，也让你过来替我们一家人拍照！”
　　“你就使唤我吧……”梁樨笑了笑，再次举起了相机，透过小小的镜头，他将视野对准了摆好姿势的季鸣杨，可下一秒，他的笑却凝固在脸上。
　　昏黄的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门撒进了屋里，一家人站在屋子的角落里，身旁立着一盆绿油油的植物，灌满了净水的玻璃鱼缸里，橙红的鱼儿游来游去，时不时吐着泡泡。季鸣杨站得直，林婉笑得很温柔，怀里的孩子睁大着眼睛，正好看向了镜头。
　　可他们身后，有一团漆黑的影子。
　　那东西脸色苍白，饱含怒气的眼睛，因为咧开的嘴角而带上了几分从嘲弄的笑意，而那东西灰白的，沾着黑气的手，正缓慢地越过两位大人的身体，朝着怀中孩子的脸上摸去。
　　梁樨断喝一声，从兜里摸出黄符，朝着那东西就拍了过去。一阵凌厉地风声过后，季鸣杨和林婉也飞快地前冲一步，极有默契地回过头，正将那东西的轮廓映在了眼里。林婉赶紧捂住孩子的眼睛，往后推了好几步，用自己的怀抱将季晨彻底挡住。
　　那鬼东西极为灵巧，见摸不着孩子，便一点纠缠的意思都没有，扭头就往窗外闪去，一溜烟的没了影子。
　　它要跑，季鸣杨却不肯答应，他倒要看看是什么脏东西，敢把主意打到他的孩子身上来。年轻的父亲二话不说，拿起工具就往外跑，梁樨自然是不会让他一个人前去，两位搭档了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单独行动的道理，跟林婉交代了一声后，他也跟着季鸣杨冲了出去。
　　罗盘的指标时快时慢，当两人跟不上的时候，它就放慢了速度，等两人要追上时，他便飞快地往前窜……就像是要引着他们到什么地方去。季鸣杨觉得有鬼，但转念一想，一个怨灵，就算把他俩引到乱葬岗去，以他们的实力也绝不可能吃亏。
　　两人一路追赶，拐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巷子，那怨灵终于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面前停了下来，它回过头，静静地看了两人一眼，随后便凭空消失在黄昏的最后一丝光芒中。
　　天黑了。
　　这间仓库原属于当地一家企业的加工厂，奈何近几年经营不善，加工厂早已倒闭，这块地皮不知怎么的总是卖不出好价钱，久而久之也就荒废闲置了。两人站在门前，心中突然闪过了同一个问题，却也得出了同一个答案。
　　是顾千山吗？
　　是他派这东西找过来的吗？他是不是有苦衷要告诉他们，是不是有话要说？
　　已经快一年没见到这位朋友了，季鸣杨突然不知道该与他说什么，推开面前虚掩的铁门，是不是就能见到他了？两人在门前静默地站立着，过了许久，梁樨叹了口气，他向前一步，将手伸向了虚掩的，锈迹斑斑的红褐色铁门：“上次是你，这次得是我，咱们都一样了。”
　　“吱呀”一声，破败的铁门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声音，随着门被一寸寸推开，门上的锈屑也跟着簌簌地下落，将跟前的水泥地铺上了一层浅浅的绛色粉尘。
　　门打开了，里面漆黑一片，没有灯，也没有任何声响。
　　梁樨看了看身边的季鸣杨，点了点头，两人一同迈开步子，往里踏去。
　　就当他们踩进屋子的一瞬间，灯亮了。
　　那光亮并不明显，却足以照亮正中间的一小块区域。那里没有什么特别东西，只是站着一个人。他穿着不合季节的厚重风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直立的领子上只露出了一双眼睛，那双眼睛毫不掩饰，将目光投向了眼前的两人，随意扫了一眼后，又聚焦在季鸣杨的身上。
　　季鸣杨咬了咬下唇，看向了他的眼睛，道：“对不起，顾哥……”
　　“对不起？”沙哑的声音从风衣后传来，近一年不见，顾千山的声音大变样了。从前他的声音算不得沙哑和粗犷，甚至有几分清亮，温声说话时，是很好听的。而现在，他的声音变得格外粗糙，像是用一块搓衣板，用力摩擦锈迹斑斑的铁块，一旦说话，就仿佛要往下掉几块血肉。
　　“顾哥……”
　　“你对不起我什么，小季？”风衣里的人轻笑一声，慢慢地抬起了手，季鸣杨发现，在这六月的天里，他居然还带着皮质的厚手套，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顾千山慢慢解开了扣子，随着纽扣一颗又一颗的松开，两人终于借着昏暗的光线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裹在厚重布料下的人，从脖子以下，每隔两三寸，就生着一块漆黑的痂，那痂不是普通的疤痕，仔细一看，还能看到干裂的皮肤之下，有蠕虫一般白色的东西在涌动，仿佛一包脓血中养着什么虫子似的，只是一个倒也罢了，可目光所及之处，密密麻麻，大的近乎拳头，小的也有指节那样，串在一起，堆在一起，粘在一起，每当顾千山说话时，那些东西便会一起震颤，泛出阵阵腥臭。
　　顾千山突然大笑几声：“这就是你对不起我的地方吗？”


第100章 尘封（10）
　　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像蜂巢的孔洞，黑红色的痂一块又一块地粘在顾千山的皮肤上，肉眼可见的地方没有一块平整的皮肤，全都坑坑洼洼，像是被人用刀一块块地将皮肉剜下来，等肉腐坏后又粘了回去。
　　两人本能地向后退开一步，不仅是因为这震撼的场面，更是因为在那风衣掀开的瞬间，一股令人窒息的腐败臭味扑面而来，熏得人眼里呛出泪来。顾千山并不为他们的排斥而感到难过，反而笑得越发癫狂。
　　他向前挪了一步。
　　用挪这个词并不夸张，顾千山的行动确实非常迟缓，他的双腿重若千钧，艰难地挪了两步后，他脸上的笑都因为疼痛而带上了扭曲，可他还是要笑，要保持嘴角上扬的模样，扯得整个五官都彻底变了形。
　　顾千山喘了口气，说：“这就是你那句对不起的结果，是不是？看到了吗？高兴吗？”
　　季鸣杨说不出话。
　　他无法想象自己昔日的朋友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一身的痈疮究竟是从哪来的，为什么会到这部田地……难道在城区里大肆使用转灵术的人真的是他，这些就是使用禁术之后遭到的反噬吗？
　　梁樨抬起手，将季鸣杨挡在了身后，他眨了好几下眼睛，才将自己的意识从震惊中挖出来：“顾哥……当初是我不好，你不要怪小季，我不该因为这些就怀疑你，猜忌你，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弄得那么僵……前几个月我们提着东西去看你来着，可是你……”
　　梁樨突然哽住了，他垂下头去，不敢再看顾千山的眼睛。他不在家的那个午后，是他们带着礼品一路寻到了家门口，是季鸣杨看见了屋内状况异常的许如霜，两人破门而入，却打坏了他精心布置的阵法，最终让许如霜化成了一滩血水，连在这世上的最后一丝遗存都没留下。
　　“可是我不在家，你们就进去了，对不对？”果不其然，顾千山的情绪根本没有稳定下来，反而越发激动。他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嘴角的结痂甚至在他大笑的牵扯下破裂开来，涌出一股浓黑的血水，可那血并没有淌下来，而是化作了一团黑气，凭空蒸腾掉了，没等那黑气散尽，那一块痂又重新结好，瘪下去的地方重新鼓了起来，又是一包腥臭的脓血。
　　那伤口里的竟然不是血！
　　顾千山料到了两人会有这样的反应，他颤悠悠地抬起手，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东西，扯着嘴角，咧出一个极为痛苦的笑容：“你们不是要看转灵术的代价吗？这就是代价。”
　　梁樨一怔，道：“你真的……用了……”
　　“对，我用了……”顾千山叹了一口长长的气，能将心中的秘密一口气全都吐出来，仿佛用重拳将压在心头的巨石击碎一样畅快，他不愿隐瞒，也不必隐瞒了，他这副处境，还剩几天活头？
　　谎言这东西，从来都只有活人才需要。
　　他对季鸣杨说：“一年前，你追打的怨灵，是我的第一个试验品。转灵术真是神奇，生者可以交换，死者可以复苏，只要两个灵体具有同等的分量，就可以对他们实施交换，怎么样？很棒吧？”
　　“……”季鸣杨没有回答。
　　“可我的实验还没开始呢，就被你们打破了，小季听了林婉的话，就来质问我……你呢？你听了小季的话，也来质问我，你们关心我是不是真的用了禁术……”他将目光转向了梁樨，那怨毒的眼睛里涌现了几分悲伤，“从一开始，就没信任过我吧？为什么留我在身边，你们没问过自己吗？喜欢我跟着你们，替你们鞍前马后的照顾着……你们，对我又有几分真心啊？”
　　随着他不断地剖白，季鸣杨的表情从诧异变成了疑惑，又进而变成了愤怒，最后成了忍无可忍，他吼道：“你在说什么……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我们没把你当朋友？我不把你当兄弟，我会这么老远的跑过来找你，会关心你有没有碰不该碰的东西，会帮着你顾着你这么多年吗！我叫你一声哥，是真的把你当成我的兄弟……”
　　“那你就看着我变成这样？”顾千山嘶吼起来，那沙哑的声音一旦放大，只会让人觉得更加刺耳。
　　季鸣杨一怔，脸上不由得涌出了厌恶的神色：“你在怪我什么……是怪我没有阻止你，还是怪我没能帮你瞒住你用了禁术，让你被内部通缉？你到现在都还没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个问题就像一根针，将顾千山所有的理智全都扎了个粉碎，他垂下头，肩膀颤抖，突然用力咳出了几滩黑血，可就连这血都没能在地上黏着多久，不一会就蒸腾起阵阵黑烟，消散在空气里。
　　梁樨的心一沉，此时的顾千山被怨气缠了多少，还剩下几分清醒的意识？从现在看来，他的情况只会差不会好。
　　顾千山擦了擦嘴角，血渍在他手背上散开一阵黑气，他吸了口气，语气突然轻缓起来：“为什么……为了我最重要的宝贝，我的如霜。”
　　“我为什么要当渡灵者？为什么一把年纪了还要硬着头皮去跟你们相处，去拜师学艺，去干那些被人嫌弃的事……如霜她生病了，治不好，只能延续着，能延续多久全看老天的安排。或许老天爷今天心情好，能让她多活一天，但要是哪天运气不好，她随时会离开我……”顾千山抬起头，眼角突然涌出两行泪。
　　他身上的血都黑了，可唯独那眼泪还是干净的。
　　“她十六岁就跟我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我没什么本事，赚不到什么大钱，只能让她过上勉强能维持温饱的普通日子，可就算这样，她也从没嫌弃过我。每当我在外面忙碌了一天，回到家，总能看见她的笑，她永远会守在门口，对我说：‘回来了，辛苦了’……”说到这里，他的眼中盈满了泪，“可这么好的姑娘，你告诉我，为什么老天爷要让她生病？我推开门，却没在门后看到她的时候，我的心整颗心都空了……”
　　顾千山咆啸道：“我想延续她的生命，我需要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知道吗？比你们想的要更多，多得多得多！你以为我为什么要留在你们身边？我为什么要拼了命的对你们好？你们能帮我……你们帮我，我就有了钱，我就能救她！”
　　梁樨说：“这些你都没有……”
　　沉浸于情绪中的顾千山根本容不得这样的打断，他猛地扭过头来，满脸血泪地冲着梁樨呵斥道：“闭嘴！我对你们说……天知道你们会怎么想我？说着把我当朋友，将我灵力低微的事挂在嘴边的，难道不是你们吗？谁不知道我天资不足，我硬着头皮往你们的圈子里挤……哈哈哈，你们由始至终，又有几个人是真的看得起我的？”
　　“说着帮我……为什么帮我？因为觉得我可怜吗？还是觉得，自己是大英雄，这么帮了我一把，给我些不大不小的恩惠，就能让我对你们俯首帖耳，感恩戴德了吗！”
　　“你住口！”梁樨终于被他的话激怒了，他可以不管，可季鸣杨呢？他就站在身边，听着顾千山嘴里这些恶心人的废话，告诉他，他的一腔热血给了一个不值得的人，他该多难受？这一盆从头泼到脚的冷水，足够将他浇个透心凉。
　　半晌，季鸣杨才颤抖着从牙缝里挤出了回答：“为什么帮你……因为把你当兄弟，因为知道你有困难，所以兄弟要帮你。我不稀罕当什么大英雄……我不稀罕……”
　　顾千山却像没听见，或许是他根本就不在意。
　　一旦某个想法被认定了，在心里根深蒂固了，再想将它拔出来，便难上加难。
　　他突然拖着步子往前走了两步，狂笑道：“所以你们的帮助，就是把我封在家里的如霜的身体糟蹋成了灰？还是在我不断实验，积攒经验和样本的时候，带着人把我的怨灵打得灰飞烟灭？”
　　梁樨不忍道：“你为什么什么都不肯告诉我们……”
　　顾千山却更来劲了：“我凭什么要告诉你们！？让你们帮忙，能帮多少？转灵术，不需要多高的灵力就可以实施，可转灵的后果是什么？你们知道吗？就是像我一样，承受这过程中灵体的痛苦，他们可能会成为怨灵，这怨气只能由施术者承担……”
　　他说着说着，眼里突然有了神采，他看向面前的两人，眼里有了奇异的神色，像是被一个问题困扰了太久，突然恍然大悟一般，顾千山喃喃道：“但只要灵力充足，就可以依靠灵力，化解这些怨气……哈哈哈，你们不是要帮我吗？如霜的身体没了，她的魂魄还在我身边……就在我怀里，我把她用玻璃瓶装得好好的……”
　　季鸣杨察觉到周围气氛的异样，二话不说，拉着梁樨的胳膊连连后退。
　　在他余光所及之处，几簇黑气正借着照不到光的阴暗角落飞快地生长。顾千山在这间小小的仓库里与怨气共存了好几个月，他恐怕已经与它们同化了，这地方再待下去，恐怕凶多吉少。
　　“你们躲什么？为什么要往后退？不是说兄弟吗？不是要帮我吗？”
　　顾千山站在原地，周身的黑气却突然化成了一道道利刃，搅动起空气中所有腥臭的气息，带着角落里早已成型的怨灵冲着两人扑来。
　　梁樨一个侧身，刚躲开扑倒眼前的怨灵，又跟从角落里窜出的黑气打了个正脸，他举起手中的旄节，刚打散一个，立刻又生出了另一个，这地方仿佛有取之不竭的怨气，无论他们怎么奋力洗刷，总会立刻再生出一个！
　　眼看着两人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小，周围的黑气越来越重，季鸣杨将所有的灵力都集中起来，朝着身后挡住铁门的最坚实的那块黑云发起了进攻。淡蓝的光晕凝聚成团，化为了利剑，刺破层层黑雾，迸发出耀眼的光芒。
　　季鸣杨趁机抬起腿，一脚踹开这锈迹斑斑的铁门，空气里爆发出炸雷一般的轰鸣声。
　　来不及了，他必须做出一个选择。
　　与此同时，梁樨的领口一紧，视野一阵天旋地转。他还来得及做出反应，身体就已经被高高抛起，耳旁的风声短暂却凌厉，他感觉自己的脊背撞到了什么，等他睁开眼，却发现自己仰面朝着的，是满载着星星的深蓝的天。
　　他赶忙从草地上爬起来，眼前的门早已紧闭，他是怎么出来的……是谁把他扔出来的？
　　小季！
　　梁樨飞快地扑向了面前的铁门，拉不开。
　　他将所有的力气凝聚在拳头上，一下又一下，狠狠地砸着，他恨不能靠自己这双手，将自己那过命的兄弟从这牢笼里拯救出来。他们两个人尚且应付不了，更不要说季鸣杨一个人，他就算再有天分，再勤奋苦练，也只是一个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而已。
　　“咣”，梁樨的拳头将锈蚀的门板砸出了凹陷。
　　他的关节处沾上了血腥，砸不动，那就用脚，他狠狠踹向了铁门，大门震颤，落下簌簌的红屑。
　　他拳打脚踢，他嘶吼着，他不断呼唤着季鸣杨的名字，可门的那边什么都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呼救，痛楚，甚至呐喊……全都没有。那里寂静得就像是一座墓园，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仿佛从没有人在这门后存活过。
　　梁樨往后退了两步，他的眼睛是模糊的，在这吃人的仓库面前，他甚至使不上一丁点的力气。他第一次感觉，自己连维持心脏的跳动都格外吃力。他的眼里，脑袋里，全都是季鸣杨那死皮赖脸，跟他侃天侃地的模样。
　　他还有个孩子。
　　梁樨吸了口气，转身就跑。他得回去，得回去找人求救，季鸣杨不能死，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死。那个夏夜里，梁樨用尽了自己全部的力气，以他此生最快的速度，冲向了所有他能求救的基站。
　　他带着人回来了。
　　仓库的大门虚掩着，没有锁。他发疯似的将大门拉开，让所有手电聚成一道光，照亮了那灰暗的水泥地。
　　地上什么都没有。
　　唯独仓库的正中央，留下了一滩温热的血水。
　　梁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他捂住嘴，颤抖着，让眼里的泉涌挡住眼前这残忍的景象。耳旁有什么声音，从遥远到不能再遥远的天边传来，模糊而真切。
　　——“梁哥，你看我给你闺女买的，好不好看？”
　　——“哎呀，嫂子都没嫌我，你倒嫌弃我了，你还是不是兄弟！”
　　——“梁哥，多来两张啊，洗出来也能挑张好看的，明天我去买个新相册，以后晨晨会说话了，会走路了，也让你过来替我们一家人拍照！”
　　……
　　那个仿佛永远长不大的年轻人，笑得灿烂无比：“行啦，真羡慕你，有我这么好的兄弟。”
　　※※※※※※※※※※※※※※※※※※※※
　　一百章


第101章 尘封（11）
　　梁樨说到这里，深深地叹了口气。
　　一旁的小辈们听的愣神，却也不忘了给他倒上热茶，梁采薇拍了拍他的背，替他顺气。这是季晨第一次听到父亲的过去，他楞了很久，突然说：“那……我的妈妈……”
　　梁樨端着杯子的手一顿，将冒着热气的茶汤一饮而尽。
　　“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怎么告诉她这件事，那一天夜里，我跟着前来帮忙的人搜寻了很久，跑遍了整个城区，我甚至寄希望于……他只是被顾千山带走了，而不是……”即使已经过去了二十年，说到这事的时候，梁樨的眼前却还能浮现出故人的模样，“她当时就知道了消息，只是苦于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家里，所以只能坐在家里干等。”
　　当梁樨找到林婉的家门口时，她正抱着孩子守在玄关，一见他来了，连鞋都顾不上穿，光着脚就踩了出来，那双熬红了的眼睛里满是忐忑与期待。可梁樨能回答什么？他连一句“节哀”都卡在喉头，迟迟挤不出来。林婉是个聪慧的，她一眼就看出了梁樨这忐忑背后藏着的是什么。
　　林婉什么都没说，抱着孩子就进了屋，梁樨怕她一时冲动想不开，赶紧往里跟，却被她锁在了卧室门外。梁樨赶紧拍门，劝说的话说了一大筐，搜寻一夜未眠，他嗓子都哑了，可他怕，他怕林婉会做傻事，更怕她带着孩子做傻事。梁樨用力砸着卧室门，木制的卧室门尚且光华，可他总有那么一晃神的功夫，觉得自己回到了那个仓库门前，拍打着紧闭的铁门，拍到双手的骨节破损，分不清血迹和锈迹，门的那头却依旧没有任何回应……
　　屋内突然爆发出一阵响亮的哭嚎声，是孩子的哭声，梁樨看不见屋内的情况，这哭声将他心里的不安激化到了顶，铁门打不破，这木门难道还打不破吗，梁樨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一脚将门锁踹了个半废，他绷紧了身体，猛地朝着房门撞了过去。“咣”地一声，房门被撞开了，脆弱的木门裂出一条缝，而在门之后，却还有一层屏障，那是林婉部下的隔离光罩，屏障的那一头，她将孩子放在床上，手里拿着什么，正往孩子的身上按压。梁樨离她有一段距离，看不清她具体的动作，可每当她用力时，床上的孩子便哭喊得更加激烈。
　　可无论孩子怎么哭，作为母亲的她却丝毫没有动摇，她的脸上仿佛蒙了一层冰霜，没有任何表情，只有当孩子哭得接不上气了，才能看出她的眼眶泛出一圈微红。好几十分钟，孩子都哭累了，嚎得声音都哑了，这位母亲才终于将他从床上抱起，紧紧地搂入怀中。
　　窗外正破晓，阳光透入屋内，正洒在林婉的侧脸上，她把孩子脸上的泛着光的泪痕擦了又擦，将那小小的生命捧到了面前，闭上眼，吻了他的额头。襁褓中，孩子疼得筋疲力尽了，只剩虚弱的抽泣，林婉撤了光罩，走向门口，将孩子递了过去。梁樨摸不着头脑，却毫不犹豫，立刻接过孩子：“林婉……”
　　林婉揉过发红的眼睛，从口袋里摸出了什么东西，是个发圈。
　　那发圈是红色的，可上面缀着的蝴蝶结却是粉色的，搭配起来十分奇怪。林婉突然一咧嘴笑了，可那泛红的眼眶涌出了热泪。她合拢手指，将那东西攥在手里，一抬头，抹了抹脸颊，用它束起了自己一头乌黑的长发。
　　“漂亮吗。”林婉笑得满脸是泪。
　　梁樨哽咽了，他点点头：“漂亮。”
　　林婉摸了摸孩子的脸，声音发颤：“帮我照顾好晨晨。”
　　梁樨警觉，急切道：“这是你的孩子！除了你没人能照顾好他……你千万别……”
　　“我要去找他。”林婉说着，收拾好了东西，将她的旄节紧握在手里，两人的名字还紧贴在她的掌心里，她又重复了一遍，“我必须去找他，把他带回来。”
　　那天清晨，梁樨看着这个纤瘦的姑娘，束着高高的马尾，在晨光中迈出门去，他追不上，也拦不住。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林婉。
　　往后的日子，梁樨目睹了曾经与季鸣杨关系还算亲密的几个朋友，还有曾经见过几面的家人们，是怎么一个接着一个凭空消失，又或者死于病痛或者意外。他不认为这是巧合，不过短短几个月，季鸣杨曾存在于世上的证明，正在一点一点的被蚕食，到最后，似乎就只剩下了他，和他带着的这最后一个孩子。
　　要是孩子继续跟着他，十有**也会被盯上，到最后必然也是一样的下场。
　　如果可以的话，就让季晨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慢慢长大，哪怕忘了自己从哪来，要到哪里去。
　　要藏住一滴水，就把这滴水放回海里。
　　梁樨终于托人将孩子带走，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户，这一藏就是十二年。他花了十二年的时间，费尽心力地寻找着线索，哪怕一丁点，只要能把顾千山揪出来，他都不会放过。而这十二年里，他的家庭经历了变故，妻子病逝，梁采薇渐渐长大，也子承父业，跟着他一起成为了渡灵者。
　　这十二年，他一直不敢直接与季晨取得联系，他怕自己一旦露了头，就会给孩子带来灾祸，这孤独的童年或许让季晨感到痛苦，但人要活着才能有痛苦的资格。一晃眼，他头发渐渐白了，女儿也慢慢长大了，而一直寻不见踪影，不知道是死是活的顾千山，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梁樨终于在十二年后的那个夜里，将孤苦无依的季晨带回了家。
　　十二岁的孩子眼神里带着倔气，脸上没什么表情，对突然出现的梁樨很是警惕。可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是一眼就在这个小豆芽的身上看到了故友的影子。从眉眼到轮廓，无论是低着头的沉默不语，还是专注时的目不转睛，都和曾经的小季一模一样。没有人知道，梁樨在那天夜里失了眠。
　　一整夜，故人的身影就在眼前萦绕，音容笑貌，仍在心头。
　　“你希望这孩子跟你一样，走上这条路吗？”梁樨在心里轻轻地问，没人回答，他却仿佛听到了答案，将杯中的浓茶又灌了一口，叹道：“他不会让你失望的。”
　　……
　　梁樨抓了抓头发，笑出了几分沧桑：“晨晨，你看看我，头发是不是都白了一半了？”
　　季晨赶紧摇了摇头，吸了吸鼻子：“没有，叔叔没有老。”
　　梁樨叹了口气，道：“到后来我才知道，你母亲在你身上留下的纹身，是她家族里代代相传的貔貅纹。也就是这个东西，保护了你二十年……晨晨，你终于长大了，你和你的父亲，真的很像。”
　　季晨“嗯”了一声，用力点了几下头。
　　梁樨很庆幸，能看到季晨长大，仿佛见证了一场生命的延续。季晨的天赋极高，人也聪明勤快，学什么都快，除了小时候营养不良导致的个子小，他已经和季鸣杨没有任何的区别了。而梁樨也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承诺。季晨信封里的那一沓照片，是他按着当初答应下来的要求，一张一张按着时间叫人拍下的。
　　从会说话，到会走路，上学戴红领巾，第一次拿到一百分……他全都没忘，一张不落的全给拍下来了。
　　屋里的气氛有些低沉。
　　何云起重新给几人续上了茶水，又偷偷给季晨掌心里塞了颗糖，看他们都情绪低落，便主动挑起了另一个话头：“梁叔，您之前说的……那个一百三十多岁的老爷子突然离世，和这件事有什么联系吗？”
　　梁樨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眨了几下眼睛，将自己从过往的回忆中拉了出来：“对。”
　　一听这个，沉浸在悲伤情绪中的几位小辈立刻提起了精神，纷纷将目光投向了梁樨。
　　梁樨道：“我这段时间出去，也就是为了查这件事。二十年前，顾千山失踪，我担心他对季家的孩子不利，处处提防，虽然躲得很辛苦，但好歹算是逃过了一劫。后来我能把晨晨接回家，教导着他长大，他也总算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我的薇薇也长大了，能独当一面了，我才渐渐放下心来，但自从晨晨长大之后，就出了件怪事……。”
　　“是什么？”梁采薇问。
　　“他的高烧。”梁樨不卖关子，几位也明白过来了，纷纷了然地点了点头，梁樨继续说：“晨晨最开始跑任务的时候，根本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而他的‘怪病’是从那年的第一季度结束之后才开始的。第一次出现时，我也没想太多，那时他高三了，难得放假回家，也是天天埋在书堆里，我想着这孩子可能太累了，得做点好吃的补补身体才行。”
　　梁采薇想了想，补充道：“对……那段时间晨晨为了考试很辛苦，我们也没太在意。”
　　梁樨道：“但后来晨晨读上大学了，情况也没得到任何好转。他还是每次出任务都头晕、乏力、高烧，有时还会突然不省人事。我就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什么人，在我没注意到的地方，偷偷摸摸的对这孩子下手搞鬼。于是那段时间里，我讲所有与晨晨接触过的前辈们都调查了一遍，当然……也包括清远。”
　　江清远被点了名，立刻警醒：“梁叔，我可没有……”
　　“知道你没有，不然我也不会让薇薇继续跟你相处了。”梁樨摆摆手，让江清远冷静下来，“调查的结果，让我非常不安。”
　　几位小辈立刻竖起了耳朵，屏息等待着梁樨的下文。
　　梁樨缓缓吐出了六个字：“没有任何异常。”
　　江清远疑惑：“没有异常……不是好事吗？怎么会让人觉得不安呢？”
　　何云起却明白了梁樨话里的意思。不是没有异常，是查不出任何异常。明明危机就在身边，却查不出任何线索，这才是最让人心里不安的。也许连带着他偷偷调查的举动，都已经被某些人察觉了，但那些人为了掩盖真相，选择将一切都埋起来，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这么一想，确实令人胆寒。
　　梁樨抿了一口茶：“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两年，我跟着查了两年，还是一样，没有任何进展，直到前几天，那老爷子，没了。”
　　“老爷子没了之后，晨晨这边立刻就出了事，大堆的问题接二连三地来，我忙过了这一阵后，突然就开始想……这一切是不是太巧了？”梁樨顿了顿，“我现在……几乎可以断定，那天从晨晨身体里逼出来的魂魄，就是顾千山。而我猜测，护了他这么多年的，应该就是这位老爷子。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在老爷子去世之后，这么快的露出马脚……”
　　何云起缓缓接上：“又或者说……他们之间，会不会根本就存在着互利共生？”


第102章 续命
　　世界之大，各类奇观都可能发生，生活水平提高了，出现百岁老人也不算是什么新鲜事。可渡灵者们熟悉的那位沈老爷子，却是活了足足一百三十五岁。活得长或许天赋异禀，但死得巧或许就没那么简单了。
　　何云起不是渡灵者，他不认识这位老人，关于这位的全部信息都来源于几位的话语，那他也只能暂且依靠这些资料进行推论。
　　他这话一出，屋里的人全都抬起了头，纷纷看向了他，目光里有难以置信，也有不可思议，江清远咽了咽口水，笑了出来：“你可……真敢说啊，我还想着这位是不是被胁迫了，结果你那脑子比我还敢想……”
　　梁采薇不着痕迹地按了一下他的手：“别打岔。”
　　何云起刚到嘴边的话，被江清远这么一说，又不敢往外蹦了，他询问地看了梁樨一眼，后者正垂着眼沉思，不一会，他点点头：“你说说看。”
　　“好。”何云起松了口气，清了清嗓子，“首先是身份，按各位说的，这位沈老爷子是个祖师爷级别的人物，即使年纪大了，退休了，他的江湖地位肯定还是在的……要想在渡灵者这生态圈里保全自己，肯定需要一个足够有份量的保护罩，顾千山当年偷用禁术，被人追查，明明满城风雨的事，为什么突然就没了声响，甚至二十多年没有一点动静，这本身就很奇怪吧……”
　　梁樨没说话，只看了他一眼，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何云起又道：“那我们假设就是沈老爷子保了顾千山二十年，那当年这位老爷子也已经一百一十五岁了，人能活到这个年纪本身就不容易，不然为什么百岁老人逝世都称为喜丧呢？而在保下顾千山之后，沈老爷子的寿命因为某种方法得到了延续，他继续活了下来，那么作为回报，他就得继续保着顾千山，替他兜着底。”
　　“这二十年里，两个人或许就是用这样的方式，达成了某种奇异的共生关系。”
　　季晨皱了皱眉，说：“可这不对。”
　　何云起说：“哪里不对？”
　　季晨说：“没有这种方法。”
　　“什么？”
　　季晨摇了摇头：“没有这种能凭空续命的方法。”
　　何云起一怔，脑海中连贯的链条再次被打断了。他看向了另外三位，无论是身为同辈的江清远和梁采薇，还是作为长辈的梁叔，都毫无例外地对他点了点头，肯定了季晨的说法。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水从江河湖海来，被阳光照射，蒸腾上天，成云致雨，于是雨水才会落下，重新回到江河中。灵体、寿命均是如此，这是一条无法证明的规律。人的命格有定，命数有限，如果延续生命的法子那么简单，那么古时历代追求万岁的君王们就不会因为迷信炼丹术而死于中毒了。
　　没有这种方法……那这条线就走不通了啊。
　　何云起陷入了沉思。
　　江清远觉得想这些问题实在是太费脑子，他把包里的文件又拿出来翻了一遍，可惜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翻来翻去，无非就是这几年丢了魂的受害者频频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渡灵者。
　　江清远觉得头大，将资料放回了包里，说：“难不成他俩还能是父子？”
　　梁樨顿了一下，说：“这个想得太过了……”
　　何云起差点笑出来，但他忍住了：沈老爷子享年一百三十五，二十年前的顾千山也才三十多岁，这要是能成父子，八十岁喜得贵子的沈老爷子可真是……宝刀不老。
　　可这么一打岔，却也让何云起重新将凌乱的思路牵出头来。
　　事出必有因。
　　就算沈老爷子的长寿与任何人无关，都得益于老天爷的眷顾，那他的死呢？他去世、季晨出事、顾千山的魂魄被梁樨驱赶……这都是同一天发生的事。难道世上真的会有这么巧的巧合？
　　这之间一定还存在着什么细微的线索，只是暂时没有被发觉而已。
　　何云起想得头疼，双手撑住额头，将视野圈得只剩一小块。
　　如果他是顾千山的话，他会怎么自保？如果他是沈弘立，他保下顾千山，图什么呢？动物都是趋利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沈弘立对于顾千山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靠山，但或许不是唯一的靠山，那顾千山到底有什么天大的本事，能让这位老爷子替他瞒天过海二十年……
　　灵光一闪，何云起突然坐了起来，他一拍手，惊道：“本事！”
　　“什么？”几人齐齐看向他，眼里满是疑惑。
　　“顾千山有什么本事？梁叔说过的，他没天赋，灵力不足，学艺也不精，他能有什么本事，让沈老爷子死心塌地的保他，你们想过吗？”
　　“我明白了！”江清远一愣，顿时恍然大悟，也跟着一拍大腿，“他……他俩有一腿？”
　　何云起：“……”
　　江清远还沉浸在自己的推理中，他搓了搓手，一本正经道：“你看，你这么努力保晨晨，因为你跟他有一腿；我这么努力的保护薇薇，因为我俩有一腿，那沈老爷子这么努力的……”
　　梁樨摆手：“行了行了，清远，别说了，我听不下去了……”
　　季晨差点没憋住笑，赶紧端着杯子偏过头，假装自己在喝水。
　　何云起咳了一声，索性就无视了江清远刚才的发言，说：“顾千山什么都不行，但他会转灵术。许多法子，或许在渡灵者们正经的规则中没有，但在以转灵为核心的另一派禁术中呢？没准还真的就存在这么一种逆天而行，使人寿命得以延续的法子……不然顾千山当初为什么要研究转灵术呢？他最开始，不就是为了救自己病重的妻子，才铤而走险的吗？”
　　这倒是一个新的思路。梁樨颇为认同地点了点头，放下了手中的茶杯，缓缓站了起来。一见他起身，周围的小辈也不可能坐着，纷纷跟着他站了起来，好几双眼睛全盯着他，仿佛在等他发号施令。
　　梁樨舒了口气，道：“带我入门的师父，年纪大了，几年前也走了，要说留下了什么……大概就是那一大堆落灰的古书了。”
　　梁采薇道：“是前几年那批吗？我记得爸爸那次带了一大堆书回来，为了放好它们，我们一家人花了一天的时间，腾了一个小隔间，还买了好几个书架……”
　　梁樨点头：“是了，走吧，咱们去找找。我觉得小何说的有些道理……顾千山他早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渡灵者了，我们不知道的，不了解的东西，他没准真能琢磨出个一二来。二十年前无师自通的转灵术，就能看出这家伙不是个省油的灯了。”
　　季晨立刻明白了梁樨的意思。家里的那个小书库，他只在当初收拾的时候进去过一次，往后梁樨把门锁了，他也没好奇多久，久而久之的就淡忘了，今天这么一提起，倒是激发了他不少好奇心。
　　说走就走。
　　不过一会的功夫，几人就出现在了梁家。梁樨从卧室床头的抽屉里摸出了钥匙，打开了那扇门。里面除了书籍，还有一些小摆件和收纳成箱的资料，甚至是当年季家父母留下的东西。或许是怕触物伤情，又或许是怕孩子们偷偷进来翻到什么，所以这屋子除了梁樨自己进来打扫打扫外，平日里都是锁上的。
　　一行人也不愿再多提过去的事，每个人抱了一箱子书，分散在屋子的各个角落，开始查找与转灵或者延续寿命相关的资料。科技发展了这么多年，人们阅读的习惯一变再变，何云起也是许久没有抱过书了。
　　手里的这本十分陈旧，书页泛起了黄，而且似乎还曾经因为什么原因松散过，书的主人为了将它修好，还用棉线将它重新装订了一次，而现在，这订书的棉线都已经泛黄了，足以看出这书年纪不小，可能比季晨，甚至比他还要年长。
　　季晨也抱着一本书，正挨着他，仔细翻找着目录，得益于梁樨偶尔的清扫，这些书虽然古旧，却不至于给翻阅的人身上留下灰尘。何云起的效率不算低，可当季晨挨在他身边，靠在他肩膀上时，他的效率可就大打折扣了。
　　中国哪位古人云过来着？这叫心猿意马。
　　抱着书的少年却没想那么多，他细白的指尖点着书页上芝麻大的小字，一行又一行的顺下来，一本找完，立刻翻起下一本，即使书本整理得再好，他的指尖也还是悄悄染上了一层薄灰，翻过几本后，他终于合上了书，将手指举到眼前，轻轻地吹了一下。
　　头顶传来了何云起压低了的笑声。
　　季晨抬起头，正对上了那人带笑的眼睛，他不解，重新抱起一本书，翻开了目录，嘟囔道：“笑什么，干活，别摸鱼。”
　　何云起却突然凑到他耳边，呼出的热气熏红了他的耳朵：“笑你可爱。”
　　“……”眼看着这红要蔓延到脸上，季晨赶紧将书举起，好在这本够大，足以将两人的脸挡住，他侧过头，蜻蜓点水般，在何云起的唇上擦下一吻，低声应道，“不可爱。”
　　没等何云起反应过来，他便轻轻推开了他，将摞在一旁的另一半书塞到了他怀里，低下头，用只有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赶紧干活……”
　　何云起占了便宜，只能听令。
　　一上午的功夫很快过去，一行人翻书翻得腰酸头疼，这工作量虽比不上大海捞针，但确实是让人费眼费手又费脖子……何云起放下了他翻过的第三十五本，翻开了第三十六本的目录，这一晃眼不要紧，还真让他逮住了那一两个眼熟的词。
　　他的疲惫顿时散去。手指追逐着翻去的书页，何云起终于在茫茫书海中揪住了那险些逃窜的线索。他一拍坐得发麻的小腿，猛地窜了起来，扬了扬手中薄薄的旧书：“我这！我这有！”
　　周围的人立刻从地上爬起，向他围了过来，何云起用手点着那黄纸，那一页的右下方，正是一个全新章节的开始，上面有有些晕色的蝇头小字写道：“补灵增寿”。
　　※※※※※※※※※※※※※※※※※※※※
　　忙得飞起来


第103章 消失
　　客厅很宽敞，厅里的人却挤到了同一个地方，他们将何云起围住，纷纷探出头，往他手里的书上看。何云起刚说完，就被这书上的东西为难住了，这书是印刷体没错，可书上的字大多都是繁体，加上半文半白，读起来十分费劲。
　　何云起本想就这手里的书给大家解释一番，可刚读到第一句，他脑袋就有点打结了……这并不是他的专业范围，就算高考这轮筛子让他掌握了些许高中的文言知识，这么一晃快十年，也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正当犯难，他手里的书突然被身边的季晨抽走了，少年端起小先生的模样，扫了一眼这短短的一节，清了清嗓子，解释道：“人可以存活于世，是因为人都有寿命……这句是废话，嗯……人的寿命有限，是天地决定的。但天地万物都有灵，人为延续寿命，虽然是逆天而行，但只要方法得当，依旧可以……”
　　季晨的手指点过最后一行，视线向上一转：“……山中有灵蛇？”
　　“什么灵蛇？”
　　季晨瞪大了眼睛，确保自己没有看错，可这书不厚，也不大，横竖就那么一页纸，他看过来，又翻回去，确认了好几次后，终于将书扔回了何云起怀里，无奈地皱起眉叹了口气：“被撕掉了。”
　　“不可能吧……”何云起接过书，赶紧循着刚才的页数翻了过去，可无论怎么看，这前言也搭不上后语，他无奈，只能放弃了，将书递了出去，“这书……一回来就这样？没人进过这屋子吗？”
　　梁樨点头：“没人进过，这屋子的钥匙一直都是我收着的，而且，这钥匙我藏在一个带锁的抽屉里，那抽屉的钥匙我随身携带着。”
　　如果梁樨的话可信，那么这书恐怕从进这家门的那天起，就是这模样了。这一堆东西，都是梁樨的师父留下的，要说被人动了手脚，又偏偏是这么重要的一页……
　　季晨道：“应该是顾千山干的……他能想办法成为这位师父的徒弟，肯定也能想办法从他这学到不少东西。叔叔说，当时他的家中有个生了病的妻子需要照料，他到师父家里去，发现了这本书，上面的东西不好明着学，又不能一整本拿走，他就把最重要的这一页偷偷撕了下来，想要靠上面的法子给妻子续命吧？”
　　“那没法子了，都多少年前的事了……”何云起有些失落，但很快还是打起了精神，“行吧，这本没有，那咱们继续找，一会要到了饭点就点个外卖吧，晨晨养身体这段时间，我都没机会跟着他蹭垃圾食品吃了。”
　　季晨给了何云起一手肘，正中肋骨间的那块无依无靠的肉。
　　可一直到了晚上，他们也没能从这卷帙浩繁的书海中翻出一丁点有用的线索来。天色逐渐晚了，梁樨也没打算留他们，这位叔叔已经默认了季晨往外跑的事实，索性也不管了，随意叮嘱了几句“注意休息”、“随时看消息”之类的话，就放他们离开了。
　　这一路上季晨都没怎么说话，他还在惦记那本被撕了页的书。直到进了屋，坐上了沙发，嗅到了那熟悉的中药味，季晨才猛地晃过神来，一蹦三尺高，脸上难得有了极为生动的表情：“我不喝！”
　　何云起刚端着热好的药走出厨房，一见他这样哭笑不得，可再怎么惯着他，药也是得喝的。两人身处同一间屋子，可季晨却一反常态的总是绕着他走，何云起不好端着药追他，只能放下药，空着手满屋逮这只上窜下跳的兔子。
　　两人几回合较量之后，季晨终于还是被何云起给按在了沙发角落里，不愿喝药的他爆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可刚嚎了半秒不到，他的嘴就被何云起用吻给堵上了。
　　季晨迅速安静了下来，这是他在这段关系中最没法抗拒，也最喜欢的互动方式，何云起吻他时总是温柔的，不会粘粘糊糊，也不拖泥带水，只是将体温用薄唇相贴的方式进行传递。在何云起面前，他就是一团柔软的泥，怎么揉怎么捏，都不会有一丁点的棱角和尖刺。
　　所以季晨妥协了。
　　绵长的亲吻过后，他老老实实把半温的药喝了下去，并且从恋人那得到了一颗薄荷糖作为奖励。
　　“这药还有多少包啊……”季晨含着糖，眉头却是皱的，中药的可怕从来都不在苦，苦只是基调，在这基础上，草木熬制的各种馥郁浓厚的气味才是要命的关键。
　　何云起笑了笑：“还有三包。”
　　“商量商量……”
　　“老公，这事没得商量。”
　　“……”季晨被他叫得头皮发麻，只能断了讨价还价的念想。
　　从前是何云起哄着他往自己大腿上坐，而现在，只要家里没有外人，何云起往哪坐，那季晨一定紧着何云起的腿坐，本该如此似的，坐得心安理得。完成了喂药的任务，两人都舒了口气，季晨靠着何云起的肩膀，捧着手机心不在焉地划拉着，心思还是在被撕了一页的古籍上。
　　“这么多年前就被撕了……他撕书是为了救许如霜对吧。”
　　何云起应了一声，胸膛发出震动：“嗯。”
　　“他当时怎么没把许如霜救活？”季晨顿了顿，“是灵力不足，所以学艺不精？”
　　“那他现在怎么又成功了呢？按梁叔的说法，灵力不足似乎与天赋有关，要是没有那个天分，灵力很难补足吧？他……”话刚说一半，何云起便突然闭了嘴，这话不能再往下说了。
　　过去不行，现在可以，是因为顾千山抢走了季鸣杨的灵力。也正因为如此，他怀里的季晨才会孤苦伶仃，不得不经历寄人篱下、无依无靠的童年。季晨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一句话也没说。两人沉默了一阵，何云起突然揉了揉季晨的耳朵，张开五指，将他的脑袋按到了胸前，长舒了一口气。
　　季晨往他的胸膛上轻拍了一下：“好响。”
　　何云起笑了：“不响还能行吗？快仔细听听，里面全是你。”
　　季晨吐了吐舌头：“肉麻。”
　　“再肉麻的话我也说得出来，只要你想听。”顺着颈椎一路向下摸，何云起觉得自己仿佛在安抚一只小猫，“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
　　“我不想听……土死了。”季晨笑了，从何云起身上翻了下来，余光扫过茶几，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我前辈呢，这几天我身体不舒服，你照顾他了吗？”
　　“照顾了，都是按你说的，给他供着牛奶。这家里的奶都是你俩喝的……哪能不记得。”
　　自从知道了秦弦的存在后，季晨就一直对宁安放心不下。毕竟秦弦的灵体，是靠宁安的身躯撑起来的。秦弦的灵体在那身体里一天，宁安的魂魄就得飘荡一天。之前，他还没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一步步抽丝剥茧下来，不明白也该明白了，这大概又和那位顾千山拖不了干系。
　　一想到这个，他的心情不免烦躁起来。
　　他甚至觉得自己可能比梁樨更急切，更想见到这位躲在暗处搅动风云的人物。他想亲自揪着他的衣领，将这潜藏二十年岁月之下的恩恩怨怨问个一清二楚。
　　可季晨比任何人都清楚，他这处于未知状态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具备与敌人殊死一搏的力量。
　　十七岁，季晨第一次拿起渡灵者的旄节，没过几个月，他就被血魂蠹给盯上了，往后的这几年，他都没能施展出自己的全部力量，只能一次又一次被挡在高压线的边缘，无论怎么拼尽全力向前冲，都无济于事。
　　而现在，他的旄节重新成为他忠实的伙伴，里面没有了虫子，而他还有母亲留下的纹身，再也没有人能阻挡他前进的步伐了。可他能走多远？能走多快？他的力量有多强大？实施了一半的转灵术，对他的身体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会不会限制他灵力的释放与发挥？这些都没有人能告诉他。
　　他的急切交织成了一团麻，把他的脑袋刮得乱七八糟。
　　何云起不是不明白他的想法，他们之间的默契，远远超出了感同身受这四个字的范畴，所以他什么多余的话都没说，只是抬起手，替季晨按摩着肩颈，轻声道：“慢慢来。”
　　他们能做的十分有限，现在只能慢慢等。等季晨的身体彻底恢复，也等顾千山和秦弦露出马脚。
　　可等待毕竟磨人得很。
　　季晨晃了晃脑袋，站起来，往他一贯供养着宁安的小台子走去，那台子上铺了一块绒布，里面放着一个小巧的盒子，盒子里是那串熟悉的黑曜石，那是宁安留下的东西，也是他灵魂的寄居之所。季晨走到盒子跟前，戴上手串，手指微微用力，在那一颗颗圆润的珠子上摩挲了一阵。
　　“前辈，出来吃饭了。”
　　他的声音很轻，仿佛在呼唤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可这次，这个孩子却没给他任何回应。那黝黑的手串就这么静静的贴在他的手腕上，没有任何的回应。
　　“前辈？”季晨皱眉，凑近了几分，声音大了些，又呼唤了一次。
　　还是没有任何反应，那手串就像是一潭平静的死水，没有以往的轻颤，没有淡淡的流光，更没有宁安的身影。季晨将手串摘了下来，对着屋里的吊灯，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手指在每一颗黑曜石上划过，摸过……
　　“前辈……宁安前辈？”他的声音轻颤，又叫了几次，语气里的不安无法掩藏，因为在他呼唤的同时，他摸到了，那颗位于正中央的最大的黑曜石珠上，有一道细微的裂痕，不是摔打，也不是撞击，那裂痕是由内到外的……
　　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从里面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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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改卷！！十分抱歉！


第104章 招魂
　　季晨的脑袋瞬间空了。
　　他后退几步，举起手串，对着灯光仔细查看了一番，没错，那颗珠子上有裂痕，虽然很细微，但只要认真摸一摸，很快就能察觉到。这珠子是宁安的栖身之所，除了必要场合，他一向都将这东西细心保管，不仅替它找了个绒布袋子，还特地找了一个小木盒，连袋子一起好好安放起来。
　　宁安的魂魄有了损伤，他就按着法子认真养着，一晃这么久过去，这魂都已经被养得七七八八了，他怎么会突然就跑了呢？生灵和死灵不一样，他们大多没有怨气，也不够强大，而且因为是活人的灵魂，所以束手束脚，有所顾虑，不像真正的死灵那样肆无忌惮。
　　“怎么了？”何云起看季晨情况不对，也跟着凑了过来，视线也跟着转向了那黝黑的珠串。他眼神一向是好的，只一眼就看到了珠子上细微的裂缝，心跟着一沉，“我没碰过这个啊，怎么会……”
　　季晨没有说话，可何云起看见，他捏着珠串的手指越来越用力，已经将指甲掐得发白。
　　“这道裂痕……和你没有关系。”季晨松了力气，黑白分明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手里的珠串，“这条缝，不是从外面被摔破的，而是从里面被打破的。”
　　“里面？”何云起凑近了几分，果然，那缝隙很小，可周边却是微微凸起，像是有什么东西鼓胀而出，撑破了屏障，才显出了这么一条裂缝来。可这么小的一颗珠子，就是真的要撑破，也得进得去啊。
　　季晨深吸了一口气：“前辈已经不在里面了。”
　　“不在？！这怎么会呢，咱们这屋子你也帮忙看过的，到处都设了安排，前辈在这很安全，不会有邪灵进来欺负他的，他怎么会……”话音戛然而止，何云起说着说着，把自己给说明白了。
　　他这屋子确实是有高人处理过，也有季晨坐镇，一般的魑魅魍魉别想进来，但那只针对死灵怨灵，他宁安是怨灵吗？那是个大活人，生灵有活人气，他自然是不用怕这屋里的符篆机关的，想来就能来，想走就能走。
　　可这还是不对劲。
　　宁安是季晨的第一个前辈，何云起与他的接触，也只是在他变成灵体之后，两人逃出城南妇幼，替季晨争取时间那次合作。那时的宁安魂魄还没养好，整个人都很奇怪。但在最后关头，何云起拖着受伤的腿，恳求他冲向门口，帮助季晨完成最后击杀的时候，这位前辈却瞬间清醒了过来。
　　在对待后辈这件事上，宁安从不含糊。
　　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会在魂魄即将痊愈的这个节骨眼跑出去呢？
　　何云起从季晨手上接过手串，端详了一阵，突然道：“我觉得，这条缝不是他为了逃走而留下的。”
　　“我知道。”季晨点头，“这东西只是前辈的栖身之所，不是关押他的笼子，他原本就可以随意进出，根本用不着破开一条缝。”
　　他又说：“可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既然前辈不需要弄坏手串就能自由出入，他要是觉得腻了，无聊了，完全可以自己出去，然后回来……平时他也会偶尔在周围逛逛，可是只要我叫他，他一定会回来的。”
　　何云起宽慰道：“会不会……是他迷糊了，找不到路了？”
　　季晨没有回答，而是径自走进了屋里，把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碰过的背包翻了出来，何云起一看这架势，怕不是又要往外跑了，赶紧上前把人抱怀里：“别……你可别乱跑了，现在没有头绪，你这么往外一跑，再出了什么事……”
　　“我不往外跑……”季晨无奈，却也不挣扎，人是被他抱着了，可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我得准备准备，要是前辈只是一时迷路，就能把他召回来。”
　　何云起在各类作品里看过无数次招魂，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描绘得天花乱坠，无一不是乌云阵阵，狂风测测，黄符夹着冥纸漫天飞舞。在这情况下，恐怕还得多一位身穿道袍的羊胡子道人，手持招魂幡，有模有样地扭那么两下，嘴里念念有词，最后要么请魂上身，要么将魂魄收到小纸人身上。而这一次，季晨却没有那么多七七八八的阵仗。
　　他捧着那串黑曜石，在屋子里看了半天，找了个最宽敞的角落，背靠着墙，一盘腿便坐了下去，地板冰冷，何云起赶紧给他抽了个坐垫递过去，可这位小半仙却根本不接，还反驳道：“要接地气，不能有阻碍。”
　　行吧，他说是什么便是什么，看热闹的外行老何只能悻悻地回到了沙发上，凝视着那瘦削的身影。
　　他从袋子里摸出了一把水晶碎，缓缓堆放在面前的地上，像一个小小的土包。而那串黑曜石，便稳稳地安放在水晶上。季晨抽出黄符，两指夹住，在空中划了个圈，他动作极快，指尖带着那姜黄划出了一道连贯的弧线，像拖着尾巴一闪而过的星星。下一秒，那符纸就已经在他手中腾起一团莹蓝色的火焰，只短短一瞬，便烧了没了影子，而周围居然连灰烬都没有留下。
　　季晨用力一按，将刚才捏符的手压在了珠串上，他半阖着眼，周身似是有光闪过，恍若萤火，而那星星点点的蓝，全都顺着手指，朝着那颗裂了缝的珠子流淌去。何云起只觉得一口气摒在胸口，他不敢呼气，也不能吱声，屋里的灯早就关了，在这昏暗的屋里，季晨就是唯一的光源。
　　这就是渡灵者的招魂仪式了，这些动作明明都很简单，可在季晨做来，在何云起看来，这一举一动都带着别样的美感，他说不上来，如果非要找一个词，那赏心悦目四个字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比起这个，他更担心季晨尚未康复的身体。他的力量被压制了太久，像是一直背着沙袋奔跑的小孩。这或许会让他的力量得到磨练，但也确实对他的身体造成了损伤，几年来的束缚突然接触，他那从未实验过的力量会对他的身体造成怎样的影响，谁又能打着保票说不会带来损伤？
　　对于季晨昏睡在床时口鼻中涌出鲜血的场景，他到现在都心有余悸。何云起承认，在与季晨有关的事情上，他永远怂得毫无理由，但他认了。
　　不过十分钟，这招魂的仪式就进入尾声了。
　　屋内的蓝白色光点缓慢而有方向地流淌，它们在空中摇摇晃晃，东飘飘，西躲躲，可毫无例外地，都朝着季晨的方向飞去，越接近他，流转的速度就越快，像是水流汇入江河，不一会的功夫，那些光点连成了带，全都收回了季晨的身体里，随着周身闪过最后一晕光芒，这场仪式才算是彻底结束了。
　　何云起赶忙开了灯，将季晨扶了起来，可他显然不需要扶。没有不舒服，也没有出现以往灵力消耗过多时出现的眩晕和高烧，除了盘腿坐太久小腿肚发麻之外，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不痛快。这倒是值得高兴的事，这是季晨摆脱血魂蠹之后，第一次使用灵力，而且不是普通的净化，是需要集中注意力，将体内的灵力发散出去的搜寻招魂的活动，这要是换做他以前，不一定有把握能将整个过程从头到尾地做完，会在半途就一头栽倒也说不定。
　　可尽管这事值得高兴，他脸上却找不出一丝与笑有关的痕迹。
　　答案很明显了，他没有找到宁安，通过手串发出的召唤也没能得到他的回应。
　　季晨的眉皱得更厉害了，他知道担心无用，可他确实放心不下，宁安会到哪里去？比起外面飘荡的怨灵恶鬼，那个躲在暗处的秦弦才是最可怕的。季晨还记得，在刘亚军的案子里，叶初阳是怎么被怨气纠缠，最终魂飞魄散，而在原主彻底消失之后，鸠占鹊巢的另一个“叶初阳”，是带着怎样永绝后患的喜悦之情，在她的微博上留下了那张阳光明媚的自拍照。
　　最坏的结果会如何？
　　如果宁安被秦弦抓住，如果他也被打得魂飞魄散……那他就再也不会有以自己的身份重新活过来的那一天了！
　　一想到这，季晨心头的无名火又烧了起来。
　　他仿佛回到了那个下雨的清晨，秦弦就这么揪着他的领口，将他按在小巷潮湿又肮脏的墙壁上，对他说了一大堆废话，那些挑衅和侮辱的言辞，他当时根本就没听进去几句，可现在回想起来，只会让那把火越烧越凶狠。他恨不得手里能有一把铁锹，无论他秦弦的背后到底有多少东西，顾千山也好，沈老爷子也罢……有一个算一个，全连根带皮地挖出来，铲他个一干二净。
　　季晨的嘴动了动：“秦弦……”
　　何云起刚给他倒了水，杯子还没递到嘴边，就听着他咬牙切齿挤出来的话，却没听清，赶忙凑近了问道：“什么？”
　　季晨突然抬头，紧攥着手里的黑曜石：“这条裂缝不是前辈逃走打破的，前辈不会逃走，他出去了就一定会回来，他回不来，我也召不到他，这情况，熟悉吗？”
　　熟悉啊，怎么能不熟悉，何云起为了三个被夺去的生魂而努力奔走的那一天，这样的话，这样的场景，他已经见证了一次又一次。
　　被囚禁的生灵无法召回。他突然明白了季晨话里的意思：“又是秦弦？”
　　季晨点了点头，怒极反笑，咬牙道：“还玩，行。他要玩，我就陪他玩。这一次，我要他把顾千山的命，一起玩给我。”


第105章 孤勇
　　一连几天，季晨都坐在同样的角落里，重复着同样的招魂仪式，他希望能有哪怕一点点的回应，可惜的是，所有的呼唤都成了大海捞针。
　　他心里的不安逐渐蔓延，但这不安之中还隐隐藏着一丝侥幸，他不认为顾千山会这么快就对宁安怎么样，至少目前，宁安是安全的。秦弦忌惮他，不是因为怕他，而是因为命令，有人在他的背后给他下了一道死命令，要求他无论如何不能伤害自己，至少是自己的身体。
　　顾忌越多，把柄就会越多，季晨深知自己浑身都是把柄，他身边任何一个与他有恩的人，对他重要的人，都会成为他被威胁的把柄。
　　所以呢？认输求饶吗？季晨想着想着，自己笑了出来：这未免也想得太美了。
　　黄昏降临，季晨看着地上堆放的水晶，深吸了一口气，既然直接招魂得不到回应，那就试试其他的法子……
　　何云起没想到，他忙了一下午回到家，正拎着季晨最爱的奶茶和蛋糕，一推门，一进屋，会看见这么一副能把他吓趴下的场景。
　　夕阳隐去了最后一丝光，赤色消褪，而他的小朋友季晨，正坐在阳台的瓷砖地上，背靠着他们一起种的花木绿植，和一群半透不透的莹白色鬼魂聊天。
　　对，何云起特地揉了揉眼睛，他们确实是在聊天。
　　季晨盘着腿，板着脸，周围的魂灵全都缩着脖子蹲坐在他身边，俨然一副听他号令的模样，季晨咳一声，他们立刻颤巍巍地跟着抖一阵；季晨一扫眼看向谁，谁立刻连滚带爬奔到他跟前，随时等着回答问题；季晨问了什么，没点到便不敢答，点到谁了，那灵体便立刻窜过来，俯首帖耳，他说一它们绝对不敢说二。
　　要不是他一眼看见的是季晨，要不是他还能确定这是自己的家，何云起在踏入客厅的第一秒一定立刻转身，窜得要多快就有多快。
　　围在季晨身边的灵体密密匝匝，本就不宽阔的阳台，此刻更是被他们挤出了一股热门景区售票点的既视感，何云起悄悄走到了门边，才发现阳台与客厅之间，被季晨划下了一道泛着光的分割线，要是有灵体不小心触到那条线，必定会被弹出老远，要是飞出了阳台，指不定还要自己灰溜溜的爬回来，想到这一景象，何云起不由的觉得好笑。
　　他怕了这么久的东西，在季晨的跟前，居然也能变得这么可爱。
　　一共八个灵体，死状各不相同，不过他们清一色的干净，没有怨气，所以交流起来也不算费事，何云起好奇，便坐在沙发上，支着脑袋，看一线之隔的阳台外，他的宝贝是怎么跟灵体们一一沟通的。
　　季晨虽然盘着腿，上半身却笔直得很，黑白分明的眼睛将围成一圈的灵体扫了一遍，鬼群又是一片轻微地骚动。他点了点下巴，道：“你们有没有见过这个生灵。”
　　他拿起平板，划开了一张宁安的照片，向这群伸长了脖子的鬼魂展示了一圈，其中有个女鬼显然是吊死的，脖子伸得最长，眼睛也瞪得最大，她盯着照片看了很久，终于点了点歪歪斜斜的头：“见过见过！”
　　“在哪见过？”
　　这女鬼的声音哑得厉害，也尖的吓人，可季晨一问到她，那积极性就特别的高：“前几天，我……我路过后街，看到这个人了，他不是鬼，还活着呢！”
　　“胡说！”一旁一脸病容的年轻男鬼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她的话，“这人死了！就前几天，我也看到他了，透明的，跟我一样，飘飘忽忽，一拐弯就没影了！”
　　女鬼赶忙尖着嗓子反驳：“你才胡说！我用我的脑袋发誓，他就是个活的！他要不是活的我的脑袋现在立刻掉下来！”
　　“你脑袋本来就是刚捡起来接上的……”一旁闷不作声的胖男孩嘟囔了一句，见女鬼翻着眼珠子瞪他，赶紧低头闭了嘴。
　　季晨想了想，又问：“你们都看到他了，那他去哪了，有谁知道么？”
　　这下可把这群鬼魂问住了，刚刚还叽叽喳喳，这会儿竟一个回答的都没有，季晨等了一会儿，又重复了一次，见还是没鬼回答，便从怀里摸出了一把金色的冥纸，“啪”地一下拍在了地上，道：“抢答，谁答出来是谁的，识货的都知道这东西跟大街上那些便宜货不是一回事，想清楚了再答。”
　　众鬼一见这金贵玩意，一个个的眼睛都亮了，连那吊死女鬼翻着白的目珠子都放出了金光，这方窄窄的阳台顿时沸腾起来，呼喊声此起彼伏，各个都争着表现，一个比一个积极，滴水进了热油锅，这下算是炸了，季晨被他们围在中间，吵得耳朵都疼，他皱了皱眉，断喝道：“安静！”
　　一秒钟前还炸得如同菜市场的阳台，被他这么一吼，顿时鸦雀无声，连那声音最尖嗓门最大的女鬼，都缩了缩她过长的脖子，悄悄扶了扶自己的脑袋，静静地等着季晨开口。
　　“有钱能使鬼推磨，是不是？说对了，说好了，这些肯定是你们的，但要是让我发现谁信口开河说谎骗我……”季晨突然绽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随后，他缓缓竖起右手手掌，在自己的脖子上缓慢地比划了一道，又猛地捏紧了拳头，骨节受力发出咔咔声，吓得鬼魂们又是一颤，“打散那么一两个做做热身运动也还不错。”
　　这下子，这群叽叽喳喳的家伙再也不敢胡乱说话了，都一个个蹲在原地，摸着自己的脑袋认真思索起来。女鬼本以为这小弟弟好说话，谁知他长得可爱，实际却凶得不得了，被他这么一吓，赶紧轻声交代了：“我真看见他了，小弟弟，我没骗你……他真的还活着！”
　　病死的男青年连忙接话：“我也没骗你！小哥，他真的死了，我发誓我真的看见他了，我也不要你的钱……你你你别打我就行了！”
　　“嗯。”季晨抽起两张冥纸，手指一擦，火光窜起，下一秒，两个鬼魂已经将各自的报酬拿在了手里。
　　两鬼一愣，互相看了一眼，乐开了花，忙不迭地道谢：“谢谢！谢谢啦！”
　　周围的鬼魂看在眼里，心里羡慕得不行，可季晨有言在先，不知道的不准胡说，它们便更加卖力地回忆，一个个恨不能搜肠刮肚。
　　“我看见他往东边去了，嗯……上了车，车往东边开的，我就这么看了一眼，我没跟过去！”
　　“我也看到了我也看到了，东边……啊，那车里有怨气，所以我记得很清楚，我不敢靠近，就没跟着……”
　　“对对对，就是东边……”
　　余下的几个七嘴八舌，念叨了好一阵，季晨用平板展出地图，让它们辨认，几个鬼魂一致指向了东环大道，从主路出去，往东拐，确实只有这么一条路。
　　东边……范围还是太大。
　　季晨化了所有的冥纸，让在场的灵体都能分一份，得了奖赏的它们兴高采烈，恨不能把季晨举起来往空中抛三下。眼见再也问不出东西了，季晨便挥了挥手，仅仅一个瞬间，刚刚还“人满为患”的阳台瞬间空空荡荡，喧闹的鬼魂们一个都没剩下，全都被他这么一挥手打发走了。
　　少年进了屋，迎接他的正是他最喜欢的奶茶，季晨的愁眉终于被笑容所代替，他捧起粘满了水珠的杯子，用力吸了一口，冰凉清甜，奶味正好，这一整天的烦闷心情都得到了治愈。
　　他抬起头，看着午饭后就没了踪影的何云起，问道：“你去哪了？”
　　何云起笑了：“有点事，出去跑一趟，怎么了，想我了？”
　　“咦，还有秘密了。”季晨嘀咕了一句，却没追问，他收拾了地上散落的水晶，捧着平板，往沙发上一坐，双腿一缩，又打开地图仔细看了起来，“姐夫这两天联系你了吗？”
　　“没呢，说是还在私下联系着帮手，毕竟地下工作不好做，咱们得理解他，忍辱负重嘛……”何云起瞟了一眼平板，“在看地图？”
　　“嗯，这几天一直召不到宁安前辈的魂魄，所以问问周边的灵体，有怨气的都清理过了，还算干净，说的应该都是实话。”季晨一手拿着平板，一手拿着手机，手机开着程序，也是同样的地图，不过有所区别的是，那张地图上更明确的标注了工作中的渡灵者们所处的方位，并且用颜色较深的色块勾画了怨气富集的区域。
　　往东，再往东……
　　季晨的目光跟着手指，一寸一寸，在城市地图上缓慢地前进。
　　就在他即将摸出地图边界时，掌心一阵急促的振动打断了他的思路，来电话了，不是别人，正是四处偷偷进行地下工作的江清远。季晨毫不犹豫，立刻接通了电话：“喂。”
　　“哎，晨晨，有头绪，你前两天让我查的宁安的踪迹，还有四周怨气富集的地方，我都查过了，人你也别着急，你姐姐联系着呢，好家伙……开始都还不信我们的话，旄节一打开全傻了，大半的管子里都藏着那虫子，吓人！”
　　季晨自动过滤了关键信息，直奔主题：“查出什么了？”
　　江清远这才意识到自己跑了题，赶紧转回来：“噢噢，查到了！东边，咱们市东南郊区，有个几十年前就废了的厂子，好像是做木材加工的，那地方居然是个大坟坑！就这几天的事，突然就怨气冲天，几十年前就废了怎么到现在才出事……还真是奇了怪了。”
　　几十年前就废弃了……
　　繁复的拼图正一块一块地合拢，季晨吸了口气，道：“压不住了吧，沈老爷子没了。”
　　电话那头的江清远一愣，突然压低了声音：“靠……瘆人。我这也是刚查到，就立刻告诉你了，咱们得商量商量对策……”
　　季晨一笑：“不商量了，明天就去。”
　　“你疯了？！”江清远一愣，吼出了声。他已经很久没用这样的语气与季晨说过话了，可这孩子这么一句话，愣是把他扯回了那些个跟着梁采薇一起，为季晨担惊受怕的日子里，“你别闹，晨晨，你姐姐不会允许你这么做的！”
　　“来不及了，还有两天就到清明了，再拖下去，过了清明，阴气窜起来，咱们全都被他们打着玩，你信不信？”季晨的话里半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姐夫，看看黄历，明天是大吉。”
　　“你……”江清远被他一声姐夫叫得声音都软了几分，“不行，你别轻举妄动，你一个人不能这么去……”
　　“谁说我是一个人？”季晨突然抬起眼睛，看向了一直望着他的何云起，脸上漾出了温柔的笑，他一手举着电话，一手拉过何云起的衣领，在他唇边轻柔的印下了一个无声的吻，轻声道：“我和他一起。”
　　手机里的声音都快炸出来了，隔着听筒都能察觉那头的人都多崩溃：“不可能！他能同意吗！何云起快二十七的人了，他哪能陪你个小屁孩发疯……”
　　“我跟你去。”何云起柔声应了，这突如其来的打断，让江清远彻底没了声音，过了半晌，他才重新整理好呼吸，“你俩……你俩神经病吧！不行啊，不许去啊，我说不行就不行，我这……”
　　“我告诉过姐姐的，还有下一次，我依然会这么做”季晨深吸了一口气，那股严肃穿透了手机的阻隔，“姐夫，记得来捞我。”
　　半晌，江清远都没有说话，他咬着牙，沉默地像一块巨大的石头，许久，他才用力的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电话挂断，江清远愣在了原地，恨不能给自己一个大耳刮子：“我他妈……也是个疯子！”
　　※※※※※※※※※※※※※※※※※※※※
　　完结倒计时


第106章 穹顶（1）
　　福星木材加工厂，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位于N市东南郊，郊到什么地步？但凡再挪一步，就能立刻跨入另一个省城。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年代里，这块地区一直荒无人烟，稀疏的杂草、坑洼的石路……简直就是鸟不生蛋四个字的具象化。
　　经济发展初期，这块地因为价格便宜，被一位商人看上。商人砸钱买下了这块地，做好规划，找来工人开始施工，谁知地基坑刚挖下几米，找来的民工就一铁锹刨出一个白溜溜的球，那天下着大雨，黄土化成泥浆，白球在泥浆里滚了一圈，正落在民工脚边，他低头一看，竟是一颗早就生苔的头骨。
　　民工吓得大叫一声，扔了铁锹，连滚带爬地翻出泥坑，当晚就发起高烧说起胡话来。
　　商人又雇了些胆大的，等天晴了，让他们带着工具到坑里探探究竟。谁知这一挖不要紧，竟从地下挖出不下百具完整的骸骨。当天夜里，参与挖掘的工人全都做了同一个梦。
　　梦里出现的人全都没有眼睛，有老有小，有男有女，他们的身体被埋在土里，脑袋却露在外面，他们大张着血淋淋的嘴，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嚎。
　　突然，空地边的山崖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霎时间碎石崩落，树木折断，地动山摇。巨大的山体断下三分之一，仿佛被利刃直直切下一块。断开的山体砸向空地，将这一百多号人，连同他们的哭喊一起掩埋得干干净净。
　　第二天一早，老板带着人赶了过来，大巴刚拐过山坳，土路就被石块砸得坑坑洼洼。车上的工人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了那个梦，纷纷跳下车来，绕开坑洞跑向前去。昨天还整整齐齐，铺满整个空地的骸骨，今天一早全都消失了。巨大的山体也真的塌陷下来，将整个基坑填满。
　　直到这一刻，工人们才发现，他们日日见着的，自以为再熟悉不过的牛角山，在坍下一块山体后，竟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山洞。仿佛连山都变成了妖怪，张开了血盆大口，正静静地等着他们。
　　工人们落荒而逃，商人也扛不住这接二连三的邪门事，连夜找人将山石打碎填平，将这块地转手卖了出去。
　　这块地就这么到了第二任老板的手里。
　　这位老板是个精打细算的生意人，一分钱恨不能掰开两分用，是个实打实的抠门精，放封建社会绝对是个能半夜拱鸡笼催着公鸡打鸣的主。他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人生信条，毫不犹豫的接下了这块地。
　　故事总比真相流传得快，住在附近的带路人一个劲的跟他渲染这地方有多邪门，添油加醋的内容不少，可这位老板的心也是真的铁，路不通，他就下车自己走，一行人拉都拉不住，直到他见到那坍塌了一半的山体，见到了那露出血盆大口的山洞，他才彻底愣住了。
　　向导以为这架势能把这位老板劝回去，可没想到，他不仅不怕，反而笑了出来，指着那近十米高的山洞哈哈大笑道：“好地方好地方，省了，省了！”
　　他从来不信这世上有什么鬼神，人生在世，输赢全靠自己的努力，要说真有庇佑，那也是他的运气，跟旁人没有任何关系。这位自信的老板立刻大手一挥，为空地前的土路翻了个新，坑洼难行的道路变了样，附近的居民倒对他有些好感了。
　　修好了路，老板又找来了人，沿着坍塌的山体开始挖凿、修建、翻整……一晃几个月过去，村民们惊奇的发现，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居然变了模样，一座全新的工厂顺着山体修建而成。又过了一段时间，围墙也修好了，运着器材的卡车一辆一辆地往里送，人们都惊讶，这山洞里究竟被穿凿了多少空间，竟然能放下这么多的器材！
　　福星木材加工厂，就靠着这位老板的奇思妙想，依着牛角山上茂密的天然木材，为周边村落开启了一道致富发展的新大门。那时正逢打工热潮，村里的胆大的年轻人全往厂里跑，心甘情愿的跟着这位老板干，劳动光荣的口号喊得震天响，他们的心跟着发动的机器一起轰鸣。
　　可这样充满希望的好日子，仅仅过了三年。
　　在一个干燥的秋夜，这家战胜了自然，也战胜了鬼怪之说的工厂，连同其中当值夜班的四十八名工人，一起被卷入了熊熊燃烧的烈火。据当时参与救火的人所述，连天的烈焰将整座山映得通红，火光灼灼里，他仿佛看见这鬼气森森的山重新张开大嘴，只一口，就将几十条人命全部吞入了腹中。
　　几十年过去了，这块地依旧荒芜，直到如今都没有人敢在天黑后靠近它，甚至到了深夜时分，附近的居民还会听见山的这头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闻见偶尔随风吹来的腥臭的焦味。
　　……
　　“这故事还不错。”季晨点了点头。
　　“不错个屁！这是我快马加鞭搜集的资料，你真当我跟你说着玩呢！”姐夫不好当，季晨的姐夫更不好当，季晨那通电话一挂，江清远立刻拖着梁采薇就往两人家里赶，这还不到七点半，一行人又在一个屋子里聚齐了。
　　“都烧了几十年了，现在才闹出有怨气，只能说明在这之前怨气更深更重。”季晨无视了江清远的愤怒，端起茶杯嘬了一口，嘟囔道，“沈老爷子可真能压得住……”
　　梁采薇坐在一旁，漂亮的眉拧出一个小疙瘩，她犹豫了许久，还是开了口：“晨晨……”
　　“姐姐，我必须去。”季晨知道她要说什么，头也不抬地打断了她还未说完的话，“无论是为了你们，还是为了爸爸，我都必须去这一趟。姐姐，宁安前辈在他们的手上，我不可能让他就这么平白无故的成了孤魂。”
　　梁采薇垂下眼，轻轻叹了口气：“你从小到大都是这样……”
　　季晨说：“姐夫，还有其它资料么？”
　　这两个字就跟发条钮似的，江清远一听，立刻打开手中的文件夹翻找起来，嘴里不住念叨着：“我看了看……现在愿意帮忙的人还是不够，我和你姐努力联系，也就那么点人信得过，而且愿意帮我们。”
　　他看了看名单上仅有的几个帮手，“啧”了一声，道：“晨晨，这事真不能急，这么点人，你真去了，还要带上何先生……你俩要是遇到什么事，我和你姐去哪找人救你？你也看到了，这名单上，可信的、有能耐的、能帮上忙的，就这么几个……”
　　季晨扫了一眼，名单上确实没多少人，对方有多少实力，除秦弦之外还有没有更厉害的角色，都还是未知数，这么贸然前往确实不好。可还有两天就过清明了，等过了清明，那两人借够了怨气和阴气，那真是搬来谁都救不了了。
　　梁采薇见季晨不说话，也抓紧劝着：“晨晨，要不我们……”
　　季晨却突然开了口：“姐夫，渡灵者内部，是有层级关系的吧？”
　　江清远一愣，应道：“哎，有人的地方肯定就有层级，这都是心照不宣的事……”
　　季晨突然坐直起来：“那……沈老爷子活着的时候，有没有挡住谁的路？”
　　“挡路？”
　　江清远费了老半天劲，才总算明白了季晨的意思。沈老爷子活了一百三十多岁，虽然小辈们都说着他天天坐在门口晒太阳，跟个吉祥物似的，但看他能压下这么多事，恐怕也不是个全无实权的人物。既然如此，一定会有人眼馋他的权力，又碍于他的长寿，迟迟无法接替他的职位。
　　既然地位就在沈老爷子之下，那这个人一定也有能调动的人手……
　　“你的意思是，咱们去找这个人……”江清远恍然大悟，“然后，借他的力量，将这档事彻底摆平……可是咱们上哪认识这么个人物？你别把你姐夫我想得太厉害了，我说到底也只是跟他们打过几次交道……”
　　“有。”
　　两人一扭头，看向了发出声音的梁采薇，她认真重复了一次：“有，有这么一个人。爸爸曾经救过他。”
　　梁采薇很清楚，以季晨一贯的脾气，他想要做的事情，谁都没办法阻拦。既然如此，那就只有帮他做得更好。夜色更深，几人商量了对策，最终敲定，等明天天亮，梁采薇就拉着梁樨和江清远去找那位熟人，而季晨也答应只是悄悄探个路，绝对不轻举妄动，更不能让何云起跟着他一起犯险。
　　两人离开后，季晨终于松了一口气，只剩他和何云起的时候，他会自动抽掉身上的骨头，坐没坐样地腻到何云起身上去。何先生习惯了，也就由着他了，肌肤相贴的亲昵举动，无论重复多少遍都不会厌。
　　季晨枕在他的腿上：“明天要跟我去探险吗？”
　　何云起捏捏他的鼻子：“明知故问啊……”
　　季晨笑了：“那你怕不怕？”
　　“让你一个人去，我更怕。”何云起将那白皙的手捏住，凑到嘴边吻了手背，“你带着我去哪都行，别再一个人胡乱跑了。”


第107章 穹顶（2）
　　早上七点，空气中有春天独有的水雾，出门的时候，正赶上了一阵凉风。平日里出门从来不带包的何云起，今天破天荒的从柜子里翻出了个背包背上。
　　大道旁的树木抽出嫩芽，冬天没能掉下的叶子，终于在春天被新生的力量赶下了枝头。何云起车速不快，他跟着地图导航，顺利开上了东环路。季晨一反常态地没有补觉，前一天夜里他睡得很早，今早起来时精神也不错，给梁采薇和江清远汇报出发后，他就跟着何云起出门了。
　　清晨是青灰色的，恍若身处朦胧的梦中。季晨看了一会窗外，翻开了背包，再次检查了里面的东西。他没带多少道具，这一趟本来就是去探路的，能在门口抓几个灵体盘问盘问，确定位置，等另一头的梁采薇找到帮手，正式进攻的时候就能得心应手了。
　　如果只是一个人，他不会有任何顾虑的。但他还带着何云起，跟江清远打电话时，总带着点习惯性的叛逆，但话头一转回来，身边这位正儿八经的普通人一定要重点保护好才行。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一晃而过，季晨在何云起车里翻到些吃的，也一股脑地装进了背包里。这一举动被驾驶座的何云起用余光捕捉到，他笑了笑：“都是买给你的，你还全装走了，下次在车上不就没有零食吃了吗？”
　　“我的，那我装走也还是我的。”季晨轻哼了一声，剥开包装纸，往嘴里扔了一颗糖，“还有多久？”
　　“快了。”两人的目光在手机的导航上交汇，巨大的俯瞰图上，是一条笔直的行车的路线，在那箭头前方不远处盘着一道拐弯，路贴着山，像一条绕在山边的蛇。季晨抬头，车窗外不远的前方，一座郁郁葱葱的山进入视野，山上杂乱地堆满了树木，即使在春季，那树也不是青嫩的绿，是掺了墨色的青。
　　因为有废弃工厂的存在，这片区域的整治一直是个大难题。
　　那场大火烧了两天，火势像着了魔，将工厂里的一切全都烧成了灰烬。往后，这块地就算是彻底废了，碍于那沸沸扬扬的鬼魅传说，没人敢过来接下它，加上市政中心全体向西偏移，这地方就更是无人问津，一晃这么多年过去，无论市政规划划下几个圈，都愣是没把它划进范围内，连附近的住户都搬了好几茬，到现在也没剩下几户了。
　　“到了。”
　　季晨抬头，才发觉已经绕过了那座山，他们停在了一块空地上。一下车，两人都要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这工厂在山坳里，被夹在两座高山中间的同时，它还被一座断了层的灰白山体包裹，也就是传闻里那座一夜坍塌出巨大山洞的山。
　　因为被山挡得严严实实，所以即使到了早上八点，这块空地也透不到什么光。季晨踩着碎石和杂草，向前走了两步，却仿佛踩过了一条无形的封锁线，第三步迈出的同时，他立刻嗅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刺鼻气味，气味的源头，无疑就是那山坳处荒废多年的工厂。
　　传言果然是真的。
　　何云起锁好车，挑着还能下脚的地方绕了过来，一到季晨身边他就捂上鼻子皱起了眉：“都这么多年了还这么呛？”
　　两人踩着乱石慢慢靠近，这气味却没有变得更浓，就稳定在那若有若无，却又无法被人忽视的浓度，这显然是不正常的。没几步，两人就走到了工厂门口，也就是山洞的入口。赤红色的油漆早就锈蚀剥落，焦黑的痕迹从这里开始浓重了起来，季晨这才发现，他们一路走来踢开的几块大一些的碎石，是工厂原本的围墙，而现在，他们已经走进工厂，到了当年发生火灾时，被烧得最严重的区域面前。
　　季晨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这地方信号确实差，不过几张图，都花了老半天的时间才发送到梁采薇手上，而且才刚发完，网络又断了。何云起也跟着拿出手机来看了看，一样，信号都是那么薄弱，那小小的信号格正病蔫蔫的不停闪烁。
　　“现在怎么办？”何云起问。
　　季晨却没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拉住了他的手，道：“这地方怨气确实挺大，你在这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还行，就是有点闷而已。”何云起笑了笑，深吸了一口气，难闻的气味让他更不舒服了，“要进去看看情况么？”
　　“不了。”季晨面向他，握住了另一只手，这下两人手拉着手，面对着面，倒让何云起恍然间有种回到学生时代的感觉，他被这情景逗笑了，道：“咱俩在这地方秀恩爱，一会刺激到一边围观的鬼魂可怎么办？”
　　少年一撇嘴：“谁跟你秀恩爱了……我这是给你点灵力，不然怨气太重，你扛不住的。”
　　“哎，手都拉了，亲一下不过分吧……”看来这灵力确实是送到位了，从刚才起，被怨气影响一直沉闷的何云起都说起俏皮话来了，季晨笑了笑，真松开了手，踮起脚在他唇上亲了一下：“行了，施工完毕，感觉好点了吗？”
　　“我要是说还差点，能骗你再来一下吗？”见好就收，何云起一句玩笑刚过，就赶紧摸了摸眼前人的脸，笑道，“没事了，感觉好多了。”
　　这地方不能久留，季晨觉得自己确实低估它了。无论是对秦弦还是对顾千山来说，怨气都比灵力更好用。前几次交手，秦弦都选择了怨气充盈的地方，一天之内跳下好几人的大楼是这样，医院也是这样……更别说到了这地方，这里简直就是个一个天然的坟场。
　　思索良久，季晨从怀里摸出了宁安的手串，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墙根坐下，这次，他连水晶都还没放出来，只为手串注入了一点灵力，一阵细微的颤动就已经顺着掌心窜了上来。季晨心下了然，宁安果然就在这里。
　　那秦弦一定也在这里。
　　前一天傍晚，阳台上，那两个鬼魂各执一词的争吵，其实印证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宁安的生灵被秦弦带走了。季晨突然觉得胸膛里的心脏跳得很快，他看向了面前的山体，那嶙峋的岩石之下，仿佛也有贲张的血脉在游走，在鼓动。
　　“啪”地一声，季晨抽出的符篆飞快地化成了灰，灰烬散落时，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即使见了这么多次，在面对灵体的时候何云起还是会不自地的紧张，他向后退了退，站在了季晨的身边。
　　这灵体周身通透莹白，作为死灵，尤其是这样一个怨气深重的地方的死灵，它也干净得太过分了。不过能被灵符召来的灵，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这家伙显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直到注意到眼前的两人，它才彻底回过神来。
　　这是个男性的灵体，看着年纪不大，十**岁的模样。
　　“见过这个人吗？”季晨不同它绕弯子，立刻将平板举到它面前。灵体瞪着眼睛看了两眼，似乎对这个能放出彩色图像的薄卡片很感兴趣，它指了指上面的照片，道：“这个……这个……是电视机？”
　　季晨噎了一下，回答：“……不是电视机。”
　　这个年轻人，应该是死于当年的那场大火，所以才会对几十年后的科技产品一无所知。它好奇地盯着平板，想碰又不敢碰，季晨见状，同它打起了商量：“你告诉我，你有没有见过……电视上的这个人，要是告诉我，我就让你碰一碰它。”
　　“真、真的？”这年轻人还有点结巴，但语气里的兴奋是藏不住的，它盯着照片看了看，飞快地点头，“见、见过的，前两天，进、进去了！”
　　“进哪去了？”
　　“进后面……后面去了！”它朝着身后指了指，季晨绕到它的方向探头一看，才发觉这山体的边缘有一条被杂草遮挡的缝隙，说是缝隙不太合适，说是门又小了点，但从周围的露出的混凝土可以看出，这是一道被修缮过的通道。
　　“这个一直都在？”
　　“在、在的，我以前……经常走、走近路，后面还有……”一提起生前的事，这家伙兴奋了不少，连季晨答应让它摸摸“电视机”的事都忘了，主动给两人带路，往一旁的缝隙飘去。
　　季晨颇为担心的看了一眼何云起，要知道，只是在外面就有怨气的影响，再往里走，他只会觉得更难受，他思索再三，给梁采薇发了条消息，又一次拉住何云起的手：“要不……”
　　“我不可能让你一个人去。”何云起抢白道，“没事，咱俩也不进去，就跟着他去看看，有什么情况，不还有你吗，你……”
　　他顿了顿，笑道：“你可是我老公啊，是不是？”
　　季晨忍俊不禁，将他的手握地更紧：“我今天不是老公，我是充电宝。走吧……跟它去看看。”
　　那灵体已经穿过了小门，往更前方飘去，见两人没跟上来，它还特意站在原地招了招手：“在这、这里！”
　　两人沿着它走过的路，一起穿过了门。季晨盯着眼前那白得过分的灵体，越看越觉得疑惑。死于当年那场火灾，在这怨气冲天的地方禁锢了几十年的年轻灵体，怎么会一点怨气都没有？
　　被山遮挡的光线漏出了几缕，正洒在那灵体的身上，将它照得更加白净。
　　穿过门的那一刻，季晨猛地醒悟过来，他抓紧了何云起的手，飞快地转身，扭过头的瞬间，他瞥见了那灵体脸上的表情，它的嘴角是上扬的，它在笑。
　　下一秒，季晨的身体失重腾空。原本严实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黑深的坑洞，还来不及发出一声惊呼，两人便一同掉了进去。耳畔的短暂风声呼啸而过，身体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上，风声里，一个熟悉的声音发出恶魔一般的低语——
　　“欢迎光临。”
　　※※※※※※※※※※※※※※※※※※※※
　　终章副本开启


第108章 穹顶（3）
　　一阵闷痛从后腰传来，像是被谁用巨大的锤子狠狠砸了两下。下坠的瞬间，何云起的脚刚迈出了一步，这一踏空，他整个人的重心都向后偏移，身体的方位更是没法控制，不过短短一瞬间，他就从明亮的室外，坠入了一片茫茫的黑暗。
　　比黑暗更难以忍受的，是藏在黑暗里细密的抽泣。
　　没错，哭声。
　　一会在左，一会在右，前一秒还在跟前，后一秒就到了身后，当他从疼痛和惊吓中得到短暂的喘息时，他的耳朵已经被汹涌而至的哭声包围了。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视野里一片漆黑，他明明什么都看不见。
　　可那些时断时续的抽泣，就贴在他的耳旁，逐渐靠近，逐渐放大，最终化作了铺天盖地的怨恨的嘶吼，炸得他脑袋嗡嗡作响。可眼下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从上面摔下来时，将一直紧握的手松开了。
　　仅仅一瞬间而已。
　　可就是这一瞬间，他掌心里熟悉的温度不见了。他看不见，也听不见，如果还剩下什么知觉，那就是他还清醒，他能意识到自己还活着，他还能明显的感觉，这地下的怨气比地上要浓重得多。如果说地表的那点怨气只是洒过的几滴细雨，那深入地下后，这怨气的浓度就已经不是下雨可以形容了，简直就是将他整个人按进深不见底的水潭。
　　四面八方的空气都拼了命的往他身上挤，又冷又潮，还带着一股霉变和焦臭混合的难闻气味。何云起的体质，注定了他在怨气过高的环境里会异常不适，虽然在此前季晨一直找机会给他输送灵力作为保护屏障，但何云起毕竟是个普通人，无论再怎么给他灵力，也只能跟漏斗似的，一边倒一边漏，一旦遭遇紧急情况，这倒的速度绝对比不上漏的。
　　冷静下来，赶紧冷静下来……可随着灵力的流逝，他耳边的哭泣已经彻底变成了轰鸣。幽暗的空间里，他成了唯一的温度源。那些沉寂已久的怨灵，从阴冷的角落里伸出了手，正朝着他一寸一寸地爬来。从哭喊的缝隙里，他甚至能听到血肉在泥地上摩擦的声音。
　　现在要做什么，能做什么，最该做的……何云起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终于强迫自己清醒过来，要先找到季晨，得先站起来，得能看得见路……他哆嗦着摸了一遍口袋，掏出了手机，正如他心中祈祷的，手机没摔坏，除了没信号，一切正常。
　　何云起坐直了身体，划开屏幕，亮度自动模式下，暗沉的光亮与屋内的压抑氛围没有任何区别，何云起拍了拍自己的脸，抖着手，将自动关闭，手指用足了所有的力，将屏幕亮度调到了最大。
　　刺眼的白光映入了眼睛，他终于看见了。
　　不出所料，信号格彻底歇菜了。随着视力的恢复，何云起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可这口气还没舒通透，他就在视野的正前方，瞥见了什么东西。这口气又被噎住了，何云起不敢呼吸，他将视线一寸一寸地，缓慢地抬了起来。
　　视野缓缓上移，他看到了自己坐在地上的双腿，看到自己的鞋子，看到了沾灰的鞋帮，然后……
　　他看到了一双腿。
　　一双寂静的腿，没有动作，没有温度，也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脚掌不大，大概是光裸的……他无法推测，周围太黑了，他只能看清个大概。
　　但那双腿却不甘心就这么被模糊的一笔带过。
　　它向前挪了一步，发出了一声酥脆的“咔”。酥脆这词实在不适合形容脚步声，但这确实是何云起真真切切听到的声音。那是什么烧焦的东西，被敲碎外壳时，发出的蓬松的爆裂声。奇异的声响接二连三，它确实迈着步子，越走越快，何云起赶忙按亮了手电，将灯光打向前方。
　　视野里赫然出现了一双被烧得不能再烧的腿。
　　那腿的主人正艰难地迈着步子，往他的方向飞奔而来。烈火焚烧，让它的骨节都变了型，没走一步，那早已脱水炭化的骨骼就会往下掉一块渣滓，分不清哪里是皮肤，哪里是血肉，哪里是筋骨，入眼的只有一团纠缠在一起的，被烧成糊，又干得像柴的混合物。
　　何云起惊叫一声，胸膛里的那颗心险些骤停，焦味扑鼻而来，焦骨上仿佛还生着腐肉，连带着一股令人窒息的腐烂气味，让他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跑，得赶紧跑！
　　顾不得被吓得发软的腿，何云起猛地跳了起来，可他刚站直了身体，鼻尖又是一阵腥臭，这一次，这气味的来源，是他的身后。那阵凉风就贴着他的后颈，耳旁的喧闹的哭声里突然掺入了一阵轻蔑的嘲笑，很低沉，却很明显，如同一只冰凉的手，贴着他的耳廓向下不断摸索，让他浑身都控制不住地战栗起来。
　　如果不是刚才坠落时着地的地方还在作痛，他简直不敢信自己真的还活着。
　　不能回头，不能停下，不能跑，那还能做什么……容不得何云起多想，他面前的那烧成焦炭的东西已经有了动作，手机的电筒有限，照不了多少地方，可就在那白光覆盖的一小块区域里，何云起看见了那东西畸形的步伐。
　　它向着他跑了过来，跑断了已经脆得支撑不起身体的跟腱和脚踝，可它没有停下， “咔嗤”一声，那双已经剥去一层焦皮的脚掌彻底散了架，可它依旧没有停下，它用两根结实的腿骨，撑出了“笃笃”的脚步声，没两步，那膝弯处也支撑不住了，从关节处错位断裂，这东西的身体才算是彻彻底底扑在了地上。
　　它抬起头，看向眼前的人。它的头发早就被烧成了一团，沾着血糊，粘在那裂成两半的头骨上。何云起手中的光源止不住地颤抖，他动不了，他觉得自己的腿也跟着这东西一样，从下到上，碎成了一地的炭块。
　　这东西跑不动，却还能爬，它伸长了露出灰骨的手，仰起身体，一寸一寸地逼近。
　　如果它过来……何云起心想，如果它真的爬到了跟前，自己能怎么办，踢它一脚，能有用吗？会不会有还没完全干涸的组织液崩出来……体内的灵力快没了，怨气越来越浓重，他甚至能感觉到脑袋里有什么东西在不停的翻搅，搅得他直想吐。
　　好好的一个普通人，非要跟着出来凑什么热闹。何云起从心里开始嘲笑自己的不自量力。黑暗里有一双大手，将他紧紧攥住、挤压，已经快要把他的五脏六腑都从嘴里挤出来了。
　　就到这了吗？
　　他扯了扯自己的领口，用力吸了一口气，长大了嘴，无声地喊出了一个名字。
　　如果只到这里，那最后一句话，就留给他吧。
　　视野模糊不清，何云起觉得身体已经到了极限，浑身上下，恐怕只剩下听觉还算正常，耳边的哭声、笑声、低语声，全都像洪水一般冲刷而来，将他彻底地淹没，有无数被烧焦的皮肤摩擦着泥地，从四面八方朝他爬了过来，他不确定那是鬼还是怪物，但无论都是死，也没什么区别。
　　突然，耳边的嘈杂的哭声停滞了，仅仅一秒，那哀怨的哭声就变成了凄厉的嘶吼，笑声没了，摩擦声消失了，连碎了一地的炭骨，都在接二连三的爆裂声中化成了灰烬。
　　何云起庆幸，自己的眼睛还能找到光，能找到那淡蓝色的光。
　　他突然笑了出来，尽管上气不接下气。
　　他的星星，终于还是划破黑暗，飞到他身边来了。
　　蓝色的光芒不停地闪烁，一道刺穿了地上的怨灵，另一道打散了身旁的冷气，何云起半闭着眼睛，总觉得那光束透过眼皮的遮挡，一股脑地往他眼里钻，不过几下的功夫，周围的怨气骤减，他也终于可以用力地吸一口气，恢复清醒的意识和顺畅的呼吸了。
　　然而一口气还没吸上来，他的嘴角就贴上了另一双温暖的唇瓣。
　　这一次换他的手被另一双手紧紧抓住，那掌心的温度不算高，但足够驱散他被怨气包裹的所产生的所以寒意。何云起心头一颤，紧紧抱住了面前的人，从他身上小心地攫取着令人心安的力量。
　　这赶来“救美”的英雄，除了季晨还能是谁？
　　他的小英雄紧握着他冰凉的手，半跪在地上，一挥旄节，将最后的几个怨灵打了个干干净净。灵力进入了身体，何云起才算是有了对抗怨气的能力，他猛地撑开了眼睛，才发觉这屋子里已经干干净净，一点脏东西都没剩下。
　　“你的身体……”何云起下意识地开口，这么大的清理活动，对灵力的消耗恐怕不小，季晨这厢还得顾着他这个累赘，要是一不小心过了度，两人恐怕都得交代在这里。
　　“没事，放心。”季晨将他搀扶起来，空出一只手，一个响指，打出了一团莹白的光球，这东西不算刺眼，但足够照亮周围，“你一松手，我翻了好几个房间才找到你……没事吧？”
　　“没事。”何云起抬起头，跟着那光球打量起来，这屋子不算大，可墙壁已经烧得漆黑，从隐约可见的调度表来看，这原本应该是个办公室。
　　“咱们得想办法出去，联系上姐姐。”季晨拉着他的手，驱使着照明的光球，慢慢往前走，“这地方的怨气太冲，要是不除干净，顾千山和秦弦这俩东西，就有没完没了的资源可以驱使。恐怕姐姐他们来了也解决不了。”
　　何云起深吸一口气，笑了笑：“都听你的。”


第109章 穹顶（4）
　　莹白的微光照亮了漆黑的走廊。
　　一走出屋子，两人才终于借着这一点光亮看清了这一地下空间的一角。屋外是长长的走廊，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焦味。果然，已经过了几十年，再大的火灾都该过去了，能让这焦味久久不散的，只能是亡者难以释怀的怨。
　　季晨一直拉着何云起的手，时不时传过一段灵力，替他阻挡怨气的侵袭。可这毕竟不是个办法，思来想去，季晨举高了手，在前面那团光球的身上拍了一下，那东西的光突然炸了炸，停了下来。明明是个球，何云起却觉得它好像回过头来看了他俩一眼，季晨轻声道：“找个怨气没那么重的屋子。”
　　光球上下飘了飘，重新开始寻路。
　　这东西倒是新鲜，何云起好奇心上来，注意力也跟着这小东西转移了，身体的不适有了短暂的减轻。两人跟着光球，在长长的走廊里拐来拐去，不得不说，这地方的风水实在差劲，走廊狭窄，又位于地下，可偏偏这样结构不合理的地方被用作了工厂。一旦有了意外，恐怕能找清楚路逃出生天的都没几个。
　　多亏这小东西照亮了路，何云起才终于明白，这地方之所以一片漆黑，不仅仅是因为它身处地下，更因为几十年前那一场大火，将所有曾经能辨出颜色的东西都烧得如同墨色，现在的走廊，除了能看出是个砖石堆砌的长廊，已经无法辨别墙体的颜色，更不要说那些曾经挂在墙上的装饰和门牌。
　　那扇门后面有什么，可能还真得打开了才知道，这样抽奖似的惊喜环节，真是让何云起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小小的光球缓缓地飘着，晃晃悠悠地在前面带路，虽然微弱，但它成了这幽闭空间里唯一的光源。这点温暖虽然稀薄，但总好过没有。何云起也学着季晨的样子伸出手，在它身上刮了一下，没什么感觉，就像摸到空气一样，可小东西却仿佛真的被谁打了一下，它又停住了，猛地颤了颤，明明滚圆一团，却好像又回了个头，一看碰它的人是何云起，立刻炸出了一圈光晕，猛烈的上下颤动起来。
　　“它怎么了……”何云起问，这架势不会是要爆炸了吧？
　　季晨笑了笑：“它就这样，不准别人碰。”
　　言罢，季晨打了个响指：“到拐角了，去前面探探路。”
　　听到这话，刚才还炸成一团的光球立刻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地往前飘，微弱的光芒消失在走廊的转角处。
　　光球离开了，何云起的眼睛却没有重新坠入黑暗里。
　　在周围找了一圈，他才终于发现，发光的不是别人，正是一直站在他身边的季晨。何云起都快忘了，他们初见的那天夜里，季晨也是这样，周身萦绕着淡蓝的流光，跑起来跳起来，都像一颗星星。
　　头顶传来一声轻笑，季晨不解，抬头看了他一眼：“笑什么……”
　　何云起吸了吸鼻子，胡诌道：“笑你终于长大了。”
　　季晨却突然哼了一声：“我大不大你还不清楚吗。”
　　何云起咳了一声：“……少看点奇怪的漫画。”
　　“噢。”
　　亏得这没头没尾的对话，身处这环境里压抑而恐怖的气氛都被吹散了不少。何云起捏了捏季晨的掌心，轻声道：“等出去了，我去给你买个戒指吧？”
　　季晨点了点头，突然意识到这地方太黑，点头可能看不清，便坚定地应了一句：“嗯！”
　　何云起笑了：“想要什么样的？”
　　“嗯……”季晨想了想，“要两个。”
　　“要两个做什么？左手一个右手一个？”
　　季晨摇头：“我一个，你一个。”
　　“那不行。”何云起也学着他摇头，“我的那个得你给我买，不然我不要。”
　　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可何云起的耳边却全是心跳的轰鸣，什么恐惧，什么害怕，统统无所谓了。他甚至开始从心底感激自己这奇异的体质，正是因为这双眼睛，他看到了发着光的少年从高墙上跳下，见证了他一路跌跌撞撞的成长。而现在……他是他的了。
　　或许早就是了，但还缺点仪式感。
　　心跳声很大，大到穿过了耳膜，让何云起觉得周围的空气都震了起来，那藏在空气摩擦着他的皮肤，让他觉得脸颊发麻。
　　季晨突然道：“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何云起承认：“是我心动的声音。”
　　季晨被他这话一噎，半晌没想出这话该怎么接，可不过几秒，何云起自己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这“心动的声音”也太夸张了吧？皮肤上细密的麻痒变成了挤压，如果不是拉着季晨的手，他这肉体凡胎恐怕会被强大的怨气压成薄饼。
　　怨气……
　　两人一同地抬起头，只见正前方的走廊尽头突然窜出一团明亮的光，它跑得太快了，一边发出“吱吱”的声响，一边猛地朝着两人的方向撞了过来，季晨二话没说，拽着何云起的手就往回跑，空出的右手猛地拍了一下光球，大喊道：“找个最近的屋子，门是好的，能贴符的那种！”
　　何云起被拽着跑路的前一秒，堪堪回头扫了一眼。光球出去探个路，再回来时还不忘给他们带上纪念品。狭窄的走廊密密麻麻地塞满了焦臭的怨灵，它们挤在一起，推搡着，拥挤着，朝着他们的方向连滚带爬地前进，他们或许曾经有男有女，但现在都烧成了一团，分辨不出了。
　　更有没被彻底烧成黑炭的灵体，在焦臭中夹着浓重的血腥气，这狭窄曲折的通道曾让他们在受伤后无法及时撤退，竟将他们活活闷死。
　　光球在前面飞快地冲，两人跟着它往前追，而在他们身后不过几米的地方，一团挤得面目全非的怨灵带着冲天的怨气，与其说是在跑，不如说是在滚，如同雪崩时高山上滚下的雪球，会将一切接触到的东西全都卷入其中。
　　空气擦着耳朵，竟凭空起了风，何云起来不及算自己拐了几个弯，路过几扇门，有时脚下一滑踩到什么，发出一声松脆的“咯”，他都浑身发毛来不及仔细分辨那到底是被烧焦的腿骨还是头骨。
　　光球突然在前方第二个门口急停，季晨想都没想，立刻把腿一抬，把门踹开，拖着何云起滚进了屋里，还不忘翻身又一脚把门踹上。两人就像在千钧一发之际冲出铁轨的幸存者，双腿一软，彻底坐在了地上，现在耳旁没有心跳声了，全都是因剧烈奔跑而被迫急促的呼吸声。
　　季晨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地摸出一道符，冲着门背“啪”地一甩，姜黄的符纸应声贴上，朱砂画就的线条在黑暗里隐隐地闪着红光。
　　怨气被挡在了门外，屋里暂时安全。
　　可就算隔着一道门，两人还是听见了屋外震耳欲聋的嘶吼和呐喊，更有路过的怨灵慌忙逃窜时，重复了生前的最后一次求救，门板猛地颤了颤，那是它们中的谁在用尽全力地拍打。可是没有用，门不会开，正如几十年前的那场大火一样，结局不会有任何改变。
　　尖锐的哀嚎持续了数十秒，终于渐渐远去，再没了动静。
　　两人这才长舒了一口气，互相搀扶着从地上站了起来，连刚才带路的光球都松了口气的样子，周身的光华都柔和了许多。它似乎对自己引来怨灵的行为感到愧疚，主动飘在了离天花板更近的高度，像一盏小小的夜灯，照亮了这间小小的屋子。
　　这屋子也被烧得一点不剩，连个幸存的椅子都没留下，两人没办法，身上也没带什么报纸书籍，就随便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地方，双腿一盘坐了下来。季晨从包里摸出一支蜡烛，点燃，支在了一旁的地上。
　　“这不是普通的蜡烛。”看何云起似有疑问，季晨解释着，“不耗氧，烧的是灵力，不会影响呼吸的。”
　　“嗯。”何云起点头。
　　“对了。”借着昏黄的烛光，季晨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一抬手，把脖子上挂着的玉佩摘了下来。他跪直了身体，挺了挺腰，举起手，将还带着体温的玉佩，挂在了何云起的脖子上。何云起一惊，赶紧躲开：“不行，这个不能给我……”
　　“没关系。”季晨按着他的肩膀，硬是把这玉佩挂在了他的脖子上，说来也奇，这玉佩一戴上，被怨气压得头晕脑胀的感觉立刻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舒爽和清凉，就像在闷热的天里走了几十里山路后突然跳进清泉里一样，那感觉……实在奇妙极了。
　　季晨看了他一会，问：“感觉好点了吗？”
　　“好多了。“何云起深吸了口气，“可是你把这个给我，你怎么办……”
　　“好多了就好。”季晨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重新坐回地上，开始打量这小房间的布局，看了一会，他突然开口道，“这屋子，和城南妇幼的那个房间，还真有点像。”
　　“像吗？”何云起跟着他一起打量了一番，“还真是……”
　　“这屋子应该也是个杂物间。”
　　“咱们还得找出口呢。”何云起拿出手机，到中午了，依旧没有信号，“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包里应该还有点吃的，我带了水，咱们省点……应该能撑到江前辈他们找过来。”
　　对于从这鬼地方脱身这件事，何云起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希望的。只要能熬过去，不被怨气侵蚀，不被怨灵抓住，再从顾千山和秦弦手中溜走……管他那么多，只要能活下去，就比什么都强。
　　季晨拧开瓶盖，抿了一口，又将瓶子递了过去：“当初我好像也是这样，坐在你对面，把水递给你。”
　　何云起接过，也喝了一口：“是，间接接吻。”
　　季晨笑了：“我故意的。”
　　“猜到了，你天天套路我，我逃都逃不过。”何云起跟着笑了。
　　悬在天花板上充当电灯泡，也确实是电灯泡的光球不乐意了，它颤了颤，慢吞吞地从两人的正上方往角落里挪去，似乎想要躲开这不属于它的旖旎空气。当它晃晃悠悠到了角落时，却正好照亮了那一块原本处于盲区的角落。
　　莹白的光洒下来，映出了一个同样莹白的影子。
　　季晨余光一瞥，立刻跳起来，从背后拔出旄节，“唰”地一下指向角落的影子，断喝一声：“谁？滚出来！”
　　那影子一哆嗦，打滚似的窜了过来，连连求饶：“错了错了，我错了，别打我，千万别打我！”
　　声音很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季晨定定地看着它，命令它抬起头，这一抬头，两人都“啧”了一声，不得不叹一句冤家路窄。
　　当是谁呢。
　　这不就是在地上时，将他俩引到圈套里的那个看似无害的灵体么？
　　季晨暴起一脚，将这跪坐的灵体踢得向后滚了好几个圈。
　　※※※※※※※※※※※※※※※※※※※※
　　我来晚了！


第110章 穹顶（5）
　　灵体在地上滚了好几圈，嘴里不住地惨叫，它举起手，试图挡住季晨的攻击，可这点防御根本顶不上任何用场，季晨抽出旄节，用力一甩，指向了它：“不废话了，这就给你了结。”
　　它一见这架势，才知道自己得罪了狠角色，赶紧结巴着求饶，可季晨却完全没耐心听他说下去，空出手抽了一道符，冲着他的嘴就拍了上去，这符篆倒是神奇，没把它拍得魂飞魄散，只是将嘴封住了，让它再发不出一点声响。
　　眼看着就要被打散，这东西急中生智，窜到了何云起脚边，一把抱住了他的腿，何云起一哆嗦，鸡皮疙瘩都冒了半身！两人一鬼顿时纠缠成了一团，季晨想把这东西打散，又怕误伤了何云起，好一通折腾后，何云起的腿都快被那寒森森的冷气给勒麻了，他赶紧喊了一声：“打住！先给我松手！”
　　“唔！”那灵体奋力摇头，扒得更紧了。
　　“不打散你！你给我松开！”季晨喝了一声，揪着那冰凉的脖子硬生生将它从何云起的腿上扯了下来，撕去了嘴上的符纸。这一来，这家伙才算彻底消停了，可它对季晨的恐惧却一点没减轻，即使暂时得到了不会被打的承诺，它也还是会时不时抬头瞟一眼季晨，又赶紧低下头嗫嚅着求饶，实在是狼狈得很。
　　何云起的腿可算是保住了，他赶紧揉了揉被勒得生疼的大腿，找块空地盘腿坐下。季晨过来看了看情况，没什么大碍，这才终于忍下了一肚子火没发出来。屋里又陷入了沉默，那灵体缩在墙边，哆哆嗦嗦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得已、我不得已的……他逼我的！”
　　一听这话，两人极有默契的对视一眼，季晨眨了眨眼睛，再扭过头去面对灵体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副极其凶恶的表情，他猛地起身，踩着步子冲到灵体跟前，果不其然，那家伙被他吓得够呛，又是一阵哆嗦：“别别别……”
　　何云起紧跟着季晨的节奏，老大爷似的敲着自己的腿，还不忘眯眯眼睛皱皱眉，一副被它抓伤了疼得厉害的模样：“你呢，老老实实说清楚，咱们要是出去了，这位……”他冲着季晨的方向扬了扬下巴，“没准放你一马，他脾气不好，但是嘛……还是听我的话的。”
　　季晨的嘴角不着痕迹地**了一下，好在屋内光线昏暗，看不清楚，才不至于破了功。
　　“你要是再敢耍花招，或者撒谎……”何云起拖长了调子，“啧”了一声，冲着季晨喊了一声，“晨哥，你告诉他，怎么办吧。”
　　心安理得地认下了这句“哥”，季晨一个响指，指尖立刻窜出一阵火来，这只是个普通的小技俩，但他这响指打得极响，火光也腾得高，光芒自下而上，将他那凶恶的表情照得更为狰狞，那灵体被他这么一吓，更是哭喊了出来，半透明的双腿一跪，赶紧给两人磕起头来：“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别打我，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或许对陌生人露出太多的表情也是一种负担，季晨这戏也懒得再演下去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金纸，立刻化了往这灵体手里一塞，便转过身回到了何云起身边坐下，面上也恢复了平静。
　　人间再怎么变，阴界那端的硬通货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的，即使是这位死了几十年的兄弟，也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手里攥着的金纸是什么宝贝，一直耷拉的眉眼都上扬了，它诚惶诚恐，赶紧将金纸收好，双手合十，拜佛似的冲着两人不停摇晃着。
　　季晨却懒得同这家伙废话，他盘起腿，一歪脑袋，枕在了何云起的肩膀上，道：“问你什么，你就答。”
　　“是是是……”
　　季晨说：“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工厂，木材加工厂……”灵体答得极快，“我、我初中读完，在家里种了几年地，这地方就开起来了，村里好多人都来了，我也跟着来了，说是能赚钱。”
　　他又问：“地下有几层？”
　　灵体想了想：“有……两层，地上还有一层！我们在第二层……以前是办公室，工人们一般都不下来的，能、能下来的，都是些当领导的……”
　　原来这地方并不像外面看着那么简单。想想也是，能将周边村子的年轻人全都吸引进来，还要能容纳他们，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的工厂，怎么也不可能像外面看着的那样破旧窄小。既然地下二层是文职办公区，那刚才像飓风一样席卷而过的一大堆怨灵又是什么东西？
　　季晨继续问：“刚才外面的动静，听见了么？”
　　灵体一愣，点点头，道：“天天……不，每一两个小时，就有一次……它们、它们会绕着二层的走廊跑、跑到哪去……我、我也不知道，但它们不会停的，如果撞到了什么，就带着一起跑……”说到这里，它咽了咽口水，流露出恐慌的神色，“我上次见过，见过几个活人走下来了，撞上了他们，被卷走了，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全都被掐着脖子推着一起跑……再然后就没影了，我也不敢看……”
　　何云起疑惑道：“那些不是你的工友么，你还怕他们？”
　　说到这，灵体的神色有了异样，他挤出一个尴尬的笑来，轻声道：“我、我来没多久，就赶上这事了，还没跟他们说过几句话……我不敢骗你们了，我说的都是真的！我说话有点、有点结巴，不敢跟他们搭话，怕他们笑我……”
　　两人心下了然，季晨又问：“那你刚才说的有人逼你，逼你的那个人，是不是我今天上午让你看到的相片里的那个人？”
　　“哪个？”这家伙记性还不怎么好，拍着脑瓜子想了想，季晨从包里拿出了平板，将宁安的照片调了出来，举到了灵体的跟前，一见这照片，它立刻点点头，“是……是他，这个人，这个人也好凶，他前两年才过来的，他过来、过来之前，这地方一直是我们老、老板的地盘，但是他一来，我们老板就、就被打得啥都不剩了，我亲眼看见的，老板被他打得只剩一缕烟，还被一个罐子装起来了！”
　　是秦弦没错了。季晨心里有了数，将平板收了起来，这灵体一见他要收平板，赶忙“哎”了一声，估计是想到季晨的凶恶，又不敢多说话，只眼巴巴地瞅着他的背包。一见这模样，何云起便明白了它的这点心思，立刻将平板重新摸了出来，递到了它的面前，道：“想摸摸‘电视机’，是不是？”
　　“嗯……”它点了点头，伸出手，可看了季晨一眼后，那手又缩了回去，“他……”
　　季晨道：“摸吧。”
　　得了准许的灵体兴奋得像个小孩，它伸出了那半透明的手，在平板上轻轻摸了一下，仅是摸了这一下，它却仿佛得到了巨大的满足，脸上的喜悦藏都藏不住，嘴里不住念着：“好呀，电视机都这么小了，真好呀……那，那怎么打开它？”
　　季晨摁亮了开关键，屏幕一闪，亮了，桌面是他最近才换的卡通小猫。一见这操作，灵体的眼睛比屏幕还亮，它继续兴奋道：“那这个、这个电视机，怎么没有天线呢？旋钮呢？不然怎么换台……”
　　何云起伸手一划，屏幕解了锁，他随意划过几张照片，看得灵体一愣一愣地，它也跃跃欲试，跟着何云起的手指摸向了屏幕，可当它半透明的手伸过去时，那指尖却穿过了薄薄的平板，灵敏的屏幕没有感应到触碰，依旧安安静静的停在那个界面，没有任何变化。
　　它一愣，突然露出了悲伤的神色，收回了手，喃喃道：“真好，真好……我要是还能活着，可能已经赚到钱，给、给弟弟妹妹们，也买这么好的电视机，让他们……”
　　它住了口，重新缩回角落里，抬起半透明的手掌遮住了眼睛，啜泣道：“可我死了啊……”
　　一阵内疚在两人心里悄悄地升起，或许本不该让它看到这些不属于它的东西。生老病死是自然之理，可这个灵体太年轻，又死于意外，看它的模样，生前应该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可无论说一千道一万，它确实死了，和这工厂里充满怨憎的灵体一样，死在了当年的那场大火里。
　　让它离开，或许才是最好的解脱。
　　“是他逼你留下来的吗？”季晨问。
　　灵体一愣，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话音里的哭腔还没褪去，就赶紧望着季晨点点头：“他、他不让我走，也不让我们走……之前是老板，现在是他，我不听他的，他就要把我变得跟他们一样，每天跑，每天都在跑……我害怕，我真的……”
　　季晨打断了它：“那我送你走。”
　　它难以置信地看着季晨，愣了半晌，结巴道：“你、你……比他……”
　　“我当然要比他厉害。”季晨轻笑一声，一手握着何云起，一手冲它伸了过来，“来吧。”
　　正当灵体犹豫着，要将自己的手递过去时，这薄薄的墙壁之外，突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轰鸣，那是纷乱的脚步声层层叠叠，从走廊的另一端冲出来，又呼啸着、哭喊着，往另一头狂奔而去。
　　第二次，他们又来了。
　　季晨赶忙看向了门口那张薄薄的符纸，感应到怨气的它不停颤动，朱砂字迹泛出红光，似乎在艰难地抵挡着门外的凶煞。突然，那旧门“咔”了一声，一条细细的裂缝随着门口最后一声脚步的消失，赫然出现在了两人面前。


第111章 穹顶（6）
　　门外的轰鸣持续了一阵，便逐渐远去了。
　　不用多想就知道，这是门外的怨灵又跑了一轮。以往无论怎么跑，都不会有人阻挡他们，而如今，这扇门上贴了符篆，抵挡怨气的同时，也让这扇门承受了不小的压力，这么一来，下次他们冲过来时，这见屋子也许就不那么安全了。
　　何云起摁亮了手机屏幕，距离他们进入这间屋子，也仅仅过了四十分钟而已。他看了一眼灵体，询问道：“你的这群工友，为什么要在这不停的跑，你想过么？”
　　灵体一愣，摇了摇头：“不、不知道，我没跟他们死在一起，我是在楼上工作间……”它没有继续说下去，也许是因为这段经历过于惨痛，回忆起来，总会给它带来不小的痛苦。何云起明白这话题继续下去不太好，但现状如此，他们三个被困在这里，一旦出现下一次怨灵暴走，这门还能不能挡住都是一个未知数。
　　得抓紧时间搞清楚情况。
　　何云起冲它招了招手，将它唤了过来，出于习惯，他一抬胳膊，想搭上它的肩膀，可没想这胳膊刚搭上去就摸了个空，他意识到这人和鬼只见果然是没法套近乎的，只能咳了两声，耐心问道：“你刚刚说，这地下的最后一层是……办公室？”
　　“对对……办公室。”
　　何云起迟疑了片刻，说：“那你的这么多工友，都在办公室里工作么？”
　　“没、没有，他们都是和我一样，在楼上，还有些在、在一楼，那个大山洞里。”
　　何云起点了点头，将自己放入了当年的情境中。
　　他是一个工人，每天忙碌的工作，起早贪黑，重复着机械化的一天又一天。突然有一天，他所在的工厂着了大火，滚烫的火舌迅速蔓延，将窄小的工厂包裹了一圈又一圈。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当然是跑。
　　朝着外面跑，朝着安全的，远离火灾的地方狂奔，有多快跑多块，有多远跑多远。不止他会这么想，这间工厂里所有的工人都会这么想。于是大家一起朝着出口狂奔而去，脚步声乱成了一团，周围全是急促的呼喊和求救，他也一定会跟着大多数人一起，往出口狂奔而去。
　　如果能跑出去，那他们一定就能得救了。
　　然而他们没有。
　　门打不开；或者火焰阻断出路无法通行；又或者是众多惊慌的人往一个小小的出口奔去，造成了严重的踩踏事故……总而言之，一楼山洞的出口被堵死了，所以他们不得不向下跑，在灼热窒闷的空间里，往一切可能生还的地方逃。
　　于是他们逃到了地下，逃到了最后一层行政办公区。可残酷的事实是，即使躲到了最后的角落里，他们也还是没能等到救援到来的那一刻。数十条鲜活的生命，被大火葬送在了黑暗的地底。
　　“他们在找出口。”季晨端详着门上的缝隙，说，“这里这些灵体生前最后滞留的场所，上层被火封锁，火势向下蔓延，追着他们在这最后一层里逃窜，把他们逼到退无可退，最终困死在最后一层。”
　　“工人们死时都很年轻，他们是父母，也是子女，可能是家里唯一的支柱，死时必然含有极大的怨气，才会在最后一层不断循环，不断奔跑……这里不能待了，我们得出去，找下一个屋子，至少能贴个符，再挡他们一次。”
　　何云起点点头，一旁的灵体也跟着点了点头，不知为什么，它居然已经默认自己成为这两位的同伴了，甚至自告奋勇，要给他们带路。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碍于这家伙欺骗的前科，此时也不知道它究竟可信还是不可信。
　　灵体冲他们讨好地笑着：“你们可以叫、叫我虎子，我还记得的，我家里的长辈、长辈们都这么叫我。”
　　见两人没有应声，它又赶紧补充道：“我、我发誓！我绝对不骗你们了，你们对我好……比那个凶巴巴的人好，但是我、我给你们带出去了，你们能、能帮我回我的家看看吗？我家就在牛角山西边的村子里，沿着大榕树进村左拐两次，门口有个电线杆子的就是我家，正对着，走不错的！”
　　它把地址报得可顺溜了，一点也不结巴。何云起心软，他知道季晨也是一样，便替他应了下来：“行，你带路，等我们出去了，就替你去看看你的家，看完了，你就安心走吧，行么？”
　　虎子乐开了花，连连点头道谢：“哎，哎！谢谢，谢谢你们！”
　　两人一鬼休整了一会，对了时间，一开门，重新回到了走廊中。光球休整了一段时间，光线也明亮了几分。它贴着天花板，缓缓地向前飘动，两人牵着手跟在后头，虎子走在最后头，一行人走了一会，就到了拐角，两人往旁边一侧，看向了跟在后面默默无言的虎子，那眼神显然是在询问他，下一步该往哪里走。
　　虎子一愣，立刻明白了两人的意图，赶紧踏着步子往前走，带着两人拐了弯：“我知道我知道，往这、这边走！”
　　办公区是让行政人员处理文件的地方，再拐也复杂不到哪去，虎子在前面走着，信心满满：“放心放心，跟我走，肯定能走到楼梯口，这、这段我虽然走得少，但是我记性可好了，走、走一次，就能找到路！”
　　也许是这么多年没人听它说话，一开了话匣子，虎子的话就收不住了，它一边走着，一边给两人说着自己生前的事，从小八字轻，爹娘就带它认干爹，认来认去，最后认了村头那颗榕树；村里穷，但村里的人都挺好，一说有打工的好事，都一个带一个的过来了，各个都踏实肯干……
　　两人跟在他身后，不时地“嗯”两声，充当着完美的倾听者。
　　也许是说累了，虎子终于想休息休息了，它一转话题，问道：“哎，你俩、你俩是兄弟吗？亲兄弟吗？”
　　没等他们回答，便自言自语着：“长得也不像啊……”
　　“我们俩啊……”何云起笑了笑，故意将语气捏得高深而暧昧，“你猜。”
　　“朋友？”
　　“不是。”
　　“唔……同学？”
　　“也不是。”
　　“那、那总不能是父子吧……”虎子绞尽脑汁，“你看着也很年轻，不像能有这么大的儿子……”
　　季晨冷哼一声：“对，我是他爸爸。”
　　“啊、啊？？”这下可把虎子惊着了，他赶忙回过头，视线在两人的脸上来回移动，难以置信地重复道，“你……您……您是爸爸？”
　　季晨：“有意见？”
　　“没有没有没有……”虎子吓得话都烫嘴，赶紧扭过头，老老实实给两位带路，“咱们这边、这边走！”
　　何云起攥紧季晨的手，憋笑憋得很辛苦：“您老人家拉着我点，别走丢了啊……”
　　一行人又在走廊里转了一阵，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虎子口中的楼梯却始终没能找见，再过一会，被困在这的怨灵们又要冲出来了，他们之间的气氛也从一开始的活跃逐渐变得焦虑低沉起来。
　　在将同一个路口拐过第三次后，何云起停下了脚步：“停一停，这路不对。”
　　“没、没错啊……”虎子慌了，它赶忙回头，极力辩白，“我记得就是这么走的，这下头就是、就是长，但是一点都不复杂，横竖就那几个弯，不然领导都会走岔的……”
　　“我没有怀疑你带错路……”何云起出言安抚，没想到话音还未落，走廊深处又一次传来了剧烈的嘶吼声，这嘶吼夹着脚步声，像汹涌的海啸一般席卷而来。他赶紧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这才刚刚过去半个小时……
　　可现实情况不允许他们犹豫，他们所处的走廊，正好是一段用于过渡的中间带，两边没有任何房间。
　　何云起支起耳朵，在原地站了两秒，突然指了指前方，拉上季晨的手转头就跑。果不其然，在他们扯开步子狂奔后，身后传来了震耳欲聋的轰鸣，季晨抓着他的手，迅速回头看了一眼，仅仅一眼。
　　身后的怨灵堆积成了一团黑云，怨气比之前更加深重，他们伸长了干枯的手臂，仿佛要捞走些什么，可他们面前明明只有空气。刺耳的尖叫声在空荡的走廊里折返了无数次，让人觉得耳朵生疼。
　　所幸的是，在被怨灵追上的最后一刻，虎子终于带对了路。一行人滚进了屋里，季晨二话没说，搂着何云起往后一推，抽出符篆拍在门背上。这一次，怨气明显更加强烈，符篆拍上去的一瞬间，那大队怨灵便赶到了门口，呼啸而过的怨气震得整个屋子都在发颤。
　　门上那张薄薄的符篆，真的能撑过去吗？何云起的心悬到了顶，屋里光线并不好，只有躲在两人肩头的光球瑟瑟地发着微光，可即使如此，他还是看到了漆黑的怨气，那些黑气像触手一般蔓延在门板的周围，又被闪着红光的符篆一次一次地挡回去。
　　这场惊心动魄的博弈，最终以铁门的一道裂缝告终。
　　这次，这道门只撑过了一轮。
　　“我、我没有给你们带偏路，我走的都是对的，我也不知道……”虎子慌了，赶忙解释，他毕竟有撒谎的前科在身，这两位要是真对他动起怒来，他可是逃也逃不掉了。
　　季晨深吸了一口气，道：“不是你的问题，是我们想错了。”
　　“我们光想着，怨灵出不去，却没意识到他们为什么出不去。这些怨灵生前都是工人，他们天天在这工作，会弄不清楚这工厂的结构么？对他们来说，这些拐角，闭着眼都能走通。”
　　“它们在这跑，不是因为找不到路，因为即使它们找到了也出不去。有什么东西，把它们堵在了下面，日复一日，激发它们的怨气，将它们困在了这里。封锁了出口，它们就跑不掉，只能在这里一遍又一遍的循环，为这座工厂添加怨气作为无穷无尽的燃料。”
　　何云起听着心里发麻：“刚才那一趟，距离上一趟，只过了半个小时，时间在缩短，这个屋子，恐怕也不能逗留太久。”
　　虎子似懂非懂，可最后一句他听明白了，赶忙道：“那、那我们怎么办？”
　　季晨问：“你确定你能记住路。”
　　虎子猛点头。
　　“只能这样了。”季晨推开门，带着一行人再次走入了这条既定的怨灵轨道，看着前方漆黑得仿佛没有尽头的走廊，“找到下一个房间，等着，等它们跑过来，然后追上去，我们来替它们冲破封闭的机关，送它们上楼！”


第112章 穹顶（7）
　　怨灵们循环的时间正在逐渐缩短，从虎子口中的一个多小时，到他们所经历的四十分钟、三十分钟……那再往下，恐怕就是二十分钟，甚至十分钟，到最后，它们会不会从不间断，开始无止尽的奔跑？
　　薄壁之外，狭窄的走廊之中，一群生前经历了无尽痛苦的怨灵，带着极大的怨气，穿行在永远没有终点，也永远没有出口的环形之中。这样的路，它们跑了几十年，从未休止。何云起甚至不敢将自己置身于他们的立场之中，这是多大的恐惧和不安，永远没有终点，没有目的，只有黑暗的无尽奔袭，让人觉得无比胆寒。
　　季晨摸了摸墙壁，黑色的炭灰蹭到了他手上，这道走廊中还有多少屋子是可以使用，谁都不清楚，如果不能在第一次就摸清道路，找到阻碍它们离开的关窍，当它们再次冲来的时候……他拍了拍手上的灰，轻声道：“走，咱们抓紧时间，出去看看，虎子记清楚路，一会咱们得原路返回。”
　　“哎，明白！”虎子难得利落地应了声。
　　又回到了走廊中，两人都觉得有些疲惫，这地方不该是迷宫，明明简单的路途，必定是被人动了什么手脚，才会让每一次探索都显得无比艰难。那动手脚的人是谁，闭着眼睛都能猜出来了。
　　但季晨不信自己会栽在这么一个东西的手上。
　　他怎么想，都觉得自己不该栽在这个地方。
　　走廊很静，非常非常安静，除了自己的脚步声，两人再听不见其它的任何声音。又到了熟悉的拐角，他们再次将征询的目光投向了虎子，虎子压力倍增，立刻挠着脑袋想了一阵，结巴着：“我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上次走的也是这条，但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没走对，我记得上楼就该往这边走的……”
　　“走不出去也不怪你，你带路就是了。”何云起说。
　　虎子点了点头，站在路口，左右看看，最终选择了上一次走过的那一方：“这边……”
　　没有丝毫怀疑，两人跟着虎子的指挥就向前走。这让虎子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它骗了他们一次，可他们在选择与它成为伙伴之后，不仅没有对他猜疑，反而对它已经模糊的记忆加以信任，甚至还答应了要替它完成横跨几十年的遗愿……
　　“虎子？”何云起回过头，看了愣神的灵体一眼，唤它赶紧跟上，“赶紧的，不然一会那团黑漆漆的鬼又要杀过来了。”
　　“好、好！”虎子立刻加快了速度，跟上了两人的步伐。
　　阴暗的地下又冷又潮，即使多年前，一把大火烧尽了空气中所有的水汽，但如今走在走廊中，还是会觉得身体被一层淡淡的湿气包裹。季晨走在前面，突然打了个喷嚏，他吸吸鼻子，啧了一声：“这鬼地方，还越来越冷了……”
　　“穿我的外套吧。”何云起说着就要脱下外套。
　　“不用，只是鼻子痒，这里气味不好闻……”
　　何云起却不许他推脱：“别逞强，病了还得喝药，你不是最讨厌吃药了吗？”
　　两人就一件外套拉扯了一阵，最终季晨拗不过他，那大了一号的衣服还是披到了少年的肩头。季晨没多说什么，架着外套继续往前走。
　　“你、你……”目睹了一切的虎子突然笑了出来，他对何云起说，“……真、真孝顺呀，我要是还活着，我肯定对我爹，也、也这么孝顺！”
　　“……”何云起真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位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生的极品老实人解释，只能讪讪地笑了两下，“是啊是啊，我，南师大第一孝子。”
　　“你俩别瞎聊了快点行吗……”
　　事实证明，无论在谁面前，季晨都是食物链的顶端。他这一句话，让原本还在闲聊的两人立刻闭了嘴，立马加快了紧跟的步伐。
　　说不担心，那是不可能的，在这又黑又潮的鬼地方，任谁都会心生恐惧。但有季晨在，何云起会觉得很安心，这种安心是没由来的，如果说要有什么依据……那只能肉麻的说一句因为爱情了。
　　一行人又走了一阵，在一个拐角处，季晨终于停下了脚步，他抬起头，光球立刻心领神会地飞到墙壁的边角，替他照亮了眼前的路。这砖石上的焦炭痕迹，和刚才途经的地方一模一样。不用说，他们又绕回原点了。鬼打墙不稀奇，稀奇的是连鬼都一起被鬼打墙困住。虎子一看这情形，立刻慌了，他赶紧凑上前，在路口转了一圈游一圈，嘴里喃喃道：“不可能，这不可能啊……怎么会这样呢，这条路不就是这么走的吗，我记得……”
　　他没能说完的话，被身后骤然刮起的狂风打断了。
　　一个密封于地下的通道，居然会有风？光球被吹得直摇晃，只能往季晨的身后躲，而两人也接着微光，看清了走廊深处黑暗里的动静。
　　二十分钟到，被埋在地底的怨灵，开始了它们新一轮的奔袭。身旁的每一丝空气都在疯狂的颤抖，擦得皮肤生疼，这一次，它们的动作恐怕会更迅猛，也更强烈！来不及多想，季晨赶忙蜡拉住了何云起，往眼前的通道里钻，这一次，他们选择了相反的道路。周围没有房间，只能殊死一搏。
　　“为什么不……”
　　“没用的，没有房间了。”季晨只觉得心脏跳得厉害，留在走廊里的后果有多严重，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可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刚才走过的那一路里，已经没有新的，足够抵御怨气冲击的房间了。加上经历的鬼打墙，这段路他们已经走过不知多少回了，能挡住怨灵的门，早就在前两次冲撞中被击出了裂缝，根本不可能承受再一次的冲击了。
　　“虎子知道，怨灵们一定也知道，他们都是这的工人，知道那条路能跑出去，我们两次都跟着虎子往右走，那么他们一定就不会往左走！”话是这么说，可季晨心里却一点都没有底，毕竟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他的推测，万一想错了，或怨灵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但只能这么赌。
　　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这么赌一把。
　　少年周身散发着强烈的蓝光，与何云起所见过的柔和的光带不同，这一次，季晨身上的光有了攻击性，像刺破乌云的利刃，一道道，照亮了本不宽敞的昏暗走廊。他一抬手，从包里抽出了旄节，后退两步，往何云起身前一站，深吸了一口气，喝道：“抱着我！”
　　何云起立刻按着他的话采取了行动，双手一圈，揽住了季晨的腰，将他搂在了怀里。胸前的玉佩突然跟着发出一阵耀目的光芒，那碧绿的内里中，有血脉一般的光华在飞速流动。
　　“砰”地一声，走廊内撑开了一个巨大的光罩，它将流光溢彩的躯体卡入了每一个角落里，就像一个柔软的肥皂泡，将仅剩的空间填得满满当当，没有留下哪怕一丝的空隙。
　　下一秒，那团黑雾一般的怨灵滚了过来，被它们追着跑了那么多回，这还是第一次站在原地等着它们到来。
　　灵体的最前方，一只只沾了血污的黑红的手臂伸得老长，它们想抓住些什么，想找到求生的可能……
　　它们冲过了拐角。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何云起紧抱着怀里的少年，耳旁是飓风一般的激烈声响，和怨灵们心有不甘而狂怒的歇斯底里。哭声、喊声、怒吼声、求救声……混作一团，分不清究竟是谁，在哪个方向对着他呼喊。这些声音仿佛是从毛孔中钻出来的，从自己的骨缝中钻出来的。
　　往右，往右，往右……
　　何云起闭上眼，在心里念了无数次，他祈祷着这些东西能按他所想的，往另一条路上拐去，不要过来，不要回来！
　　怨气如海啸，飞快地冲击着庇护的光罩，季晨被这巨大的冲击刺了个踉跄，险些往后栽倒下去。他加固了两次，可光罩还是被冲出了缝隙，黑气弥漫，光华闪耀，这场正面的交锋让他的心跳脱了僵。视野里，无数的血肉横飞的怨灵撞上了墙壁，被烧得焦脆的身体扛不住冲击，变得支离破碎，光罩抵挡了怨气，同时也弹开了因冲击而飞来的各类肢体。何云起撑开眼时，正巧有一颗烧焦的头颅横飞过来，噗地一声撞上了光罩，力度之大，让那颗脑袋里残存的血污和炭灰瞬间迸发出来，就在他眼前，开出了一朵焦臭的礼花。
　　何云起发誓，如果不是怀里还抱着季晨，他连昨天夜里的饭都能吐出来。
　　可这一睁眼，他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这些怨灵居然在撞墙。
　　对，它们没有左拐，也没有右拐，而是疯狂地撞击着面前的墙壁，那明明是面墙，没有任何东西，没有通道，没有出口，它们却仿佛看不见，一个接一个的往上冲，也一个接一个的撞得血肉模糊。
　　怨灵这种东西，是不讲道理的。它们没有实体，却会用最接近实体的方式发泄自己的怨怒。如恐怖片中看到的，明明是鬼魂，却会流血，会断肢，会发出撕心裂肺的痛苦嚎叫。但这种痛苦到底是什么模样，没人知道，没人能感同身受，包括渡灵者，也无法采访，因为怨灵带着怨气，就无法正常的与人沟通。它们只会发泄，攻击，无止尽地被怨气纠缠，陷入痛苦的轮回。
　　“我明白了……”季晨吃力地支撑着身体，将灵力全都倾注在防御的光罩上，却还不忘微微侧过头，对身后的何云起分析道，“我找到出口了。”
　　何云起一懵，道：“在哪？”
　　“墙。”
　　“什么？”
　　“墙的后面，就是出路。”说着，季晨一手捞过何云起的脖子，一手攥着旄节，当空一划，将光罩撕开一个巨大的口子。何云起一惊，赶忙搂着季晨就要往后缩，可少年却丝毫退缩的意思都没有，他逆着呼啸的风声，大喊道：“没有法子！这就是法子，一个不留，全部送走！”
　　光罩撕裂的瞬间，季晨带着何云起一跃而出，察觉到生气的怨灵们飞快地转了向，朝着他们一窝蜂地冲了上来。季晨却没有丝毫退却的意思，他定定地站在原地，双手攥紧木杖，如果足够安静，一定能听见他骨节用力发出的轻微声响。
　　光，全都是光，蓝白的光芒刺痛了何云起的眼睛，他感觉自己挨着一个巨大的恒星，那颗星星在发光，在发热，在用自己最炽烈的光线，扫净眼前所有的怨气和波折。旄节高高举起，如王子手中披荆斩棘的正义之刃。下一秒，巨大的轰鸣与尖锐的嘶吼一同迸发。仿佛那几十年前的大火再一次燃起，怨灵们痛苦地嘶吼、尖叫，被一道又一道的光芒贯穿，有几个足够强韧的，竟能逆着光线冲到季晨跟前，长着血盆大口，眼看就要扑到他的身上，却被他飞起一脚，直直踹向身后的黑墙，砰地一声，灰飞烟灭。
　　一个又一个，一群又一群，季晨散发的光芒越来越强，而面前的黑气在逐渐减少，最后一个怨灵被消灭后，走廊里只剩下了一股难言的臭味。
　　做到了？何云起愣了愣，拼命将视线凝聚到眼前的背影上，那是季晨，那是他的晨晨。
　　他做到了。
　　这是天生的渡灵者……本就该有的模样！
　　何云起高兴得无以复加，他立刻上前，紧紧搂住了还在喘息着的，努力平复呼吸的少年，用力地在他的脸上落下一吻。
　　季晨笑了出来，气还没喘匀，便迫不及待地寻求夸奖：“我……我厉害吗？”
　　何云起用力点头：“嗯，厉害，晨晨最厉害，晨晨世界第一厉害！”
　　怨气散去，散落一地的尸骸碎骨，都化作一缕缕黑雾，或是融入地下，或是烟消云散。回廊正前方，那堵被撞了无数次的墙壁轰然倒塌，黑成焦炭的石块背后，一道静谧地，看不见顶的楼梯，骤然出现在他们的跟前。
　　※※※※※※※※※※※※※※※※※※※※
　　上楼上楼


第113章 穹顶（8）
　　虎子说过，这座工厂，大半都在地下，最深一层是行政区，往上数第二层，那就该是工人们真正工作的地方了。
　　拐角处走廊的砖石，在剧烈的轰鸣声中倒塌，浮灰散去后，借着光球的照亮，何云起终于看清了这石墙之后的通道，那是通往地下一层的台阶。
　　往上走，就是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了，何云起的心脏砰砰直跳，他不敢想象，这样在小说与游戏中重复了千万次的俗套剧情，今天居然会原模原样的还原在他的身上。这让他既好奇又害怕。他调整了呼吸，重重吐了一口气，打算踏出登上台阶的第一步时，肩头却突然多了一份熟悉的重量。
　　季晨曾无数次靠向他的肩膀，都是这个重量，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他太熟悉了。
　　一偏头，何云起便看见了歪在他肩上的季晨，少年的呼吸已经平复了，但即使光线昏暗，也能看出他的神色有些疲惫。何云起一惊，赶紧将人搂住，往后退了几步，暂时远离楼梯口，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板，扶着他坐下：“怎么了？不舒服么？”
　　“消耗有点大……没事。”季晨摆摆手，他的神色虽然倦怠，却比被血魂蠹限制时的病态要好得多，两人也顾不得会不会弄脏衣裤，席地而坐。虎子一见他们坐下了，也赶紧跟着坐下，它俨然已经成了这两位的小跟班，而实际上，要是它还活着，以年纪来论，当这两位的叔叔伯伯都不算过分。
　　怨气消退，空气中的焦臭正在逐渐散去，只剩下霉变和潮湿的冷气，这才是地下二层原该有的样子。一行人坐在墙边，看着一地碎砖，和那没了怨气封存后露出真面目的通道，陷入了思考。
　　季晨从一开始就没把虎子当电灯泡，也许是根本不在意这个家伙的存在，他心安理得地靠在何云起肩上，从背包里摸出了搜刮的零食和糖果，就着喝剩的半瓶水给自己补充体力。光是这一层，他们就已经花费了好几个小时，手机屏幕上，时间已经走到下午，依旧没有信号，联系不上任何人。
　　“地下一层的通道，就在这面墙后面。”季晨打量着破开的不规则洞口，轻声说着，或许是因为累了，他连声音都带上了糯糯的鼻音，全然没了刚才那生猛的架势。
　　“嗯。”何云起应着，“那为什么我们过来了好几次，都找不到呢？”
　　“被怨气封住了。”季晨枕得挺舒服，往嘴里塞了颗糖，咬得咔咔响，“故意这么安排的。将工人们的怨灵封在地下，让他们饱受怨气的折磨，怨气催生痛苦，痛苦变为怨气，周而复始，他们每一次，都会撞向这堵墙，这面墙在当时，应该是一扇门吧。”
　　说着，少年抬起眼，看了虎子一眼，虎子被他看得直发毛，赶紧摇头：“我、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不知道才是正常的。”季晨阖上眼，贪婪地嗅着何云起身上的气味，“你也是怨灵，只是他为了利用你，将你的怨气暂时抽走，把你放在了工厂一楼的院子里，吸引我们的注意。既然要利用你，就必须往你的记忆里放点其他的东西。用过了，扔下来，这些碎纸机一样的怨灵就会处置了你，根本不必再费他的力气。”
　　“这就是虎子不管怎么绕……都找不到这面墙后出口的原因。”
　　虎子似懂非懂，愣愣地跟着点了头：“他、他是谁啊？”
　　季晨答：“他是我必须解决掉的人。”
　　何云起听着，心里渐渐勾勒出事情的轮廓。
　　许久之前，攀附上沈弘立的顾千山来到了这里，借助着邪门的风水和充盈的怨气，盘踞一方。有了自己的窝点后，他开始报恩，或者说，开始替沈弘立续命。这续命的方法不得而知，但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沈老爷子的长寿有目共睹，直到一百三十多岁，才终于安然离世。沈老爷子在世时，用尽浑身解数，替顾千山隐瞒，不仅隐瞒他的所作所为，更将他的存在也一并掩盖，所以这座怨气冲天的工厂，一直都没能引起渡灵者们的注意。
　　直到沈老爷子去世，属于顾千山的庇护所轰然倒塌，他的一切行径都匆忙了起来，无论是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贸然转灵，还是在已经暴露的情况下带走宁安，都显出了他的孤注一掷和走投无路。
　　那么手下呢？总不可能只有秦弦一人吧？要是还有其它强劲的对手，季晨能撑过去吗……
　　“不用担心我。”少年突然睁开了眼睛，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地下二层的怨灵消失之后，整间工厂的怨气都薄弱了许多。”
　　说到这里，季晨顿了顿：“这和故事里说的不一样。”
　　虎子一听这话，立刻精神了：“故事？我们这、这还有故事？”
　　“在这建成工厂之前，有过一个故事，说上一任老板打地基，挖出生苔的白骨，拼拼凑凑上百具，这个故事你没听过？”
　　虎子想了想，笑了出来：“啊，这个、这个听过，那是我们、我们老板，故意的。”
　　故意的？
　　季晨连肩膀都不考了，直起腰，看向虎子，将他的话重复了一遍：“你说……故意的？”
　　“是、是啊，我们老板，不是得招工人嘛，怕我们进来工作害怕，分心……”虎子连连点头“其实吧，刚进来的时候，我也、也害怕，听同伴们提起那个事儿，各个都怕得厉害！但是、但是老板给我们开了个会，说，不用怕的，因为那故事，是、是他造出来的，什么骨头……都是他找了高人，造出来的。这里根本就没、没有鬼！”
　　何云起问：“你怎么知道这不是他为了稳定你们的情绪，为掩盖事实真相编造的谎言呢？”
　　虎子拍了拍半透明的胸脯：“因为他把东西给我们看了！”
　　“什么东西？”
　　“那个骨、骨头，不是骨头，是塑料的，我还摸了……那次我路过办公室，看他在摆弄骨头，觉得好奇，他就、就让我们几个路过的都看了摸了。”终于有了能发言的机会，虎子居然很兴奋，他挥舞着手，比划出抚摸的动作来，“这么大，圆圆的，摸起来很光滑，啊还有长骨头，这么长……而且，没有、没有那么多，就几副而已，老板告诉我们，他看上这地方的时候，被前一个大老板抢了先，他不想多花钱，又想占地，就、就托了个高人，那高人说，这地方好，是风水宝地，让老板一定要抓紧，还给他支招，让他赶紧想法子赚到自己手上来！”
　　季晨差点笑出来：“这地方风水好？”
　　虎子说：“是、是啊，我不懂这个，但是老板是这么说的，说风水好！一定能发大财的，你看……三面是山，聚宝盆，正对着水，水……水那是生财的嘛！”
　　何云起不是内行，但也不算外行，这话听着，他都觉得好笑，更别说一旁的季晨了。可笑归笑，两人都听出来了，这所谓的高人，打从一开始就没给这木材厂的老板安什么好心思，居然能把这么个聚阴招邪的破地方编出一朵花来。
　　见他们不出言反对，虎子也就继续说了：“老板还说，那个高、高人，让他把塌出个洞的山，直接建成工厂，省地、省砖、省工程……这叫什么开、开源节流！老板觉得他说得对，就跟着做，车间原料办公室，全都往地下堆，要不是、要不是地下不好住人，老板可能要把我们的宿舍也、也给弄下来呢。但是考虑到地下，洗了的衣服可能晾不干，所以就把宿舍建在山洞最里面了。”
　　何云起头疼：“那你觉得……山洞里，衣服就能晾干了？”
　　虎子一愣，道：“也是……但是我、我不住在这嘛，所以我觉得，老板对我还是挺好的。”
　　“你平时就在山洞里工作？”
　　“啊，是啊。”
　　“不觉得眼睛疼么？”
　　“老板给我们开了灯的，大车间有、有好几盏呢，看得见，就是有点暗，路也窄，走路容易、容易撞着人，别的我觉得都还不错，嘿嘿……”
　　心可真大。何云起叹了口气。
　　虎子是个老实鬼，生前也是个老实人，它也许不知道，在它心中对员工和善的好老板，放几十年后的社会中，绝对是不折不扣的黑心个体户。为省材料，将工厂建在昏暗的山体里，终年不透光，全靠几盏灯维持照明。山洞里潮湿阴冷，工人们常年在这工作，身体很容易出现病痛，而这位老板不仅不作考虑，甚至要将员工宿舍也一并建在山洞里，这位资本家，已经将手下工人的剩余价值压得不能再压了，甚至连带自己的办公室，都一并安置到了阴暗的地下。
　　这间工厂，与其说是带领一地致富的小康先锋，倒不如说是剥削到极致的血汗磨坊。工人们只知道埋头苦干，没有喜好，没有人情，没有交谈来往。
　　那把大火，或许是他们工作生涯中唯一的热度。
　　两人没有多说什么，也没告诉虎子什么。傻人有傻福，死者已矣，平添痛苦也是无益。
　　何云起问虎子：“那你老板提到那位高人的名字了么？我倒想看看，这位高人这么神通广大，现在是不是还在哪发财呢。”
　　“唔……”这问题把虎子问倒了，他支吾了一阵，抓了抓脑袋，迟疑道，“我只听过老板给他打电话……问他怎么移风水发财，叫他……沈先生。”
　　这三个字，就像一道惊雷，炸响在两人的耳边。天下姓沈的多不多？多。大风吹倒一块广告牌，一砸下来，砸中十个人，没准就你能抠出一个姓沈的，这不稀奇。但这位沈先生，会看风水，是个高人，能釜底抽薪，能使计替福星木材加工厂的老板夺地，还能将他忽悠得团团转，让他将这块大凶的死地盘下来，招来这么多工人……
　　“虎子。”季晨猛地瞪住了他，吓得虎子赶紧应了一声：“您、您说……”
　　“你的工友，都是什么年纪？”
　　“都、都跟我差不多，比我大的……也大不了多少。”
　　“年纪最大的多大。”
　　“啊……三十五六吧，更大年纪的，老板就不要了，说不好，高人说了不好……”
　　沈先生。
　　季晨突然觉得脊背一阵恶寒。
　　那页在梁樨的书柜里，凭空消失的续命古籍，突然浮现在季晨的脑海里。
　　“我们得上去了。”他扶着墙，站了起来，短暂的休息让他的精神好了不少，没了血魂蠹的干预，他的灵气回复速度也在加快，一行人修整了一番，对了对时间，时间走向下午五点，黄昏就要到了。
　　“姐姐一定也在找我了。”对于自己的家人，季晨有着百分百的信任，“咱们上去，只要撑到他们过来就好，他们一定会过来的。虎子……”
　　“我在！”虎子是真怕季晨了，被这么一叫，赶紧蹦了起来，一副任您吩咐的模样，凑到了比他矮小半个头的少年跟前，“您说……”
　　“还是得麻烦你带带路，如果我们能顺利出去，我一定送你走，再带着你的愿望，去看看你的家人。”季晨的语气里没有命令，是商量和请求。
　　“没事、没事！是我……我害你们掉下来的，我带你们出去，我爹教过我的，这叫有始有终！”难得被客气的对待，虎子都不好意思了，虽然相隔数十年，但人类的情感总能相通。
　　何云起看着季晨与虎子沟通的模样，心里生出了欣慰，他的宝贝终于不再害怕与陌生人对话了，往后出门，也许再也不必他跟在后面，跟个翻译似的替他中翻中了，哪怕往后的生活中都会缺一份被季晨依赖的感觉，他也会觉得无比幸福。
　　走吧。
　　整理好背包，重新分配了食物和水，两人牵着手，在光球的带领下，一步步踏上了被烧得漆黑的楼梯。
　　楼梯并不长，也不算狭窄，毕竟要供工人们进出，太窄了不好过人。
　　细碎的脚步声很轻，即使再畏惧黑暗，呆久了，也就习惯了。两人迈出最后一步，踏上了地下一层的地板。
　　仅一瞬间，空旷的材料供应车间亮起了灯，一盏接一盏，从远到近，空气中响起一阵又一阵“滋滋”的电流声，此起彼伏。
　　最后一盏灯，在他们面前不远处亮起。
　　那盏灯下面，站着一个熟悉的高大壮实的身影，即使光线昏暗，也能看出他脸上挂着的笑，随后最后一阵电流声的消失，他笑着冲面前的人打了个招呼：
　　——“欢迎光临，动作可真够慢的。”
　　※※※※※※※※※※※※※※※※※※※※
　　你们的好朋友秦弦上线了。


第114章 穹顶（9）
　　是秦弦！？
　　何云起的诧异，还停留在“这废弃几十年的工厂还能供电”上，一秒钟不到，眼前出现的人就再一次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毫无疑问，眼前的人就是秦弦。
　　他站在昏黄的灯光里，一手拿着那标志性的黑色长杖，一手攥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即使光线不清，他脸上那戏谑的笑容还是清清楚楚地映在了两人的眼睛里。
　　“动作真慢，我在这等了你们好几个小时了，怎么了？地下那群烧成炭的鬼东西，让你们吃不消了？”
　　“……”季晨懒得跟他说话，面对这样的东西，他更倾向于直接动手。
　　何云起的怀里空了，有一阵风从他怀抱里冲了出去，速度极快，极迅猛。
　　下一秒，季晨的旄节已经化作出鞘的利刃，笔直地朝着秦弦的方向刺去，弹出去的那一秒，他还不忘抬手将何云起往后推了两步，冲着虎子大吼一声：“保护好他！”
　　虎子赶忙张开双臂，挡在何云起身前，或许是处于对秦弦的恐惧，他应答的声音都结巴得发抖：“您、您放心！”
　　秦弦也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主，见季晨刺了过来，向后一退，一闪身，堪堪避过旄节的顶端，笑道：“咦——怎么还这么肉麻，儿女情长的多影响闯荡江湖啊？”
　　季晨没有理会他，反而趁着刺过去的势，一闪身，将手中的长杖横挑了出去，冲着秦弦的肩头便是一棍。原想仗着身高的优势怎么也不能吃了亏，但这一下动作极快，也确实让他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棍，秦弦一皱眉，“嘶”了一声，赶忙往后一跳，揉了揉肩，笑道：“你可别忘了，这是谁的身体。你冲我来？行啊，咱们倒看看，笑到最后的是谁。”
　　说完，他也不再客气，黑色木杖一横，几束紫黑的光流从掌心窜出，雨水落地一般融入了脚下的泥地，不到一秒，离他最近的那块地板猛地一震，一只漆黑的手破土而出。
　　不，不止一只，那些手臂接二连三，如冒出的笋尖，极快极狠地在秦弦面前铺成一条地毯，季晨不得不一个侧闪避开，抽身的空档，还不忘将手中的旄节一横扫，一道蓝光掠过，像镰刀一样，将冒茬的手臂切了个一干二净。
　　那东西是冲着何云起的方向去的，意图再明显不过。
　　“我要是你，我就绝对不花这个力气，灵力多宝贵，是不是？”秦弦紧追不放，一咧嘴，露出了他一贯张扬的笑容，“儿女情长，儿女情……”
　　空气中，一道黄影飞速闪过，季晨根本没等他把话说完，便从指尖弹出一张符，啪地一声贴到了他的嘴上，道：“屁话多。”
　　不得不感叹先辈的智慧，灵力或许不能与怨气直接抗衡，但符篆一定可以，这一符防不胜防，拍得结结实实，秦弦的嘴角立刻冒出一缕紫黑的死气，他皱紧了眉，立刻将黄符撕下，却连着指尖一同被灼出了一截焦黑。怨气的味道更像腐臭，没有最难闻，只有更难闻。何云起往后退了两步，捂住了鼻子，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秦弦怒极反笑，抹掉了脸上残留的不愿散去的黑气，道：“以前是我命令在身，不能碰你，现在可不一样……”
　　季晨绷着脸，根本懒得跟这话唠费口舌，秦弦的伎俩他见识过，宁安的身体有灵力，而他本身是怨灵，不知道上哪得了指点，还能靠自己的本事操纵怨灵……不过细想想，这本身应该也是顾千山教他的。在这场博弈中，季晨最顾忌的其实是宁安的身体，能不能将这位前辈完好无损的拯救回来，他的心里根本没有底。
　　只略一分心，秦弦便立刻找到了空档，木杖一挥，又是一茬窜起的鬼手，那东西没有实体，只是怨气，但这地方的怨气实在太重，于他而言，根本就是个取之不尽的宝库。黑手一个接一个，飞快地窜出地面，朝着少年的脚踝扑去，季晨连连后退，哪怕有一两次躲避不及，他也极快的抬起脚，奋力将那黑手踢得稀碎。
　　“后面！”酣战中，耳旁突然传来了何云起的呼声，季晨一侧脑袋，余光一扫，身后焦黑的泥墙里，竟然冒出了一个高大的人形，那不只是虚渺的怨气，一进入潮冷的空气中，这东西便迅速地在最外层长出了一副焦壳，它就在季晨的背后，不过毫厘，甚至能听见它身上炭屑掉落的咯咯声。季晨连忙跳起，却还是晚了一步，一双鬼手在他双脚离地的瞬间赫然窜出，紧紧攥住了他的双腿。
　　那双手得了逞，劲儿极大，立刻邀功似的将双手高举，少年失去平衡的身体后仰倒去，被身后那冒着黑气的焦尸搂了个正着，腐烂的气味，烧焦的恶臭，顿时盈满了整个鼻腔，季晨简直要吐出来了。他一甩木杖，挥去了眼前遮天蔽日的死气，从那滚滚黑云的缝隙中，瞥见了冲来的秦弦，就这一秒，仅仅一秒，季晨攥紧了旄节，冲着正前方狠狠刺去，
　　没有意料中的击打声，脚步声飞快地拐了弯，在季晨跟着转向的前一秒，那结实的拳头已经招呼到了他的脸上。
　　身旁的黑气骤然消失，瘦削的身影被这一下打得几乎跃起。季晨往斜侧方滚了几圈，地上扬起细灰，他右手一撑，立刻翻身站起，重新找到了平衡。可还没等他站稳，秦弦便故计重施，脚下的地一阵颤抖，黑黢黢的鬼手如春笋一般野蛮生长，可这一次，他的目标不是季晨，而是何云起。
　　少年来不及细想，立刻挥出灵力斩断了手臂，可他的节奏却不对劲了。秦弦能将这破旧车间里的一切都为他所用，地上能长手，墙上会出人，再僵持一阵，恐怕会有什么东西从天花板上垂下，盯着他的脖子掐。而随着这你来我往的战斗推进，季晨也逐渐发现，秦弦在把他往何云起的方向赶。他的意图再明显不过——消耗、拖延，最好一网打尽。
　　季晨挨了那一拳，白净的脸上肿出了一块紫红，他飞快地扫了一眼，确定了三人的位置，便朝着秦弦的方向猛地冲了过去。
　　不能再拖了，再拖延下去，别说将秦弦击败，他甚至可能将自己都搭进去。
　　因为……
　　“灵力还撑得住吗？”秦弦见他贴来，嗤笑一声，一边后退躲避，还不忘抽出空挑衅道，“脸上疼不疼啊？要不要让他来给你揉揉啊？”
　　季晨估量了一下自己体内剩下的灵力，情况并不乐观。
　　他被血魂蠹禁锢了这么些年，根本猜测不到自己的极限究竟在哪，受损的身体刚刚恢复，而这些灵气不能全留给自己，深入怨气充盈的险境，他必须为何云起留下保命的那部分才行……这么满打满算，哪怕彻底掏空，也只能与他清算一次了。
　　季晨瞪着眼前的人，咬紧了牙。
　　一次就一次！
　　他将体内所有的灵气全都调动起来，聚集到紧握的旄节顶端，他脚下生风，步子迈得飞快。蓝白光点飞快地在他的身边聚集，如溪流汇入江海，那星星点点的光斑冲着顺着旄节的尖端淌去，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光球。
　　他成了这昏暗车间里最耀眼的光源，绚烂的光芒将他的身影吞没，如火光刺目。季晨高高跃起，绷住全身的肌肉，将旄节对准秦弦，狠狠地砸了下去。
　　一时间，爆炸声，碎裂声，在空荡的车间里回响。光球炸开，刺出万道银光，直叫人睁不开眼睛。
　　耀眼的光芒迅速消退，直到逆光不再刺眼，这场孤注一掷的交锋才算分出胜负。
　　季晨撑开眼，看见了秦弦狡黠的笑容。
　　那笑容藏在一个巨大的紫黑色光罩中，显得更加阴恻，而随着他的笑，那光罩也被强烈的冲击彻底打破，从出现裂缝到完全粉碎，不过瞬间，但只有这么一个瞬间，季晨已经躲闪不及了。喉咙一紧，寄居在宁安身体里的秦弦踏出了碎裂的光罩，精准无误地掐中了季晨的脖子，将他狠狠地按在了身后的墙上。
　　剧烈的撞击让整个腰背都颤了起来，季晨只觉得背上仿佛被什么碾过，钝痛难忍。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只有渡灵者才能学习施放的技能，居然有一天会以这样的形式呈现出来，那是用怨气作为原料，如法炮制，仿造出的一个全新的保护罩。而刚才的那一下攻击，即使已经用尽了全力，也只能将紫黑的光罩撞个粉碎，根本伤不到秦弦一丝一毫。
　　“是不是很惊喜？是不是很意外？”秦弦笑得阴鸷，这样的表情，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在宁安那温和敦厚的五官上。他紧了紧手指，将抵在墙上的少年掐得闷哼一声，恶狠狠地笑道：“疼不疼？不是觉得我不敢动你吗？来啊，小矮子，跳起来往我身上贴符啊？继续揍我啊？”
　　季晨紧紧攥着手里的旄节，用尽全力挣扎着，可没了灵力的加持，他的攻击于秦弦而言，不过是小孩玩闹的挠痒痒罢了。灯光昏暗，季晨却觉得眼前冒出了一阵阵金光，被紧紧扼住的窒息感刺得胸腔生疼，他用力扒着那只大手，却无济于事。秦弦嗤笑一声，凑近了几分，挑衅道：“噫——小鬼，小矮子，来继续打我啊？你不是很能耐的吗，怎么不骂我了？继续啊？”
　　空气的缺乏，让季晨的挣扎逐渐疲软了下去，可即便如此，他却连一点服软的意思都没有，反而瞪圆了充血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眼前的人，抵着疼痛和窒闷，往他脸上狠狠啐了一口。唾沫星子没多大杀伤力，但那唾沫偏偏就被秦弦那张脸一滴不剩地接了个干净，眼前的人立刻黑了脸。他怒火中烧，高高抬起空余的那只手，狠狠地冲着季晨的脸颊扇去。
　　“啪——”响亮的拍打声划过空气。
　　紧攥着细瘦脖颈的手突然脱了力，季晨撑开眼，幽暗的光线里，一个半透明的人影突然横在了他的面前，与他近在咫尺，几乎相贴，视线穿过半透的魂魄，季晨看见了宁安的脸，他双目紧闭，身体和面前的灵体之间，有着无数道细密的丝线般的光，仿佛被蛮力折断的藕节，仍连着数也数不清的细丝。影子露出的难以置信的表情，它的手高举在半空中，还没能将耳光狠狠落下。而宁安身后站着的，是气喘吁吁，冒了满头冷汗的何云起。
　　他一手勒着宁安的脖子，一手将一道赤色的符咒狠狠拍在了那宽阔的肩背上，狠狠拍中了心俞穴。
　　这一下，竟然将藏在宁安体内的秦弦给逼出来了！他那半截透明的魂魄跟鞠躬似的，已经探出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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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来了


第115章 穹顶（10）
　　季晨顾不上自己差点被拧断的脖子，立刻从怀里摸出符篆，朝着眼前的灵体拍去。
　　这下秦弦彻底被激怒了，那冒出一半的灵体向后一顿，重重砸回身体里，贴在背上的符咒猛地一颤，竟生生撕裂成了好几瓣，瞬间散落在空中。
　　何云起见状，不依不饶，又从兜里摸出了一片，他太急切，抽出手时，带出了好几片散落的符咒，无一例外，全都是朱红色，上面用黑金的笔触画着写看不懂的图样，这些都是季晨从未见过的。这一次，何云起的下手更狠了，他一只手臂紧紧勒住秦弦的脖子，咬着牙，绷着筋，一副要将其活活勒死的架势，而另一只手攥住符篆，朝着老位置猛地拍了下去。
　　这一掌拍得震天响，秦弦的魂魄再一次被轰了出来，这一次，那半透明的灵体差点整个飞出去，可临到空中，它还是咬紧牙关，一个反身，用力窜了回来。
　　两个高大的身影扭打作一团，何云起死勒着脖子不放，生怕那符篆再被打碎，更是用手在他背上狠狠拍了好几下，秦弦的骨头再硬，也扛不住这接二连三的攻击，他猛地咳了两声，突然爆发出比哭还难听的笑来：“行啊……来，朝这儿打，往心口打，打下去！你把这具身体打死啊！我倒要看看……”
　　没等他把话说完，何云起便飞起一脚，直踢膝弯，拽着他的右手用尽全力，将壮实的男人摔了个四脚朝天。下一个瞬间，何云起一屈膝，向下蹲坐，用膝盖抵住了男人的心口，冲着那喋喋不休的嘴就是一耳光：“妈的！老子就打你了！怎样？”
　　秦弦竟是被这耳光打懵了，有那么一秒，他甚至都没反应过来，何云起也懒得等他反应，立刻松了掐着他脖子的手，向后一侧身，抽起双腿朝着秦弦的脖子就夹了过去。这招式虽然难看，但着实管用，双**叠，形同剪刀，紧实的小腿一交叉，接管了双手的工作，还是能将秦弦制住，卡得严严实实。
　　而何云起的上半身也没闲着，他的视线穿过扬起的浮灰，在昏暗的光线里，精准地定位了散落一起的符篆，连一丝犹豫都没有，目光锁定的瞬间，他的手也跟着抓了过去。
　　一张不行那就两张，两张不够就一把！
　　季晨终于从窒息中缓了过来，感官恢复的第一时间，他听见的是自己剧烈的咳嗽声，喉咙被掐得充血，无论如何都好受不到哪去，但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灵力耗尽，恢复也需要时间，现在只能硬着头皮，用土法子战斗了。他很庆幸，在过去的几年中，为了与受限的灵力对抗，他学会了不知多少奇怪的方法。
　　“学长！把他拍出来！快！”季晨哑着嗓子，大吼一声，他猛地发力，往扭打在一起的两人冲去，不过一晃眼，他的指尖也夹着一张符，不顾那符篆是姜黄色，那是极为常见，却也极其管用的驱邪符。何云起应了一声，恨不能将手臂取下来抛到前方去，就差一点，仅仅一点，他的红色符篆就在离他不过毫厘的正前方。
　　秦弦的喉咙里发出暴怒的嘶吼，身体周围飞快地卷出气流的攒动，那风是黑色的，满带着腥气，空旷的车间里，突然爆发出一阵凄凉的哭声，上空被电线悬挂的白炽灯晃动着，潮润的空气中回荡着不断往复的哀嚎。身下的地板开始震颤，以他为中心的地面上，突然刺出一声剧烈的爆破声——
　　一个个漆黑的灵体拔地而起，每一个都盈满了怨气，他们大张着嘴，嘴里流淌着红黑的脓血，没了瞳仁的灰白眼睛瞪得极大，就快要突破眼眶的桎梏了。它们一个接一个，被秦弦的怨气操控着，在空气中化作了一道道紫黑的光带，层叠的紫黑交错在一起，突然化出了实体。
　　一面巨大的黑墙骤然落地，发出敦实的撞击声，这墙并不厚实，却直接挡住了季晨冲刺的步伐，来不及刹住脚步的少年猛地撞了上去，被黑色的光墙弹出老远。他迅速爬起，摸了一把脸，再一次冲着那坚韧的墙壁冲去。
　　一堵接一堵，一面跟一面，三四面墙接连落下，构出一座围城，每一面墙都是半透明的黑色，透过黑墙，季晨能看见，围在中心的两人，正以格外扭曲的姿势缠斗着，谁也不服谁。
　　可最关键的是，他无法参与他们的战斗，他被隔开了。
　　季晨心下一沉，赶忙掏出旄节，可恢复的灵力不过万分之一，淡蓝的光汇集掌心，也不过一瞬的闪烁，立刻就像燃尽的火柴，偃旗息鼓了。
　　“学长！”季晨急了，他扑在黑墙上，墙面并不光滑，更谈不上干净，流淌的怨气夹着无数面目狰狞的人脸，它们在墙壁上来回游走。他狠狠砸了一下，没有任何反应，这和刚才用怨气构造的光罩一样，密不透风，现在的自己，根本就没办法让它破碎。
　　黑墙之内，秦弦终于找回了自己扭曲的笑容。怨气对普通人的影响是巨大了，何云起的灵力来自季晨，而此刻，就算没有这道隔绝的壁垒，季晨也无法再向他输送灵力了。被怨气包裹的何云起终于喘不过气来，对秦弦的钳制也越来越弱。
　　终于，只一个翻身，秦弦就从他的压制中挣脱出来。他毫不客气地揪住了何云起的衣领，将这人狠狠地甩到了一边的墙上。砸在黑墙上并不疼，与砸在光罩上的感觉一样，但下一秒，落在脸颊上的拳头却疼得实实在在，鼻梁一阵酸痛，这样的眼冒金星，不过是给浑身无力添砖加瓦。
　　“住手！你给我住手！”季晨心里一紧，用力捶打着眼前的墙壁，顾不得怨气染黑了他的手掌，他见不得这样，“秦弦！你妈的，你给我滚出来！你跟我打！废物！混蛋！孬种！你欺负普通人算什么回事！你滚出来！”
　　“啧啧——”秦弦嗤笑一声，突然抬起一脚狠踹出去，正中何云起膝弯。
　　呼吸困难的何云起立刻跪倒在地，但他的双手却依旧挺直，那双手撑着地面，无论如何不肯再放身体向下哪怕一寸。
　　“再叫大声点，我就喜欢听这种声音。”秦弦突然抬起头，隔着半透明的黑墙，对着墙外的季晨露出了笑容。神色里盈满了他标志性的阴鸷。之前那场恶斗里散乱的发丝，让此时的他显得分外癫狂。
　　他抹了抹渗血的嘴角，一歪头，啐了一口：“还挺狠啊……这么好的身体，杀了多可惜，是不是？”
　　这是个问句，却不需要任何人回答，季晨的心被揪得死死的，他咬紧了牙，抵着喉咙的疼痛和嘶哑，咆哮道：“你什么意思？你什么意思？！你给我出来！滚出来！你别动他！你敢……你敢试试看！我他妈让你……”
　　秦弦笑得癫狂，舐了舐嘴角皴裂的伤口，那股血腥让他更为振奋，面上蒙了一层陶醉的神色，他挑衅道：“你让我怎么样？啊？继续说，我想听呢，我想听听你打算把我怎么样。”
　　“这样好不好？”秦弦的笑戛然而止，他的神色突然严肃，面色异常平静，仿佛刚才笑的人根本就不是他。他用一副谈论正事的沉静语调，对一墙之隔的季晨说，“反正我现在这副也已经用了很久了，你来这趟不就是要把他带回去吗？那我就把他还给你。不过谢谢你啊，你来一趟，还给我送了个新的，这个新的……”
　　“我，更，喜，欢。”
　　他发出了如鬼魅一般的声音，话音落下，便又是一阵令人脊背发凉的笑声。他一笑，四面黑墙上流淌的人脸也跟着缓缓地咧开嘴，发出一阵阵干瘪的笑声，窸窸窣窣，回荡在车间的上空。
　　下一秒，季晨瞪大的眼睛里，映出了黑墙背面闪烁的光芒，秦弦的指尖窜出一寸高的光，像火种，而不过短短一瞬，那火种便膨大、炸裂，变成了一簇高高的光焰，他的脸被挡在阴郁的紫黑光焰里，那笑容却越发放肆。
　　他想看什么？
　　人世的痛苦、离别，失去挚爱的撕心裂肺，都是他所渴求的至高无上的精神食粮。秦弦欣欣然，眯着眼，看着墙外的少年，听着他的怒号，品味着他的痛苦，看他不自觉为即将失去的挚爱落下眼泪。这一切都让秦弦从内心里感到快乐无比。
　　“那么，晨晨。”秦弦的嘴角与眼角一样，拧出了一个狡黠的弧度，他学着何云起的语气，对季晨说，“我们一会再见的时候，要记得管我叫学长啊……”
　　季晨跪坐在薄壁之外，将双手砸得漆黑，他哭喊得几近失声，也无数次逼迫自己调动那恢复得不过毫厘的灵力。
　　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光焰射出无数锐利的线条，将苦苦支撑的何云起重重包围。原来被抽去魂魄是这样的钻心刻骨，仿佛有一双手，从心口处进入，活活撕开他的肋骨，将烧红的铁钉用力**心脏。
　　可这一切都比不过身后撕心裂肺的哭喊更让他心疼。
　　如果能出去的话……一定能替他擦擦脸上的眼泪吧。
　　眼前模糊的世界，逐渐沉入了黏着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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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次发誓一定是HE


第116章 穹顶（11）
　　阴阳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天堑？这个问题，何云起没想过，也不敢想。
　　从他睁开眼，真正看清这世界的那一秒开始，他就明白了，他的人生，注定不会走上与别人相同的道路。
　　清晨的洗漱台上，断裂的黑发将下水**得满满当当；照不到阳光的操场角落里，浑身是血的小姑娘低声抽泣，她的脑袋以不正常的姿态歪到一边，连接骨骼的关节也变形得不成模样……
　　年幼的他，曾因为天性里的好奇靠近它们，甚至伸出手，去触碰那些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事物。
　　结果不用多说，童年时期，他经历过无数次毫无缘由的高烧；从深夜的噩梦中逃离，会在抹去冷汗一转身的同时，对上枕边一双陌生的充血的白曈；长长的楼梯间，怎么走都走不到尽头，却在转过身的瞬间，撞上一直跟在身后的没有脸的女子……
　　夸张吗？可这是他的日常，是他从小到大的每一天，都不得不过得提心吊胆的根源所在。
　　他眼中的世界，注定不能被他人所理解。
　　受惊的啼哭成了无理取闹，深夜的噩梦化为心结难疏……如果活着这么辛苦，为什么不试着放弃？关于这一点，他不是没有想过。
　　可在与时间紧密相连的绝望生活里，总有些什么，给了他支撑下去的勇气。
　　十四岁，他到学校后山采集标本，被山上的孤魂追得差点滚下山坡，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将他拉了起来。何云起每每记起，只记得那老人的手极凉，近乎冰冻，他瞥见身后的白发，可一回头，却什么都没有了，连追着他的孤魂也不见了踪影。
　　他曾以为自己见到了神。
　　当同学们找到他，与他一道返回时，他却在离路旁好几米远的地方看见了一座孤坟，那孤坟长满了杂草，也不起眼。
　　可他却在郁郁葱葱之间，看见了坐在坟前的，笑眯眯冲他挥手告别的白发老人。他想说些什么，老人却摇摇头，以低沉的声音劝解道：“走吧，孩子，别和我说话，对你不好。”
　　一直纠缠着他，逼得他无路可逃的魂灵，居然会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伸出援手。从那时起，何云起的心里有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可那是什么，他却说不上来。
　　他开始常往老于家跑，跟于叔讨论规避灵体侵扰的方法。于家待他不薄，分析情况后，给他提出了一条最适合的求生之路：看见了，当没看见就是。
　　没看见，就不会有恐惧，就不会被灵体注意，自然也就不会给欺软怕硬的鬼魂可趁之机。这是他作为一个普通人，能给自己寻求到的，解决问题的最佳答案。
　　无奈吗？无可奈何。
　　这样的日子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说他勇敢，倒谈不上，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一定会跑，说他胆怯，也不在理。
　　年轻人，谁还没有点拯救苍生、以天下为己任的中二岁月。
　　与老于出门瞎逛，顺手从无故摇晃的货架旁救走了孩子；放学回家的途中，抱起突然停在车流中央走不动的少女冲向安全岛；撸串回来，顺手打了一下巷子口找不到回家路的小男孩的肩膀。
　　那些藏在货架后的苍白面孔，立在路中间满身血污抓交替的阴魂，还有扭曲着空间，用鬼打墙迷惑人类的灵体，通通被他选择性无视了。人生的选择发生改变，有时并不需要转折，也不需要人生导师的谆谆教导，长大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某阵风一吹，就突然想通了。
　　他有过一段自暴自弃的日子，最终学会了与现实释怀。
　　他曾以为，自己会永远孤独下去。虽然父母仍健在，身旁有挚友，天生的半分热心肠，好皮囊，也让他不缺陪伴。
　　但从没有人能融入他的眼睛里，从来没有。
　　万一有一天玩崩了，真被什么大凶大恶缠上，没救了，这一生的履历如此丰富，如此多彩，稳赚不亏。
　　如果没有那个夏夜里的，照亮他心房的那束光，何云起不会意识到，他对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多的好奇。
　　——那是谁？他也能看见吗？他有和我一样的苦恼吗？他和我……来自同样的世界吗？
　　那颗星星，从天而降，砸碎了他与现实间透明的壁垒，坠入了他的眼睛，掉进了他的心里。
　　“何大夫”，这是他送给他的第一个称呼。
　　何云起好奇过，问他：“我又不是医生，为什么叫我大夫？”
　　季晨连理由都懒得找，闷头玩着手机游戏：“不为什么。”
　　到后来，他才知道，这不过是幼稚的小朋友，在心里给他起的一个与众不同的称号罢了。越是独特，越容易被记住，哪怕是时隔五年的重逢，季晨也在心里暗暗的期望着，能在第一时间被他记住，被他放进心里。
　　遇见他之前，何云起不觉得拥有这双独特的眼睛是一种幸运。
　　生命是什么？这问题太复杂了。何云起不去想，也想不明白。他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里，做过无数劝解和安慰，在咨询者面前，他的笑容永远完美而真诚，挑不出一丁点瑕疵，在众人眼中，他无疑是强大的，察言观色，感同身受，是一个完美的倾听者、疏导者。
　　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脆弱和不堪一击。
　　他认为自己是幸运的。这一点发自内心，作不得假。有一个人，给他完美的庇护，将他视若珍宝。而这个人，也成全了他的强大。他们像两条泾渭分明，却在某个狭窄河道相遇，从此交融的河流。
　　如果可以，能这么并肩流淌下去，多久多远，都没有关系。
　　黑墙之内，层层怨气遮天蔽日，墙外的季晨已经看不清里面的状况了，他哑着嗓子，近乎绝望的啜泣着，如果把何云起扔在家里，不让他跟着来的话……哪怕再让他念叨一次，责怪一次，都好过将他搭进来的这个结局。他的双手仿佛染了墨色，已经分不清是沾染了怨气还是黑炭。
　　灵力……他需要更多的灵力。季晨摊开手，集中注意，将体内刚回复的那一星半点集聚过来，可那点力量，还没能在他沾满了灰的掌心里绽出一丝星芒，就迅速地熄灭、凋零了。
　　季晨抽泣着，突然抬起手，往自己脸颊上狠狠抽了一耳光，吼道：“废物！”
　　再聚力，星芒在漆黑的掌心里缓缓聚流，可这一次，星光更加微弱，连形状都看不出来了。
　　“啪”少年没有一丝犹豫，又是狠狠一耳光，骂到：“废物！”
　　那张白净的脸伤痕累累，尘土、泥灰，一道红一道黑，花得不成样子了。眼角滚下的泪珠冲出一道水痕，又被他一耳光又一耳光地拍散拍碎，哪怕能聚成一点灵力，他都赶紧将掌心往黑墙上贴，可无济于事，墙内的空气浑浊不堪，他看不见了。
　　他的学长，已经被铺天盖地的怨气吞没，没有踪迹了。
　　季晨颤抖着，再一次撞向了黑墙，恨不能把自己撞散、撞碎，他用了极大的力，却仿佛一拳打上了棉花，得不到任何回应。如果秦弦抢走了何云起的身体，他的将来会变成什么样？他寻觅了这么多年的温暖，失而复得的宝藏，将再一次被掠夺，一点都不会剩下。
　　心脏往上突突地跳，抵着喉咙，不断跃动着，那声音碾着耳膜，越来越响。
　　可就轰鸣的心跳声中，季晨突然听见了一闪而过的破裂声。
　　他愣住了，视线上移，这坚固的壁垒完好如初。他赶忙爬了起来，手掌贴着黑墙，瞪大了双眼，仰望着高处，那模样，仿佛一个盼望神迹显灵的虔诚的信徒。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季晨贴着黑墙铸成的围城，转了一圈又一圈，他的眼睛不敢停歇，不敢有一丁点的晃神和松懈。游动在墙壁上的脸庞紧闭双眼，微张的嘴里吐出焦黑的浊气，季晨一边走，一边狠狠擦掉了眼里的泪，他生怕因为哪一瞬模糊了视线，让他错过了最后的希望。
　　如果有缝隙，还可以砸开，还可以突破……
　　漫长的沉寂后，第二声清脆的碎裂，终于重新将近乎绝望的季晨从谷底拉了回来，这次他真的听见了，真真切切的听见了，那声音就在他紧贴着墙壁的手掌右方，那阵轻微的颤动，准确无误地传达了他的掌心里。他赶忙奔过去，只见一张焦黑的面庞正中，赫然是一道刀口似的裂缝，那裂缝的边缘往外翻起，破碎的炭灰一点点向外翻涌，季晨凝视了不过一秒，立刻意识到，这裂缝不是他用拳头砸出来的。
　　而是从里向外，冲破出来的。
　　第三声、第四声……碎裂的声响此起彼伏，连绵成一片，仿佛一首精心谱就的乐章，敲击在季晨的心脏，让快要被绝望裹挟至窒息的他活了过来。
　　季晨抬起头，飞快地向后退了几步，眼前的黑墙已经遍体鳞伤，坑坑洼洼，碎屑从一点，到一串，到一整块，像一个完整的包裹着新生命的鸡蛋，在达到熟成的阶段时，被内里拥有尖喙的小鸡慢慢啄碎、撕开。而每一条缝隙，都往外透着闪闪的金光。
　　下一秒，坚不可随的黑色堡垒在一声剧烈的声响中炸裂，怨灵们无法再抵挡这汹涌的力量，被生生撕裂，断成不成型的炭块，碎块落地后，很快就化作一缕烟，消失得无影无踪。炸裂造成的巨大冲击，把季晨向后掀出了好几个圈，滚得满身没一块干净衣服。
　　可他不怕，他心里的欣喜，早就超过了那点摔打的疼痛。
　　骤起的狂风席卷车间，最后一块黑墙被撕成齑粉，被风一拢，彻底消失不见。
　　季晨抑制不住颤抖的呼吸。逆着光，他看见，正前方的璀璨星芒中，一只裹着金光的墨色貔貅傲然挺立，它昂起脑袋，铜铃似的眼睛瞪得溜圆，而那炯炯的目光，正看向它前爪之下紧紧踩着的东西。
　　而貔貅身后，何云起佝偻着身子，捂着嘴，奋力地咳嗽着，像要把肺都咳出来似的。过了一会，他终于昂起头，用力吸满了一口气，又重重地吐了出来，劫后余生的心跳仍在耳边轰鸣，这份喜悦让他的手指都微微颤抖起来。
　　“来啊。”何云起低喘一阵，对着貔貅脚下狠狠啐了一口，布满炭灰的脸上横出一截上挑的笑，“你刚才放什么狗屁来着，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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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应该昨天更的，但是码字的软件除了问题稿子导不出来了，对不起久等了呜呜呜


第117章 穹顶（12）
　　“你……”秦弦目瞪口呆，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前一秒还蔫得如同失去意识的何云起，会在短短一瞬的时间里绝地反击，这貔貅没有实体，却有着格外强大的力量，爪子一抵，让他无论如何都动弹不得。
　　而且，这东西……他明明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怎么能驱使得动？！
　　上一次见到这个……
　　何云起将秦弦惊愕的神态看了个透彻，他缓缓地蹲**，捡起了地上仅剩的最后一张赤色灵符，道：“是不是很惊喜？是不是很意外？”
　　这话，明明是不久前，秦弦对季晨冒出的挑衅之语，而现在，这番屈辱原封不动的回到了他的身上，何云起踱着步子，走到了秦弦身边，正对着他惊诧的脸蹲了下来，双指夹住红符，戏谑地晃了晃：“你以为同样的把戏能用几次？这大家伙眼熟吗？”
　　“你上哪……不可能，他能使唤得动，你怎么可能……”眼前发生的一切早就超出了秦弦的认知，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承认，当初那被他按着打，只配被不断保护的咨询师，居然能有这样的本事！
　　何云起嗤笑一声：“你爹本事大了去了，想不到吧？”
　　没等顾千山再废话，夹在指尖的红符已经奔着秦弦的脸杀去。“啪”地一声，红符落下，原属于宁安的温和面孔在秦弦痛苦的嘶吼中变了模样，红光透入皮肉，将浓黑的怨气逼了出来，秦弦的脸被玄色貔貅的金光一映，自下而上地投出几块参差的阴影，而在阴影下，他面皮上的每一个孔，都在源源不断地溢出黑气。
　　他的喉咙里发出呜呜地咆哮。像一只被夹住脚踝的野兽，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在猎人的枪口前做最后的挣扎。何云起却咬紧了牙，将另一只手也紧紧压在红色符篆上，那片看似脆弱的符篆，承载起了两人之间全部的博弈，正如筛糠似的颤抖着，仿佛下一秒就会破裂。
　　“呲”的一声，那张脆弱的红纸终于扛不住这一来一往的折腾，被凭空撕扯成好几片，没了符篆的束缚，秦弦立刻咆哮着挺起身来，他双眼通红，丝丝缕缕的黑气顺着七窍往外直涌，他举起手，飞快拍出一掌，直冲着近在咫尺的何云起的心口杀去。
　　凌厉的风透过棉质衬衫，擦过胸口，却再也无法前进一丝一毫。
　　到此为止了。
　　比风更凌厉的少年，不知在什么时候冲到了两人身旁，手里攥着一张稍厚的符篆，仔细一看，那竟然是两张叠在一起的符，一黄一红，而下一秒，季晨一侧身，一挥手，将一记重重的耳光，连带着两张交叠的符纸，一并甩到了秦弦的脸颊上。
　　这一耳光极其狠辣，秦弦的脸颊被这么一打发出的巨大声响，让人听着都觉得肉痛，而随着这一巴掌，占据宁安身体近两年的怨灵，终于被彻彻底底地拍了出来，没有一丝拖泥带水，那灰黑的灵体，终于全须全尾地暴露在两人的视线中。
　　没了灵体寄居的高大身躯迅速瘫软下去，何云起赶忙伸手托了一把，让宁安的身体能平稳地躺在地上。
　　在怨灵飞出的同时，季晨也跟着蹿了出去，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那双黏了不知多少炭灰和怨气的手，又稳又狠地掐住了秦弦的脖子，他厉声喝道：“前辈在哪。”
　　“哈……哈哈哈哈……”被打得残破不堪的怨灵仰躺在地上，突然爆发出一阵诡异的狂笑，“我什么时候说过，你的前辈在我这？”
　　“少废话。”少年的语气凶狠，他紧咬着牙，恨不能下一秒就把这东西撕得粉碎，“前辈的灵体，在哪？少跟我装！”
　　刚刚地下一层时，秦弦明明就带着一个透明的瓶子，这一点何云起亲眼目睹。而秦弦的灵体是半透的灰色，这形态根本藏不了东西……何云起一怔，赶忙将倒在地上的宁安扶起来，在他身上所有的口袋里摸了一圈，总算是从怀里摸出了一小个透明的玻璃罐。
　　“晨晨，在这！”可当他兴高采烈地打开瓶塞时，瓶子里却什么都没跑出来，他将玻璃罐对着光，却还是什么都没看到，透明的玻璃将昏暗的灯光折射，入眼的只是一片灰暗的星芒。
　　那罐子空空如也，仿佛从来都没有装过东西。
　　何云起慌了，难道是自己开瓶子的方式不对么……季晨却连眼都没眨一下，给手指又施了几分力道，一字一顿道：“我再问你最后一遍，前辈在哪。”
　　“我什么时候说过……”被貔貅和符篆接二连三地创伤，秦弦的灵体已经散的不成样子，可他脸上依旧挂着笑，根本不把季晨的威胁当回事，“你能耐，你赢了，你打散我呀——打散了，然后去问问老天爷，你的前辈在哪……哈哈哈哈！”
　　季晨嗤笑一声：“你以为我不敢？你真当我不知道你拿了个空罐子在这虚张声势？灵体不在你这，在顾千山那，你说我说对了吗？”
　　秦弦的笑容凝固了一瞬，也只是一瞬，那短暂的僵硬过后，他又笑得格外灿烂：“是又怎么样？你难道还觉得，老爷子会为了我这么个小卒子，把他最后的保命符给丢了？”
　　季晨没有说话，他空出一只手，冲着何云起伸了过去，后者心领神会，立刻将那空罐子递了过来。
　　少年捏着罐子，将将它抵在怨灵的跟前，突然一眯眼，绽出一个天真而狠戾的笑容：“这座工厂的十成的怨气里，有七八成都跟你有关系，你猜猜我把你装进罐子里之后，顾千山还有多少怨气可以驱使？”
　　秦弦看着眼前的玻璃罐，没有回答。
　　“你没发现，这里从一开始就少了个人么？”
　　“什么……”
　　“虎子。”季晨头也没回，只抬高了音量唤了一声，身后立刻传来一串结结巴巴的应和：“在……在！都……都按您说的！去……去了！”
　　“去什么？”秦弦一愣，警觉地看向了季晨的背后，那一溜小跑赶来的灵体，不就是他亲自挑选，又囚禁在地下的灵体么？这东西，不是早就该被那一轮又一轮的怨灵碾成粉末了？怎么会……
　　虎子赶忙道：“真像您说的，怨气、怨气在减弱！他们都、都往后面跑了，还有几个要、要打我的，我就赶紧跑过来了！他们没跟来，您……”
　　秦弦怒道：“什么走了？谁走了？这地方你们走得了？！那可是我……”
　　“你没了身体，还有能力驱使他们么？”
　　季晨冰冷的声音像一记耳光，将秦弦未说完的话狠狠扇了回去。他说的一点没错，驱使怨气……那是需要身体的！只有灵体根本就无法控制住这么多的怨灵，而怨气一散，怨气稍轻一些的灵体，自然就恢复了自己的意识，该往生的往生，该逃窜的逃窜，谁还会留在这破地方……
　　这么一来……
　　“我之前还在想，为什么你不敢碰我，打我都要存着几分力，生怕伤了我一丝一毫。”季晨道，“现在看来，是你的老爷子，也就是顾千山，他所用的身体已经十分虚弱，甚至没有足够的力量支配怨气，所以，他需要一个新的宿体，也就是我，对吗。”
　　秦弦不再说话了，他说不出话，他的瞳孔里灌满了冰冷的影子，那是惊诧和绝望。
　　季晨继续道：“这也就是为什么，几年前开始，渡灵者们一个接一个的丢了魂魄，因公受伤，甚至殉职。两年前，岳景辰从楼上跳下去，不是当场摔死，而是失去踪迹。而宁安前辈，活活被抢走了身体，只剩一个受损的残魂。”
　　“这里从很早以前，就是沈弘立和顾千山的基地，沈弘立为了延续寿命，骗福星木材加工厂的老板买下这块地，看似替他出谋划策夺取宝地，实则暗里，已经计划好了要将这工厂里上百号年轻人的寿命化为己用，给自己续命。”
　　“而逆天续命，本身就需要极大的消耗，顾千山为求庇护，不得不一次次挺而走险，身体的损耗越来越大，他也不得不寻找更多年轻的宿体，找到一个，换一个，掏空一个，所以年轻的渡灵者们一个接一个的失踪，他借着沈弘立的身份，先选定人，再往他们的旄节中放入血魂蠹，于是一个接一个，渡灵者们无声无息的消失了，灵体呢？不是变成怨灵被驱使，就是在转化过程中变为残魂，被自然消解。”
　　随着季晨的分析，秦弦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季晨等了他一会，见他没有反应，便继续说：“这样的事，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亲信这种东西，难求，也难以培养。所以……”他顿了顿，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话，“你猜他会不会用我的前辈，来换他唯一的亲信，也就是你。”
　　没等秦弦做出反应，季晨手指一紧，骨节一响，那灰黑的灵体便化成了一缕烟，还未来得及发出一声呼喊，就被塞进了他自己随身携带的瓶子里。那透明的枷锁，曾将季晨心头所有的亲人锁入其中，而现在，它终于让始作俑者迎来了自己的报应。
　　虎子愣愣地看着被收进罐子里的秦弦，惊得说不出话来，好半晌，才指着瓶子结巴道：“他、他他他，在……”
　　“虎子。”季晨看了看自己的手，轻声道，“谢谢你，现在该送你走了。”
　　虎子又愣住了，待他反应过来时，只觉得自己许久未能潮热的眼眶有了温度。它明明是灵体，已经不会有眼泪了，可此刻，他却从肺腑里涌出了一阵被人重视的酸楚。他离世十几年，早该忘了人世间的模样才对。
　　他看着那比他还矮几分的少年，从布满炭灰的泥地上爬了起来，捡起自己被甩在地上的旄节，利落地掸了掸沾着的灰尘，向他走了过来。那块玉佩回到了季晨掌心里，手指沾灰，翠玉却格外干净，还带着何云起的体温。少年握住了他半透明的手，道：“你的名字，全名。”
　　“张、张小虎……”虎子觉得鼻子有点酸，可他忍住了，大男人的，哭鼻子多丢人呀。
　　季晨闭上了眼，将在间隙里积攒的微薄的灵力提了出来，一时间，微弱的蓝光萦绕周身，这样温柔的热度，是虎子从未体验过的。少年轻声道：“逝者张小虎，怨气已除，心愿已了，可愿往生？”
　　虎子赶忙点头：“好、好……”
　　灵力催动，星星点点的光斑里，季晨微阖着眼，道：“说话算话，不会反悔。”
　　“谢谢……”半透明的灵体化作星光，飘摇着上升，逐渐消失在昏暗混浊的空气里，仿佛暗夜里不肯沉寂的萤火。声音逐渐远去，直到最后一丝光芒消失，何云起才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而下一秒，季晨已经带着风奔来，结结实实地撞进了他的怀里。
　　刚才还有棱有角，浑身尖刺，态度冰冷的少年，此刻紧紧地缩在他的怀里，抖得不成样子。何云起用力抱住了他，胸腔微振，发出了温柔的声音：“答应你的事，不反悔的，我说过不拖后腿……就是不拖后腿，你的学长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季晨没说话，也不肯松手，只用力把自己往那宽阔温暖的胸膛里摁了一把。
　　“这回轮到我求表扬了？”何云起吐了一口气，轻咳两声，笑道，“我厉害吗？”
　　“嗯……”季晨闷闷的应了一声，仍是不肯将脸露出来。
　　“不哭啊，不哭……”危机暂时过去，在只有两个人的空间里，强撑许久的季晨终于还是将迟到的绝望发泄了出来，无论自己遇到怎样的波折和阻碍，都不足以让他停下战斗的步伐，可唯独这个人，是他一定要捍卫在身后，坚定不渝地守护的宝藏。
　　他刚才，差一点就要失去自己的宝藏了。
　　何云起全都明白，所以他毫不吝啬地展开了双臂，将怀抱中这一方宁静的天地借给了季晨。能将他的宝贝搂在怀里，本身就足够幸福和温暖。
　　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愿多想。
　　过了一会，季晨终于从自己的情绪中抽身出来，总算愿意将脸从何云起的胸口挪出来了。那脸上左一道泥灰，右一道红肿，看得人直心疼，何云起轻轻摸了摸这位小帅哥俊俏的脸，确定都只是皮外伤，才安心了下来。不等季晨多问，他立刻将衬衫下摆一撩，露出了结实的腰胯，还特意往前顶了顶，炫耀道：“来，看宝贝。”
　　季晨脸一红：“这什么时候啊，你要不要脸……”
　　“谁让你看那个宝贝……看这个！”何云起嬉笑着，指了指胯上的花纹。
　　定睛一看，这才看出来，何云起胯骨所覆的皮肤上，正纹着一只张牙舞爪的貔貅。那图案与季晨身上的如出一辙，只是伤口尚未痊愈，还有红褐的痂，却并不影响貔貅作为辟邪神兽的雄伟英姿。
　　这是什么时候……
　　季晨突然想起，是何云起独自离家的那个下午。
　　那时，他正坐在阳台，询问周遭的灵体有没有见过宁安的魂魄。当时，何云起没有交代实情，只说是有事……原来就是那时，他让人给他做了这么一个纹身。而能有这本事的，想都不用想，必定是于家父子俩。
　　“我说过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季晨抬起头，正对上了那双温柔而坚定的眼睛，“不拖后腿，就是不拖后腿，没有灵力，我能打，能踢，能贴符，再不济……我还能抱着你逃跑。这只貔貅，当初也是这么保护你的，现在，也交给我，用我的貔貅保护你一次。”
　　“你的学长，永远说话算话。”
　　※※※※※※※※※※※※※※※※※※※※
　　久等了


第118章 穹顶（13）
　　随着怨气的逐渐淡化，这间废弃数十年的木材加工厂，也终于露出了它历经风霜后沧桑的模样。
　　墙上的黑炭早已剥蚀，山洞里湿气重，青绿的霉菌在雨季疯狂生长，又在干燥的秋冬被风干，它们的残末留在了墙壁上，像一道道青色的眼泪。季晨将装了秦弦的罐子收好，那玻璃罐跟别人的不同，罐内的灵体并不澄澈，反而透出一股阴恻恻的灰黑色。何云起觉得不放心，又从季晨包里摸出两道符纸，一纵一横，在罐子封口处交叉附上了一道十字。
　　灵力空了，季晨的精神也蔫了下来，两人在地下一层慢吞吞地探索了几圈，除了一些一碰就塌的废铁架子外，连木质门板都没留下一张。看来车间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当年在这里工作的人们，恐怕是无一幸免了。当务之急，是找到上楼的通道。
　　何云起看了一眼手机，时间走向晚上八点，天该黑了。不过他们身处地下，无论外面的世界是黑还是白，他们都看不见了。这地下一层的车间，比地下二层的行政区要大得多，地上除焦炭之外，还残留着一些大块的空白地带，从形状来看，那应该是曾经摆放机床和工具的地方。
　　空白和空白之间，留下的过道不过一人多宽，假如那些机床都还在，哪怕是季晨和何云起肩并肩挤在一起，都不能保证在不刮碰仪器的情况下走过去。而穿过这些留在地上的空白，走到车间的尽头，入眼的是一堵窄窄的铁门。那铁门一片焦黑，已经分不清原本的色彩，但在铁门往前不过一米多的地方，有一大滩薄薄的贴在地上的黑色胶状物，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它们也没能彻底褪去颜色。
　　看见它时，两人的眼前同时浮现了一幅图景——
　　炎热的夏日里，嵌在山中的闷热车间密不透风，工人们埋着头，在昏暗的灯光下，寻觅着每一块木材的切割点，他们的衣服被汗水浸湿了一层又一层，可为了家中的生计，还是不得不撩起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擦擦汗，喝一口茶缸里的水，进而继续投入到工作中去。
　　也许是谁的粗心，又或者是小气老板偷工减料导致的电路老化，等工人们嗅到焦臭时，烈焰已经封锁了他们逃生的通道。
　　狭窄的缝隙根本容不下这么多人同时逃生，没有安全出口，没有疏散通道，随着越来越大的火焰，工人们哀嚎着，地下奔去，通道直来直往，火焰紧追不放，分成好几路的工人慌忙逃窜，往地下跑的，被烧死在行政办公区，被沈弘立催化怨气，开始了日复一日的奔袭。
　　向上跑的，好不容易摸到了通往一楼的楼梯口，却被烧红的铁门堵住了前进的路，他们无法开门，也不能回头，背后的火势越来越大，年轻人们没有办法，只能挨挨挤挤，抱成一团，尽可能地躲避火舌的侵袭。可老天没有眷顾他们，高热让人窒息，他们紧紧缩成一团的身体没有为他们增加求生成功的几率。不知哪来的星火，引燃了谁的衣襟，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吞噬在层层叠叠的火海中……
　　地上的那块焦黑，足足有小半个篮球场那么大。何云起不想踩上去，他大概能猜到，最后化为这滩黑油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两人绕过它，却没有走上它背后的楼梯。
　　在来这之前，两人做过相应的调查。福星加工厂的第一层，也就是嵌在山体里的那一层，本身并不广阔。应该说，那是工人们的生活区。山洞的最里面，是一栋挤着石壁内侧修建而成的宿舍楼。那里是受灾最轻的地方，却还是被烧得不成样子。从当年新闻报道里的照片可以看出，那宿舍同样狭小，架子床堆在一起，连床与床之间的通道都只能侧身挤过。
　　在这种地方工作、生活，再坚强的乐天派，也会有觉得不适，浑身难受的那天。
　　风水这东西说着玄妙，归根结底，就是讨论环境与人的契合度罢了。就这工厂的环境，压根不用季晨多说什么，光何云起这样的外行人来看，都能挑出好几点毛病来。
　　这场灾祸归根结底不过四个字，利欲熏心。
　　“要上去吗？身体还能不能撑住？”何云起站在楼梯口前，望着黑黢黢的楼梯间，把身旁的人拉进怀里，替他理了理翻乱的衣领，又帮他将玉佩的红绳重新系好。
　　玉佩里还有一些灵力，虽然不多，但只要休息够了，季晨的身体是会自己慢慢恢复过来的。
　　但只要一上楼，就没有那么多闲暇供他恢复体力和灵力了。
　　思索再三，他俩还是决定找个地方坐下来，将背包里剩下的水和零食重新分配，至少先在这将晚餐解决一下。
　　季晨喜欢甜食，所以车里为他准备的零食也大多是蛋糕和糖果一类，虽然吃着腻，但在补充体力这一点上，它们确实比一些咸口的食物要好得多。
　　“咱们今天夜里能出去吗？”何云起往嘴里塞了一口面包，干巴巴的，不是很顺口，他又灌了一小口水，才勉为其难地送了下去。
　　“能吧。”季晨心里也没底，梁采薇联系不上他们，一定会带着人找过来，只不过她能找到多少人，又能带过来多少，就都是未知数了。
　　“怨气还没彻底散掉。”他往嘴里塞了一颗糖，垂下眼，往何云起肩头靠去，“顾千山没了秦弦，竟然连这点本事都没有了么……”
　　何云起给他倒了杯水，说：“你刚才跟秦弦说话的时候，他的表情倒是很有意思。”
　　“怎么有意思？”
　　“紧张，又突然放松，刚开始时整个嘴角绷紧，是被人戳中了的意思，但是过了一会，他的神色又变了，还是之前那个欠揍的模样。”
　　季晨笑了笑：“那就说明，我还是戳得不够疼。”
　　“大概是，我们还有什么没想到的地方。”
　　季晨“嗯”了一声，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何云起分析道：“秦弦提到，顾千山不会为了他，把最后的保命符给丢了，也就是说，前辈的魂魄，很有可能在顾千山的手上，而且那恐怕是他用来换取逃生机会的最后砝码，只要我们在这，前辈应该就还安全，他的身体我们已经抢回来了，只差魂魄了。”
　　“他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把我们拉扯进来，就为了折腾一通，最后换个活命的机会么？”
　　季晨插嘴：“他是为了我。”
　　“但你的身体有你母亲当年留下的貔貅纹身镇着，他根本就偷不走。既然已经偷过一次，而且结果失败，那为什么还要再费尽周折再来一次？”
　　这么一问，季晨也愣住了，顾千山当初这么辛苦补下局，就是为了能够取走他的身体，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沈弘立，不得不说是费劲了心思。
　　但他已经失败过一次了。
　　从秦弦刚才见到貔貅的表情来看，他显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东西。那么上一次，应该就是设计逼迫自己参与交换，找回梁采薇和江清远魂魄的时候。
　　而秦弦是顾千山的亲信，从目前的情形看，甚至可能是唯一的亲信，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貔貅的事？
　　明知达不到目的，还要孤注一掷，从顾千山的角度来看，恐怕只有一个目的。
　　季晨闭上了眼，缓缓吐出一口气：“他觉得，我的爸爸亏欠了他，所以想从我身上讨回来吧。”
　　这答案或许荒唐，但就目前而言，确实想不到其他的线索了。何云起将剩下的零食放进背包，突然摸到了冰冷的罐子，他顿了顿，提议：“要不……问问秦弦吧？”
　　“不问。”季晨想都没想，立刻否决，“他不会回答的，他对顾千山的忠心耿耿，没准能赶上电视剧里的御前侍卫。”
　　他又补充道：“既然他不会回答，我想知道答案，就只能进他的魂魄里看看，可我嫌恶心。”
　　“好。”何云起点头，没再提这事。两人又休息了一会，他突然爬了起来，往一旁的角落里走去，季晨警觉地看了他一眼，问：“怎么了？看到什么了？”
　　“没没没……”何云起赶忙回头摆摆手，“我没事，就是水喝多了，来上个厕所。不是我不文明啊，这鬼地方要是真找出个厕所来，我还不敢进去了。”
　　“噢。”季晨默默地看了他一眼，低下头，又剥了一颗糖往嘴里塞去。果然，甜食能让人身心得到治愈，他轻轻一打响指，一簇淡淡的蓝光在指尖闪烁起来，这光芒不耀眼，却也不微弱。他惊喜的发现，自己体内灵力的回复速度，远远在自己的预料之外。
　　“回来了！”人有三急，解决了小事后，何云起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他回到季晨身边，抬手就要往他脑袋上摸，被季晨一偏头躲开，瞪他：“没洗手！”
　　“咱俩就两瓶水，水资源这么宝贵，洗手多浪费啊……”何云起没皮没脸地笑着，“再说了，我，银枪小霸王，金刚不倒！上厕所从来不用手来扶！”
　　“闭嘴吧你，恶心死了……”季晨被他气笑了，从兜里摸出手机，打算与他再对一次时间，便收拾收拾上楼去。
　　手机刚握在手里，便传来了一阵连续的震动，嗡嗡声在寂静的空气里回响，两人的心都跟着一起颤动了起来。
　　这是电话，梁采薇的电话！
　　有信号了！
　　季晨赶忙接通，没等他说多一句，听筒那头便传来了梁采薇惊喜的呼喊：“通了通了！打通了！晨晨接电话了！”
　　“姐姐！我在……”季晨同样惊喜，可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道刺耳的轰鸣打破，一只漆黑的手臂，从他身后的墙壁里冲了出来，擦着他的耳廓穿了出去，季晨反应极快，一闪身，拉着何云起便站了起来，两人担着宁安，气喘吁吁地回过头一看，背后的墙壁里，已经钻出了一个瘦削的黑影，它正将自己的右腿从掉渣的墙根里拔出来。
　　怨气冲天，这东西，又是一个怨灵！


第119章 穹顶（14）
　　漆黑的影子跑得飞快，就在他们身后，紧追不舍，像一道凌冽的狂风。那阵风近在咫尺，仿佛随时就会伸出手将他们吞噬。
　　两人顾不得这么多，拼尽了力气，架起宁安就往楼上跑，黑黢黢的楼梯间里充满了霉变的臭味，楼梯上散落的碎石和炭灰也统统被两人无视了。宁安虽然高大，但身体的大多数重量都让何云起担下了。这让季晨在奔跑的间隙里，还能摸出手机来，继续刚才为完成的电话。
　　梁采薇怎么可能不着急？
　　从昨天夜里开始，她就联系梁樨，商量对策，带着江清远东奔西走……终于见到了最合适的，能帮上忙的，符合条件的人物。
　　这人名叫冯疆，年纪在五十左右，看着不显老，一直以来担任的工作，是整个城区渡灵者的区域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这官，其实也谈不上多厉害，不上不下的，梁樨对这人是了解的，两人共事时间不算短，满打满算快十五年，关系不说多亲密，但绝对不疏远。
　　但他一直有一块心病，他这个区域负责人，是个副的。
　　他上面始终压着一位，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弘立的一位远房亲戚。
　　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有社会分化，有等级制度，年轻一辈的渡灵者们大多不讲这个了，嘻嘻哈哈没大没小的，嬉闹在一起也是常事。但到冯疆这个年纪，还在一门心思做专职渡灵者的，恐怕就没这么好的心态了。
　　沈弘立退休的时候，他还是个愣头青，当时也没想太多，只跟周围的人一样，羡慕老爷子的高寿，也想去讨个长寿的秘诀。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逐渐成熟，他才慢慢发现，这位老爷子，恐怕有哪些不对劲的地方。过于长寿，而且过于健康。一晃这么多年，连他都会沾上些腰疼的小病痛，这位老爷子却几十年如一日的，静静坐在总部的门边，笑着看年轻人们嬉笑打闹，跑进跑出，这本身就不可思议。
　　而且，他也觉得，自己这区域负责人的“副”字，压在头上太久了。
　　夜幕降临，通往城郊的巴士上坐满了渡灵者，他们都是临时接了任务，跟着冯疆过来的，而冯疆，是跟着梁樨父女过来的。
　　这段路不算颠簸，但路上的渡灵者们却并不轻松。熟悉他们的都知道，渡灵者们大多单独行动，两三个人一小组的也有，但极少这样成群结队的一同出动。
　　这一车大多是年轻人，就算有再好的心态，在这样的阵仗下，也多多少少会觉得紧张了。
　　车内没什么人说话，偶尔出声，也是在抱怨这路这么黑居然沿路连个路灯都没有。但也仅止于此了。梁采薇坐在第一排，将电话拨了不知多少遍，无法接通，还是无法接通。
　　从上午开始，到现在，一直无法接通。
　　这才是她带着这么一大车人，出现在这条路上的原因。
　　大巴车拐过山坳，车内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侧过了脑袋，望向了位于正中间的木材加工厂。这里依旧没有灯，可渡灵者的眼睛，总会被暗夜里出没的，常人看不见的东西所吸引。
　　侧过脑袋的瞬间，车里响起了一阵吸气的声音。开车的司机只是个跑活的大叔，来这么一趟本就害怕，听车里一串吸气声，吓得赶忙一脚刹车，说什么都不敢继续往前开了。
　　冯疆拍了拍手，指挥道：“下车吧。”
　　渡灵者们都有分寸，有的话不该对普通人言明，他们就一个字都不会多说。一听命令，年轻人们立刻拎着包，一个接一个，安安静静地下了车，一声不吭。
　　司机大叔吓得够呛，连梁樨付给他的路费少了个零头都挥挥手不在意，慌忙开着他的车就要跑。
　　冯疆喊道：“哎哎，一会咱们还得回去呢，您别跑啊。”
　　大叔一愣，不明白这群人是什么身份，心里发虚，却又不敢拒绝，只能诺诺道：“是、是吗，那……我给您留个电话，您要走了给我打个电话，我、我上市里吃个饭，休息一会，我就不在这候着了……”
　　梁樨拍拍他的肩：“行，那就辛苦师傅了。”
　　大叔没敢多说什么，立刻钻回车中，发动油门，那大巴就跟长了腿似的，连滚带爬地窜了出去，没一会就在漆黑的公路上消失得没影子了。
　　冯疆愕然：“我长得这么吓人？”
　　梁樨道：“你手下的人，可都吹牛说，冯叔抓鬼全靠脸。”
　　冯疆白了他一眼，跟上前面探路的渡灵者们。年轻人们走在最前面，一个个整装待发，都将手里的旄节组装完备。
　　让他们倒吸一口凉气的，正是藏在稀疏杂草后方，挨挨挤挤的白色灵体。不是一两个，也不是三五群，而是占据了一整个厂区大院，堆积成山，已经累出快三层楼高的灵体们。
　　从公路走过来，怎么也得几百米，可这堆积的灵体，即使在那样的距离之外，都能看见它们扭曲在一起，不断蠕动的恐怖模样。
　　越走近，灵体们低低的哭声越是哀切而凄凉。梁采薇冲在最前面，被这一大团灵体堵在了门前。这些灵体都还带着一些怨气，但这怨气并不重，有些灵体甚至已经没有了怨气，可它们的眼里透着迷茫，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更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恍恍惚惚，便只能直愣愣地看着前方。
　　梁采薇思索再三，挑了个窝在角落里的灵体，那是个年纪极轻的女孩子，看着不过十六七岁，脸上还有烧伤的痕迹。一见梁采薇靠近，它赶忙往边上躲，梁采薇蹲**，将它拉了回来，看着它的眼睛询问道：“这是哪里？”
　　“是……工厂，做木头的。”灵体怯怯地应了一声，看她似乎没有要伤害自己的意思，便慢慢放松下来，好奇地打量着身后站成一堆的快二十号渡灵者们。
　　“你在工厂里工作？”
　　“嗯。”
　　梁采薇指了指它身后的颓垣断壁：“工厂怎么了？”
　　“烧了……”一说起这个，灵体的神色悲戚起来，它回过头，看着与自己一样挤在这里的同类们，突然大叫：“他不让我们走，他要我们在下面待着，要我们不停的跑！”
　　梁采薇一惊，回过头与两位长辈交换了一下眼色，这个“他”是谁，恐怕几人心里都大概有了底。冯疆面上倒是平静，只示意道：“继续问。”
　　“下面是哪？有多深？你是怎么上来的？”
　　“下面……”灵体讷讷地抬起半透明的手，指了指自己身下的土地，“就在下面，最后一层，我们跑了好久好久，一直跑，一直被火烧，好疼。有个人把墙打破了，还把抓着我们的人揍了一顿，把我们放出来了，上来了，可是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要去哪……”
　　梁采薇瞪大了眼睛，惊喜道：“谁？谁把墙打破了？他长什么样子？”
　　灵体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没看见，是一个哥哥跑过来对我们说的，说完之后，他又跑回去了，可他说完之后，我们就可以不用再跑了，也不会被火烧了，可以上来了……”
　　一直沉默不语的梁樨突然开口道：“清场。”
　　冯疆一愣：“清场？这么多？”
　　梁樨笑了笑：“不然我让你带这么多人来干什么，还想不想‘转正’了？”
　　一提这个，冯疆脸色都僵了，压低了声音：“当着年轻人先别说这个，给点面子。我这次过来，跟他们说是调查工厂里的怨气源头，我可没跟他们说是为了救你的……”他刻意将最后的词句隐下不提，咳了两声：“你总得把我当一伙的，给我个明白不是？”
　　“你这还真是……谨慎。”梁樨看了他一眼，“里面的人，是靠怨气作妖的，这群怨灵被他压在这这么多年，必须清理干净，我们现在是可以绕过它们直接进去，但一会这群家伙全被他撺掇起来了，我怕你再来一车人都……”
　　没等他把话说完，冯疆抬手一挥，发号施令：“开始清场！”
　　漆黑的工厂里，两人跑得气喘吁吁，季晨好不容易恢复了些灵力，赶忙一挥手，掌心里窜出一个莹白的光球，让它在前面探着路。第一层已经烧得没剩什么了，只有几个零散的办公室，食堂，和根本辨不出形状的宿舍楼。两人跑多快，那怨灵就在后面追多快，他们跑不动了放缓步子时，怨灵竟然也跟着放缓，它倒不像是要置他们于死地的样子，反而更像是要把他们逼到什么地方去。
　　季晨飞快地连上了蓝牙耳机，替何云起担了一把手，电话那头的梁采薇急得不行，不停地呼喊着，恨不能顺着电波穿过来确认他的安全，少年累得气喘吁吁，又不能停下脚步，只能在仅有的房间里同怨灵绕圈子。
　　“姐姐，我在！我在一楼……”刚撞开一扇门，两人便被横在门口的一截焦黑的手臂狠狠绊了一跤，季晨冲的太快，被这么一拉扯，整个人飞摔出去，耳朵上别着的耳机更是飞出去好几米远，这下倒好，耳机没了，电话也断了，这短暂的联系就此中断。
　　何云起赶忙挑了个稍微干净的地方将宁安放下，绕过那截手臂，将摔倒在地的季晨扶了起来，摔得倒是不重，但也绝对不轻，少年捂着膝盖，龇牙咧嘴了好一阵，才终于把裤腿挽了起来，伤口不大，只是破了皮，还好有牛仔裤的保护，不然就这一地的霉菌和炭灰，还不出工厂就该伤口感染了。
　　身后的怨灵竟然消失了，不知是不是跟丢了。季晨拉着何云起的手，慢慢地站了起来，照明的光球缓缓下降，正好能照亮他眼前的墙壁。季晨看了一眼面前的墙，愣住了。他身体一顿，何云起跟着抬起了头，两人的目光聚焦在面前这面焦黑的墙壁上。
　　漆黑的墙壁上，贴着一张又一张的照片。有的已经褪色了，有的还很新，颜色依旧鲜艳。季晨缓缓往前走了两步，贴近这堵墙。这些照片，要么拍摄的角度极为刁钻，要么模糊到根本看不清，可但凡有一张能看清轮廓的，都足以让他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人是谁。
　　——是他自己。
　　整面墙，铺天盖地，全都是他自己。


第120章 穹顶（15）
　　这张，是他十七岁生日那天，一家人出去吃饭的景象。他还记得，那天梁樨带他去了一家十分豪华的西餐厅，从这张的拍摄角度来看，这应该是在餐厅门外拍下的。
　　照片的大部分都被稀疏的树影遮挡，真正有内容的部分只占了照片的三分之一，而这三分之一里，有季晨的影子，照片里模糊的他正好回过头，看向了跟在身后的家人们。
　　视线向旁边移去，这张照片的色调，比起前一张要鲜明得多，显然是白天拍下的。这背景，何云起见过的，那是季晨所住的小区，照片定格在他踏出小区的一瞬间，拍摄的角度依旧奇特，俯拍视角，从上往下，而且还只拍到了背影，但即使是背影，何云起还是一眼就将他认了出来。
　　像这样的照片，一张又一张，零星错落地点缀在漆黑的墙壁上。如果这些照片换做季晨的生活瞬间，贴在他的卧室墙上，他绝对不会有这么脊背发凉的感觉。这种恶寒，就像有一个浑身冰冷的人，从脚下的泥地中钻出，攀着他的双腿，爬上脊背肩颈，再贴着他的耳后呵出一口冷气。
　　季晨往后退了两步，别过头去，显然是不想再看这些东西。
　　“真够变态的……”何云起将他挡在身后，主动将墙上的照片一张又一张地撕掉，这些照片虽然大多模糊，但能看出，图片中的季晨已经不再是干干巴巴的小不点、小豆芽了，他长大了，至少得是近五年内的模样。
　　撕下最后一张照片时，何云起的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从这面墙开始，他转过身，开始打量这个无意间闯入，或者说是被怨灵逼入的房间，这屋子里其实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不大不小，放一张办公桌，几个书柜，倒也是绰绰有余。
　　“那个怨灵……”何云起缓缓皱起眉，又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照片，“他就是要让我们到这里来，让我们看到这个。”
　　季晨没有说话，而是一脸嫌恶的看着他手里的东西，最上面的那张，是整面墙里最清晰，也是时间点上最近的照片，那张照片里，他站在何云起家附近的点心店橱窗外，看着里面的蛋糕，也正是因为专注，他没能发现近在咫尺的跟踪者，这张清晰的照片，已经能将他的上半身拍全了。
　　他居然有过离这人这么近的时候。
　　“这里面的照片，不全是你的。”何云起从里面挑出了一张，夹在拇指与食指之间，仔细端详了一阵，得出了结论：“这是岳景辰。”
　　季晨探过头，看了一眼，这也是张难得清晰的照片，虽然只是一个侧脸，但那灿烂的笑容却是怎么都遮挡不住，也难怪何云起能一眼就认出来，这么没心没肺的笑，还真从没在季晨的脸上出现过，虽然自从认识了何云起后，他确实变得爱笑了许多。
　　岳景辰的照片，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过往的回忆突然被这根引线点燃，所有的线索全都在一瞬间串联了起来，季晨瞪大了眼睛，抢过何云起手中的照片，一张又一张的在眼前看了一遍，他的眼睛飞快地转了几轮，终于看向了何云起，一字一顿道：“这些照片……是顾千山干的，他从知道我存在的那一刻起，就打定了心思要让我成为……”
　　“容器。”何云起补充道：“在追着你的过程中，他还错认了与你相像的岳景辰，所以……在岳景辰灵体的回忆里，他从颜培的实验室里翻窗逃走时，是真的没有死，颜培没有说谎，第二天赶到实验室时，他也是真的没有在楼下发现岳景辰，因为在岳景辰掉下楼的第一时间里，他就已经被顾千山安排人带走了。”
　　季晨立刻接上：“可顾千山没有意识到，岳景辰当时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转灵是必然失败的，长相相似，也不等于命格相切，转灵过程中，岳景辰被颜培耗空了的身体极有可能坚持不住，就这么没了……”
　　“可颜培是不知道这些的。”他顿了顿，继续分析道，“他坚信岳景辰是因为受不了他的虐待选择逃走，岳景辰一逃，他花费在他身上的所有精力和研究都成了泡影，所以他无论如何都要将岳景辰找回来。”
　　颜培寻找已经不存在的岳景辰的过程中，恐怕也有顾千山和秦弦的助力，他们在暗处，有些事不方便操作，但颜培不同，他是明面上的人，无论怎么行动，都不会招来其它渡灵者的注意。
　　所以他们才会在事情败露后，设计将颜培也一并剪除，连完整的魂魄都没给他留下！
　　这么一个圆环，到这一步才算彻底理清。
　　“它是谁？”季晨突然问。
　　何云起没明白他的意思，问道：“谁？”
　　“它。”季晨抬头，看向来时的门口，那里已经空空如也，追逐他们的怨灵早已没了踪迹，“它把我们赶进来，就是为了让我们看到这个么？那这些照片是谁贴的？”
　　何云起又将手里的照片翻了一遍：“不清楚，还得继续走。刚才姐姐打电话来了？”
　　“嗯。”
　　“我们得先把宁安前辈安置好。”何云起提出了目前最严峻的问题，“要对抗顾千山，还得看着他，对他对你都不好。”
　　季晨点头：“咱们先出去吧。”
　　没了魂魄的身体虽然还没死去，但也是极其危险的状态，这地方阴气太重，万一窜出哪个漏网的捡了漏，前辈的情况可就危险了。两人重新将宁安的身体架起来，慢慢往外走，这次季晨学聪明了，他将光球往高了安排，将照明的区域扩到最大。
　　可当他们踏出房门时，才发觉眼前的景象又变了。
　　一楼的空间依旧广阔，可这次不一样，灯亮了。是壁灯，安置在布满焦炭的墙壁上，颜色昏黄，没多显著的照明功能。山洞内部很阴凉，穹顶很高，空间正中央的灯显然是不可能从山洞顶端垂下来的。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像猜测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似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往前走了两步。
　　一旁墙壁上的灯，又亮了两盏。
　　再前进两步。
　　又亮了两盏。
　　壁灯昏暗，像初一暗淡的月光，但正好能照亮视野范围内的一点点，每往前几步，灯光便延伸一些，明明是环形的山洞，这灯也一盏又一盏的亮成了一个圈，但偏偏到了两人站在正中间时，最后一盏灯才终于亮起来。
　　“啪”地一声，电流交汇，发出轻响。
　　环形的另一侧，随着最后一盏灯的电量，显出一个人形来。
　　两人立刻警觉地向后退了两步。
　　那影子抬起头，脸色晦暗不明，或者说，根本看不见脸色。
　　他的脸上带着一个毫无特色的面具，并不是为了凸显身份特别订制的，更像是路边随便找小贩买来的。面具上印着卡通人物的脸谱，嘴角扬着咧到耳根的、虚假至极的笑。他定定地看着面前的两人，久久地凝视着，一言不发。
　　季晨反应极快，立刻甩开旄节挡在何云起和宁安身前，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眼前的人是谁，已经再清楚不过了。两人的默契不必多言，但季晨还是低声叮嘱了一句：“有情况一定要先跑。姐姐肯定在附近了，保护好自己。”
　　何云起无声地应下了他的要求。
　　寂静的僵持持续了不知多久，对面的人才终于动了起来。
　　他缓缓地向前走了一步，微微抬头，将目光从两人的身上，聚焦到了季晨一人的脸上。沙哑的声音从面具后面传来，像用枯槁的指甲剐蹭过腐朽的地砖：“来了？”
　　“秦弦换宁安，没得商量。”季晨干脆利索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见他没有给出反应，便补了一句，“这地方，除你之外没别人了。拖延对你没好处，别痴心妄想。”
　　清澈的声音与刚才枯朽的沙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连面具人自己都觉得听不过去，他突然笑出了声，笑声从那廉价的塑料卡通面具后穿来，透出一股难言的湿闷感。笑声在空荡的空气中不断回响，在这样的夜里，格外瘆人。何云起甚至怀疑面前的东西恐怕已经不是人了，鬼气森森，实在是令人不舒服。
　　“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面具人的声音穿透面具，半句话还没说完，他又突然苦笑起来，“所以我没打算跑，我也清楚得很，到这一步，我跑不掉。”
　　“你们想要那个魂魄？”他说着，从怀里摸出了一个罐子，透明的玻璃隔层里，一个莹白的魂魄静静地卧着，它沉静极了，像熟睡的婴儿一般。季晨差点冲上前去，但还是将这股冲动压了下来，只盯着罐子，静静地等着他的下文。
　　——“但我只有一个条件。”
　　“你。”面具人指了指季晨，又指了指身边的何云起，笑道，“最后的这一场，我要求你独自应战。连他，都不能参与其中，办得到，咱们就开始，办不到……你就带着秦弦走吧，你的前辈，我收下了。”
　　季晨被气笑了，他压根没想到，处于强弩之末的顾千山，究竟有什么底气同他谈条件。而对面的人也看出了他嘴角嘲讽的笑意，低声道：“喔，是，我都忘了，一个换一个，好像是没什么吸引力。”
　　说着，他挥了挥手，屋内所有的壁灯都在一瞬间增亮了好几个度，光线清晰后，季晨终于看清了站在他对面的究竟是什么，可也正因为看清了，他嘴角刚刚泛起的笑意，也在一瞬间凝固了下来。
　　罐子，全是罐子，满满当当，好几十个罐子，全都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他身后的柜子里。每一个罐子里，都卧着一个安静的灵魂。面具人很是兴奋，他将手中的玻璃罐放到柜子上，换了另一个抱在手里，像展示珍宝一样，朝季晨的方向举了举，沙哑的声音都因为上扬的语调而年轻了几分：“猜猜这是谁？”
　　季晨没说话。
　　“不猜？你这小朋友，真没趣啊，秦弦可比你有意思多了……”面具人吃了闭门羹，将罐子放了回去，他搓了搓手，笑道，“没关系，我来给你介绍介绍。这面柜子里的人，你都认识，比如这个——”
　　他将手指指向了正中间的罐子，道：“她叫……温蕴。”
　　季晨的神色凝滞了，他瞪着眼睛，看着那手指所指的罐子，有那么恍惚的一个瞬间，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说什么？那是谁？温蕴？那个姑娘，不是早就被他……
　　“啊还有这个，这个我看看……”面具人举起罐子，看了看上面的标签，一字一顿地读了出来，“她叫陈潇。”
　　等等……
　　“这个嘛，老熟人，叫岳景辰，和你长得像，差点把我都蒙过去了的那个小鬼。”
　　他在说什么……
　　“还有这个，我都快忘了，这可是你二十岁生日那天从塔楼上救下来的，叫什么来着……啊，叫叶霜临”
　　面具人越说越兴奋，仿佛在细数自己的战利品，可他的声音却再也穿不进季晨的脑袋里了，季晨愣愣地看着这几十个罐子，那是他身为渡灵者的三年里，亲自解放的灵体。他听过它们的声音，看过它们的人生，他甚至能感知到它们曾经的温度。
　　被送走的那一刻，明明是温暖的啊！
　　季晨惊恐地看向手中的旄节，顿悟了一个他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这根他亲自挑选的旄节，对他的背叛，远远不只是血魂蠹那么简单。
　　它将每一个经它渡化的灵体收集、禁锢，送给了一个没有温度的冰冷的人。而这个人，正用他这三年来，夜以继日，日以继夜收集而成的灵体，构筑出一个最有利的谈判砝码，而这，也成了季晨不得不低头的沉重枷锁。
　　“所以嘛，秦弦有些话，还是很有道理的。”面具人嘿嘿一笑，似乎对季晨的反应格外满意，“他说过吧，儿女情长这种东西……”
　　“来吧。”季晨攥紧了手中的旄节，缓缓举起，将尖端对准了他，又重复了一次，“来啊。”
　　此刻的少年，像一只被彻底激怒的凶兽，他面色沉静，眼底却透凶狠的杀意。细瘦的手上爆满青筋，他攥紧了木杖，连指尖都泛出微白。
　　面具人愣了愣，突然爆发出惨烈的笑声，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近似哮喘的哀嚎。
　　何云起赶忙喊道：“晨晨，别答应他！别过去！”
　　可是来不及了。下一秒，巨大的暗色光墙拔地而起，精准地将季晨与身后的何云起隔绝开来，不过瞬间，那光罩已经成型。他笑嘻嘻地放下了罐子，向前迈了好几步，他兴奋，他颤抖，他的手甚至有些痉挛，这一刻，似乎已经等了太久了。
　　那廉价的面具终于被他一把揭下。
　　藏在面具后的那张脸，总算从黑暗中显露了出来。
　　那是一张已经显出老态的，中年人的脸，可正是这张脸，让暴怒的少年再次愣在了原地。
　　从眼角到眉梢，从脸颊到唇瓣……都让他觉得无比眼熟，也让被挡在光罩之外的何云起感到分外熟悉。
　　“眼熟吗？”那人突然笑了出来，眼角的细纹藏都藏不住，“这算不算……另一种意义上的，骨肉重逢？”


第121章 穹顶（16）
　　一簇又一簇的光芒升上夜空，工厂之外，年轻人们清理着成堆的灵体。
　　梁采薇一甩长发，取下手腕上的皮筋，将卷发高高束成马尾，一抹额头的薄汗，走向下一个蜷缩的灵魂。
　　已经快了，清理过半，怨灵没剩多少了。
　　这期间，她只要有闲下来的空档，都会立刻给季晨打电话，可那电话却再也没接通过。这让她原本放下一半的心一点点地悬了起来。就算旄节里已经没有了血魂蠹，从上午到现在，已经十二个小时了。如果只是他一个人也就罢了，他身边还带着一个何云起，要知道，那可是一点灵力都没有的普通人，一旦出了什么意外，季晨绝对会拿自己去挡刀子的。
　　一想到这，梁采薇就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突突地响，响得她不得安生。
　　“放心……”江清远结束了一场超渡，终于找到空档走到她身边，毕竟喜欢了她这么多年，这位准姐夫，对梁采薇的心思可以说摸得一清二楚。他拍了拍姑娘的肩膀，“晨晨不会有事的，这座工厂的怨气已经逐渐消解，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
　　“可是我们调查的时候，这里的怨气明明是很重的。”梁采薇漂亮的眉紧缩着，凝满了担忧，“现在过来，怨气居然淡了……这难道不是晨晨消耗灵力清理过后的结果么？你刚才听见那小姑娘的灵体怎么说的，它说有个人把墙打坏了，把它们都放出来了，如果不是……”
　　“冷静。”江清远看了看周围，两位长辈把脑袋凑在一起，商量着一会突进的计划，而年轻的渡灵者们，不是忙着清理，就是拿出各自自带的水瓶往嘴里灌，根本没工夫管闲事，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展开健壮的手臂，将纤瘦的梁采薇抱紧怀里，坚定地拍了拍她的脊背，“相信他，没事的，会没事的。”
　　“咳……”梁采薇还没应声呢，不远处就传来了一声咳嗽，两人赶忙松开了手。梁樨刚跟冯疆把路线商量清楚，一抬头就见了这混小子抱着自己的女儿，不得不出声警醒警醒。见江清远的手老实了，他才正色，冲着另一头的渡灵者们询问道：“还有多少？”
　　“最后几个！”
　　冯疆立刻跟上来，指挥道：“行，你们抓紧，一会我们从北边的小道进去，都警醒点。”
　　“收到。”
　　随着他们的应声，最后几个灵体也化为了光束，缓缓地升上天空，消失在视野之中。这些被困在废墟里长达数十年的灵体，终于等来了得到救赎的机会。冯疆叹了口气，缓缓抬起右手，向前一挥：“走，这边。”
　　山洞之内，不再昏黄的灯光终于照亮了顾千山一直掩藏在面具下的面庞。那是一张虽已步入中年，却仍能看出三分稚气的脸庞。从眼睛，到鼻梁，再到嘴角……那张被季晨视为珍宝的，压在床头抽屉最深处的，已经泛黄的照片上，有和眼前人极为相似的一张脸。
　　那是他的父亲啊。
　　是从梁樨口中听到的，那个永远爽朗，堆满了笑容的季鸣杨。
　　梁樨说过的，最后的最后，是季鸣杨揪着他的领子，把他甩出了废弃的仓库，身后轰然关闭的大门，再也得不到的回应，都昭示着属于那个年轻人的，属于季晨父亲的悲惨的结局。季晨早就知道了这个结局，二十年，那道疤早已经被时光的涓涓细流冲淡了。
　　可当这个人站在他的面前时，那道伤疤却再一次被闪着寒光的利刃剖开。胸口偏左三寸的位置，突然爆发出一阵难以抑制的疼痛，这疼钻心刻骨。
　　二十年前，他的父亲，被一个他自以为能掏心掏肺的，只是不小心误入歧途的兄弟，将年轻的身体夺取，成为了容器。
　　这个容器，一当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的时间里，他不再是季鸣杨，他也不能算是顾千山。他的孩子长大了，他却从没能见过一面，他的妻子为找他香消玉殒，他甚至连迈出步子去找的自主意识都不具备。季晨甚至能想象到，如果他还活着，如果他没有认识顾千山，没那么古道热肠，去关心这位“朋友”是否踏上歧途……
　　他现在，也该站在自己的面前，也就高小半个头……他抬起手，就能像天下所有的爸爸一样，拍到儿子的发顶，把头发揉乱，笑嘻嘻地骂一句“臭小子”。
　　哪怕是骂也好，骂得再狠一点都好，都好……
　　施展邪术消耗的不只是生命，还有身体的机能，不然顾千山不会仅仅过了这么些年，就急迫的开始为自己寻找新的容器。他试过多少人，季晨并不清楚。但他明白，那些被他实验过的人，大多是命格不符，无法让灵体完美融合的存在。
　　那些无故失踪的渡灵者，有多少因为命格无法相切，从而疯掉，甚至死掉……这些都已经能无迹可寻了。
　　所以，他才需要季晨，需要一个全新的、年轻的，更适合自己的身体。他需要一个身体，契合他的命格，那容器，最好有季家的天分，季家的血脉……
　　可季鸣杨不欠他的！
　　季晨的眼底泛出鲜红，他怒视这眼前的人，那张脸上，不该有这样虚伪的表情，那是他的父亲，他应该是……再也无法压抑悲痛的他，狠狠攥紧了手中的旄节，怒吼一声，朝着眼前的人劈刺过去。
　　顾千山一笑，缓缓抬起手。
　　少年的凌冽和长者的迟缓之间，仿佛拉出了一条时间静止的鸿沟。坚硬的木杖扫出风声，“铿”的一声，打在了一层凭空出现的雾一般的屏障上。季晨抽回木杖，飞快得打出下一次攻击，又是一声碰撞，他竟然被一股强大的力道弹了回来。
　　这力量太大，季晨向后退了好几步，一抬头，才看清那将他弹回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顾千山的面前，突然现出了一个怨灵。这灵体从头到脚，都被浓重的怨气包裹，严实得跟绷带一样。除了能看出死者生前的大体身形外，根本是什么都看不清。这怨灵就是顾千山的武器么？季晨只觉得它眼熟，却来不及细想，下一秒，那怨灵就以比他更为迅捷的速度，冲到了他的跟前。
　　季晨横起旄节抵挡，向后连续好几个避让闪身，尽可能的与他拉开距离。
　　怨灵这东西，只要有怨气，就难对付得很，要是能将他的怨气清除干净……打散也好，净化也好，只要能清理干净，那所有问题都不会是问题。这样的打斗之中，季晨根本没工夫多想，也懒得去共情探究这灵体背后的故事，既然它挡在顾千山前面，那就把它一并解决掉！
　　少年紧攥着旄节，运起体内逐渐恢复的灵力，对着怨灵的脑袋便是一道光刺去，或许是因为愤怒，这光比之前要的每一次都要凶狠，像清晨刺破浓云的阳光，利剑一般朝着怨灵杀去。那怨灵却丝毫没有躲避的意思，它不知道畏惧，也不会害怕，迎着季晨的光便冲了上来。
　　与此同时，一阵剧烈的轰鸣，爆发在光罩之外，不过十几米的地方，何云起猛地回过头，才发觉身后的墙壁已经被轰出了一个大洞。弥漫的烟尘中，一个高大健硕的身影，举着短杖便冲了进来，那人英俊硬朗的面孔实在让人难以忘记，除了江清远还能是谁？
　　江清远手中的短杖还散着光，那坍塌的墙壁，很显然是该归功于他了。
　　一大堆拿着旄节的渡灵者紧随其后，从塌了一半的砖墙洞里钻了过来，梁采薇原本在靠后些的地方，可她实在担心，便不管不顾地往前挤，直到拉住江清远递来的手，随着他一起冲到了最前面。
　　映入眼帘的，是位于山洞正中间的大块空地，而这空地中央的紫黑光罩中，她要找的最宝贝的弟弟，正与一个怨灵做着殊死的缠斗。
　　“晨晨！”梁采薇顾不得那么多，撒了手就要往前冲，她举起旄节，冲着光罩便是一道光，可光打上去了，防护罩却完好无损，甚至将那道灵力飞快的吸收融合，变得更加坚固。这东西……她以前从没见过，这是渡灵者才能掌握的技能，怎么会……
　　年轻的帮手们陆陆续续地赶了过来，都被眼前这巨大的如同囚笼的光罩吓了一跳，惊叹之余，他们也注意到，困在笼中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都多少有过一面之缘的后辈，虽然不太爱说话，但还算有礼貌的季晨。
　　“这算怎么回事？”年轻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生出一股默契，不约而同地摸出旄节就要往上砸灵力，恨不得生生把那光罩打碎。
　　“没用的……”何云起吸了口气，他比任何人都紧张，可越是如此，他就得逼迫自己冷静下来，“他算到了这一步，这个罩子，使用灵力和怨气一起构建的，用灵力打它，等同于添砖加瓦，根本不可能把晨晨救出来。”
　　虽然不知道这人是谁，但一听他的话，再看了看那紫黑光罩上流淌的亮色印记，便知道他说的绝对不假。
　　渡灵者们犯了难，纷纷看向他们的指挥冯疆，冯疆盯着光罩看了许久，侧过头与梁樨商量了些什么，随即发言道：“攻破点在内部，那个站着的，就是这工厂几十年怨气弥漫的源头，按梁叔刚才说的，现在分头行动，把工厂里的怨灵一个不剩地全都清了，切断他的怨灵供给，把你们的小师弟救出来。”
　　一声令下，渡灵者们立刻各自组了队，往周围四散而去。
　　能练出这样听话又有组织的手下，冯疆还真是个有两把刷子的人物。梁樨没明说什么，而是静静地，往光罩旁走了两步，他能感觉到，壁垒之内，一道怨毒的目光，正穿透了这相隔的距离，直直地刺到了他的身上。梁樨抬头，对上了他的眼睛，光罩上怨气与灵力混合着流淌，就像玻璃上晕染着流动的纹样。虽然不能保证清晰，但梁樨还是看出了那人的面庞。
　　他愣了愣，随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你还是觉得，季家人欠你的，是不是？”
　　顾千山冷笑一声：“你以为你亏欠我的就少了吗？”
　　“这表情不对。”梁樨语气平静，“小季不会露出你这样丑陋的表情，永远不会。”
　　这句话似是激怒了他，顾千山吸了口气，露出了一个更为扭曲的笑容，他往前走了两步，一副要隔着光罩将梁樨活吞了的模样，咆哮道：“那又怎么样！他死了，他能活这二十年吗？这二十年是我的，是我在活着！”
　　“那你的身体呢？你不是活着么？你怎么变成了一个需要寄居在别人身体里的……”斟酌了用词后，梁樨还是笑了出来，“废物呢？”
　　压抑了数十年的怒意，终于还是盖过了他刻意伪装的理智，顾千山怒不可遏，又向前迈出了两步，他举起手，在掌中聚出一个漆黑的球体，下一秒，那棉絮一般的光球便被他狠狠拍到了地下，脚下的地面生出树枝一般的纹路，飞快地朝着光罩之外蔓延，留守在梁樨身旁的两位小辈立刻护着他和何云起向后撤，可梁樨却仿佛脚下生了根，纹丝不动地立在原地。
　　树纹如闪电，不过一瞬间便炸到了他的脚下，怨气炸出地面的同时，梁樨对着光罩之内的季晨大喊一声：“晨晨！趁现在！”
　　与怨灵缠斗的少年一颔首，立刻转身，窜向了正佝偻着身子施术，无从避躲的顾千山。
　　这不是当然的吗，他的目标从一开始，就不是这个怨灵，不过是因为怨灵的阻挡，让他无法靠近顾千山罢了！一股狠历从季晨的眉眼间爆发出来，他高高跃起，攥紧手中的旄节，将灵力凝成了一道炽烈的光，不带一丝一毫犹豫的，猛地朝顾千山的脑门刺去。
　　炫目的光，照亮了那如倒扣圆碗的光罩，守在外面的人不约而同地摒住了呼吸，他们的目光都穿过了屏障，凝聚在季晨的身上。
　　光芒如流水一般，很快地消失殆尽，可惜是的，季晨的致命一击，并没有打中顾千山。那怨灵比他更快，抢先一步挡在了敌人的面前，像一把密不透风的雨伞，将他包裹得严严实实，根本没有任何的手的机会。
　　错过了一次机会，应该还能有下一次……何云起攥紧了拳头，紧盯着光罩内的动向，不敢有一丝懈怠。
　　怨灵再次出手，将季晨推向了光罩的边缘，而这一次，季晨却没有躲闪开，就这么重重地撞到了光罩上，又被光罩给弹了回去，重新落到地上。这一过程落在几人的眼中，更让他们的心揪了起来，怎么了？刚才的那一下，难道消耗掉了季晨所有的能量吗？
　　何云起却看到，靠在光罩边上的季晨，缓缓地站了起来，面对再一次向他冲来的怨灵，居然连躲闪的动作都没有，而是呆呆的站在原地，下一秒，怨灵冲上前来，怨气裹挟着巨大的力量，将他再一次掀起，又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晨晨！”何云起的心骤然一紧，“他要过来了，晨晨！快躲开！”
　　他看见季晨摇了摇头，用极其痛苦的，带着哭腔的语调咆哮着问道：“为什么……”
　　“什么，什么为什么，晨晨……快逃！”
　　“为什么……”季晨又重复了一次，这次，他终于举起了旄节，不是攻击，而是抵挡，怨灵冲来，撞在旄节的横杆上，即使灵体的外壳被灵气所剥蚀冒出阵阵黑烟，它也依然是一副感觉不到疼痛的样子，一声不吭，恍若傀儡，对着季晨发起一次又一次的攻击。
　　别说何云起不明白，一旁的长辈们没一个能明白，他们大喊着：“晨晨，把这东西渡化掉！或者打散，都行！”
　　“不行……我不行……”季晨的哭喊变成了歇斯底里，他狠狠推开了怨灵，却迟迟没有任何动作，不一会，那怨灵又冲了上来，与他纠缠在一起。这一下，何云起才看清，季晨的眼睛，一直盯着怨灵的脸，仿佛要从他的脸上找到些什么，可无论如何，他都却只能看到一团混沌的怨气。
　　顾千山轻笑一声，缓缓地直起身来，看向了光罩外不知所措的梁樨：“梁哥，这场戏好不好看？”
　　“什么好不好看？”梁樨没那个心情同他说废话，持久战对已经在这被困了一天的季晨十分不利，拖得越久，他的灵力越难恢复过来，也不知道冯疆带着队把怨灵消灭得如何……
　　“骨肉相残啊，好不好看？”顾千山说着说着，突然爆发出了一阵狂笑，这笑声凄厉极了，说是丧心病狂也毫不为过，他指着一次次冲向季晨的怨灵，兴奋道，“他啊，你不认识了吗，梁哥，他呀，你的好兄弟，你的小季啊，哈哈哈哈！你不是最喜欢他了吗？不是最看重这个兄弟，最心疼这个孩子吗？快看呀，骨肉相残啊，好看吗？”


第122章 穹顶（17）
　　面前的怨灵浑身漆黑，怨气将它所有的轮廓到包得严严实实，透不出一丝原本的模样。
　　可就在季晨将全部灵力投向顾千山的那一瞬间，它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那人的身前，挡住了他的奋力一击。炽烈的光芒穿透怨气构建的屏障，将覆在它脸上的黑气轰掉了一个角，那一角并不大，只是从左侧额头，到右侧嘴角，撕开了一道天窗一般的破口。
　　可透过这个破口，季晨瞥见了让他心跳一顿的，熟悉的轮廓。
　　他记得清清楚楚，这张脸，存在于他视若珍宝的，那张泛黄的照片里。那是站在黄昏里的，他的父亲。那是二十六岁的季鸣杨，眼里流淌着对妻子的爱意，嘴角扬起，像暖阳一样。
　　眼前的怨灵，不断向他发出攻击的，冷冰冰的怨灵，竟然是他的父亲！
　　被冲淡的怨气迅速将它包裹，那张藏在黑气之下的苍白的脸，就像沉入泥淖污水，渐渐地被淹没，看不清面部应有的轮廓。可季晨看清楚了，它双眼紧闭，没有自己的意识，只是一具枯萎而冰冷的傀儡。这怨气不是它的，而是顾千山的。
　　季晨冲向它时，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净化……顾千山的怨气以整个工厂为依托，一时半会根本无法清理干净，就算有冯疆带着小分队逐个击破，也不一定就能在短时间内将怨气清洗干净。可除了净化，要将怨灵清除，就只能……
　　他突然回想起那个初秋的夜里，月光下，被怨气层层包裹无法解脱的叶初阳。她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痛苦，被怨气纠缠、撕扯，净化了一次又一次，却始终没能得到真正的超度。
　　直到江清远的重击，将她彻底化为尘泥。
　　那个夜里，他的无力，他的痛苦，他的歉疚和自责，就像一张网，将他的心脏紧紧的包裹、拉紧。而现在，他面前的灵体，要走向跟叶初阳一样的结局吗。
　　他做不到！
　　又一次闪避，季晨终于躲开了灵体的攻击，他抹了一把脸，尽力让自己的视线变得清晰。他还不能倒下，多坚持一秒，就能多给楼下的队伍争取一分机会。他们会成功的，他们会把怨灵一个不剩的全都清走，切断顾千山的力量来源！
　　“怎么了？你怎么不打它了，打呀。”顾千山立在光罩的边缘，玩味地挑衅着，“或者……你打我也行？来呀，试试看，不试试怎么知道。”
　　灵力不能浪费，从现在起，一丝一毫都不能浪费。季晨没分出神多看他一眼，而是用尽全力与怨灵周旋，两道身影在不算宽广的空间里来回穿梭，怨灵的速度极快，也极为灵巧，这样的天分，即使在成为灵体之后，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褪色。
　　鼻子酸了的不止是季晨，还有光罩外的梁樨。
　　年过半百的长辈，将小心存放了二十年的岁月，一股脑地铺在了眼前。他不敢相信有一天，故友会与他再次重逢，他更不能接受，阔别重逢，换来的是这样的方式。梁樨低下头，许久没有出声，他能说什么，他难道要告诉季晨……将眼前的灵体打碎，把它抛入尘泥吗？
　　“晨晨！”何云起突然喊道，“把它送走！”
　　季晨闻言，鼻头一酸，眼里又是一汪热泪，他举起旄节，奋力抵挡了怨灵的又一次攻击，可这一次，他能感觉到，怨灵攻击的力度明显减弱了。
　　几尺深的地下，冯疆的小分队效率极高，无数光球在空中悬挂，将地下车间照得透亮，藏匿的怨灵们嗅到生灵的气息，纷纷探出头来，却被渡灵者们一个接一个的束住，净化、超度，不服管教的直接打散，二十多人的小分队又化成了两三人的小分组，如辛勤的蜜蜂，在这座地下工厂中忙碌着。
　　“还有多少？”冯疆攥紧旄节，奋力一挥，将一个凶恶的怨灵打散，果然年纪大了，还是不能跟年轻人一样拼命，老胳膊老腿的又开始酸痛了。他不得不停下，看了看周围的手下们。戴眼镜的小伙手上没停，却偏出脑袋来瞅了他一眼，劝道：“冯叔，人要服老！”
　　“……”冯疆最忌讳“老”字，看了他一眼，正色道，“问你还有多少！”
　　“这层没了！”小伙子也跟着认真起来，他扫了一眼周围，确实已经感知不到多少怨气了，赶忙报告：“下一层……”
　　“也……也没了！”两个小姑娘手拉着手从楼梯口窜了上来，正好赶上了两人的谈话，微胖的姑娘很是激动，她一抹额头的汗，指着楼梯口，气都没喘匀，就赶忙报告：“下面……下面那墙里，全是怨气符，塞在砖缝里的，每一块砖的缝里都有，按理说该严实得不行！但是我们下去……那墙被炸得渣都不剩，是……是季晨干的吗？他可太……太……”
　　一个人的灵力，炸了一整座怨气堆积的封印墙？冯疆心里一怔，面上却收敛着，只轻轻点了点头：“行，那就上去，准备抓人了。”
　　越来越弱了，怨气越来越弱了。
　　何云起掐着衣角，一双眼紧紧盯着光罩里的一切，他天生阴阳眼，能见鬼，却从没见过神。可他此刻更希望上苍能降下一尊神佛，能听见他心里重复了千百次的祈祷。无论怎样都好，让季晨回来，完完整整的回来，活着回来。这样的提心吊胆，他已经经历过一次了，他不想再来一次。
　　最后一层，黑气随着旄节顶端流泄的光芒彻底消散，那个莹白的灵体，终于全须全尾地立在了季晨的面前。他看着他，就仿佛看见了自己，二十六岁，停滞了二十年的时光，眼前的灵体看起来与他无二，柔和的脸庞，轻微低垂的眼角，梁樨说过，这张脸天生爱笑，所以他笑起来，应该是更灿烂的模样。
　　有什么东西堵在了季晨的喉头，他想说话，却说不出口。年轻人，关系相熟时，总会开些奇奇怪怪的玩笑，可那个称呼，最该赋予面前灵体的称呼，从未被真正的物归原主。
　　喉头轻颤，眼泪却比声音先一步涌了出来，季晨突然变成了当年那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他抬起手，却发觉指尖全是漆黑的炭灰，不能碰，不能用这双手去碰它……季晨低下头，赶忙把手往自己早已滚得脏兮兮的裤子上抹了两下，可没什么用，他的裤子依旧是脏的，手也是脏的。
　　他突然觉得不该低下头，这样他就看不见眼前的人了。
　　可就在抬头的瞬间，季晨的视野里冲出一道漆黑的光，那东西速度极快，不偏不倚，正冲着他眼前的灵体而来。季晨想都没想，立刻冲上前去，将自己的身体挡在了灵体的面前。
　　几乎是同时，守在光罩外干着急的一众人，全都冲到了光罩的跟前。
　　那道黑光实打实地打到了季晨的身上，力道极大，将他连带着身后的灵体一起，全都轰到了身后的光罩上，巨大的冲击力，让纤瘦的少年飞了出去，又被光罩狠狠地弹了回来，身体砸向地面，季晨却什么都顾不得。顾千山已是强弩之末，可他的最后一击却足以让季晨体会到难以平复的痛苦。
　　从心口蔓延到胸口，再一路传达到小腹，这就是怨气侵体的痛苦。
　　可这痛比起身后的灵体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季晨在地上滚了一圈，猛地回过头去，却发现自己的身后空无一人。
　　没了……
　　父亲的灵体，时隔二十年，才第一次见到的至亲之人，就这么没了……
　　季晨愣在了原地，他捂着心口，艰难地支起身体，却发觉那怨气早已扩散到四肢，有谁在他的血肉里埋下了刀子，每一次动作，都剜心刻骨的疼。他扑倒在地上，视野里只剩一双脚，那也该是父亲的，不该是这个人的！季晨发了狂，他攥紧了拳头，在脏兮兮的地上匍匐着，可没等他走到顾千山面前，他的眼前就绽开了一朵血红的花。
　　顾千山比他更疯。
　　他将柜子上的罐子一个接一个地拿下来，冲着地上的人狠狠砸去。不是每一个罐子都能砸中季晨，但总有那么一两个命中的。这对于疼到浑身颤抖的少年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脸上淌过一道热流，季晨已经分辨不出这是血还是泪了，他模糊的视线里，只有被摔坏的玻璃罐，还有从罐子里逃出来的，缓缓升上空中的灵体。
　　何云起的心，也随着那玻璃破裂的脆响被狠狠地攥了一掌，他冲向光罩，用尽全力地挥着拳，都一样，像打在棉花上，这样的感觉，与当初季晨抛下他独自离开时一模一样。不安多过愤怒，所有的情绪，都在一瞬间爆发了出来，何云起挥起拳头，重重地朝着光罩砸去。
　　突然，他的耳边传来一声细微的碎裂声，在他挥出的拳头下，生出一条不过一寸长的短短的冰裂。他在脑海里飞快地过了一遍，大喊道：“我知道了！”
　　冯疆刚整齐人马，重新回到一楼，便看见梁樨带着几个小辈，拿砖头的拿砖头，捡石块的捡石块，冲着那光罩一次又一次地砸去。而砖石落下的地方，却真的出现了一道又一道细密的裂缝。身后的一队人马都呆住了，看了几秒，一个男声突然道：“我明白了！这东西……不能用灵力，不能用怨气，但是能这么打！咱们快……快一起！”
　　一堆人方如梦初醒，不等冯疆指挥，便四散开，各自挑了顺手的武器，有小姑娘嫌弃石块脏，就从包里摸出了保温杯，一行人围成一圈，攥着“武器”就往光罩上砸。
　　为首的何云起已是骨节酸痛，满头汗水，但他不能停下……季晨还在里面，他的爱人还被困在里面！
　　顾千山将架子上的罐子全都扔光了，可他心里依旧有一股邪火，那火炙烤着他的心脏，让他无论如何都快活不起来。还不够……这还不够！他对自己咆哮着，季家人带给他的痛苦，他还没还够，还远远不够！顾千山对自己的状况再清楚不过，这身体已经容不下他了，二十年，能苟且偷安二十年，他是该满足的。
　　但他不甘心。
　　不甘心自己的妻子就这么被葬送，他的报复还不够，还不够。
　　顾千山回过头，看向伏在地上没了动静的少年，心头的火烧得更旺。孩子……是啊，季鸣杨还有个孩子，他那一家子，居然还有一个血脉留下来了。顾千山的喉头突然爆发出一阵颤抖的笑，他瞪大了眼，缓缓转过身，走了几步，站在了季晨的跟前。
　　毫无征兆的，他突然发力，冲着季晨的胸腹部就是一脚，那一脚格外用力，将瘫倒在地的人踢得挪出好长一段距离。季晨被踢得翻过身来，疼痛将他从混沌的意识中拉出，又将他狠狠塞了回去。季晨一阵虚弱的呛咳，嘴角溢出了血沫。
　　顾千山却还不死心，紧跟上去，冲着他的背又是一脚……
　　一下又一下，皮鞋尖与骨肉的撞击，发出令人闷痛的沉重声响，何云起咬着牙，盯着光罩里的一举一动，手上的动作却不能再快了。所有人都在为了击破这层壁垒而用尽全力，可即便裂缝碎成蛛网，这光罩还是纹丝不动，没有缺口，没有破碎，连被顾千山泄愤扔开的罐子里放出的灵魂，都只能聚集在穹顶之下，无法冲破最后的一层隔膜。
　　“季鸣杨……去死吧，你去死吧！”顾千山红着烟，耳后和脖颈爆出青筋，他用尽全力地抬起腿，向着季晨的头部发起最后的攻击。
　　“不！”光罩外的人们惊叫出声，心软的姑娘甚至撇过头去，不敢再看这令人心痛的画面。
　　“啪——”
　　没有骨骼碎裂的声响，只有一声干脆利落的动静。
　　光照之内，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少年，突然伸出一只手臂，在脑袋旁不过三寸的地方，紧紧攥住了顾千山的脚踝。他甚至没有转过脸，也没有睁开眼睛。如果只看面部，他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可他的手，已经在第一时间为他挡住了这致命的攻击。
　　下一秒，那手一用力，将顾千山整个掀翻在地，地面扬起一层浮灰。
　　季晨在扬灰中睁开了眼睛，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甩了甩手，揉了揉自己的脖子，四下张望了一阵，终于捡起了散落已久的旄节，将它重新拼装好，又对着那花里胡哨的顶端欣赏了一番。
　　突然，那粘了血污和泪水的小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这个，我还挺喜欢。”
　　※※※※※※※※※※※※※※※※※※※※
　　这下是真的完结倒计时了


第123章 穹顶（18）
　　光芒很近，近在咫尺，仿佛一伸手就能触碰，那温暖的光华如流水，淌过季晨痛到几近痉挛的身躯。
　　他听见自己在说话，可他明明没有开口。这声音很熟悉，语气却格外陌生。
　　当他恢复意识时，视线已经平稳地回到了以往的高度，脸上虽然沾了泥土和灰渍，但他站起来了，他没有趴在地上。
　　能想象吗，那感觉就像是，清晨，你从睡梦中苏醒，睁开眼的瞬间，发现自己正站在镜子的面前，仿佛从入睡的那一刻开始，你就站在这里，站了一整夜。
　　对了！季晨突然想到，黑色的光球袭来时，明明在他身后立着，却突然消失的灵体。那灵体去哪了？他转过身，却发现身体根本不听他的使唤，那感觉让人错乱……当季晨多番尝试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不仅仅不能转身，连眨眼、点头、握住拳头这样轻微的动作，他都无法完成了。
　　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这是怎么回事！
　　“晨晨……”熟悉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像极了他，却又格外陌生，沙瓤西瓜一般的声音，可语调却充满了他所没有的成熟和温柔，这是……他自己，在呼唤自己的名字？季晨一愣，忙不迭地应了一声：“我在。”
　　围在光罩外奋力敲打的人们一怔，连手里的动作都停滞了。在他们的眼中，眼前的景象可以用怪异二字来形容。
　　几分钟前，昏迷不醒的季晨趴在地上，突然伸出手，攥住了顾千山的脚踝，将他掀翻在地。随后，他捡起旄节，利索地拼装完成，毫不犹豫地向着对面的顾千山冲了过去。你来我往，季晨的速度和力度都比之前要狠辣了许多，丝毫没有要手软的样子。
　　几个回合下来，双方都显出了疲态，季晨年轻，可他毕竟已经在这鬼气森森的地方耗了一整天，就是有再快的恢复速度，也扛不住这样激烈战斗带来的消耗。两人之间相隔不过几尺，顾千山看向他，脸上的表情越发怪异。
　　“看我干什么？”季晨冷笑一声，往一旁啐了一口，为在墙外的何云起看着一愣，恍惚间，总觉得眼前的恋人有些陌生。
　　顾千山没有回答，而是深吸了几口气，从季晨再站起来之后，他所控制的这具身体对他的排斥就越来越大，已经有了要将他向外挤的趋势，能有这样的现象……只能是一种结果。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回来了。
　　身体和灵体之前，存在着天然的联系，这是无法轻易切断，也无法改变的。
　　顾千山盯着眼前的少年，一时不敢确认寄居在这具年轻身体里的到底是谁。
　　少年的额角糊满了血污，大多已经凝固，粘稠的血浆将发丝固住，一缕一缕的，很不好看。而最值得注意的事，他的眼神不一样了。那双澄澈的眼睛里，稚气未改，可不知为什么，多了几分老练和成熟。仿佛刚才的那几下痛击，将他的另一个人格打了出来。
　　谁也没有动，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季晨浑身都疼，从头到脚，没有一块骨肉是平整舒服的，他没有放松警惕，眼睛盯着顾千山，手掌却轻轻抚上了腹部，他将那单薄的衣服掀开，只见白皙平滑的腹部上，生出一块泛出紫黑的红肿，面积之大，就像被西瓜大的拳头狠狠揍了一下似的。
　　少年皱起眉，嘶了一声，抬起眼，看着面前的始作俑者，一呲牙，眼看下一句脏话就要出来了。
　　可偏偏在这时，他的神色突然变了，从龇牙咧嘴的疼和暴怒，变成了愣怔，就在短短的一秒之内，那愣怔又变成了温柔。是季晨脸上从未出现过的，仿佛看着熟睡的孩子的温柔。他的嘴张了又闭了，踌躇许久，才终于轻轻唤了一声：“晨晨……”
　　那温柔的表情持续了几秒，立刻换作了茫然，茫然中，他忙不迭地回应了自己的呼唤：“我在。”
　　那一刻，所有人都愣住了。
　　季晨站在光罩内，正中央的地方，突然无视了周围一切的存在，开始了自己与自己的对话。
　　“长大了啊……”那温柔的声音盈满笑意，夹杂几分欣慰和喜悦的颤抖。
　　“是。”季晨点点头，应下了。
　　“你都长这么大了……”他说着，眼里突然涌上一汪泪水，季晨想抬手擦，怎知自己的身体突然仰起了头，看向流淌着灵力和怨气的穹顶，穹顶之上，那盏昏黄的灯突然刺眼起来，让他眼里的泪越来越多，怎么都挡不住，他浑身颤抖，轻轻咳了一声，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缓一些，“我能再看见你，已经很好了，很好了……”
　　“嗯……”季晨点点头，虽然他的身体无法点头，但他相信，与他同在一个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已经感觉到了他的动静。
　　这样神奇的经历，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顾千山投来的撞击，让季晨用身体暂时庇护了脆弱的灵体，那灵体是他的父亲，是他二十年来日思夜想的家人。季晨没什么不高兴的，他很满足，就算痛也很满足，就算看不见，无法面对面的触碰，但这样短暂的接触，已经足够了。
　　“旄节，自己挑的？”
　　“嗯。不好看……”
　　“好看，怎么不好看。漂亮，有朝气，适合你。”
　　“唔。”
　　“你这一身，都是谁教你的？年纪轻轻，快赶上当年的我了……”
　　“是叔叔，梁……叔叔。”随着季晨的回答，他的身体也随之转了回来，在他身后的光罩之外，梁樨静静的站着，他紧贴着光罩，离季晨不过几尺，少年一回头，正对上了梁樨的眼睛，二十年，那双眼睛丝毫未变，只是眼角的细纹多了，鬓角挑出几抹飞白。两人静默地对视了一眼，终于是梁樨先捂住了嘴，年过半百的长辈，将脸深深地埋进了掌心，肩头微颤，像一个伤心到极致的孩子。
　　“梁哥，哭什么呀。”他温柔的声音发颤了，为了掩饰自己的颤抖，他咧开嘴，露出了一个标志性的笑容，“好久不见啊。”
　　梁樨泣不成声，他红着眼睛，连连点头，哽咽着：“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这么久没见我，别搞得跟哭丧一样嘛……”少年又将脑袋仰了起来，深深吸了口气，可这动作太大，牵到了伤口，他不得不捂着肚子，嘶的吸了一口气。一想到这伤口是拜谁所赐，他便气不打一出来。
　　“差点忘了正事……”旄节一甩，少年回过头，目光穿过额前的血花，钉在不远处的顾千山身上，语气里的温柔也不知被谁偷走了，此刻竟像灌满了冰一样寒冷，“你打我儿子，打得挺开心啊？”
　　不等顾千山回应，他便攥着旄节冲了上去，即使知道那是自己的身体，季鸣杨还是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将旄节的顶端，对准那人的胸腹捅了过去，一声钝响接踵而来，逐渐对肉身失去控制的顾千山被打到身后的木架上，仅剩的几个玻璃瓶如流星坠地，噼里啪啦地落在他身旁，碎成了一地玻璃渣。
　　被禁锢了许久的魂魄，终于趁着这个机会，一股脑地钻了出来，悬在光罩正上空。
　　“儿子。”声音再次响起。
　　季晨立刻应道：“我在……”
　　“你醒了，这身体我就不能待太久了，我……这么多年，一直没办法照顾你，功劳啊苦劳啊，都让你梁叔叔占了，我这么一想，都不知道是该吃醋呢，还是愧疚……”季鸣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清快一些，可短暂相聚之后，紧接着就是离别，那语气里的悲伤，还是难以抑制的流露了出来，他叹了口气，道，“来，我教你，手用力。”
　　季晨用力地点了点头，攥紧了光滑的木杖，同一具身体，两代人的灵魂，缺失的童年，在这片刻的光阴里缓缓地流淌。手背是暖的，像有人手把手教着他。此时，他好像变回了曾经的那颗小小的豆芽菜，有一双温暖的大手，正托着他的掌心，一点点的，将缺失的东西传递过来。
　　他握住了武器，恨不得把这最后的相聚揉进手心。
　　“看着他。”季鸣杨说。
　　季晨抬起眼，看向了面前已狼狈不堪的顾千山。那人倒在一片狼藉中，随着怨气的消失，他的力量也在急速减弱。这场战斗的胜负，已经尘埃落定了。
　　“他的脸，就是我的脸。”季鸣杨语气里透出了几分自嘲，“虽然这表情丑了点，但好歹……能让你记住我的样子，晨晨，爸爸要走了。”
　　“唔……”季晨用力点了点头，努力将眼眶里的泪憋回去。
　　“把它打出来。”季鸣杨手把手教着，“把灵力聚集起来，冲着他天灵盖往眉心下三寸的地方，狠狠的打，往死里打。”他怕季晨心软，不肯对这张脸下手，甚至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往前迈了几步，抬起手，将旄节的顶端抬起，抵在了顾千山的头上。
　　“我就知道……我会有这么一天的。”顾千山仰起头，整个身子向后倾，他看向季晨的眼睛，血污之下，依旧清澈明亮，那眼睛背后藏着的灵魂，二十年前如此，二十年后还是如此。顾千山突然发了狂，嘴角一咧，说是哭，也是笑，肩头**着，如濒死的野兽。
　　他从怀里捧出了一个精致的罐子，那罐子看着陈旧，却比周围的新罐子更亮，他攥紧了它，轻柔地摸了摸生锈的瓶盖，许久，那狰狞的神色里，终于流露出释怀。
　　“咔哒”一声，尘封二十年、锈迹斑斑的瓶盖终于被拧开。
　　可那里面什么都没有。
　　顾千山愣了，他脸上的沉醉、惊喜和癫狂，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顾不得面前少年，一把拍开了旄节，举起了罐子，对着微弱的灯光看了一遍又一遍，没有……还是没有，那罐子里是空的，它不该是空的！
　　“我的……我……”顾千山将手伸进了空空如也的罐子，他急切，他恨不得能从那空气里摸出什么东西，可那里面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
　　“去哪了？到哪去了？你刚才……你把她弄哪去了！她去哪了？！”肉身排斥得厉害，顾千山双腿发软，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趴在地上，用仅剩的还能控制的双手，紧紧攥住了季晨的裤腿，咆哮道：“你把她弄哪去了！还给我！你们……欺人太甚，欺人太甚！”
　　“她早就走了。”语调绵柔，语气却是冰冷的，季鸣杨头也不低，仅用眼角的余光睨了他一眼，他将腿向后一收，把裤脚从他爆出青筋的手里抽了出来，“你以为，你背叛亲友，伤及无辜，用累累鲜血为她换来的另一条命，是她想要的东西么？”
　　“她……”顾千山伏在地上，语塞半晌，终于发出了哀痛欲绝的哭声，“我是为了她！为了她能活下去！我做错了什么！不是你妨碍我……不是你，她不会无处可去！她的身体不会化成血水！她不会死！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她，为了她能活下去，她陪了我二十年，怎么会……不可能……”
　　季鸣杨冷笑一声，道：“你问过她？”
　　顾千山噎了一下，辩解道：“这世上没人不想活！没有！你懂什么……你有孩子，我的如霜……缠绵病榻，连孩子都没能给我留下！她怎么可能不想活！她一定愿意的！”
　　“那她为什么还是走了呢？”季鸣杨的语调冰冷至极，“没有人想死，没有人不愿意活，她为什么宁愿死，再也没有重生的那一天，也要离开你这个狭隘、浅薄，拿别人的尸骨给自己铺路的人。二十年的时间里，你替她找了多少姑娘的身体，她有过哪怕一丝的反应吗？”
　　“她宁愿世上从此再也没有她这个人，也不愿跟你一起，成为吃人血肉的怪物。”
　　顾千山瞪着眼睛，紧紧盯着那个滚落在地上的玻璃罐，二十年来，他将它搂在怀里，抚摸着，与它说话，与它交谈，只盼着有一天，找到一个命格相切的女性，能让她重返人间……哪怕现在要他顾千山死都可以，他不会有任何的犹豫。
　　可她不要他的命，她不想要任何人的命，连自己的命，她都不想要了。
　　这二十年，对于他的如霜来说，究竟是救赎还是折磨？
　　下班后，推开门，能看见她虽然生病，却依旧灿烂的笑脸，能听见她温柔的问候，哪怕是贴着胸膛，听到她虽然薄弱，但依旧坚强的心跳……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能让顾千山觉得幸福。生死有命……可他不想信命，当他看着许如霜一天天病重，身体一天天虚弱下去，他只想为她、为他们，争取一个幸福美满的将来！
　　逆天就逆天，有什么做不了的！
　　可他没想到……他为许如霜，在这个令他深恶痛绝的世上苟延残喘了二十年。许如霜却早已抛下他，散入尘烟，无迹可寻了。
　　顾千山捂着脸，抽噎着，发出一阵比哭还难听的笑。他撑起身子，攥住了季晨的旄节，将顶端对准了自己的脑袋。他的眼里滚出血泪，身上的最后一丝黑气消失殆尽，用几近恳求的语气说：“杀了我，连灰都不要留下。”
　　昏暗的室内霎时光芒大作，无数利刃一般的光束刺破光罩，蛛网般的皴裂，布满了这层不堪一击的壁垒。
　　它碎了。
　　在片刻间，碎成了无数的光点，穹顶之下，被禁锢的灵体全都挣脱出去，向着更高、更飘渺的轮回奔去。碎片纷纷落下，像一场纷纷扬扬的光雨。
　　季晨站在中央，抬起头，眼里映出灿烂的影子。
　　光罩碎裂的瞬间，几十双手涌了进来，他们冲向他，围住他，支起他早已瘫软的身体。
　　一双手将他紧紧揽入了怀中，熟悉的温度和力度，让他的鼻子酸得厉害。他们在呼唤着他的名字，一夜之间，他好像成了许多个人的英雄。
　　可他只想当何云起一个人的小英雄。
　　“学长……”他将满是血污的脑袋靠向熟悉的胸膛，突然笑了，“我也一样，说话从来都算话。”


第124章 终
　　“后来呢？”老于磕着瓜子，听得津津有味。
　　“……”何云起瞥了他一眼，又剥了个橘子，“后来嘛……秦弦那罐子被那伙渡灵者带回去了，说是留存作证据，具体怎么搞的……我也不懂，我就不瞎说了。反正晨晨遭了这么大的罪，那几天在医院里，进进出出全是来看望他的人，什么领导什么的，哎，我是没想到能这么大阵仗呢。”
　　“那还不好，让你搞个英雄家属当当。”老于嘿嘿一笑，把嘴里的瓜子皮吐了出来，“告诉你个……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消息。”
　　何云起捻起茶杯，抿了一口：“你说。”
　　“你岳父醒了。”
　　“噗——”何云起一口茶喷了老于一脸。
　　“……”老于默默抹了一把脸，“早知道老子跟你说这事儿之前先离你三米远。”
　　“那我也能往你跟前跑两米半再喷。”何云起一抹嘴，那情绪，说不上兴奋，但绝对是忐忑的，“真……真醒了啊？”
　　“啊，我爹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会轮到你认我这个干爹了吧？这么大的恩情，打算怎么报？”
　　“行行行，我把艾莎的师妹介绍给你认识认识，就上次生理痛得差点晕过去，你几针给止疼了的那个姑娘。人家可是一直记得你英雄救美的壮举，正愁没机会认识你呢。”
　　老于立马精神了，仿佛下一秒就能跟人小姑娘见面了似的，磕磕巴巴道：“真……真的假的，你别忽悠我让我空欢喜啊。”
　　“真——我们是兄弟嘛，哪能忽悠你。”何云起笑了笑，眼睛却看着手里的手机，屏幕亮着光，他与季晨的对话气泡一个接一个的冒，从刚才起就没停过。
　　阳光透过古色古香的茶馆格窗，照在何云起的手上，将无名指上微小的星芒映得熠熠生辉。
　　下午茶时间结束，老于被他老爹一个电话叫了回去，即使再紧张，这该见的岳父大人还是得见……反正早晚都得见，那不如现在就去见了吧，也就是那么一脚油门的功夫而已。
　　从城中到医馆这短短的路途，何云起开得如坐针毡。恨不能一路都是红灯，能让他多一些心理准备。
　　从工厂脱险后，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蝉鸣早早挂上了树梢，给这座安静的城市平添了几分生机。
　　季晨在病床上躺着疗伤的日子里，梁家父女天天往医院跑，告诉他后续的处理状况。冯疆也不知道是真一身正气，还是被这个“副”官职压了太久压出了潜力（此处为梁樨原话），办事效率奇高，短短几周就将证据搜集清楚，一股脑地报了上去。
　　沈弘立生前勾结的那些替他办事的，提灵续命的渡灵者，一个个地被挖了出来，拔出萝卜带出泥，一路下来收获不小。秦弦作为证据，暂时还除不得，只能将它封存起来，随时准备提出来受审。审完了之后……该怎么样怎么样，不过以它作恶的程度，恐怕也是不得善终了。
　　来探访的人多了，季晨自然也觉得厌烦，他从前没有那么多朋友，往后也不需要那么多朋友，慕名而来的朋友，其实有没有都一样。艾莎休假回来后，带着大包小包的零食来看过他，不过无一例外，都被何云起拦了下来，不等身体康复，坚决不能拆包。
　　在医院修养的第十天，宁安来了。
　　这位阔别已久的故人，终于以完整的姿态出现在他的面前。
　　高大温柔的前辈坐在床边，给了他的救命恩人一个大大的拥抱，那小心翼翼的模样，活像只憨厚的大白熊。他的灵体被抢回来了，冯疆又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他的残魂修复完整，使他的魂魄的归位。
　　不过作为证人，他还是得隔三差五去作个证。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宁安替季晨削了个苹果，笑道：“你不要功绩了？我听他们说，你可是把来给你发奖状的领导都拦在门外，说头疼想睡觉呢。”
　　季晨笑了笑：“嗯，我确实头疼，想睡觉。”
　　宁安没多说什么，只是笑着叹了口气。
　　顾千山魂飞魄散后，是梁樨将季鸣杨的身体带了回来，一起带回来的还有他的魂魄，身体与灵体天然而紧密的联系，让他的魂魄在顾千山消失后的第一时间，就回到了身体里。
　　不得不说这是个惊喜。
　　只是这魂身分离的二十年里，顾千山用他的身体做了太多与怨气沾染的事，甚至将他的灵体裹上死气，变为驱策的怨灵……即使梁樨和老于的父亲用尽全力，也不敢打着包票说他什么时候能醒，如果情况实在无法好转，甚至可能一直维持这个状态。
　　可谁也没想到，短短一个多月的功夫，这位老丈人就自己醒过来了。
　　何云起将车停好，跟在老于后面，越走越觉得自己像个怂了吧唧见恋人家长的高中男生。
　　推开门的瞬间，何云起一眼就看见了坐在床上，正端着茶杯与梁樨聊天的季鸣杨。经过一个多月的调养，无论是脸色还是精神，都比在工厂里见到的那个“季鸣杨”要好得多。两人的目光一对上，何云起准备好的开场白都不会了，他僵着脖子，狠狠给季鸣杨鞠了个躬。
　　“这就是你跟我说的……”季鸣杨看了他一眼，又看向了床边的梁樨，后者点点头，说：“对，就是那个……”
　　那个？何云起浑身一麻，自己在长辈们眼里，就只是个……那个？
　　更何况这都没说清楚到底是哪个。
　　“何云起是吧。”季鸣杨突然放下杯子，一脸严肃，“就是你这小伙子，把我的晨晨拐走了啊？”
　　“这话说的……”何云起赶忙直起腰杆，尴尬地笑了笑，“没……没拐，咱俩是……那个，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
　　“不不不……那个，天作之合！”话刚说完，何云起就想给自己来一耳刮子，这都说的啥玩意，他梗着脖子，在已经乱成一锅粥的脑袋里搜罗了半晌，硬是没挖出一句合适的话，立刻又鞠了一躬，“我的工作是心理咨询师，收入稳定，有车有房，跟晨晨在一起大半年了，一直都是我接送他上学，从今往后也是一样，只要他说往东我绝对不向西，他说要吃辣的我就不喝甜的！”
　　“噗……”季鸣杨终于绷不住，笑出了声，他拍了拍梁樨的肩膀，“梁哥，你觉不觉得他挺像我的。”
　　“呵。”梁樨皮笑肉不笑，“他比你有本事多了，你当谁都跟你似的，写个情书还要参谋……”
　　“嘘嘘嘘……”季鸣杨一通手舞足蹈，让梁樨赶紧闭嘴。
　　老房子的钥匙，在梁樨的书房里锁了二十年，如今终于可以物归原主。那房子原本作为遗产，划入了季晨的名下，但季晨一直没有回去过，梁樨也没提，这段令人疼痛的过往，就一直埋在了时间的砂砾里，谁也不去碰。
　　不过现在季鸣杨回来了，那扇门也确实该打开来透透气了。
　　季晨知道他醒了，隔三差五就往老于这跑，有时何云起上班没法送他来，他就自己坐车过来，哪怕一句话不说，也想在病床边，看着季鸣杨，将他的模样映入自己最深的记忆中。这二十年的遗憾，他们还有很多个二十年可以用来弥补。
　　日子一天天过去，季鸣杨的身体也逐渐恢复了过来，于家这对父子，实在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父亲固魂魄，儿子调身体，被这么无微不至的照顾了近两个多月，就是白骨都能生出血肉来。季鸣杨终于恢复了健康，身体里的怨气清除得差不多了，这么多年被损耗的身体，也在老于的努力下缓慢恢复。
　　那个黄昏，季晨和何云起带着季鸣杨为数不多的，可以称之为行李的几件衣服，跟着他一起回到了二十年前的老家。屋子已经请人来打扫过，没有了灰尘和霉菌，虽然旧了些，但还是当初的模样。已经破旧到不能用的，季晨也安排重新添置了，这个家，总算还有些家的样子。
　　季鸣杨站在门口，环顾着空无一人的屋子，突然鼻酸，二十年于他来说不过是空白，现在的他，与当初那个初为人父的他，并没有什么区别。
　　若说最大的区别……
　　“等我养得差不多了，我得去找找你妈妈。”季鸣杨看着被夕阳映出金色的墙壁，突然说，“我总觉得，她一定还在。”
　　季晨抹了把脸，使劲点了点头：“嗯。”
　　“你啊……”季鸣杨回过神，将比他矮了小半个头的孩子抱进怀里，拍了拍他的背，“别担心爸爸，爸爸没事。这么多年，让你一个人长大，是我不好……”
　　“没有不好。”季晨摇了摇头。
　　“现在……有小何照顾你，我也放心了。”季鸣杨笑了笑，“时代变了吧，年轻人自有年轻人的想法，爸爸不干涉，我看你好像不太爱说话，有什么想法记得及时和小何沟通，别憋在心里把自己憋坏了，还影响感情，知道吗？”
　　“叔叔放心吧……”何云起赶忙抢话，将门厅这块让给他们父子，提着那几包新衣服进了屋，主动替长辈将屋子收拾好。
　　“这城市就一直没怎么变过……”从灵魂的年纪来看，季鸣杨也还算是个年轻人，他刚学会用儿子给他买的智能手机，便将他们的电话全都存了下来，“好啦，让我休息休息，你梁叔说了，跟他的朋友商量着，等我身体好了，给我把工作安排回去。你俩也不用太担心，有什么情况，咱们随时联系啊。”
　　离开老城区时，天色已经暗了。季晨坐在副驾驶位上，一直看着自己的手，右手无名之上，那簇微小的星光，与握着方向盘的那只右手上戴着的一样耀眼。他摸了摸，放下手，又抬起来摸了摸，眼里说不明白是什么情绪。
　　“谢谢……”到家楼下，车内亮起了灯，季晨抬起头，飞快地在何云起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谢什么……”他俩之间，从来不需要言谢，无论是出于哪一种。何云起攥起他的手，吻了吻无名指上的戒指，“都是应该的。”
　　“那也要……谢谢。”
　　“好，那我也谢谢。”何云起笑道，他拉开车门，将季晨整个抱起，不顾他那微不足道的挣扎，一路扛着抱回了家。
　　那是他们共同的家。
　　屋门打开，灯光亮起，藏在里屋的小猫听见了动静，立刻迈着四条小细腿跑了出来，连喵喵的呼唤声都跑得发颤。这是前段时间，季晨在楼下花坛里捡到的小猫，按他说的，与当初他见过的灵体很像。既然有缘，那就带回来了。
　　小猫昂着脑袋，在两人的脚边绕了好几个弯，蹭得裤腿上全是细细的绒毛。
　　季晨突然说：“姐姐说，她准备去挑婚纱了。”
　　何云起笑道：“那恭喜姐夫，终于抱得美人归了。”
　　两人极有默契的沉默了一阵，心照不宣，谁也没开口。季晨低下头，看着小猫的尖耳朵，轻声道：“我不穿婚纱……”
　　何云起抢答：“我穿。”
　　季晨又说：“我还有几天才满二十一呢……”
　　何云起道：“我等你。”
　　季晨终于抬起头，搂住了何云起的脖子，他得踮起脚，才能与爱人亲吻，但他不觉得累。或许这世上没人用谢谢表明爱意，但季晨明白，何云起也明白。这份流淌的温情，足以抵御一切未知的寒冷。
　　只要心手相贴，就能永远走下去。
　　“谢谢你让我遇见你。”
　　“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谢谢你让我知道，我存活于世，不是孤身一人。”
　　“谢谢你让我的世界有了色彩。”
　　“谢谢你，让我看到了幸福的模样。”
　　（全文完）
　　※※※※※※※※※※※※※※※※※※※※
　　结束了，结束了。


第125章 后记
　　真的非常非常感谢，能陪我走到最后的读者们。
　　谢谢你们喜欢这个故事，我非常感激。
　　这个故事，最初设定与2011年，那时候我还在读高中，突发奇想的，想写一个鬼故事，何云起的人设是最早出来的，但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那时的设定里大概是个冷漠而薄情的人，现在出来的效果大家也看到啦，我们老何很勇敢，也很热情，是理想的老公呢！
　　其实我没想过，自己可以写那么多字，这是我的第一篇原创作品，创作真的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能够在繁忙的生活间隙里找到舒缓内心的平衡点。
　　当然啦，这篇作品，还很稚嫩，缺点也好多，但我……是真的尽力啦，谢谢你们看到了最后，如果老何和晨晨能给你们带来欢乐，那真的是我的荣幸。
　　下一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不过一定还会写的，谢谢你们认识了我。
　　我们下一篇再见~
　　PS：番外会有，不止一篇，敬请期待
　　虚骨生莲 2019.5.29 凌晨


第126章 番外·毕业晚会
　　日子一天一天的流逝，一个春天替换了另一个春天。
　　季晨终于在大四的警钟敲响之前，玩成了自己的考研复习大计，虽然每每到夜里看书，不是被小猫干扰，就是被何云起折腾，但他还是顶着重重压力，把自己的人生往前又推进了一个台阶。论文、答辩、清算清算，也到了该毕业的时候了。
　　四人间的宿舍，一下子空了下来，虽然季晨自从处了对象，就不怎么回宿舍住，但一想到这一宿舍的人，往后就这么各奔东西，心里还是有些不舍。
　　毕竟像他这样不好相处的人，能被这群舍友当舍宠似的照顾四年……这已经让他十分感激了。
　　季晨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激，他一向不太擅长表达情感。
　　所以他给宿舍里其它三个人一人转了6666元红包，作为“分手费”，又带着何云起请全宿舍吃了一顿人均消费400的海鲜自助。
　　于是，在这倒计时的最后时光里，他成功从舍宠，升级为全宿舍都捧在心上虔诚供养的老父亲。
　　“这是我的……”饭桌上，他试着向舍友们介绍何云起，话刚出口，三个年轻小伙立刻从满桌的龙虾钳里抬起头，看向他，目光炯炯，季晨一阵脸热，又把话憋了回去，“那个你们……吃慢点。”
　　何云起被这一桌子小朋友逗得不行，憋着笑，主动给对面的三位展示了自己手上的戒指：“来，看这个。”
　　三人一抬头，被那星光闪了一脸，赶忙把嘴里的刺身咽下，感叹道：“哇……”
　　“好看吗？”
　　“好看好看！”
　　“羡慕吗？”
　　“羡慕羡慕！”
　　“想要吗？”
　　“想……呃不敢不敢！”三人差点给这人带沟里去，赶忙刹住车，猛的摇头。
　　“这个，你们晨哥给我买的，等他满22岁，他就要包个大场子，挂满红灯笼，给我买一套凤冠霞帔，八抬大轿抬进季家的大院！然后咱们一拜天地……”这话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季晨忍无可忍，从碗里抓了个最大的虾尾，往何云起那喋喋不休的嘴里塞去。
　　他的右手无名指上，也有一星熠熠生辉的光芒。
　　三位瞬间了然，赶忙一人剥了一只虾往何云起碗里放，纷纷讨好道：“嫂子好，嫂子好……”
　　没了隔阂，几位年轻人的晚餐自然是活跃了不少，何云起就算年长几岁，也绝不是死板僵硬的人，他心态年轻着呢，很快就跟季晨的舍友们打成了一片，甚至主动与他们分享起当年还在大学里的丰功伟绩来，半真半假，反正吹牛也不上税，听得几个舍友一愣一愣的，连手里捏着的虾都忘了剥。
　　酒足饭饱，几人倒也不急着离开。主要是想与舍友们最后再聚一聚，他吃得也不多，平时都是舍友们照顾他，他的话也不算多，此时更是成为了专注的聆听者，听着三个同学与何云起分享他在宿舍的动态，这才注意到，其实他的舍友，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关心他。
　　不过这几位也太健谈了，都快把季晨这大学四年不经意见做过的各种蠢事汇报光了……
　　比如大一的时候忘了带钥匙又不给舍友打电话，白白在门口等了一下午。
　　比如大二的时候三个舍友都忘了带钥匙，又不敢给他打电话，三个人蹲在宿舍门口打了一晚上斗地主。
　　比如大三的时候……那时季晨已经不怎么在宿舍住了，原因嘛，现在也明白了，三人心照不宣，露出的善意的笑容：“哎，说到底还是晨哥罩着我们，就算宿舍背后的田里长着一串祖坟，咱们这也从没闹过鬼呢！”
　　“是是是，连蟑螂都吓跑了！”
　　“蚊子都不敢进来！”
　　……
　　季晨被他们东一句西一句的吹得头疼，哭笑不得的摆了摆手，却拦不住他们高涨的兴致，只能任他们跟何云起胡说八道去了。一顿饭东拉西扯的，非是吃到餐厅用餐时间的最后一秒才算结束。何云起担心这几位喝了点小酒的小朋友无法走着直线回学校，只能开车将他们送到了校门口，又目送着他们进了学校，才带着季晨往家里赶。
　　“东西都收拾好了？”何云起用余光瞄了季晨一眼，饭桌上，他也跟着凑热闹，抿了一小口鸡尾酒，这会倒还算清醒，就是脸颊上的酡红怎么看都有股醉态。
　　季晨应了一声：“嗯，都在后备箱呢。”
　　何云起又问：“那论文怎么样？”
　　季晨答：“答辩过了，没问题了。”
　　原来四年也就是这么弹指一挥间。何云起透过后视镜，看着灯影阑珊中逐渐远去的大学校门，心中五味杂陈。曾经那些翘课摸鱼、插科打诨的日子，就像这越开越远的道路，一去不复返了。
　　季晨划着手机，突然说：“不过……还有点事，要经常往学校跑，你上班忙就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坐车过来就好。”
　　何云起瞥了一眼他微亮的手机，屏幕上是对话窗口，看起来很热闹，好几个头像在不断跳跃，应该是班级群之类的。毕业了，总得有些纪念活动，南师大历年的传统都是如此，到毕业的那一天，总得弄点活动来纪念这四年的朝夕相处。
　　他还记得自己走的那一年，学校弄了个泼水节。
　　他永远记得，自己敬爱的教授，穿着沙滩短裤，踩着人字凉拖，顶着锃亮的地中海，端着一个比学校垃圾箱还大的水桶，穿越人海冲向他，然后在他跟前滑了一脚，浇了自己满身的画面。
　　何云起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然后被身后的同班同学一桶水从头灌下，直接泼成了个刘海连成一片的河童。
　　也不知道今年会举办什么活动。
　　活动当然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这是属于季晨的毕业季。他的晨晨，终于要迈出校园的坎，成为真正的大人了。
　　季晨那段时间可忙得昏天黑地，书得看，论文得写，实习完了还有报告，折腾一圈还得考研……每天只要睁开眼就在忙，等忙完了回到家，眼睛都睁不开了，平板里更新的漫画都攒出几十章了，他愣是摸都没摸过，要说消遣放松……那大概就是回到家之后，把猫从地上捞起来踹怀里，再把自己往何云起怀里一塞，安安稳稳地闭眼小憩一会。
　　这个时候，何云起是断断不会打扰他的。什么话都不会问，也不说，就让他安安静静地充会儿电，等他换过精神来了，就可以好好吃饭，然后继续进入看书、论文、实习报告的循环。
　　好在一切都忙出头了，季晨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论文也通过了老师的层层严审，还顺手拿了个优秀实习生的小红本本回来。
　　尘埃落定，漫长的假期就开始了，累了大半年的季晨一下子放松了下来，每天的日常就是赖床，撸猫，接何云起下班，蹭艾莎的点心，回家继续撸猫，睡觉。
　　一晃眼入了夏，毕业季到了。季晨也终于打开了班级群，开始参与到毕业活动的商讨中来。至于活动是什么，何云起没打听到，季晨也不告诉他，每当何云起问及，他总含糊其词绕开话题，或者搪塞一句“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倒是让何云起越发好奇起来。
　　夏天来得很快，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南师大每年一次的毕业活动如期展开了。何云起本想着，将下午的预约调开，能把季晨送去学校，顺带陪着他参与这筹备已久的活动。可季晨却不乐意，非不让他送，还对他说活动是晚上，下了班再来也不迟。
　　行，季晨就是他的人间正道，说啥都得听，何云起笑眯眯地应下了。
　　下班，堵车，晚高峰的车流一波接一波，等何云起赶到学校，已经是夜里近八点。刚到门口，他便听见体育馆方向传来一阵清晰的音响声，流行乐一阵阵，还配着明显是半吊子的人声演唱……何云起反应过来了，今年南师大的毕业活动，应该是毕业晚会。
　　难怪季晨的班级群这么热闹，都在积极想办法筹备节目吧。
　　季晨这段时间天天往学校跑，还刻意瞒着不肯告诉他，十有**是被推上台表演的那个。一想到这，何云起心里的好奇和期待就越发强烈起来。他可是从没见过季晨表演节目的样子。他没听过季晨正儿八经的唱歌，只是偶尔听他哼哼两句。这可真不是他情人眼里出西施，季晨的少年音本就清澈，也不跑调，哼那么两声，也足够好听了。
　　南师大的室内体育馆，空间可不小，要是举办个小型演唱会，塞他全校的学生进去也不是什么问题。而且周边的更衣室，随便改改就是化妆间，别提多方便。即使毕业好几年，何云起也依旧轻车熟路，不一会，就循着音响声，摸进了体育馆的正门。
　　停好车，一进门，何云起就被这热火朝天的气氛给感染了，台下的当然不止毕业生们，更多是来看热闹的学弟学妹，毕竟有节目可以欣赏，还能捧个场，欢送欢送学长学姐，这么一举多得的事，谁不愿意跑一趟凑凑热闹呢。最主要的是，南师大体育馆的空调，那是真的舒服极了，就算这么多人拥在台下，也真感觉不到什么热气。
　　毕竟观众们已经将所有的热情，都倾注给了台上表演的毕业生们。
　　何云起摸了半天，终于挤出人潮，寻了个离舞台还算近的地方。捡了个塑料小板凳老实坐下。
　　台上的姑娘正昂着头，爆发出整首歌最嘹亮的高音，灯光聚焦在她的身上，将她映得发白发亮。台下观众的热情，也随着她精彩的高音打到了顶峰，好几个学弟甚至跳起来鼓掌喝彩，欢送着这位人美歌甜的学姐走下了舞台。
　　主持人例行报幕，何云起兴趣不大，他正抓紧时间给季晨发消息，想问问他是第几个节目，看看自己是不是错过了他的精彩演出。
　　可这消息还没发完，整个体育馆的灯光便骤然熄灭了。人群一声惊呼，不过片刻，舞台上的聚光灯亮起，台上的人已经摆好了阵型，随着耳边电子舞曲律动的节奏，灯光也跟着闪动起来。被熄灯惊着的学妹们，在看到舞台上出现表演者的一瞬间，全都爆发出了响亮的欢呼和尖叫。
　　这动静，比刚才要大了好几倍！
　　何云起抬起头，只见宽阔的舞台上，五个挺拔的身影拍成一排，灯光汇集，他们便是唯一的焦点。可即便是这一晃眼，何云起的目光还是不受控制的往正中间那明显矮了两寸的身影上奔去。
　　他自己都笑了，除了季晨，还能是谁？
　　短暂的鼓点前奏结束，短短两个八拍后，这首歌正式开唱，台上的五个身影齐刷刷向前一跳，踩进了绚烂的灯光里。着装统一，上身是缀着亮片的黑色紧身背心，下半身则是绷出曲线的皮裤，蹬上一双半高跟的靴子，这装扮……一看就是班上女孩子挑的。
　　毕竟何云起就是做梦，都不敢梦见季晨穿这样一身衣服。
　　而真正让他呼吸加速的，是季晨脸上的妆容。不用多想，那肯定也是出自同班女生的手。灯光很亮，照在他的眼睛里，将那眼底的星芒全都洒了出来，这还不算，造就妆容的设计者，更是在那眼角和脸颊的上部，扑上了一层淡淡的闪粉，无论哪出的光照过来，都能在他嫩白俊秀的脸上映出一片星河。
　　何云起没见过季晨跳舞，从来没见过。
　　他不敢想，那修长的腿，劲瘦的腰，竟然能配合性感妖异的舞曲，扭出这样撩人的动作。台下早已是沸反盈天，可无论是吹口哨还是鼓掌，这些动静全都被女生们的尖叫盖了过去。
　　台下的女性观众，被台上几位的卖力表演撩得差点缺氧。而她们的眼睛跟何云起一样，粘在正中央的季晨身上，简直抠都抠不下来。
　　鼓点节奏敲在耳朵里，何云起的心却鼓胀得厉害，已经快顶到嗓子眼了。
　　舞台正中央，聚光灯下万众瞩目的人，是季晨，是他的晨晨。
　　舞蹈进入尾声，台下的欢呼一浪高过一浪，已经快把同为观众的何云起给震聋了。台上的季晨也是从来没见过这架势，一紧张，都忘了要保持导演们（也就是同班的五十四位女生）一直强调的，与歌曲风格相符的高冷魅惑的表情了。
　　随着最后一个鼓点的结束，季晨绷不住了，他一咧嘴笑了出来，眼睛弯成了月亮，可那最后的结束动作他没忘，他一侧身，从兜里抽出早就准备好的被糯米纸包裹的棒棒糖，往嘴里一塞，终于将最后一个动作完成。
　　可他没想到，正是带着魅惑和天真的动作，加之他紧张得绷不住的笑容，让台下的观众陷入了完全的癫狂。离得近的几排，已经学妹要拉着身边的小伙伴往外上冲，甚至有几个学弟都扛不住了，发出了在一众女声中格外显眼的近乎咆哮的尖叫。
　　这漫长的几分钟终于熬过了，鞠躬后，他连一秒都没多待，咬着嘴里的糖就往后台跑，全然不顾台下那已经快把舞台掀翻的激动的欢呼。这样的场合对于他来说还是太刺激了，从小到大，这类演出他从来都不参与，别说上台了，观众都没当过几次。
　　能在大学的毕业晚会上跳一支这样的舞，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坚持了这么久，他现在只想赶紧找个屋子钻进去，洗洗脸，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冲掉，再给何云起打个电话让他来接……
　　舞台后台直通着体育馆的走廊，有着许多弯弯绕绕的拐角，一起表演的同学被他抛在了身后，他现在只想先找个盥洗室，把脸洗干净。可就在他跑过拐角的下一个瞬间，一个炙热的拥抱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他的面前。手里拿着的棒棒糖掉到了地上，季晨的背靠上了凉爽的墙，他还来不及哼一声，就被铺天盖地的吻封住了所有的感官。
　　何云起果然看到了。季晨心想，他一定看到自己在台上的样子了。
　　明明不该觉得丢人，他的脸却还是烧起来了。
　　“会跳舞不告诉我？”何云起的声音难得这么低沉，眼前的人把他的呼吸都撩乱了，即使已经将那嘴唇吻得水亮，他还是沉醉得不愿松手。
　　季晨羞得直往他怀里躲，走廊里灯光昏暗，却终归不是个安全的地方，这要是被谁路过撞见了，先登台后出柜真够让季晨的名头在南师大流芳百世了。何云起心知肚明，可就是不愿这么简单的放过怀里的人，他轻笑一声，俯**，在他微红的耳廓上啃咬一记，问道：“这里不好？”
　　“唔……”季晨应了一声，点点头。
　　“那哪里好？晨晨说，我听着。”何云起将吻顺着耳廓，一路流连到耳后、脖颈，“化妆间？厕所隔间？还是……车里？”
　　这答案，根本不让人选啊。
　　——@虚骨榨橙汁 毕业晚会——
　　季晨的脑袋歪向一旁，被薄汗濡湿的刘海投下一片阴影，正好挡住了他的眼睛。
　　何云起心里一惊，赶忙将人搂了起来，少年绵软的身体一下子砸入了他的怀中。这架势可从没有过，何云起慌了，赶紧濡湿了手帕，替季晨仔仔细细地擦了脸颊，又掰开嘴给他喂了好几口水，才总算等来了他的醒转。不知死活的小家伙，在彻底清醒的一瞬间，便搂着何云起的脖子，冲着他的唇轻柔地吻了下去。
　　“好凶。”季晨轻声说。
　　何云起哭笑不得，只能连连点头，承认自己的错误：“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再也不凶晨晨了。”
　　季晨还想再说些什么，兜里的手机却震了起来，他慵懒地瘫在何云起怀里，慢悠悠地划开了屏幕，那是舍友发来的语音，他没多想，立刻点开，只听舍友在一片喧哗嘈杂中，扯着嗓子喊道：“晨哥！你在哪啊！咱们的节目拿奖了！得赶紧上台领奖啊！”
　　季晨愣了一秒，看了看何云起，又看了看自己这狼狈不堪的样子，默默地将手机电池拔了出来。
　　※※※※※※※※※※※※※※※※※※※※
　　晨晨的毕业季~
　　友情提示一下，晨晨跳舞的BGM是《lollipop luxury》，所以要请出道具棒棒糖。
　　嘻嘻嘻嘻嘻嘻——


第127章 番外·过年
　　“晨晨，下来呀？”
　　下雪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从空中飘落，这场雪可不小，何云起只是推开车门，在雪中站了一会，便沾上了一脑袋碎雪，他甩了甩头，把手递给了副驾驶座上的人，再次邀请道：“来，咱们昨天不是说好了吗，今天都年初五了，来拿个红包，陪老人家吃顿饭嘛。”
　　“是这样……”季晨深吸了一口气，想给自己壮壮胆，可从他围围巾时慢吞吞的动作上，还是能看出他遮掩不住的紧张。
　　那可是……何云起的父母啊。
　　他们会不会嫌弃他是个男孩子？又或者觉得他不够优秀，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就算都没有，那他会不会因为过于紧张，表现不好，给两位老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呢……一想到这，季晨就连手套都不会戴了，车内明明不冷，他也穿的很暖，这哆嗦啊，却怎么都停不下来。
　　还是不行，还是不敢。
　　季晨胸膛里的那颗心，就跟被人催促着往前跑似的，跳得实在是太快了。
　　何云起笑了笑，蹲下来，握住他套了半截手套的手，轻轻替他将衣服整理好，安慰道：“已经很帅了，我的小宝贝。”
　　季晨咬了咬下唇：“我还是……”
　　何云起摇头：“不准临阵脱逃啊，昨天咱们都商量好了不是吗？你跑了，我怎么跟我家那两位交代？”
　　季晨脑袋一耷拉：“我实在是怕，给你丢人了怎么办？”
　　“哪能啊……你这么优秀，给我丢人？快下来吧，你看看我，我在这雪地里站着，头发都白了，你还不赶紧下车，咱们一起来个‘白头偕老’？”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季晨再紧张，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他拿好手机，钻下车，抬高了手臂，替何云起拍掉了肩头的雪。何云起笑笑，捧起那紧张得眉都拧上了的小脸，冲着紧闭的唇角蜻蜓点水般的掠过一个吻：“好了，走吧，楼上暖和，我妈可是发了消息了，说给你把姜糖水都煮好了，就等着你呢。”
　　何云起的家在十层，坐电梯攀升，只需要二十秒。
　　这二十秒，够季晨在心里盘算打招呼的方式，计算从进门到坐上沙发的路径，他甚至在电梯铃声响起的瞬间，拉着何云起的手，让他看看自己脸上的这个半僵不僵的笑容够不够有礼貌。
　　何云起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赶忙应和：“够，特别有礼貌，有礼貌极了！”
　　“你就敷衍我吧……”季晨垂着头，跟着何云起走出了电梯。一梯四户的格局还算不错，这小区虽然不是新建的，格局上却还不错。何云起拉着季晨，轻车熟路地往家门口走去，离那门越近，季晨就越没了他平日里战无不胜的样子，快怂成一只小鹌鹑了。
　　“一会你进去了，就叫叔叔阿姨好……”何云起掏出钥匙，借着楼道里不明不暗的光，轻声提醒着。
　　季晨却小声问道：“不是叫爸爸妈妈吗……”
　　何云起愣了愣，看了季晨一眼，后者被他这一看，脸都羞红了，忙解释着：“那那那……电视上都这么演！”
　　“你想叫爸爸妈妈？”何云起将钥匙塞回了兜里，他捧起季晨的脸，迷眼一笑，活活像只得了逞的大尾巴狐狸，“也行啊，先叫声老公听听，叫着好听，一会进去叫爸爸妈妈也好听。”
　　“……”季晨本来就紧张，被他这么一逗，竟然结巴了起来，“我……我没有……”
　　“好啦，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何云起亲了他的额头，轻声安慰，“你要是叫爸爸妈妈，他俩没准更高兴。”
　　“真的？”
　　何云起还没来得及回答，面前的门便“砰”地一声打开了，没来及的躲开的他，被自己老妈用门板拍了个结结实实。而这位何妈妈根本没注意门后被拍得差点滚回电梯里的儿子，她只是听见门外有细微的动静，压抑不住激动的心情，所以才飞快从客厅跑出来打开了门。
　　谁能想到，这一开门，竟让她一眼就看到了儿子口中提了无数次的小可爱季晨。
　　季晨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他当然没被这突然打开的门吓到。可看到这位母亲的一瞬间，他竟是连排练好的表现流程都给忘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来不及多想，他立刻结结巴巴地冲站在门口一脸和善的女人喊道：“妈……阿阿……阿姨……好。”
　　何云起的妈妈看起来很年轻，或许长辈那一代成家立业都比较早，这位母亲不仅脸上没多少皱纹，连头发都没白几根。她笑起来时，眼睛会眯成两道漂亮的曲线，和她柔和的眉眼一样美，跟何云起笑起来时一样，都那么好看。
　　一见到这笑脸，季晨的紧张才算是缓解了大半。
　　没办法呀，他见过不知多少大风大浪，唯独没见过丈母娘。
　　“哎呀，你就是晨晨吧？快进来快进来！”好客的母亲对这样长相乖巧的孩子毫无抵抗力，她赶紧推开门，热情地冲季晨伸出手，连连招呼，“怎么一个人来啦？这么远，路上冷不冷啊？我那儿子说你喜欢甜食，我都给你炖好姜糖水了……哎我儿子呢？他怎么这么没礼貌，让你一个人过来呀！”
　　“我在这……”门后传来瓮声瓮气地回答，一只颤抖的手扒上门边，何妈妈这才注意到，这从门背后爬出来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儿子，她愣了愣：“你站在门后干什么呀！”
　　“我不想站在这的……”何云起觉得多说无益，赶紧揉了揉脸，揽着季晨的肩膀就往屋里挤，“行行行，门开了，咱们快进去，外面冷死了……”
　　季晨来不及多说什么，就被何家母子连拖带拽地卷进了屋里。一进屋，他就跟坐在沙发上的何爸爸对上了，何妈妈踩着拖鞋进厨房里端糖水，而何爸爸就坐在沙发上，戴着眼镜，手里捏着今天的报纸，翘着二郎腿，正抬起眼来瞅他。
　　他的神色倒是不严肃，但也谈不上柔和，季晨只觉得脊背一凉，不管不顾地撒开何云起揽着他的手，挺直了腰背，像块木板似的直直给老人家鞠了个躬，直起身时，脸都白了，嘴唇也直哆嗦。
　　何爸爸没想到自己这随意的一个眼神这么有杀伤力，赶紧放下手里的报纸，忙不迭地赶过来：“哎哟……这孩子怎么了，冷的呀？你看这脸色……”
　　季晨却闭上了眼，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句：“爸爸妈妈新年好！”
　　一时间，端着糖水的何妈妈，嘘寒问暖的何爸爸，还有搀着季晨的何云起，全都被他这声振聋发聩的节日问候惊得愣在原地。好在何爸爸最先反应了过来，赶紧从兜里摸出个厚厚的红包，捏着季晨的手就往掌心里塞：“好好好，过年好过年好，哎呀乖孩子，懂事，真懂事哈哈哈哈……”
　　何云起是第一次见自家这两位紧张成这样，看来全场最冷静的居然是他了？但越到这时候，他就越不能便显出幸灾乐祸的样子。
　　不然一会挨打的就是他了。
　　两位老人像捧着宝贝似的把季晨请到沙发上坐定，又是糖水又是点心的，塞了他满满一手心。何云起看了看茶几，桂花糕、蛋黄莲蓉饼、红糖酥，大多都是甜口的点心，大概是从自己的朋友圈里看出些端倪，何妈妈居然真的手工冲泡了一罐子奶茶，就等着季晨用完姜糖水暖和过来了，一家人一起喝呢。
　　这样的细心，哪还有不接纳他这一说？
　　季晨一句话，就换来了一兜子点心，紧张的情绪也逐渐缓解了。何妈妈笑眯眯的看着往嘴里塞点心的小孩，忍不住上手摸了摸季晨的头发，季晨虽然顿了顿，却也没阻止，只是塞满了点心的脸颊鼓动的频率更快了，果然啊，他还是有些紧张。
　　“你两老在这喂兔子呢，跟人家说说话呀。”何云起玩笑道。
　　何妈妈白了他一眼：“要你提醒啊，我们这不是……先给晨晨一点适应的时间嘛，你朋友圈天天都在发他，我和你爸爸也算是久闻大名了，今天第一次见，不得让我们适应适应彼此，是吧老何？”
　　何爸爸点头：“你妈说得好。”
　　何云起笑着叹了口气：“那我是不是失宠了？”
　　何妈妈：“哪能啊，你永远是我亲儿子，是吧老何？”
　　何爸爸点头：“你妈说得对。”
　　一杯姜茶，几块点心，身体暖和了，季晨也终于将一直紧绷的脊背舒缓下来。何云起也不闲着，把桌上的奶茶倒好，一人一杯，一家人坐在沙发上，两位老人将遥控器塞到了季晨手里，告诉他想看什么自己换。季晨想了想，自己已经很久没看过电视了，索性换了个少儿频道，没想到两位老人对着屏幕上几只粉色的猪笑得前仰后合，还连连夸季晨可爱有童心。
　　何云起有那么一晃神的功夫，还以为自己是带了个孙子回来让他们逗着玩……
　　季晨抿了一口奶茶，低声自我介绍道：“我叫季晨，四季的季，早晨的晨。”
　　何妈妈赶忙捧场：“好名字呀！跟我们云起的名字一样好！”
　　何爸爸忙点头：“对对，好名字！”
　　季晨又说：“我现在是南师大的研究生，还在读书……”
　　“读书好呀，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对对，读书好！”
　　季晨被夸得都不好意思了，他笑了笑，又喝了一口奶茶，说：“这个……好喝。”
　　“喜欢就好！”何妈妈得了夸奖，脸上笑开了花，她想拉着季晨的手跟他说说话，却突然想到这是个男孩子，这么好像过于亲昵了，手伸到一半，转了个弯，从桌上抓了一把瓜子塞到季晨刚空出来的手里，“晨晨啊，你不知道，我这个儿子，从小就没给我省心……”
　　一听这话头，季晨耳朵都竖起来了，关于何云起的一切，他都是感兴趣的。
　　何妈妈语重心长的说：“这个孩子啊，从小就特别调皮，跟之前隔壁那个于亚澜，一天到晚的上窜下跳，东边偷个鸡，西边摸个狗，熊得不行。后来他上学了，唉成绩还不错，不算丢人，混着混着进了个大学，也算是出人头地了。”
　　“他读的可是南师大的心理学啊……”季晨小声道，“分……可高了。”
　　“唉，那是他高考运气好，考前还偷偷溜出去跟于亚澜吃宵夜来着，一人五十串肥羊，说都说不听！”
　　何云起不乐意了，赶紧为自己辩解：“哎……我好好学习了，我只是适度放松一下，五十串肥羊怎么了，五十串才多少肉啊……妈，我都快三十的人了，你还把十年前的事拿出来数落，好歹在……晨晨面前给我留个底嘛。我这么帅，不得有点神秘感啊……”
　　季晨被他一番话逗得没绷住，笑了出来。
　　何妈妈却如同发现新大陆，笑眯眯地抬起手，轻轻揉了揉季晨的脸颊：“哎呀，乖孩子，笑起来真好看，再笑一个给妈妈看看好不好？”
　　她的手很柔软，也很温暖，从小到大，季晨从没被任何人这样捧过脸，也没人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妈妈这两个字，好像早就离他远去，甚至从未在她的人生中出现过。眼前的女人上了年纪，眼角有了细纹，鬓边爬上几缕霜白，可她的眼神依旧年轻，她看向季晨时，像一个年轻的母亲，在打量着自己可爱的孩子。
　　季晨觉得心房都被这温柔的目光填上了暖意，他僵硬的表情逐渐融化，他开始试着对长辈露出笑容，虽然只是牵动嘴角，让眼睛带上弧度，可这对于他来说，是无数道心理建设后才艰难迈出的第一步。
　　没关系，有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
　　他看向何妈妈，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轻轻对着他，试着将何云起轻易吐露的称呼重复一次。少年清亮的声音，轻轻敲碎了冬日里凝在枝头的新雪：“妈妈。”
　　何妈妈听着，脸上的笑别提多灿烂了，她闪开身子，让季晨看到她背后的人，头都不用回，给季晨介绍道：“这位啊，是我的老伴，我家的顶梁柱，别看他老戴着眼镜，其实眼神可好了，戴眼镜就是为了帅，那是平光的！”
　　“哎……这不是你说我帅我才戴上的么，怎么说得跟我臭美似的，摘了摘了！”何爸爸赶忙摘了眼镜，笑眯眯地对上了季晨的视线，“那小同志你该叫我什么呀？”
　　季晨笑了，应道：“爸爸，新年好。”
　　“这就对啦……”看见完全放下戒备的孩子，何爸爸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叮嘱着，“我这儿子的情况……这么多年，我们俩也算是想通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能有个跟他知根知底的，一辈子也挺好。再说了，就这混小子，能有个合适的就不错了……”
　　“他……他很好的。”季晨赶紧说，“他特别好，特别特别好！”
　　“好，这就好，能互相照顾，这就很好。”何爸爸笑了笑，也不多再说什么，把手里的平光镜戴上，重新摊开报纸看了起来。
　　一晃时间到了下午，两位老人家怎么都要留他们下来吃饭，何妈妈临出门买菜时，非要拖着何爸爸一起，絮叨着下楼走走，别一整天坐在家里，都坐出啤酒肚了。老何同志被揭了短，立刻穿着鞋往外走：“就知道念叨我，当初说我帅非要嫁给我的是你呀！现在好了，我年老色衰了，你天天嫌弃我……”
　　两位长辈的斗嘴随着屋门的关闭彻底消失，季晨终于放松下来，他挨着何云起，打量了还算宽敞的客厅，这里是何云起的家，有他过往生活的痕迹，所以季晨不想错过每一丝每一毫，他看得很仔细。何云起看出了身边人的心思，凑到他跟前，故作神秘道：“想不想去看看我的房间？”
　　“房间！”季晨瞪大了眼睛，这表情，还用多说吗，都已经把“我想看”三个字写满了。
　　何云起没多说，拉着季晨就往房里走。
　　那是他大学之前学习生活的地方，有他从小到大所有的回忆。大学毕业后，他搬进了新房子里，东西大多是自己添置的，都是新物件，而有关他的老物件，全都留在了过去的家中。推开木门，打开灯，傍晚的室内温暖而明亮。
　　不大不小的屋子，书桌、书柜、衣柜、置物架、床……该有的全都有，整整齐齐，连一点灰都没沾上。看来他独立生活之后，父母还是会在打扫卫生时将这屋子收拾收拾，让它保持应有的整洁。
　　季晨站在屋子中间，好奇地打量着屋里的一切，书桌上贴着泛黄的课程表，放着时间定格在何云起大学毕业那一年的台历，书柜里整齐地码放着他上学时需要的各种教科书和参考书，还有一些小说和漫画，大多是灵异恐怖类的，他没想到，年少时的何云起，居然真的有过从这类艺术作品中寻求解决办法的想法。
　　季晨看到这些，突然觉得身旁的空气在急速的流动，仿佛要把他带回那个他从不曾参与的，何云起的少年时代。
　　身后的人突然靠近，伸出手臂，将他从背后搂在了怀里。季晨没有动，他感受着耳旁那人温柔的呼吸，不带一丝威胁性的吻，轻轻漫过了他的耳尖和脖颈，何云起把脸埋在他耳后，轻声道：“晨晨，你好像来参观男朋友房间的高中生呀。”
　　“嗯。”季晨红了耳朵，点点头。
　　何云起又说：“我要是能早一点遇到你就好了，哪怕早一点点，我就能保护你，带你去各种好玩的地方，带你去吃炸鸡，去游乐园，去买衣服，买书……然后……”他顿了顿，突然张嘴，用犬牙轻轻啃了一口季晨的脖颈，“带你回我的房间，把你关在里面，不让你出去了。”
　　季晨被他闹得咯咯笑：“你关得住我吗？”
　　何云起叹了口气：“关不住呀……我还是太弱了。”
　　怀中的少年转了个圈，正对着他的脸，毫不犹豫地一抬手，挽住了他的脖子，那毛茸茸的脑袋正贴着心口，呼出的热气将领口处露出的皮肤都烘得发热。季晨笑着抬起了头，正对上了何云起的视线，他说：“不用你关，我不会跑。”
　　季晨没等何云起说话，脑瓜子一转，立刻补了一句：“男朋友，带我去游乐园呀。”
　　何云起应了他：“明天就去。”
　　“炸鸡呢？”
　　“今晚回去就吃！”
　　“买衣服？”
　　“明天一起，明天一整天，你指哪我去哪……”何云起一笑，打手一横，直接把怀里的人抱了起来，抵在墙上，冲着那不停发问的嘴吻了下去。夕阳西下，窗台上的雪被映上橙黄。屋里暖意正盛，季晨攀在何云起身上，闭上了眼，享受着他那温柔而蛮横的亲吻。
　　这样很好，季晨心想，这样再好不过。
　　“一会我爸妈回来，要不要去厨房给他们添添乱？”一吻过后，何云起松开了脸颊微红的人，两人额头相抵，眼中只有彼此的影子。季晨吸了口气，不服道：“你又知道我会添乱了？我最近煮的面条，你不都说好吃吗……”
　　“那我今天还想吃，你做不做？”
　　季晨想也不想便答道：“做啊。”
　　“那……”何云起拖长了调子，“明年初五……不对，年年初五，都要来我家过年，给我煮面条，好不好？”
　　季晨立刻回答：“那你也要去我家过年，跟梁叔叔还有爸爸一起……”
　　何云起笑了，将人重新按入怀中，这大半个头的小家伙，实在是太适合被搂在怀中。何云起想一直这么抱下去，每一个冬天都能这样，都能踏着雪，到家里拜个年，吃顿饭，讨个红包。怀里的人突然瓮声瓮气道：“等我们老了，也会和你的爸爸妈妈一样吗？每天一起出去买菜，一起回来。”
　　“会的。”何云起笑着将他抱得更紧了，重复道，“会的，一定会的。”
　　摸鱼·醉
　　何云起承认，在他眼里，季晨微醺时最为动人。
　　这小朋友不知道怎么想的，回家时路过超市，非是看上了冰柜里的特调鸡尾酒，说那肯定就是果汁，绝对醉不了。
　　可没成想何云起洗个澡的功夫，他的晨晨就已经瘫在床上，成了一只满面酡红的醉猫。床头柜上，那莹蓝色的酒才刚喝了三分之一。何云起无奈，将瓶子里剩下的酒封存好，放进冰箱。
　　盛夏夜里，屋内的空调正凉爽。何云起回来时，季晨正搂着床上的玩偶，蜷成了一团。
　　“不热吗，别抱着了。”何云起抽走了他怀中的玩偶，季晨原本紧闭的双眼突然撑开了一条缝，鼻息里发出了一声抗议的低吟。就这么一声，像小猫隔着布料微微伸出的爪子，准准的挠进了何云起的心里，让他整个身子都过了一阵电。
　　“学长……”
　　“那不是你的学长，我才是，看看我，嗯？”何云起拉住季晨伸长了去找玩偶的手，将那细白的五指拢在自己掌心里。少年双颊酡红，正睁着眼找他在哪，一抓住他的手，便手脚并用地向他怀里钻去，宛如一只黏人的小动物，怎么都让人撒不开手。
　　“好好好，学长在这，你在学长怀里……”
　　何云起哄孩子的话还没说完，颈侧便传来一阵微痛的麻痒，那是一种湿热的触觉，借着少年柔软润泽的唇舌，在他最为脆弱的颈侧，沿着血管与神经缓慢游走……他立刻反应过来，这是季晨在亲他，在吮吻他的脖颈。
　　“别闹……”何云起深吸了口气，尽力压抑着自己下腹的火，轻轻揉了揉怀中人那细软的头发。
　　可惜季晨全然没有考虑到他的学长忍得有多辛苦，那灵巧的唇舌不满足于制造一个红痕，他抬起手，搂住了何云起的脖子，撑起身体，将吻一个又一个地，向睡袍领口更深、更隐秘的地方印去。
　　那块神经密集的皮肤，被柔软与湿润的吻覆盖着，像蝴蝶振翅，在耳旁掀起微微的风，可这风偏偏长出了手，指腹轻轻地、缓缓地，一下又一下，摩挲着离心脏最近的那根神经。
　　衣料的摩擦声陡然剧烈，何云起仰面朝天，被他的小朋友按在了床上，灯光暧昧，少年的眼里满是吸饱了醉意的星光，他俯**，唇齿并用，咬开了睡袍的第一颗纽扣。
　　或许当初就不该教这孩子这么多花样……何云起哭笑不得，心里却满是流淌的温暖，他沙哑道：“晨晨，慢点……”
　　少年却突然抬起头，冲他露出了一个醉意阑珊的笑。他抓起何云起的手，贴在脸颊旁，清凉的嗓音里蒙上了酒意：“我不……”
　　“我现在就要。”
　　※※※※※※※※※※※※※※※※※※※※
　　摸鱼就是，我不想干正事的时候写的小段子，可以理解为番外的一种，但是长度不会多长就是了。


第128章 番外·猫
　　眼前的这位祖宗，是季晨在接何云起下班回家的路上，从小区单元楼下花圃边上的垃圾桶盖上请回来的。
　　那天傍晚，他们商量了半天，决定去吃鱼头火锅，两人带着一身鱼肉的芬芳回到家，这只小祖宗就蹲在垃圾桶上，瞪着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走过它身边的两人。
　　季晨的眼睛没有何云起的灵敏，但有三样东西，只要从他视线里闪过，就绝对不会被他忽视。
　　一是鬼，二是奶茶，三是猫。
　　季晨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猫。
　　当这只小猫瞪着溜圆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即将上楼的两人时，季晨彻底忽略了它在外摸爬滚打多日的一身脏兮兮的绒毛，毅然决然得将它搂在怀里，抱回了家。
　　自此，这个家有了第三位家庭成员。
　　“起个什么名字好呢……”两人蹲在浴室里，按着脸盆，替小猫洗着澡，这只猫到家已经快一个月了，两人却连名字都没想好，这位小祖宗，可是他俩当儿子培养的，起名决不能太随便。
　　小猫粘了一身白泡泡，却丝毫没有展现出一只猫该有的样子，它不怕水，反而主动在温暖的水中展开四肢，任两位奴才悉心伺候。
　　何云起提议：“叫咪咪吧。”
　　季晨摇头：“太大众了，你上小区里喊一声咪咪，能有一万只猫窜出来理你。”
　　何云起又说：“那……叫尼古拉斯·莫桑比克。”
　　季晨嘴角一抽：“……他不该姓何吗？”
　　何云起笑了：“何·尼古拉斯·莫桑比克？”
　　季晨憋不住，也跟着笑了出来，他空出一只手，将干净的水泼到何云起的衬衫上，道：“我现在怀疑你的南师大优秀毕业生是买的。”
　　何云起被泼了一身，立刻抗议：“我这要不是伺候着我们尼古拉斯陛下，我一定把你揪浴缸里就地正法！”
　　“你来啊！”季晨挑衅着，又泼了一道，“我怕你吗？来啊！”
　　最后，小猫独自离开了浴室，到阳台上找了个能晒到太阳的地方，默默地舔了一下午的毛，至于季晨究竟有没有被就地正法，猫说它反正不知道。
　　不过这小猫的名字还是定下来了，叫何奶盖，简称奶盖。
　　不叫全名，真的是因为季晨叫一次，何云起就在旁边笑得满地打滚。
　　奶盖是一只花猫，肚子和四肢雪白，但身上却仿佛披了一件花斗篷，夹杂着黄黑棕交错的条纹，好在脸上的花纹还是对称的，所以奶盖的颜值不低，仔细拍拍，加点滤镜，还是能成为一只讨人喜欢的网红款猫咪的。
　　奶盖的年纪并不大，兽医看了看，说也就是三四个月的样子，是只小公猫，或许是从出生起就在流浪的缘故，收获了新家和两位主人的关爱后，奶盖变得格外黏人，只要房间留了缝，它就会毫不客气、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进入，一个纵身跳到两位主人的大床上。
　　丝毫不顾床上躺着的两人是睡着还是醒着，是各睡各的还是叠在一起。
　　刚开始季晨也会吓一跳，不过久而久之的他也就习惯了。
　　跳上大床这件事得到了许可，奶盖就开始了蹬鼻子上脸的逐步试探。
　　清晨，它跳上两人的床铺，在何云起身上踩了好几个圈之后，它想起了回笼觉，于是挤在了两人中间的小缝隙里，把自己睡成了一条猫线；又一个清晨，它不满足于成为猫线，开始试着爬到季晨的枕头边，贴着季晨的脑袋团成猫球，跟着他一起呼呼大睡；再一个清晨，它鼓足了勇气，钻进了两人的被子里，仰面朝天，像人一样，缩着前爪和后腿，歪着脑袋，跟着季晨一起睡。
　　物似主人形这话恐怕是真的，在一次次的试探中，奶盖终于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睡眠姿势。
　　往后的每天早晨，何云起都能在身边发现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安静的睡颜。奶盖就跟季晨一样，闭着眼，歪着脑袋，有时用爪子挡住自己的脸，睡得仿佛天塌了都不会醒来。
　　何云起觉得心都要化了，赶紧拿出手机，蹲在床边，将这温馨的一幕幕拍照记录下来。
　　然后发给老于。
　　“你看我儿子，可爱吧。”
　　半分钟后，老于回复：“可以啊兄弟，好久不见都成你儿子了，挺有情趣的。”
　　何云起：“我说猫。”
　　老于：“谁不知道你明里晒猫，真实目的是秀恩爱，滚啊，再也不想见到你，拉黑了。[刀]”
　　何云起笑得不行，又给床上的两个宝贝拍了好几张，才恋恋不舍地收起手机，开始每天哄季晨起床的日常。季晨一到假期，绝对不会早起，只要没什么事，他一定能睡到日上三竿，但错过早餐对身体实在不好，所以即便到了假期，何云起也得把季晨从床上捞起来吃早餐。
　　“晨晨，醒醒，起床了。”何云起掀开被子，握住季晨搁在脑袋边的手，轻轻捏了捏指节。季晨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反应呢，奶盖倒抢先一步醒了过来，它大概是被何云起拍到了哪，突然耳朵一竖，细细地“喵”了一声，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着。
　　它看了看何云起，又看了看还闭着眼睛的季晨，不知那小小的脑袋里突然想到了什么，它张开嘴，冲着何云起的手腕就啃了一口，小猫毕竟不是人，脑袋里奇奇怪怪的想法也颇多，这一口没轻没重的，非是把何云起咬得“哎哟”一声，龇牙咧嘴。
　　奶盖一听何云起叫唤，赶紧松了口，小心翼翼地瞪着溜圆的眼睛，又试探着张开了嘴，可这小尖牙还没碰到何云起呢，他又哎哟了一声，吓得奶盖赶紧收了牙，伸出舌头在他手上讨好地舔了两下。带细小倒刺的猫舌头确实很有趣，刮在皮肤上，也是一层微微的**。
　　何云起趁机捏住奶盖的脖子，将它搂在了怀里，敲了敲那颗毛茸茸的脑袋：“知道错了没有？我可是你爸爸，你跟我姓的，你咬我？你不怕我揍你？”
　　言罢，他就抬起手，在猫屁股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拍得奶盖耳朵直往后撇，喵喵叫着向他求饶。
　　“大清早的就欺负猫……”季晨终于从被子里钻了出来，他揉着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哈欠，可还没坐直几秒呢，又一歪脑袋往何云起身上黏去。
　　“哎，该起床了，咱俩下楼吃早餐去。”何云起捏着奶盖的爪子，一下下地戳着季晨的脸。
　　虽然季晨念叨着不下楼，但最终还是被何云起带着下了楼，奶盖就放在季晨卫衣的兜帽里，虽然时不时探头出来看看，但绝没有逃跑的意思。
　　毕竟流浪的生活实在太苦，现在能吃饱喝足睡暖，实在是来之不易的幸福。
　　何云起上午没有预约，但下午还是得去一趟咨询室。
　　他走后，屋里就只剩季晨和奶盖了。
　　难得的休息日，季晨也不想再没完没了地看书，他翻出几本以前书店清仓论斤甩卖的童话，煞有介事地抱到了在沙发上仰躺着凝视天花板的奶盖跟前。奶盖一见他过来，立刻翻了个身，变成了四肢缩在身体下的猫球状态，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我来给你读书。”季晨说，“你喜欢哪个，这本？”
　　奶盖瞄了一眼面前的四本书，没有任何表情。季晨就随便抽了一本，递到它跟前：“那就这本？”
　　奶盖没有反对，季晨便打开了书，开始读：“从前有一只猫，它很穷，没有钱买鱼，但它的邻居狗很有钱，猫就想，我要是能跟狗一样有钱就好了。”
　　奶盖摇了摇尾巴尖。
　　“猫这么想着，就去敲狗的门，问狗怎么样才能赚到钱，狗笑了，他告诉猫——”读到这里，季晨翻了一页，奶盖一见翻动的书页，立刻伸出爪子去按，被季晨抓住爪子捏了一下，又赶紧缩了回去，一副生怕他抢了自己爪子的警觉样子，又瞪着眼睛看了季晨好几秒。
　　“——你跟我结婚呀，跟我结婚，你就很有钱，那样你就可以卖鱼了。”季晨读着，皱了皱眉，“这是什么童话故事，会教坏小孩子的。”
　　奶盖“喵”了一声。
　　季晨对它说：“你不能这样，你不可以因为买不起鱼，就嫁给狗，狗能用鱼给你好的生活，也能用鱼得到其它的猫，这样你就不是独一无二的猫了。”
　　奶盖沉默了。
　　季晨诧异：“难道你觉得我说的不对？”
　　奶盖摇了摇尾巴尖，又“喵”了一声。季晨对它的反应很满意，往下又翻了一页：“猫嫁给了狗，从此获得了很多的鱼，它每天都在吃，快乐极了。可是好景不长，它吃了太多的鱼，慢慢变胖，变成了一个球。狗回到家，看到变成了球的猫，很伤心，觉得是自己害了猫。”
　　奶盖突然伸出爪子，在童话书上画了狗的插图处挠了一下，季晨赞许道：“对的，挠它，它是坏狗。”
　　后来这故事也就读不下去了，奶盖老是在季晨翻书时捣乱，小猫好动，总爱往动着的东西上伸爪子，到最后，就是整只猫粘在书上，手脚并用的开始撕书了。这书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决不能让孩子养成这种破坏东西的习惯，季晨赶紧把书抢了回来，屈起手指，冲着奶盖毛绒绒的脑门弹了一个脑瓜崩。
　　奶盖大声地“喵”了出来，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耳朵往后一撇，蹬着腿就往季晨身上扑，可猫还没跳到半空呢，季晨一个响指，它竟然被一圈薄薄的光罩扣在了原地。
　　奶盖活了四个月，一百二十多天，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它一愣，瞪大了眼睛，脑袋追着那罩子上流动的光华来回晃动，看了半晌，又用爪子摸了半天，直到季晨收好了书，拿出了平板，看了两集更新的漫画，还喝了半杯奶茶之后，它才终于反应过来。
　　自己这是被关起来了呀！
　　奶茶里透出的奶香味萦绕在鼻尖，奶盖更是急得不行，两只白爪子一个劲地挠，可光罩没有任何反应，无论它在罩子里怎么跳，怎么扭，怎么撞，这光罩都纹丝不动，仅仅一层透明的屏障，却又割不开那诱人的奶香，还是个孩子的奶盖急得喵喵直叫。
　　季晨喝完了奶茶，洗干净杯子，终于回到了它面前，伸出手指晃了晃，训道：“还敢不敢撕书了？”
　　奶盖大喊：“喵！”
　　季晨喊回去：“你还顶嘴！”
　　奶盖不管不顾地嚎着：“喵嗷——”
　　“那你自己反省反省吧。”季晨拿出书，窝在沙发的另一个角落里，闹中求静，顶着奶盖苦兮兮的叫声，翻着眼前的小说。
　　奶盖没过一会就困了，小猫虽然精力旺盛，但精神得快，困得也快，没一会，它见挣扎不出去，季晨也不理它，便只能老老实实把自己盘成一团，睁着圆眼睛，盯着光罩上来回流动的光斑发呆，发着发着呆，它就眯着眼睡过去了。
　　何云起下班回到家，手里提上了路过超市采买的猫罐头和零食，家里两个大宝贝，谁都不能短了少了。
　　“我回来了。”推开门的一瞬间，何云起像往常一样，同家里的人打了个招呼，早已从光罩里解脱出来的奶盖，此时正趴在季晨的肩头，它后腿踩着卫衣兜帽，身子拉得老长，两只前爪搭在季晨肩头，正伸长了脑袋，和季晨一起看平板上播放的，关于制作香辣海鲜锅的教程视频。
　　一听和何云起的招呼，一人一猫，竟一起回过头来，两双亮晶晶的眼睛，同时看向了放下公文包的他。
　　何云起一愣，仿佛心里被谁开了温柔的一枪，夕阳的光华透过阳台，细细缕缕地往他心里流淌。
　　季晨眯着眼睛，冲他笑了笑：“欢迎回家。”
　　奶盖附和道：“喵——”
　　这大概就是幸福，最美好的模样。
　　※※※※※※※※※※※※※※※※※※※※
　　1000收藏的感谢番外，谢谢你们。


第129章 番外·病号特权
　　窗外乌云密布。
　　何云起回过神，看向了面前的课本。这些书本看起来熟悉，却透着一丝难以言说的陌生，透明塑胶保护着书本的封面，简单的设计背后，是厚重的知识储备。
　　这是课堂。何云起反应过来了，前方有黑板，有讲台。讲台上的老师正慷慨激昂地讲解着，与之相反的，台下的人却过分安静了，这不像何云起所了解的课堂。
　　哪里不对？
　　何云起突然意识到，课堂？他都大学毕业多少年了，这怎么会突然回到了课堂上来？
　　周围的空气随着他突然的想法停滞了，台上讲课的老师，将还没吐出口的最后一个字咽了回去，那断了半截的语句实在让人憋得慌。她缓缓放下手里的书，抬起头，对着坐在最后一排的何云起笑了笑，突然一回身，指向了身后黑板上的一个问题，朗声道：“这个问题，就交给最后一排的那位同学来回答吧。”
　　最后一排只有他一个人。何云起也顾不得许多，赶忙端着书站了起来，他习惯性的一拍前面同学的肩膀，低声询问：“讲到哪了……”
　　掌心触到的肩头是冰冷的。何云起一惊，赶忙将手拿了回来，与他的手一起收回来的，还有那人一同回过来的脸。他没有回答，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而是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将脑袋拧过了一百八十度，正对着何云起。可他的脸上没有眼睛，没有眉毛，也没有鼻子，只有一张咧开的，微笑的紫黑的嘴。
　　他明明没有眼睛，却仿佛有一道视线，透过那层苍白而柔软的皮肤，直直刺入何云起的眼里。
　　何云起猛地向后一退，险些摔在地上，可更惊人的却不止这些，当他好不容易扶稳桌子，却发觉看着他的并不止面前的这一人。
　　整间教室，错落的坐在四面八方的同学们，全都齐刷刷地回过头来，他们咧着嘴，露着一模一样的笑容，同样的，没有眼睛，没有鼻子。
　　那无数道“目光”聚集在何云起身上时，他胸膛里的心跳也终于脱了僵。
　　那些沉默地坐在教室里的人，脸上挂着凝固的笑容，他们定定地望向何云起的方向，仿佛被冷冽的温度凝固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可这僵持不过持续了半分钟，他们的口中突然爆发出刺耳的尖笑声，他们站了起来，一边笑，一边缓缓抬起了手臂。
　　那年轻躯体里的关节仿佛已经老化，每一个动作，都伴随着咔哒咔哒的骨节声，成千上万的咯咯声，整齐划一地爆发在小小的教室里，他们的笑越发刺耳，像无数根锐利的钢针，刺穿何云起的鼓膜，撕裂他的神经，将他眼前昏暗的光线彻底拖入黑夜。
　　黑暗里，何云起看不见任何东西，也感知不到周围的一切，他满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跑！赶紧跑！
　　他跑着，身后的笑声追着，他不敢回头，更不敢细想。那几十个没有眼睛的东西，该是伸着指向他的那只右手，一边追赶，一边放肆地尖笑……如果被他们抓住会怎么样？何云起来不及多想，他只觉得脚下的土地都变成了棉花，东一步西一步，踩得乱七八糟。
　　而更让他心慌的是，地面竟越踩越软，如同泥沼，他的脚每踩偏一次，身后的笑声便接近一分。
　　可方向在哪？时远时近的笑声，让他根本分不清路在何方……就在这时，何云起脚下一空，突然摔进了一个巨大的空洞里，他心里一抽，终于是忍不住叫出了声。
　　无数个黑夜飞快褪去，何云起猛地睁开眼，视野里是耀眼的光明。
　　耳边的笑声消失了。
　　他在柔软的床上，窗帘半掩，床头灯微黄的光补足了阴天的昏暗，视野里有天花板，有暖光，有活着的气息——
　　还有季晨的脸。
　　真好啊，噩梦中惊醒，撑开眼的一瞬间，能看到他，何云起的心跳逐渐平复下来。
　　季晨穿着睡衣，一手撑在他头侧，一手搭在他心口，这模样像极了他昨夜睡前陪着季晨看的那个霸道总裁漫画。何云起想笑，却头疼得厉害，这个笑还没绽在脸上，便抢先一步化作了四肢酸疼的哀嚎。
　　季晨却没说话，手指一用力，拧着何云起胸口位置的睡袍，向下压了几分。
　　何云起挤出个苦笑，咳了两声，求饶道：“晨晨……咳，大早上的，饶了我吧……”
　　少年“嘘”了一声，示意他闭嘴，可这么大个宝贝压在身上，还一副图谋不轨的样子，他何云起是能住嘴的人吗？
　　他还想说什么，却见得眼前一阵灰白的光闪过，季晨按在他心口的指节一紧，一个水流一般的东西，突然被硬生生地扯了出来，那玩意个头不小，足足半人高，季晨速度极快，将它拽出来，按在床上，一道符拍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那东西到最后，也只发出了一声微弱而短促的尖啸。
　　那声音……是梦里的笑声。
　　“昨天晚上十点才到家，路上下雨，你不打伞。”季晨拍拍手，手脚并用地爬向瘫在床上的何云起，抬起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子，语气平淡地数落起来，“回到家，我让你洗澡，你说先和奶盖玩一会。”
　　何云起试图辩解：“我这……”
　　“陪了奶盖，又赶上老于打电话，你接电话花了二十五分钟，就坐在阳台的椅子上，吹了全程的风。”季晨说完，叹了口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生病时，更容易被邪灵侵体。我刚才量过了，三十八度，发烧。”
　　“那我……我全凭晨晨处置呗。”何云起辩解不来，只能老老实实躺在了床上。
　　和全世界的病患一样，生了病的何云起，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无力感，好像被什么人把力气全都抽空了。他没等季晨再说什么，眼皮就开始打起架来。
　　没有何云起叫醒服务的清晨，季晨也照样自己爬起来了。他赖床时，手臂不自觉地往何云起身上搭，却察觉到身旁人的反常，何云起在发抖。他好像被什么困在了梦里，额头上布满薄汗，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季晨抬手一模，他额头上透出的热度，早就超出了正常的界限。
　　而更重要的是，有什么东西趁虚而入，正在撕扯他的意识。
　　所以他把那东西顺手给揪了出来，处理得一干二净。
　　季晨洗了把脸，抬起头，浴室镜子里的少年脸上还挂着水珠。他闻了闻刚刚拍过符纸的指尖，那股奇怪的味道总算是被洗手液的花香替代。
　　今天，他得肩负起照顾病号的职责了。
　　“老板怎么了，他还好吗？要不要多请几天假啊，我这边马上跟客户沟通好，还好上午没预约，下午的……要不要暂缓到明天，或者另行通知？”电话那头的艾莎连珠炮似的问了一串，季晨别着耳机，给奶盖倒猫粮的手都抖了抖，他想了想，回道：“就……先缓一天吧，问题不严重，只是普通的发烧，明天应该就能好。”
　　艾莎又叽叽喳喳地询问了半天，季晨有一搭没一搭的，总算是替床上那位病号把假请好了。
　　他拿着手机，一边翻看着资料，一边踱着步子来到了冰箱前，双开门一拉，保鲜层里满满当当的食材都被橙光灯照亮：“病人不能吃过于重口的食物……营养清淡为主。”
　　煮粥吗？季晨看着切碎的肉糜，突然响起自己上一次煮粥之后，那粘在锅底厚厚的一层痂，他摇摇头，放弃了这个想法。清汤面呢？面条倒是简单，但配菜怎么选，上次他煮的面，连他自己都吃不下去……翻来覆去地看了许久，季晨快把头发给挠秃了，下厨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偏偏他就做不好呢。
　　余光一撇，他看见了放在冷冻层里的小馄饨。
　　对自己厨艺失去信心的他，终于在这个小东西上找回了希望。
　　馄饨多简单啊！烧水一煮，一旁的碗里放点葱和调味料，连汤带料一浇，就成了！
　　半小时后，何云起的跟前出现了一晚面糊。
　　这面糊颜色倒是还过得去，不过就是深棕带点芝麻油的金光，还有些许蔫巴的翠绿，就是糊成了一片，根本看不清内容到底是什么……何云起坐直了，看着季晨为他支起的小桌板，又看了看桌板上的这一小碗东西，赶紧笑着夸奖道：“面糊汤好，我喜欢面糊汤，好喝又好消化，最适合现在的我了，谢谢晨晨！”
　　季晨却撇撇嘴，道：“这是……馄饨。”
　　何云起二话不说，挖起一勺就往嘴里塞，被烫得直吐气也要夸：“馄饨好馄饨好……这馄饨好消化，我这会吃了，下午就好了。”
　　虽然看出了他有心在哄自己开心，但夸奖总归是受用的，季晨不好意思地笑了出来，给何云起倒了杯水，又冲了小柴胡，静静地坐在床边，等他将这顿早餐吃完。
　　卖相虽然不好看，但这味道绝对是有了长足的进步，何云起将最后一口煮得稀烂的馄饨囫囵吞下，灌了口水，笑眯眯地揽过季晨揉了一把，夸赞着：“好吃，真的好吃，下次别煮那么久，馄饨就不会坏掉了，保证一个个圆溜溜的，比饺子还漂亮！”
　　季晨高兴，却也知道这是何云起故意夸他，赶紧拿起桌上冲好的冲剂，给这位病号递了过去。何云起身上的脏东西被揪出来，又捂着被子出了汗，精神已经恢复了不少，但毕竟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年轻，身体的自愈能力是拗不过的，他只能乖乖听话，将杯子里带着甜味的冲剂一饮而尽，老老实实钻进了被子里。
　　安顿好何云起，季晨又一个人回到了客厅。他坐在沙发上，看着埋头吃东西的奶盖，拿出平板百无聊赖地翻了几下，突然觉得，平时何云起萦绕在耳边没完没了的那些怪话，还挺有趣的。一直照顾着他的人，也真的只是普通的人，会生病，会不舒服，会需要他的陪伴和照顾。
　　照顾人其实还挺有意思。季晨转念一想，我可是老公，照顾他是职责所在，以后也一样。
　　奶盖吃完了早餐，跳到了沙发上，挨着他的腿躺了下来，活像一摊液体。
　　“先把你伺候好吧……”季晨将流淌的猫咪抱了起来，搂在怀里摸着，像哄孩子似的哄着它，哄着哄着，他自己也困了，搂着小猫在沙发上一歪，迷迷糊糊地就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何云起已经披着被子坐在沙发上了，怀里的奶盖不知道去了哪，大概是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地方翻肚皮睡觉去了。
　　季晨一见何云起，赶紧把他裹着的被子捂好，何云起眯起眼笑了笑，懒洋洋地挨在他瘦削的肩头，可怜巴巴地说：“我睡醒了，没见着你，就出来看看。”
　　“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季晨摸了摸何云起额头，已经不再烫手，他不确定，又搂着何云起的脖子，将额头贴了上去，好一阵才缓缓松开手，“退了。”
　　“没退没退，我头疼呢，哎呀疼得厉害……”何云起跟没长骨头似的，把自己往他身上贴，季晨半信半疑地看了一眼，索性将他从沙发上拎起来，连带着被子一起抓回房间，将他重新按回床上去。
　　“你老老实实的，不要乱跑。”季晨叮嘱着。
　　何云起却抓着季晨的手，依依不舍道：“上来陪我吧……你看我一个人，躺一天，多没劲啊……”
　　“我还得照顾奶盖……”
　　“奶盖重要还是我重要！”何云起一瞪眼，居然说出这样撒娇似的话来，这让季晨始料未及，但他确实也觉得新鲜。
　　“好，你重要，我上来。”季晨拗不过他，只能跟着钻进被子里，两人裹在一起，活像个粽子包。
　　卧室里没有电视，两人相顾无言了好一阵，季晨总算是拿起了平板，何云起歪在他肩上，看着他将平板划开，轻车熟路地找到了昨天还没看完的漫画，心里一盘算，又开了口：“晨晨……你读给我听吧，我想听你读书。”
　　“这是漫画……”季晨从没听过读漫画这个说法，他叹了口气，看了何云起一眼，后者却仗着自己病号的身份，理直气壮道：“漫画我也要听，我要听你读，给我读书嘛，晨晨……”
　　“读，我给你读……”季晨叹了口气，默默打开了上次没看完的地方，清了清嗓子，一字一字地往外蹦：“你这该死的女人，我给了你那么多东西，你就要这样离我而去……”才刚读了一句，季晨的脸就羞红了，这漫画……看着倒还好，怎么台词读起来这么臊得慌！
　　他看了何云起一眼，为难道：“换一个好不好，我给你换本书读，别听这个了。”
　　何云起却憋着笑，卯足了劲要在今天发挥他病号的全部特权，他摇摇头：“读得可好了，我就想听这个！”
　　季晨只得揉揉脸，再次端起平板，叹了口气：“现在是女主角说话了：‘我当初跟你结婚，你说你喜欢我妹妹，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现在我不爱你了，我要走了，你放我走！’”
　　何云起接茬：“可是我爱你呀，我不放~”
　　季晨白了他一眼：“这是台词。”
　　何云起装作不知道的样子，连忙点点头：“原来是这样，然后呢！”
　　“然后男主角为了挽留女主角，突然唱了一首英文歌……”季晨说着，蹙起的眉间全是哭笑不得，“这是什么剧情啊，我到底是怎么看下去的……”
　　“唱了什么？我也想听，你给我也唱唱好不好？”剧情居然还有这一步，何云起突然就来劲了，他搂着季晨的肩膀，一个劲的腻歪着，“我想听，我想听！”
　　季晨为难了，道：“我不会唱歌……”
　　何云起却没像刚才那样勉强，而是定定地看着季晨的眼睛，什么也没说。可说来也奇怪，就是这么几秒的对视，季晨竟看红了脸，他偏开头，胡乱在平板上划了几下，嘴唇动了动，又重新抿成一条缝，好半晌才划回了那一页。
　　明明屋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却像怕被谁听到似的，刻意压低了声音，说：“我给你唱，唱……行了吧，你别这么看着我。”
　　计谋得逞，何云起又回到了那副没有骨头的样子，赖在季晨肩头喜滋滋地等着听歌。
　　季晨盯着手里的平板看了足足半分钟，那短短的两句歌词都快被他看出屏幕来了，哄病号开心……算了，唱就唱吧。他清了清嗓子，照着漫画里对话气泡框中显示的歌词，轻轻地哼唱出来。
　　何云起枕在少年的肩头，听着那清澈的歌声，从头顶的方向缓缓流下，不过短短几句，季晨唱的很慢，很和缓，他的英文发音很好听，算得上标准，又没有刻意模仿的痕迹，那调子悠扬，每个音符都长了腿，顺着旋律一溜烟钻进了何云起耳朵里，又蹦哒着窜进了他的心窝里。
　　如昙花一现啊。
　　季晨唱完了最后一个词，羞得差点结巴，他放下手里的平板，说什么都不肯再迁就何云起了。这病号特权也该到此为止了，何云起见好就收，拉着季晨的手，将他往怀里搂着，让他贴着自己的额头，好一阵之后，无理取闹了好一阵的何先生才终于回到了最原本的模样：“好听着呢，要是能天天听就好了，等你想唱了，再哼给我听好不好？”
　　季晨撇了撇嘴，嘟囔着：“我没有想唱的时候了。”
　　何云起忙哄着：“好好好，那就不唱了。”
　　两人额头相贴，离得很近，季晨一丁点细微的表情变化，全都映在了何云起的眼里。额头的温度恢复了正常，真的退烧了。季晨松了口气，心里想的是，果然跟艾莎商量只请一天假是对的，不然就该耽误工作了。
　　何云起却觉得，这样的距离，最适合做一件事。
　　于是他吻了下去。
　　秋天来了，被子还算厚实，能将两人包裹得一丝不漏。
　　单薄的衣物从缝隙里被扔了出来，被子层层叠叠，如波涛般有频率地耸动着，偶尔还会从缝隙里漏出些许旖旎的声音。落叶的季节，懒洋洋的，很适合与爱人贴在一起。
　　撒娇也好，打滚也好，耳鬓厮磨也好。
　　第二天一早，何云起精神抖擞地起了床，一夜的安眠，让他整个人如获新生。
　　当他想把季晨从被子里抓出来时，却遇到了极大的麻烦。
　　他的宝贝艰难地撑开眼，抓住了他探过来的手，皮肤相贴，灼热的体温把他吓了一大跳。
　　季晨瘫在床上，腰酸腿疼，浑身难受，他成功的接下了何云起残存的最后一点病气，一发不可收拾的……发烧了。
　　“艾莎，那个……我今天还得请个假，不是我，我已经好了，是晨晨，对对对……那个你再推推……”何云起一手扶着电话，一手抱起窜进屋捣乱的奶盖，可语气里却满是无可奈何的笑意。
　　季晨缩在床上，突然用尽全身的力气，抓起枕头冲着他砸了过来：“何云起！混蛋！”
　　“我混蛋我混蛋，我超级无敌大坏蛋……”何云起打着电话，硬生生被枕头砸了一下，却不得不转头笑着给床上炸毛的小家伙道歉，“哎那个，反正你给我把预约推一下，今天轮到我当牛做马了，就这样……”
　　季晨没力气生气了，他扔完枕头，一仰头，重新倒回床上，露出的那半截纤细白皙的脖颈上，布满了某人种下的今年秋天第一茬草莓。
　　天道好轮回，病号特权这事，还得一人一次才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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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万点击的庆祝，么么哒。


第130章 万圣节小甜饼
　　“你一会要乖乖的，我让你叫你再叫，不让你叫你不准吱声，明白吗？”季晨给奶盖系上橙色带黑点的缎带蝴蝶结，摸了摸它的头。奶盖已经长大不少了，现在抱着都有些沉手。
　　沉熟稳重的奶盖没有吱声。
　　“你现在可以吱声，问他要糖。”季晨教导着。
　　奶盖道：“喵。”
　　季晨为它的机智和听话鼓起了掌。
　　万圣节这天，何云起加班了。来的客人比较难缠，他花了好一阵才解决，等他带着零食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家里没开灯，也没人说话，一切都显得格外反常。
　　反常到何云起开门之后都被这黑暗震慑，足足愣了三秒。
　　“晨晨？”他试着叫了一声，没人回应，他试着摸索开关，却发现无论怎么按，灯都打不开了。他往前慢慢走了两步，一边摸出手机，打开电筒。灯光照亮前方的瞬间，一个穿着黑袍的影子突然闪过。
　　那影子出现的瞬间，一道光自下而上打了出来，正在那黑袍人的脸上照出一大片阴影，让那张脸显得格外狰狞。随着那张脸一起闪出来的，还有伏在他肩头的两点绿油油的荧光。
　　两方势力对阵五秒，那两点萤火才终于一张嘴，恶狠狠的“喵呜”了一声。
　　何云起一个没忍住，笑得有点过分。
　　屋内灯亮了起来，季晨罩着一身黑袍，胸前的蝴蝶结上别着一个小小的蝙蝠别针，头上戴着不知道那买来的巫师帽，正抱着一个小南瓜灯，一脸无奈的看着面前笑得合不拢嘴的何云起：“……笑什么啊，多吓人啊。”
　　何云起喘不上气：“是是是……吓人，真的……很吓人哈哈哈哈……”
　　季晨一时尴尬，摘了大帽子，把刚才掉链子的奶盖往里一兜，转身就要往里屋走，嘴里还念念叨叨：“都怪你……掉链子，丢人！”
　　奶盖很是委屈，在帽子里钻出个脑袋，又“喵”了一声。
　　可他俩还没能走掉，季晨就被人从背后揽入了怀抱，那双手凑到他跟前，举起了一个小小的礼盒，温暖的声音绕在他耳边，那人说：“好好好，不笑了，咳……吓人不是为了糖嘛，吓到我了，我给你糖，别跟孩子置气……”
　　奶盖在帽子里应和着：“喵呜——”
　　季晨撇着嘴，从礼盒里拆了一颗糖果往嘴里一塞，郁闷的心情化解了一半：“你刚才笑我……”
　　何云起赶忙辩解：“我没有，我笑奶盖呢！奶盖吓人！”
　　季晨不信：“它就一个蝴蝶结哪里吓人了！”
　　何云起又绷不住笑了：“蝴蝶结才吓人啊，奶盖可是男孩子……这多吓人啊！”
　　季晨想反驳，却被他揉进怀里，柔软的唇从侧面贴上，正巧抢走了他嘴里含着的糖果，季晨瞪大了眼睛：“我的糖……”
　　“还给你就是了……”何云起笑笑，又吻了上去，那颗糖在两人的吐息间渐渐融化，晕开一片抹不去的香甜。季晨红了耳朵，却没有把他推开。奶盖瞅准机会，终于从帽子里钻了出来，一溜烟的逃进了自己的小窝里。
　　“小魔法师？”何云起笑笑，替季晨将大帽子扣上，“很可爱。”
　　季晨一抬头，突然做出一个凶恶的表情，仅仅一秒，那娃娃脸又恢复了平静：“不要可爱，要吓人。”
　　何云起极为配合：“是，吓人，可爱到吓死我了，我的心脏承受不住，我要人工呼吸……”
　　季晨踢了他一脚，他趁机一捞那纤细的膝弯，扛起少年就往卧室跑：“吓死了吓死了，晨晨赐我力量，我要好好收拾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魔法师！”
　　“谁收拾谁？”
　　“你收拾我，快收拾我吧我等不及了。”
　　两人的笑声逐渐消失在紧闭的门口，奶盖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挠了挠脖子上的蝴蝶结，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慢慢团成一团。也许一觉醒来，它也会有万圣节的礼物了。
　　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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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大家节日快乐
　　【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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